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范文
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篇1
【关键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管理
古语曰:“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针对有可能出现的事故,为了能够迅速和有效的去开展应急措施,需要在预先就去制定一个切实有效的行动方案,事故应急预案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的意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企业能够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编制科学、有效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不仅能够有助于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也具体的体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事故预防措施。而且能够进一步去规范和指导企业的应急管理,提高企业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的能力。因此,应急预案编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生产安全事故抢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当予以高度重视。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现状
早在2006年,我国国家安监总局就已经颁布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在2009年4月,又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利用法律法规是办法来促使企业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这能够有效的去指导企业编制和评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很多企业随后就开始大力的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是总体上来看效果还是不够理想。受到技术力量等方面条件的限制,目前各行各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都比较滞后,而且在应急预案的编制的时候会出现很多的问题与不足,导使得评审比较困难、报备率比较低、预案落实存在很多的疑问。当前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去正视目前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里面出现的问题,并且采取有效的方式去改善这种状况。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内容不完整
当前有很多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还只是停留在一份文件与一个规定上面,应急预案的内容非常不完整,只是去简单地说明了应急的报告程序和对象,以及如何根据损失大小来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分级,而核心内容并没有进行详细的说明。而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把应急预案分成了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三种。很多企业只是对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编制,而没有去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2、可操作性差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核心需要包含企业日常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等一系列关键的部分,例如对危险源的辨识以及风险分析、组织机构极其相对应的职责、信息的提取和处置以及应急响应程序等要素。但是企业在实际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时候,这些非常关键的要素往往会存在一些缺陷,使得预案的可操作性不是很强。有的职责表达不是非常明确,容易产生歧义,使得在紧急的时候不能做到各司其职。一些应对措施描述太简单,不能做到具体问题去进行具体分析,没有针对性,在遇到实际问题的时候很难做到快速操作。
3、预案衔接不畅
如果要是按照行政级别来对应急预案进行划分的话,应急预案可以分为国家、省、地市、区县、企业等多个级别。而在这些级别里面企业级的应急预案是最为基本的,企业如何能够和上级单位以及其他的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才能够让企业的预案发挥作用。但是很多企业的应急预案,并没有对与其他部门的衔接有详细的描述。另外,因为受到危险源与风险分析能力的限制,一些企业的应急预案的行动与应急联系也没有必要的衔接,甚至还会出现前后矛盾的现象。
4、缺乏演练
通过应急演练检验企业编制应急预案是否可行,同时也能够很好的去检验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最为重要的是可以利用演练来发现制定的应急预案里面的问题和不足,从而可以针对性的对应急预案进行优化和完善。因此为了达到上述的目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该要定时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但是一部分的企业并没有这种意识,他们的应急预案锁进了办公室的抽屉,并没有按照实际的需要去进行必要的演练。
5、缺乏动态管理
应急预案是企业在万一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应该采取的行动纲领,所以并不是编制完了就不用管了,而是要针对企业的发展和变化不断的去完善。因为企业的工艺流程、企业的设备以及工作人员等都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如果这些因素有变动,就需要针对变化去及时的调整和修改应急预案。但是,不很多企业应急预案没有进行动态管理,编制完以后就不再去改进了。
(二)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1、重视不够,认识有偏差
从《办法》颁布和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对此都很重视,各个地区对为了能够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专门进行了部署,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评审以及报备程序都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从而更好地去推动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的贯彻和落实。但是到目前为止各个地区的应急预案备案率是非常低的。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有一部分的领导没有对此有足够的重视,在认识上存在偏差。首先是有的人觉得《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在预案管理问题上不一定要采取这种方式。其次是一些企业管理者认为这样会大大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他们觉得如果要去编制一套比较完善的应急预案需要不少的投入,这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还有就是普遍有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企业不会发生事故,所以编制应急预案对企业没有什么帮助。
2、培训不到位,预案质量低
目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很难去顺利的落实,而且编制的质量也不是让人很满意,因此监管部门有更大的责任去改变这种情况。《办法》是部门规章,在具体落实的时候会出现很多的困难,但是相对应的培训没有能够跟上,使得预案的编制不能很决进行。一些地方虽然也组织了相关的培训,但是具体的培训到哪一级别,以及参加培训的企业都没有进行明确。而且培训还没有强制性,使得随意性非常大,这就给企业的预案编制与管理带来很大的隐患。而且目前的应急预案编制培训质量比较低,参加培训的单位也比较少,使得一些单位编制的预案的时候普遍存在着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的问题,还有的就是盲目的去照搬,从而使得预案的编制质量不高。
三、改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措施建议
(一)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工作的有效性
各级政府和相关的部门,要不断加强对《办法》的学习和教育,提高有关部门的思想,确立一个有效的管理措施,把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完成情况作为对有关部门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严格实施“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办法,不断明确其管理职责。将责任进行细分,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法。只有落实了每一个单位的责任,才去能增强同煤的责任意识,进而去积极调动各级与各部门开展工作,达到预案管理高效的目的。
(二)强化培训,提高各级预案编制水平
首先需要去组建一支素质比较高的安全生产工作队伍。要去努力提高安监管理的素质,能够精通业务,这样才能为指导应急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不断的去提高监管工作人员管理应急预案的能力,更好的去发挖掘部门的管理具有的潜能。要能够实施企业主体责任,把好安全生产的每一道防线。其次企业要去积极的组织开展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有关的培训。在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培训的时候最好能够全面覆盖,不仅要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还要对重点行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例如煤矿和化工等等。关于培训必须要有一定的针对性,对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领域要能够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具有了针对性,应急预案编制才能符合实际晴况,容易被企业接受,而且预案的实施起来才能发挥预想的效果。
(三)把握应急预案编制的八大要素
按照编制应急预案的步骤,编制应急预案应该把握好以下八大要素:
1、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关于对危险源和风险分析是编制应急预案编制的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对危险源和风险进行分析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也就是直接经验分析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编制人员要能够熟练的掌握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并且要充分的去结合直接经验分析法,全面的对危险源和风险进行分析。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很多的应急预案中都详细的介绍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职责,但是并没有去明确相关人员指挥链条。如果相关指挥人员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的状况下,那么应该由谁来进行指挥,缺乏明确的说明。因此可以利用网络管理图,不断的去明确指挥链条和信息传递链条关系,并说明如果第一指挥不在现场的时候谁有权利进行指挥。
3、监测与预警
在企业的应急预案里面必须要十分明确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对危险源进行监测和监控,以及采用什么样的预防措施等。要能够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和方法以及信息程序。监测与预警包括软件和硬件方面,软件主要是风险管理、风险预报机制,硬件如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防护装备、应急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4、信息报告与处置
在发生突发状况的时候,及时和准确的信息报告对后面实施应急处置有着非常大作用。所以应急预案需要明确事故和未遂伤亡事故如何去进行信息报告以及采取什么样的处置办法。首先,要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其次,要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最后要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5、分级响应
应急预案进行分级响应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对应急预案进行分级的话,那么很可能一次范围比较小的事故就会动用了所有的人力和物力,不仅造成对资源的浪费,还使得处理起来没有主次之分。
6、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是应急预案在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正常运转的根本保证之一,包括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等保障,要注意克服应急人员通讯方式少、没有明确专兼职应急队伍、装备的底数不清等问题。
7、应急恢复
应急恢复主要包括了对污染物的处理,消除事故带来的影响,恢复生产的秩序,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在抢险的时候对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以及修改和优化应急预案等等。
8、培训与演练
应急预案中要十分明确对人员进行应急培训的计划和方式。为了让应急预案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定时的进行演练,在演练的过程中检验反应能力,并且发现其中存在的不足。应急演练必须要进行评估总结,从演练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结束语
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篇2
【关键词】生产安全;应急预案;风险评估
1.引言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及安全管理的发展,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政府部门在安全监管上对企业应急管理的要求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2013年10月1日,新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出台并开始实施,标志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入“从有到优”的新阶段,国家在对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方面已经将提升应急预案质量作为了工作重点。新《导则》针对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缺少风险评估导致预案针对性、实用性不强这一问题,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明确将“风险评估”作为应急预案编制步骤之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应急综合[2014]4号)中进一步提出应急预案编制需深入开展危险因素辨识,注重将风险评估报告纳入备案内容。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更是明确提出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应急预案备案审查的必要条件之一。由此可见,风险评估对应急预案编制的重要性。
目前,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由于编制人员专业能力的限制,极少进行真正有效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事故风险描述部分,均是凭主观经验对企业存在的风险进行宽泛的概述,在具体的应急预案编制上存在两个极端:一是不分主次,对所有危险源均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二是与风险描述相脱节,仅编制一个综合应急预案。
企业编制的各种应急预案,最终均要形成一个系统的体系,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编制之初,“要编制哪些预案”是企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不进行风险分析,盲目的对所有危险源均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没有重点和主次,导致预案缺乏针对性、很多专项预案只是作为文本被束之高阁,而真正有用的专项预案也不能得到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重视,从而预案也就丧失了其有效预防、降低事故影响的作用。
针对此问题,笔者在近期做应急预案咨询工作的基础上,以某地勘企业为例,阐述通过风险评估从而进行应急预案体系优化的过程,探讨风险评估对应急预案编制的重要意义。
2.应急预案体系优化
2.1风险评估前的应急预案体系及缺陷分析
地勘企业属高流动分散的行业,其工作条件多变,环境恶劣,涉及的事故风险较多。进行风险评估前,企业仅凭经验对其存在的风险进行了概述,包括火灾、人身伤害事故(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等)、野外作业事故(溺水、人员失踪等)、基坑坍塌、自然灾害等,并针对所有风险均编制了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体系如图1所示。
企业在专项预案中按照常规模板将火灾专项预案放在了第一位,在具体的预案中分析了办公室火灾、施工现场火灾等,但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并没有分情况进行编制,缺乏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而火灾事故对该企业来说并非多发事故;野外作业事故专项预案中分析了溺水和人员失踪,但是考虑到该企业的作业活动范围,人员失踪的可能性并不大;人身伤害事故专项预案力求涵盖所有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类型,个体伤害类型和群体伤害等混在一起,没有分重点和主次,接下来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编制很难较好的进行;自然灾害专项预案中包含了暴雨、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而关于自然灾害方面,企业的主要职责是在灾害来临前做好防灾工作。图1的应急预案体系,针对性较差,并不能一目了然的让企业确定自身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应急防范重点,具体实施起来很难起到很好的效果。
2.2风险评估
根据该地勘企业作业特点,选择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法进行风险评估。通过对该企业历年的事故情况分析及对同类企业事故情况进行调研,以“以往事故发生频率”(曾经发生过、未发生过、经常发生、其他单位曾经发生过)这一指标来辅助确定相应的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值,编制风险评估表(如表1所示),对企业主要生产活动(钻井施工作业、岩土施工作业、野外地质调查)进行风险评估,得出各类危险因素的风险度值,从而进行重要性排序。
2.3优化后的应急预案体系
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原有应急预案体系进行如下几个方面的优化:
1)因野外地质调查作业各项危险因素的风险等级为“可能危险”,等级较低,因此无需单独编制专项预案。
2)企业钻井施工作业过程中,高处坠落和触电的危险等级最高,为“高度危险”,钻井施工中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因发生频率高,达到“显著危险”,其次是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等,因此得出人身伤害事故是企业应高度关注的风险,因此将人身伤害专项预案放在了第一位,并且编制高处坠落和触电现场处置方案。
3)岩土施工作业过程中基坑边坡失稳坍塌的风险等级为“高度危险”,触电、机械伤害风险等级为“显著危险”,因此岩土施工专项预案明确为基坑坍塌专项预案,其他风险的应对在人身伤害专项预案中已经包含。
4)自然灾害方面,根据企业的作业范围和特点,其直接遭受地震、泥石流、洪水的可能性并不大,最其作业直接有影响的是大风和雷电天气,因为将自然灾害专项预案确定为“防风、防雷专项预案”,重点针对大风、雷电天气进行预防,编制事故发生前的防范措施。
优化后的应急预案体系如图2所示,优化后的应急预案体系体现了企业的生产作业特点,也使后续的具体应急预案内容编制更具针对性。
3.结论
通过风险评估进行于应急预案体系优化这一过程,总结其对应急预案编制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解决了企业“要编制哪些预案”的问题,企业的应急资源和能力是有限的,通过风险评估,对企业潜在的危险源进行梳理,评估出各类事故的风险等级,有针对性的对高风险的事故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才能最大的发挥应急预案降低事故损失的作用,针对性强了,企业的重视度就高了。
2)应急预案体系确定后,由于风险评估确定了各类危险源的具体风险等级或分志,企业在预案内容编制过程中,也能进一步突出主次和重点。
3)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的同时,也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可以使企业更清楚的了解到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中潜在的各类事故风险,进而加强相应的安全管理,做到有的放矢。
4)风险评估是一个全员参与的过程,经过这样的一个过程增强了员工安全防范知识的同时,也会在一定意义上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1]GB/T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2]樊运晓.应急预案编制实务――理论实践案例.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
[3]严晗,李明.建筑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范围研究.建筑安全,2007年第8期:18-20.
作者简历
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篇3
一、国内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状
近年来,在建工程和新完工工程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一线施工人员占伤亡人数的大多数,建筑安全形势严峻。故此,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已颁布了多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强调了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重要性,但在推行过程中遇到各种各样的现实困扰,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管理工作不是十分有序。目前,我国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应急响应能力与发达国家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要提高国际竞争力,更应加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设和规范。
二、建筑工程建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建筑工程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对过去所经历的惨痛事故的应对手段。由于没有事先建立针对重大事故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使得事故发生后,抢险救援不及时,无相应的应对措施和能力,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因此,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着相当的必要性。
首先。建筑工程由于工程体量巨大,施工环境恶劣,人员和材料集中,施工工艺和程序繁杂,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建筑行业的施工现场处处存在安全隐患,作业工人素质相对偏低,重大危险因素众多,可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空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火灾事故、场内车辆交通安全事故、有毒有害物质伤害事故、爆炸事故等。第二,安全是相对的,危险是绝对的。虽然建筑工程有相应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施工措施,可以预防事故发生,降低风险,但还达不到绝对的安全。第三,建立有效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可以大幅度降低事故的损失。有资料表明,建立有效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事故损失只有未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事故损失的六分之一左右。第四,由于建筑工程自身具有的生产安全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的安全状况必将成为各级政府密切关注的对象。第五,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行政首长、企业法人应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建筑工程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各级政府、企业负责人履行法律责任的重要体现。因此,加强对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研究十分必要。
三、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市)及企业”四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但是,由于这项工作起步较晚,专业人才缺乏等各种原因,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各个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乏整体性和统一性,内容、结构不一,同一级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间也缺乏沟通,预案与预案之间的逻辑接口与相互支持性比较差。暴露出有关部门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方面缺乏指导、协调、监督,这不仅增加了今后主管部门统一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难度,而且各个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间由于缺乏交流、沟通,各个建筑工程应急预案自成体系,造成有限的应急资源的浪费。例如据我们调查,在某建筑工程有多家施工企业,大部分企业都编制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但是,没有一家企业在编写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时候,考虑需要借鉴相邻企业的预案,相互整合应急资源。当地的安监部门也没有给企业提出这样的要求。
第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编制的区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间不衔接,各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间的逻辑整体性、相互支持性还有待于完善。建筑工程在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不注重和当地政府部门沟通,不去了解政府对建筑工程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什么要求?政府在编制区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不具体了解所辖区域企业重大危险源及针对重大危险源所编制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情况。因此,政府有关部门所编制的区域事故应急预案就很难整合各地区、各企业的应急资源与力量,造成应急预案脱节,应急资源与力量就难免重复建设。更重要的是,政府与企业之间很难在应急工作上协调一致,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救援效果。
第三,一方面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本身的安全意识不够强,普遍出现“重质量、轻安全”的现象,以至于安全措施资金不足,应急救援体制不健全:另一方面,施工企业会认为对安全的投入是一种资金的浪费,是对企业效益的牺牲,存在盲目的侥幸心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虚设、救援设施装备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切实际。在各个层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维护上,均表现出“重编制、轻培训与演练”,存在纸上谈兵之势。
第四,对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建筑业,由于众多的施工企业各自在独立的区域内进行生产,使得政府在如何管理众多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这件事上办法还不多。
四、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对策与建议
针对我国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中存在上述问题,按照“以人为本,常备不懈”的原则,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第一,国家要强化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提高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性、整体性及应急效率。建议按照“政府为中心,企业分中心”的模式建设,即一级政府部门建立一个综合性应急响应中心,全面负责整个区域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同时,企业设立分中心,政府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企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高度统一,依法管理,分级控制,条块结合,系统联动。第二,建议政府在编制区域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时将所在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重点企业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内容纳入其中。为此,政府一方面要尽快出台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规范标准;另一方面政府要组织相关研究机构加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研究,如在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如何参考同级、上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等。第三,建议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应建立统计备案制度,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救援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整合,保证对事故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一旦发生事故,确保发现、救援、报告、指挥、处置,调查等环节紧密衔接、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第四,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技术的研究工作,按照事先预防与应急救援(响应)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如下问题:
1、如何解决各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间的接口问题,使不同级别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之间高度关联、高度统一;
2、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过程中着重要解决的若干关键性技术难题,保证预案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衔接性;
3、如何开展桌面演练、功能演练与综合演习及如何协调三者之间的关系等。
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篇4
【关键词】火力发电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的演练;必要性
在国家经济腾飞的今天,作为直接供给能源的大容量、高参数、高技术性能的火力发电厂在迅速建成,电厂的各类事故也在常常发生。事故一旦发生通常都要启动应急预案去进行救援,但由于应急预案本身有它的不完善性,造成事故时救援工作不力,事故时轻则造成全厂停电、设备损坏、电网振荡等事故;重则会造成电网解列、区域大面积停电或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
1.应急预案的现状及其使用的效用
尽管近几年国家根据电力大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生产安全事故时处理事故的现状,先后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措施及应急预案。国家电网公司也根据自己的生产特性,按照2009年国家电监会《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汇编》。神华国华电力公司的下属电厂也都根据自己电厂的特点制定了相应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这些都说明了人们对火电厂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视,正在逐渐的完善火电厂生产安全事故时的应急预案。
大多火电厂在建成初期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针对庞大的系统、危险的部位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火电厂建成初期也是最易发生事故的阶段。笔者亲历了几起事故,事故时也启动了事先制定好的应急预案,但大多造成的损失要比预想大得多。如:2006年的某电厂#1机组试运阶段(150MW、空冷),汽轮机主机润滑油一法兰呲油,喷到高温热力管道上突然着火,运行值班员发现后立即汇报值长,值长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现场其它岗位值班员使用灭火器、消火栓进行扑救,最终没能将火势扑灭在初始状态,在火势继续蔓延无法控制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值长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程序调动了当地的消防队。上个世纪某电厂,在发电机组漏氢后,发生了着火事故,当时也启动了应急预案,由于现场的复杂等因素,人们对应急预案重视程度不够,也没有救援经验,最终没有将事故控制住,致使人员伤亡(死亡1人)、厂房坍塌的严重后果。
亲历了这几起起事故,火电厂均编制了应急预案,笔者也参与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及评审工作,但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工作还是与预案有一定的差异,要想减少火力发电厂生产安全事故时的损失,就必须建立逐步完善应急预案长久机制,只有将其投入实践中,对应急预案反复演练才能发现它的缺陷,才能逐步改进完善应急预案。
2.完善应急预案的主要方法
第一:按照电力行业的相关要求,编制本单位所有的应急预案,将应急预案放置到相应的岗位,要经常定期组织大家学习应急预案,在学习的过程中发现应急预案有不合理的地方及时进行修改完善;第二:制定应急预案演练目标,根据机组大小有必要在两到三年之内将制定好的所有应急预案预案演练一遍,不论实际发生不发生事故都应将好的演练习惯坚持下去直到电厂报废为止;第三:每项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后,都要进行总结,所有参加演练的人员在总结中找出制定好的应急预案的不足及不合理项,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第四:如有发生事故启动了事故应急预案的,事故后进行总结事故和应急预案,也要找出应急预案中存在的不足及不合理项, 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第五:就是对暂没发生事故的应急预案和没有进行模拟演练的应急预案,组织相应岗位的值班员经常学习,熟悉预案的内容。火力发电厂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部位、时间都有它的不确定性,火电厂系统又是庞大的,结构部位又是复杂的,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针对不同部位就要编制十几项应急预案。这次是汽轮机主机润滑油系统所属设备及其相连管道着火,下次着火的也许就是汽轮机密封油系统所属设备及其相连管道或是汽轮机调节油系统所属设备及相连管道,再下次发生的也许就是烫伤、触电、高空坠落、溺水、溃坝、放射性物质泄漏等事故,这谁都不能预测,因此针对这次发生的事故只能修改完善汽轮机主机润滑油系统所属设备及其相连管道着火的应急预案,没发生事故的怎样修改完善呢?就算都是油着火,应急预案有相似之处,可以参照进行修改,但相似中总有各自的不同之处,暂时没有发生事故的怎样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呢?笔者认为只有通过加强模拟事故现场演练,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来启动应急预案,模拟事故现象救援,救援过程中发现应急预案的缺陷对其进行修改,再投入到实际应用或演练应用中,得到检验找出不足再进行修改,如此循环反复才能逐步取得相对完善的应急预案。达到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相对完善的应急预案来科学、快速的处理事故,使事故发生时能将其控制在初起阶段,损失控制在最低限,达到预期目的。
3.取得的成绩
2003年某电厂#2机组试运阶段(330WM、氢气冷却),由于油箱油位过高,致使轴承箱油位高,从油档中分面流出,在汽机大轴端突然发生了润滑油着火现象。当发现火苗时,立即启动润滑油着火的应急预案,处理过程中结合前几天演练扑火的程序、方法。由于通讯畅通、报警及时、各种型号的灭火器准备得当、消防人员赶到的及时,现场救火人员大多也刚经过了演练训练,所以很快将大火扑灭,最终避免了一起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在消除高油位缺陷后机组立即重新投入了试运行。
此次事故时启动了虽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的应急预案,但刚巧的是事故发生的前两天进行了类似火灾演练。这次演练对此次事故的救援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应急预案的修改完善起到了帮助作用,对应急预案完善性的重要性也是一个极大的警示。
4.结束语
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篇5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交通部门职能分工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6)交通运输部《交通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1.2.2相关的应急预案
(1)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2)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金华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②重伤100人以上的事故;
③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事故;
③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款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以下同)。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应急工作中首先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政府领导,各司其责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实行"分级响应、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制,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组织、参与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发挥行业指导和协调作用,防止出现事故"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新的安全事故。从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预防为主,针对各种安全风险制定安全应对措施,做好应对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平时加强培训和演练,采用科学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测、预防水平。
(4)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快速反应,运转高效。交通主管部门要与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社会公众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1.5工作机制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应急预案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管理职责
2.1县交通局职责
根据县人民政府和金华市交通局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保障制度,制定本地区有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指挥、协调本地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事故动态,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市质监站报告事故情况;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本地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县交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程建设副局长(党委委员)、公路段段长任副组长,工程科、运管科、质监所负责人及公路段分管工程建设副段长任组员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领导小组。报警联络电话:*(局运管科),
*(局工程科),*(传真),*(节假日和夜间值班室)。
2.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急管理职责
2.2.1建设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审查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建立本项目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项目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具备在情况紧急时能及时调用的能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联络气象、水利、地质等相关部门,为施工单位提供预测信息;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应急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协调、落实各参建单位用于应急抢险救援的物资、设备、人员,配合交通、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按规定及时向有关交通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2施工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应急预案,认真分析施工作业环境危害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本合同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结合工程特点建立本合同段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小分队,编制应急处理措施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每年不少一次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合同段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对本合同段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施工过程中重大生产安全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进行专项研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必要时可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帮助;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报告;及时编写具体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3监理单位
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本单位在该项目的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的责任人,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内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配合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必要时应到现场督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改正;严格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月度计量支付管理;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预防预测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急管理要突出预防预测。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县交通局定期开展预测信息接收,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应通过对工程施工作业环境风险分析,做出相应判断,向施工、监理单位预测信息,督促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反应准备。
3.1预测预警
预测预警是对自然灾害(台汛、风暴潮、冰雹、暴雨、雪等恶劣气象以及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灾害)、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进行风险分析,推测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预警信息。
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由当地人民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和,县交通局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给各施工、监理单位,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它预测预警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危险源分析和重大危险性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情况作出相应预测。
3.2事故预防
根据得到的自然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县交通局及时向本地区的建设单位预警信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调整施工计划,提前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监理工程师应给予相应的指导和监督。
在日常施工管理中,施工单位要结合施工条件,认真分析工程特点,必须摸清重大危险源的确切状况,并加以跟踪、监测、监控和预警,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排除,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4.1.1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现场有关单位安全负责人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1.2报告程序
发生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于30分钟内向建设单位快报(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于30分钟内按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交通局、市质监站和其他有关部门快报(见附件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建设单位应同时向厅质监局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6小时内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事故初步原因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续报;情况紧急或有新的情况发生,应随时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
县交通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和市质监站。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6小时内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事故初步原因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续报;情况紧急或有新的情况发生,应随时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
4.1.3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
(2)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的姓名及岗位证书情况,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项目基本概况;
(4)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4.2应急处置
4.2.1处置原则
各部门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发生一次死亡(失踪)1人、或一次重伤1-3人、或涉险1-3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相关成员组成现场督导组赶赴现场。发生一次死亡(失踪)2人以上、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涉险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相关成员组成现场督导组赶赴现场。
4.2.2现场处理
(1)县交通局派出现场督导组的主要任务是:赶赴现场实地指导督办,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支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金华市交通局有关领导报告。
(2)县交通局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政府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金华市交通局续报有关情况。
(3)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项目或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和事故调查。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4.3信息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由负责组织处置事故的人民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终止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启动单位决定应急终止,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5.1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险情排除;
(2)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结束;
(3)被困人员安全离开突发事故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5.2应急终止报告
(1)应急状态终止后,县交通局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报告。
(2)应急状态终止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及时向负有该项目行业监管职责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或险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6应急保障
6.1组织保障
(1)县交通局定期研究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建设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项目职责范围内所属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进行有效监理。
(3)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
(4)监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督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等情况。
(5)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本地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消防、卫生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2宣教保障
各单位应当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防及有关知识宣传,对应急预案进行宣传、讲解,增加预防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建设和施工单位应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纪录。
6.3人力保障
(1)建立由县交通局及建设项目等两个层面组成的全县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确保应急反应迅速。
(2)成立项目抢险队伍,主要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3)成立应急管理队伍,主要由县交通局的管理人员组成。接受并执行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有关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4财力保障
(1)县交通局每年安排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2)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帐。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资金管理的定期审核。
(3)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其附加险,以保证事故发生后的赔付。
6.5演练保障
建设、施工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实际,制定应急工作演习方案,每年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触电、溺水、防台、防汛、高空坠落、坍塌等演习活动,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7责任追究
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篇6
为贯彻落实国家、区、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____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积极组织煤矿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应急机制,宣传应急知识,明确应急职责,不断提高煤矿企业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和救援水平,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__煤炭工业管理局负责全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指导、监督。各县(市)煤炭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指导、监督。各煤矿企业负责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的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组织开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现场处置方案等三个层次的演练。
(一)__煤炭工业管理局在今年应急预案演练周期间,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
(二)各县(市)要结合本县(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年度内至少组织一次有救护队参与的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三)各煤矿企业根据事故灾难预防重点,以矿井为单位按照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年度内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重要生产工序,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演练。
(四)__州矿山救护队除参加__及各县(市)组织的煤矿应急演练外,还必须根据本队服务矿井的灾害特点,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的专项应急演练。
__年5月至11月,其中6月15日至6月21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州煤炭局计划在6月19日开展一次煤矿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煤炭煤炭局、各煤矿企业要制定年度演练计划、拟定演练方案、召开协调会、制作演练脚本、预演、正式演练与观摩、演练总结评估、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及处置方案,切实提高应对煤矿事故灾害的能力和救援水平,达到应急演练活动的目的。各县(市)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各县市煤炭局、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应急演练周”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各县(市)煤炭局在组织县级层面演练前要及时将应急演练方案报送我局,我局将派人参加。各煤矿企业在组织演练前要及时将应急演练方案报送所在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县(市)煤炭局必须派人参加。
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篇7
1.1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有效预防和有序处理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第52号)、《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工商办字[2005]第86号),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本预案规定,制定本地区工商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流通环节发生的(含可能发生的)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4分级标准
依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第52号),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社会影响,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1.4.1I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国务院启动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的;
(4)超出事发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处置能力的;
(5)国务院授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负责处置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4.2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为应当由省局负责处置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4.3III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I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区)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地)级人民政府认为应当由市(地)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负责处置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4.4IV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V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区)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区)级人民政府认为应当由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县局)负责处置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总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总局根据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在总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务院、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2)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大决策与指导意见。
(3)组织和协调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及时、稳妥地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4)负责报送或者按规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2.1.2成员单位职责
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办公厅、公平交易局、市场规范管理司、企业注册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商标局、广告司、法规司、宣传中心、监察局、信息中心为总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1)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研究预防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指导、督促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组织查处大要案件,协调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2)办公厅
将各部门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上级领导机关。
(3)公平交易局
负责组织、指导各地查处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囤积紧俏生产、生活物资,牟取非法收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4)市场规范管理司
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食品批发市场
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范文
本文2023-11-28 17:35:19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kubao.com/article/40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