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方案范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3-11-28 17:35:18浏览:267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方案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方案篇1

为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去年7月,水利部组织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部门开展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的编制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由水规总院牵头,会同中国水科院、长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等单位编制完成了规划报告。今天,我们邀请有关院士、资深专家,水利部有关司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和各流域机构的代表,对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进行审查,以进一步完善规划,促进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建设,更好地为人民生命健康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饮用水安全保障。借此机会,我代表汪恕诚部长和水利部向参加审查会的各位专家和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作

水对人的生命和健康至关重要,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目前,饮水安全问题日益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联合国已确定*年至2015年为生命之水国际行动10年,各国应为本国居民提供基本供水服务。在我国,饮水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去年底完成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表明,农村有3.79亿人饮水不安全,其中3.2亿人的饮用水水量不足、水质达不到国家标准。我国城市饮水安全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废污水排放量大而监督管理薄弱,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且有加剧之势,涉水疾病种类增多,发病率明显升高,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健康;在调查的661个城市4555个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中,有638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安全,影响5600多万人,水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首要问题;二是随着城镇化率及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需求也不断提高,加之北方地区连续干旱,城市供水短缺加剧。目前600多座大中城市中,有400多个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问题,城市缺水总量达60亿立方米。城市饮用水短缺不但给居民生活造成了困难,也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水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水源地监控体系、应急预案与管理机制等不完善,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的应急能力较低,近年来,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过程中,暴露出城市饮用水应急管理的许多薄弱环节。未来20年,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将达到3500美元,城市化率将达到60%左右,城市人口将达到8~9亿,如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已成为摆在水利工作者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编制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召集有关部门专门研究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并形成了会议纪要,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饮用水安全实际状况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制城市和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并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工作。

水利部党组认真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将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出了重要部署。汪恕诚部长强调,保障饮水安全、维护人的健康生命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工作的第一需要,也是当前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保障饮水安全的指示和文件精神,以及部党组关于保障饮水安全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我部具体负责,会同卫生部、教育部等已编制完成了《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为做好城市饮用水安全工作,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好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我部于*年7月先期启动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为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和今后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二、编制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是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饮水安全既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条件,更是体现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认真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编制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要摸清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现状,全面总结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的经验,特别是对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等带来的饮用水安全问题进行反思和总结,分析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问题及其成因,合理分类,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基本思路、目标和综合防治措施,合理制定规划方案,积极推进饮水安全工作。在规划中要重点考虑和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保障饮水安全。在推进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一些缺水地区盲目建设大都市和城市群,盲目发展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造成饮用水严重短缺,挤占生态用水,恶化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在内的城市周边生态环境,有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建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或保护区内,导致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问题十分突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要根据城市水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状况和城市发展的实际,科学确定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的目标和水源地保护范围,规范不合理的开发和建设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相协调。

二是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要在全面普查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基础上,根据各地自然状况、水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针对各城市饮用水源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不同水源类型进行统筹规划,做到标本兼治,并与水资源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等相关规划,以及水功能区划相协调。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点多、面广,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优先解决重要和饮用水安全突出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安全建设问题。

三是坚持防治并重、注重管理。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保护要充分考虑饮用水水源地的现状和特点以及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应以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涵养水源为首要目标。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划定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制定管理办法,特别要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的管理,防止点源污染进入饮用水水源地。加强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严格监控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植被的破坏和垃圾、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饮用水水源地受到污染和破坏。因此,规划要根据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目标,结合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配置、排污总量控制和入河污染物限排方案等,强化水源地安全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监控体系,明确水源地保护、修复、监管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四是坚持量质统一、重在水质保护。城市是人口、经济总量高度聚集的区域,城市用水占全国水资源消耗量的30%以上,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北京、天津、济南、大连等许多城市缺水形势越来越严峻,水量和水质型缺水程度逐步加重。特别是城市水污染、河口型城市咸潮上朔淡水不足、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城市群水污染相当严重,浙江的杭嘉湖地区、广东的深圳市等表现尤为典型,水源地污染一方面加剧了水资源短缺,另一方面更是严重影响了城镇居民的身体健康。因此,解决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在加强饮用水源调配、建设新水源、改扩建水源地以及适当的调水,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饮用水量需求的同时,应该把修复与保护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放在优先地位,防止用新建饮用水源、调水工程替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保护。

五是坚持常规水源和储备水源相结合、防范风险。从已经发生的饮用水安全事件来看,目前,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抗风险能力比较弱,必须提高饮用水常规水源日常供给和储备水源应急供给的保障能力。同时,要建立相应调度管理机制,增强防御突发污染事故、连续干旱年和特殊干旱等安全供水风险的能力。

三、提高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快缺水背景下的水资源管理改革

今年入夏以来,我国南方台风频袭,暴雨洪涝成灾,最近一段时间四川、重庆等地又发生较为严重的旱情,农业灌溉、农村人畜饮水和城市供水出现了严重短缺,社会各界对此都十分关注。出现这些情况不仅是个案表现,而是我国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这一基本水情的客观反映。据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的最新结果表明,近年来,南方地区河川径流和水资源总量有所增加,增幅接近5%;而北方地区水资源量明显减少,其中以黄河、淮河、海河和辽河地区最为显著,资源总量减少了约12%,北方部分流域周期性或非周期性水资源短缺加剧。水资源相对丰沛的南方地区也出现了区域性甚至流域性缺水的现象。按目前的正常需要和不超采地下水,正常年份全国缺水量将近400亿立方米。"十五"期间,农田受旱面积年均达到3.85亿亩,平均每年因旱减产粮食350亿公斤,同时缺水城市越来越多,400多座缺水城市中,缺水较为严重的就有110座。

造成缺水的局面,有我国干旱缺水的客观原因,也有人为的因素。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不合理的人类活动,以及一些情况下用水严重浪费,进一步加剧了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的严重程度,也加大了这些问题的解决难度,这主要体现在:我国很多地区可持续发展意识淡薄,一些地区不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需水预测普遍偏高,盲目发展,甚至以过度消耗水资源、牺牲水换取经济增长换取表象环境。在水资源利用上,不计环境成本,开发利用程度高,单位产品(服务)耗用水量高,污水排放量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低。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水价等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的经济手段运用不足,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主体没有节约保护的内在动力。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缺水背景下的水资源管理改革,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其核心是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让节水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点任务,一是建立以用水权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二是建立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三是建立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节水工程和技术体系;开发与推广先进实用的节水技术,建设水资源管理硬件设施体系,建设生产、生活节水工程,建设非传统水源开发工程;四是建立与节水型社会相符合的节水文化,形成节水的社会风尚和文明消费方式。因此,解决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必须与建设节水型社会相结合,开源与节流并重,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以建设节水型城市为目标,总量控制和微观定额管理相结合,尤其要严格城市用水定额管理,完善水价制度体系,今后的水价将包括供水成本、水资源费、水源涵养费用等,污水处理费也要加进去。通过多种措施,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利用多种水源,增加饮用水有效供给,减少废污水排放,提高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

让每个人都能及时、方便的获得足量、卫生的生活用水是人类的共同愿望,而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更是一项长期、艰巨的重要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科学负责的态度编制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四、集思广益,做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的审查工作

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发挥多学科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作用,注重依靠专家的智慧和力量,从规划任务书和技术大纲的编制到各阶段的规划工作,都多次向各方面专家进行过咨询。这次审查会,邀请的各位专家、代表对饮水安全工作都十分关心,很多专家做过专门研究,对饮水安全的情况很熟悉,有较深的认识和见解,希望各位专家和代表围绕规划思路、总体布局、规划目标和主要措施等,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畅所欲言,多提宝贵意见。各流域机构要根据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以及水功能区划等,把握好流域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的布局和重点,对本流域内各省区市的水源地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希望规划编制工作组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解答专家的质疑和提问,会后及时整理归纳专家、代表意见,抓紧修改完善规划报告,尽快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再一次感谢各位院士、各位专家和代表关心、重视和支持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方案篇2

为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去年7月,水利部组织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部门开展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的编制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由水规总院牵头,会同中国水科院、长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等单位编制完成了规划报告。今天,我们邀请有关院士、资深专家,水利部有关司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和各流域机构的代表,对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进行审查,以进一步完善规划,促进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建设,更好地为人民生命健康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饮用水安全保障。借此机会,我代表汪恕诚部长和水利部向参加审查会的各位专家和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作

水对人的生命和健康至关重要,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目前,饮水安全问题日益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联合国已确定*5年至2015年为生命之水国际行动10年,各国应为本国居民提供基本供水服务。在我国,饮水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去年底完成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表明,农村有3.79亿人饮水不安全,其中3.2亿人的饮用水水量不足、水质达不到国家标准。我国城市饮水安全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废污水排放量大而监督管理薄弱,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且有加剧之势,涉水疾病种类增多,发病率明显升高,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健康;在调查的661个城市4555个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中,有638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安全,影响5600多万人,水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首要问题;二是随着城镇化率及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需求也不断提高,加之北方地区连续干旱,城市供水短缺加剧。目前600多座大中城市中,有400多个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问题,城市缺水总量达60亿立方米。城市饮用水短缺不但给居民生活造成了困难,也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水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水源地监控体系、应急预案与管理机制等不完善,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的应急能力较低,近年来,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过程中,暴露出城市饮用水应急管理的许多薄弱环节。未来20年,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将达到3500美元,城市化率将达到60%左右,城市人口将达到8~9亿,如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已成为摆在水利工作者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编制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召集有关部门专门研究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并形成了会议纪要,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饮用水安全实际状况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制城市和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并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工作。

水利部党组认真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将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出了重要部署。汪恕诚部长强调,保障饮水安全、维护人的健康生命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工作的第一需要,也是当前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保障饮水安全的指示和文件精神,以及部党组关于保障饮水安全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我部具体负责,会同卫生部、教育部等已编制完成了《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为做好城市饮用水安全工作,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好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我部于*5年7月先期启动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为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和今后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二、编制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是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饮水安全既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条件,更是体现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认真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编制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要摸清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现状,全面总结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的经验,特别是对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等带来的饮用水安全问题进行反思和总结,分析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问题及其成因,合理分类,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基本思路、目标和综合防治措施,合理制定规划方案,积极推进饮水安全工作。在规划中要重点考虑和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保障饮水安全。在推进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一些缺水地区盲目建设大都市和城市群,盲目发展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造成饮用水严重短缺,挤占生态用水,恶化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在内的城市周边生态环境,有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建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或保护区内,导致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问题十分突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要根据城市水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状况和城市发展的实际,科学确定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的目标和水源地保护范围,规范不合理的开发和建设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相协调。

二是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要在全面普查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基础上,根据各地自然状况、水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针对各城市饮用水源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不同水源类型进行统筹规划,做到标本兼治,并与水资源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等相关规划,以及水功能区划相协调。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点多、面广,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优先解决重要和饮用水安全突出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安全建设问题。

三是坚持防治并重、注重管理。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保护要充分考虑饮用水水源地的现状和特点以及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应以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涵养水源为首要目标。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划定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制定管理办法,特别要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的管理,防止点源污染进入饮用水水源地。加强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严格监控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植被的破坏和垃圾、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饮用水水源地受到污染和破坏。因此,规划要根据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目标,结合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配置、排污总量控制和入河污染物限排方案等,强化水源地安全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监控体系,明确水源地保护、修复、监管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四是坚持量质统一、重在水质保护。城市是人口、经济总量高度聚集的区域,城市用水占全国水资源消耗量的30%以上,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北京、天津、济南、大连等许多城市缺水形势越来越严峻,水量和水质型缺水程度逐步加重。特别是城市水污染、河口型城市咸潮上朔淡水不足、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城市群水污染相当严重,浙江的杭嘉湖地区、广东的深圳市等表现尤为典型,水源地污染一方面加剧了水资源短缺,另一方面更是严重影响了城镇居民的身体健康。因此,解决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在加强饮用水源调配、建设新水源、改扩建水源地以及适当的调水,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饮用水量需求的同时,应该把修复与保护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放在优先地位,防止用新建饮用水源、调水工程替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保护。

五是坚持常规水源和储备水源相结合、防范风险。从已经发生的饮用水安全事件来看,目前,我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抗风险能力比较弱,必须提高饮用水常规水源日常供给和储备水源应急供给的保障能力。同时,要建立相应调度管理机制,增强防御突发污染事故、连续干旱年和特殊干旱等安全供水风险的能力。

三、提高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快缺水背景下的水资源管理改革

今年入夏以来,我国南方台风频袭,暴雨洪涝成灾,最近一段时间四川、重庆等地又发生较为严重的旱情,农业灌溉、农村人畜饮水和城市供水出现了严重短缺,社会各界对此都十分关注。出现这些情况不仅是个案表现,而是我国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这一基本水情的客观反映。据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的最新结果表明,近年来,南方地区河川径流和水资源总量有所增加,增幅接近5%;而北方地区水资源量明显减少,其中以黄河、淮河、海河和辽河地区最为显著,资源总量减少了约12%,北方部分流域周期性或非周期性水资源短缺加剧。水资源相对丰沛的南方地区也出现了区域性甚至流域性缺水的现象。按目前的正常需要和不超采地下水,正常年份全国缺水量将近400亿立方米。"十五"期间,农田受旱面积年均达到3.85亿亩,平均每年因旱减产粮食350亿公斤,同时缺水城市越来越多,400多座缺水城市中,缺水较为严重的就有110座。

造成缺水的局面,有我国干旱缺水的客观原因,也有人为的因素。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不合理的人类活动,以及一些情况下用水严重浪费,进一步加剧了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的严重程度,也加大了这些问题的解决难度,这主要体现在:我国很多地区可持续发展意识淡薄,一些地区不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至以过度消耗水资源、牺牲水换取经济增长换取表象环境。在水资源利用上,不计环境成本,开发利用程度高,单位产品(服务)耗用水量高,污水排放量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低。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水价等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的经济手段运用不足,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主体没有节约保护的内在动力。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缺水背景下的水资源管理改革,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其核心是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让节水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点任务,一是建立以用水权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二是建立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三是建立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节水工程和技术体系;开发与推广先进实用的节水技术,建设水资源管理硬件设施体系,建设生产、生活节水工程,建设非传统水源开发工程;四是建立与节水型社会相符合的节水文化,形成节水的社会风尚和文明消费方式。因此,解决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必须与建设节水型社会相结合,开源与节流并重,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以建设节水型城市为目标,总量控制和微观定额管理相结合,尤其要严格城市用水定额管理,完善水价制度体系,今后的水价将包括供水成本、水资源费、水源涵养费用等,污水处理费也要加进去。通过多种措施,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利用多种水源,增加饮用水有效供给,减少废污水排放,提高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

让每个人都能及时、方便的获得足量、卫生的生活用水是人类的共同愿望,而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更是一项长期、艰巨的重要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科学负责的态度编制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四、集思广益,做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的审查工作

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发挥多学科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作用,注重依靠专家的智慧和力量,从规划任务书和技术大纲的编制到各阶段的规划工作,都多次向各方面专家进行过咨询。这次审查会,邀请的各位专家、代表对饮水安全工作都十分关心,很多专家做过专门研究,对饮水安全的情况很熟悉,有较深的认识和见解,希望各位专家和代表围绕规划思路、总体布局、规划目标和主要措施等,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畅所欲言,多提宝贵意见。各流域机构要根据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以及水功能区划等,把握好流域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的布局和重点,对本流域内各省区市的水源地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希望规划编制工作组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解答专家的质疑和提问,会后及时整理归纳专家、代表意见,抓紧修改完善规划报告,尽快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再一次感谢各位院士、各位专家和代表关心、重视和支持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方案篇3

解决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重大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渔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区渔农村稳定和发展,区政府决定实施进一步提高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提高渔农村供水质量、改善渔农村饮用水条件、保障渔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水质处理与水源保护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可持续地解决渔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二、基本原则

进一步提高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应坚持四个原则:一是乡镇(街道)政府对辖区内饮用水安全负总责。二是原则上撤并所有村级水厂,纳入乡镇水厂统一管理;暂时没有条件并入乡镇管网的村级水厂,要求在一定时间内按标准化水厂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取得卫生许可证。三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集中精力加快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水厂和村级管网改造。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

三、目标任务

计划在2011年至2012年对集中式供水水厂,特别是村级简易水厂进行整治和改造,整改3家乡镇级水厂,取得卫生许可证;撤并或关停14家村级水厂;整改12家村级水厂,取得卫生许可证;改造28个独立供水村的村级管网,提高4.6万渔农村群众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178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区政府成立进一步提高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围垦局。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分工负责:水利部门负责水厂规划与建设;卫生部门负责水质卫生监督监测;发改局负责项目审批;物价部门负责水价核定和监管;环保部门负责水源地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饮用水安全负总责,要明确乡镇级水厂承担村级水厂的管理职能,对目前尚无法撤并的村级水厂,纳入乡镇级水厂统一管理。逐步建立形成政府引导、权责明确、群众参与、管理到位、制度健全、供水安全的长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高质量建设工程,高效率使用资金。工程建设资金由区、乡镇(街道)、受益村共同承担。区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一类乡镇(六横镇、勾山街道)按照工程实际投资额的40%补助,二类乡镇(虾峙镇、展茅街道)按照工程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三类乡镇(东极镇、白沙乡、蚂蚁岛乡)按照工程实际投资额的60%补助,剩余部分由乡镇(街道)、受益村承担,同时要有效整合新渔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

工程建设严格实行项目申报制、审核制,设计、招投标、施工、质量监督、监理和验收等各环节规范化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并发挥效益。

设立长效管理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宣传培训、日常巡查、水质监测、系统维护、绩效考核、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处置等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快建立饮水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区、乡(镇)二级饮水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供水实时监控系统,相关职能部门与各乡(镇)级集中供水单位实行饮用水信息联网,对饮用水安全进行动态管理。将水质自检结果定时录入信息报告系统,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和群众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为饮用水安全工作提供决策支撑。特别是在出现旱、涝、洪、毒等灾害时能及时科学调度,保障饮用水的安全。

(四)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卫生安全意识。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公益广告、新闻报刊、宣传栏(册)、现场会等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饮用水工程建设和长效管理的宣传和科普工作,普及饮用水安全知识,着力提高群众对饮用水的安全意识。同时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制供水人员定期开展卫生知识及各项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方案篇4

【关键词】农村水利;十年规划;水务发展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献编号:

1 现状

宝坻区有大型灌区1处,中型灌区5处。截止2013年,全区耕地面积110.72万亩,灌溉面积共98.82万亩,其中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为98.67万亩,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以下简称耕地灌溉率)89%,高出全市灌溉率19个百分点。

“十二五”以来,宝坻区农村水利建 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大型灌区和泵站改造等工程建设步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现稳固增长[ ]。

2 问题分析

(1)饮水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地下水是宝坻区农村生活的主要水源,经过管网入户和饮水安全建设,农村供水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各村镇供水厂均没有水处理设施,也无检测手段。既使是对水质进行检测,其频率也大大低于标准要求。据分析,全县765个行政村, 38%的村庄氟超标,部分村庄存在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超标等问题。同时,绝大部分的村镇采用定时供水方式。个别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仍辅以使用压把井取水,水源为自家的浅井水,饮水不便,水质也没有保障。另外,随着小城镇规划建设的启动,农村生活居住状况将会产生巨大的变化,与之配套的供水设施也需要随时进行规划建设。

(2)农业供排水体系仍需完善

基础设施依然不足。宝坻区是农业大区,也是农业用水大户,特别是高耗水的水稻、鱼池面积一直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供水压力大,只能依靠引调上游地区水源来解决,供水保障率低。目前,全区耕地灌溉率为88%,部分耕地仍是“望天田”,缺少基本灌溉条件。

设施老化严重。农业供水设施大部分建成运用时间长,淤积、老化、失修、损坏严重,供水设施配套不健全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蓄水水库的缺水已成燃眉之急。而现有的灌排设施大多建于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由于长期缺乏有效维修养护,有的运行时间已超过使用寿命,工程坏损率高,效益降低,排灌泵站老化损化率达46%,桥闸涵老化损化率达40%。

现有排水渠系不配套,淤积严重,部分渠道破坏,田间排水不畅,工业园区的建设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原有排水体系。

3 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服务宝坻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为出发点,立足水务管理职能,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以现代治水思路为导向着力构筑农村水利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农村水利建设,以服务农村居住社区、示范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为重点,以农村用水节水化、农业灌排现代化、农村供水城市化和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加快农村水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制改革[ ]。

4 十年规划

2015~2024时期,农村水利建设以服务农村居住社区、示范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为重点,以农村用水节水化、农业灌排现代化、农村供水城市化和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2],加快农村水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制改革,构筑农村水利安全保障体系。

1、中小型水源工程

规划改造中小型雨水拦蓄、集蓄工程,努力增加农业灌溉水源,以缓解全区农业灌溉缺水的紧张局面。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机井537眼,维修机井264眼,新打浅井678眼。

2、农村渠道治理工程

针对农村渠道淤积严重、蓄水过水能力不足的现状,加大疏浚和整治力度,通过清淤等工程措施,沟通水系,保证水体流通和水体质量,恢复渠道排涝功能。

规划治理田间支渠812公里,斗渠1351公里,毛渠3916公里;清淤方量共计5022万立方米。

3、节水灌溉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结合《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 ]的实施,宝坻区应以转变灌溉用水方式、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为核心,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工作,大幅度提高节水灌溉率特别是高效节水灌溉率,优先推进粮食产区、蔬菜产区、严重缺水地区的节水灌溉发展。

应因地制宜发展和推广喷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对原有建成多年运行老化失修的防渗渠道和低压输水管道实施维修改造,对无灌溉水源及节水灌溉工程的设施农业全部实施节水配套,提高设施农业水平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品位。同时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为重点,加大以节水灌溉工程为主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等各项涉农资金,形成合力,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全力提高利用农业水资源的效率,将节水高效的现代农业打造到位。

规划2015~2024期间全区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9.78万亩,其中防渗渠道、管灌、微灌面积分别为11.14万亩, 18.54万亩、0.10万亩;改造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19.78万亩,其中防渗渠道面积11.08万亩,管灌面积8.70万亩。到2018年,全区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达到98.82万亩,全区节水灌溉率达100%,高效节水管概率达到50%。全市灌溉水利用系数由2013年的0.67提高到0.77。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及管网入户改造工程,保障农村供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规划2017年末,解决宝坻区新安镇、王卜庄镇、林亭口镇、大钟庄镇、黄庄镇、八门城镇、牛道口镇和方家庄镇剩余169个村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惠及8.1万人。

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新机井37眼;购买除氟设备40台,消毒设施80套等。

5、 农田排水、灌溉泵站工程

加大对农田排水、灌溉泵站更新改造。规划更新、维修、新建灌溉泵站分别为202座、110座和170座,规划更新、维修、新建村管灌排泵站分别为20座、14座和57座。

6、农用桥闸涵维修改造工程

农用桥闸涵中的部分桥梁已成为危桥甚至坍塌,部分闸涵破损严重、运行使用困难,直接影响农业灌溉排涝、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及出行往来。2015~2024期间,将扩大维修改造范围,农用桥闸涵维修改造工程在其他区县全面展开。

规划2015~2024年,完成2621座农用桥闸涵维修改造工程建设任务,其中干支渠上桥闸涵桥571座,田间桥闸涵2050座[ ]。

5 投资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政府对水务工程建设投资的主渠道作用,按照中央、地方、社会共同负担的原则,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体系,共同筹集水务工程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积极探索水务工程建设社会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投融资体制,保持投入的稳定增长。

6 结语

宝坻农村水利规划是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全面调查、深入分析、初步总结了“十二五”宝坻区相关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通过调研、专家咨询等方式,系统分析了宝坻农村水利阶段特征和宝坻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水务自身发展的需求;明确了目标,从地区实际出发,提出了2015~2024农村水利构架、规划方案等。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方案篇5

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生命健康的必然要求,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好的重要职能。

近些年来,我省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加强城乡供水设施和供水工程建设,加强供水调度和水质监管,城乡饮用水得到较好的保障。但是,局部地区仍然存在水源短缺、水污染加重、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存在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隐患,特别是一些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亟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统筹规划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省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基本目标。到2010年,全面完成城乡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率大于85%;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的区域集中供水工程,每年新增城镇集中供水覆盖农村人口100万人;加快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基本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全面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农村合格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城乡饮用水供给水量满足生活需要,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实现安全保障。

组织编制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由水利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建设、环保、国土资源、卫生等部门,抓紧编制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2006年各市、县(市、区)要完成当地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2007年完成全省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或实施方案由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深化落实各专项规划。环保部门要牵头编制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合理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地,界定保护区域。建设部门要牵头编制城乡给排水专项规划,综合布局城乡给排水系统,统筹安排供水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建设供水管网。水利部门要牵头编制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规划。卫生部门要做好相关规划的卫生学评价及水

质卫生监督监测方案。编制实施各种涉水规划,必须坚持把保障饮用水安全摆在第一位,加强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综合防治水污染

认真实施水(环境)功能区划,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落实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可能污染水体的行为。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加大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力度。2006年完成中心镇以上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任务。与此同时,加快推进其他乡镇和农村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创建工作。各级环保等部门要定期开展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并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停建并限期治理整顿或拆除。对排污超标的企业和单位,要责令限期达标排放或搬迁。

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实施水源安全防护、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等工程建设,依法及时查处破坏生态涵养林和水资源保护设施的行为。全面推进八大水系、主要湖库、河网以及地下水水源地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生态环保型产业。大力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实行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管理制度,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水环境保护责任。继续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力度,限期实现整治目标,对不达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达标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排污行为。

严防城乡饮用水有机物污染,饮用水源上游不得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毒高危原料和产品的项目,现有的相关企业要限期关停搬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2007年前,畜禽禁养区内现有养殖场全面完成关停转迁;限养区内猪存栏300头以上、牛存栏3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完成治理任务,畜禽存栏量削减到控制范围以内,同时加快建设一批生态畜禽养殖小区,全面实施其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加快现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改造,加快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机制,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快实施种植业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控污”工程,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实施水产养殖证制度,积极开展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严禁施肥养鱼。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禁投饲养鱼,在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格控制投饲养鱼,鼓励发展保水渔业。加快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加强农村小流域综合整治。

三、加快城乡供水工程和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乡供水保障水平

继续提高城市供水能力和供水质量。适应城市化发展和城市人口增加的需要,按照多库串联、水系联网、地表水与地下水联调、优化配置水资源的原则,加强城市供水水源建设。加快综合利用水库、供水水库建设和已建水库的供水配套,发挥水库在城市供水中的积极作用,宁波、温州等以水库为主要饮用水源的大中城市要积极研究和实施联库、多管联网供水,嘉兴等平原城市要加快研究中远期引水水源方案。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供水水厂、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完善配水系统,减少供水漏损和管网二次污染,增强集中供水的稳定性。加强制水工艺改造,提高常规处理能效,推广深度处理和膜处理技术,提高供水水质。凡饮用水水源水质不符合标准的,应当提出强制性的技术措施,制定水厂技术改造规划,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进水处理工艺。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试点推进分质供水。水源建设和引水有困难的海岛及沿海地区,要积极推进海水淡化工程建设。

加快实施区域集中供水,以城带乡扩大农村受益范围。经济比较发达、城镇化程度比较高、具备相应地理条件的地区,要制定并实施城乡一体的给排水规划,结合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加快区域集中供水设施和管网建设,不断提高区域集中供水的人口覆盖面。城镇集中供水企业要在提高供水能力的基础上,积极扩大供应半

径,通过延伸供水管网将自来水直接输送到周边农村。要加强城乡供水设施建设的统一规划,注重提高集中供水设施运营的规模经济水平。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区域集中供水同网同质同价。

加快建设农村分片、分散式供水工程,因地制宜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现有简易水厂和供水设施的改造,提高规范管理水平,落实各项净水措施,确保供水水质。有条件的丘陵、山区和海岛地区,在人口集中的单个或多个乡村要加快建设小型水源工程、配套净水和消毒设施,建成一批独立的供水体系,并尽可能实现供水网络的互联互通。要优先解决资源性缺水、取水难度大等地区的供水问题和高氟水、高污染、介水性传染病高发地区农村的饮用水安全问题。饮用水困难的边远山区和小岛地区,要积极通过下山脱贫和“大岛建、小岛迁”等办法,彻底解决饮用水问题。对人口相对集中、短期内无法迁移的地区,要通过雨水集蓄等供水设施建设,解决饮用水

困难问题。

四、加强监管,确保城乡饮用水水质安全

对饮用水取水、制水、供水水质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城乡各类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并建立定期报告和城乡集中式供水出厂水水质公告制度。环保、水利部门要按照水(环境)功能区划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的要求,优化监测站网设置,加强饮用水源地和具有饮用水功能水库的水质监测。建设部门要加

强对城镇和区域集中供水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供水经营单位建立以水质保障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依据国家标准,建立严格的取样、监测和化验制度,落实保障水质的各项技术、工艺和管理措施。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下水水源地的水环境监测。卫生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严格实施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和涉及饮

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各级都要抓紧建立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网络,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质的定期抽测。对城乡饮用水日常监测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处,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五、进一步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广泛开展节约用水

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节水工作。保障城乡饮用水供给,必须坚持开源、节流并重。要进一步理顺节水管理体制,完善节约用水各项制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大力倡导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扶持发展节水型产业。积极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废水资源化和零排放技术、中水回用和海

水利用技术,鼓励生产和使用各种节水设备和节水产品,强化节水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在水资源严重不足地区严禁建设高耗水项目。

加快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非居民用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和高耗水行业的差别水价政策。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适时提高征收标准,尽快将集中供水覆盖范围内地下水的水资源费调整至高于供水价格。加快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促进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促进

企业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2006年,全省所有市、县(市、区)都必须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并尽快将收费标准调整到合理水平,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保本微利、正常运营。加快建立按企业排污浓度实行分档计价的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

六、加强储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

加强城乡饮用水储备体系建设。全省水资源及饮用水战略储备体系建设由省水利厅牵头负责。要合理选择部分大型水库和江河作为区域性战略储备水源,并制定特殊情况下的区域水资源配置和供水联合调度方案。县以上城市要建立特枯年或连续干旱年的供水安全储备,规划建设备用水源。沿海平原地区要结合承压地下水禁采限采工

作,保留和改造一批应急开采井,作为饮用水应急水源。具有供水功能的水库和河网地区,应制订枯水季节的用水方案,优先安排饮用水,限制其他用水。

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水资源条件,制定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健全技术、物资、人员保障系统和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水域周边的化工、医药等重点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的企业,要严

格防范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并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水污染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把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供水单位应当摸清取水口上游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污染隐患情况,针对不同的污染源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当原水、供水水质发生重大变化或供水水量严重不足时,供水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请当地人民政

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的政策体系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要坚持政府主导、城乡统筹、区域协作、部门协同,加快形成区域全覆盖、管理全过程的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安全监管体制。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专项检查。各级发展改革、水利、建设、环保、卫生、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海洋与渔业、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做好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要进一步总结经验,理顺涉水事务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水务管理和水务运行一体化改革。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方案篇6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工作。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2011年江苏省委“1号文件”提出的要求,也是水利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解决30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已列入2013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各级水利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把实施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这项关系全局的、长远的民生工程办实办好。

2严格工程规划管理

要以县为单位,科学编制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在规划编制中,要统筹协调区域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能实现区域供水的,应优先采用区域供水方式,对暂不能实现区域供水的,要按照区域供水的标准和要求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留好和区域供水工程的接口,为区域供水打好基础;要统筹考虑供水管网布局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布局,村庄建设规划内的供水设施要一次做足标准,避免重复建设,资金浪费;要整镇、整村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成一个销号一个;要依据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标准,统筹落实水源地水量、水质和周围环境安全保障措施,推进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和应急备用水源建设。

3落实财政投资政策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资金要按照“地方为主,省级以奖代补”的原则,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共同筹集。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吸纳民间资本投资农村饮水工程项目。社会资本兴办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享受与政府兴办饮水安全工程同等的电价、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市、县人民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省级财政、水利部门应制定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和考核奖补办法加强管理。据测算,要全面解决泗洪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需投入资金1.6亿元左右,若要3~5年内完成,每年需投入4000万元左右。考虑到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多分布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对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财政可参照农村道路和桥梁建设项目的省级补助标准,在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通过省级考核后,对重点县和一般县分别补助工程总投资的50%和40%。为推动工程加快实施,省财政可按照各市、县(市)年度建设目标预拨一半奖补资金,年度工程全部完成并考核达标后,再拨付剩余奖补资金。

4严格工程建设管理

为确保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程序规范,管理有序,质量可靠,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立项以县(市)为单位,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按程序履行立项审批手续;工程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和群众参与机制,要加强建设进度和质量监管,严格按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切实加强建设质量管理。同时,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和品质,力争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成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放心工程和民心工程。

5强化工程运行管理

泗洪县要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管理办法制定切合当地实际的工程管理、养护维修、水源保护、水质监测、水费计征等规章制度,要按照“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明晰农村饮水工程所有权,明确工程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政府投资建设所形成的固有资产部分,其所有权不得拍卖、转让,要积极探索工程管护模式,因地制宜采用专业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等多种形式。对个人经营的农村小水厂可由政府回购或者由原经营者继续经营,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技术指导,保障工程安全长效运行,并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和技术培训,提高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县乡财政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贴,以补偿水费不足和降低群众水费负担,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营经费的落实。

6建立水质监测体系

水质监测是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加强水源保护,划定保护区,竖立警示标志,切实保证农村饮用水源安全;另一方面要完善农村水厂消毒设施,确保出厂水质达标,要建立水质检验制度,成立县级农村供水水质检测中心或分片建立水质检测室,配备相应仪器设备和有上岗资格证书的专业检测人员负责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质的日常检测工作,并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的监督,确保送到老百姓家中的饮用水安全健康。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方案篇7

《办法》对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在职责分工、前期工作程序和投资计划管理、资金筹措与管理、项目实施、建后管理、监督检查等建设各环节都做了明确规定。该《办法》的施行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办法》指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负总责,中央给予指导和资金支持。

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县(不含县城城区)以下的乡镇、村庄、学校,以及国有农(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和连队饮水不安全人口。因开矿、建厂、企业生产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量不足、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按照“污染者付费、破坏者恢复”的原则由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解决。

“十二五”期间,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部与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兵团签订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建设管理任务和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实现规划目标。

《办法》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审核下达等工作,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财政部门负责审核下达预算、拨付资金、监督管理资金、审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水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编制审查等工作,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提出地氟病、血吸虫疫区及其他涉水重病区等需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学评价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监测等工作,加强卫生监督。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工作,督促地方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作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实施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方案范文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方案篇1为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去年7月,水利部组织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部门开展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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