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变动合同(模板12篇)
在合同协议中,双方可以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劳动合同变动条例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已于12月1日起施行,现对条例中的若干条文作出如下说明:
一、第二条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按照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二、第七条中的“用人单位”包括依法成立的用人单位的分支机构。
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相应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但已享受养老保险或者离退休待遇的除外。
三、第八条中的“竞业限制”应当符合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为防止发生重大误解,应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应当如实提供与订立劳动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但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保密、属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或者属于劳动者个人隐私的,当事人有权拒绝提供。
四、第十三条规定应适用于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的全过程。本条中的“其他合法证件”主要是指户籍证明、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驾驶证、职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劳动者身份或者资格的证件。
五、第十四条中的“不超过”包括本数,如不超过一年即含一年。
六、第十五条中的“培训”是指由用人单位出资(指有货币支付凭证的情况)对劳动者进行的培训。“其他特殊待遇”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为少数劳动者提供住房、汽车等。
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协商约定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至服务期满。
七、第十六条中“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即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前通知期内按照保密条款或者协议变动劳动者工作岗位,致使其工资待遇受到不利影响的,应当予以合理补偿。
编辑。
劳动合同变动条例
(月2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月15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条例。
依法成立的基金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属于前款所称的用人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安全健康和获取劳动报酬、参与民主管理等权利,不得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免除用人单位责任、加重劳动者责任、排除劳动者合法权利。
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应当主动、如实告知劳动者,或者采取公告栏、书面文本、电子邮件、本单位网站等便于劳动者知晓的方式公示。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维护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为重要职责,广泛听取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代表组织等相关方面的意见,研究制定涉及劳动关系的政策、措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组织协助做好本辖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用人单位代表组织组成协调劳动关系委员会,协调处理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等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促进平等就业工作,消除就业歧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模范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如实向劳动者告知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职业危害和劳动条件等。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还应当告知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
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就业现状、健康状况、竞业限制等情况,如实提供自己的居民身份、学历、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证明。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同时使用中文和外文文本的,合同内容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文本交付劳动者本人,不得扣押。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参加上岗前培训、学习的,劳动关系自劳动者参加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企业停产放长假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离岗休养人员以及其他协商保留劳动关系的不在岗人员,同时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全日制劳动的,应当将其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情况告知新的用人单位。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可以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作出例外约定。
第十五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
变动总价合同
1月15日,刘某与供贸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将其所有的门面房一间租赁给刘某经营,年租金为8000元,支付期限为每年1月20日前,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后,刘某按约向该公司支付了租金。2月,供贸公司由于资金紧缺,决定将该门面房出卖,并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同年5月齐某以1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此房买下,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齐某将房买下后,打算自己在该店面经营,遂要求刘某尽快搬出,遭到拒绝,齐某遂以刘某侵犯其所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立即从该店面搬出,并赔偿其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与供贸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作为承租人的刘某依合同约定取得了房屋的租赁权。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据此,承租人刘某仍享有租赁该房屋的权利,并未侵犯齐某的房屋所有权,遂判决驳回了齐某的诉讼请求。
点评:
此案涉及到“买卖不破租赁”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该规定说明租赁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不因第三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而导致租赁合同失效。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须具备以下条件:1.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即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必须原属有效且因期限未满而仍将有效。这样,当出租人将所有权让与第三人时,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仍受原租赁合同的约束。2.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应该在租赁期间。在本案中,刘某与供贸公司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未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合法有效。该租赁合同的履行期限为3年,而发生纠纷时仅履行1年有余,期限并未届满,因此符合上面第一个条件。另外,齐某取得门面房所有权的`时间也在租赁期间以内,故本案符合“买卖不破租赁”产生效力的条件。所以,对于门面房的新主人齐某而言,仍要受到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制约,其对房屋的使用权仍受到一定的限制,必须等到房屋租赁期满后,才可要求刘某搬出。因此法院判决驳回齐某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王永东)。
变动总价合同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复工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物权变动指导案例心得体会
第一段:
物权变动指导案例心得体会:纷繁复杂的物权交易市场,信任和权益的平衡常常受到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和完善,物权交易逐渐走向规范化和合法化,成为经济发展的稳定支撑。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依旧存在,他们为了谋取暴利,不惜采用各种欺骗、强迫、诈骗、侵占等手段。为了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使每一次物权交易均能保证公平、公正、合法,并维护身处利益,本文总结了一些物权变动指导案例和心得体会。
第二段:
首先,物权交易必须遵守合法程序,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比如,在购房时要及时查看房屋产权证明,明确产权是否清晰、完整等,同时确认产权人身份证件等信息是否可靠,避免在后期操作中出现纷争,耗费时间、精力乃至经济资源。此外,租赁、转让等同样要认真核实双方信息清楚,不轻易签署物权变动合同。
第三段:
其次,对于一些不明来源的物权交易,即使有诱惑和利益,也要慎重对待,最好避免。物权交易需要考虑到安全性、便捷性、合理性等方面,如果违法犯罪分子作为交易对方,将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风险,此时若成交后,最后的结果必然是损失惨重。
第四段:
除此之外,不良公司、社会团体也是商业秘密泄露和盗版侵权事件的罪魁祸首。在处置物权交易时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如《商业秘密法》和《著作权法》等。同时要完善物权交易合同,必须努力做到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的最有效的保护措施,提高物权交易的安全性,避免被他人利用或盗用。
第五段:
总之,物权变动指导案例心得体会是我们对当前物权交易市场的真实和客观评价,同时也对各方在这个领域中应该遵循的要求和规范提出了评价和意见。尤其是在现在这个既科技更新发达、又具有复杂性和灵活性的社会情况下,物权交易市场将会长期存在。对于投资者或普通消费者而言,都需要更加重视物权交易的合法性和正规性的重要性,同时要从交易中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利益,促进物权交易顺利发展。
变动总价合同
经本公司研究,决定调动你到本公司(部门)任(岗位)一职,岗位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相应工资待遇在另行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变更到如下:
基本工资元/月,提成工资元/月,岗位工资元/月,伙食补贴元/天(指工作时间),住房补贴元/月,交通补贴元/月(指工作时间),通讯补贴元/月。
请持本通知书于年月日到(部门)报到,逾期或拒不到岗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有限公司。
告知:员工岗位调整须另行试用一个月,另行试用期工资待遇不变。岗位调动后应将原已配发资料、物品移交。
员工签收:见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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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试论物权的变动民法
所谓公示,是指物权在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否则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世界各国在公示方式上大体都采用相同的方式:就动产而言其公示方式乃是占有;就不动产而言乃是登记。
(二)公信原则。
所谓公信原则是指一旦当事人变更物权时,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了公示,则即使依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不存在或存在瑕疵,但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的物权存在相同的法律效果,以保护交易安全。
公示与公信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公信原则是公示原则的必然逻辑结果。公信原则集中体现在善意取得制度上。
二、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我国物权依据法律行为而进行变动的兼采折中主义和意思主义,但是以折中主义为原则。
1、我国原则上采纳了物权变动的折中主义。即依据法律行为而发生物权变动仅需要一个法律行为(即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易合同等),而不需要在债权合同之外另行实施物权合意,但是物权变动必须要进行登记或者交付动产等公示行为,从公示行为完成之时去物权变动生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未登记或者未法律教育网交付仅仅是物权不发生变动,而债权合同则已经生效,若合同生效后出让人不办理登记或者交付标的物的构成违约行为,受让人可以诉请法院判决其协助登记或者交付标的物。
2、但是在下列情形物权变动则采意思主义,即物权从债权合同生效时发生变动,但是不登记不发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1)土地承包经营权,从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流转的从相应的流转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但是未登记不发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物权法》第127、129条)。
(2)地役权,从设立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但是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第158条)。
(3)动产抵押,从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但是为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第187、188与189条的)。
三、不动产登记。
(一)登记的概念。
所谓登记是指经权利人的申请由登记机关将物权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记载在登记簿上,从而对于物权的变动予以公示的`行为。不动产登记分为三种登记,分别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二)登记的效力。
(三)关于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
1、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设置和保管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2、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为不动产权利人出具权利权属证书。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3、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四)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错误的真正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登记机关将有关登记事项予以更正是为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更正登记的前提是:申请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登记错误的;或者登记名义人同意进行更正登记的。而取得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租赁物权合同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视乙方实际需要而定。暂定3个月,即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内,合同不得单方面变更或撕毁,房屋不得转让给他人出租。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签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给甲方。在不违约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续租。
三、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必须无条件返还定金给乙方。
四、租金交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___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付款,每天收取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的`滞纳金。超过_______天,合同自动终止,原押金不予退还。
五、乙方负责租赁房屋期间乙方使用的水、电的闭路电视费用。
六、乙方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在使用过程中保持整洁、礼貌和良好的秩序,不得发出影响他人休息的大声喧哗。
七、在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变化或工程实际需要而无法履行合同时,双方不得以违约论处。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物权合同
乙方的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具体租赁事宜约定如下: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
三、铺面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签订后,店铺租金不得浮动,否则甲方违约、
八、本合同的签署地点在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经双方及公证员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物权合同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地址为_____。
第二条房屋名称、规格、等级、房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将租赁房屋及时移交给乙方使用和居住。
第四条租金及租金支付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出具收据。租金以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租赁物提供给乙方,则应按乙方在延迟期内应付租金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房屋的维护。租赁房屋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甲方未修复的,乙方可以退租或代为修复,并可凭修复费用收据抵扣租金。
3.租赁期内,甲方确需自行收回该房屋的,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按剩余租赁期应付租金总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的,乙方不承担延迟支付租金的责任;乙方拖欠租金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拖欠租金超过个月,甲方可从乙方的履约付款中扣除租金(若乙方已支付履约付款),并收回租赁房屋。
2.租赁期内,房屋管理费及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确需退房的,必须提前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租赁期应付租金总额的__%计算。
4.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故意或过失损坏租赁房屋及设备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面、窗户,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逾期不搬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起诉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要出租或出售,乙方有优先权。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粮食物权转让合同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粮食品种、数量、价款、交(提)货时间。
商标或品牌。
计量单位。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标准、用途: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三条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八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租赁物权合同
住房的第一个基本情况。
(1)该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在____________前按约定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付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提交、签字盖章、交钥匙即视为交付。
(2)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原样归还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水电使用进行验收,并结清各自费用。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全部租金,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收据。
第四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
乙方应承担:_________。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取暖费。
(6)煤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
(9)与本合同未列明的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预付甲方应付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具的相关支付凭证将相应费用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房屋维修。
1.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因该物业及其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的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房屋维修影响乙方使用的,租金相应降低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善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或失效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转租。
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内将部分或全部房屋转租他人前,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对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延迟交付房屋。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影响乙方安全和健康的.
3.乙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未能支付________________的租金。
2.未支付的费用共计_________________元。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除、改变或者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储存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损坏,拒不赔偿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终止的其他法定条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有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有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甲方如需提前收回房屋,或乙方需提前退租,应通知对方每月租金的______%并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3)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物业或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租金但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且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返还物业的,应按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份,甲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字:_________承租人(乙方)签字: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物权变动合同(模板12篇)
本文2024-04-18 16:36:05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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