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范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3-12-20 11:56:30浏览:1142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篇1

(一)P2P贷款

即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利息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具体模式有:一是以宜信为代表的债权担保模式,即投资者和借贷者之间错位,P2P企业在二者之间进行打包转让,自身既是投资者的债务人,也是借贷者的债权人;二是以平安陆金所为代表的项目批发模式,即广泛对接银行、信托、保险等,把投资者的资金匹配到具体产品中;三是以拍拍贷为代表的线上运营模式,其主要利用互联网开展投融资宣传和贷款;四是线下信用嫁接模式,即利用传统银行团队的运营经验,结合线下抵押和质押流程模式,为线上融资开展服务。

(二)互联网金融门户

即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的平台,其普遍采用“搜索+比价”的模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各种金融产品价格、特点的对比,自行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

(三)大数据金融

指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以云计算为信息处理基础,通过对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和挖掘来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从而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或平台在营销和风险控制方面提供有效指导。(四)众筹融资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利用互联网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能否获得资金除了取决于项目的商业价值外,更主要的是网友的喜欢程度,支持者的回报是实物(如产品)或媒体内容(如视频)。

二、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

(一)基础功能

金融的基础功能是指能提供清算、结算的金融服务及资金融通功能。互联网金融能够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金融的基础清算功能。目前,第三方支付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为社会提供支付服务,逐步成为清算结算的重要媒介。从表2可见,2008年金融危机后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第三方支付并未受到影响,截至2013年末,中国互联网普及率已达45.8%,第三方支付的普及率也达42.1%,照此推算,中国每4人中就有1人在应用着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正在替代传统支付。金融的中介功能即在资金赤字者和盈余者之间进行调剂,P2P贷款和互联网金融门户可实现该功能。P2P贷款借助互联网,绕过银行也一样实现了资金赤字者和盈余者之间的调剂。互联网金融门户联合银行、保险、基金等产品,将众多产品放在同一平台供客户选择,客户通过这一平台可以快速贷款,也可以购买理财产品,从而完成资金融通。

(二)核心功能

资源配置是指对相对稀缺的资源在各种不同用途上加以比较作出的选择,如何用最小的成本进行更合理的资源配置是现代金融功能的核心。互联网金融中的P2P贷款、大数据金融、众筹、金融门户都可以实现这一功能,它们在资源配置中呈现两大优势:一是资源配置成本更低。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需信息直接在网上并匹配,资金供求双方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消费者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可以避免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借贷双方都节约了成本;二是资源配置效率更高。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由计算机处理,操作流程完全标准化,客户不用排队等候,业务处理速度更快,如阿里小贷的商户从申请贷款到发放只需几秒钟,日均可完成贷款1万笔。

(三)扩展功能

金融的扩展功能主要是指金融系统能够提供必备的风险规避途径及手段,互联网金融中的大数据金融是极好的风险分散与管理模式。风险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而大数据金融在化解信息不对称方面的能量远大于传统金融机构。大数据能够通过海量数据的核查和评定,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对于风险发生的规律性有精准的把握。虽然银行有很多支付流水数据,但是各部门不交叉,数据无法整合,银行从客户获得的数据零散且有限,而大数据金融的海量数据及云计算能力保证了数据的全面、及时,因此相比传统金融机构,大数据金融的风险管理能力更强。

(四)衍生功能

互联网金融具备的衍生功能包括:一是具有更强的信息提供功能。中国现存大数据金融的两种模式提供的信息已非常丰富,此外还有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带来的大量信息,在云计算的保障下,资金供需双方信息被搜索引擎组织和标准化,形成连续、动态的丰富信息集合;二是具备激励功能。互联网金融中发生的借贷一般都有明晰的产权制度,这种产权制度具有很好的激励功能。相比银行的管制利率,互联网金融中的借贷利率主要受自身供求关系决定,收益往往高于同期银行存款收益,激励了民间资金的增值受益。此外,P2P借贷利率更加市场化,这激励了中国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三是具有一定的引导消费功能。互联网金融能够更快速地将众多新奇有创意的想法提供给消费者,众筹融资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从而引导消费。最后,互联网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广大中低收入者及创业人群,这会带来一定的社会效益。

三、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缺陷

(一)经济调节功能不足

金融的经济调节功能主要是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汇率政策、产业倾斜政策等通过金融体系的传导实现调节经济的目的,也包括政府专门设立金融机构(主要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引导经济发展。经济调节功能目前对互联网金融还是空白,这主要归因于互联网金融的自发性。当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各种模式,尤其是完成资源配置的各种模式几乎都是自发形成的,如P2P、大数据金融、众筹融资等,各种宏观调控政策几乎无从插手,且现存模式发生的资金金额普遍较小,即使自发中有一定的经济调节作用,也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无序受到很大干扰。

(二)风险管理能力没有极致发挥

大数据金融的存在使互联网金融有较强的风险分散能力,但目前这一金融功能没有极致发挥,主要原因:一是行业进入门槛低和无监管导致互联网平台不稳。目前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信贷风险本就不可避免,而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等特点,使其在信贷风险外更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非法集资和诈骗等风险;二是网络安全风险大。互联网金融许多优势源于网络的便捷,而这也是互联网金融最薄弱的一环,一旦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危及消费者的资金和个人信息安全;三是系统风险大。互联网金融参与者众多,公众性的特点使其容易触及法律红线,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四、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对策

(一)构建适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模式

中国新兴的互联网金融适用的监管模式应为:法律震慑下的行业自律与市场淘汰相结合。完善法律是前提,以此震慑互联网金融不能触碰法律红线。此前提下以行业自律、鼓励为主的方式引导互联网金融发展,这就需要国家给予2014年初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一定权限,使其拥有一些可给予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鼓励措施,让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守法经营中得到鼓励。还要允许市场淘汰的运作,让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不断完善与创新中发展,保留互联网金融的优势。

(二)引导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互补发展

互联网金融先天存在经济调节功能缺失的不足,站在金融发展角度,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必然存在互补关系,互联网金融经济调节功能的缺失由传统银行经济重要调节渠道的优势来弥补。为此,政府可鼓励二者以利益互换的方式互补发展。如鼓励银行开发对互联网金融的第三方托管,尽管成本高,但这是银行介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良好通道。

(三)全面引入第三方托管

全面引入第三方托管的方式将会降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引入领域是P2P贷款。第三方托管将完成收款、付款和账户内资金划拨,全面加强账户资金的安全管理。目前已有部分P2P企业引入第三方托管,为推动互联网金融长远发展,互联网金融协会应倡议P2P企业全面引入,并以此作为享受协会相关扶持的条件。具体可考虑引入第三方支付组织为主、银行为辅的方式,这既利于协会的监管,也利于中国整体金融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篇2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发展模式

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推动了我国科技水平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推动了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与此同时,我国银行金融业务发展迅速,为我国新时代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当前我国银行业大力推动惠普金融的发展,惠普金融是指保障各个阶层的人民都可以享受到银行的金融服务,惠普金融与互联网的结合,既可以推动我国金融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又可以促进惠普金融惠及更多百姓,提高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1惠普金融简介

1.1惠普金融的内涵

惠普金融主要包括广义和狭义两方面,就广义方面来看,惠普金融是指对组织或个人提供公平公正的金融服务以及金融产品。从狭义方面理解,惠普金融则是指对一些传统正规的金融机构之外的中小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当前全球的大部分国家的惠普金融,主要受到本国的经济水平限制,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收入水平较低的群体,因此要促进社会整体的发展,就必须提高国家恢复金融的整体水平,为组织或个人提供更高水平的金融服务。

1.2将惠普金融与互联网结合的意义

传统金融行业的服务成本较高,因此相当一部分金融企业由于高投资问题限制了业务范围,导致企业难以取得进一步发展,将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则可以改变当前的形势,利用互联网降低金融业的成本,解决长尾客户的难题,从而帮助惠普金融企业获得进一步发展。与传统金融业务相比,互联网金融可以拓展金融业务的服务范围,将金融与信息技术有效结合可以有效解决惠普金融发展当中存在的成本过高问题,从而促进惠普金融的进一步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高效发展奠基。

2互联网与惠普金融相结合产生的作用

2.1扩大惠普金融的资源范围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科技产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也让人们的生活进入了新的层次,作为传媒的重要方式,互联网不仅是一种模式,而且是一种数据库,它连接着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信息内容,这种连接形式所构成的大数据,为惠普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信息基础。惠普金融强调公平性发展,而互联网的大数据则可以为这种发展提供有效条件,不同群体以及企业都可以在互联网当中获取金融信息,与此同时,这些群体以及企业都可以享受同样的服务内容,拥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除此之外,互联网开放性的特点,可以让不同的人群和企业依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获取金融信息,并且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资源互换,在线交流,让一大部分不懂金融的人群以及企业也可以参与到金融市场当中来。网络金融与现实当中金融交易差别较大,网络金融活动可以有效避免因为人为因素而产生的不公平现象,在互联网当中,所有人都可以公平的获得金融贷款,所贷款金额也均为等同,因此在互联网上进行金融信息的查询,以及获得金融服务,不仅可以促进金融行业的更好发展,而且可以让更多人参与到金融活动当中来,让人们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促进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

2.2加速惠普金融的资金流动

互联网大数据可以储存用户信息,因此金融行业可以具体分析不同客户的特征,依据不同客户群体提供具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从而让顾客获得更满意的金融服务体验。互联网的便捷性可以让用户通过金融企业的网站注册信息并填写后,直接上交到金融机构,在审核结束后,金融机构可以依据用户的信用情况等给予贷款服务。惠普金融的服务对象大多是收入较低的城镇居民,这部分居民普遍贷款金额较小,因此资金的回收率较高,可方便资金投入下一轮金融贷款当中。这样的情况可以有效提升金融机构的资金回收率,快速将资金回笼可以让金融企业提供更完善的金融服务。

2.3拓展惠普金融的服务对象

互联网与惠普金融相结合的众多产物当中,最典型的是理财通和余额宝,这些基于互联网的软件可以很好吸收用户群体,具有广泛的用户基础,与此同时较高的信誉多,也不断扩大其受众群体,与传统的金融机构和银行相比,互联网与惠普金融相结合的渠道,受到更多人民的信赖。因此金融企业要扩大用户群体,拓展金融业务,就应该选择与互联网相结合,促进企业长久发展。

3促进惠普金融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方式

3.1促进商业银行创新

惠普金融与互联网的结合,为传统的商业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带来了严峻挑战,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发展机遇,商业银行应该顺应时代潮流,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进行自我调整,改革发展模式,积极进行产业转型。首先是银行应该明确认识到现存问题,深刻分析惠普金融的具体特征,依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市场需要进行分析调研,从而重新整合金融业务,与互联网相结合,重新分布营业网点,利用传统银行的优势以及信誉,加强网络普汇金融建设,构建安全稳定的支付环境,促进本企业惠普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3.2构建完善的信用机制

传统银行以及金融结构要促进互联网与自身惠普金融的结合,就必须依据实际情况积极进行改革,依据用户需求以及市场发展的整体环境,积极改革营业方法。除此之外,政府必须调控惠普金融受益者的数量,防止资金外流,这样才能保证惠普金融长期稳定发展。许多金融机构以及银行经常会面临资金无法回笼的问题,该问题对银行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为避免该情况的发生,银行应该制定严格的合作方案,强化管理制度,提高银行整体预防风险的能力,除此之外银行还应该加强对贷款人的信用审核,充分了解用户的具体信息,仅对符合要求的客户进行放贷。除此之外,我国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该加强个人诚信意识建设,加强网络环境的监督与管理,从而为我国惠普金融与互联网的深度结合提供制度保障,应该建立健全个人信用法律体系,培养居民的信用意识,加强对惠普金融的管理,减少惠普金融进一步发展的风险。

3.3加强风险防护

传统银行要加强惠普金融与互联网的结合,就必须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市场发展的需要明确管理方案,创新管理策略。首先,商业银行应积极开展调查,对市场有充分的了解,明确金融活动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提前进行风险管控,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其次,银行应该采用合适的筛选手段,对贷款客户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筛选,从中寻找适合发展的客户群体,降低可能存在的风险。金融机构应该利用互联网信息,对用户的具体信息进行分析,提高信息的整体利用率,从而对客户群体提供具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4结论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篇3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银行基金业务;发展对策

1互联网金融的含义与优势

中国金融业在传统金融部门以及互联网金融的推动下,在金融市场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在互联网技术以及信息通信技术等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在金融市场中产生了日益重要的影响。

1.1互联网金融的含义

互联网金融是依托社交网络、云计算等网络媒介发展起来的新兴金融业。互联网金融并不是金融业与互联网的简单结合,而是随着市场发展与相关技术水平的提高产生的一系列传统银行无法实现的新业务以及用户需求的新模式。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不仅有更为先进的媒介形式,更为突出的是金融参与者对网络特性的进一步把握。利用互联网这一传输媒介,传统的金融业务被用户更为清晰地熟知,更为便捷地办理与使用。互联网金融的一系列优势,使其在金融业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

1.2互联网金融的优势

1.2.1更易于获取金融资源在当前较为传统的金融机构或银行中处理金融业务时,经常会出现社会弱势群体难以处理金融业务、无法使用金融产品、无法享受金融服务等金融排斥现象,这主要是因为在传统的金融体系中缺乏充分的金融服务。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无法对一些小型的交易实现及时高效的处理,这往往会使得金融资源逐渐流失。而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用户可以进行自主服务,突破各种限制,从而有效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获得越来越多的金融资源。

1.2.2更易于准确获取交易双方的信息当进行金融融资时,金融机构或银行为了确保资金安全与融资活动的正常进行,把控金融风险,必须要对融资企业的各项财务状况有全面而准确地掌握。但是,在传统的金融模式下,金融机构或银行需要付出比较高的成本去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往往在了解微型企业的财务状况时其成本远远高于收益,这就会产生企业亏损。而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中,各个企业可以把需要的信息通过互联网平台来生成与传递,进行融资的双方企业便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中的信息来全面了解对方的情况。一旦出现任何违约风险,交易双方可以利用互联网来把控风险,及时做出反应。

1.2.3省去了金融活动的中介环节银行在传统的基金业务运营中主要扮演中介人的角色,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成为金融业务互动的一个大型中介平台。比如,在买卖的支付过程中,互联网平台可以作为买卖双方的第三方较为安全的支付平台,就像网上银行、支付宝那样,专门提供转账、处理付款等支付服务;在进行融资的过程中,有交易需求的交易者均可以在互联网的信息中寻找符合自己交易需求的交易对象,然后再进行沟通和交易;互联网金融能够将银行从繁重的金融业务中解脱出来,让金融交易过程变得更为简单直接,使银行在金融交易中的地位逐渐弱化,进而丧失了金融交易主要中介者的地位,而互联网金融替代银行成为金融交易的中介角色。

2银行基金业务的产品特征与操作流程

银行一般会提供开放式基金托管业务,现在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实现基金业务是通过金融手段控股公司,并通过建立相联系的管理公司来执行它所需提供的服务。银行所提供的基金业务的基金份额总数与总金额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基金的投资者能够在营业部门按照当时基金的报价申办申购和赎回的业务。

2.1银行基金业务的产品特征

银行提供的基金业务具备四项产品特征:一是基金的管理方与基金托管人为两个独立无关联的法人主体,他们之间并不会相互提供资金或者占有股份;二是银行在进行基金业务的过程中会设置规则和限制作为防火墙,以此来降低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损失;三是这种模式下监管过程更加合理化,并降低了管理和监管的难度与成本;四是在我国当前的金融环境下展现出很强的实用性。

2.2银行基金业务的操作流程

银行进行基金业务操作时按一般流程分为三步:第一步是投资者需要预先准备好基金账户,这个账户要到其预期投资基金的管理公司的合作销售点来开户,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需要准备好基金合约、个人证件等相关文件才能进行开户;第二步是投资者需要通过各种通信方式或者直接在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基金申请业务,并且申购、赎回、变更等业务均可以在这些销售网点办理;第三步是在客户办理完成其所需业务后还要对其进行业务确认,业务确认只需要获取销售点的成交确认单等单据进行确认即可。在这个过程中客户也会留存办理业务的凭据和记录,当完成这个流程后,客户进行办理的基金业务才算完成。

3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下银行基金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3.1产品种类不够丰富,客户选择面窄

目前,我国的大部分银行所能提供基金业务的丰富程度都比较低,基金类产品单一,客户往往没有选择空间。虽然从类别上可以划分为各类基金组合类型,但是也要看到基金类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我国的民众知识水平越来越高,获取知识的手段也越来越多,人们对金融产品的了解越来越深,对银行基金的要求也变得更加多样。有学者对此进行调研发现,市场上有接近五成的投资者将银行基金作为主要的财富增值手段,有两成的投资者将家庭资产投入银行基金中进行增值,甚至还有一成的投资者将资产投入其中成为养老和教育资金获取方法,还有极少的投资者进行短期投资以获取更多的利润。可以说,目前银行基金的单一性已经不能满足我国银行基金市场的需求。

3.2银行基金业务销售渠道有限

当前,银行基金销售的主要方式是银行销售和证券公司销售。虽然证监会现阶段的审批速度已经加快,但是其审批速度还是难以满足不断增加的金融机构的基金发展,而银行在基金销售中接单能力十分有限。所以,在银行基金销售中时常会出现堵塞销售渠道等现象。而且,银行在销售基金时主要是通过网上银行或柜台办理,因此一些服务常常会受到网上交易安全以及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等因素的影响。由此可以看出,银行基金业务发展非常有必要借助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来开拓其销售渠道。

3.3银行基金业务缺乏“客户中心”理念

由于受到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与管控,银行基金业多年以来享受着垄断牌照,直到互联网金融的兴起,给银行基金业的发展带来了冲击,也使其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银行基金业长期以来缺乏“客户中心”的理念,思考问题总是从自身出发,在办理业务时不够人性化,业务办理过程也过于烦琐复杂,这就导致了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下银行基金业务逐渐落后。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金融行业变得更加便捷、透明和自然,如果银行基金业务不与时俱进,必将拉开与互联网金融之间的差距,从而在竞争惨烈的市场环境中惨被淘汰。

4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下银行基金业务的发展策略

4.1拓展银行基金产品的类型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下,客户体验成为一个重要因素,而且客户需求也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变得日益多元化。因此,在这一背景下银行基金业务要在产品种类上下功夫,在原有产品种类的基础上进行丰富。为了尽可能满足各类客户的多元化需求,丰富其基金产品的类型,首先,要把客户需求放在首位,全面展开对客户需求的调查与分析,在此基础上,银行的产品研发部门必须要加强对产品的研发设计,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来设计各有特色的产品。比如,可以根据客户需求的不同层次,进行产品定制或精细化设计等。其次,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下,银行要与互联网平台建立紧密联系,依托互联网平台构建银行的基金数据平台,并按照不同模块进行基金类型的划分,同时适当组合不同模块便可以组成新的基金产品,实现基金产品的灵活化组合。最后,为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银行可以加强对收入基金、长基金、平衡基金的打造。

4.2开拓银行基金的销售渠道

当前,我国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有限的销售渠道的影响,阻碍银行基金业务的发展,所以,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下银行要注意开拓基金的销售渠道,创新基金营销策略。首先,银行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对网上银行进行大力建设,完善网上银行的各项服务,这主要是由于当前大部分人都是通过网上银行实现基金购买活动的。其次,银行要对基金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并为客户提供全天候的在线服务。再次,银行要加强与业内较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合作,以代销基金的方式丰富其销售渠道。最后,对于银行推出的基金新产品,银行要加强其宣传与销售的力度,激发客户购买基金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4.3抓住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的机遇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篇4

当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上依然处于进化阶段,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尚缺少严格准确的标准,一般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在这一金融模式下,能够实现新市场信息的对称,同时具有便捷的支付功能,资金的供需双方能够直接交易。在此背景下,券商、银行以及交易所等相关的金融中介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同时也能够直接或间接的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基础上,推动市场经济发展,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这一描述是互联网金融的理想状态,但是在实践中互联网金融依然不能够抛弃传统商业银行直接开展金融服务。同时,互联网金融还包含了保险、银行、券商等传统金融机构依靠互联网信息技术所开展的新型的金融经营管理模式。

互联网金融有多种表现形式,主要包含了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网络P2P信贷、众筹模式等。

第三方支付主要是以支付宝为代表,当前我国已发放267张第三方支付牌照,除支付宝之外还有财付通、银联商务、快钱支付、易宝支付等较大规模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占据了近80%的市场规模。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是以网络交易为媒介,实现银行、消费者和销售者之间的信息关联。通过资金托管,依托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公正性,有效解决电子商务过程中出现的信用体系问题。第三方支付的出现主要是基于非金融机构支付的作用发展起来的。作为收款人和付款人的支付中介,进行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预付卡等相关的支付服务。作为我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在网络购物中承担了电子支付第三方担保、公共事业缴费、信用卡还款、余额理财等多项业务。它对传统的银行理财市场经营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同时也普及了理财观念。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产生,有效解决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买卖双方互不信任、互相欺诈的问题,通过支付宝第三方信用中介建设,有效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大发展。

大数据金融则是互联网金融跟大数据的结合,实现数据技术和思维的有机结合,依靠云计算技术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通过健全风险管理体制和信用体制,逐步实现金融服务的个性化。大数据金融的代表主要是蚂蚁金服,尽管成立时间较短,但是其征信系统大数据已经比较全面。通过对淘宝网、支付宝、阿里巴巴等一系列平台中销售商的信用数据进行整理,并依靠专门设计的信用测试对信息进行定量分析,进而对销售商进行评价和评级。在此基础上,完成对信用客户的评价、贷款发放和利息收回。

而网络P2P信贷则使陌生人之间进行信贷成为可能,它依托互联网公司搭建的信贷平台进行人对人的直接信贷对接,信息披露、交易合同、资金流转等交易环节都依托网络实现。我国的网络P2P信贷平台,依据我国国情进行本地化创新,在近些年来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途径。红岭创投这一P2P金融平台,围绕风险准备金计划、本金先行垫付保障等安全措施,提高P2P网络信贷的成功率。基于个人喜好、个人信用系统进行交易,并借助于银行流水、征信报告、还款能力证明等材料确保借款人还款保障。截止到2016年底,我国P2P平台数量已达5881家。

众筹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主要通过互联网方式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众筹通常分为四种模式,即公益众筹、股权众筹、债权众筹、奖励众筹等。相对于银行、PE 和VC等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其资金小、数量大的特点为小型创新创业公司的融资开辟了一条新途径。目前,我国各类众筹模式的平台总计427家。以众筹网为代表的众筹模式自正式上线以来,涵盖了科技、艺术、农业、设计、音乐、影视、公益、出版、动漫游戏等多个领域。

二、互联网金融的优劣势分析

互联网金融具有一系列优势。它一方面具有互联网精神,围绕客户为中心??现了平等分享和开放,基于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有助于消费者更便捷的获取信息,找到自身需求。坚持客户为中心,实现企业价值观念的转变,活力比较大。互联网金融在互联网精神指引下,有助于优化企业管理机制,激发员工创新能力和想象力,通过自由精神创新意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基础下的最大集约发展。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借助于新技术运用实现机器学习、云计算、智能交互、大数据技术的应用,重视客户的反馈意见和消费体验。通过应用数据库优化、阿里云计算、分布式访问等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良好的访问体验。

互联网金融的劣势在于行业年轻化,经验缺失。由于互联网金融是新兴产业,从业人员比较年轻,经验相对比较缺乏,风险控制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不够强。尤其面对互联网金融市场中层出不穷的金融欺诈等不法行为,风险比较大,这就需要互联网金融企业具有更高的风险管控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缺少经验和缺少资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这一环境下很容易产生管理风险并出现连带效应。互联网金融的另一劣势是对互联网技术过度依赖。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基于大数据对用户行为进行分析和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判断交易风险,但这种风险管理模式都是基于对个人的分析监管,缺少宏观层面的监控。在出现系统风险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往往难以抵御,很容易出现大规模交易挤兑现象,并影响到实体经济和传统金融。正是由于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基础上,因此其安全稳定性要求更高,假如出现网络缓慢、服务器响应时间过长,都会造成客户体验下降并出现客户流失的问题。除此之外,互联网中的黑客攻击、电信诈骗、病毒传播、木马攻击,也会对互联网技术的安全产生影响,这些都是互联网金融过度依赖互联网信息技术所产生的劣势。

三、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因素分析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依旧不够成熟完善,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些风险因素,制约着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法律风险。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这说明我国社会居民不断增长的金融理财需求、中小企业融资贷款需求和传统金融业务服务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这也是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基础。但是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我国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一些互联网金融业务依然处于灰色地段。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要持续发展,就必须强化法律制度建设,实现政策和法律上的风险防范。由于当前我国缺少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一些互联网金融业务游走于监管红线内外,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同时一些虚假平台通过圈钱跑路进行集资诈骗,甚至有些互联网金融平台从传统商业银行进行融资,并对借款人进行高利贷资金发放,涉嫌高利转贷。而众筹平台则存在着诸多监管红线,对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也存在着极大的法律风险。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不成熟,信用卡诈骗、非法洗钱等诸多不法行为也经常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中产生,这些都是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二是交易和信用风险。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可能面对的交易和信用风险,一方面表现为对中间账户监督不力,很容易引发交易风险。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借款方无力偿还贷款,造成投资者损失的风险。当前互联网金融对资金的管理,主要存在托管和存管两种模式。存管模式下银行等第三方支付机构没有资金监督的义务,投资者也不需要在第三方机构或银行另立账户,而是通过支付接口直接将个人资金支付给网贷平台,不能够实现防火墙隔离带的作用,因此交易风险较大。除此之外,在我国现行金融管理体制下,贷款人无力归还贷款或恶意骗贷风险也比较大。尤其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信用风险也一样存在,存在借款人不按期还款或拒不还款的信用风险。这种风险是由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决定的,不管经营类型、风险管控机制的不同,都会存在这种风险。

三是互联网系统性风险。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互联网信息技术,但互联网信息技术自身存在的巨大的系统性风险。互联网金融创新力度比较大,围绕互联网信息技术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飞速发展。同时信贷信托、民间融资等影子银行发展也呈现爆发式趋势,在缺少有效监管的情况下,互联网企业跟传统金融之间的联动效应很容易导致系统性风险增加。

四是安全管理风险。互联网金融离不开互联网信息技术,对于互联网的高度依赖往往会导致互联网金融出现比较大的管理风险。如互联网的开放性、木马黑客攻击、加密技术缺陷、系统漏洞等很容易导致互联网金融在具体业务过程中出现问题和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威胁到互联网金融的安全和投资者的经济利益。不仅如此,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发展过程中,一些核心技术和软件依然依赖于国外的技术,国产化程度不高。

四、加强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思路及对策建议

基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特点和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不完善性,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依旧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上,一方面,应当进一步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围绕股权众筹、网络P2P信贷等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业态,进一步关注公众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对诈骗、非法集资等不法金融行为进行严加管控,通过持续跟踪和关注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发展,结合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和监管规则,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以此来进一步推动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业态的规范化发展。另一方面,围绕互联网金融监管确保适用规则的一致性。互联网金融本质上属于金融业务,因此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时应当同样适用原先针对传统金融业务的相?P监管要求,对于传统金融业务监管要求,在实施过程中不适用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应当根据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特点和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除此之外,还应当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确保监管协作,实现部门之间机构之间相互协调,共同监控,以此来提高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效率和效益。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业态,与传统的金融业务具有很大的区别,不再拘泥于原先单独的业务屏障。围绕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应当建立健全部门监管之间协调合作机制,提高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效率和质量,提升金融行业的自律管理,减少非法行为的产生,提高互联网金融管理业务的规范性,切实避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生。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业态,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围绕互联网金融发展实践和监管要求,强化针对性的科学监管,创新金融监管手段,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质量,在进一步规避和预防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基础上,提高对金融创新的支持力度,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

1.健全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为互联网金融监管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撑。当前金融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基本上还都是围绕传统金融业务开展的,这一法律监管现实跟我国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的业态是不相适应的。由于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完善,因此针对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还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加以监管。面对不断涌现的法律纠纷,互联网金融在法律制定方面还显得比较薄弱。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不断发展壮大,手段不断创新,内容不断丰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不断增加,这就对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在管理实践中,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在一些方面还处于空白阶段,不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法律监管要求。要围绕互联网金融发展,强化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监管体系的完善性。通过明确法律地位和互联网金融性质等,规范监管检查、风险管理、违规处罚、准入资质、运行模式、必备要素等具体要求。

同时还应当围绕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各相关利益方权利和义务,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坚决杜绝互联网欺诈行为,确保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针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法律法规体制机制创新,还应当在制定过程中切实关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阶段,确保法律法规与时俱进,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尽快出台金融互联网金融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则,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作用,在股权众筹等相关的互联网金融具体问题上,要进一步明确相关的法律地位和监管规则,在保护投资者权益、减少非法投资以及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中寻求平衡点。另外还应当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实际要求,确保法律制度及时更新。要根据监管实际,消灭互联网监管方面的死角和空白,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实施动态化监管和完善,对不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陈旧条款进行废除,同时根据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及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确保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性。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为进一步推动我国金融产业的繁荣提供有力的支撑。通过探索新的金融业务,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减少金融管理风险,活跃金融市场。

2.强化互联网金融安全监管,确保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互联网金融作为我国金融发展新的业态,在发展过程中依靠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数据的传递和共享,并在此过程中完成一系列互联网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管理过程中相关的客户信息、风险管理信息、交易数据信息、客户服务信息都是在互联网中进行存储。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是得益于我国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最重要推动力。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国要进一步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就迫切要求提高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性,通过强化数字签名技术、防火墙技术、智能卡技术、加密技术等,逐步实现我国互联网金融技术的自主产权化,逐步降低进口软硬件的使用比例,切实管控好风险,维护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安全。一些网站后台被黑客攻破而导致信息泄露,甚至导致更严重的财产损失。如果P2P平台出现了系统安全问题,甚至是惨遭破解盗取,后果将极其严重。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将金融与科技进行了结合,大幅提升了金融的效率和用户体验,但同时也蕴藏了太多太复杂的风险,所有的P2P平台必须认真对待。

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要建立健全相关的金融软件平台和硬件产品,通过提高安全系数、确保自主可控、拥有核心技术来逐步实现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安全,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预警机制,提高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的可靠性。对金融数据合法性、安全性、完整性的检查审核,增强宣传力度,提高互联网金融参与各方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从互联网金融从业企业、金融监管机构以及金融从业人员等几个方面,来进一步推动互联网金融安全措施的实施,减少安全风险发生的概率。第一,对于互联网金融从业企业要进一步加大金融业务软硬件方面投入。重点围绕硬件设备,提升金融服务器的自主可控性能,有效抵御木马、黑客、病毒的攻击,同时对于网站的访问,通过采用加密授权、身份验证、手机密码等方式确保其安全性,在限制非法登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合法用户稳定登陆可靠性。同时还应当针对互联网金融数据安全,对数据实行异地备份服务,通过进行数据热备份,进一步提高互联网金融数据的安全性。第二,还应当通过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对相应的互联网产业技术标准进行统一化和规范化,在此基础上有效实现互联网从业企业之间相互协调性,提高互联网金融行业整体风险防范能力。第三,要强化互联网金融从业企业信息安全,还要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重点强化管理知识、信息技术、金融理论和实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专业性人才建设,为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要进一步关注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风险管控和风险预警机制,解决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强化规则意识和风险意识,通过对安全管理机制的完善和创新,对密钥管理、业务流程、信息安全等诸多方面进行机制化管理,提高风险管控水平。要围绕网络风险预警监控机制,实现监控业务的不间断运行,进而确保互联网金融运行环境的安全。主动通过与外部安全力量进行密切合作,开展漏洞奖励计划、安全众测以开放的方式开展安全工作,从而有效保证网络信息安全。

3.进一步强化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互联网金融奖惩力度。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是互联网金融体系发展的重要环节。健全完善的金融信用体系,对于推动互联网金融体系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通过健全完善金融信用体系,有效解决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通过信用等级评级,为监管部门以及互联网金融投资者进行科学监管和合理投资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和决策保障。正是基于此,要强化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互联网金融惩戒力度。通过健全完善信用等级评级机制,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科学性,在降低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的基础上,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有序规范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围绕互联网金融体系,要进一步构建全国范围内的征信系统。这不仅有助于提高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防范和识别能力,同时对于提升互联网金融业务效率也具有重要作用。应当针对互联网信用征信体系,进一步提高数据的共享性,实现征信系统和互联网金融企业信用数据的联通。依靠央行征信记录,逐步完善个人信用和中小企业信用。依靠互联网金融行业大数据,实现两者之间信息共享和互为补充,有效减少互联网金融平台对于个人信用获取的难度,减少信用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围绕互联网金融交易,实现借款人和投资人平台线上交易的顺利实现,并依靠投资人和借款人信用状况对各方面投资决策提供依据。互联网金融跟传统的金融业务有所区别,更为重视客户信用状况,借助于大数据云计算数据挖掘技术,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研究和判断,以此来确定欺诈风险的大小,并明确借款人信用状况和信用风险。在数据判断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借款人推送到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并促进金融交易的完成,有效保障互联网金融活动的顺利实施。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篇5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网络银行

信息技术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已经超出信息技术起始时的预想。除了能够使人们的通讯更加方便之外,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搭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网络社会”,人们的衣食住行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而互联网金融也在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网络社会愈加发达的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走向甚至能够决定社会金融的动态,这是值得我们进行思考和探索的。

1.互联网金融概述

1.1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从本质上说互联网金融是利用网络技术搭建于传统金融模式的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它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极大地扩展了金融市场,它不仅对互联网经济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还客观上有利于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和盈利更为丰厚的投资场所。

1.2互联网金融的基本理论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功能没有发生变化,金融的契约内涵、金融风险等也没有发生改变,但互联网金融的交易和组织形式却受到互联网技术和精神的影响。互联网金融的理论基础是互联网特有的交换理论,互联网的存在使原本不可能实现的交易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并且交易的双方不需要中介的参与。这就意味着,互联网金融活动有着极为强大的自由性和创新性。

1.3研究互联网金融的积极意义

总结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能够使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交易形式以及交易特征有所了解,方便人们在网络生活中进行金融行为决策;发现互联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是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而对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则是对未来金融活动的评估,对金融行业的发展战略制定相当重要。

2.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2.1金融贸易的形式

我国金融卫星通信在网络中的运行,构建了全国电子联行系统、金融信息系统、金税信息系统和中国证券交易系统等。这些金融系统的建立直接使得现实金融交易的形式可以在网络金融发展中继续进行。因此,网络金融贸易的主要形式仍以传统金融贸易的投资、融资为主,只是贸易的途径有所变化。除此之外,互联网发展与电子信息技术的综合运用使各种金融企业如商业银行、借贷机构、信贷公司等实现了网络业务的发展。网络银行的出现和网上金融产品的购买使得目前的金融贸易从窗口化转为网络化。受网络支付形式影响,第三方支付平台成为互联网金融贸易的特有形式之一,专门针对网络人群的多种理财产品也纷纷出炉,如“余额宝”等。

2.2金融发展的途径

在互联网环境下,金融发展的途径较传统金融模式有所改变。在传统金融模式中,金融发展依靠金融业务工作人员的推广以及金融机构所做的广告;而在互联网环境下,金融业务的开展可以通过多个平台实现:首先,网上银行业务开展使得原本银行卡所具有众多金融业务都能够在互联网中实现,银行系统中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银行可持有者所预留的联系信息进行银行业务推广,只需要发短信或者打电话进行业务推销即可,不需要进行一对一的现实业务销售;其次,由于网上银行的便捷性和节省人工等特点,为金融机构节省大量开支,将这些开支用于个人和企业客户所持有的银行卡的“返利”活动中,使人们能够更加主动地了解网络金融业务。

2.3金融业务的特点

网络金融业务除了具有虚拟性、便捷性和节约成本等特点之外,还具有广泛性特点并且不受时空的限制,这些金融业务特点同时也是互联网服务的基本特征。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广泛性特点表现在以网络银行为首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所推出的金融业务模式的相似性上,只要一种网络金融产品风行,就会有多加银行相继在网上银行中推行此业务或者积极与第三方金融平台建立联系,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多个网上银行的兼容就是网络金融业务广泛性的特点表现;网络金融的不受时空控制性也表现在网络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即在网络银行中进行支付、转账、查询、缴费等业务,不受银行营业时间和银行卡所在地的影响,网络模糊了银行系统的地区差别,使金融业务的服务时间完全做到了“24小时不打烊”。

3.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凸现出来的问题

3.1金融平台建设问题

金融平台是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状态下的金融平台包括各大银行的网络银行系统、手机银行系统、具有支付功能的软件平台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信贷平台等。这些金融平台的发展历程不一样,在网络金融中的作用不一样,在网络金融中所占据的地位也不一样。网络金融平台建设的不协调使得网络金融服务和金融交易存在失衡的问题,例如网络银行能够承办的大笔存贷业务数量远远小于现实银行,这就意味着,网络金融平台建设本身还存在着不完善的情况,即便是网络在人们生活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人们对于网上金融的认知度还远远低于其他日常生活行为。

3.2网络金融的安全风险问题

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另外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网络金融安全的风险越来越严重。在传统金融模式下,人们进行金融业务依靠银行单据,信票是纸质的,并且由三方保存,能够保证金融行为的妥帖,但在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中,金融交易双方不见面,所进行的交易实际上是信息的交换,交易双方也不能产生即时的、可以当做凭据的信票,金融信息一旦泄露或者被篡改,金融交易就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很可能造成交易一方的巨大损失。

3.3金融业务载体的统一性问题

互联网金融发展中还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互联网金融载体与现实金融载体的不统一。金融载体即人们实现金融交易时必须使用到的工具或者信息,如在银行窗口办理业务需要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作为互联网金融代表的网络银行登录方式不一致,有些银行采取U盾的登录方式,有些银行采用账户密码结合的登录方式,有些银行采用手机校验的登录方式,虽然不同的登陆方式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网络金融交易的安全性,但每种登录方式都与现实银行金融业务载体不同,一旦人们要在网络与现实中同时办理金融业务,就需要准备两种完全不同的业务载体,这阻碍了网络金融业务和现实金融业务的相互转化和有效联系。

4.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

4.1网络金融平台的综合建设

互联网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不止于在网络上实现一系列日常活动行为,实际上互联网的发展必然引领人类社会进入完全的网络化时代。在网络中实现一切事务成为互联网未来发展的主题,在此基础上,互联网金融也必将打破网络银行独占鳌头、第三方支付平台单一的局面。综合性更强、各种金融机构都能参与进来的网络金融平台建设是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题。网络金融平台建设将实现多家银行的网络银行或手机银行的整合,使各种金融机构都能在同一个金融软件上显示出来,人们打开软件就犹如到了网络上的“华尔街”一般,只需要登录一次账号,就能够实现在多个金融机构中的金融业务办理。

4.2网络金融安全保障更细致

网络金融的安全问题是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而网络金融安全问题的解决实际上也有赖于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目前信息技术的发展仍以2进制代码编程为基础,但在未来的信息技术发展中,各种生物科技也许能够参与到其中,每个人的网络金融数据信息将以特殊的,非代码式的保密形式加以保护,如个人在办理银行卡的同时写入指纹,而在手机和电脑的网络金融平台上也写入指纹信息,网络金融客户端的指纹信息与银行卡所记录的指纹信息一致,该银行卡所包含的一切网络金融交易才有效,这样就能够妥善保护网络金融客户的信息安全。

4.3 网络与现实金融载体的统一

伴随着信息技术而产生的众多网络工具都越来越简便和小巧,人们倾向于将网络生活与现实生活的边界虚化,追求现实生活的精致和高效,而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必须符合人们对网络社会发展的追求,即网络金融与现实金融的载体相统一。例如,网络银行的登录方式与现实金融业务的办理所需要的文件相同,使客户不受复杂的文件信息所困扰,又如,银行卡写入网银信息,使客户可以通过扫码登录网银,进而实现网络金融交易。网络与现实金融载体的统一是网络金融业务与现实金融业务统一的必经途径,也是网络金融未来发展的必然。

结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是以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作为基础的金融行为,以虚拟的金融交易为主要方式。互联网金融发展到现在已经在金融市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但互联网金融平台还不能提供给金融客户十分全面的服务,网络金融的风险伴随着互联网信息风险的升高而越来越高,金融业务载体的不统一使得互联网金融与现实金融的交接出现困难。在未来的互联网金融活动中,金融网络平台的综合建设以及金融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另外,网络与现实金融载体的统一,也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方向。

参考文献:

[1]陈乾.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J].现代商业,2014(3):228-230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篇6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探索

引言

互联网的方便快捷使其蓬勃发展,迅速走入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成为不可或缺的工具。无论何种领域,政治或是经济,小到企业,大到政府,互联网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信息社会大环境发展下,互联网金融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相比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存在更多优势,使其受到了广泛好评与关注。但是,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互联网金融带来优势的同时,却因为快速发展忽略了体制的完善性,也给工作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优势

(一)促进利率市场化

中国市场化利率政策早在1996年就开始推行,但是过程艰辛曲折。当时国家经济能力弱,金融市场的体制尚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影响利率市场化的步伐。而在改革开放和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经济水平稳步提升,银行金融产品快速发展,非金融企业债券开始走入人们生活。而互联网金融对利率市场化更是一剂催化剂,不但推动市场化的融资利率,同时带动了人民群众的存款利率。

(二)拓宽融资渠道

我国存在很多中小型企业,但是在小企业贷款问题上一直存在难点。中小企业多数为非国有制,竞争力较差,一旦出现经营问题就会被逐出市场。银行贷款给中小型企业存在了较大的经济风险。同时,中小型企业存在信用度差等普遍问题,由于这些现实中不可忽视的问题,银行常有“歧视”政策,不愿意为中小企业贷款。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中小企业可以向银行之外贷款,及时解决中小企业资金不足问题,大大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这一问题,拓宽了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渠道,使其得到了更多的发展机会[1]。

(三)推动业务创新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互联网金融活跃在人们生活中每个角落,不得不说这对传统金融造成了不小的冲击。但是压力之下产生动力,传统银行只有加快自身发展,不断提出革新改良,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继续留有立足之地。而所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推动了传统银行的业务创新,传统金融相互竞争,共同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技术不够先进

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技术下产生的,而制约互联网金融发展脚步的主要因素是互联网的技术安全问题。首先,互联网系统性存在安全风险,由于密钥管理技术较为落后,黑客可以利用漏洞偷取资料,对人们经济上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其次,互联网金融技术选择上存在风险,在社会高速发展的时代,时间就是金钱,金融交易的速度直接影响了最后的收益,而目前的互联网由于技术不够先进信息传输效率较低,一旦延误了交易的最佳时机,往往会导致一笔交易的失败。

(二)信用问题较多

互联网金融除了方便快捷,还有交易成本低这一突出的优势。可是相应的,交易成本低,违约成本就低。不排除有些人盲目为了利益,投机取巧,做出一些损人利己的事情。这种信用度的匮乏,对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同时,更有不法分子信用低下,非法盗取客户个人信息和财务信息,利用恶意骗贷、借新还旧等不良手段骗取钱财[2]。

(三)专业人才匮乏

二十一世纪最为重要的是人才,我国由于历史国情,互联网技术发展相对较慢,互联网金融比其他国家起步晚。社会上相关的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数量上较少,实践经验明显不足,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路上,往往供不应求。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不但依赖于现代信息化的发展,还与网络化的发展密不可分,而专业性人才恰恰互联网金融与信息化网络化之间的纽带,我国只有大力培养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提高专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做到从根本上重视人才培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在互联网金融上有更大的突破。才能使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迈上新台阶。

(四)网上支付平台落后

我国金融业支付系统比较落后也是影响我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原因之一,交易过程繁琐,跨行交易存在较高的手续费和时间上的延误,一旦成本较高,人们参与互联网金融业的积极性会有所下降。并且由于国内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规上存在漏洞,这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无异于成为一扇屏障。

(五)金融监管体制的不够完善

现阶段我国的金融管理体制是“分页经营,分业监管”,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不断深入,这种金融体制相对于迅猛发展的互联网金融显得效率较低,并且无法适应外来金融投资。为了适应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多样化和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三、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政策支持

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本文认为可采取加大政府领导,加强政策支持方法来突破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瓶颈。首先大力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在传统银行贷款的选择外,可为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促进发展。其次应该更加侧重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支持和培养,与传统金融互相竞争的同时共同进步,并且为拓宽金融企业融资找到更多的渠道。

(二)引导规范发展

在加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的同时,规范发展是重中之重,古语有言,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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