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公司盈利模式范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3-12-07 17:57:33浏览:730

财税公司盈利模式

财税公司盈利模式篇1

中国证监会4月3日宣布,新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500亿美元,增加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500亿。与此前相比,QFII总投资额度达到800亿美元,这意味着QFII额度被大幅提高了1.6倍,而RQFII额度则扩大了2.5倍。

消息甫出,就被股票市场解读为证监会“救市之举”,是否“救市”尚且难论,但笔者认为,将这一消息与此前公布的其他消息相联系,事实上反映了中国正在有意加快资本账户开放。(澳新银行刘利刚)

证监会拟对六类主体建诚信档案

证监会13日宣布,将就《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草案》)征求意见,正式文件计划年内出台,包括财务顾问机构及其主办人、律师、会计师等六类主体的14项重大信息将全部纳入诚信监督数据库,供公开查询。各类交易所行为也将被纳入诚信档案。

对于负有特定诚信责任的保荐人、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违法失信的,除依法处罚处理外,还将出具诚信关注函,提示关注其执业、从业;发审委委员等和专家遴选,实行存在失信记录“一票否决”。(财新网)

人民网 谋划收购优质网站

人民网(603000)4月18日展开申购,其董事长马利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人民网是第一家将采编业务纳入上市主体、实现整体上市的新闻网站,公司上市后会考虑收购优质网站资源。

马利还称,从盈利模式来看,与新浪、搜狐、腾讯、网易四大商业网站相比,人民网与新浪最为相似,均以互联网广告为主要盈利模式(占营业收入60%),移动增值业务占比10%。与其不同的是,人民网因在内容方面具有原创性、权威性等特点,开展信息服务业务,占比30%左右。

人民网目前还有进一步拓展国际化市场的计划。2012年将根据实际情况拟在香港、澳大利亚及欧洲继续开设分支公司。(东方早报)

税总向PE界澄清浮盈税传闻

前一段时间,市场传闻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税总”)将对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另行开征“浮盈税”。一些机构为避免重复征税,建议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适用40%的较高税率,但只能征一道税。消息传开,市场又误传个人投资者在承受40%浮盈税的同时,仍需承担作为合伙企业合伙人固有的所得税(税率为5%-35%),以及5%营业税。三项相加,总税负接近80%!

为反映广大PE界诉求,4月27日下午,中国投资协会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邀请到税总所得税司孙午珊副司长一行,与副会长以上单位的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孙午珊副司长一行就座谈会代表所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释,指出税总近年来所研究起草的《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是与2008年财政部和税总联合《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以下简称“2008年159号文”)相配套的实施性办法,不存在另行开征“浮盈税”问题。对代表提出的“可否在结构性减税背景下减轻股权投资企业税负”问题,孙午珊副司长回应称,与国外相比,我国主要是流转税税负较重,所得税税负则相对较轻。结合我国当前实际,结构性减税应主要是调整和减轻流转税税负。

通过座谈交流,增进了PE界对正在起草中的实施性办法的理解。多位与会PE界人士表示,税总研究制订全国统一的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有利于解决目前各地方税收政策不统一和基金管理公司无所适从的问题。

财税公司盈利模式篇2

关键词:垃圾焚烧;BOT;投资;盈利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2002年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的意见》, 2004年建设部颁布实施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就此拉开了城市垃圾处理市场化改革的序幕。政府开始关注城市垃圾处理企业的经济利益,给予越来越多的经济政策和财税政策的支持。近期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环保部联合制定的《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编制工作,于2011年8月正式启动。面对占环保产业半壁江山的垃圾处理领域,上述规划将列明“十二五”期间,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个人投资在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总投资达到2800亿元。“十二五”期间,要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和预处理技术装备,开发大型垃圾焚烧设施炉排及其传动系统,提高垃圾焚烧发电和余热利用水平;研发焚烧烟气酸性气体净化关键技术设备、二英控制脱除技术设备、飞灰处置和固化技术装备等。“十二五”的环保任务空前繁重,将完成美国二十年的进程。整个环保行业的增长速度将在40%以上。

1垃圾处理企业盈利现状

1.1从经营模式分析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垃圾处理领域改变了原政府单一的投融资渠道,而走向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渠道多样化的发展道路。对于民营企业投资这类项目而言,投资企业可以与当地政府签订BOT特许经营协议,以BOT的方式进行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并以未来一定时期的收费权(特许经营权)作抵押,向银行融资,筹集项目的建设资金。项目建成后,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具备财务生存能力,通过每年垃圾处理费,上网电费等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回收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目前国内垃圾发电项目多采用BOT及其变异模式如BOO,BT等,服务期限大多为25~30年左右。我国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的单位投资成本一般在30~40万元/吨左右,该成本不包括土地使用费、场地三通一平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准备费用。而工程利润目前往往占项目投资总额的40~50%,也就是说用项目总投资50~60%的资金就可获得项目100%的收益,用项目收益权作抵押,一般可从银行贷出相当投资总额70%的建设资金,基本上用银行的资金即可完成全部项目建设,马上兑现10%的工程利润,你不用花一分钱,可获得10%以上的工程利润及100%的业主权益,这就是城市垃圾处理BOT运营的盈利模式。如下图。

图1 BOT项目盈利模式图解

说明:①投资方注入30%资本金到BOT项目公司;②银行贷款70%给BOT项目公司;③BOT项目公司支付工程款给施工队;④BOT项目公司支付物资采购款给物资供应商;⑤BOT项目公司支付技术咨询费给技术服务商;⑥施工队上交部分工程利润给投资方;⑦物资供应商上交部分利润给投资商;⑧技术服务商上交部分技术服务费给投资商;⑨项目公司运营后的部分利润;⑥+⑦+⑧+⑨总和大于投资商投入项目中的30%资本金。

由于BOT模式对投资企业在融资能力方面有较高的要求,所以,只有那些实力强、财务状况好的企业才能参与BOT项目的招投标,竞争的激烈程度远比施工招投标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价格战[1]。另一方面,投资企业可以凭借自身的项目管理优势在项目特许运营期内进行精细管理,降低运营成本,保证在特许经营期内的收入。除归还银行贷款和收回投资外还能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

1.2 从行业角度分析

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给垃圾处理整个行业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巨大的空间,政府支付给项目运营公司的垃圾处理补贴收人是回收建设运营成本的主要来源之一。垃圾处理补贴多是向固定居民征收。政府每吨垃圾补贴平均在80~100元左右,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补贴费与地域经济相关,当地政府通常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给项目运营公司,故当地财政状况直接影响补贴费多少,地区经济发育不平衡。一般补贴费东南部较高,比如上海、广州经济发达地区,出现吨处理补贴费高达240元;中西部地区较低,比如一些贫困县市,当地财政已经捉襟见肘,难以承担。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受经济水平的影响与制约,各地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水平也不同,垃圾处理产业化的基础不同,产业化发展处于行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相应地,各地政府对于垃圾处理产业化的理解和认识也会有所区别,故对于产业化发展的部署规划及对其政策需求也不尽相同。

2 影响垃圾焚烧项目盈利能力的因素

垃圾处理费,即当地政府支付的垃圾补贴费,补贴价格的形成机制对项目的盈利能力起决定作用。垃圾项目补贴价格的形成包括三个主要方面:一是明确政府需求,包括垃圾的数量及质量、处理规模、处理厂的设计、工艺设备、建设和运营水平,以及排放标准等环保要求。二是根据政府要求,测算投资需求、运营成本、其他收入(如发电收入)和投资回报等内容。三是根据测算内容求解单位处理补贴价格。可见,政府需求和成本、收人测算是影响垃圾项目盈利能力的关键。

另垃圾收费制度实施困难重重,其难点是缺乏有效的实施手段。有关部门新下发的通知中,将生活垃圾处理费定性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这样一来,理应由经营者直接向排污者收费。但由于我国现有的住房状况和垃圾收运方式,难以明确事实上的排污者个体,使直接的交换关系无法实现。这就需要政府部门承担“人”的责任,通过一定的行政机制,向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收费。根据这一特点,主管部门鼓励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统一征收,或由有关单位和部门代扣代缴。这种单一的收费制并不能很好的解决垃圾处理问题,将直接影响政府转移支付的垃圾处理补贴费。

此外对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上网电价也是影响收入的重要因素。国家发改委规定上网售电垃圾发电项目可享受优先上网,优惠电价。上网电价为投资时与当地政府定好,对于垃圾发电上网优惠电价,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已明确规定:2006年及以后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上网电价执行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补贴电价,补贴电价标准为0.25元/度。上网电价中补贴部分已是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计划价格,故上网电价仅与燃煤机组发电标杆电价有关(对于脱硫燃煤型火力发电厂,市场呼吁煤电价格联动[2],即与市场中原煤的供应量,煤价有关)。

建设规模,既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小越好,以投入产出比衡量,规模经济拐点为最合理的建设规模。但规划和实施过程中,由于地形地势,地区本位主义,高层协调能力等主客观原因,使规划常背离经济原理。进而影响运营项目的盈利程度。

垃圾运输/转运体系,是物流管理系统,垃圾从产生到收集、回收和处理的整个管理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物流过程。尤其是分类收集系统建设,转运站的布局设置,运输路线,运距长短,转运体系的整体规划必须经济合理,集约化,信息化,智能化。设置多种转运方式,如陆上、水上运输专用工具投入。往往不少垃圾处理企业对收集运输环节,重视不够,投入不够,给后续垃圾处理过程带来诸多隐患。

各种税费政策,如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征收办法。国家产业政策,货币政策。还有对该类项目风险性评价与控制措施,行业法律环境的建设,都是直接影响垃圾处理产业的生存和发展。

3 整合盈利模式由单项盈利向综合盈利发展

城市垃圾处理投资企业多以BOT特许模式建立项目公司,国内有些投资企业还设想把特许经营模式,以商业连锁模式经营,占领市场,提高品牌的知名度。项目公司为促进盈利正增长,需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扩大产品线,建立能够成长的盈利空间。从垃圾项目的补贴形成机制角度为垃圾项目盈利模式的多元化提供了基础。可从以下三种渠道整合垃圾项目的盈利模式:

3.1 延长项目产业链,扩大收入来源

增收空间的大小取决于投资企业对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把握程度和企业的市场能力,品牌的知名度。增收意味着增加各种可能的收人来源。收人来源:垃圾处理补贴;发电收入(日处理500吨以上可上网发电);发热蒸汽收入(可建桑拿浴所);申请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清洁发展机制)减排收入,CDM是发达国家为实现其温室气体减排义务而与发展中国家通过项目合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机制。通过减少 CO2、CH4、N2O、SF6、PFCs、HFCs六种温室气体过量排放而达到减缓全球气候变暖,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申请CDM减排费是由于垃圾焚烧发电一方面减少了填埋方式产生的CH4,另一方面又代替了一定额度的火电减少了CO2的排放;制砖收入(粉煤灰可制砖);建材收入(建筑垃圾可当建材);废金属回收;废纸压合板收入;有机肥收入;税收减免的收入(如增值税即征即退,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项目公司还需提高与政府的议价能力;提高申请国家专项资金的能力;提高信贷的资信水平。此外,对于部分在国外上市的环保企业而言,美元的贬值,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汇率变化也能够给企业带来额外的差额收益。

3.2 有效控制建设、运营成本

控制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投入,详细论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尤其是极为敏感的选址问题,垃圾处理项目用地是国家无偿划拨(项目用地符合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中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必须遵循规划与环评同步。厂房、办公等建筑部分建设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性价合理的施工单位。设备投入必须与项目规模,垃圾处理难度相配套,避免资金过高投入。组成项目建设成本监督委员会(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参与)。

加强前期垃圾分类收集的教育和引导,入厂后进行精细化分选,降低后续处理的技术难度和投入成本,运营水平高的企业发电量也较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的运行成本一般为70~80元/吨,项目运营过程设备维修费是较大比例的开支。

3.3 充分利用调价公式获得合理利润

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通常调价公式由政府和企业共同主导,因而成为企业获利的重要环节。随着政府管理能力的日益提高,调价公式也更加完善,但对于企业而言仍有一定的利润空间。由于在招标时上网电价是假定的参数,因此,垃圾处理费的调价公式首先应与实际上网电价自动挂钩。根据调价公式,煤电价格联动,上网电价标杆部分将随市场原煤价格上涨而同向变化;垃圾补贴往往会随CPI变化,宜采取累进制[3],不必每年调整,但垃圾处理成本并不一定随CPI上升而增加。

结论

通过以上延长产业链,控制成本,带来城市垃圾处理企业内涵式和外延式的盈利增长空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垃圾项目的收入稳定,投资企业的收益较为可观。因此,垃圾处理要坚持“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鼓励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改变现存的靠单一收费盈利的垃圾产业盈利模式,才可以刺激和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垃圾转化设施的发展,走产业整合之路,带动关联产业的繁荣。按照资源化的方针,走综合处理的新路子,才能实现综合效益,从而带来垃圾处理事业的整体繁荣。

参考文献:

[1] 管百海,马兰.抓住城市化契机创新大型工程企业的经营及赢利模式[J].建筑经济,2007,(03):55-57.

[2]吕芸.关于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几点思考[J].中国城市经济,2005,(07).

[3]常杪,田欣,陈青,王世汶.城市垃圾处理业的市场与盈利模式[J].环境经济,2009,(08):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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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公司盈利模式篇3

关键词 传媒产业 融合发展 财税政策

传媒业是一个具有双重属性的产业:既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又作为政府宣传政策的重要工具,也是政府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掌握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的主战场。随着新传媒技术的发展和媒体市场化程度的提升,传媒业正经历着深刻变革,传媒业产业结构调整是大势所趋。“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根据该目标,文化产业未来的增加值要到5万亿,年平均名义增长率要在13%以上。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传媒业,在“十三五”期间更要保持高速增长,而财政与税收政策是振兴产业的重要手段。传媒业具有一定的公共商品属性,外部性较强,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对政策较为敏感。在经济新常态中,如何完善促进传媒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传媒产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一)传媒产业结构严重失衡

在GDP增速从2014年的7.3%下降到2015年的6.9%的宏观经济背景下,中国的传媒产业整体保持增长态势。中国传媒产业在2015年增长了12.3%,整体市场规模达12750.3亿元。[1]传媒产业整体发展良好的态势主要依赖于基于互联网的新兴媒体。中国传媒产业结构正在发生质的变化,2015年互联网媒体的市场占比由2014年的47.2%上升到了51.8%,进一步拉大了与传统媒体的差距,传统媒体影响力与话语权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从产业的生命周期看,当前我国的传媒业从快速成长期向规模化经营阶段转化,同时也进入了改革的深水区和攻坚期。

(二)传统媒体发展受到新兴媒体的冲击

传统媒体主要是指报刊、电视等媒体。事业单位企业化运营的特点导致传统媒体运作机制的行政色彩依然浓厚,还没有真正形成现代企业制度的运作机制。事业单位体制运营的传统媒体与企业化运营的新媒体的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新媒体的崛起动摇了传统媒体的市场垄嗟匚唬分散了受众群体对传统媒体的注意力,而且从生产模式到盈利模式无不受到巨大冲击,也再次将其逼入困境。传统媒体的业绩严重下滑,并且消费者流失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更糟糕的是对舆论的控制力、引导力也日趋下降,其主流地位被边缘化。比如,2016年传统报业的“断崖式”下跌仍在持续,传统报业的发行量与广告量正面临着两位数的持续下滑。2015年,传统媒体广告市场下降幅度达7.2%(2014年是1.7%),其中报纸广告降幅在传统媒体中最大,达到了35.4%,呈现出“断崖式”跳水趋势。[2]传统媒体正面临着资金不足、盈利能力低、报刊经营举步维艰的状况,以及市场萎缩和人才流失等诸多问题。市场人士普遍预测,未来传统媒体市场将不断萎缩。

(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是趋势

随着“互联网+”新技术的高速发展,传媒业将迎来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新时期,而传统媒体将经历更为深刻的转型变革,网络化、移动化、数字化将持续贯穿传媒业改革的全过程。按照产业发展规律,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融合将成为我国传媒产业发展的主流趋势。

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的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坚持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内容建设为根本。[3]在实践中,传媒产业的整合已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成效,中央传统媒体以其雄厚的实力率先尝试,在客户端拓展出了一片新天地:人民日报已投入巨资打造“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社推出了“新华社”客户端;上海报业在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启动了“澎湃”等新媒体项目。

2014年8月1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

二、当前促进传媒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的不足

近年来,国家为了更好地促进传媒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出台了相应的鼓励性措施和指导性意见。例如,国务院办公厅了《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对2014年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进行了修改调整和补充。在财政政策方面,加大了对文化转制企业的财政保障以及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中央财政和部分地区先后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助、补充国家资本金、绩效奖励、股权投资、设立出版基金、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在税收政策方面,通过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文化体制改革,通过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企业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措施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但是,综观这些促进传媒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缺乏专门的税收政策体系,优惠政策缺乏系统性

目前对传媒业的优惠财税政策散见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与促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事业单位改革、科技进步以及中小企业等的税收优惠政策之中,促进传媒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协调性不强、行业针对性不足,导致税收优惠政策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也较难形成合力,降低了政策的实效性。

(二)优惠政策覆盖面窄,未覆盖全产业链

传媒产业的链条相对较长,情况也比较复杂。由于未将传媒业视为一个行业整体而制定专门的税收政策,各类相关的税收政策只是散见于其他领域的文件中,导致现行的税收政策并未全面考虑传媒产业的整体情况。比如,以“营改增”后的电影产业为例,虽然电影制片公司的版权收入、发行收入等免征增值税,但电影产业链上游的影视设备租赁税率为17%,下游的电影院税率为6%。

(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稳定性和存续性尚需加强,优惠政策时效短

自2008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文化税收政策文件数量非常多,其中不乏稳定性和实效性好的税收政策,但有相当一部分政策内容变化过快,执行期限短,政策的稳定性和存续性比较弱。针对传媒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多散见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与促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并且大多是以通知等形式下发,法律层级较低,[4]不但在产业的涵w范围、优惠对象与政策措施上较为单一,而且设置了适用期限,难以对传媒业的发展形成长期导向,反而容易制造税收筹划空间,对企业造成“负向激励”。[5]

三、完善促进传媒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一)加强财税优惠政策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加强传媒业财税优惠政策的系统性和针对性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实行传媒业全行业财税优惠,形成政策合力。整合现有针对出版、报刊、期刊、电视、图书、音像电子出版以及部分软件业的各类财税收优惠政策,从传媒业的战略高度统筹考虑,建立覆盖全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部分尚未纳入财税收优惠范围的传媒业新兴业态也要统一管理。同时,要考虑在税收管理层面建立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简化审批流程。

(二)继续对转制传媒企业施行特殊的财税优惠政策

首先,延长财税优惠政策的时间。建议将《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等相关政策予以延期。传媒业是政府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掌握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的主战场,在传媒业产业结构调整转型的关键时期更应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导向作用。其次,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建议对转制的传媒企业放松资格审核,扩大税收优惠范围。

(三)从利于促进媒体融合发展的角度制定财税优惠政策

虽然传媒业已被推向市场,但传统主流媒体仍然承担着宣传和引导思想、舆论及意识形态的政治使命,在其处于明显劣势的情况下,运用财政手段扶持、助推其走出低谷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上海市政府在“澎湃”新媒体项目实验上投入巨额资金,“澎湃”首战告捷;2016年12月,“澎湃”又引进6.1亿国有战略投资,“澎湃”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与政府的财政支持不无关系。[6]传统媒体融合转型的资金需求缺口大,是当前融合最关键也是最棘手的问题。传统媒体开办新媒体往往需要大量资金,主流媒体资金需求缺口大,社会资本涉入制度不健全、社会资金投入动力不足、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小是当前媒体融合发展的最大困境。从利于促进媒体融合发展的角度制定财税优惠政策,为传媒业提供系统、长远的支持对于中国传媒业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作者单位为安徽日报报业集团)

参考文献

[1] 崔保国. 2016传媒产业发展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3-25.

[2] 李雪昆. 4年累计降幅5成――报纸广告是否已触底[N].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6-02-23.

[3] 付长超.改革路线图敲定,主流媒体迎来新纪元[DB/OL].人民网,2014-

08-19.

[4] 戚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J].财政研究,2013(6).

[5] 安体富,张新.关于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2(52).

财税公司盈利模式篇4

担保机构发展近况

实力增强,梯队形成,结构进一步优化。近两年来,各地严格执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现整合、整体优化:2009年底为5547家,2010年底为4817家,2011年底为4439家。在机构减少的同时,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总额、户均资本额及担保贷款业务量均明显增大:2011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收资本已达4591亿元,同比增长17.2%;担保机构户均注册资本额2009年为6109万元,2010年为8129万元,2011年达1.04亿元,同比增长29%,第一次实现户均资本金超亿元。

在全国4439家机构中,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担保再担保机构已达35家;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担保再担保机构共计2196家,占比已近半壁江山。一批资本规模大、服务水平高、抗风险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正在形成,在公司治理、功能创新、风险管控、银担合作、团队建设等方面正在发挥着重要引领作用,担保行业整体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规模扩大、能力提升,服务小微企业作用增强。2011年全国4439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当年服务新增受保企业38万户,年末在保企业42万户;新增担保总额1.56万亿元,同比增长59.28%;担保余额2.6万亿元,平均单笔担保额385万元。2011年全年担保总笔数66.9万笔,其中单笔100万元以下的占57.9%;单笔800万元以下的占61.5%;单笔1500万以下的占81.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缓解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贷款难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全国4439家机构中,占比89.9%的是地市级及以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他们已构成基层小企业担保服务的主体,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特点愈发明显。

体系形成,风险可控,企业和社会效益显著。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扶持政策,在有效激励地方各级政府建立省、市、县三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同时,也吸引了大量的民间资本投资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初步形成了政策性担保与民营担保互补、直接担保与再担保联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2011年底全国4439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共计1072家,占比24.15%,实收资本1380亿元,占比30%;民营担保机构3367家,占比75.85%,实收资本额占比70%。我国担保行业正由试点初期的以财政出资为主,向以政策性担保为主导、民营担保为主体的格局转变。与此同时,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区、直辖市)建立了省级再担保机构,实际覆盖了18个省市,再担保在信用增进、风险分散、产业导向和行业整合等方面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各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现状看,尽管试点至今已有13年,但多数担保机构仍处于起步或调整期,规范发展的意识和基础较弱,商业模式不成熟、盈利能力不强,银担合作不畅。加之当前经济下行,受保企业不景气,代偿风险骤增,致使相当部分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前景不明。另外,加之个别担保公司除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等本金不实外,还超收、挪用、高危运作客户保证金,甚至以理财名义占用客户银行贷款,形成高额负债引发风险,个别风险事件已对担保业整体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担保机构自身存在不足。担保能力普遍较弱,盈利模式亟待调整。中小企业盈利能力较弱,信用能力和意识均较低,因此,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面临高风险、低收益困境。部分地区担保业务增速放缓与代偿骤增同步发生,应引起高度重视。部分地方反映,受银行提高合作门槛、缩减授保额度、降低放大倍率,以及宏观经济下行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目前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增速放缓。个别机构存在业务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行为。个别担保机构的风险事件给行业带来极坏影响,损坏了担保业整体的公信力。

银担双方合作也不畅。担保业务尤其是融资性担保业务必须获得协作银行的认同与合作。目前担保公司在银担合作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难以平等开展业务,存在银行门槛高、成本高、难分险、难共享等“两高两难”实际问题。

部门协调与政策落实不到位。中小企业融资是项系统工程,融资性担保涉及方方面面,其中动产、不动产抵质押非常重要。目前,多数担保机构成立时间不长,中高层管理人才奇缺,相关部门应加快培训及资质认证,以从速提高担保人才的能力建设。另外,有些政策如最近下发的有关担保机构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地方和相关机构反映十分强烈,政策出台的时机与初衷很好,但理解与执行存在歧义,需尽快深入沟通才有利于文件执行、实体受惠。

完善担保体系

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实际和当前面临形势,下一步要重点做好规范、扶持、监管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继续发挥担保在缓解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难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配合有关部门,理顺体制机制,完善行业管理规定,为担保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充分利用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平台,积极反映、共同研究、协调解决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有关政策与实操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尽快修改好《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担保机构的准入、盈利模式、资本及资金运作、分支机构管控、代持与实际人控制及关联交易等进行修改;对担保中的分类监管、银担分险、民间借贷、再担保机构与业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服务。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继续执行对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政策,加大中央财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探索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方式和路径,鼓励担保机构提高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对小微企业的担保收费,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配合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银担合作中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三是进一步研究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体系建设。总结已设立的再担保机构运营模式和产品设计的成功经验和问题,加强创新,继续推进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的多种形式,推动与我部签约的工农中建交及国开行与再担保机构务实合作,注重发挥再担保机构的信用增进、风险分散、产业导向和行业整合功能,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四是继续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业务统计,适时开展担保财税扶持政策的跟踪问效。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免征营业税申报系统、财政补助项目库建设等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在线申报、实时跟踪、过程监控特别是政策评估,及时掌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情况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担保业整体服务能力和风险预警防控水平。

财税公司盈利模式篇5

因化解企业债务、降低企业杠杆,时隔17年,债转股再度红极江湖。

今年10月,国务院连续下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和《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下文合称《意见》)两份文件,在两份指导性文件以及领导层多次重要谈话中,都强调了关键词“市场化”,市场化选择债转股参与各方、市场化确定债转股定价、市场化筹集资金、市场化管理和退出。

上一轮债转股,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于财政部注资、向国有商业银行发行债券及向央行贷款。“在财政资金日趋紧张的情势下,财政不宜再用国家信用为政府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撬动社会资金参与债转股业务是金融机构的功能所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认为。

“四大过剩行业如今的有息负债存量达5.4万亿元,本次债转股方案政府不再兜底,预计实施比例即使低于30%,也拥有万亿元左右的债转股总额。”安信证券分析师赵湘怀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 建行与云南锡业集团签订总额近5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投资协议。

万亿市场规模预期立刻引爆了资本市场对于“债转股”概念的追捧,但对于社会资金而言,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生意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摸着石头过河”

《意见》提出,鼓励保险资金、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长期性资金按相关规定进行股权投资,有序引导储蓄转化为股本投资;鼓励多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实施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增强资本实力。

《意见》为社会资金与各类机构留出了较大的参与空间,但与资本市场所追逐的万亿市场爆发不同,尽管不少企业与机构都希望参与到“债转股”中,真正落地的方案并不多,仍以个案和试点为主。

“目前来看两份文件是指导性文件,相应的具体措施还有待出台,我们现在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合作机构也都在观望中。”信达资产旗下子公司一位不愿署名的负责人表示。

目前率先试点的武钢集团、云南锡业债转股方案中,建行均采用“子公司设立基金”的模式。在操作层面,建行负责寻找客户、商谈协议等,建信信托负责基金管理,资金则主要来自社会资本,银行出资占比较少,并且债和股的业务板块并非一一对应。

“在资产荒的情况下,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债转股必将受到市场欢迎,债转股产品设计技术方面不存在难点。”华融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伍戈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难点是社会资金参与国有企业债转股的合规性以及后续保障转股股东、原有股东的权益问题,有待政策进一步细化。

深圳一家私募基金产品经理建议,应当尽快出台实施债转股机构管理规定,确定相应主体资格和牌照;确定社会资金可参与企业范围与比例;制定合格投资者资格与条件。

可供借鉴的是,近年来,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火爆,撬动社会资金的方式十分多样化。除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外,已有近30家地方性AMC成立,民营和外资也蓄势待发。民营资本通过参股地方AMC、二级市场不良资产收购或者提供不良资产交易的咨询和撮合等分得一杯羹;信托、基金等机构也逐步试水,市场上已经出现多只投资标的为不良资产的信托计划和私募基金产品,例如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作为GP(普通合伙人),其他资产管理或投资公司作为LP(有限合伙人),LP再受让股份给更多的投资人,形成标准化产品;保险资金同样可以作为单一LP介入具体的优质项目,进一步对接保险公司体系内受托管理的资金。

盈利模式

长期可行,短期陷入困境的企业债权资产对银行来说是拖累和包袱,但对于相应的运作机构而言却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涉及到降杠杆、债转股的财税配套政策和比较全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应的政策细则正在进一步制定中。

“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三方撮合转股价格将是较为漫长的过程,只要转股定价合理,券商、险资等资管公司肯定会推出相关产品。”伍戈表示。

“往常处置不良资产的盈利模式是一定的折扣价格购买不良资产后,通过自己的追讨团队、法律团队进行追诉和变现,或者通过企业并购重组进一步盘活资产,甚至有些只为赚取‘出表’通道费。”温州一家民营AMC负责人表示,“债转股”为处置不良资产开通了跨市场的新生态,也对多层次市场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上一轮债转股过程中,资产管理公司退出的实现一般依赖企业后期的股权回购,或企业盈利分红。

从本轮“市场化”债转股试点案例不难发现,拥有上市公司或者集团母公司有上市子公司股权的,将增强债转股的吸引力,更容易实现退出。

近期落地的云南锡业、中国一重“债转股”方案都与资本市场相衔接。建行与云南锡业集团签订总额近5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投资协议,即建行将其贷给高危的母公司锡业集团贷款转换为业绩靓丽的孙公司华联锌铟股份,并约定3年后通过子公司锡业股份实现退出;中国一重近日获批的“债转股”方案是:将非公开发行3.2亿股,由公司控股股东一重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全部股份,募资总额15.51亿元,偿还一重集团委托贷款和往来款15.51亿元所形成的资金缺口。

招商证券分析师许荣聪认为:“AMC可以通过依托上市公司平台,扩大资本金规模;产业资本合作,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建立交易平台等方式对接资本市场,建立持续盈利模式。”

财税公司盈利模式篇6

一、报业的困境

2012年下半年以来,报业经营形势越来越严峻,经营收入不断下滑,利润更是较大幅度下降。今年上半年,相当一部分报纸广告增长缓慢或出现下滑。有关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报纸广告刊例价下降7.5%,今年一季度,全国报纸媒体广告投放同比下跌12.9%,下滑的势头有加剧的态势。

河北省的情况和全国的情况大同小异,从河北省2012年报业经营情况看,虽然克服了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实现了平稳运行,但与前些年相比,增幅明显回落。据河北省报协统计,2012年,全省报业广告现金收入139,257万元,同比增长4.53%,这与前些年一直保持的两位数增长形成鲜明对比。其中,专业类报纸广告收入增幅仅为2.81%,部分广播电视类报纸广告经营大幅下滑,有3家广电报下滑幅度达到两位数,最大下滑幅度接近30%。全省报纸经营总收入238,239.67万元,同比增长2.17%,而12家广播电视类报纸有8家总收入下降,总计下降14.23%,最大下降幅度达42.32%。

从今年上半年情况来看,形势更不容乐观,全省报业广告收入下降4.16%,尤其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都市报、晚报的广告收入下降幅度更大,同比下降6.26%。全省13家都市类报纸有7家广告收入下滑,其中4家降幅为两位数,有两家降幅超过40%,占全省报纸广告收入四分之一的《燕赵都市报》也出现了下降。全省党报广告虽然仍保持增长,但是13家省市党报中,仍有5家广告收入下降。全省12家广播电视类报纸广告收入下降达到13.07%。其他18家专业类报纸也遇到同类问题,下降幅度达到8.14%。

全省报纸期发行量今年上半年也开始萎缩,发行量减少29.55万份,同比下降3.91%。报业经营的困难,造成很多报社盈利能力下降,有些报社甚至处于亏损边缘。

二、报业困境的成因

一是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下滑。广告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由于经济不景气,广告投放势必压减。广告投放压减,首当其冲的是报纸广告。这势必给报纸广告经营造成很大影响,如房地产广告、汽车广告、卖场广告等。

二是原材料成本上涨,人工成本增加。以河北日报报业集团为例,2012年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整体收入增长了10%多,收入接近8个亿,占全省报业收入的三分之一强,但是利润是下滑的。除了纸张和采编费用的成本以外,主要是人工成本。各地的情况虽不尽相同,但人工成本在所有成本中所占比重是很大的。

三是新媒体的冲击。随着互联网技术应用的日新月异,以移动、及时、便利、终端化为特征的多元传播形态迅速崛起,挤占了传统媒体的市场空间。报业阅读率下降、广告下滑的背后是新兴媒体对传统媒体的代替在全面加速。一些专家担心,即便今后经济形势和广告市场好转后,报纸媒体也未必能恢复原有的市场份额。

四是单一的报业经济结构和盈利模式抗风险能力较弱,已难以支撑报业的持续发展。由于报纸的印刷、发行成本高企不下,造成了报纸过度依赖广告的单一盈利模式。而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是打造足够大的平台,产品更为多元化和多样化,更加重视用户体验,其用户规模庞大,流量大、黏度强,盈利模式更为多元化,较好地解决了盈利模式过于单一的问题。

三、对策建议

面对如此严峻的发展形势,对报业是挑战,但同样也是机遇。报业要学会转“危”为“机”,进一步适应新的传媒生态环境和发展趋势,加快转型升级和转变发展方式,拓展盈利模式,加速从单一印刷媒体向全媒体平台转变,从单一印刷、发行、广告传统业态向相关多元业态转变,加强科学的管理和系统的市场运作,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全面提高核心竞争力,这才是报业发展的唯一出路。

(一)解放思想,加快理念转型

加快实现报业转型升级和转变发展方式,关键在于解放思想,思想观念不脱胎换骨,报业就难以脱胎换骨。数字技术和新媒体的发展,颠覆了传统“我写你看”“我播你看”的单向信息传播方式,报业必须适应网络时代受众体验、习惯、偏好的变化,在传播理念和传播方式上完成“传播者本位”向“受众本位”的转变。并且,当下媒体竞争已经是涵盖内容、技术、渠道、营销、资本运营等的全方位竞争,哪方面存在短板都会让自己陷于困境。因此,报业的转型必须是整体转型、系统升级。此外,全媒体转型的系统性风险之一还在于转型速度,即转型速度能否跟得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浪潮冲击传统媒体的速度,因此显得刻不容缓。河北日报报业集团在推动河北日报和河北新闻网的融合发展,以及推动《燕赵都市报》、燕赵都市网和手机报的“三媒一体”整体转型时就提出,要实现全员转型、整体转型,全体采编人员、管理人员、经营人员都要积极参与,转变理念,转变认识,转变思维,转变工作方式。

(二)立足报业,延伸报业,发展报业

报业属于信息服务业,它涵盖了信息的生产、加工、传播、服务等领域,本身具有较长的产业链,而且与上下游产业的关联性和链接度都很高。同时,报业作为文化产业的特殊属性,以及在资源、平台、品牌等方面的优势,也决定了其在产业上具有较强的的可塑性与延展性。报业应当而且能够通过向上下游延伸的纵向整合和向同类及相关产业的横向整合,打造一个多点支撑的立体产业链,实现由单一盈利模式向多元盈利模式的大转身。

一是以资源为基础纵向延伸多元经营。比如《河北农民报》依托遍布全省100多个县(市)的报友俱乐部,向农资销售领域进军,“报农”肥销售收入达到主业的3.5倍。这种纵向延伸,依托原有资源,加以适当流程再造,使主业资源发挥更大效益。

二是以品牌为基础横向拓展多元经营。以媒体成熟的品牌为孵化器,围绕主业,辐射文化产业和相关产业,进行跨媒体、跨区域、跨行业发展。比如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燕赵都市报》与省旅游局合作,成立河北旅游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整合河北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打造河北复合型旅游文化产业服务高地。

三是以平台为基础整体推进多元经营。比如华糖传媒以《糖烟酒周刊》为平台,打造中国糖酒食品行业的“全服务链”概念,深入到行业内部,构建起行业传播、招商推广、营销培训、行业评价四大服务平台,并不断衍生裂变,形成新的项目与平台,经营业绩逆势飞扬,2012年收入和利润同比分别增长38%和69%,七年间经营收入和利润分别增长了8倍和70倍。

四是以转型为基础立体提升多元经营。在报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注重以全媒体战略延伸原有盈利模式,拉长产品价值链,从一元化报纸经营向多元化内容产品经营和信息增值服务转变。

五是以产权为基础深度开发多元经营。通过合资、合作、并购、重组、股权投资、上市等多种资本手段向相关领域进军,借船出海、借势发展。

多元化经营在降低企业整体风险的同时,也意味着新的不确定性风险。多元化绝非“把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那样简单,只有把握得当,才能分享多元化带来的“馅饼”,而不是掉进多元化的“陷阱”。因此,在发展新业态、做好多元经营中必须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做强做大主业是成功拓展多元经营的现实起点。多元化战略不是弱化或放弃主业,相反必须以办好报纸、做强主业为前提。充分挖掘报业在内容、品牌、资源、人才等方面的优势,精耕细作传统主业,不断增强发展实力,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提供较好基础和条件。二是强化协同效应是成功拓展多元经营的可靠路径。实施多元发展,各产业单元间要形成协同效应,不能走入为多元化而多元化的误区。根据范畴经济的理论,多元化的协同效应主要源自经营活动的多样化而带来的边际成本递减。报业在做强做大主业后,依靠自身的相对竞争优势进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领域,进行具有协同效应的相关多元化,实现资源转移和共享,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产生1+1>2的效果。三是破解人才短板是成功拓展多元经营的当务之急。报业拓展多元化经营,特别是试水不熟悉的领域,必须有专业人才,有足够的专业能力来驾驭公司和项目,才能保证多元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要与媒体的多元化战略推进相同步,加强相关领域人才特别是资本运营、财税金融、成本管理、品牌运作、新媒体运作等方面专业人才的系统培养,打造高素质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破解制约报业多元化发展的瓶颈。尤其要与报业的跨区域、跨媒体、跨行业发展相适应,加快各方面领军人才、职业经理人的引进和培养。

(三)加强产业引导和财政支持力度

报业发展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支持,尤其是在当前报业处在困难时期,更需要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经营类的报纸必须找市场,而各级党报作为主流媒体,承担的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指导工作的任务较重。按照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党报属于公益性文化事业,相对晚报和生活文化类报纸等经营性文化产业而言,很难形成自费订阅市场和广告市场,其广告收入难以弥补自身的亏损。而且党报“老人”多,包袱重,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扶持措施,使当前的困境得到有效化解,将直接影响到报纸正常出版和出版质量,对于巩固党的宣传思想阵地、保证党的声音畅通传播,都将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急需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加大对包括党报在内的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建议比照中央对《人民日报》和省委对《河北日报》的做法,对发行到乡以下的党报,按订阅任务数量,采取“财政划拨”的办法实行赠阅。这样不仅有利于减轻基层负担、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解决农村订报贵看报难问题,也扩大了各级党委机关报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要完善和落实相关产业政策,推进报业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市场主体、扶持报业重大产业项目、打造报业品牌等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各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开发河北省优势报业文化资源。

宣传文化、旅游、金融、人力资源、工商、税务、规划等部门应加强合作,共同探讨服务报业文化企业、文化产业项目的新方式,共同建立和完善要素交易与信息平台,形成推进报纸产业发展的有效机制。

作者:河北省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财税公司盈利模式篇7

在线专家:

以货易货,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双方均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且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抵扣的,做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收购公司

我公司出资2000万元全额收购了甲公司,甲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收购后保留甲公司,只是出资人更改为我公司,同时协议规定原甲公司债权债务由出售方负责,请问我公司及收购后的甲公司应如何账务处理?(内蒙古自治区王

岗)

在线专家: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采用成本法核算。贵公司做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如果收购款直接给原股东,甲公司不用账务处理。

如果收购款给甲公司,则甲公司应: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原股东

在甲公司还需做一个股东明细的调整: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物资盘盈的处理

企业盘盈的存货、固定资产如何做会计处理?(北京市张晓)

在线专家:

企业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出口退税的处理

税务局应退回的出口退税,按现时新的会计准则执行,还未收到退税时的会计分录应怎样做?(云南省陆千千)

在线专家:

计提应退税额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免抵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车辆购置税的处理

购入的车辆作为固定资产,那么车辆购置税是进固定资产吗?(湖北省 唐小兵)

在线专家:

车辆购置税应该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的,因此它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进行核算。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基金投资的处理

我单位是一小规模纳税人,现以企业名义购买银行基金,请问购买基金时怎么做会计分录?赎回时怎么做会计分录?

(江苏省 李佳佳)

在线专家:

贵单位购入的基金投资应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1 购入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2 赎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若亏损,则为借方)股东间股份转让的处理

公司原有三个股东,注册资金150万元,每人50万元,现二人想退出,股份转让给其余一人,三人签订协议,公司货币资金60万元归二个退出股东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归另一股东所有,现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要将公司货币资金付给两位退出股东,请问账务如何处理?(天津市 孙佳佳)

在线专家:

如果是股东之间股份的转让,严格来说是不能用公司的货币资金支付的,应该是剩余股东自己支付。如果用公司的货币资金支付了,就只能挂在其他应收款。

借:其他应收款――剩余股东

贷:银行存款

这时需要办理股东变更。

用公司的钱支付,严格来说应做撤资处理,减少注册资金,应办理撤资的工商手续。

借:实收资本 100

贷:银行存款 60

资本公积 40

(如果企业之前一直亏损,撤资的时候有相关协议作利润分配也可以)运费的处理

贸易公司收到客户的货款(应收账款,其中包括运费),我方开货款发票给客户(不包括运费),由运输方开运输发票给客户,那我们与运输方结算运费是用哪个科目?(山东省周岩)

在线专家:

站在贸易公司的角度来看:

收客户款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应付款――运输公司

代付运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运输公司

贷: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业务的处理

我公司是贸易公司,委托工厂生产产品后(FOB)再卖给我公司销售,工厂开具增值税销售发票给我公司。但现在我公司自购了部分材料发到工厂添加到产品里,材料发票是开给我公司的,故产品的成本是由工厂的材料加我公司的部分材料组成,但由于我公司发给工厂的材料发票是开给我公司,故工厂只会按他们自有材料的成本计算产品成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公司,现在问题在于我公司自购的材料成本没有体现到产品里,请教账务应如何处理。由于我公司自购的材料技术含量高,不能由工厂代购。工厂可以直接开加工发票给我公司吗?账务应如何处理?(黑龙江省黎

川)

在线专家:

贵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吧?若是,可参考下面的思路来进行处理:

1 贵佘司自己购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 发料到工厂:

借:委托加工物资――原材料

贷:原材料

3 收回委托加工后的产品,并取得加工发票:

借: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原材料

――加工费

注:第3项也可合并处理。

所得税退税的处理

所得税退税有两种:一种是政策退税;一种是税法退税;请问都怎么处理?(北京市 张 梅)

在线专家:

税法退税处理:

如果在本年度退回的情况:

(1)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

(2)结转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本年利润

如果在下年度退回的情况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政策退税的处理:

按“政府补助”处理即可:

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所得税退税

支付境外劳务费是否代扣代缴纳营业税

我公司接受境外企业的介绍客源劳务支付的劳务费,是否要代扣代缴营业税?具体的文件?(江苏省王维)

在线专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的,属于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缴纳营业税。同时问题所及劳务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四条规定不征税劳务范围。

财税[2009]111号文第四点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据此,境内企业接受境外企业的介绍客源劳务应按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适用“服务业”税目,税率为5%。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名称用英文可以吗?

老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名称用英文可以吗?(湖北省陈华均)

在线专家: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控系统是我国税务总局开发,针对我国纳税人开具,一般应该不能使用英文的。

假如您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商企业,则可以以中文开具的同时使用一种外文。参见:《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折扣额的填写规定

同一发票上注明了销售额和折扣额,却将折扣额填写在发票的备注栏,是否允许抵减销售额?(江西省 叶 平)

在线专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

财税公司盈利模式范文

财税公司盈利模式篇1中国证监会4月3日宣布,新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500亿美元,增加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5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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