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纪检监察调研报告(实用18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4-03-12 09:15:07浏览:774

全省纪检监察调研报告(实用18篇)

调研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准确地分析和评价特定问题,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以下是一些调研报告的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在撰写报告时提供一些启示和参考。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是事关党和国家整体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新形势下,基层单位如何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严格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新的力量,值得我们深思和探索。笔者作为一名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谈一下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是机构不健全。目前基层单位虽然已经配备纪检组长和纪检监察员,但大部分没有独立纪检监察室。二是人员配备不齐。现在大多数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只有1~2人,并身兼多职,兼顾本职工作较少,致使纪检监察职能履行不到位。三是体制不健全。基层单位纪检组和监察室是在本级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样的体制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就显得有些乏力。

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需要纪检监察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大部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刚刚走向纪检工作岗位,工作经验不足,同时缺少专业知识培训,致使纪检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不高,从而缺少新的工作思路和强有力的工作力度。

基层单位处于工作的第一线,业务工作面广,任务繁重,大部分领导干部把工作重心放在完成工作任务上,而纪检监察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同时,部分干部职工没有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为只要把工作做好了,不违背大原则就行,对纪检监察工作不支持配合,并有一种抵触情绪,严重制约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大部分基层单位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错误的认为是"软件",没有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整体工作之中。从当前基层单位反腐倡廉教育情况来看,仍是以开会、学文件、读报纸、看电教片等简单方式方法为主,教育方式方法缺乏时代性和多样性,制约了反腐倡廉的实效性。

xx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和提出了新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必须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奋力拼搏、勤学苦练,创新举措的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是加强自身学习。古人云:只有学而知之,没有生而知之。纪检监察人员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其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把党风廉政和反腐朽工作贯穿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切实使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系统事业有效的发展。二是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强烈的责任感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责任心强,就会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积极克服困难,推动工作开展。三是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创新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不竭动力。创新能力是纪检监察人员必备的素质。基层工作者面对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际关系错综复杂,创新意识强,才会把创新贯穿到谋划、推进和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中去,在创新中破解工作难题、在创新中推动工作落实、在创新中提高工作水平。四是树立自身廉政形象。公生明,廉生威。纪检监察人员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到廉洁从政,树立纪检监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纪检监察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但现在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室很少有主修这个专业或在专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过的人员。各级纪委部门应加强业务培训,让纪检监察干部知道从何干、如何干,怎样干好。

纪检监察工作是单位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的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党组的领导,当好局党组的参谋助手,与其他党组成员凝心聚力,团结一致地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一定要围绕全局工作,服务于单位工作大局,从全局的高度谋划部署工作、协调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落实。

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因此,基层单位应该针对当前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岗位和环节,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使质监的各项工作在执行上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宣传教育是惩治和预防腐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一是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日常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廉、崇廉、尚廉、守廉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深受干部职工喜爱、易接受、有吸引力、喜闻乐见的廉政活动,通过环境育廉。三是将廉政文化融入单位整体工作中去,使干部职工在"润物细无声、潜移墨化中"接受教育。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领导的支持至关重要。纪检监察人员要经常主动地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机关党组汇报工作情况,让领导意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争取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帮助,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从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保驾护航作用,落实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与本部门党组成员的沟通和交流,增加了解,消除偏见,赢取大家工作上的理解与配合,争取各方力量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集合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基层纪检队伍政治生态,对推进国家法制化进程,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的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舜耕街道办事处下设舜雅、舜华、舜世、舜和、舜德5个社区。经过调研了解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全力推进换届选举,持续巩固换届成果。自2021年3月19日正式启动以来,按照“选准人、正风气、实基础”的工作要求,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围绕配强班子、选好带头人、提升党组织服务能力的总体要求,将依法履行换届选举程序挺在前头,将换届工作程序步骤和各环节工作任务细化到天,明确执行标准和操作程序,进行全过程管理,扎实有序推进。认真做好社区“两委”换届后续工作,保持信访渠道畅通,做好信访舆情问题排查化解,及时指导社区“两委”班子做好工作交接,积极做好“两委”成员教育培训工作,帮助制定五年任期规划和“开门第一事”,激励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通过向群众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凝聚新力量、打开新局面、赢得新支持。

(三)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推动党支部提升。今年换届选举后,按照以网格为单位,扩大组织工作覆盖的原则,对社区党支部进行重新优化调整,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确保党支部设置规范合理、方便开展工作。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不断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对各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指导检查,着力在每个党支部中推进“六项规范提升”,做好档案迎查工作。二是建立督查考核制度。通过建立季督查、半年和年终考核制度,督促党建目标任务完成。推行党支部星级评定制度,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基层组织建设的约束、动力机制,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提升提供保障。按照“一社一特色”党建服务品牌创建目标,采取年初定项目、年中抓管理、年底严考核的方式,对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施“项目化”管理,形成了“一社一特色”的服务新模式。

(四)不断深化网格治理,全面建设智慧社区。在党建引领下,街道党工委深入探索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符合舜耕辖区特点的“一体四化”社区治理新模式,着力打造城市管理精细化、网格联动立体化、便民服务品牌化、民主治理多元化的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一是建立“社智在线”云平台。按照“1+3+n”架构,涵盖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和社会参与三大功能,n类智慧应用场景。为居民打通“一网式”办事窗口,社区网格员通过社区管理平台流转,在平台上及时处理上报居民需求,促进社区服务提质增效。二是建立政务边缘云服务器的街道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以网格建设为基础,聚力联动城管、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精准回应居民需求。同时建立有效服务居民物业诉求的红色物业“24小时服务体系”。将物业管理融入智慧平台,通过物业“红黑榜”末位淘汰制,激励物业提升服务质量。三是打造具有舜城特色的社区智慧生活圈。建立智慧生活场景,深入挖掘、汇聚辖区商家(涵盖医疗保健、教育文化、餐饮娱乐、生活便民等)、社区、物业、学校、机关资源,实现居民点单、平台接单,快速响应市民诉求,为大家提供定制化的生活地图。建立社区智慧积分模块,鼓励商家认领公益送餐、上门理发、“老年手机班”等公益项目,实现党建引领下,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智慧繁荣新生态。

(一)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不深入。由于抓党建细节、抓具体问题的力度不够,平时仅满足于完成上级安排的“规定动作”,大部分学习活动只是通过简单的会议形式集中学习文件、传达精神,形式单一、效果不佳。此外,有的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相关知识掌握不全,没有做到应知应会,“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缺少过程性指导。

(二)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党建工作与街道中心工作、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本应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但在实际工作中,在存在着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发生脱节的显现,比如党建工作与监督检查之间结合的方法途径不多;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对党建工作的支持指导力度不到位,有时只停留在口头宣传上等现象。

(三)党建引领网格治理需进一步创新。与发展要求和群众需求相比,以党建引领为抓手的网格治理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在推动群众自治转型、为网格自治主体赋能、建立“全要素”网格等方面探索得还不全面,距离总结提炼成为经验做法,甚至全面推广还有差距。

(一)强化学习,提升党组织战斗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聚焦“态度+能力+担当+规矩”,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员干部学习计划,认真践行“三会一课”制度,从业务培训、外出见学、交流任职等方面入手,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培养。同时,常态化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

(二)建章立制,形成科学有效制度保障体系。无论是党工委中心工作还是纪检监察工作都应把制度建设作为基础,一方面保障制度体系完善,全面梳理党建中的制度和规则;另一方面保证制度执行有力,充分发挥支部书记的监督作用,并将党建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实落地。

(三)为民服务,提升小网格服务力。在街道党工委中心工作,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的理念,用心为民促增收、谋发展、办实事。完善党建联席会、网格议事会、楼宇拉呱会“三会”制度,搭建“商量”平台、数字管理平台,为居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创造条件。着力实施网格“民生微实事”项目,建立“马上办”新流程,及时有效地回应居民“小急难”事,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总体来说,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积极向上,工作恪尽职守,有一定的战斗力,表现为:一是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工作,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二是爱憎分明,痛恨腐败现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一样,对腐败分子、腐败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在实际工作中能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严,是党和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反腐败的重要力量。三是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在工作、生活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廉洁自律,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但是,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没有走上法制化轨道。建设一支什么样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如何建设?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甚至党内也没有一件专门关于队伍建设的条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太规范。二是队伍管理一般化。纪检监察干部虽然也是一般的共产党员、公务员,但还是有其特殊性,然而,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中,却与其他党员、公务员基本上没有区别,没有体现出干部队伍专业化的思想。三是干部配备不齐。各乡镇纪委虽然选举了5-7名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外,其余委员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的人凑起来的,从来不会、也不可能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大多县直单位的纪委根本就没有纪委委员,只有一个纪委书记,别无他人;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县直单位监察室也只有一个主任,都是兼职的,有的是非党员。在只有一个干部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构是不能办案的,因此,干部配备不齐是影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四是干部不能专职专用。乡镇的纪委书记都要分管大量的其他的工作,主要的精力不是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而是主要忙于乡镇的计生、税收收缴等中心工作。乡镇纪委书记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后,这个问题更为突出。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都分管了其他业务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至于监察室主任,更不用说,他们都是由各单位人秘股长兼任,能用于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能有多少就可想而知了。因此,有些乡镇、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多年未办过一件案件,形同虚设。五是干部队伍不稳定。乡镇纪委书记年年有小变,三年一大变,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变动频繁。几乎每过二三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就要全部换成新面孔。六是干部的业务水平较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快、业务培训少、从事业务工作的时间、精力不多,因此,普遍存在业务知识不足,办案能力较低等问题,甚至有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职时,没有办过一件信访件或立案件,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程序都不清楚。

同时,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主观上或多或少存在以下一些消极思想:一是“临时工”思想。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较快,交流的干部一般要离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所以,有些纪检监察干部有“临时工”的感觉,工作中顾虑较多,业务钻研也不积极,认为等到自己业务精一点,可能就得离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了,学也没多大意思,还不如花点时间学一些其它的东西,给自己留一条退路。二是“资格不明”思想。用什么证明你是纪检监察干部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办案时,纪检监察机关开具的一张介绍信。除此之外,既没有象公安、法院等部门那样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也没有任何证明你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有效证件,纪检监察干部好象属于“编外”人员,有点名不正,言不顺的感觉。三是“人身不安全”思想。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都是赤手空拳去办案,一旦违纪违法分子狗急跳墙,作乱行凶,纪检监察干部根本无法自卫,挨打受伤甚至付出生命代价不是危言耸听的。四是“受打击报复”思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地域范围小、熟人多。被查对象低头不见抬头见,要报复纪检监察干部是轻而易举的事。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后,又很可能在曾经被自己查处过的领导手下工作,这就更惨了,穿小鞋的日子肯定会有的,这时,可就哑巴吃黄连了。

面对目前这种状况,如何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成立了党委的基层单位,必须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要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但是,不需要或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则坚决不要成立纪检监察组织,以免设而无用,影响纪检监察组织的形象。所有纪检监察机构都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监察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干部,以便开展工作。要严把纪检监察干部的入门关,选拔的干部必须具有较好政治素质、较高的文化素质,并愿意献身于纪检监察这一崇高的工作。不能随便调人进人纪检监察系统,更不能把纪检监察机构当成安置闲置人员的地方。纪检监察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2、明确法定资格,促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实行权由法定的原则,参照公、检、法机关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的做法,由法律创设和规定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和义务,实行权责平衡。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专业性强,要求很高。这就必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仅要懂党纪国法,还要懂案件侦破,懂经济,懂财务,甚至要懂电脑,懂英语。要培养这样高素质的人才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必须经过较长时期的学习、实践才能造就。可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是十分现实和必要的。为配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稳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前题,应规定,非法定因素,不能随意将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只要纪检监察干部是合格的,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直至退休。在纪检监察干部没有犯错误,又能够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前题下,若要将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事前应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创新干部队伍管理机制,重视干部交流。应出台一个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的有关条规,包括培训、考核、交流、调整、奖惩以及派驻机构的管理,以便于操作。逐步做到派驻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为主,编制的管理,人员的调配、使用,应以县纪委、监察局为主,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考察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由市纪委、监察局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包括向外系统的交流和本系统内交流。以往更注重向系统外交流,系统内交流反而是薄弱环节。为此,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向外系统交流工作的同时,更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在本系统内的交流;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一般干部。这样,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也能避免因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

4、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只有不断学习,纪检监察干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应该主动自学,向书本学,向周围同志学,在实践中学。同时,组织上也应该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学习的场所和条件。一是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定期举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轮流进行培训,使每个在职干部每1-2年就有一次培训学习的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并确保新进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上岗前有一个月以上的培训学习时间,使他们迅速适应新的岗位。二是建设全日制纪检监察干部学校(学院)。设立中专、大专、本科不同层次的专业,在高中毕业生或在职纪检监察干部中招收学员,培养纪检监察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三是加强学历教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在职进修、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学历教育。

5、关心干部成长,提高干部待遇。继续落实上级关于“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决定,并善于从纪检监察干部中发现人才,提拔重用。应明确规定,纪检组长必须参加本单位的班子成员会,并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加强监督。各单位应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案用车等,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

乡镇纪委工作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其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星村镇在面临机遇和挑战的情况下,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如何在大发展过程中,保持一片绿色的天空,就星村镇纪检监察工作现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提出以下自己的看法:

1、从我任职星村镇纪委书记这三个月来看,目前我镇纪检工作存在“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的问题,这是每个乡镇存在的的共性问题,从而造成了乡镇纪检工作很难做到立说立办。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几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

2、岗位不稳变动大。乡镇工作很难保证人员稳定性,经常是工作人员才熟悉工作,又得调动了,交接、熟悉又交接了,浪费大量人力精力之余,耽误了正常工作开展。就南泥湾镇纪检工作人员,不到一年的时间,纪委副书记换了2个,专职委员换了3个。

3、专业不合能力低。南泥湾镇纪检工作人员专业没有对口的,而且大都是半路出家,而且综合素质有高有低,良莠不齐。

4、南泥湾镇纪检人员工作还存在敷衍无实效。一方面是日常工作流于形式,只讲资料样样齐,不求工作出成绩。另一方面,有些纪检案件不敢查,查处一个得罪一批,怕影响日后“前途”;不愿查,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况家丑不可外扬。

针对目前我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关于如何做好南泥湾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我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优化队伍建设,坚持专职专用。完善南泥湾镇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我镇纪委班子,尤其是要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和专职委员,务必确保我镇纪检人员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从而提高南泥湾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效率。

2、理清工作程序,解决“工作主动性”的问题。积极工作,努力争取区纪委、南泥湾镇党委政府的高度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同时加强专职副书记和专职委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自身的认识,化被动工作为主动出击,将“教育、监督、惩处”理念贯彻到平时的其他工作中,做到以教育为主线,以监督为常态,以惩处为辅助的三维立体结构。

3、加强南泥湾镇的干部思想教育,使党员干部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我镇纪委工作始终要从教育入手,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措施来抓,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每个党员的党性观念;惩处为辅,用大量反腐倡廉警示片教育他们怎样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利益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反腐的决心更加坚强,信心更加牢固。

南泥湾镇纪委作为南泥湾镇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加突出。如何做好“新时代”南泥湾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每一个南泥湾镇干部的一个共同问题,因此,要从提高认识入手,着力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切实加强南泥湾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只有找准支点,有效的开展工作,才能更好的为人民办实事。

乡镇纪委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向广大基层群众,面对生产和生活在一线的党员干部,是推动基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践行者和最基本的力量。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亟待解决的课题。

近年来,杭埠镇纪委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强化主责主业、加强队伍建设、厘清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为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

1、主责主业逐渐回归。换届以来,我镇党委认真贯彻上级纪委精神,调整纪委书记分工,明确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

2、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我镇纪委共有5人组成,其中纪委书记1人,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人,专职纪检监察干事1人,纪委委员2人。xx年8月,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内部监督,我镇在全部27个村党组织和8个非公企业党支部配备了纪检委员。

3、执纪能力不断提高。换届以来,我镇纪委采用周会制的形式,定期集中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上级纪委有关文件精神,了解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和任务要求,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政策水平。另外,我镇纪委全体成员通过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执纪能力得到了不断提高。

1、“三转”不到位。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乡镇纪委全体成员应将主要精力用在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上。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经济建设、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过多占用了乡镇纪委的时间和精力,“三转”不到位,容易造成“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

2、履职尽责困难多。乡镇纪委直接面向广大基层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一线的党员干部,其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到基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监督乏力、工作摆不开、效果不明显的现象。此外,乡镇纪委问题线索来源不足,信访成案率低,独立办案能力差,不少有价值的线索都被反映到上级纪委。例如:我镇纪委问题线索来源主要就是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转办件。

3、执纪能力不够。当前,基层违纪案件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违纪人员作案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越来越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乡镇纪委普遍缺少法律、财会、金融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这就会造成乡镇纪委在查办专业性案件时无从下手、力不从心。例如,从我镇纪委这几年查办的案件来看,自办的大多是计划生育、村干部失职渎职等“简单”类案件,经济类案件很少。

1、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是纪委实现“三转”的前提,没有党委的支持,纪委的“三转”将是“空转”。乡镇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汇报上级重要精神,让乡镇党委转变原有观念,形成高度共识,明白支持“三转”是份内之事、应尽之责。乡镇党委要以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严格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2、强化履职担当,落实监督责任。乡镇纪委要严格落实好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要明确职责定位、理清工作思路,聚焦主业,敢于担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切实集中精力,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要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落到实处,坚持抓早抓小,对问题苗头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方面有所作为;要打铁还需自身硬,带头严格自律、带头纠正“四风”、带头转变作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依法规范监督执纪问责行为,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坚决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腾出更多的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能。

3、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纪能力。上级纪委应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全方位提升乡镇纪委的执纪能力。可以采取举办专题讲座、集中培训、上门辅导、跟案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办案能力。同时,加强法律、财会、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专业水平。此外,上级纪委可以统筹安排,将乡镇划分为若干办案合作区,乡镇案件的办案人员由上级纪委统一调配,积极实行镇案县领办、镇镇交叉、异地办案等有效手段,切实提高乡镇纪委执纪能力。

机构编制工作做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处于源头和基础地位。我县机构编制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摸索出一些成功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如工资联审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机构编制议事制度等。但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多年积累的突出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大量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存在,成为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瓶颈,肢解了行政管理职能,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进程,影响着机构编制工作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县在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县乡政府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纪律执行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调整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及确定领导职数,逐步建立与县域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相适应的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党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特点:一是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体制趋于完善。县编办实行单独设置,成为县委工作部门,编办主任兼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二是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无论是机构改革、编制调整、用编进人等事项,均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编办文件要求执行坚决、落实到位。三是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范。建立健全了编委会会议制度、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特别是在控制增机构、增级别、增编制、增人员和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等问题上成效显著,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范、精细、标准。四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稳步推进。近年来,县编委会先后多次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纠正了吃“空饷”、混编乱岗等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行为。五是自身建设成效明显。通过开展机构编制系统自身建设年活动,班子队伍更加团结,干部作风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

1.政府机构与“精简、统一、效能”的目标设置存在一定差距。截止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已历经了六次较大规模的改革,虽然从表面看,政府机构设置得到了精简、统一,但从实际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效果来看,政府机构实际并没有达到“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自1997年我县机构编制部门单设以来,先后开展了四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分别是1997年、2002年、2005年及2010年机构改革。虽然精简了部分行政单位,但改革后到现在15年的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相继设立了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二十多个,造成大部分行政管理职能体外循环。

2.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与其主管部门职能相近,部分职权交叉,权责不一致,容易形成推诿扯皮等现象,降低了行政效率。

3.人员混岗现象严重。大多数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职能从主管部门分离而来,大部分职权由主管部门授予,因此,它们实质上是其主管部门的从属,依附于其主管部门,自身无独立的行政能力,人、才、物基本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人员混岗严重。

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长期存在且日益增加,绝不是偶然现象,仔细分析,主要根源于:

1.上行下效。有部分事业单位,其主管部门鉴于上级主管部门将其部分职能分离设立事业单位承担,因此,也要求设立相应的事业单位。如县民政局的民间组织管理局、县财政局的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监督监察局等。

2.县级行政机关行政编制紧张。经过多次机构改革对行政编制的精简,县级行政编制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共服务性职能逐年扩展,同时,公共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也同步增加,亟需加强行政监督管理,为解决事多人少的矛盾,有的行政机关把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分离出来设立事业单位,来承担具体的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等事务。如国土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执法队、环境监察大队、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等。

3.行政机构办事人员偏少。县级行政机关队伍流动性较弱,受领导、非领导职数限制,其晋升空间小,有相当部分公务员在一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几、二十几年,而且由于激励机制、惩戒机制的不完善,很多人员难免产生懈怠情绪、抵触情绪,甚至有少数工作人员对自身工作任务敷衍塞责、对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能推则推,久而久之成为单位的“摆设”;还有一种情况是,县级政府科级领导干部一般在男52岁、女50岁改任原任职部门非领导职务,由于是单位的老领导,新上任的领导对这些退居“二线”的领导,存在不敢用、不能用、不想用、没法用等等复杂心理,使这部分人员提前进入“退休”状态,但这些人员仍占用行政编制,机关无法补充新鲜“血液”。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目标,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行政管理体系,我们必须从事业单位改革着手,加快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破解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瓶颈,推进“大部制”管理体制。

1.政府机构改革必须与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改革通盘考虑,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撤并相关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将体外循环的行政管理职能交回政府部门,按照责权利相统一、职责相近的业务交由一个部门承办的原则综合设置政府部门。

2.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改革部门决策机制、执行机制与服务机制,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内设机构间建立良好的监督制约运行机制。

3.建立稳定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管理虽然是党和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经过机构编制部门多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有效的的管理制度。尤其是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各地也探索出了适合实际工作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力度。但是由于长期形成的有法不依现象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导致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造成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上的被动局面。因此,要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必须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严格依法办事,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机构编制部门权威监管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

4.要根据各部门职能、业务量、工作难度,坚持行政机关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不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原则,核销原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按照调整后的职能重新测算核定各部门人员编制,依编定岗,开展竞争上岗,对于无岗人员,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提前退休等方式多渠道进行人员分流。之后,禁止设立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县级行政机构严格依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时代发展方向的根本要求,是提高政府效能,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促进政府转型,加强公共服务的重要保证。通过改革,可有效提高政府的运作效率,改善政府的治理结构,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加强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有利于改进对基层和群众的直接服务,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元谋县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1、合理设置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监察局自1993年合署办公以来,经过历届县委、政府和纪委领导的关心重视,目前,机关内部设置有8个副科级科(室),设有办公室、纪检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室、宣教室、执法室和纠风综合室;根据上级要求,从2014年开始,元谋县首批向县属16个部门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2014年又向上划垂直管理的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增设纪检组。至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增加到17个,根据当时管理领导体制,由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实行双重领导。2014年,元谋县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向县扶贫办、县移民局2个单位增派纪检组,到目前为止,派驻机构增加到19个。其中,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派驻机构为正科级设置;在去年乡镇撤并和党委换届中,对全县10个乡镇纪委班子作了进一步调整充实。

2、配齐配强县、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14年以来,结合县、乡党委换届实际,元谋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调整充实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县纪委委员由上届的19名增加到现在的25名,县纪委设常委9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副局长1名、室主任4名)。县监察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新增配1名非党副局长)。整个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在编干部职工24人;二是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共向19个单位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增加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编制19名,各派驻单位设置专(兼)职纪检监察专干3-5名;三是调整充实乡镇纪委领导班子。7名年轻干部新提拔为乡(镇)纪委书记、3名纪委书记作了乡镇交流,10个乡镇纪委班子各设置纪委委员5-7名。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共有在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3名,平均年龄37.8岁,大学本科16人,大学专科35人,中专2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年龄结构日益改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3、纪检监察干部提拔、调整和交流实现历史性突破。去年以来,原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提拔到州级部门担任正处级主要领导,从邻县提拔交流1名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到元谋担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纪委原2名副书记分别交流到县级重要部门和乡镇担任主要领导,1名室主任和1名副局长得到重用提拔;对10名乡镇纪委书记全部进行调整,其中,新进纪委书记7名,交流乡镇3名;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调整了9名。近两年全县共提拔、调整和交流纪检监察干部达28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在纪检监察系统选人用人的良好机制正逐步形成。

1、抓成效,以工作实绩争取领导、赢得支持。有为才有位,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只有通过工作实绩来体现。近年来,元谋县通过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落实,多项工作在全州甚至全省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信息工作已连续3年排名全省纪检监察信息直报点第一、连续4年排名全州第一的好成绩,宣教、纠风、执法监察、个案查办、信访办理等单项工作均受到州纪委监察局的表彰奖励,2014年的党纪案件公开审理开创了我省第一例的先河,审理工作得到省、州纪委和同仁的一致肯定,2014年、2014年元谋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被评为楚雄州优秀单位。可以说,每项成绩的取得,都是以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分不开的。同时,我们以工作实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争取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的更加关注和重视。

2、抓协调,以理顺关系、形成合力为突破口。按现行管理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但在实际工作上,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的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工作经费等方面对同级党委、政府的依附性极强,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则仅局限于业务层面的指导。另外,在同级层面上,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也需要有人大、政协领导的支持配合。鉴于管理体制等诸多复杂关系的存在,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不得不考虑处理好上下、左右和部门之间的各种关系。尤其在案件查办上,现实中就存在意见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想打开工作局面,除了全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外,还应注意搞好协调,充分依靠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反腐倡廉工作,形成工作整体合力。

乡镇纪委是纪检监察机关最基层的机构,发挥好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职能,对于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保障群众正当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乡镇纪委的案件查办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很多信访案件都需要县级纪委指导或督办才能顺利进行。xxxx县纪委在督导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中,对案件查办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1、问题性质划分不清。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反腐力度,百姓的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很多群众有了问题就到各级党委和政府反映,其中维护自身利益的事项和反映党员干部违纪的事项往往合并在一起反映。而对于普通信访事项和纪检监察业务内信访举报交织在一起的问题,乡镇党委、政府在处理过程中,有时并没有进行明确的剥离,而是一律按照一般信访问题来处理,使一些纪检监察业务内案源线索没有得到很好处置。

2、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有些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反腐坏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查办违纪案件认识不到位,认为查办自己管辖的党员干部,影响单位考核评价,影响班子稳定,妨碍经济发展。同时个别纪检干部怕得罪人、怕遭打击报复、怕被不公正评价,致使对违法违纪现象不敢抓、不愿管。个别纪检干部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过几年就要换岗位、换地方,查办案件不够积极主动。

3、人员业务能力不精。乡镇纪委普遍由3-5人组成,纪委书记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的较多,大部分的乡镇纪委书记还分管党建、宣传、共青团等工作,身份多重,头绪多样,事务繁杂,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并不充裕。而纪委委员大都由基层站所负责人兼任,自身还有其他工作,很大精力、很多时间都在用于处理与纪委工作无关的事情,平时办案不多,业务生疏,缺乏实践锻炼机会,不能掌握办案技巧,办案经验相对不足,使得办案质量不高,影响面不广,震慑力不强,没能发挥查办案件惩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功能。

4、案件查办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办案程序不严格。对于查办的案件没有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要求去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工作随意性大。二是办案材料不规范。在办理案件中,对于谈话笔录、证言证据的采集没有按照上级发放的模拟卷宗进行,一些该向被调查对象说明的权利和义务都没有写入调查材料。三是办案时限不遵守。很多乡镇纪委办案过程时间过长,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工作,事后也不及时填写延期申请报告,有的因案件久拖不决引起群众的不满而造成越级访、重复访。四是卷宗管理不认真。很多乡镇纪委调查案件后的卷宗并没有实行专人保管,专库存放,而是与其他常规卷宗一起存放,其他人很容易就能查阅到,也容易造成丢失和泄密等严重后果。

1、区别对待,分类处置。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普通信访事项从办理依据、办理程序、保密程度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在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时,首先要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明确的分类,普通信访问题和信访举报要明确区分,然后再分别进行处置。对于纪检监察业务内的信访举报问题要按照案件检查工作的要求严格履行审批和调查程序,同时做好保密和对举报人的保护工作,防止因举报人身份泄露而产生打击、报复行为。对于普通信访问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上访人对答复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法制渠道内解决问题。

2、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关系到农村社会安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乡镇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支持和重视。乡镇纪检干部更要增强办案意识,有线索就要核实,有案件就要查办。一方面要认识到有案必查是尽职、不会办案是不称职,有案不查是失职,压案不查是渎职的观念,变不想查、不愿查为积极主动查;另一方面要多请示,多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推动案件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3、提升素质,抓好培训。高素质队伍是抓好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必须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提升纪检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配齐配强纪检干部。针对当前乡镇纪委力量薄弱的问题,要及时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突出且具备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同志充实到基层办案一线。二是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制定培训规划,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组织乡镇检干部系统学习案件检查、信访受理、案件审理等方面业务知识,重点掌握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并结合典型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剖析,总结经验。县纪委办案时,有计划地安排乡镇纪委的同志参加,从实战中获取经验。还可以尝试建立乡镇办案联席协调机制。凡重要线索的初核和重要案件的调查,由县纪委相关业务室与乡镇纪委共同商讨对策,选准查办案件的方向和突破口,集中力量,强化突破。

4、加强监督,重视质量。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同时,还要加大对下转信访案件的督办审查力度。对批转到基层纪委的信访案件,要求办案单位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模拟卷宗的要求,严格案件审批和查办程序,严禁未批先办问题发生,同时加大催办力度,要求承办单位严格遵守办案时限,对于问题较多、查办难度较大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结的,要写出书面延期报告,但最多只能延期一个月,如超期不报,对办案人员予以诫勉谈话。对于下级报送的案件卷宗。上级纪委要进行认真审核,对定性不准、证据不足、证据链条缺失的案件提出补证和完善意见,责成调查单位重新调查或进行补充完善。案卷材料必须按照模拟卷宗的要求和标准,统一打印目录和卷皮后归档立卷,进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提高案件管理规范化程度。

党的十九大以来,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国企改革步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迫切需要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这无疑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从严治企,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值得深入思考和探讨。

一、国资国企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运行情况。

xx区国资国企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现由区纪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组承担,主要负责督促国资国企系统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检查企业领导决策是否正确;督促正确地制定和有效地组织实施企业生产经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等工作。纪检组现有工作人员5名,负责xx区88家国有企业(包括全资、参股、控股)、12个党组织的纪检监察工作,重点负责xx区国资系统一级直属企业共10家,其次对运行的直属企业的子公司进行不定期监督监察(重点是对设立党支部的二级企业,及业务量较多、涉及承担政府项目的企业),截止2017年底,国有企业总资产xx亿元,区国资委及国有企业总人数xx人,党员共计xx人,监察对象共计xx7人,其中领导干部xx人,环节干部211人。另外,xx区自来水总公司总资产xx亿元,总人数xx人,党员xx人,监察对象xx人,其中领导干部xx人,环节干部xx人。自来水总公司目前由xx区水务局监管。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企业对派驻纪检组落实“三转”的思想认识不够、理解不透。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派驻纪检组工作认识不到位,只重视生产经营,片面强调企业发展的各项数据,认为纪检监察监督能力太强会打击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影响企业的发展,从而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不太热心,导致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绝大部分国企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未设置专门的纪检工作人员,各党支部的纪检委员大部分为兼职纪检委员,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只从事支部委员的其他业务工作,拿出时间做纪检工作的基本没有。部分企业工作上以其他党政工作为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为应付检查,实际主动开展的工作很少。大部分企业纪检工作没有建立相关的考核机制,监督检查工作停留在书面、档案资料等方面,甚至以宣传教育工作为主,监督检查工作为辅,丧失了其最根本的功能作用。

(二)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相关制度不够完善,纪检组保障缺失影响派驻工作的独立性。一是目前针对国企纪检监察的专项管理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全面性,使派驻纪检组职能发挥缺乏理论依据和制度保障,部分制度只是针对某一项问题漏洞,没能具体化系统化等诸多问题,使得纪检监察工作流于形式和表面,实际操作性不强,监督机制不能适应现代化的企业发展模式,缺乏现实指导意义。二是目前派驻纪检组的后勤保障主要依附于所驻在部门,有“寄人篱下”之感。派驻机构人员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等几乎所有环节都需要驻在部门安排,造成“嘴软、手短”的尴尬情况,使得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底气不足,独立性差,权威性缺乏。

(三)工作方式难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单一。一是对国企的纪检监督方式缺乏必要的专业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财务、审计等方面专业性不够,查处国企中腐败案件能力不强,另外监督大多为发生举报或者出现问题后的监察,基本为事后监督,时效性滞后,致使纪检监察效能疲软,不能有效防范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二是内部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往往是按要求完成了监督检查工作,但实际发现问题少,甚至为“零问题”,对如何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检查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研究的少,没有真正使内部监督形成威慑作用。三是纪检组监督的单位较多,各单位工作、会议、活动千头万绪,尤其各企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比较多,有的会议有时扎堆召开,同一天安排好几个会议,纪检组往往是分身乏术、顾此失彼,很难做到全覆盖的要求。

(四)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有待加强,力量不足严重影响派驻工作时效性。一是国资委纪检组人员少,且成员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还不适应履行综合监督职责的需要,致使工作质量不高,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不强。二是纪检组人员时常被抽调参与纪委其他中心工作或专项工作,出现与岗位本职工作经常或长时间脱钩的情况。另外,纪检组还需抓好监督责任清单中相关条款的落实工作,信息工作、案件查办等工作考核“一样都不能少”。力量配备单薄与所担负的任务繁重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问题。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认识,树立起红线意识,“一把手”要带领班子成员加强对纪检监察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提升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地位。上级纪委要与时俱进,建立完善符合工作实际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将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到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当中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从源头抓起,健全企业在融资、投资、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等经营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中的相关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堵塞漏洞,遏制国有资本的流失和其他腐败现象的发生。纪检组要定期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同时,要建立完备的监督检查工作流程,明确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量化检查点,既为纪检监察人员严格执纪监督提供判断依据,也为被监督单位开展工作提出指导,有效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形成上下联动。

(二)加强监督监察,实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强化派驻纪检组对国企重点岗位、重要人员和重大事项常抓常管,对其他领域和人员也要发挥监督职能,纳入监管范围,监督到位。要瞄准腐败现象发生的新趋势和新表现,做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注重日常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突出监督重点,开展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实现由“全面出击”转向“专项检查”的定点突破;拓宽监督渠道,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另外,要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作用,发挥整体监督力量。目前,国有企业的监督职能机构包括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工会等,这些机构虽然工作性质不同,但各自都有对企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所以,必须要整合多方监督力量,实现多元化组合,实现监督范围的全覆盖。

(三)加强学习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督查干部队伍。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关键是要着力选优配齐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管理,提升业务素质,注重德才兼备,培养出一批有才有德有能力的纪检骨干队伍,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鼓励他们敢于担当、大胆作为,让他们在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实践中快速成长进步。

(四)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打造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结合xx区实际情况,一是建议在资产存量大,业务量多、人员相对多的国有企业实行单独派驻,保证决策、实施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二是国资委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党委书记、委员采用任命制,类似办事处党工委,建议在国资委党委下面成立纪工委。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反腐败斗争的中坚力量和坚实基础。近年来,我区通过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个又一个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体制机制、新的反腐形势和领导干部重视程度等主客观原因,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有待在今后实践中加以改革、完善和强化。9月18日至23日,在张书记带领下,我们调研组一行四人先后到洋河、中扬、屠元、郑楼、仓集、陈集五个乡镇就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基层纪委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走访调研,认真听取了基层纪委书记的汇报,座谈了解了基层纪委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现把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基层一些领导认识还不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

(二)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有一定的弱化现象。基层纪委书记兼职太多(例如中扬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克民兼职数达到8项之多),工作精力不足,顾此失彼,加之基层单位普遍存在人手不够的问题,大部分基层单位没有相对固定的、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很大程度地制约了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削弱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工作,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

(三)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继续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不利于提高自身素质。

(四)系

全省纪检监察调研报告(实用18篇)

调研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准确地分析和评价特定问题,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以下是一些调研报告的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在撰写报告时提供一些启示和参考。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是事关党和国家整体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新形势下,基层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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