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精选16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4-02-26 19:01:12浏览:1136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精选16篇)

制定一个成功的工作方案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明确工作目标和步骤。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府办方案】沈阳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流程【范文】

(

以下简称建议。

)

和政协提案。

(

以下简称提案。

)

一、

交办。

1.

市政府办公厅。

(

交办部门。

)

负责将属于市政府承办的建议提案,交由相关区、县。

(

)

政府或市政府相关部门。

(

承办单位。

)

办理,并提出办复时限和工作要求。

2.

5

个工作日内退回交办部门,不得自行转办、积压。

3.

交办部门对有异议或难以确定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要报请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确定承办单位。

4.

交办基本依据本级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职能规定执行。

二、

承办。

1.

承办单位办理。

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指定责任部门和专人办理。承办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班子会议,研究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要在接到承办件。

3

个月内办理完毕。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最迟不得超过。

6

个月办复或予以阶段性答复。其中,承办建议提案合计在。

20。

件以上的,可延期。

10。

天完成;

50。

件以上的,可延期。

15。

天完成;对上级或本级政府临时交办的急件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复。

1

个月内交付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与协办部门协商、会签后答复。如主办单位提出协办部门共同出面答复,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

对规定时限内能够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及时解决并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对列入计划的建议提案,在规定时限内难以解决的,要明确办复时限,及时开展“二次办理”,当年能落实的必须予以落实。

对上一年度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应当在下一年度开展再办理工作,并通报办理结果。

对受客观条件限制,

2

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充分说明理由。

2.

分管副秘书长办理。

对市人大主任会议、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和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建议提案,本着“谁牵头、谁主办”原则,由分管主办单位的副秘书长协调办理。

3

分管副市级领导办理。

承办单位对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建议提案,要在接到承办件。

1

个月内向分管市领导汇报,请分管市领导帮助协调,并按照市领导意见进行办理。

4.

市长办理。

对分管市领导无法解决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经请示分管市领导同意,在当年

9

月底前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长审定,按照市领导意见由承办单位进行办理。

三、

答复。

1.

承办单位形成答复函后,要按照统一格式行文,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带征求意见单。

2.

答复函要针对人大代表、提案者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叙述,行文要言简意赅、逻辑严谨、条理清晰,避免长篇累牍、答非所问。

3.

承办单位在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由具体承办人员和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共同走访,认真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提出的问题,并请人大代表、提案者在征求意见单上签署意见。

对因政策规定或客观条件所限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提案,要由承办单位主管领导带队走访人大代表、提案者,并详细说明有关情况,争取人大代表、提案者理解和满意。

4.

承办单位在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时,不允许通过关系、施压等非正常渠道让人大代表、提案者违心签署意见。

5.

对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提出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将拟办理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在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复函,同时将纸质文档一式二份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6.

承办单位要及时将答复函和征求意见单一式。

3

份,报送交办部门。

7.

对于当年已经答复列入解决或基本解决范围的建议提案,实际结果与答复内容不一致的,要及时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反馈;对于上一年列入计划转入第二年办理的建议提案,在办理过程中要及时与人大代表、提案者沟通。对于解决落实的,要重新履行答复程序。

四、

检查。

1.

交办部门负责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

承办单位要在坚持“三访”

(

办前访、办中访和办后访。

)

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梳理与复查,并主动完成建议提案的“二次办理”工作。

“二次办理”的时间:每年第一阶段办理工作结束后至当年的。

10。

1

日。

“二次办理”的范围:当年办理的建议提案和上一年度转入办理的建议提案,全部进行“二次办理”。

“二次办理”的重点:答复解决的问题是否全部落实;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是否按计划落实;年初答复没有解决的,年中、年末是否解决;容易出现反弹的问题是否成果巩固。

五、

总结。

承办单位在完成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将书面总结报告报送交办部门。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编辑《建言施政集》,各承办单位根据交办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本部门承办的建议提案《建言施政集》校正稿和电子文档。

(

)

存档交办部门和承办单位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时进行立卷归档,以备查考。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20年,易门县共收到玉溪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2件,其中:主办件4件,协办件8件。4件主办件中,属于农林类的有1件、工业交通类2件、教育体育类的有1件。截止10月31日,主办件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在对4件建议代表征询意见过程中,“对建议答复的意见”中,人大代表均表示“满意”,满意率达100%。此外,我县于6月底前向市级主办单位书面反馈了协办件的办理结果。

2020年,易门县共收到政协玉溪市五届三次会议提案10件,其中:主办件7件,会办件3件。7件主办件中,属于文化和教育类的有3件,农林类2件,经济建设类2件。截止10月31日,主办件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对办理态度满意度”提案委员均表示“满意”;“对办理结果满意度”,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此外,我县于6月底前向市级主办单位书面反馈了会办件的办理结果。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县政府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政府的法定职责,作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政府效能建设,提高政府执行力的具体举措,及时组织交办。我县在办理过程中,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对办理结果的监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单位抓落实、专人负责办理的“四级责任制”,坚持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方针”。力求办理工作做到组织有力、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程序规范。年初对22件市级建议提案逐一进行了立项登记,对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内容、要求等都进行了认真梳理,于3月30日将22件建议提案交由16家承办单位办理。4月18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推进会,对2020年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工作标准,提出了工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建议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并适时向县政府汇报办理工作情况。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证建议提案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县政府严格办理制度,认真执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定,严格办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步骤,使办理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县政府在收到建议提案后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合理确定具体承办单位并及时交办,对办理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县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各承办单位的协调指导,掌握办理工作动态。各具体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工作,规范程序,自上而下建立了办理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明确县政府办议案建议提案办理股负责督办落实。

(三)规范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效果。

县政府严把答复质量关,把答复质量作为办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既注重把握政策,又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确保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始终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从实际、实效出发,使办理工作的方式、办法更具有针对性。对每一件建议提案都按照具体的时效、格式要求认真回复。按要求认真推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进主办件的办理并认真回复办理结果。认真配合做好协、会办件工作,及时向主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

(四)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提高办理质量和成效。

县政府坚持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和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使办理工作不仅成为为民办实事的措施,更成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对建议提案中提出的一些合情、合理,且能够办到的建议提案,及时办理,在短时间内给代表委员满意答复;对因条件所限不能马上解决的,都列出计划,制定措施,创造条件,力争尽快解决,并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情况;对因受政策限制或其他客观原因解决难度大的,也都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们作了解释。各承办单位通过办前了解实情、办中虚心求教、办后征求意见、重点难点走访面商,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存在问题的实质,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吸纳建议中的真知灼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协调推进,全力落实。

三、存在问题及2021年工作打算。

对照。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要求,建议提案办理。

工作。

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譬如虽然所提建议和提案大多数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由于建议提案涉及面广,所需资金量大,完成时间长等多种原因,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代表委员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易门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4日。

【府办方案】沈阳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

以下简称“建议”

)

和政协提案。

(

以下简称“提案”

)

办理工作,实现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

)

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办、通报、表彰、绩效考核和网络建设。

第三条各区县。

(

)

(

)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单位要配备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要把有较强协调能力和较高政策水平,熟悉本系统、本部门全面工作的人员安排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岗位,并保持相对稳定。同时,还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较高职级的人员,从事办理工作。

第二章办理范围。

第五条建议提案的办理范围:

(

)

省和市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或闭会期间提出的,经省政府办公厅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交市政府办理的建议。

(

)

(

提案审查委员会。

)

审查立案后,交市政府办理的提案。

(

)

上级交办的建议提案。

第三章办理原则和职责。

第六条坚持执政为民的原则。要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事关全市中心工作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落实率,使人民群众真正受益,让人大代表、提案者真正满意。

第七条坚持依法办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办理建议提案要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对有条件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尽快解决,不得拖延;对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创造条件,按时解决;对超出本级人民政府职权范围的,要积极向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对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提案者作出说明解释。

(

)

(

)

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对涉及重大方针、政策及事关全局的建议提案,由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答复;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或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由主办部门或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办理。

(

)

制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章、制度和考核评比办法。

(

)

按照交办程序,及时将建议提案分转落实到承办单位和具体承办人员。

(

)

组织办理上级或市本级建议提案,并负责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人大代表或提案者。

(

)

组织办理市本级人大主任会议和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须由市政府直接承办的重点建议提案。

(

)

负责指导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做好综合协调。

(

)

对承办单位的具体承办人员适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考察学习等活动,全面提高办理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

)

负责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并根据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研究落实情况,进行书面反馈。

第四章办理程序。

第十条交办。

市政府办公厅作为市政府建议提案的交办部门,全面负责建议提案的交办工作。

(

)

市本级的建议提案,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依据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所明确的职能确定承办单位,及时交办,并提出办复时限和工作要求。

(

)

(

)

省、市重点建议提案,由市政府办公厅报分管市领导签批后,交承办单位办理。

(

)

对涉及。

2

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根据建议提案的核心内容,指定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共同研究办理。

(

)

5

个工作日内向交办部门书面说明情况,提出调整意见,经交办部门审核同意后退回,由交办部门重新确定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得自行转送其他部门办理或积压。

第十一条承办。

(

)

承办单位接到交办的建议提案后,要逐件分析研究,提出拟办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指定责任部门和专人办理。

(

)

承办单位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一般应在收到承办件之日起。

3

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最迟不得超过。

6

个月办复或予以阶段性答复;对上级或本级政府临时交办的急件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复。

(

)

1

个月内将协办意见反馈主办单位。主办、协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如有意见分歧,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向交办部门报告,由交办部门予以协调,并形成一致意见。

(

)

办理工作要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内部网上交办、督办、反馈,以及与人大代表、提案者的联络、沟通等,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答复。

(

)

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提出的问题。答复函要言简意赅、逻辑严谨、条理清晰,避免长篇累牍、答非所问。

(

)

答复函须经承办单位办公部门负责同志审核,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建议提案办理后未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批,不得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

(

)

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时,要附带征求意见单,由人大代表、提案者亲自签署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意见,任何经办人员不得代签。各承办单位不得委托下属单位直接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

(

)

3

份报送交办部门,由交办部门转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和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

)

对于由多位人大代表附议的同一建议,要逐一答复每位署名的人大代表;委员联名的提案,办理复函面送第一提案者。

(

)

对于由。

2

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建议提案,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要形成一致意见后,答复人大代表和提案者。在未形成一致意见之前,主办、协办部门均不得答复。

(

)

对于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要将拟办理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厅,并以市政府或办公厅名义,在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复函,同时将纸质文档一式二份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

)

对于省人大和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形成答复函后,由市政府办公厅报分管市领导和市长审签,报省政府领办、督办领导审定后,答复人大代表或提案者。

(

)

对于市人大和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形成答复函后,由市政府办公厅审核,报分管市领导审签后,答复人大代表或提案者。

(

)

对于当年已经答复并列入解决或基本解决范围的建议提案,在工作中如有调整,导致实际结果与答复内容不一致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反馈,并向交办部门报告。

(

十一。

)

对于上一年列入计划转入第二年办理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及时与人大代表、提案者沟通。对于解决落实的,要重新履行答复程序。

第十三条检查。

(

)

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要主动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在每年的。

10。

1

日前完成“二次办理”工作。凡是人大代表、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办理,再次答复;经再次答复仍不满意的,要及时向交办部门报告。

(

)

市及各区县。

(

)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经常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答复解决问题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总结。

每年度办理工作完成后,承办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向交办部门报送书面总结报告。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编辑《建言施政集》,各承办单位要根据交办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本部门承办建议提案的《建言施政集》校正稿。

第十五条存档各承办单位应将当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时立卷归档,以备查考。

第五章办理制度。

第十六条各区县。

(

)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坚持以下制度:

(

)

2

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本着“谁牵头、谁主办”原则,由分管主办单位的副秘书长协调督办。

承办单位要建立领导分管、部门负责、具体人员承办的工作体系,定职责、定时限、定要求,确保各项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

)

跟踪制度。各承办单位对已经办复的建议提案,在“二次办理期间”要进行全面复查,切实做到“四看”,即对答复解决的建议提案,看是否已落实到位;对答复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看是否按计划落实;对年初答复中没有解决的建议提案,看年中、年末是否能够解决;对一些建议提案虽然已经解决,但容易产生反弹问题的,看办理结果是否持续稳定。

对重点建议提案和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全程跟踪办理。

(

)

通报制度。交办部门要定期检查、通报办理工作情况,适时交流推广先进经验,确保按要求完成办理任务。

(

)

例会制度。市政府每年年初组织召开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上年办理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并对当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交办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调度会,全面掌握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办理中存在问题。各承办单位要适时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明确办理任务,落实办理责任,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

)

培训制度。各区县。

(

)

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办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

)

联系制度。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提案者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要严格执行办前走访、办中询访、办后回访的“三访”制度,做到“提”“办”“答”“落”相结合。

(

)

保密制度。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办理,严禁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不得将人大代表、提案者的相关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六章办复标准。

第十七条根据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可按。

a

b

c

三种类型掌握办复标准。

(

)a。

类,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主要包括:

1.

所提建议和意见被采纳,涉及的问题已经全部或大部分得到解决的;

2.

所提建议和意见被采纳,涉及的问题已按确定的措施、方案实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

3.

所提建议和意见已被吸收到有关政策、计划或工作之中,正在实施的;

4.

所提问题与事实有出入,已据实作了说明解释的;

5.

所提问题属询问性质,已作了介绍说明的。

(

)b。

类,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主要包括:

1.

所提建议和意见基本可行,涉及的问题已列入年度计划或中长期规划的;

2.

3.

所提建议和意见基本可行,对涉及的问题正在调查研究或拟定解决意见的;

4.

所提建议和意见基本可行,因有关方面意见不统一需要进一步协调的。

(

)c。

类,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主要包括:

1.

所提建议和意见,因受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限制,现阶段不能解决的;

2.

所提建议和意见,因受国民经济计划、财力、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近期内难以解决的;

3.

要求解决的问题超出本级政府权限,需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的。

第七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八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政府系统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市政府办公厅每年对区县。

(

)

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承办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对认真办理建议提案的责任部门和承办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承办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

)

对建议提案工作不重视,工作机构、制度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的;

(

)

对建议提案不按规定时限办复或搪塞应付,办理质量差的;

(

)

答复报告质量较差且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

)

受客观条件限制,两年内无法解决的建议提案,没有及时向人大代表、提案者解释清楚的;

(

)

对人大代表、提案者态度粗野蛮横,因主观原因造成人大代表、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第二十条对建议提案拖延不办,经多次催促仍无改进的;不认真贯彻政府决定,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市政府办公厅对责任者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者予以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区、县。

(

)

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报告

代表和委员们的建议和提案都是在广泛调研,精心准备后提出的,大多数都是政府亟待解决的、具有前瞻视角的意见。根据市政府办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办理好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我局领导重点办理了8件办理件,主动走访代表、民主党派和委员,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本单位办理工作质量和实效的提高。

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勤皓牵头办理了由九三学社xx市委提出的0039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xx失智老人家庭照护体系的建议”,并于5月9日带队上门走访,在与九三学社xx市委吴健生专职副主委等领导、专家座谈时,对提案内容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针对九三学社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xx失智老人家庭照护体系的建议”,一一给予了回应:在机构养老方面,今年将开设失智症照护专区,设立失智症照护床位。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了失智症老年人的专业照护,并对失智症老人家庭提供专业照护支持。在专业力量方面,提升养老护理员队伍水平,增强失智症照护的专业能力。在宣传引导方面,“银龄宝典”栏目中开设失智症专题,宣传失智症照护知识,引导全社会形成关爱失智症老年人的良好氛围。在提供支持平台方面,通过老年用品博览会、老年福祉设计大赛、论坛等形式,支持失智症老年人用品的研发,为家庭照护提供支持。九三学社xx市委对市民政局的答复表示满意。高菊兰巡视员结合大调研活动,带领双退办和优抚处同志走访了xx警备区及张旭伟代表,向部队代表汇报了0704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快落实移交xx市安置的军队师职退休干部享受地方同级(厅局级)同等医疗待遇的意见”的办理以及xx市目前的实际情况,得到了代表们的理解。匡鹏副局长牵头办理了0224号提案“关于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助推社区自治体制创新的建议”。其他局领导也都带头办理,分别带队上门走访代表和委员;由于局领导当面向代表、党派或委员汇报我们的办理情况,交流、沟通相关的意见、建议,使办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局机关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总结。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局把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履行部门职责、接受社会监督、汇聚各方智慧、改进提升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做到“让代表和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针对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细、要求高、时效性强的特点,我局高度重视、及早安排、积极行动,全力做好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6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14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2件。

二、主要做法(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下达后,我局立即组织土地利用科、土地整理中心、用途管制科、耕保科、空间规划科、城市规划科、林业服务中心、林草科、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议案建议提案交办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梳理分析研究议案提案具体情况,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细化措施,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坚决务实高效办理好议案建议提案,切实做到请示汇报到位、组织安排到位、材料答复到位、具体办理过程中征求意见到位。

(二)明确责任,专案包保。我局结合实际,专门制定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细则》,确定了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原则、要求、流程及方式方法,规范办理程序,严格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班子成员分工及科室职责,明确每个议案建议提案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科室,细化工作目标、夯实办理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专人跟踪落实”的责任机制。坚持“责任到人、制度到件”的办理作风,严格按照接办、走访、办理、完善、会商、答复、审签等程序,既抓工作改进提高,又抓办理回复高效,确保了每件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和实效。

(三)加强对接,积极沟通。在办理前,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交流,详细了解议案提案提出的背景和意图。答复过程中,对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致阐述,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有关土地指标保障企业发展、盘活低效闲置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城市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林果业品牌打造等自然资源重点工作相关情况进行仔细梳理,答复意见形成后,再次与代表联系沟通,征求其意见,尽可能提高办理答复的针对性。同时,抓住合办、协办的有利契机,加强与其他单位的合作交流,形成工作合力,重点破解难题顽症。

(四)强化督查,注重过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建议提案交办后,我局督查办公室立即梳理相关内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台账,紧盯时间节点,全程挂牌督办。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对各承办科室、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促,重点检查重视情况、办理工作制度、办理进度、问题的解决程度、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面商率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等。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草率应付、办理质量差、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答复件或者报送的答复件质量不高的科室或单位,联合局机关纪委进行约谈提醒,确保每一件交办事项落到实处。

(五)用心办理,积极转化。我局所有承接的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均经过认真细致的前期调研和材料准备。对于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落实办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交流,当面答复具体办理情况。对于一些本年度内难以解决的长期性工作,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及时征询各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逐步推进解决。同时,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的成果应用,注重成果转化,有效助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如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

3号议案“关于对我市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增加补助”,我们多方调研,全面征求人大政协、镇街村居及社会大众意见建议,及时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工矿废弃地复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邹政字〔2020〕9号),将土地增减挂钩补助标准山区镇提升至每亩36万元,其他镇提升至每亩26万元。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关于加强村庄空间规划的意见建议”,我市启动了“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全市851个行政村和80多个新型社区的人口、经济、产业、用地、环境、基础设施等基本情况调查,整理汇总基础数据近5万个,形成全市农村社区基础情况汇总表,初步建立村庄现状信息库。选取了15个村庄编制13个试点村庄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目前,正指导各镇街在具备条件的村庄,逐步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完成后,将促进村庄空间合理布局,助力乡村振兴。

积极采纳合理化的意见建议,确保公开透明效果,不断推动改进工作成效,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三、

存在问题及建议我局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个别建议和提案答复针对性不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不够紧密,续复工作有待加强。

一是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当前,建议和提案办理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问题。为此,收集建议议案和办理工作反馈意见后,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针对不同情形,承办单位要作出说明或重新办理。承办单位要把答复后的跟踪落实,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对承诺解决或逐步解决的,要制定落实清单,加大办理力度,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对重点和重新办理的建议和提案,要加强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

二是健全沟通协商机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提出的许多建议和提案综合性非常强,办理工作往往要涉及市直多个部门。建议进一步健全议案提案办理会商机制,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及时沟通交流,密切配合,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市人大、政协与承办单位,切实加强协调会商,精心筛选一批重点建议和提案进行现场办理,树立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推广,确保确定更好成效。

三是建立量化考评机制。对议案提案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考评,主要结合承办单位组织领导的落实,制度和机构的健全,领导重视程度,承接、办理和答复的程序规范,议案提案的难度系数,意见建议的采纳,跟踪办理的后续反馈等内容,对办理工作进行全过程评价,以百分制考核。同时,邀请第三方专家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参与考核,全方位衡量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体系,进一步激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承办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为认真做好xx年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交警支队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州公安局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以承办的建议提案为载体,以落实民意主导警务,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收集掌握民意的重要渠道,于9月10日前完成了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实现了百分之百,圆满完成了今年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现将办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州十二届一次政协会上,支队收到3件政协委员提案《关于加强城区非机动车道交通管理的提案》(第41号)《关于规范农村地区及农场社区机动车管理的提案》(第95号)《关于规范西双版纳州超标电动车管理的提案》(第128号),其中,《关于加强城区非机动车道交通管理的提案》(第41号)《关于规范农村地区及农场社区机动车管理的提案》(第95号)由州公安局主办,支队协办,收到提案后支队及时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明确支队主要领导主抓督办,综合科(指挥中心)牵头协调,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机制。支队各责任部门结合公安交管部门全面深入开展“放管服”活动,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认真负责对待,耐心细致地办理,并以此推进和改善各项公安交管工作,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二)深入调研,找准问题。支队领导按照分工对每一件提案进行了反复研究与讨论,对政协委员所提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次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交警大队研究、商讨,针对政协委员提出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和规范超标电动车、农村及农场社区机动车管理等工作提案,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共识,力争所有问题解决到位,不能解决的也要当面说明原因,争取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强与公安刑侦、治安及住建、交通等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关注的问题,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三)加强沟通,形成共识。在办理过程中,支队采取走出去、主动上门征求意见的做法,与提案人直接见面协商。8月25日、27日,9月5日分别到景洪市公安局、九三学社、景洪市检察院与各提案人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9月1日配合州交通运输局到勐海县黎明农场参与面商人大代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形成共识。通过讲明情况,说明原因,耐心解释,在提案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理解,并对交警部门在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办复工作表示满意。

(四)加强督导,推进办理。接到政协提案后,支队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xx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办通知》,在提案办理中召开办理工作例会,及时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对牵头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帮助和指导,对办理工作不力的部门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二是少数承办部门只注重面商、答复,不注重工作措施的检查落实和回访征求意见工作。

三、改进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承办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继续关注民情、民意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要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开门评警、了解民意、体察民情、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改进工作作风。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面发展。

(三)做好续复工作。各承办业务部门要针对建议提案,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工作改进的意见建议,尤其是要加强建议、提案的跟踪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真正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一、成立班子,责任到人我局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后,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建议、提案内容进行讨论研究,并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专职负责,办公室主任负责撰写答复,执法大队各组负责人参加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复工作专门班子。

二、分门别类,逐一落实我局将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进行了整理分类,所涉及的内容为:渣土、夜宵摊、占道经营、禁爆、环卫保洁、城乡环境卫生、学校周边环境七个方面的内容,限定执法大队各个相关分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制订出相应的整改方案,并根据整改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力求整治到位。今年1月8日至3月8日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由我局牵头市容环卫整治组对县城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市容市貌集中整治,重点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摊贩、“门前三包”、户外广告、渣土、禁狗禁爆等城市顽疾进行整顿。期间共教育引导菜农、商贩入市经营5000余人次,整治沿街店铺商品出店占道经营1100多处,整改占道堆物、作业130多处,制止占道宣传促销30多次,取缔游卖摊担1000多处,规范早、夜市经营摊位200多个,收缴占道设置的移动广告牌320多块,拆除破旧、破损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100多块,清除乱拉乱扯的跨街横(条)幅300多条,查处建筑垃圾在运输处置过程中,车轮沾泥,沿途撒落污染城区路面案件12件,清洗渣土污染城区路面总长达20余公里。集中整治结束后,我局又把县城划分为城西、城中、城东、城南、工业园区五大管理片区,采取分片包干,专人值守、错时执法、机动巡查等方式,加大对县城各农贸市场、主要路口、学校周边等重点部位的市容市貌的整治力度。半年来,通过广泛宣传、长效管理、集中整治,县城市容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桔城路、文昌路、双洲路、雪峰路四条城区主干道基本实现商品归店经营,县城城东、大正、文昌、大桥四大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环境明显改观,场外经营、以路为市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形式多样,委员满意今年为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工作,使代表、委员们满意、群众满意、领导满意,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与委员们沟通,适时向委员们通报办理进程。5月初我局专门邀请县委、政府、人大、政协提案负责人以及所有建议提案代表委员召开座谈会,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各二级机构负责人现场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说明答复。对于因工作不能及时参加座谈会的代表委员,我局及时电话联系,采取登门拜访的方式,对建议提案进行面对面答复,这一做法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一致好评。

主办政协提案7件,协办19件。目前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公开率100%。

二、办理情况由我局主办的第19、64、91、106、121、122、234号提案,我局会同协办单位,积极与委员进行面商,就提案内容进行了沟通,进一步理解提案的意图和要求。并于规定时限内通过正式文件的方式,将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各位委员对我局的答复均表示满意。

由我局协办的建议、提案我局及时与主办单位对接,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开展办理工作,并按要求将协办意见反馈主办单位。

三、主要做法一是加强领导。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召开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为日常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制定了《xx市财政局承办xx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实施方案》(昭财办〔xx〕4号),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分解到相关责任科室,明确办理第一责任人、承办科室和责任领导。

三是规范流程。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各个时间节点和见面会商、办理答复、征求意见、网上公开等各个环节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实行限时办结制和督查督办制,由局办公室按照时间节点组织督办,确保建议办理流程规范。

因条件限制,在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应纳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因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受其他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应如实说明情况,解释清楚,争取建议人的理解支持。三是要求承办科室及时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对办理工作表示不满意的,承办科室应重新办理,并再次书面答复,直至建议人表示满意或理解为止。四是要求承办科室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时在网上公开,主动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评价。五是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纳入对科室的年终考核。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凝聚了代表委员们的心血,是代表委员深入调查研究、科学思考判断、积极建言献策的结晶,是我们进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智慧源泉。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我们充分履行部门职能的重要职责,是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具体体现。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力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更加有特色、有水平、出成效,推动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xx年5月,涉交通部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交办后,我们高度重视,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标准高等困难,严格按照县政府办[xx]41号文《关于认真做好xx年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标准地完成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所有涉交通部门答复件已于xx年8月底办理完毕。现将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承办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8件,协办2件。主办件中涉农村公路4件,公路建设2件,城市公交1件,农村客运1件。

承办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0件、协办6件。主办件中涉农村公路4件,公路建设1件,运输市场管理2件,城市公交2件,新能源客车1件。

二、办理情况人大代表答复件截至办理时,答复中为a类5件,b类2件,c类1件。政协委员答复件a类6件,c类4件。

办理完成后,我们将答复文件下发至相关单位,要求持续重视和关注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有侧重地开展工作,争取早日让这些问题得到解决,以端正的态度、扎实的工作、持续的跳跃回应他们的关注和要求。

三、主要做法(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为办理答复工作提供保证。

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任务下达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班子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办理人员会议,专题安排布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上,传达了县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布置工作会议和县政府办[xx]41号文件精神,认真研读了每份建议、提案,并结合所提内容,结合交通实际展开讨论,严格“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能创造条件解决的尽力解决、暂不能解决的认真作好解释”原则,立足现实的工作进展,突出时效性、真实性和规范性,形成了办理工作共识,相关单位将办理件认领后进行现场澄清情况,进行初步办理。

(二)组织到位,分工明确,为按时办结答复提供保障。

办理过程中,主要负责领导多次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督促办理落实进度;

办结时,局主要领导逐件审核审签。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为办好、落实好重点提案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严格标准,注重质量,为促进更好的工作提供动力。

高标准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不仅是对参政议政、执法监督、民声民情的代表、委员的良好回应,也是交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宣传交通的重要途径。基于此,我们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工作标准,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

三是认真按照相关公文格式要求,注重行文的质量,做到不出任何瑕疵和纰漏;

五是及时将答复件寄达人大代表手中,让他们满意,并籍此带动人大代表关注支持光山交通,为促进光山交通持续健康发展鼓与呼。

3、在开展的大气污染治理和资源管理工作中,对砂子、石子的采、销、运都加强了管理,运费居高不下,推高了单价和成本,施工队伍不愿进入修路市场,影响了公路建设进度。

xx年,区政府交办我局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13件。其中,区人大议案5件,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6件。由我局主办5件,会办8件。内容涉及用地保障、土地利用、企业“两证”办理、城中村改造、执法等方面。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为切实做好xx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4月初,我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xx年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扬江国土资发〔xx〕25号),将13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具体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由杨平副局长牵头负责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公室总协调,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形成齐抓共管的承办工作责任制。

主办的5件提案形成代表建议、提案答复书面意见后,于6月25日前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答复代表、委员,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

三、强化调查研究,化解办理难题。针对建议、提案反映的用地保障、土地利用、企业“两证办理”、城中村改造、执法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我局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特别是对于企业“两证”办理等历史遗留问题,成立专题研究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专人办理,主动服务,保障企业的发展。同时,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答复内容客观全面,解决意见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可操作性强,真正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让群众满意。例如人大043号议案,我局积极与编办沟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形成了有指导价值的答复意见。

四、加强督查督办,注重总结反馈。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办公室发挥了督查督办的总协调作用,积极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查会办和主办提案的办理进度。各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积极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了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按时形成了办理意见。在见面答复代表、委员过程中,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对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记录整理,作为下一步完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办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办理工作经验,建立xx年建议、提案办理台账,确保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汇报总结

总结。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x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x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召开党组会和办公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具体办理事项,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具体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并于x月x日前按期完成各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主办提案内容涉及x个方面。

为确保办理质量和办理工作效果,我局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目标细化分解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加强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设x个办理工作小组,重点提案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其他主办建议提案分别由x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科室具体承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效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各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在建议和提案办理过程中,对主办件的办理,我局根据建议和提案所提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汇总有关意见后提出办理意见。形成办理意见后认真开展面商工作,分别深入各县(区)、乡(镇)和各级部门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商,征求代表和委员们的意见,达成共识后形成正式答复意见后,于x月x日前函寄建议提案提出的代表、委员。

对协办件的办理,我局积极与主办单位配合,及时将本单位的答复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并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积极参与面商会谈。目前,我局主办的x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其中,政协第x号被列为x年市政协重点督办提案之一)的办理工作已完成,并形成正式答复意见。办复率、面商率均达到x%。其中,办理结果为“a”类的有x件,办理结果为“b”类的有x件,办理结果为“c”类的x件。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办理进度不快,存在前松后紧情况;

二是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还不够,办复后没有及时将解决落实情况通报建议提案提出的代表和委员。

三、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着力加强面商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充分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权利,坚持“先面商、后答复”的原则,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深入基层,与领衔代表、委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换意见。

(二)着力加强建议和议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解决落实率。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在接到交办的建议和议案后,认真落实经办人员及时办理。对建议和议案所提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寻求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不敷衍了事,即使解决不了也要让代表、委员了解原因,让代表、委员满意。

(三)着力加强跟办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b、c类建议提案的解决率。按照建议和议案的办理要求,对被列为“b类”计划的建议和议案,我们将在次年的办理过程中进行跟踪落实,能解决的争取次年解决并进行二次办理答复。

(四)着力加强办理工作统筹,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效率。涉及到协办的建议和议案,积极配合主办单位,按规定的时限及时将处理意见书面告知主办单位,并根据主办单位的要求积极参与面商会谈,切实提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质量。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报告

我局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做好“两会”办理工作的要求,把做好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坚持局长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处室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抓”的工作机制,做到思想高度重视、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勤皓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提出办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谋划,把代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纳入民政工作整体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加强督查,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按时完成。并在办公室上报的办理情况进展表上多次做出批示,要求各承办处室加大办理力度,提高走访率,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当面沟通等,并对每一件答复意见进行了审核、签发。分管的匡鹏副局长经常听取办理情况汇报,了解办理进度,研究指导具体工作,要求办理人员认真处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不得有丝毫懈怠,尽力把工作做细、做实,让代表、委员满意。

为做好今年的“两会”办理工作,我局分别召开了三次会议进行部署:一是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两会”受理情况的汇报,了解代表和委员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二是召开全局“两会”办理工作会议。传达全市办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局办理工作任务。三是召开办理工作专题会,研究重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局领导对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办理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立足更好、更快地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办理工作实效。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市人大工作安排,今年1月8日,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本市养老服务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薛潮等近150名全国人大代表和xx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活动。

代表们分6路赴静安、虹口、黄浦、浦东、徐汇、普陀等区,参观了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日月星养老院,虹口区欧阳社区蒋家桥长者照护之家、嘉兴路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公寓中福院,浦东新区陆家嘴长者综合照护家园、证大家园养老院,徐汇区斜土路街道江南邻里汇、第三老年福利院,普陀区万里街道长者照护之家、桃浦镇第一养老院等10余个养老机构和社区综合为老服务设施。代表们重点视察了养老机构建设情况和社区综合为老服务设施情况,包括养老院、社会福利院,以及代表社区托老新模式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和长者照护之家。视察期间,代表们对养老服务供给情况、机构运营模式、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都给予了充分关注和关心。我局朱勤皓局长向代表们汇报了本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情况,重点汇报了本市老龄及养老服务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对近年来市人大持续把养老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加强监督检查,有力指导和推动了政府工作表示感谢。

11月下旬,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组织部分委员对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情况进行年末视察活动,委员们将实地考察长宁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和“物业+养老”为老服务情况。听取我局领导有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总体情况的汇报。年末,市人大代表还将视察社会组织服务的相关情况,我局和市社团管理局将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代表建议、提案凝聚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真知灼见,反映了市民群众的真切愿望。通过对代表、委员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的办理,我们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不断调整、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举措,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提高代表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新时代民政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进xx民政工作的发展、构建xx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切实做到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部署人大建议办理工作。

一是增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成立了承办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具体承办人员。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多次督促过问办理进展情况,分管领导充分明确办理工作的职责,直接参与,积极协调解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关系,做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和三农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局办公室坚持日常跟踪督促,进一步增强了承办人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着力推进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责任感,按照信息资源共享的要求,各股室、各部门相互配合,紧密协作。明确需多科室多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精选16篇)

制定一个成功的工作方案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明确工作目标和步骤。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府办方案】沈阳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流程【范文】(以下简称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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