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与新媒体的看法范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4-01-02 17:22:47浏览:1116

对网络与新媒体的看法

对网络与新媒体的看法篇1

关键词:网络媒体 传统媒体 应对策略

20世纪末,互联网在全球迅速发展,网络媒体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新兴媒体。它与传播媒体的根本区别,在于它的传播是以数字信息的形式把文字、声音、动画表现出来。[1]网络媒体具有高速度、高容量、实时性、交互性、开放性等特点,吸引了众多的人群。人们了解新闻实事已离不开网络,成为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时尚媒体。对传统媒体来说,在正视网络媒体挑战的基础上 ,应根据网络媒体不同的发展特点制定适合自己的相应策略, 正确应对 , 把握机遇,迎接挑战。

一、以网络为传播载体的网络新媒体存在着以下优势

(一)超强的实时性

众所周知,新闻最明显最重要的价值要素就是实时性。传统媒体中的报纸、杂志,必须经过编辑、排版等才能够与读者见面; 电台、电视台也同样有一个编排的过程。网络新媒体的出现给新闻史带来了一次重大飞跃,网络媒体在网站上的新闻极大地缩短了新闻传到受众的时间,可以全天24小时在网上看新闻。一些知名网络媒体如环球网、新浪网、央视新闻网都对国内外的重大新闻、实事进行及时的网上直播报道。比如事件,在拍摄的同时就能把图像、声音、视频通过卫星直播瞬时传播到世界各地,成为媒体最有利的工具。近几年来,随着网络数字信息的出现,网络新闻的实时性越来越完善,网络媒体的实效是传统媒体不可超越的。

(二)大容量

网络媒体巨大的信息量是不可想象的。第四媒体上的信息,是以数字信息的形式存储到硬盘。从网上打开任何一条新闻网页,除让读者看到所需的新闻内容外,还显示相关新闻、关键词等链接,极大地扩展了新闻范围。网络媒体所有信息都以数字的形式长时间保存在计算机上,成为数量巨大的数据库,网络媒体还具有强大的复制、粘贴、拷贝、打印等功能,通过百度、搜搜等搜索工具可以在网上找到任何想要的信息,并通过网络功能可以长期保存下来,这在传统媒体中,是完全不具备的。

(三)全球性

网络传播空间没有国界的限制,它的传播范围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在世界各地的网络上只要信息内容,都能让全球的网民看到或下载。由于网络媒体传播新闻具有全球性,让很多的网络媒体提升了全球影响力。任何一条信息一旦在网络上,瞬时就可以让全球的网民在电脑上看到、听到。扩大了新闻信息的传播范围。而传统媒体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轻易跨越地域的限制,在数量、播出及接收范围上都受到限制。同传统媒体相比,网络新闻可以更便利地跨越地域和国界,使新闻来源更丰富、传播渠道更广、覆盖面更大。

(四)交互性

网络媒体具有多种传播形式,可单向、双向、多向,体现了网民与媒体相互结合的特点,是网络媒体独有的优势。网络评论不是封闭的,网民可以随时参与进来,任何一个网民都可以编写文字、制作音频视频以及对实事、新闻进行评论,不需要人组织。[2]网民可以通过网络上的软件设施进行传播信息、评论时事、谈论重要话题,极大地提高了新闻传播的范围。让网民在同一时空与媒体和有关编辑进行交流,使网民能够直接参与新闻报道,随时参与新闻评论,发表个人的观点。这加强了媒体与网民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提高了网民的参与度。近年来,网络论坛在“宝马撞人案”、“李某某案”等等几起社会新闻事件上,产生了巨大影响。由于他们的互动,媒体有了更广泛的传播范围,更好地实现了传播的效果。

(五)费用低廉

在网络媒体上信息过程简单,所用费用低,如在网络媒体上信息有一台电脑就可以完成,无需大量的编辑和制作人员,在网络中进行的新闻编辑和,能节省大量的人力、时间和资金等。几乎达到了无纸化,只要有计算机就可以享受网络上绝大多数免费新闻,比订阅“新闻报纸”经济实惠得多,同时还可以产生极大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网络媒体随着技术的发展成本较传统媒体要低得多 ,同时也能提供较传统媒体更多的信息。

(六)多媒体性

网络具有多媒体性,兼具报纸、广播、电视的多种功能,以数字信息形式把声音、视频、图像表现出来,使信息的传播形式多姿多彩,充实了报道的内容。报纸、电视和广播一直都是独立体,不能互相兼容,而网络媒体则不同,把图像、声音、文本集于一体,成为了具有多种功能的综合体,不再有传统媒体各自独立的格局。虽然电视本身也是一种多媒体,但迅速发展的网络技术表明,网络媒体除具有多媒体的功能外,还因容量巨大、检索信息方便等特点,在现实中更方便实用。[3]网络媒体的多媒体性可使人们在网上打开多个窗口,可以边听音乐,边看视频、写作,使人们充分享受网络媒体带来的乐趣。

(七)易于检索

网络使新闻的储存、检索更方便、更快捷, 并为全社会建立一个庞大的、开放的数据库,提高了新闻的再利用率,网络媒体查询简单快捷,极大地提高了受众信息的使用率,是传统媒体所不具有的。随着网上检索技术日益成熟,网民只要在计算机上按一下鼠标或键盘,便可根据自己的需求作随意查询。而传统的报纸、电台、电视搜索信息,要到资料室、图书馆一页页地去找,一盘盘地去挑选。另外,由于网络媒体容易搜集检索,极大地方便了所搜资料的复制保存。在网媒体上通过复制功能,都可以把自己需要的资料拷贝到计算机硬盘或软盘上,也可以通过打字机把你需要的资料从计算机里打印出来,快捷、方便,价钱低廉。

二、网络媒体传播方式对传统媒体传播的影响

(一)网络新闻信息容量无限性及快速更新对传统媒体的影响

网络新闻是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于网络有巨大的数据库,使网络新闻在编辑时没有任何的空间和时间限制。在网络媒体上的所有新闻,可随时根据需要更换、,不受排版和时间的限制,显示了网络新闻极强的时效性。虽然传统媒体一直努力不断增加版面,扩建新闻频道,但由于传统媒体局限性而无法彻底消除它们之间的差距。对网络新媒体而言,数字压缩和存储技术大大增加了其容量,原本在传统媒体处于受众角色的人在网络里可以作为传播者在网络上发表各自看法、意见、提供新闻素材,不断丰富网络上的内容。整个互联网把世界上无数台计算机数据库串联起来,其容量之大,无法想象。

(二)网络媒体的传播方式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传播状态

网络新闻拥有多种传播状态,彻底打破了传统媒体长期以来互相独立、互不干扰的竞争局面。运用网络媒体的传播功能,网络新闻把视频、文本、图像等多种媒介集中到一起,极大地扩展了新闻报道的信息范围。传统的传播方式是记者负责搜集资料,编辑人员安排报道主题 ,编辑排版 ,以电视、电台、报纸的形式传播出来。新媒体的出现,使传播的状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任何人都可以用电脑、手机通过网络向他人传播信息。人与人之间可以相互传播新闻、聊天、发短信等。网络媒体里的许多重要信息 ,已成为电视、报纸等的信息来源 。

(三)网络媒介对读者传统阅读方式的挑战

传统印刷媒介要求读者自上而下循序渐进地阅读,对读者的阅读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而网络媒介则对读者的阅读方式要求较为随意,网络阅读是快速的、跳跃的,可以一目十行,其组成信息的元素非常多,包括图像、色彩、文字等内容繁多的多媒体形式。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改变背景颜色,字体大小、颜色,甚至可以挑选适当的音乐与之配合,形成良好的视觉与听觉享受。

(四)网络媒体多选择性及时间的灵活性使传统媒体受众流失

随着网络媒体的出现,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制作个性化网页,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性地阅读新闻。而传统媒体的新闻传播方式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人们只能被动接受信息传播方式。其次就是电视上播放的电视剧或者电影都由电视台决定,观众只能被动地接受,无法选择,使传统媒体的受众越来越少。而网络媒体的出现让这一部分人得到了满足,因为网络媒体上的电视剧和电影数量众多,想看什么都有,而且时间也很自由,看多少看哪里都由自己决定,不会出现错过剧情的情况,更不会出现插播广告的现象。所以,网络媒体的多选择和时间灵活受到很多观众的喜爱,导致电视剧的受众流失严重。

三、对策

(一)发挥自身优势,增强在网络时代的吸引力

现在的受众越来越细分化,专门化的信息服务就应势而生。可以预测,在未来时间里,报纸会继续扩版,广播电视也会继续增加频道,开设专业台,以丰富多彩的专业化节目,满足受众的不同需求,适应网络媒体的个性化传播。现在已出现了带有液晶屏幕的便携式收音机, 从屏幕上可以看到体育比赛等实况传播的画面。电视媒体采用清晰度高、数字化的高新技术,制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声音和动画效果,增强了与网络媒体的竞争力。传统媒体应该充分发挥人才资源雄厚、口碑好信誉度高、传播方式正规等优势, 在有限的时间内从无限的信息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并挑选出自己需要的信息为受众提供简洁明快而又营养丰富的新闻快餐。[4]做好新闻导读和信息摘要,摒弃华而不实的文风,为受众在短时间内获取大量信息提供方便。另一方面,在突发新闻的报道中,传统媒体应把报道重点逐步转移到系列报道、跟踪报道、预测性新闻、专题报道、解释性报道等深度报道上来,为受众提供考虑问题的材料和思路。

(二)开辟第二阵地,加快网站建设步伐

由于网上信息来源的过多过乱,大众要想得到真实可靠的信息,只有到知名高、有权威性的网站去搜索。传统媒体应积极利用多年来积累下的良好信誉,更好地发挥品牌优势。对地方的报刊媒体来说,同样可以在网络上创办自己的刊物,增加访问量。网络的普及,可将更多的地方媒体推向前台。同样可以产生全球范围的影响。目前我国新闻媒体网站过散过滥,如何提高传统媒体所办网站的总体质量,进而实现快速、健康发展,是传媒界面临的重要问题,传统媒体应紧紧把握时展脉搏, 加快信息传播手段的更新改造,主动接受挑战,并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媒体网站的建设。改变传统媒体网站内容单一的缺点,增加网络内容范围。利用网络技术进行信息的采集、编辑、出版等,拓展传统媒体的宽度和深度,提高传统媒体传播的效率。网络作为全球最大的资料库,也为传统媒体提供了极为丰富的实时信息,为传媒工作者发现事件之间的联系、揭示新闻事件的本质发挥重要作用。

(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

现在,传统媒体采用数字化信息的范围越来越广,传统的报纸杂志、电台都已使用数字信息进行刊授和传播,电视使用高清晰宽屏幕的数字信息,可使观看效果更逼真、更动人、更惊心动魄。采用数字化后的传统媒体现已成为了一种新型媒体,它除了能极大地发挥传统媒体的功能外 ,同时还具备了许多新的功能 ,符合人们搜集信息要求,是人们获取信息、交流信息的最好方式,是其他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未来的信息时代必然是一个以网络媒体为重心,以其他媒体为载体的信息相互融合的时代。在多元化的市场媒体情况下,传统媒体有着许多自己的优势及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传统媒体不会完全消亡,传统媒体应充分利用数字、网络等先进的科学技术,改变传统的文化传播模式 ,加快信息传播方式的改革创新,充分依靠和利用互联网络等先进的科技技术,大力加强媒体网站的建设,加强网络新闻的使用。在发展中主动与新媒体相互融合 ,将新媒体带来的压力变为自己发展的动力。有针对性地作出决策,正确应付,紧紧把握时展脉搏,主动接受挑战,并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最终取得顺利融合的局面。

(四)传统媒体应调整心态, 树立为受众服务的观念

传统媒体应顺应形式的发展,及时调整自己的心态,牢牢树立为大众服务的意识。在传统媒体的传播过程中,由于信息只是由媒体工作者单向,造成了媒体工作者高高在上的优势心理。媒体经常不顾受众的感受,自说自话,甚至成了政府的“公告板”,记者也常以“无冕之王”自居。但在网络上,不再由某媒体将信息按安排统一给人们,而是网民可随时从网上搜到自己所需的内容来。由于网上信息的极大丰富,受众的选择面大大拓宽,同样的信息,你不报,有人报,这就使原来那种通过控制信息来控制舆论的做法行不通了。媒体应重视受众的反馈,利用网络做好受众调查,认真倾听他们的声音,并根据受众的意见,及时调整报道策略和重点,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真正树立适应市场的新闻传播观念,改变传统的办报、办台方式,树立强烈的市场竞争意识和为大众服务的意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以应付未来的各种竞争。另外,注重技术人才的培训,培养出适应网络时代的新型人才,充分利用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让网络为我所用,不断更新新闻传播手段,提高传统媒体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把对新闻传播的主导型水平提高到一个新高度。

四、结论

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相互间的竞争虽然是激烈的,但是它们都有自己的优势特点,传统媒体不会因为网络媒体的出现而消失,反而会依靠自己的优势在新媒体形成的形势下继续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 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应扬长避短,互相扶持,相互融合,相互依赖,共同发展。传统媒体应充分认识到网络媒体带来的挑战 ,根据网络媒体不同的发展阶段有针对性地作出相应策略 ,吸收网络的优点为我所用,发展壮大自己;而网络媒体也必须紧紧依靠传统媒介,并且利用它的优势,做到两者互相竞争、互相促进、共处共存、功能互补。

参考文献

[1] 仲志远.网络新闻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255.

[2] 徐世平.网络新闻实用技巧[M].上海:文汇出版社,2002:2-3.

[3] 张永华.中外网络新闻业比较[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91-95.

对网络与新媒体的看法篇2

在一个被海量数据支撑的网络空间里,如果缺乏优质的信息内容,网络空间就会被灰色信息、有害信息或垃圾信息占据优势。这不仅影响网络用户的上网体验,而且违背网络空间的社会公共属性,从而最终损害公共利益。

网络时代新媒体的爆发式增长,不可避免地要对传统的法律法规、监管体制提出全方位的挑战。

应当及时出台符合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电信法》,以及《信息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

对互联网产业发展和新媒体治理这两个问题,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全新的整体方案,《决定》将互联网发展与治理的总方针确定为“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治理、确保安全”,其理论基础源于对互联网作为产业与媒体这两个基本属性的精准把握。

互联网的产业属性推动了社会转型

从产业属性看,在新一代通信与计算机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互联网已成为现代社会主要的生活方式之一。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报告,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络购物网民规模达到2.71亿人。此外,网络团购、网上支付、旅行预定也已成为互联网产业的重要支柱。相关研究还表明,2012年全球在线零售交易额1 .09万亿美元,其中美国2255亿美元,中国2015亿美元,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销售总额有可能超过美国。

对经济增长速度与质量而言,互联网的产业属性并不只限于它为国民经济提供了多少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还在于这场信息革命所撬动的社会性变革,即推动社会从后工业化社会全面转向信息社会。进入大数据时代后,互联网产业更是以巨大的能量不断推动着商业模式创新和新价值提升,尽管目前的经济统计数据不能完全反映这个事实。

互联网的媒体属性越来越强

在互联网发展初期,网络更多地是作为通讯工具和交流平台,本身并无多少媒体属性。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一些传统平面、广电媒体逐步通过网络内容,这是在把网络作为传统媒体的附属工具。新技术和互联网生态很快突破了这种工具性。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新技术与即时通讯工具、微博、微信等各种自媒体应用的双重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获取信息或娱乐内容,互联网的媒体属性越来越强。

事实上,面对互联网的强大冲击,一些固守老旧经营方式的传统媒体已难以为继。在2012年的最后一天,运营近80年的美国权威新闻杂志《新闻周刊》(N ew sW eek)终结了纸质版,全面转向数字化平台。同样,已有126年历史的英国《金融时报》网络版已成为报社的主要平台,即网络版为纸媒供给内容,而不再是网络登载纸媒内容。

在信息爆炸的大数据时代,网络内容的表现形式极为丰富。通过各类门户网站和社交媒体,人们每时每刻都能看到不断更新的海量信息。然而从提供信息内容的角度看,网络空间及其新媒体与平面媒体、广播电视等传统大众传媒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它们都是信息内容的提供者,尽管人们在习惯上将网络媒体称为内容提供者。

传统大众传媒是靠独立编辑部体制保证内容质量的。传统媒体通常都拥有独立的编辑部门。它作为内容的“把关人“,有一整套采访、编辑的制作流程、有逐级审稿制度,同时还有相当完备的从业操守规则。高度专业化规范的独立编辑部保证了内容质量。

新媒体出现后,特别是社交媒体的普及,大大降低了信息内容的门槛。网络催生的各种新技术平台令人眼花缭乱,使得专业化的媒体演变为普通人能够参与互动的公共舆论空间。借助网络平台,在新媒体时代,尤其是博客、微博普及后,内容与传播的门槛消失了。依靠一台PC、一部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人人都可以是信息内容的者和传播者,都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传播信息内容。

新媒体的内容生产方式与传统媒体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现在,一位有影响网络的网络长篇小说能在短时间内获得数十万的点击阅读量;普通网民也可撰写被过去视为学术殿堂的百科全书条目。在受众数量和互动程度方面,一些微博大V的听众、粉丝数量远远超出许多传统媒体的受众人数。新媒体的自媒体属性颠覆了传统媒体的独立编辑部运作体制,难免鱼龙混杂,滥竽充数的负面内容充斥其间。

在一个被海量数据支撑的网络空间里,如果缺乏优质的信息内容,或优质内容供给不足,网络空间就会被灰色信息、有害信息抑或垃圾信息占据优势。这不仅影响网络用户的上网体验,而且违背网络空间的社会公共属性,从而最终损害公共利益。新媒体需要新思维。从历史看,传统媒体也曾经是“新媒体”,都经历过诽谤侵权盛行、内容质量低下的“黑暗”时期。相比之下,网络时代新媒体的爆发式增长不可避免地要对传媒的法律法规、监管体制和道德自律等方面提出全方位的挑战。

网络立法需要顶层设计性的解决方案

我们需要重视网络立法的顶层设计,建立相对完善的互联网法律体系。

与实体社会一样,虚拟空间也需要相应的法律规制。网络空间看似虚拟,但它不是法外空间,同样需要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虽然网络作为一种技术本身是中性的,无特定倾向可言,但这个平台上的信息内容却离不开法律的规制。

自上世纪90年代互联网进入我国后,立法机构与有关部门制定了大量法律、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然而,电脑、智能手机、网络新应用等技术的发展不断提出新的课题,从而使立法总是相对滞后,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这种状况仍将长期存在。对立法者来说,网络立法是个全新的课题,有必要借鉴网络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综合各方面力量,提出具有“顶层设计”性质的相对前瞻的总体的法律解决方案,以制度创新为网络与新媒体治理奠定法律基础,以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网”。

立法的优先重点是产业发展、新媒体治理与网络安全

所谓“顶层设计”,是指集全局性、综合性、协调性和可行性为一体的整体解决方案。依据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当前可将立法的优先重点放在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新媒体治理与网络安全等三个方面。

互联网产业是推动国民经济信息化与新媒体发展的基础条件,对此,《决定》指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具体而言,在基础电信业务和互联网产业市场,应当完全和充分地依靠价格调节市场供求关系。

从目前情况看,已有的《电信条例》已不能适应新的市场格局,应当考虑及时出台符合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电信法》。新的电信法应当严格区分电信公共服务与互联网市场的差异,即电信公共服务秉承普惠和公平原则(如不发达地区的宽带接通、中小学校宽带支持、特殊人群的上网服务等)。另一方面,在电信和互联网产业的竞争性市场上,则应让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不再区分国有、外资和民间资本。

《决定》开放了外资准入电子商务市场的限制,并“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

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即时通信网民规模达4 .97亿,微博网民规模为3.31亿。海量自媒体用户对互联网内容监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正如在《决定》说明中所指出的:“随着互联网媒体属性越来越强,网上媒体管理和产业管理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特别是面对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社会动员能力强的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用户的快速增长,如何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和舆论引导,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突出问题。”应对这种前所未有的新局面,需要监管机构和网络服务商转变思维方式和提出新的治理办法。

事实上网络治理的困局在倒逼新模式出台。近日,在十岁少年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情节而烧伤同伴一案中,江苏东海县法院判决制作方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应予以部分赔偿,但制作方辩称:国家没有规定动画片的分级制度。

信息时代的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网络安全的现状不容乐观,当前亟须制定一批针对性强的信息安全法律,如《信息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便为信息安全提供法律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已近一年,但窃取和销售个人信息的非法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各种垃圾电子信息仍在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

执法者应精准理解法律的科学内涵

在“两高”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若干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后,甘肃省张家川县初三学生杨某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予以刑拘。杨某曾发微博,质疑该县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有内情,警方认定其发帖转载次数“达到500以上”,达到“两高”司法解释的立案标准。在被舆论强烈质疑后,当地警方又将刑拘改为行政拘留7日,并从轻提前释放。此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它反映了立法者思路与执法者行为取向的脱节,执法者并未真正理解司法解释的内涵,对司法解释采取了功利性的“选择性执法”。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当地警方的作法显然有悖于这个原则。

监管部门应适应新的转变,在体制机制和思维方式上实现管理创新。

例如,是否需要对网络内容进行分级管理、如何利用过滤技术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一些网络发达国家已在进行探索。2008年,日本国会就通过了《保障青少年安全上网环境整备法》,该法详细规定了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有害的网络内容定义,并要求国家、地方公共团体必须推进有害信息的过滤服务和过滤软件。还规定了网络接入服务商、手机运营商、内容提供商以及特定服务器管理人提供过滤服务与软件的强制责任,还规定了过滤软件制造商的法律责任。

网络服务商和内容服务商应依法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尽到传媒的“把关人”义务。

服务商们应当意识到,在任何时候,优质的内容都是媒体的核心竞争力。从实践看,那种依靠点击量取胜的“内容农场”或许能风行一阵,但最终将伤害自身,失去用户。在网站和社交媒体的管理上,可引入实体社会的信用机制。一些服务商已经提出了身份认证、黑白名单、用户信用积分评价、不良内容禁言等多重技术手段,有的社交媒体网站还推出了微博法庭等新制度。

对网络与新媒体的看法篇3

一、网络媒体的定义

上个世纪末,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将互联网正式称为“第四媒体”,但是目前学界对于网络媒体的定义各有说法,例如学者匡文波在《网络媒体概论》中指出:网络媒体就是通过计算机网络传递信息的文化载体,其主要指计算机互联网[1];而学者钱伟刚对于其有不同的看法,其认为网络媒体从广义上分析是互联网,而从狭义分析其是指互联网传播平台中进行新闻信息传递的网站。学者雷跃捷等人表示:网络媒体是在互联网基础上,通过电脑、电视以及智能手机为终端,将新闻信息以文字、声音以及图像等形式进行数字化、媒体化传播的媒介[2]。文章所研究的网络媒体为互联网。

我国网络媒体的迅猛发展,主要得益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其在日常工作应用中的拓展;此外,互联网自身的功能促进了网络媒体的形成。互联网主要有三方面功能:第一是通信功能;第二是信息传播功能(信息收集与);第三是商务功能,也就是现代电子商务,互联网提供了一个贸易平台,实现了构建无地域和时间限制的商务平台。此外,网络还具有远程教育、医疗咨询、网络民意调查以及市场查询等功能。

二、网络媒体视觉传达的特征

网络媒体具有信息量大、操作简单、智能化、自动化、搜索快捷、图文并茂、交互性、开放性等方面特点,能够节省存储、印刷所需的经费,提高了积极效益,并且更新速度快,信息能够通过互联网进行快速传播,信息资源丰富并且获取方面,成为现代最具生命力以及活性的大众文化传播媒体[3]。网络媒体能够实现读者与作者之间的网络互动、意见反馈,转变了传统的交流模式。

(一)传播以及更新速度快:网络媒体能够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以及实时更新。网络媒体的反应速度快、时效性高,其不受时间、空间以及形式等方面的限制,信息一旦上传到网络中在瞬间即可实现所有网络用户的阅读与浏览。电视节目、广播是以周或天为期限进行更新,而网络媒体的更新时间是以分、秒为期限。在网络中,上一分钟还是头条的新闻,可能在下一分钟便被其他新闻给挤下去,这种现象在网络媒体中不是罕见的现象。

(二)信息量大、内容丰富:网络媒体所上传的信息,都是通过数字化技术处理的,一个文字转变为两个“字节(byte)”[4]。报纸若想刊载10000字节的文章,大致需要一个版面进行阐述,这为报纸的印刷、排班、发行以及成本等方面到来了诸多问题;而广播、电视的内容更是需要精确控制到秒。而网络媒体储存数字信息则非常方便且价格低廉,一个30G硬盘就能够存储153亿汉字的信息量。

(三)范围广:在全球范围内,约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在使用互联网,网络媒体能够实现真正的全球性、开放性。在互联网中,能够对其他国家发生的事情进行实时了解,而传统媒体则不能实现这一目标。

(四)搜索、复制便捷:传统媒体,例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的搜索都需要依靠相关的资料室或至图书馆进行人工查询。而网络媒体则仅需通过搜索引擎,对网络数据库中的资料进行查找、复制以及拷贝。

(五)交互性:这是网络媒体最具特色的特征,传统媒介无论形式如何多样、内容多门丰富,但其与读者之间是一种单向关系。网络媒体具有自下而上的交互性,用户能够通过互联网与网络媒体相关编辑进行沟通与交流,并且交流过程能够成为网络媒体新闻实时的一部分,例如时下流行的网络直播[5]。网络媒体是信息传播与阅读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播学理论中将任何传播行为定义为双向的,只有及时获取读者反馈意见才能够实现有效对额传播。传统媒体由于受到时间、技术以及渠道等方面的英雄,其基本上属于单向传播,而阅读者处于被动地位,只能被动接受传递信息。网络媒体的传播主要是通过网络的互动性,将其形成一个循环,能够及时反馈群众的意见,从而提高信息传播的效率。现阶段的网络媒体中,许多门户网站都建立了能够反馈用户意见的频道或模版,并且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用户对网站的使用意见。

三、网络媒体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与认知是每一个人每天在接触到新的对象与现象之间所得到的。视觉是一种对构造的描述,其从真实存在的图像中获取外部环境的结构、地点。认知则是信息处理的结果,是对知觉、感觉、触觉、听觉、记忆、思维、表象、概念等有机结合的信息处理过程。网页设计的最终效果是以视觉画面的形式呈现于用户的显示屏中。因此,一方面用户能够通过视觉画面获取想要了解的信息,另一方面,网页设计者想要根据用户的理解能力,通过设计简单易懂的图像或画面,帮助用户获取信息。相关文献指出,人类视觉仅有10%属于物理层面,而余下90%属于精神层面,虽然在获取视觉认知的过程中,感觉刺激以光的形式从眼球传递到中枢神经系统而形成有意义的图像[5],在此过程中,用户需要以个人经验、知识以及周围环境等方面信息对图像进行诠释。换句换来说,人们一睁眼便能看见图像,而学习过程中想要看到的图像需要通过学习进行选择,人们无法将所有精力放在能够看见的任何事物中,而是通过学习的方式选择想要看见的东西,从看到到看见是一个具有推理性质以及决策意义的过程。

改革开放后,各种文化的引进推动了我国艺术的发展,网络媒体视觉传达设计突破了传统观念的限制,开始尝试以绘画、图像配合汉字书法、美术字体等形式进行视觉传达设计。并且以一些大型门户网站坚持自主视觉传达设计,其结合西方国家的先进理念,但本质上是以我国文化特色为核心,为推动网络媒体的发展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形成了现代网络媒体独具特色的视觉传达设计风格。

在互联网出现的早期阶段,大部分学者、艺术家以及出版家对于网络媒体的不感兴趣,认为其是小众且无用。随着近些年互联网的发展以及计算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其的重要性以及流行的必然性,许多学者间接参与了网络媒体的视觉传达设计当中,艺术家作品的引用,赋予了网络媒体视觉传达设计丰富的艺术内涵,呈现出多样性和艺术性。现代社会重视艺术发展,提倡将艺术与生活相结合。因此,网络媒体视觉传达设计将艺术带入作品设计中,要求网络媒体视觉传达设计一面要求具有美感,同时重视信息传达的“艺术”。

对网络与新媒体的看法篇4

关键词:网络公关 技术 文化 社会控制 传播管理

公共关系的生存与发展和媒介技术的发展息息相关。媒介技术的每一次进步都解构和重构了人类传播活动。无处不在的网络和接收终端,让人类的信息交换图景变得复杂而有趣。在此新媒介环境之下,网络公关需理解为技术、文化、社会控制互动的产物。

技术视角

从技术的角度看,网络公关就是以网络传播为特点的公共关系实践行为。顺理成章可将传统的公共关系分为报纸公关、广播公关和电视公关。但我们并没有那么做,原因之一就是公共关系诞生于20世纪初。原因之二可归结为传统媒介普遍缺乏双向沟通的传播特点。网络公关的出现是新媒介技术与社会互动的结果。但是我们在研究网络公关时习惯于就技术而讨论技术。有人认为“网络公关也被称为E公关,是指社会组织为了塑造组织形象,借助互联网络、电脑通信和数字交互式媒体等传播、沟通手段来实现公关目标,影响公众的科学与艺术”①。该定义认为网络公关是公共关系加网络媒介。把一种新传播现象归结为某种新技术是一个简明的解释,但这种解释极具迷惑性。一种新传播现象的出现必然是各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包括技术、文化、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因素的互动。任何将新的传播现象归结为某一个因素的方法都是不合理的。况且,把网络公关以媒介技术为限定词,既不利于全面考察,也容易陷入“技术决定论”。所谓的“技术决定论”,是指“技术是一种自主的力量或独立因素,技术的发展不依赖于外部因素,技术作为社会变迁的动力支配人类精神的社会状况”②。在传播领域,有技术决定论倾向的人容易将新传播行为的特点归结为技术特点。比如,有人将网络公关的特点归纳为“更加及时”、“互动性更强”、“传播多样性、立体化”③。不难看出,其对网络公关的考察是基于网络媒介的技术特点。以上三个特征与其说是网络公关的特征,不如说是网络媒介的特征。

从技术的角度考察网络公关并无不妥,但关键在于如何理解技术。以技术作为考察网络公关的基点时,我们需要明白,技术不仅仅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感觉得到的人造物,它还是发现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变迁的中介。因此,当我们以媒介技术视角考察网络公关时,需要在了解网络媒介传播特性的基础上,分析与阐释媒介技术蕴涵的社会关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以技术视角考察网络公关时不至于陷入技术决定论。更为重要的是,一种新传播现象的出现必然是一个历史进程。鉴于此,笔者认为以技术视角考察网络公共关系时,需要在对网络技术特点有所了解的基础上对网络的社会关系进行分析。因此,在技术视角当中,网络公关除了“指社会组织为了塑造组织形象,借助互联网络、电脑通信和数字交互式媒体等传播、沟通手段来实现公关目标”之外,它还包括网络公关所必须遵循的道德要求。网络公关不应以对公众利益的剥夺为前提。

文化视角

“文化的本质内蕴是自然的人化,是人的价值观念在社会实践中对象化的过程与结果,包括外在文化产品的创制和内在心智、德性的塑造。”④从网络公关的整体出发,它既创造了外在的文化产品,也可以凭借其健康的信息传播为社会塑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笔者认为,相对于传统公关行为,网络公关由于网络技术上的优势以及网络在公众中的“民主”形象,较之传统媒体上的公关行为更具直接而明显的影响力。“从文化角度看,公共关系是一文化过程……除纯粹自然物以外的东西均具有文化性。”⑤因此,既然网络公关与文化具有相互建构的作用,那么就涉及两个问题:网络公关需要建构什么样的文化?文化如何对网络公关的不当行为进行修正?

对问题一,笔者认为网络公关需要为我们建构企业与公众相互理解与信任的文化氛围。理解与信任互为前提,只有通过真诚的沟通才能达到理解,而理解的加深又会促进信任的形成。尽管在公共关系的定义上存在分歧,但是帮助组织与公众之间形成双向交流,从而使组织与公众达成良好关系的目标上是高度一致的。在实际的运作当中,网络公关所起的作用不一定总是正面的。有学者曾经就“奶粉事件”专门撰文指出:歪曲真相、杜撰口碑、操控舆论是无良网络公关的“三宗罪”。⑥那种异化的网络公关给企业带来的是致命的打击,但是从整个社会文化环境来看,它所起的作用就不是奶粉企业甚至奶粉业自身的损失了,而是对社会诚信氛围以及人文环境的破坏。那种为罪恶辩护的公关行为绝不是公共关系的合法成员。

对问题二,则可从文化的定义分析。“所谓文化就是人类在存在过程中为了维护人类有序的生存和持续的发展所创造出来的关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的有形无形的成果。”⑦因此,“有形无形的成果”就成为考察文化对网络公关不良行为修正的前提。“有形”强调文化的器物层面,而“无形”则涉及文化的观念层面。因此,有学者把文化分成技术系统与价值系统两大部类。“前者表现为器物层面,是人类物质生产方式和产品的总和,构成文化大厦的物质基石;后者表现为观念层面,即人类在社会实践和意识活动中形成的价值取向、审美情趣、思维方式,凝聚为文化的精神内核。这两者便是通常说的物质文化(或曰器物文化)和精神文化(或曰观念文化)。”⑧由于网络公关存在于文化环境之中,文化对于公关行为的制约便是必然。对于在“奶粉事件”中百度被“三鹿”以300万元“公关”一事,无论是在新闻业界、公众、政府还是公关业界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屏蔽门事件’不仅使百度遭到中国网民的强烈谴责,整个中国网络媒体的形象也因此大为受损,公信度急剧降低。”⑨对此问题可提出批评,比如基于新闻专业主义立场的批判、基于社会责任立场的批判、基于对企业不法行为监管不力的批判或者基于公共关系的职业道德底线的批判等等,不一而足。如果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新闻专业主义、社会责任立场、监管行为以及公关行业的道德这些内容,都可以归结为广义上的文化行为,分别涉及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的层面。从本质上讲,一种社会实践的结束,如果得到人们的普遍赞同并与社会现时的价值体系相一致,那么这种社会实践行为本身及其有形无形的成果就会成为一个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会对社会产生持续性的影响,其中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成为批判社会不良行为的精神武器。对于前文的无良网络公关的“三宗罪”的批判,从文化的角度上看,自然是文化对网络公关不良行为的批判了。

社会控制视角

社会需要控制是因为社会时刻存在冲突。科塞(Lewis Alfred Coser)认为:“可以权且将冲突看做是有关价值、对稀有地位的要求、权力和资源的斗争,在这种斗争中,对立双方的目的是要破坏以致伤害对方。”⑩在网络公关中,冲突的关系构成包括公关主体、公关客体与媒体。公关主体是指网络上的各种社会组织与个人,包括建立自己的网站,主动利用网络及其技术实现特定公关目标的各种组织、团体、企业、个人等等,但是一般主要指网上的各种社会组织(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公关客体是指社会公众,包括潜在的与现实的公众。媒体则构成了主客体间的中介。在网络公关中,公关主体与公关客体从价值追求、社会地位、权力、资源等方面都具有极大的不平等性。在价值追求的差异方面,公关主体追求的是组织自身利益的实现,而公众则关注网络公关行为是否损害自身利益。在社会地位方面,组织处于较高的社会地位。鉴于我国的组织(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与政府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非营利组织没有政府部门的挂靠都是非法的),这就强化了公众与组织之间的不平等。在权力方面,社会组织占有绝对的优势,在资源方面就更不用说了。在媒体与公众的关系上,媒体虽标榜为受众服务,但是媒体与社会组织一样,在价值追求、社会地位、权力、资源等方面都与公众存在差距。因此,公关主体、公关客体与媒体这三者构成了可能冲突的关系。

科塞认为,冲突的起因包括:(1)某种与爱并存的恨的本能(“敌对的冲动”)。(2)互动模式。“只有在主体与客体的互动中,冲突才能发生;它总以某种关系为先决条件。”(3)社会合法性。“敌对情绪是否真的能引起冲突行为,需要一个重要的中介变量,这就是对现有社会结构的合法性认识。”网络公关的模式符合科塞所说的“社会冲突”。从社会冲突理论的角度看,公关行为就是对组织“合法性”的维护与促进。为了使公众对组织“合法性”的认识与组织所期望的“合法性”认识相一致,公关行为就成为一种对社会信息环境的控制行为。当然,这种控制是非强制性的,是一种“软控制”。网络公关对信息环境的控制欲望尤为强烈。相对于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的信息流向与流量的不可控性更为明显。网络也具有多种新媒介形式,比如博客、播客、BBS、电子邮件等。组织对网络信息环境的控制就比在传统媒体环境中更为吃力。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网络公关对于化解或延缓组织与公众、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可能冲突方面,其最基本的追求在于对信息环境的控制而不是对信息环境的适应。而其他个人、群体或组织也同样会运用网络公关来控制与其相联系的信息环境。网络公关作为一种社会控制,其性质是共享的,不单独为某一个人、群体或组织所独有。

结论

公关的新发展需要把网络公关的理解从单纯的技术层面上升到传播管理的层面。我们应该把网络公关理解为媒介技术、文化与社会控制互动的结果。媒介技术为网络公关提供技术支持平台,没有网络平台就无所谓网络公关。文化是网络公关的规训手段,这在法制不健全的中国互联网环境中尤为重要。网络上的各种信息传播行为都以自律为主。社会控制是网络上各种利益群体寻求并维护其合法性的主要方式。概言之,网络公关是指以新媒介技术(主要是网络)为技术平台,以社会基本文化诉求与伦理道德为职业底线,实现个人、群体与社会组织特定公关目标的一种传播管理。

注释:

①朱彦荣:《中国网络公关初探》,《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6)。

②陈其荣:《当代科学技术哲学导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95页。

③何莉:《网络公关——企业不可忽视的公关形式》,《经济研究导刊》,2008(6)。

④⑧冯天瑜、杨华、任放:《中国文化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3页。

⑤丁学军:《公共关系的多维视角》,《公关世界》,1995(10)。

⑥唐远清:《由“奶粉事件”论无良网络公关的危害》,《新闻记者》,2008(11)。

⑦陈华文:《文化学概论》,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12~13页。

⑨管文娟:《从“屏蔽门事件”看网络媒体的利益选择》,《新闻爱好者》,2009(1)。

⑩科塞[美]著,孙立平等译:《社会冲突的功能》,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前言。

黎明、张小山:《西方社会学理论》,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59页。

对网络与新媒体的看法篇5

[关键词]网络新闻定义影响未来

自从1994年中国开始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中国网民的数量8年多来一直在飞速增长。据第十二次CNNIC调查结果显示,截止到2003年6月30日,我国的上网用户总人数为6800万人,和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8.5%。①网络新闻自然开始倍受关注,从9.11事件到伊拉克战争,从SARS危机到“神五”登空,网络新闻因具有资源共享、传播迅速、不受时空限制和交互性等特性而异军突起,日益成为人们获得消息的重要方式,也在真正意义上体现了“新闻”的“舆论监督”。孙志刚事件发生后,正是由于网络的传播与网民的参与讨论使得舆论迅速扩大,为收容遣送制度的改革发挥了积极影响……然而与此同时,网络新闻也向媒体的公信力、人们传统的伦理道德……发起了挑战。网络新闻的未来如何?可以用尼葛洛庞帝的话回答:“预测未来的最好办法就是把它创造出来。”②这就需要当代人对网络新闻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预见网络新闻的未来,并科学地构建网络新闻的发展蓝图。

一、网络新闻定义的探讨。

“网络新闻”也像学术界的其它名词一样,对它的定义也是众说并存。

网络新闻是指传受基于Internet的新闻信息——具体来说,它是任何传送者通过Internet或再,而任何接受者通过Internet视听、下载、交互或传播的新闻信息。定义者并不排除网络新闻可以是广播、电视、报纸等其他传统媒介,乃至任何非媒介机构(媒体)的个体依托Internet而的新闻。③

在互联网页面上流动的有关事件的信息。网络新闻与传统媒体诸如报纸、广播和电视的新闻相区别的特点在于及时性、滚动性、匿名性、超时空和超文本链接。④

刘京林认为,网络新闻至今没有一个严格的定义,但是有人总结了这样两种说法:1.网络新闻是指在互联网上利用网络技术和网络功能对新近发生的事实所做的多媒体、全方位的报道;2.网络新闻指通过互联网传播的新闻,其途径可以是万维网网站、新闻组、邮件列表、公告板(BBS)、网络寻呼等手段的单一使用和复合使用,其者(指首发)、转发者可以是任何机构也可以是任何人。⑤

从新闻学理论的角度来说,所谓网络新闻就是指各种机构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利用网络技术和网络功能对最新发生、发现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⑥

……

事实上,既然难于给网络新闻下一个大家都公认的权威的概念,但同时又难于现有的种种概念,那么这些概念所描述的网络新闻的范畴都完全可以在学术研究或实践中作为网络新闻的限定。

二、网络新闻的主要影响。

第一,网络新闻的发展,具体地说是网络虚假新闻的泛滥,使媒体的公信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对张国荣之死的真实报道竟然遭遇质疑。2003年4月1日傍晚,著名香港艺人张国荣跳楼身亡,大多数受众最早在网上得知了这一消息。当晚,不少网民打电话到网站询问:“这是真的吗?是不是一个玩笑?”⑦网民对这条真新闻的质疑,缘于前不久另一条特大假新闻对网民的愚弄:3月29日中午,一则“盖茨被暗杀”的新闻被国内几家门户网站纷纷转载,并快速传播,一时间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大事”。最终核实,此消息为假,实为一场闹剧。一段时间以来,网络假新闻一再出现,“北大校花誓夺世界选美皇后”等假新闻仍让人记忆犹新。最近,随着“盖茨被暗杀”这样的超级假新闻的出现,网络新闻的信任危机也更加凸显出来。

很显然,是虚假新闻导致了网络媒体公信力的危机,而导致虚假网络新闻泛滥的原因则是多方面的,但从总体来说,主要有来自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可以暂且称其为主观虚假与客观虚假。从主观方面来讲,主要是新闻者或是受经济利益(或者是其它利益)的驱使,或是出于某种原因搞恶作剧而有意地假新闻。非典期间有人搞恶作剧,在网上消息说北京的非典有如何如何厉害,北京要封城了……非典病毒是美国的生化武器……等等都是这一类的例子。从客观的方面来说,造成虚假新闻(在中国)大量存在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中国的大部分的网站都没有采访权,所以这些网站要新闻就不得不从别处转载,而又由于受到多种条件的限制无法及时核实新闻的真实性。要解决新闻虚假的问题,关键是要把好新闻的“口”,再确切地说,就是要规范网络媒体,提高其工作者的素质,包括专业素质、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对于非媒体的新闻者,只能靠加强网络新闻法规来约束之。

但同时也要明确,虚假新闻并不是网络新闻带给新闻界的,也就是说不是网络新闻导致了虚假新闻,在网络新闻产生以前,传统媒体中已经出现了虚假新闻,只是网络为虚假新闻提供了更为便利的传播途径而已。也应该意识到,网络虚假新闻的泛滥不仅会影响网络媒体的公信力,也会影响到传统媒体的公信力,所以新闻打“假”,提升媒体的公信力已经刻不容缓。

第二,网络新闻的泛“黄”现象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使得民众的道德水准下降。

在如今的许多网站里,黄色新闻似乎一直在唱“主角”,包括一些门户网站也在不遗余力地推动着“黄色事业”的“发展”,有时甚至是无孔不入地黄色新闻。经常上网的人会发现,有时黄色新闻会像变魔术似的自己弹出来,设想,此时浏览网页的是一成年人,可能不经浏览或者以健康的心态浏览完毕后将网页关闭,也许对他不会有什么坏的影响:但如果此时浏览者恰恰是一未成年人或恰恰是一心理不健康的人,那后果如何?不难想象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与色情有关的犯罪事件面众了。所以黄色新闻的泛滥直接影响了民众的道德水准,不利于社会和家庭的安定,更不利于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产生黄色新闻的主要原因还是“赚眼球”的问题,因为赚到了眼球就意味着赚到了点击率,而点击率在一定意义上就是钱。就是因为“钱”的问题,许多新闻者不再顾及新闻后的社会影响……

要想铲除网络黄色新闻的根源,从根本上说也得严格控制新闻的“口”,不仅要抓好媒体新闻的“口”,还要抓好非媒体新闻的“口”,做好这一切仍然需要网络新闻法规的完善,同时一方面要提高新闻工作者的素质,另一方面要提高民众的道德素养。这样看来,消灭黄色新闻已经不仅仅是新闻界自己的事情,它需要受众于社会的共同努力。

在这里仍然需要明确的一点是,黄色新闻也不是网络新闻带来的,同样地,网络只是为黄色新闻的传播提供了一种方便于传统媒体的途径而已。从这种意义上说,反对黄色新闻的泛滥是各种媒体共同的事,而尤其要注意网络媒体的把关。

第三,网络新闻使传统媒体的新闻受到冲击,传统媒体不得不考虑自身今后的生存问题。

先看一下各种媒体在传播新闻时所表现出的自身特点。

报纸是通过调动受众的视觉器官来传播新闻信息,由于其便于保存,所以受众的浏览、阅读较少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完全可以随心所欲地反复阅读。但事实上某一份报纸的传阅范围极其有限,覆盖面很窄。

广播则是通过调动受众的听觉器官来传播新闻信息,它强调受众的收听必须是线性的,必须按照节目的安排顺序来收听节目,而且广播新闻严格地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只能在固定的某一时间收听某一新闻:必须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才能收听到某台的新闻,难于倒检索。同时,广播新闻难于保存,也难于令受众认真专注地收听。

电视作为今天的主流媒体,具有声画结合的优点,同时调动了受众的听觉与视觉器官,比报纸与广播都具有传播新闻的优势。但它的缺陷也是不容置疑的,线性传播的特点使得观众只能按媒体的时间表收看自己感兴趣的新闻,同样的,电视新闻的传播也受到空间(地域)的限制,还有,电视新闻也是不利于保存、倒检索的。

虽然网络新闻存在如第一、第二所述的缺点,但不得不承认网络在传播新闻方面也有传统媒体不能比的优越性。

网络新闻可以同时调动受众的视觉、听觉,不仅可以像报纸一样实时的新闻图片、新闻文字内容,像广播一样向受众播送新闻,而且可以像电视一样播放活动的视频新闻(大多是电视新闻的网络版)。

网络新闻的优点还表现在网络新闻完全打破了时间与空间的界限,覆盖面非常广,只要在地球上有INTERNET的地方,受众就可以上网浏览国内国际的新闻,这些新闻可以是当天的,也可以是多天前的,甚至可以是一年前的……网络将倒检索新闻的功能发挥到了极至;网络新闻也是利于保存的,只要会基本的电脑操作就可以保存感兴趣的新闻。

另外,网络新闻的一个突出的优点是,使新闻的反馈机制真正成熟起来。受众在浏览完新闻后,只要在其后轻轻点一下鼠标,便可留言发表评论(读者意见),即使有的新闻在时没有设“读者评论”等类似的按钮,受众也可以通过发E-MAIL等简单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新闻的媒体。这种快速的反馈机制是传统媒体不能比的。反馈机制的成熟在一定意义上说更有利于媒体根据反馈得来的信息进行业务方面的调整,从而更有效地传播新闻。

提到快速,网络新闻的时效性也是远远大于传统媒体的。这一优点已在对SARS事件、美伊战争、神五升空等的网络新闻报道中凸显了出来。从对SARS事件、美伊战争、神五升空等的报道还可以看出网络新闻的另外一个优势,那就是善于对重大的新闻事件进行跟踪连续快速地报道。

最后,网络新闻的优势还体现在其信息的海量性、改变了在传统媒体中受众的被动地位——传统媒体是将信息推给受众,而网络使得受众可以自主地将所需的新闻拉出来……

从以上的比较可以明显看出,网络在传播新闻方面,不仅吸纳了传统媒体的优点,而且还有自身独特的优点(这些优势是传统媒体没有的)。每有新的传播媒介诞生,都会有“狼来了”的呼喊声,但每次都是虚惊一场,结果都是多种媒介共存。这次,网络的出现,传统媒体同样受到了“狼来了”的惊扰,但最终的结果如何,是网络取代电视、广播、报纸,还是网络昙花一现就销声匿迹,还是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共存共荣?所有这些都是对传统媒体的挑战,事实上决定结果的不仅是这些媒体本身的发展状况,一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也是制约这一结果的重要因素。

三、网络新闻的未来。

网络新闻的未来怎样,没有人能够做出准确的回答,但可以对它的未来进行预测(在尊重科学的基础上进行预测)。以下是网络新闻发展的几种可能趋势(只代表笔者个人的观点)。

第一,网络新闻媒体将与传统媒体加强互动与合作。

这在非典的非常时期已经初见端倪,“非典”影响了人们的出行,报纸的到达率大大降低,传播作用也大打折扣。而电视和网站作为户内媒体的首选,无疑成为非典时期的绝对主角。在共同争夺观众眼球的同时,网站和电视台都非常清楚彼此的优劣势——电视媒体的易用性和网络媒体的互动性。一些背靠电视媒体的网站已经在尝试将这两种优势合而为一。一方面,电视台在尽量发挥自己在视频信号方面的资源优势,借据电视直播优势,央视国际网站的流量在这非常时期得到了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多数电视栏目受到户外采编受阻的影响,主动与网络媒体开展互动合作,并且大量引用网络媒体的新闻源。“非典”使得电视媒体与网络媒体的互动协作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如今报纸的网络版、网络广播等等的出现也是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互动的一种表现……如此迹象表明,将来的某一天,我们一打开电脑便可以同时看电视、听广播并不是梦想。

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互动与合作,不仅可以充分利用有限的新闻资源,而且还有利于不同媒体尽可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优化内部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网络新闻实行收费制度。

如今,网络新闻的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不同新闻网站对同一事件的报道经常“撞车”,原因主要是,一方面,许多网站没有新闻采访权,所以只好转载其它网站的新闻;另一方面,就是受利益的驱使,“剽窃”别人的劳动果实。事实上,不仅是新闻网站之间存在不负责的互相转载现象,传统媒体尤其是报纸从网络上转载的新闻也越来越多,关键问题是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注明是转载的性质。这样,从小的方面讲,会影响媒体的业务水平(尤其影响新闻的真实性),滋生新闻工作者的懈怠作风;从大的方面讲,这是一种侵犯版权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对网络新闻实行收费,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剽窃的行为,减少同质化现象,又可以较为有效地保护新闻作品的版权。

但至于网络新闻的收费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则很难预测。以现在中国正极力推广的数字付费电视为例,中国老百姓自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接触电视以来,就是在免费地收看电视节目,“免费的午餐”已经深入民心,即使到有了有线电视后,有经济条件的受众只要付少量的钱就可收看到几十个频道,而数字付费电视虽然具有图像清晰等等的优点,但在推广上却连连受阻。原因可能是:受众对收费在心理上会有很大的障碍;大多数受众的经济能力不能承受机顶盒的费用;受众的文化发展水平也在制约着他们对这一新事物的认识水平,可以理解为:并不是数字付费电视不好,并不是经济能力不允许,而是受众无法理解数字付费电视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所以网络新闻的收费可以以电视收费为鉴,如果收费也要寻找成熟的时机——要纵观整个收费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状况;否则可能会自掘坟墓。

第三,网络新闻可能会成为受众获取新闻的主要渠道。

截止到2003年6月30日,我国的上网用户总人数为6800万人,如果乐观地看待这个数字,将来网民数量的大量增长是很有空间的(中国有13多亿人,将来上网用户的增加量大约在1300000000—68000000左右)。设想,如果中国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大部分受众都有经济能力购买电脑,同时大部分受众都掌握了一些基本的电脑操作技巧(现在许多青少年从小学开始就在学校学习电脑,为将来电脑的普及创造了条件),全民文化水平也有了一定的高度,在这种情况下,网络新闻借助技术的平台,一旦实现了集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的形态于一身的转变,就会使网络新闻成为受众获取新闻的主要渠

对网络与新媒体的看法范文

对网络与新媒体的看法篇1关键词:网络媒体 传统媒体 应对策略20世纪末,互联网在全球迅速发展,网络媒体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新兴媒体。它与传播媒体的根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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