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调查总结报告(优秀22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4-01-21 21:45:18浏览:1102

食品安全调查总结报告(优秀22篇)

食品的来源多样,可以是农产品、海产品、工业加工品等。关于食品选择和饮食习惯的一些健康建议,我们可以从这些总结范文中获得灵感。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最关心的话题,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然而,食又以安全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和社会的和谐。无论是导致国内乳制品信任危机的三鹿事件还是骇人听闻,令人作呕的地沟油事件都印证着一个残酷的事实:我国食品领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食品安全已成为关系到人民生计的重要社会问题。

20xx年2月18日,英国一次最大规模的食品召回行动为食品安全问题敲响警钟。召回的导火线是英国最大的食品制造商第一食品公司生产的沙司中发现了被欧盟禁用的“苏丹红一号”色素。而这些沙司又卖给了大量食品厂商和超市卖场从此,苏丹红成为了全世界食品安全问题的代名词,在google上,有关苏丹红的查询结果以达496000条。同年3月4日,苏丹红现身中国市场。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向新闻界通报,北京市有关部门日前从亨氏辣椒酱中检出“苏丹红一号”,同批次产品已被责令下架召回。专家提醒广大市民,如购买过相关产品应停止食用,并前往相关销售单位退货。20xx年3月15日,“瘦肉精”消费者熟悉的双汇集团旗下公司被央视3·15特别节目曝光。央视报道,双汇宣称“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但猪肉不检测“瘦肉精”。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有毒生猪,顺利卖到双汇集团旗下公司。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报道,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有毒猪肉流向了双汇。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是河南双汇集团下属的分公司,以生猪屠宰加工为主,有自己的连锁店和加盟店,“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的字样随处可见,但却不包括“瘦肉精”检测。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部业务主管承认,他们厂的确在收购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所谓“加精”猪,而且收购价格比普通猪还要贵一些。这种猪停喂“瘦肉精”一周后,送到他们厂里卖的时候就不容易被查出来。

1.“毒大米”事件:20xx年,我国广东、广西等地查出“毒大米”数百吨,根据“毒大米”样本检验结果,黄曲霉毒素的含量严重超标。过量食用被黄曲霉毒素污染的食品,严重者可在2至3周内出现肺水肿、昏迷等症。

2.“三鹿”毒奶粉事件:20xx年9月11日,《甘肃14名婴儿疑喝“三鹿”奶粉致肾病》一文将三鹿牛奶推向了舆论的风口,顿时轰动了全国,引起广泛的关注,次日卫生部通报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致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事实初步认定。三鹿事件使得国内乳品发展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3.地沟油:暗淡浑浊、略呈红色的膏状物,仅仅经过一夜的过滤、加热、沉淀、分离,就能让这些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变身为清亮的“食用油”,最终通过低价销售,重返人们的餐桌。

随着越来越多的食品卫生问题曝光,民众对于餐桌上的食物安全越来越担忧甚至有可能导致食品行业的“信任危机”,这些食品对人体的伤害是难以估计的,无论是对人民的身体还是心理健康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面对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有理由去反思其产生的原因,为什么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我们认为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诸多问题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生产者、经营者的趋利动机,以及各种不规范的操作是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原因。但是从深层次上看,面对市场经济转轨中伴生的新问题、新科技带来的挑战,原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管理机制越来越不适应,人们的道德的滑坡才是食品安全生产的最根本原因。

原因分析:

这是国内企业存在大量不诚实现象的主因。政府之前没发现是因为监管力量不均衡造成的,而监管部到位,就不会给企业提供诚信的土壤。目前中国经济体制面临转型,过去粗放不完善的经营模式,迟早会遭遇滑铁卢,企业早一点觉醒和发现问题,可为品牌再造达成好的基础。目前,我国食品产业组织化、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低,食品产业技术、工艺水平、产业链条和管理水平落后,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带制度和机制设置也远落后于实际问题出现的速度。

在我国,国家已经开始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此基础上,20xx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虽然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多达几十部,但没有一部是关于食品安全的大法。法律体系的不完整使得一些不法厂商有了可乘之机。

为什么食品市场“瘦肉精”问题屡禁不止?在央视特别行动曝光的一些养猪户称,他们铤而走险偷偷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无非就是为了使养成出栏的猪看上去卖相好、更容易出手。“使用瘦肉精比不用瘦肉精的猪,每头能多卖出几十元钱。”然而,这条黑色利益链条的背后,流通监管体系疏漏和品牌企业诚信缺失问题也难逃其责。虽然早在20xx年国家监管部门就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只检测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等没有纳入常规的检测。一位权威消息人士证实,各地都会检测盐酸克仑特罗,但莱克多巴胺只有在个别地方有检测,因为其检测成本高。所以,尽管很多部门在食品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艰苦的工作,但与广大群众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从双汇瘦肉精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恰恰是在执行国家有关检验的硬性规定不利,以抽查取代普查,每月一次,每次千分之二的比率进行抽查,如此小范围的抽查范围怎么能够的了不法分子保证不存在侥幸心理。

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世界各国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根本保障。只有拥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才可以做到有法可依,为此,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把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一方面是加强立法,另一方面是严格执法而且还要受到刑事制裁。通过这些严厉措施,确保有关法令、标准能得到严格遵守。

保障食品安全,需要企业自律,但绝不能单单靠企业自律,政府相关部门有效有力的监管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统。政府应加大协调监管力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监管,组建职责明确、责权统一、监管严明高校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加大对涉及食品安全事件的企业和责任人的惩罚打击力度,提高整治效果,并且要督促监管人员走入生产一线,今天的食品安全问题,表面上看是企业自律不严而导致,但深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够,制度流于形式,促使监管人员走出办公室,深入生产一线实行动态监管。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长期以来,我国对食品实行多头管理,一方面执法中各部门职责交叉、都可以执法,另一方面则出现模糊或真空地带,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这样就出现了我国食品安全"都管但都管不好"的局面,也为一些部门权力寻租制造了借口。

很多人总喜欢买样子好看的蔬菜,所以农民就拼命撒农药防虫害;很多人喜欢颜色鲜艳的肉类,所以商家就加亚硝酸盐保持肉的鲜红;很多人以为米线是白的,劲道的好,所以商家就加吊白块所以提高消费群体的素质,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对于避免问题食品的出现也很重要。

总结:

由于时间原因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暂时就想到这些,得出的结论和数据难免有些偏差,但我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确实做出了很大的努力通过上网等收集了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相关的资料来完成这一严肃的研究报告,我相信随着新一届领导班子对民生问题的更加关注,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将会更加健全。此外,媒体的力量在社会中越来越强大各种曝光力度也是直至食品安全问题,所以我国对于食品安全重视程度呈乐观趋势发展,相信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还民众一个健康安全的“餐桌”。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中国食品安全报》。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科学领域。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垃圾处理设备的不足1;消费者对任何一类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均低于50%。此外,检测体系不健全,还表现为各部门的检测工作缺少协调,检测力量缺乏整合,检测资源不能共享,快速检测的技术手段落后。五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加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刚刚起步,食品安全方面的信用体系建设仍相对滞后,该领域的企业信用数据的征集工作也处在小范围尝试阶段。因此,从总体看,掌握企业食品卫生质量的信用状况难度仍然很大,很难起到消除信息不对称,褒扬守信者,遏制失信者,追溯责任方,形成诚信经营氛围的作用。

(一)是市场管理不到位。我国市场区域广阔,各种交易场所如集贸市场、批发摊点、零售门店和小卖部等都出售假劣商品,管理部门人手不足,往往使整顿难以得到深入。

(二)是惩治力度不够大。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对制假售假的处罚办法主要是罚款,以罚代管、以罚代刑、一罚了之的现象比较普遍。刑法规定,售假5万元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真正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制假者却少之又少。造假者的造假成本很低,赚的钱比罚的多,使得造假者感到有利可图,更加有恃无恐。

(三)是投诉索赔难度大。农民权益遭到侵害时难以讨到公道,如买了伪劣食品,遭受了损失,进行投诉时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才能找到证据,分清责任。而鉴定耗时长,费用高,很多农民承担不起。在索赔困难的情况下,很多农民即使发现买了假货,大多也是认倒霉而不去寻求赔偿。

(四)是管理人员执法违法。有些市场管理人员、食品卫生监督人员,拜金主义思想严重,由于收受了制假售假者的钱物,对制假售假活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上面有行动就象征性地管一管,有的还为制假售假者通风报信从中捞取好处。

(五)是鉴别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弱。虽然有关部门和媒体经常提醒农民朋友增强防假意识和辨假能力,但农民的辨假能力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提高的。虽然一些正规生产厂家不断投入资金,进行产品包装防伪标识的开发和宣传,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造假手段也在不断翻新。

我国食品安全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不合格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产品等现象在一些地区比较突出,严重扰乱了我国食品市场秩序,损害了我国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监管工作,保障我国食品安全工作。

订质量承诺书,明确业主的责任和义务;工商部门要深入开展“我国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制定我国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店创建标准、我国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店十项标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食品安全责任书;卫生部门要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通过各职能部门的紧扣我国食品安全整治这一主题,进一步规范本市我国食品市场,从而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要加强种植养殖业监管,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从源头抓起,切实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一方面要深入开展农药、药物残留、违禁药物滥用等专项整治,向农民普及安全科学使用化肥、农药等知识,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另一方面要加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三大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大力推进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扩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

(四)是要抓好宣传,提高意识。针对我国消费者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无法辨别食品质量优劣与真假的实际,各职能部门要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转变我国消费者的意识、思维、观念上,采取上街设置咨询点、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快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进课程步伐,增强消费者特别是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从而不断提高我国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315前夕,北京等40省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与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消费网共同发布的《全国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显示:四成多消费者不细看食品标签及说明;79.46%的消费者表示对食品安全问题“遇到过,但较少”;六成多消费者遇到过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不易辨识的情况;六成多消费者认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最易出问题;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后选择找商家要求退换或赔偿的消费者占比最高,同时仍有 19.91%的消费者“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六成多消费者对新的《食品安全法》知之甚少;很多消费者对新《食品安全法》能否落到实处持怀疑态度;七成多消费者认为只有严格执法、加大监管力度,才能提高消费信心。

四成多消费者看标签不仔细

调查发现,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场所的选择上,92.89%的消费者通常会在超市等大型购物场所购买食品,占比最高;五成多的消费者会选择便利店和农贸批发市场,还有三成多的消费者会选择网店和食品零售店。同时,86.51%的消费者认为路边早、夜市或小摊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占比最高;其次是网店,有57.13%的消费者认为网店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相比较而言,超市等大型购物场所的食品还是比较让人放心的,只有11.17%的消费者认为这里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占比最低。调查显示,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路边早夜市、小摊贩及新兴网店的食品安全检查,使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

在被调查者的消费习惯上,调查显示,44.37%的消费者在购买食品之前会查看包装标签及说明,但看得并不仔细;同时有1.53%的消费者根本不看。在“消费者关注食品包装上的哪些信息”中,92.42%的消费者表示会关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有四成多的消费者却不关注食品的生产厂家、厂址及产品成分等信息;还有六成左右的消费者不关注食品添加剂、贮存条件、规格、净含量及食品安全标识等信息。这说明很多消费者还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自身消费安全。

调查发现,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受品牌、价格的影响最大,分别有77.04%和76.77%的被调查者会受到这两个因素的影响。这要求企业在给消费者更多实惠的同时,要像爱护自己的羽毛一样呵护品牌形象。另外,因为食品的特殊属性,75.97%的被调查者表示食品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也是影响他们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近半消费者对食品的色泽、外观等感官方面并不敏感,六成多消费者没受到产品成份、生产厂家的影响。这也提醒部分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还应多关注食品的色泽、外观及产品成分、生产厂家等因素。

近八成消费者:偶尔遇到食品安全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79.46%的消费者表示对食品安全问题“遇到过,但较少”,另有14.96%的消费者则表示经常遇到,仅有 5.56% 的消费者表示还未遇到过此类问题。

在消费者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中,“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没有显著标注,不易辨识”占比超过60%;“宣传虚假或夸大”、“餐饮企业生产环境脏、乱、差,卫生不达标”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过了保质期还在销售”三种情况的占比均超五成;另有四成消费者遇到过食品掺假掺杂、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情况;还有两成多的消费者表示遇到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含量或致病性微生物超标”、“转基因食品没有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及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没有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等违法情况。这些问题都应当引起食品经营者的高度关注。

从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环节来看,65.47 %的消费者认为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最容易出现安全隐患,16.65% 的消费者则将原因归咎于种植养殖环节;另外,分别有10.83%和7.01%的消费者认为餐饮消费环节和批发零售环节最容易出现问题。这说明多数消费者对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是否安全、卫生非常担忧,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这一环节的监管以及处罚力度。

那么,在遇到这些食品安全问题之后,消费者会如何处理呢?调查显示,选择找商家要求退换或赔偿的占比最高,为56.70% ,向行政部门或消协投诉的,排在第二位,占比17.81%;直接联系生产厂家的则较少,仅为4.29%。这就要求食品销售者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不要推诿责任,力争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这一环节;调查还发现,仍有 19.91%的消费者在遇到问题食品后,会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这就要求消费者要强化维权意识,勇于维权,不让不法商家逍遥法外。

在对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的总体看法方面,51.25%的消费者持悲观态度,认为问题很多,并表示担忧;33.07%的消费者则持相对乐观的态度,表示“有些问题,但可以解决”;还有15.62%的消费者更为积极乐观,认为形势正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从消费者的态度看出,我国食品安全确实存在诸多问题,令部分消费者非常担忧,但相关部门改善现状的努力,已使不少数消费者感受到了政府的决心。

从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来看,七成多的消费者认为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利欲熏心,而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力度不够,以及对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罚力度不够,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主因;还有54.20% 的消费者将原因归咎于自身,认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欠缺以及自我保护能力不足也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这就要求食品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建设,监管部门也要严格执法,加大不法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和惩处力度。

六成多消费者对新的《食品安全法》知之甚少

20xx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那么,广大消费者对这一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武器了解程度如何呢?对于新的《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最关心的又是什么呢?调查结果让人大跌眼镜,竟有63.41%的被调查者表示对新的《食品安全法》了解很少,甚至有12.50%的消费者完全不了解。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强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扩大这一法律的社会认知度,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而对于新的《食品安全法》,73.41%的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是消费者的投诉能否得到及时处理,37.45% 的消费者关心从源头到餐桌如何实现食品的全程监管,37.89%的消费者关心各部门能否狠抓落实,严格执法,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

对于新的《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不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这一举措,消费者又是怎么看呢?调查显示,64.24%的消费者表示效果很难说,关键要看是否真正落实到位;30.88%的消费者表示非常好,可形成有效震慑;仅有4.89%的消费者持否定态度,表示这一举措未必能起到预定效果。这显示了消费者对新的《食品安全法》能否真正落实似乎信心不足,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对此,执法监管部门还应严格执法,避免法条形同虚设情况的出现。

那么,如何才能提高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呢?调查发现,选择“严格执法,加大监管力度”的最多,占被调查者的74.88%;排在第二位的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占比为71.09%。这也说明,消费者信心的提高,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执法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和生产经营者严格依法生产经营。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我县现共有注册餐饮服务单位910户,未取证的小餐饮店212户;食品流通经营主体1040户,未取证的小食品店621户家;食品生产企业26家,未取证的小作坊201家;未取证的食品流动摊贩100余户;不规则分布在全县各个乡镇。随着食品产业的快速增长,我县食品行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涌现出了一批名优产品,包括麻辣牛肉、飞龙面、龙女酒、盐皮蛋等;西南商圈著名零售商企业重百商城看中xx县消费潜力,在沿口镇开设两个零售店;印山假日酒店、渝源庄、雪花啤酒风情街等餐饮业领头羊和餐饮服务示范街则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助推我县食品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xx年,我局为摸清食品安全现状,抓住食品亮剑行动的契机,集中查处了一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后续又多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包括食品添加剂、大米、白酒、饮料、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等多个方面,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截止目前,我局共计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127件,罚没款合计23.33万元。同时,为了严防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市局年初下达的食品抽样方案和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共计开展民生工程抽样96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97.8%;开展监督抽样55批次,不合格32批次,合格率41.8%;对抽样不合格的产品,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我们清楚认识到,我县食品安全总体现状较往年有所提升,但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一以下几个方面:

(一)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一是监管人员数量少。按照“三定”方案,全局共设立编制80个,到位人数46人。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紧紧23人,食品安全监管面积大、战线长、监管基础薄弱、动态性强,同时食品行业兼具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流动性强的特点,现有监管人员即便超负荷工作,也不能达到监管率100%。二是监管设备缺乏。目前我局共有快检设备2套,只能针对极少部分品种做基础检测,面对琳琅满目、品种繁多的食品,我们执法人员绝大多数时间是采取凭经验肉眼看、鼻子闻、手摸和检查购物凭证等方式来辨别假劣产品,支撑食品安全工作的物质技术力量无法保障,难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办公场地受限。我局共设立6个监管所,为我局的派出机构,办公场所在监管所乡镇府所在地划转,但目前无一个正常运转,监管所缺乏电脑、打印机、执法车辆等一系列办公设备。

(二)食品安全隐患突出。一是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隐患突出。食品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从业人员绝大部门来自农村或者是城镇下岗职工,文化水平相对较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未实行进货查验及台账登记、索证索票制度或者记录、索证索票不全,不能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留下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二是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维权困难。在我县很多消费者没有基本的食品安全意识,特别是一些老人、小孩在购买食品的时候,基本不会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这些标识,这就给一些不法经营者可乘之机;而部分经营户往往不会主动提供发票和小票,一但出现问题,维权就会比较困难。三是农村食品市场名目繁多,秩序混乱。农村食品市场上廉价食品琳琅满目、山寨食品品种繁多,因农村消费者普遍对食品安全知识知之甚少,加之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农村食品市场和城乡结合部是低价劣质食品的倾销地,农村消费者也是假冒伪劣食品的直接受害者。

(三)食品经营缺乏有序竞争。一是食品生产经营户分散不成规模。我县食品经营店分布范围相当广,从城区到几人、十几人聚集的农村居民点都有食品生产经营户;但绝大多数规模都不大,有两张桌子就组建一个小餐馆,有几十包小食品、几瓶酒、几包糖果就能构成一个小食杂店,有简单生产工具在简陋的棚户内搭建的小作坊,同时,很多农村地区的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流通经营户未取得相关的.证照,小作坊也未到监管部门实施备案管理,这给职能部门监管带来较大难度。二是食品行业小、散、乱、差问题凸显。食品行业作为一般的服务业,普遍投入不大,技术含量偏低,尽管完全由市场竞争来选择,但由于缺乏政府的有效引导,普遍存在小、散、乱、差等问题,缺乏有序的竞争力。除进行注册登记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通经营户、食品生产企业及已实施备案管理的小作坊外,食品流动摊贩随处可见。因不能对未获证或登记的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食品原辅材料、制售过程、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控制,所生产销售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大。

(四)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一是监管依据缺乏。20xx年全省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系统调查统计,但针对“四小”的监管办法依然没出台,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可适用的法律条款不明确,在执法过程中不具有可操作性。二是监管对象数量庞大。我局负责除食用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整个食品市场的监管,涵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集贸市场的监管,监管对象适量庞大。三是违法成本较低。目前针对食品安全的主要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责任条款折射出我国食品行业违法成本较低,获利空间较大,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收益,故意违法现象频发。四是监管责任分工不明。今年“毒豆芽”事件屡见报端,一度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其主要原因是监管责任分工不明,豆芽监管处于真空地带。

(五)法律宣传效率低下。一是法律宣传惠及面窄。我局虽每年都借助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技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但是受惠面基本集中在城区和乡政府所在地,广大农民群众未能及时获知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食品安全意识低下。二是普法教育未能跟上。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食品经营商家犯了法都不知自己触犯了法律,不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有的认为只要罚点款就能了事,这些都反映了普法教育和宣传力度远远没有跟上。部分经营户以经济利益为中心,对食品安全电子溯源、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管理制度思想认识程度不够,嫌麻烦,消极应付。有些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购买食品时不看生产日期、保质期、不看合格证、不查证验证,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意识也不强。虽然我局每年都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但部分食品从业人员责任心差,操作随意性大,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差甚远。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315前夕,北京等40省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与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消费网共同发布的《全国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显示:四成多消费者不细看食品标签及说明;79.46%的消费者表示对食品安全问题“遇到过,但较少”;六成多消费者遇到过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不易辨识的情景;六成多消费者认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最易出问题;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后选择找商家要求退换或赔偿的消费者占比最高,同时仍有19.91%的消费者“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六成多消费者对新的《食品安全法》知之甚少;很多消费者对新《食品安全法》能否落到实处持怀疑态度;七成多消费者认为仅有严格执法、加大监管力度,才能提高消费信心。

据了解,在去年10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之后,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广西、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等40省市的消费者协会(消委会、消保委),与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消费网共计42家消费维权单位一齐,在沃尔玛的大力支持下,共同开展了“全国食品安全大调查”活动。此次活动不仅仅在40省市消协组织的网站及《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上开展,同时还在沃尔玛遍布全国的423家大型商超同步展开,历时四个多月,多达133225名消费者踊跃参与。

四成多消费者看标签不仔细。

调查发现,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场所的选择上,92.89%的消费者通常会在超市等大型购物场所购买食品,占比最高;五成多的消费者会选择便利店和农贸批发市场,还有三成多的消费者会选择网店和食品零售店。同时,86.51%的消费者认为路边早、夜市或小摊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占比最高;其次是网店,有57.13%的消费者认为网店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相比较而言,超市等大型购物场所的食品还是比较让人放心的,仅有11.17%的消费者认为那里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占比最低。调查显示,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路边早夜市、小摊贩及新兴网店的食品安全检查,使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

在被调查者的消费习惯上,调查显示,44.37%的消费者在购买食品之前会查看包装标签及说明,但看得并不仔细;同时有1.53%的消费者根本不看。在“消费者关注食品包装上的哪些信息”中,92.42%的消费者表示会关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有四成多的消费者却不关注食品的生产厂家、厂址及产品成分等信息;还有六成左右的消费者不关注食品添加剂、贮存条件、规格、净含量及食品安全标识等信息。这说明很多消费者还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自身消费安全。

调查发现,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受品牌、价格的影响最大,分别有77.04%和76.77%的被调查者会受到这两个因素的影响。这要求企业在给消费者更多实惠的同时,要像爱护自我的羽毛一样呵护品牌形象。另外,因为食品的特殊属性,75.97%的被调查者表示食品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也是影响他们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近半消费者对食品的色泽、外观等感官方面并不敏感,六成多消费者没受到产品成份、生产厂家的影响。这也提醒部分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还应多关注食品的色泽、外观及产品成分、生产厂家等因素。

近八成消费者:偶尔遇到食品安全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79.46%的消费者表示对食品安全问题“遇到过,但较少”,另有14.96%的消费者则表示经常遇到,仅有5.56%的消费者表示还未遇到过此类问题。

在消费者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中,“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没有显著标注,不易辨识”占比超过60%;“宣传虚假或夸大”、“餐饮企业生产环境脏、乱、差,卫生不达标”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过了保质期还在销售”三种情景的占比均超五成;另有四成消费者遇到过食品掺假掺杂、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情景;还有两成多的消费者表示遇到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含量或致病性微生物超标”、“转基因食品没有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及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没有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等违法情景。这些问题都应当引起食品经营者的高度关注。

从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环节来看,65.47%的消费者认为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最容易出现安全隐患,16.65%的消费者则将原因归咎于种植养殖环节;另外,分别有10.83%和7.01%的消费者认为餐饮消费环节和批发零售环节最容易出现问题。这说明多数消费者对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是否安全、卫生十分担忧,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这一环节的监管以及处罚力度。

那么,在遇到这些食品安全问题之后,消费者会如何处理呢调查显示,选择找商家要求退换或赔偿的占比最高,为56.70%,向行政部门或消协投诉的,排在第二位,占比17.81%;直接联系生产厂家的则较少,仅为4.29%。这就要求食品销售者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不要推诿职责,力争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这一环节;调查还发现,仍有19.91%的消费者在遇到问题食品后,会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这就要求消费者要强化维权意识,勇于维权,不让不法商家逍遥法外。

在对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的总体看法方面,51.25%的消费者持悲观态度,认为问题很多,并表示担忧;33.07%的消费者则持相对乐观的态度,表示“有些问题,但能够解决”;还有15.62%的消费者更为进取乐观,认为形势正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从消费者的态度看出,我国食品安全确实存在诸多问题,令部分消费者十分担忧,但相关部门改善现状的努力,已使不少数消费者感受到了政府的决心。

从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来看,七成多的消费者认为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利欲熏心,而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力度不够,以及对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罚力度不够,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主因;还有54.20%的消费者将原因归咎于自身,认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欠缺以及自我保护本事不足也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这就要求食品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建设,监管部门也要严格执法,加大不法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和惩处力度。

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那么,广大消费者对这一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武器了解程度如何呢对于新的《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最关心的又是什么呢调查结果让人大跌眼镜,竟有63.41%的被调查者表示对新的《食品安全法》了解很少,甚至有12.50%的消费者完全不了解。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强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扩大这一法律的社会认知度,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而对于新的《食品安全法》,73.41%的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是消费者的投诉能否得到及时处理,37.45%的消费者关心从源头到餐桌如何实现食品的全程监管,37.89%的消费者关心各部门能否狠抓落实,严格执法,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

对于新的《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不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这一举措,消费者又是怎样看呢调查显示,64.24%的'消费者表示效果很难说,关键要看是否真正落实到位;30.88%的消费者表示十分好,可构成有效震慑;仅有4.89%的消费者持否定态度,表示这一举措未必能起到预定效果。这显示了消费者对新的《食品安全法》落实情景的担忧。

这种对法律落实情景的怀疑态度在其他调查中也得到了必须体现。例如,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能够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对此,有37.35%的消费者点赞表示该法条会激发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进取性;但29.35%的消费者认为检测成本高,且认定商家的“明知”行为比较困难;24.89%的消费者认为“一般,很难真正落到实处”,还有8.41%的消费者认为惩处力度还不够。

另外一项调查是,“新《食品安全法》中规定了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均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职责。您怎样看”对此,虽然有60.29%的消费者表示“很好,可对遏制食品违法行为起到进取作用”,但仍有34.80%和4.92%的被调查者分别表示“一般,很难真正落到实处”和“效果不会明显”。

从上述统计结果能够看出,消费者在对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连带职责的规定表示认可的同时,对法条能否真正落实,似乎信心不足,持有必须的怀疑态度。对此,执法监管部门还应严格执法,避免法条形同虚设情景的出现,确保新法能够落到实处。

那么,如何才能提高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呢调查发现,选择“严格执法,加大监管力度”的最多,占被调查者的74.88%;排在第二位的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占比为71.09%;选择“强化法律职责,加大惩罚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等五项的,也占到了被调查者的六成多。这也说明,消费者信心的提高,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执法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和生产经营者严格依法生产经营。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食品安全逐渐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食品种类越来越丰富,食品安全问题变得非常严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尤为重要。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食品安全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近几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的事件不断发生,随着食品加工过程中化学品与新技术的广泛使用,新的食品安全不断涌现。尽管现代科技己发展到了相当水平,但食源性疾病不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仍然严重地危害着人民的健康,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最关注的卫生问题之一。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食品安全涉及人类最基本权利的保障。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占有重要的地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食品种类越来越丰富,产品数量供给充足有余,在满足食品需求供给平衡的同时,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假冒伪劣食品频频被曝光,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群发性事件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国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当今世界,食品不安全的风险源不断增加,人们对食品不安全风险的认识逐步提高。尤其是现代农业生产对化学投入物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极端气候频繁出现,污染物不断增多,都使食品不安全风险上升。我国食品加工业和餐饮业多数为小作坊、小企业。他们对食品卫生安全比较漠视,往往又在政府监管之外。因此,关注食品安全,人人有责。通过对食品安全的调查,关注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的知识宣传,加强人们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健全食品质量监督体系,逐步改善食品安全严峻的现状。

调查方法:通过对内乡县下各乡镇的的农贸市场的实地考察,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环节的参观调查,发出问卷调查调查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了解。问卷回收率90%。

调查时间: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8月21日

调查对象:农贸市场小贩,食品加工厂,普通消费群众

根据调查显示,我县17.8%的居民民对食品安全状况表示放心,62.2%表示部分品种不放心;84.1%的市民在采购食品过程中最关注的是食品安全性;48.6%的市民认为食品安全最大的隐患在生产加工环节,27.3%认为在餐饮消费环节,18.8%认为在流通环节。可见,虽然近几年在食品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市民对食品安全还不是很放心,食品安全总体形势仍比较严峻,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致使大量假劣食品流向农村,农村食品安全形势令人堪忧。同时餐饮业还存在餐具消毒不彻底、熟食操作不规范、流动摊点监管难等问题。

(二)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还需增强。由于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难以保障食品安全执法工作。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滞后,人员缺乏,难以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需要;食品安全监管环节众多,涉及的主管部门有农林、渔业、工商、贸粮、卫生、质技监、食药监等单位,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也不够完善,容易造成多头管理或监管不力现象,致使有些问题监管难以到位,影响了食品安全执法工作。

(三)食品安全基础设施薄弱。食品安全监测量多面广,但技术检测工作滞后,食品检测设备相对不足,检测力量跟不上检测需求。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执法装备和检测设施比较匮乏。另外,食品安全信息来源不足,食品市场是一个很大的市场,涉及的种类繁多,单靠单个部门的例行抽查,很难全面控制当前市场的所有食品质量。社会举报、投诉和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是一个信息来源的途径,但是当前食品类的举报和投诉较少,协管员受知识水平和工作精力限制所反馈的信息也比较有限,况且所投诉、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多数已成后果、造成危害,只能事后算账,难以做到事前把关。

(四)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些农民对于农药残留问题认识不够,群众识别假劣食品能力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于食品安全事件,消费者一方面存在麻痹思想,对有些危害性估计不足,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另一方面又受生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制约,有些无可奈何,抱着听之任之的态度。另外,由于经济、文化知识等方面的原因,不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知识了解不多,特别是不少“新路桥人”购买食品时大多只看价钱,一味要求价廉而忽视物美,一些价低质次的食品成为主打食品,甚至成为部分儿童手中的美味。

(一)要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食品不安全源危害健康的宣传;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由合法的机构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状况,及时提示消费者应注意的食品不安全风险源,在全社会形成良好风气,坚决杜绝消费高风险食品,科学对待食品不安全的事件。

(二)要增强食品不安全风险意识。必须开展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尤其要加强对一些高风险的食品消费进行评估。高污染地区生产的农产品、小作坊加工的食品、地摊经营的食品等应成为评估的重点。

(三)要引入市场机制,让食品安全的风险状况成为影响食品需求及其价格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食品安全具有隐蔽性。为引起食品生产者重视食品安全性,需要加强认证工作,建立可追溯制度,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公示信息,发挥品牌效应,便于消费者辨别。当消费者把安全性作为食品需求的优先决策因素时,政府监管、食品生产和消费三者之间就形成了推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的良性循环机制。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2016年机构改革完成,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全新的监管方式出现在公众面前。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也直接关系到社会安定与和谐。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县食品行业发展现状,全面分析食品行业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思路,促进xx县食品行业更加健康、稳步、持续地发展,我局对我县食品行业进行了认真调研,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xx县食品行业基本情况。

我县现共有注册餐饮服务单位910户,未取证的小餐饮店212户;食品流通经营主体1040户,未取证的小食品店621户家;食品生产企业26家,未取证的小作坊201家;未取证的食品流动摊贩100余户;不规则分布在全县各个乡镇。随着食品产业的快速增长,我县食品行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涌现出了一批名优产品,包括麻辣牛肉、飞龙面、龙女酒、盐皮蛋等;西南商圈著名零售商企业重百商城看中xx县消费潜力,在沿口镇开设两个零售店;印山假日酒店、渝源庄、雪花啤酒风情街等餐饮业领头羊和餐饮服务示范街则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助推我县食品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品专项整治等多个方面,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截止目前,我局共计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127件,罚没款合计万元。同时,为了严防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市局年初下达的食品抽样方案和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共计开展民生工程抽样96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开展监督抽样55批次,不合格32批次,合格率%;对抽样不合格的产品,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我们清楚认识到,我县食品安全总体现状较往年有所提升,但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一以下几个方面:

率100%。二是监管设备缺乏。目前我局共有快检设备2套,只能针对极少部分品种做基础检测,面对琳琅满目、品种繁多的食品,我们执法人员绝大多数时间是采取凭经验肉眼看、鼻子闻、手摸和检查购物凭证等方式来辨别假劣产品,支撑食品安全工作的物质技术力量无法保障,难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办公场地受限。我局共设立6个监管所,为我局的派出机构,办公场所在监管所乡镇府所在地划转,但目前无一个正常运转,监管所缺乏电脑、打印机、执法车辆等一系列办公设备。

缺乏,留下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二是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维权困难。在我县很多消费者没有基本的食品安全意识,特别是一些老人、小孩在购买食品的时候,基本不会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这些标识,这就给一些不法经营者可乘之机;而部分经营户往往不会主动提供发票和小票,一但出现问题,维权就会比较困难。三是农村食品市场名目繁多,秩序混乱。农村食品市场上廉价食品琳琅满目、山寨食品品种繁多,因农村消费者普遍对食品安全知识知之甚少,加之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农村食品市场和城乡结合部是低价劣质食品的倾销地,农村消费者也是假冒伪劣食品的直接受害者。

食品、几瓶酒、几包糖果就能构成一个小食杂店,有简单生产工具在简陋的棚户内搭建的小作坊,同时,很多农村地区的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流通经营户未取得相关的证照,小作坊也未到监管部门实施备案管理,这给职能部门监管带来较大难度。二是食品行业小、散、乱、差问题凸显。食品行业作为一般的服务业,普遍投入不大,技术含量偏低,尽管完全由市场竞争来选择,但由于缺乏政府的有效引导,普遍存在小、散、乱、差等问题,缺乏有序的竞争力。除进行注册登记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通经营户、食品生产企业及已实施备案管理的小作坊外,食品流动摊贩随处可见。因不能对未获证或登记的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食品原辅材料、制售过程、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控制,所生产销售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大。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20xx年机构改革完成,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全新的监管方式出现在公众面前。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也直接关系到社会安定与和谐。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县食品行业发展现状,全面分析食品行业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思路,促进xx县食品行业更加健康、稳步、持续地发展,我局对我县食品行业进行了认真调研,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我县现共有注册餐饮服务单位910户,未取证的小餐饮店212户;食品流通经营主体1040户,未取证的小食品店621户家;食品生产企业26家,未取证的小作坊201家;未取证的食品流动摊贩100余户;不规则分布在全县各个乡镇。随着食品产业的快速增长,我县食品行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涌现出了一批名优产品,包括麻辣牛肉、飞龙面、龙女酒、盐皮蛋等;西南商圈著名零售商企业重百商城看中xx县消费潜力,在沿口镇开设两个零售店;印山假日酒店、渝源庄、雪花啤酒风情街等餐饮业领头羊和餐饮服务示范街则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助推我县食品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20xx年,我局为摸清食品安全现状,抓住食品亮剑行动的契机,集中查处了一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后续又多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包括食品添加剂、大米、白酒、饮料、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等多个方面,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截止目前,我局共计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127件,罚没款合计23.33万元。同时,为了严防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市局年初下达的食品抽样方案和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共计开展民生工程抽样96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97.8%;开展监督抽样55批次,不合格32批次,合格率41.8%;对抽样不合格的产品,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我们清楚认识到,我县食品安全总体现状较往年有所提升,但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一以下几个方面:

、战线长、监管基础薄弱、动态性强,同时食品行业兼具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流动性强的特点,现有监管人员即便超负荷工作,也不能达到监管率100%。二是监管设备缺乏。目前我局共有快检设备2套,只能针对极少部分品种做基础检测,面对琳琅满目、品种繁多的食品,我们执法人员绝大多数时间是采取凭经验肉眼看、鼻子闻、手摸和检查购物凭证等方式来辨别假劣产品,支撑食品安全工作的物质技术力量无法保障,难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办公场地受限。我局共设立6个监管所,为我局的派出机构,办公场所在监管所乡镇府所在地划转,但目前无一个正常运转,监管所缺乏电脑、打印机、执法车辆等一系列办公设备。

(二)食品安全隐患突出。一是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隐患突出。食品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从业人员绝大部门来自农村或者是城镇下岗职工,文化水平相对较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未实行进货查验及台账登记、索证索票制度或者记录、索证索票不全,不能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留下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二是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维权困难。在我县很多消费者没有基本的食品安全意识,特别是一些老人、小孩在购买食品的时候,基本不会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这些标识,这就给一些不法经营者可乘之机;而部分经营户往往不会主动提供发票和小票,一但出现问题,维权就会比较困难。三是农村食品市场名目繁多,秩序混乱。农村食品市场上廉价食品琳琅满目、山寨食品品种繁多,因农村消费者普遍对食品安全知识知之甚少,加之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农村食品市场和城乡结合部是低价劣质食品的倾销地,农村消费者也是假冒伪劣食品的直接受害者。

(三)食品经营缺乏有序竞争。一是食品生产经营户分散不成规模。我县食品经营店分布范围相当广,从城区到几人、十几人聚集的农村居民点都有食品生产经营户;但绝大多数规模都不大,有两张桌子就组建一个小餐馆,有几十包小食品、几瓶酒、几包糖果就能构成一个小食杂店,有简单生产工具在简陋的棚户内搭建的小作坊,同时,很多农村地区的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流通经营户未取得相关的证照,小作坊也未到监管部门实施备案管理,这给职能部门监管带来较大难度。二是食品行业小、散、乱、差问题凸显。食品行业作为一般的服务业,普遍投入不大,技术含量偏低,尽管完全由市场竞争来选择,但由于缺乏政府的有效引导,普遍存在小、散、乱、差等问题,缺乏有序的竞争力。除进行注册登记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通经营户、食品生产企业及已实施备案管理的小作坊外,食品流动摊贩随处可见。因不能对未获证或登记的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食品原辅材料、制售过程、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控制,所生产销售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大。

(四)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一是监管依据缺乏。20xx年全省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系统调查统计,但针对“四小”的监管办法依然没出台,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可适用的法律条款不明确,在执法过程中不具有可操作性。二是监管对象数量庞大。我局负责除食用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整个食品市场的监管,涵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集贸市场的监管,监管对象适量庞大。三是违法成本较低。目前针对食品安全的主要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责任条款折射出我国食品行业违法成本较低,获利空间较大,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收益,故意违法现象频发。四是监管责任分工不明。今年“毒豆芽”事件屡见报端,一度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其主要原因是监管责任分工不明,豆芽监管处于真空地带。

(五)法律宣传效率低下。一是法律宣传惠及面窄。我局虽每年都借助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技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但是受惠面基本集中在城区和乡政府所在地,广大农民群众未能及时获知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食品安全意识低下。二是普法教育未能跟上。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食品经营商家犯了法都不知自己触犯了法律,不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有的认为只要罚点款就能了事,这些都反映了普法教育和宣传力度远远没有跟上。部分经营户以经济利益为中心,对食品安全电子溯源、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管理制度思想认识程度不够,嫌麻烦,消极应付。有些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购买食品时不看生产日期、保质期、不看合格证、不查证验证,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意识也不强。虽然我局每年都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但部分食品从业人员责任心差,操作随意性大,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差甚远。

我县食品安全问题纷繁复杂,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能到位,现有人员是多部门整合而来,食品安全监管业务需经历学习期、磨合期、熟练期三个阶段,食品安全问题也会经历一个集中爆发期。二是物力支撑不足。目前我局办公设备、执法装备严重匮乏,严重制约了全县食品行业的监管,为食品安全隐患埋下伏笔。三是财力保障不足。政府在食品安全领域投入少,抽检经费缺乏,发现可疑食品不能及时开展抽样检验,锁定证据,致使执法监管陷于被动状态。

(二)食品行业管理水平低下。一是食品行业规范化程度低。我县现有食品生产经营户几乎都采用家族管理,家庭中不同的成员在食品生产经营不同环节担当不同角色,控制着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各个环节,在实际操作中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主要依靠经验,随意性较大,不能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二是食品行业标准化程度不高。食品生产企业虽然都制定相应的产品执行标准及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检查中发现企业受文化素质、成本等各方面的影响,不能按照既定的标准和制度严格实施,主要表现在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工作服鞋帽穿戴随意、购销记录不全面、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使用记录时有时无、产品出厂检验更是形同虚设,同时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食品安全风险较大。

(三)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平庸。一是执法监管各自为政。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但从多年的监管履职情况来看,各部门联合执法频率低,信息互通量少,震慑效果不佳,不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社会参与度低。现阶段是食品安全问题的集中爆发期,特别是部分制假售假窝点为躲避执法检查,隐蔽于居民小区、采取非工作时间或夜里开工,紧紧依靠执法人员的日常巡查难以及时发现,劣质食品流入市场,食品安全隐患较大。大部分群众知晓此事,但不会及时向食品药监部门、公安机关举报,导致违法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

(一)充实监管力量,做好安全保障。机构改革后,食品监管范围广、面积大,而执法人员及执法装备却不能满足实际执法的需要,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不能正常履行监管职责。希望上级政府能加快充实食品监管队伍的速度,充分发挥乡镇食安办的作用,并在乡镇、村社区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监管的投入,配备精良准确的食品监管设备,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形成合力,保障食品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安全意识。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导向作用,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另一方面我局继续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培训及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增强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法制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

(三)构建信息平台,筑好安全防护。一方面要重视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小企业小作坊的基本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互相交流通报,加强沟通协作,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动态管理,共同筑好食品安全监管的“防火墙”。另一方面各级媒体要引导群众加入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中来,发现问题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让不法分子无容身之地。

(四)加大监管力度,消

食品安全调查总结报告(优秀22篇)

食品的来源多样,可以是农产品、海产品、工业加工品等。关于食品选择和饮食习惯的一些健康建议,我们可以从这些总结范文中获得灵感。食品安全调查报告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最关心的话题,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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