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的基本特征范文
低碳经济的基本特征篇1
在国际金融危机及气候能源双重压力持续影响的背景下,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严重威胁,而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正成为当前各国应对危机战略的不二选择。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必将成为推动我国能源技术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协调经济可持续发展与保护全球气候关系的核心战略选择。
一、主要发达国家的低碳税收政策分析
从发达国家促进经济低碳化的经验看,大多是在坚持宏观税负基本稳定及税收中性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实施正向激励或负向约束的税收政策,使企业及社会的利益或成本趋于一致。
(一)碳税或类似税收政策
1.碳税。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20世纪90年代期间,芬兰在全球首开先河,根据含碳量对所有矿物燃料计征碳税,取得了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下降7%(1990年~1998年)的良好效果。其后,瑞典、丹麦、荷兰、挪威、瑞典等北欧诸国纷纷参照芬兰模式相继开征碳税,并以碳税收入对国家降低所得税税率形成有力支撑。
2.温室气体排放税。当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开始实施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税收制度。根据《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美国将于2012年~2050年期间全力减排温室气体,其碳排放总量减排目标为:以2005年为基数,2020年实现减排25%,2050年实现减排85%。同时,美国制定了温室气体纳税标准,规定从2012年开始,其国内电力生产商必须为排放温室气体纳税(见表1),而二氧化碳年排放量超过25000百万吨的生产企业也将比照电力生产商纳税。2012年,该法案对全美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覆盖面将达到72%,2015年,覆盖面将扩至78%,至2020年覆盖面扩至86%。
3.气候变化税(CCL)。2001年4月1日,英国开始根据能源品种按差异化税率征收气候变化税。根据2009年5月英国拟定的减排计划及《气候变化法案》,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减排目标为:在1990年的基础上,2022年至少实现减排34%。同时,为了鼓励能源密集型产业积极从事技术研发及升级,政府可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如企业达到预先定立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政府则减征企业所应纳气候变化税税额的80%。气候变化税收入用于成立碳基金,资助企业和政府部门从事减排活动、低碳技术开发,并补贴企业交纳员工保险或研发、购买节能减排技术或设备。
4.能源消费税。除征收气候变化税之外,为引导终端的高碳消费企业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英国于2001年开征能源消费税,并将该项税收收入用于发起设立节能基金。企业只有在完成其与政府所签订的节能及减排目标后,方可获得20%的税收减免。节能基金主要用于政府对高碳企业自行投资研发节能减排技术项目给予低成本融资支持,以及对高碳企业采购节能减排设备或引入先进生产技术提供补贴,积极引导企业实施产业技术升级。
5.生态税。自1999年以来,德国选择以生态税来撬动低碳经济的发展杠杆,将油、气、电等作为征税对象,开始实施分阶段征税,并以该项税收收入用于补贴社会保险费支出,下调保费费率,改善社会福利。
(二)税收减免或返还优惠政策
为了加快高碳产业向低碳发展模式的转移,西方发达国家大多实施税收减免或返还优惠政策,促使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力度,降低碳排放的增速和规模。如,对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型汽车与设备、新建节能建筑等行为实施减税;对企业投资研发节能技术及开发新能源等行为执行所得税减免或优惠等。
二、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约束及现行税收政策
(一)面临的约束
1.发展阶段约束。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主要为高能耗工业部门(能耗占比约50%)的客观现实,导致了我国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仍将持续以高消耗和高排放发展模式。
2.资源禀赋约束。我国资源禀赋为典型的“富煤、贫油、少气”特征。根据从2005年~2011年能源消费结构统计数据,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仍然以煤炭为主,显然短期内难以实现由高碳生产方式和产业向低碳技术、产业、区域等领域的调整。
3.能源技术约束。从近年的发展情况看,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引进或受让先进技术仍要承担巨额资金成本和苛刻知识产权转让条件,难以真正实现大规模的低碳技术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降低自身经济发展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二)现行税制政策
1.税种协调配合不够。一是增值税税收优惠范围过窄,仅有少量产品能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后退的增值税税收优惠,不利于鼓励高能耗企业节能减排。二是资源税征税方式、计税依据及收入分配不尽合理,变相鼓励企业对资源的过度开采、积压和浪费。三是消费税征收导向作用不强,对于消费者购买和利用低碳产品未实行差别税率。
2.税收优惠形式单一。政府对企业从事低碳科技开发投入、新能源及新产品试制参与度不高,投资成本及风险几乎全部由企业承担,企业所得税优惠明显滞后,不利于产业升级。
三、路径选择
(一)开征发展低碳经济的新税种
1.适时推出碳税。借鉴芬兰等国经验,根据含碳比例设置差别税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征税,加大高碳密度产业的税负成本,引导企业改进耗能技术,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逐步实现低碳能源对高碳能源的替代。
2.择机开征气候变化税及能源消费税。借鉴英国经验,以气候变化税及能源消费税等税收杠杆工具,抬高高碳产业的经营成本,并设立减排目标,以税收减免或补贴等优惠措施,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和设备升级,降低碳排放,逐步实现低碳模式发展。
3.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借鉴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税征税经验,将对环境有危害的产品、行为及可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纳入征收范围,合理设置税种及税基,逐步扩大征税范围,进而实现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的目的。
(二)逐步调整和完善低碳税收政策
1.支持低碳技术创新。充分发挥所得税的调节作用,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给予大力扶持。对企业开发应用水电、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进行低碳技术投资、研发、设备购置等项目,实行税收减免,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对企业从事低碳产品生产或服务技术转让、培训、咨询等所取得的收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2.调整非清洁或不可再生能源税负水平。依据增值税的中性特点,采取有增有减的税收政策,提高煤炭、天然气、石油、火电等增值税税率,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当降低风电、水电、核电等可再生清洁能源的增值税税率,体现对清洁能源的扶持,规范税收运行机制。
3.实施有差别的消费税率。本着“高油耗高税率、低油耗低税率;高污染高税率、低污染低税率”的原则,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按碳排放程度设置差别税率,利用税收政策调节抑制高碳型耗能企业的发展。
低碳经济的基本特征篇2
摘 要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加剧,低碳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新趋势。而碳税作为减少碳排放的重要手段,在推动经济低碳化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在国外碳税实践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开征碳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而提出了我国碳税税制要素方面的设计与构想,并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 低碳经济 碳税 制度设计
随着2009年12月份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的召开,低碳减排再次成为全球关注的话题。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努力发展的方向。在新的低碳经济形势下,是否开征碳税在我国也引起了激烈讨论与思考。目前,像芬兰、丹麦、英国等一些国家已经开征了碳税,这对减少碳排放和保护环境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国际实践的经验告诉我们,新的经济形势下我国需要开征碳税从而达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目的。
一、碳税的基本概况
碳税是二氧化碳排放税的简称,它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和保护环境为目的,对化石燃料(如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按照其碳含量或碳排放量征收的一种税。简言之,就是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一种环境税。碳税与能源税以及硫税、氮税、污水税等税种共同构成了环保税体系。
碳税的开征是与二氧化碳排放量日益增长和全球气候变暖的严峻形势分不开的。它是一种主要以减排为开征目的的环境税,是在世界各国认识到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已经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对全球气候以及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后提出的一种调节税。它能够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有利于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研发节能减排的新技术,加速淘汰一些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工艺,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从而降低能源消耗;同时,它也有利于能源结构的调整,征收碳税,意味着煤炭、石油等一些不可再生资源的价格上涨,加重了使用者的负担成本,导致了该类能源需求量下降。不可否认,碳税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环境、解决能源问题的有效手段。它的开征,在直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同时也间接促进了能源的节约使用。
二、碳税的国际实践
作为一种新型环境税,碳税虽然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但在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中得到了有效利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芬兰是最早开征碳税的国家,1990年芬兰为了减少碳的排放、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开征了碳税。效果显著,在1990年―1998年,因为碳税芬兰有效减少7%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有力地促进了节能减排的工作。瑞典、挪威是在1991年引入碳税,刚开始只对汽油、天然气、矿物质等征收二氧化碳税。据资料记载,1990年―2006年,瑞典温室气体的总排放量下降了9%,同期GDP却增长了44%。丹麦在1992年开始对企业和家庭同时开征碳税,在碳税税收政策上进行了一些改善调整,相关评估表明,在征收碳税的这些年,丹麦减少了3.8%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即230万吨二氧化碳。英国、法国也于2001年纷纷开征碳税。欧盟各成员国根据各自的情况实施了不同的碳税制度,1990―2000年间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3.5%,取得了较好效果,实现了减排目标。
通过以上的数据资料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国家实施碳税税收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对我们国家开征碳税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这些国家在开征碳税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税制设计标准,而是按照各个国家的不同国情比如能源利用情况、资源耗用、经济实力、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等综合考虑从而设计出符合自己国情的税收制度。我国在碳税税制结构设计上可以借鉴国外实践经验,根据我国特殊的国情,制定出一个适应于发展中国家的碳税制度。
三、我国开征碳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1.减排的国际压力需要我们开征碳税
2009年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号召世界各国发展低碳经济,节能减排,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为保护环境做出贡献。全球气候变暖形势严峻,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作为一个世界上少数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国,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一直很高。在2007年左右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目前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大约为70亿吨,这是一个巨额的数字。我国一直提倡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且承诺到2020年把碳排放强度(在2005年的基础上)降低45%,减排的国际压力巨大,能否实现减排的目标,兑现我们的承诺,体现我国在国际社会中举足轻重的大国形象,需要实行一项强有力的经济措施。而开征碳税可以有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实现节能减排任务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在减排的国际压力下需要采取的政策措施。
2.开征碳税有利于促进能源结构的调整,经济方式的转变
我国一直是以煤炭、化石燃料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方式依然是以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发展方式为主,能源紧缺、环境恶化问题日益严重,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国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节能减排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开征碳税使得像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和其他一些高耗能产品的价格上升,导致消费需求降低,进而减少这类产品的消费量,一方面促使企业开发清洁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淘汰高耗能的落后工艺,自主创新,研究节能减排技术,从而促进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另一方面有效地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减排目标。
3.开征碳税是与其他节能减排方式相结合、保护环境的需要
我国在2009年进行了燃油税费改革,2010年进行了资源税改革,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正在计划推出环境税,而开征碳税是完善环境税税制的需要。从燃油税的效应扩大到煤炭等能源行业,推出资源税,在此基础上开征碳税,将碳税纳入税制改革的整体框架中,与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源以及碳汇、能效标准等其他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资源环境税种相结合,相互协调,真正形成合力,发挥减排作用,建立一个完善的环保体系,推进税制的绿化,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二)可行性
1.国外碳税成功实践的经验借鉴
像芬兰、荷兰、英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实行碳税的成功实践,为我国开征碳税提供一个范例。我国可以效仿发达国家的做法,根据我国特殊的国情,综合考虑征管水平、纳税人负担能力、资源情况等相关因素制定一个适合的碳税制度,我国二氧化碳减排技术水平较低,存在一定难度,需要发达国家技工技术援助和支持,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为解决全球气候问题而努力。
2.政策上的有力支持
我国一直提倡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并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这些政策有力地支持着碳税的开征,使我国碳税开征的可行性提高。
3.技术上易于操作
我国燃油税、资源税的成功改革为开征碳税提供了经验借鉴。碳税的征收可比照资源税的征管办法在化石燃料进入经济循环的使用环节征收,实行扣缴义务人抵扣制度。碳税的计征可依据碳排放量的高低采用累进税率,税基是碳的排放量,各能源的含碳量是固定的,可据此计算出税基,得出应纳税额,技术操作可行性较高。
四、税制设计与构想
(一)课税对象
碳税征收的目的主要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所以课税对象是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考虑到二氧化碳排放是由化石燃料燃烧引起的,这就给测量技术带来了一定难度。可以适当考虑将产生二氧化碳的化石燃料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的含碳量作为课税对象,与现阶段的测量设备配套实施,在技术操作上是可行的,待测量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再直接以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作为课税对象。
(二)纳税人以及征税环节
我国现行的燃油税是在消费使用环节依照“谁消费、谁负担”的原则进行征收的,碳税可以比照燃油税的征管方案在消费环节征税,同时以消费者作为纳税人。这就意味着消费者要根据煤炭、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的消耗量承担相应的税负。这样做强调了“谁使用,谁缴税”的公平原则,但是消费量和时间不好把握,增加了偷逃税款的机会。
考虑到我国的征管水平以及征管成本,在生产环节向生产者征税,可以实现源泉扣缴。向生产这些化石燃料的生产企业征税,从实际管理和技术操作角度考虑是可行的,也更容易操作。
(三)税率
碳税税率的选择可以按照产品含碳量的高低实行不同水平的定额税率,具有累进性质。具体的税率应根据环保部门对化石燃料含碳量测算的结果,参考一些因素如化石燃料消耗对大气污染的危害程度,消除危害实行减排工作需要花费的成本,以及现阶段我国税制对该化石燃料的征管情况来确定。作为一个新型税种,碳税的开征不免要加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为了不过多地影响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在开征初期应确定一个较低的税率,同时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实际发展情况建立碳税的动态调节机制。
(四)税收优惠政策
碳税的征收必定会带来产业间不公平的问题,所以要建立相关的税收优惠制度以保证碳税的正常实施。对于一些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减排和回收二氧化碳,如实行CCS(碳捕获和储存)技术,使用清洁新能源的企业可以适当给予税收优惠,减排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企业给予奖励,以鼓励其继续推进减排工作;对于一些能源密集型企业比如重工业、火力发电厂,基于其本身的产业特点可以考虑减征一部分碳税来减少对它们发展的负面影响,建立健全合理的税收减免和返还机制;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从促进民生的角度出发,对于个人生活实用的煤炭和天然气排放的二氧化碳暂不征税。
(五)相关配套政策
首先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征管体制,建立专项碳基金,实行碳收入专款专用;其次,要与其他减排政策措施协调配合,以达到减排目的。
五、开征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碳税的开征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比如对企业的竞争力、能源结构等影响,注意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作为一个新型的环保税种,尽管发达国家已有成功的实践经验,我国还是要依据自己的国情合理制定碳税税制。由于我国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发展不平衡,碳税的设计就要结合这些因素,实行差别税率,尤其是对于中西部地区能源使用效率低,高耗能企业较多,要建立相应的税制倾斜政策。碳税的税收优惠制度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的,要建立完善优惠政策,以免对经济造成过大的负面影响,鼓励企业使用减排技术、可再生新能源,从而保证碳税开征的落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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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的基本特征篇3
关键词:低碳经济 财务 策略
低碳经济的含义就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依靠科技的投入,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降低生产的成本,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推动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降低对环境的破坏,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互统一,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局面。财务活动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企业以长期的全局的利益考虑,财务管理上要采用科学的战略方式,不断增加企业的利润。通过将低碳理念贯穿于企业的财务管理中,以实现节能减排、进行低污染、低能耗等经营活动,从而使企业得到可持续的发展。
一、低碳经济环境的新特征
(一)低碳经济的概念
低碳经济思想的早期探索是美国学者莱斯特・R・布朗1999年提出的建构零污染排放、无碳能源经济体系,以化石燃料为核心的经济转变为以太阳、氢能为核心的经济,来倡导转变经济发展的模式。低碳经济概念开始被全球所关注是从英国2003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提出:“低碳经济”是创造更高的生活标准和更好的生活质量,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从而为发展、应用和输出先进技术创造机会,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和创造新的商机和更多的就业机会开始的。我国对经济与环境的协调也一直处于探索中,作为全球发展最快的国家,我国相关学者认为低碳经济的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通过创新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在不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提下,从而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可以看出,低碳经济不同于传统经济模式,它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本特点,使经济增长与所耗费资源间的关系衡量成为了社会所关注的另一个焦点和考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的方面。
(二)低碳经济的基本特征
低碳时代涵盖了社会再生产全过程的能源消费生态化,还包括经济活动低碳化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在内的社会再生产全过程以及两方面有机结合。要保证经济社会的清洁、绿色、可持续发展需要构建低碳能源和无碳能源的国民经济体系。低碳技术、低碳能源、低碳城市和低碳管理成为了低碳经济主要构成要素,其中低碳城市是期望实现的目标,低碳技术、低碳能源是实现手段,而低碳管理是低碳经济模式得以维持的保障。低碳经济以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为目标,避免过度使用自然资源和增加温室气体的排放,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考虑环境的承受限度,使全球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上。低碳经济包括低碳能源系统、低碳技术系统和低碳产业体系,以构筑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发展体系为实现途径。通过发展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以减少高能耗产业,减少碳排放,鼓励企业利用新能源、减少能源使用、以及注重资源回收等,但对企业而言改革初期可能还会增加生产成本,在短期内彻底完成是不可以实现的,因此企业必须构建一个具有指导性的战略规划。
二、低碳经济理念下企业制定财务政策的思路
(一)企业的财务筹资策略
1、在国内大力提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改进融资方式,提高企业筹资能力,开创科学发展局面的时候,政府必然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加大对节能减排这方面的投入。在此,企业应利用国家针对低碳经济出台的如金融机构带来优惠贷款,国家财政直接投入的资金的各种优惠政策带来的便利,选择资本成本更低的、筹资效益更高的融资来源,把握住绝好的机会来发展自己。同时,企业可以考虑进行资源环境建设,利用专项筹资项目解决企业建设低能耗、低污染所需要的资金,另外还有助于企业树立起保护环境,进而提升企业价值。
2、企业适时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低碳项目的投资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在低碳产业在目前初级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投入,且稳定性不强,因此企业在选择资金来源的时候应该谨慎。特别是在选择债务筹资时,会增加企业的债务比重,同时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在低碳产业的这些特征下,企业一旦出现亏损,财务杠杆的作用就表现的特别明显,企业就很容易产生债务负担,从而带来严重损失。因此,企业不能盲目选择债务筹资的形式,在制定融资战略时,应合理选择资本成本和综合考虑风险与资本,从而提高企业筹资灵活性。
3、拓宽企业的融资范围。自主创新是实现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的转变的一条出路,而人才和技术是实现创新的基础。知识资本,人力资本是提高企业资源利用率、生产效率的决定力量,可以帮助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制度的变革。因此,在新时代下融资活动企业必须转化思路,多考虑对知识资本,人力资本等无形资本的需要,不光是为了满足金融资本上的需求。在知识经济成为主流的现代,人力、知识资源的投入往往带来物质资源的高效利用。高效率低成本低碳型生产方式也最终还是要依赖于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优秀的人才。因此,企业的筹资重点应该转变到对知识、人才的筹集上。
4、合理规划筹资活动的方案,减少资源浪费。知识资源与人力资源这些无形资产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在低碳经济下显得格外重要。随着时间的变化,科学技术迅速更新换代,人才资源具有比有形资产更宽阔的价格浮动空间,而且更是容易流失。另外,支付人力薪酬,摊销无形资产,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负担。因此,筹集到的资本的时间价值是企业在筹资时一定要注意到。
(二)企业的财务投资策略
低碳经济的基本特征篇4
关键词:低碳 贸易壁垒 贸易结构
中图分类号:F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2-010-03
中国商务部2010年4月27日《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10年春季)》指出,国际市场需求回暖,但动力不足,而部分国家和地区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形势更加严峻。报告指出,2010年首季中国遭遇贸易调查19起,涉案金额11.9亿美元,同比增长93.5%。与低碳经济相关联的技术贸易壁垒趋于增多。
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低碳贸易,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贸易增长模式。
一、我国贸易结构现状分析
中国已经超过日本,成为继美、德之后的第三大贸易国。但是,我国对外贸易依旧存在着总体发展水平不高、结构落后、贸易流向集中等问题。我国传统对外贸易出口商品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具有“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等特点。2009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28.5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4.0%;煤炭消费量27.4亿吨,增长3.0%;原油消费量3.6亿吨,增长5.1%;天然气消费量807亿立方米,增长10.1%;电力消费量34502亿千瓦小时,增长5.6%。电力高速发展的同时,问题也在不断地累积。在电力结构中,火电所占比重不降反升,火电装机发电量占80%左右,石油天然气、核电等优质能源仅占20%左右。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煤炭消费所占比重约为70%左右,比世界平均水平高40个百分点。据计算,我国现每百万美元GDP所消耗能源数量是美国的3倍、德国的5倍、日本的近6倍。我国一吨煤产生效益仅相当美国的28.6%、欧盟的16.8%、日本的10.3%。高投入、高消耗必然带来高污染、低效益。
我国出口产品集中在低技术、高耗能、高污染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上,矿物燃料、化学产品、原料制成品、高耗能金属制品及一般低端机械设备等产品占出口比重较高,而这些产品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大,均属于环境污染密集型、能源耗费密集型产业。在优惠外资政策引导下,高耗能、高污染外资项目被大量引进国内,这些项目在推动地方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的同时,也以跨国投资形式转移到国内。
总体上看,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污染呈现出排放总量大、结构性污染突出、复合型污染严重等特点。森林过度采伐、天然草原退化、天然湿地大面积萎缩、耕地自然生态遭农药破坏、海域污染、城市水源短缺、农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依然严重威胁我国生态环境。据国际能源机构(IEA)估计,如果不进行任何控制,到2030年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达到114亿吨。为此,中国正面对越来越多来自国际社会的减排压力。由于我国的外贸依存度非常高,全球经济的疲软、金融形势的持续恶化,对我国出口贸易造成很大的冲击,从长远看,出口还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之一,节能减排也是一项长远的战略性任务。
二、我国发展低碳贸易的必要性
1.低碳贸易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2009年,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共同了《中国生态足迹报告》,其中指出中国消耗了全球生物承载力的15%,中国消耗的资源已超过其自身生态系统所能提供资源的两倍以上。长期以来,中国作为世界的加工厂,为国际市场提供了物美价廉的消费品,而自己却承担了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造成对国际能源资源市场的严重依赖,经济对外依存度增高而抗风险能力减弱,环境污染严重,影响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而低碳经济是兼顾了“低碳”和“经济”的一种发展模式。低碳,意味着经济发展必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停止对碳基燃料的依赖,实现能源利用转型和经济转型;经济,意味着要在能源利用转型的基础上和过程中继续保持经济增长的稳定和可持续性。从内涵看,低碳经济模式适合中国具体国情:中国既需要摆脱对化石燃料的过分依赖,又需要保持适度、快速的经济增长,解决发展中的诸多问题。
2.发展低碳贸易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众所周知,中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紧缺,人均耕地和淡水的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3,大多数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石油和天然气更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据计算,一个百万人口的城市要满足每天基本生活需求,要消耗62万吨物资,其中消耗食物2000吨、煤炭3000吨、石油2800吨、天然气2700吨。即使不包括工业用的能源,维持中国13亿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就需大量资源和能源,还需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空间。近些年来,中国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资源和能源的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明显制约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能力。
3.低碳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低碳经济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前提来谋求最大产出的经济发展理念或发展形式。“低碳”强调的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的高能耗、多污染为代价的新发展思路。“经济”则强调了这种新理念根本上不排斥发展。因此,广义上,“低碳”可以被视为经济发展在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方面新的约束条件。但是这类条件并非一味消极地限制和约束发展,而是可以通过与新约束条件相匹配的技术和制度,创造和扩大市场规模,激发人的创造性和盈利能力,从而促进发展。目前,由于经济危机的冲击,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但发展低碳经济不仅不会放慢经济增长,反而会促进经济的新一轮高增长。发展节能技术、碳捕获和储存技术,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电力设施效率等,都可以创造就业机会,带动经济增长。当前,全球不少企业已经尝到了低碳经济带来的甜头。据统计,德国风能发电设备2009年的出口收入已达约160亿欧元,占全球风力发电设备交易额的一半左右。日本在光伏发电技术领域居世界领先,是全球最大的光伏设备出口国,仅夏普公司的光伏发电设备就占世界的1/3。可以预见,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4.低碳贸易是中国跨越式发展的契机。发展低碳经济,将是世界经济摆脱金融危机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方向,将成为推动世界经济走上新周期的增长点。低碳经济之所以被认为是未来经济最有希望的增长点,是因为它具有经济增长、劳动就业、节能减排三重效益,是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增长点。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合理调整产业与金融结构,需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和新市场,可再生能源将是其中的重点。
中国如果不能尽快向低碳贸易发展方式转型,将会面临更多的风险。例如,出口产品被征内含碳排放的边境调节税,或面临其他与气候相关的贸易壁垒和制裁。据估算,如每吨二氧化碳征收45美元碳关税,美国每年可从中国进口货物中获得550亿美元碳关税收入。欧盟从2011年开始,拟对未采取减排措施的盟外进口商品征收进口碳关税,相当数量商品的成本将增加10%左右。因此,中国需要在环境与贸易利益方面作出权衡取舍,对那些附加值低,能耗和排放较高的产品,应该从源头上长期不懈地进行控制,并通过不断调整贸易政策,引导出口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低能耗、环境友好型的高科技产品和服务业方向转移。对于“两高一资”产品应该建立进口战略,减少高能耗、高排放产品的生产而代之以进口这些商品,将生产加工的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留在国门之外,在减少贸易顺差的同时有利于保护环境,而且还有节能效益,有益于产业整体技术进步。结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解决我国出口贸易增长中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向低碳贸易发展方式转变。
三、我国发展低碳贸易的对策研究
1.改变粗放型贸易增长模式,优化出口产业结构。为谋求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调整我国目前技术含量、环保标准附加值都比较低的出口产业结构,走新型工业化路子,在保持出口贸易适度增长的同时,更加重视优化出口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淘汰部分落后产能;抓住国际产业转移机遇,制定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长期发展规划;同时,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管理效能,转变管理方式,着力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贸易政策调整要全面配合产业政策调整,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相一致,实现贸易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2.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一要加快国内服务业发展,实现服务行业产业化社会化;二要摆正工业化与发展服务业的关系,促进服务贸易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三要加快服务立法,建立完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四要优化提升服务行业结构,推进服务业现代化,提高服务行业人力资本素质,增强可持续发展竞争力;五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为服务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
3.建立与低碳贸易相适应的配套管理政策。第一,构建低碳经济发展的组织机构和战略规划,制定《低碳经济法》等法律法规。建议在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国务院低碳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低碳经济发展工作的规划、协调和领导。借鉴、吸收、消化发达国家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在我国已有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行动规划、方针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节能减排的工作需求,尽快开始研究制定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同时,加速《低碳经济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加快低碳经济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健全比较科学的计量手段和自动监测系统,实现低碳经济工作的规范化、定量化和系统化。第二,建立针对地方政府和企业的低碳考核制度。在环境保护、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往往出现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因此,在发展低碳经济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一是通过法律、法规规范地方政府发展低碳经济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推行“低碳GDP”考核制度,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低碳经济指标体系,将现行的GDP指标扣除因环境污染、自然资源消耗、生态环境退化的损失;三是将实施低碳发展的评价指标纳入地方的经济核算体系和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第三,制定和实施低碳认证制度。低碳标志是一种产品的证明性商标,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从产品原材料的采掘到最终废弃物的处置,整个生命周期过程均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无害。低碳认证一方面有利于消费者选择低碳产品,促进低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企业低碳意识。应积极推动低碳认证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低碳标志标准,向企业宣传低碳标志的意义,鼓励企业进行认证。第四,建立押金退款政策。建议先行在伐木特许权的所有者中实行押金退款制度。此外,还可将押金退款制度拓展到生态保护领域和污染防治领域,由自然资源开发者和新建工业项目者向环境管理部门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以此来保证其在自然资源开发过程中和开发后对生态环境的恢复,以及对新建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执行,待完成后退还。
4.积极参与国际碳交易,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不需要承担减排义务,但应抓住这一机会,储备新能源替代技术,积极参与国际碳交易,并从获得技术进步、结构升级、经济可持续发展机遇。一要推广清洁发展机制,培养碳交易市场体系,以充分利用现阶段有利条件,使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落到实处。二是实践过程要加强碳交易知识普及相应培训,学术界要深化对碳交易活动理论研究,为我国可持续发展奠定理论基础。三是启动探索清洁发展机制模式,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绿色技术市场机制的综合创新。四是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积极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竞争,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争得一席之地。五是配合国际碳交易,在国内开展出口企业碳排放许可证交易工作试点。
5.转变政府职能并开展环境外交,为本国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内外环境。国内,要综合运用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支持各产业部门顺利过渡到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上来。国际上,要通过开展与各国政府间谈判,摆脱“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积极倡导自由贸易,参与双边区域经济合作,并深入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为实现互利共赢战略而努力,从而为我国企业对外经济创造良好国际环境,促进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体系的构建。
我国政府关于COP15的立场已经明确,力图争取未来较大的排放空间。强调在碳减排方面应该坚持三个重要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减缓、适应、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同举并重原则。在营造低碳经济发展外部环境基础上,我国还需要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机制保障和政策保障。
(1)产业政策。加强对钢铁产业、石化产业、建材产业、造纸产业、印染产业等高碳产业的行业监管,提高高碳产业的准入门槛,制定高碳产业的节能减排目标和任务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产业政策调整的重点。同时,还要为低碳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发展环境,并对以新能源为代表的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提供配套政策支持。
(2)能源政策。从优化能源结构和保护环境的角度看,发展低碳和零碳能源,促进能源供应的多样化,是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排放的必然选择。因此,我国能源政策的重点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限制政策,对石油、煤炭等碳基能源的发展实行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政策,不能追求过快发展,要考虑到此类能源的中远期利用问题;二是鼓励政策,鼓励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特别是风能、太阳能等无污染、功效高的能源,应给予大力支持,但也要防范规模扩张过度。
(3)财税政策。开征碳税和推行碳交易是富有成效的政策手段。由于碳税的税率由能源的含碳量和发热量决定,低碳能源的税负要低于高碳能源的税负,因此它对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有明显的作用。中国可以考虑引进碳税,调整税收政策。碳排放交易机制有利于各地区、各单位之间实现利益均衡、提高减排效率。
(4)金融政策。低碳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型企业和机构投资者:一方面,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环境与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要善于捕捉越来越多的低碳经济机会,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研究开发环境和金融互动下的金融工具创新。为了进一步发展环境金融,政府应鼓励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提高自身的环境责任意识、增强捕捉低碳经济下的商业机会的积极性,推动适合中国国情的环境金融产品逐步兴起和蓬勃发展。
(5)消费政策。知识经济、信息经济是当前时代的主题,要利用人们向注重健康、安全消费的观念转变的时机,正确引导消费潮流,减少消费增长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形成低碳消费的社会风尚,提倡并崇尚绿色消费。同时,对企业的生产性消费,政府要制定有关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体系,如绿色信贷等,使企业尽量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加强对低碳消费和低碳生产的立法和执法是真正实现低碳消费的保证。
6.建立健全低碳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以低碳经济为主要切入点,把科技创新与低碳经济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以国家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破除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科学的科技创新考核体制和正确的目标导向。健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法律与制度保障。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国家设立低碳经济的统计和考核指标体系,将总指标层层分解。建立地方各级政府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责任制,将能耗、环境保护等衡量低碳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指标体系,把碳排放指标完成情况与各级政府政绩相挂钩,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机制保障。
第一,推行基于配额交易的碳排放权交易。目前国内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类型是基于项目的碳排放权交易,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由于主体交易市场尚不具备而进展缓慢。根据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经验,在发展以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为代表的基于项目的碳排放权交易的同时,应积极加快基于配额交易的主体市场建设,利用市场化的手段配置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所以,我国应积极筹建基于配额交易的碳交易所,完善碳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加快二氧化碳排放权衍生产品的金融创新工作。
第二,开征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碳税,也称碳税,是为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而征收的一种环境税。它的实际征收往往是对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征收,而不是直接对二氧化碳的排放征收,这主要是由于直接以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为征税对象,在技术上不易操作。由于所有化石燃料中的碳最终都会以二氧化碳的形式排放,对化石燃料中的碳征税,就相当于对化石燃料燃烧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征收排放税。从长远来看,实施碳税是势在必行的。研究表明,近期在中国征收低税率碳税对经济的影响并不大,但对抑制二氧化碳排放和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作用明显。
第三,建立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制度。对生态环境造成直接影响的各项行为活动,如各类矿产资源的开采、能源开采(包括煤炭开采和石油开采)、森林砍伐、草原的过度使用、地下水资源的过量开采、地表水资源的开发、土地开发等开征生态环境补偿费。根据生态环境补偿费的征收目的,可采用产品收费、使用者收费等多种方式。
近年来,发达国家采取了更为隐蔽的绿色贸易壁垒来实现对本国弱势产业保护。由于我国环保方面意识薄弱,造成出口产品生产与国际接轨仍存在一定的差距,绿色贸易壁垒短期内限制了我国产品出口空间扩大,降低了出口增长速度,给出口企业造成了很大压力。因此,政府企业都要转变传统观念,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国家要继续完善环境立法,以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可持续生产贸的易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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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军强,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国际金融及对外贸易研究 天津 300000)
低碳经济的基本特征篇5
关键词:低碳经济;环境保护;低碳技术
当今世界,我们的环境正面临着许多严峻的问题,比如气候变暖,空气和水资源污染,以及对自然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低碳经济的概念应运而生,低碳环保已经成为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共识,这就充分体现了人类对环境问题的重视,关注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生态需求。
一、环境保护和低碳经济的关系
低碳经济这一概念的首次提出是在2003年,尼古拉斯·斯特恩向英国政府提交《气候变化的经济学:斯特恩报告》,从气候学的角度对当前经济进行分析,并首次提出了低碳经济的概念。可见,低碳经济的概念就是由于对环境问题的关注而产生的。
国际社会对于温室气体减排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关注,催生了时下逐渐流行的低碳经济概念。自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发表以来,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发展低碳经济逐步成为一些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2008年的世界环境日主题确定为“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更加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
低碳经济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本特征,以应对碳基能源对于气候变暖影响为基本要求,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目的。低碳经济的实质在于提升能效技术、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促进产品的低碳开发和维持全球的生态平衡。这是从高碳能源时代向低碳能源时代演化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
二、我国低碳经济建设中的问题
目前世界各国都在大力发展本国的低碳产业和相关技术。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在低碳领域取得了一定成就,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推进低碳经济建设。总体来说,我国的低碳经济仍处于起步阶段,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在低碳经济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挑战。
1.能源消耗持续增加
我国正处在现代化、工业化进程中,稳定与发展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首要任务。而能源的持续供应与消费是经济发展的必需推动力。能源、钢铁、汽车、交通、建材、化工等六大高耗能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的高碳经济状态仍然比较突出和明显。由于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将同时并进,这就必然导致能源消耗快速增长。而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内,传统的化工能源仍然占据主体地位,对化工能源的持续消费,必然会带来碳排放物的相应增加,这是与低碳经济的内在发展要求冲突的。
2.我国的资源储备决定了碳的高排放量
作为一个富煤贫油少气的国家,我国煤炭的比重占70%以上,而在各种能源中,煤炭含有最高的碳含量,因此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数量也相对较高,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30%以上。虽然我国已经开始研究并开发出可再生能源以及各种清洁能源,但在短期内依然难以完全替代传统能源,我国以煤炭等燃料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发生根本改变。
3.产业结构阻碍低碳经济发展
目前我国三大产业结构比例为1:5:4,第二产业仍然是主体产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我国在国际贸易分工中的地位决定的,而我国目前又处于以高能耗为特征的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世界大部分产业链低端产品都是在我国制造完成的,这就决定了我国需要消耗大量基础原材料,即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而工业生产技术的相对落后又进一步加剧了我国的高碳经济特征。总之,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对我国发展低碳经济产生了严重的阻滞效应。
4.低碳技术水平低下
低碳技术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和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等。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10年中国人类发展报告》指出,中国实现未来低碳产业的目标,至少需要60种骨干技术支持,其中有42种是中国目前没有掌握的核心技术。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在低碳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还存在严重的落后性。低碳技术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其先进与否,直接决定着低碳经济建设与发展能否成功。
三、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应对措施
1.加快产业结构改革
我国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工业所占比重过大在所难免,但是在经济建设过程中不能一味偏向工业的发展规模,而忽视了农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我国在建设低碳社会的过程中,应该从国家战略的高度统筹规划,积极进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从而制定完善的产业结构升级和改造计划。
2.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低碳经济的基本特征篇6
内容摘要:生态环境恶化、气候变暖等直接威胁着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通过可持续发展增进社会福利成为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低碳经济的提出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共识。作为可持续发展思想的理论基础之一,外部性理论再次引起广泛的关注。伴随外部性理论发展,政府财政政策选择也处在不断发展和变化当中,为解决低碳经济发展中的外部性问题,采取什么样的财政政策值得思考。
关键词:外部性 低碳经济 财政政策
基于外部性理论发展的财政政策选择
(一)遵循马歇尔的外部理论研究发展及其财政政策选择
1.马歇尔外部经济理论的发展。外部经济是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1890年)中提出的。他认为,经济中出现的生产规模扩大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生产的扩大依赖于产业的普遍发展,即存在“外部经济”;一类是生产的扩大来源于单个企业自身资源组织和管理的效率,即“内部经济”。在马歇尔的理论中,外部经济是指由于企业外部的包括市场区位、市场容量、地区分布、相关企业的发展水平、运输通讯条件等因素所导致的生产费用的减少和收益递增。以马歇尔的外部经济研究思路为基础,杨格从“规模经济”思路进行研究,提出“产业分工―市场规模扩大―产业分工深化―报酬递增”;芝加哥大学保罗•罗默在其《收益递增与长期增长》(1986年)一文中,首次系统地建立了一个具有知识外溢效应的竞争性动态均衡模型;罗伯特•卢卡斯在其《论经济发展的机制》(1988年)一文中,明确地把人力资本的外部性效应当作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总之,遵循马歇尔的外部经济理论研究发展,主要着眼于生产的外部性及其对生产的影响,并且这种外部性是政府主观可掌控的、企业愿接受的外部经济环境,具有收益递增效应。
2.以马歇尔等外部经济理论为依据的财政政策选择。以马歇尔外部经济理论为研究思路的外部性理论发展,强调了如何将外部经济内在化或者说是外部效益的内部化问题。以马歇尔和杨格的外部经济理论为依托,政府财政政策主要着眼于生产性公共资本的提供。以罗默和卢卡斯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劳动投入中包含教育、培训而形成的人力资本,物质资本积累过程中包含着研发活动形成的技术进步,从而将人力资本和技术进步等促进经济增长的外在因素内在化,创立了内生增长理论。以内生增长理论为依托,政府财政政策的主要着眼点在于更加关注教育和科技研发投资及相应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措施,旨在将外部经济因素内生化。
(二)遵循庇古的外部性理论研究发展及其财政政策选择
以1920年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出版,标志着外部性理论的新发展。庇古将“外部性”分为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两种情况。当私人边际收益小于社会边际收益时,该活动给社会带来了有利影响,具有“社会净边际收益”,即存在外部经济;当私人边际成本小于社会边际成本时,该活动给社会带来了不利影响,具有“社会净边际成本”,即存在外部不经济。针对外部性问题,庇古提出了修正性税收的解决方案即“庇古税”。当存在外部不经济时, 负的外部性导致价格偏低,转嫁了外部费用,从而给社会带来了损失,因此,征收税额为边际外部成本即边际私人成本与边际社会成本的差额(庇古税);当存在外部经济效应时,给予额度为边际外部收益的奖励和津贴,这种政策被后来称为“负庇古税”。遵循庇古的研究思想, 20世纪70年代以来,许多经济学家对环境外部性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
(三)与产权有关的外部性理论发展及其财政政策选择
与产权有关的外部性理论发展,更加关注现实生活中的“外部不经济”,将污染等问题与“外部不经济”联系起来。1924年奈特对庇古的外部性问题的解决意见进行了反驳,他认为产生“外部不经济”的原因是对稀缺资源缺乏产权界定,若将稀缺资源划定为私人所有,“外部不经济”将得以克服。1943年,埃利斯和费尔纳提出了与奈特近似的看法,也认为“外部不经济”与产权有关,1960年罗纳德•科斯提出了产权界定和产权的安排在经济交易中的重要性。科斯认为外部效应往往不是一方侵害另一方的单向问题,而具有相互性,并以“交易成本”取代“外部性”。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庇古税根本没有必要。通过交易成本的选择和私人谈判,产权的适当界定和实施来实现外部性内部化。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解决外部效应的内部化问题要通过各种政策手段的成本―收益的权衡比较才能确定,庇古税只是制度安排选择之一。总之,与产权有关的外部性理论认为市场就可以解决外部性问题,政府干预并不是一定必要和可行的。
低碳经济发展的外部性问题
(一)公共外部性
发展低碳经济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气候恶化是低碳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根据英国经济学家鲍莫尔等对公共外部性的讨论,低碳经济领域的外部性首先体现为公共外部性,即地球生态环境及气候是全球性的公共物品,涉及的不仅仅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问题,还关系到国家之间的利益问题,包括国际贸易中的外部性、公共资源的外部性和国际直接投资中的外部性(林成,2007),其中,既有市场本身的外部性也有政府制度的外部性。如国际投资中,发达国家因为实施高环境标准和高环境税,这必定增加相关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可能将现有的高能耗、高污染型产业逐出国境,转移到环境标准和环境税收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由此产生了国际外部性。
(二)代际外部性
低碳经济发展不是着眼于当代经济的发展,而是考虑子孙后代的经济发展。资源的耗竭及气候的恶化留给后代的只能是灾难,低碳经济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理念下的经济发展,因此,低碳经济领域的外部性还体现为代际的外部性,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克服代际外部性。
(三)生产和消费的外部性
低碳经济发展不仅要面对生产的外部性,还要面对消费的外部性,20世纪70年代以后,关于外部性理论的研究范围扩展至消费领域。随着人类社会由农耕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转变,消费的外部性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为人口的增长及伴随工业文明的人类消费的高能耗、高污染和高排放,如汽车消费的外部性。同时,基于生产和消费或供给与需求的平衡,低碳经济发展必然要求从生产和消费两方面解决外部不经济的问题,从而将人与自然的低碳协调与经济均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选择
(一)增加低碳预算支出
一是鼓励低碳技术创新,实现资源利用的减量化、再循环与再利用。增加对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开发、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的低碳技术研发支出,形成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最根本的保障。
二是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生态工业园区。循环经济是为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而人工再造的生态循环圈,通过内在和外在的规模化经济,营造低碳经济的外部经济环境。实践证明,建立生态工业园区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最有效途径,通过政府财政专项投入,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生态工业园区,以大型企业为中心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和企业集群或在一些煤炭、钢铁、水泥、造纸等大型企业集团内部首先构建循环经济链群,以重化工和资源型产业先行,大企业带动中小型企业,构造一个封闭式的外部效应内在化的低碳经济发展环境。
三是增加环保产业投资,修复自然生态环境。对于环境保护来说,资源开采及其土地占用对地表的破坏是永久性的,不存在“有效率的污染问题”,有效的环境补偿原则上应是恢复绿色,因此根本上需要环保产业发展的跟进。与一般生产投资相比,环保产业同样创造国民生产总值,同时还增加了环境效益,产生了正的环境外部性。
(二)庇古税作用的合理发挥
一是开征碳税等环境税收(见表1),从生产消费等不同环节完善消费税、资源税、碳税等环境税收体系,将环境成本内生化。以碳税为例,碳税是环境税的一种,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为目的,对化石燃料(如煤炭、天然气、汽油和柴油等)按照其碳含量或碳排放量征收的一种税,到目前为止已有1 0多个国家引入碳税。与一般的环境税相比,对于二氧化碳减排效果要更明显。碳税的二氧化碳减排征收目的更为明确;碳税以化石燃料的含碳量或碳排放量为计税依据进行征收,直接面向低碳。
二是完善税制结构,综合协调税收负担。征收“庇古税”,可以适当体现环境成本。但“庇古税”实现宏观调控作用的前提是:完备的市场、足够大的价格弹性、外部性的精确描述和量化计算,这对于发展低碳经济来说是不具备的。当资源产品价格
低碳经济的基本特征范文
本文2023-12-21 17:12:33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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