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放弃份额协议书范文(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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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放弃协议书
被继承人xx于xx年x月x日在x(地点)死亡。死亡之后遗留有如下的遗产:xxxx(例如:位于xx市的x区xx号房子的二分之一的产权)。
我是被继承者的配偶(父亲,母亲,儿子,女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法》第十条相关规定,我是被继承者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者死亡时所遗留的上述的遗产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的声明:对上述的遗产,我自愿无条件的放弃继承权。
以上情况均是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房屋放弃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住房位于___________,是由当时乙方在此搞房产开发修建并还于被迁户罗贵平的住房,面积135.47m,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_愿自动放弃此住房___________的面积使用权。
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此住房所有权与甲方无关。
甲方:
乙方:
日期:
放弃房屋协议书
双方于 年 月 日在由于双方性格不合,20xx年初双方自愿分手。经协商,乙方主动放弃上述房产的'共有权,甲方表示同意。因房屋按揭款未还清,银行不同意减少债务人,暂不能将房屋过户到甲方个人名下。故双方就上述共有房产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无条件同意放弃上述房屋共有权,确认该房屋为甲方个人所有,乙方亦无需承担该房屋贷款,尚未归还的房贷为甲方个人债务。
2、在甲方还完上述房屋房贷并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乙方须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将该房屋过户到甲方个人名下,由此产生的相关契税及相关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3、甲乙双方声明,对上述协议内容,双方均无异议,予以认可。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 乙方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放弃房屋协议书
甲方:姓名、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和______分别占有位于深圳市某地的房产权各50%,由于其它原因经过协商,本人自愿放弃所占的该房屋50%产权,该房屋所有产权全部由______所有,今后有关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事务和费用都由______所承担,与本人无任何关系。
立协议人:(签名、手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放弃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本人和___________分别占有位于___________的房产权各50%,由于其它原因经过协商,本人自愿放弃所占的该房屋50%产权,该房屋所有产权全部由___________所有,今后有关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事务和费用都由___________所承担,与本人无任何关系。
立协议人:(签名、手印)。
日期:
放弃房屋协议书
甲方:____(被拆迁户)。
乙方:赤水市华滨房地产(开发商)委托代理人:____,住房位于____镇____社区公社坝坝对面,是由当时乙方在此搞房产开发修建并还于被迁户____的住房,面积135.47m,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愿自动放弃此住房旺隆中街商住楼二单元住房135.47m的面积使用权。
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此住房所有权与甲方无关。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份额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林武标。
身份证号码:
鉴于:
3、鉴于国家目前对****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有所限制,甲方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合伙人,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合伙份额,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次代持的标的。
1.1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合伙企业中占合伙企业总合伙份额的xxx%,对应合伙企业出资xxx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合伙份额。
1.2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合伙份额,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合伙份额为限,根据**合伙企业章程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包括按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合伙份额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30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3.4甲乙双方之前签署的《增资扩股说明书》是进行本次代持的必备文件。
3.5如东莞xxx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再次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6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7如乙方任意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合伙份额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登记中具名。
4.2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合伙份额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汇款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合伙企业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合伙份额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合伙份额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合伙份额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合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合伙份额上设定质押等。
4.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合伙份额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合伙份额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合伙企业每合伙份额净资产的1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合伙份额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1倍数的,以成交价的1倍作为赔偿金。
4.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合伙份额比例。
第五条:标的合伙份额的转让。
5.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合伙份额。甲方转让合伙份额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合伙份额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5.2若标的合伙份额的受让方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的,则标的合伙份额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合伙份额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伙份额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3因标的合伙份额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
6.1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7.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2各方一致确认,除发生3.4条规定的事由外,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7.3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且该等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行为不会影响合伙企业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合伙份额恢复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协议生效及份数。
9.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9.2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受托方:
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4.个人入股协议书常规范本。
6.2017入股协议书格式范本。
7.个人投资入股协议书范本。
房屋产权份额协议书
为促进家庭和谐共处,保持家庭和睦团结互助,防止家庭纠纷产生,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房产编号:)及(房产编号:)两套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父母方代表: 甲方爱人见证:
乙方长子方代表: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次子方代表: 丙方爱人见证:
丁方(女儿方)代表:
第一条本协议书中所述的两套房屋其中一套位于,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本协议书中称壹号房;另外一套位于,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本协议书中称贰号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三方协议,壹号房由乙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乙方享有,与丙、丁方无关;贰号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年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丙方继承,与乙、丁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子女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等行为。
第四条经三方协议,为确保丁方将来生活有依靠,丁方有权选择随甲、乙、丙方共同生活,使用和居住壹号房及贰号房的权利。
第五条贰号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修缮、装修等施工行为,在甲方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丙、丁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并不得有议。
第六条贰号房在甲方或甲方爱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丁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甲方同意,对本协议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仍保持有权选择壹号房或贰号方作为居住房的权利,期间甲方生、老、病、死所产生费用,由乙方及丙方按各自50共同承担,不得以房屋折旧比例分摊。
本协议书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甲方、丁方有权自主选择与乙、丙双方家庭之一共同生活,而另一方则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甲方或丁方选择共同生活的一方房屋内陪甲方、丁方居住、探视或伤病照顾之义务,期间产生生活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乙方及丙方当以尽精神赡养父母、共同关心姊妹之义务,双方酌情相互体谅补给。
第九条本房产协议书所涉及内容为甲方百年归老后房产分割协议,除房产之外的任何有形无形财产继承份额则以甲方口头遗嘱或书面遗嘱为准,乙方、丙方、丁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肆份,每方各执壹份,自签名之日起成立,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另:为示公证,特邀请叔辈、二人作为本次协议书签订旁证。
第十一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经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长子): 乙方爱人见证(长媳):
丙方(次子): 丙方爱人见证(次媳):
丁方(女儿):
叔辈旁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时
签订地点:
甲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乙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丙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甲、乙、丙方是 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共同遵守。
一、一般原则
1.1、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1.2、任一产权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关事宜向外发布要约邀请,但对外订立合同的,必须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数,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才能签署、执行。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
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较大利益。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
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较大利益。
1.3、对共有房屋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按照各产权人的份额负担。
二、关于管理事务执行人
2.1、各方一致推举 方为此房屋的共有事务的管理执行人,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负责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2.2、管理执行人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按照产权份额承担。
管理人应向全体产权人提供相应的票据、以及账本记录。
2.3、关于房屋共同事务所产生的资料,原件由管理执行人保存,管理执行人应向其他产权人提供复印件。
2.4、关于房屋共同事项需要经全体产权人讨论决定的',一般情况下,由管理执行人负责召集、并负责书面记录。
2.5、管理执行人的报酬,由全体产权人讨论,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执行。
2.6、管理执行人在 银行以管理执行人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 : ,作为房屋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售房款、民事赔偿款等)存放的专用账户。
三、关于房屋出租
3.1、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全体业主应该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较大利益,包括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可获得的租金收益。
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反对的,全体业主均不得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坚持签署、执行的,其因此而获得的利益仍属于全体产权人,其他产权人有可期待利益损失的,上述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仍应赔偿。
3.1、租赁合同的押金,租金等收益,由租户直接存入专用账号,或者由管理执行人收取后,存入专用账号。
3.3、存入专用账号的押金不得分配。
3.4、存入专用账号的租金,由管理执行人在2日内办理转帐,将各产权人应得的份额转存入各产权人预留的银行帐号: 。
属于管理执行人的份额也应该转出,以确保专用账号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按份共有的状态。
四、关于房屋占有、使用
4.1、房屋没有出租的,应保持空置状态。
4.2、部分共有人要求占用的,应该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支付租金。
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占用的,应按照市场价格的2倍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赔偿侵权损失。
五、关于产权份额转让
5.1、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产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以维护良好的共有关系。
所谓同等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3大交易条件:1、同样的价钱;2、同样的税负方式;3、能够在 天内付清全部款项的付款方式。
5.2、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本协议作为份额转让的附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签署本协议,否则转让人不得转让。
转让人坚持转让的,由此而造成其他产权人纠纷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3、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应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产权人,比如: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邮寄快递等,转让人应收到通知10日内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作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购买权。
5.4、有2名以上(包含本数)业主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由该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参照以下方式协商:
1、共同受让,受让比例自行约定;
2、以抽签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其余方退出;
3、以竞价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价高者得、其余方退出;
4、其他能够操作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式。
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在10日内不能向转让人提供就行使优先权达成的一致书面意见的,转让人有权决定将其份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中某一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而无须再另行通知其他业主。
六、关于分割、析产
6.1、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析产)。
6.2、要求分割的产权人应将其分割请求以合理的知悉方式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其他产权人不希望分割的,则应在30日内与分割请求人协商,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转让份额的意见执行,分割析产程序终结。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未能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分割析产程序继续。
6.3、分割析产程序按以下方式进行:(可以同时选择、同时进行)
1、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放盘,发出出售房屋的要约邀请。
签订买卖合同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2、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决定拍卖销售保留价,与拍卖机构签署委托拍卖协议,委托拍卖机构发布拍卖公告,公开拍卖。
6.4、自分割请求人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要求分割之日起 天内,通过上条分割析产程序后房屋仍无法处分的,分割请求人有权提起分割析产诉讼,请求法院拍卖房屋,对拍卖所得价款予以分割。
6.5、对于析产分割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全体业主按产权份额承担,包括:中介佣金、拍卖公司的手续费、法院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执行程序评估费、拍卖费)等。
七、关于通知
7.1、各产权人有效书面通知方式如下:
甲 方: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邮寄快递地址:
乙 方: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邮寄快递地址:
按照上述任一种地址(号码)发出通知的第2日即视为对方已收到通知。
上述地址(号码)有变化的,应该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
八、其他
8.1、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签字生效,共同执行。
房屋放弃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老房子位于乘新三小区xx室,是由xx于1999年11月份出钱购买,产权和使用权属于xx,与其姐妹四个无关,现就创业城新房购买权事宜说明如下:
一、曾云江愿自动放弃创业城新房购买权。
二、创业城新房购买权归所有。
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房屋放弃协议书
双方于年月日在由于双方性格不合,20xx年初双方自愿分手。经协商,乙方主动放弃上述房产的共有权,甲方表示同意。因房屋按揭款未还清,银行不同意减少债务人,暂不能将房屋过户到甲方个人名下。故双方就上述共有房产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无条件同意放弃上述房屋共有权,确认该房屋为甲方个人所有,乙方亦无需承担该房屋贷款,尚未归还的房贷为甲方个人债务。
2、在甲方还完上述房屋房贷并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乙方须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将该房屋过户到甲方个人名下,由此产生的相关契税及相关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3、甲乙双方声明,对上述协议内容,双方均无异议,予以认可。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放弃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老房子位于___________,是由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份出钱购买,产权和使用权属于___________,与其姐妹四个无关,现就创业城新房购买权事宜说明如下:
一、___________愿自动放弃___________新房购买权。
二、___________新房购买权归所有。
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放弃协议书
xx:
本人xxx向你借款已经逾期,现要求继续使用你的借款现金人民币xx,为保证你的本息不受损失及支付违约金,本人自愿从今日起放弃xx小区xx栋xx室房屋所有权归你所有并自由处分。
经本人再三确认,该房屋所有权放弃纯属本人自愿,其效力系以物抵债,并不及于赠与、抵押之法律关系,如发生任何争议致使xxx无法进行所有权登记及处分,本人自愿承担上述现金20%的违约责任,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按印):xxx。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承诺时间:年月日。
房屋放弃产权协议书
立协议人:
甲方:姓名、男、年月日出生,现住xxxxxxxx。
乙方:姓名、男、年月日出生,现住xxxxxxxx。
本人和某某分别占有位于深圳市某地的房产权各50%,由于其它原因经过协商,本人自愿放弃所占的该房屋50%产权,该房屋所有产权全部由某某所有,今后有关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事务和费用都由某某所承担,与本人无任何关系。
立协议人:(签名、手印)。
注:将各自的.出资情况写明,另办理公证后到产权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公证费用仅肆佰元。
房屋放弃继承协议书
协议各方当事人:
1、付桂花,公民身份号码:
2、宗祥奎,公民身份号码:
3、宗祥波,公民身份号码:
4、宗敏丽,公民身份号码:
宗祥奎、宗祥波、宗敏丽系付桂花、宗凡清之子女,宗凡清、付桂花夫妇在大悟县城关镇宗城村后宗家城92号有占地面积约140平方米住房一宗,宗凡清现已经死亡,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付桂花对该房屋占用的份额赠与给宗祥奎所有;。
二、宗祥波、宗敏丽自愿放弃对宗凡清部分房产的继承权;。
三、上述房屋由宗祥奎一人所有。
四、本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当事人签字:
二o**年九月三十日。
房屋放弃产权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老房子位于乘新三小区xx室,是由xx于xx年11月份出钱购买,产权和使用权属于xx,与其姐妹四个无关,现就创业城新房购买权事宜说明如下:
一、xx愿自动放弃创业城新房购买权。
二、创业城新房购买权归所有。
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文。
房屋放弃产权协议书
甲方:罗贵平(被拆迁户)。
乙方:赤水市华滨房地产(开发商)委托代理人:袁光付住房位于旺隆镇兴旺社区公社坝坝对面,是由当时乙方在此搞房产开发修建并还于被迁户罗贵平的住房,面积135.47m,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罗贵平愿自动放弃此住房旺隆中街商住楼二单元住房135.47m的面积使用权。
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此住房所有权与甲方无关。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放弃房屋产权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老房子位于乘新三小区__室,是由于__年11月份出钱购买,产权和使用权属于,与其姐妹四个无关,现就创业城新房购买权事宜说明如下:
一、愿自动放弃创业城新房购买权。
二、创业城新房购买权归所有。
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房屋份额赠与协议书
甲方(父母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儿子方):
身份证号码: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为座落于的拆迁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下村43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52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424号(楼高1层)1栋,铁皮屋一间(没有门牌)房屋为被拆迁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原为彭英爱,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房屋权利人为乙方张活飞,归乙方张活飞所有,为乙方张活飞的个人财产。
第二条:本协议不改变乙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权利。
第三条:本协议效力约定:
除双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双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它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第四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三份内容完全相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地点:
房屋放弃继承协议书
第一协议人:女,年月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联系电话:
第二协议人:女,年月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联系电话:
第三协议人:女,年月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联系电话:
第四协议人:女,年月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联系电话:
第五协议人:女,年月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联系电话:
第六协议人:女,年月日生,现住鞍山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联系电话:
本协议标的房产为:坐落在鞍山市_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号房产一处,产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标的房产现所有权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夫妇。
第一协议人的.母亲________与后五位协议人系姐妹关系,均为________夫妇的婚生女,依照我国继承有关法规,六位协议人共同享有继承标的房产之权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内部有偿转让协议如下:
一、对于标的房产,其他五位协议人一致同意由第三协议人独自完全继承,第三协议人需一次性给予其他五位协议人每个人________万元人民币,合计________万元,以作补偿。协议签订当时先付给每个协议人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万元,其余款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存入指定账号。
二、关于办理遗产公证和过户相关手续过程中向有关部门缴纳的所有税费由第三人完全承担,其他协议人应完全配合第三协议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违约责任,如第三协议人违约,所付款项概不返还;如其他协议人中有人违约,违约者须双倍退还先付款项总数既________万元给第三协议人(按照实际违约者人数平均分摊所退总额),不违约者不需退款。
四、如果标的房产的产权或者继承权益出现本协议以外纠纷,所造成的损失由6位协议人按份均摊。
五、各协议人共同的其他继承事宜完全独立于本协议之权益分配,并不受本协议之任何影响,也不应再参考或者考虑本协议的后继效应。
第一协议人:
第二协议人:
第三协议人:
第四协议人:
第五协议人:
第六协议人:
房屋放弃继承协议书
声明人:姓名、性别,一九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的号码:xxx现住:xxxxx。
被继承人xx于一九x年x月x日在x(地点)死亡。死亡之后遗留有如下的遗产:xxxx(例如:位于深圳市的x区xx号房子的二分之一的产权)。
我是被继承者的配偶(父亲,母亲,儿子,女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法》第十条相关规定,我是被继承者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者死亡时所遗留的上述的遗产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的声明:对上述的遗产,我自愿无条件的放弃继承权。
以上情况均是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甲方:牛**,男,回族,19**年12月生,住址:*街34号院17号楼3—102。
牛**,男,回族,19**年6月24日生,住址:***厂宿舍楼11号楼1—102。
牛**,女,回族,19**年10月29日生,住址:**街一条4号5—402。
牛**,女,回族,19**年4月7日生,住址:**商业小区1—203。
甲方与乙方的母亲牛**为亲生兄妹,甲方之父牛*于2005年去世后留有位于**厂宿舍楼6号楼2单元202室私产房一套,其大女儿(乙方的母亲)牛**已于2007年7月16日去世,其对此套房屋所享有的继承权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转继承的规定由乙方刘**因此享有。现甲乙双方对**厂宿舍楼9号楼2单元202室如何分配,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人民币16000元整,乙方收到甲方给付后,放弃对**厂宿舍楼6号楼2单元202室所享有的继承份额。
二、乙方收到甲方给付后,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对房屋的公证和过户等各项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推脱。
三、
本协议订立之日起,三个月后,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人民币16000元整。甲乙双方在到期后应当按时给付,不得拖延。
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各方应当认真遵守及履行,不得违反。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分别持有,双方在本协议签字之后,即时生效。
继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继承人之母,退休职工,现住*。
继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继承人之妻,现住*。
继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继承人之女,*校学生,现住*。
遗产人(被继承人):***,男,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在*地意外身亡。
我们是***的母亲、妻子和女儿,是其法定继承人,本着简单方便经济和睦的原则,经全体家人协商一致,对***的遗产达成如下协议:
1.女儿***放弃股票继承权。妻子***放弃股票继承权,同时将自己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部分全部赠予母亲***。即母亲***继承***全部的股票,并委托***(遗产人的弟弟)负责操作交易,转交母亲***。
2.母亲***放弃除股票以外的全部遗产(房产,公司,存折等遗产),由妻子***和女儿***继承。
3.此前所有有关遗产分割的协议及条款作废。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四份,协议人各执一份。
房屋放弃产权协议书
立协议人:
甲方:姓名、男、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
乙方:姓名、男、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
本人和某某分别占有位于深圳市某地的'房产权各50%,由于其它原因经过协商,本人自愿放弃所占的该房屋50%产权,该房屋所有产权全部由某某所有,今后有关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事务和费用都由某某所承担,与本人无任何关系。
立协议人:(签名、手印)。
__年__月__日。
注:将各自的出资情况写明,另办理公证后到产权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公证费用仅肆佰元。
放弃房屋产权协议书
立协议人:
甲方:姓名、男、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
乙方:姓名、男、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
本人和某某分别占有位于深圳市某地的房产权各50%,由于其它原因经过协商,本人自愿放弃所占的该房屋50%产权,该房屋所有产权全部由某某所有,今后有关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事务和费用都由某某所承担,与本人无任何关系。
立协议人:(签名、手印)。
20__年_月__日。
房屋份额转让协议书
甲方: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乙方: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丙方: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甲、乙、丙方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共同遵守。
一、一般原则。
1.1、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1.2、任一产权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关事宜向外发布要约邀请,但对外订立合同的,必须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数,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才能签署、执行。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大利益。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大利益。
1.3、对共有房屋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按照各产权人的份额负担。
二、关于管理事务执行人。
2.1、各方一致推举方为此房屋的共有事务的管理执行人,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负责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2.2、管理执行人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按照产权份额承担。
管理人应向全体产权人提供相应的票据、以及账本记录。
2.3、关于房屋共同事务所产生的资料,原件由管理执行人保存,管理执行人应向其他产权人提供复印件。
2.4、关于房屋共同事项需要经全体产权人讨论决定的,一般情况下,由管理执行人负责召集、并负责书面记录。
2.5、管理执行人的报酬,由全体产权人讨论,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执行。
2.6、管理执行人在银行以管理执行人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作为房屋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售房款、民事赔偿款等)存放的专用账户。
三、关于房屋出租。
3.1、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全体业主应该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大利益,包括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可获得的租金收益。
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反对的,全体业主均不得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坚持签署、执行的,其因此而获得的利益仍属于全体产权人,其他产权人有可期待利益损失的,上述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仍应赔偿。
3.1、租赁合同的押金,租金等收益,由租户直接存入专用账号,或者由管理执行人收取后,存入专用账号。
3.3、存入专用账号的押金不得分配。
3.4、存入专用账号的租金,由管理执行人在2日内办理转帐,将各产权人应得的份额转存入各产权人预留的银行帐号:。
属于管理执行人的份额也应该转出,以确保专用账号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按份共有的状态。
四、关于房屋占有、使用。
4.1、房屋没有出租的,应保持空置状态。
4.2、部分共有人要求占用的,应该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支付租金。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占用的,应按照市场价格的2倍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赔偿侵权损失。
5.1、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产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以维护良好的共有关系。
所谓同等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3大交易条件:1、同样的价钱;2、同样的税负方式;3、能够在天内付清全部款项的付款方式。
5.2、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本协议作为份额转让的附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签署本协议,否则转让人不得转让。转让人坚持转让的,由此而造成其他产权人纠纷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3、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应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产权人,比如: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邮寄快递等,转让人应收到通知10日内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作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购买权。
5.4、有2名以上(包含本数)业主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由该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参照以下方式协商:
1、共同受让,受让比例自行约定;
2、以抽签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其余方退出;
3、以竞价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价高者得、其余方退出;
4、其他能够操作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式。
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在10日内不能向转让人提供就行使优先权达成的一致书面意见的,转让人有权决定将其份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中某一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而无须再另行通知其他业主。
六、关于分割、析产。
6.1、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析产)。
6.2、要求分割的产权人应将其分割请求以合理的知悉方式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其他产权人不希望分割的,则应在30日内与分割请求人协商,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转让份额的意见执行,分割析产程序终结。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未能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分割析产程序继续。
6.3、分割析产程序按以下方式进行:(可以同时选择、同时进行)。
1、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放盘,发出出售房屋的要约邀请。签订买卖合同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2、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决定拍卖成交保留价,与拍卖机构签署委托拍卖协议,委托拍卖机构发布拍卖公告,公开拍卖。
6.4、自分割请求人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要求分割之日起天内,通过上条分割析产程序后房屋仍无法处分的,分割请求人有权提起分割析产诉讼,请求法院拍卖房屋,对拍卖所得价款予以分割。
6.5、对于析产分割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全体业主按产权份额承担,包括:中介佣金、拍卖公司的手续费、法院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执行程序评估费、拍卖费)等。
七、关于通知。
7.1、各产权人有效书面通知方式如下:
甲方: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邮寄快递地址:
乙方: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邮寄快递地址:
按照上述任一种地址(号码)发出通知的第2日即视为对方已收到通知。
上述地址(号码)有变化的,应该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
八、其他。
8.1、本协议一式份,各方签字生效,共同执行。
房屋放弃份额协议书范文(23篇)
本文2024-02-26 14:17:06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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