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方案(优质22篇)
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调研分析,深入了解问题的本质和各种可能性。最后,实施方案的成功与否需要每个人的努力和奉献,只有团结一心,才能取得胜利。
农村饮水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安排使用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xx〕157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xx〕1202号)和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县11个乡镇,总人口为34.8万人,其中农村供水人口为28.9万人,占总人口的83.05%。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共计150处,其中城镇管网延伸工程1处,千吨万人工程14处,千人以下供水工程135处。
本次使用维修养护经费工程共119处,农村饮水工程覆盖服务人口9.77万人,维修经费46.6万元。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泾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央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安排项目内容实施,不得更换项目或挪作他用。该工程主要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管护等内容,确保供水工程正常运行,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一)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为所在乡镇,按照项目规范程序和要求实施,合理安排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事宜。
(二)实施办法。项目涉及有关乡镇实施集中式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内容,主要包括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修缮,供水设备及元配件、水表等更换,供水管材管件、净化消毒滤料和药剂试剂购置与更换,水质检测监测药剂和易耗品,仪器设备元配件的更换等支出。各乡镇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泾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央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安排项目内容实施,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或挪作他用,不得用于超过正常维修养护项目范围的支出,如人员经费福利与运营电费、修缮楼堂馆所、购置交通工具与办公设备等,不得将改扩建项目作为维修养护项目。
(三)检查验收。工程建设过程中分阶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项目建成后,由所在乡镇自主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及审计等工作。县水利局协调有关部门组成抽验工作组,对维修项目进行抽验。对发现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直到工程合格为止。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已下达我县20xx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46.6万元。
各维修养护工程实施完成后,由所在乡镇政府统一填写《泾县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表》,申请拨付专项资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维修养护协议、现场照片、验收报告、审计报告、采购票据等。
各乡镇将相关维修养护项目的《泾县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表》、施工合同、验收资料、审计报告、结算单据等所有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报送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对各乡镇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批后,将维修管护资金拨付至各乡镇,由乡镇及时支付给施工单位。
3月底完成辖区内维修养护项目主要内容安排,工程量及资金情况等工作;
4月至9月底完成维修养护建设任务,并进行完工验收装订工程验收等资料;
10月底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和项目验收,进行维修养护工程总结汇编。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要严把工程“四制”建设,履行职责,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二)加强建设管理。按照县水利工作要求,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把控施工进度、明确建设安全责任、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将工程建设任务细化到村到户,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对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认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项目的实施。
(四)加大工程管护。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好管护主体的职责,加大对农村饮水设施的保护力度,确保群众饮用水方便安全,努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水价分析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论文
〔摘要〕文章主要从投融资角度,对饮水安全工程水价的形成机制进行分析。
〔关键词〕投融资;水价;机制。
1概况。
巴彦浩特及沿线苏木镇饮水安全工程任务是为解决当地及沿线苏木镇缺水问题,实现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工程设计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工程设计供水量1298万m3/a,工程供水规模最大日供水量4.98万m3/d。工程主要由取水工程、四级加压泵站、输水管道、净水厂等组成。
2融资方案。
巴彦浩特及沿线苏木镇饮水安全工程由项目法人作为融资主体,进行融资活动,负责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并承担融资责任和风险。本工程资金来源按照资本金占工程总投资70%,其中,政府投入50%,供水区自筹50%考虑。按国家对固定资产贷款的有关规定,考虑该项目的实际情况,银行贷款占工程总投资30%,贷款期限,年利率6.55%。
3成本费用估算。
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本项目总成本费用包括水资源费、燃料及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保险费、其他费用、折旧费、摊销费、利息支出等费用。经营成本是指项目总成本扣除折旧费、摊销费、利息支出以后的费用。总成本费用9634.28万元;单方供水成本4.46元/m3。其中,经营成本5550.51万元,单方经营成本2.55元/m3。
4主要财务指标。
4.1生存能力分析。
本工程总投资收益率为6.20%,投资利税率为5.75%,资本金净利润率为6.28%。多年平均净现金流量为8327.27万元,现金流较充足。
4.2偿债能力分析。
本项目可用于还贷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折旧费及未分配利润,贷款采用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工程可在15年内还清全部借款本息。项目还贷期资产负债率最高为31.50%,随着工程投入运行,资产负债率很快下降,还清借款本息后,资产负债率下降到0.37%,说明本工程在拟定的资金筹措方式下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
4.3盈利能力分析。
在财务收入与利润分配计算的基础上,进行不同资金的现金流量分析,主要指标如下: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6.34%,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税后)为41282.05万元,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6.01%,资本金财务净现值(税后)为124.39万元,投资回收期(静态)为15.29年。
5敏感性分析。
选择销售价格、经营成本及固定资产投资这3个主要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选择变化幅度为-20%~20%时,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前)在4.84%~10.01%之间变动,各方案均高于投资财务基准收益率4%,说明本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6结论与建议。
通过巴彦浩特及沿线苏木镇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可以解决当地缺水问题。从工程经济的角度分析看工程供水成本为4.46元/m3,其中,经营成本为2.55元/m3。在推荐水价8.27元/m3的方案下,贷款比例可达到30%,可在15年内还清银行贷款。具有一定的财务生存能力、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但是,由于供水初期用水户偏少,供水水量偏少,存在一定程度的经营成本和总成本的亏损,因此,对供水初期建议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农村危房改造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__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耒阳市__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地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4、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空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三、改造任务。
四、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__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农村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修缮加固住房的由市人民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自行维修,不列入改造范围。
(三)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和国家、省规定标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所有资金实行银行打卡发放。并按进度分期分批拨付,打好地基拨付2000元,主体竣工拨付4000元,墙面粉刷及配套设施到位拨付4000元。
五、改造要求。
(一)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选址尽量避开洪水、泥石流、干旱、雷击、冰雹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且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房型可按户单独建设或联体建设。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改造资金全部由政府补贴的,翻修、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米以下。各村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
3、配套设施: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有独立的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在醒目位置镶嵌耒阳市人民政府援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三)档案管理。
各村要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资料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调等材料,在此基础上,办事处将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四)督促检查。
各村要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半月进度报告制度,于每月1日、15日前分别上报改造进度给处民政办。处民政办将及时组织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4月29日前)。各村要组织人员深入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申报评议,审核审批阶段(5月10日前)。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危房照片等材料。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并上报办事处。3、入户审核。办事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办事处签署意见,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办事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理由。4、审批公示。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公室接到各村上报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上报,并签订合同或协议;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上报,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委会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住房情况。
(三)组织实施、检查验收阶段(5月10日-11月30日)。各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办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到各组,并落实到户到人。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农村危房改造要于__年11月底全面完成,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任政委、主任任组长,相关副职任副组长,民政、纪委、财政、残联、国土、规划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民政办,负责全处农村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二)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等筹措建设资金。自然灾害倒损农户恢复重建、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改造,要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补助并实施完成的,要避免重复补助。同时,要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帮助农村困难户解决在建房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
(三)落实责任主体。按照办事处下达的工作计划负责具体实施。办事处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纳入办事处对各村(居)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办事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村责任人签订农村危房改造责任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办事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村给予表彰奖励。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宣传栏和标语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农村危房改造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广大农民危房户居住条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通过群众自筹、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扶助等措施,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使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开展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我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整合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其自立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设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危房改造对象必须符合救助条件。对拟定的危改对象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程序进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公开公示、政府审批。
二、救助对象。
本次危房改造救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牧区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三、建设标准、改造方式和资助标准。
(一)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危改房屋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住房建设技术进步。
(二)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三)补助标准。
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对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自治区财政每户补助3888元,市、区财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每户分别补助2916元,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组也要划拔相应资金,用于贫困农户危房改造补助。对农村特困危房户、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户要先行改造并给予补贴资金的倾斜和支持。
四、资金筹集、发放和使用管理。
(一)资金筹集。
1、个人自筹为主。
2、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提供捐助和支持。
3、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
4、整合建设、民政、农牧业、扶贫、残联、水利、发改和交通等部门的新农村建设和房屋改造建设资金,实行项目捆绑使用。
(二)发放管理。
危房改造资金由区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资金使用计划,经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计划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
(三)资金使用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监管,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危房建设需执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并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__年3月31日前全面启动__年度全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__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__年度改造任务。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
六、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申报,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1)建房对象申请;。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5)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5)区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二)分散建房与修缮加固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和修缮加固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4)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三)确定对象、编制规划。
1、确定对象。
危房改造对象要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由区危改办从各乡镇调查上报的危房户中确定。
(1)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按规定填写并加盖私章或手印。
(2)评议。村委会在接到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申请后,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评议会签署意见,由村委会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再评议、再公示,对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理由。
(3)审查。乡镇危改办接到村委会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及时组织人员上门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状况逐户进行审核。乡镇危改办对拟改造的危房进行数码正面全景及局部拍照,全景照片中须有户主影像并作必要的标注说明,如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困难类型等。核查中若村委会上报危房改造对象与前期调查摸底对象不符,必须由村委会说明原因,并留档备查。乡镇政府审查结果要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为加快工作进度,也可参照各乡镇农村低保工作中“一审核、两公示”的方法,将村评议和乡镇审查合并一次进行。
(4)审批。区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组织专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危房改造对象的30%。核查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统计汇总资料、影像资料及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整理归档。
危房改造对象申报、核查、审批实行主办人负责制。在申报、核查、审批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导致改造对象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办人的责任。
2、编制规划。
区建设局负责制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专项规划、建房标准和图纸设计,经区危改办审查,报市危改办备案后实施。规划要贯彻危房改造基本原则,要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要根据下达的改造任务和前期调查结果进行改造区域、数量布局、建房用地等的统一规划,规划到村、到户。原则上在同一个乡镇范围内整村推进异地重建的危房改造房屋应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样式,要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与尊重群众生活习惯相结合,与保护传统风貌和生态环境相结合,与开发农村旅游景点相结合。危改房屋要与自然环境相和谐,体现农村独特风貌和地域特色。要积极推广采用节能暖墙、节能炕、太阳能等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型节能系统。
(四)检查验收。
区危改办定期不定期对改造工程进行检查和抽查。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后,乡镇危改办写出报告书,报区危改办,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危改办,市危改办验收合格后,接受自治区检查。
七、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今年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认真研究,全面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和乡镇分别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民政、环保、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国土、扶贫、残联、审计、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1、区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指导、督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指导各乡镇开展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自治区和市里配套资金,统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协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审批办理。
3、区财政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自治区及市里配套资金,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监察局: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违纪进行严肃查处,对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区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6、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协助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7、区交通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道路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8、区水利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水利、人畜饮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9、区国土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旧宅基地恢复农田和新址占地等有关土地审批工作。
10、区规划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选址定点、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划方面的工作,对于具备集中建设条件的村庄,负责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村庄规划。
11、区扶贫办: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对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对贫困村中实施集中建设的未通路的村庄的通村道路建设给予扶持,并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
12、区农牧业局、卫生局、民委、环保局、残联等其他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列支专项经费,抽调技术力量,采取措施,对危房改造项目依法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监管,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工作职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渠道不变、用处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资源整体效应,形成工作合力。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村级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村委会具体抓好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工作。
(三)落实责任制度。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区、乡镇、村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分级负责、抓好落实。区危改办组织乡镇政府与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危房改造户分别签订建房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安全责任和竣工时限。严格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督查验收,重点把握好建材供应关、施工质量关、安全生产关、检查验收关,切实做到完工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限期整改。实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列为政府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在工作中要坚持“五严格、五不能”,即严格制度、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不能优亲厚友,不能瞒报虚报,不能挤占挪用,不能推诿拖拉,不能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实施行政问责制,由于工作责任不到位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违纪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五)健全档案管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身份证明、改造前后房屋和农户主图片、公示、审批、协议等相关资料。
(六)奖惩措施。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和在组织实施工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方案另定);对工作不力、引发矛盾的给予相应处罚。
年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勘察....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登水招标[2017]01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二o一七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项目范围、要求(18)。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9)。
第五章合同书(格式)(2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7)。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2017年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勘察设计)项目已批准实施,采购人为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现委托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2.采购编号:登水招标[2017]01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编制周期:20日历天。
6.采购预算:4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或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信息(以网上公示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封项目部(登封市少室路少室小区口向里100米)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5年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被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备案信息;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三份,被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1日14时30分;
地点:登封市易佰元酒店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地址:登封市嵩山路27号。
联系人:路先生。
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旗路交叉口豫水大厦5005室。
登封项目部地址:登封市少室路少室小区口向里100米。
联系人:索站营。
联系电话:0371-********136********。
2017年2月8日。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名称)(电话:固话:),拟于年月日,参加年月日在网公开发布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业主单位名称)(电话:)的(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投标报名,现将公司及法人;项目负责人及被委托人相关资料复印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查询名称)。
盖单位章。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招标人: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联系人:路先生。
电话:0371-********。
联系电话:0371-********。
1.1.4项目名称。
计)项目。
1.1.5建设地点登封市境内。
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2编制周期20日历天。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或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信息(以网上公示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间
1.11分包不允许(转包、分包均不允许)。
1.12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天前。
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1日14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缴纳形式: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转账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户名: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经三路支行。
开户行:76130154800003927。
缴纳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应将保证金交付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装入投标文件中。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表二,河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见附表三,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保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不允许。
标方案。
4.1.2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在年月日前不得开启,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登封市易佰元酒店三楼会议室5.2开标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逆顺序。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单位。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
8关于中小企业的声明。
注:声明为中小企业的响应单位,中标后须提供由中小企业主管部。
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项目建设内容、编制周期。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编制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项目范围、要求;
(4)评标办法;
(5)合同书(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分项报价明细表。
5、技术文件。
6、项目管理机构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它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单位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
3.2.2如响应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3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
3.6备选投标方案。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开标一览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8)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而且招标人没有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监督。
9.6质疑。
9.7处罚。
相关法律和规定,或是有腐败、欺诈行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代理费支付。
中标人向招标代理缴纳招标代理费。
10.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10.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项目范围、要求。
项目地点:位于登封市境内。
二、采购范围:此次项目涉及的工作内容有:工程勘察、测量、实施方案编制及评审服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等相应工作等。
三、技术要求。
(1)此次方案编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设计规范等要求编制。
(2)成交单位的范围包括该次实施方案编制和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相关服务工作。
(3)编制工作进行应坚持节约资源、少占耕地、确保安全、提高质量利于运行和降低造价的原则,进行全面细致的方案比选,确保设计成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4)响应人在其工作范围内应确保其各自独立准备的全部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外都没有且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响应人如果在其成果文件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保证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采购人拥有成交人所提交的全部成果文件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并使用于该建造项目的工作。
(5)成交人提交的技术成果必须能够通过相关专家的评审;能够为采购人进行下一步工作服务。
(6)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详细评审(100分)。
序号评审因素及分值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30分)。
1投标报价(3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备注:属于中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对其投标报价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表)。
技术部分(40分)。
1方案说明书2-8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
点分析2-8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2-8分。
4质量保证措施、进。
度保证措施2-8分。
5人员及机构设置2-8分。
注:以上5项内容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
商务部分(30分)。
1企业业绩(4分)企业近3年来从事过类似工程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需查验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否则不给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
(10分)。
项目负责人近3年来从事过类似工程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10。
分(需查验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否则不给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与。
企业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3项目管理班子人。
员构成(8分)。
投标单位管理班子成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每人得2分,最高得8。
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分)。
4服务承诺(5分)依据投标人服务承诺对比1-5分,无服务承诺不得分。
5信用等级(3~-4。
分)。
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企业得1分;
企业信用等级为bbb级的得1分,bb级的企业得0.5分,b级的不得分;
企业信用等级为ccc级的得﹣1分,cc级的得﹣2分,c级的得﹣3分;
投标人未提供信用报告的均得-4分;
注:企业信用报告以投标人提供的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信。
用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原件为准。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可以当。
地市级以上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并经郑州市政府。
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信用报告为准。信用等级详情应登录。
http:///doc/查询核对。
(评标期间以企业信用报告原件为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评审标准参照本章附表内容。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l)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由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3.2.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五章合同书(格式)。
(仅供参考)。
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项目,项目地点为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
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时协商。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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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03-02 19:09:15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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