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方案范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3-12-29 17:17:54浏览:550

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方案

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方案篇1

为推动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面提升建筑节能工作水平,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财建〔20**〕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主城区自20**年至20**年经建筑节能检测达不到节能标准的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实施既有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既有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推进用热计量收费,可以有效降低采暖能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促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居民行为节能,减轻热费支出负担,实现建筑节能目标,并可以大量减少由于燃煤取暖产生的二氧化碳和污染物排放,对于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组织机构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创新节能改造模式,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改革,逐步降低既有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能耗,确保完成我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1.在建筑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时,必须同步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对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应进行供热系统计量改造。

2.节能改造应在节能诊断基础上,因地制宜的选择投资成本低、节能效果明显的节能方案。

3.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应综合考虑热力站、室外管网及室内系统的节能潜力,实现供热采暖系统整体节能。节能改造后,供热采暖系统应同时具有室温调节和热量计量的基本功能。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必须确保建筑物的抗震、结构安全、防火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防火安全时,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既有建筑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新晨

(三)节能改造工作目标

我市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分两步走:

1.自20**年7月1日起,对20**年至20**年投入使用的既有公共建筑制定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节能改造计划详见附件)。

2.自20**年1月1日起,选择主城区内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市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主管市长为组长,发改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局、公用事业局及财政、物价等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副局长王隆森同志担任。建设局和公用事业局负责技术指导和行业监管工作。

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主要内容

一是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包括建筑外墙、门窗、屋面、楼梯间和地下室顶板;二是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包括在楼前加装热计量装置,室内采暖系统应根据实际系统情况选择不同的计量形式及温度调控改造方式。改造后应具备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条件,达到用户可以自行调节室内温度的目的。

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设计、改造和验收备案

(一)施工图设计和审查

项目改造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和审查由原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节能检测报告,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节能施工图设计,并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新晨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验收备案

1.节能改造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机构在鹿泉市建筑市场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并委托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2.工程中标后节能改造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竣工前,节能改造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节能检测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方案篇2

关键词:既有采暖居住建筑;热回收;空气耗热量;节能率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 引言

目前,建筑能耗已经成为仅次于工业能耗的第二大能源消耗大户。随着城市的发展,建筑能耗所占的比重也在逐年攀升。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江亿教授说:“目前我国建筑在运行过程中的能耗已经占到全社会总能耗的25%以上。而且还在不断增长”。

预计到2020年底,我国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如果延续目前的建筑能耗状况,每年将消耗12000亿度电,4.1亿吨标准煤,是目前全国建筑能耗的3倍。因此推行建筑节能刻不容缓。目前我们国家,北方城镇建筑面积有160亿冬季采暖能耗占到我国城市建筑能耗的总量的40%。冬季采暖能耗是建筑能耗中比例最大的一块。

在北方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冬季采暖能耗是建筑能耗中,目前新建建筑65%节能标准以及既有建筑节能50%节能改造工程的大规模实施。在建筑能耗中窗户能耗所占地比例越来越高,尤其是节能65%节能目标实施后窗户的空气渗透耗热量比例将大幅上升。如何使得建筑在采暖期室内外温差为40℃(乌鲁木齐为例)的情况下,为保证室内空气品质必需的0.5h-1换气次数,将室内排到室外的18℃空气所携带的热量回收,这是节能65%目标实施后一个提高建筑节能率的有效且必须的节能措施。

2 采暖建筑空气耗热量

以乌鲁木齐市(北纬=43.77°,东经=87.68°)一栋地上6层、地下室1层、建筑物高度为18.10 m 砖混结构370砖墙单元式住宅楼,住户36户,气候分区属七区,建筑朝向南北,条式建筑体形系数为 0.31,节能计算总建筑面积(地上)2383.91,建筑体积为(地上)6195.34m³,建筑体积(地下)为479.60 m³,建筑总体积为6674.94 m³,建筑表面积:2094.90,用斯威尔能耗计算软件模拟计算,以现行的65%节能标准为例计算围护结构单项能耗值如表所示―65%节能标准建筑耗热量统计表:

65%节能标准建筑总耗热量统计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空气渗透耗热量在模型建筑节能执行《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010行业标准后,建筑总耗热量中所占的比例高达58%,而护结构仅占到42%,在目前护结构总传热耗热量降低措施中,外墙保温措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中外保温材料防火等级提高到A级后,高效的有机保温材料推出外保温体系的推出建筑节能市场后,外墙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提高率与造价的上升率呈近似直线上升关系,外窗的保温性能提高通过乌鲁木齐市某住宅小区小改方案、中改方案、大改方案中窗户的节能改造对比,如下表为小区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窗户部分改造的具体方案以及改造费用统计表。

乌鲁木齐市某小区综合节能改造窗户改造方案

序 号 节能改造

乌鲁木齐市某小区综合节能改造窗户改造造价

序号 节能改造

从上述不同方案的改造方案以及成本对比可以看出,建筑中窗户的改造造价由于换窗伴随的拆窗、安装窗户、窗边保温、窗内侧装修破坏等一系列的增加成本因素,造成改造成本如上表显示小改方案496元/窗面积,中改方案586元/窗面积,大改方案607元/窗面积。这个价格如此的高昂主要是由于换窗直接造成的。由此可以看出,窗户的耗热量降低成不也不低,由于其他护结构在护结构的传热耗热量比例中份额较小,实行再好的节能措施对整体的保温性能的提升贡献率甚小。目前,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降低空气耗热量。

3 采暖建筑空气耗热量回收

依据北京工业大学汪会勇撰写的《空气热交换器的适用性分析》中以标准《空气―空气能量回收通风装置》中规定的夏季制冷性能测试工况作为实际测试工况,即室外干球温度为35℃,湿球温度为28℃;室内干球温度为27℃,湿球温度为19.5℃,结果测得论文中圆盘形显热换热器的最大显热换热效率为71.3%;膜式全热换热器最大显热换热效率为70%,潜热换热效率为70.6%,全热换热效率为70.3% 。如果此空气热回收装置用于冬季采暖建筑的的空气热回收,回收效率在冬季内外大温差的条件下会远大于70%,暂且按照70%的回收效率计算,前述模型建筑的空气耗热量回收率为:58%×70%=41.6%,可以回收整栋建筑中耗热量的41.6%。

4 结论

依据上述模型分析和理论计算约40%的节能效益,按照目前建筑节能率提法,在现行65%的基础上再节约40%,相当于在执行《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010行业标准后节能率再提升14%。如果配合采暖系统室内温度调节装置及有效的室外管网的有效气候补偿和室内联动控制的前提下,这对于我国采暖地区建筑节能、能源危机、大气污染、人居环境的贡献率将是无法估量的。

新疆大学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校级项目――空气热回收装置在采暖居住建筑应用实验研究(XJU-SRT-11018)

参考文献:

[1]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 JGJ26-95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

[2] 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JGJ129-2000 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3]杨善勤.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

[4]房志勇.建筑节能[M].2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5]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DBJ 11-602-2006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S],北京,2006

[6]《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010[S].北京,2008

[7]《空气热交换器的适用性分析》 汪会勇 鹿院卫. 《制冷与空调》 2008年04期

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方案篇3

关键词: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改造;钢格构;框架结构;墙体承载力

我国部分城市中存在大量的老旧建筑,这些建筑的承载性能、抗震性能都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建筑的安全使用需求,因此,如何对城市中已有的老旧建筑进行合理改造,成为建筑行业的研究热点。

1采用钢格构框架结构进行建筑加固的原理分析

1.1加固原理

城市砌体结构建筑中,无筋砌体结构的竖向承载力、抗剪性能都相对较弱。在无筋砌体结构建筑加固过程中,合理使用植筋、对穿螺栓连接、结构胶等手段,充分利用圈梁与构造柱结构,把钢格构柱与建筑的圈梁和砖墙连接为一体,共同组成构造柱;如果既有建筑缺少圈梁或者其承载性能过低,那么可以选择使用钢格构梁对建筑砌体结构进行加固的方法替代圈梁结构。通过此方法加固砖墙,能提供两种与构造柱相同的作用:钢格构柱加固区域能够同与之连接的圈梁传递部分竖向荷载;钢格构柱上下固接连接方式及其自身良好的抗弯刚度能有效地约束砌体变形,提升砌体整体性,控制缝扩展,从而提升承载能力(见图1)。采用钢格构框架结构加固的建筑,建筑墙体的竖向承载力基于钢格构柱优秀的传递能力与整体框架的约束作用得到了显著提升。与此同时,开裂墙体的刚度退化程度大大降低,既有建筑的破坏模式从脆性破坏向延性破坏转变,使建筑的使用寿命得到延长。

1.2既有建筑改造过程中砌体竖向承载力计算方法

在对砌体结构既有建筑的改造过程中,通过增设钢格构柱在建筑中形成整体构造柱,需要严格按照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开展相关计算与设计。普通砌体结构承载力能够由式(1)计算得出。N=φfA(1)式中:N表示建筑砌体的承载力设计值;φ表示砌体结构高厚比及偏心距影响系数;f表示建筑砌体结构强度设计值;A表示砌体的截面面积。通过参考建筑砌体结构设计规范中的组合砖砌体结构承载力设计值,如式(2)所示。N=φcom[fA+fcAc+ηs(f'yA's)](2)式中:φcom表示砌体稳定系数;ηs表示钢筋强度系数;fc表示混凝土抗压强度设计值;Ac表示混凝土的截面面积;f'y表示钢筋抗压强度设计值;A's表示受压钢筋截面面积。考虑到本文所研究的既有建筑改造加固工程中,加固截面没有运用混凝土,所以在计算公式中应该将混凝土承载力分项去除,因此,钢格构框架结构在建筑砌体结构加固中应用的轴心受压承载力设计值能够通过式(3)计算获取:N=φcom[fA+ηs(f'yA's)](3)式中:ηs表示钢格构柱强度系数;f'y表示钢格构柱竖向肢件抗压强度设计值;A's表示受压钢格构柱竖向肢件的截面面积。钢格构柱强度系数ηs的值和钢格构柱本身的稳定性有着直接联系,ηs的值与面层材料也有一定的关联性。如果改造工程中使用细石混凝土面层,则ηs的值取1;如果改造工程中使用砂浆面层,则ηs的值取0.9。在工程改造过程中,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能够更好地控制钢格构梁柱的变形状况,提升钢格构框架与砌体的连接可靠性。因此,在既有建筑工程项目改造加固施工中,混凝土强度等级应该不低于C20,选择使用的聚合物砂浆强度等级应该高于M20,与钢格构框架结构进行连接的钢丝网需要和框架进行焊接,同时还要使用直径≥4mm的拉结筋对钢丝网进行对穿拉结。为进一步确保钢格构柱与地梁、圈梁之间连接的有效性,应该采用紧密连接的方式,具体如下:地梁上植筋后上覆钢板,穿孔塞焊后上表面找平,钢格构柱的竖向构件与底部钢板焊接。圈梁两侧通过对穿螺栓将10mm钢板进行拉结,钢板与竖向角钢通过对穿螺栓、缀条焊接,钢格构柱的竖向钢板与圈梁侧边钢板焊接。所有钢板和墙体之间通过灌浆料进行密实。

2城市既有建筑改造实例分析

2.1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项目概况

某城市建筑改造项目为上下两层结构,一层为砖混砌体结构,二层为混凝土框架结构。该建筑已建设使用近50年,建筑结构的性能逐年下降,为了保障该建筑的使用安全,对其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建筑的层数与使用面积保持不变。在项目改造中,结合该城市的实际情况,改造建筑的抗震设防裂度为6度,地震加速度为0.05g,抗震设防为标准设防,基本风压为0.45kN/m2,地面粗糙度为B类,基本雪压为0.40kN/m2。考虑到钢格构框架结构应用于该建筑改造项目中,不但能够有效强化建筑结构的整体支撑能力,同时改造流程简单,费用较低,所以,选择使用钢格构框架结构对该项目进行改造。

2.2既有建筑改造方案

因为该建筑使用时间已近50年,建筑的材料以及结构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老化,如果不进行改造继续使用,则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在对该建筑项目进行改造的过程中,考虑到该建筑本身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所以在确定改造方案时,要避免对建筑的整个风貌进行大幅改动。在改造过程中,需要对填充墙、楼板等结构进行拆除,同时要完整保留建筑的框架柱与梁结构。这主要是由于该建筑的楼板与填充墙仅仅可以承受自重,不具备承载建筑整体载荷的功能,因此,为了有效增强建筑结构的整体承载性能,需要将楼板与填充墙进行拆除,并增设新的结构。增设的结构中涉及框架柱、梁,并与建筑原有结构共同构建形成钢格构框架结构。在该建筑改造项目改造施工中,由于该建筑地处城市繁华地带,实际施工过程受到的限制非常多,同时,改造时间比较短,工期紧张。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该建筑的改造质量,施工人员在建筑内部构建了双钢格构框架结构,并在结构内部采用了承压型钢板以及混凝土面层施工技术。这种改造手段的使用不但缩减了模板的应用数量,还大大缩减了建筑改造施工中的支模与拆模作业量,有效提升了改造速度,而且在建筑内部混凝土柱结构的相邻位置增设钢柱,使建筑内部空间的利用率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在既有建筑框架改造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但需要进行设备管线的施工,同时还要保障建筑内部高度能够满足其原来的使用要求。因此,在建筑梁柱的构建过程中,选择使用格构柱与格构梁的框架改造方式,能够在不影响建筑内部使用空间的同时增强建筑结构的承载性能。在该建筑改造工程施工中,格构柱与格构梁都是矩形,并通过肢件组合形成。肢件的连接使用横向缀条与竖向缀条来完成,缀条、肢件与梁柱共同构成既有建筑改造的框架结构。在该建筑改造方案设计中,综合考量建筑各方面因素,确定格构柱的规格为740mm×250mm,肢件的规格为140mm×90mm×10mm,缀条的规格为90mm×90mm×10mm;格构梁的规格为740mm×730mm,肢件的规格为125mm×125mm×12mm,缀条的规格为140mm×90mm×10mm。格构柱与格构梁的缀条与肢件全部由角钢构成。

2.3既有建筑改造钢格构框架结构设计关键点

2.3.1整体模型计算该建筑改造过程中,格构柱与格构梁都包含众多的根杆件,为了确保相关结构都能够满足设计指标,工作人员选择使用有限元软件SAP2000对结构的受力特点进行精准模拟和计算。主要计算结果如表1所示。通过表1中的数据得知,各项指标均符合建筑规范和要求。与此同时,通过PKPM的PK模块,构建相应的二维平面模型,并对该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格构柱、格构梁各个杆件的强度以及形变量进行验算,最终结果表明,PKPM软件与SAP2000软件的计算结果不存在较大的差异,数据吻合度非常高。2.3.2格构梁缀条的布设形式为更好地保证改造后的建筑依旧可以满足内部空间的使用要求,设备管线比如电缆管线、水管管线等,就应该从格构梁的空格中穿插。考虑到暖通管线和风管管径通常比较大,直接在空格中穿插的难度过高,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缀条的布设位置进行合理调整。在该既有建筑改造工程中,工作人员对施工方案进行了比较和分析,最后选择使用有风管穿插孔的格构梁布设方案。为了避免缀条对风管布设造成影响,在风管穿插的位置要避免斜向缀条的使用,所以,该工程中风管穿插位置位于格构梁中部,该部位的剪力相对比较小,能够更好地保证整体结构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另外,考虑到风管的宽度通常比较大,所以格构梁竖向缀条的间距也需要适当增加。然而,这种设计方案必然导致其他区段竖向缀条需要承受更大的载荷。施工人员为了降低竖向缀条的载荷压力,在风管穿插节段的顶部增设X形缀条,对竖向缀条的载荷进行分担,强化钢格构结构整体的稳定性。2.3.3格构梁柱节点在该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中,格构梁与格构柱交叉的部位是整个钢格构框架结构轴向力、弯矩作用力以及剪力的承接点。承接点对于建筑整体的抗震性能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在格构梁与格构柱的交叉节点设计中,需要着重考量其抗震性能与整体承载力。结合该建筑的应力计算结果,拟订两种方案。1)在该节点的6个面上增加钢板,使该节点变成一个实腹节点,可以大大提高节点的承载能力。2)在该节点的6个面上增加X形缀条,加大节点的整体刚度,提高节点的承载能力。施工人员综合考量上述两种施工方案的施工效率、施工难度以及投入费用等方面因素,选择使用第2种方案对既有建筑进行改造和加固。

3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能够得知,在当前城市既有建筑的改造工程中,改造工艺有很多种,但是很多改造工艺都存在一定的缺陷,而钢格构框架结构在建筑改造中的应用,不但能够避免建筑原有结构与样式出现比较大的变化,还能够保障建筑内部空间满足建筑的原本使用需求。需要注意的是,在采用钢格构框架结构改造建筑的过程中,设计阶段需要合理布设格构梁的空间,缀条的合理利用能够更好地保障建筑内部管线的空间。另外,在格构梁与格构柱相交的节点,可以使用X形缀条对其进行连接,这样能够进一步提升钢格构框架结构的稳定性。

参考文献:

[1]陆非.既有建筑改造发展现状与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分析[J].绿色建筑,2021,13(2):14-17.

[2]陆国琦,姜文薏.钢格构框架结构在既有建筑改造中的应用[J].江苏建筑,2019(3):57-59.

[3]晏金洲.格构式65°钢结构斜塔施工技术[J].城市住宅,2020,27(2):115-117.

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方案篇4

【关键词]】已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全生命周期;环境成本;

引言:已有建筑进行绿色化改造后,可使改造后的建筑物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了舒适的居住环境及合理的使用空间。“四节一环保”绿色化发展做为一个具有战略性意义的思想和运动,已经被全世界广泛接受,并且成为了当今包括生态、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等科学的前沿领域之一[1]。已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是绿色化的进一步发展,其快速的发展对我国建筑业绿色化、绿色化发展战略目标的达成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研究与分析已有建筑绿色化的全生命周期环境成本,对于实现建筑行业绿色化设计、绿色施工、绿色制造等绿色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已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全生命周期的基础上,分析了其环境成本的构成,构建了环境成本评估模型,并且就其参数计算做出了相关讨论

一、已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全生命周期环境成本构成

绿色化发展的前提条件可以简述为:当前的发展不能以损害子孙后代资源为基础[2]。在绿色化发展的理论体系中,环境成本是评价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能否协调发展的关键指标。它不但能够分析、测算与揭露环境成本本身,还可以评价环境成本投入的经济效益与环保效果,对绿色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基于此,如今的中国正在被工业化、程式化浪潮所席卷,分析与评估就已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环境成本,优化对现有建筑的改造方案对我国建筑行业的绿色化发展目标十分重要。

所谓已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全生命周期环境成本是指,其从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运营维护阶段和报废阶段,分析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需要的全部费用[3]。从含义上看,环境成本的主要构成为:自然资源耗损成本或者环境质量降级成本,以及环境保护相关成本。因此,可以给已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全生命周期环境成本测算做如下定义:通过计算已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各个阶段的环境成本,更有利于现有建筑对绿色化改造方案的选择。

二、已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全生命周期成本理论下的环境成本分析

在全生命周期成本理论下,对现有建筑物改造的各个生命周期的环境成本进行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已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环境成本管理可划分为事前规划阶段、事中控制阶段和事后管理阶段。事前规划阶段是指全面考虑整个绿色化改造方案,把未来可能的环境支出进行分配摊销并计入到改造成本预算系统,提出各项可行的施工方案[4]。对各项可能的方案进行价值评估,以控制环境成本为目的去选择方案,即未来现金消耗最少的方案。事中控制阶段就是在改造进程中,制定适当的改造时间和改造范围,为了避免因环境污染而追加的成本采取有利于环境的技术及工艺。事后处理阶段就是对现有建筑进行绿色化改造后,应对其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确保绿色化改造方案和技术能够完全的实施和有效合理的应用,其维护费用的这些支出均应计入环境成本。

已有建筑物在绿色化改造后的各生命周期阶段活动均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只有深入到各阶段界定环境成本,才能发现其不合理之处,提出解决意见及改进办法,以达到降低环境成本的目的[5]。

三、已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基于全生命周期法环境成本测算函数

(1)设计阶段成本

式中, 为改造方案设计阶段总成本; 为改造方案设计阶段基准设计费用; 为改造方案设计阶段环境设计成本。

(2)施工阶段成本

式中,C总为已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总体费用;TC为已有建筑基准改造费用;I0为绿色化改造环境成本;pi和ci分别为绿色化建筑所使用的第i种绿色化材料的单位价格和单位施工费用;si为节能建筑所使用的第i种绿色化材料的数量;k为节能建筑所使用的绿色化材料的种类[6]。

(3)维护阶段成本

式中, 为已有建筑在第t年的能耗成本;

四、结论

已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全寿命周期环境成本的分析与评估,对我国建筑业绿色化发展战略目标的达成具有关键的作用。通过分析与研究可以发现,借助相关评估模型与分析方法,包含建已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方案的设计到该建筑物的拆除等,全寿命周期环境成本可以被系统地分析与评估;同时,受环境污染类型、程度、环境管理水平、基础数据积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分析与评估的模型与方法亦非一成不变[7]。因此,在项目绿色化改造方案的设计、选材、施工等实践过程中,必须因地制宜,合理调整其评价模型与评估方法,尽可能得到科学合理的评估结果来辅助决策。且通过函数测算公式,可直观的观察到,环境成本在总成本中的重要性,以及其后期环境的经济性收益,也是评价其价值性的重要指标。

参考文献

[1]朱道斋.建筑节能减排政策评价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4

[2]石超刚.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研究[D]湖南:湖南大学

[3]林万祥,王晔.环境成本管理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4]瞿燕.上海地区既有办公建筑绿色化改造实践及性能对比分析[J].建筑节能,2013

[5]David Hansen,An R&D Guide and Multiyear Plan for Improving Energy Use in Existing Commercial Buildings,[J]Lawrence Berkeley National Laboratory,2004

[6]郝爽.严寒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效益评价研究[D]北京,北京建筑大学,2014

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方案篇5

这次会议是厅党组研究确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交流各地今年以来建设科技教育与墙改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和措施。今天上午,省建设科技协会第二次大会胜利召开,杨焕彩厅长做了重要讲话,阐述了建设科技教育工作对促进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作用,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各设区市还要介绍交流各自经验,下面,我先讲两点意见。

一、全省建设科技教育墙改建筑节能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今年以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建设科技墙改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20*年,全省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基本实现"禁实"目标;预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4600万平方米,新型墙材生产量305亿标块,占墙材生产量的比例达到79%;实现节能236万吨标煤,节地5万亩,利废35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10万吨、二氧化硫4.7万吨,为全省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筑节能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各市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完善了建筑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将建筑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考核。省建设厅印发了20*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重点与分工,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建立实施了建筑节能目标考核制度、全过程监管制度、督察督办制度、执法检查制度、"禁实"与建筑节能"一票否决"制度等。省市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90余件,完善了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政策体系。加大督察力度,今年省墙改节能督察办受理举报60余件,会同各地处理墙改建筑节能违法案件40余件。今年10月份,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省建设厅会同省监察厅等五部门组织开展了全省建筑节能执法检查,共检查设区城市17个,县(市)17个,抽查工程(小区)68个,下达整改意见书17份,提出整改意见36条,对12个工程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或提请当地依法予以处理,有力推动了全省墙改建筑节能工作的健康发展。大力开展宣传培训,省、市组织开展建设科技墙改节能大型宣传活动40余次,在新闻媒体播放专题片、刊登专版、发表宣传文章130余篇,组织举办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生产应用技术等各类培训活动80余次,培训15000余人。

(二)加大监管力度,建筑节能实现新突破。各地认真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实施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制度、节能材料进场复验制度、节能施工检查制度、节能建筑认定评审制度,推行建筑节能闭合管理模式,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严把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现场监管、节能评审和验收备案等关口,确保了节能标准的执行,全省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85%以上。组织开展了第九批省级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共36个工程(小区)500多万平方米。根据国家要求,省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分解下达了190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和第一批奖励资金,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全省确定了第一批、第二批节能改造项目317个,共计935万平方米,已完成改造面积1.86万平方米,正在施工49.58万平方米。积极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省直机关和试点城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基本完成,建立了6栋机关办公建筑的能耗监测平台。

(三)积极推进"禁实",墙材革新工作取得新成效。各地认真贯彻省政府181号令的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加大了对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工程的查处力度,城市规划区基本实现"禁实"目标,全省"禁实"工作由"禁用"向"禁产"、由"禁实"向"禁粘"、由城市向农村推进。各地积极调整新型墙材产品结构,大力发展节能利废新型墙材,20*年全省关停、改造实心粘土砖厂400余家,新上新型墙材生产线163条,新增生产能力47亿块标砖。修订印发《山东省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调整充实了认定管理目录,规范了认定程序。各地认真执行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全省统一认定制度,加强产品质量动态管理,规范了技术产品市场,经省认定的技术产品达到1900余项,形成了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品种配套齐全的新型墙材生产体系,产品质量和档次水平明显提高。修订印发了《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将基金征收范围扩大至建制镇规划区,提高了征收标准和返还门槛,规范了基金返还条件、程序和使用管理等,政策调控力度显著增强。各地强化专项基金征管,20*年全省基金征收额3.5亿元,扶持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科研开发项目80余项,带动社会资金投入6.5亿元。

(四)强化科技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步伐明显加快。各级加大科研开发和科技推广应用力度,今年以来,省市组织举办了中德建筑节能技术研讨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论坛等技术研讨会、展览会、论坛等活动60余次,推广先进适用建设新技术70余项,办理建设工业产品备案509个。研究开发了50余项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其中30余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研究编制了《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技术规程》、《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等20余项技术标准和导则,为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技术保障。通过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开展集成技术研究,完善应用技术体系,组织新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加强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全省城镇太阳能热水器安装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浅层地能建筑应用面积300多万平方米。组织力量研究编制了《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与重点。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试点,8个项目列入国家20*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名单。积极开发推广各类复合外墙保温技术和新型节能建筑体系技术,加大"浆料类外墙外保温"和"膨胀珍珠岩、蛭石类屋面保温"等技术的淘汰力度,确保了节能工程质量,促进了建筑节能技术健康发展。

(五)重视人才培养,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等建设类高中等职业院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我省建设类职业教育的培养能力不断增强;物业管理、市政工程等方面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培训管理进一步规范,培训质量得到提高;围绕建筑节能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了各类技术培训,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素质得到提高;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稳步发展,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学历层次不断提高;坚持了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教育培训工作的计划管理,教育培训管理进一步加强。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和在座各位共同努力的结果。

我省建设科技教育与墙改建筑节能工作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禁实"基础不牢固。有的县(市)工作措施不得力,新型墙材发展缓慢,个别地方存在实心粘土砖反弹现象。全省关闭实心粘土砖厂任务十分繁重;二是节能标准执行不到位。建筑节能设计审查不严格,细部构造节能措施薄弱,节能施工监管不到位,有的地方外墙外保温工程低价竞争现象比较突出,节能工程质量不高,工程建设全过程节能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专项基金征收管理不规范。个别县市(区)随意减、缓、免征专项基金的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地方没有按规定入库,有的地方专项基金使用不及时,使用重点不突出,没有充分发挥专项基金政策导向作用,有的地方尚未实施今年修订出台的专项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四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难度较大。促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经济激励机制未形成,量大面广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展不快,全面推进难度较大;五是建筑节能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有的地方尚未建立统计考核体系,统计力量弱,统计数据相互矛盾,影响工作决策;六是建设科技教育工作创新不够,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建立等。

二、抓住机遇,推动建设科技教育墙改建筑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速趋缓,国家启动了拉动内需政策,节能减排成为国家、省拉动内需投入的重点领域。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节能减排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国家拉动内需政策的实施,必将为建设科技墙改建筑节能工作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颁布施行,对建设科技墙改建筑节能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我省建设科技墙改建筑节能工作面临良好发展机遇和更加繁重的任务。

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建设科技教育与墙改建筑节能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抢抓机遇,加大措施,推动全省建设科技教育与墙改建筑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2009年,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任务,初步概括为"12345",即:制定1个《条例》--《山东省建筑节能条例》,开好2个大会--全省建设科技创新大会和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会议,组织3项检查督察--全省建筑节能执法检查、专项基金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督察、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和拉动内需建筑节能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督察,建立4项制度--建筑节能市场准入制度、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节能持证上岗制度、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突出抓好5项工作--"禁实"、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围绕上述重点任务,要下大气力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前一阶段已经完成了《山东省建筑节能条例》的起草工作,并配合省人大进行了两次条例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情况汇报,并把制定《条例》列入2009年立法计划。这是明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调研论证,尽快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争取明年出台。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关于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提请省政府印发。制定出台《山东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办法》、《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意见》、《山东省建筑节能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目录》等政策文件。组织研究编制我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技术导则》、《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等技术标准,为建设科技墙改建筑节能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二)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已经基本"禁实"的地区,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禁实"成效,防止实心粘土砖反弹。有条件的地方,在巩固"禁实"成果的基础上,要积极开展"禁粘"工作。要按照省政府181号令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建制镇城市规划区工程建设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凡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工程,不得签发《村镇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申请审批表》。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的通知》精神,加强组织协调,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关闭拆除实心粘土砖(瓦)窑场力度,并做好砖厂转产改造工作。随着经济增长趋缓,预计今后几年建筑工程量、建材需求量也会相应减少,我们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抓住机遇,着力调整优化新型墙材产品结构,将工作重点转到"三上一提高"(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上来,积极发展规模大、档次高、节能利废效果明显的新型墙体材料。要严格执行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全省统一认定制度。今年以来,根据执法检查和举报反映的情况,个别地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变相提高门槛和标准,拖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造成很坏影响。新修订的认定管理办法和技术产品目录已经印发实施,近期将进一步完善认定程序,提高认定条件和标准。各市要维护认定制度的严肃性,不能变通,不能走样,严格把关,充分发挥认定制度在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方面的调控引导作用。要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动态监管,积极推行产品标识制度,对认定后达不到产品质量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对转借、伪造认定证书的要严肃查处。明年,将组织开展全省"新型墙材建筑节能50强"评选活动,引导企业加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严格执行修订出台的《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实施办法》。今年,国家取消了大量收费项目,经过努力,专项基金政策予以保留。专项基金政策是我省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的主要经济调控手段,我们要十分珍惜,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大基金征收力度,不得随意减、免、缓征专项基金。要及时进行工程查验和认定,及时办理基金返还结算手续。严格基金使用管理,不予返还的基金要专款专用,既不能挪作他用,也不能滞留不用,要按规定及时使用,重点用于支持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科研开发和试点示范项目,充分发挥专项基金政策的调控和引导作用。要严格执行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入库制度,应上缴省财政的专项基金要及时足额上缴。明年上半年,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基金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督察活动,重点对是否按规定标准和范围征收到位、是否按规定入库、是否按规定返还和使用等进行督察。

(三)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要集中精力抓监管、抓规范、抓深化,在提高素质上下功夫,努力把我省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建筑节能市场准入制度、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节能持证上岗制度、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等4项制度,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推广淘汰制度,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审查监督程序,认真实施节能建筑评审制度,切实提高节能工程质量,确保节能标准落实到工程建设各环节、全过程。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交付使用。全面推行建筑节能公示制度,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规定,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要在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文件中载明节能措施、耗能量等信息。积极探索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试点工作,在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建筑工程建设中推行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制度。

我省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太阳能应用等产业发展规模大、水平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有良好的条件。要发挥优势,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研究开发和推广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建设,2009年全省建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

(四)积极稳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是建筑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居民生活、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国家对节能改造工作高度重视,目前,我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同国家要求和与先进省市相比已经落后,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改造进度。要完善节能改造政策和技术标准支撑体系,坚持统筹规划、示范先行、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完善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财政支持、企业自筹、社会资金投入、受益居民投入的节能改造融资机制。《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对设立建筑节能资金有明确要求,各地要积极协调,争取设立专项资金对节能改造予以支持。明年是完成国家下达的190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任务的关键一年,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市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建立健全节能改造工作协调机制,统一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热源和供热管网的改造以及围护结构达到国家节能要求、仅对室内供热计量系统改造的,统一由各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这部分共1400万平方米;围护结构和室内供热计量系统同步实施改造的,由各地建筑节能办牵头负责,会同供热主管部门组成工作班子,统一组织实施,这部分共500万平方米。为保证国家下达我省工作任务的完成,明年将组织开展对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和列入国家拉动内需建筑节能项目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察。积极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在重点做好省直机关和济南、青岛两个试点城市工作的基础上,总结试点经验,明年在全省推开,实施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等制度,分批建立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启动高耗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五)加强科研开发和科技管理工作。计划明年上半年召开全省建设科技创新大会,总结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建设科技创新工作任务。要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调整充实建设新技术新产品备案范围,规范建筑用钢、卫生洁具的备案工作,完善建设工业产品备案工作。为充分调动全省建设领域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将以省建设科技委员会和省建设科技协会的名义设立省建设科技创新奖。

(六)加强建设人才培养。在继续做好职业教育、岗位培训、成人学历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做好3项工作:一是会同省人事厅出台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部署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建筑节能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三是运作好山东省建设职业教育集团,有效整合全省建设教育资源,发挥学校、企业、中介组织等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建设系统职业教育的发展。

(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建设科技教育墙改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强化人员力量。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强化执法监察,充分发挥墙改与建筑节能督察机制作用,加大对"禁实"情况、建筑节能情况、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管情况和主管部门执法等情况的督察力度。对今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各地要认真整改。对责令整改项目,要追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对违反国家和省专项基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责任县(市、区)或部门要限期纠正。对超过整改时限未整改的,将逐一进行重点督办。明年,除了组织对重点工作进行两次专项督察外,年底前,将继续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省建筑节能执法检查,检查的结果将作为考核各地落实省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的依据之一。

要加大对建设科技墙改建筑节能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科技与节能意识。近一段时期,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主线,充分利用主流宣传媒体,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声势,广造舆论。要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和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为建设科技墙改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要加大对协会工作的支持。上午,第二届省建设科技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是一次成功的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机构,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协会工作目标与重点。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事)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传承政府政策、反映会员诉求的重任,大家一定要支持好协会工作。

同志们,明年是完成"十一五"目标的关键一年,建设科技教育墙改建筑节能工作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希望大家抓住机遇,坚定信心,知难而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推动建设科技教育墙改建筑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省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方案篇6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维护,墙体材料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现行建筑节能标准,提高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采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切实降低建筑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符合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及技术标准要求,以非粘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各类墙体材料。

本办法所称用能系统,是指与建筑物同步设计、施工、安装的用能设备和设施。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的监督管理。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具体负责建筑节能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房产、农业、科技、质监、环保、工商、税务、统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办法的相关实施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

第六条新建建筑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建筑节能标准。

既有建筑在改建、扩建时,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同步进行节能改造。

第七条除因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等产生的旧实心粘土砖可就地利用外,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建筑因维修保护需要,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使用实心粘土砖。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建筑节能的标准委托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建造,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默许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建筑节能标准或采用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材料、产品、设备。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墙体材料、保温隔热产品、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其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第九条市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城镇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时,应当在建筑的布局、体形、通风和绿化等方面综合考虑能源利用和建筑节能的要求,并就建筑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书面征求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规划许可的时限内。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规定进行设计,并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所选用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设备的性能和施工技术要求。设计中应当充分考虑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设施的安装需求。

第十一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依据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规定,对设计文件进行专项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不予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备案,并责令改正。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设计文件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且涉及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应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第十二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项目施工许可申请时,应查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备案单。未提交的或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条件具备的,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按要求组织施工,不得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设备。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确认,按规定实施工程监理,对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设备,不得同意使用。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在建工程的围护结构(包括墙体、屋面、门窗、幕墙、底层架空楼板等)保温隔热措施、采暖和制冷系统、可再生资源利用、照明和通风设备等建筑节能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查处。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先组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验收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应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备案,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项目,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七条民用建筑节能实行公示制度。凡新建、扩建、改建或进行销售的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将所建、所销售的民用建筑节能性能、节能措施、保护要求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和销售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向购买方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隔热工程质量保修期等信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项目,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九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部门、房产部门对建筑节能项目行使审批、审核、备案审查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职能的,严禁违法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向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

列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项目使用实心粘土砖的,不予返退专项基金。

第二十一条建筑物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装修、使用、维护、改造建筑过程中,应当遵守建筑节能的规定和要求,不得损坏原有的建筑节能设施。

第二十二条建筑物照明工程应当合理选择照度标准、照明方式、控制方式并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选用节能型产品,降低照明电耗,提高照明质量。

建筑物的公共走廊、楼梯间等部位,应当安装使用自动控制的节能灯具。

第二十三条鼓励建筑外墙围护结构采用墙体自保温体系,住宅建筑的分户墙、公共建筑的分隔墙应采取保温节能措施。

第二十四条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地热能等),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

新建12层及其以下的居住建筑和新建、扩建、改建宾馆、酒店、医院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优先考虑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第二十五条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除特殊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第二十六条建筑节能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没有标准或者达不到标准的建筑节能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

第二十七条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应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认定和备案管理,并及时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公布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的技术、设备、材料、产品推广应用目录。

第二十八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鼓励扶持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生产、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符合国家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和生产规模的生产企业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各级政府应鼓励扶持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增强全民的建筑节能意识。并对在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降低节能工程质量的,或采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和设备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进行节能验收或将节能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擅自交付使用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设计单位违反本办法,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一条施工图审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进行节能设计审查的,或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出具审查合格书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对审查机构的认定。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不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的,或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和设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或将不合格建筑材料、产品、设备按合格认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实际使用砖量折算成标砖数,按每标砖0.2元处以罚款。以上处罚最高罚款不得超过3万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采用禁止采用的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和建筑用能设备、产品、技术、工艺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建筑物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建筑节能设施,降低建筑节能标准,影响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由责任人及时予以修复,并承担

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方案范文

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方案篇1为推动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面提升建筑节能工作水平,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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