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工作制度版(优质21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4-03-18 02:25:07浏览:806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版(优质21篇)

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是确保规章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之一。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范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能对大家制定规章制度有所帮助。

卫生工作制度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21.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http://。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22.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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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卫生工作制度

一个单位,好的卫生环境,会给员工和客户带来愉悦的心情。一个单位为创建更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都会制定一些卫生管理制度,以下是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

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

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

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七条

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

行政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卫生站工作制度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卫生站的各项规章制度。珍惜卫生站声誉,维护卫生站利益,保守卫生站秘密,确保病人档案的隐私。

2.必需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严谨的`专业素质。医护工作者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对待患者,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不准苛扣患者,不准收红包,不准私看病私卖药。

3.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时间提前5—10分钟上班,做好岗前准备,搞好室内环境卫生。上班戴职业口罩、帽子,穿洁净工作服。病、事假需提前申请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日算自动离职。

4.医护人员要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来有迎声,去有送声,礼貌待患。保持清洁,整齐,安静,文明的就医环境,严禁工作时间在诊室吸烟,严禁酒后坐诊,出现医疗差错,全部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5.对待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认真检查后,简练准确完整记载其病历,尽快做出诊断及时治疗。如果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加重而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人,应立即转院,严禁超范围服务,出现医疗差错由接诊医生承担全部责任。

6.应根据医疗、预防、保健等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处方医生应签全名。

7.处方记载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卫生站病历号、临床诊断、开据日期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不准涂改医疗文件,不准出据假医疗证明。

8.负责人对卫生站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卫生站投资人汇报情况并积极协助解决,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9.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各种传染病要及时向卫生站投资人和上级医院汇报,并做好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工作,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10.严格执行医疗操作常规,不准开大方开花方,要合理用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各项操作,保障医疗安全,避免发生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

11.爱护办公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对由于本人责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须按情节予以赔偿。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自身伤害、责任自负。

12.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医疗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及差错,给病人和卫生站造成损害者,须由卫生站给责任人以处罚。

13.对损害卫生站声誉和利益造成经济损失,违反国家法规和卫生站规章制度,迟到旷工,病患投诉等医护人员,除了批评教育外,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一定的扣罚。情节严重者,自动离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卫生院工作制度

1、站内应创造条件开展室内质控。生化,血液细胞计数(包括三分类,五分类),尿化学,凝血因子检查,乙肝两对半等应每天做室内质控。生化待条件成熟时做双水平。化学发光项目,由于试剂成本、标本量及质控品因素,可以不每天测定质控,但必须建立质控体系,在更换试剂批号或校准后进行质控。其余项目不论仪器或手工均应积极争取,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室内质控。

2、室内质控数据的处理:所有开展质控的项目,不论每日做,还是需要时做,均应把数据输入质控管理内软件。

3、室内质控数据的管理:月未汇总统计,评价;月初打印保存前一月质控图;并上报分析存档。

4、失控处理及失控报告单:遇到失控,应按失控原因分析步骤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失控后必须填写失控报告单。

5、每日与质控有关的.内容要求记录在本人的工作日记中,可供回顾性分析。

6、科主任将不定期在电脑中抽查室内质控开展执行情况。应严格执行科室有关规定。并记录在业务考评内容中,作为各类审查时的材料。

卫生工作制度

1、根据《学校卫生工作的条例》及精神、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学生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学校卫生和学生的健康状况。

2、每学年根据教育和卫生部门及学校的要求,制定出学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做到有计划、有整理、有总结。

3、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年对新生进行健康检查。对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马上向学校领导汇报,并配合做好转诊工作,把每次的体检状况统计数据后制成曲线表制表上墙。

4、做好传染病的预防管理和预防接种,预防服药工作。遇到有突发传染病事件,马上向市、区疾控中心上报。

5、做好学校、教学卫生监督,饮食卫生监督、体育卫生监督和环境卫生监督以防止和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如青春期教育、卫生保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卫生垃圾工作制度

4、装车完毕,清运人员清扫现场后方可离开,保证现场的卫生;

5、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爱护现场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如系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7、清运工作人员及时清理垃圾的堆积物,保证垃圾车的卫生,根据要求,对垃圾车进行维护和保养。

8、垃圾清运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管理处具体管理规定。

二,垃圾清运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每出一车垃圾,按要求在相应的表上填写签字,手续不全的`,视为无效车次;

4、垃圾清运人员应如实记录清运车次,若发现未装满一车垃圾(无垃圾除外),一车次扣绩效工资的10%,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6、因清运任务的变化,需要调整为夜间清运的,白天按相应的时间调休;

7、确需加班的,报公司环境事务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 ,加班的车次按每车10元/人每车给予补贴。

8、公司客服环境事务主管负责垃圾清运人员的绩效考核。

三,垃圾清运的管理要求(管理处)

3、当班保安人员要对垃圾清运过程全程跟踪,在确认现场公共设备设施无异常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如未及时发现设施设备有异常情况,责任由当班保安人员负责。

4、垃圾清运过程现场协调由各管理处主任、环境事务主管负责,公司客服环境事务主管负责统筹所有清运工作的安排。

5、公司客服部对清运的情况不定时检查,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6、附件《出车登记表》

城管卫生工作制度

(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主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环境卫生用工制度的改革,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务。

第七条国家鼓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

第八条对在城市市容的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九条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对外开放城市、风景旅游城市和有条件的其他城市,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建制镇可以参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执行。

第十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和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城市中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维护和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第十三条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根据需要与可能,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

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当保持整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管理单位,个人或者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撒。

第十六条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临街工地应当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第十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城市中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第十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或者旧区改造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第二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以及公共场所等特定地区的需要,制定公共厕所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改造或者支持有关单位建设、改造公共厕所。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承包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公共厕所的管理者可以适当收费,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公共厕所,城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造。

公共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贮(化)粪池或者城市污水系统。

第二十一条多层和高层的建筑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通道或者垃圾贮存设施,并修建清运车辆通道。

城市街道两侧、居住区或者人流密集地区,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果皮箱等设施。

第二十二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主要街道、广场和公共水域的环境卫生,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

居住区、街巷等地方,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专人清扫保洁。

第二十四条飞机场、火车站、公共汽车始未站、港口、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体育馆(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由本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第二十五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保洁。

第二十六条城市集贸市场,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人清扫保洁。

各种摊点,由从业者负责清扫保洁。

第二十七条城市港口客货码头作业范围内的水面,由港口客货码头经营单位责成作业者清理保洁。

在市区水域行驶或者停泊的各类船舶上的垃圾、粪便,由船上负责人依照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

对垃圾、粪便应当及时清运,并逐步做到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对城市生活废弃物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九条环境卫生管理应当逐步实行社会化服务。有条件的城市,可以成立环境卫生服务公司。

凡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应当交纳服务费。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发展城市煤气、天然气、液化气,改变燃料结构;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组织净菜进城和回收利用废旧物资,减少城市垃圾。

第三十一条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废弃物,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公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

第三十三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章 罚 则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封闭、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第三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第三十七条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八条损坏各类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可以并处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未设置镇建制的城市型居民区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城-管卫生工作制度。

卫生部

1.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1.院办公室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工休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求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机关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1.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需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每星期日及晚上亦要适当开放。

2.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卫生院工作制度

2015年我院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现将2015年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继续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122号)和《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天政[2015]128号)文件精神,完善和执行基层综合医改的各项工作任务。

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以病人为中心、以绩效为导向的公立卫生院监管制度,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质量是效益的根本,我院将狠抓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小组,在院内开展质量考评,并定期将考评结果公布,接受全院的监督。严格执行十二项医疗基本制度;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加强《职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学习,树立医务人员的责任感,不断地提高医疗技术,完善自我;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病历书写质量,处方的规范化,临床合理用药,不滥用抗生素;落实“三级”查房制度,医生、护士的'交接-班不能照本宣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废弃物处理专人负责,并按相关的制度执行;继续推进“规范药房”工程。继续推进医院管理年活动,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就医。

三、做好10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1、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严格执行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加强免疫接种管理,确保安全接种。推进二类疫苗的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预防接种规范门诊的管理要求。

2、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继续做好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完善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机制,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进一步提高防治知识普及率。推进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确保新涂阳肺结核病发现率在70%以上,新涂阳肺结核病治愈率在85%以上,初治涂阳病人完成治疗率达90%。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新发传染病防控工作。

3、继续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抓好“降消”工作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诊断,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巩固和完善爱婴卫生院的创建工作。

4、进一步免费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证服务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卫生人才招聘、培养工作。在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下,做好招募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

2、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建立继续医学教育各类档案;积极申报开展我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激发全体职工的学习能力。

3、加强与市医院、中医院的技术协作关系,提高我院的社会影响力。

五、加强财务管理

1、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禁白条入帐,票据审批报销一枝笔,增收节支。

2、为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根据市卫生局绩效考核方案,以服务数量、质量、劳动纪律和居民满意度每月对职工进行考核,并发放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

六、坚持两手抓,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2015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我院的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积极参与申报2015年市级精神文明单位。为此我们将加强我院班子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人员思想道德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卫生纠风工作,加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严格b超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制度。完善医院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切实做好安全和稳定工作,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努力维持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

七、其它

1、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2、强化对行政村卫生室人员、药品、财务、业务的管理,完善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工作。做好社会卫生管理及卫生普法教育工作。

3、继续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农保中心把医院管理系统接入全省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即时结算。

4、积极配合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公共卫生、职业卫生、集中供水监管。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的预案。

5、加强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备档案。

6、为落实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能形成长效机制,督查考核工作行之有效,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组。

7、履行对本院、以及村卫生室的监管,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检查。

卫生工作制度

1.搞好学校卫生工作,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2.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学生学习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3.重视健康教育和劳动安全教育。各年级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利用宣传橱窗和黑板报,宣传卫生知识,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4.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健全卫生包干制,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检查和评比。

5.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6.积极做好近视眼、弱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7.食堂工作人员切实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度,确保饮食和饮水卫生。

8.总务部门要逐步解决和改善卫生设施,办公室、会议室、教室设纸篓、痰盂,要求纸屑倒入垃圾堆,痰盂倒入厕所,吸烟者需自设烟缸,不乱丢烟蒂。

9.学校卫生工作由校长室直接领导,政教处、医务室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导护教师、工会和红十字会的监督检查和宣传作用。

10.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常规管理检查,作为部门、班级和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学校每月公布教室、宿舍、包干区卫生的检查结果,凡被评为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的,除在全校师生中表扬外,发给卫生流动红旗,总评为先进集体时,可获得适当的物质奖励。凡经学校领导或上级检查不合要求,除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变面貌外,并可视具体情况,扣发有关人员的奖金。

体育卫生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卫生工作和校园规范化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创文明校园,构建和-谐教育”的思想,促进校园达到净化、绿化、美化要求,充分体现管理育人和环境育人的效果,增强做好学校校园环境和卫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通过开展校园环境常规管理活动,建立良好的卫生环境、绿化环境、安全环境、校园周边环境等,促进全体入校人员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全面提升校园环境常规管理水平。

1、突出重点。要把“讲文明树新风”与学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校园环境卫生整治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精心组织开展活动。要把做好学校校园环境和卫生工作作为构建和-谐校园的“爱心”工程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和校园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2、加强领导。要把卫生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建立校长总体抓,总务主任重点抓,值班人员具体抓,入校锻炼人员自我管理的分级管理体系。

1、校园格局错落有致。教学区、体育活动区分开,布局基本合理,避免相互干扰。

2、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维修。学校各种教学设施按规定加强管理和维修。

3、创设良好德育环境。校园设置的宣传设施醒目大方、美观牢固,体现校风和办学特色,有催人上进和陶冶情操的效果。

4、保持校园整洁、美观。场地、草坪、通道等无垃圾,无果皮纸屑,地上无痰迹,墙上无印迹,天棚、门窗无蜘蛛网,水沟通畅,垃圾坑位置合理,垃圾无外泄。校内及周边道路平整、畅通。

5、因地制宜,有计划地实施校园绿化工程。校园内花草、树木有专人管理,长势良好,形状美观。草坪无杂草、杂物,校园绿化基本达到绿荫花香、清新怡人的效果。

6、完善落实公共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公共卫生制度,落实卫生工作责任制,保持校园整洁。

7、不断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门岗,有专人值班、护校。未经许可和登记外来车辆和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体育活动设施要经常检查安全性,确保活动安全。

8、保证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严格执行文化部、公安部的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学校门前和两侧摆摊设点、堆放杂物。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有污、易燃易爆和有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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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师生的体质,减少疾病的发生,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特制定本卫生工作制度。

1.教室墙壁每年粉刷一次,经常保持清洁;

2.教室照明配备适当,定期检查维修;

3.课桌椅逐年更新或维修,以符合学生身体发育的要求;

4.教师上课板书大小要适当,要规范化,位置要适宜;

6.注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不拖堂,每天课外作业高中不超过1.5小时,初中不超过1小时。

3.公共区和教学楼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每天由专人负责清扫倒洗;

4.每次卫生清扫后由学生干部进行检查评比,公布检查结果;

5.禁止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乱刻乱画,违者要扣该班卫生分数。

1.体育课要向学生进行体育知识教育,体育课教学和课外活动对病残学生要作出安排;

2.每天坚持做广播操,组织安排好学生的课外活动;

3.体育场馆和器材要定期检查和维修,做到符合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

5.教育学生饭前饭后不参加激烈的体育活动,女学生在月经期不要参加剧烈的体育运动;

6.设置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后洗手的设备。

每个人必须做到“五要六不”:

要定时作息,要睡前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洗手、勤剪指甲,要勤理发。

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吸烟,不用公共毛巾、茶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2.严禁在公寓内外乱扔杂物,保持公寓内外的环境卫生;

3.不随意坐、躺他人床铺,不随意穿戴他人衣帽,防止疾病相互传染;

4.为防止传染病在公寓流行,所有寄宿生要接受预防接种;

5.发生疾病,应及时向老师和保健室报告。

2.根据季节,及时举行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讲座;

4.有计划、有组织地培训卫生干部,每月召开一次卫生委员会议;

5.定期向女学生讲授青春期的卫生知识课;

6.每期总结评比优秀卫生班集体和优秀个人。

3.学生就诊小伤病随到随看,急重患者及时转送医院;

4.学生在其他医院看病需要在保健室打针时,一律凭医院的注射单,否则不予打针;

5.年级以上的学生集体活动,保健所要派人带医药箱跟随参加。

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一.学校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度从分管校长到专职的卫生保健教师,都有明确的职责要求,对卫生工作各负起责,定期研究并检查工作效果。

二.健康检查和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阳性体征与疾病及时通知家长。建立一人一卡的健康档案,做好学生的生长发育情况、六病检查等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里状况异常的学生,做好安全信息记录。

三.卫生员定期培训制度卫生员每周开一次例会,一方面接受卫生知识的培训,一方面处理班级同学的健康档案的有关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预防、常见病预防、现场急救四大技术及心肺复苏等。

四.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学校建筑设备及公共卫生监督制度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不拖堂,不加课;定期进行体育课运动量的测定及运动场地和器械的安全基础;保证教室采光、照明、通风、课桌椅等条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有关规定。

五.学生常见病定期上报制度定期进行学生“六病”监测,充分发挥“六病”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执行“六病”防治的各项措施。按规定对学生常见病定期上报。

六.环境卫生评比奖惩制度环境卫生由总务处负责,保证除害保洁经费到位。具体清扫工作由钱幼麟负责。楼道、厕所、垃圾桶、绿化等处专人定时定点打扫。教室保洁、卫生包干区、眼保健操、个人卫生等评比每周一次,纳入德育室的班级流动红旗评比范围。组室卫生每月检查一次,评比结果与创建文明组室结合。把班级流动红旗评比结果作为班级评先进、教师年终考评的内容之一;办公室卫生评比每月一次,评比结果列入文明组室评比范围。

七.传染病管理及上报制度经常向学生传授针对性较强的传。

染病预防知识,强调经常开窗通风和晨检。一旦发生流行病例应立即上报,上报人陈蕙。并对病人所在的教室或办公室、厕所及病人接触过的物品进行消毒。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卡的凭证入学工作。

八.食品卫生管理与上报制度加强饮水饮食工作的管理,做好食品验收验发工作,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领导或卫生室报告,学校则安排卫生室蒉翊红老师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和区教育局报告。

九.卫生突发事件上报制度对学生发生的急病、重病及伤害事故必须及时护送到医院,做到班主任到场并及时通知家长。意外伤害事故及时上报青保办,报告人陈蕙。

上海市蓬莱路第二小学。

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坚持每一天三扫,平时与突击相结合,卫生检查天天进行,及时公布,学期末评比,落实“表扬奖励先进,批评督促落后”的奖罚制度,利用各种宣传工作向师生进行建立卫生城市的宣传活动教育,向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卫生意识,杜绝“不卫生、不礼貌”行为。

具体要求如下:

一、环境卫生:

1、每一天早读后各班进行卫生清扫工作,班主任、科任教师、值班教师应到职责区督促学生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完善。

2、各班负责的职责区内要做到:无纸屑、落叶、杂物、杂草。清理的垃圾倒在垃圾箱内。

3、课间操,各班要安排卫生值日生对职责区的卫生进行维护,针对卫生检查小组通报的状况及时清理。

4、全校师生要养成不乱扔乱倒的好习惯(尤其是饭后),同时要做到见纸弯腰,随时捡起地上的果皮纸屑。教师要以身作则,用心引导和教育学生和子女。

1、教学楼卫生由班主任负责,值日生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教室及负责的防区进行卫生清扫。

2、学生做到门窗轻开轻关,持续门窗干净明亮,桌椅轻拿轻放。

3、学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更不允许学生在教室打闹,乱扔东西。

4、要持续地面清洁卫生,桌椅摆放整齐,书籍摆放有序,无杂物。

5、课后清擦黑板及讲桌,持续黑板及讲桌干净,槽内无粉尘,粉笔、教具摆放整齐。

6、定时开关门窗,持续教室内通风。

7、持续教室电视机,计算机、投影仪、灯管的清洁。

8、要求摆放好清洁工具,及时清理垃圾桶。

9、持续室内及走廊、楼梯墙壁的清洁,禁止乱涂、乱写、乱画。

10、爱护教室财产,窗帘、电视套、网线槽干净,无损坏。

三、食堂卫生:

搞好食堂、商店、学生饮水的卫生管理。不进腐败变质食品,不进过期食品,不进三无(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食品,杜绝食物中毒,改善学生饮食、饮水条件,经常督促检查从食人员的个人卫生,把住病从口入关。

四、宿舍卫生:

1、室内空气清新,没有异味。

2、床上用品要整洁干净,被子叠放整齐,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并且干净无尘土。

3、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纸屑污物等。

4、门和玻璃干净,窗台上无杂物,室内无蜘蛛网,暖气上无尘土杂物。

5、不乱拉电线,不在宿舍内使用电器。

五、厕所:

1、不准随地大小便。

2、不准将其它物品扔进便池(女生将杂物放在垃圾桶内),以免堵塞。

3、不准在厕所的墙上、门上、隔板上、乱写乱画,乱张贴。

4、不要随地泼水,水龙头要及时拧紧,要节约用水。

5、有冲洗设备,定期消毒,督促清卫员做好厕所卫生。

六、个人卫生要求:

(1)做到四勤:勤洗手(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2)做到六不:不吸烟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纸垃圾,不乱涂乱刻墙壁课桌、不攀折花草树木和践踏草坪、不吃零食。

(3)做到五不:不留(染)指甲、不染(烫)发、不化妆、不带饰物、男生不留长发;

七、培养学生讲卫生、讲礼貌的良好习惯,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等途径,经常进行预防常见病、多发病的宣传活动,师生禁止吸烟。

八、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对体格检查是发现学生有传染性疾病的,及时通知家长做好治疗工作,对残疾、体弱学生,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用心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龄齿、寄生虫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自顾不矫治工作。认真开展季节性流病的宣传、预防工作,并做好各种传染病的登记工作。做好突发性公共卫生的预案和上报工作。

卫生所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院医疗卫生保健工作的科学管理,提高医疗保健工作质量,争创全国重点院校和全国文明单位,新学期重新修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总则

(一)根据国家教委、卫生部联合颁布《学校卫生所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卫生所属学校的医疗,防疫保健性机构。

(四)全体医护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努力把卫生所办成领导满意、师生放心的服务育人场所。

二、工作管理制度

(一)门诊室工作制度

1、保持门诊室整洁、卫生,物品存放分类有序,医疗器械消毒备用。

2、对待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3、维护病人尊严,保护病人隐私。

4、门诊病人要登记,病例记录详细,传染病零报告。

5、处方配药量按病情需要执行。严禁开大方、人情方。

(二)传染病管理制度

1、专人负责传染病预防、报告工作,接受有关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2、发现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向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同时做好自身防护。

4、对污染的物品及环境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三)处方制度

1、除执业医师外,其他人员无处方权。

2、处方用黑或蓝色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一般用中文或拉丁文。处方严禁涂改。

3、处方上应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及用药方法、医师签名、配方人签名。

4、药品使用、药品用量必须按照中国药典及医疗保检规定的标准配发。控制药品医师要在处方上特别标注。

5、除医师本人外,他人无权擅自修改处方。对处方上的.不明显处或处方有错误通知医师本人进行修改。

6、处方保留三年备查。

7、处方配药量按病情需要执行。严禁开大方、人情方、对违反规定,药剂人员有权拒绝。

(四)注射、观察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整洁、物品分类存放有序。

2、对待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3、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外带药品不予注射、输液。

5、经常检查急救药品的质量、数量和急救设备的使用性能。

6、密切观察病人病情。病人在输液中出现过敏发应、输液反应,及时通知医生并做好抢救准备。

(五)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护士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都要检查。

七对:核对姓名、性别、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六)药局工作制度

1、药房整洁、物品存放分类有序。

2、对待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3、药品充足备用、防止药品过期、变质、破损。

4、付费后发药,不随意外借药品。

5、按医生处方及药典规定配发药品,对有疑问的处方必须请医生核实后才能配发,违反用药规定的处方一律不能配发。

(七)化验室工作制度

1、保持化验室整洁、卫生、物品存放分类有序。

2、对待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3、维护病人尊严,保护病人隐私。

4、化验结果准确无误,对本标本负责。

(八)收费室工作制度

1、挂号室整洁、卫生,物品分类存放有序。

2、对待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3、按规定医药费用当面结清。

(九)消毒管理制度

1、严格压力蒸汽灭菌的安全操作。

2、无菌物品专柜放置并有标志。

3、灭菌物品需标明无菌消毒的时间、有效期、物品名称、责任人。

4、每次消毒均需记录。

5、定期检验消毒灭菌的效果。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版(优质21篇)

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是确保规章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之一。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范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能对大家制定规章制度有所帮助。卫生工作制度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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