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审判旁听心得体会(实用21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所学知识、所经历事物的深度思考和感悟,它能够让我们更好地领悟生活的真谛。下面是一些富有启示的心得体会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思路。
普法审判旁听心得体会
普法审判是指普通人通过旁听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方式,了解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途径。在行为规范化的社会背景下,普法审判旁听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点。下面是笔者通过普法审判旁听所获得的一些心得与体会。
首先,普法审判旁听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在许多案件中,法官依法审判,严守公正,确保了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例如,在一起离婚案中,法官的审判笔录清晰直接,对双方辩护律师的辩词进行了准确的总结,体现了无论男女、无论贫富、无论社会地位,法律都能给予公平和公正的待遇,这让我对司法制度尤为充满信心。同时,我也在观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在某起诉讼案件中,原告与被告的司法资源差距过大,致使原告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这使我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得到公平对待。
其次,普法审判让我认识到了法律的普及教育的重要性。在法庭旁听中,我看到维权律师不仅会执法者,更是一位公众教育者。他们通过清晰的语言、具体的案例以及法律条文的引用,让人们更深入地了解了法律的内涵和义务。并且,我还看到律师与当事人的沟通和谐,为当事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建议,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我认为普法审判是一种有效的法律宣传手段,能够激发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大众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程度。
第三,普法审判旁听让我意识到了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法律不仅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要素。在一场关于合同纠纷的审理中,法官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快速而准确地判决了案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使我深刻认识到,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建设一个公平、公正、文明的社会,让每个公民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享有自由和安全。
第四,普法审判旁听让我认识到了作为普通公民的责任。通过旁听法庭,我不仅了解了法律的适用,也看到了当事人对于法律的无知和不理解。他们常常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而无法合理维权。观察到这些情况,我发现作为普通公民,我们有责任加强自己的法律知识储备,更深入地了解法律,以便在面对类似问题时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我也认识到了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性,只有通过普法宣传和相关教育项目的推广,才能够帮助更多人了解法律、尊重法律,并建设一个更加公平、和谐的社会。
最后,普法审判旁听使我深情体味到了司法公正的价值。在普法审判旁听中,我发现法官的言行举止总是既庄重又谨慎,准确且公正。他们以真挚的态度和职业操守对待每一个案件,努力维护公正公平的司法原则。这让我深感,只有司法公正才能够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每个公民的公平正义。因此,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在法治国家中自觉遵守法律,共同推动法治进程,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
总而言之,通过普法审判旁听,我深入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重要性,认识到法律的普及教育的必要性,体味到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识到了普通公民的责任以及司法公正的价值。这次体验让我深深明白了法律和社会的息息相关,也坚定了我在日后更加关注普法宣传和推动法治建设的决心。
旁听法庭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200字)。
法庭是法治社会的象征,它通过审理案件,树立正义的权威和公正的原则。作为普通公民,我们有幸可以进行法庭旁听,并从中获得对法律和司法系统的更深入了解。近期,我有机会前往旁听一场刑事案件的庭审,这给我带来了许多宝贵的体验和心得。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些我在旁听法庭时所得到的体会,并说明这对我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
第二段:公正的权威(200字)。
旁听法庭的首要体会是法庭的公正权威。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严谨而公正地对待每个案件,将事实和证据置于法律框架下进行分析和判断。通过旁听,我可以亲眼目睹法官如何在庭上维护公正,发现事实真相,并据此作出公正的判决。这种权威和公正感令我对司法系统有了更深刻的信任,相信无论贫富贵贱,每个人都能在法庭上得到公平对待。
第三段:案件细节深化理解(200字)。
旁听法庭还让我更深入地了解了法律和司法系统。在庭审中,我得以亲身感受各种案件类型的细节和挑战。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旁听法庭使我能够了解到不同类型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条款和细则,以及调查取证和法律程序的重要性。这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是极为宝贵的知识,它不仅拓宽了我的法律视野,还让我更好地了解了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权益和责任。
第四段:司法问题和改革(200字)。
旁听法庭让我接触到一些司法问题和改革的需要。通过目睹和聆听庭审,我意识到司法系统的一些局限性和挑战。例如,庭审过程中的语言解释问题,证据的收集和保护,以及司法资源的不足等。这些问题提醒我们,司法系统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以适应时代的变化和社会的需求。通过旁听法庭,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这些问题,并呼吁司法改革的必要性,为更公正和高效的司法系统做出贡献。
第五段: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200字)。
通过旁听法庭,我深刻认识到个人和社会对于司法系统的重要性。个人之间的意识和道德素养对法庭的公正起着关键作用。它们是法庭公正的基石,而法庭的公正又是社会稳定和正义的保障。因此,作为公民,我们应当树立法治观念,守法守纪,积极参与司法过程,维护公正与平等,共同创造一个公正而和谐的社会。
总结(100字)。
通过旁听法庭,我对于司法系统和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它使我意识到法庭的公正权威,同时也让我更加重视个人对于司法的重要性。旁听法庭不仅使我获得了宝贵的知识,还唤起了我对司法改革的关注。我相信通过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我们可以共同创造一个更公正、更和谐的社会。
审判旁听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有幸被指派去参加一场刑事案件的审判旁听。在这次旁听中,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氛围以及法律的力量。同时,我也从中获得了一些启示和体会。下面我将通过五段式的文章结构来分享这次审判旁听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和背景。
审判旁听是一种对众多法学专业学生来说难得的机会。在此次审判旁听中,我旁听的是一起涉及重大纠纷的刑事案件。被告被控以重罪,案情复杂,因此这次审判十分引人注目。
第二段:对法庭庄严氛围的感受。
进入法庭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了一股肃穆和庄严的氛围。法官端坐在高高的座椅上,律师们整齐地站在各自的位置上,被告和证人们坐在被告席和证人席上,注视着法官。整个法庭宛如一个精密而默契的机器,而这个机器所展现出来的正是法律的力量。
第三段:对律师辩论的观察和体会。
庭审过程中,律师的辩论非常精彩。他们从事先准备的辩护词来探究案件的核心问题,提出证据和理由,试图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与此同时,检方代表则力图揭露被告的犯罪事实,推翻律师的辩解。这种激烈而又充满智慧的辩论,让我深刻认识到律师的重要性以及法律的复杂性。
第四段:对证人证言的观察和体会。
在我旁听的案件中,证人的证言非常关键。他们的陈述不仅决定着案件的走向,更体现了法律追求真相的精神。证人们被充分地问询和交叉审问,以便法庭能够获得尽可能准确和全面的信息。这让我意识到了作为证人的责任和义务,并且让我对法庭的正义和公正有了更深的信仰。
第五段:对审判过程的反思和启示。
通过这次审判旁听,我体会到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和不可或缺性。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保障公正和平等的工具。在法庭上,我看到被告人所受的审判和判决,这让我深刻意识到了维护法制的重要性。此外,我也从这次审判中明白到了作为法学专业学生的责任,我们应该为维护法制的稳定和提升社会公正而努力奋斗。
总结:
通过这次审判旁听,我对法庭的庄严氛围和法律的力量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律师们辩论精彩,证人的证言关键,审判过程反思和启示让我明白了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会将这次审判旁听的体会融入自己的法学专业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责任感。同时,我也会将这次经历作为努力学习和为实现社会公正而不懈努力的动力。
普法审判旁听心得体会
普法审判旁听是指普通公民对于法院审判过程的旁观和聆听。作为一个公民,我有幸参与了一次普法审判旁听,并从中收获了很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自己的心得和体会。
通过普法审判旁听,我不仅仅了解了完整的司法程序,还得以对法律相关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和律师们对于法律条文的引用和解释让我意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我更加明白了法律如何保护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作为一名公民,了解法律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也是保护自己权益的主要方式。
普法审判旁听促进了法治文化的普及和提升。在庭审过程中,我看到了法官、检察官、律师们遵循法律程序、尊重法律精神的行为。他们在庭审中注重证据、注重程序,充分体现了法治的原则。同时,我也意识到法官的公正和廉洁对于维护法治至关重要。通过这次旁听,我懂得了法治加持的社会将更加稳定和和谐。
第四段:普法审判对公民的法制意识教育。
普法审判旁听也是对公民法制意识的一次重要教育。在庭审现场,我看到一些公民因为对法律不了解而犯下了错误。相反,那些对法律有所了解和尊重的人则能遵守法律,不轻易犯错误。我从中认识到普法教育的重要性,只有让更多的公民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和必要性,才能建设起更加文明和法治的社会。
第五段:普法审判对个人的思考与反思。
通过普法审判旁听,我也对自己的行为和思维进行了反思。在审判现场,我看到了以前我从未意识到的问题和危险。我意识到,在现实生活中,自己有时候也可能会面临类似的境遇。通过庭审过程的反思,我以后能够更加谨慎地遵守法律,规避风险。同时,我也反思了自己在公共事务中的责任和义务,意识到每个人都应该秉持着公正和法制精神去面对各种挑战。
结束语:
通过这次普法审判旁听,我收获了法律知识、法治文化和法制意识。旁听让我认识到法律对于一个社会的重要性,更加珍视了法治的成果。我相信,只有公民普遍尊法意识增强,才能够建设起一个富有和谐与公正的社会。通过普法审判旁听,我为自己增添了聆听、观察和思考的能力,这将对我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旁听法院审判心得体会
引言:
旁听法院审判是一种可以让公众了解司法程序以及深入了解法律实践的机会。作为普通公民,我有幸有一次旁听法院审判的机会,并对整个过程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旁听法院审判的经历,并对此带来的心得体会进行探讨。
第一段:审判的庄严和正义。
旁听法院审判给我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之一就是庄严和正义。进入法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审判员和法官敬业的形象,他们严肃而专注。法官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会表现出公正、平等、审慎和专业的态度。他们不仅关注被告人的权益,还保护了证人和受害人的权利。这种庄重与正义的氛围让我感受到司法制度的公正与权威。
第二段:案件的细致调查。
旁听法院审判,我对案件的调查和证据收集过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看到检方和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供各种证据和证词,并提出相关的辩论。法官评估证据的可靠性,并详细审查了案件的各个方面。整个过程井然有序,律师们激烈的辩论,法官们明察秋毫的判断,使我对案件的审查程序与证据收集有了深入的了解。
第三段:法庭的公开与透明。
旁听法庭审判,我体会到了法庭的公开与透明。法院照例保持对公众开放,人们可以透过窗户看到审判过程,并感受到正义的力量。这种公开与透明的原则对于司法公信力的建立至关重要。公众的参与有助于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并减少司法失误的可能性。
第四段:法庭的职责与司法公信力。
旁听法庭审判可以让我真切地感受到法庭的职责和司法公信力。审判员和法官的确非常重视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的尊严。他们审理案件时保持着中立和客观的态度,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断。通过旁听法庭审判,我深刻理解到法庭的职责是确保公民的权益得到保护,社会得到公正的处理,并维护国家法治的威信。
第五段:对法律和法治的思考。
通过旁听法庭审判,我对法律和法治产生了更多的思考。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认识到了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以及法律对每个人的约束力。法律是社会生活的基础,法治是建设社会和谐的保障。在这个过程中,我意识到作为公民的责任,应该遵守法律,依法行事。同时,我也明白了法律的改革和完善是不可或缺的,为每个人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
结论:
旁听法庭审判是一次难得的经历,通过这次经历,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司法程序和法律实践。我体会到了庄严和正义、案件的调查和证据收集、法庭的公开与透明、法庭的职责与司法公信力以及对法律和法治的思考。这次经历让我坚信司法制度的公正,更加珍惜法治环境,明白了作为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希望我的体会和思考能够激发更多人关注司法公正,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普法审判旁听心得体会
普法审判是指对于人们普遍关注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让公众能够了解司法程序,监督司法公正的一种制度安排。普法审判旁听作为公民参与司法的一种方式,给了我们机会近距离观察法官、律师、被告人等各方在庭审中的表现和互动。在我进行普法审判旁听的过程中,我受益匪浅。
首先,普法审判旁听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在庭审现场,我亲眼目睹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法官坐在高处,端庄而庄重,以积极、负责的态度主持着庭审。律师们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而被告人则在法官的询问下依法作答,诚实地陈述自己的问题。整个庭审过程严整、有序,充分展示了法治对恢复正义、保护合法权益的强大威力。
其次,普法审判旁听使我对法律的知识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作为公众旁听者,我们不仅有机会看到具体的案件,还能够了解到案件的具体经过、司法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条文的适用。通过观察庭审过程中的质证、辩论,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法律的严谨性和复杂性。同时,我也发现自己在法律知识上的不足,意识到提升法律素养的迫切性。
第三,普法审判旁听使我对社会问题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在庭审过程中,我深入了解了案件的背景和相关的社会问题。例如,参与一起涉及劳动权益的纠纷案件旁听,我对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问题有了更多的了解。这些知识的累积和学习,让我对社会问题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也让我更深入地思考我所生活的社会中的问题与挑战。
第四,普法审判旁听让我产生了更多关于正义和公平的思考。在庭审中,我看到了很多人遭受不公正对待,我见证了法官和律师们为了维护正义而努力工作。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正义与公平的重要性。这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对正义的追求,并决心为社会的公正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最后,普法审判旁听让我明白了法律意识的重要性。通过旁听庭审,我深刻意识到每个人都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在我日常生活中,我将更加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与了解,切实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和适用性,努力成为一个遵纪守法、守法意识强烈的公民。
通过普法审判的旁听,我不仅在理论上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更加明确了公民应该如何参与到司法活动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深信,只有通过普法审判,我们才能更好地守护法治精神,提升法律素养,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发展。
旁听法庭心得体会
第一段:介绍旁听法庭的重要性和目的(字数:100)。
旁听法庭是一种观察司法程序和法律运作的方式。对于法律爱好者、律师和法学生来说,旁听法庭是培养法律素养和扩大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通过亲身参与法庭审判过程,旁听者可以了解法庭运作的规则和程序,观察法官、律师和被告之间的互动,以及听取各方辩论的观点。近年来,旁听法庭的人数不断增加,这反映了公众对司法系统透明度的需求和对知识获取的渴望。
旁听法庭对我的影响深远。首先,我学到了很多法律术语和程序。在法庭上,律师们使用专业的法律术语和表达方式,而了解这些术语和表达方式对于理解案件的主题和争议点非常重要。通过旁听法庭,我能够更好地掌握这些词汇,提高我的法律素养。此外,我还学到了法庭程序,包括开庭程序、审理程序和结案程序等。这些程序对于公平正义的实现起着重要作用,而了解这些程序有助于我更好地评估法庭决定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其次,旁听法庭也给我提供了一个了解法官和律师的机会。通过观察法官在庭上的行为和表现,我能够感受到法官的权威和公正。我注意到,好的法官应该具备专业知识和冷静的判断力,并且应该对当事人保持尊重和耐心。而通过观察律师的辩论和策略,我了解到律师的角色是代表当事人的利益,并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和建议。旁听法庭使我更好地了解律师和法官的职责和义务,也给我展示了在诉讼中如何表现和处理不同情况的一些技巧和策略。
旁听法庭让我深思生活中的法律意识和合法行为的重要性。在法庭上,我目睹了犯罪行为的后果,这使我更加意识到违法行为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法庭的庄严气氛和审判者的威权形象让我深刻认识到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同时,旁听法庭也提醒我,合法行为不仅仅是尽量不犯法,还应遵守公共道德和社会伦理标准。在与他人互动和处事的过程中,我们应该考虑法律的约束和道德的规范,以确保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公平正义的实现。
旁听法庭不仅仅对个人有益,对公众和司法系统也有积极影响。首先,旁听法庭有助于提高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和透明度。公众对于司法系统的审判结果和公正性常常持怀疑态度,而通过旁听法庭,公众可以直接观察和了解审判过程,加深对司法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这种直接体验为公众提供了对司法系统的更真实和全面的认识,减少了对司法系统的误解和偏见。
其次,旁听法庭也对律师和法学生的教育和培训有着重要作用。通过亲身参与法庭的运作,法律从业者和学生可以将理论知识与实际经验相结合,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对于律师来说,亲自参与法庭审理还提供了锻炼辩护技巧和应对不同情况的机会,有助于他们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对于法学生来说,旁听法庭是将理论应用到实践的途径,使他们在毕业前就能对法律职业有更深入的了解和准备。
第五段:结语(字数:150)。
通过旁听法庭,我获得了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了解了司法系统的运作和法律专业的实际工作。旁听法庭使我更加重视法律意识和合法行为的重要性,同时也增加了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和透明度。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够通过旁听法庭来了解司法系统,加深对法律和公正的认识,并为构建一个社会公正和法治的社会作出贡献。
旁听法院审判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50字)。
旁听法院审判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实践活动,在这个过程中,我亲身经历了法官审判的场景,并从中受益良多。法庭是一个审判公正的地方,旁听审判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和司法实践。在旁听法院审判的过程中,我被法官严谨的工作态度所折服,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和权威,也增强了对法治的认同和敬畏之情。
第二段:审判的流程和规范(250字)。
在旁听法院审判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审判的严谨和程序的规范。法庭内的一切都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法官和律师的发言都要遵循特定的时间和方式。法官在主持审判时,要保持中立、公正的姿态,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并根据证据作出判断。在庭审过程中,律师们展示了专业的知识和技巧,有力地捍卫了当事人的权益。我对法庭内的秩序和审判的规范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也加深了对司法公正的信任。
第三段:司法的力量和局限性(300字)。
通过旁听法院审判,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司法的力量和其所面临的局限性。法官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他们要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的裁决。然而,面对复杂的案情和法律条文,法官也会面临困惑和压力。法官的职责是判决案件,但他们不能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源。同时,法院的资源有限,无法解决所有的冲突和纠纷。对于一些复杂的社会问题,我们还需要依靠其他方式来解决。
第四段:法治教育的必要性(250字)。
旁听法院审判让我意识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作为公民,我们应该了解法律和法律的适用,并在日常生活中守法守纪。法治教育不仅是法官和律师的责任,也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通过法治教育,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到法律对我们生活的影响,并懂得如何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法治教育也可以帮助我们培养遵守法纪、尊重他人权利的思想和品质,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第五段:结语(250字)。
通过旁听法院审判,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庭审判的重要性和法治教育的必要性。我将以法治教育为动力,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我要努力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做一个守法的公民,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用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公平。我相信,通过法治教育的普及和实践,我们的社会将更加公正、法治、文明。
审判旁听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00字)。
审判旁听是一个令人神往又充满想象力的经历。我有幸亲身体验了一次法庭旁听的机会,这是一次令我难以忘怀的经历。通过倾听案件双方的辩论、观察法官的态度和法庭的运作,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司法系统的公正性和正义的力量。以下是我对于审判旁听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观察到的法庭运作(250字)。
在法庭中,我细心观察到了法庭的运作方式。首先,我注意到法官身穿黑袍,庄严肃穆。法官是审理案件的核心,他们负责维护法庭的秩序、主持公正,并对案件做出公正的判决。其次,原告和被告以及他们的律师并列坐在法庭的双方,彼此之间隔着法官。他们通过口述和证据展示来表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立足于事实和法律,为法官提供有力的依据。最后,法庭上方是银幕,用来显示法庭内的案件信息,以便于公众观看。
第三段:法官的职责和权力(250字)。
法官是法庭中至关重要的角色。法官不仅仅是一个仲裁者,他们还负责保证每一场庭审的正确进行。在庭审中,法官需要冷静客观地倾听双方的辩论,同时也要根据法律和证据作出正义和公正的判断。法官需要主持庭审的秩序,控制庭审的节奏,以确保公正和高效地进行庭审。法官还需要提问、引导和审查证据,帮助双方筛选出关键问题,明确案情的真相,并最终依法作出裁决。法官的权威和公正感给了我深刻的印象,他们是法治社会中维护正义的中流砥柱。
第四段:公正与正义的力量(300字)。
通过观察和倾听,我深刻认识到司法系统的公正性和正义的力量。公平正义是司法的核心价值,它是法官裁决的底线,也是法庭保持人民对司法的信任的基础。在庭审中,双方律师的发言和法官的判断都需要立足事实和法律,追求真相和正义。法庭致力于保护弱者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秩序,切断不公正行为的路线。正是由于司法的公正性和正义的力量,社会才能体现出法治的基本要求,维系着法治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通过这次审判旁听,我深刻地理解到了法治的意义和法庭的重要性。法庭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司法人员的维护正义的坚守给了我深刻的启示和感悟。审判旁听不仅让我更好地了解了法律和司法的运作,还刺激了我对法治和公正的兴趣。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关注法律、维护正义,以期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和法治的社会。
总结言语(100字)。
通过这次审判旁听,我对法庭和司法系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我认识到法庭是我们维护公正和正义的重要场所。法官的职责和权力以及法院的公正和正义的力量,使我对法治社会充满信心。我相信,只有法治的保障下,社会才能良好地运转,人们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作为一个公民,我将继续关注法律,为公正和正义而努力。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活动开始前,“法庭”外等候着550名师生,他们排队通过法警的安检.为确保庭审万无一失,惠州中院和惠州学院共组织了40多名安保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经过一个小时的安检,所有旁听人员均就席,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后,全体起立,待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入席.本案由邱志勇担任审判长,黄静、邱玉薇担任审判员.审判长敲下法锤,庭审现在开始.
据介绍,经检察院审理查明,11月17日,被告人陈某在广东省阳西县以人民币8万元的价格从“小洋”(另案处理)的手中购得毒品海洛因一包.同年11月21日23时许,陈某驾驶小轿车,携带所购得的海洛因并搭载其朋友刘某雄(另案处理)从阳西县前往广东省汕尾市.次日凌晨3时许,因车辆发生故障,陈某将车停靠在深汕高速公路沙田服务区时被巡逻民警查获,当场在该车副驾驶位后面缴获可疑毒品一包(净重410.32克,检出海洛因成份,含量为36.99克/100克).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数量大,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属于累犯、再犯.
在审理过程中,陈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称非法持有的毒品用于个人吸食,没有打算贩卖出去,希望法庭再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法官敲法槌,宣布毕庭.
《以案说法》进校园学生感受强烈冲击。
虽然庭审结束,但是同学们仍未离席.为了让同学在旁听庭审后对法律知识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惠州中院和惠州电视台将《以案说法》栏目的演播室搬进校园,让法官和同学们进行交流互动.
昨日,走进演播室的法官是惠州刑事第一审判庭庭长游小勇,副庭长邱志勇.同学们对毒品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很感兴趣,数名学生正在向法官提问,比如,“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有什么区别”、“犯罪后对以后的人生会有什么影响”’……法官一一作出回答.
在与学生互动交流后,两位庭长向主持人介绍了惠州毒品犯罪审理的基本情况,以及惠州法院打击毒品犯罪的有效措施.
活动结束后,惠州学院政法系学生张眉月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平时已经在书本上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是当天看到被告人带着沉重的手铐脚镣走进法庭时,视觉上和心理上都产生了强烈的冲击.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早9点整,我有幸参加漠河县公安局组织的法庭旁听活动,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法庭旁听。对我个人而言,若有所想的不是案件的本身,而是整个庭审的过程和氛围。
进入法庭,庄严的国徽让我感觉整个人都严肃起来了。第一次参见这样的活动、第一次进入法庭、看见庄严的国徽,感觉无比的亲切和自豪,以及身为一个公安战线上的一员,我深深的感觉到身上的责任和使命。
庭审开始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更给庄严的法庭添加了一些神圣的味道。陆续进入法庭的审判员、公证员等、身穿整洁的黑色西服、佩戴着神圣的国徽,给法庭又增加了一份威严,不容藐视、不容亵渎,庭审在场的所有人都自觉起立。
案件的主要内容是:两男子酒后辱骂他人,发生争执厮打在一起,随后用尖刀先后将4名受害人刺伤。
在这起案件中我深深的感觉到当今社会的青少年,缺少的法律意识。他们有着正值的青春年少、丰富多彩的人生、幸福美满的生活、本应前途无限。而因一时之冲动却站在了被告席上等待着法律的制裁,禁锢人生自由的铁窗生涯,面对即将失去的自由。在法庭最后陈述时,他们无不痛心疾首,悔恨万千,感觉到愧对亲人和对被害人的伤害,而一切已晚。从天堂到地狱,人生与事业瞬间徒然转向,这无疑是一场悲剧。
旁听完这起庭审,我的心内久久难以平静。我想,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做任何的事情都要遵守着国家的法律法规,人们必须要懂得用理智的心态来调解自我,尤其要压抑和克制自己潜意识中蠢蠢欲动的一些不理智想法与冲动的做法,不然就会让自己悔恨终生。
我深深的感觉到了当今社会,由于青少年缺少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清楚认识,做任何事情只凭一时之冲动,做出了让自己难以承受的后果。青少年乃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希望、国之的根本。通过这次庭审,我也看到了自己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淡薄,今后我会努力学习增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在今后日常工作中、到辖区内走访居民的时候,把我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宣传给辖区的广大居民。让更多的居民和了解国家法律法规,让更多的青少年避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昨日上午,成都高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两起刑事案件,并通过新浪微博视频同步直播;#高新法院庭审直播#话题阅读量超过36.7万次.
大跨越。
在司法公开的进程中,庭审录播已经成为一个普通的公开手段,而要实现庭审录播到视频直播却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大影响。
“通过直播,不仅促进司法公开,也可以通过这种互动,拉近法院与民众的距离,增加司法信任感.”
“一旦直播,将面向所有不特定公众公开,对当事人的影响极大.因此法院在选择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法律和规定的要求.”
昨日上午,成都高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关于“盗窃罪”和“刘某危险驾驶罪”两起刑事案件.案件本身虽然简单,但这次开庭去采取了一次特殊的公开模式——新浪微博视频同步直播,而受到了广泛关注,#高新法院庭审直播#话题阅读量超过36.7万次.
据省高院审管办副主任谢崇航介绍,高新法院实行的微博视频直播,在四川省法院系统乃至西部省市法院中均属首次.
据悉,成都高新法院试点的视频直播案件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只要符合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均可以实行网上视频直播.
首案开审:。
微博上“挤”了数万人。
“现在开始开庭,请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严格遵守法律纪律,我们的庭审视频将在微博上同步直播.”昨日上午10时30分,高新区法院2号法庭书记员宣布了法庭纪律,随后在书记员电脑上启动了“视频直播”操作平台,整个法庭的庭审画面出现在了成都高新区法院的微博上.
核实被告人身份、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胡平杰盗窃案在法官谢纲的主导下有序审理,庭审现场除了被告人胡平杰外,有1名法官1名书记员,2名公诉人2名法警和3名旁听人员.
这起使用简易程序且独任审判的刑事案件,是高新区法院再普通不过的一起刑事盗窃案件,然而在法庭之外,却有数万人的关注和数十万人次的关注量.
去年10月,被告人胡平杰在高新区盗窃一辆摩托车后驾驶到郫县销赃,今年3月31日被抓获.归案后,胡平杰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其赃物也被追回.案件侦破后,高新区检察院以胡涉嫌犯盗窃罪向高新法院提起公诉.高新法院经过审批后,决定将此案作为微博视频直播的首个案件.
“你对公诉书有什么意见没有?”“被告人你有何辩护意见?”在庭审中,被告人胡平杰当庭认罪,连称“没有”,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出了忏悔.审判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胡平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元.
胡平杰盗窃案审结后,高新法院又对被告人刘某危险驾驶案进行了审理,并进行了微博视频直播.
刘某于去年10月酒后驾车与电瓶车相撞,经检验,血液样品酒精浓度达392.1毫克/100毫升.今年3月5日,案件侦查终结后,由高新区检察院公诉至高新区法院.
数字阅读量36.7万。
据高新法院介绍,庭审直播从上午10:30开始,至直播结束,#高新法院庭审直播#话题阅读量36.7万,几条主要微博转发量达1030次,而成都高新法院的微博粉丝从当天的4000多个增加至9900多个.
为什么要视频直播庭审?
这是最直接的监督。
“高新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试点法院,率先在西部省市试点视频直播,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从而树立司法公信力.”昨日到直播现场的省高院审管办副主任谢崇航介绍,视频直播这种公开模式,首先对审判法院是最直接的监督和约束,不仅要求法官具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同时要求法官严格依法办案.
谢崇航还介绍,在约束法官的同时,也会对被告人、公诉人、辩护人以及民事案件的各方当事人形成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依法参与诉讼.
“通过这种直播,不仅促进司法公开,也可以通过这种互动,拉近法院与民众的距离,增加司法信任感.”高新法院介绍,也只有通过这种互动公开,让公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与公正.
据谢崇航介绍,微博庭审视频直播模式,已成为成都高新法院案件审理的司法公开新模式,下一步将逐步扩大到全省各地法院.
哪些案件可以视频直播?
选案很严当事人也可申请。
在昨天的微博视频直播中,高新法院选择了2件刑事案件.而事实上,高新法院的微博视频直播案件并不仅限于刑事案件,也不仅限于使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据介绍,由于目前省、市两级法院还没有出台具体的视频直播办法,成都高新法院在试点微博视频直播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大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遵循依法、真实、规范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1关。
四类案件不能直播,也不能录播。
“按照规定,视频直播的案件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高新法院也是如此,并没有限定案件范围.”高新法院称,有四类案件不能进行视频直播或者录播,具体包括:(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二)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三)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四)其他不宜庭审直播、录播的案件.
第2关。
关注度高不高、有没有教育意义。
据介绍,在直播流程上,法院也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首先,由法院相关审判庭在可以直播的案件中,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然后,按照程序向所在法院进行申报,并填写庭审直播、录播申报表,提交案件重要的诉讼文书;经所在法院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批准.必要时,报上级人民法院审核.
第3关。
对当事人的影响极大,必须慎选。
“视频直播不同于法律意义上的公开,一旦直播将面向所有不特定公众公开,对当事人的影响极大.因此法院在选择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法律和规定的要求.”高新法院表示,“当然如果当事人自愿要求视频直播,并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法院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也可以代为申报.”
另据高新法院介绍,法院将每周选择有代表性和法律价值的案件,将其上传到网站“庭审现场”分类栏.
反馈“新奇,方便”
“庭审视频直播总算走到我们西部了,为成都高新法院点赞!”
“我经常在外面,能在手机微博看到这样的庭审直播,感觉很新奇,很方便.”
“法院的审判过程可以直接在微博上看直播了,以后不用去现场了,成都法院真给力.”网友们纷纷对高新法院的视频直播表示肯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本案是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纠纷案,于12月19日上午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审理。
书记员宣读完注意事项后,审判长入庭就坐,询问原被告双方基本信息。原告范雨涵,系未成年人;代理人为其亲属彭秀丽,今日缺席;原告方的委托代理人为律师朱文宁,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被告窦效宁今日也未到庭,其投保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张店分公司委托单位职工张兴出庭应诉,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
本案正式开庭后,原告提出三点诉讼请求:
一、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共4021元;。
二、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三、要求被告方承担此次诉讼的费用。
原告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及理由:9月21日,被告窦效宁驾驶机动车在张店区昌国路与原告彭秀丽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原告车辆受损,原告范雨涵受伤,被送往医院就诊。根据张店大队[]10002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事故的主要责任由被告窦效宁承担,因此诉至法院,请求被告依法赔偿损失。
被告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保险公司在范围内进行赔偿,但诉讼费、医疗费不予赔偿。
由此,法庭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否应当得到满足。针对争议焦点,原告委托代理人提出了五组证据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进行证明:
二、出示了原告门诊病历一份、单据及用药明细一组,用来证明急诊的事实及支付情况;。
四、出示了交通费明细一份,用来证明原告因其支付的交通费;。
五、出示了原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补课证明一份及请假证明一份,用来证明原告系在校生,由此产生的补课费用。
因此,原告委托代理人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2161元,护理费按100元/天的标准赔偿1000元,交通费300元,补课费560元。
被告委托代理人无新的证据提交,仅针对原告的五组证据进行了质证:
一、表示对证据一无异议;。
240元赔偿;。
五、对证据五有异议,原告系九年义务教育在校生,无需缴纳补课费用,不可费用为间接损失,不属于直接理赔的范围,法院应当依法驳回。
被告方质证完毕后,原告方作了如下补充:原告系在校生,事故导致右臂缝合两针,需定期去医院拆换药,无法按时接受教育,因此聘请教师进行补课是必要措施,并由于其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需要亲属的陪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也应由被告承担。
在法庭辩论环节,原被告双方就各赔偿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观点与质证环节的观点基本一致,几轮交锋后,法庭宣布结束辩论。
由于双方无法在护理费用和诉讼费用上达成一致,因此无法调解,进入宣判。法院宣判:209月21日,被告窦效宁驾驶机动车在张店区昌国路与原告彭秀丽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原告车辆受损,原告范雨涵受伤,被送往医院就诊,事实明确,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侵权法》16条、48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法解释》14条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161元;二、护理费按100元/天为标准,由被告赔偿原告护理费300元;三、交通费酌情支持100元;四、补课费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赔偿责任由被告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张店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被告窦效宁承担。责令被告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张店分公司在10日内在限额内赔偿原告2561元,25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窦效宁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若当事人不服该判决,应在15日内上诉至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侵权的赔偿上,双方对医疗费无异议,在护理费上的分歧点在于是按照急诊留观的天数还是按照实际天数。该案的法院选择的是急诊留观的3天,而并非原告请求的10天,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原告诉讼请求的限制,防止出现原告过分夸大护理费用、对被告不利的情况。在交通费问题上,由于原告证据并不明确,对原被告的分歧,法院作出了酌情给定的决定。而补课费作为法律上未规定的内容,法院并未支持该观点。
这场旁听给了我深刻的启示,在法庭上,要向审判庭明确表达己方的论点和证据,同时要对对方的论点作出回应,从而强有力地回扣自己的观点。若质证和辩论环节言辞含糊、证据不明,便无法证明自己的论点,则法院也无法维护自己应得的赔偿。
而法院,也要在衡平的基础上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审慎地查明事实,准确地适用法律,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院审判旁听心得体会
法院审判旁听是一项广泛而重要的公民职责,是保障公正司法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公民,我近期在法院审判庭旁听了几次庭审,深刻感受到了司法的严肃性和庄重性,同时也体味到了公正与平等的法律精神。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了解了法庭审判过程与法官工作方式,还对自身的社会责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在庭审过程中,法庭的环境格外静谧,法官严肃而尊重双方当事人。作为旁听者,我深刻体会到了法院审判的严肃性及工作的繁琐。在审判过程中,法官会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逐一盘问证人和辩护人,如果遇到问题会停下审理,寻求证据和法律知识,力图做到判决没有差错。
第三段:法官公正与权威的鲜明对比。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法官既要保持独立公正的判决态度,又要根据法律和证据提出公正判断,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戒,这必须有足够的权威性。法官是法律的代表,他们需要承担起法律的责任,这正是他们审核案件,摆脱人情感情因素的最大原因。
第四段:公民参与的社会责任。
作为公民,法院审判旁听不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项社会责任。人人平等,谁都有可能成为法院审判的当事人。因此,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遵纪守法,正当行事。无论是身为旁听者或当事人,都应遵循公正的原则,尽可能为法庭审判工作贡献力量,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并积极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更多的人了解法官的工作状态,了解其工作形式,提高对法律的认知。
第五段:结论。
法院审判旁听是一种极其重要而愉悦的体验。通过这次旁听,我不仅学习到了法律知识,而且还认识到了作为公民应当行使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将继续前往法庭,关注各个司法案件的审理过程,始终保持公正的心态,有效地为维护公正司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旁听人员进入法庭.”早上8点24分,随着这条微博的发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山东高法开始了“于欢案二审庭审”的微博直播.据记者统计,@山东高法共发出了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在内的133条微博对该案进行了全程直播.
微博直播。
这场从早上8点24分持续到23点04分,长达15个小时的直播让法庭之外关注于欢案的社会公众成为了这次庭审的见证者和监督者.以公开促公正,随着@山东高法这场全程全方位的微博直播,社会公众此前对于于欢案种种疑惑和担忧也随之消除.
作为专家学者受邀前来旁听该案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庭审不仅广泛邀请了各界代表来旁听,在审判公开方面做得非常充分,而且用微博直播的方式回应了民众的极大关切,可以说,于欢案二审的司法公开做得非常好.”
另一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德州市宝丽洁物业公司经理焦文玉也感慨道:“于欢案被媒体报道后,朋友圈里传什么的都有……微博直播让谣言不仅止于智者,还止于公开!”
法庭调查不回避“敏感案情”
于欢案二审开始前,一名法学院学生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于欢案被媒体广泛报道后,我和同学们都很关注这个案子,也经常讨论.但大家对这个案子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后来发现造成大家看法不一的主要原因就是我们所有讨论的基础都来自媒体上碎片化的报道,人们对于一些很细节的案件事实并不清楚.”
这名学生说,比如说媒体都用“辱母”,那到底是怎样的情形和程度?还有于欢拿刀捅刺的时间点前后都发生了什么?我觉得这些对于讨论于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很重要.所以还是很期待可以从这次微博直播中了解案件的全貌.
令人欣慰的是,这次于欢案庭审没有辜负公众的期待,各方证人均到庭.其实在庭前会议时,只有检察员和杜志浩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其他诉讼参与人未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但合议庭经研究决定,通知证人苏银霞、杜建岗出庭作证.陈光中认为:“各方证人到庭这一点非常重要,这样更有利于查明真相.”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来源:@山东高法)。
此前有不少人担心“微博直播会和谐掉”辱母的情节,但事实是,@山东高法的微博一字不差地发布了于欢本人及其母亲苏银霞对于受辱情节的描述.
焦文玉代表说:“庭审之前,我们朋友私下讨论的时候最常提到的一句话是‘是你,你能忍吗’,但是对于事实究竟是怎样,我们确实也不清楚.这次庭审恢复了案件的原貌,消除了此前的各种传闻和猜测.”
庭审坚持以审判为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是此次受邀前来的专家学者,在被问及旁听观感时,他告诉记者:“于欢案二审的庭审过程是一次结合社会高度关注案件与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重要实践.这次庭审的每一个环节都贯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比如第11条要求,‘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都应当在法庭上出示,依法保障控辩双方的质证权.对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和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一般应当单独质证’,这点在此次庭审的法庭调查环节中就体现得非常充分.”
庭审现场.(来源:@山东高法)。
黄京平还提到:“此次庭审中,审判长对于各方尤其是于欢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予以了充分的保障,可以这么说,这次庭审让人感受到了法庭是一个实现公平正义的殿堂.”
另一名作为专家学者受邀前来旁听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表示:“此次山东高院的庭审还是值得肯定的.庭前会议准备充分,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庭审过程严格贯彻了以审判为中心,并不是走过场,而是实实在在保证了事实调查、证据展示、论证说理辩护在法庭.此次庭审中证人出庭作证、各方质证,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都严格依法.”卢建平补充说:“还有就是庭审中回应高利贷、正当防卫、涉黑、警察处警、司法与與论关系等,释法说理,使审判成为绝佳法治教育课堂!”
审判细节彰显人文关怀。
在采访几位旁听的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过程中,大家都不约而同地为审判长点赞.受邀在现场旁听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蔡学恩对记者说:“作为一名律师、人大代表,感触最深的是审判长对辩护人和代理人的充分尊重.特别是有代理人未能围绕案件关键点发表意见,辩护人也有发表与本案无关的意见时,审判长有足够的耐心在专业上进行提醒引导,并给予充足的时间.这充分体现了在庭审中对律师作用的高度重视.”
卢建平说:“审判长调度有方,充分保障各方权益.比如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到庭作证时,于欢的情绪有些波动.此时,审判长照顾于欢的情绪,宣布休庭10分钟,这一个小小的举动彰显了法庭的人文关怀.”
焦文玉说:“审判长在长达十多个小时的庭审里对现场的掌控能力非常好,整个庭审非常有秩序.最让我感动的是,审判长对于欢的眼神、语速和语气,让人感受到了善良与正义.尤其是审判长与于欢对视的时候,我当时就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这句话.”记者看到笔记本上面写着:“法律无情,法官有爱”.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本案是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纠纷案,于2012年12月19日上午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审理。
书记员宣读完注意事项后,审判长入庭就坐,询问原被告双方基本信息。原告范雨涵,系未成年人;代理人为其亲属彭秀丽,今日缺席;原告方的委托代理人为律师朱文宁,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被告窦效宁今日也未到庭,其投保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张店分公司委托单位职工张兴出庭应诉,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
本案正式开庭后,原告提出三点诉讼请求:
一、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共4021元;。
二、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三、要求被告方承担此次诉讼的费用。
原告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及理由:2015年9月21日,被告窦效宁驾驶机动车在张店区昌国路与原告彭秀丽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原告车辆受损,原告范雨涵受伤,被送往医院就诊。根据张店大队[2015]10002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事故的主要责任由被告窦效宁承担,因此诉至法院,请求被告依法赔偿损失。
被告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保险公司在范围内进行赔偿,但诉讼费、医疗费不予赔偿。
由此,法庭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否应当得到满足。针对争议焦点,原告委托代理人提出了五组证据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进行证明:
二、出示了原告门诊病历一份、单据及用药明细一组,用来证明急诊的事实及支付情况;。
四、出示了交通费明细一份,用来证明原告因其支付的交通费;。
五、出示了原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补课证明一份及请假证明一份,用来证明原告系在校生,由此产生的补课费用。
因此,原告委托代理人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2161元,护理费按100元/天的标准赔偿1000元,交通费300元,补课费560元。
被告委托代理人无新的证据提交,仅针对原告的五组证据进行了质证:
一、表示对证据一无异议;。
240元赔偿;。
五、对证据五有异议,原告系九年义务教育在校生,无需缴纳补课费用,不可费用为间接损失,不属于直接理赔的范围,法院应当依法驳回。
被告方质证完毕后,原告方作了如下补充:原告系在校生,事故导致右臂缝合两针,需定期去医院拆换药,无法按时接受教育,因此聘请教师进行补课是必要措施,并由于其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需要亲属的陪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也应由被告承担。
在法庭辩论环节,原被告双方就各赔偿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观点与质证环节的观点基本一致,几轮交锋后,法庭宣布结束辩论。
由于双方无法在护理费用和诉讼费用上达成一致,因此无法调解,进入宣判。法院宣判:2015年9月21日,被告窦效宁驾驶机动车在张店区昌国路与原告彭秀丽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原告车辆受损,原告范雨涵受伤,被送往医院就诊,事实明确,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侵权法》16条、48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法解释》14条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161元;二、护理费按100元/天为标准,由被告赔偿原告护理费300元;三、交通费酌情支持100元;四、补课费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赔偿责任由被告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张店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被告窦效宁承担。责令被告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张店分公司在10日内在限额内赔偿原告2561元,25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窦效宁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若当事人不服该判决,应在15日内上诉至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侵权的赔偿上,双方对医疗费无异议,在护理费上的分歧点在于是按照急诊留观的天数还是按照实际天数。该案的法院选择的是急诊留观的3天,而并非原告请求的10天,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原告诉讼请求的限制,防止出现原告过分夸大护理费用、对被告不利的情况。在交通费问题上,由于原告证据并不明确,对原被告的分歧,法院作出了酌情给定的决定。而补课费作为法律上未规定的内容,法院并未支持该观点。
这场旁听给了我深刻的启示,在法庭上,要向审判庭明确表达己方的论点和证据,同时要对对方的论点作出回应,从而强有力地回扣自己的观点。若质证和辩论环节言辞含糊、证据不明,便无法证明自己的论点,则法院也无法维护自己应得的赔偿。
而法院,也要在衡平的基础上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审慎地查明事实,准确地适用法律,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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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判旁听心得体会
法院审判旁听是指公众可以在法院审判中作为旁听人观看并记录庭审情况的过程。这是一种公开、透明的司法制度,有助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近期,本人有幸参与了一次法院审判旁听,对此有了一些感悟和体会。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事实上,法院审判旁听不仅是一种对司法透明与公开的要求,也是对司法绩效的考量。从行政层面来说,公众参与法院审判旁听是检验法院工作的一项管理指标。因为公众的监督和评价,法院能够更好地保持公正和中立,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与此同时,法院审判旁听也有助于公众了解司法体系的工作和法律程序,增进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因此,法院审判旁听对于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增进公众信赖和满意度,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通过一次法院审判旁听,本人深刻意识到了参与“司法公益”的重要性和价值。一方面,旁听庭审可以让人更加深入地了解司法程序和司法实践,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证据和陈述,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案件的意义、价值和复杂性。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庭审旁听感受到法官工作的艰辛和不易,也更加理解了法律对社会的意义和必要性。通过这次旁听体验,我也明白了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即维护公正、支持公平、促进司法和谐。
通过一次法院审判旁听,我感受到了法院审判的复杂性和尊严性。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而言,法庭上的一切都是那么庄严、肃穆和正义,司法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是非常伟大和崇高的。尤其在我的旁听过程中,我更加重视了作为公民应该负的道义责任,并形成了一种“奉献社会”的信仰和信念。
第五段:结论。
综上所述,法院审判旁听是一种维护法治、维护社会公正、塑造社会公德心和促进法院工作绩效的有效手段。通过旁听庭审,我们不仅可以体验到法官工作的艰辛和不易,更能触摸到司法实践的庄严性和尊严性,进而强化自己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我们应该发扬“奉献社会、维护正义”的精神,在法制建设和维护中扮演自己的角色,共建富有公正、公平、稳定和谐的社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时间:2015年6月11日地点: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案件类型:盗窃罪。
在上周五我院组织学生去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了一起赵**盗窃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其姓名,年龄,被逮捕日期进行确认,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依据我国《刑法》33条,192条,193条,216条的规定告知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赵**盗窃案,2014年10月到次年3月伙同同伙杨某共同盗得近二千九百元左右的赃款。
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对犯罪事实没有意义,对用简易程序也没有异议。
具体情形,赵某1996年11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白家乡人。小学文化,没有犯罪前科。因生活所迫流窜至常德鼎城区作案多起盗窃所得与杨某共同分得赃款。2014年10月伙同杨某在洞庭酒店盗得400余元。2014年11月又同杨某盗得价值800余元的赃物赃款,第三次盗得891元的赃物,2015年3月7日到三月九日盗得230元的赃物。2015年3月9日被校园巡逻保安当场抓获。
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公诉意见,由于被告在第一起犯罪时尚未成年,又无犯罪前科,当庭认罪应当从轻处罚,判处拘役2至4个月并处罚金。而辩护人意见则是认为被告人犯罪乃是生活所迫,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且被捕时毫无反抗,确有认罪情形。辩护意见认为应当判处缓刑。辩论过程是在称不上是激烈,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
法庭审判旁听心得体会(实用21篇)
本文2024-04-24 22:12:04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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