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故及应急预案范文
突发事故及应急预案篇1
为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预案衔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5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年工作要点》(安监总政发〔〕1号)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应急预案管理标准化,完善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的能力,使灾害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全县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教育和备案管理工作,建立起上下贯通、左右衔接,覆盖全县各街镇、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二)各街镇、县级部门(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得到系统培训提高。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队伍建设和管理得到全面提升。
(四)建立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
(五)建立起更加科学、适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运行体制、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1.应急预案的编制范围
(1)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预案。
(2)县级部门(机构)应急预案。
(3)街镇、村居(社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其本地区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应急预案。
(4)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
A、高危行业企业: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建筑企业,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
B、高风险领域企业:包括道路客运、水上客渡船(含旅游船);
C、生产作业场所(车间)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
(5)公众聚集场所应急预案。
A、学校、幼儿园;
B、经营面积地上200平方米以上,地下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宾旅馆业,文化娱乐、医院、诊所和其他服务行业经营单位;
C、经营面积地上500平方米以上,地下300平方米以上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
(6)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急预案。
(7)重大政治、商贸、文艺、体育等活动应急预案。
2.各类各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责任单位
(1)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
(2)县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预案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县道路交通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配合;
县危险品运输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县水上交通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由县交通局负责;
县烟花爆竹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供销社、县烟花爆竹公司配合;
县大型商业、文化娱乐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文广新局、县商委、县卫生局配合;
县建筑施工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建委负责;
县乡镇煤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煤管局负责;
县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质监局负责;
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经委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县危险化学品经营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商委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县民爆器材生产、经营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商委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县森林火灾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林业局负责;
县地质灾害、公共危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国土房管局负责;
县市政公共设施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市政局负责;
县电力、天然气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经委负责,电力、天然气部门配合;
县防汛、农业机械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水务局(县农机局)负责;
县非煤矿山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
县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环保局负责,相关部门和街镇配合;
县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相关部门和街镇配合;
(3)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负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职责部门的应急预案,分别由各部门负责。
(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村居(社区)突发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由街镇、村居(社区)负责。
(5)各生产经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各单位负责。总公司、总厂负责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和改制剥离企业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建立健全包括集团公司(总厂)、子公司(分厂)、基层单位以及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关键重点部位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
(6)不属于以上规定应急预案编制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可以不编制应急预案,但必须编制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措施(程序)。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
1.建立完善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运行体制、机制
(1)制定《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修订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管理办法》。
(3)修订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现场处置程序》。
(4)制定《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5)修订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手册》。
2.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应急预案修编、评审、备案、签发制度。
A、各预案编制单位的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及时报送上级(含企业上级行业行政主管单位)评审备案后,由预案编制单位行政首长签字,并报送所在地县级主管部门、街镇(社区)备案,应急预案必须同时具备纸质件和电子件;
B、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预案,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县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县安全生产专家评审,县政府审定;
C、各街镇、在管单位、高危行业企业、高风险领域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单位应急预案,由预案编制单位报送县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县安全生产专家评审备案。
(2)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制度。
A、各街镇、各部门(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活动;
B、通过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活动,总结预案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修订上报评审备案。
(3)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队伍管理制度。
A、各街镇、各部门(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实际需要,配齐、配足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并做好经常性的保养,保持各种应急装备完好;
B、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以及矿山、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上述企业规模较小的,可建立辅助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就近专业应急队伍签订协议为其提供事故抢险救援服务;
C、各街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及队伍情况档案,并于每年6月30日前报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备案一次。
(三)切实加强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1.建成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固定指挥平台
2.建成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援移动指挥平台
3.完成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1)建成全县各街镇、各部门(机构)和高危行业企业、高风险领域企业及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相连接集声讯、图像、文字等一体化的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
(2)建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实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共享。
A、建立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信息库;
B、建立完善全县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及队伍情况信息库;
C、建立完善全县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数据库;
D、建立完善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资料数据库。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年3月底前,制定印发《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宣传发动阶段。
3月底前制发相关文件,建立工作机构,层层召开会议,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三)组织培训阶段。
年4月10日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管理人员的培训。分期分批举办县级部门(机构)、街镇、在属以上企业预案管理人员培训班,县内高危行业企业、高风险领域企业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预案管理人员培训班,较大型工业企业、较大型公众聚集场所预案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国家安监总局和市安监局相关领导和专家授课。
(四)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备案阶段。
年5月20日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备案。
(五)机制建立阶段。
年5月25日前,制定、修订完善《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县突发事故灾难现场处置程序》、《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手册》。
(六)总结验收推广阶段。
年5月31日前,提请国家安监总局和市安监局对我县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
同时推进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力争5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具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和备案管理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组建班子,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街镇、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领导和督促、指导本辖区、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和备案工作,建立本辖区、本系统上下衔接、左右联系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督促检查,加强指导。
县安监局要组织力量深入街镇、部门(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严肃纪律,确保效果。
突发事故及应急预案篇2
高校突发事件预案的制定离不开对高校突发事件的全面认识,因此研究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我们必须先深入理解高校突发事件的内涵和实际状况。
(一)高校突发事件概述
根据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高校作为当前社会的重要事业型组织,在正常的教学科研过程中,也存在着突发事件的危险。高校突发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二是突发性政治事件;三是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四是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五是学校管理类突发事件。
(二)高校突发事件特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高校内群体利益日益多样化,高校突发事件相对其他领域产生了新特点。
1.偶然性几率加大
高校学生由于人生观世界观并未成熟,做事难免偏激,加之在社会进步过程中,矛盾时有发生,这些都会对高校突发事件的爆发起到导火索的作用,以至于高校管理者不知道突发事件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出现,也就是说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实际规模、具体态势和影响深度是难以预测的。
2.群体性概率增大
任何一类突发事件都必然要涉及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使其产生心理压力和变化,引起人们的关注和不安也属正常。而当前不少高校突发事件还存在少数人以宣传鼓动等方式操纵的行为,更是增加了这类事件的群体性概率。
3.行为的破坏性
不论什么性质和规模的突发事件,都必然不同程度地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政治、经济和精神上的破坏与损失。
4.状态的失衡性
事件的发生,会使师生学习生活处于不稳定状态,常规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会失去作用。
二、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内容与功能
针对以上高校突发事件的特点,笔者认为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功能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即时接警与通知
要明确24小时报警电话,建立接警和事故通报程序,并准备好所有的通知对象及电话名单。接警人员还应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强度和危害等信息并立即向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以及可能的应急响应级别。
(二)明确指挥与控制
预案应明确现场指挥部的工作程序、指挥部的职责和权利、指挥系统、启用现场外应急队伍的方法、事态评估与应急决策的程序、现场指挥与应急指挥部的协调、学校应急指挥与外部应急指挥之间的协调。
(三)发出警报和紧急公告
事故可能影响到其他人员甚至是学校周边企业或居民区时,应及时向公众发出警报或公告,告知事故性质、自我保护措施、疏散时间和路线、随身携带物品、交通工具及目的地、注意事项等,并进行检查,以确保公众了解有关信息。
(四)安排人员疏散与安全避难
对人群疏散所做的规定和准备应包括:谁有权疏散命令;需要进行人群疏散的紧急情况和通知疏散的方法;有可能需要疏散的位置;对疏散人群数量及疏散时间的估测;对疏散路线的规定;对需要特殊援助群体的考虑。此外校外疏散与避难虽然由政府进行组织,但学校必须事先做出准备,包括向政府提出疏散的建议。
(五)进行事态监测
为控制事故现场,制定抢险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必须对事故的发展势态及影响进行动态监测。在该应急功能中应明确:由谁负责监测与评估活动;监测方法;监测点的设置及报告程序。
(六)提供医疗与卫生服务
明确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各项责任落实到基层及时有效的现场急救和转送医院治疗。
(七)做好善后处理
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人员伤亡情况等及时向家长、媒体和公众公布。此内容应明确信息审核和批准程序,指定新闻发言人,举行新闻会,准确事故信息,澄清事故传言,以消除恐慌心理。在突发事件处理善后工作结束后,学校应建立突发事件资料库,将突发事件产生的原因、经过、处理方法及其效果、经验教训等详细记录,并总结经验教训,为高校提高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管理水平及预防和有效解决新的突发事件提供参考。
三、目前我国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存在问题分析
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是高校突发事件处理的重要环节,这一环节直接决定高校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反应速度和处理效果。但是,由于我国高校应急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较为薄弱,不同地区和类型的高校实际情况差别很大,当前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表现是缺乏系统性、操作性、时效性与协调性。
(一)应急预案制定缺乏系统性
预案的系统性缺乏表现在对应急体制的管理基础和应急能力建设缺乏系统的认知,导致预案制定过程不够科学,内容表示相对简单,都只是一般的管理要求,这直接造成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体系不健全,应急预案层次不清。
(二)应急预案的制定缺乏操作性
应急救援和协调机制方面的可操作性不强,很多解决方法和措施不具体,责任不明确,保障措施单一。很多高校内部都没有设立专门的处理突发事件的机构,而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或是救援人员欠缺应急能力和救援知识技能,这方面的培训也少之又少,难以满足应急实践操作性的需要。
(三)应急预案的制定缺乏时效性
应急预案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变动的情况,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以及各高校人员、技术和外部环境等不断的变化的实际情况,全面及时地评估补充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而有些高校的应急预案制定和年份距今已有5—7年,后从未进行过修订和完善,完全无法适应近年来日新月异的环境变化和办学实际。
(四)应急预案的制定缺乏协调性
我国高校已有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几乎都是由某一个高校或是某个相关行政部门自行制定的,基本没有几个相关联的部门联合制定其预案的情况。实践证明,高校各级部门和学生组织相互联合制定的各级各类的应急预案,对应急活动的开展有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秩序。
四、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的完善对策
通过对于应急预案制定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以上情况发生,从而更好的进行预案制定。
(一)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员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应秉承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将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特别注意对弱势群体人员的保护与救助。
(二)坚持防控结合,贯彻预防为主
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提高防范突发事件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研判,争取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失控和混乱。
(三)坚持实事求是,因时因地制宜
当前我国高校的分布市区化、郊区化,在学生生活的社区当中宿舍楼的结构、疏散通道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如何来制定适应自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不仅要调研和学习兄弟院校当中良好的经验,还要因时制宜,充分的结合学校园区的实际情况。
(四)坚持通力合作,加大协调力度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自然灾害的频发,高校安全工作复杂化程度也逐步加深。一个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和拥有的调控手段非常有限,应以地方政府为龙头,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机构共同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通过教育、公安、卫生、消防等多个主体协同高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能有效避免因职权不明、权限交叉导致的相互推诿。只有实现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才能依照应急预案构建起机构完备、指挥协调高效、纵向协调管理、横向畅通交流、覆盖全地区范围的应急组织体系,才能确保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序应对价值的真正实现。
(五)建立防控组织,强化信息沟通
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首先需要一个强大的信息沟通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保障校内与校外的信息沟通,从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校内沟通包括校内相关管理部门组成应急处理小组对突发事件信息的掌握、校方发言人以及校园广播电台、校园内部网络、BBS、微博和专门的咨询电话等对师生透明的事件的基本事实和进展情况信息两方面,通过这一举措一方面校方管理者能够及时掌握并处理突发情况,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广大师生的积极配合有效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
外部沟通指高校在面临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应及时与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如教育主管部门、交通安全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及时组成有效的应急措施体系,同时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方式与社会各界进行及时的信息沟通,以便获得社会的认同和理解。
五、结语
综上所述,及时编制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有利于提高高校师生的风险防范意识。预案的编制、评审以及和宣传,有利于高校各方了解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及其相应的应急措施,有利于促进社会各方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提升风险抵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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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故及应急预案篇3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全县共编制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五十多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在预防减少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适应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有效预防、有序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切实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就修订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事宜,特通知如下:
一、修订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
(一)自然灾害类
1.防汛应急预案、抗旱应急预案由县水务局负责完成;
2.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由县国土局负责完成。
3.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由县林业局负责完成;
4.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由县农业局负责完成;
5.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由县民政局负责完成;
6.破坏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由县住建局负责完成;
7.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重大暴雨灾害应急预案、重大冰雹灾害应急预案、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由县气象局负责完成。
(二)事故灾难类
1.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由县工信局负责完成;
2.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城镇排水事故应急预案由县住建局负责完成;
3.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完成;
4.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非煤矿山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完成;
5.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农业局负责完成;
6.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县环保局负责完成;
7.电力事故应急预案、重要用户停电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由县电业局负责完成;
8.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由县质监局负责完成;
9.生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完成;
10.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海事处负责完成。
11.木兰镇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由县水务局负责完成;
12.公路交通运输及保障应急预案由县交通局负责完成;
13.公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完成;
14.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县住建局负责完成;
15.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由县联通公司负责完成;
16.重大火灾应急预案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完成;
17.处置侵华日军化学武器应急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完成。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1.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由县药监局负责完成;
2.公共卫生传染性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完成;
3.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由县畜牧局负责完成。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1.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由县信访办负责完成;
2.劳动和社会保障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由县人社局负责完成;
3.影响市场稳定事件应急预案由县物价局负责完成;
4.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县文体局负责完成;
5.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粮食保障应急预案由县商粮局负责完成;
6.民族宗教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由县民宗局负责完成;
7.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社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完成。
(五)其他紧急事件类
1.各类学校应急预案由县教育局负责完成;
2.各级医院相关应急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完成;
3.重点企业应急预案由县工信局负责完成;
4.大型商场应急预案由县商粮局负责完成;
5.大型文化娱乐场所应急预案由县文体局负责完成;
6.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都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的内容
(一)部门应急预案内容。根据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进行修订完善,主要内容:①总则,包括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启动条件等;②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做到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③应急准备,每一项必须细化到具体项目和责任人,包括资金、物资、救灾装备、人力资源、社会动员、宣传培训和演习演练等;④预警预报和信息管理,包括灾情报告时间、初报、续报、核报等,凡涉及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县委、县政府,如有违反将按照行政问责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及当事人责任;⑤应急响应,即应急处置应对的方式、措施和办法;⑥灾害分级分类标准,包括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等。今后,凡涉及上述相关内容和有关人员变动等因素,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调整和更新并及时上报。
(二)乡镇企事业预案内容。乡镇、学校、医院、企业、大型商场和文化娱乐场所的应急预案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明确责任人、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等操作层面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主抓、明确主管领导为修订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研究、论证和编制工作,应急预案要符合实际、简明实用,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为全面做好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齐心协力。本着“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各负其责的同时,要加强协作配合,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参与部门要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度,全力协助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
突发事故及应急预案篇4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引起的**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正确应对突然发生的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或对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的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经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发〔2005〕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0号)等,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对全市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威胁的电网事故。按照性质和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一般突发事件(Ⅲ级)三个等级。
**电力系统特大突发事件(Ⅰ级):
因人员、设备、外力破(损)坏、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网减供负荷损失在40%及以上的停电事件;
一次事件死亡5人及其以上。
**电力系统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因人员、设备、外力破(损)坏、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网减供负荷损失在40%以下20%以上的停电事件;
一次事件死亡3人及其以上5人以下,或一次事件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
**电力系统一般突发事件(Ⅲ级):
**电网内11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故障停电达到3条及以上或重要变压器故障停运,并造成对用户大面积停电;
一次事件死亡1-2人。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发生电网事故情况下,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突出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2.统一指挥原则。
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抢险、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原则。
在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理快、恢复快。
4.先期处置原则。
电力系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市经贸委应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恢复重要负荷,以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
5.协同配合原则。
各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电网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恢复工作。
6.保证重点原则。
在电网突发事件处理和控制中,优先保证重要变电所的所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以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优先考虑对**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按重要用户顺序表),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市有序用电及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市电网事故应急协调和处理工作。主要职责是: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解决电网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经贸委负责,主要包括:及时掌握电网事故的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问题;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协调落实社会应急救援措施。
(二)相关部门职责。
1.市经贸委:负责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调运以及必要生活资料的市场供应。
2.市委宣传部及新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电网事故的情况通报工作,负责及时向社会有关供用电信息。
3.市公安局:负责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4.市城建委:负责恢复城市燃气和道路设施照明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5.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预报工作。
6.市工商局:负责维护全市市场、超市、沿街商店等用户经营秩序。
7.市旅游局:负责维护全市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的经营秩序。
8.**海事局:负责海底电缆铺设以及海缆故障时,相关海域的水上交通管制,保障省电网输送电的安全。
9.市安全监管局: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10.市水务局:负责恢复城市供水及供、用水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11.市电力公司:负责分类应急预案的制订,定期组织演练,并根据**电力系统的变换,及时进行修订;随时掌握电力系统运行状态,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事故过程、停电范围、初步原因、发展趋势等信息;按照事故处置预案、调整规程等,处理电力系统事故,控制事故发展和事故范围,努力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重点地区及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执行上一级电网调度指令;组织电力系统各单位做好输变电设备的抢修、恢复工作。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三)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处置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区)要成立处置电网事故应急协调指挥机构,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三、应急响应
(一)事件报告。
1.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市电力公司应立即向市经贸委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等级、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2.市经贸委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等情况,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对发生可能产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的,应及时上报市委宣传部并通报各新闻单位。
3.市政府接到报告后,分管副市长立即召集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其有关单位,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宣布启动本预案。成立由市经贸委和市电力公司组成的电网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电网事故处置过程的现场指挥,并直接向市政府报告。
4.发生重、特大突发电网事故需按规定向省有关部门报告的,由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办公室负责及时报告。
(二)信息上报。
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设置接受突发事件信息的值班电话,值班电话装设在市电力公司调度所值班室;95598受理的突发事件信息按事件性质报有关人员,确保及时受理突发事件信息。
各部门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的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判断后报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决定是否上报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信息。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期间,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指定值班人员,值班人员立即到应急值班地点值班,负责信息沟通和联系。
上报的信息内容尽可能快速、准确、全面,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影响、原因等情况。
(三)信息。
1.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后,在事故原因基本清楚后,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主要公共媒体通报事件情况,事件信息,引导舆论导向。信息应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使公众对停电事件及处置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和对外重特大突发事件情况,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新闻工作,根据情况决定采取适当方式新闻和信息报道,就事件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向公众进行通报。应指定专人及时向市政府、省经贸委报送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和统计信息。
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要及时向公众通报信息。
2.各有关地方政府要组织力量,宣传、教育群众,防止公众产生恐慌心理,坚决打击趁机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四)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
当电网发生事故时,启动《**市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响应级别、应急事件的类型、程序归口部门启动相应应急处理预案。
因变电设备发生故障,引起电网大面积停电,启动《电网突发事件变电设备事故抢修预案》、《电网突发事件运行操作事故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县调处理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区调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变电所全停预案。
因线路设备故障,引起电网大面积停电,启动《电网突发事件送电线路事故抢修预案》、《电网突发事件运行操作事故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县调处理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区调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变电所全停预案。
因110kV系统发生故障引起重要用户全停,启动《电网重要用户停电应急处理预案》。
当发生地震、洪汛、台风及其它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或者火灾、人身伤亡事故时,按**市电力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启动《地震应急预案》、《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应预案。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市电力公司调度所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点用户的电力供应。
??电厂应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发电能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各电力用户的用电。
2.社会应急。
发生电网事故后,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调动流动发电设备、事故抢险队伍和储备物质;有关成员单位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设备。受影响或波及的各有关政府和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机场、港口、车站、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单位、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等重要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车站、机场、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重要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们有序疏散或妥善安置,确保人身安全。
??公安部门要加强停电区域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做好电网事故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避免出现交通混乱,维护正常秩序。必要时请武警部队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经贸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质的加工、生产、运输和供应,保证居民停电期间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五)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市经贸委根据突发事故的处置和恢复程度向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处置结束。
1.电网基本恢复正常运行,重要输变电设备故障已被隔离,**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并与浙江电网恢复联网。
2.电网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突发事件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已完成。
四、后期处理
(一)事故调查。
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定,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性质和责任,编写调查报告。
(二)改进措施。
市电力公司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组织生产、科研等部门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各相关地区、部门应总结社会应急救援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电网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三)补偿理赔。
对在处置电网事故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人力、物力、财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
五、应急保障
(一)技术保障。
1.市电力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覆盖各类电网事故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并落实防止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措施,限制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及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及快速有效的生产恢复措施。
2.各单位、各部门可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电网事故应急联合演习,定期组织应急抢修、停电抢修演练。制定重要用户和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抢险的保电措施,并由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3.加快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强化电网结构;加强电网分析和仿真机演练;及时制订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事故紧急拉限电方案,为电网事故处理提供有效手段。
4.要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不断完善防止各类突发性事件发生的技术措施。
(二)物资保障。
各有关部门和市电力公司应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施工机械设备、保安装置、消防器材、医药用品、电力抢险物资和器材、流动发电或照明设备等的配备,建立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器材的台帐,做好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器材的储备和动态管理工作,保证抢修队伍的经费投入和开支。
(三)人员保障。
市电力公司应建立应急事件抢险抢修队伍档案,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市经贸委等部门要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能力。
(四)其他保障。
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
六、附则
突发事故及应急预案篇5
关键词: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处理;从业人员;日常教育
作为高危行业的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其劳动强度大、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受作业环境气候条件影响大等行业特点,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加上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造成突发事故频发。如何应对工程施工中的突发事故,是令每个建筑施工企业头痛却又必须解答的难题。为此,许多建筑施工企业选择投保建筑工程险来转移施工安全风险,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笔者认为,投保工程险固然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而建立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对从业人员加强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和舆情控制的日常教育,投入少才收效大,才是为企业和职工投的“高性价比的保险”。
一、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作为高危行业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自身努力把伤亡和损失降到最低、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原本是可以做到的,而现实情况往往却是因为对突发事故的处理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负面影响不可控。常见现象有:
1. 不知如何应对或不能正确应对突发事故。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缺乏避险逃生常识而受到更大伤害;现场人员手忙脚乱,对事故应急处理和抢险救援杂乱无章,因而错过了最佳抢险救援时机,或因处理不当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原因分析:一是对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未引起应有的重视而没有建立应急预案;二是虽有应急预案,但由于施工项目负责人心存侥幸,认为突发事故不可能真的在自己项目“突发”,建立应急预案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造成预案本身不完善、不科学、不可行,在突发事故中并不能真正起到应急的作用;三是由于项目施工负责人迷信“越谈事故越生事故”的说法,“忌讳”谈事故而没有在现场从业人员中进行广泛宣传教育,造成当事人对避险逃生常识不知晓、对预案内容不了解而在事件发生后不知所措;四是事前没有对应急预案进行认真演练,事故突然发生后使当事人情急之下手忙脚乱;五是虽然有过演练,但因人员流动频繁致使参与演练的人员不在现场、而事故现场人员又没有参与过演练。
2. 不能按要求正确报告事故情况。现场人员不向任何人报告情况而对事故自行进行处理,造成因处理不当而扩大事态;或是往各处打电话乱报告、直至打“110”报警;或是向上级报告时不能如实、准确说明事故情况而贻误抢险救援时机。
原因分析:一是现场人员怕外界知道发生事故或已发事故的严重性而有意瞒报或虚报;二是因为对突发事故处理程序不了解而不知要报告或不知道向谁报告;三是知道要报告但因不了解报告要求和报告程序而不能如实、准确地报告事故情况。
3. 有意扩大事态。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直接打电话给新闻媒体报料,或向各处打电话让更多的单位或人员知道发生了事故,甚至有意夸大事故情况。
原因分析:一是单纯为获得新闻媒体的“报料费”而向媒体报料;二是怕发生事故单位对事故低调处理而得不到期望的经济赔偿,有意扩大事态,以求在善后中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4. 不能准确、客观地反映事故情况。在回答事故调查人员的询问和接受媒体访问时,不是客观地叙述事故情况,而是加入了个人的猜想和主观评判,影响调查人员和媒体对事故判断的客观真实性。
原因分析:当事人在事故中受到惊吓,在心理上放大了事故的危害性;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相互之间议论时,自觉不自觉地掺入了个人的主观臆断和猜想,以讹传讹,造成叙述失真,与事故真相出入过大。
二、建立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变“不可控”为“有可为”
从以上现象和原因分析中不难看出,许多情况是可以通过努力完善应对措施而减少或避免的。所谓“灾难无情人有情”,发生突发事故实属无奈,但如果事前加强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故知识的日常宣传教育,把事故伤亡和损失降到最低、把对企业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却是大有可为的。
一是要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随着国家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对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力度的加大,绝大多数施工项目都建立了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为保证应急预案在突发事故中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建立应急预案时,必须本着“珍爱生命,对企业负责、对从业人员负责”的态度,针对每个施工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施工环境、气候特征、施工特点、人员情况等实际,认真研究、反复论证、科学评审,确保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实用可行,且便于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和实际操作。
二是要对从业人员广泛进行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大政工”的作用,采取不同方式、通过不同渠道,分层次、分类别在施工项目所有从业人员中进行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避险逃生防护等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其一,针对从业人员文化水平、学习能力参差不齐的现象,可通过开展趣味知识问答、应急逃生游戏等寓教于乐的活动,让全体从业人员在思想上强化掌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对保护自身生命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学习掌握相关知识的兴趣和主动性。其二,对于相关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让他们认识到发生事故后必须依法如实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紧急救援,打消其侥幸心理,主动自觉地把应急预案建立好、落实好。同时,要强化工程施工突发事故预防、控制、应急指挥、抢险知识和技能、综合协调等内容的培训,以增强他们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其三,对于一般管理人员和职工,尤其是对项目施工第一线、突发事故的高危人群――协力队人员,要强化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避险逃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让他们掌握避险自救逃生知识外,明确发生突发事故后第一时间要向谁报告、如何报告。如此,让所有从业人员明了于心,做到有备无患,才能保证事故发生后抢险救援工作的及时、有序、有效实施,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是要定期对参建全员进行应急预案交底和演练,让预案真正起到应急的作用。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施工企业也是如此,施工人员的频繁流动,尤其是协力队伍人员的频繁更换,既给项目施工生产增加了安全隐患,也给项目进行应急预案交底和演练带来很大困难和不便。为保证应急预案交底和演练不留盲区,就必须定期对项目全体在岗从业人员进行预案交底和演练,或者演练时留下视频资料,以“流水席”方式组织相关人员观看达到培训目的。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让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不断改进和优化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同时,把应急预案流程和接受事故报告人员的联系电话在宣传栏中或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示,让现场从业人员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和要求,以及事故发生后及时、如实报告的重要性和瞒报、虚报的危害性,一旦发生突发事故,知道应该向谁报告、如何报告,确保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能迅速进入预案实施状态,有条不紊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三、做好突发事故舆情控制的日常宣传教育,减少和避免盲目报告及不实宣传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说到突发事故的舆情控制,我们关注更多的是事故发生后指定专人及时、准确地报道突发事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负责地应对外界的询问和调查,避免不了解事故真相的人以讹传讹,提防别有用心的人有意夸大事实、扩大事态,给企业带来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等问题,而往往忽视了对于从业人员日常的宣传教育。
从前面的原因分析中不难看出,突发事故处置不当、事故负面影响扩大,往往是当事人对处理程序不了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知不足、没有意识到自身不负责任的言论将对企业和自身带来后果的严重性而造成的。因此,我们在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后的舆情控制常规工作的同时,必须强化对突发事故舆情控制的日常宣传教,讲明道理育,晓以利弊,以减少和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态扩大和负面影响。
一是要通过开展党工团各类活动,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广泛进行普法教育,让大家深刻认识到:他们不经意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对企业的形象和自身的利益造成无法挽回的不良影响和巨大损失,所以突发事故后,一定要做到不议论、不信谣、不传谣。在接受调查问询和媒体访问时,一定要慎重,要真实、客观地反映情况,而不能不负责任地道听途说、主观臆断甚至以讹传讹。
二是要充分发挥党群工作协理员和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日常与协办队人员的交流和沟通。一方面,要让他们了解和相信,对事故全力进行抢险救援,既是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也是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的责任。让他们明白,在事故初发阶段情况不清、原因不明的情况下贸然向新闻媒体报料,只会造成事故现场混乱,不利于抢险救援工作的进行,会给当事人造成更大的伤害、给企业带来更大损失。不负责任、夸大事实、没有依据的乱说,造成恶劣影响的甚至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要有意识地对协力队人员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向他们普及工伤保险赔付的法律法规知识,让他们了解:工伤理赔是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是企业无法逃避的责任,企业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按程序给予工伤者合理的赔偿,减少和避免他们因对企业能否合理进行善后补偿心存疑虑而采取的过激行为。同时,向他们强调:企业要依法办事,个人也必须依法理赔,不负责地进行不实宣传或扩大事态,不但无益于工伤理赔,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样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突发事故及应急预案篇6
【关键词】学校 突发事件 应对和处置
学校是人员密集、教学、科研等活动集中的重要场所,也是教育活动的基本单位,学生则是一个非常重要、特殊的群体。近年来,发生在学校甚至是学校以外的突发事件,不仅给学生、学校、家庭带来无法愈合的创伤,而且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从一些发生在学校的突发事件的分析看,造成损失或造成损失扩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学校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亟待提高。因此,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
近年来,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不断重视与加强,我国学校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也逐步得到加强。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有关立法对学校安全及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作出相应规定。如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政府及政府部门必须加强中小学校的安全管理。中小学校实行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火灾、交通、校舍倒塌等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师生安全……”二是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学校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总体预案,各类学校也相应地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了必要的演练。三是各类学校成立了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体系,明确学校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初步形成了应对与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四是各类学校更加重视日常安全的管理,组织力量、投入资金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五是组织开展了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教育。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六是应急救援队伍及其装备得到重视和加强。
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学校在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上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 一些学校对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重要性没有真正认识到位。一是没有将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作为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加以重视、加以研究。二是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等同于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体系的建设,认为有了应急预案就可以有效地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常常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被动地去应对与处置。三是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有些人认为突发事件是偶然事件,发生概率很小,学校资金有限,而用于突发事件预防、应对的费用较大,又不可能产生明显的效果,不值得。四是认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只是学校后勤保卫部门的事情,是一件简单的、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认识与估计。
2 学校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制度、规则还不完善。制度、规则是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的先行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虽然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及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也对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总体方针、基本原则、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应急救援响应程序、信息等方面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还缺少配套、具体和可操作的法规或规章,对学校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制度、应急程序、应急内容等操作层面的内容还缺乏明确、具体的制度规定,导致学校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总体上还处于较低层次、较低水平。
3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完善不可行的问题较为普遍。预案是有效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重要保证。目前,各类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目的不太了解,没有组织人员认真进行预案的编制。二是由于国家有关方面还没有就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编制指南,一些学校编制的应急预案过于简单,要素不全。三是一些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应急预案不衔接、不配套。四是一些学校没有组织突发事件预案的演练。有些学校虽然组织了演练,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但没有根据这些问题与新的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4 一些学校日常安全防范与管理基础较为薄弱。一是有些学校日常安全防范与管理的制度不够完善、不够落实。二是一些学校负责安全防
突发事故及应急预案范文
本文2023-11-01 18:01:36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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