会计人员交接办法第一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第二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第三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三)整理应该移...
2022年关于会计人员述职报告(通用17篇)2022年关于会计人员述职报告篇1会计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搞好会计管理,掌管并使用好数量有限的经费,使之更直接有力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物资保障,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