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违法行为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违反条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处罚依据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产生、收集、...
01什么是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一)定义,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
固废一直以来都是工业发展过程当中伴随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工业迅猛发展,由此带来了数量庞大的工业固废,而其中很大一部分为危险固废,不仅造成了固体废物污染而且还伴随着重金属以及有毒化学物质污染,对于我们生存的环境造成了巨大影响,由此如何更好的开展固废的处理已经成为我们必须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工业固废的处理本身是一种涵盖了多领域具备较强专业性的学科技术类型,其中大部分技术都隶属于生物、物理...
固废、危废、危险化学品的区别,应该怎么处理什么是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一)定义,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