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方案通知(模板19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4-04-16 07:38:02浏览:885

企业复工方案通知(模板19篇)

通知的内容应该明确、准确、简洁,以确保信息的清晰传达和理解。尊敬的业主,小区内停车位不足,请及时调整停车位置,防止影响他人。

企业复工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交通运输需求,维持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交通运输需求,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由局长熊兴华同志任组长,陈闰辉、程敏云、袁盛、余家军同志任副组长,钟武才、杨锋义、钱道彬、王黎明、李健才为成员的.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崇仁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实际,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按照“一断三不断”原则,全力做好复工交通运输工作,保障复工人员出行需求。

(一)交通运输保障计划。

1、在县汽车站门口设置“旅客意向乘车登记点”及咨询电话,及时掌握客源流向,为恢复班次或发行应急班次提供依据,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按照“先短线后长线、火车站班次优先恢复”的原则,根据疫情、客源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决定恢复客运班次或发行应急客运班次,前期先酌情恢复崇仁至抚州火车站、崇仁至东乡火车站的班次,再考虑恢复市、省际客运班线。

2、疫情期间,客运班车的乘员人数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引导乘客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长途客运班车后两排座位作为途中留观区域,防止交叉感染。

3、密切关注学生返校信息,及时统筹组织制定合符学生返校需求客运班次,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包车返校运输。

4、启动出租车临时应急运输。实行由县运管所统一调配,县交通运输局核发通行证的办法,崇仁县永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组织提供10辆出租车和10名驾驶员,专门用于县城区内急需出行居民的客运服务,主要服务包括到抚州火车站乘车出行(凭火车票),孕妇急诊或临产,身体突发疾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主动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电话预约)等事由人群。非上述事由人群,不得预约临时应急车辆,否则将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实行24小时预约,预约电话:

5、逐步开展农村客运。参照长短班线客运保障复工运输的要求,根据各乡镇实际,逐步开通镇村公交营运。

6、加强应急运力储备,确保应急运输畅通高效。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强化应急运输体系的建设、运行、调度和指挥。严格落实应急储备运力,客运企业要兼顾大、中型等不同车型,确保应急运输车辆结构合理,在落实4辆后备运力客车(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崇仁分公司)基础上,将逐步增加应急运输客运车辆。客运企业要优先选择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驾驶经验丰富的本地驾驶员作为应急驾驶员。接到本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令后,根据应急运输任务情况,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应急保障车辆和保障人员,科学安排运输线路,加强统筹指挥和动态监控,确保一旦出现应急运输任务时,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

7、凭证通行运输。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运输保障车辆由县交通运输局核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崇仁县临时应急车辆通行证》,凭通行证通行。

(二)应急运输车辆和场站防控措施。

1、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将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张贴在车站显眼位置,做好旅客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2、通过各种方式积极筹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3、每天坚持做好车辆、站场、充电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要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4、坚持对乘客进行体温测量,对上下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对高温发热乘客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

5、坚持对每位乘车的旅客做好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班次时间和体温等信息。

6、所有乘客必须按规定戴好口罩,行车途中驾乘人员和旅客必须全程戴好口罩,提醒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防止交叉感染。

7、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可以在售票系统中通过班次管理把隔位进行留位,直接售卖隔位票。

8、疫情期间,所有班线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

9、所有驾乘人员在复班前必须居家待命,做好每天报告全家人员身体状况工作。

1、增强政治站位。承担复工运输的各客运企业要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增强防控意识,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坚决阻击疫情通过客运车辆传播蔓延。

2、做好运输保障。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客运企业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运输安全和服务保障。

3、强化责任意识。承担复工的客运企业和相关疫情防控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强化“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增强责任感,认真执行好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确保复工运输顺利进行。

企业复工方案

1、“一企一方案”到位。拟复工复产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根据实际调整和充实领导组织,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工作举措;准备充足的职工生活物资和必需的消毒水、口罩、体温测量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闭环管理的必要条件到位。

2、防控专班到位。企业在充实相应组织的基础上,成立防控工作专班,围绕厂区入口管控、车间(办公区)网格管理、日常健康监测、重点场所消杀、食宿管理、员工排查、货物运输车辆监管、应急处置等重点环节进行细化分工、责任到人。

3、员工排查到位。对所有员工按“一人一档”的方式建立包含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健康情况等信息的员工台账,排查返岗意愿、返岗路径、活动轨迹、密切接触人员等情况,确定可按时复工人数,对居住金安区内小区或乡镇的员工,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信息比对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上岗后必须接受厂区封闭管理或实行“两点一线”管控。

4、企业承诺到位。申请复工复产企业要承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保障在厂员工的基本生活和生产条件,加强对员工和运输车辆司乘等重点人群的点对点管控,确保疫情期间生产安全有序。

(一)申请资料

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在做好以上“四个到位”的基础上,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复工备案申请表(样式详见附件1)。

2、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2)。

3、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4、企业员工排查情况一览表(样式详见附件3)。

(二)报备程序

1、企业将备案资料报所在地政府进行初审,企业所在地政府收到企业备案申请材料后,按照复工有关条件和要求迅速组织现场初核,提出初核意见,并将初审意见报区经信局。

2、区经信局在收到企业属地政府出具的初核意见后,会同卫健、应急等部门进行复审,并将复审情况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指导组,经企业指导组研究同意后通知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1、强化人员管理。完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才能返岗,人员到岗后要落实闭环管理,禁止集聚活动,禁止随意串岗。严格执行出行审批和外来人员接待审批制度,原则上不得派人赴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近期发生本土疫情城市)和招请重点地区员工返(来)六安,确需返(来)的`,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和属地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报备,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2、强化场所管理。复工复产企业一律实施闭环管理,厂区仅保留一个出入口,并实行24小时值守,严禁厂外人员入内,如必需进入,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查验安康码和行程码,并完整准确登记信息。实行错峰就餐,严格实行分餐制、严禁扎堆就餐。

3、强化物流管理。加强“人、物、环境”同防,企业要设置货车进入专用路线和专用消杀场所,安排专人在防范到位的前提下,对外购生产、生活物资进行全面消杀。严格落实货物信息登记制度,做到信息详细可追溯。本企业物流车辆司乘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以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出车驾驶员应佩戴好口罩、手套等,做好防护。供应商车辆司乘人员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非必要不得进入厂区。

4、强化应急处置。制定企业疫情防控紧急情况处置方案,明确隔离、送诊、后续处置等流程,并适时组织演练,一旦有突发情况,按以下流程进行处置:

(1)隔离。企业设置临时观察点,对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员工,立即送往观察点隔离,等候医疗接诊,在此期间不得与他人接触。

(2)送诊。拨打120急救电话,由急救中心将员工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严禁企业自行送诊。

(3)后续处置。一旦确诊,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流调、密接(次密接)人员隔离、厂区消杀、停工停产等工作。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做到“四个到位”,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申报,未经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后,必须做到“四个强化”,按要求做好人员、场所、物流、紧急情况处置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2、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金安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安排专班负责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指导和初审,并及时将审批表和员工花名册上报至区经信局(联系人:侯方健,联系方式:3261355,邮箱:904394885@),其他资料属地留存备查。各地要建立规模工业企业和规下工业样本点企业全覆盖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包保责任制,对每户企业要明确包保责任人,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在运输通勤、防疫物资保供、生产要素保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企业尽快实现满负荷生产。

3、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协同责任,区经信局要担负起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行业监管责任,会同卫健、应急等部门对申请复工复产企业进行复审,确保验收合格一个、复产一个。要对复工复产后企业进行督导,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要全力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物资运输通行和上岗员工信息比对的保障工作。卫健部门负责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导,应急部门负责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部门负责做好复工复产物流保畅,人社部门负责复工复产用工保障。

企业复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有序推进全市营业性文化场所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x文旅办〔2020〕x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从即日起有序开放全县范围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为安全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亮证经营。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等相关证照且在有效期内的文化经营场所,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相关证照,坚持亮证经营。

(二)配备防护用品。营业性文化场所恢复营业前,须做好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经营场所应配备能满足使用的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消毒物品、洗手液、一次性手套及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三)健全防控应急机制。制定场所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健全疫情排查、报告、处置等机制,安排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加大场内巡查力度,及时劝导疏散密集人群,排除疫情风险,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干爽、无异味,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分区专用(场所内和卫生间),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后采用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清水冲净,分别悬挂在固定区域备用。各类经营场所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针对不同消毒对象,应按照上述使用浓度、作用时间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加强对重点设备设施的消毒,尤其是电脑设备、游艺游戏设备、点歌机话筒等使用频次高的物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五)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在场所入口处和醒目位置,通过告示牌、电子屏、张贴海报等形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一)从业人员管理

1.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从业人员应通过实名注册申领“安康码”,将持有“安康码”绿码作为员工返岗的必要条件。

2.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每日早晨、中午体温检测,建立从业人员体温监测登记本。工作人员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岗,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或社区报告,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将疫情防控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常识纳入员工复工岗前培训内容,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二)消费人员管理

1.加强人员进出登记。恢复营业的营业性文化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入口,(安全出口打开通风时应有专人值守,确保只出不进),且须在场所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岗,安排专人采用“扫码+测温”方式对经营场所通行人员进行“安康码”核验,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入,“黄码”和“红码”人员及体温在37.3摄氏度以上者不得进入。

包房开放率不超过50%,上座率不得超过核定台数的50%,坐一隔一。

(一)申请验收,按照审慎、安全、有序推进的要求,在县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申请,准予复工复产。对于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场所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帮助场所达到复工复产的条件。

(二)督查检查,对准予复工复产的场所,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各乡镇文化站和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营业期间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场所。对未经同意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条件的场所,责令其停产停业。

(一)明确防控主体责任。各文化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毫不放松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二)落实防控属地责任。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各乡镇(开发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加强防控监督责任。县文旅体育部门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做好营业性文化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宣传、服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推动文化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

企业复工方案

根据狮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整体部署,为确保我厂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安全、有序、高效、稳妥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为保证复工复产整改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了以厂长xxxx起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由组长周泓起主持召开复工复产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逐级落实复。产复工责任制,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为确保安全复产,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在组长周泓起的带领下,对我厂的配电设备、办公大楼、车间、仓库、员工宿舍以及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针对之前提出的隐患,认真深入地排查和消除隐患,组织开展对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落实到人。

安排专人对员工进行离岗后复岗安全生产培训。主要针对操作规程,职业卫生,应急能力的培训。

对主要负责人、特殊作业人员的证件进行检查,确保持证上岗,并保证所持证件在有效期内。

隐患整改及培训完成后,报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逐一检查验收,在确保设备,材料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领导小组审批后确认。

通过验收,做到“零隐患,零风险”的情况,领导小组同意后复产复工。

企业复工方案

为落实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增城区确保2月10日起全区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企业复工复产坚持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按照先报备后复工复产要求,分类型分阶段有序开展。

(一)全力保障复工复产的企业。对涉及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疫情防控必需的,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群众生活必需的,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要全力保障复工复产。

(二)延期复工复产的企业。对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封闭式体育场馆,影院、剧场、沐足、桑拿、游戏厅、卡拉ok、封闭美容健身等娱乐休闲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工时间延后,未有新的通知之前,不得复工复产。

(三)积极稳妥复工复产的企业。除前述两类企业外,其他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复工复产。

所有复工复产企业按照《增城区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登录“增康”微信小程序上传有关资料进行报备,即可复工复产(建筑行业企业自行向区住建局报备,无需在该程序中报备)。

(扫描增康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备)

企业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防控应急预案、必须实行封闭管理、必须开展健康登记、必须保障防控物资、必须落实隔离场所,严格落实“五个到位”要求,防止出现疫情输入及扩散。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做好员工排查登记,掌握复工复产每名员工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活动轨迹并逐一建立台帐,尤其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重点关注,按规定对其采取隔离等健康管理等措施,14天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对仍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求其暂缓返岗。

(三)防控设施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区、镇(街)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要做好生产办公场地、员工居住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等工作,对厂区每日一消杀。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和弹性工作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班,对每名进出厂区人员开展体温一日两测。实行错峰上下班,采取网上办公、视频会议、分散就餐等措施,降低人员流动和集聚风险。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计划,至少做到厂区1条防控宣传横幅、车间1张宣传海报、人手1份防控指南,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企业在复工复产前须落实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一套复工复产方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召开一次班前会议“五个一”管理措施。

(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复工复产。

(三)组织开展一次全厂性的安全教育,应采取远程教育、视频培训方式进行,不能采取远程教育、视频培训方式的,应调整为一次若干班组级的安全教育。

(四)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网上在线接受节后复工安全教育。

运输企业复工方案

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的原则,有序组织复工复产,确保疫情“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一)复工前准备工作

1.成立由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准备好与规模相适应的疫情所需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测温器具等必要的防护设施设备)。

3.具备为员工检查身体的条件。设立体温监测点,配备相应的体温检测仪器,提供复工前员工体格情况表。

4.规范设置隔离观察点(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具备)。

5.规范设置手卫生消毒点(配备肥皂、洗手液等消毒产品)。

6.企业内全面消毒。对车间、宿舍、食堂及食品经营场所、活动场所、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开展消毒杀菌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换气,空气流通。

7.建立员工台账。填报《拟复工人员信息初始登记台账》(附件1)和企业四类员工台账,重点摸排拟复工人员、湖北和重庆籍员工、与湖北和重庆籍人员接触过的员工、离开遂宁员工、未离开遂宁员工相关情况,掌握人员基本信息、家庭情况、个人动态以及健康状况等。

8.实行分类管理。针对所有已回当地的湖北和重庆籍员工,企业不得解聘,要求员工暂时不得回企业上班,具体上班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与湖北和重庆籍人员接触过的员工,要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的规定,并视情况确定是否上岗。企业要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要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方式开展工作。

(二)复工报批流程

1.企业按上述要求准备好后,以书面形式向区经科局提出复工申请。

2.区经科局收到企业复工申请后,由验收组及时到企业开展查验,并签署意见。

3.经查验合格后,验收组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审核表》。同时,企业提交《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承诺书》。

4.区经科局汇总企业复工审核报备资料后,上报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审批,经批准后企业方可复工。

(一)防控要求

1.坚持职工每日监测登记。职工入职后,需坚持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填报《职工日常监测表》并建档,对因病缺勤职工的病因作追查与登记。如发现有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就地隔离,严防扩散,并第一时间报告区经科局及医疗机构;若出现疑似病例,应立即将本人及与其接触人员进行隔离,并第一时间报告区经科局及辖区医疗机构;若出现确诊病例,应立即停产整顿,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配合区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医疗组开展疫情调查管控和患者救治工作。

2.坚持对流动人员监测管理。凡是进入企业内的流动人员(包括本地职工上下班),必须佩戴口罩,且在监测点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流动人员登记排查表》后方可进入。发现体温异常者应立即就地留观,并及时报告。

3.坚持进出车辆监测管理。凡是进出企业的车辆,必须接受消毒处理,并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进出车辆消毒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二)落实日常防疫

1.员工上班时间及上下班途中需正确佩戴合规口罩,注意手卫生消毒。

2.企业每天要对车间、食堂以及食品经营场所、员工宿舍、电梯间、卫生间、班车等人员密集处进行全面消毒。

3.企业食品经营场所需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4.企业采取分餐送餐等方式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规范防护物资使用

1.企业须及时对防护用品库存量和近期使用量进行核查,提前采购并保证5-7天的合理库存。

2.单独设置收集点和专用收集桶,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集中统一收集。同时,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

(四)加强宣传教育

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职工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

2.通过企业微信群、qq群、职工会、培训会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企业职工工作或外出时做好个人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

(五)强化信息报送

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自复工之日起,各企业所在园区、镇(街道)要收集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并于每日16:00前报区经科局,由区经科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积极主动参与联防联控

1.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对接。如有人员出现发烧、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区经科局和辖区医疗机构报告,尽快隔离并转移送医,同时对现场进行消毒。

2.加强对本企业隔离观察人员的关爱。各企业应建立后勤保障组,负责隔离观察期间的陪护、食宿安排和家属联系等。

(一)区经科局:牵头做好区内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拟订工业企业复工实施方案;负责企业复工申请的受理,牵头组织复工条件的审核验收,汇总复工申请并上报批准;负责指导镇、街道对辖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控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居经开区:负责协助区经科局做好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条件审核验收;负责企业日常监管、疫情防控、应急处突及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区卫健局:负责协助区经科局做好全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抓好复工条件审核验收、复工后监控和疫情处置等工作。

(四)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工业企业复工条件的审核验收,配合区经科局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负责企业疫情防控预案的检查指导。

(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复工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及防疫物资质量监管工作。

(六)区人社局: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劳资纠纷处置、劳动者权益保障和政策宣传工作。

(一)区工作督察组要按照各责任单位分工,加强督查,适时通报。

(二)区委绩效办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考核,逗硬实行目标管理。

(三)区复工后监控组应加强对辖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对防控工作敷衍、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

(一)各工业企业要扛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防控各项工作。凡因防控工作不到位、疏于管理而导致疫情发生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务必要按照方案安排切实履职,深入防控第一线,坚持日常监测和督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依法依规抓好各项防控任务落实,确保全区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凡履职不力、马虎应付、办事拖拉、相互推诿而贻误工作的,将严肃追责。

运输企业复工方案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xx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的要求,县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产复工(如省市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县内所有工业企业申请复产复工的,必须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1、人员管控到位。企业提供《企业职工花名册》(涵盖高管、行政人员、生产人员、食堂、门卫、保洁工作人员等厂区内生产、生活的所有人员),复产复工人员中不能存有疫情隐患的五类人员(湖北籍,疫情发生以来、1月18日以后去过武汉等疫情严重区域的人员,春节期间与湖北等疫情严重区域人员接触过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及与已确诊或疑似人员有过任何接触的人员);物流运输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

2、物资储备到位。企业应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消毒液、红外线体温检测仪等防护用品,员工每人每天至少配备2个口罩,消毒防护物品主要是84液、酒精、双氧水等,应急物资储备必须满足5日以上的需求量。

3、防疫防控方案到位。企业须制定本公司防疫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防疫防控工作,对生产经营区落实清洗消毒、员工佩戴口罩、返厂立即全身检查、进工厂及车间前体温测量、车间通风、分流就餐等措施。入厂后若发现员工出现如果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必须立即隔离并第一时间向管委会报告。

4、日常管理到位。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企业《防疫防控方案》要求,及时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对厂区内包含食堂、宿舍及其他人流密集场所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及时发放口罩并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持车间通风,严禁员工大规模聚集,同时按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通过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和广告栏宣传等多种方式,及时对员工开展国家发布的《公众预防指南》等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向员工宣传上级最新部署要求。

企业具备基本条件后,向所在乡镇或县经开区提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审批表》、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防控方案、企业职工花名册;经乡镇或县经开区核验签字同意后,由县经信局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1、测量体温。所有企业出入人员务必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每天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2、佩戴口罩。全体员工需全时佩戴口罩。

3、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厂区内包括车间、电梯、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4、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开窗通风。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

6、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第一时间采取隔离并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并第一时间报告给县经开区管委会或所在乡镇。

7、员工管理。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利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8、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严禁无关外来人员入内。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组织,做到科学统筹、细致深入、安全有序。

1、各乡镇、县经开区要针对2月10日起工业企业普遍复工提前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完善方案,建立工作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筹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保障服务,协助工业企业做好防疫措施落实和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统筹安排企业生产生活所需的交通、物流等,全力保障重点企业复产复工,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平稳有序组织生产。

3、县经信局要做好复产复工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疫工作的.信息汇总,建立完善工作渠道收集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企业复工方案

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调整为ii级响应通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纪要(第46期)精神,结合我市全域疫情低风险等级和文化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已放开行业复工率

全市酒店宾馆5697家,已全面放开,目前复工约2300家,复工率约40%,要继续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尽力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困难,不断提升复工率。

全市印刷企业1626家,已全面放开,目前复工约480家,复工率约30%,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不断提升复工率。

全市书店752家,复工77家,复工率约10%,指导、鼓励企业尽快全面复工。

(二)全面放开可控行业场所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有序开放低风险区域博物馆单位、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督促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三)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要求,旅游景区分类有序开放:自然风光类、主题公园(园区)类、建筑和设施类景区有序恢复开放,同时确定景区开放区域;景区所属密闭型景点和场所暂缓开放。

(四)有序放开公共文化场馆

根据《山东省公共文化场馆新冠肺炎防控指南》,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需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要求及时恢复开放。

(五)根据山东省电影局通知要求,及时开放电影院。

(六)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通知要求,及时恢复团队旅游和团组和机票+酒店的旅游产品服务。

(七)有序逐步放开人员相对集中场所和活动。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或全面解除疫情时放开剧院、演艺场所与歌舞娱乐场所;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四级或全面解除疫情时恢复大型文艺演出、文旅节庆活动。

(一)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场所疫情防控指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采取实名登记,把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作为重中之重。

(三)严格控制室内流量,通过预约、分批、限时等措施控制人员数量;有座位的采取隔排、隔座措施,无座位的采取划隔离带等措施,严格控制人员密度,原则上1平方米不超过1人。

(四)疫情防控期间,文化和旅游场所一律不得进行人员聚集性活动,必须带口罩方可进入。

(五)文化和旅游场所是人员密集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部位,复工复产必须以有方案、有对策、有备案为前提。这些措施要贯彻到各文化和旅游单位的工作方案中。

(六)立足行业特点,充分发挥电子健康通行证码的作用,助力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

(一)广泛动员部署。各区(市)文旅部门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复工复产宣传动员,加强对辖区内各文旅场所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既有规范要求,全面压实恢复开放的场所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特别注意检查实名登记、控制流量、保持间距、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开展消杀等措施落实情况,确保防疫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各区(市)工作专班做好督导帮扶工作。继续工作下沉,明查暗访相结合,督导帮扶企事业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和本《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及时发现漏洞和不足,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共同推进防疫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各有关处室全力快速抓好各项帮扶和优惠政策落实,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工作方案,培训疫情防控基本常识,提高企事业单位复工速度和防控能力。

(四)局安全应急处会同有关处室和有关专业机构,吸取泉州隔离点坍塌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对所有定点隔离酒店(场所)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重点突出房屋主体结构和消防安全,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五)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或应急预案,完善组织体系、物资准备、场所管理、人员防控、应急处置等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六)加强舆论引导。文化和旅游场所恢复开放之后,市民及游客相对增多,可能出现各种负面舆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媒体和网民的关切,引导广大市民、游客切身感受疫情发展的向好趋势,进一步凝聚民心、坚定信心、稳定人心。

(七)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照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报送,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企业复工方案

为安全、有序、科学推进百色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此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外溢”防控总策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企业员工到岗返岗和物资畅通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保障支持工作,收集和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2620066。

(一)第一类:本轮疫情未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域(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和西林县)。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已连续9天无新增的县域(右江区、田阳区、平果市和隆林县,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第三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未清零的县域(德保县、靖西市)和其他县域的封控区、管控区。提前谋划,“一企一策”推进企业工业复工复产。

(一)第一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好预约、限流、错峰等要求,落实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二)第二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落实检疫检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为以下“五个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等级,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4.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5.人员管控到位。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三)第三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在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增加“三个到位”:

1.全厂消杀到位”: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特别是消毒物资,培训专业消杀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消杀机构,对厂区内公共场所及工器具进行全面消毒。

2.定期监测到位:定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人员身体情况;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3.闭环管理到位:未解除管控措施前,企业职工原则上封闭在厂区,且安排单人单间,减少职工之间接触;运输车辆按要求消杀,进出必须贴好封条,运输线路实行点对点运行。

(一)第一类区域。无需报备报批。各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企业直接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区域。实行报备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三)第三类区域。实行报批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报备报批要求随封控区、管控区范围调整而调整。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牵头建立每日简报、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高效推进工业复工复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要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产。

(二)做好要素保障。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强化企业帮扶意识,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要畅通原料入企、产品运输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未解除管控区域内,在保证疫情不扩散不外溢的情况下,采取发放紧急通行证等措施,积极应对因疫情造成汽车、铁路等原料运输不畅问题。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协调解决跨省跨市货物运输堵点卡点问题,加强运输车辆司机健康码管理。加强点对点管理,全力保障企业复产急需煤气油运等物资。加强电力保供,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加强政企银合作,为企业解决复产资金。

(三)突出安全底线。指导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禁止运输超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格疫情防控。协助企业做好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配备,做好职工防护、检测登记、消杀等工作,认真执行日报、零报制度,保障职工安全。

企业复工方案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组。

3、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企业复工方案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企业疫情复工方案

__县松材线虫病防疫指挥部:

我乡根据__县松材线虫病防疫指挥部(松防指〔20__〕__号)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照《__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工作整改工作方案》和《__县落实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工作督办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逐条进行落实整改,现将我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乡政府松材线虫病防治主体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已成立了我乡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村两级林长为成员。落实了乡级林长和村级林长的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

2、召开了__乡林长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题会议,制定了《__乡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落实了防治资金,有利保障我乡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推进。

3、责任落实。明确乡级林长和村级林长对负责区域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

4、进一步完善“五个一”林长服务平台,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归入林长制工作一部分,实行“一林一策”、“一林一技”、“一林一档”、“一林一警”、“一林一员”。

二、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治理专项行动。

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我乡制定了《__乡枯死木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春秋两季普查发现的枯死松树,全面清理,乡政府组织专业施工队负责清理工作,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我乡的枯死松木清理工作,要求枯死木清除率达到100%。对清理出山林的枯死松木统一做为生活用材(柴火)处理,防止流失、禁止外运流通。

三、加强枯死木清除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认真落实“一林一技”,各枯死木清理小班都安排了一名林业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同时对我乡开展防治施工人员、乡级林长、村级林长和生态巡护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掌握科学的防治方法,提高防治质量。

四、加强对枯死松木的源头管控。

加强对枯死松木的源头的监管,各枯死松木清理地块都安排生态巡护员跟踪监管,对采伐枯死木统一编号,确保不流失一株枯死松木,不外运一株枯死松木。

五、加强疫情监测和普查。

落实“一林一员”,建立了以林业站兼职测报员和生态巡护员为基础的网格化监测体系,划定各自的责任区,认真做到监测全覆盖,普查全方位。认真执行枯死松树监测和月报制度,严格按照技术远程和《__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指南》的要求,监测普查、取样、送检。及时准确报告枯死松树普查月报和春秋季专项普查结果。完善“一林一档”,以清理小班为单位,建立监测普查、枯死松树采伐、枯死松树处理等台帐,由专人管理。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为指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全省金融机构稳步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指导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疫情科学防控,防止因复工复产引起的疫情及扩散,确保金融机构复工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保证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确保业务连续性,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复工金融机构对营业场所复工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各级复工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级复工金融机构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制定完备的复工疫情防控方案,自复工之日起至全省一级响应解除前,每日须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定时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做好交通解决方案,形成防控管理闭环。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

各级金融机构必须服从属地管理,要自觉融入疫情防控网格,与属地政府(社区)、地方联防联控机构、专业防疫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沟通渠道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

(三)切实强化日常监管

各地要加大对辖区复工复产金融机构疫情防护的监管,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员工防护措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必要时可联合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或邀请疾控专家开展联合检查,提高检查专业化水平,切实发现存在问题,帮助整改落实。要建立派驻联络员制度,全面掌握金融机构复工复产情况,认真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一)复工营业场所

复工的对外营业网点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安全防护措施,应当保持空气流通、清新,严格执行通风和消毒制度。复工金融机构的空调设备应当保证供风安全,定期对运行的空调设备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若金融机构的空调无消毒装置,需关闭回风系统。

(二)营业人员安排

复工的营业场所要按照营业场所员工最少化原则,在保证日常业务办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工作人员。实行轮班制度,合理安排从业人员的轮流休息。对特殊员工群体予以重点关照和考虑,对孕期、哺乳期女员工,身体状况欠佳的员工,尽量不安排上岗。

(三)安全防护措施

营业场所要结合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张贴防护公示、强化防护教育,营业前对营业场所的设施设备开展通风消毒,并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利用营业场所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知识健康教育,落实复工人员日常监测等措施,确保防控方案各环节落实落地、不出任何纰漏。

(四)营业信息公示

营业场所要在门前显示屏或醒目位置通告复工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提前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系统中维护营业场所营业时间信息,确保线上渠道展示同实际一致。医院附近的营业场所要提前张贴告示,强化防护措施。营业场所未恢复营业或临时停业、调整营业时间的,应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对外通告。对营业信息及变动情况要及时向所在地疫情防控部和行业监管部门报备。

(五)设置应急区域

营业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备用的应急处置区域,张贴明显标识、配置专人管理,当员工或客户出现疑似症状或身体不适时,应到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一)工作人员防护

防护措施。营业期间员工要全员佩戴防护口罩上岗,与客户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柜台、大堂经理、保洁员、保安等与客户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要注意加强防护措施。在办公场所入口设置测温点,通过健康陕西二维码和app对有关数据进行管理。发现异常人员将健康二维码推送所在社区。

工作距离。合理设置员工工作岗位距离,确保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工作防护。员工在上岗期间应当保持手部清洁,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吃饭前和下班后必

企业复工方案通知(模板19篇)

通知的内容应该明确、准确、简洁,以确保信息的清晰传达和理解。尊敬的业主,小区内停车位不足,请及时调整停车位置,防止影响他人。企业复工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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