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定金合同(热门21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4-05-02 02:27:07浏览:232

期房定金合同(热门21篇)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协议起到了确立双方权益、规范交易行为的重要作用。接下来是一些成功案例的合同协议,为大家提供学习和借鉴的机会。

定金合同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衡水市桃城区惠中嘉园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税费由乙方负担。

三、签定合同同时乙方愿交三万元作为定金交给甲方。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甲方购房款,购房款由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出贷款承诺书时,乙方将30首付房款存入银行,并由银行冻结,第二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30首付款直接划到甲方的账户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时,由乙方一次性将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作出如下承诺:

1、向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贷款相关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

2、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按照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五、如果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贷款银行批准,则双方同意以下两种方式解决该房屋的买卖事宜:

1、继续履行协议,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甲方,(期限为一个月)。甲方收到房款五天内与乙方去办过户手续。

2、解除协议,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不与退还,甲方有权再次出卖本房。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陪偿陪给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包括定金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逾期超过一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定金合同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xx年xx字第xx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相应的义务 。

第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 元整。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期房买卖合同需付定金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为平方米,规划用途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________________;转让批准文件号: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件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住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________________层,阳台是【封闭式】【非封该住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________________元,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万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________________元×(1±%)=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出卖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

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住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合同约定面积×100﹪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条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2)逾期超过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率)的违约金。

(三)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种方式处(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

(2)逾期超过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

第十一条产权登记约定。

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买受人擅自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其住房。买受人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由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购房资格,并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该住房;买受人家庭5年内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上市交易约定。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起止日期按合同签定日期计,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买受人因特殊情况确需转让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5年后出售时,政府具有优先回购权,上市所得价款可按照第十一条中出售人和买受人双方约定各自所占的房屋所有权比例进行分配,买受人凭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或书面意见取得完全产权,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住房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五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一)属买受人所有的共用设施、设备:

1、物业管理用房;。

2、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

3、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棚);。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绿地、道路、场地;。

5、其它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设施设备;。

(二)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酬金制】,物业服务费(资金)标准为理企业按/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由物业管收取,物业买受人应在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缴纳义务。

第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于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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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居间方:(简称丙方)。

甲,乙,丙根据_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的房屋(以下简称_该房屋_)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所有权人:面积:楼层:

产权证号:土地证号:丘号:

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小写)该房屋的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三条:佣金支付。

甲方按照总房价款的%支付,即为人民币元($元)。

乙方按照总房价款的%支付,即为人民币元($元)。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须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守约方已缴纳的佣金将予以退还。

甲乙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对上述佣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房款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约定:

(1)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定金。计人民币元(大写)$(小写)。

(2)乙方于年月日过户当日交付该房款人民币元(大写)$(小写)。

(3)待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物业实验单签字七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余款。

第五条:相关事宜。

1、乙方需要贷款并请丙方为其承担他项权办理之前担保责任,乙方需承担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

2、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并促成交易成功,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4、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如有共有权人,甲方保证出售的该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均由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3)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货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第1,2,3,款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的25%数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违约方应向丙方支付总房款的2%违约金。

5、如因一方违约引起诉讼,守约方为诉讼支出的相关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他事宜。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一份三页,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终止,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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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材料的提供。

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六条工期延误。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房买卖合同需付定金

甲方(卖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电话: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电话: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与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该合同约定: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元整的总价款购买位于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相关信息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因甲方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甲乙双方无法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就该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总购房款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具体的付款进度及方式如下:

3、双方同意,因房屋转移产生的税金及其他所有手续费用由____承担。

二、甲方的义务为:

1、甲方负责取得开发商同意,进行房屋的权益转让;。

3、甲方应于乙方付清首付日内将该房屋有关资料交付给乙方,待开发商交房时直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三、乙方的义务:

1、承担该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进户的安装费用及材料费用;。

2、承担该房屋的维修费用;。

3、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和甲方一起在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办妥该房产及土地的产权变更手续。

四、承诺和保证。

4、甲方承诺,本合同签订日至房屋完全过户到乙方名下之前,不会因为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导致该房产受到查封、抵押等任何影响房产过户的事实。

五、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

期房买卖合同需付定金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号、联系电话)。

配偶:(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

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资质证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为平方米,规划用途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批准文件号:。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批准文件号:

第二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住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型为房厅厨【幢】【座】单元层号房,该住房层高为层,地下结构,建筑层数地上闭式】层,阳台是【封闭式】【非封该住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元,合计总金额为:百拾万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米千元×(1±%)=百拾元整。

第五条出卖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

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住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合同约定面积×100﹪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条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2)逾期超过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率)的违约金。

(三)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种方式处(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

(2)逾期超过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

第十一条产权登记约定。

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买受人擅自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其住房。买受人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由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购房资格,并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该住房;买受人家庭5年内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上市交易约定。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起止日期按合同签定日期计,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买受人因特殊情况确需转让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5年后出售时,政府具有优先回购权,上市所得价款可按照第十一条中出售人和买受人双方约定各自所占的房屋所有权比例进行分配,买受人凭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或书面意见取得完全产权,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住房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五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一)属买受人所有的共用设施、设备:1、物业管理用房;2、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3、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棚);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绿地、道路、场地:5、其它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设施设备:

(二)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酬金制】,物业服务费(资金)标准为理企业按/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由物业管收取,物业买受人应在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缴纳义务。

第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签于:

定金合同

客户(乙方:_______________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甲方确认将位于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幢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室住宅(户型为_____室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m2),委托乙方进行装修设计、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为表达合作诚意,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元(大写为_____________圆整)工程定金。

二、乙方有义务完成对甲方协议中指定住宅(以下称“住宅”)的勘测、制订方案、绘制施工图、报价;双方合作中止,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平面方案(包括测量数据)、不提供施工图及报价书。

三、协议签定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住宅的基础数据测量、并对所测量数据进行确认;住宅由开发商将住宅交付到甲方(或自建房屋建造工程完工)后,甲方在90日之内应告知乙方,如甲方超出时间90日,即视同乙方已履行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故定金不予退还。

四、自协议签定后90日以内,甲方未要求乙方测量房屋、未接受协议中约定的乙方服务,可全额退还工程定金;如已量房,则定金不予退还。

五、工程定金签定后,本协议中甲方交纳的工程定金充入第一笔装修工程款;甲方交齐第一笔工程款后,获取乙方制作的施工图、报价书。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期房买卖合同需付定金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上海市买卖事宜,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已经了解甲方所属该房屋相关情况如下:

该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___;。

该房屋地址为:;面积为:,该房屋用途为:;。

二、甲、乙双方就买卖该房屋的交易方式为,自签定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上述房屋的预售合同及相关发票交至中介方保管。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实际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元整。

四、乙方于签约后次日,于中介方查询该房屋除银行抵押外无其他权利限制及查封状况,且甲方将相关交易资料交至中介方后,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元整,该笔定金自甲、乙双方所签定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购房款。

五、甲方须自签订本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授权委托中介方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及出售该房屋的一切相关手续的委托公证书。

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待双方签定买卖合同时的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于签约后次日,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元整。

2、乙方于甲乙双方至上海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前,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元整暂存于中介方账户,中介方于交易中心出具收件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房款无息转交甲方。

3、乙方于银行发放贷款时,以贷款的方式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元整,该笔款项由中介方一次性划入甲方账户。

八、若乙方在与甲方签定本协议后,反悔不购买该房屋的,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九、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买卖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

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各自承担各自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任何一方不得因国家政策或税费调整而损害另一方、第三方或中介方的利益。

十一、甲乙双方于签定该定金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签定《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十二、如双方就本协议约定之内容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皆选择至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或其合法授权人签字即生效,且乙方有权指定第三人完全承受本协议,作为将来追加该第三人作为买方主体之一。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日期:日期:

中介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定金合同

购车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甲方)。

售车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其所有的车辆转让给甲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将其所有的(车牌号:_______________)转让给甲方。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车辆转让价款为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乙方配合甲方办理车辆登记过户手续。登记过户之日,乙方将转让车辆交付甲方。

第四条乙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汽车购置发票、使用说明、车辆行驶证等,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第五条甲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甲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六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自己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车辆。

第七条基于该车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车辆交付前,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车辆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转让车辆的转让过户费由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购买(包括年审费及保险费等)。同时,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如有费用,由方承担。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

定金合同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进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由丙方负责将甲方的物业出售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物业地址:

(二)物业面积:平米物业性质:商品房。

(三)房款(人民币大写)。

(四)甲方在房屋交割前应将原有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全部结清,同时将户口迁出。

(五)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且无纠葛,如今后发生产权纠纷和其他为了事项,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并负责处理善后工作。

(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付定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七)佣金分配:甲,乙双方分别付手续费(佣金)给丙方,即甲方手续费(佣金)元,乙方手续费(佣金)元。即签合同当日付元人民币,交易当日再支付剩余元整。

(八)违约责任。

1.在签订协议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违约,否则元整。

2.如乙方违约,元定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违约,丙方不退回甲,乙双方的手续费。

4.由于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本协议自行终止,所付的手续费及定金须无偿归还。

(九)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所需税款和其他有关费用,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发生地费用由支付。

(十)付款方式。

(十一)甲方提供给丙方的有关证件: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图章等。乙方提供给丙方的有关证件:身份及户口簿的复印件,图章等。

(十二)补充条例: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十四)上述以上条款,甲,乙,丙三方已经认真阅读并愿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

乙方:

丙方:(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09月15日

定金合同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1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1条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并经____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预订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天,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双倍返还已收取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1,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定金。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1,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

第九条本协议1式0份,甲乙双方各持0份,______________各执1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定)

年月日 年月日

定金合同

甲、乙双方遵守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并经____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条乙方批准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天,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批准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0份,甲乙双方各持0份,

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定)

年月日 年月日

定金合同

卖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甲方愿将座落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街____段______号的_____房(____室_____厅______平米)卖于乙方,永远为业,空口无凭,立字据为证。

第2条 该房的房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______千_____百元整(__________元)。

第三条 由于卖房人房证及发票没有到手,房子的买卖现在不能兑现,经甲乙双方决定甲方不得再卖他人,乙方不能悔约,订立此合同,甲方应在签此合同后一个月之内给予房证或发票等证件。

第四条 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 )。如一方违约,除适用定金罚则外,还应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五条 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诉至法院。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方各执一份。

卖房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定金合同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合同法第116条规定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一种担保合同。

定金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特征,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该合同的成立要件。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担保法第90条规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合同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订座落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 ),并经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 预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元。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 元。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乙方于 年 月 日 前到 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监制)。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2 、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 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 、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十五日内未签订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 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金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其所有的车辆转让给甲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将其所有的(车牌号:_______________)转让给甲方。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车辆转让价款为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乙方配合甲方办理车辆登记过户手续。登记过户之日,乙方将转让车辆交付甲方。

第四条乙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汽车购置发票、使用说明、车辆行驶证等,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第五条甲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甲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六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自己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车辆。

第七条基于该车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车辆交付前,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车辆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转让车辆的转让过户费由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购买(包括年审费及保险费等)。同时,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如有费用,由方承担。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定金合同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身份证号码: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预订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双方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任何一方提交虚假资料使本次交易无法进行则该方必须要负法律责任。

一、该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编号:;房屋成交价格为元(大写),甲方收取乙方定金元整(大写)。

二、该房屋的设施及附属物。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定金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确保产权清晰,房屋的所有权是其本人的合法所有,无权益纠纷。

四、甲乙双方约定于年月日之前签定正式买卖合同,签定地点为,甲乙双方如不按时签定正式买卖合同,则作违约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则不作违约处理。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房屋产权不清晰,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或有任何欺骗行为的,隐瞒该房屋已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及其他对乙方购房决

期房定金合同(热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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