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传承范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3-10-25 11:30:30浏览:614

文化艺术传承

文化艺术传承篇1

关键词:新农村文化建设;农村民间文化;传承保护

不可否认的是,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及保护始终是与农村文化建设相辅相成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构成部分,新农村文化建设促动了民间艺术的保护、发展、继承、挖掘。也正因为如此,如何正确梳理并认识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优点及发展现状,如何精准锁定并分析其目前在新农村建设中所面临的问题,如何有效提升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及保护成效等,不仅直接回影响到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生产和发展,还将直接影响到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成效。

1常态下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和保护的基本途径

近些年来尽管我国极为重视优秀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但是依然存在很多地区因为对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保护的重视度不高,传承和保护的技巧、专业人士不足、传承保护环境恶化等导致的传承和保护成效有限的问题。以上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和保护缺乏法律依据,缺乏社会舆论及资金等的支持。基于此,建议如下:

1.1逐步完善法律条款,做好民间文化保护名录。建议立足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萌发起点,结合其发展及传承方式以及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实际保护和创新需要,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以便做到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和保护、农村民间文化艺术成果有法可依,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可被有效展开等。具体而言,建议在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文物保护法》等的已有框架下,结合各个区域实际农村建设中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利于当地实际情况的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及传承法律,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加大沟通力度,有的放矢的设计和制定方法、计划及措施,并保障监督和执行效率等。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名录可作为辅助各层级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统一管理的基础。同样需要相关部门自下而上的逐层级调查、归纳、论证、补充、撰写等。分层级的归纳和调研工作可同时展开,建议广调研,精准审核,准确评估,及时对外公布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名录。在此过程中,农民的力量需要被调动起来,可发动民众的力量成立农村明见研究会、文艺协会等,鼓励各基层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献计献策,提供资金支持等。当然,各层级政府的力量和优势必须良好利用起来,为挖掘、保护、整理农村民间文化艺术提供基本保障。

1.2培养自觉传承和保护意识,建设传承保护队伍。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与传承,其关键点就在于保持传承者的专业性及不竭性。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和保护意识及传承人队伍建设,对于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和保护极为重要。从现有的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现状及问题来看,因为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继承者日渐缺失,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不得不出现断层进而导致很多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形式流失的情况并不少见,以故宫修复为例,纪录片《故宫》中有多集曾提到因为民间老艺人的自然死亡,后继无人,导致很多传统技艺流失甚至消亡,再次依靠传统工艺修复故宫已经很难被期待了。正因为如此,如何通过宣传来提升民众自觉承担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继承、发扬、创新的责任,如何自觉创造和运用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就应该成为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中的重点。对此,建议培养农民群众的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开放性意识,加大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宣传推广力度,使之认识到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此外,还需要将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培养与利润挂钩,使其成为可以为广大农民带来切实利润值的重要元素,如绣品、民族舞蹈、与农村旅游密切挂钩的各类农村民间文化艺术表现形式等。当农民群众看到并感知到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创新和实用为自己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之后,自然愿意打造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精品,提升农村民间文化艺术自主创新的积极性,这也是不断丰富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内容,提升民众文化自信的重要手段。

2新农村建设要求下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和保护的补充途径

农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作为民间文化运作机制的重要构成,需要以继承为前提,以发展为必然要求。对于农民民间文化的自身发展而言,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创新是内在要求,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继承和传播的过程中都需要贯穿文化创新精神。从根本而言,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创新和传承是我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社会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的重要之一,同样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故而,作为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和传承的重要辅助,在新农村建设要求下,建议补充途径如下:

2.1强化民族记忆,创建各类民间群艺团体。植根于农村的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伴随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不断吸纳广大农村群众的智慧和喜怒哀乐,民间文化艺术的动态发展与传统文化建设糅合起来,创造出符合各个时代审美特征的民间艺术及传统文化。农民作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和服务对象,其中的文化能人和民间艺术人均可被树为典型,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组合形式,现身说法并展示其精湛的技艺,用实际效果来感染民众,提升农民愿意参与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创新、传承、发扬,甚至使之进入国际市场中与国外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竞争。此种充分发挥文化能人及民间艺术作用的形式,很有可能造就并培育出一大批来自民间的艺术能人,此过程也是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养,促进农民创办民间文化艺术产业的重要过程。具体可借鉴河南汝南县新农村文化建设和民间文化传统优势融合,保护、引导、培育当地民间文化能人,创建群众乐意参与,又符合当地特色和文艺爱好者喜好的民间群艺团体,如乐队、合唱团、曲艺、豫剧群众性团体等的案例。

2.2丰富农民民间文化艺术内涵,创建各类民间文化产业。农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并非完全保持农民民间文化艺术的一成不变性,农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是需要保持其新鲜性和生命力的。建议继续开发农民民间文化艺术的潜能,如借助民间文艺队伍开发群众身边熟识的文化典型,虽然部分民间文化艺术的表现形式被认为不登大雅之堂,如河南淮阳泥泥狗、洛阳的皮影戏和泥娃娃、朱仙镇的木版年画等,以及卢氏木猴和虞城的泥砚,都可以伴随民间艺术的创新及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逐步被提上文化产业的创建议程上。为推进创建各类民间文化产业的发展,可建立起多元化投资融资体制,逐步拓展融资渠道,运用资本市场融资、金融信贷、投资控股以等方式,并逐步改善依靠文化企业积累扩大再生产及政府财政投入等方式,促动并加快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产业文化投资公司、基金组织及资本市场融资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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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邢海玲.新农村文化建设中民间艺术传承路径探析[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152-155.

[3]孟献华.农村民间文化发掘传承与保护工作之我见[J].大众文艺,2011(8):182.

文化艺术传承篇2

一、完善针对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与传承相关的法律

从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的实际需要出发,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实现从法律层面来保护好农村民间文化艺术成果,更好利于民间艺术活动的开展。具体来讲,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出发:一方面,提升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与传承的法制化建设标准。在《文物保护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等框架下,参照当地农村民间文化传承及保护实际,制定出适宜民间艺术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具体条例,做到有的放矢,确定好具体之策,拟定好相关的措施、计划和方法,确定在保护农村民间文化上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还需要创建好的农村民间文化保护名录,开展分级保护制度。对民间传统文化的相关资源进行准确评估。特别是对农村民间传统文化艺术名录经专家论证后,及时对外公布。再者,成立农村民间文艺协会、研究会等,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为整理、挖掘、保护与利用等文化遗产提供保障工作。要全面吸纳社会力量,全面筹集资金,做好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工作,并需要将保护资金都纳入到政府财政预算中。

二、培养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及保护队伍

传承及保护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关键是做到后继有人。民间文化传承人对实现文化价值传承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民间文化艺术因为多种因素渐渐失传,这实际上会造成重大损失。所以,必须全面发挥民间艺人在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及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培养并鼓励乡土民间艺术家,激发民间文化艺术活力,建立好的民间传统文化传承基础。具体来讲,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对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给予必要的扶持。通过培养农村的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名人,打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特别通过农村的民间艺人,用艺术表演效果去感染并影响农民,提升农民改变自我意识。同时,也需要造就并培育农民身边的多样文艺能人,提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提升创办文化艺术的积极性。二是,全面挖掘文化艺术传承人的潜能,通过民间文艺队伍工作当成切入点。乡村文化广场是文化艺术传承人的主要活动场地,为彰显地方特点,要让文化艺术传承人主动担当民间文艺队伍组队、管理和培训方面的工作,比如成立秧歌队、小剧团等,同时,还需要对民间文化艺术传承民间队伍的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发挥好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的组织领导作用。三是,发挥组织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的倡导作用。积极鼓励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广泛参与到各类比赛中。通过展示地方特色文化,来激发广大群众的自我提高机能,并以此作为示范,进行积极推广,培育民间文化建设先进个人。此外,乡村歌曲在某种程度上,也能起到净化民风的作用。通过编排一些广大村民喜闻乐见的表演节目,广泛宣传民间艺人在保护民俗方面的积极作用,让群众能感受到身边的优秀文化,以此来影响广大群众,推动群众文化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培养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的自觉意识

文化在农村的走向与发展过程来看,文化产生的力量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渐成熟的过程,同时也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开展生产与经济建设中的自觉运用与创造。但是,从农村文化艺术传承从创造到运用、发展来看,这是今后需要一直努力的方向。具体来讲,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升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指导农民去了解、热爱自己的文化,承担起传承民间文化艺术的使用,满足精神文化需求,并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二是培养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开放意识。在全面提升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农民的主体意识。三是强化农民主体创新性意识培养。确立广大农民的自主性意识,能让农民在文化层面发挥其创新能力,通过不断开发农民创新意识,打造农民创新品格,提升农民的文化自信。

文化艺术传承篇3

【关键词】东北地区 传统文化艺术 多维传承体系

一、问题的提出

东北四省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部分旗县)之间没有天然的屏障相隔,这里的人以农、牧、林、渔、猎为主要生产方式。这里是北方游牧文化、渔猎文化与农耕文化交融与碰撞的最佳实验场。随着现代多元文化的不断涌入,东北地区传统文化中的文化遗产多处于濒危状态,尤其是赫哲族、鄂伦春族以及达斡尔族等少数民族说唱艺术和鄂温克、达斡尔等民族的传统技艺等,均呈现后继乏人的衰微态势。面对承载着民族之根、传承着民族精神、传递着民族情感的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在西方文化霸权主义阴影下守住民族之根,如何实现其传承和可持续发展,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而不至于流失或被复制,进而在世界文化多样性之中争得一席之地,是学术界迫切需要研究的新课题。

目前,我国在传统文化艺术传承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一方面,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后继乏人,面临失传的危险。同时,对传统文化艺术的研究人员也格外短缺,面临青黄不接的断层。另一方面,对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方法在认识上缺乏正确引导,传承方式与手段趋于简单化和单一化,导致某些传统文化艺术的代表性实物和资料未得到妥善保护,资源流失严重。因此,如何整合地缘优势和人才优势,从活态传承、综合研究、合理利用的角度,探索并构建出一条既符合时代潮流,又不失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多维传承体系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

基于此,本文提出变以往对传统文化艺术的“单向”传承为“多维”传承模式,即从单一的家族、同宗传承中突破出来,遵循对传统文化艺术进行“保护――传承――推广――创新”的逻辑思路,建构数据库、网站贺博物馆建设(静态保护)与学校教育、产业开发和创新人才培养(活态传承)的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多维传承体系,探讨并突破每种传承模式所具有的独特功能和局限所在,完成从“文化认同与自觉――文化保护与传承――文化开发与利用――文化重构与创新”的传统文化艺术传承的多维体系建构(图1)。

二、传统文化艺术传承与学校教育相结合

目前,我国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方式主要以师徒式、家族式、族群内部传承等方式为主,其传承过程中存在脆弱环节,导致大量传统文化艺术遗产随着一些老艺人的相继离去,后继乏人而濒临消亡。因此,我们应致力于构建东北地区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同现代学校主流艺术教育相结合的模式,变“家族式”为“普及式”传承,即改变过去家族和同宗内的传承方式,将传统文化艺术转化为学校艺术教育课程资源,通过让传承人走进校园,开设传统文化欣赏课和编写民间艺术乡土教材作为校本课程以及带领学生到当地上课,回到民间实地感受生活、文化氛围等手段,构建传统文化艺术遗产保护与传承、开发与利用的理论体系与实践模式。同时,将传统文化艺术遗产作为课程资源引入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编写小学――中学――大学的线性、连续性、系统性的校本教材(如《民歌集成》《民间工艺品赏析》《北方民族服饰集》《民间说唱艺术》和《北方民族节庆与礼俗赏析》等),同时聘请艺人和传承人担任教师,从而培养一批专门人才从事这一可持续发展的传承系统工作,使传承项目的保护与主流教育进行有效对接,达到优势教育资源能为传承人和大学生搭建展示、交流、学习的平台。

因此,当下人们的紧迫任务是阐释清楚传统文化艺术作为艺术教育资源得以有效传承的主要渠道及其可能性和实效性,其次是在充分利用高等教育、基础教育、社会教育等在人力、智力以及创造力等方面的优势的基础上,构建起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同现代学校主流文化教育相结合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模式,使传承项目的保护与主流学校教育进行有效对接。人们可以通过在现有大学、中学、小学各个层次的艺术教育中增设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提高青年学生对传统文化艺术的了解和热爱,提升其对优秀艺术资源的认知和评价能力,形成应有的文化自信心、自豪感以及对传统文化艺术传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发挥教育的文化传播功能和文化创新功能。

为此,首先需要在收集整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遗产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一套特色鲜明适于各层次艺术教育的“传统文化艺术教育系列教材和丛书”;其次要探索适合传统文化艺术教育的教学方法,依靠学校艺术教育规范化的传承结构的运行,实现传统文化艺术在传承过程中的规范性、系统性、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时,学校和教育部门还应加强与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文化馆、少年宫、烈士陵园以及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艺术遗产项目传承人的合作,进一步大面积弘扬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资源。

三、传统文化艺术传承与数据库及网站建设相结合

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尤其是大力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是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基础,而数据库是永久性保存珍贵人文资源中各类信息的最好手段,也是保护文化遗产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方式。因此,需要突破与传统文化艺术资源的数字化保护相关的关键技术与问题,使东北地区在传统艺术资源的数字化采集、数字化处理、数字化服务以及传统文化艺术资源的示范推广与传承共享等方面,探索有益经验,充分利用数据列表这种简洁的方式说明不同地域传统文化与它自身的人文背景之间的互为依存的关系,从而大力推动传统文化艺术数字化的发展进程。

目前,“黑龙江流域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已经建立,未来还应继续完善并补充辽宁与吉林两省传统文化艺术资源的数据库资料,尽快从地理空间上针对三省三部分数据库依次铺开介绍,并尽快健全传统文化艺术代表项目的普查和建档制度,并认真做好文化艺术典籍的整理工作,继续实施和加强文化艺术典籍的编撰、保护与出版重大工程,推进文化艺术典籍资源数字化,从而促进现代技术和手段在传统文化艺术发展中的应用。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应致力于东北地区传统文化艺术的分类与分布的数据库和门户网站建设的理论与数字工程操作技术研究,尝试建成优质数字化资源共享平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艺术资源数字化采集与处理、文化艺术资源示范推广以及文化艺术信息管理等一整套数字化服务系统,包括设计民间艺人主页、民间艺术绝活浏览库,实现传统文化艺术遗产网上授课、网上讨论、网上答疑以及濒危及失传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电子公告栏等等,从而能够快捷、方便、灵活地满足社会各界对传统文化艺术知识、技能、情感等方面的需求。

四、传统文化艺术与博物馆建设相结合

博物馆作为现代文明的产物,具有为社会普通公众提供知识与文化传播的重要功能。东北地区有着悠久的历史与多样性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但北方地区博物馆事业、尤其是高校物馆的建设工作相对滞后,已经不能够满足公众日益高涨的文化需求以及建设新型现代文明城市的发展需要。因此,通过博物馆建设这一有效手段,收集、整理、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艺术已成为当务之急。

首先,利用高等院校良好的学术氛围以及教学的便利条件,与已有的科研师资队伍和采风、考察等教学任务相结合,定期深入文化原生态地区,进行民族学、民俗学调研,针对东北地区尚存的手工艺、诗歌、舞蹈、音乐文化艺术等进行抢救性的搜集、整理与保存,构绘北方地区地域文化的详尽图谱。大力增建博物馆与陈列馆,扩充已有展馆的展示规模,提升藏品的数量和等级,建构覆盖面广的大、中、小院校文博收藏网络。

目前,黑龙江省的哈尔滨师范大学已建“黑龙江流域民俗艺术陈列馆”,面积约80平方米,藏品300余件。在此基础上,未来计划联合东北地区各合作单位,在各高校内建成3至5座博物馆,并在各地区中、小学倡导地方文化艺术陈列室的创建,以实现北方地区各级院校地域文化博物馆的网络化建设。

此外,人才的培养关乎博物馆事业软实力的建设。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专业人员的素质不但影响展览的水准、数量,还直接关乎文物遗存价值的利用、开发与学术探索。目前北方博物馆学的研究和管理人员质量和数量上均有空缺,未来还需利用高校的教育优势,为东北地区输送优秀的博物馆学方面的专门人才。

未来东北地区各高校应本着文化共享的原则,积极与相关文化和教育部门、科研机构建立紧密的关系,大力增设和扩建博物馆和艺术陈列馆等,并在现有展馆的基础上扩充展示规模,提升藏品的数量、等级,建构覆盖面广阔的大、中、小院校文博收藏网络,力争将各种类型的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艺术工作室覆盖到东北地区各地,并构建起人文艺术类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和采集指标体系,从而搭建起东北地区传统文化艺术资源博物馆展示平台。

五、传统文化艺术的产业化推广与传播

产业化发展是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手段,它不仅可以更好地引领社会对传统文化艺术价值的认识,还可以更有效地促进传统文化艺术项目的“活态”保护和传承,同时可以成为各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为配合国家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举措,应通过与企业、政府和研究机构合作等方式,即由政府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学术和研究机构负责提供具体题材、市场预测、发展前景等信息支持,同时借助高科技手段谋求文化产业发展,形成计算机设计、建筑、美术、音乐、动漫、传媒、网络软件、会展、新闻出版、旅游、影视制作、知识产权交易等比较突出的以传统文化艺术遗产为内核的文化创意产品产业板块。①具体做法可以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与旅游产业、休闲产业紧密结合,将剪纸、陶艺以及手工艺品制作等转化为具有地域性特征的旅游纪念品和地标式的文化艺术产品,并结合各地旅游景点,组织“活性”表演活动,在民众中强化传统文化艺术保护意识;同时以民间信仰习俗和传统文化节庆活动为切入点,形成一系列具有地域特色的有影响力的群众文化活动,提升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线路、文化旅游集聚区的附加值,增进游客的体验值,培育旅游商品市场。

二是将适合的传统文化艺术项目作为现代文化和生活产品创作的主题,运用在具体的形象设计中,以文化符号、文化元素的身份进入文化产品设计领域等。如利用具有历史人文价值的旧建筑、旧街区,规划建设艺术集聚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吸引国内外艺术家、收藏家和文化设计机构介入,积极支持传统工艺美术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出口。

三是通过形式创新和主题演绎,对具有典型地域特征和影响力的文化艺术品种进行适合市场需求的再生,通过组织巡演和驻地演出、培育标志性传统文化品牌展会、研发具有地域性和原创性的动漫游戏产品以及建设民族服装、特色餐饮、民俗风情村等方式,探索出一条传统歌舞、曲艺和工艺现代化、产业化发展的新路。

四是充分利用博物馆、文化产业园区等社会公共场所,成立文物、民间工艺等的“文化超市”或更大空间的“文化区”,从而把分散在各地的文化艺术产品集中起来,以满足人们艺术欣赏、购物及休闲等多种现代生活的需求。

六、传统文化艺术传承的专门人才培养

充分利用高校的教育资源优势,通过建立“东北地区传统文化艺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着力进行东北地区传统文化艺术传承人及表演人员、东北地区传统文化艺术科研专门人才、文博专业人才和东北地区传统文化艺术管理等专门人才的培养,建设一支出色的传统文化艺术传承、研究和管理队伍。

首先是传承人及表演人才的培养。为了组建一支传承人队伍,应经常性组织开展具有传统艺术特色的校本教学活动,即让艺术传承人走进校园,开设传统文化欣赏课,编写民间艺术乡土教材作为校本课程。同时,定期开设传承课程培训班、文化沙龙和学术讲座,将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列入大学课程,聘请传统文化艺术传承人走进大学传授技艺,解决传承队伍老化、后继乏人的问题。此外,还可以通过培养一批能够组织民间艺人、民间艺术的表演队伍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传统艺术的合理开发利用,开发生产具有民族民间文化特色的服饰、饮食、工艺品、纪念品等,建立民族民间文化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基地,使之成为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

其次是艺术管理人才的培养。随着中国文化产业的日益升温,传统文化艺术的演出团体也日益增多,而这个产业链中重要的一个环节――艺术管理人才却处于亏缺的状态,尤其是从事传统文化艺术的管理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所以传统文化艺术管理人才是确保传统文化艺术在商业社会中能够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的关键。因此,要尽快实施对艺术传承人“请进来,走出去”战略服务,培养具备专业知识及创新意识的传统文化艺术的管理人员,使其不仅能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对项目本身提供管理方法,同时能够针对项目传承的特殊性和流动性随机、能动地调整管理模式。

再次是科研人才的培养。制定科研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具有普查积累传统文化艺术资料和文档工作能力的科研专门人才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要加强理论研究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尽快培养一支研究管理团队,同时要大力鼓励年轻人加入到传统艺术的文化传承工作中,从而利用高科技手段实现传统文化艺术资源保护的科学化,把所有文化资源信息(包括文字、图像、音响、影像)进行科学、系统的数字化处理和动态管理。

结语

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承载文化艺术的母体。本文以东北地区丰富的传统文化艺术遗产为基本资源,对其发展模式、战略重点及可持续运营进行系统研究和全方位的综合开发,从而达到构建传统文化艺术多维传承体系,为弘扬黑土文化提供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的创新传承思路,并使中华传统文化艺术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不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发扬光大,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补充新的文化给养,赋予新的文化内涵。

在探寻东北地区宝贵的多元文化艺术形态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将以往的“标本式”保护模式转变为“动态式”传承,即不仅将散存在民间的传统文化艺术转化为有形形式进行抢救性挖掘、收集、整理,使之得以“静态”记录和保存,同时更要寻求通过学校教育、艺术产业开发和文化专门人才培养等手段,实现传承主体继承、创新和发展基础上的“动态”传承的目标。

总之,本文希望通过开展地方传统文化艺术遗产传承的对策研究,提出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模式和产业化发展的战略目标,建立基于高度文化自觉和合理文化规划基础上的有效传承机制,力争摆脱在当今急剧变革的社会及现代文明发展的强烈冲击下,传统文化艺术所面临的消亡和继承的两难困境,使宝贵的文化艺术不仅能在民族共同体内的社会成员中作“接力棒”似的纵向交接,并能最终形成地方文化艺术传承的自觉机制,促使整个区域传统文化艺术在历史发展中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完整性和延续性。

(注: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黑龙江流域传统文化艺术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项目编号:11BG077)、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项目编号:[2011]5025)、哈尔滨师范大学青年学术骨干资助计划项目(项目编号:SGD2012-09)和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预研项目《黑龙江流域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遗产活态传承研究》(项目编号:SYB2012-07)的系列成果之一。)

注释:

①张景明.大连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作用[J].大连干部学刊,2010(4):18-21.

参考文献:

[1]吴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高师音教课堂的思考[J].中国音乐,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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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阳.保护:在认知和深层次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念的前提下[J].音乐研究,2006(1).

[10]祁庆富.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及传承人[J]. 西北民族研究,2006(3).

作者宋蓓系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文化艺术传承篇4

一个国家和民族只有拥有自己的传统文化艺术,才能更好地在人类文明中以特有的民族文化艺术形式立于世界艺术之林。传统文化艺术是民族的脊梁,一个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丰富而灿烂的民族文化艺术的民族,是一个具有旺盛生命力和强大影响力的民族。中国传统文化艺术是中华民族的精髓,世界艺术的瑰宝,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尤其是贯穿其中的传统文化艺术精神,在世界文化艺术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力,极大了丰富了世界文化艺术的内涵,我国古老文明灿烂悠久的文化艺术在世界先进文化艺术氛围的影响下,也将传递民族强烈的道德、情绪感染力及传统文化艺术价值,就此,本文就如何更好的传承我国传统文化艺术精神做一探索。

一、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精神

文化是艺术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东西,它赋予艺术神奇而特殊的魅力,艺术是文化外在的表现形式,它极大地丰富了文化的内涵,并将文化的深厚底蕴得以更好地发扬。这种文化与艺术在相互促进和相互交融、升华中不断形成了文化特有的艺术精神。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绝不仅仅是指我国传统文化艺术中拥有的那些丰富多彩的艺术样式和作品,而主要是指贯穿于我国文化艺术传统中的那种极富感染力的艺术精神。艺术精神指的是在古代文化传统中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心理模式,它超越于儒、道、释不同文化体系之上,深藏于整个文化传统的深层结构之中,左右了中国古人几千年的精神风貌。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精神的价值传承并发扬光大,为弘扬我国传统文化艺术和丰富世界文化艺术做出贡献。

二、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精神的价值

1.文化中的艺术精神对人们的道德、情感、人格都有积极影响。在中国传统文化艺术中道德修养和艺术修养是人生修养中两个不可缺少的方面,而传统文化艺术在陶冶人们的性情、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完善人格方面都有积极作用。经过对文化艺术理论的提升和认识的自觉,渗透于社会、人生的各个领域,中国文化中的艺术精神更主要地体现为一种对社会、人生意义的理解、人生价值的判断、个人生活态度和方式的思考、对完善人格的追求乃至对为人处世的态度方法的把握与运用等等。

2.文化中的艺术精神指导着人们的艺术实践活动。艺术精神的养成是离不开艺术实创作和欣赏,但艺术精神高于艺术创作和欣赏,并在发展中不断的指导着艺术实践活动。无论是创作还是欣赏,都反映了人们对人生的理解与追求,是人们内心情感的直接表现。文化艺术的熏陶提高了人们的艺术修养和高尚的艺术欣赏趣味,文化艺术精神不断提升,在艺术实践活动中提高了人们的创造灵感、欣赏水平,对人们参与实践活动有较好的引导作用。

三、如何更好的传承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精神

在当代多元文化形式并存的环境下,如何更好地发展我国传统文化艺术,并能够对中国本土文化艺术精神有很好的领会与把握,同时,能够发展出一种较为有效的艺术方式并提炼我国传统文化艺术中最重要的精神,将我国传统文化精神传承并发扬,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

1.加强传统文化艺术教育的普及。当今世界文化艺术多元化趋势明显,我们唯有高擎中华艺术文化的大旗,弘扬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精神,加强文化艺术教育,尤其是加强对各级各类续续的文化艺术教育,把最具影响力的文化形态之一的民族传统文化艺术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并加强传统文化艺术教育的力度,主要是艺术欣赏、艺术审美的教育。

2.增强社会大众对传统文化艺术的认同感。认同是共有的信仰和情感,是将一个共同体中不同的个人团结起来的内在凝聚力。对文化的认同包括价值观念、历史传统、道德风俗、生活方式、语言文字等多方面的内容。我们要有意识地从传统文化艺术中去吸取养料,我国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精神的内容大量地存在于中国的文化艺术作品中,我们要多欣赏和品位传统文化艺术,在增强文化艺术认同的过程中,充分利用中国哲学、历史、文学、艺术、教育、民俗等多方面资源,认识和学习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人文知识、人文思想、文化艺术精神等,了解并践行中华民族的良好文化艺术形式,传承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精神。

文化艺术传承篇5

【关键词】蒙古贞短调民歌;民族生态观;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文化传承

【作 者】于新洁,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艺术学校副教授;于春洋,内蒙古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复旦大学民族研究中心在站博士后,中国统战理论研究会上海研究基地研究员。呼和浩特,010010

【中图分类号】 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 454X(2016)03 - 0011 - 006

蒙古族短调民歌是一种“有着明确节拍和节奏循环规律的中速民歌形式”[1 ]6,这一民歌类型产生、发展于东蒙地区,其中尤以蒙古贞地区的蒙古族短调民歌最具代表性。这里提及的蒙古贞地区,大致与今天辽宁省西北部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重合,世居此地和从外地迁徙来这里居住的蒙古族群众称自己为“蒙郭勒津和硕”(音译,“旗人”之意)。[2 ]1有学者对蒙古贞短调民歌进行了界定,认为该民歌是“特指1637年在蒙古贞地区创设土默特左翼旗,开始向半农半牧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以后……形成的节拍规整、节奏鲜明、曲式结构短小、拖腔较短、装饰音较少的一个民歌类别”[3 ]。蒙古贞短调民歌生动记述了生活在该地区的蒙古民族的文化传统、生活习俗和发展历史,真实反映了他们对真、善、美的追求,在蒙古族民间音乐文化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与价值。然而令人颇感遗憾的是,作为一种独特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形式,蒙古贞短调民歌在当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文化传承困境。本文尝试在梳理蒙古贞短调民歌文化艺术的传统传承方式及其当代困境的基础上,探讨“千灯互照,光光相映”“互守尊严,万象共生”的民族生态观对蒙古贞短调民歌文化艺术传承的启示。

一、蒙古贞短调民歌的传统传承方式

蒙古贞短调民歌曲式简洁凝练,追求人与自然、形态与意境的契合统一,追求情景相融、天人相通的独特审美意境和艺术神韵,具有十分丰富的哲学意蕴。同时,“蒙古民歌是蒙古文化的主要载体之一”[4 ],作为蒙古民歌重要表现形式的蒙古贞短调民歌,以其丰富的内容和鲜明的特色,承载着蒙古族传统文化传承的使命。生活在蒙古贞地区的蒙古族群众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之中,以传统的方式实现了蒙古贞短调民歌文化艺术的世代传承。

(一)流浪艺人的口头传承

流浪艺人的民间表演活动是蒙古贞短调民歌重要的早期传承方式之一。[5 ]4在蒙古贞地区,一部分掌握较高演唱技巧的民歌艺人,忙时劳作、闲时演出。演出一般集中在农闲时节和节庆礼仪中,作为生产劳作之后的一种娱乐方式,这种演出往往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还有部分是职业化的流浪艺人,他们常年在草原上流浪并以卖艺为生,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和群众性,对蒙古贞短调民歌的历史传承起到关键性作用。早期的流浪艺人主要活动在蒙古贞地区以及内蒙古的科尔沁地区。到了20世纪初叶,具有较高艺术造诣的流浪艺人逐渐走出蒙古贞地区,向更为遥远的蒙古族聚居区流动,甚至远达内蒙古的西部地区。蒙古贞短调民歌也随之在这些地区广为传播和传承。

(二)王公府邸的娱乐传承

在蒙古族历史上,宫廷及贵族府邸是传承蒙古族传统音乐的重要渠道。宫廷音乐开始形成于蒙古帝国时期,元朝时期趋于成熟,北元时期成为定型的音乐类型。[6 ]7封建蒙古族宫廷和王府都拥有自己的“乐班”,这些人大多来自民间,拥有出色的技艺,往往被认为是蒙古族民间音乐最高成就的代表。宫廷和王府通过定期的歌唱竞赛来选拔艺人,被选中的艺人地位会得到极大的提高。这些艺人们为了在比赛中获得好的名次而努力钻研技艺,同时他们也会把蒙古族的音乐技艺传授给徒弟,从而带动了包括包古尼道(短调民歌)、乌日图音道(长调民歌)、乌力格尔(蒙古语意为“说书”,是蒙古族的一种曲艺形式)等蒙古族传统音乐艺术的进步与发展。及至清初,“伴随蒙古国主察哈尔林丹汗与准噶尔部领主葛尔丹先后被刺,东西部蒙古曾经高度发达的传统宫廷音乐也随之不复存在了”[7 ]。及至新中国成立之后,蒙古族封建王权统治彻底崩溃,这种特殊而又非常有效的传统传承方式也随之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三)宗教文化的仪式传承

17世纪中叶以来,蒙古贞地区的宗教文化发展非常迅速。由于当地蒙古族普遍信仰喇嘛教,所以宗教文化和蒙古贞地区的民族民间文化在潜移默化之中发生了融合。据史料记载,当年蒙古贞地区最大的寺庙――瑞应寺,在其鼎盛之时曾频繁地举行法事活动。全寺院性的大型法会每年要举行八到九次,在法会上除了宗教仪式之外,还有包括蒙古贞短调民歌在内的民族民间音乐表演。[7 ]喇嘛和宗教信徒参与法会活动时,会深受这些音乐的熏陶和感染,对于这些音乐的唱诵与传诵也非常普遍。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说,宗教仪式和佛事活动对于蒙古贞短调民歌的传承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民俗活动的常态传承

蒙古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在漫长的岁月流转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在日常社会生活的民俗活动中,艺术表演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例如,在蒙古族传统的那达慕大会上,除了举行各种体育比赛以外,还有大型的民歌比赛和文艺活动。艺人们都会精心创作编排新颖的文艺节目进行表演,蒙古贞短调民歌也因此得到了很好的传承。还有蒙古族传统婚礼,也是音乐传承的重要途径。蒙古族历来非常重视婚礼,所以在蒙古族的传统婚礼上,通常都会邀请专职的民间艺人进行表演,来宾也可即兴参与表演,旨在表达对新婚夫妇的美好祝愿,为婚礼增添浓郁的喜庆气氛。蒙古族婚礼,集中展示了蒙古族的民歌、舞蹈、祝颂、民俗、好来宝、表演唱、赞词、岱日查(一种盘唱形式、以逗乐开心为目的的谐谑歌曲),以及礼仪风情、服饰、饮食等文化。蒙古贞地区的传统民俗活动,为蒙古贞短调民歌的传承提供了绝佳的途径。

二、蒙古贞短调民歌传承困境的表现及问题归因

新中国成立之后,辽宁省阜新市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两级文化部门牵头组织各界力量对蒙古贞民族民间音乐进行了集中挖掘和整理,在当地蒙古族群众中掀起了传唱本民族民歌的高潮,这一时期的蒙古贞短调民歌受到了较好的保护。然而,及至20世纪8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对于传统文化的冲击、人口迁徙流动的加快以及西方错误思潮的广泛传播,再加上“群众性娱乐活动场所的减少、兴趣爱好的转移,热衷传承传统文化人员的老龄化以及文化活动经费的严重匮乏,致使一些传统民族文化形式走向衰落”[8 ],蒙古贞地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与传承出现危机,作为该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重要组成部分的蒙古贞短调民歌也未能幸免,日益显露出其传承的困境。概括而言,这一困境的主要表现及其原因主要在如下一些方面:

(一)现代转型与主流文化的冲击

传统民族社会的现代转型与主流文化的冲击,破坏了蒙古贞地区民歌文化艺术形态赖以产生和生存发展的土壤,使得原生于此的各种文化艺术形态逐步失去了生存发展的基础,被动地承受强势文化的挤压,从而影响到了当地民族群众对本民族文化的价值判断。生活在改革开放年代的蒙古贞人,面临着是坚守传统还是全盘开放的问题,这也是“传统”和“现代”在社会文化变迁中的博弈过程。一方面,从全国范围来看,普通话的推广越来越使得汉语成为我国少数民族的通用语言,各个少数民族的母语则被事实上的边缘化了,以至于现在很多少数民族青年都能较为流利地使用普通话进行日常交流,母语的影响力日渐衰微。这导致以蒙古语作为主要语言载体的蒙古贞短调民歌的传承遭遇尴尬;另一方面,“由于有大量汉族移民不断从内地迁入此地,汉文化对阜新东蒙短调民歌的影响也十分巨大”[9 ],相对于蒙古贞地区传统的民族文化而言,以汉族文化为核心的当代中国主流文化显然处于强势地位,进而,作为主流文化表现形式之一的流行歌曲以其动感的旋律、强劲的节拍、异彩纷呈的表现形式而在各种音乐形态中独领风骚。这种境况自然使得蒙古贞短调民歌的传承面临困境。

(二)传统传承方式的式微

传统民族社会的现代转型与主流文化的冲击所造成的又一后果,是前文我们分析到的蒙古贞短调民歌的四种传统传承方式的全面式微。而且从本质上看,包括蒙古贞短调民歌在内的我国很多少数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形态,是建立在传统的农耕经济和游牧经济生产方式基础之上的,是在封闭或半封闭的经济社会生活条件下形成的特有文化现象。这种文化艺术形态必然会伴随着全球化、现代化、城市化进程对于封闭或半封闭的经济社会生活的消解而遭遇传承的困境。加之蒙古贞短调民歌传统传承方式本身具有滞后性和低效性,一时难以适应开放时展的需要,大量的文化艺术精品在继承和发展上难以获得相应的社会支持和资源准备。民间的群众虽然有传承和保护蒙古贞短调民歌的良好愿望,但是缺乏传唱的文本、教材、音像等资料。而政府文化传承保护资金的匮乏、新闻舆论界对此关注程度不高、市场经济发展与原生态民族文化保护的矛盾等因素更让蒙古贞短调民歌的传承问题雪上加霜。而“一些保留至今的一些民族文化仪式,并非全都是民族同胞自觉传承本民族文化的结果,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10 ]。于是我们看到,虽然很多蒙古贞地区的有识之士正在努力保护着当地濒临失传的民族传统文化,但是蒙古贞短调民歌却依然面临着失传的威胁。

(三)文化代际传承遭遇困境

近年来,蒙古贞地区的蒙古族青年大量外出打工,他们接受主流文化的影响和现代传媒及娱乐方式的熏染更为全面和彻底,加之他们所接受的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对其民族文化、乡土文化的重视程度普遍不足,这一现实使得他们中的部分成员在倾慕主流文化的同时,也产生对于本民族文化的盲目自卑感,失去文化自信,不愿、不再甚至拒斥学习和传承本民族的文化,从而造成了蒙古贞短调民歌文化艺术的代际传承危机。于是我们看到,虽然时至今日蒙古贞短调民歌在当地依然有人吟唱,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却是:该民歌“在传承过程中,参与传承的人员老龄化态势十分明显,而多数青年人由于对蒙古族语言文字的掌握情况不好,要么听不懂,要么学唱难,基本很少问津”[11 ]。代际传承的难以为继,会让原本就已步履维艰的蒙古贞短调民歌传承问题雪上加霜。

(四)利益驱动背景下的传承异化

应该说,蒙古贞当地政府为了保护包括蒙古贞短调民歌在内的蒙古贞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也进行了很多努力,这一点必须肯定。其中较具代表性的两个事件是:2005年,蒙古贞短调民歌被列入辽宁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时隔三年之后,经过多方协商和积极争取,该民歌又被列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这都是取得的成绩,值得庆贺。然而这里的问题是,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不等于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被很好地传承。近年来,蒙古贞当地政府也很重视开展旅游节庆活动,蒙古贞地区的短调民歌有所兴盛,但与许多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一样,这些活动存在诸多不足。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在于,经营方式的改变和对经济利益的过分追求,正在使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中的相当一部分内容从其典型文化形态中剥离出来,变成纯粹的商业表演,不再承载其“原生态”意义上所蕴含的诸多历史的、民族的和文化的信息。远离了传统民间生活的蒙古贞短调民歌由此也失去了作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本真价值,文化传承的初衷也被牟利动机剔除。

三、“民族生态观”对蒙古贞短调民歌文化艺术传承的启示

近年来,有学者提出一种有别于之前非此即彼、二元对立、“你死我活”的民族关系评判标准与民族问题治理逻辑,倡导万象共生的民族生态观。该理念受到中国古代传说“绝地天通”① 的启发,同时借鉴英国人类学家格雷戈里・贝特森(Gregory Bateson)提出的“元关联”(meta-connection)理论[12 ]以及美国生态学家霍林(C.S.Holling)提出的生态恢复力(ecological regeneration)理论 [13 ],认为“绝地天通”的传说是一个隐喻,意在提醒我们人文生态世界已被破坏;“元关联”理论旨在规劝我们要注意到我们所置身其中的是一个万物关联的世界;生态恢复力理论则提醒我们要留意人与自然生态之间的共生关系。以上传说和理论从正反两个层面提示我们,一旦我们的思维跳出二元对立的框架,以万物关联、互补共生的角度观照民族与国家发展、审视民族关系,那么一个全新视角就出现了,我们“就能够进入一个基于万物关联的民族生态世界”,就能“拥抱差异,守望尊严,追求重叠共识”,[14 ]就懂得“在矛盾与差异之中探寻价值层面的共生与精神层面的大同” [15 ],从而在“千灯互照,光光相映”中达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至善境界。我们认为,传统蒙古贞短调民歌的艺术灵韵从来不是静态的僵滞,而是在动态的变化和发展之中延续着自己独特的文化之美。蒙古贞短调民歌经历了纵向的代代相传、横向的跨地域或跨文化传播,面对目前出现的各种机遇和严峻挑战,亟须引起社会各界重视,采取实际行动,推动蒙古贞短调民歌文化艺术的传承与发展。“民族生态观”的提出,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提供了一个极具价值的理念观照,这一观念对于蒙古贞短调民歌文化艺术传承的启示,至少可以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在环境与主体的互动中实现民歌文化艺术传承的文化自觉

如果将“互守尊严、万象共生”的民族生态观具体到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上,可以发现这种传承的基础在于文化自觉,“没有文化自觉,就无法形成对于本文化与他文化的准确定位,就无法平等地对待本文化和他文化”[16 ]。目前我们在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传承领域出现的问题,其实很大程度来自于主流文化群体容易把其他文化当作是低级的、落后的或者是“原生态”的,当作是需要加以改造和扶持的客体,以同情、猎奇甚至是蔑视的心态来看待其他文化。然而事实上,其他文化群体并不认为自己怎样低级落后,不会认为自己需要怜悯,更不会认为自己有多奇特。因此,蒙古贞短调民歌文化艺术必须在环境与主体的互动关系之中,以高度的“文化自觉”来寻求生存空间与发展路径。一方面,必须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节自身,寻找自己得以存在、表现和发展的空间。而社会稳定、政治和谐、经济繁荣、文化多样的环境,也有利于蒙古贞短调民歌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另一方面,传承蒙古贞短调民歌文化艺术最好的方式,莫过于在营造尊重其文化语境和历史传统的环境氛围之中,依托本民族本地区群众这一文化主体的文化自觉,来进行符合时展、生活变化及审美需要的文化创新,使其更加符合文化主体的生活要求和审美理想。从一个民族的生存与发展经历体悟,“文化传承的本质是一种文化再生产,是民族意识的历史沉淀,是民族群体‘文化基因’的复制与传递”[17 ]。因此,必须赋予蒙古贞短调民歌在形式和内容上以自由和弹性,积极引导作为文化主体的民族群体自觉参与文化创造和文化表现形式创新。在传承与发展、保护与创新、普及与提高的相互递进中,实现蒙古贞短调民歌文化艺术形态的自我完善和“文化基因”复制,并与社会发展趋向相同步。

(二)在美美与共、重叠共识中探索多种传承方式的互补与互动

毋庸讳言,蒙古贞短调民歌在全球化、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复合挑战与立体碰撞之下遭遇发展危机,面临传承困境。但这只是问题产生的时代背景而并不是问题的实质,问题的实质在于全球化、现代化和城市化促使不同文化之间形成了一种虚假的和表面上的竞争性关系,相互挤压,才导致包括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在内的非主流文化生存境遇变得艰难。我们要看到不同文化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二元对立的,没有彼此竞争、相互挤压的必然性,而“只有承认差异,只有文化平等,各民族才能够美美与共,共识重叠,进入一个生态世界”[18 ]。蒙古贞短调民歌的文化价值决定了它存在和延续的必要性,现在所要做的只是选择怎样的方式来让这一文化艺术形态的文化价值在文化多样性的时代背景之下,在包容差异的前提下展现自身的独特魅力,从而达到美美与共,形成民族文化生态群落。而且往纵深层次说,这种从纷繁复杂的“差异之中找寻共识是一种交流的智慧,一种存在美学,拥有强烈的道德价值和人文关怀”[19 ]。因此,我们首先应该承认不同个体之间在审美素养、娱乐层次、悦纳能力、价值判断等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并且包容这些差异,进而探索在多种传承方式的互动和互补之中推进蒙古贞短调民歌文化艺术的传承与发展。除了维系和保持传统的传承方式外(如家族传承、师徒传承等普遍认同的传统方式),还应依照社会需求和时代召唤来创新文化传承方式。比如定期进行各种短调民歌大赛或者歌会,并对获奖选手表彰奖励;指导和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短调民歌学唱活动,扩大影响和作用;组织民族学、人类学家和音乐学家深入蒙古贞农村牧区,搜集整理短调民歌艺术遗产;在蒙古贞中小学推广民族传统音乐课程,并在师资选拔和经费配套方面予以大力支持;等等。总之,把多种传承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会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对蒙古贞短调民歌文化艺术的传承产生积极的推动。

(三)在文化互助、相互学习中搭建民歌文化艺术传承的平台

以“千灯互照,光光相映”的民族生态观来观照民族文化,很容易发现不同文化之间的平等共生关系,也只有在这个关系之中才能追求“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然而目前我们的一些提法和做法其实并未看到这一点。比如我们的“文化援疆”就把边疆文化视为低文化,需要发达城市的高文化进行援助和支援。殊不知边疆文化也有自身优势,很值得发达城市的“高文化”来学习。比如“边疆文化的形、气、神三者神韵贯通、勾连密切、富有韵律;边疆民族地区的自杀率低,关爱率高,‘神经’指数低,幸福指数高”[15 ],更不要说边疆文化中所蕴含着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存哲学以及敬畏神灵、相互关爱的生存智慧了。因此,要在文化互助、相互学习的基调中探索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路径,而不是单一向度的援助和支援。就蒙古贞短调民歌而言,也要在文化互助、相互学习中承认和借鉴发达城市在进行文化的传播与传承方面的成功经验。进入现代化社会后,大众传播媒介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文化传播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相关研究机构已经组织研究者设计了系统的实施方案,从第一手的文献资料到乐谱和音响,再到以蒙古贞短调民歌素材创作新民歌等,都建立了资料管理库,此举为蒙古贞民歌爱好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为推动蒙古贞短调民歌的传承提供了基础材料,这些都是非常好的做法。乐谱、报纸、期刊、无线电、电视、电影、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技术的应用改变了过去蒙古贞民歌单一平面的传播方式。以书面形式印刷出版蒙古贞短调民歌谱例,录制出版唱片、光碟等音像资料,还有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等现代传播技术,都会让蒙古贞短调民歌摆脱传统传播方式的束缚。大众传媒充分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在新的传播平台,极大地超越了时空的限制,丰富了蒙古贞短调民歌的传承方式,可以使蒙古贞短调民歌传播到更广阔的范围。大众传媒利用影像、广播以及互联网等媒体手段,可以提升蒙古贞短调民歌表演艺人在全国的知名度,树立品牌形象和精品效应,促使蒙古贞短调民歌文化艺术走出当地、迈向全国。

总之,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既是守护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需要,也是为新时期我国文化力的提升提供源源不竭的资源与动力的需要。保护与传承包括蒙古贞短调民歌在内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不是为了留住历史,更不是为了回到过去,而是为了创造一个中华民族多元文化“千灯互照,光光相映”“互守尊严,万象共生”的民族生态世界,让中华民族以更加伟岸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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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纳日碧力戈.民族共生与民族团结――指号学新说[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

Abstract:The Mongolian short tune folk song in “Zhen” area is a treasure of Mongolian folk culture and art.However, it is encounteringa crisis of development and facing a predicament of inheritance under the complex challenges and steric collisions in globalization, modern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The circumstances of Mongolian short tune folk songs in “Zhen” area is an epitome which represent the problem in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folk culture and art in our country, whereas the ethno-ecological perspectivecharacterized by “Thousand of Lights are Shining and Reflecting Each Other” and “Respect Each Other and Develop Together” gives an important enlightenment to the cultural inheritance of Mongolian short tune folk songs in “Zhen” area.In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subject and environment to achieve cultural consciousness in the folk culture and artinheritance, exploring the complementation and interaction of a variety of modes of inheritance in developing better, overlapping consensus,the mutual aids in culture and learn from each other to build a platform for folk culture and art heritage, to highlight folk art aura, promoting the symbiosis of multiple national cultures, which is an important way to let the Mongolian short tune folk songs glow artistic charm and reproduce the cultural vitality in “Zhen” area.

文化艺术传承篇6

【关键词】艺术教育 完善制度 营造氛围 立足课堂 强化训练

努力用艺术去感染熏陶每一个学生,促进学生个性和谐发展,推进优秀文化艺术传承,丰富学校教育内涵,是我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基本做法是:

1.完善制度,营造艺术教育氛围

1.1 健全机构,明确思路。始终将艺术教育列为主要工作之一。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艺术教育领导小组,建立了由教务处、德育处、教科室为管理和指导的学校艺术教育管理体系,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做到期初有计划,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确保了艺术教育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分管领导经常走进音乐、美术、艺术课堂听课、检查、指导,由于领导的重视,音乐、美术老师倍受鼓舞,工作态度端正,教学热情高涨,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此外,学校的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经常化、多

文化艺术传承范文

文化艺术传承篇1关键词:新农村文化建设;农村民间文化;传承保护不可否认的是,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及保护始终是与农村文化建设相辅相成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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