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基本理念范文
家庭教育基本理念篇1
【关键词】中国家庭教育 西方家庭教育 中西文化比较 构建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35-0194-02
随着社会竞争力的日趋激烈,家庭教育也备受关注。家庭教育是人生教育中的重要部分,也是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家庭教育直接关系到孩子的素质和品行。更好地培养孩子的独立自主能力和创新能力直接关系着孩子们未来的生存能力和社会竞争力,更关系到祖国的未来。
家庭教育的核心是家庭教育模式。中西家庭教育各有千秋,只有深刻了解中西家庭教育的差异,取长补短,并且不失时机地推进家庭教育现代化,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孩子的能力,使他们在未来的社会竞争中占有更大的优势,在未来的挑战中轻松应对。
一 中国古代家庭教育概述
中国古代家庭教育涵盖了儒家、道家、佛家、法家等的文化精髓,具有丰富的内涵。其中,儒家文化在中华民族文化中起着主导作用。因此,儒家文化的理念成了中国古代家庭教育的核心理念。一般认为,儒家文化的核心理念是“忠、孝、仁、义、礼、智、信”。
“忠”在中国古代家庭教育中原指为人诚恳厚道、尽心尽力,后有忠于他人、忠君爱国等多种含义。《三国演义》第六十八回中徐盛对孙权说:“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何惧哉。”这段话就是“忠”的具体体现。“孝”主要指孝顺父母以及尊长,死后在一定时期内遵守的礼俗。“仁”就是常怀行善济世之心。孔子《论语》中所倡导的“仁”是一种道德观念,即“爱人”,也就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孔子在《论语》中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他首次把整体的道德规范集于一体,形成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结构,它包括孝、弟(悌)、忠、恕、礼、知、勇、恭、宽、信、敏、惠等内容。“义”包含品行端正、秉公行事、为人正直、伸张正义、恪守道义、有情有义、讲义气、讲信义等意义。“礼”指的是言行举止符合道德规范和社会规范,也指尊重别人。儒家经典典籍之一《礼记》指出,“礼”是人的标志、文明的标志。孔子的一言一行均讲礼,他认为“礼”是一种人性、伦理、情感化的道德规范,孔子本人就是“礼”的典范。“智”是指知识、智力、智慧、智育等。按照儒家的说法,“智”是知识的本质、源泉、内容以及结果。一个智者应有德,不奸猾。“信”就是诚实守信,不欺诈。根据孔子的观点,“信”乃立人之本。一个人要“人言为信”,即一个人要讲信用,一旦许下承诺,就要遵守诺言。
二 西方家庭教育概述
西方家庭教育的核心是源自于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个人本位理念,并以此为核心培养个人的能力、素养和个性等。西方家庭教育把受教育者放在突出的位置,强调天性发展和自然发展,注重孩子的自由发展,努力把孩子培养成为适应各种环境的人,具备独立生存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社会人。因此,西方家庭教育的目的在于从个人本位出发,建立孩子的独立、自由、平等、进取、开放、创新、博爱、人权、民主、法制等理念,健全独立的个性和完美的人格,树立开拓进取、奋发图强的精神,以便将来孩子能自食其力,体现个体生命价值。但个人本位并不是个人主义,也不是以孩子为中心,而是指塑造有丰富个性的个人,是能驾驭自我、控制自我、超越自我,拥有完美人格和健全个性的现代人,而不是自私自利、为所欲为、依赖性强的功利化的个人。
西方的现代家庭教育理念主要受到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让・雅克・卢梭(1712~1778)的“自然主义”的教育思想以及20世纪美国实用主义创始人、教育家约翰・杜威(1859~1952)的“新三中心论”(儿童中心、活动中心和经验中心)的影响。卢梭主张,教育理念要遵循儿童的自然天性和身心发展规律,以促进学生自由发展。杜威认为,“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经验的继续不断的改造”。
三 中西文化的比较
文化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产物,是人类在其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一个民族对知识、经验、信仰、价值、态度、等级、宗教、时空观念、宇宙观念以及物质观念的总结”。广义的文化包括诸如认知的(语言哲学、科学思想、教育)、规范的(道德、信仰、法律)、艺术的(文学、美术、音乐、戏剧、建筑美学)、器用的(生产工具、衣食住行的器具以及制造这些工具和器具的技术)、社会的(制度、结构、风俗习惯)等众多领域。随着民族的产生和发展,文化具有了民族性,并通过民族形式的发展,形成了民族的传统。民族文化就是指各民族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本民族特点的文化。
中华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伟大创造,是中华民族勤劳和智慧的结晶。儒、释、道三种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三大源泉,以儒家文化为中心,三种文化相互影响、相互吸收、共同发展,一同创造出中华民族独有的灿烂文化。先秦散文、汉赋、唐诗、宋词、明清小说,如一颗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中华民族连绵不绝的文化链上。韦政通认为,中华民族文化有十大特征,即独创性、悠久性、涵摄性、统一性、保守性、崇尚和平、乡土情结、有情的宇宙观、家族本位和重德精神。数千年来,中华民族文化不但在中国历史上光彩夺目,惠及历代中华子孙,还影响了周边各国文化的发展,如朝鲜、韩国、日本等。特别是自汉代开辟丝绸之路、明代郑和七下西洋之后,对东南亚、南亚一些国家如菲律宾、新加坡、越南等国家和地区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此形成了世界公认的以中国文化为核心的东亚文化圈。随着中国与西方国家不断地交流和中国国力地不断提升,中国文化对西方乃至世界的历史和文明的进程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西方的最初理念,从地域上讲,主要指欧洲。18世纪以后才开始包括北美洲的美国、加拿大及其他欧洲移民聚集地,如澳大利亚、新西兰等。
西方文化的主要源泉是古希腊文明、古罗马文明、希伯来文化等。它们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呈现出矛盾冲突和互补融合之势。当今的许多科学学科、技术发明以及民主制度,早在古希腊时代就已经产生了雏形。当代西方世界的工业化、信息化和城市化潮流,科学理性、经济自由、政治民主的前进方向,都由希腊文明首开先河。罗马文明继承和发展了古希腊文明,罗马的自然法是近代西方自然法思想的重要理论渊源,并对现代西方法律体系发生着深刻的影响。希伯来文化的主要文献是《圣经》。以《圣经》为代表的基督教精神主宰着欧洲的中古文化,逐渐形成了西方文化的传统。在西欧封建社会里,文化教育渗透着浓厚的宗教性神学思想。
西方文化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征,但也有一些具有持久性、普遍性以及相对稳定的基本特征。其中最主要的基本特征有尊重理性,富有开放、进取、创造精神,崇尚人文主义、经验主义、自然科学法则、科学实验精神等,倡导自由、博爱、人权、民主、宪政、法制等理念,追求自由平等、个体生命价值等。
中西家庭教育差异的关键在于各自所处的文化环境的不同。不同的文化环境,导致了不同的家庭教育理念、模式和方法。因此,从中西文化比较的视角,中西家庭教育的差异对比来探讨中国现代家庭教育理念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 中西方文化比较视角下中国现代家庭教育理念的构建
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21世纪青少年应该具备“四个学会”,即“learn to know”(学会求知),“learn to do”(学会做事),“learn to live together”(学会共处),“learn to be”(学会做人)。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提出了“三个面向”: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他不仅指出了中国现代教育的方向,也对中国家庭教育理念的构建具有指导意义。2008年,中国教育专家赵雨林提出的 “三道” 家庭教育理念,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其内容是:(1)为生之道,即以生命健康为核心,由生理保健(健)、心理健康(乐)、安全适应(安)等三大方面组成;(2)为人之道,即以生命价值为核心,由生命角色(本)、人格人生(志)、处世修养(交)等三大方面组成;(3)为学之道,即以生命智慧为核心,由学习品质(学)、综合素养(素)、自主专长(特)等三大方面组成。
综合中西方家庭教育理念以及各专家提出的有关家庭教育的理念,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家庭教育:
第一,继承中华传统美德,用现念实施家庭德育教育。“忠”: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在将来的工作中爱岗敬业、恪守职责;“孝”:孝敬父母,尊老敬老、赡养老人;“仁”:品德高尚、乐于助人、睦邻友好、尊老爱幼、尊敬师长、善待他人;“义”:见义勇为、伸张正义、报效祖国、品行端正、一身正气、坚持真理;“礼”:礼貌谦恭、以礼待人、尊重他人、遵守公共秩序、不违法乱纪;“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博览群书、活用知识;“信”:诚实守信、不欺诈、不诳语。
第二,吸纳、借鉴西方“个人本位”家庭教育理念,尊重孩子,做孩子的良师益友,注重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创新意识、开拓意识、博爱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等。关注孩子的身心发展,健全、完善孩子的个性和人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体现个体生命价值,做一个对社会和人类有用的人。
第三,运用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孩子的各种潜能,培养孩子的综合素质,使孩子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得到发展,做一个人格完美、个性健全、博学多才的现代人。
第四,运用“赏识教育”理念,培养孩子的自主学习能力。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Abraham H Maslow,1908~1970)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类除了最基本的生理、安全需要外,更高层次的需要就是对尊重的需求,即希望得到他人的肯定和欣赏,得到社会的肯定性评价。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的赏识可以激发孩子自主学习的动机,培养兴趣,树立自信心,对孩子的启蒙和整个人生的教育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总之,中国现代家庭教育应继承和发扬中国古代家庭教育的理念,取其精华,与时俱进,弘扬时代精神;吸纳、借鉴西方的家庭教育理念,与中国现代家庭的实际相结合,推进中国家庭教育现代化,让中国的现代家庭教育与世界同步。
五 结束语
中西方不同的文化背景,导致了家庭教育理念、目的、内容、模式以及方法的差异。无论是中国的家庭教育还是西方的家庭教育,都培养出了众多的人才。有人认为,在教育孩子方面,东方父母比西方父母更成功。也有人认为,西方父母更能培养出具有创造力的杰出青年。其实,中西方的家庭教育无所谓孰优孰劣。我们应吸纳古今中外家庭教育的经验,结合自己家庭的现状,运用现念,科学、合理地构建切实可行的家庭教育理念,实施家庭教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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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基本理念篇2
(以熊本县为例)除了国家层面的立法外,日本各地也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立法工作。近年来,熊本县也出现了“少子化”和“核心家庭化”的倾向,加之受区域沟通联系缺乏等因素的影响,家庭教育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在此大背景下,2013年,熊本县制定了日本第一部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熊本家庭教育支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制定的主要依据是2006年12月新修订的《教育基本法》第十条。具体的立法目的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全面推进支援家庭教育的政策措施;二是督促监护人更好地学习和成长;三是督促儿童学习做父母的知识。《条例》确立了支援家庭教育的基本理念,明确监护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公民的职责和义务,同时规定了一系列支援家庭教育的政策措施。《条例》中,“监护人”除父母外,还包括执行监护权的人、未成年人的保护人以及养父母等;“儿童”为“年龄未满18岁的人”,相当于我国法律中的未成年人;“学校”不仅涵盖了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教育学校、特别支援学校以及高等专科学校,还包括保育园以及认定儿童园(指同时对保育园和幼儿园中的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教育及对监护人育儿实施支援的机构),但不包括大学。此外,《条例》还将“地区活动团体”作为推进家庭教育的重要参与者,具体包括社会教育相关团体、基于地缘关系产生的团体以及其他进行区域性共同活动的团体。《条例》不仅调整“父母的学习”,也调整“成为父母的学习”,这是《条例》的一大特色。所谓“父母的学习”是指监护人根据儿童发展阶段的不同,学习相应的家庭教育及育儿知识等,以便更好地胜任父母的角色;而“成为父母的学习”是指儿童学习家庭的责任以及育儿的意义等有关将来成为父母的知识。《条例》提出了支援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阐明了实施支援家庭教育的政策措施的基本理念。即在实施支援家庭教育政策措施时,一方面强调监护人对其子女的教育负有首要责任,另一方面强调尊重家庭教育的自主性,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各个领域和全体社会成员的作用,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共同完成家庭教育工作。《条例》强调监护人对其子女的教育负有首要责任,应当帮助子女养成必需的生活习惯,培养自立能力,实现身心和谐发展。可以说,这三项要求既是家庭教育的基本内容,也是家庭教育的基本功能。同时,《条例》从培养父母的观点出发,强调监护人自身的成长也很重要,要求监护人努力实现自身的成长与进步。《条例》明确了熊本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县与基层的市町村进行合作的义务。其中,县的职责主要包括完善以支援家庭教育为目的的体制;在教育、福利等诸多方面全方位地制定支援家庭教育的政策措施并切实执行。同时,由于市町村、学校、地区、企业等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进支援家庭教育的相关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条例》要求县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措施时,应当加强与市町村、监护人、学校、社会公众、社会团体和企业等的合作。《条例》特别规定,在市町村制定或实施支援家庭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时,县应当向市町村提供相关信息、建议等其他必要的支援。此外,为确保各项政策得到落实,《条例》还要求县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财政措施,同时规定,知事应当汇总每一年度支援家庭教育的政策措施,向议会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如前所述,《条例》将“养成必需的生活习惯,培养自立能力,实现身心和谐发展”确定为家庭教育的基本功能。在此基础上,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加强与家庭、社会公众和社会团体的合作,努力实现上述基本功能,并配合县以及市町村实施有关支援家庭教育的政策措施。
《条例》规定了“地区居民”和“地区活动团体”的职责与义务,即社会公众和社会团体的职责与义务。要求社会公众齐心协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家庭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通过宣传当地的历史、传统、文化及举办各种活动帮助儿童健康成长。鉴于社会团体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进支援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条例》规定,社会团体应加强与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支援家庭教育的各项工作,努力配合县以及市町村实施有关支援家庭教育的政策措施。为了从外部保障监护人能在家庭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条例》规定,企业(相当于我国法律上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在的单位”)应努力改善其雇员的劳动条件,帮助雇员实现事业生活的平衡和谐,使其事业与家庭两不误,配合县以及市町村实施有关支援家庭教育的政策措施。《条例》还规定了六条支援家庭教育的政策措施。一是向父母提供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的机会。二是推进“成为父母的学习”,由县总务部从推进私立学校教育改革事业费中对进行保育体验的私立中学予以相应的补助。三是培养支援家庭教育的人才。四是促进家庭、学校、社会在家庭教育方面的合作。五是建立充实、完备的家庭教育咨询体系。为落实这一规定,熊本县教育委员会开设了健康育儿电话咨询窗口,并开展现场咨询。六是宣传、指导以及启发家庭教育。熊本县教育委员会制定、普及“家庭教育十条”,举办“熊本育儿谈话会”和家庭教育报告会,开展“用爱与教养培养孩子”的宣传活动,表彰支援家庭教育的个人和团体;县健康福利部对有关家庭教育的数据进行调查,及时提供相关的育儿信息。
二、日本家庭教育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一)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家庭教育法律体系
日本从普及家庭教育的理念出发,重视顶层设计,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在《教育基本法》中不断提升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家庭教育法律体系。借鉴日本的经验,我国可先修订《教育法》,在总则中单列一条,明确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性质和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上,进行专门的家庭教育立法。规定家庭教育的概念,基本原则,各方的权利、职责与义务,家庭教育的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等问题。同时,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参差不齐,家庭教育事业的成熟程度也各不相同,可考虑先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
(二)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形成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网络日本家庭教育立法体现了对家庭内部教育事务的干预以及对家长作为“教育者”的服务和指导。基于这一理念,日本家庭教育立法经历了以行政为中心到向行政与社会并重的转变。在此过程中,政府始终发挥着主导作用,是家庭教育管理的主要推进者。这种模式有利于健全家庭教育相关体系,有利于保持家庭教育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执行力,值得我国借鉴。
(三)通过立法
健全家庭教育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目前我国大陆在家庭教育的组织管理、人员投入、政策保障等方面都较难令人满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家庭教育工作缺乏相应的经费保障。日本家庭教育工作之所以能有效推进,除了实施全面的扶持政策外,通过立法建立稳定而持续的经费保障机制也是其关键所在。在日本,一方面,法律明确规定,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不断加大对家庭教育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另一方面,积极拓宽民间筹资渠道,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社会力量的赞助或捐赠,使家庭教育工作获得较充裕的资金保障。在当前我国教育经费投入整体不足的情况下,也应以立法确保政府对家庭教育事业的财政投入,并出台相应的奖励措施,用足用好社会资助渠道,促进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坚持一般家庭与特殊家庭教育支援并重
日本家庭教育立法注重满足各类家庭教育需要,特别关注对弱势群体家庭教育活动的支援。如《熊本家庭教育支援条例》就针对残疾儿童家庭、单亲家庭等需要特殊照顾的家庭或监护人作了专门规定。该《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县在制定和执行支援家庭教育的政策措施时,须充分考虑监护人及儿童是否存在身体障碍,考虑监护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其他家庭情况。我国可借鉴这一分类指导的原则,在规定普适性的家庭教育扶持政策的同时,结合我国当前社会转型实际,重点针对特殊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群体制定相应的家庭教育扶持政策。
(五)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的地方立法
除国家层面的立法外,日本各地也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立法工作。与日本相似,近年来,我国家庭教育立法也呈现出上下联动、自下而上、逐步推进的特点,一些省(区、市)已经具备了先行制定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的理论基础和社会条件,有些地方还进行了实质性的探索。2014年初,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将《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地方立法规划,上海、湖南、深圳等地也在积极推动此举。当然,构建我国家庭教育法律体系须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对于日本家庭教育立法的相关经验,我们应有选择地借鉴,而不能直接移植。
家庭教育基本理念篇3
关键词:茶文化视角;家庭教育;有效性;思路研究
自唐朝开始,饮茶逐渐成为社会大众的生活习惯。在这一背景下,饮茶与社会生活相融合,并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化体系。通过对茶文化进行研究,可以发现,其中融入了丰富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而且这些优秀的文化理念能够对人们具体行为产生重要影响。随着当前教育体系日益成熟,如今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机制上的作用和价值日益突出,尤其是家庭教育对人行为习惯上的影响更是超过了其他任何一个环节。因此,在开展家庭教育时,如果想要确保其教学有效性,就需要结合茶文化的具体内涵,通过有效融入,从而实现其应有价值和意义。
1茶文化体系的内涵分析
根据相关史料记载,从先秦时期,我国就已经有了茶叶种植和应用的相关记载。而我国茶文化在形成和推广过程中,贵族阶级和文人士族有着重要影响和作用。而尤其是在唐朝时期,随着饮茶习惯逐渐成为社会大众习惯,茶与社会文化之间的融合日益加剧,整个茶文化体系更加成熟。可以说,茶文化体系已经发展成为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因此,想要体系化认知传统文化,就必须从茶文化切入,通过了解茶文化体系的内涵,才能对传统文化形成广泛认知,具体而言,主要表现为:首先,茶文化体系内涵中丰富阐述了整个社会的正确价值观和行为理念。无论是茶道,还是茶礼,其中都有着丰富完善的价值观。比如在饮茶的过程,需要静心等待,需要用心品尝,而这一过程正是礼仪规范推动的结果。尤其是在茶道中,其倡导的是尊重,因此,认知茶文化,就是继承其中所具备的价值理念。其次,茶文化体系中还有着丰富的教育价值和意义。茶文化不仅是一种文化资源,其中更是融入了丰富教育理念的文化体系,茶文化体系实际上就是传统文化的核心,因此经过几千年的沉淀和积累,如今茶文化已经形成了体系全面、内容丰富的文化资源,比如在茶文化中向我们阐述了如何以正确的态度和理解来对待复杂问题,同时也在教育和引导我们究竟应该怎样理性看待人生中各种问题之间的转化,因此茶文化体系中的教育价值,也能够使其更容易被融入到当前整个教育活动中。最后,茶文化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行为引导和规范,可以说是茶文化体系中所独有的价值内涵,随着我们对茶文化体系认识日益成熟,如今我们在整个茶文化体系内可以看到其中存在正确的行为模式示范,因此其能够对我们当前所从事的活动提供有效指引。随着当前社会活动日益成熟,如今需要通过合理的文化内容阐述与展现,从而实现对茶文化的有效传承。
2当前家庭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随着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成熟,如今教育的价值和意义日益突出。通过开展教育活动,不仅能够有效提升受教育者的知识理论水平,同时也能发挥和实现教育的重要目的和作用。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教育的价值和作用日益突出,因此完善教育体系就成为当前整个社会发展的重要要求。家庭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内容,目前仍然缺乏应用的重视,因此其价值和作用并不到位。其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当前家庭教育体系缺乏完善的教学素材,事实上,当前家庭教育开展过程中,更多只是通过言传身教,并没有合理完善的素材。随着当前人们接触素材的途径日益完善,家长想要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就必须选择合适的教学素材切入。但是目前无论是家长的知识水平,还是教学技能,都缺乏应有的素材了解,因此选择合适的教学素材切入极为必要。此外,目前家庭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缺乏合理有效示范和引导。目前一些家长在开展家庭教育时,其更多使用的是理论和普通说教,其效果不仅不理想,甚至很难实现其应有价值。因此,只有选择融入合适的要素,才能实现其应有教学效果。对于家庭教育活动来说,如果能够选择合理的教学方法,那么势必能够优化和提升教学效果,实现家庭教育应有价值。最后,家庭教育活动中,更重要的是缺乏对正确理念的界定和认知。比如说,孩子应该形成什么样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等等。因此,合适的教育载体就极为必要。但是目前整个家庭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并没有形成完善的理念界定,所以很多家长和学生并不知道什么样的行为理念才是正确的。因此,我们应该结合茶文化的具体内容,通过完善融入,从而实现整个家庭教育的具体目标。
3当前家庭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分析
在我们对家庭教育的作用和价值认知日益全面的今天,想要有效培养孩子健康成长,实现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就需要从教育的初期开始,而家庭教育就是整个教育体系的基础阶段。在开展家庭教育活动时,需要实现以下要求:首先,在开展家庭教育活动时,需要注重文化元素的完善融入。文化是一种内涵,是一种实质性影响。当儿童具备相应文化基础时,其才能发挥自身多样素质和能力。而融入文化元素,就需要有好的文化元素,茶文化无疑是其中重要的教育素材。通过讲解和阐述茶文化内容,能够引导学生学习和喜欢传统文化内容,从而为学生成长奠定重要帮助。其次,在开展家庭教育活动时,应该将整个教育过程与行为理念引导体系化结合。家庭教育不同于常规教育活动,其中更需要的是引导学生形成更为丰富完善的素质理念。因此,合适的理念内涵极为重要。传统茶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内涵和核心,所以完善的茶文化内容可以为整个家庭教育活动开展奠定重要基础和帮助。以往家庭教育活动开展过程时,其使用的方法是说教式教育,因此其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学生对各种应有的行为理念缺乏必要认知。所以,当前家庭教育活动开展时,需要选择合适的教学元素予以切入,从而实现家庭教育的基础教育作用。最后,在开展家庭教育活动时,需要将教育活动细化为知识教育、素质教育和人才教育等体系化融合的教育活动。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活动的基础,因此在家庭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探索将孩子知识和素质以及整体技能培养体系化融合,通过选择合适的切入因素,从而实现家庭教育的价值。以往家庭教育开展过程中,往往只是关注和在意孩子的知识学习,这种较为片面的教育观念,就使得教育活动存在较大偏差。茶文化体系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传统文化内容,其中不仅包含了相应的教学元素,同时也有着相应理论内涵。因此,如果能够将传统茶文化融入到家庭教育中,必然能够实现茶文化应用价值,同时也达到了家庭教育的理想目标。
4基于茶文化视角的家庭教育有效性思路分析
从当前整个教育活动开展状况看,家庭教育不仅是基础教育,同时也是影响孩子终生成长的重要阶段。但是通过对目前家庭教育开展状况进行分析,可以看到,我们对整个家庭教育的价值和作用认识并不到位。而茶文化体系的丰富度和完善度,使得我们可以体系化应用传统茶文化内容,改善家庭教育活动形式,丰富家庭教育内容,实现教育目标。首先,选择合适的茶文化素材融入到家庭教育体系当中。茶文化中包含内容元素很多,如果将其笼统的融入到整个家庭教育体系中,那么不仅很难发挥茶文化应有的价值和作用,同时更很难实现家庭教育的价值和目的,因此必须选择合适的茶文化素材,通过具体融入,从而实现两者互促共进的目的。对于家庭教育来说,实现其教育目标的关键在于教育过程与人才培养具体要求相匹配。因此,合适的茶文化素材极为必要。其次,在将茶文化内容融入到家庭教育活动中,需要注重素质教育与知识教育全面结合。在开展家庭教育活动时,要结合孩子的发展状况和社会具体需要,通过学生基本素养的全面培养,通过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充分尊重学生主体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尊重学生基本潜能的有效发挥。因此,要将茶文化的具体内容融入到整个学生教学活动中。我国茶文化体系内容丰富、全面,因此,要将茶文化与学生全面培养体系化结合起来,从而为孩子成长提供重要帮助。最后,家庭是社会活动的基础元素,而家庭教育对学生成长的影响也超过了其他任何一个环节,通过对中西方家庭教育开展状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家庭教育活动并不成熟,其关键原因就在于缺乏正确的教育理念和完善的教育素材。我国是茶文化大国,而茶文化体系中所包含的丰富内容,能够给予孩子更多成长上的引导和帮助,而茶文化的示范作用,也必然会使得孩子寻找到正确的方向,并有效引导。通过正确理念和行为规范的形成,从而实现家庭教育的最终目标。
5结语
我国有着悠久的饮茶历史,自唐朝以来,饮茶就逐渐发展成为人们重要的生活习惯之一。而茶文化也就成为我国传统文化的内核,尤其是茶文化中融入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更是影响整个社会发展。更为重要的是随着我们对传统文化的认识日益成熟,如今越来越多的教育活动中认识到传统茶文化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作用,尤其是茶文化中包含了正确的价值规范和行为理念,因此传统茶文化能够被应用到具体教学活动中。家庭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启蒙阶段,完善成熟的家庭教育将为孩子成长提供重要帮助。而将茶文化应用到家庭教育当中,不仅能够实现家庭教育的应有价值,同时也能有效传承茶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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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基本理念篇4
关键词:拉萨市 小学生 家庭教育
1.前言
教育承载了一个民族的未来,家庭教育支撑着社会的希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1]让每个孩子享受优质的家庭教育,是实现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为深入了解拉萨市小学生家庭教育状况,笔者就拉萨市小学生家庭教育中的家长的教育观念、习惯养成、身教言教、赏识教育等问题进行了一次较全面的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为拉萨市城关区5所小学的465名三至六年级学生及其438名家长。调查结果基本可以描述拉萨市区小学阶段家庭教育的总体特征。基于呈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以期能为拉萨市家庭教育的问题解决提供一定参考。
2.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2.1家庭教育理念有偏颇
调查发现,部分家长的教育理念存在一定偏颇,在教育实践中往往治标不治本。家长们都有“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同样重要,各有侧重”等一些正确认识,但处理某些问题时往往存在理念上的偏差。譬如,“孩子在公众场合无理取闹时”,48.8%的被调查家长会“为了面子,百依百顺,回家再教育”,此理念忽视了原则和面子的本质区别;另外有51.2%的被调查家长认为“孩子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学习问题”,此理念注重表象而忽视了本质。教育理念的偏颇往往是家庭教育实践失误的根源。
2.2 习惯养成教育的缺失
调查发现,有75.4%的被调查家长天天早晨叫孩子起床,81.1%的天天或经常监督孩子完成作业,70.5%的要经常给孩子收拾书包。对一个8-10岁的学生来讲,起床、做作业、收拾书包这些简单事情是他们力所能及的,家长一味的包办替代只能剥夺孩子成长的权利,让孩子形成依赖,不利于孩子良好生活、学习习惯及其责任感的养成。
2.3 言教泛滥而身教缺乏
调查发现,91.8%的被调查家长承认自己的言行举止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起着潜移默化的榜样作用,但部分家长在实际生活中却难以控制自己的言行。在业余时间支配上,77.9%的被调查家长大多在看电视、打麻将或者上网打游戏等,仅17.5%的在看书、看报或参加文体活动等。家长期望子女有积极的生活态度、健康的生活情趣,但在生活中自己却很少有这方面的雅趣,因此,家长时常面临“说一套做一套”的尴尬。
2.4 赏识教育的明显不足
调查发现,多数家长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指责缺点的几率远远大于表扬优点,家庭教育中赏识教育明显不足。就 “表扬孩子的优点与指责孩子的缺点,您做的比较多的是什么”调查发现,仅42.6%的被调查家长会表扬优点,而54.5%的在指责缺点。充满指责和批评的教育环境犹如没有光明的雨夜,只能让孩子的内心多一些不安,少一些温暖,使家庭教育中情感和爱的体验成为空谈,这不利于孩子独立人格的形成,更不利于孩子个性和创造性的发展。
3. 家庭教育问题原因分析
3.1 缺乏正确理念,教育随波逐流
首先,家长文化程度偏低。家庭教育理念的形成受家长文化程度的制约,本次被调查家长中,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下的占到了所有被调查家长的71.3%,大专及以上仅有28.7%。文化程度低的家长,往往只关注孩子的表面问题,如学习成绩;而文化程度较高的家长则具有强烈的教育意识,其教育思想、方式及目的具有理性和开放性等特点,他们不仅仅在意孩子的学习成绩,同时更关心孩子的内心世界和情感需要,注重对孩子能力和人际交往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其次,家庭教育理念的形成受社会文化的影响。“学而优则仕”的传统理念是我国传承了几千年的文化思想,这种理念演变至今表现为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重要指标的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标签。家长对学校教育长期的高度关注酿成了“学习至上”的家庭教育理念,再加上盲目的效仿,导致了教育理念的偏颇。
3.2 溺爱放任过度,家暴打击自信
首先,家长对孩子的过度溺爱。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逐渐增多,物质条件不断优越,孩子逐渐成了家庭的重心,盲目满足孩子的不合理要求就是溺爱。溺爱是吞噬孩子独立性的恶魔,这是养成良好习惯的天敌。其次,家长对孩子的过度放任。有一些家长对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丝毫没有主观能动意识。他们认为“儿孙自有儿孙福”,认为只要在物质上给予孩子必要的保障,其他方面就要看孩子自己的了,丝毫没有主动培养孩子良好习惯的意识。再次,家庭暴力扼杀孩子自信。自信是孩子培养习良好惯的必要条件,家庭教育中因为家长缺乏耐心而发生在孩子身上的一系列家庭暴力都严重伤害、打击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因而不利于孩子培养良好的习惯。
3.3 家长雅趣缺乏,忽视负面影响
首先,家长良好兴趣爱好少。看书、学习、写作、运动等都是良好的行为习惯,但很多家长对这些方面兴趣不高,所以只能拿看电视,打牌,打麻等来消磨闲暇时间。其次,家长的自控能力差。很多家长都知道打麻将、、天天上网、打游戏等是不良嗜好,且对孩子的影响极不好,但生活中许多家长自控能力差,经不住诱惑,经常参与这些活动的同时还为自己找托词。最后,有些家长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孩子的负面影响,所以在不经意间做出了对孩子有负面影响的事。
3.4 轻视心理需球,缺乏赏识教育
首先,家长忽视儿童的心理需求。随着儿童身心逐渐发展,其自我意识逐渐增强,会越来越渴望被认可。此时,家长的肯定、赞美都会鼓励他们持续某种行为,增加他们的自信心。然而,调查结果显示,很多家长忽视了孩子的这一心理需求。其次,家长未发现赏识教育的价值。赏识教育可以给孩子一种积极的心理暗示,有利于培养和保护孩子的自信心。而且,家长善于及时发现孩子的优点还有利于创造和谐的亲子关系,有利于营造健康的家庭教育环境。这些秘密,很多家长并没有意识到。再次,家长缺乏赏识教育意识。当下很多家长还在秉承“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的传统理念,这种消极的教育理念与赏识教育是相违背的。
4.对拉萨市家庭教育的建议
4.1 端正家庭教育理念
“是以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2]可见,家庭的环境对孩子影响深远,健康家庭教育环境的创设离不开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因此,必须端正家长的家庭教育理念。首先,家长要全力营造充满爱和理解的和睦家庭。爱是教育的前提,没有爱的家庭犹如没有阳光的春天,再好的教育也不会开花结果。其次,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要有耐心,切不可急功近利简单处理。面对孩子的种种错误,家长应该给孩子讲明道理,采取最彻底的解决办法,治标不治本的应急措施对孩子的成长是无益的。再次,家长要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一个积极向上的家庭处处充斥着催人奋进的正能量,这样的家庭教育环境是最优的。最后,家长要通过多种渠道汲取、分享家庭教育的先进理念,让家庭教育中的先进理念成为和谐社会的共有资源,共同积累,选择吸收。
4.2 注重培养良好习惯
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著名教育家叶圣陶曾说:“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要培养良好的习惯。”英国教育家洛克说:“一切教育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培养人的良好习惯”。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培根说:“习惯真是一种顽强而巨大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的一生”。可见,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是人生的一大财富,必须从娃娃抓起,因此,家长应抓住根本,紧握时机,注重孩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的培养。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就要力求做到“三杜绝”:杜绝家庭教育中的溺爱现象,理性教育,对于孩子力所能及的事情要敢于放手;杜绝家庭教育中的放任现象,确立家庭教育原则,对于孩子的过错,要让他学会承担责任;杜绝家庭教育中的暴力现象,冷静教育。
4.3 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3]说明家庭教育不仅需要言教,更需要身教。言教为家庭教育目标一致性提供保障,身教为家庭教育的成功营造氛围,而身教需要家长以身作责循循善诱,这就要求家长必须言行一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也是最重要的一任老师,他们的言谈举止对孩子的思想、行为及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凡要求孩子必须做到的,自己应该首先做到;凡要求孩子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孩子好教育,父母更难做,教育孩子的问题其实质就是教育自己的问题,自我身上没有的良好行为习惯及品质,怎么能要求在孩子身上开花结果呢!父母只有严于律已,以身作则,精益求精,积极上进,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完善自己,丰富业余爱好,养成良好、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才能让孩子心悦诚服,让他们如坐春风,如沾化雨,在不知不觉中受到熏陶与教育。
4.4 乐观教育赏识教育
赏识教育是一种教孩子学说话学走路的教育,奥秘在于承认差异、允许失败;它能激发孩子潜力的原因在于满足了孩子内心深处的需求;赏识教育并不是表扬加鼓励,赏识的概念里也有批评,但批评时要遵循一个原则:对事不对人,要给孩子这样的感觉:孩子你仍然是最好的孩子,犯了错不要紧(或失败了没关系),我相信你能改正。这些是赏识教育的基本内涵。要充分发掘赏识教育的潜在价值,家长必须树立乐观教育的意识。家庭教育中的赏识教育应该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要对孩子尊重和信任;二是要给孩子合理而及时的赞扬;三是帮助孩子发现自己身上的闪光点;四是要注意给孩子留面子。[4]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M].人民出版社.2010:9
[2]颜之推.《 颜氏家训・慕贤》[M]. 中华书局,2007(12): 86.
[3]张燕婴(译).《论语・子路》[M].中华书局,2006(9) :185.
家庭教育基本理念篇5
我发言的题目是《家庭教育从自发到自觉》。家庭教育是与生俱来的,通俗地说,家庭教育是与孩子人生俱来的,孩子一出生,家庭教育就开始了,不管父母意识没意识到,婴儿的成长,或者说,婴儿的社会化过程是模仿双亲开始的,这是人类成长的规律。因此,在家庭里不存在家庭教育有或者无的区别,区别只存在于家庭教育是自发的还是自觉的。
家庭教育从自发走向自觉,一要政府指导,二要学校作为,三要家庭学习。以下我就这三个问题发表一些看法。
政府指导
第一个问题,20世纪90年代,家庭教育由民间主导转变为政府主导,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家庭教育工作出现了三个发展的转折点。
研究认为,中国家庭教育起步于20世纪的80年代,有两个标志性的事件:一、1980年9月,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成立,标志着新中国家庭教育研究的起点,之后全国各省市纷纷成立家庭教育研究会;二、1983年,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中心小学、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乐贤坊小学和上海市虹口区长青中学,这样两所小学和一所中学开办了家长学校,标志着家庭教育工作首次进入中小学。这是第一个转折点,标志着省级学术团体家庭教育研究从无到有的转折。
自1980年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成立,经历了15年,到1996年,全国妇联、教育部颁布了第一个家庭教育五年计划,也就是我们家庭教育工作常说的“九五计划”。“九五计划”标志着政府出面主导家庭教育工作的责任,这是家庭教育发展的第二个转折点,家庭教育由民间主导转变为政府主导,从此家庭教育工作逐步走向政府主导、行政管理的轨道。
从1996年起,经过16年,以2012年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为标志,家庭教育工作的发展由重点发展转变为普及发展,这是第三个转折点。“十二五规划”制定了家庭教育工作总目标:构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进完善基本家庭教育工作,提升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和指导服务水平。三个方面的目标,核心目标是构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我认为,提出“构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目标,是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七个部委对家庭教育三十多年来的发展态势的一个判断,即三十多年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主要建设在省、市两地,广大农村的指导、服务空白较多,这种(家庭教育)主要在城市重点地区发展的趋向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因此要转变到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这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由局部转向城乡全覆盖的历史性转变。“十二五规划”的这个战略决策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将来还有第四个转折,根据历史经验,家庭教育工作大概以十五年为一个周期,所以说,大概要经过“十四五”甚至是“十五五规划”,在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以后,中国家庭教育工作就要从数量基本全覆盖转变为以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为主的新阶段。
1996年,全国妇联联合教育部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可以说是白手起家,因为当时我是在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担任司长,分管的工作当中有家庭教育工作,所以那个时候主要是由我和全国妇联的儿童部门来从事这项工作。工作当中,两个部委从制定规划入手,以纲采目,纲举目张,用三年的时间逐步形成了一个纲、四个法规、五个机制,家庭教育工作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崭新局面。
一个纲就是“家庭教育九五规划”。当时研究的问题是,我们作为政府出面,如何指导全国的家庭教育工作?研究来研究去,认为必须制定一个纲要性的文件,所以就有了中国第一个家庭教育五年规划。我们至今已经制定和完成了四个家庭教育五年计划。需要强调的是, “九五规划”也就是第一个家庭教育的五年计划,就提出了在调查、研究和借鉴中外法律资料的基础上,加强中国家庭教育的法规建设,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制定地方性的家庭教育法规,使家庭教育工作逐步迈入法治轨道,可以说十分看重启动《家庭教育法》的研究工作,所以在“九五规划”的时候,我们就提出了制定《教育法》的设想。
四个法规,一是《加强学校工作指导意见》,二是《家长学校教育指导纲要》,三是《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四是《家庭教育工作评估方案》。
当年我在美国访问期间,在机场无意中看到了一个华文的报纸叫《联合早报》,这个报纸就报道和评论了中国《家长教育行为规范》,表明了我们制定的《行为规范》在海外引起了关注。但是可惜的是,这个规范在国内由于宣传不够,并没有引起家长的广泛关注。三年当中,我们形成了这样一个教育工作的基础,一个是法规基础,比如说我刚才讲到的四个法规制定了标准,工作就有了执行的依据;第二个是评估机制,这个评估的机制当时的出发点主要是通过评估的方式调动政府进行工作,当时我们就讲,只要你说评估哪个地方,哪个地方还不是教育部门和妇联先着急,而是地方政府先着急,所以这个工作主要是调动政府的积极性;第三个是激励机制,就是通过全国妇联和教育部联合进行表彰来推动工作;第四个是监督机制,就是我们办有《情况通报》,这个《情况通报》它是内部的,所以也就是要适当地批评,这个适当批评后来我们发现,它比表彰的作用更大;第五个机制就是交流机制,促进家庭教育工作顺利进行,推广他们的工作经验。
在“九五计划”的启动大会上,我提出了教育行政部门也就是教育部的系统在家庭教育工作上要有主角意识,这是1996年我提出的这样一个口号,为什么呢?因为这里面有一个体制的原因,就是国务院在推出的时候,将家庭教育确定为全国妇联的职责,并没有划到教育部,因此我说全国妇联是主角责任,那么教育部是什么?教育部必须是主角意识,它不能是配角责任、配角意识,就是从责任来说,国务院明确了交给全国妇联,你教育部没有这个工作职责,但是你必须要有主角的意识,这个主角的意识就是大教育观念,同时也是家庭教育的内在需求。当时上行下效,因为当时在和全国妇联所有的关于家庭教育的工作会议上,我都作为教育部的代表出席了,这里面不时就有一些省厅的领导跟我讲了,说你在台上坐着,我也得到台上坐着。后来我离开这个岗位以后,教育部想担任我这个岗位的人他不到这个台上坐着了,所以各省的教育厅也上行下效,也不到台上去坐着了。全国妇联和教育部针对新形势和新变化,先后修订了《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了一个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中央八号文件。这个文件,特别是针对我们家庭教育工作,它的重要性在什么地方?它的重要性就是在这样一个文件里头,专门列了一章《重视和加强家庭教育》,它不像其他的中央文件,把家庭教育作为某一个部分的某一个内容,而是专门有一章就是讲家庭教育,所以对家庭教育的一些基本的理念和政策都在这一章里。以后我常常说,你要研究家庭教育,你就必须研究这个八号文件,特别是专门讲家庭教育的这一章。在这个文件里头,中央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和教育、妇联、街道等部门都必须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
2010年2月8日,全国妇联和教育部等国家七个部委联合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科学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更强;2010年10月,中央了《教育规划纲要》,也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纲要》,即2010年到2020年的纲要,在指导家庭教育工作上,做出了一个突破性、标志性的决定,这个决定就是在纲要实行的十年间要在五个方面立法,其中就有家庭教育方面。我们要看到这个决策是中央的决策,如果颁布了《家庭教育法》,家庭教育就争得了它应有的地位,从此在法律上摆脱了被边缘化的问题,因此我认为这是《教育规划纲要》对家庭教育工作的一个重大贡献。经过多年的努力,据2012年全国妇联和教育部的统计,全国31个省、市、区共建立了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家长学校33万个,新婚夫妇学校、孕妇学校、人口学校16.7万个,手机、网络等家庭学校2.4万个,乡、镇、村家长学校21万个,省、市、县三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5000所,街道、社区家长学校4.8万所,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国的五级工作网络,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了阵地和平台,这是第一个问题。
学校作为
第二个问题,学校要突破观念障碍,自觉肩负家庭教育的责任。曾经一度在学校教育中,家庭教育被边缘化,我前面说了,被边缘化首先是体制问题,是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问题。它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在两个观念上有问题。
一个是“大”与“小”的观念,一个是“公”与“私”的观念。“大”与“小”的观念是指我们对教育的看法到底是“大教育”观念还是“小教育”观念?家庭教育之所以在学校没有争得应有的地位,我认为是因为“小教育”观念在我们的头脑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认为教育就是学校教育,学校教育就是教育的全部。作为一个现代教育工作者,一定要有现代教育观念,现代教育观念从某种意义上说,应该是一个大教育观念,它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大教育,如果只看到学校教育,我认为这是一个小教育观念,或者说是一个传统教育观念,一个旧教育观念。小教育观念的存在,确实有一个体制上的原因,存在决定意识,所以教育部门它也有回避“瓜田李下”之嫌的顾虑,一般不会主动去抓家庭教育,所谓“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但是有些实际工作,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中央和国务院也会做出调整,比如说幼儿教育。幼儿教育在1986年以前,国务院的分工是由全国妇联负责,1986年将幼儿教育工作调整为由教育部主管,因此在教育部专门设有幼儿教育司,主管全国的幼儿教育工作,我当时在担任副司长的时候也主管过全国幼儿教育。这是“大”与“小”的观念。
还有一个是“公”与“私”的观念。家庭教育在国外也曾经被边缘化,在国外被边缘化是因为有一个理念,认为家庭教育是私人领域,国家作为公权力是不能够干预私人领域的,这是认识上的一个障碍。西方国家社会各界经过激烈的讨论,后来取得了共识,认为家庭属于私人领域,但同时家庭也是一个公共领域的概念,因为家庭状况的演变将对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这也就是国家为什么要关注和干预家庭事务,强调家庭教育重要性的原因所在,所以西方很多国家改变了对家庭教育的认识。在我们国家,除了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公”和“私”的观念的障碍,特别是我们有些人士还是抱着家庭教育是私人领域、公权不能干预的旧理念,甚至影响着高层决策,这就是我们观念障碍的关键所在。我国在立法和司法领域也有落后于时代进步的问题,普遍认为未成年人的监护是家事而非公事,外人不便干涉。咱们都看过的一些影片里头,比如说在美国如果有些孩子超过18岁,家长还强留在家里的话,邻居就可以报警了,警察来了以后就可以把父母带走问话,他并不认为这是家里的私事。那么在我们国家里头,家长要是打孩子,警察来了之后也就是批评教育,并不认为这是触犯了法律。而在现代的立法理念里头,父母和子女应该是平等的家庭成员关系,他们之间不仅有私法关系,同时也是受到国家保护的公法关系。
在国际上,家庭教育进入一些国家的公共视野,特别是国家层面的政策制定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间。其间转变了人们观念的一份文件很重要,这个文件是教育史上著名的《科尔曼报告》,这个报告的调查结果令美国人大吃一惊。在此之前,人们只知道黑人学生在文化教育上处于较低水平,而且呈现出了年龄越高,差距越大的这样一个现象。科尔曼和大多数人一样,在研究之前,都以为这种差距主要是学校办学条件之间的差距造成的,但是他们根据收集的四千所学校、六十万儿童数据研究发现,黑人学校和白人学校在学校设施、教师工资等有形条件上的差异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大,而造成黑人学生学习水平低的原因主要不是学校的条件,而是学生的家庭背景,这就是报告的结论。学生的家庭背景和学习成绩有很强的相关性,报告指出,孩子所接受的家庭教育一直在幕后操纵孩子的学校生活,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永远的背景和永远的底色。《科尔曼报告》发表以后,美国开始重视学校教育背后的家庭教育。
2015年,也就是去年10月11日,教育部独家面向教育系统颁布了《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我认为这是一个标志性的文件,为什么?因为这个文件是教育部一家的,而之前所有关于家庭教育的文件都是联合的,所有这些文件发到各省教育厅,各省的教育厅都不认为这是教育部对它下的指令。去年10月11日,包括要求重视家庭教育的讲话发表,主管的领导也越来越重视家庭教育,教育部就决定专门面向自己的教育系统发了这个文件。我的看法就是,从这个文件开始,教育部就决定将家庭教育工作正式纳入了教育系统的工作序列,它是指导家庭教育工作的一个历史节点,是教育系统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一个新起点。为什么这么讲?前面说过了,以往各省的教育厅接到关于家庭教育的文件从1996年到这个文件为止,都是联合的,那么教育厅怎么处理呢?厅长就把这个文件批给厅的办公室留档,但是去年教育部独家向教育系统发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个文件到了各省的教育厅,厅长怎么批呢?厅长决不会把它批到办公室,厅长要把它批到基础教育处,那就成了基础教育处的一项工作。如果批到办公室的话,说实话是不管用的,谁去落实这些东西?没有人去落实。
去年这个文件之后,我到江苏去了一趟,有两个感受。一个,根据这个教育部独家的文件,里面有七八条政策性的工作规定,它是把教育系统家长学校的领导和骨干教师的培训列入了省培计划,这个培训是由国家财政、地方财政拨款的,所以就不需要厅里再想办法筹资了;再有一个,江苏省关工委的同志跟我说,教育厅长主动找他们,你看每年给你们多少专项经费?为什么?因为教育部的文件里规定了,一个是要列入省培计划,一个是要设立专项经费,这个文件如果是联合的话,批到省厅的办公室是做不到的。所以从这个文件开始,教育部把家庭教育工作正式列入了教育系统的工作序列。
教育系统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重点是办好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家长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至少有两个要点,一个是教材,一个是教师。
教材实质上是家庭教育的观念,我认为教材它主要的还不是方法,主要的还应该是观念。所以编辑教材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要重新审视我们的家庭教育文化,我们家庭教育的理念,要做到家庭教育的“道”要大于“术”,这是我们特别强调的。我简单地讲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
这是著名的女作家毕淑敏讲过的一个故事,这是她的经历。毕淑敏在美国做访问学者时,有一天她到一个女教授家里去拜访,一进门里头,看见女校长的女儿,金发碧眼像一个漂亮的洋娃娃,毕淑敏顺口说了一句:“啊,好漂亮!”这个话说完以后,女教授的脸色就沉了下来,然后对毕淑敏说:“毕女士,我请你到另外一个房间谈话。”
进到另外一个房间以后,毕女士很诧异,这个女教授说:“我想请你向我的女儿道歉。”
她想了一下:“我没讲错话啊?”
这个女教授说:“孩子漂亮不漂亮,是父母给的,不是她的能力获得的,你不应该表扬她不劳而获的东西。”
这就是美国人家庭教育的观念,她认为你对孩子的表扬是要表扬她通过她的能力去获得的东西,如果不是,你的表扬就会误导孩子。所以通过这个故事我就想到,我们的家庭教育有多少理念是需要重新审视的?这个就应该是家庭教育的“道”,而不是我们先钻到具体的“术”里面,比如说孩子做作业精力不集中怎么办等等。那些“术”当然也是需要考虑,但是首先我们的一些理念要转变到现代的、科学的、先进的理念上来,否则的话我们就会受到很多陈旧的、错误的东西的影响,这个就因小失大了。
家庭学习
第三个问题就是家长要认识和担当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以往家庭教育工作中,都没有突出强调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这是一个失误,今后要把“点醒家长在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基本理念范文
本文2023-11-17 11:34:45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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