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目的范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3-11-16 11:16:27浏览:1145

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目的

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目的篇1

【关键词】商业银行 投资业务 风险管理 管理手段

一、商业银行投资业务项目风险管理意义

一般来说,商业银行投资业务项目风险管理就是指购买有价证券的一系列活动,在此活动中主要是分散风险,确保最大利润的获取和资产的流动。通常情况下,商业银行投资证券有两种,即股票和债券,但是我国商业银行法里面有规定,在中国境内商业银行是不能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的,因此,在我国商业银行投资业务项目仅限于债券的投资,在进行风险管理时,最主要的就是要加强项目的实施,并要求实施者加强项目风险的管理,控制风险带来的损失,达到赢得风险的最大收益。

二、商业银行投资业务项目风险管理分析

在进行商业银行投资业务项目时要进行相关风险识别,要对业务项目风险进行有效分析,要采用多种措施对可能影响投资业务的风险进行全方位的识别和分析,对相关业务系统要进行归类,并及时把所产生的特性记录下来,确保对投资风险进行及时、全面、有效、准确的分析和识别,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

一是及时收集有关风险数据和资料,如目前银行内部的操作系统信息,以及所要投资的债券的信用等级,或者其使用的利率,包括债券的发行人的信用度,或要偿还的期限和相关的国家税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在进行收集时都要做到真实可靠,而且要具有可操作的效果,只有这样才能对商业银行投资业务项目管理上降低风险或避免风险。

二是及时对投资业务风险进行度量,一般来说在对投资业务风险进行建模后,就可以采用定量的方法来处理相关风险发生的时间、概率及产生的影响和后果。主要是针对商业银行投资债券的风险,而对于随市场和经济不断变化的风险是很难做到量化的,要从多方进行考虑,然后再做出相应的评估和分析。

三是对投资业务管理风险进行及时评价,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门在对投资业务风险进行风险度量后,就应根据风险度量的准确结果再对投资业务项目的整体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价,包括各时间段或者每阶段风险发生的具体时间、级别及所产生的影响程度一一做出正确可靠的评价,从而为正确应对风险提供可行的依据。

三、商业银行投资业务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风险管理的方法很多。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也是其中一种,首先要对现有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出相应的改进,要建立高效、专业的内部操作流程,要分清责、权、利决定风险的因素,要进行高效的业务运转和监控。还有就是要对会计制度和风险拨备制度做出调整,适当扩大风险拨备范围,除了对外进行贷款资产风险,还应把债券投资等风险一并统一起来,进行拨备的标准和比例也要尽可能与国际接轨。

(二)实行现代化银行投资业务风险管理手段

在商业银行投资业务中应积极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评估方法来建立统一的现代化管理系统,能及时对风险进行监控。再说现在计算机信息技术相当开发,而且应用广泛,对于银行这一块,也可以借助电子信息技术来构建完好的数据库信息系统,这样对于有效的跟踪、评估和防范投资业务中的风险是有很大好处的。并且建立了现代化的快速反应机制,就能快速了解到市场价格的变动和流向,以便更快地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减小资产的损失,达到利润的最大化。

(三)加强投资业务项目的组织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投资业务时也要加强投资业务项目的组织管理。要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组织,如设置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时对投资业务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并给出恰当的指导意见。除此之外,就要根据所投资业务的项目,制订详细的投资业务风险管理活动步骤和计划书,要对风险的责权归属有一定的考虑,并建立完整的信息系统,无论从信息收集,还是对信息的处理或反馈上都要做到高速高效。特别是要对银行投资业务管理中所有人员进行风险意识的培养,做到有效地应对各种投资业务风险,以适应银行投资业务管理的需求。

(四)在投资业务中进行有效风险回避和转嫁

在商业银行投资业务项目管理中加强风险回避和转嫁能确保项目的目标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实际上就是通过改变投资业务项目的计划,或者根据以有的风险,找到与其相关的因素,进行有效的排除,尽可能让投资业务项目化险为夷。易或把产生的风险所带来的不良后果转嫁到第三方上,使自身所产生的风险概率降低,或者没有带来风险。

(五)加强对市场监控的管理力度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对金融市场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因此就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控管理力度,确保我国融资市场正常、高效地运行。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要想更方便对经营状况和准确证券公司的资信,就要建立一套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还要设立专门的金融信用评估机构,在一定的时期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原始资产做出适当的评估,并出具科学的评估报告,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证券公司就要进行及时的批判和惩罚,以此来降低融资的信用风险,减少资金的流失。

总之,在目前飞速发展的商业时代,商业银行在进行投资业务时一定要加强对风险的识别能力,要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再就是要大力培养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法律及风险管理知识的人才,只有这样才能让商业银行投资业务在融资市场永驻核心地位。

参考文献

[1]陆晴晴.如何提高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的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3.02:19-21.

[2]董立杰.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优势和模式[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1:37-39.

[3]黄朝勇.银行向证券公司融资的风险控制[J].新金融,2004,5(11).

[4]沈沛龙,任若恩.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模型和方法的比较研究[J].经济科学,2002,6(3).

[5]姜斌,王安民.银行投资汇中银行的风险问题和全面管理[J].现代企业,2008,11(8).

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目的篇2

[关键词]投贷联动;商业银行;研究分析

[DOI]10.13939/ki.zgsc.2017.15.123

1 引 言

1.1 投贷联动的含义

投贷联动,主要是指由商业银行独自或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以“债权+股权”的模式为目标企业(我国多指创业创新型企业,简称“双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形成银行信贷、股权投资之间的联动,以投资收益弥补信贷损失的风险,实现目标企业风险与收益的匹配。

1.2 研究背景

基于我国当前国家鼓励“双创”的战略背景,投贷联动业务作为创新型企业的重要融资手段,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总体来看,投贷联动业务创新性地融合了债务融资、股权投资,有望成为商业银行支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并且能够成为商业银行推动自身业务模式转型与升级的重要依托。

2 业务模式分析

理论上,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主要有三种模式:第一,商业银行与其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合作,实现集团内部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简称“内部投贷联动”;第二,商业银行与外部投资机构(如PE/VC)合作,实现集团外部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简称“外部投贷联动”;第三,商业银行以与其他机构组建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简称“基金模式”。

2.1 内部投贷联动

内部投贷联动主要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商业银行进行信贷投资,实现银行集团内部“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的投资模式。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能进行股权类投资,目前,在我国境内设立股权投资机构的银行只有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一家,它通过旗下子公司国开金融实现投贷联动。另外,《指导意见》2016年4月21日,银监会、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委联合《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公布的十家试点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西安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浦发硅谷银行。也仅开放了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在内的十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试点业务,对科创企业进行投贷联动。为了规避监管限制,我国商业银行的股权类直接投资机构绝大多数都设在境外,如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招银国际、建银国际,通过“曲线”方式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内部投贷联动两种具体模式如图1所示。

图1 商业银行集团内部投贷联动模式

2.2 外部投贷联动

2.2.1 投贷联盟模式

投贷联盟模式主要是指对于外部投资机构已投资进入的企业,商业银行根据自身风险偏好、信贷管理理念及行业投向、取向等因素向目标企业发放贷款,或跟踪介入配套融资支持,实现商业银行与外部投资机构的投贷联盟,达到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相结合的目的。

2.2.2 期权模式

期权模式是由投贷联盟发展而来的,主要指商业银行与外部投资机构(如PE/VC)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商业银行与目标企业签订《贷款协议》,约定可以在未来的特定时期把贷款转换为对应比例的股权期权。贷款到期时,商业银行可以债转股或收回贷款,业务模式类似一种可转债。目标企业实现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股权转让或者被并购等资本市场交易方式实现股权增值或溢价时,由外部投资机构在资本市场上抛售所持的该部分股权,从而实现“超额收益”,银行与投资机构按约定的比例分享其成。

2.3 基金模式

基金模式主要是指政府部门与商业银行(多数通过通道发起信托计划参与基金)组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通过优先、劣后的结构化设计以及股权回购的增信措施,实现银行的风险控制。基金对目标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商业银行对其发放贷款,基金的股权投资可对银行的贷款形成风险补偿机制,实现投贷联动。这种银行与政府合作发起设立的基金属于一种产业基金,产业基金具有两大特色:一是因其带有政府色彩,相比一般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相对较低;二是因其产业政策导向,设立的审批要求一般较高。

3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商业银行对接资本市场开展投贷联动等业务的时间并不长,虽有一定的尝试,但业务规模依旧比较小,缺乏完善的整体机制。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对接资本市场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问题,分别是:业务合作机制问题、信贷评价体系及信贷定价方法适用性问题、风险控制措施问题。

3.1 业务合作机制问题

在上一章讨论的三种业务模式中,无论是内部投贷联动还是外部投贷联动,商业银行均需要与外部投资机构PE/VC合作,共同做好尽职调查、产品设计等工作。而这两个投资者的考核机制、风险偏好等存在较大差异,双方目标很难完全一致,投贷联动的业务合作机制就会导致较高的沟通成本与协调成本。

3.2 信贷评价体系及信贷定价方法问题

目标企业多数为“双创”企业,具有轻资产、高增长、高风险的特点。“双创”企业的这种“两轻一高”的特点使其按照商业银行现有的信贷评价体系,很难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导致“双创”企业面临融资难的窘境。商业银行的信贷评价体系,主要是基于企业的历史经营情况分析,而投贷联动这种投资更多看重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因此银行现行信贷评价体系存在对投贷联动业务不适用的问题。

除了商业银行现行的信贷评价体系不适用于投贷联动业务,商业银行传统的信贷定价方法也成为投贷联动业务发展受限的瓶颈。商业银行传统的信贷定价方法,主要依据资金成本与风险溢价,而投贷联动业务中,银行在确定贷款利率时,不仅要考虑风险溢价,还要考虑企业未来IPO等方式实现股权溢价给投资者带来的预期超额收益。因此,银行与外部投资机构签署协议时,可以适度让利,与外部投资机构约定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降低目标企业的财务融资成本,促进目标企业在相对较低的资产负债率情况下发展业务,这将有利于目标企业的未来价值增值,也为银行与投资机构的超额收益提供了保障。

3.3 风险控制措施问题

商业银行传统的信贷风险可以通过担保物质押、外部增信等措施来控制,而投贷联动业务中的目标企业往往缺乏抵押、质押的资产。投贷联动业务中,不但存在一般信贷业务中的普遍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而且会产生由于股权投资所带来的特殊风险,如股权质押风险、股权变更风险以及对赌协议等风险,这无疑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4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投资建议

4.1 建立专业的投贷联动业务团队

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既需要熟悉传统信贷业务的管理人员,又需要在并购、IPO、股权投资等资本市场操作方面具备丰富投行经验的专家,还需要能够深刻理解目标企业发展特点、较为精准地预判目标企业发展前景的专家。因此,商业银行为了能够专业、顺利地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不仅需要培养一批跨专业的复合型人才,还需要借助外部投资机构或者其他方面“外脑”资源,增加团队的综合业务能力。

4.2 加强风险防控,抑制风险传导

目前,相关政策规定,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时,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对目标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且投资于单一企业的额度不能超过子公司自有资金的10%。此规定的目的是建立起银行子公司股权投资风险与母公司信贷风险之间的隔离,避免将业务风险向集团传导。

4.3 选择优质标的作为目标企业

投贷联动的主要特色就是以股权投资带来的超额收益弥补信贷损失风险,而超额收益与选择目标企业紧密相关,优质项目的筛选是保障收益的重要环节。为了筛选出优质的目标企业,银行投资子公司需独自或与外部投资机构一起做好项目尽调的工作,充分了解目标企业的经营状况,合理地评估其发展前景与预期收益。

4.4 借鉴SVB模式

美国硅谷银行(Silicon Valley Bank,SVB)是国际上最典型的投贷联动案例,在投贷联动业务开展方面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并且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业务机制,这对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SVB在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时,具有一大特色,那就是长期与外部风投机构保持紧密合作。并且在投资进入目标企业的时点选择上也独具特色,大都选择与风投机构同时进入目标企业。此外,在目标企业的筛选上也形成了自己的一套体系,从而保持了较低的投资风险。SVB开展投贷联动时,股权投资由集团专门设立的股权投资机构进行管理,从而实现股权与债权的分离管理,降低整体的投资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应积极借鉴SVB模式,建立股权与债权的分离管理,可与外部风投机构紧密合作,谨慎筛选目标企业,以保障投贷联釉て诔额收益的实现,从而弥补信贷投资可能带来的损失。

参考文献:

[1]顾海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管理机制的重塑研究[J].南方金融,2011(4):8-12.

[2]陈邦强.投贷联动机制探析[J].中国金融,2016(5):46-48.

[3]朱柯达.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的实践研究[J].浙江金融,2016(7):36-42.

[4]王刚,尹亭,陈文君.投贷联动监管制度框架[J].中国金融,2016(5):50-51.

[5]刘孝东.以促投贷完善金融资源配置[J].中国金融,2016(5):48-49.

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目的篇3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资决策;项目管理模式

风险管理,是指在不稳定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同时,通过对风险的预测、评估、处理把风险降至最低管理过程。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由于银行金融企业自身的特殊性,风险与价值是并存的,且项目投资本身具有的复杂性、规模性、时间周期性较长的特征,其投资风险的程度也是巨大的,且由于连锁性,单个银行的风险累积可能会引发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作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商业银行具有项目投资选择、资金的独立决策运用自主权的同时,防范投资项目信贷风险的责任,也是由商业银行自行承担。基于此,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有效规避系统内外部各种风险,是构成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必要任务。因此银行投资价值与投资风险管理密不可分,商业银行为了降低风险,就必须通过风险管理优化风险和价值的平衡进而创造价值。

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现状

(一)商业银行项目信贷风险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信贷前管理现状情况表现为商业银行对于负责建设项目的企业普遍推行信贷管理权限,对有开发前景效益高的项目,规模较大的企业积极提供信[1]贷业务,对于信誉差的企业、风险大的项目不予扶持,遵循了市场的优胜劣汰的发展规律。但是也存在一些负面的效应,造成商业银行对大型投资项目集中竞争,放松了审查制度和风险评估程序,造成更大的风险。目前我国对于完成贷款的项目后续风险管理采用国际通用的正常、关注、损失、可疑五种级别跟踪管理控制风险有不科学性。表面表现为正常类的贷款中,投资项目有时已经存在了经营管理风险隐患,或者当投资项目的市场不理想时,商业银行的数据库里仍把其设为正常,让项目的内在风险未能揭示,不利于有效的风险规避措施的应对[1]。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现状

我国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于风险管理体制的建设。首先是按照统一授信风险管理体系,即客户在办理贷款为主的资金支持业务时需要把按照授权主体、风险主体、授信客体三统一原则的控制客户整体信用风险和具体授信业务风险。但是由于授信部门特点不同和缺乏全国统一的客户数据系统,客户办理多种授信业务时感觉程序繁琐,也存在不法客户同时申请多部门授信套取银行授信,增加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潜在风险。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政策支持下,实行审理和贷款划分为不同部门管理分离制度后,国内商业银行逐步开始推行建立客户授信的统一管理机制;其次通过对风险重点针对性的确保对客户和项目调查和评价科学公正的独立尽职调查制度;成立风险评审委员会作为授信决策的专家审议机构的专业集体评审制度;对决策各环节的严格问责制度;授信项目决策之后分析评价制度的构建。这种三位一体决策体系是我国银行业初步建立的一个比较科学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商业银行投资决策的准确。

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风险管理建设力度不够

我国虽然开始推行与风险投资业务并行的专门风险管理部门,但是目前我国实际开设投资银行部门的覆盖率较低,同时单独依赖投资商业银行和风险控制部门很难对投资风险起到完全防控作用,相关的配套机制有待完善;其次根据商业银行投资项目的特点,风险投资是高风险与高收益并行的业务,投资项目一般具有投资周期长、技术难度大,业绩回报不确定性,因此要保证银行的风险效益,必须有专门的风险投资人才团队作为支撑,而受我国当前对银行人才队伍的培养主要面向的是服务于客户端及电子商务人才的建设,对风险投资领域人才几乎处于空白阶段。

(二)信贷风险控制深度不足、缺乏量化的风险评估

目前商业银行内部与控制项目风险的直接相关的业务人员职责是负责企业提供的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的数据和材料,投资项目风险调查报告不是来自于真正深入到企业核实相关数据,导致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门工作只流于表面,“三查”制度执行力没能落到实处。在投资项目的实施阶段,商业银行一般存在对后续管理放松,没有跟踪了解项目的经营情况,对于投资资金的流向缺乏深入考察,增加了信贷的风险。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多对风险进行主观预测的定性分析多,基于风险存在的因素构建模型分析定量方式少,普遍依据已经发生的固化的现实损失来衡量投资项目风险。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评估的定量化由于缺乏数据的积累存在基础性困难[2]。

(三)内、外部监管体系还不完善

我国内控机制建设比较薄弱,对于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控制力度较弱。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作为重要的内控机制是属于同等级别的内部组成机构,同时内部审计部门的人事又从属于银行管理,导致稽查组织在不能独立,权威性较差。对于项目风险管理机制的配套部门完善程度来看,仅依靠银行一个组织不能完全实现对风险的控制,政府管理部门、银监会、证监会的监管都是有效的监管手段。监管的内容单一、力度不足不能适应金融机构多元化投资经营的需求。改制后商业银行内部监督体系分析,职责定位仍不够明确。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自我约束不够,产生各种违规操作,却没有太多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

三、我国商业银行项目风险投资管理建议

(一)完善投资项目风险管理体制

在所有的商业银行设立专门项目投资风险管理的组织部门,成立业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商业银行投资的项目及时进行跟踪、定期评估,及时给予指导意见。在投资决策前期阶段,进行科学可行性研究论证,制定详细的风险管理策划书,责任落实到个人,明确权责统一的制度;利用先进的投资业务风险管理手段,利用模式经营理论,优化投资组合,积极开发运用风险量化方法和投资优化模型,建立的完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快速反应机制,考虑到极端的市场价格变动、市场流动性降低以问题,做好防范策略,在资本有限的约束下增加投资项目的收益,减少损失;最后通过政府要积极引导高等学校培养一批商业银行投资业务急需的应用型复合型的综合项目管理的专门技术人才。

(二)加强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构建科学的管理制度是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和投资风险管理的根本。应首先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理念,构造商业银行内部高效、清晰、专业的业务流程,实落实责、权、利相结合的决策风险责任制,实行内控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避免决策的主观性和盲目性。其次要完善信贷管理制度,项目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着商业银行的投资风险大小,因此必须建立科学化的信贷管理体系,实施审贷分离制度,保证贷款管理质量,提高项目投资的效益。

(三)推广项目管理模式在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首先对于商业银行的投资项目类别应该进一步细分,根据项目客户的规模、行业特征、诚信度的不同对投资项目进行分类,有效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其次对于目前项目管理模式业务渠道过程,项目信息失真和部门之间权责混乱的问题,要根据业务流程再造的理念统一规划符合当前信贷要求的机构设置;最后从方法、技术、业务流程等方面提高的基础上转变项目管理模式的思想,从目前国内银行业务的地区性结构和业务性结构向客户型为主,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的渐进性项目管理理念的转变。参考文献:

[1]戴有姣.我国商业银行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研究[D].东北石油大学,2012(6).

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目的篇4

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风险管理是一个一系列的问题分析和解决机制。在进行分析管理的时候要有全局性的眼光和目标,要采用多种措施对可能影响投资业务的风险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识别和分析方法,并采取可靠的方法进行有效的分析和总结。

(一)及时的对项目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收集

一个银行项目的实施一定要有可靠的保障机制,在实施过程中投资人要全面的把握全局,及时的收集所需要的资料和有用的信息,以便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数据和资料分析,提高风险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在信息的收集整理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实事求是的态度,力求做到真实可靠,在这个基础之上要选择具有可实施性的方法去解决可能发生的问题。只有在风险的预测和准备阶段上做足了充分地准备,商业银行投资业务项目的管理才具有安全可靠性,才能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二)及时的对投资业务的风险进行度量

商业银行投资业务项目都是具有一定模式的,在项目的实施中我们要对其进行一定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对项目的投资业务的风险机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在现实中,未来的发展状况是很难完全预测的,对市场经济变化莫测的今天,只能是定性的分析而不能做到定量的判断。

(三)及时的对投资的业务管理风险进行评价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是对项目的风险度量机制,在风险评价的过程中一定要采用正确的方法和专业的眼光,对项目的各阶段和风险的发生条件进行有目的的、专业性的管理和评价。

二、商业银行投资业务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完备的内部项目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风险管理是一个长期困扰投资人的问题,其实,在认真全面的分析其基础上,我们不难发现对于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风险管理有很多可实施的方法。制度是一个项目高效有序和有规则的运行的必要条件,在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管理中,首先就应该有健全的制度作保障。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制度的保障是基础,是一个项目健康的发展的首要条件。对于现行的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的一定要及时的对其进行完善,要建立专业的队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价。在实施中要适当地扩大风险划拨范围,做到对可能发生的事情都有准备。在实施中一定要遵循完善的标准,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使风险尽可能的降低到最小。

(二)实行现代化的银行管理投资业务风险管理手段和方法

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应当与现代化接轨,积极地响应和运用标准、专业的风险评估手段进行合理的评价。现代化指的不仅仅是技术方面,技术是一个基本方面,更重要的是与现行的法律、条件、外部因素做到合理的接轨。对于当今信息技术发达的今天,计算机的普遍运用已经大大的方便了人民的日常生活,对于银行的管理投资业务这一方面我们就可以很好地借鉴这种模式。电子信息技术的运用可以大大的方便信息的整和、管理。银行的投资业务的相关开放数据与现实的各种风险评估数据资料进行有机的接轨,做到实时的监测。现代化的快速反应机制又为我们进一步的准确了解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最方便的捷径。

(三)适时的加强投资业务项目的组织管理

我国的商业银行内部都有一定的内部组织管理,都有明确的分工合作。企业内部的组织管理可以包括很多种,风险的管理就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风险的规避要想取得更好地结果,有序的组织管理是必不可少的,首要前提是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组织。风险管理组织的成员都必须各有所长,能够为风险的规避提供有利的条件与措施,其中专业性较强的环节一定要重点把握。除此之外,在具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后还要有完善的项目计划,做到全面,要为可能发生的事件做完备的计划。在银行企业内部,员工的整体素质一定要做到进一步的提高,做到可以有效地应对各种潜在、正在发生的各种风险,及时的解决所发生的问题,顾全大局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减少各种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四)在银行投资业务中进行有效的风险规避与转嫁

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管理的风险是一直存在的,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风险的完全避免似乎很难达到完美,这就要求我们要对风险进行巧妙的转嫁与降低。在实施过程中,我们要正确的把握项目的发展趋势和走向,尽可能的了解风险的类型和损害程度,在听取相关专业人员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的发展进行有效的转嫁风险。在风险发生的时候一定要找到风险发生的原因和与之相关的因素,为之后风险的转嫁和降低提供最可靠的资料和数据。

(五)充分地完善市场管理的监督力度

市场监控的管理力度的加大会进一步的有利商业银行项目风险问题的规避。在经济急速发展的今天,金融业对市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完善和加强我国金融市场的正常、有序的运行是金融业进一步发展的有利条件。任何的不利因素都在逐步的向有利于金融市场的方面转化。商业银行要想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就应该首先站到对方的立场去考虑和思考问题,要充分地把一切对客户有利和不利的因素一一列举出来,并及时的对不利因素进行优化和完善。在现有的制度基础上,去发现制度和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市场是我们无法左右的,但是我们可以在制度和实际运行中多下功夫。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风险规避是不仅仅的为投资者服务的,它还要间接地服务于所有的人民大众,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风险管理系统要及时的发现现行市场经济中存在的漏洞,要及时的通知投资人和其他人员,正确的评估和判断市场经济和相关项目潜在的不利影响,以减少投资者的损失。

总之而言,对于目前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商业银行的投资风险规避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就长远来看,商业银行的投资项目的风险规避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商业银行要结合当代的实际情况及时的建立健全完备的管理制度,进一步的提高规避风险的意识并逐步的提高解决风险的能力,使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可以走的更远。

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目的篇5

关键词:银信合作 信托 表外业务 资产证券化

银信合作业务,即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其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资金和信托的合作、银行自有资金和信托的合作、中间业务合作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合作等。

根据信托业协会的统计数据,从2010年到2014年,银信合作业务余额从1.66万亿元扩张到3.10万亿元。若考虑诸如银证信等其他模式,单一资金信托余额则更能真实反映银信合作的规模现状。从2010年到2014年,单一资金信托余额从2.27万亿元增加到8.75万亿元;2014年末信托业信托财产总额为13.04万亿元,单一资金信托占比高达62.58%。

银行从2005年开始正式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商业银行依托强大的销售渠道,获取资金的能力较强,但是作为中国资本市场上的新生力量,在银行理财成立初期,资金投资渠道较少,难以发挥资产管理的作用。而信托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关系,具备得天独厚的制度优势,银行理财的资金优势和信托的制度优势相结合,使得银信合作业务快速发展。此后,银信合作业务范围不断扩大,银行自身的需求也不断多样化,各种银信合作模式的创新也越来越多,发展成目前高达数万亿元规模的银信合作市场。

银信合作业务产生的原因

(一)基于信托视角的分析

具体来说,在以往的银信合作业务中,信托较为核心的制度优势在于以下几方面。

1.贷款资质

在金融机构中,除银行以外,信托是唯一可以募集资金对外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银行理财资金以信托产品为通道向实体企业发放贷款,成为银信合作业务初期最为重要的业务模式。

2013年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资产管理新政陆续公布后,部分银行理财资金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发行的产品为通道,向实体企业发放委托贷款。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对此类产品收费普遍较低,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市场扩张,但是2015年初银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限制金融机构使用募集资金发放委托贷款,预计在未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此类业务会大幅萎缩。

2.产品法人资格

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进行股东工商注册登记和抵质押登记时没有障碍。银行理财资金以信托产品为通道,可以非常方便地对标的公司进行股权增资,同时,理财资金利用信托为通道向企业发放贷款时,相关的抵质押物可以登记到信托公司名下。证券公司资管产品、基金公司专户产品在法律上属于委托关系,无法直接做股东登记和抵质押登记,从而在股权投资业务和贷款业务上存在不便。

3.投资范围广泛

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较广,涵盖了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业投资等多个领域。商业银行理财资金在业务开展初期,以信托产品为通道,可以非常顺畅地将理财资金投向各个市场,完成资产配置。

4.破产隔离制度优势

信托关系具有破产隔离的天然制度优势。信托关系与委托关系不同,信托关系中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信托财产的管理,即在信托关系中,信托财产是独立的,它与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自有财产相区别,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债权人均不得对信托财产主张权利。但在委托关系中,即使委托的事项是让人进行财产管理或者处分,该财产仍属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委托人的债权人仍可以对该财产主张权利。

信托关系的破产隔离优势,使得信托成为最天然的资产隔离主体。在各种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信托产品成为最为合适的SPV(特殊目的载体)主体。目前银行间市场发行的所有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均采用信托作为SPV。

(二)基于银行视角的分析

从以往来看,银信合作业务模式虽然千变万化,但是其出发点无非来源于银行的如下四方面需求。

1.盘活存量资产

对于银行业来说,表内大量存量存款、票据等资产流动性差、期限长,影响银行新增表内资产的增加和新业务的开展,盘活表内存量资产的需求一直存在。在以往,银行存量资产出表的渠道较少,监管机构认可的存量资产出表途径主要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流转模式。而这两种业务模式正式开展的时间较短,无法满足银行全部的存量资产出表需求。在此背景下,银行业以信托为渠道,通过信托产品的包装,将存量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等委托给信托公司,并对外转让,达到了将银行表内资产表外化的目的。

在此类银信合作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不透明、个别银行在转让资产时私下提供回购函等问题,导致监管机构无法有效监控银行转让腾挪表内资产的行为,因此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来限制此类不规范的表内资产腾挪业务,比如严禁银行理财资金受让本行信贷资产、严禁银行转让信贷资产时提供回购承诺、限制信托公司开展银信合作票据业务等政策(见表1)。

尽管监管机构对银行业转让存量资产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但目前银行业盘活存量资产的需求依然旺盛。随着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不断规范和注册制等政策的陆续推出,今后银行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会大大提速,并进一步阳光化、规范化。

2.新增表外业务

对于实体经济中的部分信贷需求,由于商业银行表内贷款空间不足等原因,银行会协调本行理财资金向融资人提供融资。由于过去银行理财计划不具备直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资格,所以银行以信托为通道,由理财计划认购信托产品,再由信托产品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在此类业务中,信托充当银行理财计划的通道,在产品形式上一般表现为单一资金贷款信托。此类业务自开展以来,发展迅速,很快就具有相当规模。由此,银监会于2010年出台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信托公司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在此背景下,此类银信合作业务受到较大限制,但是其后随着“银证信”、“银基信”1、“假股真债”2等创新模式的出现,此类业务又再次得到较快发展。

3.发展中间业务

对于银行来说,托管、财务顾问等业务属于银行业轻资产业务,银行大力发展此类业务,在维护客户的同时,亦能获取一定的中间业务收入。

在实际业务中,银行将客户推荐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主动向银行客户募集资金,或者银行将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推介给客户。银行从中获取推介费、托管费、财务顾问费等中介业务收入。

此外,银行有时还作为具体项目的推介方,将项目资源推荐给信托公司,银行和信托公司均能够获取较为可观的综合收入。然而,此种情况下,当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问题时,风险的最终承担方难以确定,项目的最终风险处置也难以落实最终责任人,对项目的兑付构成不利影响。

4.资产投资渠道

由于投资范围受限,商业银行会借用信托产品的通道进入投资受限领域。具体来说,同业资金的投资、证券投资、实业投资、另类投资等领域的银信合作业务是以往较为重要的领域。

(1)同业资金的投资

由于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普遍较好,因此其在同业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筹资能力,且成本较低。商业银行将从同业市场上拆借的期限短、成本低的同业资金,用于投资期限长、流动性低的信托产品,从中可赚取大量价差收入。然而这种业务模式下,资产负债表期限错配情况严重,在市场资金面紧张的情况下,商业银行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流动性风险。

(2)证券投资

在过去,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由于开户等一系列问题,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受限,主要通过信托产品投向证券市场。但由于监管机构对信托产品参与证券市场投资制定了限制措施,信托业在证券投资领域与银行的合作逐渐被基金子公司、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等后起之秀所取代。

随着监管机构对理财资金投向的逐步放开,未来商业银行通过中间金融机构对外投资的需求将逐渐降低。

(3)股权投资

近年来,部分银行的私人银行部门在有意识地拓展大客户直接参与私募股权投资的业务。由于信托产品具有法人资格,在工商注册登记的过程中较为方便,同时信托产品的设计也较为灵活,能够帮助大客户实现各种各样的风险收益结构安排,因此信托产品成为银行理财资金进行直接股权投资最为便捷的通道。

同时,银行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直接投资实体经济,也为银行打开了一条进一步整合上下游客户资源的投行道路。此类业务目前存量规模较小,在未来很可能会成为银信合作的重点业务方向之一。

(4)另类投资

在实业投资领域,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非常广泛,除了较为流行的直接股权投资之外,为私人银行客户定制的红酒信托、名表信托、养老信托、消费信托等创新型产品不断涌现,满足了银行客户的不同需求。

目前银信合作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难题

银信合作业务的存在,使得各大商业银行得以通过信托等中间机构,进行表内空间腾挪、表外投资、直接投资等活动,增加了监管难度。银行通过信托产品对一些资产进行转移,导致监管部门很难第一时间了解银行的实际资产情况。同时,商业银行通过复杂的产品包装,隐藏了商业银行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潜在风险,加大了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

同时,随着诸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这样的证券业资产管理机构和银行业业务合作的开展,相比于银信合作业务,银证合作及银基合作由于合作双方由不同的监管机构监管,监管政策不一致、存在监管沟通时滞等问题,都会增大银证合作、银基合作的潜在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受限于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不完善、全国性产品流转平台缺失等原因,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估值较难,其流动性也较差。当商业银行自有资金或者理财资金持有较大规模的信托产品时,其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也较大。

(三)信用风险

目前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集中在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领域,而这些领域存在一定的行业性风险。当商业银行(尤其是某些风险控制能力较弱的中小型银行)持有大量信托产品时,所面临的潜在信用风险也较大。

现有银信合作业务面临的形势

(一)商业银行资产出表需求的变化

虽然商业银行资产出表的需求没有减少,但是随着标准化出表渠道的放开,以往旧式的资产腾挪需求会逐步减少。目前监管机构已经推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注册制,未来大量的标准化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逐步取代传统的以腾挪资产为目的的银信合作业务。

(二)商业银行投资渠道的放开

商业银行自有资金和理财资金投资渠道的放开也意味着部分旧式银信合作业务的终结。

过去,商业银行投资渠道匮乏,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倒逼商业银行通过信托等通道实现理财资金的对外投资。然而,当前监管部门逐步明确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资产管理地位,理财资金的投资渠道和投资工具也在不断被拓宽,尤其是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新型标准化产品的推出,使理财资金得以通过标准化的工具进行债权投资,未来信托产品等中间产品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弱。与此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也开放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开户资格,理财产品也有望直接开立证券交易股东账户。随着未来理财资金投资渠道逐步放宽,对信托、证券、基金等产品通道的需求将不断下降。

(三)信托行业的转型

在商业银行需求转变的同时,信托行业也面临着监管制度的变化。2014年12月10日,银监会和财政部颁发了《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未来所有资金信托均需要按照新发型金额的1%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这就意味着以往的通道型银信合作业务未来会面临巨大的成本提升,业务空间会大幅缩小。2015年4月,国务院起草了《信托公司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信托公司的“净资产与全部融资类单一资金信托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5%”、“净资产与全部融资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2.5%”、“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式对单一融资者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15%”。

上述规定极大限制了信托公司发展传统融资类业务的空间,促使信托公司向投行化、资产管理化、资产证券化业务方向发展。

未来银信合作业务展望

虽然当前商业银行的需求和信托行业的监管政策都发生着较大变化,但是商业银行和信托行业未来依然面临着诉求的统一和优势的互补,未来的银信业务合作重点可能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证券化业务

未来商业银行流转表内资产的需求依然存在,信托业可以发挥信托产品破产隔离的天然制度优势,在标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受托人服务。相比以往传统的信贷流转业务和票据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更加透明化、标准化,更能促进商业银行存量资产流转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投资银行业务

目前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工具大多集中在发行债券、贷款等融资类工具,股权投资、产业链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工具较少,无法发挥银行资金和客户的优势。与同业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信托在实业投资领域优势明显。商业银行和信托合作,可通过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模式介入企业的股权投资领域,从而更全面地介入产业链的整合,帮助银行业务转型。

(三)主动投资业务

在以往银信合作业务发展过程中,信托业不断增强自身风控能力、投资能力。在与一些风控能力较为薄弱、缺乏投资能力的中小型商业银行合作时,信托公司可以发挥自身在风控和投资实力上的优势,向银行提供更多风险可控、具备一定收益的优质资产。

(四)财富管理和另类投资业务

目前,商业银行客户需求不断发展。消费信托、土地信托,财产权信托、家族信托等新的信托业务模式尚未被大幅度开发,商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信托的制度性优势,与信托公司进行深度合作,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注:

1.“银证信”、“银基信”业务模式是指银行理财资金认购证券公司发行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者基金公司发行的专户产品,再由上述产品认购信托产品,由信托产品完成对最终融资企业的融资。

2.“假股真债”模式即银行理财资金认购信托产品,由信托产品对融资人进行股权增资,由融资人提供股权回购,这种业务模式表面上属于股权投资业务,实际上依然属于融资类业务,仅仅从形式上规避融资类业务的约束,该业务模式后期被监管部门认定为融资类业务。

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目的篇6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9-0079-05

一、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现实意义

目前,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外资银行的进入以及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金融市场竞争的逐步加剧,我国商业银行如何突破传统的经营模式,开发新的业务品种,有效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已成为面临的突出问题。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应对经济金融发展形势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直接融资比例不断扩大,国企重组进程提速,行业整合与并购方兴未艾,这为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创造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商业银行必须适应这一发展形势,通过发展投资银行业务促进自身战略转型。

(二)推进综合化经营和应对国际竞争的迫切要求

目前,我国金融业一直坚持分业经营制度。加入WTO后,许多外资金融机构实行的是综合化经营,这些实力雄厚的外资银行,必然会凭借其在投资银行业务领域的绝对优势,抢占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务市场,这必然对仅局限于传统银行业务的我国商业银行产生巨大冲击。如果这种状况维持不变,就可能形成外资银行在华继续实行综合化经营与国内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格局。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尽快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营销已经刻不容缓。

(三)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随着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传统业务同质化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商业银行陷入规模扩张和低水平同质竞争的泥潭。而随着市场环境和客户金融意识的逐步成熟,越来越多的客户已经不仅仅满足于银行提供的存贷款等传统服务,而要求银行提供包括重组并购、企业理财等投行业务在内的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尽快适应客户需求变化,加快发展知识密集、高附加值的投行业务,健全企业服务功能,成为商业银行摆脱低水平同质竞争、培育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四)实现收益结构优化和效益增长的必然选择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传统存贷款业务的发展空间日渐狭窄,适时、有效地配合国企改革而开展企业并购中介等投资银行业务,可以逐步改变目前过于单一的商业银行功能,消除累积性风险的发生。同时,商业银行可以在投资咨询、财务顾问、项目融资等投资银行业务中拓展生存空间,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从商业银行自身来看,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可获得五方面收益:一是能够分享我国资本市场迅速成长带来的丰厚利润,拓宽收入来源渠道,实现中间业务的结构升级;二是实现收入多元化,节约成本,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三是商业银行可在为客户提供存贷款服务的同时,满足客户融资、并购重组、上市财务顾问等增值型服务需求,增强对优质客户的综合营销和服务能力;四是可利用丰富的客户资源,促进优势客户对弱势客户的兼并、收购,有力地促进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保全;五是通过对企业提供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将使商业银行更全面地了解其财务状况和经营行为,有助于商业银行有针对性地制定贷款进入和退出策略,有效控制贷款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现状

(一)投资银行组织架构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纷纷构建投资银行业务组织架构。

中国银行通过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经营投资银行业务。中银国际于1998年7月在香港注册成立,目前已建立起国际化的投资银行架构,通过其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美国、英国及新加坡设立的分支机构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广泛的投资银行产品和服务。目前,中国银行正积极探索在商业银行公司金融业务板块下拓展投资银行业务。

2002年初,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在国内率先成立了投资银行部,目前已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浙江、江苏、山东等22家境内分行设立了投资银行业务部门,配备高素质的项目团队,承揽重组并购、银团贷款、结构化融资顾问、资产证券化、企业上市发行顾问、资产管理、常年财务顾问、企业资信服务等系列投资银行服务。此外,工商银行还拥有境外控股的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东亚”)。

中国建设银行于1995年与摩根斯坦利等组建中国首家合资投资银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2003年,建行总行成立投资银行部,主要在内地拓展委托贷款、财务顾问、银行保险等业务。2005年初该行投资银行部被分拆,2006年9月恢复组建投资银行部,全面发展投资银行业务。近年来,建行通过相继控股重组中建投、中信建投等券商,迅速推进投行业务。[1]

近年来,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商业银行也纷纷成立投资银行部门,大力拓展投资银行业务。总体来看,国内商业银行已初步搭建起投资银行业务组织架构。

(二)投资银行业务范围和产品

目前,中国银行所属投资银行机构中银国际可为海内外客户提供包括上市融资、收购兼并、财务顾问、证券销售、投资研究、定息收益、衍生产品、结构产品、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杠杆及结构融资、私人财富管理等广泛的投资银行产品和服务。

工商银行积极探索投资银行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互动发展,稳步发展企业理财咨询和资信服务等基础类业务,重点开拓以重组并购、结构化融资、银团贷款安排承销、间接银团、企业上市顾问等为代表的品牌类业务,积极发展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新兴业务。2006年,该行作为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为19家企业发行了23期、总额为463.4亿元的融资券。

建设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主要经营短期融资券、国际债券、信托受益凭证、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再融资、股权投资、财务顾问和财富管理等产品和服务。[2]

从未来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趋势看,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和产品创新的空间还很大。

(三)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和盈利状况

近几年,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业务营业利润有较大幅度增长,从2005年的3.21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07年的13.84亿元人民币;投资银行业务营业利润占整个集团营业利润的比重不断提高,从2005年的0.5%提高到2007年的1.55%。

工商银行充分利用自身网络、信息、资金优势和广泛的客户关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高水准的投资银行服务,投资银行业务取得长足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从2002年的1.9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07年的45.05亿元人民币。投资银行业务已成为该行第四大中间业务收入,已成为边际投入最小、边际产出最大的高附加值业务品种。

2007年,建设银行实现财务顾问业务收入19.96亿元人民币,较2006年增长128.38%;短期融资券承销金额达到625.8亿元人民币,市场占比18.68%,累计承销量和当年承销量连续三年保持国内同业第一。[3]

虽然各行在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的统计口径上存在差异,但总体看,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不断增长,在整体收入中的占比不断提高。

三、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途径

从我国情况看,根据现有法规,除证券承销与经纪等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外,其他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基本上都可从事或以财务顾问的形式参与。从我国金融生态现状出发,今后一段时期内商业银行应重点发展的投资银行业务有以下几种。

(一)与贷款等债务融资业务相协调的投行业务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项目融资顾问、银团贷款组织安排、结构化融资顾问等;资产证券化、公司债券承销;协助项目发起人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项目结构和融资方案,协助项目有关方进行项目协议和融资协议的谈判。在安排银团贷款时,可以充分创新各种金融产品,如资产抵押债券、各种贷款证券化、零息可转换债券、委托贷款等。资产证券化可采取商业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债券等债务性债券形式,还可以通过证券化的方式协助企业处置不良资产。

(二)财务顾问业务

财务顾问可分为企业财务顾问和政府财务顾问两个方面。

1.企业财务顾问。主要为客户的资本运作、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活动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帮助客户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投资收益,改进财务管理。特别是在企业并购和重组中,商业银行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收购兼并与重组业务的一个新兴市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立后,为促进国有资产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经营性国有资产迫切需要重组;大部分民营企业面临二次创业和向现代化企业转型的任务;企业资本运营的跨国界活动日益频繁,这些因素为商业银行开展企业并购重组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2.政府财务顾问。政府是商业银行的特殊客户。在我国,各级政府既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又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还是社会稳定的主要维护者。政府可以为银行提供以大型基础建设为代表的良好商机和创造良好的法制、信用环境。在这种条件下,商业银行通过为政府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有利于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和市场经济规范要求的银政关系。

(三)项目融资和银团贷款业务

项目融资是指项目发起人为该项目筹资和经营而成立一家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贷款,以项目公司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以项目的资产或权益作抵(质)押而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贷款方式。项目融资主要用于需要巨额资金、投资风险大而传统融资方式又难以满足但现金流量稳定的工程项目,如天然气、煤炭、石油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以及交通、电力、公用事业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商业银行可以与项目有关的政府机关、金融机构、投资者与项目发起人等密切联系,协调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等一起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协助项目发起人完成项目的研究、评估,设计项目结构和融资方案,协助项目有关方进行项目协议和融资协议的谈判,起草有关法律文件等。最后通过发行债券、基金、股票或拆借、拍卖、抵押贷款等形式组织项目投资所需的资金融通。

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牵头组织银团贷款,增强为大型优质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能力,拓宽与企业的合作空间,为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

(四)并购重组顾问服务

企业兼并与收购已经成为现资银行业务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企业并购活动,如:帮助猎手公司寻找兼并与收购的对象,向猎手公司和猎物公司提供有关买卖价格或非价格条款的咨询,帮助猎手公司制定并购计划或帮助猎物公司针对恶意的收购制定反收购计划。协助企业制定收购或反收购策略,帮助安排资金融通和过桥贷款等。此外,还可协助企业改制,设计重组方案,盘活企业不良资产,协助企业收购或出售资产和企业股权。协助企业在主板、创业板和海外上市,制定企业上市计划。

(五)财富管理业务

商业银行可以为目标客户提供基于传统的支付结算业务之上的财富管理业务,通过专业化的资金管理、外汇交易服务、头寸管理、投资组合设计等多种服务,解决客户全方位的金融需求,与他们建立“关系客户”与“关系银行”的关系。如工商银行通过向大型集团客户提供现金管理服务,使客户加快资金回笼速度,增强集中控制支付能力,减少借款规模,简化支付手续,降低付款成本等方面得到较大实惠,银行也获得了管理费收入。

(六)财务管理咨询顾问服务

1.资产负债管理顾问。定期向客户提交财务分析报告,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并提出完善资产负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2.现金流管理顾问。帮助企业制定现金流管理计划,利用金融证券产品对客户流动资产进行组合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财务决策顾问。对客户的对外投资、融资安排、年度财务指标制定、利润分配等重要决策提供顾问服务。此外,还可为客户提供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咨询、财务重组、风险管理等与财务相关的顾问服务。[4]

四、加快我国商业银行拓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策略选择

(一)构建高效运转的投资银行业务运作平台

为加大投资银行业务拓展力度,商业银行应在总行层面建立按照事业部制运作的投资银行部,将分散于公司金融业务板块、个人金融业务板块和资

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目的范文

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目的篇1【关键词】商业银行 投资业务 风险管理 管理手段一、商业银行投资业务项目风险管理意义一般来说,商业银行投资业务项目风险管理就是指购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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