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维护方案(模板18篇)
计划书是一种详细规划和安排,为实现某一目标或完成某项任务而制定的书面材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编写自己的计划书。
城乡同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改变环境卫生面貌,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以“五治三化”为主要内容,扩大范围,提升标准,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对全镇城乡环境开展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的综合整治,使全镇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1、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爱护环境意识和文明公德意识。
2、向高标准看齐: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标准是实现“三化”,最高标准是让群众满意。
3、向盲点死角延伸:要突破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城乡结合部、河道、农贸市场、废旧物资回收站的环境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摊位乱摆、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废旧物资无序堆放等“脏、乱、差”突出问题;坚决遏制“乱扔杂物、乱倒垃圾”等现象;加强场镇秩序管理,规范摆摊设点行为。
4、向村庄延伸:深入开展以清垃圾、清杂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治理“四清”工作,并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要求,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日常管理,推行市场化运作。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市场环境。规范集镇商业门市、摊点经营行为,
农贸市场的管理,清除市场撑杆搭棚及乱搭乱建行为;抓好场镇市场建设规划,逐步取缔以街、以路代市行为。规范农贸市场(含临时市场)由居委会按辖区负责。
(二)规范车辆秩序。
一是规范设置标识标牌。
二是新增停车泊位,规范停车秩序,做到顺停泊位、车头向外、整齐划一,由派出所负责。
三是禁止脏车入街和建筑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由环卫所负责。
四是场镇客运车辆必须进站停放和上下旅客。
五是规范集镇车辆秩序按辖区负责制由各行政办事处负责。
六是对乱停乱放和违章车辆,由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理,并录像曝光。
(三)整治集镇占道经营、骑门摊和夜市经营秩序。各场镇所有的骑门摊规范进店经营。主街的占道经营、游摊治理,由居委会负责规范入市。各夜市摊点实行划片、限时、规范经营,主要街道不得设立夜市摊点和擦皮鞋摊点。
(四)治理场镇“牛皮癣”。一是环卫所负责清扫保洁责任区域内的“牛皮癣”清除。二是镇级部门、单位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负责院内院外及所属门市“牛皮癣”的清除。所属门市无论是自用还是出租的,凡“牛皮癣”没有清除的,一律通报到部门或单位,限期清除。
(五)规范广告店招。一是场镇所有门市店招由建管站统一规划、统一规格和样式,督促业主按标准样式改造。二是场镇居委会对辖区内的各类广告进行拉网式清理,规范设置公共广告张贴栏,引导居民张贴公告入栏。三是对破损、陈旧等有损形象的广告、标语、店招、牌匾、灯箱、邮亭、遮阳棚等,由环卫所、居委会按照各自分工,责令业主拆除或改造。四是新设立的大型广告牌、标语等,必须美观、大方,符合规范标准。
(六)整治卫生死角。各单位、公路沿线的村(社区)要开展一次卫生死角自查,包括各个楼幢、院落之间的巷道、通道,并落实专人清理。镇督查办要定时或不定时进行督查通报。
(七)整治建筑工地。建管站要对全镇所有建筑工地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清理,该设立围墙和安全网的必须设立,该封闭运输建材和弃土的必须封闭运输,不得占道堆码建筑材料。
(八)治理沿路和沿河环境。进一步完善、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做到清楚醒目;加强道路养护,及时整治病险道路,确保道路畅通;及时清除沿线垃圾,清理沿路乱搭乱建和乱堆乱码,由建管站、环卫所负责。进一步加强河道环境治理,彻底清除河道两岸垃圾,河道由居委会按辖区负责清理。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5月3日————5月10日)召开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方案。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1年5月11日————2011年12月31日)以“五治三化”为工作重点,根据整治方案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集中整治,确保市容整洁、美观、有序。
(三)深化完善阶段(2012年11月11日—2012年4月30。
日)加快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三化”工程,深入推进综合整治,使城乡容貌有明显的改观,实现“治标”向“治本”的转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行政办事处、镇级各单位要把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辖区负责制。各行政办事处“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周密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镇级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督查,逗硬问责。镇整治办、督查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按照责任分工,对各责任单位的整治重点逐项、逐个进行督查,采用明查暗访、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逗硬惩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辖区负责的原则,凡因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工作不落实被市、区明察暗访曝光通报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逗硬问责,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边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县政府20xx年重点工作,切实做好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成11条道路和广场、供排水工程和供水升压站工程,有机鸡项目排水管线工程。
二、形势分析。
城区9条道路和工业区2条道路的道路及排水工程相继开工建设,供电、燃气、供热及通信等市政管线工程也随着道路建设而跟进。城区开工的6.5万平方米商住小区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公安局、信用联社和工商局办公楼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并开始进行室内装修,上述工程预计今年10月可投入使用。虽然城区道路排水工程在去年已经完工,但没有并入城市统一排水管网,需要建城区至污水处理厂的排水工程,该项工程能否在10月前完成,对商住开发小区、入区单位办公楼的`投入使用起着决定性作用,城区供水、供热等市政管线工程能否跟进建设也将对城区各项建设产生重要影响,胡家店园区排水管线工程,腾飞路道路工程及供水工程能否及时完工将影响到咱家食品骨素加工项目、维多利屠宰加工项目、县鸿瑞食品有限公司甜玉米罐头等项目的投产运行。因此,做好11条道路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排水工程及胡家店园区有机鸡项目排水管线工程对城区建设和开发区项目建设至关重要。
三、任务分解。
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合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积极推进各项建设工作任务。
1.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保证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加强财政资金项目审核力度,保证财政资金支出合理。
2.县发改局负责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和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3.县国土局负责协调开通镇、林业局和牧业局做好项目的土地征用工作,加强供地管理,加快土地流转手续办理,确保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及时办理。
4.县住建局负责开发区供水工程保障,协助开发区做好市政管线规划、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和工程管理工作。
5.县水利局负责水资源管理,做好哈达山供水工程管线与开发区市政管线协调和衔接。
5.县环保局负责开发区各项建设环境评价、监测及手续报批工作。
6.县文广局协调做好六馆一中心建设和项目建设审批手续,保证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满足用户需求。
7.县城管大队负责城区内建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确保市政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协助做好绿化、亮化等工作。
8.县供电局负责开发区电力供应,及时为建设单位办理用电手续,加快供电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用电需要。
9.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做好城区通讯管网建设,保证通讯畅通。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领导组织,为工程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为了保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领导到位、服务到位,成立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
指挥部职责:负责重点项目推进服务工作;安排落实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任务;协调区外相关部门办理企业项目落地、开工、生产等推进事项;协调解决企业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度各牵头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召开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调度会;总结、汇总推进服务工作最动态情况。
(二)加强沟通协调,为工程建设做好服务。开发区要积极、主动、及时、有效地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做好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审批,协调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多方争取资金,保证工程项目资金。采取工程款分期支付形式,缓解我县财政支出不足,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争取上级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支持。
(四)加快前期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广场、供水、排水工程施工设计、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在工程施工前解决好工程占地问题,保证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如期开工建设。
(五)加强监督管理,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将基础设施建设年度目标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开发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推进项目建设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项管理机制,实行定期检查、督办制度,及时通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加强边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潼南县人民法院:
别口镇花院村辖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户734户,总人口2873人,耕地面积3762亩,水田1650亩。
本村土地贫瘠,坡耕地易旱缺乏水利设施,急需修建水利工程,确保抗旱用水和人畜饮水,交通落后,急需新建。
(一)、水利设施:原胡豆湾水库提灌站设施老化,确保农业灌溉,急需维修。由于袁家湾等25口山坪塘属六、七年代修建,多年雨水侵蚀,坝坎已属病害工程,急需整治硬化。为了充分发挥杨家沟水库抗旱功能。减少灾害损失,新增杨家沟水库提灌站一处,灌溉3、4、5、6、7社,受益人口1600人左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00亩。计划新增囤水田工程150亩,新增蓄水5万立方米。整治山坪塘25口,新建10口,共需资金300万元。水库堤坝整治,胡豆湾水库坝坎渗透严重,蓄水水位下降,坝坎已成危坝,急需硬化,需资金39万元。
(二)、加快产业转型:对现有的果林进行有计划的补种3万株,再新增种植核桃5万株壮大庭院经济,增加农民的收入,加快致富步伐。
150万元。
(四)、土地整治:我村地处别口镇海拔最高,水土流失严重,急需土地整治,提高土地肥力。
(五)、文化建设:新建文化活动场所需资金100万元。
别口镇花院村党支部。
别口镇花院村委会。
xxxx年xx月xx日。
加强边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晋委[]1号)文件精神,加强我街道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街道综合承载能力、改善民生福祉,推进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对接“十二五”规划,以改善交通、能源、市政、水利、信息、环保和社会事业等城乡基础设施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项目带动、投资拉动,千方百计加快建设、加快前期、加快审批、加强储备,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管理科学、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乡基础设施体系。
二、实施重点。
(一)交通提升工程。
配合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做好福厦铁路晋江站快速疏解道路、社马路及周边交通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和泉州晋江机场改建工程项目推进工作,确保按时建成投用。
(二)市政提升工程。
配合市政园林局、住建局重点推进一批市政道路建设、改造,进一步完善中心市区市政道路网络,打通福兴路西延伸,大力推进“一山一水”慢性系统景观项目;抓好经济开发区食品园、光电园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水利提升工程。
配合市水利局重点推进市域小流域整治工程,完成辖区内梧桐溪、梧垵溪的河道整治清淤疏浚。
(四)信息提升工程。
配合市科技与信息局、经贸局打造“数字晋江”,推进“三网”融合,初步建成“无线城市”和“光网城市”,重点配合推进“td-lte”无线城市建设、光网城市建设、数字晋江地理空间框架、智慧社区和城市一卡通等项目建设。
(五)环保提升工程。
配合市环保局、市政园林局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晋石跨境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重点推进晋石高速、泉三高速森林生态景观建设通道工程绿化建设。
(六)社会事业提升工程。
重点推进xx市第六实验小学、季延中学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配合市教育局做好教育信息现代化提升工程;配合市医院重点推进市医院迁建项目建设;配合市民政局优先发展养老事业,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配合市文体新局做好草庵公园项目建设。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街道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罗山街道2013-年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政办,由秘书负责,具体统筹推进、协调指挥全街道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四、工作机制。
要建立统筹、统一的`项目责任机制、统计机制、调度机制、督查机制和考核机制。
(一)责任机制。实行“四级、七定、三可”项目责任落实机制。每个项目均要建立“市挂钩领导”、“主管单位”、“业主单位”和“项目责任人”四级责任制度,做到责任内容“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进度”,确保项目任务“可跟踪、可量化、可评价”。
(二)统计机制。主管单位和业主单位均要指定1名业务人员作为项目进度报送专报员,具体负责项目动态信息和存在问题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并定期、不定期向项目主管单位反馈进度信息和问题信息。
(三)调度机制。实行调度例会制度、快速响应制度和一线推进制度。及时研究分析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协调排除项目实施障碍,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落实”。
(四)督查机制。实行定期反馈、通报制度。各项目业主单位定期向党政办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街道党政办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较多、未按时序进度落实的项目进行责任分解,并跟踪督促责任单位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分工协作。各项目业主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项目建设牢牢挂在心上,体现在措施上,落实到行动上,深入项目一线亲自指挥、亲自督查、亲自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切实改善发展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发展。
(二)加快组织实施。各社区、各单位负责人要进一步梳理“十二五”规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能快则快、适度超前推进。要结合我街道发展需要,再谋划生成一批符合科学发展要求、关系长远、关乎民生的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增加项目储备,拓展项目来源;各项目项目业主要配强项目工作班子,落实工作经费,明确工作计划。在建项目要促进度、保安全、控质量、增效益,力争早建成早投产;前期项目要抓前置、促审批、保征迁、上配套,力争早开工多开工。
(三)抓好安全质量。加强城乡基础设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速度服从安全质量。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强化考核督查。街道党政办负责把各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各项目工作小组报送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中,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保障经济建设、公共安全和社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江苏省测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迁建、更新和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包括下列用于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标志、场地和平台:
(一)永久性测量标志;。
(二)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
(三)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
(四)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
(五)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管理机制,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增强公民依法保护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意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六条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更新等工作所需的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建设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需要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配套经费的,应当纳入设施所在地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七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军队测绘导航主管部门建立军地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编制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编制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应当征求军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制定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更新项目计划。
第十条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应当利用已有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不得重复建设。
需要建立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应当符合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并且纳入全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
第十一条建设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应当遵守相关规定,采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
未采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的,基础设施信息不得录入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应当设立警示标识,修建防护设施。
第十三条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占用国有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国有土地划拨手续;占用集体土地的,应当与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签订占用协议。
出让、划拨建设用地或者发包、调整承包农用地的,应当扣除已建的`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使用的土地面积。
第十四条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使用土地范围。其中永久性测量标志占用土地范围不少于6平方米。
第十五条新建电力、广播电视、通信设施等电磁波发射装置系统的,应当避让已建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避免受电磁波发射干扰的安全控制距离不少于200米。
第十六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供已建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的分布信息。
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使用土地和使用效能的项目前,应当征求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
第十七条永久性测量标志实行分级管理。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由建设单位负责运营维护,接受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的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管理系统,及时公布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等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名称和位置。
第十九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永久性测量标志委托设施所在地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保管,并签订保管协议。
保管永久性测量标志实行津贴制度。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保管津贴发放情况。
第二十条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无偿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管理。
除前款规定外,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提供导航定位基准信息服务,按照规定收取技术服务费,用于基准站运行维护。
第二十一条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的测绘作业证件,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施。
第二十二条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永久性测量标志普查和维护,设区的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浏览、查询等在线服务。
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第四章迁建、更新与服务。
第二十四条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其中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迁建的,应当经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除或者迁建的,由设施建设单位书面告知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迁建的,应当向该设施的立项建设单位支付迁建费用;该设施的立项建设单位不明的,应当向当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支付迁建费用。
迁建费用参照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并专项用于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重建。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个人有权举报和制止损坏、损毁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行为。
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因自然灾害损坏或者损毁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立项建设单位维修或者重建。
原址重建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应当在建成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重测,计算点位成果。
第二十七条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基础测绘成果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更新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保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现势性。
第二十八条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更新升级技术和装备,提供快捷、安全、科学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第二十九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不同层级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共享机制,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十条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应当符合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保密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对建设单位的技术和信息服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永久性测量标志保管单位或者人员不履行保管职责的,应当解除委托保管协议;有保管津贴的,停止发放保管津贴,并依据保管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拒绝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浏览、查询等在线服务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更新数据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三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2月1日起施行。
加强边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仙岩风景区是浙江省第一批省级风景名胜区,天河(秀垟)景区是仙岩风景名胜区三大景区之一,素以“奇岩天成”“水景浩淼”闻名于世,近年来经过不断宣传扩大知名度,景区每年都吸引大量的游客,据统计,20xx年游客达20多万人次。但是,随着客流量增加,景区旅游接待能力日趋紧张,基础设施建设已明显跟不上景区发展步伐,由于缺乏资金目前景区基础设施尚在起步阶段,条件简陋,给游客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也给天河(秀垟)景区环境保护工作带来困难。因此,加快天河(秀垟)景区建设,完善景区基础设施,提高景区旅游接待能力已是当务之急。
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位于天河(秀垟)景区入口处,总用地面积7965m2,道路广场4300m2,绿化用地为3138m2(包括停车场1485m2),建筑占地面积550m2,总建筑面积为1171m2(包括服务用房876m2、大门亭廊155m2和旅游公厕140m2),以及景区监控设施60万元,共需建设资金420万元;由于我区财政资金缺口较大,恳请省住建厅、财政厅给予补助180万元为盼。
妥否,请批示。
xx。
xxxx年xx月xx日。
城乡同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根据州县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立足部门实际,依法行政,认真履责,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城乡同建同治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任务。
按照永城同办发[]5号文件规定,我局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示范村为乡村,战线联系社区为社区,单位属无独立院落考评范畴,部门职能任务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按照州食药监发[2014]7号文件规定,我局城乡同建同治工作任务有以下几项:
2、年度内县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食品药品监管工作1次以上;
3、完成辖区内食品药品质量抽检任务(含本级制定和上级下达;
5、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各类专项整治任务、做到有方案、有检查记录、有总结。
二、开展情况。
1、单位示范村城乡同建同治工作情况。初,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将城乡同建同治与群众工作站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明确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长彭青岗同志驻村,定时下队,督导村支两委开展同建同治工作,及时收集村情民意,向上争取同建同治资金和政策。一年来,我局共深入开展同建同治工作多达13次,其中单位主要领导入村7次,向县委政府申报获一村一事硬化村道项目1个,投入资金13万修建村级公路1.8公里、20个让车位,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占公用经费6200元投入该村同建同治工作。
2、单位办公区域城乡同建同治工作情况。今年3月,我局投入4000元资金,购买树苗50株,绿化机关环境,统一编号,明确护理人员,及时浇水松地。机关办公卫生值日继续延用去年老办法,分楼层,轮流值日,每天上午下午和每周星期五上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定时打扫环境卫生,整理机关内务,随时做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规范有序。今年2月,我局还牵头组织老药材公司三栋宿舍居民,积极向上争取整修下水道项目资金10万,次月获批进驻施工。3月底峻工投入使用,从而彻底改善了大家的人居环境,获得了居民一致好评。
3、部门职能同建同治工作情况。按照县城乡同建同治工作要求,我局将此项工作开展与业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办证审批许可,时时处处强调同建同治,并将其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同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验收。目前,共签订同建同治工作责任状420余份,签订同建同治工作承诺书130份,因同建同治工作未落实而立案调查餐饮单位9家、药店2个,组织同建同治工作督查5次,陪同州县检查15次,各月检查排名均在中上水平。
4、战线联系社区同建同治工作情况。年初,永城同办[2014]6号文件下发以后,每月全县组织县直单位入社区开展同建同治工作,我局均能做到同社区书记、网格长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派员参加活动,每次均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基本做到全员参与。截至目前,共到社区开展工作7次,配合全县迎州检5次,购买柴油900元焚烧垃圾2次,入户宣传政策3次。
5、州县同建同治任务分解表完成情况。截至目前,我县辖区内没有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依法药品案件30起、医疗器械案件5起、保健食品案件10起、食品案件45起,无移送涉刑案件,无食品药品安全突发应急事件;6月19日,第十六届县政府第18次常务会,专题研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同意县食药监局纳入政务中心整体搬迁范畴,并追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经费10万元;完成药品抽样任务6批次、保健食品1批次、化妆品1批次,合格率为100%,食品餐具质量抽检137批次,合格率为82%;对所辖监管单位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所有乡镇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药店均实现监督全覆盖;启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4个,均做到有方案、有检查记录、有图片资料、有活动小结。
三、具体做法。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年初,局里进一步明确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任,分管副职抓好各自行业同建同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副局长朱致文为分管领导,局办公室主任何进为专抓人员,统畴工作开展。同时,将此项工作情况进度纳入每月工作例会汇报重点内容,时时督导责任落实。
2、结合紧密,严格履责。局机关各股室将同建同治工作同各自业务结合十分紧密,一并监管、一并落实、一并督导。餐饮服务监管股与发证办、稽查大队与保化股配合紧密,形成全力,有效督导各单位严格落实同建同治工作要求,从而推动工作开展。
3、突出重点,责任落实。一年来,我局集中时间力量,对示范街、示范店进行了5次监督检查,对学校幼儿园、药店实施重点监管。积极培育典型示范,不断引领行业规范管理,从而促进同建同治工作的常态化、习惯化。
四、意见建议。
1、建议县委县政府在每月对我局单位职能职责同建同治工作考核时,能否将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情况在第一时间反馈给主管部门,由其牵头组织大家实施共治。
2、建议县委县政府在工作任务安排制订时,能否进一步细化、明确我局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同建同治工作各项考核指标,以便我们逐一落实到位,确保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
3、请求县同建同治办、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多到我局现场指导工作,多提意见建议,以便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请求县委县政府平时多组织各职能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基础设施“能源网”建设工作推进策划方案
围绕“能源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三年大会战目标任务,以电网、核电、煤电、风电、光伏、生物质、水电、油气管网、充电桩等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电源、输配电、油气管道、充电设施等四大类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投资700亿元,实现项目建设的阶段性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电源建设方面。2021年共实施171个项目(包括风电、光伏、生物质、水电、煤电、核电),其中80个新开工项目实现开工建设、91个续建项目加快建设、49个项目按期竣工投产。2021年完成投资443.0219亿元。
(二)输配电建设方面。2021年共实施5个项目(含打捆项目),其中5个新开工项目实现开工建设。2021年完成投资227亿元。
(三)油气管道建设方面。20xx年共实施31个项目,其中19个新开工项目实现开工建设、12个续建项目加快建设。2021年完成投资28.1084亿元。
(四)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根据2021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万个”目标任务,2021年以全区14个设区市为单位开展项目实施,加快推进充电桩、充电插座项目建设,2021年完成投资1.87亿元。根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秦如培指示要求,从今年起连续三年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行动,14个设区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021年度建设任务数以《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统筹下达的任务数为绩效考核目标。
三、工作措施。
2021年作为“十四五”的开局之年,自治区能源局将进一步扩大“能源网”投资,把“补短板”、“保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各市、各部门、项目业主务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非常措施,咬定目标,精心组织,努力实现项目攻坚新突破。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在“能源网”大会战建设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能源网”建设工作专班、各有关市、有关部门、各项目业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认识,把“能源网”项目实施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扎扎实实做好项目推进工作。
要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根据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适时对项目进行调整和补充。
对审批权限在地方的项目,要按照审批(核准)绿色通道的要求,落实容缺审批、承诺制审批、加快前期工作的推进。
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协调指导力度,主动靠前服务,形成工作合力。
项目业主要切实担起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细化项目建设筹划、前期工作、筹资、设计、建设实施等各环节,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效果。
(二)全面梳理项目情况,精准施策。
加快推进桂东电力贺州燃煤发电项目投产运行;
推进广西钦州市恒丰50mwp光伏电站等23个光伏续建项目加快建设。
2.输配电项目。重点加快500千伏凤凰站、新江站、220千伏东兰(向阳)站等一批主电网项目,以及南崇铁路、金南铁路牵引站外部送电工程等大工业项目配套送电工程。
3.天然气管网项目。全面启动广西lng外输管道桂林支线、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工程项目等主干油气管网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钦南柳管道-茂昆线成品油管道联通工程、“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建设,进一步打通油气输送瓶颈。加快推动北海lng接收站二期、三期工程建设,增强我区天然气保供能力。
4.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项目。14个设区市要根据自治区新的部署要求,按照从今年起实施的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要求,继续加快充电桩和充电插座建设。
(三)加强项目调度,实行挂图作战。
以信息化手段加强项目管理,充分利用“壮美广西项目云”平台,实时监测、实时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实行实行挂图作战,实施项目分类调度协调专员制,每类项目明确一名调度协调专员,实时监测督促项目进度情况,协调项目建设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能源网”建设工作专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项目推进协调工作,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项目调度会,特殊情况随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并抓好跟踪落实。
(四)强化资金筹措,保障资金需求。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切实用好融资专项资金;
做好银企对接,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项目,争取更多金融机构支持“能源网”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五)加强信息通报,强化沟通协调。
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工作经历诗歌求职信建党教学法了普通话考试营销策划班会记事自我推荐:提案闭幕词绝句记事挽联的排比句爱国致辞工作安排说课,离职报告悼词事业单位对策征文工作说课稿代表发言合同,好句句子歇后语主义:暑假作业庆典课件:自我批评句子计划书申请书古诗。
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方案
第七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
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具备一定的前瞻性。
第八条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所需的勘察、测量、水文、地质等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建设专项计划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计划,并互相衔接。
第十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建设专项计划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会同发展与改革、财政等部门,拟定次年的城市道路建设计划,并通知各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管线建设单位)。管线建设单位根据城市道路建设计划,制定本单位次年的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计划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服从城市道路建设计划的原则,兼顾地下管线系统运行需求,统筹安排城市道路建设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拟定城市道路建设计划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计划时,应当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主干道路时,符合技术安全标准和相关条件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应当优先采用共同沟技术。
管线共同沟的具体实施规范和使用管理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管线共同沟应当有偿使用。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管线共同沟。
本条例所称管线共同沟包含“走入式管廊”和“非走入式管沟”。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道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为城市地下管线预埋横穿道路的管道。
第十三条城市道路与城市地下管线同步建设的,道路建设单位应当统筹管理道路工程和管线工程,合理安排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期,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向道路设计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二)事先通知管线产权单位做好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线的监护工作;。
(三)督促和检查管线建设单位在管线覆土前完成测量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实施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与地方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城市地下管线的勘察、设计,并参与城市地下管线工程验收工作。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并向管线建设单位提供准确的管线工程竣工资料。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城市地下管线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做好管位的验收记录。
建设不同的城市地下管线时,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保持安全间距。
第十五条管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时,应当服从城市道路建设进度需要。
第十六条建设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与道路同步建设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管线建设单位可以委托道路建设单位与道路工程一并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第十七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与道路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管线建设单位可以委托道路建设单位与道路工程一并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第十八条管线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或者施工许可手续期间,应当将办理许可手续的资料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备案。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管线建设单位。
第十九条管线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后,应当在开挖前放好灰线,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检验,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要求的,方可开挖施工。
第二十条建设城市地下管线时需要占用或者开挖道路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手续。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开挖敷设城市地下管线。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挖敷设城市地下管线的,应当按有关规定经市或区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城市地下管线需要占用绿地、河道等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十一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场地条件或地下空间占用等原因需变动城市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规格等设计时,建设单位应当经原审批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二十二条城市地下管线覆土前,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测量。
第二十三条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成果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竣工测量成果应当包括1:500带状城市地形图、管线图和成果表。
第二十四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持竣工测量成果,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
第二十五条管线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管线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等相关单位进行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六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含竣工测量成果)。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单位收集、整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二十七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告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未建档管线的产权单位。
未建档管线的产权单位应当按规定测定未建档管线的坐标、标高、走向和尺寸等信息,并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测量工作或拒不履行测量义务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代为测量,测量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管线产权单位承担。
第二十八条根据城市规划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道路需要迁移、改建地下管线时,道路建设单位应当事先通知有关管线建设单位。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组织迁移或者改建,并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
第二十九条城市地下管线因紧急抢修后发生管位变化或管线迁移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将有关管线档案报送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管线产权单位需要废弃城市地下管线的,应当向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将废弃的城市地下管线予以拆除。
对产权单位不明的废弃的城市地下管线,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拆除。
不便拆除的城市地下管线,应当由管线产权单位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管道及其检查井封填。
街道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开展好2021年春节期间关爱帮扶慰问孤寡老人、贫困人群、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活动,建立我街道关爱帮扶慰问志愿服务行动长效机制,特制订本次活动实施方案:
2021年x月1日至x月6日
(一)活动主题。
关爱留守儿童、帮扶空巢老人,慰问孤寡老人、贫困人群、农民工和残疾人,奉献志愿爱心、构建和谐社会。
(二)活动范围。
全街道留守儿童(六到十四周岁父母常年或连续三个月外出务工的在家儿童和孤儿、遗弃儿童及单亲家庭儿童),全街道空巢老人、孤寡老人、“五保户”、“三无”人员、困难人群、农民工和残疾人。
(三)活动方式。
以社区为依托,由驻社区干部牵头,以妇女干部和团员青年为主体,结对帮扶学校和社区干部广泛参与,采取志愿者和干部职工联动“多带一”结对帮扶的方式。
(四)活动资料。
对关爱帮扶慰问人群面临的主要困难,经过结对帮扶,为他们分别供给发放慰问品、心理抚慰、生活照料、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文体活动、法律援助等帮忙。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工作:
1、对留守儿童进行家访。
经过家访,看望留守儿童,及时了解和解决留守儿童的紧急需求。进取为留守儿童供给作业辅导、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生活帮忙等服务。
2、为空巢老人组织文化、生活服务。
热心陪同老人聊天解闷,帮忙空巢老人打扫卫生、洗衣做饭、理发等营造家庭幸福生活的良好氛围,并进取动员空巢老人参与街道、村(居)各类文艺团体和文化娱乐活动。
3、街道组织一次大型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孤寡老人、贫困人群、农民工和残疾人送上节日的温暖祝福。各社区根据实际情景,对辖区需要关爱人群送温暖。
《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发改委、工信部印发《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到2019年,实现乡镇及人口密集的行政村4g网络全面深度覆盖,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超过75%。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信息基础设施是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是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发展壮大信息经济的重要抓手,是建设网络强国、推动转型升级的关键支撑。加快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对于促投资、稳增长、惠民生,以及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宽带中国”战略、信息网络重大工程的深入实施,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快速提升,供给能力显著增强,与此同时,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依然突出,演进升级的要求仍然迫切,亟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信息基础设施领域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建一批高速骨干线路,扩建一批宽带接入网络,升级一批应用基础设施,布局一批海外信息通道,不断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整体水平和支撑能力,争取提早实现“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网络发展目标。为统筹部署2019-2019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特实施本行动方案。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牢牢把握信息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坚持引领示范与整体推进并举,适度超前与节约利用兼顾,建设升级与应用需求衔接,既有设施扩容和新兴技术部署并重,进一步优化网络结构,提高网络速率,提升网络质量,积极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统筹部署,分步推进。统筹有线和无线技术手段协同发展,统筹城乡和区域宽带协调发展,遵循技术演进规律,因地制宜,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实施。
全面提升,突出重点。全面提升宽带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国际通信和应用设施能力,重点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建设步伐,突破国际出入口、网间互联等薄弱环节。
有效衔接,协同实施。加强与各地各部门“十三五”规划的衔接,有力支撑“三大战略”、“互联网+”行动和“双创”等重大战略实施,构建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市场主导,注重效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建设,新建、改造和升级相结合,努力提高网络投资效率。
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服务便捷、高速畅通、技术先进、安全可控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
点支持扩大光纤宽带网络在农村地区的有效覆盖。
兆比特每秒以上灵活选择,行政村通光纤比例由75%提升到90%。
(二)加快建设先进移动宽带网。持续加强城镇地区移动宽带网络深度覆盖,做好重要场景和热点地区4g演进技术部署,提升用户高速移动数据服务体验。继续扩大农村地区4g网络覆盖广度,完善重点行政村、景区、以及铁路沿线的4g网络覆盖。促进频谱资源高效利用,积极构建低频lte网络,全面推进5g研发。深入推进共建共享,加强移动通信基站站址资源的储备和供给。深入普及高速无线宽带应用。
目标:到2019年,新增4g基站200万个,实现乡镇及人口密集的行政村4g网络全面深度覆盖,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超过75%。
(三)积极构建全球化网络设施。围绕“一带一路”战略,优化国际出入口布局,拓宽国际出入口带宽,满足日益增长的国际交流合作需求。创新国际跨境陆缆运营模式,积极参与重要方向国际海缆建设,增加国际网络直达方向。加大海外网络服务提供点(pop点)建设力度,加快数据中心与云服务平台、内容分发网络节点的全球布局。
目标:到2019年,我国国际陆海缆通达方向和带宽容量大幅增加;海外pop点新增40个,总数达到120个。
(四)统筹部署高水平应用基础设施。统筹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部署,积极推进行业云计算平台建设,支持各类行业信息系统和信息化应用平台向云平台迁移。扩大内容分发网络(cdn)容量和覆盖范围。鼓励采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提升企业业务支撑、网络管理等系统服务能力。
目标:到2019年,初步形成技术先进、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绿色集约的数据中心新格局;cdn网络延伸到所有地级市;互联网应用广泛支持ipv6协议。
为保障上述任务和目标的实现,2019-2019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共需投资1.2万亿元。为发挥重大工程的引领带动作用,拟重点推进骨干网、城域网、固定宽带接入网、移动宽带接入网、国际通信网和应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2项,涉及总投资9022亿元。
(一)骨干网。优化完善既有“八纵八横”光缆网络架构,及时组织老旧光缆更新换代,积极推进超高速、大容量光传输技术部署。围绕互联网骨干节点和新型交换中心,进一步优化互联网骨干网网间架构,全面提升整体承载和处理能力。重点推进33个项目,涉及资金495亿元。
(二)城域网。配合不断增长的宽带接入提速需求,适度超前开展城域传输网和ip城域网扩容,加快重点网络节点设备升级,提升多业务承载能力。重点推进8个项目,涉及资金1271亿元。
(三)固定宽带接入网。继续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光纤到户网络改造,升级部署高速光纤接入系统,全面开展光网城市建设。积极开展“宽带乡村”工程、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光纤宽带接入网在农村的有效覆盖,推动实现光纤到村,积极发展宽带入户。重点推进6个项目,涉及资金1884亿元。
(四)移动宽带接入网。加快移动基站新建和改造,积极推进4g网络升级,优化完善室内覆盖,提升热点接入能力,扩大行政村广度覆盖。统筹做好无线局域网热点覆盖和应用推广,全面提升高速移动互联网应用体验。重点推进6个项目,涉及资金3902亿元。
(五)国际通信网。加强“一带一路”重点方向的互联互通,发起亚太、美国等方向新的国际海缆建设,完善面向周边国家的跨境陆地光缆,积极参与沿线重要国家、节点城市网络建设。完善海外pop点全球布局,提高国际网络辐射能力。重点推进13个项目,涉及资金256亿元。
(六)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新型云计算数据中心,改造扩容各类业务平台和重要信息系统。加强内容分发网络建设,新增服务节点,提高处理能力,扩展接入带宽。提升支撑系统资源管理、智能配置、灵活计费等能力。重点推进26个项目,涉及资金1214亿元。
(一)强化规划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需与相关项目实施主体对接2019-2019年信息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任务,明确年度进度安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本行动方案所列重点项目要做好与各地方政府城乡规划等法定规划和中央管理企业规划的衔接。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快开展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资金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有效投资,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支持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以宽带网络为重点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试点,推动尽快实现“十三五”规划《纲要》农村网络目标。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三)规范建设秩序。加大对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规划建设和验收备案。各地要加强协调,统筹规划安排通信光缆、管道、基站、机房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推动市政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开放和共享,切实保障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行权。
(四)推进简政放权。修订《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政审批要求。继续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加快向民间资本开放基础电信业务步伐,进一步推动宽带市场向民间资本开放。优化管理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强化对各建设主体落实重点项目的督导,定期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目标和任务,优化政策保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
“宽带中国”战略实施部级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推进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经报请国务院批准,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的《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案》实施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引领,坚持信息基础设施的战略性公共设施地位,把握信息通信技术变革趋势,优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国家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力争提前实现“十三五”规划《纲要》网络建设指标任务,为激活有效投资、拉动信息消费、保障改善民生和培育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
二、有关部门、各地方要按照《方案》要求,着力营造良好环境,协调推动各类公共设施向信息基础设施开放,提供通行便利,保障公平进入。要优化管理服务,进一步放宽行政审批要求,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有关企业要围绕《方案》实施,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任务按年度细化分解,纳入本单位考核计划,并抓紧落实项目备案、环评、土地以及资金等相关条件。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国家通信建设和行业监管各项政策要求及标准规范,确保顺利实现《方案》目标。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同时,对《方案》实施情况做好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并适时开展评估工作。重要进展情况及评估意见将及时报送国务院。
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有关重大事项请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2月27日。
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方案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整合和利用城市地下管线信息资源,确保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有序进行和城市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增强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城市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有线电视及其他用途的管线(含附属设施)、管线共同沟及其相关的地下空间设施。
第三条本市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适用本条例。
企事业单位自用的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军事专用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协调管理、资源共享。
第五条
基础设施维护方案(模板18篇)
本文2024-03-08 07:21:08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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