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投入计划范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3-11-16 11:16:26浏览:695

消防安全投入计划

消防安全投入计划篇1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石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温小碧任组长,副局长兰谟洋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刘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有关股站同志具体负责。同时,各股站长作为本股站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每年年初,我局都会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在每年初召开的领导班子成员会上把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农业工作一并进行研究部署。每逢五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假日也都及时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欢度节假日。

三、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

按照《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见》,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分工,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切实加大消防监督力度,有效地预防和抑制了事故的发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消防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单位人员消防安全行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改善消防设施,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在县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观摩119消防安全日的消防演练,参观了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火灾案例图片展览,听取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授。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听取了消防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以及热心消防、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报告,从正面引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六、加大消防投入力度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消防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加强消防设施建设。

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仍有少数干部职工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二是由于资金等原因,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依然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我县民政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2、切实抓好消防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消防设施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建设、维护资金落实到位。

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坚持群防群治原则,让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入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治理。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对于确实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责令其进行整改,杜绝火灾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消防安全投入计划篇2

局领导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份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念彩文任组长,副局长康平、纪委书记魏晶任副组长,魏晶同志分管该项工作。下设办公室,由潘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有关科室同志具体负责。同时,各科室科长(主任)作为本科室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属各事业单位也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分别成立了由本单位负责人挂帅的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做到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二、认真制定工作计划

制定与我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2009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在2009年初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会议2009年下半年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把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民政工作一并进行研究部署。每逢“五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假日也都及时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欢度节假日。

三、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见》明确的管理职责和工作分工,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切实加大消防监督力度,有效地预防和抑制了事故的发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对照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县民政局2009年消防目标责任书》内容和要求,我局分别与殡仪馆、光荣院和国福酒楼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状,对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和落实。签订率为100%,并对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认真履行对本系统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到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2009年先后两次组织开展(2009年9月、11月)对本单位、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未发现本系统有重大火灾隐患,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查有关单位、科室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全年共发现火灾隐患2处(救灾仓库和局综合档案室),整改火灾隐患2处。2009年度,本系统没有发生一起火灾。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消防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单位人员消防安全行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改善消防设施,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同时,按照市民政局的文件要求,制定了《××县民政局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向民政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民政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消防群防群治活动。

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在县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观摩“11·9”消防安全日的消防演练,参观了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火灾案例图片展览,听取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授。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听取了消防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以及热心消防、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报告,从正面引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六、加大消防投入力度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消防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加强消防设施建设。2006年共有消火栓13个,设置灭火器39个,消防应急灯22个。

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09年,尽管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仍有少数干部职工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二是由于资金等原因,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依然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我县民政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2、切实抓好消防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消防设施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建设、维护资金落实到位。

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坚持群防群治原则,让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入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治理。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对于确实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责令其进行整改,杜绝火灾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以光荣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宿舍、殡仪馆、局机关综合档案室、救灾仓库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消防安全投入计划篇3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陆良”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份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念彩文任组长,副局长康平、纪委书记魏晶任副组长,魏晶同志分管该项工作。下设办公室,由潘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有关科室同志具体负责。同时,各科室科长(主任)作为本科室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属各事业单位也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分别成立了由本单位负责人挂帅的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做到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二、认真制定工作计划

制定与我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2009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在2009年初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会议2009年下半年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把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民政工作一并进行研究部署。每逢“五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假日也都及时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欢度节假日。

三、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

按照《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见》明确的管理职责和工作分工,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切实加大消防监督力度,有效地预防和抑制了事故的发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对照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陆良县民政局2009年消防目标责任书》内容和要求,我局分别与殡仪馆、光荣院和国福酒楼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状,对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和落实。签订率为100%,并对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认真履行对本系统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到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2009年先后两次组织开展(2009年9月、11月)对本单位、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未发现本系统有重大火灾隐患,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查有关单位、科室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全年共发现火灾隐患2处(救灾仓库和局综合档案室),整改火灾隐患2处。2009年度,本系统没有发生一起火灾。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消防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单位人员消防安全行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改善消防设施,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同时,按照市民政局的文件要求,制定了《陆良县民政局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向民政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民政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消防群防群治活动。

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在县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观摩“11·9”消防安全日的消防演练,参观了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火灾案例图片展览,听取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授。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听取了消防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以及热心消防、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报告,从正面引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六、加大消防投入力度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消防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加强消防设施建设。2006年共有消火栓13个,设置灭火器39个,消防应急灯22个。

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09年,尽管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仍有少数干部职工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二是由于资金等原因,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依然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我县民政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

任制。

2、切实抓好消防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消防设施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建设、维护资金落实到位。

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坚持群防群治原则,让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入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治理。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对于确实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责令其进行整改,杜绝火灾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以光荣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宿舍、殡仪馆、局机关综合档案室、救灾仓库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消防安全投入计划篇4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份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念彩文任组长,副局长康平、纪委书记魏晶任副组长,魏晶同志分管该项工作。下设办公室,由潘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有关科室同志具体负责。同时,各科室科长(主任)作为本科室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属各事业单位也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分别成立了由本单位负责人挂帅的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做到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二、认真制定工作计划

制定与我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2009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在2009年初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会议2009年下半年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把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民政工作一并进行研究部署。每逢“五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假日也都及时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欢度节假日。

三、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见》明确的管理职责和工作分工,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切实加大消防监督力度,有效地预防和抑制了事故的发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对照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县民政局2009年消防目标责任书》内容和要求,我局分别与殡仪馆、光荣院和国福酒楼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状,对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和落实。签订率为100%,并对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认真履行对本系统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到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2009年先后两次组织开展(2009年9月、11月)对本单位、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未发现本系统有重大火灾隐患,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查有关单位、科室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全年共发现火灾隐患2处(救灾仓库和局综合档案室),整改火灾隐患2处。2009年度,本系统没有发生一起火灾。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消防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单位人员消防安全行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改善消防设施,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同时,按照市民政局的文件要求,制定了《*县民政局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向民政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民政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消防群防群治活动。

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在县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观摩“11·9”消防安全日的消防演练,参观了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火灾案例图片展览,听取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授。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听取了消防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以及热心消防、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报告,从正面引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六、加大消防投入力度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消防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加强消防设施建设。2006年共有消火栓13个,设置灭火器39个,消防应急灯22个。

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09年,尽管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仍有少数干部职工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二是由于资金等原因,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依然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我县民政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

任制。

2、切实抓好消防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消防设施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建设、维护资金落实到位。

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坚持群防群治原则,让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入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治理。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对于确实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责令其进行整改,杜绝火灾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以光荣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宿舍、殡仪馆、局机关综合档案室、救灾仓库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消防安全投入计划篇5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陆良”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份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念彩文任组长,副局长康平、纪委书记魏晶任副组长,魏晶同志分管该项工作。下设办公室,由潘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有关科室同志具体负责。同时,各科室科长(主任)作为本科室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属各事业单位也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分别成立了由本单位负责人挂帅的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做到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二、认真制定工作计划

制定与我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20__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在20__年初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会议20__年下半年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把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民政工作一并进行研究部署。每逢“五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假日也都及时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欢度节假日。

三、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

按照《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见》明确的管理职责和工作分工,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切实加大消防监督力度,有效地预防和抑制了事故的发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对照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陆良县民政局20__年消防目标责任书》内容和要求,我局分别与殡仪馆、光荣院和国福酒楼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状,对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和落实。签订率为100%,并对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认真履行对本系统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到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20__年先后两次组织开展(20__年9月、11月)对本单位、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未发现本系统有重大火灾隐患,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查有关单位、科室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全年共发现火灾隐患2处(救灾仓库和局综合档案室),整改火灾隐患2处。20__年度,本系统没有发生一起火灾。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消防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单位人员消防安全行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改善消防设施,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同时,按照市民政局的文件要求,制定了《陆良县民政局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向民政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民政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消防群防群治活动。

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在县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观摩“11·9”消防安全日的消防演练,参观了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火灾案例图片展览,听取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授。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听取了消防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以及热心消防>文秘站-您的专属

秘书,中国最强免费文秘网!<、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报告,从正面引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六、加大消防投入力度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消防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加强消防设施建设。20__年共有消火栓13个,设置灭火器39个,消防应急灯22个。

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__年,尽管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仍有少数干部职工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二是由于资金等原因,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依然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我县民政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2、切实抓好消防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消防设施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建设、维护资金落实到位。

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坚持群防群治原则,让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入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治理。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对于确实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责令其进行整改,杜绝火灾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以光荣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宿舍、殡仪馆、局机关综合档案室、救灾仓库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消防安全投入计划篇6

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各地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全省农村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农村消防投入不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农村还普遍存在火灾隐患突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较为薄弱等问题。据统计,从2****年至20****年,全省农村共发生火灾5361起,火灾起数占全省火灾总数的比例超过50%,许多农民群众因灾致贫、返贫,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消防工作,根据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等7部委下发的《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07〕34号)精神,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农村消防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确保农村消防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整体推进;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开展农村消防工作;坚持配套建设,确保农村公共消防设施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坚持综合治理,不断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坚持典型引路,以点促面,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面发展。

(三)工作目标。力争到****末,全省实现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基本建立、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农村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农村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的目标。

二、健全完善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

(四)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工作,经常听取农村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根据农村消防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完成时限,确保当地农村消防工作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顺利推进;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考评奖惩力度,坚持奖优罚劣,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健康进行。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农村消防工作的直接组织者,责任十分重大,必须全面抓好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治等工作,加快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促进农村消防工作深入开展。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定期分析农村消防安全形势,采取坚决措施,确保农村消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大力开展农村消防群防群治和消防安全创建活动;发展改革部门在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要统筹考虑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的需要;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内容,加强农村中小学校校舍和幼儿园园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机关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乡(镇)公安派出所工作内容和农村警务战略,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监管;民政部门要指导基层政权组织做好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房屋财产火灾保险、灾后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和损毁民房的恢复建设等工作;建设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安全项目纳入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在实施村庄整治工作中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交通部门要结合实施“道路村村通”工程,加强村庄消防通道建设;农业部门要指导做好农忙、秋收和火灾多发季节的防火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宣传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水利部门要结合水利建设和人畜饮水工程,加强农村消防水源建设;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家乐”等乡村旅游接待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供电部门要结合农电改造,规范农户家庭的电线布设;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各地编制和实施农村消防专项规划,依法实施乡(镇)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

(六)村民委员会要加强组织管理。村民委员会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具体抓好日常的消防工作;要制定消防安全村规民约,实行消防安全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农村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消防安全监护;要组建专(兼)职、义务和志愿消防队伍,加强管理和训练,及时组织火灾扑救;要发动群众投工投劳,积极参与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要定期对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七)有关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驻乡(镇)和村庄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组织,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定期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设备,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灭火演练,形成自我管理、自我保障、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好工作机制。

(八)不断加大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投入。各地要按照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要求,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坚持城乡消防并重,切实将农村消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力增长情况,不断加大对农村消防的投入,保障农村消防工作正常开展。要拓展农村消防经费投入渠道,制定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消防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村消防公益事业,多渠道增加投入。

三、切实加强农村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

(九)认真编制农村消防专项规划。各地在编制和修订乡(镇)、村庄、国有农场等总体规划时,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统筹编制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器材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消防安全内容。凡没有编制消防安全内容或消防安全内容不合理的总体规划,有关部门不得批准。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农村消防工作需要,认真编制农村消防专项规划,报经县级城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实施;已经编制农村消防专项规划的,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十)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地要结合扶贫开发、村庄整治、农村电网改造和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工程、农村沼气、信息工程建设等,同步规划建设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在村庄道路整治中,要按照有关要求打通主要干道,保证消防通道通达顺畅。对设有自来水管网的,要按照标准安装消火栓;对使用天然水源的,要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对农村散居住户及缺水地区,要因地制宜,修建坝塘、沟渠、水窖等,解决消防用水问题。对现有农用车、农业灌溉机具,要逐一登记造册,选择部分农用车、农业灌溉机具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一旦发生火灾,确保能够立即转化为“消防车”、“消防泵”使用。要强化行政村灭火装备建设,力争每年有不低于1/3的行政村达到配备1台消防泵、4盘水带和1支水枪等基本消防器材的要求。

(十一)大力实施“乡乡、村村有消防队”工程。要按照“一乡一队一车”和“一村一队一泵”的要求,通过招收专职消防员,以及依托公安派出所民警、治安联防队员、乡村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切实加强乡村消防力量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维护乡(镇)、村庄消防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基层消防自防自救水平。到2010年,力争30户以上的村庄基本建立1支配备消防泵和配套消防器材的群众义务、志愿消防队或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要加强乡村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落实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完善保障机制,推动乡村消防队伍健康持续发展。

四、全面提高农村火灾防控水平

(十二)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在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上狠下功夫,着力开展突出农村地域特色、贴近农民群众生活的消防宣传活动,培养健康的民俗民风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训计划”、“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素质教育工程”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在村庄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和宣传标语、横幅,重点在农业收割季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和乡村宗教祭祀、庙会等民俗活动期间加强消防宣传,同时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普法教育等活动,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火灾事故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火灾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

(十三)深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地要严格审批农村新建、改扩建工业项目和公共建设工程涉及的消防安全项目,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农村新建房屋的消防安全监管,防止产生新的火灾隐患;要开发、应用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群众消费水平的阻燃、耐火建材,提高民用建筑耐火等级;要针对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建筑特点和生活习惯,研制和推广适合农村地区的消防车、消防泵等消防器材装备,提升农村火灾防控的水平。

(十四)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对农村现有建筑,各地要科学制定消防整治计划,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积极消除火灾隐患。要紧密结合“五改三治”(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和治脏、治乱、治差)等村庄清改工作,明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防火分隔、建筑防火等建设要求,组织对农户电气线路、炉灶、柴草堆垛等进行改造和规范,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致灾因素。对以草木等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开展治理,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驻乡(镇)和村庄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整治“城中村”、“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对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易燃易爆单位要限期搬迁。

消防安全投入计划篇7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发[]号、政发[]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消防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组成部份。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发[]号、政发[]号文件精神,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统筹协调,把这一关系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各行业、系统、单位要在本行业、系统、单位内部组织开展国发[]号、政发[]号文件精神的宣传贯彻工作。公安消防机构要制定宣传贯彻方案,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向社会各界广泛进行宣传和介绍,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承担责任。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财政投入,精心组织实施。要切实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负责制,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要抓好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政府领导负责的农村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乡镇、村两级领导机制。

(三)推行综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公安消防机构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并报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安监、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处理。教育、民政、铁路、交通、农业、文化、卫生、民航、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公安消防机构对排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改正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应及时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报请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请示,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同意与否的批复,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好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四)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消除火灾隐患,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增强扑救初起火灾事故的能力,加强对本单位、场所员工以及外聘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五)充分发挥基层政权组织、公安派出所、社会管理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的职能作用。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管理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制订防火安全公约,定期检查本区域公共消防安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逐步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各地于年底前将的社区建成消防安全示范标准,年底前的社区达到示范标准。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作用,加强对第三级管理对象的消防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各类隐患,指导农村落实各项防火措施。要引导村委会建立消防组织,制定防火安全乡规民约,建立多户联防等自我管理机制,实行群防群治。各级消防协会要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培训和学术活动。

三、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

(六)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加快公安消防站建设步伐。零陵、冷水滩两区要按照市级消防专业规划的要求,尽快将新增消防站纳入近期建设计划。县要建好公安消防站并驻兵执勤。新建城市街道消火栓要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未安装市政消火栓的街道不得通过验收。市政消火栓未达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必须全部补装到位。已建公安消防站的,要按照建设局、国家发改委年月日颁布施行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在年底前配齐和更新消防车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新建公安消防站应当一次性配备到位。特勤消防站要配备特种消防车辆和抢险救援装备。

(七)认真做好城镇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城镇消防专业规划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公安消防机构与规划建设部门共同参与,与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今年重点要抓好全市个重点中心镇的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其他建制镇消防专业规划要在三年内完成。各乡村在村庄建设过程中要注重消防安全,搞好总体规划,逐步改善农村大屋场消防安全条件。消防专业规划编制经费由当地财政专项解决。

(八)建立健全以公安消防站为主体,专职、志愿、义务消防队为补充的消防力量体系。各级政府要关心和重视现役消防部队建设,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创造条件。要积极探索,采取有效办法,发展消防力量,切实解决消防力量不足的问题。鼓励乡(镇)政府、城市社区、中心城镇、农村大屋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发展专职、志愿、义务消防队,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灭火救援等工作。

(九)不断加大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的经费投入力度。各级发改委要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配备等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要将消防部队业务经费和消防设施维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将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更新、维护保养、消防安全培训和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经费纳入本单位的年度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十)统筹安排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构建全民消防教育体系。各级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在“119”消防宣传日、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机构要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四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同时积极组织工会、共青团、志愿者等参与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中来,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义务宣传消防知识。教育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劳动部门要根据不同年龄层次和工种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建立全民消防教育体系。乡镇人民政、街道办事处和单位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配合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监督,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积极督促有关部门及单位及时、妥善地解决群众反映的消防安全问题,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公安消防机构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认真受理并及时依法处理公民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为公众服务的场所,要采取公告、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灾危险和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法。

四、整治重点环节,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

(十二)重点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危险源。公安消防机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于经营性场所、部位应当视情节依法予以查封。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要继续落实立案销案、挂牌督办和公示备案制度。公安消防机构确定重大火灾隐患,必须按有关程序进行,并及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挂牌督促整改。当地人民政府要明确整改责任,责令限期整改,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上级人民政府要明确整改责任并备案督办;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上级人民政府直接挂牌督办。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应当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必须责令停止使用。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要在制订近期建设规划和城镇房屋拆迁计划时优先给予安排。

(十三)强化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在城市(镇)开发建设过程中,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合格后方可动工和投入使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前置审批制度。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合格意见为前置条件的,有关行政审批部门要做好与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衔接,不得违法违规审批。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机构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全监管、建设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开业或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举办的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各级人民政府对计划招商引资的项目,应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可靠性论证,对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的,不得进行对外招商引资。

五、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十四)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社区)和平安地区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市政府每半年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消防工作的要求先行进行预考核。

(十五)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其他有关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的,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投入计划篇8

2014年,全镇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全省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继续深化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扎实开展消防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全民消防科普教育宣传,切实加强我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社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社会预防、控制、处置火灾整体能力,不断提高消防信息化、现代化、正规化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工作责任

1、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到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层层明确消防工作责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消防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记录、有考评、有总结、有奖惩。

2、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年终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要将年度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向镇政府专题报告。

二、坚决预防和整治火灾隐患

1、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火灾隐患要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摸清底数,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并切实加以整改,整改率要达到90%。派出所要狠抓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整治工作,严格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合格消防产品,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结合季节性火灾高发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确保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职能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密切配合,联动协作,共同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工商部门要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一律停发营业执照或不进行年审。派出所要把警力最大限度地部署到火灾高发时段和高发部位,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延伸监管,抓好出租房屋和农村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对普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决不姑息;对重大火灾隐患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坚决依法铲除,决不放过;对不符消防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灾危险源,整改率达到100%。

三、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实现规范化。积极推行8类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达标计划,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内30%达标,人员聚集场所和宾馆饭店年内60%达标;认真落实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了理规定》,全面深化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管理机制,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高。

2、落实社会消防执业资格制度。结合全省社会消防执业资格登记认定管理制度,大力推动消防执业资格制度,年内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四、深入推进农村和集镇消防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省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机构和责任机制,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要有专人具体负责消防工作,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落实“七户联防”等防火措施;把消防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着力解决好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提高农村自防自救能力。

2、将消防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内容,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组建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对集镇老弱病残弱势群体的定期上门警醒防火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集镇街道消防栓布局不合理的局面得到改变。

3、开展消防安全村、安全集镇创建工作。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村、安全集镇创建活动,提升农村、集镇防范火灾水平,年内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达标率达到50%以上。

4、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组建消防义务消防队,并搞好管理及训练,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加强派出所治安联防消防队建设,加强消防摩托车日常维护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实战演练,提高处置农村火灾事故能力。各村(居)民委员会义务消防队、联防队要分别达到50%,并投入灭火执勤。

五、进一步加大农村、集镇消防规划建设力度

1、精心制定消防规划。要将消防规划纳入集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并随集镇总体规划的修编而修编,保证消防规划与集镇发展水平相适应。要适时组织集镇、自来水等单位实地调查、认真研讨、多方论证、制定消防规划,提高消防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

2、认真制定消防规划。落实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与集镇建设同步实施。加快老街的消防改造。对与集镇总体规划不相适应的消防规划,不得实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的场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并下达年度整改任务,并确保实施。

六、广泛开展消防科普宣传教育

推进社会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推动消防宣传“进集镇、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工作;要在镇村、集镇、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室。教育部门要组织编写中小学生消防常识读本,纳入中、小学校教学课程,各学校每学期开展消防教育不少于3-4课时。文化服务中心要组建文艺宣传队,创作消防文艺节目,开展文艺演出,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阳光培训内容;共青团、妇联、工商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七、提高灭火抢险救援组织指挥处置能力

1、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镇成立消防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梁波军任组长,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张祥洲任副组长,综治办、安办、派出所、林业站、工商、各村(居)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派出所,并由派出所所长刘铭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灭火救援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开展联合演练,切实提高处置特殊灾害的攻坚能力。各级领导要熟悉公安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制和装备情况,熟悉指挥系统和指挥程序,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调集充足力量,以最快的速度投入组织指挥,领导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化解群众矛盾。

消防安全投入计划范文

消防安全投入计划篇1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石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温小碧任组长,副
点击下载文档
确认删除?
VIP会员服务
限时5折优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