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基建工程范文
煤矿基建工程篇1
关键词:煤矿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全过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投资决策;优化设计;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 TD2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T1889
煤矿的发展在我国占有重要的经济地位,煤矿建设耗费时间长,需要更多的投资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工作,所以加强煤矿基建的工程造价管理对提高企业建造投资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工程造价贯穿整个工程建设,作为施工企业必须有效地管理煤矿基建工程的工程造价,使企业在取得较好的项目的同时不断壮大发展起来。现结合多年工作实践,就煤矿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加强煤炭建设的全过程造价管理作简要阐述。
1 项目决策阶段是造价管理的开始
在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项目的经济决策和各项技术,对项目投资以及项目建成以后的经济效益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项目投资控制的一个很重要的阶段。具体来讲,项目决策阶段,新建的一个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以后,工程造价机构应根据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地区经济发展各行业经济发展规划的基本要求,对要拟建的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适用,经济上是否合理、有利,在社会上能否创造效益,资金落实情况等方面都进行全面、充分的调查、分析和论证,搞好可行性研究。为决策者决定项目提供可靠的依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具有纵揽全局的决定性影响。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投资决策是产生工程造价的源头。合理确定造价是评估建设项目、开展后续工作的关键。
2 项目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
项目设计阶段这一阶段的设计费支出只占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却占75%以上,且往往容易被忽
视。煤炭建设项目与民用建筑项目的不同之处,是项目的工程分别布置在地面和地下、执有多个行业的规范设计标准。项目的设计参数、采矿工艺、概算指标的许多方面都需要工程、经济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实际经验,工作思路,用其来贯穿项目设计的各个阶段,延续思考相应各阶段的设计工艺和概算指标的控制。如果分段设计、变换设计单位、更换设计人员都将对项目设计的连贯思考造成一定影响,不利于项目投资和工程造价的“三控”。所以,煤炭建设项目,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决策开始,建设(投资)方就应委托一家具备有其建设项目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来进行项目全过程(可行性研究、初步、施工图)的设计,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行工程限额设计。建设项目既要按照批准的立项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来控制初步设计,又要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来限额控制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施工图预算。在项目工程设计的全过程中,要严格控制项目工艺技术和装饰设计的标准不变、控制工程概算指标不变,确保项目估算、概算起到控制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预算造价作用。
3 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
项目招投标阶段是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接受业主委托编制实物工程量清单(或工程标底)和一系列相关文件,标底的编审工作是招投标管理的核心工作,因为标底是确定工程承包合同价的基础,只有有了科学的标底,才能正确地判断投标的所报价格的合理和可靠性,才能在定标时作出正确的决策,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的管理规定,把握标价的合理性和竞争性。评标、定标中把造价执业者以及造价编制依据的合法性作为评判定标价是否合法有效的依据,保证标价的科学合理。为有形建筑市场的投标报价、标底的编制提供社会服务,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4 在项目实施阶段,造价管理不容忽视
管理是科学、是生产力,矿井建设管理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和成本,如资金不落实、投资不到位、施工准备不充分、施工组织不合理、施工安排不当或施工技术措施不力、管理不善等,都会给矿井建设带来损失和浪费。
4.1工程监理制实施与管理
实现“三控一管”的监理体系,是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重要保证,充分发挥其控制投资、增进效益的作用,就可以给预、结算审查提供一套比较规范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资料文本,从而反映真实的工程量。
4.2审查优化施工方案及施工顺序
审查及优化施工方案也是控制投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4.3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施工前,要组织施工人员到现场踏勘,并对图纸进行会审,技术交底,避免施工中出现不应有的返工,特别是对那种涉及费用较高的设计,必须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等几方现场核实,并进行技术及经济比较,尽量减少合同外费用。
4.4 严格现场签证管理
对于煤矿井巷工程,由于地质条件变化频繁,现场签证较多,所以要严格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制定现场签订管理程序。
5 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管理
竣工结算阶段是如实反映建设项目的产品价格,也是工程造价管理的终点站。该阶段应认真审核工程预结算,剔除其中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取费用、不切合实际和签证、不合理的技术措施等增加的费用;应根据所掌握的材料价格信息,着重审查是否抬高材料价格;应加强合同管理,实行合同逐项审查制度,使工程造价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得以确认和控制;此外,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要进行项目后评价,根据原来的规则,分析比较工程范围、进度和造价的变化情况,总结经验。
6 小结
综上所述,煤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因此,造价控制应贯穿于煤矿建设的各个阶段,对煤矿项目造价进行全过程控制是造价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要有效地控制煤矿建设造价,不仅要把造价控制转移到建设前期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尤其应抓住设计这个关键阶段,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要对工程造价的估算、概算、预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实行“一体化”管理,改变过去分段管理的状况。加强对工程造价的主动控制,强化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对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煤矿基建工程篇2
随着国内煤矿企业经济持续下滑,煤矿企业经营举步维艰,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大幅度下滑,导致企业内广大职工的思想出现较大程度的波动。因此,在新时期煤矿企业面临着日益严峻与复杂的形势,本文将从新形势出发深入研究和分析煤矿企业党建工作的特殊性,全面把握新时期新形势下煤矿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与新方法,确保煤矿企业党建工作的特殊性,建立煤矿企业独特的工作优势机制,为煤矿企业党建工作开展挖掘持续性的内在潜力,推动煤矿企业走出困境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思想服务。
关键词:
新时期;新形势;煤矿企业;党建工作;特殊性
随着煤矿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为煤矿企业党建工作带来了一系列难题,煤矿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着许多问题。在新时期下如何准确把握煤矿企业党建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强化煤矿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是煤矿企业党建工作所必须途径的道路,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煤矿企业团结广大职工,不断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以党组织作为煤矿企业的战斗堡垒,从而建立健全煤矿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煤矿企业各领域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促使党建工作为煤矿企业改革发展服好务,促进煤矿企业稳定持续发展。
一、突破党建工作难点,建立与新常态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机制
在新时期,强化煤矿企业党建工作,有利于找准煤矿企业市场地位的突破口,突破党建工作难点,建立与新常态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机制。其一,将党建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融入,结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进行,紧紧围绕煤矿企业发展抓好党建工作,从而探寻和创新党建工作这条主线,有针对性地延伸党建工作的内容,引领煤矿企业广大职工强化对党建工作的支持,引领企业强化党建工作组织的建设,增大资金与投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阵地,从而凝聚好广大职工的人心和力量,合理定位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思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并增强党建工作的创新,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组织的规范管理与科学管理。其二,协同做好党建工作与煤矿企业其他各项工作,突出党建工作在煤矿企业改革进程中的重要性,落实好各项制度与文化建设机制,以规范党建工作为导向结合煤矿企业生产实际,将党建工作深入渗透到煤矿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工作环节中,在把握好煤矿企业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的基础上,为煤矿企业建立全面的经营服务思想,务求实效,切实做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煤矿企业党建工作,突破煤矿企业改革发展的难点内容。
二、突破煤矿企业党建工作重点,强化改革与创新建设
煤矿企业在改革发展的进程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不断下降导致煤矿企业面临着日益复杂的新形势、新情况与新问题,煤矿企业对党建工作的开展要求越来越高。在这样的特殊情况下,有利于突破煤矿企业党建工作重点,强化改革与创新建设。其一,引导煤矿企业树立新的党建工作思路,从煤矿企业党建工作难点出发创新党建工作方法,不断创新煤矿企业广大职工的思想建设,以基层党组织为基础培养广大职工创新意识与创新思维的学习,并利用好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深入推进煤矿企业基层支部学、做的良好风气,建立相应的文明示范岗、举办相应的党建文化活动,强化煤矿企业广大职工干部的培训,与时俱进强化煤矿企业文化建设和教育宣传。其二,增强党建工作的多样化,在制度、文化建设上深入创新,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在思想和观念上树立科学的态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好其他职工思想层面的难题,并向基层党支部反映,增强党建工作制度的权威性,在煤矿企业内营造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良好的氛围,促使每个职工都自觉遵守党组织的制度。
三、突破党建工作载体,改进和强化文化活动建设
煤矿企业现有的党建工作载体已经不能满足日益严峻的形势,需要突破党建工作载体,改进和强化文化活动建设,为煤矿企业党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其一,利用多媒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党建文化活动,促使煤矿企业做好后盾建设,占领广大职工领域,为广大职工提供文化业余生活阵地,为职工与企业、职工与职工之间沟通搭建其平台,切实培养广大职工的改革创新精神,以市场竞争为条件为煤矿企业营造浓厚的团队精神,促使广大职工爱培养岗敬业的精神,并深入学习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煤矿企业党建工作摆在改革发展的重要位置,从紧迫性和艰巨性出发突破煤矿企业党建工作重点,为促进煤矿企业深入改革源源不断提供动力、活力。其二,拓宽煤矿企业党建工作途径和渠道,立足企业实际有的放矢地建设企业文化,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做好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促进党建工作为煤矿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从而牢固把握党建工作内容,在创新意识的引导下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树立作风标杆,全方位增强党建工作的感召力,做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机制。
四、团结煤矿企业各层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增强党建工作的战斗力
依靠基层党支部组织做好煤矿企业的一切工作,抓好煤矿企业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强化煤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思想建设,在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升生产效益,从而团结煤矿企业各层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增强党建工作的战斗力。其一,引导煤矿企业基层党支部落实好一切党建工作,从区队建设出发搭建好有效的沟通平台,以基层党支部为基础为煤矿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战斗堡垒作用,从而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不断丰富党建工作活动的内涵,团结煤矿企业广大职工的力量,形成并积极开展与党建工作主题相关的特色活动,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煤矿企业党建工作。其二,建立联动机制,立足于党建工作重难点设立先进党员的示范岗,以点带线,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作用,以线带面,建立煤矿企业相关的安全责任区,并区别进行质量示范区系列活动,立足岗位,强化煤矿企业广大职工的管理,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利用好群团工作优势积极开展民主生活会、谈心交流活动,准确掌握广大职工的思想动态,从思想脉搏上出发有的放失做好煤矿企业党建工作,为煤矿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的后盾与战斗力。
五、结语
综上所述,关于煤矿企业党建工作的特殊性研究,应从制度、党员、文化、载体等方面全面深入,突破党建工作难点、建立与新常态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机制,突破煤矿企业党建工作重点、强化改革与创新建设,突破党建工作载体、改进和强化文化活动建设,并团结煤矿企业各层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增强党建工作的战斗力,从而以改革创新意识为导向全面推进煤矿企业党建工作。
作者:翟敏敏 单位:霍州煤电云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白龙矿建分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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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法令.新形势下国有煤矿企业党建工作的挑战和责任[J].决策探索(下半月),2015(07).
煤矿基建工程篇3
关键词:矿井建筑物;井巷工程费;提折旧方法
中图分类号:F426.1 F406.72 文献标识码:A
1矿井建筑物的定义及特征
煤矿矿井建筑物是指在煤矿井下提供开采煤炭资源劳动条件的建筑物,包括井筒、通道、峒室、泵房、井内车场及煤仓等。矿井建筑物不同于一般企业的建筑物。一般企业的建筑物通常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等。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所有项目,既包括房屋,也包括构筑物;狭义的建筑物仅指房屋,而不包括构筑物。房屋是指有基础、墙、顶、门、窗,能够遮风避雨,供人在内居住、工作、学习、娱乐、储藏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构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筑物,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如烟囱、水塔、水井、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本文主要把建筑物作狭义理解。矿井建筑物与一般建筑物的区别如下:
一是矿井建筑物是井下的建筑物,一般企业的建筑物通常是指地面建筑物。
二是矿井建筑物是提供劳动条件的建筑物,一般企业的建筑物不仅有提供劳动条件的建筑物,还有提供生活条件的建筑物和提供其他活动场所的建筑物。
三是矿井建筑物的最长使用年限取决于煤炭开采年限,一般企业建筑物的使用年限通常取决于自然损耗和生产环境的影响。
2 矿井建筑物折旧方法的演变
有关资料显示,煤矿维简费最早出现在六十年代中期。1965年采掘企业停止按固定资产原值计算和提取基本折旧基金(折旧费),改按企业生产量提取维简费并列入生产成本。1967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制订的《关于改革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的管理办法》中将技术组织措施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和劳动保护费等三项费用,与固定资产更新和基本建设中属于简单再生产性质的投资(维简费)合并为一种资金,统称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简称更改资金),由此使用更改基金这个名称一直到1981年,这一阶段由计提折旧改为计提更改资金。
1985年国家对统配煤矿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恢复计提固定资产基本折旧基金和井巷工程基金,取消了财政补贴。原煤炭部、财政部下发的煤财字第321号文《关于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资金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将维简资金标准提高到7元/t(其中折旧基金3.5元/t,成本中提取井巷工程基金即开拓延伸费1.5元/t,收取用户2元/t);1989年7月,财政部(89)财工字第302号文《关于调整统配煤矿井巷工程基金提取标准的通知》,又在吨煤成本中增提1元/吨,为8元/t,维简基金要求专款专用。这一阶段由计提更改资金改为计提基本折旧基金和井巷工程基金。
从 1993 年7月1日起,我国煤炭企业维简费的核算采用“维简及井巷费”式进行。1993 年,我国会计核算模式实行大改革,《煤炭工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账问题的处理意见》中规定:“维简基金”科目改为“维简及井费”科目(流动负债类科目),并在“维简及井巷费”科目下设“维简费”和“井巷费”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这一阶段由计提基本折旧基金和井巷工程基金改为计提维简及井巷费。
2004年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管理,完善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投入机制,财政部、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建〔2004〕119号),对煤矿维简费(含井巷工程费)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作了具体规定。文中第三条规定:
企业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每月按下列标准在成本中提取维简费:
(1)河北、山西、山东、安徽、江苏、河南、宁夏、新疆、云南等省(区)煤矿,吨煤8.50元。(2)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煤矿,吨煤8.70元。(3)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吨煤9.50元。(4)其他省(区、市)煤矿,吨煤10.50元。本规定下发前,企业原执行的经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制定的煤矿维简费提取标准与本规定相对照,按孰高原则执行,并按规定程序备案。安徽省煤矿企业计提标准一般为维简费吨煤11元,井巷工程费吨煤4元。
2009年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对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进行了解释,煤矿企业提取的维简及井巷费参照安全生产费的会计处理。提取维简及井巷费-井巷工程费时,借: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井巷工程费,当矿井建筑物应提折旧提足后,继续提取的井巷工程费纳入维简费,会计科目为:借:制造费用,贷:专项储备-维简与井巷费-井巷工程费。企业使用提取的维简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维简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目前矿井建筑物折旧方法存在的不足与思考
2.1矿井建筑物折旧方法存在的不足
在煤矿矿井建筑物折旧提足之前,煤矿提取井巷工程费的实质是按工作量法对矿井建筑物提取折旧(安徽地区井巷工程费的提取标准为4元/t)。近年来随着钢材、水泥、黄沙等大宗原材料价格的上扬,人力资源成本的增加,煤矿投资成本不断提高,煤矿企业提取的井巷工程费形成的折旧不足以弥补矿井建筑物资产损耗。笔者就职的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建成投产的袁店二井煤矿、青东煤矿、袁店一井煤矿矿井建筑物资产原值分别为72123万元, 119678万元、178636万元,其可采储量分别为7971万吨、13342万吨、14011万吨。按吨煤4元提取井巷工程费袁店二井煤矿、青东煤矿、袁店一井煤矿提取的井巷费为31884万元、53368万元、56044万元,这意味着按吨煤4元提取井巷工程费(折旧),直到这3对矿井报废,其矿井建筑物资产损耗也不能得到弥补。煤矿企业本身税负较高,而由于这部分矿井建筑物资产损耗不能得到完全弥补,致使煤矿企业多交了所得税(在假定煤矿企业在整个运营期内盈利的情况下,多交的所得税金额为未弥补完的矿井建筑物资产金额乘以所得税率。以上述3对矿井为例分别多交了10060万元、16578万元、30648万元),更增加了煤炭企业的税负。
2.2 矿井建筑物折旧方法的思考及几点设想
按照现有的井巷工程费的核算方式,只有当矿井建筑物资产折旧提足以后,再提取的井巷工程费才能被煤矿企业使用。随着矿井投资成本的不断提高,继续按此种方式核算不仅违背维简及井巷费政策设计的初衷(煤矿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较低的提取标准甚至连矿井建筑物资产的折旧都无法提足。
笔者认为煤矿企业采取合适的方法对矿井建筑物资产提取折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可以长期使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而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但是它的价值则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移到所生产的产品成本或计入费用,然后通过产品销售实现收入,弥补了成本费用,从而使这部分价值得到补偿。根据配比原则,固定资产损耗的这部分价值,应当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以计提折旧的方法形成折旧费用,计入各期成本、费用中,从各期营业收入中逐步得到补偿。 煤矿企业地质条件、规模大小各不相同,形成的矿井建筑物资产金额也有较大差异,按统一的标准提取井巷工程费形成的折旧用于弥补矿井建筑物资产损耗,不仅标准的制定缺乏严谨性,而且不同煤矿企业之间提取的矿井建筑物资产折旧也缺乏可比性(如露天煤矿一般矿井建筑物资产金额较少,产量较大,而深井煤矿一般矿井建筑物资产金额较大,产量较小),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笔者建议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提取矿井建筑物折旧:由于矿井建筑物资产是为采区服务的,故煤矿企业对矿井建筑资产折旧的计提可采用以下公式:每月矿井建筑物资产应提取的折旧金额=矿井建筑物资产金额/该矿井建筑物服务的采区探明的可采储量*该矿井建筑物服务的采区每月原煤生产量,这样在该矿井建筑物服务年限内其资产损耗可以得到有效的弥补。
对于煤矿企业提取的井巷工程费不应先用于弥补矿井建筑物资产的损耗,而应直接纳入专项储备-维简与井巷费-井巷工程费核算,作为煤矿企业从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
煤矿基建工程篇4
关键词:煤矿 基建项目 档案收集 主要问题与成因 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G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5(b)-0231-01煤炭,是我国主要的能源物质之一,煤矿的安全生产成为国家各界人士广泛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将重点放在煤矿基建项目的验收上,以保证煤矿基建项目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进而保证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可靠性与高效性。验收煤矿基建项目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验收项目档案,因此,相关项目档案的收集工作就成为煤矿基建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煤矿基建项目不断发展,但档案收集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基建项目档案收集工作的效率,进而影响相关工作人员对项目的验收。
1 煤矿基建项目档案收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档案收集不及时。一般来讲,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工作应该是与项目施工同步的,这样才能保证基建项目档案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但是有很多施工单位只注重项目质量,忽视档案收集的重要性。常常要等到工程项目验收才开始收集整理档案,致使档案信息不完整、缺乏真实性。
第二,竣工移交资料收集不完整。煤矿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工作,直接关系到煤矿工作人员对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因此,对于基建项目的所有信息都应该记录在内,以备将来查询使用。工程图纸是煤矿基建项目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档案收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内容。但是一些施工单位缺乏专业的档案收集人员,不了解档案收集范围,忽视一些极为重要的信息、数据、材料,造成档案内容不全面情况。还有的施工单位并没有根据竣工实际情况对工程图纸进行有效的更新,致使出现竣工移交资料不符合实际施工情况、移交资料不完整的情况。另外,煤矿档案管理人员也没有有效参与到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中来,没有有效发挥档案收集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作用,致使档案信息不全,归档困难。
2 煤矿基建项目档案收集工作问题的成因
第一,档案收集意识不强。档案收集工作需要专人进行,但是有的施工单位都是兼职人员来收集、编制、管理档案,或者是以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此工作。这就形成了上至施工管理者,下至施工人员都没有对档案收集工作给予足够重视的局面,致使煤矿基建项目档案收集工作中出现各种问题。
第二,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档案收集是档案管理的前提,也是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档案管理制度直接影响着档案收集工作的效率。但是,由于施工单位只重视项目质量,忽视档案管理制度的完善,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约束,档案收集成为可有可无的工作;使工程结束后不能及时移交档案,质保金迟迟不能返还,影响企业正常运转。使档案收集工作变得复杂而困难,也影响了其收集效率。
第三,煤矿档案部门监督、指导不利。煤矿基建项目档案收集并不仅仅是施工单位的工作,同时也是上级煤矿档案部门的工作。煤矿档案部门要发挥其监督、指导的作用,根据煤矿基建行业自身特点,协调各项目部的关系,钻研档案业务,提高档案收集效率。但是,煤矿档案部门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影响了监督、指导作用的发挥,致使档案收集、归档、管理工作受到限制。
3 煤矿基建项目档案收集工作问题的解决措施
第一,积极宣传,提高档案人员的档案收集意识。在煤矿基建项目施工前期,档案管理部门应该与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开会,制定档案收集工作计划,为档案收集工作提供依据。同时施工管理人员还应该对施工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宣传档案收集的重要性以及收集原则,提高工作人员的档案收集意识,为档案收集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条件。
第二,明确责任人,完善档案管理体制。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必须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体制,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施工档案信息收集的责任人。加强项目档案管理,让工程竣工资料能及时完整移交上级档案部门,以便能有效利用档案价值确保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从工程项目筹建开始,直到工程项目竣工,责任人应该将相关档案信息做到完整地收集与调整,及时移交给煤矿档案部门,保证档案的管理与利用效率。
第三,规定档案收集范围,提高档案信息质量。基建项目施工之前,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就应该对档案收集的范围作出明确规定,以保证档案信息的全面性。要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在收集档案过程中,根据工程同步进行,电子文档的收集,还要注意档案纸张、数据、材料等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坚决杜绝虚假档案信息,另外,还要注重竣工图纸的实际性,将所有施工变更都加进竣工图纸中,力求档案信息的可靠性,提高档案信息质量,为档案信息的有效利用奠定基础。
第四,深入现场指导档案收集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力度。在煤矿相关管理人员明确档案收集范围时,还要对煤矿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分工,使档案管理人员能够深入到施工现场,监督、指导煤矿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工作,对档案重点信息进行反复地审核与评价,严格规定档案质量,坚决杜绝复印件、残缺件等,及时将档案移交、整理、归档,以提高档案的管理与利用效率。
4 结语
总而言之,煤矿基建项目的质量影响着煤矿生产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工作人员必须提高重视。在重视项目质量的同时,还应该注重煤矿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工作,创新档案收集方法,坚决预防常见问题的发生,提高档案收集的效率,进而保证为基建项目验收工作提供有效依据。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应用以及煤矿基建项目工作人员的坚持与努力,项目档案收集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为煤矿的安全、可靠、高效生产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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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基建工程篇5
【关键词】煤矿;生产区队;思政建设;重要性;问题;措施
现阶段,煤矿生产区队在思想政治建设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和挑战,这直接影响到煤矿企业生产的长期稳定发展和进步。于是,本文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形势下,充分肯定煤矿企业生产区队思想政治建设,进而对煤矿企业生产区队在思想政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以分析,紧接着提出了相对应的解决措施,希望能为提高煤矿企业生产效率、促进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些最基本的保障。
一、煤矿企业生产区队思政建设出现的问题
(一)煤矿企业生产区队缺乏对思想政治建设的正确认知
随着社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交通越来越便捷。煤矿企业生产区队中出现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这些外来人员没有足够的稳定性。大多数人都把眼前的工资待遇放在第一位,以经济利益为基础,并没有考虑长远利益。而在煤矿企业这种工资环境比较恶劣,工资待遇不高的地方,员工经常变动的情况,大家早已经司空见惯。所以煤矿的政工人员对生产区队的思想政治建设缺乏信心,大多都是敷衍了事,人员的变动让他们认为即使开展了思想政治建设,也留不住人心,换了员工又得重新开始思想政治建设,久而久之,煤矿企业的思想政治建设就成了一个幌子,并没有真正实施下去。
(二)煤矿企业生产区队的思想政治建设开展难度大
煤矿企业生产区队人员复杂,大部分生产区队员工都是农民转换工、协议工甚至是临时工。再者,煤矿企业生产区队工作环境恶劣,选择在煤矿企业生产区队工作的大多都是因为没有文化而来从事苦力。所以煤矿企业生产区队整体文化水平低,接受能力有限。这就大大加深了煤矿企业生产区队开展思想政治建设的难度,这是人为的主观因素阻碍煤矿企业生产区队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开展。从客观方面来看,煤矿地大都处在偏远山区,工作环境以及生活环境都比较差,这进一步加深了煤矿企业生产区队开展思想政治建设的难度。
(三)煤矿企业生产区队思想政治建设制度体系不健全
纵观当今煤矿企业现状,大多数煤矿企业都没有把生产区队思想政治建设提到日程上来。在国家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的政策以来,大多数煤矿企业都只是遥相呼应,敷衍塞责。并没有在煤矿企业生产区队这种基层组织建立完善的思想政治建设制度体系。没有制度的保障,煤矿企业生产区队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成了一纸空谈,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监督管理,最终煤矿企业生产区队的思想政治建设也就不了了之。
二、加强煤矿企业生产区队思政建设的解决措施
(一)提高对煤矿企业生产区队思想政治建设的正确认知
提高煤矿企业生产区队思想政治建设的正确认知,首先要求煤矿企业政工人员端正思想,以身作则,在思想上提高对生产区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视,站长长远角度去考虑。只有改变之前敷衍塞责的态度,端正思想,才能更好的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煤矿企业政工人员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的去学习,不断的完善自身的综合素质,然后深入到生产区队基层中去,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主动与他们沟通,给生产区队员工灌输正确的思想,进而推动煤矿企业生产区队思想政治建设的发展。
(二)发挥煤矿企业生产区队思想政治建设的基层作用
开展煤矿企业生产区队的思想政治建设,必须要深入到生产区队基层中去,一切以基层为基础,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开展。在煤矿企业生产区队中,要善于发掘那些有较高的责任心以及政治素养的员工,让他们起带头作用,在完成煤矿企业生产任务的同时,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的去壮大煤矿企业生产区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队伍,基层与基层及时沟通,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同时管理层也要努力与生产区队职工建立良好的关系,关系生产区队基层职工工作和情感生活,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情感的困惑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在情感上去感化他们,以便更好的开展煤矿企业生产区队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三)完善煤矿企业生产区队思想政治建设的制度体系
完善的制度体系是煤矿企业生产区队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开展的最根本的保障。煤矿企业生产区队应该建立思想政治建设的考核和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管理者的培训,严格按照煤矿企业思想政治制度的规范和标准来开展生产区队的思想政治建设。在制度的保障下,才能确保煤矿企业生产区队思想政治建设的真实可靠性。同时加强煤矿企生产区队的思想政治建设的考核和监督,更能有效的推进思政建设的进程,保证思政建设顺利的开展,从而达到理想的成效。
三、结语
综上所述,煤矿企业生产区队思想建设的开展在提高煤矿企业生产效率的同时,有利于加强煤矿企业生产区队员工的凝聚力,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最终促进煤矿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和进步。然后煤矿企业生产区队思想政治建设又面临各种问题和挑战,这就需要我们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树立煤矿企业生产区队思想政治建设的正确认知,坚持以人为本,从基层出发,深层次推进煤矿企业生产区队的思想政治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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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郑金龙.关于国有煤矿企业思政工作的人性化管理策略初探[j].江西建材,2014(21).
煤矿基建工程篇6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煤炭工业发展道路。把煤矿安全生产始终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按照统筹煤炭工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统筹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统筹矿山经济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实现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发展目标。从*年起,用3~5年时间,建立规范的煤炭资源开发秩序,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初见成效,形成若干个亿吨级生产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煤矿安全基础条件有较大改善,煤矿瓦斯得到有效治理,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矿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控制,煤炭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再用5年左右时间,形成以合理保护、强化节约为重点的资源开发监管体系,以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的煤炭供给体系,以强化管理和投入为重点、先进技术为支撑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以煤炭加工转化、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山环境治理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为基础的法规政策调控体系。
(三)基本原则。坚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加快现代化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中小型煤矿重组联合改造,另一方面继续依法关闭布局不合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小煤矿。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影响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同时抓紧完善法规政策调控体系,提高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综合治理的原则,促使煤矿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等各项要素到位。坚持国家引导、扶持和企业自主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又要尊重企业的自主发展权。坚持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推进煤炭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保障安全生产和促进健康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坚持煤炭开发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促进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相关产业的联合和煤炭就地转化,带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强化规划和管理,完善煤炭资源开发监管体系
(四)加强对煤炭资源的规划管理。煤炭资源是重要的战略资源,要改进管理方式,实现由粗放开发型管理向科学合理开发、保护节约型管理的转变。依法科学合理划定煤炭资源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严格按国家规划有序开发。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划定,由国土资源部研究提出,会同发展改革委共同审定并公布。建立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制度,对特殊和稀缺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
(五)完善煤炭资源管理与生产开发的管理制度。各级发展改革(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煤炭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手段,加强对煤矿开发建设和煤炭生产的监督管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工作,纠正、制止一切越权审批和以招商引资为由越权配置煤炭资源的行为。煤炭开发规划和资源管理工作要相互衔接,紧密配合。发展改革(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矿区总体规划时,必须征求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作为批准规划的重要依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煤炭资源勘查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时,必须征求同级发展改革(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作为批准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重要依据。产煤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煤炭行业管理职能部门,并充实和加强煤炭管理力量,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煤炭资源和生产开发管理。
(六)加大煤炭资源勘探力度。加大煤炭资源勘探资金支持力度,研究建立煤炭地质勘探周转资金,增强煤炭资源保障能力。由国家投资完成煤炭资源的找煤、普查和必要的详查,统一管理煤炭资源一级探矿权市场,在此基础上编制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据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实行煤炭资源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化转让,转让收入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用于煤炭资源勘探投入,实现滚动发展。健全煤炭地质勘查市场准入制度,培育精干高效、装备精良的煤田地质勘探队伍。严格执行勘查技术规程,进一步完善储量评估制度,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地质勘探精度,保障地质勘查质量,为合理规划和开发煤炭资源奠定基础。
(七)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进一步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规范煤炭矿业权价款评估办法,逐步形成矿业权价款市场发现机制,实现矿业权资产化管理。煤炭矿业权资产化要与科学的生产规划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开发、一次置权、分期付款”的原则有序进行。严格矿业权审批,对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资源,凡未经国家批准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一律不得办理矿业权的设置。保障矿区井田的科学划分和合理开发,形成有利于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煤炭开发秩序。加快修订煤矿设计规范,严格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开发强度管理,禁止越层越界和私挖乱采。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开采难采煤层和极薄煤层。煤矿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按照隶属关系,依法取得同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八)保护节约和合理利用煤炭资源。修订煤炭生产矿井资源回采率标准和管理办法,凡设计回采率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煤炭开发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核准,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建立严格的煤炭资源利用监管制度,对煤炭资源回采率实行年度核查、动态监管,达不到回采率标准的煤矿,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回采率标准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加快完善煤炭资源税费计征办法,研究将煤炭资源税费以产量和销售收入为基数计征,改为以资源储量为基数计征的方案,并在条件成熟时实施;同时,要积极探索多种激励约束机制,促使煤炭生产企业节约煤炭资源。健全煤炭生产企业资源储量管理机构,落实储量管理责任,完善煤炭储量管理档案和制度,严格执行生产技术和管理规程。
三、加快结构调整,加强煤炭供应体系
(九)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按照煤炭发展规划和开局,选择资源条件好、具有发展潜力的矿区,以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为依托,加快神东、陕北、晋中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形成稳定可靠的商品煤供应基地、煤炭深加工基地和出口煤基地。国家继续从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或国债资金)中安排资金,以资本金注入等方式,重点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应积极改进金融服务,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切实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煤炭开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煤炭企业上市融资,按照国家规定发行企业债券,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建设和发展。
(十)促进煤炭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要与煤炭外运和水资源等条件相衔接,与相关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要加大投资力度,改革铁路和港口投资体制,鼓励企业法人、非公有资本参股建设和管理,抓紧建设和改造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出煤通道和北方煤炭下水港口,提高煤炭运输能力,从根本上缓解交通运输对煤炭供给的制约。按照政府引导和企业自愿的原则,鼓励煤电一体化发展,加快大型坑口电站建设,缓解煤炭运输压力。鼓励大型煤炭企业与冶金、化工、建材、交通运输企业联营。火力发电、煤焦化工、建材等产业发展布局,要优先安排依托煤炭矿区的项目,促进能源及相关产业布局的优化和煤炭产业与下游产业协调发展。
(十一)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加快培育和发展若干个亿吨级大型煤炭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优化煤炭工业结构、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平衡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关系和“走出去”开发国外煤炭、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体。煤炭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资源开发由国有资本控股。鼓励发展煤炭、电力、铁路、港口等一体化经营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到境外投资办矿,带动煤炭机械产品出口和技术、劳务输出,提高我国煤炭工业的国际竞争力。
(十二)进一步改造整顿和规范小煤矿。各产煤地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快中小型煤矿的整顿、改造和提高,整合煤炭资源,实行集约化开发经营。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改造中小型煤矿,鼓励资源储量可靠的中小型煤矿,通过资产重组实行联合改造。积极推进中小型煤矿采煤工艺改革和技术改造,规模以上煤矿必须尽快做到壁式正规化开采。继续淘汰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浪费资源的小煤矿,坚决取缔违法经营的小煤矿。
(十三)加快提升煤炭生产和设备制造技术水平。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提高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与工艺,推动煤炭工业科技进步。大力推进中小型煤矿机械化,加快培育和发展面向小型煤矿的综合服务机构,形成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通过关键技术引进、技贸结合、合作制造、市场换技术等多种方式,提高煤炭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制造能力,促进重大装备制造国产化。加强企业、科研机构和各类院校的联合,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十四)规范煤炭市场秩序。深化煤炭流通体制改革,改革电煤价格形成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法规,合理调整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的利益关系。继续推进煤炭订货方式改革,鼓励供需双方自主衔接、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加快建立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以区域市场为补充,以网络技术为平台,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主体自由交易的现代化煤炭交易体系。严格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取缔无证非法经营活动,清理煤炭运销环节乱收费、乱罚款,依法打击掺杂使假和偷骗税款等不法行为。
四、坚持综合治理,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十五)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提高监察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煤矿安全执法检查。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分工联系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认真实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化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简企业管理机构,加强一线管理力量;坚持煤炭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派驻制度,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严格外包工程队伍资质管理和现场管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十六)加大煤矿安全投入。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完善中央、地方和企业共同增加煤矿安全投入的机制。各类煤矿要按有关规定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国家继续从预算内基建投资(国债资金)中安排资金支持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对国家支持的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地方财政要积极安排配套资金,专项列支,并与中央资金同时到位。各级财政、审计和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煤矿安全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并发挥效用。
(十七)提高瓦斯防治技术水平。成立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设立国家瓦斯治理和利用(煤层气)工程研究中心,加强瓦斯防治科技攻关,立足于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从根本上扭转瓦斯事故多发的现状,加快瓦斯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瓦斯煤尘防爆、瓦斯抽采利用技术的研究。抓紧制订和实施全国煤矿瓦斯治理总体方案,尽快使煤矿瓦斯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财政、税务部门要尽快制订实施办法,对瓦斯(煤层气)抽采和利用实行税收优惠。煤炭企业要严格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的管理,建立健全危险源辨识技术体系、瓦斯抽采和监测监控体系、灾害预警救援体系,切实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十八)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素质。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组织和引导企业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特别是采掘工人的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对煤矿负责人和主要工种依法实行强制性安全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等现象。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煤矿采煤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实行职业准入,持证上岗,严格技术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教育部门要加强与煤炭行业的合作,将煤炭行业有关专业纳入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要与大型煤炭企业合作,尽快恢复或设立一批煤炭职业技术学校。要引导有关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煤炭行业市场需求培养懂安全、有技术、会管理的煤炭专业人才。要通过设立煤炭专业奖学金、减免学费等措施,鼓励学生报考煤炭专业。
五、加强综合利用与环境治理,构建煤炭循环经济体系
(十九)推进洁净煤技术产业化发展。发展改革委要制定规划,完善政策,组织建设示范工程,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推动洁净煤技术和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洗煤、配煤和型煤技术,提高煤炭洗选加工程度。积极开展液化、气化等用煤的资源评价,稳步实施煤炭液化、气化工程。加快低品位、难采矿的地下气化等示范工程建设,带动以煤炭为基础的新型能源化工产业发展。采用先进的燃煤和环保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按照高效、清洁、充分利用的原则,开展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矿井排放水以及与煤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鼓励瓦斯抽采利用,变害为利,促进煤层气产业化发展。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发展与资源总量相匹配的低热值煤发电、建材等产品的生产。修改制定配套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落实和完善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对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在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申报中,必须提出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并将其作为核准项目的条件之一。
(二十一)保护和治理矿区环境。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要严格实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矿区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废弃物和采煤沉陷区治理。研究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明确企业和政府的治理责任,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逐步使矿区环境治理步入良性循环。对原中央国有重点煤矿历史形成的采煤沉陷等环境治理欠账,要制订专项规划,继续实施综合治理,中央政府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煤炭企业按规定安排配套资金。
(二十二)大力开展煤炭节约和有效利用。积极引导合理用煤、节约用煤和有效用煤,努力缓解当前煤炭供求紧张状况,解决煤炭产需长期矛盾。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切实转变增长方式,抓紧完善产业政策和产品能耗标准,限制高耗能工业的发展。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鼓励发展新能源,努力减少和替代煤炭使用。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广先进的节煤设备、工艺和技术。强化科学管理,减少煤炭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损失和浪费。制定有利于节约用煤的经济政策、技术标准和法规,利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全面、严格的节煤措施,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煤和合理用煤的良好环境。
六、制订和完善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健全煤炭工业法规政策调控体系
(二十三)加强煤炭法制建设。抓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完善配套法规,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煤炭法规体系。尽快修订煤炭产业政策,完善办矿审核制度,严格准入标准。制订严格的煤炭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标准,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推动煤炭产业升级。加强煤炭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规范煤炭市场秩序,为各类煤炭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煤炭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资源、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技术政策和行业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矿井设计、施工、技术改造、生产和加工利用等方面的行为,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二十四)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各地要根据国家关于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有关政策,加快分离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严格按照1998年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的规定,切实落实原中央财政对国有重点煤矿增值税定额返还和所得税返还政策。加快增值税改革步伐,落实对已公布取消的各类基金和收费项目的清理、整顿措施,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二十五)促进煤炭企业接续发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有关规定,研究建立煤炭产业积累煤矿衰老期转产资金制度,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制度,保障煤炭企业增加接续资源,开展资源勘查,保护和治理环境,发展接续产业。重视煤炭合理开发与矿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促进矿业城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支持资源枯竭矿区经济转型。
(二十六)提高矿工劳动保障水平。加强煤矿质量标准化基础工作,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减轻矿工劳动强度。改革煤矿工作制度,将矿工入井时间缩短到八小时以内,并尽快实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加强煤矿劳动保护用品的研发,煤炭企业必须为井下工人发放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劳动保护水平。加强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做好煤矿尘肺病等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保护矿工身心健康。全面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煤炭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煤炭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各类煤炭企业都应为矿工办理工伤保险,切实维护矿工的合法权益。
(二十七)提高矿工生活质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井下矿工的劳动强度和风险、生产环境等情况,制订或提高煤矿工人艰苦岗位津贴标准。各类煤炭企业应根据效益情况,逐步提高矿工收入水平。继续采取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的办法,解决历史形成的矿区危房、棚户改造问题。
(二十八)发挥中介组织作用。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中介市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行业统计、技术服务、安全评价、市场开发、信息咨询、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咨询,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大局。
煤矿基建工程篇7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的工作部署和县委工作会暨经济工作会精神,认真执行国家煤炭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实施“煤炭强县”战略,按照“完善设施,整合资源,提高产能,推进转化”的思路,切实抓好建庄井田建设、煤矿双电源建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等重点工程,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煤矿标准化建设,强化技术服务指导,全面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着力推动我县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原煤产量*年全县原煤产量计划完成151万吨,精洗煤100万吨。
2.安全事故坚决遏制3人及3人以上重、特大煤矿事故的发生,控制一般伤亡事故,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以内,并实现在上年的基础上有所下降。
三、主要工作
1.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生产。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动向,认真做好全年生产、安全分类监管的计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为各类煤矿的监管奠定基础。二是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夯实各级和各个层面的安全责任;三是扎实做好县级领导联矿,局、站领导包矿,安检员驻矿、矿级领导下井带班等制度的落实,切实抓好安检站现场监督检查和煤炭局巡查工作,严管重罚,确保监管到位。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季度坚持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做到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实行事故隐患月报制度和安全生产周分析、月调度制度,及时分析煤矿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隐患和重大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监管人,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五是加快煤矿安全设施建设步伐,促进我县煤矿技防水平的提高。六是逐级制定完善煤矿事故和灾害抢险救灾预案,要求各煤矿按期与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确保预防、抢险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2.科学调度,加强指导,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一是加快年初煤矿复产验收步伐,争取在4月中旬前使大部分煤矿恢复正常生产,鼓励各矿在安全的前提下均衡生产,确保全年生产任务顺利完成。二是以矿容矿貌的整治为突破口,加强煤矿企业文化建设,实现文明生产和人性化管理,推进煤矿标准化建设。三是切实做好资源整合和关闭矿井工作,促使我县煤炭工业走向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为提升我县煤矿产能和资源量提供条件。四是认真搞好技术革新工作,开展试点,逐步推广机械化采煤,实现我县煤矿产能和开采技术水平提高。五是成立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加强行业指导和现场技术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打好基础。六是加快煤矿双回路建设步伐,全面实现双回路供电,积极办理重新核定产能工作,为提高我县煤矿整体产能奠定基础。
3.严格要求,强化培训,不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一是要将煤矿职工全员培训作为复产验收的先决条件,严格标准,务求实
煤矿基建工程范文
本文2023-12-23 10:55:13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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