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
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篇1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管理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现状
(一)不良贷款率略呈上升趋势
据中国银监会的数据统计得知,到2013年年底,按照贷款的五级分类,我国不良贷款的余额高达22217亿元,与2012年比,增加了355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38%,与2012年相比上升了1.4%,不良贷款虽略有上升,但总体保持平稳。从机构的角度来看,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78%。
(二)信用风险过于集中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集中度很高,主要表现在“贷大”、“贷长”、“贷垄断”等方面上。“贷大”是指商业银行都偏好于向大城市、大项目、大企业放款;“贷长”即商业银行都倾向于发放中长期贷款,即通过一次调查研究,确认客户质量,之后便通过增加授信额度、延长贷款期限等方式直接向顾客发放贷款,不再审查客户信用状况是否变化,是否符合继续放款的条件。“贷垄断”指贷给垄断性行业,如:公路、铁路、电信、电力等。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外部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信用制度体系欠发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中介性的信用评级机构少。能够获得中国银监会认可的评级机构可谓是凤毛麟角。(2)社会信用文化缺乏。这一点普遍存在的,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企业为获得银行贷款通常会对其财务报表进行一定的粉饰。
2、监管部门监管存在滞后性。监管部门没有改变传统的监管理念,在实践中依然秉承着事后监管的理念。监管部门采取的监管方式缺乏主动性、超前性,同时目前仍未形成全面的监管体系,且监管部门现代化的监管方式很少,无法对商业银行进行全面、有效、及时的监管,对其出现的问题及面临的风险无法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二)商业银行内部存在的问题
首先,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量化水平相对落后。我国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的度量大多数主要是定性分析、辅助着是定量分析。单纯依赖这种传统的定性方法当再次面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时,我们必将再次遭受重大损失。其次,商业银行缺乏信用风险管理专业人才。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相对落后,缺乏对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分析能力。
三、加强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加快我国信用环境建设完善信用评级体系
1、加快信用环境及体制的建设。我国要加快对立法的完善速度,加大违约处罚力度,对信贷风险的预防进行有效的社会保障,从而建立和完善起属于适合中国国情的宏观信用管理体系以及社会征信体系;更好地共享信息资源,有利于对客户资信的检查和网络的传播系统的建立;向公众定期的公布信用黑名单,有助于帮助企业认识并重视信用关系,维护好良好的声誉。
2、完善商业银行信用评级体系,建立信用数据库。要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的完善。同时,我们要要对企业大量的数据信息进行全面的掌握,进而可以更好地利用模型来监管企业的信用风险,才能做出准确、恰当的分析,加大信息的披露力度,在企业之间也建立有效的信用评级沟通机制。
(二)改进监管模式监管当局
首先要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安全性监管,然后在此基础上,要强化对合规性的监管。由商业银行上报的数据推测评估其风险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而达到科学的管理商业银行的风险。从以前只注重合规性的管理上升到合规性、安全性管理并行的双轨管理模式,健全非现场监督体系,保持监督的及时性、有效性。
(三)建立信用的度量管理工具
要善于学习国际方面进步的的信用风险度量和管理工具,并结合中国国情考虑,尽早研究分析出适合中国商业银行的工具。先要数据全面而准确地建设企业的信息数据库,用精准的数据计算信用风险。然后,我们要学会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对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的工具要不断地进行创新,改进,从而形成属于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库系统,进而不断完善我国的信用管理系统。
(四)培育商业银行优秀的风险管理文化
要使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更为积极有效的方法就是将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种植于商业银行的组织文化中,深入其灵魂。
1、提高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的素质。首先,要在道德方面上提高员工的素质,让员工牢牢记住自己的执业准则;其次,提高员工在技能方面的素质,提高办理业务的水平,加强对新知识的学习,不至于在日新月异的金融创新中被时代所淘汰。
2、推进信用风险管理的文化建议。商业银行应确定一个风险承担的范围,把这个范围传达给每一个工作人员,并且要做到是组织中的每一个成员树立牢固的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防范价值观,认真学习合规操作。在这个过程中,商业银行应该不断将信贷经营管理中的新理念、新工具等渗透到贷款前、贷款中和贷款后的各个环节,确保信贷人员自觉地将风险意识融入信贷业务的操作中。
参考文献:
[1]黄虹.优化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研究[J].金融天地,2011(1).
[2]李楠.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J].企业导报,2011(8).
[3]杨菡.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问题管理分析[J].西部金融,2012(6).
[4]王晓沛.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J].中国证券期货,2012(7).
[5]卞姗姗.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监管综述[J].商界论坛,2012.(1).
[6]刘美秀.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J].宏观经济研究,2012(8).
[7]马刚.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1(5):41-45.
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篇2
关键词:城投债;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4-0-02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但其中也蕴含着较大的风险,如何促进债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这就为深化债券市场改革,强化债券市场管理提供了动力和保障。
一、城投债的相关概念及产生和发展的原因
城投债在我国有近20年的历史,目前其规模已经较为庞大,其中蕴含着较大的风险,需要采取积极的举措进行防范。
1.城投债的基本概念
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伍毅蓉、魏劭琨(2013)认为城投债是指由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多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①, 本文认为,城投债主业包括公开发行的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其发行主体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主业则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公益性项目。
2.城投债的发展现状
我国城投债最早出现在1992年,是上海为支持浦东新区而发行的,进入2005年后,我国城投债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当前,城投债保持较大的规模,《2012年度债券市场统计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1、2012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城投类债券(仅包括中期票据和企业债两种形式)分别累计达到2562、6367.9亿元,2012年底银行间市场城投债余额达到14365.68亿元,2013年更是达到61539.6亿元(包括中期票据和企业债),由此可见,我国城投债的发行规模已经达到较高的历史水平。
3.城投债发展迅速的原因
城投债产生的原因可以从两个维度来考察,首先,从需求来看,近年来各地投资热情高涨,2013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额累计达到43.65万亿元,但在中央和地方分税制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财力明显难以满足投资需求,并且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较大,工业等方面的税收占比不高,在中央强化房地产调控的宏观背景下,地方政府财力将进一步受到限制,这就使得地方政府积极谋求通过投融资平台获取资金支持,推动了城投债的发展。实际上,由于当前城投债已经达到一定的规模,地方政府难以对到期的城投债进行偿还,因此,采用展期等方式处理将大量出现,这就会进一步加大城投债的规模。其次,从供给来看,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发行城投债的可操作性大幅度的增强,而由于城投债收益率较高,大量的市场主体参与到这一行为当中,这就进一步激发了供给方的发现行为。特别是,城投债的监管方国家发改委对城投债券的监管相对宽松,从而使得城投债的发现更为便利,这就加大了城投债的供给。
二、城投债的国际比较
城投债在国外大多是以市政债等形式存在的,各国在城投债发行主体、目的等方面具有较大的相似性,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1.发行主体
从发行主体来看,城投债基本是由地方政府发行的,并由地方政府提供担保,如美国是由州和地方政府及其下设机构和特别行政区,这种地方政府具有发行债券的权利与国内形成一定的差异。此外,德国等国家发行主体除地方政府外,地方性公共机构也具有发债权利。值得指出的是,澳大利亚是通过成立“州国库公司”作为平台发行债券的,这与我国具有较大的相似性。
2.发行的目的
发行城投债的目的一般包括为建设项目筹集资金、解决财政资金不足问题等方面,如美国等国家。当然,在发行目的上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日本城投债可以用于住宅建设等,值得指出的是,法国等国家规定市政债不能用于弥补财政缺口。
3.城投债的种类
不同国家将城投债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如美国城投债又称为市政债,分为短期市政债和长期市政债,长期市政债又划分为普通债券、收益债券以及混合债券,在日本,城投债是以公社债的形式存在,并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地方公共债券和地方公营企业债券。
4.城投债的监管
发达国家特别强调城投债的监管,并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如美国构建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共同监督的监管体系,日本则通过对发行数量和总额的审批来进行监管,并由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等实施监管。
三、我国城投债信用风险及增信方式分析
2013年底,国家发改委警示地方城投债风险,这既表明城投债总体风险可控,也表明风险已经引起国家监管部门的关注,需要引起投资者的重视。
1.我国城投债的信用风险
城投债的信用风险是指发现城投债的主体难以履行到期义务即偿还到期债务所产生的风险,虽然我国地方政府不存在破产等问题,但从实践来看,地方政府财力有限,一旦城投债难以实现“借新还旧”或者说债务置换,则部分地方政府必然会面临难以偿还到期债务,只能采取“拖字诀”或者其他方式应对,这实际上就会引发信用风险。特别是部分城投债相关主体信用风险意识不强,将政府视为城投债发行担保者,并简单的认为中央政府会为基础政府城投债发行“担保”,从而导致部分风险被忽视。
2.我国城投债的增信方式
由于信用风险等风险的存在,特别是,部分城投债信用等级较低,债券持有人风险较大,因此,城投债能否顺利发现、流通,债务发行主体还本付息的能力以及增信保障是否得力便成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增信的目的主要是增进债券信用,降低债券违约率,减少违约后债券持有人可能遭受的损失,目前我国城投债增信的方式主要包括第三方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土地抵押等,如在BT项目中通过地方政府回购款质押提供增信,通过增信后,城投债的信用等级将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
四、城投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城投债发行的实践来看,目前其存在的问题可以从发行主体、监管体系以及评估与增信等角度来考察。
1.发行主体存在的问题
首先,部分发行主体盈利能力受到限制,表现在业务结构相对单一,盈利水平容易受到外部因素影响,这就容易导致收益的不稳定,难以保持城投债的高收益率,实际上,我国城投债的收益率出现过较大幅度的波动。其次,部分主体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资产良莠不齐,部分地方政府为推动城投债的发行采取大量注入资产的模式,但投融资平台的管理能力却没有得到提升,导致发行主体整体经营水平和能力难以保障,降低了城投债的保障。
2.评估与增信存在的问题
首先,从评估体系来看,城投债信用评级体系尚不完善,难以有效揭示潜在信用风险。目前上海市、深圳市、浙江省、广东省开展地方政府已经具有自行发债的权限,但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信用评级制度尚不完善,表现在统一、规范的信用评级方案尚未建立,评级机构独立性不强等方面。其次,从增信来看,目前市场化增信手段尚未得到全面推广应用,增信更多的依靠政府行为。
3.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首先,多头监管等导致监管中存在较多问题,目前发改委、银监会等部门都具有监管权限,这种多头监管容易导致监管真空如两个部门都不管等问题。其次, 城投债监管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在城投债发行上存在法律空白、法律冲突等方面的问题,如城投债发行的主体是公司,但实际上政府却成为城投债的“股东”,这就与法律上所明确的公司内涵不相符合。
五、对我国城投债发展的建议
推动我国城投债的发展,需要多策并举,具体而言可以从完善法律强化监管、强化信用评级和增信管理、完善风险预警等方面着手。
1.完善法律体系强化城投债监管
首先,要不断完善城投债相关法律法规,要根据城投债发行、管理、分红、偿债等各阶段的业务特征,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使城投债管理有制度可依,有规章可循。其次,要构建完善的监督执法体系,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整合部门监管力量,建立发行审批、政府预算、财政担保、部门监管等在内的多重监管体系,形成无缝合作的监管体系,另一方面,要借鉴美国等国家经验,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以此形成完备的监管体系。
2.强化信用评级与增信管理
首先,要完善信用评级管理体系,一方面,国家要根据城投债的特征,建立城投债信用评级管理体系,包括信用评级中应该公开的信息、信用评级的基本内容等事项,另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管理,对各种信用评级报告,要进行抽样检查,对不合格的信用评级单位要进行处置。其次,要建立市场化的增信管理体系,鼓励各种担保公司参与城投债担保,明确地方政府对城投债的担保责任,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完善风险预警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模型,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城投债承销单位可以根据城投债的特征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并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对城投债风险进行测算,定期向社会城投债风险报告,以帮助投资者决策。其次,要对城投债的风险进行动态的监督,有关主体要动态的收集宏观环境变化、城投债相关项目经营情况等可能影响城投债风险指标的信息,动态的监测城投债的风险,一旦达到不同风险水平的临界值就自动进行预警,以此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注释:
①伍毅蓉、魏劭琨.中国城投债现状、风险与机遇[J].银行家,2013(1):106.
参考文献:
[1]李俊文.基于KMV模型的城投债信用风险控制实证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1:1-25.
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篇3
关键词: 药品安全信用体系;问题;对策
我国医药行业发展迅速,一方面涉药单位数量众多,另一方面违法违规案件还较为频发,行业诚信意识亟待加强。为此,进一步强化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整个行业诚信自律意识,对于合理配置药品监管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自1998年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我国药品安全信用体系逐步开始建设,在提升涉药单位整体管理水平、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效率等多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地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毋庸讳言,当前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法律地位不高
目前,在国家层面,《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台的部门规章对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均没有相关涉及的条款,仅在2004年9月和2012年8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出台《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和《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的规范性文件,对相关工作作出规定。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撑,且仅为规范性文件,其权威性可想而知。在地方层面,江苏、湖南等部分地区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其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中,对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了一定的明确,从而使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信用分级管理工作有了法律依据。
(二)内容有待完善
《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仅对药品研制、生产和经营环节的信用等级进行分级管理,而占药品终端消费70-80%的使用单位却未列入其中;在确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时,单纯依据行政处罚,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企业违规、但达不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未受到重视;行业组织在信用等级管理中发挥的作用,虽有所提及,但不够明确,缺乏操作性;对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信息公示,无明确的规定;缺乏与社会保障、卫生、工商部门和社会征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等。
(三)各地操作不统一
根据《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级,但在各地的信用分级中,有不少地方则自我“创新”,无统一标准,有的分为诚信、守信、警示、失信,有的分为A、B、C、D四级,还有的分成三级等等;对于信用评定的主体,有的是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的则是设区的市级或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于信用评定的对象,有的仅仅对辖区内零售企业或批发企业进行信用评定,有的对医疗机构进行评定,还有的是药品生产环节;在评定结果信息公告公示方面,部分在政务网站、甚至大众媒体进行公开,有的则显得遮遮掩掩,仅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部进行通报。
二、对策
以上存在问题,严重地影响着我国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更与国务院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提出的“加快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的要求不相符合。为此,我们要以《药品管理法》的修订为契机,增加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条款,进一步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从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建立药品安全信用管理平台
明确省级、乃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统一的、覆盖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建立涉药单位信用基础数据库,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定期录入涉药单位的基本情况、行政许可、药品抽验、日常监管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等相关内容;建立涉药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录入违法生产经营假劣药品、情节严重的责任人,以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等重点职业人群的信息。在不泄露管理相对人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相关单位、政府部门或个人可以申请通过信息平台对有关信息档案进行查询。
(二)建立药品安全信用评定制度
在建立健全药品安全信用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明确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中开展信用评定工作,合理划分、确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信用评定中的工作职责和法律责任;授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药品安全信用评定管理办法,对信用评定的主体、对象、标准、方法、流程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规定,统一和规范当前的药品安全信用评定管理工作。同时,明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药单位的信用评定结果通过政务网站、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告公示,进一步扩大药品安全信用评定的社会影响;积极应用信用评定结果,建立完善相应的奖惩机制,对信用良好的单位,在行政许可中优先办理,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对信用较差的单位,增加日常监管和药品抽样检验的频率,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业退出和禁止进入;积极实施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最大程度地发挥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的作用。
(三)建立医药行业组织自律制度
行业组织是行业利益的代言人,是企业和政府、企业和社会以及企业之间联系的纽带,沟通的桥梁,也是“有限政府”的重要帮手。为此,必须明确医药行业组织的法律地位,积极参与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医药行业组织发挥更大的作用,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开展行业管理,维护医药行业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同时,医药行业组织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修订、完善管理章程,制定、实施行业标准,支持诚信企业做大做强,树立品牌形象,曝光失信单位,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在全行业形成倡导诚信建设的浓厚氛围,并将诚信意识内化于心,内化于药品质量管理的每一个细节中,实现涉药单位从“要我诚信”到“我要诚信”的转变和跨越。
参考文献:
[1] 肖飞.中国药品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对策[D].西南交通大学,2007.
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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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丹丹-我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河北金融,2015(3):51-52-
[5]熊远燕-论个人金融信息的法律保护[D].重庆:重庆大学,2008-
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篇5
一、外部监管及法律规范缺失,缺乏行业自律
2013年,互联网金融可以称得上是年度经济领域的热点话题,阿里小贷、众筹平台、理财通、余额宝等新型互联网金融产品不断推出,使得互联网与金融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机遇面前,不确定风险同样存在,其中监管风险最值得关注,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监管问题也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关键问题。目前,我国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专门监管制度和法律规范尚不存在,银监会在2011年8月曾针对“哈哈贷”倒闭事件《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颁发文件的目的在于防止P2P信贷业务的风险向银行体系传递和蔓延,避免风险进一步扩散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但从这份文件中也可以看出,银监会的监管范围并不包含P2P信贷业务。除此之外,自律组织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也不容乐观。2013年1月,《个人对个人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由中国小额贷款联盟颁布,但在行业内并没有取得良好的反响,加入自律联盟的机构非常少。
我国现在有超过300家P2P信贷平台,成交量迅速攀升达到200亿元。P2P信贷平台的机构数量和交易量都在不断地增加。然而,随着P2P信贷平台的快速发展,由于监管缺位导致的信用风险不断地暴露出来。“秒标”现已成为众多P2P信贷平台常用的营销手段。所谓“秒标”,是指P2P信贷平台虚构一笔借款,吸引投资人投入资金,待标满后立即给投资人回款,并支付一定的利息。这种“秒标”具有收益高、回款快的特点,对投机者有很大的吸引力,所以在平台上聚集了一大批业内称之为“秒客”的投机者。但“秒标”短期高收益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一家名为“淘金贷”的网站利用“秒标”先后骗走投资人100多万资金。“淘金贷”在2012年6月上线,对外宣称该平台是最大、最安全的线上借贷平台,在刚刚推出时为了吸引客户,推出了一些高收益率的“秒标”产品,可是在“秒标”推出五天之后,网站便无法打开,导致近百人受骗。“淘金贷”正是利用了投资者想在短期内获得高收益的投机心理,达到圈钱的目的之后,就逃之夭夭了。类似“秒标”这样的超短期标,不会产生实际的价值和效益,给了P2P信贷平台极大的套利空间,使其能够在短期内达到圈钱的目的。这些资金都归集到运营商手中,如果没有监管的存在,运营商挪用资金的风险就会加大。网贷平台通过“秒标”加利息的方式吸引投资人,投资人由于高收益的诱惑参与其中,部分“秒标”其实就是在伪造根本不存在的借款事项,背后根本没有借款人存在,一些“秒标”就是常说的“庞氏骗局”,利用新的投资者的资金去支付老投资者应得的收益,再以高收益率去吸引新的投资者。高收益率只是吸引投资者的假象,在金钱诱惑下,多数参与者失去辨别真伪的理智。目前,P2P信贷平台仍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对“秒标”这种超短期标的发行没有限制,因此P2P信贷平台上“秒标”人气一直很旺。在P2P信贷平台上,由于存在坏账风险和道德风险,导致多数商业银行拒绝对P2P信贷平台的资金进行托管或监督,这种情况下,一旦投资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客户的合法权益便无法得到维护。
除此之外,余额宝、理财通等新型余额增值服务,监管问题也亟待解决。此前,业界一直对余额宝等余额增值服务存在争议,认为其给出的收益率过高,不仅对商业银行利率机制造成了排挤,也不利于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更关键的是缺乏有效监管。支付宝用户通过余额宝直接在线上购买基金,在资金转出支付宝后,对资金的流向无法掌握,缺乏相关监管部门及法律规范的制约,而且余额宝等余额增值平台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是投向商业银行间协议存款,如果出现大规模赎回,商业银行不能及时兑付,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隐患。
二、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然是金融,而风险控制是金融最核心的基因,所以互联网金融也应该有风险控制的基因。风险控制能力不足是影响互联网企业向金融业渗透的主要问题,这一问题不仅存在于互联网企业,而且对传统金融机构也是一种挑战。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和金融相结合的新兴行业,其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由于行业本身所存在的高风险特征,两者结合之后所存在的风险将比单个行业所存在的风险更大。
金融业存在的风险相对较高,是管理和经营风险行业。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更不能绕开风险控制这一话题,如果互联网金融无法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也就不能有效的的控制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风险暴露,很容易失控,个别风险的蔓延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甚至引发金融危机。因此,管理风险、控制风险是金融业的根基,也是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中的核心问题。
三、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伴随着大数据、云计算、智能设备的迅速推广和应用,这些新技术和新设备的普及推广,成为威胁我国个人、企业、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因素,互联网泄露个人隐私的事件时有发生。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基础的信息安全,也成为网络服务的核心问题。互联网信息安全具有综合性和动态性的特点,而互联网金融的服务方式主要是虚拟化、跨领域开展的,导致了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与互联网金融业务快速发展的不协调。所以,为了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信息安全和网络空间安全问题应该得到重视,避免由于信息技术问题导致平台风险、技术风险、系统风险的出现,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四、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信用信息交换困难
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篇6
【关键词】信用市场 问题
信用卡作为一项产品周期长、效益链长、风险环节多的业务,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品牌建设程度低、营销发卡乱象丛生、收费陷阱屡见不鲜,长期困扰着信用卡市场,在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下,各种违规操作不仅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危害着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信用卡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发卡行存在的问题
营销的创新不充裕,针对每一位客户的发展都运用相同的视野对待,盲目性较为严重,独立的信用卡品牌相对较为匮乏,当前,我国的几种信用卡的市场定位在本质上还没有很大的差别。信用卡的发行价格体系还不够完善和健全,发行量尽管增长速度较快,但是激活率却比较低。与我国国情相符合的信用卡赢利模式还没有完全形成,信用卡不良贷款率越来越高。
与其他商品市场相同,信用卡市场的竞争,最终还是在品牌上的竞争。除了附属于VISA和万事达这些国际大品牌的国内信用卡品牌之外,我国银联和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品牌还处于初创阶段,市场认同度较低。信用卡的营销战略长期处于一种恶性的价格竞争体系中,价格体系还不够完整和健全,行业的服务标准相对也比较匮乏。睡眠卡、死卡占有很大的比例。信用卡的闲置不仅会使物力、人力出现浪费的现象,而且银行对信用卡客户的服务质量也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二)持卡人存在的问题
1.消费观念相对较为保守,不能积极地使用信用卡。在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已经形成了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念,这种观念是很难改变的,对于大部分人而言,超前消费的观念还不能被接受。使用信用卡先消费后还款的方式还不能在大范围内得以普及,这一问题也是制约信用卡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
2.信用观念的缺失,信用状况不佳。因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够健全,针对个人的失信行为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惩罚机制,持卡人因道德风险所获取的不当利益远远高出其违法、违约的成本,所以,恶意透支行为屡见不鲜,逾期欠款现象比较严重,造成银行难以针对个人的具体信用状况来授信。
(三)特约商户存在的问题
市场规模本身比较小,特约商户不能均衡分布。我国银行卡特约商户数量尽管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POS、ATM机等用卡硬件设施主要局限于发达地区大中型商场、酒店等,普及率偏低,现有的每一个特约商户所负担的卡量则占国际水平的3倍之多,特约商户的群体规模难以满足数量不断增长的持卡人群体的消费需求。
二、我国信用卡市场的治理对策
(一)加快构建我国信用卡产业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市场行为
当前,我国信用卡产业相关法律体系立法经验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可以与西方先进的做法相结合,借鉴其成功的经验,将我国信用卡产业发展和监管的基本立法框架确立起来,构建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在立法基础上可以有以下几方面:第一,严格信用卡发卡市场的行业准入规则、监管主体职能划分。当前,因为信用卡业务高收益的特点,参与发卡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考虑到市场上恶性竞争以及因消费者信用缺失而存在的金融风险,我国需要进一步对信用卡行业准入以及监管机制进行完善。第二,明确政府对信用卡产业发展的扶持与保障政策。第三,规范征信制度,完善信用评估及失信惩治制度。第四,明确界定发卡机构、收单机构、专业化服务机构、商户及持卡人的权利与责任划分。
(二)细分市场,注重发卡质量
在中国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初期,发卡银行的经营目标主要以占领市场、抢夺份额为主,力求取得规模的最大化,也即以数量取胜,粗放式经营特征明显。随着信用卡卡市场规模的扩大,经营理念、经营方式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片面追求发卡数量,不但不能取得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如果不注重产品品牌和服务质量,反而会失去已有的市场。因此,近期,注重效益、注重质量已成为发卡银行的共识,信用卡业务也由单纯的发卡数量竞争上升到服务质量的竞争,实现分级服务、分层收费己是大势所趋。
(三)加大宣传与建设,营造健康的市场氛围
发卡组织要联合各商业银行开展“放心用卡、安全支付”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持卡人的安全用卡意识,积极引导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指导特约商户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掌握应对伪冒用卡和信用卡诈骗的基本防范技巧。同时,发卡组织与银行应当学习国际先进经验,积极拓展特约商户,大到宾馆、购物广场,小到跳蚤市场、出租车,不局限于行业和规模,加强信用卡用卡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商户费率的灵活管理,提高特约商户的普及率。
(四)完善内控监管,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各家发卡行还应从内部管理的三个方面入手:第一,要完善信用卡管理制度,对信用卡的授信、止付、销毁等重要岗位实行权限批准制度。第二,应建立多级控制体系、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恰当的责任分离制。根据信用卡卡种的属性、业务种类及其风险特点制定完善相应的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加强银行业务员的技能培训,提高一线员工的素质,大力加强信用卡业务的电子化建设,加快持卡人反常消费信息的反馈速度。第三,把信用卡业务的审计工作纳入到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整体计划中,结合案件专项治理,建立合规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
在经历了2009年金融危机以后,我国的经济出现了很大的起伏,在此基础上,我国信用卡市场也呈现出来各种亮点,特别是风险控制能力的不断提升,从而使不良率降低,与此同时,伴随着大部分主要发卡行的发卡量已经达到了500万级的盈亏平衡点,信用卡市场具有更大的发展机遇和盈利空间。
参考文献
[1]张礼.加快我国信用卡市场发展的思考[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11).
[2]胥莉,陈宏民,吕艳.从银商之争看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垄断与竞争[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4(10).
[3]李航.我国信用卡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01).
[4]杨筱燕.信用卡业务高速发展下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金融管理与研究.2009(02).
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篇7
【关键词】 产业链 互联网金融 信用体系 P2P
0 前言
中药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亳州作为华佗之乡,四大药都之一,其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以及悠久的中药种植历史使其成为我国重要的中药材产地。近年来亳州市的中药产业链的发展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中药的生产模式由以前的纯手工的种植模式逐渐转变为机械化的种植,种植的规模也逐渐摆脱了过去的小规模种植,大规模现代化的种植模式正被逐步的推广。随着国家对中药产业的关注度逐步提高,国家千亿产业基地计划落地,中药产业链也得到了进一步拓展。目前亳州市中药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种植规模较小、产业链集中在基础加工阶段,生产加工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加工出来的药材相对粗糙,产品质量不高,相对分散的中药加工企业使得当地中药材的品牌效应不够,在市场竞争中缺乏核心优势。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中小企业本身的问题以及当前的金融体系的不完善。互联网金融以其方便灵活等特点得到迅速的发展,线上的信用审核和业务办理降低了成本,同时借助于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客户的信用审核能够更加全面,审核结果更加真实有效,保证借出资金的安全,降低了违约风险。将互联网金融应用到亳州市中药产业链中,一方面有助于解决产业链发展过程中存在得资金短缺的问题,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对于该领域的市场监管较弱,控制市场风险,加强市场监管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1 文献综述
对于互联网金融在解决中小企业产业链问题的可行性分析,我国许多学者都进行了相应的研究。对于亳州市中药产业链的发展现状,丰志培(2015)从亳州市的中药产业的发展入手,分析中药产业链的完整度、空间布局以及产业链的各层次的构架,找出影响产业链发展的瓶颈所在,并针对产业链不完整,层次低布局不完善等问题提出集群化、点轴等政策建议。该学者虽然从产业链的宏观角度分析目前产业链存在的问题,但是对于问题的挖掘不够深入,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2]。王馨(2015)[1]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可行性。她主要是从“长尾”理论的角度出发,浓墨分析互联网本身具有的外部经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等效应,并提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必将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刘金燕(2014)在分析互联网金融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主要将关注点集中于实施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并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3]。当前学者对于互联网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方面的研究缺乏整体的把握,本文将从宏观的角度分析互联网金融在中药产业链运用的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2 中药产业链存在的问题
首先亳州市中药产业链面临的主要的问题是中药产业链中,中小企业的占比较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缺乏生a性融资渠道,使得中药产业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资金不足、生产滞后,产能难以满足实际的需求,其结果必然导致一部分客户的流失。其次是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的过程中必然面临着资金困难的问题,企业难以从银行等传统的金融渠道获得资金,通过民间借贷的资金难以满足企业扩张的需要,而小贷公司的借款利率太高,不能作为可靠的资金来源。在新型的融资渠道尚未建立之前中小企业的发展必然会受到影响。在传统金融行业中,资金的融通必然要满足两方面的要求,一方面如果企业的规模较大,资质较好的企业可以通过信用贷款实现资金的融通,另一方方面,如果企业的资质难以满足从金融行业中贷款的要求必然要拥有一定的资产作为抵押来保证其未来的还款能力。以上两个方面主要是针对银行中资质较好的客户,银行的嫌贫爱富得以充分的体现。而对于中小企业甚至农户则难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一方面,中小企业或者农户并没有较好的信用记录,比如对于农户来说,农户很少能够从银行贷到资金,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短期的资金短缺可能会导致其资金逾期的可能,资金的逾期使得其信用记录难以满足银行的要求。而且中小企业和农户由于其生产规模较小,生产经营过程中缺乏资产的积累使得其没有相应的可供抵押的资产,综上所述中小企业很难从正规的银行渠道获得资金。
3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将传统的金融业务例如资金的融通和资金的转移支付、信息中介等转移到线上从而提供金融服务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时代的衍生品,具备了互联网本身所存在的大数据,信息处理能力强,信息来源广等诸多的优点。通过整合互联网上的个人信息,建立个人的征信体系比传统的征信体系建设模式更加可靠。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有:众筹、P2P、第三方支付以及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针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P2P模式在我国已经有了较多的实践:
4 P2P模式应用的可行性分析
P2P即网络借贷,它是指通过建立网络平台的方式,将少量的资金聚集起来实现资金的融通的一种互联网金融模式。其发展具有三个重要的作用:首先它通过网络平台的方式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聚集起来,满足了一部分人的投资的需要,提高了社会闲散资金的利用率。其次P2P平台中汇集了大量的客户,通过平台信息的搜集可以建立相应的信用体系,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最后通过将平台聚集的闲散资金融通给资金的需求者,满足了一部分人的资金需求。
P2P模式应用于中药产业链融资具有以下的优势:1.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优点在于它可以借助互联网的大数据的特点,通过搜集借款方存在于互联网上的相关的信息,通过对信息的整合对借款方进行相应的信用的评级,并将结果公布于平台上供投资者参考。2.线上交易的模式相比于传统的模式具有巨大的成本优势。传统的金融市场都具有固定的场所,昂贵的租金加之较高的人力成本都将由借款方来承担,无疑增加了借款方的借款成本。而网络借贷模式由于不需要固定的场所,人力成本的也仅包括平台的维护和信用的审核两大块,融资的成本大大的降低。3.审批的速度快。P2P网络信贷的这一特点主要是由互联网的特点决定的。通过借款方资料的提交以及信用的审核,到最终获得资金都是在网上进行,避免了传统金融的审批流程复杂,审核周期较长的问题。
P2P模式存在的问题:1.目前P2P模式在我国发展迅猛,但是在由于发展时间较短,对于这一新型融资模式的监管尚且不到位,监管制度相对较为落后,平台建立的标准还不成熟,监管措施也没有具体的标准使得其很容易偏离方向。2.网络信贷平台应当作为整个融资流程中的中介的角色。但是由于监管的缺失,部分网络信贷平台将自有资金融通给资金的需求方,或者为投资者做担保或者抵押,严重违反了平台作为中介者的原则。
5 政策建议
5.1 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
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个社会资金融通的基础,然而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的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信用体系的建设的内容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通过汇总客户在银行的借贷款信息,从而判定客户的信用等级。但是这种信用体系的建设方式存在着诸如信息来源不足,社会上大量人员的信用记录缺失的问题。借助互联网的大数据的优势,搜集相应的信用信息,建立适合于市场中绝大多数参与者的信用体系,以便对客户进行全方位的信用评价。同时积极鼓励倡导种植农户或者中小企业注重维护个人的信用记录,建立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
5.2 加强对于互联网融资平台的监管
网络信贷平台以其灵活方便的特点迅速占领市场的同时监管机制却未能及时的落实。近年来,网络信贷平台跑路事件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是网络信贷平台作为中介平台由于监管的缺失而卷入非法集资的范畴。加强网络信贷平台的监管对于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充分发挥网络融资平_对于中小企业的以及种植农户的支持作用,促进中药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5.3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中药产业是亳州市乃至全国的朝阳产业,中药相比于西药具有诸多无法比拟的优点。解决中药产业链的融资问题对于充分发掘这一产业的潜力,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同时发扬中华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一方面规范融资市场的发展,引进较为成熟的融资渠道,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寻求适合自身情况的融资模式,同时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规范普惠金融融资市场。另一方面在引导农户以及中小企业选择正确的融资渠道,远离非法融资市场,保护自身的利益,同时加强对融资者的信用引导,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促进普惠金融融资市场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馨.互联网金融助解“长尾”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J].金融研究,2015,(09):128-139.
[2] 丰志培,彭代银,刘志迎.亳州中药产业链与空间布局发展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5,(02):165-170.
[3] 刘金燕.基于互联网金融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探讨[J].中国市场,2014,(43):102-103.
何玉(1994―08月―15日)男,汉族,安徽淮北人,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13级本科,研究方向:金融学。
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篇8
关键词:P2P网贷;征信体系;逆向选择;道德风险
一、网贷行业的发展现状
1.P2P网贷的发展历程
与传统的民间借贷不同,P2P网络借贷是通过互联网匹配借款人和投资者而不是通过银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或者是民间贷款人进行借贷,是一种金融脱媒的产物。它与众筹、第三方支付并称为互联网模式的三大创新。P2P网络借贷的建立,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助力,这些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很难在银行获得贷款,而向其地域范围内的民间借款者借款,借款成本高,借款数额少。网贷平台突破了地域的限制,集中投资者的闲散资金,借贷成本相较于民间高利贷较低,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这种借贷理念早在1976年就产生了,但是当时由于还没有互联网技术,无论是从借贷双方的数量、借贷规模来看都十分局限,没有突破地域的限制。直到2005年,诞生了世界第一家网贷平台Zopa,是由四位英国青年联合创办。随后,美国第一家网贷平台Prosper成立,但是2007年成立的Lending Club后来者居上,一跃成为美国最大的P2P网络借贷平台。而中国第一家网贷平台拍拍贷于2007年成立,随后宜信、红岭创投、人人贷等众多平台开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2.P2P网贷发展模式
比较典型的模式有三种:传统模式、债权转让、担保模式。无论是哪种模式都需要投资者和借款者先在网贷平台上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后,进行身份认证,然后进行银行卡绑定。对于投资者审核较为简单,而对于借款人的审核较为严格,除了进行身份验证之外,还必须进行信用认证,有没有存在信用违约记录直接影响到P2P网贷集中投放的贷款能否收回,其盈利能否实现,企业信誉能否得到保证。传统模式是P2P网贷企业搭建网贷平台,基于投资者和借款人提交到平台上的数据,进行线上匹配,网贷平台不承担贷款人资金不予偿还的责任,只是作为交易媒介。该模式的优点是网贷平台不需要兜底,减轻了平台的压力。但是缺点是很难获得投资者的信任,获得资金支持;第二种模式是P2P网贷企业搭建一个网贷平台,然后在线下购买投资人的债权,这些投资人一般是个体工商户或者小微企业,再将债券标的提交到网贷平台,供投资人选择,从而实现债券的转让,赚取借贷利差。这种模式将线下线上结合起来,有利于成交量的提升。第三种担保模式是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为交易双方的交易提供担保,其优点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投资人的资金安全,但是可能会影响到网贷企业的运营独立。
3.网贷行业的发展现状
(1)平台数量和结构分布
从网贷之家提供的2014年年报显示,从2011年网贷平台仅有10家发展到2014年的1575家,行业呈现爆发式的增长,2013年较2012年增长了近4倍,处于行业发展的井喷期。2014年较2013年平台的数量增加了近800家,可见网贷行业发展势头凶猛。网贷平台主要是担保模式的企业和债权模式的企业发展较为迅速,传统模式由于缺少资金担保或者是债权抵押质押物而难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而很少能获得投资者的青睐。
(2)地域分布
网贷平台数量最多的首当其冲当属广东省,广东省计算机技术行业十分发达,而且地理位置优越,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都位居全国前列,为网贷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技术和经济环境。浙江、北京、山东、上海紧随其后,这些地区都位于东部沿海地区,相较于中西部而言,金融业发展水平更高。随着网贷企业数量的逐渐增多,越来越为人们所熟知,西部地区的网贷平台也开始建立起来,形成了“中部塌陷”的格局。
(3)网贷交易量
2011年至2014年网贷成交量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14年全年成交量是2013年的约2.5倍,再创历年新高。网贷贷款余额也快速增长,网贷贷款余额是用来衡量网贷行业尚需要偿还的贷款,是衡量安全性的重要指标。虽然与银行贷款规模比,网贷行业的规模还相对较小,但是就其发展趋势而言,未来必将蚕食银行的贷款业务。
二、网贷行业在快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P2P网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网贷行业增长势头迅猛,但是在这么快的增长速度下,不可避免的也会存在较大的问题。就网袋之家2014年的年报数据显示,由于网贷行业监管制度尚未健全,存在一定的监管缺失,该行业仅2014年的问题平台达到2013年的近3.6倍,仅12月末问题平台就达到了92家,超过了2013年问题平台的总数。且湖南、海南、山东等地的问题平台数量最多,虽然上线平台的数量不及广东、北京、上海,但是其问题平台数量远远超过了这三大地区。而且问题产生多集中于诈骗跑路和提现困难两类,这两类问题所占比率相近,都超过了40%,说明网贷行业在数量上获得发展的同时,在质量上没有同步跟进。这是网贷平台存在的最大问题。第二大问题是网贷行业地域发展及其不平衡,如上文描述,东部地区数量最多,西部地区也在迅速崛起,而中部地区仅有寥寥几家,而且发展质量并不高。造就了中部塌陷的局面。
2.问题产生的原因
网贷行业发展的不平衡,诈骗跑路、破产倒闭事件屡见不鲜,对投资人来说,极大地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不仅利息得不到保证,连本金都很难收回,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对网贷平台来说,受到行业内多次违约等不良事件的影响,促使投资者失去对网贷平台的信心,为了获得投资者的资金支持,不得不花更多的成本进行投资宣传,以各种营销手段来吸引投资者。而这些不良事件的产生归根结底在于以下几个原因:
(1)监管措施尚未出台,存在监管空缺
对于P2P借贷行业存在的乱象横生的现象,根本原因在于监管不力,监管制度尚未健全。由于P2P网络借贷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时间较短,但是由于其发展的速度迅猛,致使监管当局应接不暇,而且由于采用的是线上的运行模式,这就给监管当局的监管增加了难度。目前,银监会的监管制度仅仅针对担保有一定的管制,防止两个企业之间互相担保,一旦资金链断裂,有可能发生双双破产倒闭的危险,而对于其他的限制措施尚待健全。一个行业若是缺乏统一的制度进行约束,行业的发展必定是病态的。而且行业制度的缺失,也会导致该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问题企业数量进入过多,更难管制。
(2)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存在
P2P网贷企业由于都不是上市公司,没有被要求公开相关的数据,这就导致网贷平台的运作过程是一个黑匣子,很难进行评定,一些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会公开一些标的信息,但是由于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很难保证数据的真实和有效。一些评级企业例如大公信用评级公司、网贷之家等,其对该行业进行的信用评级均是基于比较少的可获得信息,而且,经常在不断地进行调整,更甚至不同评级机构评价结果是不一致的,例如陆金所在网贷之家排名第一,但是在大公信用评级中被拉入了黑名单,这就会使得这些评级机构的评级作用大打折扣,使投资者产生迷惑。P2P网贷企业数据不公开,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的信用评级。
(3)网贷企业审贷不严
除去平台自身基于不法目的成立产生的诈骗事件之外,许多企业破产倒闭主要是因为借款人还款不力,没有收回到期的款项。这归因于在批贷之前对借款人的审核不严,没有对借款人的信息特别是信用信息以及偿还能力、借款用途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在事中没有对借款人的资金运用情况做好有效的监管,这就导致大额不良贷款的产生,最终拖累整个借贷企业的运营。
三、P2P网贷征信体系建设
基于上文所述网贷企业存在大量问题企业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需要加强对该行业的征信。近年来国家不断强调要构建社会诚信建设体系,加强对各行各业甚至是个人的征信。对于网贷企业来说,加强对借款人的征信尤为重要,这直接会影响到该企业的存亡。例如红岭创投发生过两次巨额的坏账,最后都是由该企业兜底用自有资本金偿还投资者的款项,但是若是继续此类事件的产生,必然摆脱不了企业倒闭的命运。所以对借款人进行征信尤为重要。
1.收集借款人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
首先要加强对借款人信息的收集,在进行借款人注册时要求其填写详细的身份认证和信用认证的同时,还要对借款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核实其正确性,对于有多次信用违约的企业或者个人不予以考虑信用借款,在对于向其提供抵押借款时,也要至少保证抵押物的价值正好等于向其提供的信用额度。
2.采用模型进行评分
根据所获得的信息,划分不同的维度,采用信用评分模型对不同维度进行定分,对所得的分数进行加总,将总分划分为信用优秀、良好、一般,轻微失信,严重失信五个等级,对于失信的借款人进行披露,或不考虑为其建立借款标的,或让投资人在获知借款人信用等级的情况下自行选择是否进行投资,借贷企业需对这类借款人做出详细描述,并告知投资人不保证投资的本金和利息。
3.鼓励信用优秀的借款人
给信用评定为优秀的借款人提供一些优惠措施,或降低其借款利率,减少其融资成本;或对其借款标的进行宣传,鼓励投资者去购买这些标的,并提供一定的担保,减少其满标用时,使得借款人尽快获得资金进行运用。
四、结论
网贷企业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给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了较为有利的条件,它能使得企业好的项目尽快的获得融资,对于个人创业也是一种鼓励,一些好的创业思想很有可能会变成事实,而不会由于缺少资金而抑制了一类创新产品的产生。虽然该行业的发展存在太多的问题,但是通过加强对借贷的征信,提高行业运作的透明度,增强投资者的信心,这个行业也会越走越远,越来越强大,甚至会分食传统银行业的蛋糕,虽然短期内银行的绝对地位不可动摇。但是,随着监管措施的完善,行业发展的成熟,其较低的融资成本、较为便利的借贷手续和相对较高的投资回报率,终将会受到投资者和借款人的青睐,获得长久发展的助力。
参考文献:
[1]陈冬宇.基于社会认知理论的P2P网络放贷交易信用研究[J].南开管理评论,2014(3):40-48.
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
本文2023-12-08 18:00:48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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