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巡察报告(精选12篇)
通过写报告,我们可以不仅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和概括,同时也能够分享我们的经验和见解,帮助他人更好地理解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方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发。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
按照县深化“一次办成”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中梗阻”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现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针对制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着力建章立制促规范,夯实审批业务运行的基础保障。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制定了《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和《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机制》,搭建起了县级层面审批工作议事决策、协同联动机制。二是建立完善审批内控制度。出台了《审批业务会议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审批信息与监管执法信息管理使用制度》《审批文书文号使用管理制度》《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审批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容缺办理工作制度》《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制度》等x项制度,保障了审批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三是建立完善分级审批机制。针对审批事项复杂难易程度,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建立了窗口办、科室办、业务会议办、部门联合办和联席会议办x级审批机制,构建起了“即办快办、办成办好”的审批运转模式。四是严格落实“好差评”工作机制,通过设立“不满意请找我”投诉窗口,开通监督投诉电话,设立评价意见箱,制定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卡等方式,与办事企业和群众形成良性互动,多渠道倾听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截止目前,无一有效投诉,实现了审批服务“零差评”。五是实行窗口无否决权工作机制,窗口接受咨询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对于申请人提出的需求、诉求,无论是否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事务,都要给企业和群众一个合情合理的答复,不能简单直接地说“不行”,其行使否决权必须得到分管领导批准,并给申请人以合理的解释和引导,让办事企业和群众“舒心来,满意走”。
2、针对政务服务体系不完善、办事企业群众反映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多头跑等问题。一是扎实推进了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聚焦打造“上下联动、机制完善、运行顺畅、就近办成”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在深入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站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围绕确保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序化、协同化和科学化,真正打通便民利企“最后一公里”,切实将政务服务下沉至企业和群众身边。xx月x日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xx日-xx日组织xx个县直部门和xx个镇(街)具体业务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进行事项要素梳理工作,目前已全部梳理完成,为实现全市“一网通办”打造基础。二是积极推进联合踏勘“一次办好”。对需多部门共同参与到现场踏勘的审批项目,实行归口管理,由一个科室统一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商定联合踏勘时间、地点、人员及分工等事宜,确保做到急事优先快办、现场一次办成。自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共组织开展联合踏勘类审批事项xxx件,全部实现了一次办成目标。三是开展“容缺办理”。探索尝试以自愿承诺为前提、综合评估为支撑、信用惩戒为手段的“告知承诺+综合评估+容缺办理+信用记录”容缺办理审批新模式,由申请人自愿签订“容缺办理”承诺书,由审批业务人员综合运用审查提报资料、研究行业法规、咨询业内专家、对接主管部门等方式,分别对申请办理事项所涉及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及效益性情况、事项申请人承诺事宜及践诺情况和事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信用情况x个方面作出评估,并汇总形成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综合评估意见,对可以容缺办理的事项“容缺办”,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增强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近期,通过对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商投资xx亿元项目、x银行商河支行企业登记等xx个项目启动“容缺办”,大幅缩短了企业跑审批时间,加快了项目推进进度。
3、针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不到位、政务服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一是积极开展审批事项标准化梳理。依托“x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承接办理的xxx项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xxx个一级要素和xx个二级要素逐一梳理细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围绕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供给质量,着力推进审批流程再造。一方面,注重从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农林水等领域涉及的公司(企业)登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采伐林木许可审批等xx个重要事项和高频事项入手,紧扣程序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流程最优原则,重新研究编制细化具体、形式直观、简便易行的办事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实现了办事服务的提质提速提效。另一方面,聚焦“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系统梳理所涉及到的所有审批环节,坚持集成、便捷、高效原则,研究绘制贯穿办事全过程的“全链条”审批图,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通过部门联动、科室联动真正实现多事项并联审批、协同办理、一并办结。截至目前,已初步绘制完成涉及企业开办、企业投资、工程建设等行业和领域的xx条“全链条”审批图,力求实现审批“加速度”。三是建立完善便民利企服务机制。推出商事登记业务双休日对外服务,选取xx项办件量大的事项开展预约服务,对进厅事项全部实行延时服务,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自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双休日共办理各类服务事项xxx件。四是建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依据“自愿委托、无需不扰,管理规范、全程跟踪,协同联动、一链办理,无偿服务、一次办好”的原则,设立帮办代办窗口,推行“帮办代办”审批服务模式,着力提升审批服务供给质量,务实打造“办事更省心、服务更贴心、环境更舒心”的服务型审批机关。截止目前,帮办代办服务窗口共办理各类服务事项xxx件。
4、针对推行业务联办、网上服务、自助服务等问题。一是大力开展“网上办”。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了企业登记从受理到出证“x小时办结”;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全程网办,实现了“零跑腿”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动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迁移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链办理,并梳理完善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促进加快了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审批各环节工作的并联审批实施进度。截至目前,承接办理的xxx项审批事项网办率达到xxx%。自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登记事项xxx件,网上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事项xxxx件。二是开展了“政银合作”企业登记代办服务。我局xx月上旬已于中国农业银行商河县支行、x商河汇金村镇银行联合开展了“政银合作”企业登记代办服务,增设代办服务网点x处。
一是针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正在积极探索,在我县还没有找到可奖惩的依据,政务服务评价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大多数业务系统的开发和服务器的管理权限都在上级部门,因为操作权限或数据保密等各种因素,严重制约了县级层面对信息系统的整合和开发,对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设置了障碍。建议从省级层面出台相关制度,由各级大数据部门牵头,将全省政务服务相关的数据进行优化整合,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县“xxxx”工作体系,紧跟全市“在泉城、全办成”制度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着力在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上下功夫,力争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好服务,实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
(一)坚持依法规范,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质效。对照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按照“一事项一指南、一事项一流程”的标准,逐事项编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事服务指南和审批操作规程,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标准、办事渠道、办事流程、审查要点、办理时限等内容进行规范和细化,切实推进依法依规审批。加强对上对外沟通交流,积极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提升审批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勇于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审批服务机制。接续推进“全链条”绘制工作,将“一事一流程”转化为“多事一流程”,实现关联事项并联审批;探积极尝试开展基于对项目立项可行性、合理性、合规性研究和项目运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评估基础上的事项评估审批机制,促进提高审批的科学化水平;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和投资项目,梳理建立“零跑腿”“你不用跑我来跑”代办帮办审批服务目录清单和工作服务流程,积极推动重点工作和项目落地、实施、见效。
(三)加强协调指导,推动构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按照全市部署要求,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目标,扎实推进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功能,将企业服务放到离市场最近的地方,把民生服务放到离百姓最近的地方。构建县、镇(街)、村(社区)形象标识统一,基本事项、基本设施、网络平台、管理制度统一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注重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审批队伍建设。重点围绕审批操作规范、政策法规、“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等专题,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服务优、纪律严、作风好”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探索建立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机制,研究设计涵盖限时内办件量及办件质量、综合科室工作质量、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实践创新、创先争优、遵守纪律规定等要素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激励,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工匠精神”和“团队精神”,着力打造“文明、团结、和谐、高效”的审批服务机关。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
根据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医疗保障局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迅速部署行动,聚焦短板弱项,破解瓶颈制约,提升服务效能,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责任,统一思想,迅速抓好各项任务部署落实。
一是成立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x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压实职责任务。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把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责任使命感坚持把此项工作抓实、抓细。
(二)服务大厅经办服务情况。
上半年,累计受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6585人次(省外780人次),其中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网上渠道办理5605人次,受理重大疾病备案1318人次,门诊慢性病5734人次。受理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停保、退休以及关系转移等参保业务15445人次。受理非联网报销手续2819人次。各窗口接受现场及电话咨询1.5万余人次。完成2021年度门诊慢性一般鉴定程序集中鉴定5300人,通过鉴定4890人。
(三)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取得丰硕成果。
1、全面落实各项待遇政策。一是全面执行2020版国家《药品目录》,新增救急救命的119个国家谈判药品于2021年1月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二是将门诊重大疾病特定用药由27种增加到93种;三是简化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办理申请流程,由每年只可申报一次调整为每月都可申报,缩短鉴定时限;将25种无法治愈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待遇享受期有三年调整为长期。四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确保我市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2020年落实了国家对职工医保参保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工作,切实减轻疫情期间企业负担。
2、推进实施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再造,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一是全面落实《xxx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推进医保经办事项名称、申办材料、经办方式、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六统一”。二是全面推行“一窗通办”综合窗口制。对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10类61项民生服务事项,实施流程重塑,积极推行《医保窗口优化调整方案》,取消“职工大病”和“生育保险”两个窗口,将相关业务纳入医保综合窗口中,切实抓好业务整体融合,实行相关手续受理“一站式”服务,解决了参保职工需二次提交手续的问题,大幅缩短了业务办理等待时间,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一趟办结”。三是今年5月8日起,推行安阳市区域内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同城通办”,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打破地域限制,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四是实行医保服务大厅周六周日延时服务制度,每周六、日安排专人为参保群众提供异地就医备案服务。五是为更好的服务企业参保单位,我们与人社局在市民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方便企业一次性办理社会保障事务。
3、持续优化管理,提升服务能力。一是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业务经办知识和服务能力建设,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采取以身边人教身边人、业务能手带业务新人的办法,促进窗口经办服务队伍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二是着力改善服务环境,建设一站式服务大厅。对服务窗口进行了优化整合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服务大厅配置,设立排队叫号机、志愿服务站、休息排椅、报刊(图书)阅览架、复印机等便民服务设施,统一工作人员服装,规范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三是着力增强群众服务体验。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提供服务手册,承诺办结限时。设立服务大厅政策宣传和服务引导岗,提供叫号、排号、政策宣传及服务引导服务。全面落实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一次性办结服务,努力提高群众办事体验。四是着力推进“不见面”服务,全面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的要求,开通了微信公众号上的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开通了“豫保通”公众号上的异地就医备案、姓名修改、参保情况查询、报销情况查询、医保三大目录查询、全国联网医院查询、经办流程查询以及网上政策咨询等线上服务,开通参保企业单位医保政策咨询微信工作群,全面服务企事业单位相关医保政策咨询。
4、强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一是通过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设立了相关政策解读栏目,公布权威政策信息,二是定时发布或转载最新政策文章50篇,三是服务大厅发放服务指南、政策明白卡等宣传手册5千余张。
5、规范基金监管行为。
组建基金监管执法人员队伍,启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组织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全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医保局属于20xx年新成立单位,一是在乡镇没有医保经办人员,上级部门目前还没有在乡镇设立经办服务的具体政策,造成医保经办服务向乡镇延伸的欠缺。二是医保局存在人少事多,急需临床医学及信息化专业人员,存在的空编缺人现象严重影响单位服务能力提升。
(二)我市尚未实现开办企业办理工商登记与医保参保登记一网通办。由于我省医保信息化不完善,没有实现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网,无法实现企业工商登记与医保参保登记一网通办。
(三)“互联网+医保”服务推进缓慢。医保系统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升级,目前只能实现网上异地就医备案、网上报销数据查询,还不能实现网上参保登记、信息更正等其它医保相关业务网上办理。
(一)继续加强领导,确保营商环境责任落到实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之下,继续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把开办企业各项营商环境有关医疗保障指标落到实处,保障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关于医保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继续跟踪开办企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切实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争取明年实现开办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的同时,即可完成医保参保登记业务。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制,修订经办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标准,全面开展经办服务事项“好差评”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医保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程公开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设,规范经办事项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夯实服务责任,为高效优质的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五)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业务经办知识和服务能力培训,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对窗口业务进一步优化整合,全面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
(六)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持续推进经办模式升级,依托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和完善,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互联网+医保”建设进度,推进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和应用推广,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逐步将医疗保障各项经办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终端和移动终端,通过“数据多跑路”打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堵点和难点,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报告集合
我局自去年1月30日组建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致力于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办公会多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湘潭形象的观念,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严格落实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外资企业不再需要一系列的专门审批,只要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之内,即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同等待遇。截至2020年6月24日,今年共新设外资企业14家。
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覆盖。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今年3月10日,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湘潭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潭市监发〔2020〕14号),4月23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部署全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6月9日,召开湘潭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会,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园区)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二是清理存量。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全面清理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对下发的504份“红头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规章2件,废止政策性文件1件,修订规章2部,修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7件,适用例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保留。三是严审增量。对市工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型产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绿色发展质量规范》《湘潭市实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公平竞争审查结果把关。
3.着力推动价费政策落实。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港口企业、电网企业、燃气企业、转供电主体的检查力度,确保各类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燃气企业价费政策执行方面,累计为企业降低用气成本465.39余万元;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价费政策执行方面,共计为非高耗能企业、工商业用户减免、节约电费约2880.59万元。
4.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争资争项。上半年,共组织指导19家企事业单位、园区、学校申报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项目(知识产权促进口),汇总促进、保护、运用11类67个申报项目,会同财政、教育部门联合推荐报省局。湘潭争取资金总计566.1万元(其中,专项资助资金251.1万元;市本级专项立项19个,205万元;省本级专项项目2个,资金110万元),超额完成450万元争资争项任务。
5.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协议》。未来3年,市知识产权局将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5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支持,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担保费率减半或全免优惠。4月24日,湘潭市9家企业与银信机构进行了现场签约,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共计7740万元。今年来,全市共有11家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意向金共计8540万元,质押专利133件。
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我市湘电风能有限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湖南内容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天爪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二是与长沙知识产权局、株洲市场监管局签订《长株潭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执法协作、调解咨询、宣传培训、学习交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专题工作小组制度;三是为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项目申报,积极对接“口审庭”场地落实,与市仲裁委进行工作衔接。
(三)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致力于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1.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企业设立登记申请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实现全程网办。今年上半年全市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2719户、变更登记2056户、注销登记56户。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成功申领营业执照后,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提升企业档案查询便利度。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企业登记档案自助查询机,企业申请人通过身份验证、信息核对后,可查询本公司“企业档案信息”。
2.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去年将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比省、市要求的3天缩短了0.5天。今年4月下旬,开展了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目前,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基本已实现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印章刻制0.5个工作日、发票申领0.5个工作日)。2020年1月至6月24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0693户,其中企业319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6户,个体工商户7315户。
3.着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根据《湘潭市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继续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截至2020年6月底,我市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累计办件总量为1582件,其中实行告知承诺累计办件总量为240件,优化准入服务累计办件总量为1342件。
4.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今年上半年共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协助98笔,其中股权冻结56笔、股权冻结续行9笔、股权冻结解冻30笔、股东变更3笔。
5.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协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我市第一批110项事项梳理工作,参与了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征集梳理工作,组织完成“一件事一次办”明白卡编制、流程再造工作。优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办理程序。对食品、计量、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业务实行湘潭市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精简流程。
6.取消、下放、合并一批行政许可。我局取消了“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了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取消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取消了《药品经济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今年2月12日起,我局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下放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复审(焊接项目除外)下放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各园区分局实施。
7.推进审批便民服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助下,我局迅速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派驻窗口整合到政务中心a区集中办公。新“三定”下发后,我局成立了登记注册局(审批服务科),将审批职能整合到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政务大厅,实现了窗口一站式办结。
8.加快推进“领照即开业”承诺制落地实施。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领照即可开业。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从去年11月20日起在万达美食旅游项目街区实行“领照即开业”试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相关审批部门作出承诺,即可开业。
9.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于涉及生产经营防控急需物品的行政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受理审批方式特事特办。企业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相关基础资料,网上申请后即可审批发证。现场审批事项,采取应急审批机制,网上申报并承诺符合开办条件,即可发证,两个月内现场复核。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容错审批机制办理了4户,延后现场检查的21户。积极协调省药监局特事特办,启动应急审批程序,帮助湖南永霏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拿到湖南省首张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注册证,填补了我省医用防护服生产的空白。该公司生产的防护服迅即交付我省援鄂医疗队,为疫情防控作出了“湘潭贡献”,受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充分肯定。
10.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整合了5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了“12315”一条热线对外。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9239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3.79万元。
(四)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率先在十四个地州市中采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确保了抽查结果更客观、专业和规范。牵头组织19个市直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共录入市场主体183412户。48个市直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0个,共录入执法人员1094人,公示抽查检查信息14437条。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加强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具备执法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积极衔接司法局妥善制定了执法证分批次领取和换芯方案,目前已完成第一批20人的执法证领取发放工作。二是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潭政办发〔2020〕1号)出台后,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求在监管执法中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实行行政执法检查报告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三是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制措施。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充分考虑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合法性,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损害。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局出台《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许可、检查、处罚等执法信息均进行了公示。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统一了执法文书,加强了执法装备配置,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拍照摄像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避免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时“有理说不清”的弊端。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设置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所有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均提请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内部建章立制。我局起草了《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严格坚守安全底线,致力于强化法治保障基础。
1.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十六字方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一是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摸排走访,重点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2020年以来,共检查各类市场111场次,出动执法人员1065人次,检查和走访经营户1833户次。在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摸排问题线索,共摸排线索7条,3条已移送公安局,震慑了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二是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结合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雷霆”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加大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和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乱象。2020年以来,共查办涉及食品安全案件249起,特种设备安全案件49起。全市“雷霆”行动检查企业共3200余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窝点2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4个,立案查处共240余起,涉刑移送案件6起。“铁拳”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90人次,查办案件37起,涉刑移送案件3起。三是扎实推进“三霸问题”查处,围绕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方案》和责任分解表,将监管职责分解到县市区局,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市场内是否存在欺行霸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拉网式摸排,共出动执法人员1135人次,走访经营户8616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0968份。四是扎实推进娱乐场所毒黄赌整治,为了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更有效地开展湘潭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及要求,印发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及充当毒黄赌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市场监管系统摸底辖区范围内ktv、歌舞厅,酒吧,洗浴中心,电玩城等娱乐场所254家。出动执法人员318人次,检查娱乐场所210家,发现证照不全(含无证经营)13家,下达责令整改10次,抄送相关情况给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部7家。
2.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26个。后期将结合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部分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先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已完成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1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严格涉企案件法制审核程序。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程序规定,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等8个方面进行案件审核,对符合以上依据的案件从快办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在听证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组织了2起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在疫情期间,加大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案件查处的力度,积极配合办案机构对案件查处,实行“快速审核制”,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降为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四是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采取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等方式,教育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
(一)企业开办方面。
软件硬件配备不足,影响企业开办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工作。
1.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发达地区比较仍很滞后。我市未自建企业开办业务平台,目前我市企业开办主要依托省级平台——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平台办理,涉及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税务总局、省人社厅、人民银行等多个省部级系统,市级层面无法协调实现全流程办事服务事项的对接,暂不具备“一窗通”服务平台的条件。市本级暂无法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通办”。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省级平台,暂未实现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完全对接,仅实现了入口跳转。各部门要在线认证电子营业执照仍存在困难。
2.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政务服务环境尚有困难。企业开办涉及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多个环节,全市部分政务大厅因场地限制,目前没有设置“企业开办功能板块”,也未配备企业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功能。如市本级因市民之家未落成,租赁场地限制、税务部门权限划分等问题,税务部门、公章刻制单位、社保登记等均未进驻大厅办公。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也因场地限制等原因,如岳塘、雨湖等市场监督局企业注册大厅还未进驻政务大厅,难以实现“一站式服务”。
3.公章刻制属于市场行为,无法约束公章刻制时间。目前,公章备案已实现网上申报备案,企业在登记环节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但公章刻制是公章制作单位的业务范畴,属于市场行为,并且全市各级政务大厅未将公章刻制纳入大厅办事服务中,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到领取公章和备案,要多次往返,耗时耗力。影响企业开办时间。去年下半年,岳阳、长沙等市已实现了市场主体首次刻制印章由政府买单的政策,我市至今未能实现。2019年湘潭市新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6665家,如政府承担新登记注册企业的公章刻制费用,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财政负担较大。按每家企业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章”计算,结合目前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开支达200多万元。另一方面,可能打破刻章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发“涉稳”风险。首次刻制印章的质量也难以保证。
4.我市目前社保登记未进驻大厅,也暂未实现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2个环节合并。因社保登记和用工登记在省人社厅建设的两个不同系统中办理,目前社保登记可从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查询企业登记信息,但未实现与其对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是由省社保中心统一开发和管理,市人社局只有使用权限,也无系统开发、调试权限。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审批便民服务方面。
1.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使用的业务系统还未进行整合,暂时还达不到一网通办的要求。如企业登记事项使用的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特种设备事项使用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食品经营、生产许可事项使用的是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经营管理系统(审批端);医疗器械(一类产品注册)使用的是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材料和审批系统不统一,增加了内部流转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照办理时间。
2.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时,省外企业无法提交电子数据,不能进行电子签章,只能远道赶来窗口现场办理,便民原则没有全方位体现。
3.多部门信息互联互认程度较低,“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仍未能消除。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已成为打造营商环境的短板,成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再上一个台阶的瓶颈。比如政务服务网与省市场监管局开发的“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需要实时对接,政务服务网中“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已与“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对接,但是其他事项无法自动跳转,导致市场主体无法真正意义上做到全程网办。
4.改革步调不一致,导致百姓办事不便。如:住改商证明。《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已将“市场主体住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同意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社区经营性用房无扰民证明)”列为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该指导意见中还明确指出“对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所列的证明事项,现阶段如因政策措施衔接不到位或各类民商事主体明确要求,居民群众仍需办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本着便利居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对于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且能够核实的,据实为居民群众出具相关证明。对于出具相关证明可能涉及法律风险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在详细调查核实情况、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居民群众议事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充分评估并预先防范后出具。”目前,部分社区已不再出具此类住所证明,而我省企业住所登记目前仍依据的是《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湘政办发﹝2016﹞69号)规定,“第六条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国、省政策衔接不到位的情况,极易造成申请人不理解,办事不方便,引发群众矛盾,影响到营商环境。
5.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造成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案例增多。商事主体诚信守法是营商环境的前提,依法监管及时、适度是营商环境的保障。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面。
1.思想上不重视。个别部门领导认为该项工作“与己无关”,以各种理由拒绝和拖延。本部门不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也不参与牵头部门组织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2.因工作量大和人员异动频繁,推诿和敷衍现象严重。有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事项涉及内部多个机构,信息分散、数据量大且没有专人具体负责。在牵头部门安排部署“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互相推诿或敷衍了事。
3.多个平台并存,信息不对接造成联合抽查障碍很大。涉企信息不统一归集公示将直接导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无法正常开展。
4.考核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直未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单独列入对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市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难以有效推进。
5.部门联合抽查操作规范难以统一。参与抽查的各部门因检查方式、程序、标准和要求不一,导致被检查对象也无所适从。多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因参与检查人员众多、检查事项繁杂,也给被检查对象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不安。
6.“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过于笼统。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文件虽然都提出了这一原则,但具体如何适用并不明确。现阶段一旦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各级被追责问责的例子比比皆是。基层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特别是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动性并不高,直接导致大多双随机抽查流于形式。
(四)公平竞争审查方面。
1.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仍不健全。虽多次强调和督促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各单位要迅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个别地方仍重视不够,公平竞争审查意识不强,如湘潭经开区管委会仍未建立工作机制,未及时安排部署存量文件清理工作。
2.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竞争执法专业性很强,熟悉业务的办案人员少,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与新形势、新要求也不相匹配,亟需稳定队伍,充实新生力量。
(五)执法办案方面。
1、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到位。原有执法队伍老同志多、年轻人少,骨干人数少,工作人手不足,导致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全面性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行政执法程序不当”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处理行政案件时,注重案件的事实和结果,忽视了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
3、服务意识还需增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能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向当事人介绍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但主动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指导服务的能力还不够,主要还是以处罚的手段来教育当事人。
4、处理行政执法办案与优化营商环境关系上有偏差。认为执法主要职责是查处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考虑更多的是如何严格执法,对优化营商环境思考不多。如个别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超期未检,这些设备是企业正常生产必用的,一旦封存,势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不封存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法律上要求封存,在执法办案中执法人员往往是履行法定职责、封存隐患设备为主。
5、市场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假冒伪劣、侵权违法、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犹存,市场安全形势依然复杂。
6.对执法办案的保障有待加强。办案手段缺失,执法装备不全,办案风险越来越高。我局综合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8台、摄像机4台、照相机6台,与完整记录执法全过程,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总体要求相比较,存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仪数量不足,办案场所配备不齐等问题,需投入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音像记录等设备。
1.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引入专家评估机制,开展以文件抽查为主的公平竞争审查督查,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保障各类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关系营商环境的行政性垄断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协调配合,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加强对市场主体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宣传。
2.继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建议政务服务中心加强“企业开办专区”功能板块建设。设立“企业开办专区”,缩减办理环节。建议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印章刻制单位、税务部门、人社部门等进驻有条件的政务中心办公,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环节统一集中办理,三个窗口相邻办公,实现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窗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设立登记办件比例。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5.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建设,提升窗口融合度。制定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流程标准化。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要求,简化流程、清理材料、缩短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或申请人办事。
6.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手续,精简许可申报材料,压缩许可工作时限。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类别试行申报企业“公开承诺”“先证后查”。
7.继续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五大领域由牵头部门联合抽查,避免多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的现象,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加强协调和督查考核。会同相关单位积极争取省级部门的业务指导,推动省级部门与省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实现各部门省级业务平台与协同监管平台数据的对接和互通;争取市委市政府尽快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单独纳入绩效考核评估。定期召开双随机工作进展情况调度会议和责任部门协调会议,对各级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部门以市政府名义进行重点督查。二是组织培训,加强交流学习。对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运用多种形式对市县各级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加强培训、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到深圳、江苏等双随机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和交流,对照不足,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纵深开展。三是加强协同监管。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综合运用,特别是对失信和被行政处罚过的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针对失信企业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四是明晰免责和问责情形,启动监督机制。进一步明晰各种具体情形和责任。会同优化办、督查室等部门,进一步对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中推进不力,经督查仍不整改落实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对依照信用信息(包含抽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其他信用信息)确认为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不依法依职责实施联合惩戒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8.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和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确保各项减负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组织以及商业银行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搭车收费、转嫁成本、巧立名目、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转供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管,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电价加价行为,确保一般工商业用户享受到国家降价红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9.围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对社会关注和民生聚焦的网络交易、医药、教育、中介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加大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违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者,营造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10.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制度。起草出台《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落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廉洁执法。
11.强化联动提升执法效能。一是要积极抓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查办案件中发现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部门。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加大抽检范围、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的督查指导,落实属地管辖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12.加强队伍建设。以提高治理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优化、高效、协同”的监管机制。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增强干部职工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在状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诚勉,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严肃问责。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5月27日至7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教育局开展了“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并就巡察情况向我们进行了反馈,传达了县委主要领导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后,县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以“全部认领、扎实整改”的政治态度和整改目标,深入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截至10月10日,反馈的5大类12个问题,以及回头看6个问题,共计18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部署,迅速启动整改工作。坚持把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启动整改工作。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究措施,形成了党组成员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就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局上下凝聚共识、形成整改合力。二是专班全力推进。成立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机关党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督察督办,形成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三是坚持领导带头。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严格要求,以身作则,示范带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班子成员带头深挖问题,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形成一级改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改的整改氛围。
(二)严格实施,确保问题整改成效。局党组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深挖问题根源,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一是落实整改责任。根据县委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制定了《教育局党组整改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实施方案》(拜教呈〔20xx〕19号),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扛责上肩,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二是加速推进工作。按照2个月的整改时限,对所有整改问题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实行按图作战、时间倒逼、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三是加强督办跟进。局党组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地生根,以坚决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推动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整改成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对问题整改不搞“一刀切”,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坚持长短结合、分类整改,保证整改质量。对问题具体、具备整改条件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求在限定期内整改到位,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对需要上级支持解决的,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尽快整改。二是坚持建章立制。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坚持个性问题彻底整改、共性问题边整改边建立长效机制的办法,扎好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反弹,尽可能延伸整改实效。三是坚持结合业务。坚持把整改效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执行力,在推动工作中体现整改成效。
局党组坚持集中研究,分类指导,逐项整改,销号管理,明确落实人员和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上轮巡查整改“回头看”情况。
(1)教育教学质量仍然需要提升。巡察了解,教育部门注重教学质量的提升,付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还是沿用老办法抓教学质量,教师培训少。
整改成效:一是片区教研扩大了教师的参与面,极大地调动了教师参与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各学校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的监管,做好课前、课中、课后监控,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三是20xx年高考创历史新高。第一中学650分以上6人、600分以上22人,17人分别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高考理科最高分682分,排全市第二名。第四中学42名同学考入中国美术学院等一表院校。四是中考成绩稳步提升,一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比去年提高8.1%,增幅居全市首列。五是圆满完成369名专任教师培训任务。
(2)营养餐浪费的现象仍然存在。经深入学校调查,教育局虽然改善营养餐的品种,将面包调整为饼干,但是学生食用时间长了,吃厌喝腻,不愿继续食用,普遍存在整袋丢弃、或者只是食用了一点点就丢弃的现象。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过宣传栏,黑板报、微信群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召开勤俭节约班会、团会,创建勤俭节约从我做起活动,营造学校勤俭节约氛围。班主任监督学生食用营养餐,督促学生养成节约品质。二是与供应商协调,学生奶供应的3种口味一个月更换一次,保证营养需求。
(3)补课现象禁而不绝。经巡察谈话了解,20xx年文化小学教师赵琳琳在校外机构补课被省纪委通报,在巡察期间仍然接到了两个关于教师补课的举报。
整改成效:一是对全县各学校开展“大排查”行动,学校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排查、本校周边文化机构逐个筛查等形式,对有可能存在问题的区域、机构、人员进行逐一核查。
二是全县各学校均传达学习《拜泉县教育局预防和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九严禁》,做到全体教师了解行为规范,遵规守纪。三是加大违规补课查处力度,截止20xx年10月10日,共处理违规补课8起。
(4)校车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经巡察了解,校车运营全部列入到学校监管,但学校只能监管校车运营安全,学校整天为安全问题担忧,校车运营影响教学秩序的事,没有得到解决。
整改成效:通过校车监控平台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定期对校车进行检修;秋季开学前联合县交警大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校车运行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5)一线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仍然不高。在上次巡察后,教育局仍然没有出台激励奖惩机制,导致一线教师的积极性仍然不高。
整改成效:一是教师节表彰329名先进教育工作者。二是依据《拜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作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拜泉县教育局关于评选乡镇以下农村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工作方案》,结合教育督导结果对乡镇优秀教师给予44万元奖励。三是对2244名教师给予年终一次性奖金奖励。明确了“干多干少有差别,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工作导向,激励了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6)校外办学机构责令停止办学的仍然在办学。巡察了解,有的校外补课机构被责令停止办学,但实际上仍在继续办学。
整改成效:一是按照《拜泉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主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构建了综合联动监管机制。建立了黑白名单制度。二是教育局牵头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7月下旬对县城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核查登记建立台账,8月上旬,专项治理联合检查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分类治理,自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以来,规范引导办理许可证4所,责令关停并录入黑名单26所,责令限期整改并录入黑名单18所,责令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并录入黑名单3所。共有47所无证办学校外培训机构记入《黑名单》,并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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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04-28 08:36:07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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