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政策的农业措施范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3-10-31 18:06:25浏览:1071

新经济政策的农业措施

新经济政策的农业措施篇1

关键词:列宁;“新经济政策”;市场;国家资本主义;合作制

中图分类号:F0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7-0014-04

1921年春开始,在列宁的领导下,苏俄开始实行新经济政策。在列宁晚年,为什么要实施经济政策,怎么样通过新经济政策推动落后的俄国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一直是列宁最关心的问题。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思想,在实践中不断的发展,重温这段重要的历史,对更好理解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十月革命后,为了应对严重的国内军事、政治和经济危机,俄共(布)实施余粮征集制,对工商企业进行广泛的国有化,消灭商品货币,代以实物交换和分配,实施强制义务劳动等,史称为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它有效的保证了苏维埃政权在战争中能够集中人力物力战胜敌人。然而,战争威胁减轻后,俄共(布)却并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对经济的直接控制,希望以此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

在国内战争后,国民经济恢复任务被提上日程。1920年4月, 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经济建设的当前任务》的决议,提出了首先从工业入手,从而恢复国民经济[1]。1920年12月,列宁在全俄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提出,“共产主义就是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2] 。但在战时共产主义强化的条件下,经济与政治形式却日益恶化。到1921年春天,苏俄政权面临的危机,竟然较内战时更为严重。1921年5月,列宁回顾说,“1920年秋季和冬季……没有完全有保证的和足够的粮食储备,国家就根本无法全神贯注地有步骤地进行恢复大工业的工作。”[3]

恢复工业计划的失败促使了列宁的思想开始发生转变。他认识到农业因为受到余粮收集制的影响,农民生产没有积极性,必须首先解决好农民问题,才能重启经济重建,实现工农联盟。“1921年春天形成了这样的政治形势:要求必须立即采取迅速的、最坚决的、最紧急的办法来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和提高他们的生产力。”[2] 这样,列宁开始考虑以粮食税取代余粮收集制。1920年11月30日,列宁起草的《人民委员会关于直接税的决定草案》,第一次提出要研究是否“把余粮收集制改为实物税”[3]。1921年3月,在喀琅施塔得暴动的推动下,俄共(布)十大形成决议,正式决定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这标志着新经济政策启动。

列宁写道,“新经济政策的基本的、有决定意义的、压倒一切的任务,就是使我们开始建设的新经济……同千百万农民赖以为生的农民经济结合起来。”[3] “向纯社会主义形式和纯社会主义分配直接过渡,是我们力所不及的,如果我们不实行退却,即把任务限制在较容易完成的范围内,那我们就有灭亡的危险”[3]。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是向社会主义直接过渡转向间接过渡的结果。

列宁对新经济政策的思考,始于粮食税,继而发展到对自由贸易、商业精神和市场的认识,对国家资本主义的认识和对农业合作社的认识,最后形成了一个内在有机联系的政策体系。目的是经济上解决工业化与农村发展的矛盾,政治上巩固工农联盟,开辟了一条向社会主义间接过渡的道路。

首先,通过粮食税,进而发展到对自由贸易和市场的新认识。新经济政策的起点是实行粮食税。它使农民在完成固定的实物粮食税后,可以利用市场自由处理自己的余粮。1921年4月,列宁在《论粮食税》中写道,“粮食税是从战时共产主义到正常的社会主义产品交换的过渡”,“流转就是贸易自由,就是资本主义……在这一限度内,流转对我们是有利的”[2]。他认为“商业的发展,即资本主义的发展…在有千百万小生产者存在的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2]

列宁最初的设想,国家需要的粮食,主要通过粮食税和工农业产品的商品交换两种途径完成。这里的商品交换,实际上是在国家监督下,以实物交换方式进行,从而绕开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自由贸易,避免滋生资本主义的因素。列宁认为,这是一种有意义的暂时退却。

然而,由于当时苏俄消费工业十分落后,国家拿不出足够的工业品与农民进行交换。粮食税反而导致1921年6月以后的粮食危机。到1921年秋天,列宁意识到应当“要作最坏的打算”,允许让农民通过自由贸易,在市场上自由的交换余粮,承认货币为媒介的流通。这是“第二次退却”。“我们应当认识到,我们还退的不够,必须再退,再后退,从国家资本主义转到由国家调节买卖和货币流通。”[3] 至此,新经济政策的全貌展现。在这个意义上,有的研究者认为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开始时间也可以界定为1921年秋天。

由于自由贸易在农业和地方小工业领域的成功,列宁进一步考虑利用市场发展国营企业,指出“国营企业也在改行所谓经济核算,实际上就是在相当程度上实行商业的和资本主义的原则。”[3] “目前已有少数企业开始实行商业核算制度,按自由市场的价格支付工资”[3]。到1921年12月,俄共(布)第十一次全国代表会议对当时的经济特点总结是:“国内市场的形成”和“货币交换的发展”,提出要“以市场的存在出发并考虑市场的规律来掌握市场,并且有系统的通过深思熟虑的、建立在对市场过程确切估计之上的经济措施,把调节市场和货币流通的工作掌握在自己手中”[1],要求国有工业“适应市场条件和市场竞争的方法” [1]。

其次,利用国家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早在1918年5月,列宁第一次指出苏俄在过渡时期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1)宗法式的,即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自然经济的农民经济;(2)小商品生产;(3)私人资本主义;(4)国家资本主义;(5)社会主义[2]。他认为,“国家资本主义在经济上大大高于我国现时的经济,这是第一”,“国家资本主义中没有任何使苏维埃政权感到可怕的东西”[2]。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期中“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是我国社会主义的主要敌人”,“国家资本主义较之我们苏维埃共和国目前的情况,将是一个进步。” [2]

新经济政策开始后,列宁对苏俄的国家资本主义和一般的国家资本主义作出了明确区别。“我们在我国实行的国家资本主义,是一种特殊的国家资本主义……我们掌握了一切经济命脉,我们掌握了土地,它已归国家所有。这一点是很重要的。”[3]1922年3月,列宁对国家资本主义作出了明确定义:“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范围的资本主义,这种资本主义是同国家联系着的,而国家就是工人,就是工人的先进部分,就是先锋队,就是我们。”[2]

列宁还在《论粮食税》中探讨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四种具体形式:租让制、合作制、代购代销和租借制。列宁认为,租让制具体方式是“我们和最文明的西欧资本主义直接订立正式的书面合同”,它是苏维埃国家同外国资本家进行经济合作,获得先进技术和资本的方式。“我们给世界资本主义一定的“贡赋”,在某些方面向他们“赎买”……使我们的经营的条件得到改善。”[2] 合作制此时也被列宁认为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具体形式之一。它指把小商品生产者联合起来的,“在小农国家里占优势的、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合作社,而不是工人合作社”。合作制资本主义“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个变种”。列宁认为,“租让的基础是大机器生产,合作社的基础则是手工的、部分甚至是宗法式的小生产”[2]。“由租让向社会主义过渡,是由一种大生产形式向另一种大生产形式过渡。由小业主合作社向社会主义过渡,则是由小生产向大生产过渡。”代购代销是“国家把作为商人的资本家吸引过来,付给他们一定的佣金,由他们来销售国家的产品和收购小生产者的产品”,而租借制是“国家把国有的企业或油田、林区、土地等租借给企业资本家,而且租借合同与租让合同极为相似”[2]。这些具体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作用是让“我们”懂得“需要经过哪些中间的途径、方法、手段和辅助方法,才能使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2]

列宁认为,在苏维埃国家政权的前提下,国家资本主义较之苏俄当时主要的小生产形式先进,它能够在更大的社会化基础上组织工农业产品交换,提高科技和管理水平。他希望在引入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的同时,通过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与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竞赛,激活国有大工业,壮大社会主义经济,最终战胜小私有经济和资本主义。列宁写道,“我们宣布新经济政策后,提到日程上来的竞赛和比赛,是一场严重的竞赛……这是两个不共戴天的敌对阶级斗争的又一斗争形式。”[2] 这样,在落后的经济条件下,应当利用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生产力,最后实现向社会主义的间接过渡。列宁说,“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当利用资本主义(特别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2]

最后,列宁对合作社的理解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苏维埃俄国脱胎于一个小农国家。粮食税政策的提出,使列宁进而思考如何预防小农生产具有的自发的资本主义性质,寻求“使农民感到简便易行和容易接受的”方式组织小农,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在此前,列宁曾提倡过共耕制、集体农庄等,但效果都不明显,这促使他对合作社进行了重新的评价。1921年春,列宁提出合作社虽然具有自发的资本主义性质,但它是一种社会化的组织形式,“‘合作制’资本主义和私人资本主义不同,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个变种”,“合作社这一商业形式比私营商业有利,有好处……合作社便于把千百万居民联合起来,组织起来,而这种情况,从国家资本主义进一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角度看,又是一大优点。”[2] 有研究者认为,列宁在1921年5月的《论粮食税》中,指出了“粮食税―资本主义的发展―合作制资本主义或国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这样一条发展脉络[4]。

俄国的农业合作社在一战前就有所发展,但战时共产主义使已有的合作组织严重萎缩。1920年1月1日,俄国有3.05万个合作社,到11月下降为仅1.3万个。在新经济政策的鼓励下,农业合作社得以恢复发展,到1923年,达到到3.12万个[5]。1921年春天,列宁认为“合作社也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而“小商品生产者合作社(这里所说的不是工人合作社,而是小农国家中占优势的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合作社)必然产生出小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2]。这时所提倡的合作社,更多是消费合作社,几乎在整个1921年,农业合作社还没有从消费合作社中分离出来。

随着合作社范围的扩大,列宁对合作社也有了全新的认识。1923年1月,在《论合作社》中,列宁写道,“在实行新经济政策时,我们向作买卖的农民让了步,即向私人买卖的原则让了步;正是从这一点(这与人们的想法恰恰相反)产生了合作制的巨大意义……我们发现了私人利益即私人买卖的利益与国家对这种利益的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合适程度,发现了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合适程度,而这是过去许许多多社会主义者碰到的绊脚石。”[2] 列宁认为,“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在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取得阶级胜利的条件下,文明的合作社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的制度”[2]。“对我们来说,合作社的发展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与此同时,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2] 在肯定了合作社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后,他还认为合作社发展要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要采取积极支持、稳步前进的方针。这样,列宁对小农经济如何联合走向社会主义形成了自己明确的思路。

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思想,内涵十分丰富,并且一直在发展和深化。从粮食税开始,列宁的思考逐步围绕了一条主线,即对利用市场,以及利用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的认识。

列宁认为,必须利用市场与自由贸易,激活工农业经济的联系。市场和国家资本主义实际上是部分复活了资本主义因素,允许自由贸易和市场发展,有利于建立工农业之间的联系,刺激农民生产,改善工厂经营状况。而允许高于小农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形式的成长,有利于刺激工业恢复与发展,有利于引进资本主义国家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形成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良性竞争格局,提高经济效率。它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有利于实现小农为主体的落后国家向社会主义的间接过渡。

列宁又认为,自发的市场意味着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因此必须对之进行必要的限制和管理,必须努力促进社会主义因素在经济竞赛中逐步战胜资本主义和小资本主义因素,这样才能过渡到社会主义。1918年,列宁曾指出,“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3] 这种对小生产的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的警惕,实际上一直在影响列宁和俄共(布)的决策者。列宁认为,实施自由贸易、商业精神和国家资本主义,实际上都是一种“暂时的后退”,必须退得“适度”,并在适当的时机,重新转入“进攻”,即实施更具有直接社会主义性质的政策。

1921年秋天,列宁主张从当年春天新经济政策实施之初的粮食税和商品交换退到“由国家调节商业”,退到以货币为媒介的流通。“1921年春季,我们在经济方面实行了退却,我们在1921年的秋冬和1922年初,还要继续退却”[3]。但到了1922年3月,列宁在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转而提出,“我们已经退了一年。我们现在应当代表党宣言:够了,退却所要达到的目的已经达到。”[2] “退却已经结束,现在的问题是重新部署力量。”“资本家为了发财致富建立了同农民的经济结合;为了加强我们无产阶级国家的经济实力,你也应该建立同农民经济的结合……这样我们就能战胜私人资本家。”[2]

新经济政策的产生是在国内矛盾激化,特别是农民暴动的刺激下,比较仓促启动的,并没有形成完善的改革方案,实际上是“边做边总结”,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认识。新经济政策出台之初,领导集团无法准确估计“向新经济政策退却”的思想将怎样付诸实施,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政治、经济和思想问题,在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中出现了恐慌。一些县的党组织甚至认为,列宁提出的向新经济政策过渡的措施是向资产阶级投降,引发了退党潮。另外,缺乏实施新政策的管理机关。没有谁可以依靠,只能靠原来的粮食工作者,而他们又肩负着取缔余粮收集制的任务。向农民解释清楚现在是实行粮食税而非余粮收集制本身,就是件困难的事情[6]。新经济政策实施一年后列宁发现,“汽车不完全按照甚至完全不按照掌握方向盘的那个人所设想的那样行驶”[3]。

新经济政策引入了市场机制,部分的复活了资本主义,其逻辑前提是承认商品经济的效率合理性。实际上,如何看待社会主义与市场的关系,是影响人们对新经济政策理解的最深层因素。市场机制对于社会主义,是仅仅可以暂时利用的,还是一种长远的制度安排,这是新经济政策走到一定阶段必须回答的核心问题。但刚刚革命后的苏俄,彻底接受市场经济的原则,是很多革命者无法认同的。新经济政策时期,苏俄一直在努力划清界限:“什么是从法律上满足任何公民与目前经济流转有关的要求,什么是滥用新经济政策”[3],而两者之间模糊的界限,使政策的执行经常处于摇摆之中。

1921年12月召开的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根据列宁的思想做出决议,认为必须从市场的存在出发考虑市场的规律,掌握市场,通过有系统的、深思熟虑的、建立在对市场过程的精确估计之上的经济措施,来调节市场和货币流通。这说明当时列宁将市场的作用已经提升到相当的高度。但同年11月16日,列宁给格・马・克尔日扎诺夫斯基的信中写道:“新经济政策不是要改变统一的国家经济计划,不是要超出这个计划的范围,而是改变实现这个计划的办法。”[3] 这表明列宁认为市场实际上仍然只是计划的补充,虽然是十分重要的补充。事实上,新经济政策时期,苏俄经济中的市场化程度总体上仍然是比较薄弱的。德米特连科认为,“新经济政策只是20世纪20年代政治经济的一种趋势和因素。当时存在着两种基本要素的矛盾:一是居主导地位的国家所有制同无产阶级专政的行政管理系统和思想意识形态,二是的非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的体制,它要求相应的经济方式和有效的自我保护机制。上述二者各有自己的发展逻辑,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合作及冲突,而新经济政策的这种性也就决定了它的(夭折)命运”[7]。

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思想使苏俄在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下得以恢复,作为反危机措施,它是比较成功的,表现为新经济政策实施后,农民暴动消退,国家经济迅速恢复,并且开始与西欧的部分经济联系,巩固了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更重要的是,它探索了在落后国家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道路,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杰出贡献。

然而,由于列宁领导苏俄经济建设时间太短,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思想仍然在发展之中,新经济政策的各方面措施的意义和价值仍然未能在党内形成共识。列宁提出新经济政策至少要执行一二十年。1921年5月俄共(布)第十次代表会议决议也强调,新经济政策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个要在若干年内长期实行的政策”。但由于新经济政策与传统的社会主义政策之间巨大的差别,使党内主流对它的真正含义和地位有明显的分歧。新经济政策究竟是一种策略性政策,还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模式,这个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

在执行新经济政策的20世纪20年代,苏联经济总体较好,但时有起伏,如1923年出现销售危机,1926年出现商品荒,1928年出现粮食收购危机等。戈里诺夫认为,新经济政策时期,苏俄“同世界经济缺乏正常的(甚至在保留对外贸易垄断的条件下)经济联系”,存在“城乡在技术方面(生产力的工业性和非工业性)、组织方面(大生产和小生产)、政治经济方面(社会主义和小商品成分)及其他方面的明显差距”[8]。这实际上与市场不健全和经济生活的行政化有直接的联系。列宁逝世后,党内发生的激烈的权力与路线斗争,政治上走向高度的集权化和官僚化,这都使市场取向的新经济政策外在环境日益严峻。随着斯大林在党内斗争中胜出,以及加速工业化战略的提出,政策开始转向。1928年冬天,粮食危机再次深化,斯大林结束了新经济政策。历史证明,这并不是偶然的举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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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列宁选集:第3-4卷,第4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64-773.

[3]列宁全集:第39-40卷,第42-43卷,第52卷(第2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4-366.

[4]蒋锐.列宁关于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从《论粮食税》到《论合作社》[J].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2,(1):80.

[5]徐博涵.列宁《论合作制》的真谛[J].马克思主义研究,1984,(1):197.

[6]徐向梅.新经济政策:俄罗斯史学研究新视角评介[J].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0,(1):15.

[7]P.Y.戴维斯,B. П.德米特连科.新经济政策:得与失[G]//徐向梅.新经济政策:俄罗斯史学研究新视角评介.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 题,2000,(1):16.

新经济政策的农业措施篇2

【关键词】斯大林;新经济政策;苏联档案

一、列宁逝世后斯大林对新经济政策的认识与执行

1924年列宁逝世后,以斯大林为首的俄共(布)中央继续坚持新经济政策的方针,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和新经济政策的基础是农业,由此采取了一系列发展新经济政策的措施。在列宁逝世后的一段时间里,斯大林与左派对新经济政策的责难进行了斗争,以托洛茨基为代表的左派主张把新经济政策看作是对资本主义发动重新进攻的一种喘息,只要有条件就向资本主义发动进攻,商品货币关系是不能够存在的。斯大林与左派一样把新经济政策理解为一种过渡性的政策,是一种权宜之计,但是他的思想与左派又是不同的,他认为新经济政策在退却的同时包含着进攻,新经济政策是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种手段。斯大林认为必须消灭农村中的战时共产主义的残余,并且在农产品的收购与工业品的采购上要实行合理的价格政策,以使社会主义在新经济政策的范围内不断发展。由于斯大林对新经济政策理论的正确认识与实际执行,苏联的农业、工业在新经济政策实行一段时期之后有了很大的发展。在苏共十四大上,以斯大林为首的苏共党中央确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任务和目标。斯大林也最终战胜了以托洛斯基为代表的“不断革命论”和布哈林的“右倾主义观点”,在全党确立了领导地位。

二、斯大林对新济政策理论的定位

新经济政策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必经阶段,还是在苏联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一种过渡,这是研究斯大林新经济政策思想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斯大林把新经济政策定位于过渡时期,不仅如此,斯大林还认为新经济政策是每一个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必经阶段,他指出:“新经济政策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政策,目的是要通过利用市场的情况下,克服资本主义成分和建设社会主义经济。资本主义国家,甚至即便是它们中间最发达的国家,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候,能不能没有新经济政策呢?不行,不可能也不应该。在不同程度上,新经济政策、它的各种市场联系,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对于每一个资本主义国家都是绝对必要的。”[3]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1]在具体的过渡问题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一个系统的论述。一般而言,列宁提出的新经济政策思想,是解决了无产阶级国家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国家之后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存在商品关系的探索,因而被归结为社会主义的一个时期,而在列宁看来,新经济政策只是苏联实现社会主义的一种过渡方式。在过渡问题上,斯大林一开始的认识也是如此,他认为新经济政策是一种过渡和“权宜之计”。斯大林把新经济政策认为是一个国家无产阶级专政之后必经的一个阶段,不管是什么样的国家,都不可避免地要实行新经济政策。但同时他也认为“不能同时认为新经济政策是绝对不可避免的阶段”[3]。

三、斯大林对新经济政策的认识以及思想转变是新经济政策终结的主要原因

斯大林在1929年完全抛弃了新经济政策,开始实行“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从一开始的肯定新经济政策到后来对新经济政策的抛弃,斯大林的认识及思想转变成为了新经济政策终结的主要原因。

(一)斯大林将苏联的粮食危机归结为富农和小农经济

粮食收购问题是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最终问题,粮食问题处理的好坏关系着整个国家的发展。1928年粮食危机出现后,斯大林一开始并没有急于想要变革新经济政策,反而在公开场合表明坚持新经济政策的主张:“现在只有苏维埃政权的敌人才会想到取消新经济政策。现在新经济政策对苏维埃政权比对任何人都有利。”[2]

1928年苏联爆发的粮食收购危机是由于客观原因比如生产下降、农民劳动收入减少以及国家制定的一系列“不平等价格”造成的,是农民对于国家制定的不平等价格的一种不满和抗议,但是斯大林并不认为是国家制定的政策出了问题,而认为原因是农村中的富农和小农经济造成的。斯大林认为苏联爆发粮食危机的秘密在于富农在本年度已经有可能利用这些困难来抬高粮价,进攻苏维埃价格政策,从而阻挠我们的收购工作。

在对待富农问题上,斯大林的观点是非常明确的,在斯大林看来富农是不在工人阶级的统一战线之内的,因而必须对他们实行强硬的政策,以解决国民经济面临的危机,从而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斯大林正是基于对于粮食危机的这种理解和分析,从而进一步得出了苏联在现阶段必须进行全盘农业集体化的结论。斯大林认为,只有用阶级斗争的办法,才可能真正解决这一危机,解决农村资本主义向苏维埃政权进攻的不利局面。可以说斯大林的这种认识决定着新经济政策的去留问题,他的这种看法和认识已经与现实相偏离,这也就为他其后的思想转变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斯大林论述了农业与工业的关系,从而为变革新经济政策找到了可能性

农业是工业的基础,斯大林从苏联当时所面临的内外条件分析了苏联的工业,指出必须有发达的农业为基础,这也是他变革新经济政策的动因之一。变革是必然的,因为在斯大林看来新经济政策只是一个过渡时期,苏联总还是要走向社会主义,不能允许资本主义的自由发展。这就涉及到斯大林的产品经济观,他似乎在商品关系上有了一些教条主义的倾向,在当时俄国,斯大林越来越偏离了新经济政策的实际内涵,在他看来社会主义生产应该是直接的、有计划的生产,而商品关系不过是被迫利用的一种形式。在1928年7月的中央全会上我们看到,斯大林已经开始不从俄国实际情况出发,积极主张取消商业了。围绕“非常措施”展开的党内争论,在这一次全会上已经全面展开,而这直接决定着新经济政策的命运。

苏联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这一点从它成立之初就已经决定,在资本主义国家包围的国际环境下,苏联这个新生国家受到的威胁是多方面的。外部条件决定了苏联要发展工业、建立稳固的国防,而从苏联内部上来讲工业发展又是孤立的与分散落后的农业极不协调,因而有必要建立与工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而发展农业就是要尽快建立农业集体化。这一点上看,斯大林的认识是正确的,但是他从这个分析中得出了要变革新经济政策这是不对的,而且他也没有认识到变革的必要性与不考虑现实情况的急骤变革是否具有同一性。

(三)从斯大林的公开发言来看,他的思想无疑是正确的;从实际操作上斯大林的确犯了错误

在对新经济政策问题的认识上,斯大林先反对了托洛斯基认为新经济政策是退却的思想,又反对布哈林认为新经济政策要合理利用市场因素的观点。在斯大林看来,新经济政策是一种权宜之计,在退却之后还包含着进攻,只是在这一问题的实际操作中,斯大林,完全割裂了这二者的关系。

考察苏联历史档案后,我们可以看出,斯大林在公开场合都表现出对新经济政策采取坚持的态度。他的思想和理论是正确的,但在现实中他越来越背离新经济政策的原则。在认识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上,斯大林是不统一的。在新经济政策实行后期,斯大林在对新经济政策的认识中过分强调了阶级之间的对立,认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根本对立的,马克思的设想中,社会主义中是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斯大林在个问题上逐渐又教条主义地运用了马克思的这一观点,渐渐忘记了新经济政策的过渡性质,转而采取一些极为不合理的做法。

(四)党内斗争直接促使了斯大林对新经济政策的认识

党内斗争也是促使斯大林尽快终结新经济政策的重要原因,由于布哈林、李可夫等人与斯大林的意见相左,使得斯大林因为斗争而不得不表面维系新经济政策,而实际上却朝着这一政策的反面行事。在1929年四月的联共(布)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联席全会上,斯大林就阶级斗争问题、阶级斗争尖锐化问题、农民问题、新经济政策和市场关系问题、所谓“贡赋”问题、工业发展速度和结合的新形式问题、作为理论家的布哈林同志等方面对布哈林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进行了批判,使得党内斗争尖锐化,也为把布哈林集团驱逐出党进行了准备。“斯大林及其集团用加速向社会主义前进来掩盖自己背离新经济政策的原则和同农民的结盟,却反而指责布哈林、李可夫和托姆斯基脱离了党的路线,而‘爬’向右边。”[4]而从历史上来看,布哈林从一开始就反对对农村的资本主义因素进行限制和排挤等过度的政策和过火的行动,他反对过多的政治斗争和过早实行农业和工业的全盘集体化。从斯大林开始“自上而下的革命”以来,布哈林曾不止一次地谈过,“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在于保存和发展市场关系,正是这样才能保证把“个人的、集体的、群众性的、社会的和国家的积极性巧妙地组织起来”,“最大限度地动员为社会主义工作的各种经济因素”。[4]

在列宁时期,实行新经济政策就是把当时“党内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中来,而到了新经济政策后期,斯大林却在这一问题上犯了“退却”,在国家经济出现问题时,又过于强调党内斗争,使得党内决策的不统一,造成农民利益受到损害。斯大林在党内的垄断和独裁在档案文件中表现的是较为明显的,他的这种垄断与独裁以及对党内斗争的强调对新经济政策的终结产生了较大影响。不仅如此,斯大林当时对国民经济的形势估计过于乐观,党内的争论一方面促使他更为乐观地估计形势,也让他在政治斗争中排除异己,从而为“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较为良好的便利。

新经济政策的终结也许不能仅仅归结为斯大林一个人的错误,但是斯大林对于新经济政策前后的认识,不得不说对于终结新经济政策起到了较为迅速的促进作用。新经济政策也就伴随着1928-1929年的几次中央全会的讨论而终结了,当人们轰轰烈烈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时候,新经济政策似乎就这样被人遗忘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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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俄]A.H.雅科夫列夫.20世纪俄罗斯档案文件——新经济政策是怎样被断送的(四)[M].赵永穆等译.人民出版社,2007:7,10.

新经济政策的农业措施篇3

列宁在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问题,首先而且主要是一个政治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的本质在于工人阶级如何对待农民。”可见,列宁把改善农民处境,调整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两个主要阶级之间的关系,争取农民的支持作为新经济政策的任务和目标。列宁还阐述了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理论意义,在俄国这样的一个小农生产者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里,实行社会主义革命必须通过一系列特殊的过渡方法,也就是实现自己的专政的或者说掌握国家政权的无产阶级和大多数农民之间达成妥协。只有无产阶级向农民阶级妥协,帮助农民改善生活和处境,与农民结成联盟,才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政权的巩固。列宁在《新经济政策的含义》里讲到:“从战略上看,根本的问题在于谁能更快的利用这种新形势。全部问题在于农民跟谁走:跟无产阶级走呢,还是跟资本家走。”在《谁将取得胜利———是资本家还是苏维埃政权?》一书中,列宁还强调:“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在经济上能够依靠什么?依靠人民生活状况的改善。在这方面应当想到农民。”列宁清楚的认识到,实行新经济政策的主要任务就是改善农民的境遇,最大限度的团结农民,以更好的联合广大的农民共同抵抗其他小股势力的反动斗争,巩固苏维埃政权。他在总结实施新经济政策一年的基本教训时指出,新经济政策的有决定意义的、压倒一切的任务,就是使我们开始建设的新经济同农民经济结合起来。这是在农民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关键。在《新经济政策和政治教育委员会的任务》中,列宁指出,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就是解决谁战胜谁的问题,要巩固工农联盟,要农民跟党走。

二、工农结合的创造性措施

实施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政策,是国家对农民最大的妥协和让步。农民拥有余粮必然要把它投入市场,进行交换。而任何一个懂得经济学的人都应该知道,一旦有了商品交换,必然会出现资本主义经济。在那时的布尔什维克看来,当时苏俄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而在社会主义社会怎么可能会出现自由贸易和市场,甚至资本主义经济。这是所有人都不能接受的倒退。所以粮食税的实施,是国家向农民妥协了一大步。列宁说:“我们应当努力满足农民的要求,因为他们感到不满足,不满意,而这种不满意是合理的,他们是不可能感到满意的。”“怎样去满足农民呢?满足农民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从哪里能够找到对怎样满足农民这个问题的答案呢?”“实质上可以用两个东西来满足小农。第一,需要有一定的流转自由,需要给小私有主一定的自由。第二,需要弄到商品和产品。”列宁在《论粮食税、贸易自由、租让制》里说:“首先必须采取紧急的、认真的措施来提高农民的生产力。”要做到这点,就非认真改变粮食政策不可。这种改变就是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

规定粮食税的税额比余粮收集制的数额要低得多:粮食低43.3﹪,油料作物低50﹪,肉类低74.5﹪。这样,农民在缴纳实物税以后,剩余粮食和其他农产品一律归自己支配,可以自由买卖,以换取自己所需要的工业品和其他农产品。规定在正常中等年景税为2.4亿普特,比余粮收集制时期少征收2亿普特。粮食税额在春耕公布,增产不增税,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也为工业的恢复和发展提供更多的粮食和更广阔的市场。粮食税是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核心,它根本上改变了国家和农民、城市和乡村之间经济关系的性质,农民从原来的单方面的粮食提供者,成了城乡商品交换中平等的一方,也体现了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密切结合、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结合。所以在农业发展计划中不仅要明确农业应当給予什么,还有明确农业为了給予而应当得到什么。这样才能更好的从农民的利益出发,更好的把农民团结在周围。此外,列宁还用农业合作社的手段对农业进行调节,加强国家与农民经济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对农民经济进行调节的重要手段是农业合作社及其专业中心的收购工作和供销工作,它提供了“从外部”即通过组织农户的流转(工商业根据总协定对农产品进行收购、加工和有组织的销售,以及由它们购买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民,等等)吸引农户的可能性。农业合作社及其专业中心得以在经济上把农民经济同工业联系起来,改善和扩大对农民的经济服务。

到底实施新经济政策,争取农民对俄国有没有好处?是不是拯救了俄国?列宁在《俄国革命的五年和世界革命的前途》中讲:“农民对目前的境况是满意的,我们可以放心的下这个论断。我们认为,这些证据比任何统计数字的证据偶读重要。农民在我国是决定性因素,这是谁也不会怀疑的。农民今天的状况,已经使我们不必担心他们会有什么反对我们的活动了。”新经济政策的实施以改善农民生活和提高农民劳动生产率的实物税为开端。新经济政策的实施,使农民的困境得到缓和,能够紧紧的团结在无产阶级周围,巩固了无产阶级政权。这是新经济政策的伟大胜利,也是列宁关注农民,始终把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伟大胜利,这在我们今天同样有深刻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无论是以人为本,还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新经济政策中都能够体现出来,值得我们深思和学习。

新经济政策的农业措施篇4

关键词:农村经济政策;小农经济;商品率

中图分类号:F09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9)04-0053-07

对于苏联新经济政策终结的原因,在我国已有许多研究,但这些研究都没有对新经济政策时期苏联农村经济政策的选择对于新经济政策的结束所起的作用进行分析。研究新经济政策结束的原因而不分析具体的经济政策及其对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影响和作用,不分析当时苏联农村经济政策对经济造成的困难,显然缺乏充分的说服力。本文将对新经济政策时期苏联共产党围绕如何对待小农经济进行农村经济政策的选择导致了后来的经济困难进行分析,从实际经济政策选择的角度来探讨新经济政策结束的原因。

一、小农愿望:农村经济政策选择的前提

1921年3月,苏共第10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取消余粮征集制,实行粮食税的决议。已有的研究都认为,实行新经济政策,是因为内战造成了农村经济的破产,农民已经不能继续忍受余粮征集制。但实际情况却要复杂得多。苏共实行新经济政策,意味着放弃战时共产主义。战时共产主义在农村的表现并不仅仅是余粮征集制,也包括着忽视农村条件和农民愿望,在农村推行激进的社会政策。实行新经济政策,标志着苏共“承认农村的特殊利益和权利,满足农村的基本需要”,放弃在农村的激进的社会政策。[1]22列宁认为实行新经济政策是对农民的让步,这恰恰说明了新经济政策的本质。列宁所说的农民,主要是农村的小生产者。因此,当苏共决定实行新经济政策时,其农村经济政策选择的依据就是小农的愿望。

在实行新经济政策之前,苏联共产党就委托当时苏联最著名的农业经济学家李托森科和恰亚诺夫分别提出可供党进行选择的农村发展方案。李托森科方案建议在苏联农村建立拥有大片土地,使用雇佣农业工人的大型农场主经济。这个方案实际上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斯托雷平改革的继续和变种。恰亚诺夫方案认为,苏联农业应该依靠家庭农户经济的发展,通过国家监督和引导,逐步实现农业合作化。这两个方案于1920年6月被送到俄罗斯国家电气化委员会(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前身)和农业人民委员会。经过这两个机构的反复讨论,最终苏联共产党选择了恰亚诺夫的方案作为制定国家经济政策的基础。[2]

随着1921年3月召开的苏共第10次代表大会决定从余粮征集制转向农业税,开始实行新经济政策,苏联农村的发展也走上了按照以恰亚诺夫方案为基础制定的政策与法令所设定的轨道。这个轨道就是在苏联农村通过引导小农经济逐步发展为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为此,苏维埃政府在1922年11月15日制定了土地法,这个法令“特别致力于创造一些满足个体耕种发展的条件,因为这种个体耕种在经过改革的米尔(村社)中占绝对的统治地位”[3]236。

苏联共产党选择在农村满足小农经济发展的方案,而拒绝了建立大型农场主经济的方案,从经济效率角度看,显然令人无法理解。因为无论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还是斯托雷平改革都证明,大农场主经济将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能够提供更多商品化的农产品。而且这一方案也与列宁一贯的思想相矛盾,正是列宁曾经认为,形势根本不容许恢复旧的小农经济。实际上,苏共选择满足小农经济发展的政策,是由历史的和现实的因素决定的,或者说它别无选择。

俄国农村在历史上形成了村社土地共有的经济制度,这一制度成为资本主义在俄国发展的障碍。在沙皇俄国存在的最后十年,俄国总理大臣斯托雷平进行了在农村建立资本主义农业的改革。改革带来的经济成效是显著的,特别是类似于大农场主的经济形式具有远远优越于小农经济的经济效率。在1913年,俄国地主的单位粮食产量是中农和贫农的2到3倍,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也比改革前提高了50%,而且,这些类似于大农场主的经济是商品粮的主要提供者。[4]32但是,斯托雷平改革也造成了大量小农的破产,从而引发了农民的反抗,并为1917年俄国革命提供了主要力量。虽然1917年革命的“政治中心舞台在彼得格勒,但其背景却是由俄国农村提供的。正是俄国乡村的形势发展,决定了彼得格勒政治精英行动的条件”[5]64。这个条件就是,那些破产以后“背井离乡的贫农,进入城市成为工人,参军成为士兵。1917年革命的主力军――工人与士兵,斯托雷平改革都创造出来了”[6]265。

对于斯托雷平改革,列宁进行过认真研究。列宁在斯托雷平改革开始时就指出:“斯托雷平按根本法第87条颁布的有名的土地法贯穿着纯资产阶级的精神。从科学的经济学来讲,这项法律无疑是进步的。”[7]209列宁肯定了斯托雷平改革具有经济上的进步性,也明确地指出了它的本质是:“想加速农民的彻底破产,保存地主土地,帮助一小撮富裕农民‘经营独立农庄’,尽量夺取更多的村社土地。”[8]78这样的改革带来的政治后果是:“几百年来农奴制的压迫和改革以后几十年的加速破产,积下了无数的仇恨、愤怒和生死搏斗的决心。”“在斯托雷平教训的敲打下,从民主主义的农民群众中必然会涌现出锻炼得越来越好的战士。”[9]187-188因为,建立一种自由平等的小农社会生活的愿望,像一根红线贯穿在俄国革命中。一位农民代表在杜马发言时态度坚决地表明了这样的愿望:“无论你们争论多久,都不可能创造一个星球,那就意味着你们必须给我们土地。”[10]苏联共产党在1905年革命以后的土地纲领就是根据列宁对于斯托雷平改革和俄国农民的愿望分析制定的。“历史已经明确地做出了回答,斯托雷平的改革失败了,它直接导向了革命。其原因不在于手段的缺乏,策略的错误,而在于斯托雷平建立大农场主经济的思想与俄国处于资本主义边缘这一现实的矛盾。”[7]对斯托雷平改革后果十分清楚的列宁,只能选择顺应小农愿望的方案。

同时,苏共能够取得十月革命和国内战争的胜利,是因为它根据当时俄国农民的要求,提出了符合大多数小农要求的土地政策。1917年2月革命以后,在俄国农村发生了广泛的农民自发夺取土地的起义,苏联共产党及时提出了自己关于土地问题的纲领,赢得了相当部分农民的支持。有了苏共在夺取政权以后颁布的法令的支持,农民把大部分地主、国家和教会的土地据为己有(一般都是通过农村公社进行的),“这些夺回的土地使一部分农民的地位得到显著改善。”[11]113在这个过程中,地主阶级及其代表的大经济已被消灭,农村公社夺回土地以后,分配给本村的农民家庭,进行个体耕种,这造就了由家庭农户经济构成的苏联农村经济,也恢复了村社在农村经济中的作用。据1919年的统计,当时俄国农村将近97%的土地掌握在家庭农户手中,约有3%的土地由农业合作社和国营农场耕种。十月革命前后发生在农村的重新分配土地构成了十月革命的一部分,也成为俄国农民支持苏共的重要条件。如果苏共选择在农村建立大农场主经济,即实行新的斯托雷平式改革,将失去俄国农民对建立不久的苏维埃政权的支持。一度对小农经济持否定态度的列宁后来对此有了清醒认识,他指出:“农民常常说:‘我们是布尔什维克,但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们拥护布尔什维克,因为他们赶走了地主,但我们不拥护共产主义者,因为他们反对个体经济。’”[12]46

而且,新经济政策是作为一种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手段而提出的,即列宁和苏共其他领导人都没有将其看作是社会主义的实现形式,而是将它看作是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创造条件的一种方法。从这个认识出发,苏共在制定农村政策时,就必须考虑采取何种经济形式更有利于向社会主义过渡。已经形成的小农经济被认为更可能向社会主义过渡。当时苏联农村中贫农和中农(包括人数和所拥有的土地数的比例)占绝对优势,苏共的几乎所有领导人都认为,这是建立工农联盟的基础。通过工农联盟,在苏维埃政权的引导下,将最终在农村解决谁战胜谁的问题。因此,新经济政策并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政策,还包含着更为深刻的政治目标,“新经济政策首先是工农联盟的一种特殊形式”[13]26。苏共决定顺应小农愿望,满足小农经济的发展要求,有一个前提,即这个发展必须最终导向社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但列宁又认为:“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14]6当苏联共产党对农村经济政策进行选择时,就必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小农经济演变为资本主义经济(大农场主经济)。为此,苏维埃政权在1922年颁布土地法前,预先颁布了土地协作社法令。“这个法令实际上承认农村公社的存在,并且力图改变它。”[3]235法令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限制小农经济演变为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农业经济。

俄国农民对农村公社的依赖实际上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这种传统对苏共制定农村经济政策也有巨大影响。虽然斯托雷平改革下了极大的决心要瓦解农民对农村公社的依赖,但实际成果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而且遭到农民顽强的抵抗。即使那些被移民到西伯利亚的农民,不久也加入了农村公社。斯托雷平本人到这些地方视察时,也不得不承认这些行为的合理性。[15]苏联共产党对农村经济政策的选择,实际上是鼓励村社发挥作用,只不过规定它的作用应该与苏维埃一致。后来的历史发展证明农民欢迎这样的制度安排。到1927年,在俄罗斯联邦,91%的耕地属于村社所有。以至于有俄罗斯学者得出结论:“只要历史一给俄国农民短暂的喘息之机,他们就明确地选择了村社类型的生活方式。”[15]

苏联共产党在1920年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时,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只能顺应小农的要求进行政策选择。这一选择不论当时看来多么合理,后来苏联共产党遇到的困难却是这一选择的必然结果。

二、政策的反向激励与小农经济的困局

按照恰亚诺夫的方案,苏共在新经济政策初期的所有农村经济政策,都是为了保护贫农和中农,帮助农村无产阶级,限制农村中的“资本主义”关系,即支持小农经济。对于土地租赁和使用雇工等可能破坏小农经济的行为,苏维埃政权都采取了严格的限制措施。[16]222

苏联共产党采取的政策,显然没有达到预期的经济目标。这些政策只是推动了农业生产的恢复,1925-1928年,苏联的粮食总产量一直在1913年的水平上下波动,除了1926年略超过1913年水平外,其他年份的粮食总产量都略低于1913年。[2]这说明,苏联共产党所选择的农村和农业政策,仅仅起到了恢复农业生产而非促进农业发展的作用。从社会角度分析,苏联共产党所采取的政策却推动苏联农村的社会结构发生符合苏联共产党目标的变化,而这一变化就是后来粮食危机发生的根源。

新经济政策实行6年以后,在市场的自发作用下,苏联农村发生了迅速的社会分化,但这个变化却与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农村的社会分化几乎完全不同。到1927年,有7%的农民(人数约为270万)完全没有土地,他们成为农村的无产阶级。有2700万农民完全没有马和牛,他们成为农村中的贫农,其人数大约占35%。在农村中人数最多的是中农,他们的比例为53%-55%,但他们的生产工具依然非常原始,在中部黑土区有92.5%的农户没有任何农业机械。在新经济政策的最初6年,在农村只有5%左右的农民成功地使自己富裕起来,这就是被称为富农的那些农民。大约有3.8%的富农使用雇佣农业工人或者出租农业生产工具。[17]9,25-26对于当时苏联农村的社会分化,还有一种估计,认为当时苏联农村中,贫农占29.4%(其中包括7%的农村无产阶级),中农占67.5%,富农仅占3.1%。[18]209不管哪一种估计更准确,都不影响我们的结论,即苏联共产党的政策的确顺应了小农的愿望,达到了保护占农村人口绝大多数的贫农和中农,限制富农的目的。结果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土地禁止买卖,出租土地和雇佣劳动力受到限制,大农户的部分利润由国家通过高额课税的办法加以征收,富农获取土地耕作资料也受到限制。

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富农这个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同于革命前时期的富农概念。在1920年代,这个概念指的是那些具有活力、拥有一定的财富,在革命前属于中农范畴的人。”[4]679-680新富农的出现,是市场作用的结果,也是1925年苏共政策变化的结果。当时苏共向全体农民发出号召:“发财吧,发展你们自己的经济吧,不要担心会受到压制。”[19]并正式允许雇佣劳动和土地租赁。新富农阶层并不是革命前的富农,它是新经济政策的产物。尽管如此,富农仍然在经济活动和政治上受到限制,而且限制在一度放松以后,又不断加强。

苏联共产党成功地限制了富农的发展,在苏联农村形成了一个以中农和贫农占绝对优势的小农经济。这样的农村社会结构,正是苏共在政治上所希望的,也是小农所希望的。中农和贫农因此成为农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和商品化农产品的主要提供者。在1925年,贫农和中农提供了全部商品粮的88%还要多,而富农提供的商品粮不到12%。[13]88贫农和中农在商品粮销售中的地位和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这并不是因为贫农和中农有大量可以作为商品销售的剩余粮食,而是因为他们不得不销售除了种子和口粮以外的所有粮食,有时甚至连口粮都不能保证充分留足。贫农和中农往往缺乏现金,而苏联已改粮食税为货币税,为了纳税和购买必需的生活与生产用品,以便减少对富农的依赖,他们不得不将一切可以节省出来的粮食出售。这就使得贫农和相当一部分中农很难有剩余产品用于积累,因而他们不可能进行扩大再生产,而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虽然有少数中农有逐步实现积累的可能性,但当时的农村经济政策却使这些中农不愿进行积累。苏联的农业生产在1926年超过1913年的水平后,连续几年产量徘徊,原因就在于苏联当时形成的小农经济基本上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其农产品的商品率大大低于1913年以前俄国的农业经济。

“如果要使农民努力工作,或者至少使他合理地发挥自己的能力进行工作,物质激励就是必须的。”[20]51而苏共在新经济政策时期的农村经济政策,对于农业发展特别是对于能够提供大量商品化农产品的农业发展起到的却是反向的激励作用。苏共在整个新经济政策期间的农业税政策是为限制富农,保持一个小农为主的经济这个目标服务的,它起到的是降低生产者积极性的作用。在新经济政策初期,苏共改余粮征集制为粮食税,无疑大大降低了农民的负担,对于苏联农业生产的恢复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苏共的农业税政策,对于遭到战争破坏的农业和已经疲惫不堪的农民来说,仍然显得过于沉重。苏联实行的农业税是根据土地耕作面积来确定税率,耕作面积越多,税率就越高。在1924年,苏联农村中纳税最高与最低者之间的差距达到10倍之多。[4]679那些能够更多耕作土地,生产更多粮食的农民,税收负担就更沉重。对富农进行限制的同时,苏共对农村无产阶级和贫农采取了免税或者降低赋税的政策。这些政策虽然对于恢复农业生产和加强苏维埃政权在农村的影响起到积极作用,但在1925年以后,这些政策的消极作用逐步显现出来。为了避免纳税,许多农民选择在满足自己需要的情况下尽可能少耕作土地。苏共实行的农业税政策固然发挥了限制富农的作用,却使苏联农村出现了大量未得到耕作的土地。[13]102其后果就是苏联的农业生产在1926年以后陷入徘徊状态,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按照俄罗斯联邦的统计数据,在1928-1929年度,有56%的农户年收入为250卢布,人均为36卢布,略低于1913年农民的人均收入。[21]82收入低下的农民没有扩大再生产的经济能力。

限制富农的政策也影响到中农的生产积极性。在1920年代,富农的比例极其微小,按最高估计不超过5%,多数估计为3%多一点。苏联农村的富农有一部分在新经济政策开始时就是富农,在新经济政策时期,有一些中农上升为富农,但人数并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程度。这不是因为中农当中没有人具有成为富农的能力、机会和资源,而是因为苏共限制富农的政策,使这些有可能成为富农的农民不愿意或者不敢在经济上进一步富裕从而跻身于富农的行列。为了限制富农,苏共不仅实行对富农的高额累进农业税,而且在政治上取消了富农的选举权。对于这些措施,即使被认为是富农利益代言人的布哈林也认为是必需的。这使得一些农民主要是中农认为,苏维埃政权并不希望发展生产,因为有人刚把农业发展了,就剥夺他的选举权。而且,农民中还流行一种说法:少播种点,那样可以不交税。[22]550这些都对那些有能力通过发展生产进一步富裕的中农产生了影响,使他们不愿意尽全力发展生产,以避免成为富农。这些政策在保证苏联出现了一个贫农和中农占绝对优势的小农经济的同时,也使苏联的农业生产在超过1913年的水平以后,就陷入停滞。

贫农由于收入低下,几乎没有生产工具,他们不得不向富农租用生产工具,为了还债,他们又不得不给富农干活,或者将自己的土地租给富农。富农因为拥有生产工具,有更高的文化水平,其影响不断扩大,“在许多村社和村苏维埃中占据了主导地位”[23]。这显然是苏共不希望发生的。为了削弱富农在农村正在扩大的影响,1926年4月,苏共中央全会再次通过决议,决定改变课税等级,加大课税的累进率,完全免除力量薄弱的农民的赋税,加重对富裕农民和富农的课税。这必然形成对农业的反向激励,农业生产的停滞就不可避免了。

苏联农业陷入停滞,并不意味着苏联的农业已没有发展的潜力。但苏联已经形成的以自给自足为特点的家庭农户经济和苏联的农村经济政策显然无法释放这些生产潜力。

三、粮食商品率与苏联农村经济政策的再选择

苏联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形成的小农经济,受当时政策的约束,在1926年以后已经不具备在粮食产量方面取得新的巨大突破的可能。而在这个时期,苏联的工业建设和城市发展已经提出了对农产品的巨大要求。与1913年相比,1927年苏联的城市人口增加了20%,城市人口的增加伴随的是农产品商品化率下降到仅为1913年的50%,这就使得城市人民的生活遇到农产品供应不足的困难。由于当时农业产值占苏联国民产值的约70%,农业生产陷入徘徊就对整个国家的经济特别是工业发展造成直接的影响,导致城市出现大量失业人口。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已经不能满足接受了新的思想和新的知识的农村青年的需要,甚至不能吸收农村的全部青年参加农业生产,大批农村青年离开农村,来到城市。整个国民经济在1927年前后遇到新的严重困难,到1927年底,“国家陷入了深刻的危机”[24]。

经济困难使党内争论重新激化,也促使苏共对农村经济政策进行新的思考。对于新经济政策,苏共党内一开始就存在激烈的反对意见,而且反对意见在工人队伍中得到广泛支持,许多党员和工人将新经济政策看作是对革命的背叛,“是对无产阶级的新的剥削”[25]15。1927年,国家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时,反对派再次提出了反对意见。尽管当时苏联的农村经济政策实际上抑制了富农的发展,但联合反对派却在其纲领中认为:“2500万小农构成了俄国资本主义趋势的根源,从这些小农中产生的富农正在实现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破坏社会主义的基础。”他们指责苏共领导,“低估农村中发生的社会分化,掩饰富农日益增长的作用”,认为“富农正使中农和贫农在政治和经济上服从自己,以反对无产阶级”。[26]因而要求党在农村展开组织贫雇农反对富农剥削的阶级斗争,并提出了一系列替代原有政策的政策主张。[27]农民中也出现了同样的要求。反对派的纲领、工人阶级和部分农民的要求实际上说明,苏联的农村经济政策已经到了必须调整的关键时刻,问题仅仅在于如何调整。

虽然面临反对派的巨大压力,斯大林还是明确拒绝了这些指责和要求,但反对派纲领中提出的替代政策,将对斯大林重新进行政策选择构成限制。1927年,斯大林就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开始思考苏联农村经济政策应该进行那些方面的调整。但在这个时期,“斯大林仍然明确地支持继续新经济政策甚至扩大新经济政策”[28]22。

为了全盘研究和解决农村与农业发展问题,苏共于1927年10月建立了由莫洛托夫担任主席的农村发展委员会。莫洛托夫上任后开展的一项工作即是就农村与农业问题征求苏联经济学家的意见。

恰亚诺夫、康德拉季耶夫等苏联当时最著名的经济学家都及时提交了对农业发展的意见。他们两人虽然对苏联农业发展看法不同,但都认为高商品性生产在农户中的消失,是苏联农业发展遇到的严重问题;苏联农业发展中刺激因素太弱,扩大对农户的刺激因素,是经济发展最起码的要素之一。恰亚诺夫认为苏联农村出现了严重的社会分化,在苏联农业发展只能通过农户经济达到纵向集体化农业的目标,要以不同形式促进社会主义成分的增长。康德拉季耶夫则认为,苏联农村的社会分化并不严重,农村中的上层(富农)比例很小,目前仍应以农户经济为主,苏联农业发展主要取决于:市场条件和农业机械化程度。[29]484-534

虽然斯大林在1929年1月批判了恰亚诺夫的观点,但恰亚诺夫和康德拉季耶夫的一些见解仍然对斯大林产生了影响。对斯大林进行新的政策选择产生最大影响的,是当时苏联著名的经济学家、统计学家涅姆钦诺夫。涅姆钦诺夫运用统计

新经济政策的农业措施范文

新经济政策的农业措施篇1关键词:列宁;“新经济政策”;市场;国家资本主义;合作制中图分类号:F0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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