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的概念范文
逻辑学的概念篇1
一、将逻辑学的教学内容与各门学科知识结合起来
科学是对真理的探索和认识,而探索和认识离不开推理和论证,我们只有遵守逻辑基本规律,运用逻辑方法进行推理和论证,才能更好地认识真理,发展真理。逻辑学本身并不能直接给人们提供各种具体的科学知识,但逻辑作为人们进行思维所必须运用的工具,是任何学科都离不开的,逻辑是进行科学研究和建立科学理论体系的手段之一。任何一门学科,都有为本身的研究对象所规定的一系列基本概念,也都有以这些概念为基础反映本学科基本内容的一系列判断和推理,从而构成该学科完整的知识体系。作为一门学科,其中所运用的概念、判断和推理都要符合逻辑基本规律。逻辑学教学内容结合各专业知识,这样可以引导学生将逻辑学应用到专业知识的学习中,使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更加得心应手。对于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逻辑学教学可侧重讲解概念、判断与推理的规则,说话与写文章要概念清晰、判断准确和推理有效,逻辑严密,说服力强。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应该能发现语句的逻辑错误,如“苍天不负有心人,他的第一篇处女作终于问世了。”这句话就犯了限制不当的逻辑错误。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逻辑学就要多讲些法律专业逻辑,包括举例也尽量多用法律案例,侦破案件用时如何运用推理,审判中如何运用直言三段论的第一格(审判格),辩护时如何运用反驳与论证。如对于新闻专业的学生,要教会学生运用逻辑方法分析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辨别新闻来源的真伪,挖掘事实真相,反驳谬论。这位领导故意偷换概念,违反逻辑的基本规律———同一律,作为记者可以当面指出对方的逻辑错误,以回击对方的狡辩。这样将逻辑知识与各专业知识结合起来进行教学,体现了逻辑学为学习其它学科知识提供有效工具这一特点,学生也会意识到学习逻辑学对他们学习专业课很有帮助,就会积极主动地学习逻辑学了。
二、在课堂教学中,重视学生的思维技能训练
任何工具都是供人们操作使用的,只有在使用中才能体现出它的价值。逻辑学作为一门工具性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不能只注重抽象理念的灌输,必须有意识地引导学生把逻辑学知识转化为思维的技能和技巧。逻辑学教材一般有练习题,逻辑学作为一门选修课,要想学生在课外花大量时间做课后练习是不现实的,必须在课堂教学中,尽量压缩理论讲授时间,让学生在课堂上多做练习,训练学生的技能和技巧。可采用生动有趣的形式训练学生运用逻辑知识的能力,如利用大学生好胜心强、勇于探索的心理特征,多出一些与逻辑知识有关的智力测验题,在课堂上组织学生开展智力竞赛。将学习逻辑学与日常生活联系起来,使学生体会到运用逻辑知识的机会无处不在,从而激发学生学习逻辑学的热情和兴趣。三、改变传统的考试方式,促进学生思考能力与实践能力的提高考试是督促学生学习、检查学生学习效果的有效手段,改变考试方式可以对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起到导向作用。逻辑学作为一门工具性学科,考查逻辑学的教学效果主要是判定学生的思考能力与实践能力是否提高,即学生在解决实际问题时运用逻辑知识的能力和水平。对逻辑学这门课的评价,可分为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大块,平时成绩以学生课堂练习与回答问题作为主要评价依据,期末考试可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考试内容要灵活多样,要能训练学生的思维能力,开发学生的智能。考试题型以综合推理题与论证题为主,例如,在假期中,学校某学生宿舍楼剩下甲、乙、丙、丁四人留校。按规定,晚上最迟回来的同学锁上宿舍楼的大门。某晚宿舍楼的大门未锁上。第二天,宿舍管理员过来查问哪一个同学最迟回来。甲说:“我回来的时候,丙正在洗衣服。”乙说:“我回来的时候,丁已睡了,我也就睡下了。”丙说:“我进门的时候,乙正好上床睡觉。”丁说:“我上床就睡着了,什么都不知道。”如果这四位同学说的都是事实,请推出谁最迟回来,写出推理过程。运用逻辑学中的传递性关系推理,可以推出甲最迟回来,这样的题目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可以考查学生运用逻辑学知识进行推理的能力,也能提高学生学习逻辑学的兴趣。这样从检查学生学习效果的机制上,引导学生从逻辑学的抽象理论转移到逻辑学的工具性和实效性上,从而彻底改变学生考前死记硬背、考完还给教师的局面。
三、结语
总之,在逻辑学的教学中,只有突出逻辑学的工具性与实效性,才能切实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增强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意识地运用逻辑,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逻辑学的概念篇2
关键词:哲学全书;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
中图分类号:B516.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12)03—0016-07
《黑格尔全集》(历史考订版)第10卷,即纽伦堡讲稿,收入的是黑格尔在纽伦堡时期(1808—1816年)的哲学著作和他作为高级中学校长发表的演说。这些论著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他给学生讲课时亲自撰写的手稿;第二类是由他口授和修改的学生笔录;第三类则是所谓的二手流传作品,系卡特·罗森克兰茨(Kart Rosenkranz)收集和编辑的黑格尔这一时期的稿件,收人《黑格尔全集》(逝者友人版)第18卷(柏林,1840年版)。纽伦堡讲稿在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形成过程中占有不容忽视的重要地位,正是这些讲稿在整体上把《耶拿体系草稿》(1803—1806年)从内容方面扩展得更加充实,在形式方面制定得更加系统,从而为黑格尔1817年出版的《哲学全书纲要》奠定了牢固基础。然而,国内至今对黑格尔早期的纽伦堡讲稿仍鲜有论及,大都集中于研究黑格尔成熟时期的哲学体系,而没有关注到他的哲学体系的形成过程,尤其是纽伦堡讲稿在其哲学体系形成过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对此,本文试图从黑格尔纽伦堡讲稿的基本内容人手为诠释其哲学体系的形成过程提供一次有益的尝试。在此,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说明。
一、关于整个思辨体系
我们一般将黑格尔思辨体系的形成过程大致分为这样三个阶段:①耶拿时期,他在《耶拿体系草稿》中初步阐述了他自己的哲学思想;②纽伦堡时期,他在纽伦堡讲稿中开始用“哲学全书”命名他的思辨体系,并对这个体系首次作了较明确的论述;③海德堡时期,黑格尔的《哲学全书纲要》问世,标志着他的思辨体系的成熟。首先,《耶拿体系草稿》是一些关于自然哲学与精神哲学(第工分册)、关于逻辑学、形而上学与自然哲学(第Ⅱ分册)和关于自然哲学与精神哲学(第Ⅲ分册)的不完整的手稿,至于黑格尔是如何规定其整个思辨体系的,该手稿没有作出论述。况且,由于部分手稿的遗失,致使我们已然无从查证。但是,他在180I/02年讲授的“哲学导论”里曾说过,“绝对存在者的理念是作为思辨理念、然后也是作为宇宙得以表现的”,“自然哲学将向精神哲学过渡”,理念最后“在宗教哲学与艺术哲学中返回纯粹理念,建立起对上帝的直观”;并且,他在同时讲授的“逻辑学与形而上学”里也说过,“哲学作为研究真理的科学,以无限的认识为对象,或者说,以对于绝对者的认识为对象。”这些表述说明,黑格尔正在创建的思辨哲学是对绝对理念、绝对者的圆圈式运动的认识,阐述绝对理念在经历自然和人类精神之后,最终在宗教和艺术中回到自身的发展历程。
其次,他在1808/09年“高级班哲学预备科学:哲学全书”里开始以“哲学全书”命名自己的思辨体系,给它作了这样的规定:
哲学全书是研究必然的和由概念规定的关联的科学,是研究各门科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在哲学上的形成过程的科学。
全部哲学科学分为三个部分:逻辑学,自然科学,精神科学。逻辑学是关于各种作为纯粹思维产物的纯粹概念及其规律和运动的科学。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可以看作应用科学,它们不同于纯粹科学或逻辑学,因为它们是以自然和精神的形式体现的纯粹科学的体系。
这就意味着,绝对理念的运动是概念的认识和范畴的推演,而且纯粹逻辑与应用逻辑的划分已将整个思辨体系的轮廓基本勾勒成型,要比在耶拿时期更加具体和系统。不过,黑格尔这里的体系表述似乎仍不够周全,因为这个定义显得忽视了理念的圆圈式运动,亦即理念在外化为自然和精神的形式后最终还是要返回自身之内的。但我们仍可以在黑格尔下文以及以后对其思辨体系的阐述和修订中发现这个圆圈式的运动。例如,他在下文继续讲到,“自然相对于绝对存在者的中介,是具有直接性规定的绝对存在者;自然的变易是向精神的变易”,又在该讲稿的1810/11年修订稿中补充说到,“从精神在艺术、宗教和哲学中的表现和绝对知识看,[精神学说]是精神的完成”。也就是说,绝对理念从这里返回到自身。
最后,在1817年《哲学全书纲要》中,他就更加确切地规定:“[哲学]科学也把自己分作三个部分,即逻辑学,自在自为的理念的科学;作为理念在它的他在中的科学,即自然哲学;精神哲学,精神在此作为从理念的他在中返回自身内的理念。”正是基于这样的规定,他在《哲学全书纲要》里概括地写到,“哲学全书统含着一切真实的科学”,“[哲学]科学的整体是对理念的阐述~,从而真正说明了他的思辨体系的研究对象。
在外在的结构方面,尽管在纽伦堡讲稿中占主导地位的始终是三分结构,但在最初的“逻辑学”和“各门特殊科学的体系”中占主导的仍是二分法,而且两者内部的结构安排也是二分法。“各门特殊科学的体系”二分为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的做法是很明确的;精神哲学的第一章又分为理论精神(现象学和心理学)和实践精神(法权和道德),第二章分为家庭和国家联合体,只有第三章才分为艺术、宗教与哲学科学的三重结构。尽管黑格尔在纽伦堡之初已经考虑采用客观逻辑、主观逻辑和理念论的三分法,但主观逻辑与客观逻辑的划分仍具有主导性,并且这种二分结构在《逻辑学》(1812—1816年,俗称“大逻辑”)中变成现实的形态。当然,黑格尔也曾表明:“不应特别地在意主观东西与客观东西之间的区分”,应当“更加确切地”将逻辑学划分为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纽伦堡中期以来,黑格尔对他的体系进行了一种连续的三分法的结构转变,例如,他在与尼特哈默的通信中将哲学划分为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并通过逻辑学的三分法将人类学补充进精神哲学作为理论精神与实践精神的第三者,又将市民社会补充进法权哲学,从而产生了各个三分结构。在1817年《哲学全书纲要》中,二分法已不再有任何结构性的意义。
总的来说,思辨哲学的发展过程在纽伦堡时期尤其是其前半段完整地得到展现。纽伦堡讲稿相对于耶拿体系草稿在一种更高的意义上构成了“哲学全书”的发展史,在其中,黑格尔的思辨体系形成了基本完整的形式,他正是以这种形式在1816年秋赴海德堡不久后写成《哲学全书纲要》的。
二、关于逻辑学
在黑格尔逻辑学的发展过程中,纽伦堡时期构成了它的继耶拿和班贝克时期之后的第三个关键阶段。虽然在“概念的自我运动”的细节展开方面,纽伦堡的逻辑学由于其课程规定的局限而明显弱于《耶拿体系草稿Ⅱ》的逻辑学,同时又由于其在时间和观点方面与《逻辑学》的接近和重合而几乎没有获得独立的地位,然而它的特殊意义丝毫不容忽视,这种意义在于:纽伦堡讲稿遵循的是《耶拿体系草稿Ⅱ》(1804/05)的最终修订版的各个步骤,填补了从班贝克文稿到《逻辑学》的研究空隙,揭示出黑格尔在逻辑学的整体结构方面所做的连续工作,尤其是从主观逻辑与客观逻辑的二分法到存在逻辑、本质逻辑与概念逻辑(理念论)的三分法过渡。
黑格尔最早在《耶拿体系草稿Ⅱ》中开始谈论逻辑学,而且这份草稿是他在纽伦堡讲稿之前惟一专门探讨逻辑学的手稿,所以在黑格尔逻辑学的发展过程中具有特殊的地位。这份草稿不仅在内在结构上而且在具体内容上都比较接近《逻辑学》。尽管它在结构划分方面分为“Ⅰ,简单的关系”、“Ⅱ,关联”和“Ⅲ,比例”三个部分,完全不同于《逻辑学》的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的三分法,但这种划分仍在思想方面表现出与《逻辑学》相汇通的建构类型。例如,黑格尔在“简单的关系”中从质的概念过渡到量和定量,再过渡到无限性,这已然呈现出《逻辑学》存在论的概念框架。然而,毕竟由于黑格尔耶拿时期的逻辑学是与形而上学彼此分离的,并且是先行于形而上学的,所以它在体系的意义上仍完全不同于《逻辑学》,甚至要逊于纽伦堡讲稿。
如果说在耶拿时期黑格尔还没有真正规定“逻辑学”这门学科,那么,在纽伦堡时期,他比较成熟地阐述了逻辑学的内涵及其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从纽伦堡1808/09学年“高级班哲学预备科学:哲学全书”看——
逻辑学不仅包括由存在着的一般知性的概念组成的体系,而且包括由具有自我意识的知性的概念组成的体系。就逻辑学的任何概念都直接将这两个规定统一于自身而言,逻辑学同时是纯粹的和思辨的哲学,因为对事物的思辨考察方式无非是对事物本质的考察,而这种本质既是纯粹的、理性所特有的概念,也是事物的本性和规律。
在这里,黑格尔将逻辑学定义为康德的纯粹知性概念与费希特的能动的先验自我有机结合形成的体系,亦即思辨逻辑,我们可以看出他试图改造康德和费希特的先验逻辑而做出的努力。在纽伦堡讲稿中,逻辑学第一次作为“纯粹科学”或“纯粹概念的科学”出现,它不再像在《耶拿体系草稿Ⅱ》中那样先行于形而上学而是作为形而上学体系的导论和第一部分。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第2版序言里提出过一个重要课题,即把逻辑学与认识论结合起来以改造逻辑学,建立一门不完全脱离认识内容和认识对象的新的“先验逻辑”。黑格尔这里试图解决的正是这个课题,建立起一门既不同于旧的形而上学,又不同于传统形式逻辑,而是把形而上学与逻辑学统一起来的第一哲学。但这门第一哲学并非康德开创的先验逻辑,而是扬弃了知性逻辑的思辨逻辑或日辩证逻辑。其实,黑格尔早在耶拿时期就已开始着手解决这个课题,他在《耶拿体系草稿Ⅱ》里就把逻辑学与形而上学合在一起加以探讨,处处都在内容方面显示两者融合的趋势,但在形式方面毕竟还是分成两个独立的部分加以阐述的,没有形成一门完整系统的第一哲学。可以说,这个课题正是在纽伦堡时期才真正得到解决的。另外,在组织结构方面,黑格尔在1810/11年“中级班哲学预备科学:逻辑学”中将逻辑学正式划分为三个部分:“工,关于存在的逻辑学、Ⅱ,关于本质的逻辑学、Ⅲ,关于概念的逻辑学”,其中存在论包括质、量、尺度,本质论包括本质的规定、现象、现实性,概念论包括概念或形式逻辑、目的论、理念。这种三一体结构已几乎完全呈现出《逻辑学》和《哲学全书纲要》中的“逻辑学”的整体轮廓,表明此时黑格尔逻辑学构想的基本成熟。
有了纽伦堡逻辑学的基础,《哲学全书纲要》的“逻辑学”就成了顺理成章之事。黑格尔在《哲学全书纲要》中正式规定:“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即研究以抽象思维要素存在的理念的科学”;而且,他明确回答了纽伦堡逻辑学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强调:“逻辑学在本质上是思辨哲学”,“逻辑学在思辨哲学的根本含义上,成为代替先前曾被称为形而上学并作为一种与它分离的科学而加以研讨的东西”。①由此可见,纽伦堡讲稿业已完成逻辑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向思辨逻辑过渡的关键性步骤。虽然黑格尔在耶拿晚期草稿中已经草拟出逻辑学的基本形态和特征,但纽伦堡讲稿显然要比耶拿草稿更加接近于成熟的逻辑学。
三、关于自然哲学
黑格尔在纽伦堡时期并没有专门开设“自然哲学”这门课程,只是在谈到“各门特殊科学的体系”时将“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放在一起讲授。他之所以认为自然哲学不适合中学课程,一方面是因为对当时的青少年而言,自然相对于人类精神的活动与形态显得是“一种理论的多余”,另一方面是因为考察自然的难度比较大,“因为精神在把握自然的时候,必须把概念的对应物运用到概念中”,所以自然哲学要“预先熟知各种自然现象和经验物理学”。
如果说逻辑学的发展借助纽伦堡讲稿达到了一个新的重要阶段,那么,与逻辑学的情况不同,黑格尔在这一时期讲授的自然哲学主要依据的还是《耶拿体系草稿》。在耶拿时期,黑格尔的自然哲学虽然仍未完全摆脱谢林同一哲学的影响,但它绝不是对谢林自然哲学的简单复制,因为黑格尔在这里已然将自然理解为“绝对本质”通往精神的道路上的一种形态,理解为精神的他在,而不是与精神的简单同一。遗憾的是,《耶拿体系草稿Ⅲ》关于自然哲学向精神哲学过渡的部分章节的遗失使我们无法详细了解黑格尔当时对自然与精神的关系的确切规定,但可以肯定的是,黑格尔的意图不在于单纯地以自然的实际性来认可自然,而是在于把自然的构造与划分理解为一个由各个阶段组成的系统,而这个系统又是通向精神领域的。所以,精神并不是自然之外的又一独特的现实性,而是自然的本质,“在精神中实存着自然,精神是作为自然本质的东西”。在自然中,我们关于“实存着的精神”的认识是一种外在性和非等同性,这种外在性和非等同性最终在精神领域得到扬弃,所以我们的认识实则“精神自身的一种认识”,即精神的自我认识。
纽伦堡讲稿在内容上基本延续了耶拿时期自然哲学的观点。黑格尔是这样规定自然的:
自然是绝对理念的反应,或以他在的形式,以漠不相关的、外在的直接性和对象性的形态存在的绝对理念。
自然理念的运动是,从自然的直接性回到自身,扬弃自身,并成为精神。
显然,这一界定是黑格尔在《耶拿体系草稿》中就已作出的。但同时,黑格尔在组织结构方面也对耶拿时期的自然哲学作了适当修订,例如:他在耶拿草稿1805/06年“自然哲学与精神哲学”中把第一部分定为“力学”,在谈论时空概念后转而探讨时空在运动中的实在性和物质概念;他在纽伦堡1808/09年“哲学全书”中则将第一部分定为“数学”,也是首先探讨时空概念,但随后过渡到算术、几何和微积分的研究。像在1817年《哲学全书纲要》中一样,黑格尔是在第二部分“力学”开头谈到物质和运动的。不像耶拿时期的自然哲学,他把第二部分称为“无机物理学”,第三部分称为“关于有机自然的科学”。这些构想以更加详尽的形态展现在1810年“各门特殊科学的体系”和1810/11年高级班“各门特殊科学的体系”里,也保留在黑格尔随后几年着重修订的讲稿里。在《哲学全书纲要》中,自然哲学最终被描述为“理念在它的他在中的科学”,理念经历数学、无机物理学和有机物理学三个阶段的发展,上升到主观精神。而在精神哲学中,理念“从理念的他在中返回自身内”。可以看到,纽伦堡自然哲学的讲稿不论在形式还是内容方面都对包括“自然哲学”在内的《哲学全书纲要》的问世具有重要意义。
四、关于精神哲学
精神哲学构成纽伦堡体系形成过程中继逻辑学之后的又一重点。但我们还是首先要从耶拿时期谈起。黑格尔最早在《耶拿体系草稿Ⅰ》和《耶拿体系草稿Ⅲ》两部分中探讨精神哲学,而《草稿Ⅲ》逐步摆脱了《草稿Ⅰ》中的谢林思想的影响,也克服了黑格尔早期信奉的潜能学说,显得更加独立和成熟。相对于《草稿工》的意识概念,《草稿Ⅲ》凸显出精神概念的重要性:精神的关联在这里不是一种意识关联,即与他物的关联,而是一种自我关联;精神的对象也不再是一种外在的对象,毋宁说,精神的独立存在得到扬弃,“我的自为存在是作为事物本质的对象”,对象在精神中得到接受,在精神中得到保存。所以,精神自己把握自己,自己认识自己。在《草稿Ⅲ》中,黑格尔将其精神学说分为“Ⅰ,遵循其概念的精神”、“Ⅱ,现实性精神”和“Ⅲ,宪政”三部分,它们分别对应于《精神哲学》的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当然这种“对应”仍处于一种非常初级的阶段。
及至纽伦堡时期,黑格尔最初是在1808/09年“精神学说:各类意识、知识和认识的精气学”课程中探讨精神学说的,随后在“作为哲学导论的精神学说”中继续加以研究。他是这样规定精神学说的:
一篇哲学导论首先要考察精神的各种不同性状和活动,精神历经这些性状和活动,才能达到科学。当精神的这些性状和活动处于一种必然的关联中时,这种自我认识就同样构成一门科学。
对此,可以发现,这时的精神学说与《精神现象学》仍具有相同的范围和地位,黑格尔甚至还用“作为哲学导论的精神学说”这样的标题来刻意强调这种相似性。他的这种规定还不是像在耶拿时期那样把精神学说看作其思辨体系的一门具体学科“精神哲学”,而是仍受到其刚刚出版的《精神现象学》的影响,把它看作与《精神现象学》地位相当的“哲学导论”。只有1810/11年“高级班哲学全书:各门特殊科学的体系”才对精神学说的基本状况作了全面的阐述,对精神学说的体系地位作了系统的规划。但这个讲稿不是来自黑格尔的手稿,而是重新通过传抄笔录流传下来的。其中,精神哲学探讨以下三个部分:(1)精神的概念,即一般心理学。黑格尔这时把先前探讨的“精神学说”变成扩充后的草稿的第一部分,《精神现象学》被纳入精神哲学的“主观精神”部分,用于考察意识或显现的精神。黑格尔在1812年给尼特哈默的通信中这样解释说:“我把心理学分成①显现的精神和②自在自为地存在的精神两个部分讲授,在显现的精神中我根据我的《精神现象学》研究意识,但只涉及《精神现象学》中描述的最初三个阶段:意识、自我意识、理性。在自在自为地存在的精神中我研究感觉、直观、表象、想象力等等阶段序列。”(2)精神的实现,即法学、伦理学、国家科学和历史。(3)精神的完成,即艺术、宗教和哲学科学。
纽伦堡精神哲学讲稿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在整体结构的三分法,即精神的概念、实现和完成中,精神哲学后来的结构(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的一种预先形式第一次呈现出来,而这种结构在《耶拿体系草稿Ⅲ》中是看不到的;虽然艺术、宗教和哲学科学的三分结构最早在《耶拿体系草稿Ⅲ》中就已存在,但在这里,黑格尔还是第一次使它们成为“精神的概念”和“精神的实现”的第三者。另一方面,黑格尔在“精神的概念”中将考察在其单纯自然的定在中的人类学置于精神现象学之前,再把心理学置于精神现象学之后加以探讨,这样就使人类学构成精神现象学的前提,把自然哲学与精神哲学合乎逻辑地衔接起来,从而使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圆圈。所有这些构想都标志着包括“精神哲学”在内的《哲学全书纲要》的基本成型。在这部著作中,黑格尔最终将精神的本质规定为自由,是“概念的绝对否定性和自身同一性”。而精神学说包括:(1)精神自身内的主观精神,(2)精神实现自身的客观精神,(3)将精神的主观性与客观性加以统一的绝对精神。当然,由于纽伦堡讲稿这一部分的篇幅和课程的限制,它在内容上显得仍要逊于《耶拿体系草稿Ⅲ》的“精神哲学”部分。
最后,在精神哲学各个环节的具体展开中,黑格尔专门讲授了法权、道德和宗教方面的内容。他按照特殊意志与普遍意志的关系把意志规定为实践领域的普遍基础,规定为法权、义务和宗教学说的基本概念,强调这种意志不是单纯形式的自由意志,即可以将外在的多样性内容纳入自身的意志,而是真正的、绝对自由的意志,它旨在达到的不是任何特殊的内容,而是作为自由的、普遍的意志自身。“自由意志”概念中的“自由”正是在于:它希求其自身。正是凭借自由意志概念,《法哲学原理》的出发点才得以确立。法权、道德与宗教的概念是在精神本身中有其根据的领域,因而属于理智的世界,并且通过行动获得一种外在的定在。在此,我们扼要介绍一下黑格尔纽伦堡讲稿中关于法权、义务和宗教的学说:
(1)黑格尔把“法权”看做以自身为旨归的、普遍的自由意志的实现,其中包括这样的要求:“任何个人都被他人当做一个自由存在者加以尊重和对待”,亦即当做人格。像康德一样,黑格尔从“人格自由”概念得出结论:“一切不限制他人自由或不扬弃任何他人行为的东西”,在法律上都是允许的;相反,“限制一个他人自由或不将他人承认为自由意志”的行为则是违法的。而为了扬弃这种违法的强制,合理的强制就是允许的。在法哲学的构思方面,黑格尔早在1810/11年精神学说修订稿的边栏中就已制订出《法哲学原理》的基本架构:“法学,道德,国家科学”。
(2)关于义务或道德学说,黑格尔从论述道德性概念开始,同时述及道德与法权的关系。他将责任和外在的遵从归于法权,而将义务和观念归于道德,并结合康德的实践哲学,主张道德性“在本质上涉及观念并且要求行动是出于敬重义务发生的”,而合法的行为也可以是道德的,“只要它以对法权的敬重为动机”。道德领域在内容方面比法权领域表现得更加丰富,因为人在道德领域不仅被看做其自由不容触犯的抽象人格,而且从其特殊性和现实性看也要实际被证实为有德性的人。他指出,义务学说的真正内容在于探讨:对自己的义务,对家庭的义务,对国家的义务,对他人的义务。但这里没有提到对上帝的义务。他在此也像通常一样,把婚姻理解为“既不是单纯自然的、动物性的结合,也不是单纯的公民契约”,也不是伦理习俗,而是“在彼此的爱与信任中观念的道德结合”。国家进一步表现出一种道德的东西,超越于单纯的法权领域,“作为一个真正更高的道德共同体,获得习俗、教养、普通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的统一”。黑格尔不是出于国家的保护职能把对国家的义务(包括对政府的顺从、对诸侯和宪法的忠诚以及民族尊严感)建立在一种好处的“算计”之上,而是建立在“国家的绝对性的意识”(即国家相对于个人意志和各类契约论构想的优先性)之上。他还在分权制度的学说中明确反对三权分立,区分了三种“抽象环节”(立法、行政、司法)与“实在权力”(法院和警察、财政和行政、军事和政治方面的权力),认为“在这些权力的每一个当中实际上都有那三个最初的抽象环节”。
(3)黑格尔此时的宗教学说是从道德法则过渡而来的:道德法则是“永恒的理性法则,我们必须不可抗拒地敬重它”,“但我们恰恰又直接洞察到我们的个体性与它的不相适,而把它看做一个比我们更高的东西,看做一个不依赖于我们的独立的、绝对的存在者”,这个存在者就是上帝,他是在我们的意识中显现出来的。黑格尔这样规定作为绝对精神的上帝,“上帝是纯粹的存在者,这种存在者以自身为对象,在其中仅仅直观到自身”;同时,上帝还具有神圣、权力、智慧、良善和正义的本性。人可能由于他的自由而与作为普遍者的上帝分离开,努力“成为绝对自为的”,就此而言,他的本性应被看做是恶的;但他的本性同样是“存在者与其自身的等同性”,因而仍是“自在的上帝本性”。所以,人的本性并非真正地是上帝本性的一种异己之物,这不仅向人证实了上帝的恩典,并且使人把握到上帝的仁慈,从而实现了上帝与世界的和解,或者说,克服了对上帝的异化。
五、结语
逻辑学的概念篇3
关键词:Peirce;科学家;逻辑学家;科学;指号学;化学概念
中图分类号:B81-095文献标识码:A
CharlesSandersPeirce(1839-1914),其一生曾作为“一个美国人的悲剧”〔1〕,现在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认为是他那个时代、也是美国至今产生的最有创造性、最具多才多艺的伟大思想家。他广博的研究涉及非常不同的知识领域:天文学、物理学、度量衡学、测地学、数学、逻辑学、哲学、科学理论和科学史、指号学、语言学、经济计量学和实验心理学等等。而且这里的许多领域,Peirce在不同程度上被视为倡导者、先驱甚至是“鼻祖”。Russell早就做出评价:“毫无疑问,他是十九世纪末叶最有创见的伟人之一,当然是美国前所未有的最伟大的思想家。”〔2〕而当代在世哲学家H.Putnam称他为“所有美国哲学家中高耸的巨人”〔3〕。
虽然Peirce的思想具有极为广阔的视野,但当今学者所公认、Peirce本人也承认的他的两个主要研究领域却是科学和逻辑学。科学和逻辑学是Peirce毕生付出精力最多的两个领域,也是他在大学毕业后决定他一生将做什么时曾犹豫不决的两种选择。但在其学术兴趣上它们是他的孪生子,二者在理论联系上常常是融为一体,成为Peirce最倾心关注的焦点。而且,作为科学家和逻辑学家的经验是Peirce整个哲学系统构建的基础与出发点,是贯穿他一生思想发展变化的重要影响因素。实际上,科学和逻辑学的共同追求正是Peirce为自己所界定的生活目标。把握他的这一显著特征,我们可考察作为科学家的Peirce与作为逻辑学家的Peirce之间的某些联系。
1科学家职业、逻辑学家志向
从实际从事职业来看,Peirce是位科学家,包括化学家、大地测量员、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工程师、发明家、实验心理学家等等;同时这也是他谋生的门路,是他最早获得学术名声的领域。
成为一名科学家,Peirce具有非常优越的条件;同时这也是他的亲戚朋友尤其是父亲所期望的。Peirce出生于具有良好科学氛围的家庭,特别是其父亲BenjaminPeirce是哈佛大学天文学和数学Perkins教授,也是当时美国最有影响的数学家。Peirce从小由其父亲教授数学、物理学和天文学等学科;其聪颖智慧深得父亲欣赏。而Peirce本人也深受父亲影响,尤其是在父亲1880年去世之后,他极想遵照父亲遗愿而继承父亲的事业,从此专注于科学研究。
在Peirce十几岁时,他已经在家中建立了私人化学实验室,并写出了《化学史》;其叔叔去世后,他又继承了他叔叔的化学和医学图书馆。1859年从哈佛大学毕业后,他父亲安排他在美国海岸测量局(后来改名为海岸和地质测量局)野地考察队作为临时助手学习锻炼了一年;而同时他私下跟随哈佛动物学家LouisAgassiz学习分类学方法。1862年进入哈佛的Lawrence科学研究所,并于1863年毕业获得化学理学士。其间于1861年他再次进入海岸测量局,但这次是作为长期助手;1884年10月至1885年2月主管度量衡办公室;1867年父亲成为海岸地质测量局的第三任主管,Peirce于同年7月1日由助手(Aide)提为副手(Assistant),职位仅次于主管;他的这一职位上一直持续到1891年12月31日,时间达24年半之久。从1872年11月开始,他又负责钟摆实验;在1873—1886年间他在欧洲、美国以及其他地方的站点进行钟摆实验。晚年(1896年直到1902年)主要为圣劳伦斯能量公司做顾问化学工程师。
同时,Peirce在1867年被安排在气象台从事观测工作,并于1869年被任命为副手。他曾是一次日环食和两次日全食现象的观测者,还负责使用气象台新获得的天体光度计。1871年其父亲获得国会授权进行横跨大陆的地质测量,Peirce由此又成了职业的大地测量员和度量衡学家。
Peirce生前虽只出版过一本科学方面的书(《光测研究》(1878)),为《theNation》杂志撰写的短评、书评现多收集在由Ketner和Cook编辑出版的《ContributionstotheNation》中;但他在海岸地测局和哈佛气象台的诸多贡献已经为他(也为这两机构)在很年轻时就赢得了国际(特别是在欧洲)声誉(Peirce1870年、1875年、1877年、1880年和1883年先后五次接受测量局任务到欧洲考察,同欧洲的许多科学家建立了联系,并极力主张扩大科学界的国际联系)。Peirce于1867年成为美国文理学院的常驻会员,1877被选为国家科学院的成员,1880年被选为伦敦数学学会成员,1881年被选进入美国科学进步协会。而且值得一提的是,现在Peirce已被认为是采用光波长来测定米制长的先驱。
然而,尽管他原本可以很好地专职于科学职业,并有广阔的前景;并且事实上,他也是由化学进入了各种各样的科学部门,并投入了极大的兴趣和精力,成为美国当时杰出的科学家。但与逻辑学相比,它们只是他生命的第二焦点。
从理想志向来看,Peirce视逻辑学为其天职。早年在父亲指导下学习《纯粹理性批判》时就认为康德的失败主要在于其“平庸的逻辑”,要超越康德体系,必须发展一种崭新的逻辑。他声称在12岁时已经除了逻辑别无其他追求;甚至在生活潦倒、疾病缠身的困境中他依然坚持这一工作。他建有自己的私人逻辑史图书馆,他是近代以来少有的精通古代和中世纪逻辑的一位逻辑学家。他自己说,他是自中世纪以来唯一全身心贡献于逻辑学的人,并声称他是终生的逻辑推理学习者。1906年他在美国《WHO’SWHO》中把自己命名为一名逻辑学家,这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现象。晚年在Milford的Arisbe,他形容自己为田园逻辑学家、逻辑学隐士。与具有美好前程的科学职业相比,Peirce之所以热中于当时不可能成为谋生手段的逻辑学,更多的是出于对自己既定学术目标的追求:要发展一种有前途的逻辑。他对于逻辑的执著和热情,使得他在逻辑学上的贡献并不亚于科学。
年仅二十几岁时,Peirce就开始在哈佛和Lowell学院作关于逻辑学的演讲;从1879年直到1884年,在保持海岸地质测量局职位的同时,他作为JohnsHopkins大学(美国历史上第一所研究生学院)的兼职逻辑学讲师(这是他一生唯一一次获得的大学职位),并在这期间出版了他第二本书(也是最后一本)《逻辑研究》(1883年,Peirce主编)。这本书在当时的美国乃至整个欧洲都有较大影响。在1901年,他为Baldwin的《哲学心理学辞典》撰写了大部分的逻辑学词条。
虽然Peirce只有短暂的学院生活来传播他的逻辑理论,但在他那个时代,Peirce已经是一位国际性人物。在五次访问欧洲期间,虽然他是作为科学家去考察,但不仅碰到了许多著名科学家,也会见了当时知名的数学家与逻辑学家,包括DeMorgan、McColl、Jevons、Clifford、Spencer等,还与Cantor、Kempe、Jourdain、Victoria夫人等保持着通信关系。1877年英国数学家和哲学家W.K.Clifford评价“CharlesPeirce...是最伟大的在世逻辑学家,是自Aristotle以来已经为这一学科增加实质内容的第二个人,那另一个是GeorgeBoole,《思维规律》的作者。”〔4〕
而在今天,Peirce学者不断发掘出的Peirce的逻辑尤其是现代逻辑贡献更是值得重视。一般认为,他早期主要是作为一名布尔主义者(Boolean)从事代数逻辑方面的研究,而晚年他的贡献主要集中于图表逻辑方面,主要包括存在图表系统和价分析法。1870年Peirce的“描述一种关系逻辑记法,源于对Boole逻辑演算的扩充”是现代逻辑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因为它第一次试图把Boole逻辑代数扩充到关系逻辑,并在历史上第一次引入(比Frege的Begriffschrift早两年)多元关系逻辑的句法。在1883年之前他已经发展了量化逻辑的完全的句法,与直到1910年才出现的标准的Russell-Whitehed句法仅仅在特殊符号上有点不同。
在对于数理逻辑贡献的广泛性和独创性方面,Peirce几乎是无与伦比。与逻辑主义学派的Frege相比,Peirce的特殊贡献不在定理证明方面上,而更多的是在新颖的逻辑句法系统和基本逻辑概念的精制化发展上。他创造了十多个包括二维句法系统在内的不同逻辑句法系统。把实质条件句算子(在他那里的形式为“—<”)引入了逻辑学,比Shaffer早40年发展了Shaffer竖并仅仅基于这一算子发展了一完全的逻辑系统。还独立地系统采用了真值表方法和归谬赋值法,过早地意识到Skolem前束范式的技术。在JohnsHopkins大学教书期间,Peirce开始研究四色图猜想并发展了逻辑和拓扑学特别是拓扑图论之间的广泛联系。
我们看到,Peirce不仅是有着突出贡献的科学家,同时也是著名的逻辑学家。然而在二者关系上,首要的一点是:他承认自己热爱科学,但坦言对于科学的研究只是为了他的逻辑;因为逻辑的研究需要从各种特殊科学(还有数学)的实际推理方法中概括出一般的逻辑推理方法,而决不是仅仅从逻辑书籍或讲课中背诵、记忆和解题;多样化的科学研究正是为了逻辑之全面概括,由它们获得的材料形成了逻辑学的基础和工具。实际上,这种前后的“从属关系”最突出地表现在他晚年常常是以作为科学家的收入来维持从事逻辑学研究的时间。
2逻辑学作为科学
虽然上文表明逻辑学家Peirce与科学家Peirce之间有近乎目的与手段间的主从关系,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简单,它们还有更为深刻的一层关系,那就是:逻辑学也是科学。很显然,这是Peirce长期的实验室经历已经使得他以科学的方法处理所有问题(他有时的确称自己为“实验室哲学家”)包括逻辑学了。
我们首先看,科学在Peirce那里意味着什么?Peirce看到大多数人包括科学界之外的人都习惯于把科学视为特殊种类的(主要是指系统化的)知识,而他更愿意像古希腊人那样把科学作为认知的方法,但他强调这种方法一定要是科学探究(inquiry)的方法。知识开始于怀疑,为了寻求确定的信念我们必须要解决(settle)怀疑,一般解决怀疑的方法主要有情感方法(求助于自己的感觉倾向)、信忠团体的方法(选择那些最适合其社会团体的那一信念)和尊重的方法(求助于自己对于某特别个人或机构的尊重之感情)等;但这些方法本质上都是自我中心的非客观的方法,它们往往只通过怀疑者自己的行为、意愿来选择信念,缺乏足够的证据。而真正客观的方法只有科学探究的方法,在这种方法指引之下,探究者从经验出发基于科学共同体(community)的合作去寻求真理(TRUTH)或实在(Reality),这也正是科学活动;最终的真理性认识可能并不是由某一实际的探究者所发现,但只要是遵循这种方法、运用先前的结果,最后都必定会一致达到真理的。这正是Peirce在《通俗科学月刊》上发表的两篇经典性论文《信念的确定》和《如何使我们的观念清楚明白》中所阐述的实用主义(与后来James版本的实用主义有很大不同)方法相一致的,事实上?鏟eirce所指出的,实用主义不是什么世界观,本质上是一种方法,一种科学探究的方法。而与此同时,我们看到,Peirce把逻辑学视为设计研究方法的艺术,是方法之方法,它告诉我们如何进行才能形成一个实验计划;逻辑就是对于解决怀疑的客观方法的研究,是对于达到真理之方式的研究,其目的就是要帮助我们成为“科学人”。现代科学之优于古代之处也正在于一个好的逻辑,健全的逻辑理论在实践上能缩短我们获知真理的等待时间,使得预定结果加速到来。
但是我们发现,他在思想更为成熟的阶段是把逻辑学的科学属性放置于指号学(Semiotics或更多的是Semieotics)的语境中来考察的,虽然这种处理与以上把逻辑学视为科学方法之研究存在着根本上的一致性。
Peirce不止一次指出,在最广泛的意义上的逻辑学就是指号学或关于指号的理论,仅仅是指号学的另一个名字。〔5〕它包括三个部门:批判逻辑学(CriticalLogic),或狭义上的逻辑学,是指号指称其对象的一般条件的理论,也即我们一般所谓逻辑学;理论语法(SpeculativeGrammar),是指号具有有意义特征的一般条件的学说;理论修辞(SpeculativeRhetoric),又叫方法论(methodeutic),是指号指称其解释项的一般条件的学说。〔6〕这种划分可能受中世纪大学三学科:语法、辩证法(或逻辑学)和修辞的课程设置的影响,指号学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为对于中世纪后期所理解的逻辑的现代化版本。而我们在此枰康鞯氖牵琍eirce把指号学视为经验科学、观察科学。推理就是对于指号的操作,观察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指号学同其它经验科学的不同在于它们实验操作对象不一样,在于其它科学的目的仅仅是发现“实际上是什么”而逻辑科学要探明“必定是什么”。但既然是经验科学,根据经验学习的科学人进行逻辑推理所得到的结论就是可错的即准必然的(事实上,任何逻辑必然都只是相对于特定推理前提而产生必然的特定结论)。
更进一步,Peirce把狭义上的逻辑学(logicexact)分成假设逻辑(abductivelogic)、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三部分。显然这比传统逻辑上演绎(必然的)、归纳(可能的)二分的做法多出了内容。Peirce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对于Aristotle三段论基本格研究的结果,他认为Barbara集中表现了演绎推理的本质,而作为特殊的演绎三段论Baroco(把Barbara中结论的否定作前提、小前提的否定作结论)和Bocardo(把Barbara中的结论的否定作前提、大前提的否定作结论),如果把它们的结论考虑为或然性的,则分别相应于假设推理(abductivereasoning)和归纳推理。但更重要的是,Peirce在此显示出了逻辑学与科学的最合理的紧密联系。在他看来,演绎逻辑也即数学的逻辑,而假设逻辑和归纳逻辑主要就是科学的逻辑。在演绎逻辑已经得到普遍承认的情况下,他终生的愿望就是要把归纳和假设(Abduction)同演绎一起坚固地和永久地确立在逻辑概念之中。在科学探究过程中,假设、演绎和归纳先后组成了三个不同阶段的科学方法,它们的共同作用使得科学探究能自我修正。
Peirce把假设放在首位,作为科学探究程序的第一步,目的在于发现和形成假说。假设是为解释违反规律(或习惯)的意外事实而产生假说的过程,它能产生新信息,Peirce把它视为所有科学研究甚至是所有普通人的活动的中心。但这种假设并没有提供安全可靠的结论,假说必须要经过检验。于是,还需要演绎来解释(explicate)和演示(demonstrate)假说即得出预言;再后由归纳回归到经验,旨在通过观察被演绎出的结果是否成立来证实或否证那些假说,即决定假说的可信赖度。在这连续的三种推理形式中,假设是从意外事实(surprisingfacts)推到对事实的可能性解释,演绎是从假说前提推到相应结论,归纳则是从实例到一般化概括。经过这样的科学探究,我们在科学共同体中将能不断接近真理。
3逻辑学中的化学概念移植
为更具体地论述Peirce的科学研究与逻辑学研究之间的紧密联系,我们在此可谈到Peirce对科学中的许多概念向逻辑学研究的成功应用,这突出表现在化学上。因为化学是Peirce的大学专业,也是他进入整个经验科学的入口。
逻辑学作为一门特殊的学科领域,事实上从近代以来,就从数学(包括代数和几何)理论那里找到了非常有力的发展动力和理论技术。我们在此谈到的化学概念应用作为整个自然科学概念推广中的一例其实也是Peirce为发展逻辑学而提出的。
首先,Peirce晚年极为倾心的存在图表逻辑构想正是基于化学图表原理(可能还有拓扑学方法的启发)。存在图表是Peirce在其指号学背景下对Euler图和Venn图的重大发展,具有极强的表现力。其在自然、直观、易操作上要远胜于代数方法(包括标准的Peano-Russell记法),因为我们心灵的思想过程被同构地展现在推理者面前,对于图表的操作代替了在化学(和物理)实验中对于实物的操作。化学家把这样的实验描述为向自然(Nature)的质疑,而现在逻辑学家对于图表的实验就是向所关涉逻辑关系之本性(Nature)的置疑。〔7〕
第二个例子,现代逻辑(可能从《数学原理》开始)中的一对基本概念:命题和命题函项(或有时称为闭语句和开语句)原本就是来自化学中的“饱和”(Saturation或Gesättigkeit)和“未饱和”概念。Peirce用黑点或短线来代替语句中的“指示代词”(即逻辑中的自变元),得到形如“——大于——”、“A大于——”这样的形式,它们分别被称为关系述位(relativerhema)(区别于像系词一样的关系词项)和非关系述位,也即他那里的谓词(谓词是几元的取决于我们到底如何选择去分析命题)。他指出,述位不是命题,并坦言“述位在某种程度上与带有未饱和键(unsaturatedbonds)的化学原子或化学基极为相似。”〔8〕然而不无意外,我们发现同时期欧洲大陆的Frege也正在独立地从化学概念得到逻辑研究的灵感。他把诸如“……的父亲”的函项记号称为“未饱和的”或“不完全的”表达式,以与专有名词相区别。〔9〕
另外一个例子是Peirce提出的价分析(ValencyAnalysis)法。正如名字所显示出的,它同化学中的化合价概念密切相关,Peirce所使用的词语Valency直接源于化学中的术语Valence即化合价。价分析是Peirce在图表化逻辑思想指引下于存在图表(ExistentialGraphs)之外创设的另一种二维表现法。其中,显然他是把思想中概念的组合与“化学离子”的组合相比拟,如他采用类似“——”这样的结构表示带有“开放端(looseend)”(即黑点后面的横线)的实体,即谓词;这就是化学中离子结构的简单变形。由于它们的开放端导致的“不稳定”(正像离子本身不稳定一样),开放端之间就可能连接起来形成共同“键”(bond)。如“——”同“——”可形成“——”样式的新结构〔10〕。正是利用这样的离子组键技术,Peirce成功证明了其著名的化归论题,即对于三元以上关系都可化归到三元和三元以下的关系,但一元、二元和三元关系却不能化归。这一论题是他哲学思想体系中所坚持的三分法原则的逻辑证明。
综观Peirce的科学家经历和逻辑学家志向,Peirce把逻辑学视为对于各种科学推理方法的概括,同时又把逻辑学理论指导、应用于科学研究过程。二者紧密相连,互为作用。而更为突出的,他的逻辑贡献大都可追溯到其多样化的科学研究,他的逻辑独创往往也是其科学研究经验的启发性建议。笔者以为,研究Peirce的这些方面,我们至少可得出以下启示:逻辑学应从数学和科学推理实践中概括推理的一般本质;逻辑学家应尽可能学习、掌握科学(传统逻辑就因为没有这样做而失败,科学家非逻辑学家或逻辑学家非科学家都不能胜任于对科学推理的分析工作),因为拓宽自己的科学研究领域必将能加强逻辑学家对于逻辑科学的贡献能力;同时科学家要想更为一般地把握住推理方法也应了解逻辑学,但是前者在当前学术界值得特别注意。当前处于被冷落地位的逻辑学要想摆脱这种局面,必须加快发展自己;而经验科学(不再仅仅是数学)必能使得逻辑学发展获得新的生命力,这已经是被现代逻辑的发展史(特别是初创时期)所证实的。
参考文献:
〔1〕库克.现代数学史〔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2年.61.
〔2〕罗素.西方的智慧〔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276.
〔3〕HilaryPutnam.PeircetheLogician〔J〕.HistoriaMathematica,9(1982).292.
〔4〕MaxFisch.TheDecisiveYearandItsEarlyConsequences〔M〕.WritingsofCharlesS.Peirce:aChronologicalEdition(Vol.2).Bloomington,Indiana.IndianaUniversityPress.1984.Introduction.
〔5〕〔6〕〔7〕〔8〕CharlesSandersPeirce.CollectedPapersofC.S.Peirce(Vol.1-8)〔C〕.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1-58.2.227,2.93,4.530,3.421.(按照Peirce文献的通常标注法,这里如“2.227”的记法,小圆点前面的数字为卷数,后面的数字为节数)
〔9〕威廉·涅尔,玛莎·涅尔.逻辑学的发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624.
〔10〕RobertBurch.ValentalAspectsofPeirceanAlgebraicLogic〔J〕,ComputersMath.Applic,Vol.23,No.6-9,1992.665-677.
Peirce:TheScientistandLogician
Abstract:C.S.PeirceisanoutstandingAmericanscientistandlogician.Heworkedasascientist.Howeverheclaimedthathisresearchintovarioussciencesisforthepurposeoflogic,andhewouldliketodescribehimselfasalogician.Ontheotherway,hethoughtoflogicasscience,andthelong-periodscientificexperimentsstimulatemostofhisoriginalcontributionsinlogic.Actually,theconsiderationofPeirce’sapproachesinresearchprovidedagoodsuggestionforboththescientistswhousedextensivelythereasoningmethodsandlogicianswhoinvestigatespeciallythereasoning.
逻辑学的概念篇4
关键词:Peirce;科学家;逻辑学家;科学;指号学;化学概念
CharlesSandersPeirce(1839-1914),其一生曾作为“一个美国人的悲剧”〔1〕,现在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认为是他那个时代、也是美国至今产生的最有创造性、最具多才多艺的伟大思想家。他广博的研究涉及非常不同的知识领域:天文学、物理学、度量衡学、测地学、数学、逻辑学、哲学、科学理论和科学史、指号学、语言学、经济计量学和实验心理学等等。而且这里的许多领域,Peirce在不同程度上被视为倡导者、先驱甚至是“鼻祖”。Russell早就做出评价:“毫无疑问,他是十九世纪末叶最有创见的伟人之一,当然是美国前所未有的最伟大的思想家。”〔2〕而当代在世哲学家H.Putnam称他为“所有美国哲学家中高耸的巨人”〔3〕。
虽然Peirce的思想具有极为广阔的视野,但当今学者所公认、Peirce本人也承认的他的两个主要研究领域却是科学和逻辑学。科学和逻辑学是Peirce毕生付出精力最多的两个领域,也是他在大学毕业后决定他一生将做什么时曾犹豫不决的两种选择。但在其学术兴趣上它们是他的孪生子,二者在理论联系上常常是融为一体,成为Peirce最倾心关注的焦点。而且,作为科学家和逻辑学家的经验是Peirce整个哲学系统构建的基础与出发点,是贯穿他一生思想发展变化的重要影响因素。实际上,科学和逻辑学的共同追求正是Peirce为自己所界定的生活目标。把握他的这一显著特征,我们可考察作为科学家的Peirce与作为逻辑学家的Peirce之间的某些联系。
1科学家职业、逻辑学家志向
从实际从事职业来看,Peirce是位科学家,包括化学家、大地测量员、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工程师、发明家、实验心理学家等等;同时这也是他谋生的门路,是他最早获得学术名声的领域。
成为一名科学家,Peirce具有非常优越的条件;同时这也是他的亲戚朋友尤其是父亲所期望的。Peirce出生于具有良好科学氛围的家庭,特别是其父亲BenjaminPeirce是哈佛大学天文学和数学Perkins教授,也是当时美国最有影响的数学家。Peirce从小由其父亲教授数学、物理学和天文学等学科;其聪颖智慧深得父亲欣赏。而Peirce本人也深受父亲影响,尤其是在父亲1880年去世之后,他极想遵照父亲遗愿而继承父亲的事业,从此专注于科学研究。
在Peirce十几岁时,他已经在家中建立了私人化学实验室,并写出了《化学史》;其叔叔去世后,他又继承了他叔叔的化学和医学图书馆。1859年从哈佛大学毕业后,他父亲安排他在美国海岸测量局(后来改名为海岸和地质测量局)野地考察队作为临时助手学习锻炼了一年;而同时他私下跟随哈佛动物学家LouisAgassiz学习分类学方法。1862年进入哈佛的Lawrence科学研究所,并于1863年毕业获得化学理学士。其间于1861年他再次进入海岸测量局,但这次是作为长期助手;1884年10月至1885年2月主管度量衡办公室;1867年父亲成为海岸地质测量局的第三任主管,Peirce于同年7月1日由助手(Aide)提为副手(Assistant),职位仅次于主管;他的这一职位上一直持续到1891年12月31日,时间达24年半之久。从1872年11月开始,他又负责钟摆实验;在1873—1886年间他在欧洲、美国以及其他地方的站点进行钟摆实验。晚年(1896年直到1902年)主要为圣劳伦斯能量公司做顾问化学工程师。
同时,Peirce在
1867年被安排在气象台从事观测工作,并于1869年被任命为副手。他曾是一次日环食和两次日全食现象的观测者,还负责使用气象台新获得的天体光度计。1871年其父亲获得国会授权进行横跨大陆的地质测量,Peirce由此又成了职业的大地测量员和度量衡学家。
Peirce生前虽只出版过一本科学方面的书(《光测研究》(1878)),为《theNation》杂志撰写的短评、书评现多收集在由Ketner和Cook编辑出版的《ContributionstotheNation》中;但他在海岸地测局和哈佛气象台的诸多贡献已经为他(也为这两机构)在很年轻时就赢得了国际(特别是在欧洲)声誉(Peirce1870年、1875年、1877年、1880年和1883年先后五次接受测量局任务到欧洲考察,同欧洲的许多科学家建立了联系,并极力主张扩大科学界的国际联系)。Peirce于1867年成为美国文理学院的常驻会员,1877被选为国家科学院的成员,1880年被选为伦敦数学学会成员,1881年被选进入美国科学进步协会。而且值得一提的是,现在Peirce已被认为是采用光波长来测定米制长的先驱。
然而,尽管他原本可以很好地专职于科学职业,并有广阔的前景;并且事实上,他也是由化学进入了各种各样的科学部门,并投入了极大的兴趣和精力,成为美国当时杰出的科学家。但与逻辑学相比,它们只是他生命的第二焦点。
从理想志向来看,Peirce视逻辑学为其天职。早年在父亲指导下学习《纯粹理性批判》时就认为康德的失败主要在于其“平庸的逻辑”,要超越康德体系,必须发展一种崭新的逻辑。他声称在12岁时已经除了逻辑别无其他追求;甚至在生活潦倒、疾病缠身的困境中他依然坚持这一工作。他建有自己的私人逻辑史图书馆,他是近代以来少有的精通古代和中世纪逻辑的一位逻辑学家。他自己说,他是自中世纪以来唯一全身心贡献于逻辑学的人,并声称他是终生的逻辑推理学习者。1906年他在美国《WHO’SWHO》中把自己命名为一名逻辑学家,这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现象。晚年在Milford的Arisbe,他形容自己为田园逻辑学家、逻辑学隐士。与具有美好前程的科学职业相比,Peirce之所以热中于当时不可能成为谋生手段的逻辑学,更多的是出于对自己既定学术目标的追求:要发展一种有前途的逻辑。他对于逻辑的执著和热情,使得他在逻辑学上的贡献并不亚于科学。
年仅二十几岁时,Peirce就开始在哈佛和Lowell学院作关于逻辑学的演讲;从1879年直到1884年,在保持海岸地质测量局职位的同时,他作为JohnsHopkins大学(美国历史上第一所研究生学院)的兼职逻辑学讲师(这是他一生唯一一次获得的大学职位),并在这期间出版了他第二本书(也是最后一本)《逻辑研究》(1883年,Pei
rce主编)。这本书在当时的美国乃至整个欧洲都有较大影响。在1901年,他为Baldwin的《哲学心理学辞典》撰写了大部分的逻辑学词条。
虽然Peirce只有短暂的学院生活来传播他的逻辑理论,但在他那个时代,Peirce已经是一位国际性人物。在五次访问欧洲期间,虽然他是作为科学家去考察,但不仅碰到了许多著名科学家,也会见了当时知名的数学家与逻辑学家,包括DeMorgan、McColl、Jevons、Clifford、Spencer等,还与Cantor、Kempe、Jourdain、Victoria夫人等保持着通信关系。1877年英国数学家和哲学家W.K.Clifford评价“CharlesPeirce...是最伟大的在世逻辑学家,是自Aristotle以来已经为这一学科增加实质内容的第二个人,那另一个是GeorgeBoole,《思维规律》的作者。”〔4〕
而在今天,Peirce学者不断发掘出的Peirce的逻辑尤其是现代逻辑贡献更是值得重视。一般认为,他早期主要是作为一名布尔主义者(Boolean)从事代数逻辑方面的研究,而晚年他的贡献主要集中于图表逻辑方面,主要包括存
在图表系统和价分析法。1870年Peirce的“描述一种关系逻辑记法,源于对Boole逻辑演算的扩充”是现代逻辑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因为它第一次试图把Boole逻辑代数扩充到关系逻辑,并在历史上第一次引入(比Frege的Begriffschrift早两年)多元关系逻辑的句法。在1883年之前他已经发展了量化逻辑的完全的句法,与直到1910年才出现的标准的Russell-Whitehed句法仅仅在特殊符号上有点不同。
在对于数理逻辑贡献的广泛性和独创性方面,Peirce几乎是无与伦比。与逻辑主义学派的Frege相比,Peirce的特殊贡献不在定理证明方面上,而更多的是在新颖的逻辑句法系统和基本逻辑概念的精制化发展上。他创造了十多个包括二维句法系统在内的不同逻辑句法系统。把实质条件句算子(在他那里的形式为“—<”)引入了逻辑学,比Shaffer早40年发展了Shaffer竖并仅仅基于这一算子发展了一完全的逻辑系统。还独立地系统采用了真值表方法和归谬赋值法,过早地意识到Skolem前束范式的技术。在JohnsHopkins大学教书期间,Peirce开始研究四色图猜想并发展了逻辑和拓扑学特别是拓扑图论之间的广泛联系。
我们看到,Peirce不仅是有着突出贡献的科学家,同时也是著名的逻辑学家。然而在二者关系上,首要的一点是:他承认自己热爱科学,但坦言对于科学的研究只是为了他的逻辑;因为逻辑的研究需要从各种特殊科学(还有数学)的实际推理方法中概括出一般的逻辑推理方法,而决不是仅仅从逻辑书籍或讲课中背诵、记忆和解题;多样化的科学研究正是为了逻辑之全面概括,由它们获得的材料形成了逻辑学的基础和工具。实际上,这种前后的“从属关系”最突出地表现在他晚年常常是以作为科学家的收入来维持从事逻辑学研究的时间。
2逻辑学作为科学
虽然上文表明逻辑学家Peirce与科学家Peirce之间有近乎目的与手段间的主从关系,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简单,它们还有更为深刻的一层关系,那就是:逻辑学也是科学。很显然,这是Peirce长期的实验室经历已经
逻辑学的概念范文
本文2023-11-21 17:44:40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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