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范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3-10-25 11:30:30浏览:563

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

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篇1

关键词:城镇化;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管理

1当前城镇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突出问题

一是城镇居民生活、工作方式的变化,很难统一安排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导致部分用户燃气安全检测工作滞后。二是城镇人口的增加,燃气用户数量的攀升,所带来的安全压力,增加了燃气公司逐户检查的难度。三是对于商业场所燃气用户来说,由于使用空间多分布于地下室,或者密闭空间,存在较大的用气安全隐患。如果未能给予合理引导和改进,可能带来人员和财产安全。尽管在燃气设施使用管理上明确限定了使用环境,但在一些商户使用过程中,私自改装、改动燃气设施现象依然存在,这些用气场所及用气结构的变化,无形中带来了更多的安全隐患。政府及燃气企业在日常监督与监管上,难以做到全面覆盖和有效管理,也留下了安全隐患。四是燃气用户对安全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很多城镇燃气用户为了节省成本,降低维修费用,私自对表前、表后管道进行迁改、包裹、圈围等问题;一些用气户燃气具、连接管线已经出现劳损,原则上应该给予更换,但未进行换装;燃气企业在日常入户检查中,对存在的用气安全行为、用气隐患进行说明,用气户消极应对,未能给予有效整改,违章隐患大量存在。

2完善城镇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的有效对策

2.1利用信息化技术构建城镇用气户管理体系

一方面,燃气企业要加大对城镇燃气用户的细分管理,如小区居民用户、商业用户、集体用户、工业用户等等,并根据用户室内燃气设施规格、种类、数量、规模等进行信息化管理;另一方面加强对室内用气环境、燃气设施使用时间、运行状况、检查、维修记录等进行管理,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用气行为进行标识,照相,并对一些重点用气户燃气设施进行跟踪监控。同时,结合燃气用户信息管理体系,建立每一位燃气用户联络方式,根据室内安检计划提前向用气户发送短信预约告知、电子邮件告知等方式,做好室内用气设施的定期安检;对部分拒绝入户检查的用户,根据所属街道办、居委会、社区等部门进行及时协调处理,全面落实安检工作。

2.2做好商业用气场所的安检工作

商业用气场所是城镇燃气用户的重要部分,也是特殊的用气户。由于人群密集度高,对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责任更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危害更大。必须要从具体安全管理措施上,强化监管,保障用气安全。一是做好商业用气场所的安全管理宣传,定期组织商业用气用户参加安全用气教育培训工作,明确和督促各商业用气场所做好安全用气管理制度。比如签订《商业用气场所用气安全协议》,对室内燃气管道、设施及安全附属设施的产权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从法律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二是做好商业用气用户日常监管工作,特别是在检查频率、安排临时突击检查上,对存在重大隐患又拒不配合整改的场所,实施停气处理,直至隐患消除方可通气。三是做好商业用气户专项备案管理,从用气场所设施、室内环境、安全检查隐患记录、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等附属安全设施定期检测和校验记录等资料,并强化动态管理。比如对于需变更燃气设施时,需要向燃气企业提出申请,结合专人现场查勘,审核合格方可实施;另外,引入高新技术手段,特别是在燃气管道材料、铺设工艺上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比如采用厚壁不锈钢管,加装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和机械送排放系等,做好用气安全防范。

2.3协同政企合作,营造城镇室内燃气监管氛围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事关社会公共安全大局,燃气企业要与政府加强合作,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来构建行之有效的室内燃气安全管理体系。政府要积极参与到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实践中,加强监管部门、执法部门、燃气安检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制定室内燃气安全管理实施制度。同时,结合城镇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章程,对燃气使用安全知识进行全面宣传,每年都要进行燃气安全用气宣传月活动,在城镇居民社区等等方面张贴用气安全海报,发放“安全用气常识”说明册子;针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租房、公租房、老人等特殊群体,展开针对性安全用气宣传,现场进行安全用气操作示范;借助于现代公共媒体,微信、电梯间等视频媒体,全方位开展用气安全宣传,确保用气户提升安全用气意识。

2.4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不能放松应急抢险和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燃气企业要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结合演练工作进行完善和研究,增强演练协同配合能力,提升对不同抢险设备、设施的熟练运用,确保应急抢险工作协调、有序。另外,建立应急值班电话首问责任制,做好燃气安全抢险接警、出警、处警工作,提升处置各种燃气安全突发事故能力。

3结语

燃气作为清洁能源,因其易燃易爆等特性,对其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挑战。面对城镇化建设室内燃气设施、燃气用户数量的剧增,无论是燃气企业,还是城镇用户,都应该将安全管理工作置于首位。燃气企业要从强化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力度上,给用户提供安全、优质、可靠的燃气服务。

参考文献:

[1]张有礼.居民室内燃气事故原因分析与防范措施[J].工程与建设,2013,27(01):128~130.

[2]左玉婧,龙治强,李福华.户内燃气管材安装环境适应性研究[J].城市燃气,2016(03):18~21.

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篇2

一、落实燃气安全管理责任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镇(办事处)、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研究确定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组织推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办分管主任、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镇、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其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住建局,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按照行政管理职能,落实相关部门燃气管理职责。安监局负责全市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开展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燃气隐患整治。负责我市城市门站以外的高压燃气管道(境内长输管线除外)的监督管理,负责燃气项目安全预评价和项目验收评价的备案工作,依法调查处理燃气安全事故。发改委负责境内燃气长输管线的监督管理,负责燃气建设项目的核准、监督和投资管理阶段的安全审核。住建局是本市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燃气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宣传用户安全用气知识,保障燃气生产经营安全,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进行监管;协调地下燃气老旧管道改造更新计划和路面开挖审批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燃气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计量监管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及其元件制造质量,以及燃气流通环节的商品质量和经营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充装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燃气、无条形码标识或不合格钢瓶,查处燃气经营活动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缺两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无照经营燃气行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燃气运营单位、燃气运输的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从事燃气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局负责燃气生产、供应、使用等场所的消防和公共安全管理以及全市燃气车辆的安全管理;依法查处为非法经营者提供场所和违规大量储存燃气、倾倒残液、偷盗燃气、倒卖报废钢瓶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国土局和规划局负责控制燃气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设项目。环保局负责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负责对排放有可能腐蚀燃气设施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置。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三)按照“谁管属谁负责”原则,落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燃气使用监管职责。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用气和后勤保障用气是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燃气使用列属生产经营范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有管属单位燃气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交通运输局负责所管属燃气车辆的安全监管,做好公交场站等管属区域内加气站的安全管理;商务局负责本市餐饮行业管理工作,督促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自查工作,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等;经信委负责工业企业的燃气使用安全监管;教育局负责学校食堂等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监管;卫计委负责管属医院食堂等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加强管属单位燃气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

(四)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属地燃气监督管理职责。各镇(办事处)、开发区应当加强燃气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燃气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工作机制。在推动本区域燃气发展,增强用户安全用气知识的同时,负责属地居民燃气用户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属地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使用单位的燃气安全管理,制止和纠正违法经营燃气和占压、损毁燃气设施行为,清查无证无照瓶装液化气供应网点,负责拆除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各类违章设施以及燃气用户(特别是工商用户)私搭乱设的各类燃气设施,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理燃气安全事故

(五)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燃气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燃气经营企业是依法承担燃气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日常巡查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责任到岗到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燃气经营企业依法从事燃气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用户的用气安全宣传、教育,负责燃气安全到户,并按规定做好用户安全用气检查,确保燃气用户管理全覆盖。

(六)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燃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对燃气使用安全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单位或个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二、强化燃气经营市场管理

(一)规范燃气经营企业市场管理行为。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依法从事燃气生产经营活动,保障供应燃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管道燃气按照市政府核准的经营范围实行特许经营。管道燃气企业应当建立管道燃气建设和供气管理制度,不得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管通气。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完善送气服务网络,建立送气服务管理制度,加强气瓶流转管理,确保每个气瓶流向清晰。运输配送液化石油气的车辆符合安全运输要求。送气服务做好气瓶交接验收,保证气体质量和气瓶安全可靠。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与燃气用户签订供气销售合同,明确燃气使用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做好用户燃气知识宣传和使用安全检查工作。

(二)加强燃气经营市场监督管理。瓶装燃气经营市场应当合理布局供应网点,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生存空间,通过部门与属地政府联动,实行综合整治,打击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未经许可跨区域经营、无证无照经营、掺杂使假,以及向无证无照单位或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和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等违法经营行为。管道燃气经营应当严格依据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定期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评估,督促企业按照协议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用户服务和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严格控制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站,合理设置天然气加气站,查处不安全运营或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燃气企业信用档案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强化燃气企业的督查考核,保障燃气市场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三、强化城镇燃气工程建设管理

(一)依法按规划建设燃气工程。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修编燃气专项规划和“十三五”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积极发展管道天然气,合理规划液化石油气储罐场、供应站点,以及汽车燃气加气站,科学有序推进燃气设施建设。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小城镇建设等按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预留建设用地。规划确定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改作他用,规划控制范围不得新建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构)筑物。道路管线应当按规定有序布设,留有安全间距,严防燃气管道与其他管线,特别是供电、雨水、污水管线相互交叉影响,严防管道然气泄漏流入雨污水管道,以及燃气管道穿越雨污水箱涵遭受污水、气体的侵蚀。

(二)严格燃气建设项目审批。相关部门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燃气专项规划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气源情况,严格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建设工程项目,认真组织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监督实行项目预评价和环境评价制度。严禁燃气用户(特别是工商用户)擅自建设内部燃气储罐、LNG气化设施等。

(三)严格燃气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燃气建设工程应当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规定。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制度。加强燃气工程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及设备安装质量监督管理和专项验收,保障设备安装质量。加强施工图消防专项审查、消防工程监督管理及消防专项验收,保障消防安全。燃气建设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不得投入使用。

四、保障燃气设施运行安全

(一)强化燃气设施运行管理。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加强仪器仪表的状态标识管理,严格执行燃气设施使用和报废制度。分类登记造册不同年限、不同材质的燃气设施,分期委托专业单位检测鉴定,正确评价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状况,有重点地加强易损易坏设施的巡查、监测和监控。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加强燃气经营企业燃气设施运行监管,及时纠正运行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二)强化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市燃气管理办法(暂行)》、《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办法》,进一步划定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设定安全保护标志,建立燃气管线地理信息管理系统。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制订燃气设施保护方案,落实设施保护措施。燃气管理部门要以燃气设施、燃气经营场站的监管为核心,整合燃气企业、场站设备信息、运行信息及监管信息,建立燃气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燃气行业的信息化监管和危险预警,进一步提升燃气管理水平和应急调控能力;要加强燃气设施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巡查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建立燃气设施安全保护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并查处受损燃气设施,以及占压、损坏燃气设施等影响燃气安全的行为。

(三)着力清除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各地、各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加强燃气设施巡查,防止违法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或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燃气设施安全范围内已有的违法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牵头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整治。2015年年底前,全部清除现存占压燃气管线或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

(四)强化燃气设施的维护。燃气设施应当定期检验、检修和更新。燃气器具由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气源适配性抽样检测,推广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烧器具。燃气用户设施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维护,燃气经营企业所属燃气设施由企业负责维护。天然气非居民用户和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居民用户,其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由燃气用户负责。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气管道进户墙外侧的燃气设施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的燃气设施由燃气用户负责。

五、强化燃气用户监督管理

燃气用户对燃气安全使用负责。居民用户应当增强燃气安全意识,规范燃气使用行为,经常检查所用燃气设施;工商业等非居民用户应当落实安全用气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燃气设施检查和操作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教育,建立燃气用户分类电子档案,并规定定期入户检查。工业、商业、采暖、单位食堂等非居民用户每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居民用户每2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燃气加气(充装)站在每次加气(充装)前检查机动车辆等燃气设施。属地政府应当落实巡查人员分片做好辖区内燃气设施的日常检查,以及燃气用户的安全管理,发现燃气用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当及时提交燃气行政管理部门严肃查处,直至采取限制或临时停止供气等强制措施。

六、落实燃气反恐防范措施

燃气经营企业是反恐防范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反恐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源头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反恐防范责任制和反恐防范工作制度,制定反恐防范应急预案,落实反恐防范工作各项要求,开展反恐防范工作全员教育,普及反恐防范知识,通过人防、物防和技防,提高反恐防范能力。燃气供储气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按规定建立检测、监控系统,确保自动监控检测系统可靠有效运行。各地、各部门加强燃气反恐防范工作的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反恐防范的监督、管理、检查和指导、协调工作。

七、提升燃气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篇3

关键词:城镇;燃气工程;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F291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由于天然气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生活物资,并且还是当今社会积极推广的一种新能源,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燃气工程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在我国,燃气资源分布不均,人口大部分集中于东部,但是西部资源丰富,“西气东输”、“川气东送”等燃气输送项目涉及到几万里的燃气工程施工。同水电工程一样,其属于安装配套工程,但是其又有别于水电工程,便是燃气是易燃物,属于高危物品。因此,现场的安全施工已经成为大家的关注焦点。这就相应的需要提高对操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加强现场作业的规范化,才能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本文针对燃气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分析。

一、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主要原则

(1)遵守相关规定原则

当前我们可以看出,政府部门正在一点点的淡化对市场经济的过度干预,而是转向行政管理方面的监督。各燃气企业在输送燃气过程中各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是行业的标准。要弄清楚各个条款的具体规定不要以为司空见惯的做法就是合理合法的,一定按照行业标准规则来做。

(2)着眼核心问题原则

由于城市安全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很复杂而庞大的体系里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很多方面,有大量的琐碎复杂的事物需要处理。每个人各司其职不同级别、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所以一定要纵观全局有一个整体的思路主抓关键问题。比如生产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就要主抓自己部门的核心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而安全智能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就要引导各个部门协调配合各个部门关注本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解决。

(3)限期整改原则

如果一个燃气企业能够做到及时的发现每一个细小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想办法规避的话就不会发生安全事故了。但这只是假设,在实际的操作中很难做到,所以说这种情况根本不会存在。很多企业都是在安全检查的时候才会发现并且严肃地面对问题。在这种时候,最正确的选择就是设定一个合理的事件期限加之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4)惩罚分明原则

在实际的工作中,建立恩威并存的奖惩制度。如果做得好,就奖励是一种激励;做的不好,就惩罚是一种警醒。但是奖励亦或是惩罚并不是最终的目的,最终目的是让员工都对安全工作重视起来更好地规避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及事故。

二、城镇燃气施工安全管理

(1)提高对燃气工程施工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始终把安全施工放到工作的首要位置。不断加大安全法规和条例的宣传执行力度,增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意识。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领导,保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人,努力提高安全施工管理质量和业务水平。

(2)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是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质量和安全是相辅相成的,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施工人员、技术员、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措施,完善操作路程。全方面保证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所有的有关人员必须在管理中承担一定的责任,并且要签订安全责任书。总之,安全生产制必须贯穿整个施工现场责任到人,落到实处。

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培训力度,努力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积极主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鼓励相关人员充分了解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充分认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工程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做好督查检查工作。

(3)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

当燃气立管设置在外墙时,需要进行攀登作业,悬空作业、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上下交叉作业,给工程项目的实施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尽管在外墙等处安装了防护栏杆、安全网和脚手架,但是仍然有高空坠落的事故发生。所以工程单位需要格外的关注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必须对高空作业采取必要的措施,比如进行技术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工作、设置安全标志、工具及设备等措施。在施工之前,要逐项检查作业人员的证件及人员的体质。另外,工程单位也要高度关注外界天气因素的影响,诸如:及时清理好现场的水、雪及冰霜;搭设防护棚及安全设备来设置防范区域;一旦有异常问题出现,施工人员要高度警惕,及时报告领导。

(4)施工的安全管理技术制度和措施

城镇燃气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安全措施时,必须考虑到城镇燃气施工单位用工的具体情况,结合工人大部分来自于农村,自身受教育程度的差异,流动性比较大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城镇燃气施工有其独有的特点,所以必须考虑施工地点的环境以及燃气施工时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在燃气施工是所采用的技术方法,相应的来不断改进燃气施工安全制定和措施。当施工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者燃气施工的技术产生改进时,必须报上一级管理层知道,重新申报安全管理技术制度,只有被上一级管理层认可,才可以让工人正常施工。各层管理安全员一定要明白自己的管理职责,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熟悉于心,要掌握有关的管理知识和有关的法律法规。

(5)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

在燃气管道施工过程方面,必须要明确承担该任务的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在建筑工地施工的资格,而且在后期的质量检查和验收阶段必须严格把关。在管沟与管基方面的管理也要加强。通常来说燃气管道一般都是埋地敷设的油于地面外部的各种压力以及回填土本身的压力作用下对燃气管有着极大的压力作用所以对于管道本身的抗拉抗压的强度要有很高的要求。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土质的分析其开挖深度、回填土密度等都要经过严密的计算与管理。并且对于管材的选型和质量方面也要严格控制把关,对于管材的合格证、材质分析化验报告等等方面都要做到严格把控,以防不和产品流入建设。除此之外还要对管材进行防腐处理,比如给管材涂刷防腐漆等等。以防管材腐蚀生锈。在进行回填土时要严格难找规定进行分层夯实。要保证管沟的夯实质量在各种外界的挤压,重负荷作用下要保证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

(6)制定统一的安全规范

进行规范化安全燃气施工,对那些专业性非常强的,比较容易出安全事故的项目,比如说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和高空塔吊等,我们必须独立,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且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工地好多都是临时用电,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非常高,必须进行统一安全管理,临时用电有许多它克服不了的缺陷,比如用电暂时性,场地不固定性,电具开发性,运行条件不佳,潮湿阴雨天气容易跑电,这很容易导致施工人员人身生命遭受损失。因此我们为了避免燃气施工现场出现用电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用电措施,并根据燃气施工现场的变化,环境的不同,灵活安排用电,并且必须接零、接地来进行保护。对电工要不断培训,加强电工的专业水平,让日常照明和燃气施工用电规范化。

三、结语

总而言之,由于燃气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安全问题是在燃气工程中需要重视的重要问题之一。因此,在施工阶段要加强施工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案,而且还要对燃气工程的安全性实施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从而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和改善。

参考文献

[1]潘志全.燃气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之我见[J].2010(11).

[2]李瑞娟.城镇燃气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探讨[J].经营与管理,2013(5).

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篇4

安全生产是任何行业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尤其对于燃气特殊行业。燃气行业的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特点突显安全了重要性。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燃气企业工作者要了解天然的特性,充分认识燃气安全事故易发、难控、危害大的特点。安全工作是燃气行业的生命线,它不仅关系到燃气企业自身的生存发展,更关系到人们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危。因此,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保证城镇的燃气管网及设备的安全运行,是每个燃气管理单位永恒的课题。

【关键字】燃气行业;燃气工程;管道

一、安全隐患现象概述

1、管道老化

根据统计数据管道老化是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城镇管道早期的燃气管道的材质大都是铸铁管,与很多建筑工程一样,铸铁管耐腐蚀性好,但材料脆性、韧性较差,环境适应性也较差,同时对工艺要求比较高。在施工或运行中,如果管道周围受力不均或受到强烈的机械作用,很容易造成管道断裂损坏,直接导致漏气甚至酿成重大事故。漏气点形成后需要管道维修人员进行及时维修,给维修部门带来很大工作强度。

2、管网上部占压

随着城镇化大发展,城市空间急剧拓展,旧城改造、道路拓宽、新城区建设的过程中,原来的管道上部相对压力的改变,违章占压管线位置,不遵守燃气施工安全规定,违章作业导致管道被压坏而造成泄漏,直接导致恶性事故。

3、施工不规范造成设备故障、

虽然施工中明确要求按燃气施工规范施工,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疏忽、操作人员素质层次不齐,在施工中造成质量隐患,如螺栓受力不均、焊接不到位等。或由于调压箱、调压站设备故障、管道堵塞等原因,在用户接入口造成压力失压、超压、停气等情况。另外,由于阀门泄漏、调压器泄漏、放散管泄漏、管接头泄漏、补偿器泄漏、内衬泄漏等造成的燃气设施泄漏,影响燃气管道的正常供气。

4、其他原因

城镇建设施工产生交叉施工,道路下管线较多,不同性质的管理在施工时未顾及燃气线路或由于路基失稳沉降导致管理断裂也是造成燃气事故隐患的主要原因。

二、安全管理要“主动出击”

燃气安全运行需要做到变“被动”为“主动”,把安全管理从被动的执行转变为主动的出击,从而来应对各种风险给运行带来的各种问题。

1、从被动监管转变为主动拓展

在燃气工程运行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往往只注重质量的监管,只注重履行燃气手续的监管,忽视了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忽视了未履行手续的工程监管。所以,我们应该对辖区所有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加大管理力度,安全工作更要加大巡视力度,主动出击,尤其是没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项目。真正建立从外到内,横纵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强监管验收的力度。加强与规划部门联系,建立有序良好的施工秩序。在企业内部强化组织管理,设立安全防范岗位,做到全天候全员的安全管理体系。同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从施工到输送是个复杂的过程,为此要建立问责机制,每人都是安全员,不放过任何一个小隐患。把被动的事后抢修转变为事前的主动预防,管养结合,加强宣传,创造燃气安全的社会氛围。

2、从单一的现场被动管理转变为全过程的主动监管

燃气工程的施工往往具有地点分散、工期较长等特点,而且单项工程多投资小。所以在监管过程中更注重现场的安全管理,而往往由于项目过于分散、人手不足等原因监管往往不到位。即便这样现场的安全管理也不是不能忽视的,比如临时用电管理不当造成施工人员触电事故的,管道沟槽支护不当发生塌方或摔伤路人的,带压作业操作不当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屡有发生。这当然需要我们安全管理者提高警惕,但我们决不能忽视其他过程的监管,即全过程监管。全过程监管就是要对从开始的规划、报批、施工许可、资质查验、竣工验收,压力运行等所有环节进行监管。依法依规切实履行职责、遵守基本程序、担负起相应的安全责任。要督促所有参与单位和个人做好质量和安全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监理制度,发挥第三方的技术安全监管力量,充分利用平衡和制约机制,严把安全关。

3、从单一的行为被动监管转变为行为和制度监管主动创新

除了按照规范施工及施工行为的监管,还要加强制度的创新,建立一套长效机制,用制度管理,用制度约束,保证安全管理的到位。首先是完善准入制度,从勘查到设计直到施工,把安全质量管理保证作为重要条件,在规范各方行为基础上,保障各方权益。二是引入现代科技,量化评价系统,对参与的各方实行动态评价,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暗箱操作。三是健全保险制度。通过社会保险的参与提高安全水平的提高,降低安全事故风险。四是增强再培训制度。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的使用,有助于提高燃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这就需要燃气企业要针对此进行相应的培训学习,在培训制度上下功夫,以提高员工技术能力和安全质量生产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专业,把一部分技术骨干、管理骨干充实到一线队伍,打造技术过硬的建设队伍。

三、结论

易燃易爆易中毒体现了燃气行业的特点,为了保障燃气工程安全,防患于未然,燃气企业必须提高认识,严格安全管理。当然,燃气的安全运行紧靠企业一己之力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需要政府及燃气企业的深入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建立有序的城市规范发展制度,从而保证燃气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1]孙鹏.关于正确实行燃气工程安全标准化[M].黑龙家科技信息.2011.

[2]陈力. 依法实施质量监督 构筑燃气工程安全防线 .城市燃气,2005.

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篇5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持续深入开展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以及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深入分析研判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以及疫情带来的新增安全风险,全面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推进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实《地方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消防安政同贵、一岗双责、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安全生产“党政管业务必须管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落实坚决扛起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好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关,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确保2020年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

二、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建领域开展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针对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拆工程等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性较大部位和环节,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治理两年行动,规范整治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和不良市场行为。

(二)突出重点保障施工安全。加强对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建筑工地工人集中居住场所建筑安全监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安全保障。要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防汛、抗震、节庆、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段安全防范工作。

(三)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做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的宣贯、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史减灾日”等活动,推广安全管理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

三、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一)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严格燃气经营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无证经营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行为,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城市供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城市排水防涝责任,加强城市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道路桥梁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制定解决方案,强化城镇公共供水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城镇饮用水水质,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安全。

(三)强化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加强城市公园、园林水域、园内设施等安全管理,做好城市园林树木巡查维护,防止树木倒伏伤人。

四、加强城镇房屋和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

(一)加强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积极推进城镇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升居住品质。督促指导房屋产权人和管理单位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保障房屋住用安全作用。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

(二)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落实农房建设属地监管责任、行业指导责任、建房户主体责任。推行农房建设“五个基本”,不断提高农房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开展农房建设质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农户,对存在违反农房质量安全强制性技术规范的子以劝导或制止,对存在安展脱贫攻坚农房质量安全巡全隐患的农房及时整改。持续开检,落实问题发现一报告整改闭环管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术水平及从业素质。

五、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

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实施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各职能股室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城镇燃气行业、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和《日常安全工作清单》,构建和夯实安全生产各个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责任体系,推动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措施落地落实。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将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以清单形式固化,切实做到照单履责、按单办事。

六、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一)建立健全住建行业管理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承接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贲,落实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皮改革相关要求,合理确定需要中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范围。

(二)做好住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法》《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有关要求,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消防违法行为。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做好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

七、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城市供排水、城市园林绿化、物业服务、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举办危险化学品处置应急演练。

八、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篇6

【关键词】燃气行业;燃气工程;管道工程

安全生产是任何行业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尤其对于燃气特殊性行业。燃气行业的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特点突显安全了重要性。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燃气企业工作者要了解天然气的特性,充分认识燃气安全事故易发、难控、危害大的特点。安全工作是燃气行业的生命线,它不仅关系到燃气企业自身的生存发展,更关系到人们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危。因此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保证城镇的燃气管网及设备的安全运行,是每个燃气管理单位永恒的课题。

1、安全隐患现象概述

1.1 管道老化

根据统计数据,管道老化是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城镇管道早期的燃气管道的材质大都是铸铁管,与很多建筑工程一样,铸铁管耐腐蚀性好,但材料脆性、韧性较差,环境适应性也较差,同时对工艺要求比较高。在施工或运行中,如果管道周围受力不均或受到强烈的机械作用,很容易造成管道断裂损坏,直接导致漏气甚至酿成重大事故。漏气点形成后需要管道维修人员进行及时维修,给维修部门带来很大工作强度。

1.2 管网上部占压

随着城镇化大发展,城市空间急剧拓展,旧城改造、道路拓宽、新城区建设的过程中,原来的管道上部相对压力的改变,违章占压管线位置,不遵守燃气施工安全规定,违章作业导致管道被压坏而造成泄漏,直接导致恶性事故。

1.3 施工不规范造成设备故障

虽然施工中明确要求按燃气施工规范施工,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疏忽、操作人员素质层次不齐,在施工中造成质量隐患,如螺栓受力不均、焊接不到位等,或由于调压箱、调压站设备故障、管道堵塞等原因,在用户接入口造成压力失压、超压、停气等情况。另外,由于阀门泄漏、调压器泄漏、放散管泄漏、管接头泄漏、补偿器泄漏、内衬泄漏等造成的燃气设施泄漏,影响燃气管道的正常供气。

2、安全管理要“主动出击”

燃气安全运行需要做到变“被动”为“主动”,把安全管理从被动的执行转变为主动的出击,从而来应对各种风险给运行带来的各种问题。

2.1 从被动监管转变为主动拓展

在燃气工程运行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往往只注重质量的监管,只注重履行燃气手续的监管,忽视了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忽视了未履行手续的工程监管。所以,我们应该对辖区所有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加大管理力度,安全工作更要加大巡视力度,主动出击,尤其是没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项目。真正建立从外到内,横纵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强监管验收的力度。加强与规划部门联系,建立有序良好的施工秩序。在企业内部强化组织管理,设立安全防范岗位,做到全天候全员的安全管理体系。

2.2 从单一的现场被动管理转变为全过程的主动监管

燃气工程的施工往往具有地点分散、工期较长等特点,而且单项工程多投资小。所以在监管过程中更注重现场的安全管理,而往往由于项目过于分散、人手不足等原因监管往往不到位。即便这样现场的安全管理也是不能忽视的,比如临时用电管理不当造成施工人员触电事故的,管道沟槽支护不当发生塌方或摔伤路人的,带压作业操作不当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屡有发生。这当然需要我们安全管理者提高警惕,但我们决不能忽视其他过程的监管,即全过程监管。全过程监管就是要对从开始的规划、报批、施工许可、资质查验、竣工验收,压力运行等所有环节进行监管。依法依规切实履行职责、遵守基本程序、担负起相应的安全责任。要督促所有参与单位和个人做好质量和安全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监理发挥第三方的技术安全监管力量,充分利用平衡和制约机制,严把安全关。

2.3 从单一的行为被动监管转变为行为和制度监管主动创新

除了按照规范施工及施工行为的监管,还要加强制度的创新,建立一套长效机制,用制度管理,用制度约束,保证安全管理的到位。首先是完善准入制度,从勘查到设计直到施工,把安全质量管理保证作为重要条件,在规范各方行为基础上,保障各方权益。二是引入现代科技,量化评价系统,对参与的各方实行动态评价,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暗箱操作。三是健全保险制度。通过社会保险的参与提高安全水平的提高,降低安全事故风险。四是增强再培训制度。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的使用,有助于提高燃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这就需要燃气企业要针对此进行相应的培训学习,在培训制度上下功夫,以提高员工技术能力和安全质量生产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专业,把一部分技术骨干、管理骨干充实到一线队伍,打造技术过硬的建设队伍。

3、城市燃气管道安全隐患

3.1 燃气泄漏的危害

在燃气行业中,每年因燃气泄漏引发的安全事故不胜枚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教训极为深刻。就其泄漏的危险性,我们可归纳为以下三方面:(1)物料和能量的损失。泄漏首先是流失了有用的物料和能量,增加了能源的浪费和消耗。其次,还会降低生产装置和机器设备的产出率和运转效率,严重的泄漏还会导致生产装置和管网设施无法正常运行,被迫停产、停气、抢修,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2)环境污染。燃气一旦泄漏到坏境中,是无法回收的,污染的空气、水或土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3)引起事故和灾害。泄漏是导致燃气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本原因。

3.2 事故类型

(1)爆炸。燃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易流动,易扩散的气体,泄漏的燃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液化石油气的爆炸极限为1.5%至9.5%,天然气的爆炸极限为5%至15%,人工煤气的爆炸极限为6.5%至36.5%,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燃气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中燃气的含量达到爆炸极限范围内;有火种或热源存在;处在密闭的容器内,或相当于密闭容器的环境内。我们应该重视燃气的安全使用,掌握安全、正确的使用方法,选用优质安全的燃具并定期保养保持完好;使用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以及时补充新鲜空气、排出废气和万一有泄漏的燃气;燃气用毕应随手关闭阀门;爱护家中的燃气设施应并经常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发现漏气要杜绝明火和开关电器的火花,不要私自拆修;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以及时报警并切断气源防患于未然。

3、结论

易燃、易爆、易中毒体现了燃气行业的特点,为了保障燃气工程安全,防患于未然,燃气企业必须提高认识,严格安全管理。当然,燃气的安全运行紧靠企业一己之力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需要政府及燃气企业的深入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建立有序的城市规范发展制度,从而保证燃气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1]孙鹏.关于正确实行燃气工程安全标准化,[M],黑龙江科技信,2011。

[2]陈力.依法实施质量监督构筑燃气工程安全防线,城市燃气2013。

[3]潘志全.燃气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之我见,中国城市经济,2014。

作者简介:

1职小腊,大专,燃气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篇7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2014年“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主体思想,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建设系统行政许可项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省燃气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燃气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真正把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长久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进一步提高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加强燃气设施运行管理,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巩固和改善城市燃气设施安全状况,保障燃气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目标责任制,签定目标责任书

各燃气企业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负全面责任。为使各责任主体单位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措施,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提高各责任主体履职的主观能动性,镇政府特制订燃气企业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燃气企业按照目标管理各项工作内容,认真落实,确保全年平安无事故。

(二)强化燃气行政许可延续的管理

1.燃气企业在取得许可期间经营业绩良好,如无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区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且具备申请准予延续行政许可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由区住建局签认延续审批意见,报上级审批部门按程序办理行政许可延续。

2.新建燃气企业审批和燃气设施改动审批按《建设部令第135号》、《国务院令第412号》、《省建设厅2005〔200〕文件》执行,审批条件按《建设部令第135号》执行。

四、强化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各责任主体单位内部应形成“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按照“谁供气、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作好各自职责;同时各责任主体单位内部“强化监督,保证实效”,镇政府对燃气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督促其处理。为确保燃气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2014年镇政府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燃气安全督查和管理工作。

(一)大力查处和取缔非法燃气,遏制无证经营、违章经营的势头

1.燃气气源供应企业不得向无证经营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不得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供气,切实把好气源关。

2.燃气企业必须取得三证:即《消防安全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管道燃气企业还应取得《供气区域许可》,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二)全面清理、拆除压占燃气管网设施的违章建筑

管道燃气供应单位,应当切实加强管网燃气运行安全监控,对压占燃气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要逐项清理登记,汇总后报镇政府,并报区住建局。企业要建立上报制度,做好“拆违清障”工作。

(三)加强对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和保护工作

1.坚决杜绝在有地下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违章挖沙取土、植树、埋压圈占和恶性施工。对于必须在城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事先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制定有效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在得到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了解地下管线的情况后,再进行组织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须遵守有关技术规程和规定,并对燃气设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之前不得施工。对玩忽职守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2.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对10年以上管线进行安全评估,在检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管线要提出管线改造方案,应尽量采取先进的现代化燃气管网监视技术,确保管网运行安全可靠。

(四)严把新建、改建燃气设施验收关

各管道燃气企业对供气区域内新建改建室内燃气管道及设施(以下简称待验管道设施),在通气前必须严格审查室内安装燃气管道设施是否符合燃气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待验管道设施必须督促其整改完善,所有待检设施排除安全隐患并验收合格后,供气单位才能在验收表上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并及时通气。对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验收过程中走过程,履职不到位违规通气的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安全责任。

(五)加强燃气器具的销售和安装维修资质的管理

1.根据《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进入我省市场的燃气器具,必须通过气源适配性检测,列入《省燃气器具销售目录》的产品。对于销售未经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的或违反国家规定销售《销售目录》外燃气器具产品的经销商和企业,镇政府将予以查处。

2.燃气器具的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燃气器具的维修能力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等条件。燃气器具经营单位应当对燃气器具购买者进行安全使用指导。有安装标准的燃气器具的安全,应当由取得安装资质证书的单位派员安装,用户不得自行接管安装或改装。用户违反上述规定安装、改装燃气器具或者使用《省燃气器具销售目录》以外燃气器具的,燃气经营企业可以不予供气。

(六)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燃气经营、建设行为

1.根据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省燃气管理条例》,在燃气主程(含CNG充装站)建设及供气区域划分中,必须依据燃气专业规划和有消防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一个燃气工程必须有初步设计审查、施工竣工验收和监理报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持资质证书到工程所在地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有关消防图纸和资料须报送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未经备案和审核及备案审核不合格的,任何单位不得施工。由于燃气工程大部分是地下工程,工程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中质量监督,严守工程质量安全关。

2.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营网点的布局必须符合城市燃气发展规划,并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加强供气区域的管理

城镇燃气企业供气区域和液化石油气“配送制”经营和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点管理按照《省燃气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各企业必须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和供气区域等规定相关手续后,开展合法经营,否则镇政府将依法严查,由区住建局按规定采取强拆、加倍处罚,并上报相关部门。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和供气区域继续非法开展燃气经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该企业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八)加强用气中间环节和终端的安全督查

督促燃气企业开展供用气中间环节和终端自查、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医院病房楼内、商场、市场敞开式的食品加工区、公共娱乐场所、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使用液化气作为燃料;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液化石油气瓶;石油液化气企业所售的液化石油气气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二甲醚等组份不得高于3%),并按规定取样送检,严禁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各管道燃气企业承担供气区域内用气中间环节和终端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必须定期派专人入户巡查室内(经营场所)燃气管线和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九)加强对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

凡未经专业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燃气器具的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燃气器具的维修能力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效承担燃气器具安全使用的技术服务,并对燃气器具购买者进行安全使用指导,最大限度地杜绝一切安全隐患。今年区住建局将组织一次燃气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

(十)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镇政府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要按照燃气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措施,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供用气安全。年底镇政府将按照《区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企业,镇政府将按要求和授权作出行政处罚行为,包括约见法人代表、报区住建局进行停业整顿、延期审核许可证、缩小经营范围等行政管理措施,具体处罚措施参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相关管理细则内容进行执法。

(十一)加强执法监督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镇政府将联合区住建局、城监大队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对燃气安全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重点是:安全工作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管道燃气是否按照规定加臭;如发生的重大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十二)开展燃气安全阶段性治理工作

2014年燃气安全治理阶段性方案,第一阶段:部署动员阶段(1月至2月);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3月至11月);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12月份)。2014年燃气安全治理实施步骤如下。

1.2014年1月镇政府联合区住建局开展全年燃气安全治理动员和部署工作,制定并贯彻《区2012年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区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控制指标考核评分细则》、签订《燃气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责、权、利分明。

2.2014年3—4月镇政府联合区住建局在“五一节”前开展管道燃气企业燃气(含CNG加气站)、石油液化气加气站、换瓶点库房、经营门市安全检查和督查,检查内容包括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排查记录、消防设施、节日值班安排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等。

3.2014年5-8月镇政府联合区住建局开展燃气供用气中间和终端用气环节安全治理和督查,以燃气设施违反规范建设;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燃气设施残旧、燃气管道及其它燃气设施缺乏维修保养泄漏而导致起火爆炸、液化气气瓶仓库存放管理规范性等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同时对从事燃气企业所有技术工种人员的燃气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证书进行查处,严禁无证上岗。对发现无证上岗的企业,将根据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并督促其改正。

4.2014年9月中、下旬开展管道燃气、石油液化天燃气安全全面检查、督查整改工作,包括燃气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演练计划或演练总结。

5.2014年10-11月下旬督促各燃气企业(含CNJ加气站)“回头看”工作,确保隐患整改得到真正落实。

6.2014年12月下旬开展“元旦”节前对管道燃气、石油液化天燃气的安全检查,镇属各燃气企业对本单位开展隐患治理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要将今年各单位安全生产形势与去年同期进行对比,检查评估隐患治理的实际效果,查找不足,不断完善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区住建局将把隐患治理成效与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安全监督机构业务考核、《区2013年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区燃气企

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范文

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篇1关键词:城镇化;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管理1当前城镇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突出问题一是城镇居民生活、工作方式的变化,很难统一安排室内燃气设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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