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农政策范文
财政支农政策篇1
关键词:公共财政;财政支农;财政补贴;政策选择
1中国现行财政支农工作的主要问题分析
11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不足,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改革以来,尽管财政支农总量有所提高,但农业投入特别是公共物品的投入不足,是制约中国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家财政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大大低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1978年、2000年的国家财政收入分别为1132.26亿元、13395.23亿元,增长了10.8倍,而国家同期财政农业投入分别为150.0亿元,1237.5亿元,只增长了7.2倍,财政收入增幅是财政农业投入增幅的1.5倍。从总量上看,国家财政农业投入不符合《农业法》中关于“每年用于农业的支出不得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的要求。加入WTO后,中国农业面对的是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按照WTO《农业协议》,中国农业综合支持率可以达到农业生产总值的8.5%,而目前仅为3.3%,“绿箱”政策12项支出(其中10项农业补贴)内容中中国有6项空白。因此,财政农业投入的上升空间还很大。
12财政支农结构不尽合理,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农业比较利益低,各级政府更偏重于将财政资源投向投资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硬性”公共产品,而不愿投向期限长、具有战略意义的“软性”公共产品。在财政支农资金结构中,用于生产性的支出比重下降,而用于各项事业费的比重上升,且在农业事业费比重上升的同时,其内部分配结构不合理。人员机构经费增长较快,业务经费增长缓慢,农业事业的发展面临资金的困扰。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的保障能力明显不足。国民的基础教育是纯粹的公共产品,是国家财政应首先保障的支出,但是,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明显不足。以1998年为例,农村义务教育的学生达到1.23亿人,占当年全国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65%,但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仅占全国基础教育投入的56%.农村基础教育的人均经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在投入渠道上,来自国家财政预算内的投入仅占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总量的34%,66%的教育投入是靠集资、收取学费和社会捐款解决的。
13财政支农方式不合理,政策工具缺乏灵活性
财政支农方式不合理突出表现在农业补贴过多地用于流通环节。1996~2000年,每年用于粮、棉、油、糖流通的补贴在300亿~800亿元,占农业支持总量的30%左右,占国家政策性补贴支出的70%左右,年均增幅为27.16%.然而,如此巨额的补贴主要都是补在流通环节,补在价格上。根据财政部农业司有关专家分析:国家通过对粮食流通企业的补贴方式来间接补贴农民,国家需要耗费7元钱才使农民得到1元钱,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太小。
14财政支农管理体制不完善,资金使用效果不明显
现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完善,涉农部门多,条块分割较为严重,导致资金使用分散,实施效益不理想。从1997年到2000年的4a时间里,财政对农业生产性投入以每年7%的速度递增,而同期限的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由1997年的4.6%分别下降为4.3%、3.8%、2.5%.
2国外财政支农政策的经验及启示
21巨额的财政投入对国家的农业生产起到明显的支持作用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分析,伴随一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各国政府普遍实施农业保护和农业支持政策。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农业发达国家,政府对农业提供的财政支持相当于农业本身GDP的25%以上;日本、以色列等国农业财政支出相当于农业GDP的45%~95%;即使像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国家财政支农支出也相当于农业GDP的10%.在20世纪,日本于50年代末60年代初实行农产品保护政策,韩国也于60年代末开始实施农业保护政策。中国进入90年代以后,经济发展水平已大致相当于日、韩经济转型时期的水平,因此有必要实施农业保护政策。
22高度重视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发达国家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份额较大,农业增长的科技贡献率为70%~80%,农业科技转化率达到80%~85%.中国农业科技水平比发达国家落后15~20a,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只有30%~40%,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率只有30%左右。如果中国的农业科技储备增加,成果转化率提高,那么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农业大国而言,农业潜力将会得到进一步的释放。
23注重财政补贴的运用,提高农业补贴水平
财政补贴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调节手段,对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据统计,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2001年的农业补贴为3000亿美元以上,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占农户收入的比重达31%.其中,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为20%左右,欧盟为35%,日本、挪威、瑞士、韩国等高达60%以上。美国准备继续加大对农产品支持计划的资助力度,拟在今后10a内增加资金490亿美元,增幅高达63%.日本则规定,凡是农民集体和公共团体购买农用机械和设施所需费用,30%~40%由政府补助金承担。
24多种财政支农政策工具协调使用
美国除了采用常规的农业直接补贴、价格支持、税收减免、优惠税率、出口补贴等微观政策工具扶持农业发展外,还非常重视财政投融资工具的使用,如联邦财政拨款建立政策性的金融机构或资助其它农业信贷机构。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工具主要包括农业基础价格补贴、农产品的价格支持、农业经营者的收入补贴、出口补贴、税收减免等支持措施。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化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的增强,有些财政支农措施已经开始同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产品质量控制等要求挂钩。
3借鉴国际经验,完善中国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支农政策
31逐步加大国家财政支农力度,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
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支农的界定是以市场是否失灵为依据,而农业生产的根本特点和农产品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农业是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为此,应根据中国农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适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适当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遏制其占GDP、财政总支出、财政收入等比重的持续下滑,保持投入的稳定性与长期性;充分利用WTO《农业协议》中“黄箱政策”保留支持空间(8.5%)和“绿箱政策”条款对农业进行保护和补贴。
32优化财政支农结构,提高财政支农资源的配置效率
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推动农业产出的增长,农业产出的持续增长又进一步推动了政府增加财政支农的力度。有关研究表明,农业科技投入的边际回报率最高,农村教育投资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边际回报率次之,农牧户自身投资的边际回报率最低。因此,在中国财政支农资源极为有限的条件下,优化财政支农结构显得尤为重要。根据WTO的规则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可考虑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力争由现在的11%提高到本世纪末的15%,农业科技推广投入比重由目前的30%~40%提高至50%以上;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比重可提高到8%,基本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缺口;适度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压缩农业事业费支出,提高财政支农资源的配置效率。
33调整财政支农方式,灵活运用多种财政支农政策工具
根据国际农业支持政策的调整取向,改进补贴方式,减少对中间环节的间接补贴,增加生产环节的直接补贴,提高财政政策效率;农业补贴同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挂钩,鼓励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方式;注重对农业保险业务亏损的补贴,强化农业保险防灾补损职能,支持农业保险业务的全面展开。
注重财政支农政策工具和方式的多样化和灵活性。除价格补贴保护外,利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等多种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农业税收杠杆的利用,通过启动免征农业税政策和其它税收优惠政策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利用财政投资融资手段优化农业信贷体系,促进农业和农村地区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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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斌,张兆钢,霍功中国三农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4239-344
财政支农政策篇2
一、对我国财政支农资金的分析
在我国,财政支农政策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对农业资金投入的变化上,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按项目分为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农村救济费等。我们以此作为主要统计指标,对我国财政支农的力度和结构进行分析。
(一)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的力度分析
1、财政支农总支出分析
近些年我国财政支农总支出呈逐年增长态势,2003年的支出总额达到1754.45亿元,比1990年的规模扩大了4.7倍,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4.32%。但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自1999年来一直处于下降趋势。2000年降为7.75%,到2003年为7.12%
2、国家财政支农支出增长与经常性收入增长的比较分析
我国《农业法》规定:“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性收入的增长幅度。”1990―2003年间有9年国家财政支农总支出增长速度是低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的。从这些年的平均增长速度来看,国家财政支农总支出为14.32%,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为16.64%,也没有国家财政经常性收人增长速度快。由此可见,国家财政支农支出尽管在绝对量上增长显著,但相对于财政性收入而言,国家财政支农支出增长速度仍然不足,其稳定性也缺乏保障。
3、国家财政支农份额与农业GDP份额的比较分析
财政支农份额与农业GDP份额的比值,表示的是GDP中农业每占一个百分点所对应的财政总支出中支农支出所占的百分点。它反映了财政支农份额变化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相对重要性变化之间的关系。
表1的数据表示,财政支农份额基本上是逐年降低,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也是逐年降低的,两者之间的比值变化并不大,说明国家财政支农总支出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之间的匹配关系一直比较稳定。
综合上述3个指标,我们可以看出,虽然这些年国家财政支农总支出呈逐年增长势态,并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规模之间的匹配关系稳定,但支农总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却呈下降趋势,国家财政对农业的实际支持力度不断减弱。同时,农业支出应有的增长速度也缺乏保证。
(二)财政支农资金的结构分析
受制于我国政府的财力,财政支农的投入量仅仅只能够维持现有农业相关部门机构的运转费用,对农业的R&D投入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的投入不足,减弱了财政投资对农业生产发展的推动作用。农业支农支出的资金呈现结构上的偏差,用于“养人吃饭”的钱多,而用于“办事建设”的钱少。生产性支出少,非生产性支出多,经常出现行政费挤占事业费、事业费挤占生产性支出的现象。如2003年,全国用于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占农业总投入的64.68%。虽然,农业基本建设支出比以前年度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是占总支出的比重仍然不高。
从对我国财政支农的力度和结构可知,财政支农资金总量上呈现波动性的下降趋势导致了社会资源流入农业生产的严重不足;而结构上的偏差,尤其是在农业发展所需的基础性设施投资和农业科技投入方面的比重偏低又加重了恶化程度,制约了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及其目前所面临的窘境和世界各国农业经济的发展路径来看,伴随一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实施农业保护和农业支持政策,调整财政支农政策,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已是势在必行。
二、财政支农政策的合理选择
(一)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避免财政支农政策失灵
从上述对财政支农投入结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财政支农投入的结构偏差导致财政支农资源配置的低效率,而财政支农结构偏差又与现行的财政支农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机制有关,因此,要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的结构,避免政策失灵,就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
显然。实施积极的财政支农政策以供给农业增长所必需的公共产品是中国政府的理性选择。然而,以纠正市场失灵为目标的政府行为同样面临着外部性、交易费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政府干预并不一定导致帕累托改善。
1、就财政支农政策的制定过程而言,在决定公共选择的科层结构中,财政支农政策目标决策过程具有明显的自上而下的组织安排特征。在财政支农政策制定的过程中,一方面,作为财政支农政策主要受益者的农民,因其人数众多而陷入“集体行动的困境”之中,难以形成对决策层产生较大压力,被排除在政策目标决策程序之外:另一方面,制定财政支农政策的决策者缺乏相应的农民对农业公共产品偏好的信息。财政支农政第制定过程的这一特质往往使政府所确定的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偏离社会的需求结构,导致政策失灵。
2、就财政支农政策的执行过程而言,由于政府的决策层和行政执行系统有不同的行为方式,两者在动机、压力、利益导向等方面均有较大差异,因此。制定出来的政策不一定能被有效地执行。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重新确定了财政支出、收入的责任划分,财力纵向上移和事权相对下移打破了原有的匹配关系,中央财政集中了相当大的财政收入却没有承担对等的公共服务职能,农业公共产品主要由地方政府尤其是面临着财政缺口的县乡政府提供。
在现行的政治体制和行政提拔体制下,对地方政府业绩的考核主要采用经济增长速度等指标。由于农业比较利益偏低,地方政府更偏好于将财政资源投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尽管说中央政府可以采用奖励、惩罚等选择性激励措施,但具有信息优势的地方政府在与中央政府的博弈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因而有可能削减或挪用财政支农支出,其财政支农支出行动常常表现为:更偏好于投资见效快、易出政绩的项目,而不是期限长、具有战略意义的项目:热衷于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硬性”公共产品,而不愿提供农业技术推广等“软性”公共产品。这一状况必然导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合理。
因此,中国财政支农政策能否实现社会资源最优配置的预期目标,不仅取决于其目标制定过程中能否准确地将农民对公共产品的消费需求集合为“社会”需求,而且取决于财政支农政策能否被准确到位地
贯彻执行。诚然,这是一种理想的安排。改革涉及诸多方面的关系,很难在近期取得突破性成果。目前可行的方法首先是要对地方政府业绩的主要经济考核指标进行改造,促使地方政府增强对农业生产设施等“硬性”公共品和农业技术等“软性”公共产品的投资。
(二)优化财政支农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随着我国政府财力的不断增强和对“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财政支农的力度将会逐步加大,支农资金的总量也会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然而,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则是始终必须予以重点关注的问题。
1、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财政支农资金应主要投资于与农业生产有关的基础设施等“硬性”公共物品,以及农业科技等“软性”公共物品。
新农村的建设是否有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公共物品的供给情况,我国目前农业发展面临的窘境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公共物品供给不足造成的。所以,财政支农的资金必须投入这些领域,才能发挥财政投资的“乘数效应”,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农业生产者的“搭便车”行为。激发农业投资的积极性,形成农业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我国的扶贫经验告诉我们,改善农业生产的条件,增强农业地区的“造血”功能远比“输血”更为有效。
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除了对一些重大或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投入外,应加大对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继续增加农村“六小工程”的投资规模。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调整公路建设投资结构,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合理确定农村公路投资补助标准;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继续推进农村沼气建设,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新型洁净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搞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后续建设和经营管理。
2、整合支农资金,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近几年,虽然我国财政支农的投入不断增加,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但是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分散现象比较突出,另外还存在大量支农资金浪费的现象。因此,进一步整合支农资金在新形势下显得十分重要。一是有利于逐步规范政府支农资金投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有利于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转变职能,克服“缺位”和“越位”现象。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三是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支农资金的整体合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财政支农政策篇3
关键词:吉林省;支农政策;三农问题
中图分类号:F302;F81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6-000-01
从我国目前的农业发展来看,农业的生产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农副产品的产量大幅度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有着显著进步。然而我国农业的基础依然很脆弱,农业科技发展的水平相对落后,农业仍是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吉林省作为我国的粮食生产大省和为数不多的粮食调出省之一,在我国的粮食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提高吉林省支农政策可以更好调动农户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
一、吉林省农业状况
在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中,对吉林省的农业基本状况和生产条件进行了相关调查。如下表1,表2。
分析数据,说明吉林省农业从业人员的男女比例基本保持平衡,但是农业从业人员的年龄较为老龄化40岁以上的农户从业人员达到48.3%,同时文化水平也较低。另外农村支出中,食物所占比重较大,达到了35.2%,医疗占支出的比重为12.5%,而教育支出仅占到9.93%。这对农业的长期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二、吉林省现行的财政支农政策
现阶段,吉林省强化了新的理念,落实财政支农政策,解决财政支农工作中的难题。在预算资金安排上,按照“存量适当调整、增量重点倾斜”和“三个高于”的原则。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工具,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支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扶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试点工作。另外,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筹措安排资金用于商品粮建设工程,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以完善和创新财政支农机制为基础,提高财政支农工作的工作效率,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财政支农资金运行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推行因素法、公式法等分配方式,在15个县(市)推进了以县为主、以农业发展规划为基础、以主导产业和项目为平台的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做到公开公正,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
三、吉林省现行财政支农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来源
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的过程中,农业经济在发展中财政上的困难就是县乡财政问题。县乡财政负债问题严重,基层财政风险不断积累,没有足够的资金去支撑财政支农的一系列开销。尤其是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其他产业并不发达,与其他地区差距较大,地区间县乡财政发展差距也比较大,这就更加抑制了经济的迅速发展。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首先,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由于县乡政府的财政收入有限,又缺乏相应的监督,导致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其次,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可持续发展比如说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医疗卫生等并不健全。另外,长期以来农户依靠的是以地养老的保障机制,但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特点,保障这一方法的可能性较低。同时,我国工业化体系的建立是长期掠取农业剩余来实现的,这部分资产仅为城镇职工提供了社会保障,这对农民也是一个极大的不公平。
(三)农业从业人员老龄化程度高,文化水平低
由于农村的生活条件较城市差,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都离开农村来到城市,而农村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也不愿意回到农村,这就导致了农业人员老龄化情况严重,文化水平也比较低。而农业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影响了经济水平的高低。
四、处理财政支农存在问题的办法
(一)发展县域经济,解决支农资金来源问题
尽管县级经济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并不高,但却决定了我国大多数人口的就业以及收入情况,这也是财政支农政策高效有序进行的必要保障和基础。要想解决支农政策资金上的困难,从根本上说是要通过发展县乡级经济来实现。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当地政府应认真分析县乡经济结构,分析税收来源和非税收来源情况,按实际的经济发展和收入增长来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
(二)关于农村教育问题的建议
第一,合理划分出国家、省政府与县乡政府在义务教育上的责任。国家和省政府承担起大部分的支出责任,县乡政府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教育的资金安排和使用监督上。另外,在资金的支出方式上应该以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形式来取代专项转移支付形式。
第二,吉林省的农村教育同时配合其他政策,比如鼓励高校志愿者到农村支教,加强对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吉林省政府应该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分区域、项目(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合作医疗,后农村养老保险)、重点和阶段(先试点后推广)进行。就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而言,可以先在试点地区试行,进行合理评估后,再由各级财政合理划分并分担财政资金,合理界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公开对象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参考文献:
[1]马明.吉林省财政支农效率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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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燕凌.县乡政府财政支农支出效率的实证分析.
[4]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2.
财政支农政策篇4
一、公共政策理论简介
公共政策学,又被称为政策科学或政策分析学,是二战后首先在西方兴起的跨学科应用性研究领域,是当代西方行政学和政治学的一次“革命”。①政策科学以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及评估等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是行政学发展的必然结果。在政府通过公共政策行为影响社会公共问题解决进程的过程中,公共政策问题的界定是关乎政策目标达成的关键环节。公共政策问题是公共政策过程的起点,本身也是社会公共问题的一部分,但是由于其受到广泛的社会察觉,并且对于利益相关者而言在现实与利益预期之间存在较强烈的冲突性,受到社会团体和相关组织的高度关注,认为其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并存在政府采取政策行动的必要性。
公共政策问题的产生既有国内因素,也有国际因素;既有主观性的因素,也有客观性的因素,需要对其进行清晰的梳理和界定。通常来讲进行政策问题界定的方法有多角度分析、类别分析、边界分析和假设分析等。公共问题通过政策议程而转变为政策问题,成为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目标对象。公共政策目标是公共政策制定、执行、跟踪以及评估等环节的主要依据,是公共政策为解决公共政策问题而具体制定的目标参数体系,并且围绕政策目标的达成而产生一系列具体政策行动。因此,对公共政策目标的分析也是进行政策分析和研究的一个关键环节。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支农政策的实践与发展
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的财政支农政策实践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1979年至1992年:改革开放初期的财政支农实践
1978年12月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党的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移,人民的思想得到了极大的解放。该阶段的主要标志是连续五个中央一号文件:1982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三农”的“一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肯定了包干到户、包产到户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确立了农户在农业经济领域的微观主体地位。 1983年的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指出了我国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和稳定农业生产责任制,消除耕地减少、森林过伐和人口膨胀这三大隐患。 1984年的中共中央一号文《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强调一要继续完善和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期延长到15年以上;二要充分认识农业商品生产的重要性;三要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 1985年的中共中央一号文《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一是取消执行了三十多年的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规定仅对粮棉等少数产品采取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二是提出要从产业结构调整、人才流动、放活金 融 政 策 等 十 个 方 面 活 跃 农 村 经 济。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样以一号文形式下发了《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确立了农业的国民经济基础性地位,明确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
(二)1993年一2003年:我国财政支农支出的强化阶段
该阶段的标志性事件是,1993年中央政府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简称《农业法》),为财政支农投入的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 1994年,我国开始分税制改革,此后财政收入开始持续大幅度增长,财政支农投入也随之逐年上升。分税制产生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国家财政收入迅速增长,分税制实施后连续6年税收年增1000亿元,2000年开始,年增收入跃上了2000亿元的新台阶,税收规模也不断增长,1989年我国税收2500多亿元,1999年突破万亿元,2003年 突 破 了 两 万 亿 元,2006年 达 到3.5万亿元,2008年达到了5.4万亿元;②二是通过将60%的税收收入和主要税权集中到中央的方式,使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加强了中央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保障和力度。1998年至2000年期间,国家财政用于农林水事务和气象、粮库基本建设的支出达到1,236亿元,其中60%以上的资金是国债资金。 2000年开始,为支持我国在二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国家财政每年增加400多亿元③用于弥补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缺口,极大减轻了农民负担。
(三)2004年至今:我国财政支农实践的崭新阶段
2004年1月,中央在时隔20年以后再次以一号文形式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提出了促进粮食增产和增加农民收入的要求,提出“城乡统筹发展”、“让公共财政的阳光逐步照耀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确立了新时期财政支农的重要指导思想。 2005年,我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提出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逐步加大财政支农的投入力度,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00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三个高于”的具体要求:一是用于农村建设的预算内建设资金和国债比重要高于上年;二是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三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投入规模要高于上年。 2007年,我国政府了《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要在农业生产中引入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物质条件和现代产业体系。财政支农投入中重点安排了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以及财政扶贫开发投入等专项资金,此外还专门安排了农村低保支出30亿元,用来支持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标志着农民低保问题正式纳入中央决策的议事议程。 2008年,中共中央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要求,提出了要以多种形式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发展。围绕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工作,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都相应加大了对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农村社保体系的建设投入力度,使得土地对农民的失业保险和社会保障功能进一步弱化。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一号文件为《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强调要采取措施,抓住机遇,坚决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和农民收入徘徊,要确保农业稳步发展和农村安定。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强调要从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改善农村民生、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城乡改革五个方面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配置,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差距,增强农业、农村活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第13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也是建国62年以来,首次就水利改革发展工作做了系统部署。强调要将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快农业经济发展战略转型,走一条中国特色的水利现代化道路。
三、美国财政支农政策的实践与发展
(一)美国财政支农政策的历史演变
到本世纪初,美国财政支农政策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1]第一阶段是美国建国到南北战争期间,该阶段的美国农业尚不发达,财政支农的主要方式是对本国农业给予关税保护,向农民出售公有地以及投资建设交通等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这个阶段的财政支农政策实施效果是为今后开展大规模、区域化的农业种植创造了条件。第二个阶段是1865年至1929年爆发世界性资本主义世界金融危机之前,受前阶段财政支农政策影响,美国农业开始进入高速发展轨道。与此相适应,美国政府将该阶段的财政支农政策目标调整为增加供给、促进生产以及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及推广,该阶段的政策效果是促使美国农业全面实现了机械化。第三个阶段是20世纪30年代至2002年,由于受到经济危机大爆发的重创,商品化程度较高的美国农产品开始出现了过剩现象,而且日益严重。为此美国政府再次调整了该时期内的财政支农政策目标,在应对危机的同时开始重视扩大农产品出口和加强对农业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此举一定程度增强了美国农业的竞争力,并缓和了危机的冲击。第四个阶段是2002年至今,该阶段的美国财政支农政策主要是在WTO农业规则条件限制下,将之前财政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调整为WTO框架下的农业“绿箱政策”,变相增加了财政对农业的补贴规模,加强了政府对本国农业的保护力度。
(二)美国财政支农政策 的主要 内容[2][3]
美国最主要的财政支农政策内容一个是价格支持制度,另一个是收入支持制度。美国现行的价格支持有:一是农产品贷款。农民可以用特定农产品做抵押,从政府投资的农产品信贷公司获得无追索权贷款,此举对解决剩余农产品的销售问题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二是政府采购。主要用来控制牛奶市场的供应量,支持奶制品的市场价格。三是税率配额与关税制度。其中税率配额主要用于烟草、花生、牛肉、糖、奶制品、棉花及其部分制品,关税和税率配额使本国农产品免受国际市场的冲击,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四是出口补贴。目前,美国政府提供出口补贴的范围仅为奶制品和禽类的出口。美国现行的收入支持有:一是生产环节的直接补贴。即政府根据单产和种植面积数值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收入支持,补贴的农产品对象主要是大米、小麦、饲料粮食、油籽、花生和陆地棉。二是流通环节的反周期补贴。该补贴是政府在农产品市场价低于目标价时,为农产品生产者提供的收入支持。补贴对象范围是陆地棉、小麦、油籽和花生、饲料粮食和大米。三是灾害救助补贴。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经济形势不景气时,农业生产者可以从政府财政获得损失补偿。四是奶制品市场损失补贴。即政府在奶制品月度价格低于国家确定价格的时候,为其生产者提供月度收入补贴。五是农民收入和农作物补贴保险。即政府财政为农民保险提供补贴补助,当农民收入水平或农作物单产水平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时候,农民可以得到补偿。六是贷款缺额补贴和交易援助贷款。该两项补贴允许农民在市场利率利息低于贷款时的原定利率利息时,选择按低于原定利率利息水平偿还借款,或选择数量相等的财政补贴。
四、中美财政支农政策的比较
(一)对政策问题界定和政策目标的比较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美国财政支农政策的演变自始至终都是紧紧围绕农业发展问题而展开,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农民收入补贴都是以促进农业发展为目的,是财政支农政策的间接目标。而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供给,农民的医保、低保以及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普遍不在财政支农政策内容范围之内。而国内财政支农政策的政策问题是“三农”问题,既有与美国财政支 农 政 策 共 同 的 政 策 问 题———农 业 问题,也有我国特有的农村和农民的问题;我国财政支农政策的政策目标也与“三农”问题相对应而定位于促进农业发达、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
(二)对政策问题产生机制的比较
农业问题是人类发展史上的共性问题。农业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结构中是最具有先天弱质性的产业,其弱质性主要体现在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三个方面:自然属性体现为对自然灾害的抗风险能力差;经济属性则集中体现在农民对农产品的市场定价权不足;社会属性则集中体现在其准公共产品属性上。但是,与国外财政支农政策主要面向农业问题的解决所不同的是,国内的财政支农政策问题还包括我国特有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问题,具体来讲就是农村和农民问题。我国农村和农民问题产生的制度根源是城乡二元体制问题。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以城乡二元社会管理体制为手段,对城乡实施了不平等的公共资源配置以及工农产品“剪刀差”政策,这直接导致了农村地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长期滞后甚至是缺位。随着农业人口的日益增多,人地关系日益紧张,城乡二元管理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农业人口及时向城市转移,并从城市获得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社会保障资源的需求,这最终导致了我国特有的“农民工”现象。在这种环境下,随着农民工人数日益增加,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能力也日益萎缩,贫富差距迅速扩大,最终演变成了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产生了政治影响,农村和农民问题最终与农业问题一起纳入了我国政府的政策议程。
财政支农政策篇5
一、财政支农政策的完善
(一)稳定农业投入政策,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
1.要确保国家新增财力向农业倾斜
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每年以1500亿元~2000亿元的幅度递增,据初步预测,这一增长势头在“十一五”期间仍会保持下去。建议国家财政每年新增财力分配要切出10%~15%的份额用于农业,这是强化农业投入的一条重要渠道。
2.财政投入要依法进行
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必须建立在用法律、法规进行制约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依法投资,真正落实。同时,各级对农业的投资总额、投资方向、资金匹配额都应制定具体标准和办法,以分清责任,强化对农业的投入。
3.要积极利用政策作用,引导集体、农民和其他有关渠道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如投资大的项目,采取比例投入、分级负担和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办法;对收益高、收效快的项目,采取利用社会资金按股投资、按股分红的办法;对资金回收期长、见效慢且不易管理的项目,采取谁投资谁受益以及拍卖的办法等。
(二)改革农业补贴政策
1.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的政策法规,使财政对农业补贴成为一项长期稳定的制度
根据我国现阶段农业发展和财政收支状况,可先考虑制定农业基本建设补贴条例、农业科学研究与科技推广补贴规定、农业生态保护与环境建设补贴条例等,然后逐步形成规范
的《农业补贴法》,算是对《农业法》的补充与细化。
2.增加补贴额度,改进补贴方式
要改变目前国家对农业补贴绝对额逐年减少、相对数明显下降的状况,逐步增加对农业的补贴额度;在补贴方式上,首先改暗补为明补,减少对间接的、中间环节的补贴,直接补贴农产品保护价及与之相关联的仓储建设保管费用等方面,补贴国家需要支持与发展的农业生产项目。其次要改补“硬件”为补“软硬件”并重。即由过去补农药、化肥、农膜等物资为主转向对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的补贴。
3.突出补贴重点
重点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种植结构和农产品出口的补贴。同时,还应注意增加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出口补贴,鼓励粮食出口,以减少粮食积压和过剩。
(三)利用好财政贴息政策
财政贴息作为一种特殊的财政补贴方式,是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相配合的一种形式,它既能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又能发挥银行信贷资金的优势,它是在市场基础上维持有效率的农业需要。目前,我国的财政贴息主要用于政策性银行的贷款贴息。但因为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是有限的,远远不能满足全部政策性贷款的需要,故还有必要对一部分商业银行的农业贷款进行贴息。财政通过贴息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投资到农业上,以解决当前农业投资整体资金不够的问题。但应注意的是,按照WTO规则,财政贴息是属于应予减让的政策,这一数额不宜过大。
(四)整合农业税收政策
WTO规则下,财政补贴和财政贴息都是受到限制的政策,因此利用税收杠杆发展农业就成为了当务之急。当前,我国农业税收政策的改革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进一步推进农业税费改革,建立新的农业税制
2000年以来,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由安徽起步迅速推进到全国。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称得上是农村地区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不过到目前为止,这次改革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原来农业税制的内在缺陷,也没触及城乡分治的问题。今后,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制度再创新,通过引入新的农业税制,将改革推向新阶段。从长期来看新的农业税制应体现轻税、发展和城乡统一的原则。其基本方案是:在近期彻底取消农业“两税”,给予农民休养生息的机会;中期基本实行城乡统一税制,直接对农业生产者征收土地资源税和农产品增值税;从长期看,要逐步有选择地对农业征收收益所得税。
2.做好新农业税制试点的配套改革
一是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体制,实行上下齐动。“上动”是指中央和省要尽快规范对县乡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下动”是要求县级财政切实进行相关的财政收支管理改革,通过财政改革来促进机构改革。二是进一步放开搞活农业土地流转。结合农业土地资源税的开征试点,建议在县乡两级成立由政府进行规范管理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各种土地流转模式,一方面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另一方面为无地少地农民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
(五)加强财政扶贫开发的力度
1.突出资金投入的四个重点
第一,以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为目标,加强对贫困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第二,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贫移民开发力度。第三,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运销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壮大。第四,支持贫困人口教育和医疗卫生。
2.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区域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关系。就扶贫开发而言,解决当前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应放在第一位,其次才是区域经济的发展。第二,开发式扶贫与救助式扶贫关系。当前,扶贫开发要根据贫困的成因、特点,以开发式扶贫为主。随着扶贫开发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贫困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考虑通过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或者通过直接补助资金给予救助。第三,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当前,财政扶贫要加大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从长远看,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是要发展农村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同时,要把扶贫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第四,政府扶贫与社会扶贫的关系。关键是协调好政府扶贫的计划性和社会扶贫的自主性之间的关系。
(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1.健全立法,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法律保证
目前应主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抓好单项法规的建设,如农民养老社会保险法、农民医疗社会保险法、农村工伤社会保险法、农村扶贫与灾害救济社会保险法,等等。二是抓好地方性的法规建设。政府除了建立一套立法体系外,还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
2.加强政府投入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政府适当的财政支持,尤其是一些基本性保障项目,如社会救助、养老、医疗等项目。政府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一方面体现政府对农村居民保障的责任;另一方面体现了政府的公平。同时,还应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力量投入农村社会保障,构筑完整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二、财政支农政策的整合
以上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并不是孤立的,彼此毫无关系的,而是相互协调、相互影响的。这些政策之间有先后之分,主次之分,层次之分。构建新的支农政策框架要求我们整合这些政策,协调其关系,对其作连续动态安排,发挥其整体功能。
(一)协调政策间的关系
第一,就财政贴息政策而言,其内容可以归入到补贴政策中。因为,财政贴息是指政府代企业支付全部或部分银行贷款利息,是财政对企业生产成本的补偿。因此,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间接的补贴政策。另一方面,从财政资金的作用机制来看,财政农业补贴是通过直接的财政投资,吸引社会资金的大量投入,而财政贴息更侧重发挥金融信贷资金的优势。因此,无论从本质上还是资金的作用机制来看,两者都是一种包含的关系。
第二,农业投入政策与农业补贴政策是并列的关系,两者可统一内涵于农业投资政策中,在很多情况下两者的内容也是相通的。但是,两者的作用目标和原理又有些区别。农业投入政策侧重于农业综合生产力的提高,而农业补贴政策更侧重于直接提高农民的收益水平。在当前我国财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农业投入和补贴都应尽快向WTO规则所允许的“绿箱支持”转移,并有效发挥其“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
第三,农业投资政策与农村税收政策两者无论是对农业还是农民都是一种“取”与“予”的关系,两者必须协调好,否则就会事半功倍。比如,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农业投入和农民收入问题,但与此同时我国农村的税费负担也居高不下,结果国家财政支出不少,农民的收益却不见提高,不仅浪费了资源还加剧了矛盾。因此,在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首先要处理好“取”和“予”的关系。国外的经验表明,要保护农业,实现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就必须对农业实行多予少取或不取的政策,我国亦应如此。
第四,财政扶贫政策和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建立主要是针对农民增收和稳定农村经济而言的。这两个政策的实施对于统筹城乡发展、缩小收入差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工作要求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与之相配套。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包括建立低保制度、开展农村医疗保障和开办农村养老保险等业务,又可以切断农民致贫和返贫的根源,有助于发展和巩固扶贫成果。从某一角度而言,建立扶贫开发新机制也是完善社会保障的一项内容。因此,这两个政策间应相互搭配,有机结合起来。
第五,农业投资政策、税收政策等各项宏观经济政策要适当偏向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包括增加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增加信贷资金的规模和通过优惠财税政策引导各种经济成分到贫困地区开发等措施。
(二)安排政策实施的次序
财政支农政策篇6
一、当前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中央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加强了对“三农”的支持,特别是2004年以来,为了加快解决“三农”问题,中央政府在实施宏观调控中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体现在财政支出上,不仅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绝对量大大增加,增长幅度屡创新高,更重要的是财政支持“三农”的指导思想和支持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这种变化改变了国家与农民之间传统的利益分配格局。具体表现为以下六个特点:一是中央财政对“三农”支出总量保持较快增长。由于体制和财力状况,1998年以前财政支农资金总量规模比较小,自1998年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财政对“三农”的投入逐年高速增长。二是中央财政对“三农”支出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改革开放初期,中央财政对“三农”支出主要用于流通领域的农产品政策补贴支出,1998年以后,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之力,国家加大了对主要江河堤防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投资,加大了对长江中上游和黄河上游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水利和林业的支出比重大幅度上升。2000年以后,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逐步成为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比重迅速提高。三是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改变了过去政府与农民之间“取多、予少”的传统利益分配格局。四是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纳入公共财政的支出范围。过去对“三农”的支持主要是支持农业生产,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发展方面的支出大幅度增加。五是财政支农支出方式发生重要转变,对农民直接补贴的比重大幅度提高。长期以来,财政支农方式主要是以间接为主,或者是项目投资、项目补助,或者是对流通领域的间接补贴,实行退耕还林工程和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支农支出的方式开始发生转变。六是财政支农指导思想从以农业生产为本向以人(农民)为本转变。近年来,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实现了从支持农业生产,到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再到支持农民增收的转变,在“多予”、“少取”、“放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的措施,包括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支持农业产业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持粮食主产区、农村税费改革及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征农业税、清理欠发农民工工资等。与此同时,中央财政还不断加大支持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
二、当前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以2004年作为重要分水岭,经过多年来的不断调整、创新,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相适应,以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框架体系已经显现。这种新的政策框架体系尽管延续了过去一些政策的内容,但其包涵的理念、主要政策内容和政策作用方式,与以前相比有着本质的区别。尽管如此,我们也清楚地看到,现行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体系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粮食安全长效机制没有形成,使得财政支出潜在压力加大。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粮食供需关系曾经历几次大的波动,经历了粮食大幅度增产、库存过大、财政负担过重,到粮食连续减产、库存持续下降的过程,短时间内出现如此大幅度波动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农业政策在支持粮食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之间的不断变化,没有形成确保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二是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导向作用没有有效发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对“三农”的支持,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通过各种有效的杠杆,引导、鼓励社会其他方面进入农业农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从目前看,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没有很好的发挥,社会其他方面对农业农村的投资比重下降。事实上,如果仅仅依靠财政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将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而且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也不相符合。三是各级财政对“三农”投入增长不对称,农村公共品供给投资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投入多,市(地)、县、乡(镇)级财政投入少;对水利投资偏重大江大河治理、城市防洪和调水,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投入来源渠道少,投入不足。四是农村税费改革成本越来越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范围越来越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为弥补县乡财政出现的短收,中央财政已经安排了巨额转移支付。这是目前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中增加最多、增幅最大的项目。随着改革试点的深入和免征农业税,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本越来越大,还可能产生一些新的“改革成本”,如:农林场的税费改革;全部免征农业税;税费改革后的农村公益设施建设等成本。
总之,随着农业税的逐步取消和直接补贴规模的增加,国家与农民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由过去“索取”机制向“给予”机制转换,这种转换符合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基本一致,面临的问题也是随着政策转型而生,需要客观地对待,积极地寻求不断解决的措施和途径。
三、完善当前我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建议
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必须立足稳定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促进农民收入增加这两个主要目标,不仅要保持必要的支出增长幅度,体现公共财政资源分配向农村倾斜;而且要合理确定支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
一是要保持必要的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资金投入是党和政府关于“三农”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基础,这客观上要求今后一段时期内财政支持“三农”支出必须保持一个较高的增长幅度。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转变和国家财力的增强,保持财政投入的较高增长幅度,不仅必要,而且完全有可能。关键是要切实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多种途径,逐步建立多元化稳定增长的财政支持“三农”资金的投入机制。
二是要根据“三农”发展态势和公共财政原则,合理确定财政支持“三农”资金的有效配置。随着国债规模的缩小和大江大河治理任务的逐步完成,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将会逐步减少,这就有可能调整一部分资金用于农村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等方面,重点稳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农村税费改革和相关配套改革的投入可能是今后几年增长较快的一项,但在完成农业税减免后将会保持稳定;林业生态支出继续增加;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一定时期内农产品政策补贴的总量有可能增加,但比重会有所下降。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事业支出将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将把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同时,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农村扶贫和救济等方面的支出也应有较大增长。
三是要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促进建立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总的原则是“财政重点保障粮食安全,市场为主发展多种经营”。在品种上,财政主要支持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的良种补贴、病虫害防治、科技推广、水旱灾害救济、粮食安全储备等。在区域上,中央财政主要支持粮食商品率高、外调粮食多的13个粮食主产区,其中重点是黑、吉、辽、湘、鄂、皖、赣等7省。在环节上,重点促进粮食安全长效机制的形成。主要做到:坚持粮食直补政策;相应增加主要粮食品种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的投入,提高粮食生产和储备的科技含量;实行最低收购价要限制品种、政策量化和坚持走粮食生产经营的市场化、规模化道路。
四是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林业生态建设机制。要在压缩国债项目规模和巩固大江大河治理阶段性成果基础上,调整一部分水利投资用于农田基本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大中型灌区、中小型水利设施、水库除险加固、土地治理等。还要及时总结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工程的经验,改进投入机制和资金管理办法,解决工程到期后的后续资金来源问题,防止出现过度依赖财政投入,逐步形成生态建设的良性循环。
五是要区分东、中、西部地区采取不同的支持政策。坚持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方向和分类指导、支持的原则,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允许具备条件的地方先行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养老等制度,并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从中央财政来讲,要把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重点放在中西部,增加对“六小工程”的财政投资;对“非典”和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实行城乡统一防疫免费治疗,完善农村卫生防疫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当地城镇公共财政的支出范围,给予平等待遇。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着力解决2900万特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同时,加大对贫困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的扶持。
六是要着力建立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有效引导机制。(1)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农业。通过对现有财政支持农业资金使用方式和政策进行适当调整,鼓励
农民和企业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融资扩张和发展,改变财政包揽过宽的局面。(2)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做大地方经济、财政“蛋糕”并举,在增加中央转移支付的同时增强地方政府支持“三农”的财力和责任。
七是要创新财政支持“三农”资金的管理体制和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支农资金被挤占挪用,并且90%以上的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在县乡两级的情况,建议按照“项目确定、拨款支付、检查审计三分立”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原则,逐步实现财政支持“三农”资金的直接集中支付。今后中央一级和省一级(包括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支持“三农”项目可以由部门、市县确定和申报,资金全部通过国库支付机构集中直接支付到项目或农民。
财政支农政策篇7
【关键词】“三农”;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教学实践研究
一、引言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财政支农政策,然而,考虑到财政支农政策落实的效果和政策贯彻的主要群体—农村财会人员的特殊性,2008年12月29日财政部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通知》,财政部果断提出开展对于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
目前,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已经在全国各省市展开。2008年以来,开展工作已有五年时间,对培训教学实践的研究也随之展开,本文拟从国内外相关涉农培训入手,介绍涉农培训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二、国内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相关研究综述
(一)国内涉农培训理论研究
自2000年以来,国内不少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对此展开了多维度、多层次的研究。陈光贤就柞水县在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中的实际情况,在《积极探索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新机制》中介绍了柞水县培训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成效,继而分析了实际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后从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加强调研,不断创新;健全机制,提高质量等几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张春生在《关于全面深入推进农村财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几点思考》中从以下四方面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一是对于培训工作要夯实基础,将培训转化为成果;二是从体制、机制上确立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的职责和地位;三是实行远程网络管理;四是实现报名、培训、考核、档案全过程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创新教育培训管理模式。齐磊、在《财政支农培训中案例教学实践与探讨》中,从财政支农政策培训采用案例教学是创新的教学实践,支农政策培训案例教学是各项政策本身特性的需要,阐述了财政支农政策培训采取案例教学的必要性,然后提出三种方法来提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质量。
陕西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汉中分校在文章《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七步工作法”》中,以教学实践为基础,比较系统叙述了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的七步工作法。陈虹在学术从横杂志上发表的《农村财务人员财政支农政策的培训》一文,从资源要素的分配为切入点,从建立农村财会人员的保障体系谈起,提出财政支农培训的新思路。陕西省在《陕西省农村财会人员培训需求状况
财政支农政策范文
本文2023-10-30 17:52:08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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