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经费管理制度(汇总18篇)
学校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为学生们提供了良好的成长环境。以下是一些学生为学校生活而写的文章,用文字记录了他们在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课后服务实行安全巡查制度。在课后服务期间,各年级组要安排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堂、课间、放学时段的校园、楼梯楼道安全巡查工作。杜绝踩踏、打架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生一日常要求。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受害。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服务,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3、课后服务结束放学时,年级组组织当班辅导的教师整理好放学路队,并护送至学校大门主干道隔离桩外。学校要求家长在校大门主干道隔离桩外接送孩子回家。
14、学校与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非在校时段的学生安全由家长负全责。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1、公用经费主要指财政拨付的办公资金。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教职工和学生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费、邮电、宽带、电话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准用于发放人员福利、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不准以教师培训为由进行公款旅游、休闲、疗养等方面的开支;严格控制招待费,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
2、学校公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公用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生活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教学业务费(包括教学水电费、取暖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资料印刷费、宣传费、体育维持费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
3、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4、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区级财政部门、区教育局组织政府采购。
5、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6、学校要严格控制租车费、接待费(按上级标准)等非业务性支出。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7、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要实行报告制度。1万元以上支出报区教育局审批,要进行立项、招标、审计;1万元以下,5千元以上支出经校委会研究决定;5千元以下,2千元以上支出提交申请报告,由财务管理小组审批;2千元以下1千元以上,由校长审批;1000以下,500元以上支出提交申请报告,由行政校长审批;500元以下支出提交申请报告,由主任审批。
8、 学校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进行公布,采用上墙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同时定期进行公用金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第四条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赞助,同时团委通过立项支持部分活动经费。即其来源主要为:
1、会费(包括普通会费和特殊会费)
2、社团赞助
3、学校拨款;
第五条各社团会费收取实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组织统一收取,整合统计后交由经费管理机构托管。会费收取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向社联申报。各社团有关会费收取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十条各学生社团至少设立财务专管人员(非社团负责人)一名,进行社团财务活动以及账务登记,以便明确各项资金去向。所有财务都应账钱分开,收支两条线。每月至少向社联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大学生社联的检查。所有学生社团经费统一管理。采用预先申请借款使用、经审批同意后,事后凭票冲账的方法使用经费。各社团指派一名社团干部负责社团账目的记录,社联财务部记录好各社团财务账目,以定期向社团和社联对账。各社团要形成以社团负责人为中心的财务小组,开支合理透明节俭、票据真实有效、相互监督。
第十八条经费的主要用途包括社团宣传费、组织各项活动的费用,必要用品购置及表彰费等。不得将社团经费公款私用及用于社团成员小范围等不必要开支;学生社团的支出主要包括:
(1)活动支出
(2)办理会员证、会徽支出
(3)其他支出
第二十条经费结余应自动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属于大学生社联;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1、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2、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3、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非公务接待、购买礼品和其他馈赠等方面的支出。对不按规定使用义务教育经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中小学预算以独立核算的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实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
2、中心学校以下的村小、教学点及初级中学的预算由其所隶属的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4、项目支出预算要充分论证,按轻重缓急原则合理排序。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总额不低于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1)一类支出项目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5%。
1、师训费:占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7%。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材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此项费用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
2、书报杂志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5%。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
3、专用资料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5%。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
4、图书资料购置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年均增加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5、仪器设备购置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3%。由中心学校在全乡统筹管理使用。
(2)二类支出项目标准:办公费(不含书报杂志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印刷费七项支出合计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比例为65%。村完小、初级中学使用60%,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5%。
其中维修(护)费标准: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维修(护)费不低于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0%。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
(3)三类支出项目标准:招待费、会议费、交通费、差旅费四项支出合计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比例为10%。
1、交通费、差旅费:两项支出合计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6%。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4%,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2%。
2、会议费: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1.5%,村完小、初级中学使用0.5%。
3、招待费: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
严格账户管理。中心学校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开设账户,对中央和地方的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进行专门管理核算。中心学校统一核算各村级完小和初级中学经费,按各完小和初级中学学校名称建立明细账,实行分户核算,统一管理。
(一)加强财务监管。
1、实施义务教育经费机制保障改革后,各中、小学严格按规定收取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对各项收费、校办产业、勤工俭学、捐赠等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2、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单笔活动资金超出2000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的须报中心学校批准,1万元以上的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3、严格核销手续。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单位法人签字并注明用途、所属类别,方可核销。
4、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记账、算账、结账和报账,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每年度末进行财务结算后,必须向学校班子成员及教职工公布账目,实行财务公开。并定期在校内外公布学校财务管理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对账目管理混乱,违犯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格控制单位的开支项目和开支标准,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要遵照“专款专用、量入支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办事。对不经教育局批准,擅自立项、扩大开支范围,年终出现新债务的学校,追究学校法人代表的经济责任。
6、健全财务机构,中心学校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各中小学配备专(兼)职报账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各学校财务人员每月到中心学校报账一次。
8、各中小学到中心学校报销的单据必须真实,如经中心学校或相关部门审核后出现虚假情况,追究经手人和学校领导责任。
9、各校长直接经手发生的票据,须由学校其他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到中心学校报销。
10、不得挪用各种类别项目资金。
(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学校按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抓好执行,合理合规使用资金。制定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对学校经济活动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公示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组织编制学校年度决算,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上级教育、财政等部门反映学校财务收支状况。
(三)、完善监督机构。中心学校要成立经费使用监督小组,组长由党总支(支部)书记或工会主席兼任,对学校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学校主要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任财务人员或报账员。
中小学校的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的核算、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建立健全资产、物品的购置、验收、登记、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资产的出租、出借、出让、变卖、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要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后,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批准。并设立专(兼)职公物保管员。具体要求:
1、大型资产购建需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决定。
2、各学校对固定资产、物品、材料每学期末至少清查、盘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大型资产(学校各类基地、房舍、校园等)的处置(出售、报废等)相关文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其变价及残值收入必须入账,作为专用基金管理。
4、单位确认为呆死账的往来款项,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核销。
教育、财政部门加大对各学校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学校的财务收支进行检查,管好用好资金。对违纪违规人和事,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究,从严处罚。
各中小学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必须先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然后再移交财务手续,中心学校派人监交。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1、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方面教育,和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2、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通过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
3、所有辅导教师应与学生监护人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4、辅导老师必须在所有学生离开校园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5、辅导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后服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更改活动安排时间。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的辅导员,应填写调整单,经领导同意后,提前用书面的方式通知家长,谨防小学员被误接和走失。
6、辅导教师有义务负责班级的卫生检查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如发现学生有任何患病迹象,应第一时间告知学校相关部门。
7、门卫管理人员应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课后服务”无安全无事故。
8、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且不得随意离开事发现场。
9、学校管理人员、巡逻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应急情况,以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10、与学校一起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职责,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的岗位职责、安全知识,应急处突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做好学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有效管理学校公用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盲目浪费公用经费,做到合理合法。经学校校委会全体成员一致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行政统一管理。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经办学校用费的开支。
二、由校长直管财务管理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机构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请示汇报学校领导。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学校校委会讨论通过开支。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预算经费开支。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务人员不准予报销。
六、财务人员要注好经费使用帐目,尽职尽责。用款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的经费不准提现金,保证资金安全。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公家户头,凡属于公用经费的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禁止动用公用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等。
十、财务人员每月月末及时向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民族大学创新教育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创新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项目经费范围。
本办法所述创新教育经费是指学校为开展中央民族大学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和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项目所安排的经费。
(一)经费由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管理,经费使用须经教务处主管领导批准。
(二)经费使用前,单位和个人应向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提交经费使用计划。
(三)除满足本办法要求外,还应符合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
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
(一)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各项目评审费及运行中发生的组织费用。另外还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备的耗材、工具,相关的参考资料、软件,课题调研、差旅费,实验费等相关费用。
(二)经费不得用于与项目运行无关的硬件设备的购买,劳务费、餐费等,以及其他被认定为不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并适时提出修改。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班级全体成员自愿缴纳。原则上按学期收取,并于事前向系报批备案。由班主任和班委会共同研究,在征求同学意见后决定收取;额度控制在30元/人・学期以内,特殊情况如需超额收取必须专题报系审核批准。
二、班费主要使用范围
1、用于班级开展文体、科技活动,购置班级共同使用的文体器材等;
三、班费管理
(一)管理
班费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共同管理。班长负责存折的管理,团支书负责密码保管,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的收支的记录与发票的保管。需要班费开支时,班委提交申请书交于班主任处,班费使用审批后,由团支书从班长处拿存折支取,存折使用后需当天归还,存取款单据由生活委员保管。
(二)使用规定。
1、班费使用原则:计划开支、统筹安排、注意节约。
2、使用班费必须事先有工作方案和预算,经审批后方可预支。工作结束后,经办人将发票(收据)整理好,报班长、班主任审核无误,班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或冲抵借支)。班费使用凭证保留至毕业。
3、班费收、支情况每月在班会上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结算一次,并张榜公布;学年结余班费转下年。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擅自动用班费。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开支,禁止使用班费请吃请喝,严禁私分班费等违纪行为。
5、班主任、辅导员有权否定一些不合理的班费开支。
四、其它规定
1、本班同学有权对班费的使用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本系将会不定期对各班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受理学生举报。
3、每个月向班级公布班费使用情况。
4、对私分、挪用、贪污等行为坚决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系及学生会使用经费,每学期末在系公告栏公布。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园经费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保证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考虑幼儿园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的发展支出。
1、根据幼儿园总体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使用的专项资金应按进度分年度提出计划。
2、幼儿园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数。
3、园长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预算方案,报幼儿园教代会通过。
幼儿园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幼儿园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根据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幼儿园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做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幼儿园的收入及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幼儿园的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幼儿园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幼儿园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说明具体原因,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再作调整。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按政府采购流程规范操作,实施采购,需自行采购的,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幼儿园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幼儿园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
小学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我代表第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大家汇报工会会费审查情况。
20xx年x月,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20xx年度工会经费收支状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院财务能按期按比例拨付工会经费,个人所交纳的会费,能按比例扣除并入工会账,未出现拖欠工会会费现象,收入符合工会法规定。
二、所查收支账目、凭证符合财务要求,手续和附件齐全,会计科目规范。
三、支出项目符合制度要求,对于较大支出项目,工会都严格经过委员会讨论支出,且都有支出明细、主管领导签字,保证了费用的合理、合法、合规使用。
四、20xx—20xx年度具体收支明细如下:
1、上届结余:26,253.55元。
2、本届收入:2,147,019.66元;
其中:拨交工会经费:126,681.60元。
个人会费收入:115,284.49元。
利息收入:265.44元。
行政补助收入:1,904,788.13元。
3、支出:2,153,087.52元;
其中:职工活动费:2,073,082.52元(主要年节职工福利费)。
工会业务费、困难补助、丧葬费等:80,005.00元。
4、本届结余:20,185.69元。
以上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1、全体教师应积极主动地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论文评选、“四个一”评选和主题班队会方案评选等活动。
2、教师参加优质课竞赛、基本功竞赛和承担各级各类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主题班队会的具体负责人为教研组长或大队辅导员,教导处(教科室)或德育处负责协调指导。
3、各级各类论文评选、“四个一”评选和主题班队会活动方案评选,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上交教导处(教科室)或德育处,然后教导处(教科室)或德育处组织人员进行评选,再上报上级部门。
4、各类竞赛、评选活动揭晓后,教师将获奖证书在教导处、德育处登记(无获奖证书的,以教导处、德育处认定为准),再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学月考核细则》和《李白河小学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方案》,对教师进行奖励。
5、各级各类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和主题班队会,视其级别和效果,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月考核细则》中“优质课奖”进行相应奖励。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靠中档,主题班队会靠高档。
6、科研课课题获奖,视其成果级别和效果,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月考核细则》中“重大贡献奖”给予相关人员的奖励。
7、经验论文和宣传文章在公开发行的报刊、电视上发表或播出,教师将相关证明件在教导处、德育处登记,经审查核实后,视其级别和效果,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学月考核细则》中“经验论文奖”靠高档奖励。其中宣传报道类按教育局和学校有关规定再进行专项奖励。
8、以上所有奖励,均与教师本人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级等挂钩。
9、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教导处(教科室)和德育处认定为准。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1、各教师按学校安排到总务处登记领取钥匙,自行保管,搬迁时要如上数交回。爱护学校公物,配置的物品要自行保管,损坏按价赔偿。
2、各教师保持宿舍、门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画墙壁。做到墙面无污迹、手脚印,洁白无破损,做到“八净”、“六无”。“八净”即地板、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手槽等每天自行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3、教师生活垃圾及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内。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
4、毛巾架、鞋架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架上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排放整齐。不得占用学校公共场所。
5、节约能源,楼梯灯专人负责开关。
6、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正常天气时,要求定时开窗通风。
7、学校设立教师宿舍管理1名。监督管理宿舍卫生。学校总务定期安排职员搞公共卫生,并定期检查。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有效管理学校公用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盲目浪费公用经费,做到合理合法。经学校校会全体成员一致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行政统一管理。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经办学校用费的开支。
二、由校长直管财务管理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机构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请示汇报学校领导。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学校校会讨论通过开支。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预算经费开支。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务人员不准予报销。
六、财务人员要注好经费使用帐目,尽职尽责。用款数额较(10000元以上)的经费不准提现金,保证资金安全。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公家户头,凡属于公用经费的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禁止动用公用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等。
十、财务人员每月月末及时向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
学校工会经费管理制度条例
一、工会经费主要来自学校行政拨款、会员会费、自主创收等方面,经费一律进入工会财会帐户,统一管理使用。
二、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上解上级工会、工会日常工作与建设、全校会员的各种活动和福利开支。
三、每年由主席会议商定全年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方案,交工会委员会审定执行。
四、经费开支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主席为兼职的情形下):
1、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在审批权限范围内由常务副主席审批。
2、开支项目应按年初工会委员审定的计划和预算执行,一般不得超过。单项开支5000元(含5000元)以内由常务副主席批准报销,超过5000元或超项目超预算部分须报主席审批后方能报销。
3、招待费开支应从严控制。一次性开支金额在500元以内(含500元)由常务副主席批准报销,超过500元,由主席批准报销。
4、经费开支必须取得合法的报销凭据,每张发票上有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才能报销。不合法的发票不符合审批权限或违反审批程序的发票,财务人员应把关拒报,否则财务人员应承担责任。
5、任何项目(含差旅、接待)的开支在该项目完成后,一个月之内(若遇寒暑假则延至两个月),办完报帐手续,否则,须经主席签字后方能报销。
6、计划项目活动借款(招待费不予借款)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由常务副主席审批,超过5000元由主席审批;差旅费借款在2000元以内(含2000元)由常务副主席审批,超过2000元由主席审批。
7、常务副主席经手的借款和开支由主席审批,主席经手的借款和开支由学校党委书记审批。
五、工会财务人员负责工会资金的安全,监督开支的计划性、合理性与审批程序的规范性,若发现违规现象应向当事人指出或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按会计规定做好经费帐目,每半年向主席和常务副主席书面报告一次工会经费开支与运行情况。
六、工会经费接受上级工会和学校教代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七、若本规定与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相悖,则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有效管理学校公用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盲目浪费公用经费,做到合理合法。经学校校委会全体成员一致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行政统一管理。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经办学校用费的开支。
二、由校长直管财务管理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机构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请示汇报学校领导。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学校校委会讨论通过开支。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预算经费开支。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务人员不准予报销。
六、财务人员要注好经费使用帐目,尽职尽责。用款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的`经费不准提现金,保证资金安全。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公家户头,凡属于公用经费的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禁止动用公用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等。
十、财务人员每月月末及时向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民族大学创新教育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创新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项目经费范围。
本办法所述创新教育经费是指学校为开展中央民族大学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和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项目所安排的经费。
(一)经费由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管理,经费使用须经教务处主管领导批准。
(二)经费使用前,单位和个人应向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提交经费使用计划。
(三)除满足本办法要求外,还应符合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
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
(一)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各项目评审费及运行中发生的组织费用。另外还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备的耗材、工具,相关的参考资料、软件,课题调研、差旅费,实验费等相关费用。
(二)经费不得用于与项目运行无关的硬件设备的购买,劳务费、餐费等,以及其他被认定为不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并适时提出修改。
小学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根据阆中市总工会转发《关于在全国各级工会开展财务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阆工发〔20xx〕5号)文件要求,我会高度重视,严格对照要求认真对相关财务进行自查。
我镇工会相关经费管理符合全总相关规定,不存在账外帐,无设立“小金库”问题。
我会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全总关于经费使用的“八不准”,无公款旅游、大吃大喝、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等问题;无无超标准、超范围开支,有无转嫁或摊派相关费用等问题;挪用、白条抵现、虚报冒领、公款违规转私人账户、涂改伪造银行对账单,以及转移、隐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无涂改伪造发票等问题。
我会严格遵守《预算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编制执行本级工会年度预算,无超预算、无预算开支现象。
我会会计岗位严格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设置,职责权限分明;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无违规问题,会计档案、票据、财务专用章保管符合相关规定;现金管理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存款管理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是否符合《支付结算办法》。无违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将基层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等问题。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1、保持校舍的卫生,绿化、美化、净化,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保持工作由各班学生、各教师负责。
2、全校师生员工对保持校舍卫生要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3、不准在校园、校舍内乱扔、乱倒、乱堆垃圾。
4、环境卫生要做到“四无”(无垃圾、尘土、污物、痰迹)“四洁”(庭院、楼梯、走廊、水房厕所)“四不”(不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乱扔果皮、乱泼污水)。
5、加强校舍管理,经常对校舍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窗检查与维修。
6、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校舍、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标准,防火、防盗、防水、防雷电等功能齐全。应当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突然停电的应急措施。
7、学校应当定期对校舍进行勘验检查和维修。
学校工会经费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 为了推进依法治会,加强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工会财务行为,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坚持依法理财,勤俭办会;搞好预算管理,确保“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加强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努力做到“用得合理,会员满意”。
第二章 经费管理工作组织
第三条 学校工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经费设立单独的银行账户,配备兼职财会人员进行核算和管理。工会财务接受学校纪委、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设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查工会预、决算报表以及预算、决算执行情况,审查工会会计核算及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会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等,并按期向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校工会财务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统一领导,统一管理,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章 经费来源
第六条 校工会经费由学校计财处设立专户核算,经费收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计提或拨入。
第七条 校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一)会费收入。凡我校工会会员,均须依法缴纳会费。会费标准按基本工资的0.5%计算,每半年由各单位委员收取交给学校工会账户。(二)拨缴经费收入。学校按季(或月)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的比例由学校财务处计提,并如期拨入学校工会账户。拨缴经费的40%上解上级工会。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校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学校视财力情况和工会开展活动的情况,每年以行政补贴的方式拨入学校工会账户的补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
第四章 经费开支
第八条 校工会经费支出严格按年初经过上级工会审核批准的预算执行,并坚持节约原则。
第九条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一)在工会会费中,支付一定额度,用于工会开展活动,包括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二)用于职工活动支出。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三)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六)事业支出。指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七)其他支出。如对本校教职工工伤、患病的慰问费和特殊困难补助、节日慰问等。
(八)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第五章 经费使用管理
第十条 校工会财务负责人必须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严格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学校教职工的合法利益,为教职工当好家,理好财。
第十一条 校工会年度经费预算,由工会工作人员根据工会本年度工作计划和上年度经费收支决算提出意见,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并由学校财务处编制,提交工会办公会审核报上级工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工会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一支笔”、分级审批的制度。预算内的各项支出,须经工会办公会议讨论,其中10000元及以下的,由主管工会财务的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审批;超过10000元,报分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 各项开支要按预算控制。特殊情况确需超出预算的项目支出,须事先编制追加经费计划,由工会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报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 各项支出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及本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并控制在校工会规定的经济指标范围内,按实际支出数列支,不得虚列假报。
第十五条 购物金额较大的,须事前编制预算,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购物发票上应开具物品名称、数量、单价等细目。购物要优质、低价;由三人以上参与采购,做到账物相符,手续清楚。属于固定资产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登记入账。
第十六条 工会组织会员外出活动,需备用现金时,须经工会财务负责人批准,办理借款手续,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报账结算。
第十七条 校工会一切收入和支出,要坚持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收坐支,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进行储蓄存款;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等费用。
第十八条 校工会经费实行“一年一审”制,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时间安排在次年一月份。审查内容包括当年工会经费的预算、决算、会计核算、经费使用等。审查结果向工会委员会报告,接受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小学学校经费管理制度(汇总18篇)
本文2024-04-02 09:41:03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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