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协议书(精选19篇)
合同协议是一种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违约则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你有其他需要了解的合同协议范文,可以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力为你提供帮助。
放射诊疗工作总结
医疗设备方面:现有北京万东200amx光机一台、全自动洗片机1台、空调1台,为了便于管理并配置了电脑及相关工作站。
放射科,现有医务人员2人。获医师资格证书1人,放射上岗证2人具有。
设备性能检测和工作场所防护检测的实施情况:达标。
建设项目的评价与卫生审查情况:合格。
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效验情况:20xx/9/18换证。
科室人员积极参加院内外的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各项设备仪器均有专人负责保养并定期检查。
截止20xx年12月16日,我科室普放摄片人数达到1216人,出片2244张,总收入54619元,其中14x17胶片1106张,8x10胶片263张。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2481元。并保证所出胶尽量符合甲片标准,同时,在现有的工作条件上尽可能多的为临床大夫提供诊断依据,得到了临床大夫的一致好评。
1、书写报告不规范,详简不一,没有统一认可的标准;极少部分胶片仅以口头报告为主,此主要与曝光条件、患者体位及洗片机药水新旧等导致的胶片质量较差有关。
2、提高质量不高,许多体位不够标准,有责任心因素,技术因素,暗房及胶片因素。
3、由于我院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患者以老、幼、弱、残居多,从而导致医患之间沟通欠佳,某些时候对病人不够有耐心,话语不够温馨,显示不出“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
4、与临床科的协调度不够。
5、科室杂物太多,两次收到所属卫生监督所整改要求。
1、规范书写报告,减少漏诊率。
2、在安全、无差错的基础上强化执行评片制度,提高拍片质量。
3、在现有的医疗条件上尽可能多的开展拍摄体位,最大限度的.服务于临床医生。
4、清空放射科堆放与放射工作无关的杂物,避免一切不确定因素造成的不相关辐射。
1、加强科室管理。
科室不断完善标准化的操作规程,全体人员严格按标准化操作。
科室各种资料管理有条有序,资料完整。各项设备仪器均有专人负责保养并定期检查。
2、努力钻研业务。
科室全体员工积极参加院内、外的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坚持每天更新知识,遇到疑难片尽量多查资料,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在为病人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全科人员的诊断水平。
3、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全科人员努力文明礼貌服务,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不与病人争吵,做到耐心解释,尽量提前治病人发诊断报告,满足病人的需求。全科人员严格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杜绝红包。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诊疗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放射诊疗工作。
第四条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分为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和x射线影像诊断四类。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有与所开展的放射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条件。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诊疗活动的类别,按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的受理、审查、审批、许可证发放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担开展核医学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许可的受理、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核工作。
第八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开展介入放射学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的受理、审查、审批和许可证发放工作。
第九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的受理、审查、审批、许可证发放工作。
第十条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向由具有最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
第十一条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四)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与质控设备清单(附件3);。
(五)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机构出具的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六)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七)放射防护规章制度和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八)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出具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出具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单位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同时说明理由,并告知相应的救济权利。
第十四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第七条第二款受理的开展核医学活动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应当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完成该申请材料书面审核和现场审查工作,审查同意盖章后,将申请材料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取得许可证后,应当按规定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手续。未取得许可证或未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第十六条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规定校验期限前30日,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一)许可证的正、副本;。
(二)本校验周期内,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机构出具的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健康体检和个人剂量检测的证明材料;。
(四)本校验周期本单位放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五)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准予校验。
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向原放射诊疗许可批准机关提出许可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
(二)许可证原件(正本、副本);。
(三)变更项目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变更放射诊疗科目的设备、放射防护与质控设备清单;。
(五)新增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六)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诊疗科目变更登记手续。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做好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许可证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吊销或注销许可证的放射诊疗单位名录。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本辖区内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许可证遗失的,原持证单位应于遗失后60日内向原批准卫生行政机关申请补办。许可证校验期不变。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放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施工前,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向相应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审查,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
(二)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四)涉及到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管理的,还应提供相应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或相关批文。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审查,经审核符合国家相应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发给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建设项目方可施工。
第二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符合规定要求的,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验收,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申请;。
(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合格证明文件;。
(三)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五)放射防护与质控设备清单;。
(六)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应规章制度;。
(七)放射防护管理组织的文件或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名单;。
(八)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经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验收,合格后发给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1、放射诊疗单位,应设有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并检查本单位的放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经常向单位领导报告检查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2、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3、放射诊疗场所必须保证周围环境的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布局要合理,要符合国家有关的具体规定和标准。
4、医疗机构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向放射诊疗许可标准机关提出许可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许可项目名称、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等资料;同时向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提出诊疗科目变更申请,提交变更登记项目及变更理由等资料。
5、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上岗工作。
6、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就业前的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7、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刚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8、放射诊疗工作单位,必须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执行国家有关放射法规和标准,积极做好本单位的放射卫生工作。
xx市卫生局。
1、从事放射线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一定的放射线操作及防护知识,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妥善安排休假。
3、放射线科工作人员要正确合理地使用x线机及ct设备,尽量减少x线和受检者的受照剂量,工作人员合理使用防护用品,严禁裸手伸入有线束中进行工作。
4、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5、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6、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7、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8、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9、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10、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的要求分为控制区、监督区,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应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本规定所称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
(二)核医学;。
(三)介入放射学;。
(四)x射线影像诊断。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以下简称放射诊疗许可)。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放射防护、安全与放射诊疗质量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人员:。
(一)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应当具有:。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肿瘤医师;。
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学物理人员;。
4、放射治疗技师和维修人员。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应当具有:。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核医学医师;。
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或核医学技师。
(三)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应当具有:。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影像医师;。
2、放射影像技师;。
3、相关内、外科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应当具有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
第八条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设备:。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具有核医学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
(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有医用诊断x射线机或ct机等设备。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配备并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
(三)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下列设备和场所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一)装有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的设备、容器,设有电离辐射标志;。
(二)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储存场所,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三)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四)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的要求分为控制区、监督区,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
(一)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二)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第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经审核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方可施工。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一)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申请;。
(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资料;。
(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和设备性能检测报告。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三)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当即时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资料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合格的予以批准,发给《放射诊疗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手续。执业登记部门应根据许可情况,将医学影像科核准到二级诊疗科目。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第十七条《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申请校验时应当提交本周期有关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医疗机构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向放射诊疗许可批准机关提出许可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许可项目名称、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等资料;同时向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提出诊疗科目变更申请,提交变更登记项目及变更理由等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批准部门注销放射诊疗许可,并登记存档,予以公告:。
(一)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的;。
(二)逾期不申请校验或者擅自变更放射诊疗科目的;。
(三)校验或者办理变更时不符合相关要求,且逾期不改进或者改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四)歇业或者停止诊疗科目连续一年以上的;。
(五)被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第四章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其主要职责是:。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更好的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优质、安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经医患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按规定及时缴纳相关费用的五泉镇籍贯农业户口公民。
2﹑打架斗殴﹑交通事故﹑自杀自残﹑名种外伤﹑中毒﹑计划生育﹑酗酒﹑吸毒﹑性病等区合疗办规定不予报销的疾病均不在先诊疗后付费的治疗范围之内。
3﹑区合疗办规定的不予以报销医疗科目或药物品种不在先诊疗后付费的治疗范围之內。
二﹑患者办理住院时需向医院(24小时)提交当年有效的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夲﹑身份证原件。有关证件在患者出院时缴纳完自已负担的费用后即可返回本人。拒不缴纳费用的患者医院有权暂时扣留其有关证件,直至结算完为至。
三﹑患者住院期间,医院每天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对相关费用产生疑问时可随时向医护人员咨询,医护人员要耐心解答患者疑问,岀现差错时及时纠正。医护人员应在患者出院前1-2天将患者住院期间治疗总费用大概数额告知患者。
四﹑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需缴纳合作医疗报销后自已应该承担的`部分费用。
五﹑医患双方要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内容,如有违反,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患者恶意逃费者,医院将起诉法院,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同时将当事人恶意逃费情况上报区合疗办,列入不诚信黑名单,吊销患者夲人新农合医疗证书,永久性取消患者加入新农合资格。
六﹑对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在转诊后2日內到医院办理结算手续。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医患双方各持一份。
患者签字:
亲属代签:
同患者关系:
主管医师签字:
五泉镇卫生院。
放射诊疗岗位职责
第一条。
医院成立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对医院依法处理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监督和管理。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医院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业务副院长。
(二)职责:
1.定期对辐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辐射安全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
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2.发生放射性突发事件时,应启动本预案;
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应急处理程序。
(一)放射性同位素泄漏引发的事故处理:
3、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医疗救援措施,尽最大能力减轻放射性意外对人体的危害,保障病人及医护人员的生命。
4、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专门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采取措施彻底清除放射源污染。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二)人体受超剂量射线照射引发的事故处理:
1、放射科一旦出现超剂量照射的情况,医院有关部门马上协同解决病人医学检查及治疗等问题,同时立即上报医院应急领导小组。
2、放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有关仪器,并进行检修。待问题查明后,经检修及鉴定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处理:
1、一旦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情况,科室马上组织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同时向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和保卫科报告,迅速报告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协助做好案件的调查、侦破工作,早日找回丢失、被盗的反射源,将事故危害缩小到最小范围。
2、事故后处理,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要认真分析思考,找出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所在,落实好整改意见,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放射诊疗设备突发故障或突遭自然灾害印发事故的处理:
1、放射诊疗设备突发故障或突遭自然灾害时,立即按下红色紧急按钮,关闭总电源,迅速将病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医疗救援措施,尽最大能力减轻放射性意外对人体的危害,保障病人的生命。
2、医务人员迅速封锁现场,防止辐射范围的扩大。同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3、组织专门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迅速确定放射性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采取措施彻底清除放射源污染。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4、封锁解除后,组织专人检修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后再投入使用。
事故报告及善后。
1、发生放射事故的科室必须于2小时内报告医院应急领导小组。
2、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的放射事故由保卫科向公安机关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当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人体受到超剂量照射的放射事故由预防保健科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或者阻挠、干扰有关科室执行职责的,对有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重、特大事故的,将报请公安机关追究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治安或刑事责任。
4.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放射诊疗工作总结放射诊疗工作概念
一年来,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医院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我科室同志齐心合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努力学习、钻研业务,围绕本科室的工作性质,求真务实、踏实苦干,较好地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和科室开展情况作一系统回顾:
一、基本情况。
医疗设备方面:现有北京万东200amx光机一台、全自动洗片机1台、空调1台,为了便于管理并配置了电脑及相关工作站。
放射科,现有医务人员2人。获医师资格证书1人,放射上岗证2人具有。
个人剂量检测:陈振光:一季度、0.05msv;二季度、0.12msv;三季度、0.05msv;四季度、0.05msv;全年0.27msv。
丁洪福:一季度、0.05msv;二季度、0.05msv;三季度、0.05msv;四季度、0.12msv;全年0.27msv。防护知识培训:时间:2013/3/11、12;人员:陈振光;结果:合格。
2013/10/11、12;人员:丁洪福;结果:合格。
设备性能检测和工作场所防护检测的实施情况:达标。建设项目的评价与卫生审查情况:合格。
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效验情况:2013/9/18换证。
二、工作开展情况。
科室人员积极参加院内外的'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各项设备仪器均有专人负责保养并定期检查。
截止12月16日,我科室:
时,在现有的工作条件上尽可能多的为临床大夫提供诊断依据,得到了临床大夫的一致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
1、书写报告不规范,详简不一,没有统一认可的标准;极少部分胶片仅以口头报告为主,此主要与曝光条件、患者体位及洗片机药水新旧等导致的胶片质量较差有关。
2、提高质量不高,许多体位不够标准,有责任心因素,技术因素,暗房及胶片因素。
3、由于我院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患者以老、幼、弱、残居多,从而导致医患之间沟通欠佳,某些时候对病人不够有耐心,话语不够温馨,显示不出“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
4、与临床科的协调度不够。
5、科室杂物太多,两次收到所属卫生监督所整改要求。四、整改措施。
1、规范书写报告,减少漏诊率。
2、在安全、无差错的基础上强化执行评片制度,提高拍片质量。
3、在现有的医疗条件上尽可能多的开展拍摄体位,最大限度的服务于临床医生。
4、清空放射科堆放与放射工作无关的杂物,避免一切不确定因素造成的不相关辐射。
五、20的工作计划。
1、加强科室管理。
科室不断完善标准化的操作规程,全体人员严格按标准化操作。
科室各种资料管理有条有序,资料完整。各项设备仪器均有专人负责保养并定期检查。
2、努力钻研业务。
科室全体员工积极参加院内、外的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坚持每天更新知识,遇到疑难片尽量多查资料,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在为病人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全科人员的诊断水平。
3、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全科人员努力文明礼貌服务,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不与病人争吵,做到耐心解释,尽量提前治病人发诊断报告,满足病人的需求。全科人员严格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杜绝红包。
大直沽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射科2014年1月5日。
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规范淄川区基层口腔诊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群众就医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按照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口腔诊所、门诊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淄卫办字[2012]30号)要求,我区于2012年4月29日至6月15日在全区范围开展口腔诊所、门诊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检查情况简单汇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主要检查各类开展口腔诊疗服务的机构是否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时校验;从事口腔诊疗服务的机构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并注册、诊疗活动是否超出登记范围;消毒隔离措施是否得到切实落实;医疗废物是否按规定进行收集、处理;医生、护士是否具备执业资格并注册。
二、检查情况。
此次口腔诊所、门诊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执法车辆39台次,检查乡镇卫生院、厂矿医院20家,检查开展口腔诊疗服务的诊所19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
三、
存在问题。
1、个别医疗卫生单位对本次专项行动的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
2、无证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不够,没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3、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监督频次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采取积极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
2、加大对各级各类口腔诊所、门诊部的监管力度,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观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我区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市卫生厅和市监督所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了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新、改、扩建放射诊疗项目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及审查;放射防护用品配备、个人计量监测、健康检查及档案建立情况;放射防护监测、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情况等。
二、检查情况。
有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和工作指示灯,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大部分能达到防护要求,对达不到防护要求的医疗机构均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各医疗机构防护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健全并按要求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新参加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没有经过健康体检和岗前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没有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放射诊疗活动,没有建立健康管理档案。
(二)有些医疗机构的x射线诊断设备运行指标和防护达不到要求,机房门口的工作指示灯已损坏没有及时维修。
(三)大部分医疗机构无受检者防护用品,未制定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四)x射线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健全。
四、今后工作。
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
放射安全隐患,规范了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活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不断加大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医用射线装置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医疗机构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指导规范其制定科学的诊疗计划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避免不必要的或重复的照射,保证照射定位和诊断的准确性,保护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健康安全。
放射诊疗自查报告
放射诊疗单位管理资料目录(共十一卷)。
二、1、许可证副本;
2、放射防护领导机构及相应部门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名单;
三、
1、各项管理制度: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各项安全操作规程、x射线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介入放射学诊疗质量保证方案、辐射危害告知书(或受检者告知书)。
2、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表)(分年度)、建设。
项目批文。
五、卫生监督检查文书(分年度)。
六、《基础档案》(动态、每年一档)。
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一人一档)、八、放射工作人员一览表(分年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分年度)。
九、《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及监测报告(分年度)。
十、放射设备清单(分年度)、场所检测情况表(分年度)。
十一、放射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档案》(包括培训通知、培训合格证、教育培训档案表)。
注明:每项归为一卷,并有卷内目录,放射防护管理资料共11卷。
放射诊疗自查报告
按照《陕西省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医疗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编制《预评价报告》,工程完成后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一、预评价报告的评审。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中涉及放射治疗、核医学以及dsa、ct、500ma以上x线诊断设备的项目,其《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其他项目的《预评价报告》直接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预评价报告》分为送审稿和报批稿,报告编制完成但未组织专家评审的报告为“送审稿”;组织专家评审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拟报卫生行政部门批复的报告为“报批稿”。
(三)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价单位应按专家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专家意见的采纳情况需另附说明,并经专家组长确认。
(四)参加评审的专家名单、评审意见和评价报告修改说明等资料应和单位公函(格式见附件1)、《陕西省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表》等资料装订成册,报卫生监督机构审核,资料完整、符合要求的监督机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和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一)建设项目工程完成、设备安装到位,拟开展放射诊疗前,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新、改、扩建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防护状况、设备性能、诊疗人员资质等做出综合评判,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表)》。
(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分为送审稿和报批稿。报告编制完成但未组织专家评审的报告为“送审稿”;组织专家评审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拟报卫生行政部门批复的报告为“报批稿”。
(三)需组织专家评审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申请行政部门组织评审验收。申请验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函(格式见附件2,一份);
2.《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送审稿,两份)。
(四)卫生监督机构收到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组,赴建设单位进行现场验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和防护设施验收同时进行。
(五)验收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分别就建设项目的概况、评价报告的编制及内容进行汇报。验收组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建设项目防护状况分别做出评审意见和验收意见。
(六)评价单位应按专家组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修改结果需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按验收意见对尚需完善的设施进行整改,并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整改报告”。
(七)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审批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的公函(格式见附件3)。
2.《陕西省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及表中所列资料。
卫生监督机构收到上述资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八)注意事项:竣工验收时由专家组形成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意见”和评价单位对控评报告修改说明、验收组形成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和建设单位针对意见所做的整改报告以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专家名单、竣工验收人员名单等资料应与建设单位申请批复的公函、申请表等单独装订成册上报。
附件1预评价报告审核公函格式。
xxxxxx单位文件。
编号签发人:
关于申请《(项目名称)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
预评价报告》审核的申请。
***卫生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我单位拟建的xxxx建设项目已委托(某技术服务机构)编制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表),现上报你厅(局)审核。
妥否,请批示。
附件: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表);
2.陕西省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表;
3.《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和评审专家名单。
单位盖章。
抄送:xxxxxxxxxxxxx办公室印发主题词:放射预评价申请。
附件2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公函格式。
xxxxxx单位文件。
编号签发人:
关于申请(项目名称)职业病危害。
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
***卫生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我单位xxxx建设项目工程已经完成,诊疗设备按照到位,并委托(某技术服务机构)编制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现申请你厅(局)进行评审和验收。
妥否,请批示。
附件:xxxx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送审稿,两份)。
单位盖章。
抄送:xxxxxxxxxxxxx办公室印发主题词:放射验收申请。
附件3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公函格式。
xxxxxx单位文件。
编号签发人:
关于申请(项目名称)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
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的报告。
***卫生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我单位xxxx建设项目工程已经完成,在你厅(局)组织下于年月日完成了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验收组提出的各项问题我单位都进行了逐项整改,现申请你厅(局)进行审批。
妥否,请批示。
附件:《陕西省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放射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及表中所列资料。
单位盖章。
抄送:xxxxxxxxxxxxx办公室印发主题词:放射验收审批。
放射诊疗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5年江西省放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近期,我院对放射科进行了一系列的自查整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制度制定落实方面。
我院在放射工作制度执行方面情况良好,领导相当重视,成立以分管院长王伟新同志为组长的放射工作领导小组,放射工作各种证照齐全,同时制定了“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放射科放射诊断质量保证制度、放射技师岗位职责、放射科操作规程”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让放射工作人员按照正确的操作规范执行,确保了工作的安全性,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放射工作环境防护方面。
我院在放射工作环境方面也相当重视,放射科设立了相应的警示标牌,放射机房符合卫生防护标准,安装了通风设施,门窗防护到位,放射工作人员配备了铅围裙、铅手套。
(三)放射工作管理方面。
我院建立了规范化的放射卫生防护档案和完善的防护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诊断质量控制制度、放射医师岗位职责、放射科操作规范。放射工作人员按上级部门要求接受了放射防护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职业健康体检。
总之,我院的放射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人员不足等,现已在公开招考之中。
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15年5月29日。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放射诊疗防护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本中心对放射诊疗防护等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目前本中心现有设备:瑞典elekta高能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一台,美国ge大孔径ct模拟机一台,近距离后装治疗机器一台。
一、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并按时进行校验。依法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
二、开展的诊疗科目符合放射诊疗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未超出批准范围以外的放射诊疗。
三、物理师定期对放射诊疗许可设备做了常规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并对周围环境进行了监测。
四、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按规定安排参加了省级放射防护培训并取得放射工作证明,具备从事放射诊疗资格。
五、制定了各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放疗医生、物理师、技师的职责,严格监督各放射诊疗人员的操作与执业行为。
六、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并张贴了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放射诊疗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区卫生局关于《2013年****区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区卫生监督局对放射工作的检查督导,近期,我院对放射科进行了一系列的自查整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制度制定落实方面。
我院按时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校检审核工作,及时进行各类变更,严格按照许可证许可的诊疗项目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建立了规范的放射卫生防护档案和完善的防护管理制度,放射工作场所每年都进行了放射防护检测,放射工作人员按上级部门要求接受了放射防护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职业健康体检,持证上岗。落实了放射人员的休假,保健津贴等工作。
(三)放射工作环境防护方面。
我院在放射工作环境方面也相当重视,放射科设立了相应的警示标牌,放射机房符合卫生防护标准,安装了通风设施,门窗防护到位,放射工作人员配备了防护衣、防护眼镜和铅手套。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受检者及陪护者的放射防护。通过采取检查剂量控制;严格掌握适应征;加强对未成年人敏感腺体的放射防护,如:甲状腺、性腺、胸腺等;对必需入检查室陪护者采取穿着防护衣及其他护具等方法减少公众医疗放射的水平,保证公众的放射防护,切实保障受检者非照射的关键部位不受射线侵害。
(四)危险废物管理方面。
完全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文件精神执行,正确保管和处理了放射工作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并有相关记录登记。
(五)存在不足:
1、放射警告标示部分不完善;
3、因资金不足等原因,放射设备陈旧,人员培训及知识更新滞后,服务质量需要提高;
4、需要规范和完善关于放射意外和事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5、需要定期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稳定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并建立机器使用维修记录。同时各种防护用品存在不足,需要补足更新。
总之,我院的放射工作在区局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情况良好。整体而言,在组织管理,制度管理,场所管理,设施管理,放射管理等各方面都做了细致和充分的工作,达到比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今后,我院要区局领导下,进一步在防护、监测设施设备上加大投入,在管理上加大力度,强化监测、防护、安全意识,从细微工作入手,让我院的放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达到安全、有效、环保的工作目标,更好的为广大患者和公众服务。
************医院。
2013年6月6日。
医院放射诊疗管理工作总结
一、依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川卫办发【2014】289号文件精神,制定此制度。
二、医院要十分重视分级诊疗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热点问题。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评价和持续改进工作。
三、制定有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全院年度工作计划,并督查落实。
四、依据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政策文件精神,制定本院双向转诊工作制度与流程,选择并商洽好上下级医疗机构,与之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为做好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打下支持基础。
五、认真做好本院医疗服务软硬件建设,切实提升整体医疗服务功能和能力,适应社区群众健康保健需求,承担与医院级别相适应的临床诊疗服务能力。
六、向社区公众广泛宣传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卫生、医保政策,以及实行分级诊疗的必要性、重要性,动员社区群众共同参与实施好这一惠民政策。
七、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首接制度、分级诊疗制度、转诊制度,协调好患者转诊中的各项事宜,并向转入医疗机构提供周详、客观、科学的患者相关诊疗信息,力求做到无缝对接。
八、对联系的下级医疗机构,要建立对口帮扶关系,使其服务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九、规范实施双向转诊,履行好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和选择权,尽最大努力使人民群众对提供的诊疗服务满意。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病人的健康与安全,使医用放射源更好地为人民的健康服务,根据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凡使用、操作、管理医用放射源的人员,就业前进行专业和辐射防护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者,方能从事该项工作。
三、一切放射源(如co-60等)投入使用前,须申报法定监测部门监测合格后,有关证件办理齐全,方可使用。
四、工作人员必须正确应用防护知识,加强自身防护,正确使用设备,提高操作技术,减少射线照射。
五、工作人员应注重病人和家属的防护,关键把握好医用放射源使用的必须性、合理性,设备性能的有效性。
六、加强剂量监测及管理,一切治疗设备经换源或大修后,必须重新检测确认后,方可使用。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接受个人剂量监测,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设立防火、防盗、防泄漏、防抢劫等安全措施,指定专人保管。
八、机房内外照射的水平满足防护要求。
九、对于废源,按照《放射源处理办法》的规定,医院委托中国核动力研究院按签约合同处置。放射性同位素药盒的废品、废物必须储存十个半衰期后,再按规定处理。
放射诊疗工作总结精选
学期已接近尾声,我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在肥东县*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县教育局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园领导全体教职工的大力支持配合,团结一致积极工作,使我园的卫生保健工作有了很大进步。为了以后能更好地提高保健工作质量,现将本学期工作作一简单的总结:
在我园领导的重视下,开学初我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就纳入了新的轨道,切实地把卫生保健工作渗透到一日保教活动中去,使我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得以正常开展,为幼儿创设了一个安全、舒适、卫生的生活、学习、游戏的环境,针对期初的卫生保健计划,我园扎扎实实真正做到保教并重,以xxx保xxx为笼头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在一日活动环节中十分注重幼儿的体育锻炼,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各班根据幼儿年龄特点每天坚持开展两小时的体育、游戏活动。
1、本学期坚持严把晨检关。我园严格按xxx一摸、二看、三问、四查xxx来进行;并杜绝危险品的带入,及时向家长了解幼儿在家的健康情况,同时作为保健老师的我能指导保育员做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发现异常或传染病做到及时隔离与治疗,把好了安全的第一关卡。
2、对患病儿我们将随时进行观察,做好记录,按时喂药;及时了解班级幼儿的健康状况、协助班级共同做好生病幼儿的全日观察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坚持晨检与全日观察相结合,并做到有记录、有分析、有措施。
3、本学期,我园还积极配合卫生保健部门做好疾病的防治、防疫工作,并认真组织幼儿体检(体检率达100%),确保幼儿健康、快乐地成长。
消毒应该是幼儿园日常工作中的一部分,制定消毒记录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全体教职工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学习了《重庆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方法实施细则》。在学习中保育员和老师们深刻地认识到:加*生保健管理,提高保育质量是幼教工作的首要任务。因此我们坚持卫生消毒以及隔离制度,对于毛巾、茶杯、玩具、被褥、图书、空气等进行严格消毒,做到一人二巾一杯制,坚持幼儿餐具每日进行消毒,每次用餐前用消毒水擦洗桌面,为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每天一早打开门窗,以保证空气清新洁净,并定期进行空气消毒,每周紫外线消毒1-2次(时间为半小时);塑料玩具每周用消毒水浸泡消毒并日晒一次,环境卫生做到一周一大扫,早晚各小扫或拖抹一次;便所和清洁工具每周用消毒水浸泡一次等。
我园还建立了一整套卫生消毒制度,并严格对照制度做好各种消毒工作,做到:餐具餐餐消毒,玩具积木、各种物品定期消毒,责任到人,责任到班,从而大大提高了我园卫生消毒工作质量,预防和控制了传染病的发生,使我园幼儿健康活泼地成长。另外,在卫生消毒方面,各班的保育员和营养员对照卫生保健消毒制度,严格按顺序规范操作,定期对保育员、营养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与不定期的对保育员和营养员工作进行抽查,做到与月考核挂钩,使每位保育员、营养员都能规范操作。消毒和减少疾病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我园重视了消毒工作,幼儿的出勤率一直很高,有效地保证了幼儿少生病或不生病。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消毒是幼儿健康的最好保护伞。
在幼儿园一日生活中,我们在做好各种卫生保健工作的同时,我园十分重视安全教育,建立了相应的安全制度,保教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为了扎实有效地抓好安全工作,我园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周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做妥善处理,记录在册,杜绝了各种不安全因素。
室内外环境及大型玩具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各班的消毒药品有专人保管,存放安全,标志醒目等。本学期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五、加强家园联系为了让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卫生保健及安全工作,我园通过告家长书、家访等形式开展一系列的家长活动,加强家园合作,使家长掌握科学的育儿知识及常用卫生保健知识,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每位家长懂得幼儿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性,从而能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回顾这一学期的保健工作,全园教职工也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工作得到了家长的肯定与赞扬。当然我们会一如既往地开展好幼儿的保育工作。我们坚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
(一)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二)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第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经审核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方可施工。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一)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申请;
(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资料;
(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和设备性能检测报告。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三)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当即时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资料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合格的予以批准,发给《放射诊疗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规定(见附件)。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手续。执业登记部门应根据许可情况,将医学影像科核准到二级诊疗科目。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第十七条《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申请校验时应当提交本周期有关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医疗机构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向放射诊疗许可批准机关提出许可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许可项目名称、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等资料;同时向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提出诊疗科目变更申请,提交变更登记项目及变更理由等资料。
卫生行政
放射诊疗协议书(精选19篇)
本文2024-04-23 10:46:02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kubao.com/article/869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