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委托协议书(优质17篇)
在商业环境中,合同协议是信守承诺、保持公正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的范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专业术语和常用语言。
网上期货交易委托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_____》、《期货经纪公司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和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期货交易委托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承诺:
1.甲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乙方《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风险揭示书》。甲方清楚地认识到使用网上期货交易委托系统可能遭受的风险,并明确全部承担该种风险。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协议所有条款,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乙方的免责条款,并愿意受到所有条款包括免责条款之约束。
3.甲方保证填写于本协议所属的开户资料,以及以其它方法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均真实、准确及完整,并对所提供资料产生的后果负责。甲方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实,使得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地与甲方取得联系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确认自身用于网上交易的电脑系统安全、可靠。对于因该电脑系统故障、感染_____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5.甲方单独使用网上交易系统,不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系统代理他人从事期货交易,并从中收取费用。
6.凡是使用甲方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乙方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甲方由于自己疏忽或其他过错而造成密码失密,从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甲方在知道有未授权人使用其帐号、密码时,应立即与乙方联系,并自我采取相应的保护、防范措施。
8.甲方不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攻击乙方网络,破坏乙方系统,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乙方承诺:
1.乙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并愿意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的约束。
2.乙方已在我国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并获得中国_____颁发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有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合法资格。
3.乙方开展网上期货交易业务,已具备以下条件:
3.1建立了规范的内部业务与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3.2具有一定的公司级的技术风险控制能力;
3.3建立了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技术管理队伍。
4.乙方对甲方的交易资料、委托事项和密码负有保密义务,乙方未经甲方明确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
5.由于技术维护、系统升级或故障导致网上期货交易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告之甲方并提供电话委托等其他替代网上交易的交易方式,保证甲方交易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特别提示。
1.开户提示:甲方欲开通网上期货交易委托,必须亲自到乙方或乙方异地营业部临柜办理。
3.密码提示:甲方办理开通手续时,必须自行设置交易密码。甲方应注意对自己的交易密码保密,建议甲方定期变更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
4.交易提示:
4.1甲方通过互联网下达的交易委托,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4.2网上委托客户需自行支付上网所需一切费用,如:上网费、电话费等。交易费用收取与电话等委托方式相同。
第四条免责条款。
1.因地震、火灾、台风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脑故障而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等问题造成委托系统不能正常运转,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突发事故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在网络中断、堵塞或网上期货交易方式被冻结等情况下,甲方应使用电话委托等其他委托交易方式作为网上委托的替代方式。否则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由于《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风险揭示书》中所揭示的其他风险而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协议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终止甲方的网上期货交易:
1.甲方提出撤销申请,经本公司核准的;
2.甲方蓄意破坏本公司加密设施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
3.甲方利用乙方的交易系统窃密或破坏交易系统的。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网上证卷委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详见附表)组织招标工作,预算金额。
元。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
和国家的有关法规组织招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的责任。
(2)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3)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
(4)监督招标过程;
(5)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7)对评标内容保密;
(8)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的责任。
(3)刊登招标通告,发投标邀请函;
(4)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招标事务;
(5)提供专家库,与甲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审查投标人资格;
(7)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大会;
(8)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9)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
(11)负责处理投标人有关招投标的问题;
(12)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工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作、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4、有关费用问题。
乙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同时承担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项目联系人情况:。
甲方全权代表乙方全权代表。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表(设备清单)。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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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证券委托买卖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受房主委托出售位于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甲方自愿购买以上房产并向乙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甲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全款当面交付乙方或按乙方书面指定其他方式交付。甲方所支付的定金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款。
第三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甲方按延迟交付价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定金乙方不予返还。
第四条、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工作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关证件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房屋产权立契过户及产权转移手续中所发生相关费用及该房屋买卖代理费用由方支付,如甲方需贷款服务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经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移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上期货交易委托协议书
甲、乙双方依据《_____》、《期货经纪公司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和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期货交易委托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承诺:
1.甲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乙方《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风险揭示书》。甲方清楚地认识到使用网上期货交易委托系统可能遭受的风险,并明确全部承担该种风险。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协议所有条款,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乙方的免责条款,并愿意受到所有条款包括免责条款之约束。
3.甲方保证填写于本协议所属的开户资料,以及以其它方法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均真实、准确及完整,并对所提供资料产生的后果负责。甲方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实,使得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地与甲方取得联系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确认自身用于网上交易的电脑系统安全、可靠。对于因该电脑系统故障、感染_____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5.甲方单独使用网上交易系统,不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系统代理他人从事期货交易,并从中收取费用。
6.凡是使用甲方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乙方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甲方由于自己疏忽或其他过错而造成密码失密,从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甲方在知道有未授权人使用其帐号、密码时,应立即与乙方联系,并自我采取相应的保护、防范措施。
8.甲方不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攻击乙方网络,破坏乙方系统,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乙方承诺:
1.乙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并愿意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的约束。
2.乙方已在我国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并获得中国_____颁发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有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合法资格。
3.乙方开展网上期货交易业务,已具备以下条件:
3.1建立了规范的内部业务与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3.2具有一定的公司级的技术风险控制能力;
3.3建立了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技术管理队伍。
4.乙方对甲方的交易资料、委托事项和密码负有保密义务,乙方未经甲方明确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
5.由于技术维护、系统升级或故障导致网上期货交易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告之甲方并提供电话委托等其他替代网上交易的交易方式,保证甲方交易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特别提示。
1.开户提示:甲方欲开通网上期货交易委托,必须亲自到乙方或乙方异地营业部临柜办理。
3.密码提示:甲方办理开通手续时,必须自行设置交易密码。甲方应注意对自己的交易密码保密,建议甲方定期变更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
4.交易提示:
4.1甲方通过互联网下达的交易委托,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4.2网上委托客户需自行支付上网所需一切费用,如:上网费、电话费等。交易费用收取与电话等委托方式相同。
第四条免责条款。
1.因地震、火灾、台风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脑故障而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等问题造成委托系统不能正常运转,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突发事故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在网络中断、堵塞或网上期货交易方式被冻结等情况下,甲方应使用电话委托等其他委托交易方式作为网上委托的替代方式。否则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由于《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风险揭示书》中所揭示的其他风险而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协议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终止甲方的网上期货交易:
1.甲方提出撤销申请,经本公司核准的;
2.甲方蓄意破坏本公司加密设施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
3.甲方利用乙方的交易系统窃密或破坏交易系统的。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网上期货交易委托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期货经纪公司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和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期货交易委托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乙方《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风险揭示书》。甲方清楚地认识到使用网上期货交易委托系统可能遭受的风险,并明确全部承担该种风险。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协议所有条款,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乙方的免责条款,并愿意受到所有条款包括免责条款之约束。
3、甲方保证填写于本协议所属的开户资料,以及以其它方法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均真实、准确及完整,并对所提供资料产生的后果负责。甲方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实,使得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地与甲方取得联系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确认自身用于网上交易的电脑系统安全、可靠。对于因该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5、甲方单独使用网上交易系统,不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系统代理他人从事期货交易,并从中收取费用。
6、凡是使用甲方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乙方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甲方由于自己疏忽或其他过错而造成密码失密,从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甲方在知道有未授权人使用其帐号、密码时,应立即与乙方联系,并自我采取相应的保护、防范措施。
8、甲方不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攻击乙方网络,破坏乙方系统,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乙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并愿意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的约束。
2、乙方已在我国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并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有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合法资格。
3、乙方开展网上期货交易业务,已具备以下条件:
3、1建立了规范的内部业务与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3、2具有一定的公司级的技术风险控制能力;
3、3建立了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技术管理队伍。
4、乙方对甲方的交易资料、委托事项和密码负有保密义务,乙方未经甲方明确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
5、由于技术维护、系统升级或故障导致网上期货交易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告之甲方并提供电话委托等其他替代网上交易的交易方式,保证甲方交易的正常进行。
1、开户提示:甲方欲开通网上期货交易委托,必须亲自到乙方或乙方异地营业部临柜办理。
2、设备提示:甲方应具备网上交易所必需的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话线、调制解调器等。甲方还应具备能登录国际互联网(internet)的能力。甲方进行网上期货交易所必需的软件必须是乙方提供的或从乙方指定的站点下载的.。甲方若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密码提示:甲方办理开通手续时,必须自行设置交易密码。甲方应注意对自己的交易密码保密,建议甲方定期变更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
4、交易提示:
4、1甲方通过互联网下达的交易委托,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4、2网上委托客户需自行支付上网所需一切费用,如:上网费、电话费等。交易费用收取与电话等委托方式相同。
1、因地震、火灾、台风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脑故障而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等问题造成委托系统不能正常运转,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突发事故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在网络中断、堵塞或网上期货交易方式被冻结等情况下,甲方应使用电话委托等其他委托交易方式作为网上委托的替代方式。否则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由于《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风险揭示书》中所揭示的其他风险而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终止甲方的网上期货交易:
1、甲方提出撤销申请,经本公司核准的;
2、甲方蓄意破坏本公司加密设施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
3、甲方利用乙方的交易系统窃密或破坏交易系统的。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上证券委托买卖协议书
邮编: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网上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得业务规则、办公、规定的约束。
二、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行情分析、委托下单。并应具备网上交易所必需的设备,同时应对网上交易的规则全面了解。
三、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股东帐号、身份证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如资料虚假或存在错误成份,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四、乙方在保障甲方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尽可能提供准确、及时的行情及咨询信息。
五、乙方依法对甲方的有关交易资料保密。
六、甲方需安全保管并经常修改交易密码及其他身份认证信息。若他人依据甲方密码进入系统所进行的委托,视为甲方的有效委托,其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使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委托和保证金划拨时,均以乙方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操作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停电、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侵入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买卖揭示书》,甲方应清楚地认识到使用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可能遭受的风险,并明确全部承担该种风险。
九、甲方不得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攻击乙方网络,破坏乙方系统,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损失。
十、由于重大政策变化、不可抗力或者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突发事故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该项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向乙方追究任何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十二、本协议与《委托证券交易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约定的,适用《委托证券交易协议书》的约定。
十三、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人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书。但本协议的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方销户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网上证券交易委托协议书
证券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利用证券公司在因特网(internet)上的网上证券交易站点(网站地址为:_____)以网上交易的形式委托证券公司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业务时,就甲乙双方应注意的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使用证券公司网上委托方式进行交易,必须亲自到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授权的代理处办理因特网证券买卖委托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开户手续。
第二条委托人承诺其用于网上证券委托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委托人电脑系统性能、质量或各种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委托人开户以及因特网交易功能确认后,证券公司提供密钥盘一只。如密钥盘损坏,委托人必须本人到开户营业部更换新盘,对于委托人因密钥盘丢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己负责。
第四条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务必注意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的保密以及密钥盘的保管,并建议委托人定期变更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凡是使用委托人密码和密钥盘在委托人资金帐户进行的一切网上证券交易和银行转帐服务,均视为委托人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应同时关闭交易程序。对于因委托人原因而导致他人冒用委托人名义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委托人亲自进行之操作,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委托人通过因特网下达的证券交易委托和银行转帐服务,以证券公司的电脑记录为准。委托人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证券公司网站提供的资讯仅供参考,委托人据此而作出的投资决策而招致的任何实际或潜在的损失,证券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项下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均采用电脑无纸化交易。委托人可以利用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委托查询经委托人确认的委托和清算交割结果以及银行转帐对帐单,也可亲自到证券公司处索取书面的交割对帐清单。
第九条委托人通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所下达的买卖委托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条对于委托人有下列故意行为之一的,证券公司有权中止其网上交易的资格,并无需做出任何补偿:
在证券公司网站内从事非法的商业行为,发布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的文字、图片等内容。
对证券公司网站内的任一数据库中数据进行恶意下载。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清楚任何交易方式均有一定风险。例如电话委托有可能给人偷听和证券盗买盗卖,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同样有类似的风险。当发生以上情况或类似情况时,证券公司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经签署,委托人即被视作对证券主管机关制定的有关法规及对本协议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
第十三条证券公司有权随业务发展而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直接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如不同意证券公司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必须在证券公司公布或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证券公司办理中止本协议手续,否则视委托人同意新协议内容。
第十四条一切涉及本协议所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采用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第十五条对委托人采用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均以甲、乙双方签署的《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为准,本协议为《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的附件。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所指证券帐户销户时为止。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邮编及通讯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证券帐户卡:_______________。
证券公司:(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网上期货交易委托协议书
兹因甲方就期货交易有关事项委任乙方提供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乙方已於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三日前交付本契约供甲方审阅,乙方人员并已告知各种期货交易商品之性质,交易条件及可能之风险,双方同意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范围之约定与变更。
乙方提供甲方期货交易之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之相关范围系指依证期会核准之期货商品为限,前开范围经双方同意得依本契约第七条规定变更之。
第二条提供服务之方式。
乙方除於订定本契约时交付甲方相关资料外,就前条约定之顾问范围得依甲方参加之会员型态提供相关之服务如研究分析,讲习会等等。
第三条顾问报酬与费用之给付。
本契约之顾问报酬共计_________元整,甲方应於本契约签订後三日内以双方约定方式支付乙方。
除前项之报酬外,倘发生其他必要之相关费用,甲方应於乙方请求後,依实际金额给付乙方。
第四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诚实信用原则,忠实执行业务,除应遵守法令及主管机关发布之相关函令外,并应确实遵守下列事项:
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期货交易行为。
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业务关系而知悉甲方之财产状况及其他之个别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洩漏予任何第三人。
不得另与甲方为期货交易收益共享,损失分担之约定。
第五条甲方在签订本契约前已详细阅读本契约书之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甲方系基於独立之判断,自行决定所交易之期货交易商品。
甲方之期货交易行为,系甲方与期货经纪商间之关系。乙方仅系提供期货交易之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得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期货交易事务。
甲方从事期货交易所生之风险及利益悉由甲方自行负担与享有,乙方不保证获利或负担损失。
甲方未得乙方之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所提供之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洩漏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第六条存续期间及自动续约。
本契约存续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契约除非任一方於到期日或再续约到期日之三日前,通知他方不再续约外,期满将自动续约,其後亦同。
第七条本契约得依双方之合意或法令之变更,以书面修订之。
第八条重要事项变更之通知及其方式。
当事人双方之基本资料,组织结构有重要之变更时,应由变更之一方当事人检具相关证明文件通知他方当事人尽速办理契约变更。双方依本契约所为之观念通知及意思表示,应以书面方式送达当事人於本契约所载之通讯地址。
第九条契约之解除。
甲方於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得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约。甲方於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通知解除本契约者,免付顾问报酬。
第十条契约之终止。
本契约於下列任一情事发生时终止之:
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契约者。
任何一方有重大违反本契约情事,经他方书面通知限期改善,违约之一方无正当理由而不改善者。
甲方未於约定时间内支付各项费用。
有前项第二款之情形时,得终止契约之一方应於事实发生或知悉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通知他方,并在送达他方後翌日起契约终止。
终止之效果:乙方所收受甲方依本契约所缴交之各项费用将不办理退费。
第十一条受破产、解散、停业、撤销或废止营业许可处分後之处理方式。
乙方因破产、解散、停业、撤销或废止营业许可等事由,致不能履行本契约者,乙方应即通知甲方,自乙方不能执行业务之日起,本契约当然终止,并依本契约第十条(三)、(四)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契约未尽事宜,悉依相关法令办理。
第十三条凡因本契约所生争议,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四条本契约经双方签署後即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上证券委托买卖协议书
一、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期货管理机关的有关规章约束,同时受本公司代理业务规则约束。
二、客户签署电脑自助委托买卖期货合约协议及办理电脑自助委托开户手续,必须由客户本人亲自办理。客户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开户合同所规定的有关内容,申请表的有关内容,并保证填写的资料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均真实、正确及完整。本经纪公司有权使用客户所提供的资料,直至客户亲自临柜办理变更手续为止。
三、本经纪公司郑重提醒客户务必注意交易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其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客户本人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本经纪公司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四、本经纪公司未经客户同意而泄露客户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致使客户蒙受经济损失,客户明白其索偿权仅限于直接损失之范围内。
五、客户通过电脑自助委托,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客户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电脑记录资料保存期为2年。
六、客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电脑自助委托。规定时间以外的委托则视为无效委托。委托有效期为委托当日。
七、客户因违约而使本经纪公司遭受损失的,本经纪公司保留对客户保证金的留置权、处理权和追索权。
八、如本经纪公司因故未履行电脑自助委托事宜,请于委托之日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提出异议,愈期不予受理。
九、对因不可抗力以及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客户损失,本经纪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本经纪公司保留对本协议及其附属文件进行风险揭示书进行修改的权力。
十一、新协议应经客户本人签字生效。但若本经纪公司以挂号的形式向客户寄出的新协议。从挂号寄出日起十五天内,客户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同得到客户本人的认可。
十二、发生交易纠纷或其他争议的,双方均有权向国家_____机关、国家_____申请_____或起诉。
十三、在签署本协议前,客户应详细阅读本协议,并充分了解电子交易委托风险,愿意承担一切有关风险。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自客户签约之日起至客户注销电脑自助委托或新协议生效时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为本公司《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客户和期货经纪公司授权人签章后即生效。客户和本经纪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纪公司(签章):_________客户(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上期货交易委托协议书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已在_________________开立期货账户。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账户委托乙方进行国内期货买卖操作。具体委托期限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乙方将以自己的专业技能、信息优势、特定的技术及理论以及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职业规范为甲方买卖国内期货合约。
4.在委托期内,为增强双方的透明度,甲方有权随时查询上述账户的交易情况,但不得干扰乙方操作,不得擅自改变乙方正常的交易。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当亏损超过资金的_________%时乙方必须通过电话或email的方式通知甲方,此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6.盈利分配:为保障双方的利益,以期货交易结算单为准,每达到盈利_________%以上(含_________%),双方结算一次。甲乙双方按盈利额_________的比例分配(即:甲方获取盈利部分的_________%;乙方获取盈利部分的_________%)。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8.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网上证券交易委托协议书
现如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网上证券交易委托协议书范本推荐,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网上委托业务签署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签署此协议书时,须认真阅读下列证券交易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1.因《风险揭示书》中所提原因,使投资者面临可能得不到投资决策时所预期的收益,甚至亏损的风险。
2.因投资者对交易操作不熟练或对证券交易有关规则不甚了解、甚至误解而导致的风险。
3.因投资者个人操作密码泄密、有效证件遗失,被他人非法使用并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
4.投资者须承担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停电、通讯线路故障、电脑故障、卫星传输中断等意外事件导致投资者委托交易指令无法执行,以致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上证券交易,双方就委托、代理事项达成以下条款
1.甲方的所有证券交易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管理部门及乙方有关规定。网上委托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2.甲方在乙方申请开立网上委托时,须当面提出申请,并提供其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安全数字证书及资金帐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办理。甲方愿对其向乙方所提供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同一性,承担全部法律、经济责任。
3.甲方在办理网上委托的同时,乙方为其开通电话委托,做为替代的交易方式。
4.甲方开户时自行设置和掌握操作密码,并负有保密责任,承担使用密码进行交易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通过internet向甲方提供证券市场行情信息,提供与交易有关的`信息资料,并注明信息来源的发布时间,甲方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对行情信其他信息进行查证、核实。
6.甲方证券交易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的委托须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和证券涨跌幅限额内进行,否则视为无效委托。参加集合竞价未能成交的委托将自动转入当日的连续竞价。
7.成交确认以交易所收市后的最终回报数据为准,在此之前的成交即时回报仅作参考之用。乙方每周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对帐单。甲方如有异议,可电话或当面到乙方查证。
8.甲方买入委托须有足额交易结算资金;卖出委托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不予受理。
9.甲方凭其身份证及证券帐户和资金帐户卡到乙方资金柜台办理甲方资金帐户的存取,同取款有效证件遗失造成甲方帐户资金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不提供网上或电话形式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得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11.甲方在进行网上委托时。单笔委托金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单日委托金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12.除经甲方同意;或应司法机关要求,乙方不得透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
13.对在证券交易中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通讯、供电等因素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负。
14.在委托代理期间,如遇有关证券法规、管理办法及交易所交易规则等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更改后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及各项委托系统使用说明拥有解释权,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协议由乙方授权营业部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网上证券委托协议书
甲方(开户人):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办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第二条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同时,作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甲方必须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包括《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等)。
第三条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网上交易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第五条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除网上交易以外的其它替代交易方式。
第六条ca证书是网上交易的唯一有效身份识别证件(等同于身份证),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如果遗失或损坏,甲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到乙方指定地点挂失。
第七条乙方采用ca认证技术对甲方进行唯一性识别,防止他人仿冒甲方身份。乙方认为凡使用甲方ca证书进行的网上交易都是甲方本人的行为,不容抵赖。甲方对此如有异议,则不能开立账户进行网上交易。
第八条甲方决定在乙方开立网上交易账户前,须明确下列定义之含义:
1.买入:投资者须先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账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
2.卖出:投资者将账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委托方式。
3.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买入或卖出委托的一种委托方式。
4.交易账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账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的总称。
5.资金余额:投资者资金账户中某一时点的现金余额。
6.证券余额:投资者股东账户中某一时点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实有数额。
7.资产总额:账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8.委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9.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0.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账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1.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之间的资金。
12.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账户、股东账户、ca证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立即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账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九条甲方在申请开设网上交易业务前,有义务认真阅读乙方提供的《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并有权要求乙方就该风险揭示书进行必要的解释,以充分了解相关风险。
第十条甲方必须是在乙方下属之合法营业部依法开户的投资人,方可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进行网上交易。
第十一条甲方在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原件;乙方向甲方提供能够证实乙方身份和资格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交易账户的同时,应取得乙方指定的ca认证机构颁发的ca证书。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账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在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乙方会给甲方一个初始交易密码。为了安全起见,交易密码应由甲方在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中重新设定。甲方必须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同样甲方对自己的ca证书也存在以上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账户并接受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委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第十八条甲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九条甲方委托买入证券时,交易账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委托卖出证券时,交易账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
第二十条如果甲方要办理上海证券指定交易撤销手续和深圳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办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甲方应及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及时向乙方提出。
第二十二条甲方提出的撤单请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可以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情况,但当日的查询情况仅供参考,所有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资金账户卡、股东账户卡、交易密码及ca证书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接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请求。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账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权力,终止委托代理关系不会影响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双方的委托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乙方承诺定期或应甲方明确要求,向甲方提供书面或与之同等形式的对帐单或交割单。
第二十七条有些证券可能给持有者有价值的权利,但持有者不采取行动,这种权利可能过期,这些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配股权、股票购买权、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债券兑付权等。甲方有责任了解所拥有的所有证券的权利;乙方会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有关此类权利的信息,但没有必须提供这种信息的义务,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会以甲方的名义采取行动,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投资利益,并尽可能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向甲方提供适宜的证券咨询服务。乙方郑重声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都只不过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议,甲方应以自己的判断进行操作,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或违反乙方各项交易规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权。
第三十条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十一条当乙方网上交易系统信息发生以下异常以致影响甲方的正常交易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1.交易已经开始,甲方无法进入委托交易系统;
2.甲方发现资金账户中资金余额有异常;
3.当交易所已开市,甲方发现有价证券余额有异常;
第三十二条当甲方发现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出现异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应改用电话委托系统进行交易和查询。
第三十三条为了安全起见和保护甲方交易数据的需要,凡在乙方网站进行证券交易的客户均要求使用微软的ere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软件或其它设备进入银河网站,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均与乙方无涉。
第三十四条e-mail是甲方和乙方之间信息交流的通道之一,甲方将得到乙方提供的e-mail服务。通过e-mail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果甲方有异议请与乙方联系或到乙方当面查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有责任审查和确认从乙方发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电子方式的所有与交易、资金往来有关的单据,包括交割单、对帐单、转帐清单等,这些确认单据的信息(除未被确认的)将有法律约束力。所需确认单据在送达后五日内,如果甲方不以书面形式表示异议,乙方将视为甲方已确认,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有权修改异议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三十七条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对证券交易的风险、对自己买卖的或准备买卖的证券品种已充分了解。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四十条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甲方销户为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网上证券委托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写明具体信息,同上)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网上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得业务规则、办公、规定的约束。
二、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行情分析、委托下单。并应具备网上交易所必需的设备,同时应对网上交易的规则全面了解。
三、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股东帐号、身份证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如资料虚假或存在错误成份,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四、乙方在保障甲方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尽可能提供准确、及时的行情及咨询信息。
五、乙方依法对甲方的有关交易资料保密。
六、甲方需安全保管并经常修改交易密码及其他身份认证信息。若他人依据甲方密码进入系统所进行的委托,视为甲方的有效委托,其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使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委托和保证金划拨时,均以乙方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操作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停电、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侵入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买卖揭示书》,甲方应清楚地认识到使用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可能遭受的风险,并明确全部承担该种风险。
九、甲方不得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攻击乙方网络,破坏乙方系统,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损失。
十、由于重大政策变化、不可抗力或者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突发事故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该项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向乙方追究任何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十二、本协议与《委托证券交易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约定的`,适用《委托证券交易协议书》的约定。
十三、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人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书。但本协议的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方销户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网上证券委托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办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第二条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同时,作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甲方必须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包括《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等)。
第三条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网上交易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第五条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除网上交易以外的其它替代交易方式。
第六条ca证书是网上交易的唯一有效身份识别证件(等同于身份证),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如果遗失或损坏,甲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到乙方指定地点挂失。
第七条乙方采用ca认证技术对甲方进行唯一性识别,防止他人仿冒甲方身份。乙方认为凡使用甲方ca证书进行的网上交易都是甲方本人的行为,不容抵赖。甲方对此如有异议,则不能开立账户进行网上交易。
第八条甲方决定在乙方开立网上交易账户前,须明确下列定义之含义:
1.买入:投资者须先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账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
2.卖出:投资者将账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委托方式。
3.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买入或卖出委托的一种委托方式。
4.交易账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账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的总称。
5.资金余额:投资者资金账户中某一时点的现金余额。
6.证券余额:投资者股东账户中某一时点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实有数额。
7.资产总额:账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8.委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9.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0.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账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1.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之间的资金。
12.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账户、股东账户、ca证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立即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账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九条甲方在申请开设网上交易业务前,有义务认真阅读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并有权要求乙方就该风险揭示书进行必要的解释,以充分了解相关风险。
第十条甲方必须是在乙方下属之合法营业部依法开户的投资人,方可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进行网上交易。
第十一条甲方在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原件;乙方向甲方提供能够证实乙方身份和资格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交易账户的同时,应取得乙方指定的ca认证机构颁发的ca证书。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账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在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乙方会给甲方一个初始交易密码。为了安全起见,交易密码应由甲方在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中重新设定。甲方必须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同样甲方对自己的ca证书也存在以上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账户并接受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委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第十八条甲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九条甲方委托买入证券时,交易账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委托卖出证券时,交易账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
第二十条如果甲方要办理上海证券指定交易撤销手续和深圳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办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甲方应及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及时向乙方提出。
第二十二条甲方提出的撤单请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可以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情况,但当日的查询情况仅供参考,所有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资金账户卡、股东账户卡、交易密码及ca证书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接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请求。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账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的
网上委托协议书(优质17篇)
本文2024-04-07 01:35:03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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