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的政策范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3-12-04 18:30:31浏览:923

非遗传承的政策

非遗传承的政策篇1

招生:中央、地方两重天 文化课“卡住”传承人

2012年的艺术类高校招生考试中,非遗专业的招生情况各学校不尽相同。这些差异,不仅反映了不同非遗项目当前的不同境遇,也反映出中央与地方院校所享政策和教学能力等方面的差异。与此同时,也有着共同的问题和烦恼。

中国戏曲学院表演系今年首次招收黄梅戏、梨园戏、粤剧、闽剧4个本科专业,这4个专业连同豫剧专业共计划招生38人,考试内容主要有唱、念、做、打综合测试,戏曲人物分析、戏曲常识(笔试),简谱视唱,剧目片断表演、命题生活小品等。目前,该校的专业已涵盖京剧、昆曲、粤剧三个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剧种,同时包括越剧、黄梅戏、歌仔戏、梨园戏、豫剧、晋剧、闽剧7个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剧种。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中国戏曲学院就免收京昆表演、多剧种表演及京剧器乐专业学生学费。今年,为鼓励考生报考非遗剧种专业,多剧种表演(黄梅戏、梨园戏、粤剧、闽剧、豫剧)专业方向也实行免学费政策,免学费专业方向的招生人数达118人,占2012年招生总人数(515人)的22.9。另外,根据该校招生简章,2012年专业免试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对辽宁、福建、山西、浙江、山东五省中国戏曲学院生源基地推荐的戏曲表演、戏曲器乐优秀中专毕业生,按比例给予专业免试;对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演员、演奏员报考中国戏曲学院相关专业的,给予专业免试。这些政策,同样照顾到了非遗专业。

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黑龙江少数民族音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专业2012年计划招生20人,其中黑龙江省少数民族音乐传承专业主要针对黑龙江地区非遗传承人进行培养,考生必须是黑龙江省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赫哲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的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本民族考生,需提供项目证明原件、传承人认定书、户籍证明、学校或单位的推荐信等,用以证明传承人身份。两个专业方向同属音乐学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传承技艺表演(民族器乐、民族舞蹈、民族说唱等民族艺术)、模唱、节奏模仿等,要求少数民族考生必须具有一定的非遗传承技能,要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声乐演唱或回答问题。在优惠政策方面,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对家庭困难的学生,给予学费减半的照顾。

北京城市学院2012年起也将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科专业。学校将把老北京传统手工艺老艺人请进学校,采取艺术家和学校联合培养的模式,努力培养出高学历的非遗传承人、手工艺者。入读该专业的学生可同时享受课堂教学和老艺人“师傅带徒弟”的工坊式教学。

就招生情况来看,中国戏曲学院和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成立于1950年的中国戏曲学院是我国戏剧表演、理论人才培养的重要单位,形成了教学、实践、科研、创作“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虽然一些非遗专业是近些年开设或是刚开始招生,但随着更多人关注民族传统艺术,加之中央院校的品牌吸引力,京剧、昆曲、粤剧等专业报名人数不断增加,今年招生人数与去年持平,并没有增加录取名额,因此生源较充裕,竞争更加激烈。

虽然是教育部批准的重点专业,并设有硕士、博士点,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黑龙江少数民族音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专业招生情况并不理想,曾经有过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情况。2012年计划招生20人,报名的只有23人,其中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非遗传承人更少,只有7人。面对如此情况,谈到招生问题,该学院副院长郁正民情绪也难以高涨。黑龙江地区少数民族居住较为分散,人数较少,一些非遗传承人居住地基础教育条件差,很多人只有小学、初中文化水平。稍有经济能力的家庭也都把孩子送到城市里读书,孩子从小学、初中开始就离家求学,对民族传统文化、技艺缺乏正确的认识,并且有些地区文化氛围不够好,文化站、艺术团较少。虽然政府对少数民族有经济、生活等方面的补贴、照顾,但这些无法吸引年轻人去学习和传承民族艺术,加之一些非遗传承人的生活状况也并不是很好,更使得年轻人觉得学传统技艺不是一条好的求生之路,对传统文化重视不够。这些都影响了学生进入高校学习非遗技能的积极性。更令人无奈和痛惜的是,每年考生中都有“身怀绝技”的非遗传承人,但这些传承人文化课基础较差,根本达不到分数线。如有一位考生是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弟子,专业基础优秀,但文化课只考了170多分。学院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展示完“绝技”,然后又回到曾经的生活中。大学依旧是遥远的梦。

考生专业优秀,文化课基础差,已经成为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非遗专业招生的一个主要矛盾。郁正民希望能够出台相关的政策,解决这一矛盾,让更多优秀的非遗传承人走进校园。中国戏曲学院戏曲研究所所长傅谨也指出,传统技艺的传承和普通文化教育不能一并去理解。必须文化课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学习传统艺术技能的理念是错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有丰厚的文化传统,通俗地说,唱戏、做手工艺和读书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思考:专业开设需谨慎 政策、师资最关键

据统计,我国传统民族艺术中,光是损失的剧种已达130多种,占戏剧品种总量的35%左右,一大批传统文化艺术面临后继无人、流失消亡的危险。非遗保护传承人才缺口大,根据相关部门的研究,在“十二五”期间,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人才的缺口就有10万人之多。艺术类高校开始关注传统艺术教学,开设非遗专业,对非遗传承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专家提示,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丰富性、传承技法的复杂性,相关专业的开设一定要谨慎,否则就只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了。

“高校培养非遗传承人,解决核心课程的师资问题很重要。核心专业课必须请高技能传承人教授,才能保证教学质量。”

“没有好的师资、没有科学合理的课程安排,就搞非遗专业教育,只能是‘赶热闹’。师资中一定要有了解非遗相关政策、保护方式方法的专家,也一定要结合学校所在地区非遗项目,请非遗传承人进学校教授专业课。”

傅谨和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所长田青都强调了非遗专业开设,师资是重中之重。同时,这也是高校面对的一个难题。

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就面临这样的困难。非遗专业的公共课利用院校已有师资进行教学,专业课每周4学时,学习传承技能,专业课的师资都是学校请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来校教学,学的都是地地道道的民族传统技艺。但一些非遗传承人居住

在偏远的村寨,很难定期来校教学,目前的政策,也不允许学院将这些“教师”长期留校教学。不稳定的专业课师资队伍对教学影响很大,没有教师的专业课,学生只能相互学习或自学。另外,一些偏远地区的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思想较为保守,还保留着技艺只传本姓不传外人的传统习俗,不愿开展教学。为动员老艺人打破家族壁垒,更好地传播民族艺术,学院也做出了不少的努力,过程非常艰难,但也逐渐有了一些成效。年轻人不再重视传统技艺,家族式的传承面临严重的危机,学校一方面可以找到愿意学习传统技艺的生源,一方面也为传承人提供了经济来源,解决生计问题,逐渐得到了传承人的认可。郁正民认为,没有政策上的倾斜,这还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困难。

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也在想办法自己培养教师,争取让相关专业硕士毕业生留校,继续深造后,让他们再去培养新的传承人。高学历的民族艺术研究者、非遗传承人是稀缺的,民族文化馆等一些对口单位也紧盯着学院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一些学生毕业后就被“抢”了回去。但无论是在学校继续培养学生,还是回到原少数民族地区做非遗传承,或是进入对口单位进行少数民族艺术研究,也都符合了学校的培养目标――培养能回到本土的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培养从事民族文化研究、教育的工作者。

招生需要政策,师资问题的解决也需要政策。从种种情况来看,非遗专业的开展的确需要政策的关注。

“一些传统戏剧很幸运,一直备受关注,教学体系发展较完善,传承情况较好,比如京剧。但是有很多剧种、很多其他门类的传统艺术没有这样的机会。中国戏曲学院对非遗专业免学费,是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学生的学费是由北京市财政来支付的,单靠学校,很难做到。这样的政策对地方政府、学校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做出了榜样,更多的学校行动起来,就营造出一种高等教育培养传统艺术传承、研究

人才很重要的社会氛围。但是,这些政府的投入和学校的招生政策,都是自发的,这一块还缺乏政策依据,只是靠大家对传统文化的认知

和重视。”傅谨希望国家能够立法定规,支持公共财政投入非遗专业教育,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招生政策,使非遗教育制度化,让更多传承人进入高校学习。

郁正民建议有关部门出台文件规定小学、初中开设传承项目课程,要求学校展开相关教学,解决基础教育问题,提高对传统文化的认知;对落后偏远地区非遗传承人给予高考优惠政策,如降低文化课分数线、减免学费等。他认为,目前的政策,还不足以让有能力、有责任、有想法抢救、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传承人的单位把工作做好。以高等院校来说,政策往往照顾到一些中央院校,但是对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来说,非遗绝大多数分散在各地,地方的院校反而更需要政策的支持。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招生、师资引进、财政投入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理性、谨慎,是专家一再强调的一点。田青指出,高校开设非遗专业,反映出教育部门和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来越重视,更多的人开始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件好事。但是不具备开办非遗专业的条件,没有科学的保护理念,没有有力的师资保障,就仓促开课,是不可取的。

非遗传承的政策篇2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长效机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非遗”项目实践者和载体。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是要实现好对传承人的保护。这些个体或群体目前的生存状态如何,直接关系到以口传心授的方式得以传承和延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为此,我们开展了吉安市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生存状态调研,力图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冲击下的真实生活,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 吉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生存现状

目前,吉安市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人,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4人,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89人。其生存现状和结构构成如下:

(1)从年龄构成上来看,传承人年龄普遍比较大。80岁以上的有8人,占8.9%;70~80岁之间的有24人,占26.9%;60~70岁之间的有21人,占23.5%;50~60岁之间的有15人,占16%;40~50岁之间的有14人,占15.7%;30~40岁之间的有1人,占1.1%;30岁以下的无一人;离世的有6人,占6.7%。从这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绝大多数为中老年人,40岁以下的仅有1人,而且有一部分传承人体弱多病,健康状况恶化。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面临着年龄老化,后继无人的严峻局面。

(2)从职业构成来看,绝大部分传承人为农民。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农民有52人,占58.4%;公职人员有29人,占32.5%;自由职业者有8人,占8.9%;绝大多数传承人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农民群体的“非遗”传承人主要经济来源以种地为主,由于生计所累,大多没有时间和精力开展非遗传承与保护,有些年龄虽然比较大,但仍要下地务农,维持生活。公职人员由于有工资收入作保障,衣食无忧,大部分能够开展非遗传承与保护活动。自由职业者则大部分以打工收入为主,只有极少数以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

(3)从家庭年收入来看,大多数生活困难。仅以吉安县为例,截至2013年底,吉安县共有省、市、县非遗传承人16人。从家庭收入看,年人均收入高于3000元的有6人,仅占37.5%;低于3000元的有10人,占62.5%,其中低于2000元的有5人,占31.25%。大部分传承人生活困难,入不敷出。全市80%以上的传承人希望政府给予资金支持或能长期得到上级部门适当的生活补助。

(4)从培养接班人情况来看,有部分传承人找不到接班人。培养了接班人的有83人,占93%;没有接班人的有6人,占6.7%。现代娱乐方式和人们追求享乐的现代物质生活使得部分传统非遗项目因不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和受众群体,无法形成广阔市场而少有学徒。还有的非遗项目劳动强度大,年轻人怕吃苦不愿学。

(5)从举办企业或机构情况来看,大多数没有建起自己的传承机构或利用传统技艺产生经济效益。拥有传承机构或创办企业的有17人,占19.1%;没有传承机构和企业的有72人,占80.9%。由于传承人大多数为农民,学历低,传授能力不高,没有自己的传承机构,又不善于利用现代传媒如网络、电视、视频等进行宣传,吉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技艺传承大多数局限于本地狭小的范围,传播范围小,传承效果不好。这就使得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既不能产生社会效益,更不能产生经济效益的窘境。

(6)从各个不同门类传承人的传承经济效益来看,传统技艺类传承人境况较好。这类人员有家传技艺在手,忙时务农、闲时务工,家庭经济结构多元,一般生活较普通农民富足。例如,吉安薄酥饼,因为创制时间久,生产厂家较多,又有吉安月饼“香、甜、薄、酥”的特色风味,早已融入吉安市八月十五中秋节的民俗中,不仅节日期间有大批薄酥饼上市,平时也有这一传统糕点出售,甚至远销北京、香港等地。青原区东固畲族乡的刘氏家族创立东井冈华艺雕刻工艺厂,其产品已经远销福建、广西、广东等省。而民间文学、传统舞蹈、传统体育等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类的传承人生活状况相对较为困难。

2 吉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后继乏人成因分析

随着社会变革、经济转型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巨变,文化生活也日趋多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后继乏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这其中既有非遗自身难以传承性的原因,也有客观的社会环境变化因素。根据调研分析,传承人濒危状况主要有以下成因:

(1)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导致大批青壮年“非遗”受众群体转移流失。近年来,随着吉安市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批青壮年劳动力都向沿海发达地区和本市城镇流动转移,许多非遗项目的表演者及传承人也带着对城镇物质生活的美好向往,纷纷外出打工或外出经商寻求发展,不少人长年不归,有的还迁移到沿海或本地城镇生活。留守在农村的大多数是老幼病残的人,他们一方面要耕作好自己的田地,一方面要照顾自己和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有的还是带着疲病之躯在农村坚守,根本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2)人们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导致一些传统技艺和文化被遗弃。随着全球化、信息化的加速推进,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审美观念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形成了新与旧、传统与现代等多元并存的道德文化与价值观念交织碰撞的新格局,也形成了文化消费多元化的新格局。新一代青年更热衷于追求日益多元化的物质生活和现代精神文化生活,逐渐被“异化”,对民间传统技艺和文学艺术逐渐失去兴趣,脱掉了传统文化服饰,换上了流行文化装,成为现代物质文明的奴隶。电视、网络、手机等新的文化传播方式和多元化的现代精神文化生活也让传统非物质文化受到强烈冲击,年轻人更热衷于玩微博、微信、游戏等,热衷于网上淘宝购物,运用现代科技产品消遣娱乐生活。传统文化在现代物质文明、商业文明及科技文明的冲击下,不断被蚕食消亡。

(3)政府资助力度不大导致传承人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到开展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中来。目前,国家、省、市虽然都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但主要用于开展非遗传承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只有部级项目传承人才有1万元补助。大多数传承人在生活困难、缺乏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只能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维持自身和家庭的生存上来。市、县两级均没有建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乡、村也没有多少传习所,少数简易传习所,传承硬件也较差,无法满足传承培训需要。加上传习资金得不到保证,传承培训场所设施及传习资料购置经费缺乏,开展工作困难重重。

(4)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社会地位不高导致无法吸引年轻人从事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近年来,尽管我们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每年都要利用“文化遗产日”组织开展大型宣传展示活动。但对传统文化遗产多半是利用大于保护,索取多于给予,缺少人文关怀,通常授一个牌,发一个证书了事。没有对非遗保护工作者特别是民间非遗保护工作者进行隆重的表彰和奖励,对掌握精湛技艺的民间艺人没有从经济和精神上给予实实在在的资助和支持。在传统文化日益边缘化的今天,很多传承人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认可,没有因为从事这项工作而产生荣誉感和自豪感,有的甚至会产生失落或迷茫的情绪,年轻人更是对从事这项工作失去信心。

3 加快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长效机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目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迫切要求我们必须抓住核心,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着眼点首先放在对“人”的保护与传承上,加快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长效机制、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营造尊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良好社会生态,建立起一个以代表性传承人为核心、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

(1)加快完善法律保障。2011年6月1日,我国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但该法尚未涉及传承人的培训支持、传承人对非遗创新的奖励和经费保障等重要领域。地方政府应该根据该法加快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非遗法律保护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对非遗保护和非遗传承人的保护与支持做出具体的强制性规定。明确将非遗保护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设立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保护专项资金,单独列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非遗传承人,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增加相关预算。同时,在传承人培养、传承人认定、创新奖励、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做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

(2)加快完善生活保障。面对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冲击,政府应有所担当,给予相关补偿,完善生活保障政策。对传习多年的老传承人应该按照传习年限给予补偿,让他们感受到国家的尊重和认可。对农民和老弱病残等弱势非遗传承人群体应出台特殊政策,提高最低生活、养老保险、医疗保障标准,省、市、县级政府应分别对本级传承人特别是弱势困难传承人发放生活补助,彻底解决其后顾之忧,保证他们有充裕的时间与精力开展传承工作。

(3)加快完善阵地保障。首先,免费为非遗传承人提供政府兴建的传习场所。市、县两级应当普及建设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乡、村两级则应鼓励传承人利用现有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活动室、农村祠堂开展传习活动,对于需要改建才能开展传习活动的危旧文化活动室、祠堂、社区文化中心或传承人利用自家住房改建为传习所的政府应给予一定补助,让每个非遗传承人都有一个发挥自己技艺和才能的平台和阵地。其次,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办传承机构。对于非遗传承人开办非遗传承机构和培训机构的,应给予大力支持,按照机构大小给予奖励补助。鼓励他们面向社会招收学徒,鼓励传承人带徒传艺,培养一批新型的非遗传承者,对于濒危传承项目或不能应盈利的传承机构政府还应按招收学徒的人数给予一定补助。再次,支持建设现代传播平台。鼓励文化部门或传承人个人开办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宣传传承人的技艺、绝活、事迹等。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出版社创办电子期刊,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承人的宣传与研究,促进非遗研究人才涌现,切实提高非遗传承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4)加快完善产业保障。首先,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走向市场。鼓励传承人发挥自身优势,开办文化企业,发展文化产业,给予享受文化产业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传承人与民间资本融合,以自己的技艺技能入股,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非遗领域,支持民间资本结合文化旅游、民俗节庆活动等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展示馆、传习所等基础设施。研究制定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税收、信贷、融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的扶持办法。鼓励民间资本捐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助代表性传承人及学艺者,对企业捐赠非遗保护工作、非遗传承人的应予以免税或减税。其次,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融入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基于其民间性和地域性,只有入乡入土,走进“祠堂”,走进社区,紧接地气,深深地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才能在广袤的民间土壤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发扬光大。应围绕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鼓励传承人参加本地原生态的民俗活动、节庆活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大赛,开展活态传承,创建文化生态保护区,不仅让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更要留得住文化。

(5)加快完善人才保障。一是拓宽传承人认定范围。坚持认定从宽、管理从严和国家省级传承人认定从严、市县级传承人认定从宽的原则,扩大非遗传承人的候选范围,对于市、县级传承人只要掌握了相关技艺、绝活即可认定;对国家、省级传承人则应具备技艺熟练精湛、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传承谱系清晰等条件。将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列入传承人候选范围。二是完善传承人培养机制。建立非遗教育示范基地,将非遗技艺、绝活、民间文学、民间故事等编入教材,在中小学和职业技术学院开设非遗传承课程,推进非遗进校园活动;鼓励学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开展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活态教育培训。鼓励传承人和大中专院校教师走进农村祠堂、城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通过公益讲座、现场技艺传授,让更多的人了解传统工艺,逐步喜欢传统文化。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技艺档案库,对非遗传承人技艺进行完整录像归档,并以传承人个人姓名命名制作光盘进行传播或传习。设立专项资金,对学习非遗技艺的学生学费予以资助或减免,尤其对学习濒临灭绝非遗技艺的学生则给予全额资助或减免,加快培养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和接班人。

(6)加快营造尊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良好社会生态。各级政府应以高度的文化自觉提升非遗传承人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在政治上,应该大力推荐非遗传承人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让他们参政议政,为非遗保护代言发声;每年定期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表彰大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非遗传承人或参与支持非遗传承的其他个人进行隆重表彰,颁发非遗传承与保护突出贡献奖或“民间艺术家”荣誉称号。在经济上,对专职从事非遗保护传承人或其他个人,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分级评定相应职务职称,对技艺精湛或有突出贡献的非遗传承人应可享受相应的政府特殊津贴。在社会生活中,定期组织传承人开展活态展示、定期交流、技艺比赛等活动。通过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设非遗保护宣传专栏,大力宣传代表性传承人,大力宣传社会各界参与、支持非遗保护的行为,形成全社会的价值认知,使各级非遗传承人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保障,社会上受认同,努力营造尊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一切参与支持者的良好社会生态,激发更多的青年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

参考文献:

[1]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文化艺术出版社, 2006.

[2] 王鹤云.浅论保护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艺术的有效方式[M].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2004.

非遗传承的政策篇3

关键词:旅游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

一、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互动影响

(1)旅游开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所产生的积极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自身的生存环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根据各地非遗现状,将其规划为文化生态保护区,在政策和资金上加以倾斜,虽然不失为一种好的保护方式,但目前存在的非遗保护资金欠缺、非遗保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仍然亟待解决。而通过文化旅游开发建设,对非遗加以重视和保护,这无疑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承和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2)旅游开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所产生的消极影响。由于近似于掠夺式的不合理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活环境仍然或多或少地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所有这些不合理的开发,不仅误导和扭曲了游客的文化认识,而且破坏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汁原味以及正常的文化传承,对于千百年来形成的优秀文化传统也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破坏。有些商家盲目地追求最大利润,一味地去迎合游客的需求,不惜以破坏这些优秀的非遗资源为代价,这些行为都进一步加速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

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在非遗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过程中缺乏整体规划和合理配置。要想推动整个非遗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形势来进行整体规划以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这对整个文化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虽然州委州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旅游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但是目前仍然没有专门的非遗旅游开发规划,个别非遗项目的开发并未考虑其独特性、地域性,盲目跟风,造成了资金的巨大浪费。(2)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传承问题。人是推动整个非遗可持续发展的最关键因素。现阶段,许多非遗传承人面临着年纪偏大,传承技艺后继无人的窘境。非遗传承人所掌握的技艺受传承人所限趋于消失,而且年轻一代人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现代文化逐渐占据了文化主流,民族文化魅力削减。(3)非遗资源的开发深度不够且开发方式简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遗资源涵盖面较广泛。博物馆展示以及节日节庆展示是当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遗资源的主要开发形式。因为这些单一的开发利用形式,没有较好地体现出当地非遗资源深厚的文化内涵,这对游客来说是不足以满足其心理需求的,同时这对当地整个非遗保护来说也是没有借鉴意义的。

三、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化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建议

(1)当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非遗保护的认识。要推动经济与文化的和谐发展,对于当地政府来说,就必须加大对非遗传承与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非遗保护的认识,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掘、抢救以及合理利用是非常有用的。所以,在旅游活动的场所及旅游过程中,要着重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和人文价值及对整个文化事业的发展所起到的推动作用。通过深入浅出的介绍,最大限度地激发群众对非遗资源的保护意识。当地政府只要认真贯彻这一工作方法,必将达到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双赢。(2)对开发模式加以创新,深度开发非遗资源。第一,当地政府要向那些知名度不高,但是文化价值较高的非遗资源政策倾斜。第二,要大力加强与旅游企业的合作。在政府主导下,加强非遗景区与不同地域的旅游企业的合作,可以多开辟不同主题的非遗旅游专线。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非遗宣传和开发。(3)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培养机制。第一,要保护好目前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力度,对非遗传承方式也要与时俱进,加大改进力度,同时也要尊重以往的传承方式。第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是每个非遗传承人的责任,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参考文献:

[1]杨春晖.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魅力中国,2011(4):36-38.

[2]刘建平.刘向阳区域红色文化遗产资源整合开发探析[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9).

[3]乌本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M].北京:北京文艺出版社,2010.

非遗传承的政策篇4

【关键词】彝族雕刻;结构骨架;美学特征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11-0272-01

一、传承人流失危机

阆中手工打结丝毯的代表企业是四川银河地毯有限公司,在考察丝毯公司的过程中,笔者在织造车间看到,编织工人大多是40岁左右的中年人。厂长卢兴琼告诉我们,目前这一批编织工人进厂已有20年时间了,最年轻的38岁。除了工厂工人编织丝毯外,每年也有一批手工丝毯来自农村加工点。如今成熟技工不足百人。副厂长杨淑芬说,经纬线手工打结密度极大,手工操作难度、精细度要求极高,织成的毯背细密紧实,直接决定了丝毯质量的优劣。目前,阆中大约有500余人从事丝毯织造技艺,而丝毯编织产业在20世纪90年代最为红火,当时全市加工点有130个,从业人员达到万余人。

2000年以后,受现代化机器生产的影响和劳动力、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制约,丝毯编织的海外销售市场逐渐萎缩。曾经辉煌的乡镇作坊逐一停产,人员流失严重。

阆中手工打结丝毯编织技艺在解放前主要以家族传承方式为主,解放后,成立了工厂,多以师徒方式进行传承。迄今,当地能独立编织一幅完整丝毯的成熟技工不足百人。

二、传承人保护的重要意义

首先,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灵魂。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活态的方式存在,它的“活”体现在与人的生活紧密结合在一起,而关于它的活态性,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人的活动。其中,传承人的活动是其灵魂所在,对传承人的保护,相当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灵魂的保护,是其他保护方式所不可替代的。

其次,传承人是技艺的传承者和创造者。

再次,传承人不仅传承技艺也传播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通过技艺而获得生存,传承技艺是其天经地义的责任。但他们在传承技艺的同时,往往也被赋予了传播文化的功能。[1]

三、传承人保护的策略

很明显,阆中手工打结丝毯的从业者逐渐流失与衰退的重要原因,是由于产品的生产效率低下。因为主要是手工编织,因此,每天能够完成的编织面积非常之小,而从业者每天的收入也并不高,除了少量对手工丝毯的确怀着深厚情感,并且具备熟练技能的四五十岁中年妇女还在坚持从事丝毯编织外,这项技艺对于年轻人而言显然是缺乏吸引力。没有新生源泉补充到丝毯编织队伍里面,无疑会危及阆中丝毯技艺的传承与发展,这其实也是当前国内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窘境。保护非遗传承人显然已经是一项重要事业。

首先,政府资助扶持应该是保护非遗传承人的首要环节。庆幸的是,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发挥了主导作用,有力地推进了保护非遗传承人的工作,2007年6月9日国家公布了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226名;2008年2月15日又公布了第二批的代表性传承人551名。文化部以部长令的形式郑重了《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从政策法规的实施执行上有效地加大了保护传承人的力度。[2]然而这些对于传承人在生活水平方面的提高虽具有一定的作用,却也十分有限,一些没有被评上部级的项目显然就不能惠及。中国作为多民族文化大国,有许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散落民间,它们中还有很大一部分默默无闻,不能享受到国家的资助政策,因此,当地政府无疑应该担当起保护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任。

其次,作为非遗企业也应该着力提高手工艺人的待遇水平。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显然是十分稀缺的劳动技术,与一般的普通劳动应该有着一定区别,能够从事非遗技艺的熟练手艺人本身就十分稀少,而且他们的手工技艺通常也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积淀才能掌握,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水准,非常人能轻易掌握,因此,作为生产企业也应该尽力提高非遗传承人的待遇报酬。

最后,社会应该形成尊重非遗传承人的社会氛围。非遗传承人作为中华古老文明的传承载体,维系着中华文化的古老根脉与深厚情愫,保存着中华人民的文化基因,社会各界都应该形成尊重与保护传承人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1]陈华文.留住传承人[M].浙江: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3,6-7.

[2]乌丙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149-150.

作者简介:

唐 霖(1982-),男,硕士,西华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讲师。

非遗传承的政策篇5

何谓民族非遗?《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中指出,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且以活态形式原汁原味传承至今的,具有民族文化财富的表演技术类、工艺技术类和节目仪式类的传统文化事项[1]。何谓民族非遗传承?它指的是对民族非遗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以促进我国人民的文化自信提高。在新时代语境下传承民族非遗有着重要的时代意义。第一,非遗文化特别是民族非遗文化是中华民族在时展中沉淀下来的精神价值与思维方式,是少数民族集体智慧的结晶以及文化的图腾。传承这一文化即传承民族精神。第二,民族非遗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承民族非遗文化是保持文化多样性的应有之举。第三,在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等技术优势,以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政策红利的加持下,我们理应“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文化”。而民族非遗是中国故事与中国文化的最佳载体,也是“怀旧”与“创新”的完美融合。第四,新时代背景下大学这一“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理应发挥文化传承的重要功能与职责,与中国西部乡村开展“校地共建”,通过大学师生对民族非遗的传播与发展,充分唤醒民族非遗传承的“文化自觉”,帮助中国西部乡村(以贵州为主)脱贫致富,共同实现“文化自信”,创造“美好生活”。民族非遗传承的现状和困境民族非遗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要内容,其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传承与发扬至关重要。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非遗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和壮大对于中华传统文化的丰富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我国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全国人民开始走向共同富裕。在此背景下,民族地区一定要找到经济发展与文化繁荣的“突破点”,才能实现人民期盼的“美好生活”。在这一背景下,高校作为“先进文化的生产地”,利用智慧与技术帮助民族非遗传承与发扬,成为其当前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深入,贵州从江地区侗族受到了一定的冲击,民族文化发展面临着诸多困境:民族歌谣、曲艺、传说等开始失传;精湛的民族工艺和建筑开始衰微;传统民族医药失去了市场;有利于培养人类美德的传统礼仪和习俗被逐渐废弃,等等。民族文化即将受到现代文化、外来文化和市场经济等方方面面的影响。其一,文化断层。根据团队调查,在侗族人口占比超过90%的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西山镇陡寨村,大量青壮年人口纷纷外流,在返乡时兴建楼房,并将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与生活观念带回去;侗寨里麻将声、广场舞等现代休闲娱乐方式逐渐增多,而凝结着原始劳动风貌与情感的侗族原生态音乐和节庆活动却日渐衰落;1990年后出生的孩子受生活环境的制约,接受的现代科学知识教育较多,对侗族的节庆风俗、服饰穿戴、侗歌等知晓甚少。由此,传统侗族文化失去了基础的传承对象,导致出现了民族“文化断层”。其二,民族文化传承乏力。大部分青年由于接受了新的价值观念和生活观念,难以形成传承民族文化的自觉意识,对传统民族歌舞、乐器、服饰的兴趣愈来愈淡漠,导致民族文化的自然传承难以延续;专门从事侗族歌舞及民族民间文化表演、传授、研究的人员相继离世或逐步退出舞台,造成了民族文化宝贵资源的巨大损失;民族文化的校园传承出现了多种误区,如把舞台歌舞当作民族文化、把学校老师当作传承人、教民族文化怕影响学生的文化课程、对民族文化的偏见与排斥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族文化的教育传承。其三,留守儿童教育堪忧。随着当地劳动力外流,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剧增,而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却出现诸多问题:父母长期外出务工,儿童缺少陪伴;家长知识水平偏低,“望子成龙”却无法提供知识上的帮助;学校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比例失衡,儿童的课外技能培养受限。本项目着眼于民族文化传承,整合留守儿童资源,指出依靠他们进行民族文化的传承,这样一来既能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也找到了民族文化的传承者。其四,经济造血功能不足。在文化经济时代,文化本应成为经济的重要增长极,但民族非遗文化传承不力,其产品未能受到市场的普遍接受;或受缺乏技术性等综合因素影响,民族非遗的经济功能未能充分发挥,脱贫致富的能力明显不足。新时代民族非遗传承的路径“有故事”“讲故事”成为新时代民族非遗传承的两个必要要素。前者的文化内蕴多为“怀旧”,后者的核心则为“创新”。我国滇东南地区是以苗族、侗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区,其民族非遗高达上百种,承载着我国众多少数民族的价值观与民族精神,有着极为珍贵的价值。南京财经大学组建了“民族非遗的高校传承”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曾分别面向大学校园和社会公众进行有关民族非遗文化传承的问卷调查。面向大学生的调查问卷主要从对非遗的认知、对非遗传承的态度与责任等视角展开,对社会公众的调查问卷则在对非遗的了解、日常非遗消费等方面进行。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大学生对非遗传承十分关心,但不十分了解,愿意为非遗的传承做出贡献,并期待大学多开设相关课程与实践活动。社会公众对问卷的参与较少,以中青年为主,他们对侗族非遗的情况也不太了解,但十分愿意参与非遗传承。这两类人群认为非遗传承的方式均以互联网为主,认为高校理应在传承中承担一定的责任。通过研究,笔者认为,高校作为先进文化的生产地,理应在民族非遗的传承中做出应有贡献。或可通过以下途径有所行动:(1)密切高校与地方(乡村)的联系,推动高校服务地方、深化劳动教育内涵、践行“乡村振兴”的高校担当;(2)将民族非遗文化创作与研究引入高校,充实高校美育课堂,践行“加强新时代高校美育工作”的要求,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推动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的培养;(3)通过民族非遗传承的中西比较,构建起中华民族非遗传承的“中国模式”,在我国欠发达地区进行推广和借鉴。鉴于这些认知,南京财经大学“民族非遗传承的高校担当”实践团队探索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持续开展“古梦清泉”侗族文化传承志愿活动

古梦清泉侗族文化传承志愿团成立于2014年7月,创始人为南京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校友石贤。她带领的团队主要针对贵州从江的侗族文化传承现状开展文化志愿帮扶活动,与贵州从江团县委、县妇联合作共建“大学生志愿实践基地”两处,以贵州省从江县西山镇陡寨村为主要活动地点,创办“古梦清泉少年侗歌班”,带领当地留守儿童跟随老歌师学习侗歌。少年侗歌班项目激起了当地群众重拾侗歌文化的热情,被纳入从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侗族大歌保护项目”。团队还针对留守儿童问题发起了爱心笔友计划、援建爱心图书室、语音故事征集等活动,并通过团队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受到了校内外爱心人士的积极响应。围绕侗歌班,团队还在当地开展了系列公益活动:举办公益电影节、给老年人免费摄影、创办侗族手工公益微店、修复古榕碑亭等。2016年8月,古梦清泉创始人石贤组织筹建了从江县西山镇民族文化传习所,让侗歌和侗族传统技艺获得了良好的常规传承平台,充分提升了当地的文化自觉和传承意识。“推动民族非遗走进课堂”实践团队指导教师连续6年组织开展过“非遗进课堂”,2021年,团队与南京博物院合作,持续开展“馆校合作”,推动民族非遗进课堂,内容包括讲座、手工艺体验、文化研讨等,并且与学校艺术教育中心合作,开设常态化课程与课堂,开展“名家进课堂”“非遗传承人走进课堂”,到非遗传承地开展“实境课堂”等系列活动,在学校“文体增色”战略中展示了当代大学生的应有担当。同时还与西部高校进行联络,共同开展线上课堂,开展东西部文化交流活动、文化志愿者活动,实现了互动往来与交流,共同促进了非遗文化的繁荣。

挖掘侗族非遗文化背后的故事

2021年寒假期间,实践团队制作了动画故事《四艾寻歌》。考虑到哔哩哔哩、抖音等视频平台的受众人群大都是年轻人,而他们对机械的、教条的、纪录片式的短视频兴趣很少,这将不利于视频的推广和非遗文化的宣传。因此我们团队创新性地使用了较为幽默风趣的PPT动画模式的短视频,以尽可能适应社会媒体高速发展、更新换代的特征。在视频故事制作完成后,团队利用多平台实时联动视频,在抖音、哔哩哔哩的视频制作和是相互协调配合的,并且与微信公众号“古梦清泉”的推送相一致。

为留守儿童开展“云端支教”与捐赠

“云端支教”是实践团队探索的创新性支教方式。实践团队成员大多来自外国语学院,团队成员的语言是优势,所以团队将民族非遗故事收集起来,简化成“儿童版”,继而进行翻译,在经过反复打磨后,使之成为适应留守儿童的简单英语,再进行录制、配乐。每一集原创非遗故事不超过5分钟,以确保留守儿童能够“听得进、听得懂”,既有趣味性,又具知识性。“云端支教”还采用了丰富多彩的形式,如录制一些弹唱的钢琴曲送给这些小朋友。团队认为音乐能够给人带来希望,也期待贵州的留守儿童能够感受到音乐和文化的魅力,从而激发其学习的热情。同时,团队还面向从江贫困小学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捐赠。如从江县西山镇中心小学期待能够得到体育用品与配套书籍,团队便联系了学校体育部,随即体育部教工党支部书记马肇国老师采购了篮球、羽毛球、足球、乒乓球等基本体育用品寄送给小学,同时还利用自己是网球专业运动员的优势,录制了简易的“网球教程”赠送给了小学的孩子们,表示了对他们认知网球、热爱运动的期待。同时,团队还向西山镇中心小学捐赠了一批民族文化类和通识文化类的名著,以助力民族地区的学生阅读文化书籍与名著,推动其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加强非遗传承阵地建设。开展非遗传承的中西比较研究实践团队收集了20个国家和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措施以及政策,在资料收集过程中,了解到了世界各国对非遗的重视,以及采取的良好举措、文化背景等,这对于视野的开阔、专业的拓展均有益处。笔者始终以批判的眼光从不同视角去看待“抖音”等大众传媒,对其优势与劣势进行理性分析,继而对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在文化研究的自觉中建立了文化自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跨文化研究团队中的指导教师担任商务孔子学院教师多年,利用这一优势,团队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跨文化研究,研究如何将“民族的”转变为“世界的”,从而实现“用文化沟通世界”,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技术创新

实践团队所在的南京财经大学拥有经济、管理等商科以及大数据、信息技术等理工学科,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技术创新有着极大的支撑作用。经调研笔者发现,当前民族非遗要想走出世界,就应将“制作技术”转化为“传播技术”,即如何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讲好非遗故事”,如何挖掘每一件民族非遗产品背后的故事,并用故事吸引市场、用故事传承文化,而这也是笔者团队项目的技术创新之处。实践团队的成员中有擅长大数据分析以及VR、微视制作的同学,而且在自身的专业之外,笔者对这些当前和未来的“必备技术”充满热情,希望能够借助对该项目的探索与尝试,真正实现学科与专业的融合,而这也是未来社会对当代大学生综合素养的要求。团队从优秀校友石贤的卧松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着手,开发线上App,利用最先进的技术“说非遗、讲故事、播文化”,探索先进技术融入文化传播的新方式。

参考文献

[1]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2]黄琳.把“美丽资源”变成“美丽经济”[N].贵州民族报,2022-01-07(B01).

非遗传承的政策篇6

一、基本情况

望松街道境内有始建于民国初期的黄家大院及始建于清代的吴弄古建筑群。黄家大院始建于清代同治年间,民国初期续建,占地面积为6460平方米,建筑面积1942平方米。现保存较完整的只有楼房3座,1986年被列为松阳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主要景点是“七间”也称百寿厅,均围绕“寿”字为主题,牛腿和雀替上108个篆体寿字,无一雷同。吴弄古建筑群位于吴弄村,建筑群始建于清代,15幢古民居较完整地保留着清代至民国时期民居建筑风格,粉墙黛瓦,高耸的马头墙,错落有致,散发着古色古香的韵味。

二、农村传统文化概况

松阳县望松街道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地域特色非常鲜明,古村落、古建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散布各行政村。2008年松阳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望松街道不断挖掘非遗资源,共收集资源线索153条,普查项目101项,基本掌握了辖区内非遗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

望松街道下辖的吴弄村文化底蕴丰厚,2003年,松阳县人民政府公布吴弄村为县级历史文化村;2012年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013年收录国家《第二批中国传统古村落名录》。2015年获浙江省第三批非遗旅游景区(民俗文化村)。

吴弄村较为喜闻乐见的传统民间文化有:舞龙灯、闹鱼灯(翻新亭)、鳌鱼灯(桂花亭)、民间小调等。吴弄民间习俗有大年三十祭拜社公,正月初一叶氏后代祭拜先祖等活动。望松街道民间传统节气大致有春节(过年)、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冬至节等,代代相传。斗转星移,传统的民间岁时习俗依然如旧。

三、农村传统文化保护现状

1.初步形成农村传统文化保护机制。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对加强传统文化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积极开展非遗项目申报。望松街道开展了《制豆腐皮》《石雕》《古沉木根雕》《晒红烟及加工技艺》《驱邪巫画》《吴弄社公祭祀》《浙江省第三批非遗旅游景区(民俗文化村》申报工作。经过评选,吴弄村2015年获浙江省第三批非遗旅游景区(民俗文化村)。《传统晒红烟及加工技艺》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豆腐皮制作技艺》、《黄家大院木雕技艺》列入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岗后村王客妹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3.注重农村传统民俗文化的有效传承。针对传统文化的多样性,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保护措施,特别是“活保护”措施。搭建非遗传承基地,在松阳城北小学建立太极传承基地,每星期上一堂太极教学课,并聘请专业老师授课。在吴弄村晒红烟陈列馆展出晒红烟实物、制作器具、种植、加工流程以及销售、烟具、烟俗等内容。开展晒红烟制作体验、演示活动,吸引游客,宣传松阳,提高松阳晒红烟知名度。

四、存在的问题

1.欠发达地区区位劣势明显。松阳县地处浙西南山区,是浙江省六个重点扶持的欠发达县之一。长期以来,由于经济、历史和交通等多方面原因,松阳县非遗项目虽多,却是多数分布于偏远山区和革命老区,面临着薪火失传的困境,欠发达地区的区位劣势限制了我县非遗项目的活态传承。

2.非遗传承的年轻化转变。非遗传承的关键是传承人,而现今的许多非遗项目面临着青黄不接的局面,传承人不断老去,而年轻人却不愿意去学习,培养新的年轻的传承人已是非遗传承所面临的重中之重。

3.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欠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长期的事业,工作量大、涉及面宽、专业性强,除了要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还要有一支业务精、善管理且较稳定的工作队伍。基层从事的非遗者多为半路出家,专业人才相当缺乏,尤其在乡镇一级,多数文化员身兼数职,导致许多工作流于表面,保护工作相对滞后。

4.非遗项目挖掘整理滞后。经过2008年非遗普查,我县共收集有价值的非遗线索2121条,然而现在县级非遗名录项目仅63项,还有众多富有价值的非遗项目未被包装整理。乡镇人手不足,挖掘经费不足等原因造成我县的非遗项目挖掘整理滞后。

五、对策建议

1.夯实基础,大力建设“四大体系”。逐步建立资源、名录、传承人、传承基地四大体系,搭建非遗保护整体框架。一是完善非遗资源普查体系,在非遗普查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并整理挖掘重点项目,争取每年挖掘包装一个好项目;二是搭建四级名录体系,国家、省、市、县四级体系完善,争取有价值的非遗项目上等级;三是搭建代表性传承人四级体系,完善传承人梯队,培养一批年轻传承人;四是扩大非遗传承基地建设,立足现有的传承基地积极开展传习活动,新建一批非遗传承基地。

2.统筹协调,大力落实“四大保障”。逐步落实政策、组织、设施、资金四大保障,建筑非遗保护强力后盾。一是落实政策保障,从政策制度上保证非遗保护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完善组织保障,成立松阳县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组建松阳县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库;三是强化设施保障,以县非遗馆为龙头,乡镇非遗展陈室为辐射,搭建非遗展演展示平台;四是确保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创造传承,大力推动“四项机制”。逐步构建培训、宣传、展示、创新四项机制,推动非遗保护新发展。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培训,设立免费开放课程,吸引广大群众加入非遗保护与传承队伍;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手段,扩大非遗保护的影响力;三是群策群力开展展示活动,与乡村文化礼堂相结合,推进乡村展示馆建设;四是完善创新机制,鼓励松阳高腔创作排演新剧目,支持端午茶进行生产性保护,推动非遗保护向纵深发展。

非遗传承的政策篇7

关键词:非遗;保护;乡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15-0241-02

一、引言

美丽乡村是指党的第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其具体目标。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作为软实力的组成部分,文化具有显著的作用,而作为传统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生活密切组成部分。在农村,传统文化及其道德素养能约束并维持群众生活、生产形成整体,并使社会文明与群众心态得以稳定。非遗充分彰显着乡村文明,是民族精神的个性化表现形式。因此,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有效地利用并融合非遗,使其伴有浓密的本土特色,群众文化素质得以提升,非遗得到有力的保护,使社会得以和谐发展。

二、非遗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现状

随着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为满足群众的殷切需求,全国范围内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得以逐步开展,而非遗作为活态文化,大多根植于农村。虽然此二者宗旨一致,即使我国传统民族文化得以传承与繁荣,但实施中却存在部分抵触现象。

首先,传统民族文化源远流长,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却是新生儿,大部分群众都不甚知晓非遗,尤其是农村地区,从而使得人们对非遗保护与乡村建设的认识具有深与浅的冲突;其次,美丽乡村建设其工程需要考核、验收,实施过程需资金成本等,即便是各方协调共建少说也要两年时间,而部分农村具有非遗环境及其相关非遗名录,使其反而保护起来更为方便;再者,群众是非遗和美丽乡村的直接主体,如今的国情使得人们或向往美好生活或根生社会,使得非遗保护工作只得依靠相关文化部门;然后,美丽乡村更着重于诸如美化、整洁、次序等外在建设,使人很直观的感受到生活的变化,运用现代化技术其实现过程相对简单,但非则更注重其内在,表现形式大多被内化,穿插于日常生活中,使得人们认为理所当然而未察觉。一定程度上讲,美丽乡村的建设实效受到非遗的干扰,它也以相对的方式限制非遗的传承。

除此之外,非遗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在软硬与形神等方面都相互抵触,存在着矛盾争端。总之,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村庄的搬迁或整治造成了遗失,农村文化显得单调乏味。因此,两者通过宏观措施有效的结合,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利于两者互促互进,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非遗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解决措施

在如今的美丽乡村建设中,拟定以保护为主、科学运用的相关制度,充分利用政府的主观调控作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有效保护。指定保护战略,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持;落实保护资金,科学的投入专项经费为非遗保护提供资产支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被文化部评定为中国第一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验区包括福建的泉州、漳州、厦门三地)。为推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建设,福建省文化厅分两批次确定了50个示范点、示范园区,并提出整体性保护重点区域的建设思路,从下至下制定了详细的建设方案。泉州、厦门、漳州等各级政府也将非遗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资金上为非遗保护提供支持。同时,各级政府成立了专门的非遗保护机构,特别是南安市核定事业编制2人,成为省首个有独立编制的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融入非遗,让非遗保护的内涵深入人心,从而使全民保护意识得以提升。文化部批准实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南安市丰州镇、石井镇因其较为完整、自然的传统闽南生态环境而入选《规划》的重点区域保护对象。南安市将美丽乡村建设与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整体性保护重点区域建设有力结合。一是开展调查,确定重点保护内容。调查内容包括民间信俗、传统习俗、民族心理等整体文化环境的调查,明确保护范围,并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使非遗不同项目之间、非遗与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之间相关联,将单一项目保护模式转变为多种文化表现形式的综合性保护。二是建立相关非遗保护制度。以建设美丽乡村为中心,贯穿落实非遗保护制度,建立非遗名录制度、非遗传承人保护制度,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记录非遗,征集相关非遗实物等,给非遗保护提供基础。三是搭建非遗传承平台。民间艺人、传承人队伍即是建设美丽乡村的主体,也为非遗传承及保护作出了很大贡献。南安市丰州镇建有 “蛇脱壳古阵法”非遗传习所,石井镇在闽南高甲戏的发祥地岑兜村建有高甲戏(陈列室)传习所,加强非遗博物馆、陈列室、传习所建设的举措,不仅扶持帮助非遗传承人通过带徒传艺、举办相关传习班等形式培养新一代传人。同时,也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成为美丽乡村建设中一道亮丽的风景,为当地美丽乡村建设带来了一定收入。总而言之,利用政府的宏观作用,使非遗保护渗入美丽乡村建设中,实现两者的协调共赢。

在非遗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中,群众是其最直接的主体。因此,要明确群众的主体地位,尽可能地提升群众综合素质,使其成为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坚持以人为本,拟定全民教育保障政策,加大农村教育、培训资金投入,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结合农村实际状况

非遗传承的政策范文

非遗传承的政策篇1招生:中央、地方两重天 文化课“卡住”传承人2012年的艺术类高校招生考试中,非遗专业的招生情况各学校不尽相同。这些差异,不仅反映了不同非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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