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的区别范文
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的区别篇1
终身寿险和年金险的区别在于定义不同、目的不同。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而年金险则是保障被保险人在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时能获得经济收益的一种人寿保险。而且终身寿险主要是用于遗产规划,年金险则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因寿命过长而丧失收入来源或耗尽积蓄的情况发生。
终身寿险,是指不定期的死亡保险。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无论何时死亡,保险人均应给付保险金。只要被保险人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无权拒绝续保。
年金保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次或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按年、半年、季或月给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死亡或保险合同期满。
(来源:文章屋网 )
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的区别篇2
从单身期,到家庭形成期、成长期、成熟期和空巢期,每个人的保险保障都应该根据不同人生阶段的特点,进行具有不同侧重点的规划,形成一个类似于“梯级消费”的概念。
只是,这么氏周期的一个保险规划,很容易步入一些常见的误区中,为此我们要特别注意,尽量避免之。
误区一:寿险规划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有人以为,既然是阶梯式消费,就应该是爬坡式向上,保险产品只能越选越多,保额也应该逐渐累加,其实不然。随着人生阶段的不断向前,总体而言保险是越买越多了,但具体到每一个险种上并非完全如此。
寿险规划的改变,并不只是意味着保单数量的增加。由于家庭责任、经济收入变化,每一时期需要的保障重点会有所不同。
比如,寿险额度在单身期较少,到家庭成长期和成熟期因家庭负担较重而变得很高,但到了老年会再次降低,因为老人已经不是已成年子女的最主要经济来源了。医疗类产品的变化也不是直线上升的,因为不同时期对具体的健康医疗类产品需求很不一样。年轻时需要的意外医疗保险。到了35岁以后可能更多考虑终身健康保险和终身医疗补贴。
到底是增是减,关键还是看具体的需要。
误区二:年轻人买不买保险无所谓
在单身期,也就是保险的“初级消费阶段”,年轻人总是对保险抱着无谓的态度。
比如,不少年轻人会说“意外太偶然,应该轮不到我”。
世界这么大,哪有那么多的意外发生,即使有意外发生也不一定轮到自己。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它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什么时候光顾、光顾到谁头上,谁也说不准。也正是因为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年轻的时候才更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它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尽管意外事故发生给人们带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灾难,但如果投保了一定保额的意外险,这份保障至少可以使受难者及家属在经济上得到相当的援助,在精神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安慰。
也有人认为,年轻时买保险不如做投资挣钱。年轻人可以不用购买储蓄性质的保险,但高保障型的产品必须有备无患,只要每年缴纳的保费是在合理的收入比例范围内,它对你的整体投资计划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相反它还能为风险投资保驾护航。
误区三:家庭成长期间不爱惜自己
家庭成长期,财富的积累还起步不久,却又有了家庭和孩子的负累。新买住房要还月供,大宗家居用品尚需添置,到处都是需要用钱的地方。此时此刻,夫妻双方可能在保险上有些“气短”,不愿意给自己买保险增加支出。
有些人觉得“我经济负担比较重,没有闲钱买保险”。萧山今年32岁,上有老下有小,他总说:“我不买保险,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没那闲钱。最多给孩子买一份。”
但对于有家庭负担的人而言,保险不是奢侈品,而更像是必需品。没有对自己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和收入能力的保障,就根本不可能保护好自己的家庭。你宁可在别的地方省出一点来,也要安排好自己的保障。
但是,经济成本毕竟是需要考虑的,所以处在家庭成长期,预算比较拮据的家庭可以选择一些没有现金价值的产品,并根据你的实际需要投保,保费就会比较便宜。误区四:家庭成熟期后走向两个极端
到了家庭成熟期,以下两个保险消费的误区比较明显。
一是有些人觉得“有钱可以替代保险”。到了家庭成熟期,家庭财富已经积累到最高点附近,有些人会认为自己已经有能力应付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财务困难,尤其对于从未有理赔经历的“有钱人”而言,可能会产生“保险无用论”的想法。
但是,积累财富不容易,为什么要把所有的重任都往自己肩上扛呢?比如一次重病需要10万元,虽然你的财力负担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买了保险,很可能只要1万元就解决了问题。为什么不用保险来留住你的9万元呢?相较针对大多数人的经济风险保障作用,对于有钱的人,保险更有意义的作用还在于保全已拥有的财产。
另一方面,特别看重家庭的人,在家庭成熟期可能还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特别喜欢买保险,认为“保险买得越多越好”。
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的区别篇3
本期,本刊为您精心挑选3款“摩拳擦掌”的分红型两全险,即恒安标准人寿“恒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泰康“金利”两全险(分红型)和太平人寿“盈盛”两全险D款(分红型),看看谁可以更快一步抢占市场。
谁的保障合适
两全保险也称为生死合险,它是将定期寿险和生存保险结合起来的保险形式。两全保险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死亡,或在合同规定期限届满时仍生存,均负有保险金给付责任。可以看出,既保生又保死是两全险的特点,它提供的保障也相对全面。那么,这3款两全险的保障有哪些特点呢?
“恒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能够帮助客户实现两代或三代人的财务规划,保险年限从合同生效日到被保险人满99岁,只要是30天至5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均可投保。该保险还可以附加多种公司产品,比如可以附加恒安标准附加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实现多重保障。一旦被保险人身故,公司将返还已交全部保费和事故发生时保单现金价值的较大值,同时支付红利。如果为孩子投保这款保险,孩子将获得一生的保障。
泰康“金利”两全险(分红型)是泰康人寿在银行网点特别推出的一款集养老积累、保值增值、身故保障3重功能为一体的理财产品,可附加“泰康附加终身住院津贴医疗保险”,获得累计最高1000天的住院津贴医疗保障,成为其区别于市场同类产品的最大亮点。
太平人寿“盈盛”两全险D款(分红型)是2009年太平人寿在银保渠道的开门红产品,享有的保障包括疾病或一般意外身故保障、3倍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障,还特别享有附加住院保险产品。
谁的保费划算
“恒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交费形式灵活,有5年、10年、15年、20年等4种交费形式,方便客户根据具体经济情况进行选择,但是保费较高(30岁男性,保10万元,5年交,保费50592元/年)。
泰康“金利”两全险(分红型)交费方式也有4种,为月交、季交、半年交和年交,保费也不便宜(30岁男性,保10万元,5年交,保费4万余元)。 太平人寿“盈盛”两全险D款(分红型)也提供5年、10年、15年、20年等4种交费形式,但保费相对较低(30岁女性,保10万元,5年交,保费6667元/年)。
谁的收益更高
“恒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每2年返还有效保险金额的9%作为生存保险金,返还至被保险人99岁;除此之外,还可获得年度红利、终了红利等分红分配。虽然受到低息环境的影响,但恒安标准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提交“分红答卷”。若以30岁男性为例,保10万元,5年交,年交50592元保费,以中等红利计算,可获得的收益包括:每2年(30岁一99岁)9000元,至99周岁时,可得近8万元的祝寿金,还有终了红利。
泰康“金利”两全险(分红型)每3年返还保险金额的12%,直至终身;或在被保险人生存至满60岁时,一次性返还保险金额的180%。若被保险人在交费期结束后不幸身故,受益人还可以获得保险金额2倍的身故保险金。
太平人寿“盈盛”两全险D款(分红型)可让客户畅享比交费期长10年的多种保障,满期时返还所交保费。以30岁女性为例,年交保费10000元,交10年,按中等红利计算,20年后,可获得16万余元的收益。
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的区别篇4
尽管保险业进入我们的生活已有了一些年头,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不少人对保险知识不甚了了,对保险产品的选择更是一头雾水,不知如何选择才合适自己。本篇将重点引导大家对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人寿保险是众多保险品种中最重要的一种,它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保险事故的保险,也称为生命保险。
定期寿险VS终身寿险
这里我们重点了解一下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
定期寿险,又称死亡保险,它提供一个确定时期的保障,如1年、5年、10年、20年,或到被保险人达到某个年龄为止,如60岁。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时期内死亡,保险人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期满生存,保险人无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终身寿险则是在定期寿险保障功能基础上,添加了强制储蓄功能,是终身提供保障的保险。一般情况下终身寿险待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也有105周岁),便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此“终身”并非绝对“终身”。与定期寿险相比,终身险在被保险人100周岁之前任何时候死亡,保险人都向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缴付保险费的期限和保险人承担给付责任的期限可以由合同双方协议决定,缴付的保险费可以交至死亡时为止,也可以按约定期限全部缴清所有保险费。
巧用保险理财
从理财的范畴来看,保险是家庭中唯一有效的避险工具;而寿险又是保险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不同阶段、不同经济状况的人群投保的需求各不相同。所以,投保前应该对自身的保险需求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即先对自己所处人生的阶段和自己所需要的保障功能,以及自己的经济能力要有所考虑;再有就是在选择寿险的时候,要了解清楚保险产品所保障的范围和保障的期限都是怎么样的,是否适合自己;最后就是要了解一下提供这个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它的经营状况和服务能力如何。请看以下案例:
案例1:刘小姐,23岁,银行职员,年薪30000元,有社保无负债,目前与父母住在一起。
投保窍门:这个年龄段一般处于单身期,此阶段很多年轻人关心的是自己的进修、旅游,或筹措结婚经费等等。但是,自我保障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由于年龄小,刘小姐投保选择空间大,费率低,投资保险是很好的选择。由于此间收入少且不稳定,应多以保障自己为前提;同时考虑未来组建的小家庭或者房贷压力,定期寿险是比较合适的选择,花费300元左右/年就可得到10万元的保障。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有类似产品,投保前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和电话进行了解。
案例2:李先生,30岁,外企主管,年薪120000元,有房两套,其中一套按揭房贷50万,期限20年,已参加社保。
投保窍门:李先生属于高收入、高成长性行业就职,拥有稳定收入的人群,年收入占家庭年收入的80%,是家庭经济支柱。按照投保“双十”原则,保额应为10000元×12月×10年=120万+按揭房贷50万元=170万元。这种情况的寿险设计应该灵活搭配:应为终身寿险+定期寿险的组合,同时附加意外保险。即可以选择20万的终身寿险20万元、定期寿险100万元、意外保险50万元,缴费期为20年,年缴保费7980元,高达170万元保额的保险。此搭配基本解决了李先生的人生保障,让家人高枕无忧。
案例3:王先生,40岁,资深律师,年薪50万元以上,有房有车无负债,且购买过部分商业保险。
投保窍门:王先生不仅事业有成、生活优裕,而且很有保险意识,早在10年前就为自己购买了足够的意外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养老保险。唯一不足的是,尚未购买寿险。身为律师的王先生知道,倘若未来中国出台《遗产税》的话,购买保险是最好的避税工具。于是便希望商业寿险能为避税发挥一定的作用。建议王先生为自己投保保额为200万元的终身寿险,年缴保费59800元,缴费期20年。这样不仅能为王先生事业上升和财富积累阶段提供充足的保障,还能帮助其解除后顾之忧,对未来的生活进行合理规划。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不同年龄、不同经济状况的家庭,购买寿险是有很大区别的,下表分别对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的适宜人群作了分析:
记得定期检视保单
通货膨胀除了会让大众资产缩水,还会吃掉保险保障。所以,投保人可别轻视定期检视保单的重要性。假设通货膨胀率每年以4%的幅度增加,原来投保时的100万元保额在18年后,相当于投保时购买力的50%:即原来投保额只剩下50万元。为避免通膨侵蚀保障,消费者一定要定期检视保单额度。
过去许多人认为保险“买了就好”,甚至买了以后就放在一旁;等到要理赔时,才惊觉保额过低或保障不足支付需求。这种现象除了因为原本对保险规划不足,通膨侵蚀保障也是其中原因之一。同时保险商品多数是长期险,从投保到期满或理赔往往要十年、二十年,甚至是三、四十年的时间,消费者当初投保时认为足够的保额,到了十年后就有可能会显得不足。
因此,在购买保单前,最好注意保单是否具抗通膨的特色,以免长年辛苦缴纳的高额保费,到最后只能拿到甚少的保险金,却无法对抗通膨利的侵袭。若此,在选择终身寿险时,倒不妨考虑一下分红型的产品。
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的区别篇5
一、继承人承受制及其弊端
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观点是按继承来处理,即投保人身故后,投保人对于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由投保人的继承人承受。持此观点的人主要的理由是参照《继承法》,将投保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权利视为投保人的财产。笔者认为,此种观点看似简单合理,但仔细推敲起来却很值得商榷,主要原因如下:
1.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
首先,从《合同法》角度看,任何一个有效合同必须具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当事人,投保人即合同一方当事人一旦身故,如合同没有约定或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合同就应当自然解除或者效力终止。其次,从《继承法》规定看,合同(主体地位和权利)并不在《继承法》规定的可继承财产即遗产范围内。如果人身保险合同因投保人身故而解除或终止,在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退还的合同现金价值倒是可以作为遗产由投保人的继承人来继承,但这得发生在合同解除终止的前提下。
2.从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性来看
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人身保险合同既具备合同的一般要件,同时又因其性与一般合同有所区别。主要表现在:普通民事合同一般是围绕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来设定的,而人身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主要是围绕第三人即被保险人来设定的。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而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即使作为合同预期受益者的受益人,也是被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由此可见,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投保人在合同当中并没有实体性的(经济)权利,合同是基于被保险人的利益而订立的,这种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是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一种赠予。
3.由投保人继承人承受合同权利义务的弊端
如前所述,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投保人身故后保险合同效力将告解除终止。在此情况下:首先,将影响社会经济活动的稳定性,使保险公司丧失预期收入;其次,合同终止将使被保险人及受益人丧失预期的保障;第三,此种情况的发生不符合投保人的意志和预期。尽管在实践中有时采取:在投保人的继承人一致同意且保险公司也同意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投保人使合同效力继续维持有效。但实际效果却不理想,主要是因为:一、投保人愿意为被保险人的利益订立保险合同,但其继承人不一定也这么想,特别是在需要继续交纳保险费的情况下;二、投保人的继承人可能是多个人,多个继承人之间对于合同权益的处置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综上所述,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身故后由其继承人承受合同权益的做法既与法无据,同时无论是从社会稳定角度还是对参与保险活动的相关各方而言均弊大于利。
二、被保险人承受制及其优点
为了使投保人身故后合同效力及权益得到合理处置,最大限度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笔者认为,对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身故后合同效力及权益处分可作如下规定:
对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的人身保险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身故且合同或法律对合同效力及权益的处分没有其他约定或规定的情况下,合同效力不受影响,原投保人的权利义务由被保险人承受,即合同的投保人自动变更为被保险人本人,如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权利、义务。
由被保险人承受原投保人权益相对于继承人承受权益具有多方面的优点,主要表现在:
1.合同效力不受影响,有利于维系契约关系的稳定,从而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活动的稳定性;
2.合同效力不受影响,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预期保障不丧失,有利于保障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利益;
3.鉴于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享有保障而订立的,此种处理方式应该最是符合投保人本人(生前)意愿和订立合同初衷的。
4.手续简便,可操作性强。《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需为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的人,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的身份和条件也有一定的要求,在继承人承受投保人权益的情况下,要想维持合同效力,无论是在协商一致还是在实务处理方面均有很大难度。而在被保险人承受权益的情况下:首先,根据《保险法》规定,每个人对自己的寿命和身体具都有可保利益,由被保险人承接投保人身份不存在任何问题;其次,由被保险人替保人,不牵涉合同之外的其他人,只要确认投保人身故就可以实行自动转换,手续相当简便。
三、被保险人承受制的实现方式
1.立法方式
鉴于投保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是人身保险活动中不可避免的、具有普遍性的一种情况,而我国现行保险法规在此种情况的处置方面尚属空白,建议最好能通过立法或修法的机会,将前面建议的处置规定纳入保险法律法规,其好处是利于在全社会实现规范统一的运作。
2.立约方式
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的区别篇6
投保人心理预期在作怪
原因在于消费型产品的消费属性。大多数投保人在投保时都希望自己既能获得一份保障,又希望如果没事的话,保险公司能返还自己的保费,甚至还能获得额外的收益。而购买消费型产品所缴的保费看上去就像泼出去的水,显然无法满足这些投保人的心理预期。
保障时间长的产品,如终身寿险、终身重疾险等,都能够返还本金和一部分利息,甚至有的还有分红。另外,保险人也愿意迎合投保人的心理,甚至还会有意引导――“您看,就像把钱存在银行里一样,有事赔钱,没事返钱,一辈子都不用为医疗费发愁了。”很多人都爱听这话,当然也能更容易把保单销售出去。至于是否能更好地利用资金为投保人理财,这些人并不关心。而这些也是单件保费高、利润大的产品,保险公司当然也乐见其成。
消费型保险和投资相结合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保险产品也是这样。比如同样30岁的两个人,A先生的年收入是6万元,B先生的年收入是20万元。对于他们来讲,一份保额为20万元的返还型终身重疾险,大概要六七千元。这对B先生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对于A先生就是一个不小的压力。保障规划中有一个“双十原则”――用10%的年收入保障未来10年的收入,那么A先生10%的年收入只能为他提供3倍年收入的保障,如要获得更多保障,还要购买更多的保险,这无疑要占用更多的资金,就会影响到家庭财富积累的速度。
对于一般的中产阶层来说,家庭理财还有一个“4321原则”――40%的收入用于投资,30%用于日常开支,20%用于储蓄,10%用于保障。如果全部用高保费的终身型产品来提供保障,显然不够合理。就应考虑部分或全部采用消费型的短期保障产品来为自己提供保障。当家庭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再购买终身保障。
上例中,A先生如果要买20万元的终身寿险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每年保费需六七千元,缴费20年,总共缴费约十三四万元,可保障到80岁。如他投保20年期的20万元定期寿险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年缴费只需1000元左右,同样缴费20年,比前一方案要节省十一二万元。省下来的这笔钱去做一些投资,比如购买基金或其他理财产品,假设平均年收益率能达到7%以上,那么20年后,他的本利将达到20万元以上。这时再去购买终身寿险,既能轻松支付保费,又可在晚年获得一个稳健的获利渠道(通过终身寿险的年金和分红)。
认清保险的稳健理财作用
其实,如果投保终身返还型产品,保险公司会用保费做一些稳健投资,产生的收益用于抵消其提供保障的成本,即投保人还是要为这份保障埋单。其保障成本和投保消费型产品差不多。也就是说,这两类产品的区别在于:投保人是愿意自己承担风险去做高回报的投资呢?还是愿意让保险公司为自己做稳健理财?
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的区别篇7
少年儿童投保与成人投保的最大区别在于:从保障的意义上讲,成人保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未来创造收入的能力,而少年儿童尚不具备创造收入的能力,因此,少儿险主要用于解决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教育、创业、婚嫁费用,以及应对其可能面临的疾病、伤残、死亡等风险。
当前市场上在售的少儿险中,不同险种的保险各自有哪些特点?同一类型的保险,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区别有哪些?本刊特选取我国寿险规模位居前列的几家保险公司,分别对其在售的少儿意外险、重疾险和教育险产品进行分析对比。需要说明的是,为满足不同人群需求,同一保险公司针对同一类型保险会推出多种功能组合的产品,本文只选取该公司险种特征明显、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一种产品进行分析。
少儿意外险:短期险种为主
少儿意外险可以防范少年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由于外部突发意外事故而产生的风险。当前几家保险公司在售的少儿意外险基本情况见表1。
少儿意外险多为短期险种,承保期限一般为一年甚至更短,交费方式为趸交。专门针对少儿设计的意外险保额以10万元左右居多。从保障范围上看,一般是对意外伤残、身故进行保障,各产品在具体保障上也有所不同,有的单独保障意外伤残、身故风险;有的在此基础上还包括意外伤害医疗保障、住院津贴等。平安少儿综合性保险专门针对预防接种身故进行双倍赔付,太平洋保险则专门设计了预防接种险。从承保年龄上可以看出,人保、新华保险并未专门设计少儿意外险,而是将少儿意外保险纳入综合意外保障计划中。而表中未列出的友邦保险,则是将少儿意外险作为附加险种纳入综合健康保险计划中。
少儿重疾险:保障病种有差异
当前几家保险公司在售的少儿重疾险基本情况见表2。
少儿重疾险的承保年龄为0~18周岁,不同产品起始承保年龄有所差异。表2所列产品中,太平洋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障计划和友邦尊享全佑一生(乐成长版)疾病保险的起始承保年龄较低,分别为出生后5天和7天,其余产品多为28天、30天。承保期限上,平安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和泰康e顺少儿重大疾病保险为1年,但可满期优惠续保;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和友邦尊享全佑一生(乐成长版)疾病保险享受终身保障;其余产品承保期限一般至25周岁。交费年限上,除太平少儿重疾保险和友邦尊享全佑一生(乐成长版)疾病保险为固定交费年限外,其他产品大多可以选择一次清、分期交费,不同产品具体可选年限不同。从交费方式上看,一般为趸交或年交,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还可选择月交。保额方面,最高30万元居多,友邦尊享全佑一生(乐成长版)疾病保险保额则最高可达100万元。
保障范围是重疾险投保过程中备受关注的问题。表2所列产品中,疾病保障种类最多的是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总共达50种,并享有保费豁免功能。表中太平、太平洋、新华保险、友邦对应的重疾险疾病保障种类也在25种以上,其他3种产品疾病保障种类为十几种。但需要说明的是,并非保障病种越多越好,保障病种越多往往保费越高,投保人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教育金保险:强制储蓄色彩浓
当前几家保险公司在售的少儿教育险基本情况见表3。泰康阳光旅程教育金保障计划与太平锦绣前程少儿教育金计划(分红型)只有细微差别,表中不再列出。招商信诺守护未来少儿分红教育金是少儿教育险中关注较多产品,因此也作为分析对象纳入。
少儿教育金保险的承保年龄多在0~14周岁,表3中所列产品最大承保年龄不超过17周岁。承保期限上,多保至22~30周岁,友邦黄金未来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则保至60岁。交费年限上,有一次清、分期交付和固定年限几种,交费方式以趸交、年交为主,也有可选择月交的产品。由于教育险兼具储蓄功能,因此有的产品在保额上并无明确限制,投保人可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需求选择不同保额。但即便是有购买限制的产品,其最高额度也基本可满足当前多数家庭教育需求。
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的区别篇8
现在家庭收入中等偏上,老公也过了35岁,两人打算着手准备养老规划以及储备孩子的出
国留学费用。他们比较倾向带有分红功能的保险,不想让交的保费白白浪费掉。
高艾是个毕婚族,一毕业就结婚生子,现在有个8岁的儿子,在上小学三年级。如今,她30岁刚出头,就已经是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大堂经理,年薪15万元,同事们都难以想象她这么年轻,就有个8岁大的孩子。高艾老公今年10月11日刚过的36岁准生日,比她大4岁,目前是个IT工程师,年薪30多万元,而且职位还有上升的可能。
夫妻俩居住在天津市区,已经全款购买了一套三居室,算是有房有车一族。两人工作一直很忙,没多余的时间打理钱财,每月除了生活和娱乐开销外,其余的钱多用来买理财产品和定投基金。目前家庭的月开销在4000元左右,买了10万元的理财产品,定投了4万元的股票基金,还有3个月的应急钱,大概3万元左右的活期储蓄。
说起保险,高艾其实早在孩子出世时就开始接触了,那时由于经济条件受限,只购买了些低保费、高保额的意外险和定期寿险。另外,单位给他们上了社保和企业补充医疗险。
“我比较倾向分红险,要是意外险,就不考虑了。”高艾告诉记者,她最近接到一些保险公司给她推销保险产品的电话,开始思量是不是该好好规划一下这个小家的未来。她希望我们的保险规划师能就她的情况,做一个较全面的家庭保险规划。
“规划孩子教育金,忽略自身健康的风险是最大的误区,父母重疾会挪用教育金。养老金储备需要保险,但不能完全依赖保险。”
案例分析:
这个家庭收入稳定,但是刚刚进入积累期不久,所以特别要注重以下三个问题:
通过银行理财和公募基金定投储蓄闲钱是权宜之计,累积足够的门槛,选择优质的阳光私募是重要的财务目标。
两个人的职业都有“青春饭”的可能,收入上升期10年左右,随着体力精力下降,收入来源是有危机的,必须未雨稠缪。
规划孩子教育金,忽略自身健康的风险是最大的误区,父母重疾会挪用教育金;养老储备需要保险,但不能完全依赖保险。
以先生50岁为临界点,考虑养老安排,按4%的通胀率计算,14年后按2013年的消费水准,一家的开销需要12万元。简单按平均寿命80岁、没有通胀计算,最少需要360万元养老金。10年后孩子出国,最少需要50万元。所以,这个家庭从专业角度看,应该规划的财务目标有:
夫妻10年的收入替代:身故--先生300万元,高艾150万元;重大疾病险--先生150万元,高艾75万元。
孩子18岁或22岁出国,需储备教育金50万至100万元。
养老金储备分两部分:保险解决确定的基础需要360万元X(1/3)=120万元;合理的金融投资,解决通胀压力下的300万元以上的养老金需求。
解决方案:
第一步,先生保障:年交60506.6元保费,交15年,保障利益有:
55岁前,大病保障150万元(癌症180万元)。
意外身故255万元。
55至80岁,保单每年保证支付3万元,共计75万元;
55岁、70岁、80岁三笔贺寿金:(3+6+15)万元=24万元;
累积红利按中等收益,预计53万元(累计返还152万元)。
第二步,高艾保障:年交29942.2元保费,交15年,保障利益有:
50岁前,大病保障75万元(癌症90万元)。
意外身故135万元。
50至80岁,保单每年保证支付1.5万元,共计45万元。
55、70、80岁三笔贺寿金:(1.5+3+7.5)万元=12万元。
累积红利按中等收益,预计36万元(累计返还93万元)。
第三步,两年储备出50万元至100万元。10年内强制每年储蓄30万元。
(45万收入-6万开销-9万保费)+(10万理财+4万定投+3万活期)=(30+17)万元。
第四步:第三年累积100万元,就可以选择保本收益在7%至8%的阳光私募产品,此时应急金为13万元,以活期和货币(债券)基金继续持有即可。
第五步:5年后,高艾一家积攒的180多万元可以分成两部分,儿子教育金100万于,另80万元继续以保本收益在7%的阳光私募方式储备。
第六步:在男主人50岁前,用10年的时间累积养老金500万元,加上保险托底,可适当尝试风险,提高收益。期间收入增长,可适时换车,增加自我提升及旅游等开销。
“如今任何理财产品都逃脱不了通货膨胀的侵蚀,而且医药费每年都在急剧递增。拥有一款保额可递增的终身型产品是一个好的选择。”
刘启斌安标准人 高级理财规划师
理财建议和规划如下:
合理安排及配置资金
高艾的家庭收入稳定,应急资金控制在3个月很合理,但是如果放在活期储蓄里,收益太低(目前活期利息0.35%)。连同活期3万元的储备资金,都可以选择一个收益更好、安全的渠道去配置。建议高女士可以考虑以下三种方式:
银行的天天得利类理财产品该产品
安全无风险,收益在年化2.2%至2.7%之间,t+0的交易模式很灵活。不过,大部分银行只能在工作日3点之前能操作。
货币市场基金
该产品安全无风险,收益在年化3%至5%之间,t+2的交易模式。部分基金公司网上购买的,也可达到t+0的模式。
债券市场基金
该产品安全无风险,收益在年化4%至6%之间,t+2的交易模式。
定投方向变更
股票型基金,顾名思义,是基金公司主动将资金投资押注在10只股票上的投资方式。正因为它是主动进攻,所以它的风险很高,我个人认为不是一个定投的好品种。建议转换成指数基金,作为长期定额定投的主要配置手段,因为指数型基金是个被动投资产品,投资的指数涨,它跟着涨,跌则跟着跌,不确定因素及风险系数都远不及股票基金,所以是一个很好的定投工具,值得长期投资。
家庭保障规划
高女士家庭现在配有意外险和定期寿险,刚参加工作时收入不多,配上这两类低保费、高保障的险种是个明智的选择。不同的产品解决不同问题,当然保险产品属于理财产品的一种,它也是优缺点并存,定期寿险和意外险的优点是便宜,缺点是保障的时间短。
随着孩子长大,高女士夫妇的年纪也在增加,对于这个时期的家庭而言,如果在不影响生活品质、收入允许的前提下(建议家庭保费年支出控制在家庭年收入的10%至15%之内),可以适当地为自己和爱人配置终身类型的重疾。建议选择分红类终身重疾险,它的保额每年会随着分红而增加。如今任何理财产品都逃脱不了通货膨胀的侵蚀,而且医药费每年都在急剧递增,拥有一款保额可递增的终身型产品是一个好的选择,因为你的额度至少不会因通胀而贬值。
在养老金的选择上,建议高女士为家人选择终身型的养老金。此类产品领取期限为终身(市场上有些所谓终身养老产品,其实只能领到80、85或88岁,不要被此类产品迷惑),而且每年或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数额都在递增。养老金最大风险来自于生存寿命过长和通货膨胀影响下货币贬值的长期压力,此产品可完全解决以上风险。
点 评
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的区别篇9
答:保险对象为农村人口(包括村办个体户、外出人员等)、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乡镇招聘干部、企业职工、私营企业的外来劳务人员,原则上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
交纳保险的年龄为20周岁至60周岁。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后。
问:筹集保险资金是如何规定的?
答:资金筹集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个人交纳要占一定比例;集体补助主要从乡镇企业利润和集体积累中支付;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主要是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体现;个人的交费和集体的补助(含国家让利),分别记账在个人名下;同一投保单位,投保对象平等享受集体补助。
按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在没有实行独生子女补助的地区,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可高于其他对象。具体办法由地方政府制定。
乡镇企业职工的个人交费、企业补助分别记账在个人名下,建立职工个人账户。企业补助的比例,可由地方或企业根据情况决定。企业对职工及其他人员的集体补助,应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税前列支,具体办法由地方政府制定。
问:交费标准、支付及变动的规定有哪些?
答:不同的地区以及乡镇、村、企业可采取不同的月交费标准。各业人员的交费档次可以有所区别。交费标准范围的选择以及按月交费还是按年交费,均由县(市)政府决定。
养老保险费可以补交和预交。个人补交或预交保险费,集体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给预交和补助。补交后,总交费年数不得超过40年。预交年数一般不超过3年。
个人或集体根据收入的提高或下降,经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批准,可按规定调整交费档次。
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领取养老金从60周岁以后开始,根据交费的标准、年限,确定支付标准。调整交费标准或中断交费者,其领取养老金标准,需待交费终止时,将各档次、各时期积累的保险金额合并,重新计算。
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领取养老金超过10年的长寿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投保对象从本县(市)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已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需将其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迁入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发本人。
投保人因招工、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的区别篇10
回顾过去,是为了更好的描画未来,让我们每个人的保险理财规划,从解读10年前那些“明星级”的保险产品开始吧。
策划/本刊编辑部 执行/本刊记者 韩捷 文/骆祖金、白李朝专业指导/于彤(平安保险精诚理财)
与其他金融产品相比,保险产品所承诺的保障、回报,必须要经过一个较长的时间段之后才能显现,5年甚至10年之后,当年很多的“承诺”、“怀疑”、“期待”、“误导”和“责任”等才能纷纷“真相大白”――这个时候,有人叹息,有人感慨: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在中国内地保险市场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中,以中国人寿、平安、新华等公司为代表的中国本土公司和以美国友邦为代表的外资保险公司,为广大中国消费者推出了一个又一个的保险产品。这些保险产品的市场命运各不相同:有的一直畅销到现在;有的曾经热销,但昙花一现;有的广受诟病,最终停售……
我们试图寻找那些曾经热卖过的保险产品,尽力解读它们热卖背后的原因……
当我们回过头来看时,对于这些曾经热销的保险产品,或多或少会唏嘘慨叹:或者因为当时认为保险“事不关已”而错过;或许被执着的业务员“纠缠”而勉强买下一份后来却后悔少买了的保险;或许对高利率有一种天然的敏感度而作为投资买下了数额不小的保险。
无论是何种原因,我们都可以坦然。
因为,如果你买下了那些不错的保险,自然是十分幸运;如果没买到适合自己的产品而后悔,也大可不必,因为你已经有了保险的意识。
无论你已经拥有了很多保险或者即将拥有,请记住:你首先拥有了人生的保障――拥有保障,便是保险最本质的意义所在。
健康险
《钱经》提示:
专家认为,对一年期的定期健康保险来说,保证续保条款非常重要。保证续保责任是指在续保时保险公司不得对被保险人以风险加费、责任免除、拒保等方式改变或免除其承担的保险责任。
如果保险产品不能续保的话,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赔付之后,就可以拒绝为投保人继续承保。因为一旦患病,即使治愈了,投保人重新患病的风险依然很大。现在慢性疾病的发生率较高,有时一种重大疾病会持续一年甚至多年,因此,保险公司的风险也很大。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承保,那么,消费者的疾病风险就难以化解。
健康险包括:
住院费用险、重大疾病险、长期护理险和失能损失险。目前,国内保险公司最多的健康险产品是――住院费用险和重大疾病险,长期护理险只有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有,也是全国唯一一个长期护理险。长期护理险在国外如日本、德国等国家都是强制保险。
平安康乐
1999年的保险市场里,关于健康类的保险相对比较匮乏,产品的形态也较单一,无非是七种或十种等大病类似以及住院医疗类的产品,同质化较高。“平安康乐”这款专项癌症保险一经面市,马上吸引了很多消费者的目光,该产品以专项防癌,涵盖手术、医疗金及癌症保证金等全面的保障内容,以及低廉的保费投入,一度成为平安当年最热销的产品之一。
产品特点:
保费低廉,最终返还。
专项防癌保障全面,涉及癌症患保险金、癌症手术金、癌症保险补贴等多项多次治疗津贴,且不论是否患病,最终均可退还所缴保费及返还保险金额。
29岁的李先生,在1999年为自己投保了保额为20万元的平安康乐保险――年缴保费为3180元,缴费期为20年。若李先生终身未曾患该产品所列疾病,其身故后可获得20万元的保险金,另外退还所有已交保费计63600元。
假如,李先生在45岁时发生所列恶性肿瘤,则余期保费免缴,先行获得癌症医疗资金20万元;之后,如李先生需手术化疗,则每次手术化疗津贴为4万元,可申请3次;而手术住院期间,李先生可以每天获得癌症住院补贴200元,每次最多180天,也可以申请3次;之后,当李先生因此类疾病身故,仍可领取20万元的保险金,并退还所有已缴的费用。
健宁返本
健宁返本终身重大疾病是新华人寿1999年推出的一类新产品,健宁自面市以来,随着大家对产品的逐渐了解,逐渐开始热销,直至2004年传出中国首家公司将停“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消息,在这一年又几度掀起热销的高潮。最终健宁于2004年7月全面退市。
产品特色:
预定利率高。“健宁保险”是高利率时代遗留的保险产品,这就意味着费率低,从1999年起连续几次降息,越往后越让人感觉值。
资金增值多。客户最终从保险公司领取的金额高,是写在合同里的保证利益。
保障功能全。健宁保障常见的十一类重大疾病,同时还保意外全残、身故保障和养老功能,保障期长而又全面。
变现方式灵活。两年后客户就可以凭借保单向公司进行质押贷款;70周岁时有双赢选择。
王先生,27岁,购买新华健宁返本终身重大疾病险,保额10万元,20年缴,年缴费4110元,月缴费340元左右,20年共缴:4110*20=82200元。
若王先生在投保后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可获1万元赔付,并返还所交保费4110元,合同终止;如果合同生效后因意外导致身故,可获10万元赔付;如果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获10万元赔付。
如果王先生在投保后一年内患所保重大疾病,可获1万元赔付并退还4110元保费后合同终止;若投保一年后患所保重大疾病,则赔付保额10万元后合同终止。
若王先生生存至70岁时还未患所保重大疾病,公司返还其20年期间所交保费4110*20=82200元,并仍然享受10万元重大疾病保障至终身。
70岁后若王先生因意外或疾病身故,或患所保重大疾病,可获10万元赔付。
康宁定期
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是中国人寿多年畅销的健康险,该险种1999年推出,也属于返还型的、中国第二代健康险产品,并在2006年9月保监会出台新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后已停止销售,是离我们最近的“热销停售产品”。
“有病赔钱、无病返本”是返还型健康险的最大特点,也是“康宁定期”的特点。
具体的说,畅销8年的康宁有以下特点:保费低,集重大疾病、身故、高残三重保障,保障全面,还可定期(70岁时)返本。保单同时有借款、减额缴清和可转换权益功能。
12岁女孩,其父母为其投保10万元的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年交保费1200元,20年缴费,20年共缴费24000元。
那么,这名女孩拥有的保障为:在经过观察期(180天)后患所保重大疾病,赔付保险金10万元。在保险期间(70岁以内)确诊高残或身故,给付保险金100000元,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无息返还保险金24000元,合同终止。
这款产品是一款很传统、保险责任清晰、销售时间跨度很长的健康险产品,因为产品时间跨度长,面市较早,所以其费率在同类产品里极低。它刚刚退出市场,应该很多消费者对其有很深的印象。
健康天使
新华的“健康天使”保额递增型重大疾病保险,也是一款独具特色的产品。它是2003年7月新华推出的新型健康险产品,其最大特色就是保额递增。
普通健康险产品保额固定不变,而健康天使保额每年固定递增2%,这样时间越长,保额越高,保障功能越强。若未患所保疾病则81岁返本。另外,该险种保障32类重大疾病,保障面广,并独具“终末期疾病”保障。
30岁,男性,投保10万元保额的健康天使。年交保费4400元,20年共交保费88000元。如果投保人在一年内患所保大病,则赔付1万元并返还第一年所交保费4400元;如果一年后患所保大病,则赔付10万*(1+2%),即10年时为12万,20年时14万,30年时16万……如果健康生存至81岁,则返还本金88000元,合同终止。
点评:
以上4种产品热销的一个重要因素,都是“返还”――有病赔付,无病返本。如今,返还型健康险已经全面停售,其实对于我们的影响并不大:现在的新产品不过是将原来的老产品保障和返还的功能拆分,将产品的功能尽量简单化,一方面便于理解,另一方面可以增加我们投保时更个性化的选择。
投连险
投连险
《钱经》提示:
专家告诉我们,由于投连险自身的特点,要求投保人首先必须有对寿险保障的需求,如果保户并不需要寿险,只是把投连险当做一种投资,那还不如直接选择基金――毕竟,保费中有一部分要交给保险公司用来弥补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和经营成本,而且,其投资表现很可能也不如由专业并富有经验的基金公司所管理的各种基金。
什么是投连险?
它首先是一款高保障的寿险产品,而不是常被寿险公司和媒体有意无意说成的投资产品。所谓投资连结保险,更为正式的名称应该是“变额寿险”。
选择投连险,应该是为了进行长期投资,因为短期来看,无论证券市场是好是坏,投连险的收益都很难使保户完全满意。
世纪理财
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的诞生,可谓生不逢时,这种风靡欧美的投连险产品在引入国内后,顿时成了南橘北枳,水土不服。
在利益及营销的推动下,该种产品曾一度引发投保热潮,成了抢手的香饽饽。但好景不长,随后引起的“投连风波”夹杂着人的不诚信、误导,让此产品一度成为问题产品,退保率大增。再加上当时国内证券市场的低潮表现,投连险产品成了保险公司及寿险人戴在头上的紧箍咒。
随着保险市场的深度发展以及近期证券市场的转暖,目前,此产品客户大都扭亏为盈,一边享受保险带来的利润,同时也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
产品特点:
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非传统的保险形式,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该产品一方面具有定期或终身的保险保障功能;另一方面,客户所缴纳的保费被划入专门的投资账户,由保险公司的投资专家进行投资理财。客户既可以得到保险保障,又可分享其投资的成果,当作自己的养老金或者子女教育的储备金等。
30岁的张女士,投保了10份投连险产品,每年缴费12000元,缴期为20年。
如果张女士身故或者发生全残,将得到投资单位价值总额或保险金额较高者的赔付。投资账户中的资金的投资渠道包括:证券投资、银行大额协议存款、AAA+++企业债券和其它。
另外,平安保险公司对于投资账户依其风险程度,设定了三种账户组合,客户可依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账户,且账户之间可以灵活转换,此收益随行就市,按当时投资市场的状况衡量其账户收益。
张女士50岁的时候,除了可以兑现当时的投资账户的价值外,还可以领取满期特别给付金18800元。
点评:
从国际上的发展经验来看,寿险产品经历了纯保障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连型几个过程,就目前来看,投连险是现阶段寿险市场的最高端产品,从保障程度到设计理念,投连险都代表了现期保险发展的最高水平。
在美国,80%的人都购买了投连险,几乎所有的上班族或高端客户都会拥有投连险这个产品。因为对于保户而言,投连险首先具有保障的功能,然后又有投资或储蓄的概念,能够满足所有需要保障和理财的人,而且对于上班族这样需要长期保障和理财的人,投连险能够满足伴随其一生的要求。
而对保险公司来说,由于投连险已经摆脱了传统的保证保单现金价值的限制,保险公司的基本效率已经大大提升,因此能够避免传统保险利差损的风险,同时也能够提高公司的营运效益。
通过投连险产品,能使客户达到他们保障理财的长期目标,又能使保险公司完成稳定健康的经营,这或许就是市场上投连险不畏艰难、奋勇前进的动力所在。
看好投连险的保险公司和业内人士多有这样的言论:真正理解并接受投连险的客户,一辈子的寿险保障只要购买一张投连险保单就可以完成了;而寿险公司对每一个个体的客户所做的服务,就是尽职尽心地完成这张投连险保单的服务,不需要再对客户推销别的寿险保单。
终身寿险
《钱经》提示:
终身寿险是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一般到生命表的终端年龄100岁为止。如果被保险人生存到100岁,保险公司则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同定期寿险相比较,终身寿险在被保险人100岁之前任何时候死亡,保险公司都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什么是终身寿险?
它是纯保障型的。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保险期限为终身,当被保险人于保单有效期内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依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终身寿险依缴费期不同,可分为终身缴费和定期缴费。在约定的缴费期限内,被保险人依约交纳保险金,缴费期到了,缴费也就完成了,而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终身。
终身寿险只提供死亡保障,相对养老型的险种,保费比较低廉,只是保险责任单一。这类险种适合于需要保障,但收入又不很高的人,还因为保费不高,适宜做长期的保险计划。
终身寿和定期寿有何区别?
定期寿险――只提供一个确定时期的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时期内发生意外身故时,保险公司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期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金。
而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人寿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保障,即保险公司要对被保险人负责,直至被保险人去世时终止。终身人寿保险以人的最终寿命为保险事故,在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的保险。
简单说,终身寿的保单通常集合了保险和储蓄投资于一身,而定期寿的保单仅仅是一份保险单而已。
新世纪
泰康人寿的“新世纪终身寿险”,是泰康最早的几款险种之一,1996年推出,在热销一年后,1997年退市。
这是一款集养老、重大疾病、意外于一体的综合性保险。以下以一个案例来分析这款老险种的保险利益。
张女士,30岁,月收入4500元,投保了10万元的泰康新世纪终身保险,年缴保费5100元,缴费期20年,20年共交保费102200元。
在拥有这款保险后,张女士将终身享有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新世纪终身保险保10类重大疾病,若患所保重大疾病,则可获得10万元赔付。
若在患重大疾病后身故,可再获得10万元的赔付。
若在60岁前身故,则可获3倍赔付,即30万元的赔付。
若健康生存至60岁,则返还保额10万元,等于返还一笔养老金。若在60岁领取10万元返还金后身故,可再获得20万元的赔付。
若每年再加46.4元,还可获得1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障。
保户自述:
我这个人性格保守,凡事图稳妥。生活中,我最担心两件事:一个是健康,一个是养老。新世纪终身保险是一款集养老、大病、意外于一体的综合保险,可以兼顾我的担心。
我每年缴费5100元,20年共缴10万元左右,60岁时保险公司返还10万元。这相当于我20年所交保费的总额,用强迫储蓄的方式,自己给自己存了一笔养老钱,其中的利息“损失”被用来换取了10万元的大病保障和10万元的身故保障。在银行利息不太高的情况下,这个“损失”也不是很大。而且,它是利差返还型的保险,预定利率被定为年5%,如果银行利息高出5%,高出部分会按规定返还。
另外,这个险可保10种大病,万一得了其中的一种大病,即可获赔付10万元――在保障自己的同时,还免除了家人的经济负担。而且,大病身故后,可再得10万元赔付,算是给家人留了笔遗产。
由于我将来不打算要孩子,所以比较注意“生时”,而对“身后”考虑不多。泰康新世纪终身险的好处是,人在有生之年就可以拿回来一部分,不像有的险种必须要人死以后才能拿到钱。
如果让我挑这个险的毛病,就是它与纯粹的保障意外和医疗的险种相比,价格贵了一些,现在每年的缴费金额约占我年收入的1/10。
点评:
终身寿险是所有产品中体现保险本质最典型的险种,几乎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一张保单。现代的保险理念告诉我们:购买保险时,首先必须满足的是保障,而最经济的保单就是终身寿险。
但自从保险进入中国的那一天起,“保障”常常被某些人有意搁置,“回报率”、“到期返还”等等不断喧宾夺主。而且,10年前的终身寿险产品,又包含了太多的附加功能,养老、健康等等不一而足,总是希望一张保单能够解决所有问题。
所幸的是,10年后的今天,“保障”终于回到了它原来的位置。时下尽管分红、投资型保险不断被推出,但现阶段,中国最广大的保险人群最需要购买的仍是纯保障型保单。
万能险
《钱经》提示1:
“保底收益+保险保障”――冲着“保底收益率高于储蓄利率”的诱惑,很多人毫不犹豫地购买了万能险。但是在购买时,切勿偏信人对于万能险高收益率的诱导(如果听到回报率超过5%,那一定是在骗你),而且要仔细看清产品保障说明,了解万能险的保障范围是否能满足你的需要。
《钱经》提示2:
同样是万能产品,销售的渠道不同,保底收益也不同。一般而言,通过人销售的万能产品保底收益低于银行渠道销售的万能产品。
“银保版”万能险保额相对固定,投保手续更简便,产品通俗易懂,易于银行柜员讲解和消费者理解,通常投保人只需到银行填妥保单,并一次性缴纳保险费即可,无需核保、体检等复杂过程。
同时,银保万能险的保障功能会相应减少,更突出其投资功能。而个险万能险通常还拥有意外医疗费补偿、意外伤残、意外身故等多个保障项目。
什么是万能险?
英文称universal life insurance,意为全能的、可变的寿险产品,非传统寿险的一种。万能寿险的严格定义为:“提供保费缴付的灵活性与身故给付的可调整性的保险产品”。
万能寿险于1979年起源于美国。在美国市场,1985年万能寿险的占比高达38%,此后一直保持在25%左右,在2003年第一季度,占比又达32%;亚洲市场也陆续推出万能产品,并迅速成为主力销售险种之一。
智富人生
为配合平安集团香港上市,在筹备上市的同时,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推出其最新的投资型产品――平安“智富人生”万能寿险。2004年5月26日,平安“智富人生”万能寿险第一单在福州诞生,期交保费5000元。万能热潮由此遍布全国各地。2004年10月26日,太原,万能寿险迎来第10万名客户,期交保费3万元。此时距万能险上市仅153天,万能险迅速得到了市场的认可,更获得众多中高端客户的青睐。此后,几乎过每40天左右,就增加10万名客户。截止至2005年3月2日,平安就拥有了第40万名万能寿险客户,此时距万能险上市仅280天。
作为国内首批推出万能寿险的保险公司之一,时隔一年零十个月,2006年3月28日,中国平安又首创“健康万能”概念,推出“智富人生万能+重疾”保险计划。该计划既保持了原智富人生万能寿险“身故保险+稳健投资”的优势,又赋予了客户健康保险的保障。该计划包括男性28种、女性30种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为客户提供健康保险和终身寿险双重保障。“万能+重疾”保险计划上市以后,更是为“万能热”添了一把火,继续赢得了市场关注,成为客户新宠。
产品特点:
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以其弹性的保费缴纳和弹性的保障,使它十分适合进行终身保障的规划;同时,其投资保底、灵活理财、公开透明的特性,又使它成为了稳健投资的上佳选择。人常用一句顺口溜来描述万能寿险的特点――“平时当存钱,有事不缺钱,投资稳赚钱,受益免税钱,破产保住钱,万一领大钱,长命百岁永远领钱”。
世纪存折(0岁宝贝,年存一万,存期20年)
15-21岁期间,每年可领取教育金1万,共计7万元;
此外,到孩子40岁时最低保证有21万元的父母赡养基金,如按中、高等结算利率则为38或54万元;
若当时没有领,到孩子60岁时,最低保证有30万元的退休金,如按中、高等结算利率则分别为为76万元和130万元;
若一直没有领取,还可以转换年金,留给下一代。
养老存折(30岁男士,年存10000元,存期10年,2、4、6、8保单年度追加25000元)
70-79岁,可每年领取15000元;
80岁还可最低保证领取7万元,如按中、高等结算利率则分别为为48万元和94万元;
若一直没有领取,还可以转换年金,留给下一代。
医疗存折(34岁女士,年存30000元,存期5年,身故、重疾保额30万元)
经济能力最强时,短期交费,侧重储备医疗专项基金,无论大病小病、有名的病还是没名的病,自己得病还是家人得病,都可灵活应对。
总保费仅15万元,利用保险“以小搏大”的原始功能,终身拥有最低30万元的重大疾病专项基金,按照目前公布的利率回报趋势,在55岁时,重大疾病保额随着保单价值的增长而自动增长,到65岁时,保额将达50万元;75岁时,保额将高达80万元;85岁时,保额将高达120万元。
如果得的不是合同所列的疾病或因其他原因急需周转(如家人生病用钱),仍然可以申请部分领取保单价值。55岁时,最多可取30万元左右;65岁时,最多可取48万元左右;75岁时,最多可取76万元左右;85岁时,最多可取118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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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国老百
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的区别范文
本文2023-12-18 11:42:39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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