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工作总结及计划(通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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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年财政工作总结及年财政工作计划
2020年全市民生相关支出249.38亿元,增长4.5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49%,重点保障“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基本民生支出。筹措下达资金13.22亿元落实2020年市委市政府26项为民办实事项目。
一是补齐教育事业短板。全年下达5287万元支持新建12所公办幼儿园,制定《xx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及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教育服务。下达3.01亿元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下达2301万元支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职业教育内涵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等,2020年全市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4200元,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达到12000元。下达本科高等教育经费5954万元,支持提升高校办学水平。
二是补齐医疗卫生短板。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实现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三保合一”市级统筹,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55元,促进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措施。
三是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全市全年投入1.1亿元建成23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203个农村幸福院,下拨奖补资金2430万元完成106所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任务,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2793万元建设8个养老服务项目,养老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四是补齐城乡建设短板。筹集资金2.17亿元重点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农房整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垃圾治理、城乡公共厕所建设。筹措资金372万元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争取上级资金5.26亿元支持“水美城市”建设,重点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水土流失治理、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水美城市”ppp项目等。
同时,不断完善和强化各项社会保障,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8元。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全年下达就业专项资金9336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群体就业创业。拨付专项资金1760万元用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及设备购置,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全年下达1914万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市安排专项经费1503万元(其中市本级600万元),支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并会同市公安局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财政局年财政工作总结及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是提升财政工作效能。聚焦“项目突破年”,打造项目前期快审绿色通道,做到“随到随审,有到快审,迟到加班审”。全年共完成预、结(决)算项目128项,送审造价24.39亿元,审定造价21.27亿元,核减造价3.12亿元,核减率12.79%。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代理机构准入门坎,实行省以上注册报备名录管理,由采购人择优自主选择采购委托。完善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实现全程网运和在线监控。据快报统计,全年市本级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915个,实际采购金额13.31亿元,节约率7.45%。其中网上超市协议采购1180个,实际采购金额1598万元,节约率32.14%。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按5%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2020年全市“三公”经费下降7.65%,其中市本级下降11.52%。
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抓实抓细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有效提升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力度,预计全市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8亿元,其中市本级4500万元。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在同级人大批准的20天内公开政府预决算,组织全市807个预算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公开部门预决算。
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努力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实行绩效目标分类设置和审核,组织市直部门扎实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和整体评价。委托第三方对扶贫、医疗、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10个专项资金开展重点评价,探索开展债券资金使用评价。将绩效管理列入市直部门效能考核,继续开展县(市、区)绩效管理覆盖率考核,加快绩效管理向纵深推进。
四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对造福工程异地扶贫搬迁、扶贫小额信贷、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等专项资金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对财政扶贫资金、财政收入质量、会计信息质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监督检查。通过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追回财政资金63万元,清退各类违规款项29万元。
财政局年财政工作总结及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是提升财政综合实力。继续加强建筑业税源管征和土地增值税预缴清算,探索茶产业税收征管,争取免抵调库政策,全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税性比重逐年提高。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上资金,预计全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资金161亿元,增长6%。争取省上核定我市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58.45亿元,较上年增加18.38亿元,增长45.87%。其中:市本级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7.59亿元,较上年增加1.23亿元,增长19.34%。
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减负。落实中央、省上出台的关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以及残疾人保障金等相关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全市减免税费(含征前减免)达39.8亿元,同比增长19.16%,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支持中小企业转贷帮扶,全年全市企业转贷帮扶基金3.18亿元,累计使用资金总额20.67亿元,帮扶企业267家。
三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全年完成投资27.39亿元,占总投资43.97%。有序推进田园综合体项目,建成兴贤古街等一批项目,完成投资1.3亿元。有效推进ppp项目,全年全市新增落地项目7个,总投资35.36亿元,其中国家储备林等3个项目被评为财政部示范项目,获得示范项目奖补资金40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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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支持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完善促进科技创新平台、人才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财政政策,发挥科技银行、专利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在科技创新方面资金支撑作用,继续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积极落实《xx市促进绿色产业科技创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完善《xx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助力科技特派员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引领作用。二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工业产业发展基金作用,加大对龙头企业及小巨人领军企业的培育工作,做大做强特色产业集群,促进传统产业加快改造提升,实施产品升级换代,支持物流、旅游、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发挥总部经济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一事一议”支持总部经济加快发展。综合运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资,促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统筹市级商务发展资金,通过加大财政奖励、补助等方式,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和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多元化市场。三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进一步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好农村路”、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式,因地制宜推行一事一议、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及ppp等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促进南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着力打造南台产业合作平台,鼓励创建台湾农民创业园。四是支持“水美城市”建设。筹集资金支持《“水美xx”现代化规划》编制、中小河流治理、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等,推动“水美城市”向“水美xx”、“水美经济”延伸发展。积极促进“水美城市”建设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相融合。充分运用专项债券及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水美城市”建设。五是支持“生态银行”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安排800万元用于市生态公司资本金注入,加快市生态公司市场化运作步伐,推进生态银行与乡村振兴、绿色产业发展等战略相结合,形成整体运作机制。六是支持品牌建设。设立“武夷山水”公共品牌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武夷山水”公共品牌策划、宣传及市场营销、日常监管检测、配套设施投入、培训和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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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全市财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和全面从严治党“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财政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首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担当。全力配合市委巡察一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的巡察,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集中整改和长效机制相统一,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以整改促进财政权力规范运行和财政工作效能提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深入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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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支持教育事业改善。进一步健全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继续支持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和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三年翻身仗,实施校舍安全长效机制,加快xx一中武夷新区高中部和xx实验小学武夷分校扩容建设。
二是支持医疗卫生改善。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20元,大力支持武夷新区综合医院建设,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制度,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精准医疗扶贫慈善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医疗和保险叠加政策效应,适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建立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负担,增强百姓获得感。
三是支持养老服务提升。认真落实省上养老“双十条措施”和市政府养老补短板实施意见,新建一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着力提高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和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健全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与物价水平挂钩、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协调的联动机制。完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政策。用好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金和信贷资金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五是支持城乡建设改善。继续筹集资金支持城乡基础设施改善、城市卫生管理、城市市容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垃圾治理、乡镇污水处理以及农村公路养护等项目,努力补齐城乡建设短板。
六是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保障,支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雪亮工程”建设,提升政法部门办案业务综合保障水平,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
财政局年财政工作总结及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政体制,完善武夷新区、xx工业园区、荣华山组团等产业园区和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的财政体制。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预算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缴交比例。对政策目标已实现、设立期限已到期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对支持方向和用途相同相近的部门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盘活存量资金,集中用于支持高质量发展。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政府“四本预算”,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设置,推进绩效执行监控深入开展,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力度,建立以结果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绩效管理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不断提高绩效评价的社会公信力和专业化水平。及时做好绩效信息公开,主动向市人大报告绩效评价情况,接受各方监督。三是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借、用、还”相统一、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全面准确掌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底数及相关资产情况,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同时,积极争取省上新增债券支持,推动新的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品种发行试点,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
财政局年财政工作总结及年财政工作计划
通过科学组织收入,强化税收管征,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拨付,努力克服持续减税降费、中美贸易摩擦、一次性税源减少等外部因素影响,实现财政收支稳步增长,增幅居全省前列。据快报统计,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76690万元,增收143471万元,增长10.76%,高于全省平均增幅3.4个百分点,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5155万元,增收74386万元,增长8.54%,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4个百分点。两项收入增幅在全省九个设区市中排名分列第二位和第三位,在全省九市一区中排名分列第三位和第四位。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税性比重78.14%,高于上年1.68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性比重66.66%,高于上年1.76个百分点,收入质量稳中有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87045万元,增长5.31%,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1个百分点,在全省九个设区市中排名第二位,在全省九市一区中排名第二位。
财政局财政和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而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改变了自己的思想观念。本人在认真做好各项财政和税收工作的同时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行动上始终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服从工作安排严格要求自己同志之间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积极做好政府的中心工作。
在本职工作的开展,本人认真执行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和税收制度,并同时遵守镇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诚实做人、踏实做事、积极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全镇发展经济这一主题、县局布置的各项工作,强化税收征观念,爱岗敬业,廉政务实,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税负的原则,努力实现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税收任务。在做好本职岗位的同时,本人积极和单位领导一起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通过多次协调,成功地为最大的围巾加工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电子商务销售围巾50多万元,其利润率高达70%,受到了企业的好评;其次创新型工作利用短信平台征税,在全县实属先创,受到了县局的好评。
总之,本人一年来的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下基层较少,关心群众较少,争取下一年度中,努力改进,积极工作,使自己更上一层楼。
财政局财政和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__年,我局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为目标,以财政预决算公开为龙头,全面落实政府采购、ppp项目、民生工程、国资国企等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务公开全力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今年10月份再次被市政府授予“政务公开示范点”称号。现将我局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建章立制,推进公开工作规范化。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我局于年初制定了《__市财政局(国资委)20__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了财政预决算公开、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10项政务公开任务。修订了《__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建立重要财政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等14项政务公开规章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基本要求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基本原则是“依法公开、全面公开、重点公开、及时公开、注重实效”。
确定了对外、对内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强调了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加大财政行政决策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推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等六个深化政务公开的强效措施。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流程、健全配套制度、严格保密审查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措施保障。
20__年度,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内容400多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内容350多条。在规定时点督促及时准确完成市直89家部门预决算公开任务。实施办件结果按月公开,已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公开700余项,行政征收事项公开1800余项。
二、层层压实,强化措施落实到位。
按照《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__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六政办〔20__〕13号)要求,我局对涉及财政部门的公开任务开展了进一步分解落实。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公开;以国资办、监督局、等实施行政执法事项的科室为责任单位落实权力运行关键过程公开;以行审科等政务服务科室单位为责任单位公开办事事项结果。
二是深化财政资金信息与审计公开。以预算科、国库科和办公室为责任单位,各资金支出科室为配合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准确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审计及整改结果。
三是落实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工作、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公开。以采购科为主体责任单位,公开录监管制度、采购项目预算、具体采购方式、采购公告、交易结果、合同备案、市场主体信用、投诉处理结果等。
四是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以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科、国有企业考核评价科为责任单位,推动国有企业公开财务信息,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公开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
五是积极落实议案提案公开和政务舆情引导工作。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规范做好议案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新闻发布,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建立舆情研判回应机制。
六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基础保障。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完善新闻发言工作流程,落实部门信息公开统计和年度报告制度,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等。
三、精细部署,推进“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
接《关于开展20__年度__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__〕5号)文件,我局在历年“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深化政务公开行动。
一是认真组织,强化意识。将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作为财政重点业务工作来抓,着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造成为财政业务对外展示的重要窗口。以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长孙学龙为组长的局政务公开领导组是我局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的领导机构,下设示范点建设办公室,以局办公室为牵头单位,承担重点领域信息项目公开的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年初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分解方案,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在限定时点前进行政务信息高质量的及时公开。以“示范点”建设为契机,全面融入财政工作公开透明的意识。
二是抓住重点,拾遗补缺。重点抓20__年市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情况、20__年度__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的公开时间节点;着力抓国有企业财务指标、业绩考核、运行情况等今年新增加政务公开指标的信息收集;规范抓政府采购领域年度采购预算、采购方式备案、投诉案件处理等社会敏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公众对财政业务的关注度。
三是逐步完善,不断提高。随着20__年度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自评工作开展,我局各科室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测评指标体系的不断细化体现了社会对财政业务工作更高社会透明度的要求。我局在历年政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年度测评新要求,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逐步提升财政业务公开透明度,以示范点建设为里程碑,全面做好20__年度市财政局(国资委)政务公开建设工作。
四、全面协调,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局为市直承担重点领域信息项目公开的部门之一,承担了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国企财务、政府采购、重大事项决策公开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年初市政府下发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分解方案为指导,将每一项业务内容在局内部各科室单位中进行了进一步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经办人。
一是系统化公开。下半年,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开展了全省财政系统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我市财政系统积极响应,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开展全市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通过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预查工作领导组,明确工作重点等措施,分部门逐表逐项核查,确保预查工作全覆盖,检查结果获省厅监督检查局充分肯定。二是标准化公开。明确预决算公开标准格式,“三公”经费细化到说明内容,建立指标体系,标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三是监督式公开。以周、月、季度为节点,委托财政监督检查局就分解任务进行监督考核,结合局每月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财政业务公开透明程度。
财政局年财政工作总结及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是打好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对接省财政厅、财政部驻福建专员办以及审计署广州办,及时了解中央、省上对隐性债务化解相关政策动态。坚持民生支出精算平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设定民生支出标准,确保与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相适应。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防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举借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规范开展ppp项目,严把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把好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关,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测,严守财政支出10%的“红线”。开展ppp项目绩效管理,对无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安排财政资金。
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扶贫方式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通过直接扶持、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动产业扶贫工作,培育各具特色的扶贫支柱产业。支持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继续支持市级扶贫重点村、少数民族村村级集体经济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通过扶贫帮扶专项资金投资收益、慈善捐赠、兜底保障、医疗扶贫和教育扶贫等措施,推进农村深度贫困家庭稳定脱贫。推进财政扶贫资金整合工作,确保整合资金围绕脱贫攻坚项目精准使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充分运用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常态化监管,及时掌握扶贫资金流向、流速和流量,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继续支持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支持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和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继续筹措资金支持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设和农村三格化粪池改造。支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财政局年财政工作总结及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是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深入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坚定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二是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市委巡察整改成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要抓实廉政警示教育,推进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引导财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和防控,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强化源头预防,努力消除廉政风险问题。
三是锻造过硬的财政干部队伍。加强财政干部能力建设,通过推进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创新,着力提升财政干部生财聚财理财、运用政策、融资运作、责任担当和主动服务、团队协作等方面能力建设。强化机关作风建设,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以及市委实施办法的精神,紧盯“四风”新变化新动向,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整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财政局财政和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中国传统概念上的财政体制,包括预算管理体制、(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税收体制和基建投资体制等内容。其中企业事业财务体制是基础,预算体制是主导和代表(如“分灶吃饭”财政体制,即是以“分灶吃饭”预算体制为代表的财政体制),税收体制、投资体制等则分别规定收入、支出方面的有关体制问题。
财政和税收体制反映、规定、制约着国家(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也反映、规定、制约着政府理财的职能范围、管理重点和行为方式。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年间,财税体制改革始终是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的财政、税收体制配套改革,在我国初步搭起了能够较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框架,而在此之前,还有三次较重大的财税改革举措。
“分灶吃饭”体制的实行及仍存在的问题。
1980年,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初,农村改革方兴未艾之际,中国选取财政分配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突破口,向地方下放财权,改变“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体制,按照经济管理体制规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灶吃饭”体制。这是传统体制开始向新体制渐变的财政分水岭。
1985年,在第二步利改税基础上,将“分灶吃饭”的具体形式改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即按照税种和企业隶属关系,确定中央、地方各自的固定收入(所得税、调节税等),另有共享收入(产品税等);支出仍按隶属关系划分。这时已有“分税制”的概念和讨论,但体制的实质仍是渐进过程中的财政包干制。
1988年,在1985年体制的基础上,对收入上解比重较大的17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实行了“收入递增包干”和“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等几种(后来曾发展、归结为六种)不同形式的包干办法,简称“地方包干”。这使中国渐进改革中的企业包干加上财政包干,形成了包干制的“鼎盛时期”。
在实行“分灶吃饭”之后,财政体制改革除预算管理体制方面的数度调整之外,还取得了如下一系列进展:
――调整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扩大企业留利和更新改造资金规模。经过80年代初的利润留成,1983年和1984年的两步“利改税”,1987年后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探索和90年代后逐步树立“税利分流”方向,形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大思路和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方针,在扩大企业财权之后,又将企业独立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入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地位,逐渐引上轨道。
――改革税制。初步形成了多税种配合发挥作用的复合税制,适应市场取向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使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生活方面的作用大大加强。
――改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80年代曾有“拨改贷”的探索,并在一些建设项目中试行投资包干办法和对工程进行招标、投标承包的经济责任制。从1988年开始,对中央级基本建设投资实行基金制办法。90年代,终于形成了与市场经济的国际惯例接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合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制度。
――改革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财务制度,强化支出约束机制。从1980年开始,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包干办法,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对有收入和经济偿还能力的文教科研事业单位实行周转金制度,并建立科技成果有偿转让制度,等等。
虽然80年代以后财政改革有上述进展,但直至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前,普遍实行的“分灶吃饭”框架内的财政包干制,却始终未能消除传统体制弊病的症结,主要问题表现在:
1.仍然束缚企业活力的发挥。
各级政府“条块分割”地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控制企业,是传统体制的根本弊病所在。在改革之后实行的“分灶吃饭”财政体制中,由于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因而这一弊病于政府财力分配中以体制因素形式得到延续,只不过在行政性分权格局中,行政隶属关系控制总地说从“条条为主”变为“块块为主”,由行政部门的单一指令变为指令加上企业实际很难违拗的“商量”和暗示。相应而来的,是各级政府始终热衷于尽力多办“自己的企业”和对“自己的企业”过多干预与过多关照,“放权”难以真正放到企业一―尽管国家“减税让利”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方,多数国有企业仍然迟迟不能“搞活”。搞不:活”的另一面是搞不“死”,企业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照样由政府搭救,基本上不存在规范的优胜劣汰、存量重组的机制,“破产法”对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形同一纸空文。也正是与行政隶属关系控制网络紧密相联,国营企业的行政级别,始终是对企业行为十分重大的影响因素,其厂长经理,总是作为行政系统“官本位”阶梯中某个台阶(级别)上的一员,这一身份与市场经济要求他们扮演的企业家身份,在不断地发生冲突。因为这两种身份必然要接受不同的信号导向,追求不同的目标,前者为行政系统的信号和官阶升迁的目标,而后者为市场的信号和企业长远赢利的目标。结果必然是企业的所谓“双重依赖”问题,而且在前述体制环境中,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对于上级行政主管的依赖(或跟从),必然是更为主导性的和“荣辱他关”的。于是,企业自主经营仍步履维艰,大量的行政性直接控制或变相的行政控制,和各种老的、新的“大锅饭”,难以有效消除。
2.强化地方封锁、地区分割的“诸侯经济”倾向,客观上助长了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投资膨胀。
“分灶吃饭”财政体制与过去的“总额分成”体制相比,固然提高了地方政府理财的积极性,但这种积极性在增加本级收入动机和扭曲的市场价格信号的导向下,必然地倾向于多办“自己的企业”,多搞那些生产高税产品和预期价高利大产品的项目。因而地方政府热衷于大上基建,兴办一般赢利性的项目,特别是加工工业项目,不惜大搞低水平的重复建厂,不顾规模经济效益和技术更新换代的要求,并且对本地生产的优质原料向其他地区实行封锁,对“自己的企业”生产的质次价高产品强行在本地安排销售和阻止其他地区的优质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国家对烟、酒等产品规定高税率,本来是要达到限制其生产、消费的“寓禁于征”的政策意图,但在这种体制下,高税率却成了地方政府多办小烟厂、小酒厂以增加本级收入的刺激因素,发生了明显的“逆调节”。遍地开花的“小纺织”、“小轧钢”、“小汽车(装配)”等等项目均与体制因素有关。收入上解比重较高的地区,地方政府还有明显的“藏富于企业”倾向,即对组织财政收入不积极,有意让企业多留利之后,再通过收费摊派等手段满足本级财力需要。尽管这些低水平重复建设、地区封锁、市场分割的做法,从每一个局部的角度,都可以举出一系列“正当理由”,但从全局看,却构成了推动投资膨胀、加剧结构失调的因素,对构建统一市场、提高整体效益、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并阻碍地方政府职能从注重投资于一般赢利性企业,向注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发展第三产业的方面转变。
3.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仍缺乏规范性和稳定性。
各级财政支配的财力在极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地方上解、中央补助或共享分成的比例和基数的高低,而这些的核定又缺乏充分的客观性,难以避免种种“讨价还价”因素,各地都倾向于增加支出基数,压缩收入基数,提高分成。
比例。同时,预算支出虽“分级包干”,但在许多具体事项上并不能划清范围,结果“包而不干”,最后矛盾集中反映为中央财政“打破了统收,却实际并未打破统支”的困难局面;中央日子过不去,又反过来向地方财政寻求财力,“分灶”之后调整基数和让地方“作贡献”的做法屡屡发生。
4.国家财力分散,“两个比重”过低;地方缺少必要的设税权和稳定财源,中央缺乏必要的宏观调控主动权。
由于在体制上不能保证政府财力必要的集中程度和中央地方间合理的分配关系,一方面,在各行其是的减税让利超过合理数量界限的情况下,财政收入(不包括内外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79年的28.4%滑落到1993年的12.6%;另一方面,随地方分权,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79年的46.8%下降为1993年的31.6%。就财力分配关系而言,地方、中央各有突出问题:地方政府财权虽比改革前有所扩大,但却没有从本地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地方税种的权力。在我国这样一个地区差异十分显著的大国,地方无设税权,不利于因地制宜地筹措财力和形成地方性的稳定财源。与此同时,就总体而言,中央财政本级组织的收入不能满足本级支出的需要,因而必须依靠地方财政的收入上解来平衡中央级收支,这种情况在世界各国是极罕见的,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中央政府调控能力的弱化和中央财政的被动局面,宏观政策意图的贯彻难以得到充分的财力保证。
总而言之,“分灶吃饭”代表的财力分配的行政性分权,还没有能够跳出传统体制把企业禁锢于“条块分割”行政隶属关系之中的基本格局,也未找到处理中央、地方关系的比较合理、稳定、规范的形式,因而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如果仅仅停留于这种体制,深化改革将遇到无法逾越的阻碍,必须跳出行政性分权思路,寻求实质性推进改革的新方向。
建立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是中国财政改革的方向。
从整体配套的角度考虑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应是使财政体制的目标模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规定性,具备如下几方面的体制功能:
第一,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法人主体地位和企业之间开展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贯彻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权、国有财产收益权和国有企业经营权实行分离的原则,从而一方面使企业得到自主经营、发挥活力的广阔天地,另一方面使国家掌握必要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应有的国有资产权益。
第二,正确地体现政府职能和正确地处理中央与地方间以及不同区域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起稳定的财权与事权统一协调的分级财政,从而使各级政府合理而有效地履行自身职责。
第三,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财政资金的筹集、使用过程进入“生财有道,聚财有度,用财有方”的轨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从而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国家财力“取”与“予”的良性循环,卓有成效地为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服务。
符合上述要求的财政体制形式,是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
所谓分税制,其真正的含义在于作为财政收入来源的各个税种,原则上要分别划定为国税或地方税,企业均按照法律规定,既向中央政府交纳国税,又向地方政府交纳地方税。在这一格局中,各级政府可以主要根据以本级税收为主的`收入,相应安排其支出,相对独立地组织本级预算平衡,做到“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同时,中央应保持必要的自上而下作转移支付的调控能力。
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的关键内容和特点在于,一方面,它可以有效地淡化过去一向实行的各级政府对企业的“条块分割”式的行政隶属关系控制,企业将不再把税款只交给作为自己行政主管的特定一级政府(再由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分成),而是分别地把不同的税,交给不同的各级政府,从而有助于消除政府对“自己的企业”的过多干预和过多关照,促使各企业自主经营,充分地展开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它可以清晰地划开中央、地方间的财源和财政收入,稳定地规范各级政府间的财力分配关系,在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基础上形成各级预算各行其道的真正的分级财政。为了更为具体地描述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列举这一体制的要点如下:
1.不再按照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按照税种划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自的收入,企业不分大小,不论级别,依法向中央、地方政府分别纳税,自主经营、公平竞争。
2.中央、地方政府通过财政对经济实行的分级调控管理,将主要运用税收、债券、贴息等经济手段和调整企业外部条件的措施。同时,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按产权规范,以适当方式(如授权委托)管理、运营企业中的国有资本。
3.在中央、地方间划分税种的同时,各级政府要调整和明确各自的事权,重新核定各级财政支出范围。与保证中央集中财力和实现全国性的经济调节关系密切的税种,应划为中央收入;有利于地方发挥征管优势、宜于由地方掌握的税种,应划为地方收入。除中央政府要承担一些大型、长周期、跨地区的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外,大量的一般赢利性项目,应交给企业和企业联合体去办,地方财政则基本上不再承担赢利项目的直接投资任务,而把支出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方面。
4.中央财政承担调节各地区间差异的责任,主要方式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实行对地方政府的财力补助。各地具体补助数额的确定方法,要改传统的基数法为比较客观、严密的因素计分法。
5.在各种配套条件基本到位之后,应使地方政府具有从本地实际出发设立、开征某些地方税种的权力,因地制宜地为地区非赢利设施建设和各项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
6.以上述几方面为基础,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离,形成相对独立、自求平衡的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中央预算中要掌握足够的转移支付资金。各级财政都要以法律形式强化其内部、外部的制度约束和责任约束。
总之,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可以二位一体地处理好国家(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所以它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应成为财政改革与中长期整体改革相配套的轴心。
1994年改革提供了转折点。
中国财政体制初步进入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轨道,是以1994年里程碑式的财政、税收配套改革为标志的。这种配套改革的理论与政策探讨,早在80年代中期就已展开;其操作设计的先声,一直可以追溯到1986年各方面准备了一年而夭折于最后关头的“价、税、财连动”改革方案;其付诸实践的试验探索,开始于1992―93年若干省、市、自治区的分税制试点;但其能够在1993年中央针对经济过热而加强宏观调控的背景下从快准备、迅速出台,除了前述这些理论、经验、政策的准备之外,在很大程度上也依仗于决策层的极大决心和审时度势加入重点突破举措的“渐进式”改革路径。
经济过热、结构失调、泡沫经济滋长和金融秩序紊乱等问题而明确提出实行“加强宏观调控”的方针,同时,也做出了于下一年度出台财政、税收及外汇等方面重大改革措施的决策。当时所剩的准备时间只有半年,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了复杂的方案研究和设计、测算,以及相关各项实际工作事宜的筹备,包括与各地磋商,吸收意见建议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并使地方同志对中央思路达成共识与认同。
1994年1月1日,财税改革方案如期出台。开始的三四个月中,企业与社会上有关单位反映意见较多的,主要是增值税及取消原优惠政策等方面的一系列具体问题。国家财、税部门和国务院有关机构在约100天的时间里,先后发出80余份文件,作出补充规定或加以微调,解决急迫的或突出的问题。其后,新体制运行渐趋平稳。
1994年财税改革的基本内容。
1994年新体制的基本内容,按照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中央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直属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等,国防费,武警经费,外交和援外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支出,以及应由中央负担的国内外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地方财政支出主要包括: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和行政管理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第二,按税种划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收入。基本原则是,将一些关系到国家大局和实施宏观调控的税种划归中央,把一些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以及适合于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归地方,同时把收入稳定、数额较大、具有中性特征的增值税等划作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中央固定收入主要包括: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收入等。地方固定收入主要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耕地占用税,农牧业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契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证券交易税(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和资源税(其中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后,要相应分设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中央税种和共享税种由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共享税按比例分给地方。地方税种由地方税务机构征收。
第三,实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退还制度。税收返还制度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转移支付,是年年都有的经常性收入返还。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期年核定。按照1993年地方实际收入以及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情况,合理确定1993年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并以此作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基数,保证1993年地方既得财力。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o.3%。
几年来的情况表明,1994年的重大改革这一在有限准备时间和诸多制约条件下,以极大魄力和决心推出的宏观调控层次上的配套改革,虽然难免有种种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达到了基本目标,实现了来之不易的成功转变:
1.在中央优化全局产业结构导向的大框架下,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理财、抓效益、抓收入的积极性,各地顺应分税制要求,都将精力和财力用在对自己有利的新财源的培育上来,千方百计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普遍提高了对于第三产业和投资环境的重视,而对于第二产业一般赢利性项目的重复建设,热度已有所降低。
2.在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方面,于全国范围内打开了一个淡化“条块分割”式行政隶属关系的新局面,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开始走上不再按照企业行政隶属关系、而是按照税种组织财政收入的新轨道。这一点对于今后实质性深化整体配套改革意义很大,它标志着我国的改革终于走过了由“行政性分权”向“经济性分权”的转折点,把企业放到了在税法面前一律平等的地位上,不论大小、所有制和“行政级别”,该交国税的交国税,该交地方税的交地方税,税后红利按产权规范分配。因此,这是使企业真正站到一条起跑线上展开公平竞争的新开端。
3.在中央、地方关系方面,大大提高了财力分配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规则全国一律,谁都会算帐,有利于长期行为的形成,并促使地方政府转变理财思路,实现规范管理――如减少税收的随意减免,狠抓非税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注意自我发展中的自我约束,强化支出管理等等。
与财政管理体制的分税制改革相配套,1994年同时出台了税制自身的重大改革方案。
按照国务院1993年12月25日批转的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1994年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方式,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这一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新流转税制度。
流转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是增值税制的改革。改变了按产品分设税目、分税目制定差别税率的传统做法,确立了在生产和流通环节普遍征收增值税并实行价外计税的办法。增值税实行两档基本税率(13%和17%)。明确规定了允许扣除的增值税范围和建立了凭专用发票注明税款扣税的制度。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是消费税制的改革。在普遍实行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其征税范围仅限于在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若干消费品,共设有11个税目,包括烟、酒、化妆品、鞭炮焰火、贵重首饰、小汽车、摩托车、燃料油等,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税办法,纳税环节确定在生产环节。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是营业税制的改革。对有偿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业务征收营业税。新的营业税制重新确定了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合理调整了营业税税目,共设置了9个征税项目,针对不同税目设置了3%、5%和5―20%三档不同税率。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改革后的新流转税制统一适用于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取消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的工商统一税。原来征收产品税的农、林、牧、水产品,改为征收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
第二,统一所得税制度。
列支标准,在统一税基的前提下,实行33%的比例税率,并统一实行由纳税人就地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办法。取消税前还贷。1993年12月13b,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实行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后,国有企业不再执行承包上缴所得税的办法。
二是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新的个人所得税法适用范围,包括按税法规定有纳税义务的中国公民和从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改革后,个人应纳税所得在原税法规定的六项基础上新增加了五项,即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税率采用国际通行的超额累进制,即工资、薪金所得采用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采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同时根据对纳税人基本生活费不征税的国际惯例,合理确定了税收起征点水平。在计税方法上,从本国实际出发,采取了分项征收的方法,并在对原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进行调整的基础上形成了规范的减免税规定。1993年10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逐步进行其他税种的改革或调整。
一是开征土地增值税。明确规定了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范围,凡有偿转让房地产都属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
二是改革资源税。将资源税征收范围定为矿产品和盐,并重新确定了七个税目。
三是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四是把现在对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税的办法,改为征收证券交易税。
五是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
六是将特别消费税和烧油特别税并入消费税,盐税并入资源税。
七是开征遗产税(待出台)。
1994年的税制改革,措施密集,涉及面相当宽广,显著地规范和强化了税收功能,并紧密配合了财政的分税制改革,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几年来的运行情况表明,这一改革取得了成功,主要表现在:
――公平税负,促进了企业的平等竞争;
――理顺分配关系,推动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合理导向,引导了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
――合理分权,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保证了工商税收收入的增长;
――平稳过渡,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并巩固了对外开放的好势头。
财政工作总结工作计划
(一)全力抓好收入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强化收入征管,认真做好收入组织工作。一是狠抓税收征管,以激励促征管,以堵漏促增收,认真执行促进地方税收征管的激励制度,有效调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主动做好协税护税工作,拨付项目资金时按规定履行代征代扣税款义务。认真开展对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的专项清理,对违法违规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坚决予以取消。充分利用地方税收保障平台、税收财务大检查等工作,堵塞税收漏洞,提高收入质量,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加强收入分析调度,及时将全年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执收执罚单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征管机制,督促执收执罚单位及时足额将预算收入上缴财政。三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保持与省厅处室良好的联系渠道,认真研究上级扶持政策,及时做好项目申报编审工作。加大对财力性转移支付的争取力度,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上半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31637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66.19%,比上年同期增加315万元,增长1.01%。其中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4736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71.76%,比上年同期增加68万元,增长0.28%;完成上划中央收入5309万元;完成上划省级收入1592万元。分部门完成情况为:国税局完成6801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54.57%,增长9.64%;地税局完成7846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51.54%,与上年同期持平;财政局完成16990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84.47%,减少1.64%。
(二)不断加强资金管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厉行节约,加强机关经费预算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项目工作经费在去年预算的基础上压减10%,将财力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今年上半年,全县实现一般预算支出1051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847万元,增长14.12%。基金支出9368万元,财政总支出114528万元,同比增长11.77%。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上半年民生支出达85797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5%。协同县人社局做好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并于6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安排1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500万元用于创文明卫生城市工作,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3092万元。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上半年完成棚户改造2500户,投资1.2亿元,改造面积30.3万平方米,占年度任务的80%。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推动财政监督、绩效评价、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机结合。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xx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xx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执行,确保财政资金管理落到实处。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我局研究制定了《xx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规定》(绥财办〔xx〕1号)文件,使操作更规范,流程更科学,规定更明确,强化了内部牵制作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坚持投资评审制度,上半年共组织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77项,评审金额12837.67万元,审定金额10898.01万元,审减金额1939.66万元,审减率15.11%。坚持政府采购制度,上半年采购单位申报预算金额2588万元,财政审核结算金额2228万元,节约采购资金360万元,节约率为13.9%。
(三)大力推进财政改革。一是深化预算改革。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健全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通过规范收支行为、健全审批流程、明确管理权责、加强统筹整合,努力构建完整统一、有机衔接、规范透明的新型管理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大预算公开力度,目前已对20xx年预算执行和xx年预算安排以及涉及重大民生项目的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情况在网上进行公开,督促部门对本单位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进行公开,制定了先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再办理经费拨款的工作措施,努力打造阳光财政。二是做好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准备。今年上半年主要是做好宣传发动,下半年为制度完善阶段,从20xx年起全面推开。三是推进全县财政工资统发改革。从xx年元月起实行新的工资发放办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发放实行人社部门审批、单位录入、财政部门审核、国库集中支付的发放方式,有效控制“吃空饷”行为。四是推进预算绩效改革。从完善制度、健全机构等方面着手,将预算绩效管理逐步融入到财政日常业务工作之中,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行为。当前,各单位正在抓紧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
(四)扎实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引向深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今年以来,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了“回头看”活动,对整改情况进行再梳理,建立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整改落实情况台账、专项整治台账和制度建设台账。继续开展“三联三送五促”和“党员责任区”大走访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惠民政策和综治民调知识,深入基层为民解困办实事。全力参与抗灾救灾工作,“6·18”洪灾发生后,我局全体干部取消了端午节休假,积极参与救灾核灾工作,大力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抓紧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支持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财政干部和各单位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上半年已对全县乡镇财政干部进行了1期财政业务知识培训,对全县各单位的财务人员开展了国有资产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一)抓好收入组织工作。要加强与国税、地税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及各乡镇的沟通协调,抓好收入任务落实,严格把握时间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继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弥补地方财力不足。
(二)保障民生重点支出。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教育、文化、卫生、社保、安居工程建设等方面支出,提高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要加强对县城开发建设、防洪景观工程、寨黄公路建设等重大项目资金的财力保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一是以支出分类管理、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等为着力点,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继续落实预算公开政策,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网上公开,拟出台《xx县预算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和规范公务卡支出管理,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四是全面推进“营改增”,按要求落实上级改革政策,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财政工作总结工作计划
20xx年是绩效科成立后运行的第一年。一年来,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讲求实效”的基本原则,制定了三年工作规划,从20xx-20xx年,分起步、巩固、提
财政工作总结及计划(通用22篇)
本文2024-03-04 09:36:07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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