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管理办法范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3-10-26 11:34:16浏览:1038

节能减排管理办法

节能减排管理办法篇1

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医院,控制污染减少排放,打造绿色医院,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减少浪费和消耗,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切实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和县卫生局有关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节能降耗管理办法。

一、节能降耗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医院节能降耗工作,特成立医院节能降耗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副组长:***组 员:***及各科主任、护士长

职责:负责全院相关政策的制定和监督指导,保证相关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协调相关科室配合。由总务科具体落实相关要求,具体组织检查、奖惩和宣传工作,并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把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为医疗活动提供有力后勤保障。

二、节能降耗管理规定

(一)纸类的使用

1.纸杯是给来客准备的,员工用自己的水杯。开会时,请与会人员自带水杯。

2.使用电子邮件、局域网代替纸类公文。

3.双面使用复印、打印的纸张。单面使用后的复印纸,可再利用空白面复印或裁剪为便条纸或草稿纸再次使用。

4.多使用再生纸,公文用纸、名片、印刷品,尽可能使用再生纸,以减少环境污染。

5.多用手帕、毛巾擦汗、擦手,可减少卫生纸、面纸的浪费。尽量使用抹布。

6.所有文件尽量使用小字号字体。

(二)其他物品的使用

1.多使用回形针、订书钉,少用含苯的溶剂产品,如胶水、修正液。

2.不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如使用可更换笔芯的原珠笔、水笔和钢笔等。

3.不使用一次性餐具。

4.尽量使用充电电池,电池应回收,回收时应避免挤压破损。

(三)坏了的设备可以修复后再使用,减少资源浪费,也可节约资金。

空调、计算机器材、传真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如果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进行维修。

(四)选用有环保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不符合办公室环保理念的用品。

1、提倡购买绿色标志产品,以利可持续发展。

2、给各部门采购冰箱、电脑、复印机等时,除考虑价格因素外,省电、节能、辐射少、经久耐用等绿色环保指标也必须予以考虑。

(五)节省水资源

1.水龙头、水管、马桶如有漏水现象,能自己修的马上修好,不能修的任何员工都应该向主管部门及时通报。

2.洗手擦肥皂时不要开着水龙头。

(六)节省电力资源

1.无人使用的办公室或会议室应关掉灯源或电风扇、随手关闭楼道灯。

2.高耗电量的电器如冰箱、微波炉、烤箱、复印机等避免同时使用一个插座。

3.灯具每半年清洗一次,管线定期维护保养。

4.空调温度控制冬季不高于20℃,夏季不低于25℃,每季进行清洗维护。

5.下班不忘关电源。

(七)节约燃油能源

加强公务用车和救护车的管理,实行定点加油、维修、保养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及油耗上墙公示制度。主管人员要保持车辆、发电机等设施的正确良好使用状态,操作人员要探索节油操作技巧,定期检测设备。对违章用车、违章出车造成的消耗和责任事故,并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行政和经济责任。

三、节能降耗目标

节能减排管理办法篇2

但是,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是,经济增长速度过快,产业结构重型化的格局没有改变。通过加大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使能源直接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但形成的节能量被结构重型化所抵消。从目前进展看,“十一五”后3年单位GDP能耗年均降幅需达到5%以上,才能实现5年降低20%左右的目标;主要污染物减少10%的5年目标基本落在后3年完成,实现目标的压力相当大。这种状况如果不能及时得到扭转,将严重影响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健全法规标准,完善政策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突出重点领域,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采取更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尽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持久战。

一、做好节能减排综合协调

报领导小组审议并《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督促、协调有关部门以及委内有关司局,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的各项任务。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查活动,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针对节能减排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二、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对各省级人民政府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切实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中。督促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完成对千家企业的综合评价报告,经审核汇总后向社会公告。

三、加大节能重点工程实施力度

抓紧完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准则》等配套办法,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奖励资金,做好项目储备、评审和下达工作,加大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支持力度。推动落实《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争取尽快完成第一批推广使用节能灯5000万只。

四、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

深入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切实推进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公告2007年千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开展能源管理师试点。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管理,建立节能义务监督员制度。推动中央企业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意见和管理目标,全面提高中央企业管理水平。

五、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

在钢铁、有色、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节水、综合利用技术,支持一批产业化示范工程。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节能和环保服务市场。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

六、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抓好第二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指导试点单位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并督促落实。利用国债资金和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支持一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继续组织编制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制糖等重点行业和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再生金属利用等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研究建立循环经济指标体系中相关指标的统计制度。加快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落实配套政策,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化。会同有关行业协会召开电力、农业、轻工等行业循环经济现场交流会,发电、造纸、纺织行业节水经验交流会和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座谈会,推广典型经验,搞好试点工作的分类指导、评估和总结。制定循环经济试点验收和示范单位评审办法。组织编制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木材节约和代用发展技术政策》。积极推动新型墙材农宅建设示范试点工作,加大“禁实”工作力度,确保第二批256个城市实现“禁实”目标。

七、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利用国债资金,继续安排松花江流域、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等重点流域和铬渣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项目;抓好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组织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工作,制订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循环经济型烟气脱硫技术示范工程。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甲醛、乙烯、聚氨酯、玻璃、洗涤用品、肉类加工业等行业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抓紧出台《清洁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编制《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四批1》,研究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研究出台《加快推进环保装备产业化及污染治理市场化指导意见》,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组织编制环保产业发展报告;开展《铬渣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综合整治方案》研究编制工作。

八、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研究解决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政策问题。推动建立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示范试点、宣传培训等。配合《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落实好环保、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动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领域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积极开展污水处理项目收益债券试点。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

九、健全法律法规

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尽快《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修订)、《节能监察管理办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节约用电管理办法》、《节能表彰奖励办法》等法规办法。健全节能监察机制,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配合全国人大加快出台《循环经济法》,抓紧完善并《废旧轮胎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制修订一批用能产品超前性能效标准。一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指导制定和水嘴、坐便器等用水器具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扩大强制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研究建立水效标识制度。继续调整政府采购节能节水产品清单。

十、继续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节能减排管理办法篇3

二、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开展对省级政府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及“目标完成进度的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落实奖惩措施,加大问责力度。及时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以及年上半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各地区要按照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开展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进行责任追究。末,要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各地区“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的确定要以年为基数。各省级政府要在5月底前,将本地区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报国务院。

三、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年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将任务分解到市、县和有关企业,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600万吨、水泥5000万吨、电解铝33万吨、平板玻璃600万重箱、造纸53万吨。各省级政府要抓紧制定本地区今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并于5月20日前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在5月底前下达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确保落后产能在第三季度前全部关停。加强淘汰落后产能核查,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有关部门依法停止落后产能生产的供电供水。

四、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核管理。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违规在建项目,今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贷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有关部门要停止供电供水。落实限制“两高”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控制“两高”产品出口。

五、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3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500亿元。以及节能环保能力建设等,重点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循环经济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形成年节能能力8000万吨标准煤,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500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6万吨。各地区要将节能减排指标落实到具体项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要向能直接形成节能减排能力的项目倾斜,尽早下达资金,尽快形成节能减排能力。有关部门要在6月中旬前出台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对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给予支持。

六、切实加强用能管理。要加强对各地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合理控制能源供应,对能源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的地区。切实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和实施有序用电方案,保证合理用电需求的同时,要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对能源消耗超过已有国家和地方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具体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省级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各级节能监察机构于今年6月底前对重点用能单位上一年度和今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进行专项能源监察审计,提出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名单,实行惩罚性电价,对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七、强化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突出抓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强化目标责任,公告考核结果。加强用能管理,提高用能水平,确保形成2000万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进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开展节能管理师和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已经完成“节能任务的用能单位,要继续狠抓节能不放松,为完成本地区节能任务多做贡献;尚未完成任务的用能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节能任务。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都要发挥表率作用,加大节能投入,加强管理,对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和存在严重浪费能源资源的经营业绩考核中实行降级降分处理,并与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紧密挂钩。

八、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加强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管理。年底,加大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全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完成北方采暖地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确保完成“期间1.5亿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推行公路甩挂运输,加快铁路电气化建设和运输装备改造升级,优化民航航路航线。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活动,年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指标要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加强流通服务业节能减排工作。加大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力度。抓好“三河三湖”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做好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持军队加快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九、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高效节能空调推广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全面推广节能汽车、节能电机等产品。5月底前有关部门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推广节能灯1.5亿只以上,东中部地区和有条件的西部地区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扩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第七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落实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动态管理。

十、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深化能源价格改革。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调整天然气价格。落实煤层气、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和脱硫电价政策,出台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上网和价格政策。对电解铝、铁合金、钢铁、电石、烧碱、水泥、黄磷、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中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各地可在国家规定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大幅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改革垃圾处理费收费方式。积极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适时推进资源税改革。尽快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指导意见。深化生态补偿试点,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

十一、加快完善法规标准。尽快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节约用水条例、生态补偿条例的研究起草工作。研究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完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能耗标准等。抓紧完成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审查修改。

十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今年第三季度。对部分地区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情况进行检查。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国务院组成工作组。严肃查处违规乱上“两高”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减排设施不正常运行及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彻底清理对高耗能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电价优惠政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开展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检查。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发挥职工监督作用,加强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

十三、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加强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国情宣传教育。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进一步增强全民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组织开展好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活动。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军营等开展广泛深入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新闻媒体要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重要栏目、重要时段、重要版面跟踪报道各地区落实本通知要求采取的行动,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节能减排管理办法篇4

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要把节能减排作为考核地方政府领导班子政绩和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的重点内容,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在下半年开始的省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进一步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制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公开节能减排信息,为实行节能减排评价考核和问责制,开展社会监督奠定基础。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要严格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对违法违规的在建项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停缓建。继续清理和纠正一些地方在电价、地价、税费方面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优惠政策。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国发改主任马凯表示,下半年,有关部门将水泥、焦炭、电石、铁合金、平板玻璃和钢铁(第二批)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分解到相关地区和企业。公布小火电、小钢铁淘汰企业名单及各地执行情况。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出台《中央财政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中央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给予适当的支持和鼓励;地方也应创造条件,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确保全年关停1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淘汰落后炼铁产能3000万吨和落后炼钢产能3500万吨。

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力度

近期将出台《财政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改造后实际形成的节能量给予奖励,抓紧落实中央财政新增安排的70亿元,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可形成约35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抓紧制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今年要力争推广5000万只节能灯。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25亿元,建设农村户用沼气250万户。安排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中央财政资金40亿元,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征收率,2010年之前所有城镇污水处理费标准要提高到每立方米供水0.8元以上。

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将公布千家企业能源审计和利用状况报告。总结推广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经验,公布和启动第二批试点,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年内粗钢、水泥、烧碱、火电等22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轻型商用车等5项交通工具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扩大强制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督促北方采暖地区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分解到各城市,启动30个更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和200个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项目。中央国家机关更换全部非节能灯具。加强公务用车节油管理,完成中央国家机关在用“黄标车”更换工作。

强化污染防治

要重点推进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和农村面源污染控制。今年年底前,所有燃煤脱硫机组都要安装烟气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对脱硫设施运行情况实施实时监控。对无故停运脱硫设施和脱硫设施投运率不足80%的扣减脱硫电价并处5倍罚款。9月底前将“十一五”全国城市污水处理新增能力、COD削减量及污水处理率等指标分解下达到各省(区、市),并建立考核、奖励制度。建立公告制度,每年公告各省(区、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抓紧编制并实施“三河三湖”等12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规划内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按期开工建设和投产运行。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确保群众饮水用水安全。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发展有机农业,逐步实行定额供应化肥、农药,禁止生产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加大畜禽养殖场管理和污染物处理力度。

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

通过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计划和基金,将节能减排相关科研工作作为支持重点,支持一批节能减排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加快“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等重大专项启动与实施。在钢铁、有色、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在发电领域应用洁净煤技术,推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将抓紧出台《关于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意见》、《垃圾焚烧发电价格和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等。建立健全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体系。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研究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

将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检查各地区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和综合性工作方案的情况。在现有法律法规下,按高额处罚原则,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经济处罚。继续实施和强化“区域限批”制度,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超过总量指标、主要河流控制断面不达标、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和不正常运行的,以及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方或企业(集团),按照有关规定,暂停该地区或集团新增污染物项目的环评审批。对于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将公开曝光,分批挂牌督办,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执法,促进节能减排。

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节能减排管理办法篇5

今天召开县(市)区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系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分析今年上半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节能减排工作重点,分解公共机构节能灯推广任务。

一、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年4月9日,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在召开。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省委副书记、省长,副省长出席会议。

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做了题为“科学谋划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新成效”的工作报告,安排部署了年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省长对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做出重要指示:

第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两型社会”的具体行动;是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中原崛起的重要途径;是建设节约型机关、树立良好公共形象的现实需要。

第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要着力加强公共机构“十二五”规划编制,增强节能工作的预见性和科学性;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在依法节能上下功夫;要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规定,健全公共机构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统操作规程,加强日常管理,落实责任分工;要着力加强宣传教育,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要着力加强日常管理,在提高能效上下功夫。

第三,加强领导,切实把公共机构节能各项部署落到实处。首先,要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机关事务和发展改革、监察、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审计等部门要通力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合力,把节能工作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单位业务工作共同部署、共同检查、共同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其次,要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省政府已经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今年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考核结果要作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切实做到督查保障到位。严厉查处各种违反《条例》和《办法》的行为。对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情况严重的公共机构,要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回顾

年是《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的第二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机关事务局的指导帮助下,全市各级公共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节能减排的各项法规、规定,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人均能耗下降了6%。今年以来,为开好局、起好步,我局同市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市公共机构完成“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方案》及《关于确保实现市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的紧急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各方积极配合,开展了一系列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重要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节能管理体系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以来,市长、常务副市长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也多次研究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年6月4号,在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下,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年度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同志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组成的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责任制、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等制度,将节能工作达标考评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挂钩,同工作经费挂钩,同文明单位评比挂钩,全面加强了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营造节能浓厚氛围

年6月是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我市开展了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和广场节能宣传活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参与,区、区、区、区等单位组织了锣鼓队、秧歌队等烘托宣传气氛,市教育局开展了以“节能进校园、节能从娃娃抓起”为主题的读书演讲活动。活动月期间,全市共印发节能宣传画3万张,节能知识手册5000册;制做节能宣传标语横幅460条,节能宣传板面1000多块;收到节能答题卡3800份,节能征文160篇。

在今年5月1日《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之前,全市开展了以“贯彻《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为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做表率”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拓宽宣传领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机关、学校、公园、医院的宣传条幅、宣传板报,辐射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营造了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加强节能工作管理,实现年度节能目标

年我市确定的节能目标是:与年相比,公共机构实现节电、节水、节油、节暖6%以上;办公区与非办公区用能完成分类、分户计量;党政机关主要部门办公区照明灯具全部更换为高效节能灯。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围绕节能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区机关事务局认真挖掘用能设备的节能潜力,向区领导提出节能改造建议,争取节能改造资金,先后完成了办公区电茶炉改造、空调分层分区控制改造、用水器具感应控制改造等节能改造项目,有效降低了办公区各项能耗指标。区从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抓起,设置了节能工作专职机构,安排了固定的办公场所。区积极加强公车管理,坚持车辆按尾号行驶制度;做到重大节日除批准的值班车辆外,其余公车一律封存在办公区域。县建立了规范的能耗统计制度,县直乡镇有专人负责能耗统计,统计资料规范齐全;年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检查考评组对县的节能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县、两个县由于没有设机关事务局,由政府办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他们形成了由政府办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的节能工作机制,有效的推进了节能工作的开展。县、县、市、县、老城区、瀍和区、区、区、经贸开发区等县(市)区按照市里的统一安排,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在全市公共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考评,我市被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评为“年度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优秀单位”。

(四)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条例》规定

年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签订了《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共机构水电、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有长明灯、长流水、电脑长期空耗待机的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查明原因,限期整改;对不按时上报能耗报表,或不负责任虚填乱报的单位,退回重填并予以通报批评。

在加强日常节能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抽调人员,对市直和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对照考评细则进行打分。

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其他先进地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加以改进和加强:一是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职机构和人员缺编。许多公共机构负责节能减排工作的人员都是兼任的,存在着工作不专、精力不够的问题。二是节能专项经费缺乏。多数公共机构缺乏节能专项资金,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制约了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三是节能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够。四是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协调不够。五是公共机构节能奖惩机制还不健全。六是个别县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到位,不够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节能机构尚未建立,基础工作开展的不够好。

三、年节能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抓住机关节能工作重点,全面、深入、持续地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实现我市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在年的基础上降低5%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年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工作要点。

(一)认真编制“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在认真总结“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节能目标、主要任务、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各系统要于8月底前完成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上报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积极推进《条例》配套制度建设

依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各级公共机构要结合节能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管理。

(三)努力做好节能减排几项具体工作

在继续抓好节约用电、用油、用水、办公用品使用等基础性管理工作的同时,倡导推广办公自动化、电子访客登记办公系统,实行短信息联系,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淘汰使用一次性纸杯,加强办公用品的循环使用;倡导“绿色祝福”,提倡使用电子贺卡等。从现在起,各县(市)区和教育、卫生、体育、文化、商务等系统的公共机构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今年是国家财政补贴推广节能灯的最后一年,大家要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多宣传,取得支持,确保完成任务。

(四)加强能耗统计等基础性工作

认真抓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完善统计机构,改进统计手段,提高统计质量,完成好年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和“十一五”期间公共机构能耗分析工作。

今年全省能耗统计统一使用新软件上报系统,省、市已经分别举办了能耗培训班。各单位要把能耗统计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尽快完成本辖区、本系统能耗统计人员的培训,杜绝不负责任、随意安排临时人员做能耗统计员,达到全市所有公共机构都能使用新软件上报能耗报表,确保今年第三季度及时准确地向省事管局上报能耗报表。

(五)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完成县级公共机构高效节能灯推广工作,力争在全市公共机构范围内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推进全市公共机构锅炉、中央空调、水泵、电梯、电开水器、燃气灶等设备的技能改造。各公共机构要积极制定节能改造实施方案,落实节能改造资金,并根据国管局的统一安排,做好节约型机关、学校、科技场馆、文化场馆、医院、体育场馆等“六个100示范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能源的运用。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继续推进公务车辆节油工作。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力度。

(六)抓好节能宣传和培训

按照国家、省节能主管部门安排,积极组织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和培训工作。以《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开展节能宣传周、节能演讲、节能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培训力度,分期、分批、分专业对公共机构节能成员单位领导、节能联络员、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交流节能先进工作经验。

(七)开展监督检查和能源审计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已经列入省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市政府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市各级公共机构要定期进行节能工作检查,委托中介组织开展能源审计试点。《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规定了监督检查的10项内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检查项目和检查标准。近两年来,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基础工作制度基本建立,但在能耗监测、能耗定额管理以及能源审计方面,还几乎是空白。我们要努力探索,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制定符合实际的节能考评体系。

(八)加强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

各县(市)区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建立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教育、卫生、体育、科技、文化等系统要对系统内公共机构加强指导和监督。各级公共机构要充分发挥节能联络员的作用,建立畅通的工作信息交流渠道。

节能减排管理办法篇6

一、以部署“公共机构在行动”为主线,规划全年的节能工作

年初,局制定下发了以“减少污染、珍爱家园——节能减排作表率”为主题的“联合环保——公共机构在行动”系列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分阶段实施“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义务植树绿化家园、节能减排我先行、建设环保节能机关、环保节能作表率大讨论”五大内容的活动,各项活动按计划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以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为抓手,推进《办法》的学习贯彻

通过做好公共机构节能考评迎检工作,我局组织全局人员逐条按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评价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措施、落实整改。通过迎检及组织局相关人员开展节能知识考试,进一步深化了对《节能管理办法》的学习,不断增强机关公务人员参与环保节能责任感、使命感,发挥了公务人员在“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中的表率作用,促进全局机关形成了“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风尚。

三、以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为平台,发挥宣传示范引领作用

我局开展了以“倡导节约文明,引领节能行动”为主题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6月12日开展“绿色出行日”活动,6月17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停开机关空调、公共场所照明1天,在接待场所张贴节能宣传画等措施,进行活动宣传,扩大活动影响,通过自身的引领、示范和表率,增强了机关干部的节能意识,普及了节能政策知识和节能常识,提高了节能管理水平,推动全社会营造“环保节约,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参加市“全民节能活动”。成立专门小组负责开展全民节能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全局学习通知精神,明确机关节能活动和家庭节能活动的内容,全局机关干部积极主动参与全市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以规范公共机构节能机制为抓手,做好监督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明确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共机构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1、明确目标。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节能减排工作目标,重点在创建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方面做好工作。紧紧围绕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各项载体建设工作措施,已取得显著成效。

2、抓好落实。一是加强对《节能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更好地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二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的健全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编制好本年度节能工作及专项工作计划。三是严格执行室内空调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的要求,加强对本机关日常节能管理和能源的巡视检查,做好台帐登录记载及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四是积极参加节约型机关创建考评活动,提高本局创建成效。五是做好节能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开展好各项创建专题活动及固定资产及后勤服务人员情况调查等数据的上报工作。六是配合做好节能设备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的使用工作,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七是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节能监察工作。八是在受理来访来信来电过程中,重视做好节能降耗信访事项的预警调控工作,及时发现相关问题,上报预警信息,提出处理建议,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此类信访事项的调处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节能减排管理办法篇7

一、目的和费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将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手段,完善政策,加大投入,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鼓励分公司大力推广技术节能项目,全面完成全年节能目标,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以逐步达到企业节能增效的目的。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企业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能源生产和消费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和配置,减少能源消费全过程的损失和浪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

为落实国家节能降耗政策,省公司设立专项激励资金,激励资金来源,1、资本性支出、2、成本费用。

二、激励范围

激励范围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机关各部门、各项目部及二线生产辅助单位。

三、具体激励政策

(一)经济效益评估

1、定量评估:选取可量化的节能减排经济效益指标,并具有节能减排工作经济效益代表性指标,对分公司取得节能减排的经济效益分别制定激励档次,到年末按照实现效益档次进行激励。

2、评估指标

(1)百元收入耗电量。根据会计报表实际完成数比较。

(2)百元资产耗电量。根据管理会计部测算出各分公司年初百元资产耗电量与年末百元资产耗电量比较,测算对公司带来经济效益金额。

(3)基站耗电量下降。根据维护部门提供的各分公司不同基站耗电水平到年末比较,测算出公司经济效益金额。

(4)电费单价下降。根据电费单价下降,测算出对公司的经济效益。

年末根据节能减排效益成果评出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

(二)管理效益评估

1、定量评估:通过节能减排工作小组对分公司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评价,包括是否制定了有效的管理办法,信息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是否配合好省公司节能办工作等,年末对分公司评奖,进行奖金激励。

(1)完善节能减排办法。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省公司节能办制定的节能减排办法,完善或制定各公司节能减排办法,对节能减排综合目标进行测定、分解,编制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进行节能减排管理和节能减排技术培训,并组织落实。

(2)培养节能减排意识。各公司要经常组织相关活动,做好职工岗位培训,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工作,增强员工节能减排意识,达到全员参与节能减排的目标。要建立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广大职工节能减排工作的积极性。要将节能减排降耗的目标和责任落实班组和个人,提高全员节能减排意识。

(3)提升节能减排工作效能。省公司节能办根据各公司节能减排办法落实情况对分公司工作效能评价。各公司要加强能源消耗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档案和台账;按月对本单位节能减排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编制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做好本单位节能减排措施的实施,并及时上报。

(4)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机构。各公司要按照《节能法》等相关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节能管理体系,配合好省公司节能办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2、评估标准

(1)效果卓越:可以彻底解决、改善目前的节能减排管理问题。

(2)效果突出:大致解决、改善目前节能减排管理问题,但仍然有改善的空间。

(3)效果明显:有部分解决、改善目前节能减排管理问题。

(4)效果一般:仅解决、改善节能减排管理问题的一小部分。

(5)效果不明显:对现况没有任何帮助或改善,甚至产生反效果。

节能减排管理办法篇8

关键词:河北省;节能减排;低碳经济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0)09-0092-05

一、河北省节能减排状况

近年来,河北省积极落实节能减排,采取相关措施,使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 行政管理力度大。无论是节能条例,还是实施方案,河北省明确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评价体系,甚至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关系到干部任免,奖惩明确,措施严厉,基本建立起以目标责任制为核心、层层抓落实的节能减排推进机制,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

2. 经济手段使用少。尽管明确了市场准入的原则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但缺乏详细系统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相关配套政策;在企业节能减排行为上主要靠行政监督和管理,缺乏必要的利益驱动机制;企业、产品淘汰退市也主要靠行政手段,缺乏必要的经济激励机制。

3. 政策执行措施弱。尽管制定颁布了节能条例、许可证管理办法、综合性实施方案和项目限批禁批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但缺乏操作性强、系统详细的配套政策,导致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实施效果不明显,执行成本高,推行效率低。

4. 企业缺乏主动性。由于资源价格未理顺,惩罚性政策多,奖励性政策少,导致企业节能减排的成本高、收益低,技术创新动力不足,缺乏主动节能减排的积极性;由于企业节能减排的考核办法存在缺陷,实际操作中存在“鞭打快牛、鼓励后进”的不公平现象,影响了先进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5. 公众参与程度低。节能减排是一项恩泽苍生、惠及子孙的功德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复杂、任重道远的社会工程,离不开全民参与和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在现行的节能减排政策措施中,对公众的引导仍停留在宣传教育层面,缺乏必要的利益引导机制和强制性惩罚措施。对于节能减排政策制定与实施缺乏正常的公民参与和监督渠道,尚未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二、发达国家节能减排的经验启示

考察欧盟、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可以为河北省节能减排工作带来以下三点经验启示。

1. 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并举,使企业真正成为节能减排的第一执行主体。发达国家目前主要是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进行节能减排,由于该条约是政府间公约,签约国政府处在第一责任人的位置。签约的发达国家为完成该条约规定的节能减排目标都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如意大利政府于1998年建立了部际工作组,制定了“国家能源计划”,在财政、税收、金融政策等方面都对节能减排进行了倾斜,2007年财政预算中更是加大了倾斜力度,支持措施也更加全面系统。美国作为非签约国陆续出台了《21世纪清洁能源的能源效率与可再生能源办公室战略计划》、《国家能源政策》等十多项政策来推动节约能源,并于2001年5月成立了“美国国家能源政策发展小组”。但是,政府主导并不意味着政府大包大揽、通过简单行政命令的方式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而是充分发挥财税政策杠杆作用,借助价格机制、资源节能协议、排放交易体系等方式,让“无形的手”引导企业自觉节能减排,使企业真正成为节能减排的第一执行主体。

2. 产业政策与排放贸易并举,节能减排也成为贸易商机。为达到减排目标,欧盟三国一手从产业层面上抓减排,另一手从市场层面上抓排放贸易。排放贸易让节能减排成为了一个双赢的商机,可以减少阻力,有效灵活地达到目标。欧盟三国排放贸易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欧盟内部建立的排放贸易体系(EUETS),欧盟内部企业可以在此框架内购买碳排放指标,目前欧盟1吨二氧化碳排放权价格在20欧元~30欧元,交易金额超过200亿美元;另一个是清洁发展机制(CDM),主要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项目合作。其方法是发达国家企业帮助发展中国家减排1吨二氧化碳,就可以在本国获得1吨二氧化碳排放权。这一方式使欧盟国家减少一半的减排费用。欧盟现在广泛与发展中国家开展CDM项目合作,2007年6月欧盟最大规模CDM项目――中―欧清洁发展机制促进项目在中国启动。

3. 法律规范与公众参与并举,使节能减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完善的法律法规及严格的执行措施,是发达国家推进节能减排计划的重要保障。然而全民树立节能减排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节能减排活动,加强对企业生产行为监督,使国民节能减排行动由法律法规约束、市场利益驱动逐渐转向道德规范、良心使然,将大大减低节能减排的行政管理成本、法律执行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节能减排意识是国民素质的重要体现,加强宣传,全面倡导,意义深远。日本内阁府从2003年10月开始推行“全民节能运动”,鼓励国民参与资源回收及垃圾减量等活动。此外,为防止全球环境变暖而开展的大规模国民运动,截至2007年3月日本已有110万人、11 000多家企业和团体参加。由此可见,许多日本国民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推动了节能减排工作。欧洲国家节能减排力度大,而且民众和企业都非常理解配合,有些甚至愿意以高出普通电价20%的价格来购买绿色电能,这一方面得益于欧盟一些国家实施工资与生活成本指数挂钩的机制,使民众产生的支出负担尽可能减少;另一方面也是政府注意宣传教育的结果。

三、中国市场化节能减排的探索与实践

中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对市场化节能减排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 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及排污权交易试点。中国自1988年就开始试点并逐步推广排污许可证制度。1990-1994年,国家环保总局在16个重点城市(天津、上海、沈阳、广州、太原、贵阳、重庆、柳州、宜昌、吉林、常州、徐州、包头、牡丹江、开远、平顶山)进行了“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试点及在6个重点城市(包头、太原、贵阳、柳州、平顶山、开远)进行了大气排污权交易试点。1993年国家环保局开始在包头等6市试行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污权交易政策。1996年8月,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对烟尘、二氧化硫等12种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1998年1月,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8]5号),1998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有关部门,以环发[1998]6号文件向全国公布了“两控区”的具体范围。这些为中国实施排污权交易提供了基本条件。

2. 广泛开展与国外合作研究和示范。1999年4月,国家环保总局与美国环保局签署了关于“在中国运用市场机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的可行性研究”的合作协议,确定了江苏省南通市与辽宁省本溪市为该项目的试点城市。同时加大立法研究,2000年9月,“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次修订稿开始执行,第一次明确了总量控制与排放许可证的法律地位。2001年9月该项目取得初步进展,在江苏省南通市实现了中国首例二氧化硫排污权的成功交易。2001年10月13日,《太原市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办法》。由美国未来资源研究所和中国环境科学院共同承担的亚行贷款项目的赠款项目――“二氧化硫排污交易制度”在太原市试行,项目制定出值得推广的排污权交易体制框架。2002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美国环境保护协会一起,在山东省、山西省、江苏省、河南省、上海市、天津市、柳州市以及华能集团公司开展“推动中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放权交易政策实施的研究项目”(简称“4+3+1”项目)。2002年10月,在“4+3+1”示范工作中,江苏省环保厅与江苏省经济贸易厅共同制定了《江苏省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次建立了省级排污权交易的执行依据。同年12月,江苏省太仓市的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与南京下关电厂进行了中国首例交易双方跨行政区的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2005年12月,排污交易被写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在该决定的第一十四条写道: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实行二氧化硫等排污权交易。

3. 积极发展“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清洁发展机制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既符合可持续发展政策要求、又产生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投资,以此换取投资项目所产生的部分或全部减排额度,作为其履行减排义务的组成部分。中国作为《京都议定书》中的非附件Ⅰ国家,虽然暂时不承担减排责任,但清洁发展机制会给中国带来数十亿元的融资机会,大大降低企业开发项目的融资风险。为了不断加强在《气候公约》及其《议定书》框架内的国际合作,中国积极参与CDM项目。2004年6月30日开始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10月12日又进行修订,2007年11月成立了国家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促进CDM项目开展。截至2008年7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CDM项目总数为1 388个,其中河北省有40个(其中有12个在EB注册成功,有5个已经签发了CER)。这40个项目如果全部注册成功,预计年减温室气体558.29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以每吨8.5欧元的价格计算,每年可获得收益4 745.4万欧元。该项目在中国的实施已成为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实现其削减温室气体控制目标的重要方式,而中国企业通过利用发达国家的技术转让和资金,也可以实现技术进步并提高能效。

4. 各地纷纷建立市场化节能减排服务平台。自从2007年11月1日中国首个排污权交易中心在浙江嘉兴挂牌成立以来,目前中国已有12个省申请开展排污交易试点。京津沪三地先后成立排污权交易所,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拟启动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试点。

四、河北省实施市场化节能减排的基本策略

借鉴发达国家和兄弟省市经验,针对调研中河北省节能减排实践存在的问题和障碍,结合河北省相关政策基础,提出河北省实施市场化节能减排的基本策略。

1. 建立完善的节能减排的市场准入机制。一是实施产业准入差别政策。通过实施产业差别政策,以增量优化带动存量调整。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等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技术含量高、劳动就业多的绿色产业,在工商、税收、融资、担保、上市、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支持、激励这些行业的市场进入。对于钢铁、水泥、化工、造纸等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产业,政府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审批等切实可行的限制政策约束甚至禁止它们的市场进入。研究制定《河北省产业导向目录》,进一步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把排污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二是进一步完善项目限批制度。在严格执行“八个不批”制度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完善系统的“项目限批”和“区域限批”制度。尽快研究制定完善的“项目限批”标准体系,对那些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的中小企业项目,实行更加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防止污染企业跨地区转移。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的不同要求,提出环境准入配套政策,实施“区域限批”制度,推动环

节能减排管理办法范文

节能减排管理办法篇1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医院,控制污染减少排放,打造绿色医院,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减少浪费和消耗,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切实保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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