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报告范文
绿色食品报告篇1
一、发展绿色食品取得长足进步,成效比较明显
1999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绿色牌,走特色路的发展战略,把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称三品)作为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认真组织引导农民,专题推进,攻坚破难,使大家对发展三品的认识有较大提高,三品基地规模进一步扩大,三品生产的数量大幅增长,生产三品企业的实力明显增强。我市绿色食品发展呈现良好的态势。
二、当前发展绿色食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生产绿色食品有长足发展,成绩应加以肯定。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制约和影响着绿色农业的发展。
三、加快发展绿色食品的对策和建议
国家和省对发展绿色农业摆在十分重视战略地位。发展绿色农业不仅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而且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更重要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黑龙江省看,发展绿色农业自然环境和条件十分优越,山清水秀,生态环境好,植被覆盖率高,可以说得天独厚。为此,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花气力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1.认真筹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绿色农业的蓝图。要从黑龙江省的自然地理环境出发,立足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高标准的谋划绿色农业基地框架,龙头企业框架和园区建设框架,使规划有明确目标,实施措施,方法步骤,有序的推进。要聘请一些知名专家和农业高科技人员,瞄准世界有机绿色农业发展前沿,着眼全省生态资源优势,从基地、龙头、品牌、园区等角度全方位对发展绿色农业进行深度规划。要按照区域化、专业化的原则,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大力发展一品村、专业村,使之做大做强。在规划中要搞好产业衔接配套,注重生态系统内的物质循环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下功夫做大做强品牌,真正发挥品牌效应。一个好的产品品牌就可以驰骋国内外市场,牵动整个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首先,应抓好已有的品牌产品的整合,对同一产品、有几个品牌的要整顿、调整,进一步提高品牌的质量和档次,同时注入科技因素,提高附加值;要合理利用资源,发挥资源优势,利用地域特色大力发展一品村、专业村;其次,应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这也是把品牌做大做强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发展龙头企业,发挥品牌效益,实现产、加、销、种、养、加一条龙,发挥聚集力量。以资源优势为依托,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全国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借助他们的力量,把我们自己的品牌做大;再次,加大产品绿色农产品认证力度。围绕农业种植业果业、蔬菜、奶畜、特色养殖、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积极申报绿色、有机认证和农产品产地、产品认证,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多种形式,普及三品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加大管、监工作力度,生产名符其实的绿色农产品。要打造出让人民信得过的绿色农产品,必须加强检测,严格监管,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市、县、乡三级检验检测体系,充实专业人员,强化检测手段和设备,以适应工作的需要;要建立和健全绿色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尽快制定出市场准入、安全追溯、信息、安全预警、公共安全文件处理的规定办法,把这些机制建立起来,做到防患于未然。
4.要尽快修订和完善农药、化肥的生产使用的技术标准,从源头上保障绿色农业的生产。当前限用农药及包装物的使用不规范,问题很多,不按标准使用,造成水、土、空气的环境污染,直接危及绿色农业生产,已成为民众之忧、民生之大患,对此要从源头上管住。对滥用农药做出惩治规定,实施问责;责任部门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生产、销售的高毒农药的责任人严厉惩治;技术监督部门和农药管理部门要重新修订农药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规定。同时要加大对农药及包装物回收力度,科学处理有毒包装物,以净化生态环境,从源头上保障绿色农业生产。
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绿色农业的快速发展。发展绿色、有机食品产业需要多部门、多行业的通力协作,更需要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制定本地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从税收、信贷、财政、科技等方面,扶持农民和企业建立扩大绿色农业生产基地,要通过采取减税、减费、补贴、财政转移支付等综合措施加大对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开发的投入,推进企业、农民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食品,促进绿色、有机农业的快速发展。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统一品种、统一耕作、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五统一的模式,扩大生产规模,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提高绿色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绿色食品报告篇2
一是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全省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生产面积已达4380万亩。其中,绿色(有机)食品种植面积238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2000万亩。全省已建立42个地(市)、县(含8个农垦分局)286个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已达到238个。全省各类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已达到200多个,其中,部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就达到81个(部级35个、省级46个)。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试验示范的带动作用,全省已累计推行标准化种植面积7000多万亩,农业标准覆盖率已达到70%以上,其中,四大作物(大豆、水稻、玉米、小麦)、经济作物、蔬菜等农业标准覆盖率已达到75%以上;农垦系统农业标准化覆盖率已达到100%。绿色畜禽饲养量1286万头(只)。绿色产业生产总量1581万吨,产值498万元。二是绿色农产品认证领域进一步拓宽。目前,我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标志的农产品已达787个,生产总量1110万吨;无公害农产品238个,生产总量802万吨。同时,认证领域已扩大到粮油、饮料、乳制品、豆制品、糖酒、畜禽、蔬菜、经济作物、山野菜、食用菌、林特产品、生产资料等领域。三是绿色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我省制定实施绿色食品技术标准49项,绿色食品开发从投入品标准、生产技术操作标准到产品加工标准,坚持全程标准化,有效地提高了全省绿色食品标准化水平。四是绿色食品产业化体系初步形成。全省绿色食品龙头企业3*户,其中部级和省级75户,全省绿色食品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73亿元,占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的24.4%,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初步形成了贸工农、产供销相连接的绿色玉米、大豆、大米、乳品、肉类、山产品、饮品和特色产品等8大产业体系。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还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不平衡和诸多不足之处。一是绿色食品产业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够。大部分的绿色食品的种养殖生产以家庭、个人为单元,规模、资金、产量上不去,各自为政,缺乏竞争力。龙头企业自身不够强大,引导和带动作用不突出;二是品牌意识偏差、狭隘。产品生产者都想出自己的名、创自己的牌子,造成一个地域同个品种多个牌子,缺乏影响力和规模效益;三是产品生产者过分依赖天然优势,科学种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只顾眼前利益,单一追求产量,盲目滥用投入品,缺乏绿色、保持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四是多数绿色食品科技含量低,生产标准不统一,操作技术不规范。原字号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统装粗货多、精包装细货少;五是缺乏系统的、分层次的检验、检测系统。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上集中在大中城市,县级以下基本上没有,适时的现场鉴别性检验、检测根本没有,批量检验、检测的覆盖率极低。全方位的安全和质量监测更是无从谈起。没有科学数据支持;六是绿色食品市场混乱。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时有发生,市场监管的力度和规范性,有待于加强和提高。鱼龙混杂、冒名顶替、优质不优价,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绿色食品生产者的积极性。省内对外埠产品的准入滞后,缺少了公平竞争的前提。
三、进一步发展壮大我省绿色食品产业的意见
根据我局“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的职能,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奋斗目标,坚持“打绿色牌、走特色路”的发展战略,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组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做大作强绿色食品龙头企业,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不断探索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从而进一步促进全省绿色食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具体措施
(一)加大对绿色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整治
1、加强产地生态环境建设
进一步加强食品产地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污染防治工作。
2、狠抓绿色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参照国际农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制定全省主要农作物和畜禽等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和技术措施。同时制定出台安全农产品的农业种植、畜禽饲养等生产基地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的农业生产管理档案,以利于农产品质量跟踪追溯制度的实施。加强对农业投入品、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绿色食品加工原料采购的监管,以保证企业按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依法规范企业使用安全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严格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公布的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特别是严把肥料、农药、饲料、添加剂等使用关,在生产过程中,全面推行生产记录档案化管理,并严格监管措施,从而使农业生产者从传统的无约束、随机生产转向标准化操作、规范化生产,以保证生产中全程质量控制;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体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监督,把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质量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和生产基地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依法维护全省农业经济的发展和规范市场经济行为;
(4)强化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力度。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品的登记、生产许可使用管理工作。加快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支持无公害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建设,配备现代化的检验手段,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起内容与承担任务相适应,建设布局与无公害食品区域布局相结合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善省、市、县三级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形成以省级检测为主,区域性检测为辅,以重点市县为基础,各级检测系统的配置水平达到国家农产品检测指标的基本要求;
(5)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
(6)深入开展农药、兽药、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7)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的行为。
3、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
继续实施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工作。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以蔬菜等农产品为重点,探索“IC卡管理”、“联户联保”等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办法。
(二)加大对绿色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
严厉查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认真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运用政府监管、市场引导、企业自律三管齐下的办法,遏制无证生产行为;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对有制假劣迹和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全面开展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建档工作,逐一建立企业动态监管档案,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规则,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高危、中危、低风险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别实行A、B、C分类分级监管。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实施定责、定人、定区域、定企业的监管模式,对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实行巡查、回访、年审、定期检验、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措施,确保对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到位;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等五项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绿色食品召回制度;建立绿色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
3、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
规范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相应的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严格依法予以查处。
(三)加大对绿色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
1、开展绿色食品质量安全和绿色食品包装标识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对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绿色食品加大质量监测力度,逐步建立并强化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不合格绿色食品的退市监管,依法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完善相关的处置措施。同时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
2、健全食品流通服务体系,加强企业自检体系建设
向社会推荐优秀企业和优质绿色产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冷链配送和电子商务,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加快推进企业自检体系建设,积极督促大型畜禽屠宰加工和农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严格的进货检验制度,配备必要的有害物残留检测设备,进一步完善委托检验制度,形成有害物超标食品市场退出机制。
(四)扶持壮大龙头绿色食品企业
通过“抓龙头、抓源头、抓典型”,大力扶持龙头绿色食品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从而实现绿色产业的壮大。抓龙头就是要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机遇,通过推荐诚信放心食品企业,推广企业生产经营示范文本,推进食品全链条良好生产规范(GMP、HACCP)和建设绿色、特色食品工业基地等措施,提高我省绿色龙头企业的食品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发展壮大食品支柱产业。抓源头就是要抓住国家加大粮食主产区扶持力度的大好机遇,通过绿色龙头企业的食品安全良性带动,引导绿色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公司+基地+农户”组织模式,走农业产业化道路;发挥我省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优质粮食和无公害农业,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无公害农畜产品标准化种植养殖示范区建设,走农业绿色化道路。从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省作为全国最大优质商品粮基地和绿色农业基地的地位。抓典型就是选择东宁黑木耳等我省典型优势绿色食品产业,按照突出食品安全,打造健康产业的原则,整合优势食品产业的品牌和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产业服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诚实信用体系等4大体系,推进优势食品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工厂化,并通过东宁黑木耳等典型优势产业的规范与提高,不断探索以食品安全为品牌推进我省优势食品产业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
(五)加快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步伐
1、全绿色食品标准体系
(1)落实《全国食品标准20*一20*年发展计划》和《全国农业标准20*一20*年发展计划》;
(2)加强“三绿工程”和农产品流通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审查制定酒类商品批发和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以及屠宰加工行业等标准。
2、验、检测体系建设
(1)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
(2)扶持、整合、建设一批部级、省级食品(农副产品)质检中心,加强市(地)、县的食品(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
(3)加快省部级质检中心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工作。
3、对绿色食品工业发展的宏观指导
大力调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结构,切实提高食品工业发展水平,推动绿色食品工业健康有序发展。
4、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1)全省各市地县都要在本行政区域内选择一批基础较好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龙头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市(地)、县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信用知识培训、开展调查研究、建立食品企业内部经营档案、建立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2)逐步推广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基础标准和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奖惩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和试点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
5、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
(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通报网络,选择几种高风险食品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
绿色食品报告篇3
一、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现状
我市具备了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生态优势、环境优势、基础优势,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发展,基地建设日新月异,绿色产业不断壮大,绿色产业收入不断攀升,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一是基地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全市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监测面积达到**万亩,产量达到**万吨,产值实现**亿元;获认证面积**万亩,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万亩,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基础。二是生产标准不断完善。实行全作物、全面积、全过程的标准化生产方式;制定了绿色水稻、大豆、玉米等标准化规程;建立田间管理档案;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万亩;实施场县共建,提高标准化管理经验;保证绿色生产基地高标准、高水平。三是产业水平不断提高。绿色(有机)食品加工企业发展到**家,加工量**万吨,销售收入**亿元。四是绿色产品不断增加。绿色、有机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量达**个,其中绿色(有机)食品产品**个、无公害农产品**个;大黑鱼、椴树蜜获得了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五是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达理山、云珠、吉之岛、玉琳、馨悦等农产品品牌叫响国内外;各大龙头企业已经在北京、上海、广州、大连等大中城市建有销售网点,而且在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建有销售机构,绿色食品知名度和国内外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
因此说,我市绿色食品产业开发具有雄厚的发展基础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市委、市政府把打造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作为六大产业基地之一列入了我市xx重点工作,这对于我市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为此,我们要逐步解决目前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展中的精深加工产品少、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监管薄弱等影响绿色产品质量效益等制约着今后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问题,从质量标准、发展格局、精深加工、品牌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更加注重绿色食品的质量效益,不断推进我市绿色食品产业大发展、快发展,为始终保持全省,乃至全国领先的位置而不懈努力。
二、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建议
随着社会上食品污染事件的频繁发生,人们对绿色、健康、环保食品的强烈追求,绿色食品的质量越来越成为人们追捧的热点。因此,提高绿色食品的质量效益已经到了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关键和重要时期。绿色食品发展必须与时俱进,必须符合我市创建六大产业基地的总体思路。因此,我建议,我市绿色食品产业产业发展要更加注重质量效益。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全省,乃至全国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潮流,让我市绿色食品产业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一)提高绿色食品质量效益,必须严格质量标准。注重质量标准是绿色食品开发的前提。一要加强环境保护,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二要建立良好的产业基地,为绿色食品发展提供优质原料保证。三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种植环节、加工环节、销售环节都要制定一系列标准,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以此提高绿色产品的质量标准。四要严格控制化学投入品的应用。以有机、生物肥料替代化学肥料,以生物防治技术替代化学农药防治病虫草害。(二)提高绿色食品质量效益,必须确定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所谓三位一体,就是在适合绿色食品开发的地区建立起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三位一体发展格局,伴随环境和生产条件的改善,不断提高绿色食品开发的档次和水平。在我市的近郊区,要以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为重点,不仅适应各级政府菜栏子工程,而且满足了城市居民对蔬菜质量的要求;在三县(市),要以绿色水稻、玉米、大豆为重点,面向南方大中城市,定位于各大超市,提供高质量的绿色食品;在环境质量好,没有污染的地区,要以有机食品开发为重点,面向国际市场,特别是发达国家绿色食品消费市场,促进有机食品出口创汇。因此,绿色食品开发要因地制宜,建立起特色鲜明、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产业区、产业带,形成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
(三)提高绿色食品质量效益,必须发展精深加工。发展精深加工是提高绿色食品质量效益的必要手段。从我市来看,绿色食品大多还是原字号产品,要进一步提高效益,就必须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大米要由原粮向蒸熟米、方便米、米糠油延伸;大豆要由色拉油向大豆蛋白、卵磷脂、异黄酮延伸;玉米由原粮向木糖醇、玉米粉、玉米糁延伸;蜂产品由蜂蜜向冻干粉、蜂胶延伸等等。同时,要特别注重改进产品包装,做到精美、环保、方便,使绿色食品内在品质与外在形象达到完美统一,使我市的绿色食品真正体现出我省的优势和特色,成为推得开、叫得响的拳头产品。
(四)提高绿色食品质量效益,必须加强品牌建设。品牌是绿色产品质量档次的象征。因此,要进一步搞好绿色产品品牌建设,在精心打造品牌、整合品牌和宣传品牌上狠下功夫。首先要冠之以一个具有优美健康、过目不忘、丰富内涵的品牌名称。例如,玉山市的绿色品牌均可以冠之以绿惟美品牌,在良好的质量的前提下,打造品牌。统一品牌,就是要把我市大米行业的众多品牌,通过企业整合重组的形式,成为一个或两个品牌,集中闯市场,实现利益最大化。宣传品牌就是要像宣传我市形象宣传片那样,在央视的黄金时段进行重点宣传,宣传我市绿色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尽快形成驰名品牌或驰名商标。
绿色食品报告篇4
一、目的意义
1、建设浙江省绿色食品展示交易中心是构建浙江绿色食品市场体系的当务之急。绿色消费是世界性的潮流。我国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形势良好。浙江是全国的资源小省,经济大省。浙江农业必须走绿色食品产业的道路,浙江完全有能力、有条件成为全国发展绿色食品的先进省份。目前,浙江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尚处于相对滞后水平,迅速构建浙江省绿色食品市场体系,尽快形成绿色食品消费交易中心,是浙江发展绿色食品产业、迅速达到全国领先水平的关键。全省大部分农产品市场都以发展绿色市场为已任,开业在即的丽水市浙西南农贸城更是高举绿色市场大旗。全省开发绿色食品的企业也不断涌现,唯绿色食品展示展销中心尚未问世。从全国而言,目前也只有哈尔滨等几个为数不多的城市建有绿色食品展示交易中心。
加快建设浙江省绿色食品展示交易中心,将绿色食品的展示展销与绿色食品的发展培育有机结合,可迅速促进绿色食品市场的发展壮大,从而带动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形成。可以认为,加快建设浙江省绿色食品展示交易中心,乃是构建浙江省绿色食品市场体系的当务之急。
2、建设浙江省绿色食品展示交易中心,丽水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从自然条件分析,丽水是部级生态示范区,森林覆盖率达79.1%,是华东乃至全国少有的“生物基因库”。丽水是浙闽六大水系之源(瓯江、钱塘江、闽江、飞云江、灵江、交溪),是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生态屏障。丽水是沿海发达省份中的欠发达地区,绿色生态是丽水的后发优势。从产业基础分析,在生态示范区环境中生产的农产品,从广义而言,均为绿色食品。以此这基础,通过若干年的努力,丽水完全可以建设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以市场为导向、现代科技为支撑,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具有区域特色,现代化特征明显的“绿色产业集聚谷地”,各种生产要素将向绿色产业集聚,产业结构朝着绿色经济的方向调整,经济战略重点向绿色经济倾斜。在培育绿色食品产业的过程中,势必会带动绿色市场的形成,促进生态旅游业等相关的绿色产业的形成与发展。
3、建设浙江省绿色食品展示交易中心,丽水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中共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审时度势,提出了“生态立市、绿色兴市,建设浙江绿谷”的奋斗目标,并正在积极筹办首届中国丽水绿色食品节,这完全符合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绿色浙江”的战略决策,同时也是对丽水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准确定位,是丽水对外开放,吸引人才、技术和资金的新亮点,谋求跨越式发展的新途径。有此共识,全市特别是莲都区,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产业化经营为载体,科技进步为动力的绿色食品生产体系,绿色无公害生产技术标准和绿色无公害生产基地已初步建成。到2001年6月,已经制定并实施了柑桔、桃、稻米、蔬菜、茶叶、甜玉米、食用菌、禽、畜肉等九类主要农产品绿色无公害生产技术标准和10个主要农产品质量控制标准以及农药管理办法,并以此为标准,建立了30个总面积2万亩的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6个总饲养量84.5万羽(头)的无公害畜禽类基地,生产出一批经国家认证的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和经省认证的浙江省绿色农产品,至2002年3月,全市先后取得7个国家认证的绿色(或有机)食品,2个浙江绿色农产品。仅2002年7月,莲都区就有6个产品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到年底,全市将有更多的绿色食品通过认证。
二、建设内容与目标(一期):
建设内容:
1、举办首届中国丽水绿色食品节展示展销会。
2、在首届中国丽水绿色食品节展示展销会的基础上,建设常设的浙江省绿色食品展示展销厅,面积近1000平方米,常年开展绿色食品展示展销。
3、在因特网上建立浙江省绿色食品网站。
预期目标:
完成这三项建设内容,可实现实物展示展销与网络展示展销相结合,可常年展示浙江省绿色食品、农业产业化经营成果和效益农业发展风貌,逐步形成以丽水为中心的浙闽赣皖毗邻地区区域性的绿色食品市场。
二期目标:第二期拟建设占地20-30亩的浙江省绿色食品展示展销中心,通过招商、招展,浙江省绿色食品展示展销中心的带动力、影响力将扩展到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区,丽水市也将发展成这一区域的绿色食品消费、生产和交易中心。
三、申报单位与运作机制: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农业产业化协会(筹),是丽水市莲都区农业龙头企业的自治组织。主要职能为:农业产业化政策调研、龙头企业服务、农产品销售服务、市场信息服务、企业项目招商引资等。
丽水市浙西南农贸城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是一家注册资金700万元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总规划用地100亩,一期开发60亩,总投资8000万元,固定资产7200万元。建筑面积4.8万平米,商铺514间,仓储面积1.2万平米,冷库800号级。公司成立开始,就以建设绿色市场、网络市场、品牌市场为已任。将于2002年8月28日试营业,目前正积极筹备承办首届中国丽水绿色食品节展示展销会,市场正式开业将与12月首届中国丽水绿色食品节开幕同步进行。
本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由上述两申报单位组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方案另报),承担浙江省绿色食品展示展销中心的建设任务。
四、经费预算150万元。其中:版权所有
1、展示展销大厅:目前以租赁方式,年租金约4-5万元。
2、浙江省绿色食品网站建设经费90万元(见表1),机房及办公用房目前以租赁方式,年租金约5万元。开办经费(办公设施与交通工具等)约50万元。
3、经费来源:
绿色食品报告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查、核准工作。
第三条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受理、初审、现场检查工作。地(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相关工作机构可受省级工作机构委托承担上述工作。
第四条 绿色食品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负责绿色食品产地环境、产品检测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 标志许可的申请
第五条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家庭农场等,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和兵团团场等生产单位;
(二)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
(三)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
(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至少稳定运行一年;
(五)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
(六)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七)与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或检测机构不存在利益关系。
第六条 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二)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
(三)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四)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第七条 申请人至少在产品收获、屠宰或捕捞前三个月,向所在省级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完成网上在线申报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调查表》;
(二)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质量控制规范;
(四)生产技术规程;
(五)基地图、加工厂平面图、基地清单、农户清单等;
(六)合同、协议,购销发票,生产、加工记录;
(七)含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标签或设计样张(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
(八)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 初次申请审查
第八条 省级工作机构应当自收到第七条规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绿色食品申请受理通知书》,执行第九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并告知理由。
第九条 省级工作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产品类别,组织至少两名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查员组成检查组,提前告知申请人并向其发出《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通知书》,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在产品及产品原料生产期内,完成现场检查。
第十条 现场检查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根据现场检查计划做好安排。检查期间,要求主要负责人、绿色食品生产负责人、内检员或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在岗,开放场所设施设备,备好文件记录等资料。
(二)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当收集好相关信息,作好文字、影像、图片等信息记录。
第十一条 现场检查程序
(一)召开首次会议:由检查组长主持,明确检查目的、内容和要求,申请人主要负责人、绿色食品生产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内检员等参加。
(二) 实地检查:检查组应当对申请产品的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包装贮运、环境保护等环节逐一进行实地检查。
(三) 查阅文件、记录:核实申请人全程质量控制能力及有效性,如质量控制规范、生产技术规程、合同、协议、基地图、加工厂平面图、基地清单、记录等。
(四) 随机访问:在查阅资料及实地检查过程中随机访问生产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收集第一手资料。
(五)召开总结会:检查组与申请人沟通现场检查情况并交换现场检查意见。
第十二条 现场检查完成后,检查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工作机构提交《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报告》。省级工作机构依据《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报告》向申请人发出《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现场检查合格的,执行第十三条;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告知理由并退回申请。
第十三条 产地环境、产品检测和评价
(一)申请人按照《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委托检测机构对产地环境、产品进行检测和评价。
(二)检测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后,应当分别依据《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规范》(NY/T1054)和《绿色食品 产品抽样准则》(NY/T 896)及时安排现场抽样,并自环境抽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产品抽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提交省级工作机构和申请人。
(三)申请人如能提供近一年内绿色食品检测机构或部级、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且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可免做环境检测。
经检查组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NY/T391)和《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规范》(NY/T1054)中免测条件的,省级工作机构可做出免做环境检测的决定。
第十四条 省级工作机构应当自收到《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报告》、《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心,同时完成网上报送;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并告知理由。
第十五条 中心应当自收到省级工作机构报送的完备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通过省级工作机构向申请人发出《绿色食品审查意见通知书》。
(一)需要补充材料的,申请人应在《绿色食品审查意见通知书》规定时限内补充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需要现场核查的,由中心委派检查组再次进行检查核实;
(三)审查合格的,中心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绿色食品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第十六条 中心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颁证的决定,并通过省级工作机构通知申请人。同意颁证的,进入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以下简称证书)颁发程序;不同意颁证的,告知理由。
第四章 续展申请审查
第十七条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志使用人应当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省级工作机构提出续展申请,同时完成网上在线申报。
第十八条 标志使用人逾期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续展未通过的,不得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第十九条 标志使用人应当向所在省级工作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 第七条第(一)、(二)、(五)、(六)、(七)款规定的材料;
(二)上一用标周期绿色食品原料使用凭证;
(三)上一用标周期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
(四)《产品检验报告》(标志使用人如能提供上一用标周期第三年的有效年度抽检报告,经确认符合相关要求的,省级工作机构可做出该产品免做产品检测的决定);
(五)《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产地环境未发生改变的,申
请人可提出申请,省级工作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做环境检测和评价的决定)。
第二十条 省级工作机构收到第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四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现场检查和续展初审,初审合格的,应当在证书有效期满二十五个工作日前将续展申请材料报送中心,同时完成网上报送。逾期未能报送中心的,不予续展。
第二十一条 中心收到省级工作机构报送的完备的续展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续展,同意颁证;不合格的,不予续展,并告知理由。
第二十二条 省级工作机构承担续展书面审查工作的,按《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续展审核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有效期内进行续展检查的,省级工作机构应在证书有效期内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中心确认,续展检查应在有效期后三个月内实施。
第五章 境外申请审查
第二十四条 注册地址在境外的申请人,应直接向中心提出申请。
第二十五条 注册地址在境内,其原料基地和加工场所在境外的申请人,可向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工作机构提出申请,亦可直接向中心提出申请。
第二十六条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中心与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境外检查合同》,直接委派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组织环境调查和产品抽样。
环境由国际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提供背景值,产品由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二十七条 初审及后续工作由中心负责。
第六章 申诉处理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如对受理、现场检查、初审、审查等意见结果或颁证决定有异议,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据。
第二十九条 申诉的受理、调查和处置
(一)中心成立申诉处理工作组,负责申诉的受理;
(二)申诉处理工作组负责对申诉进行调查、取证及核实。调查方式可包括召集会议、听取双方陈述、现场调查、调取书面文件等;
(三)申诉处理工作组在调查、取证、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申诉方。
申诉方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或投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程序由中心负责解释。
绿色食品报告篇6
关键词: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食品认证;基地建设;无公害
1 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1.1 目标、思路和原则
(1)目标:促进农产品的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县域经济的发展;(2)思路:按照“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地建设。按照市场导向和绿色食品事业发展水平,坚持“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鼓励将地方特色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养殖企业需求较大的原料产品建设为基地;(3)原则:坚持“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原则,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的原则,坚持与绿色食品产品认证相对接的原则,坚持多元化投入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1.2 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条件
其基本要求一是基地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有专门机构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和绿色食品工作,对标准化生产有规划、措施和经营保证;二是基地环境符合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条件》要求,基地内无工业“三废”( 废气、废水、废渣)和城市生活垃圾等污染源;三是有绿色食品工作基础,已有绿色食品产品和龙头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四是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健全;五是农产品生产者(农户)具有建设标准化基地的要求。在建设过程中要建立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行之有效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完善的科技支撑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制度。
1.3 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创建的申请和管理
这方面包括:(1)组织管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基地的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工作,各省绿色食品管理机构负责基地建设的规划布局、现场考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基地的创建和日常管理工作;(2)创建申请流程:县级人民政府向省绿色食品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绿办)提出创建基地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申请书》等材料。省绿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并委托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对基地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和现状评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绿办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符合基地创建条件的,进行正式批准,并与基地县、省绿办签订创建任务书。年检和3年复查不合格,取消基地称号,并进行公告。2 绿色食品的产品论证
2.1 申请主体要求
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申请绿色食品认证。
2.2 论证申请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一是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二是生产操作规程(包括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三是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监控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四是产品执行标准;五是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六是营业执照;七是企业质量管理手册等材料。
2.3 受理及文审
省绿办收到上述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申请认证材料不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且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进行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2.4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省绿办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安排专人现场检查,合格的可以安排产品抽样。
2.5 环境监测
绿色食品生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完成。
2.6 产品检测
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自收到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检测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产品检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产品检测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2.7 认证审核及评审
绿色食品报告篇7
续展认证工作是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事业持续健康良性发展的重要基础。续展工作开展的好与坏,是衡量绿色食品发展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如何确保绿色食品健康持续发展?如何提升绿色食品发展质量?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最近两年,根据国家中心的要求,并结合全省实际,我们把续展认证工作当作牵动全局的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一手抓新产品开发、一手抓续展认证”,完善措施,强力推进,取得了明显效果。近几年,我市企业续展率和产品续展率一直稳定在75%以上,2009年我市有14家企业18个产品申请绿色食品续展认证,其中有11家企业14个产品顺利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专家评审,其产品获得许可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分别是泰顺县山友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的山友牌脱水青刀豆、浙江三农茶业有限公司的半岭早牌乌牛早茶、温州香海食品有限公司的奥和牌香海小黄鱼(冷冻)、瑞安市荆谷白银豆合作社的汉绿牌盘菜、温州市瓯海五凤垟淀粉厂的五凤牌淀粉和粉丝、浙江高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山农牌榨菜和泡菜、温州市藤桥禽业有限公司的藤桥牌藤桥熏鸡、温州星贝海藻食品有限公司的星贝牌星贝海苔和紫菜、泰顺县大自然生态农业实验场的古廊桥牌猕猴桃、浙江三五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三五早牌三五早茶、瑞安市瑞发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的宋家牌魔芋丝,2009年我市绿色食品续展认证通过率达77.78%。2010年,全市共完成7家企业、10个产品的续展认证,企业续展率和产品续展率分别达到100%和80%;2011年3家企业4个产品,企业续展率和产品续展率分别达到67%和75%续展工作的顺利开展,2012年我市的续展任务更加繁重,确保了产品良性循环,进而带动整个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为做好绿色食品续展认证工作,我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学习《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程序》、《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督促该市绿色食品企业做好种植业、养殖业的农事活动、投放品的购入及使用、收获、销售等各项原始记录;加工业的原料收购、检验、运输、出入库、加工班次、成品出入库、销售等各项原始记录;培训(内容、时间、参加培训人员签名、授课人等各项记录);客户投诉等方面原始记录,整理归档,建立健全绿色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绿色食品证书在有效期前三至六个月,就要开始续展认证申请,否则,中绿中心将取消其企业的绿色食品证书和禁止在商品上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在到期后仍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将受到工商部门的严厉处罚。如果企业在到期后没有及时申请绿色食品续展认证却仍需要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需要重新进行绿色食品认证。由于近年来,农业部中绿中心,对绿色食品认证企业的产品要求更加规范严格,还有是增加了许多新的检测指标,并非所有企业的产品都可以重新再获得绿色食品证书,需要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要在已经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要严格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不得超范围用标。
现在很多企业都是因为政府部门对于初次认证绿色食品企业有很大力度的扶持,每个产品补助的金额相当可观,而认证绿色食品的企业,并没有认识到认证绿色食品是对企业的品牌的提升,是未来进入市场的必要条件,目前也只是为了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为了拿到一笔相当可观的补助。社会的发展趋势是企业如果想立足于社会,想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商机利润,那么就会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的要求进行种植、生产、加工等,否则,就难以生存。如果能认识到这一点,那么我们的餐桌上就真正意义上的有放心食品了。
当然大多数企业都能认认识到,认证绿色食品,有利于本企业品牌的提升,经过多次电话回访与现场调研,很多企业都尝到了认证绿色食品后的甜头,比如瑞安华盛水产品加工厂,初旭、藤桥等一些龙头企业,因为认证了绿色食品,企业的订单每年都在递增,销售量及利润都是没认证前的几倍甚至更多。
进行绿色食品续展认证有很大的必要性,要调动企业续展认证的积极性,鼓励企业积极续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创新方式、提高效率
实践证明,与初次认证相比,续展工作存在着自身特点和特殊性,这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才能在取保认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续展工作效率。这几年,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创新:一是改革续展认证手段。按照“优化程序,简化材料,提高效率,确保质量”的原则,重点搞好“三个提前”,即提前将要续展企业的相关证书、抽检报告准备好,方便日后企业组织材料工作;提前把企业续展和补充材料归纳整理好,节省企业续展准备工作时间;提前将需续展企业的信息传递给基层工作机构,增强他们开展续展工作的主动性。这些工作方式的创新,方便基层绿办和企业,切实提高了续展认证的效率。二是实行委托检查制度。围绕续展认证等工作,大力提高绿色食品检查员队伍素质。目前,全省90%市(县)拥有绿色食品检查员。为此,从2009年开始,我们在续展认证领域实行了委托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与初审。既提高了市(县)绿办工作的积极性,又提高了基层检查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在采取委托检查制度的同时,我们还采取“上调”会审的办法开展续展工作。在每年续展任务重和问题集中出现的季节,抽调部分市(县)绿办业务骨干,共同集中会审材料,一方面及时解决了续展中出现的问题,另一方面将续展认证的新要求和新动及时态传递给基层人员,提高了续展认证的质量。三是切实做好产品检测与续展认证的衔接工作。根据各个阶段各个企业续展时间和季节不同,我们提早谋划,超前工作,在产品大量上市前就与检测机构搞好协调,将续展可能出现的问题提早解决,特别是注意合理分配检测机构的任务量,避免因一家检测机构任务过多而影响出检报告的时间。同时,每年在下达年度抽检计划前,尽可能将需要续展但无检测报告的产品纳入抽检计划内,在确保企业能够及时续展的同时,降低了续展企业的成本,提高了续展效率。
二、强化扶持、优化环境
为鼓励企业进行续展,我们在应该政策、资金、项目上实行倾斜,充分调动了企业续展积极性。1、补贴续展企业,政府部门要向扶持新认证绿色食品企业一样,在资金上给予一定的补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续展负担,调动企业续展的积极性;或者将初次认证绿色食品应该获得的政府补助,分次给予,即新认证时给予奖励3000元,第一次续展奖励3000元,第二次续展奖励3000元;2、协调政策支持。通过省绿办开发领导小组协调财政、金融等部门,对那些续展周期多,续展通过率高的企业,在农业开发投资、产业化扶持资金、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努力营造支持续展认证的良好环境;3、搭建续展企业营销平台。除了运用优惠政策对企业续展认证扶持外,还注意通过国内外各种农业展会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绿色食品报告篇8
2014年上半年,黑龙江省环保部门对全省257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征收了排污费,其中34家企业被停产或季节性停产。重点湖泊治理全面启动,获得国家资金1.12亿元。黑龙江省13个省辖城市完成了水源地水质全分析。
哈尔滨市2013年达标天数过半处于全国中等偏上
哈市为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第一阶段实施城市,2013年全年达标天数为239天,达标天数比例为65.5%,在全国范围内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其他市(地)达标天数与同期基本持平,伊春、黑河等北部市(地)明显优于南部市(地)。但是,2013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同比略有升高。
2014年上半年,全省地级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9.3%,同比下降3.8个百分点。其中,哈市达标天数比例为66.3%,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达标天数为120天,同比增加1天;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数为19天,同比减少6天。超标天数中,仍然以PM2.5为首要污染,其次是PM10和臭氧。
为让黑龙江省的天更蓝,黑龙江省近年来拔除小烟囱2198根,注销和淘汰黄标车、老旧机动车20万辆,2014年还出台了禁止焚烧秸秆的政策。
禽多达34种,种群数量超6000只同比增加30%以上
2013至2014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良好,自然保护区面积保持稳定。全省已建立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224处,总面积672万公顷,占黑龙江省国土面积14.8%。主要野生动植物保护物种数量稳步增长。其中,野生东北虎活动区域扩大到10个县,野生丹顶鹤10年内增加了300余只。2014年3月,科研人员对保护区鸟类繁殖区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监测,结果显示,鸟类的种类及种群数量与去年同比明显增加。尤其是部级湿地公园,监测到丹顶鹤7只,白头鹤5只,白枕鹤22只,大白鹭31只,海鸥500只,白鹅雁3000只。经多年保护,三江平原野生东方白鹳数量已由2000年的100余只增加到400多只,约占世界的1/7。此外,水禽种类多达34种,种群数量在6000只以上,同比增加30%以上。
绿色生态环境下的绿色发展路
小鸡蘑菇炖粉条,五花肉血肠酸菜混在一起的杀猪菜是不少人对黑龙江的美食印象。黑土地上,半年的休耕期,农药化肥用量低,在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引人关注的背景下着实赚足了眼球。大米、豆油、木耳、蘑菇、蓝莓、蜂蜜……黑龙江的绿色食品在“领唱”现代化大农业的同时,也让百姓吃下了一颗食品安全的定心丸。
黑龙江的绿色食品安全吗?来自黑龙江省社科院的黑龙江经济发展报告(2015)给出了这样的回答:黑龙江省是全国第一粮食大省、全国第一绿色食品大省、全国第一无公害农产品大省、全国第一食品安全大省。
食品工业已经成为黑龙江省最具潜力的工业四大支柱之一。绿色食品国家抽检合格率多年稳定在99%以上,龙江的米、奶、肉、油早已成为全国家喻户晓的优质安全农产品的代名词。
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如此迅猛得益于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给出了清晰的设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达到7300万亩。这一鼓舞人心的数据也让黑龙江省人大代表阎仲黎很受启发,他认为黑龙江理应占领绿色食品高地。
众所周知,近年来,黑龙江省依托地缘优势对俄合作风生水起。在黑龙江省两会上,来自黑河代表团的人大代表王军对绿色食品发展与对俄合作的结合也有着自己的思考。他认为,黑龙江的绿色食品产业应该借助中俄之间的农业技术合作做大做强。
在黑龙江省两会上,有代表认为,目前,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巩固成果解决存在的问题,使绿色食品产业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创新和突破,是当前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一个主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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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3-11-15 18:02:42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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