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情况范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3-11-10 17:56:20浏览:1078

投融资情况

投融资情况篇1

近年来,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份额不断上升,对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为深入了解当前民间投融资情况,进一步拓展民间融资渠道,力促民间投融资持续快速增长,我们对济宁市辖区的兖州、曲阜、微山、鱼台、金乡等五县市民间投融资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

一、县域民间投融资的特点

1、城乡个人资金积累是民间投融资的主要资金来源。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城乡个人手中的资金积累越来越富余,由于存款利率较低,个人尤其是农民的投资渠道比较狭窄,诸如股票、债券、保险等领域对他们还比较陌生,加之社会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尤其是民营和个体私营经济的日趋繁荣,民营和个体经济成为城乡个人资金投向的重要渠道。调查了解,在多数较小规模的民营企业和绝大多数个体私营企业自有资金的比重占到90—100%。

2、民间投资依赖地方资源的倾向性明显。调查显示,近年来,济宁市民间投融资大都紧紧围绕当地优越的自然资源,积极投向加工业、水产品养殖业、煤炭及运输业,民间投融资高度集中。如微山县由于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湖泊资源及横穿南北的大运河,该县民间投融资活动异常活跃,其中民间投资煤炭洗选、运输的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达350户,投入资金5亿元;投资水产品养殖、加工的有1300多户,投资2.6亿元;投资水上运输及造船业的有1500多户,投资金额4.6亿元。上述三项占该县民间投资总额的96%以上。同样,金乡县是全国著名的大蒜之乡,大蒜年产量60万吨,所以大蒜冷藏、加工业成为该县民间投融资的主要行业,其中,以大蒜冷藏加工为主的民营企业有200多家,约占该县民营经济总量的70%以上。

3、民间资本出现了由第二产业向第一产业流动的趋势。随着县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农业及相关产业成为民间资本追逐的新的投资热点。据鱼台县调查反映,该县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农业综合性开发,农民投资兴办各种特色种养业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以大蒜、小麦为主的农副产业加工业是近年来依靠民间投资发展起来的支柱产业,初步形成了鲁王集团、中鲁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美亚食品有限公司等民间投资群体,目前吸引民间投资2.72亿元,同比增长66.12%。

4、民间投资的技术层次不高。民间投资的主体多为个体私营企业,他们出于经济实力和管理水平的限制,一般都比较看重投资的快速回报,所以效益较好而又容易上马的短、平、快项目比较受青睐,项目的科技含量较低,短期行为明显。据鱼台县调查反映,该县民营企业中,技术密集程度高、附加值高的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等高技术领域的企业占比不足5%。

5、民间投融资方式呈现多元化特征。近年来,政府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注入生产投资领域,主要做法有:一是以“改”融资。即通过部分乡镇企业、中小型国有企业改制,使民间资金迅速流入生产领域;二是以“出”引资。即积极走出国门,到海外融通资金。如曲阜市民营企业圣旺药业,通过上海中智投行公司运作,收购一家美国网络公司,5月份成功地在美国实现借壳上市,融通资金150万美元;三是以“策”引资。即依靠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广泛吸取民间资金。如从征地价格、基础设施配套等多方面给予优惠,有力地调动了投资者的积极性。

6、受融资渠道较窄的影响,民间借贷活跃。由于各国有商业银行纷纷上收贷款权限,抬高贷款“门槛”,银行资金供给远不能满足市场资金需求,强劲的内在需求为民间借贷创造了发展空间。据对微山县5个乡镇的抽样调查显示,5个乡镇普遍存在着民间借贷行为,借款规模占当地贷款余额的42%,比2003年同期提高了6个百分点,抽查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农户发生民间借贷行为的分别占所调查户数的82%、94%、26%,借贷总额较上年增长11%。据初步测算,目前该县民间借贷额高达6个亿左右。另外,当前民间借贷用途广、投向多,从借款用途看,从以往解决临时性资金短缺为主,转向生产经营、商品贸易、煤炭运输等行业,用以解决各类企业、各种专业户、个体工商户等生产经营资金的不足,几乎渗透到私有经济的各个领域。

二、民间投融资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效应分析

民间投融资的快速发展,效益的明显提高,直接拉动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2002年省计委为鼓励民间投资,制定实施了《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民间投资享受与外商投资同等的待遇,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上市,也可以竞买政府投资项目等多项政策措施,从而激发了民间加大投资的热情,使得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成为县域经济中最具活力的新的增长点。止2004年7月末,济宁市民营经济户数发展到19.07万户,从业人员107.72万人,注册资金159.94亿元,完成营业收入710.18亿元,同比增长50.8%,上缴税金19.43亿元,增长55.5%。同时,民营企业拉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兖州市兴隆庄镇,今年来围绕着太阳纸业积极发展造纸助剂、纸品加工、包装产业等,对该镇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非常明显。

三、制约民间投融资发展的因素分析版权所有

1、民间投融资渠道不畅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目前各商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十分严格,从企业规模、担保能力、信用评价多个方面限制了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资金支持,加之部分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完整的财务资料,难以达到金融机构支持的要求。中小企业贷款门槛高、障碍多,使正处于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现阶段非常突出。民间中小企业在无法取得贷款的情况下,纷纷转向高于同档次贷款利率4倍的民间借贷。一方面加大了民营企业融资的成本,加重了企业经营负担;另一方面民间借贷的高利诱惑分流了银行机构存款,增加了银行机构组织资金难度,也使借款人在还款困难时大多优先归还民间借贷,而对银行贷款则采取拖欠、逃废手法,甚至把风险转嫁给金融部门。

2、民间投资受国家政策限制,投资领域依然较窄。尽管国家计委2001年12月颁布了《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强调要逐步放宽投资领域,使民间投资与外商投资享有同等待遇。但是,对很多预期利润率较高和发展前景看好的产业部门,如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资等,却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不能进入或难以进行,使民间的投融资领域较为狭窄。由此造成两个弊端:一是有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在寻找稳定、可靠的投资项目,有钱没有地方投;二是一些需要投资的领域又限制民营企业进入,民间资本想进进不去,从而束缚了民营企业投资发展的手脚,压抑了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间投资的较快发展。

3、民间投融资服务体系不健全,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保障。虽然民间投融资比较活跃,但国家或地方尚无规范管理民间投融资活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具体措施。宏观经济政策和环境的多变造成民间投融资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依然较多,在经济不景气时鼓励民间投资,经济高涨时忽视民间投资的情况未根本改变。投资者在履行程序、选择投资方向、争取技术支持等方面得不到有效服务,往往造成投资的盲目性和经济损失。同时,法制环境仍不完备,非公有企业在兼并国有企业、保护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明晰财产权等方面,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再者,与国家金融信贷相比,民间投融资大多靠道义约束,几乎没有任何法定程序的审查和监督,给一些非法融资和投资诈骗造成可乘之机。

四、扩大、激活县域民间投融资的对策及建议

在当前县域金融的信贷资金供给与服务滞后民营经济投资需求的现状下,如何规范管理,进一步扩大、激活民间投融资活动,已成为解决县域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手段。

1、建立民间投融资服务体系,优化民间投融资环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民间投资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应把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融资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给民间投资以更多的宽松政策和更有效的支持,可建立健全民间投融资管理组织体系,鼓励建立为民间投资者服务的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发展为民间投融资者提供政策、法律、财会、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等服务的中介组织,帮助民间投融资者建立规范的产权制度、财会制度和人员培训制度。

2、疏通民间投融资渠道,规避民间投融资风险。应出台相应保护和促进民间投融资进入政策,同时应普及股票类、基金类、债券类金融投融资知识,拓宽民间投融资渠道,尤其是国债的发行要向农村和小城镇倾斜。投资方面,要允许和鼓励有条件的个体私营企业参与能源、通讯、交通、水利、交通、电力、城市供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允许个体私营企业参与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融资方面,随着民间投资主体实力的逐步增强,融资渠道也应由单一的依赖银行贷款资金支持逐步转向利用外资、集资、自筹等多种形式,支持、鼓励个体私营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业实行联营、合资或合作,促进有条件的私营企业以股票、债券等非信贷方式直接融资。同时,对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民营企业的投融资活动,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要加大监测管理力度,预防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融资活动。

3、大力发展适应民间投资需要的多层次金融体系。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要通过适当下放贷款权限,增加资金支持,扩大利率浮动范围等,鼓励中小金融机构扩大融资活动。二是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其提供政府优惠贷款和贴息贷款。三是可由政府、人民银行共同联手,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设立专门的贷款担保基金,为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四是要进一步完善股票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发行债券、股票上市流通,疏通民间资本的进入和退出通道。

投融资情况篇2

一、民间投资的发展历程

民间投资是相对于国有、外商投资的一类投资。全部投资中减去国有投资为非国有投资,非国有经济投资中扣除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部分,即为民间投资,包括联营、股份制、集体、个体、私营和其他类型经济的投资。

从民间投资发展的总体趋势看,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省民间投资发展经历了“高涨、低落、恢复、高涨”的波动过程(见图一)。1981—*年的24年间,我省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由6.7亿元增加到980.64亿元,增长100多倍,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由39.1%上升为53.9%,提高14.8个百分点。同期,国有投资比重由1981年的60.9%下降到*年的39.8%,降低了21.1个百分点。*年1-6月全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590.26亿元,其中民间投资303.27亿元,增长48.7%。

民间投资增长曲线和“表一”数据看,我省民间投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六五”时期(1981-1985年):恢复性增长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积极性得到极大发挥,民间投资热情高涨,五年累计完成投资57.26亿元,年平均增长18.5%,超过全社会投资和国有投资增速2.8个和4.4个百分点,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由1980年的35.5%提高到1985年的41.9%,“六五”时期我省民间投资积累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七五”时期(1986-1990年):调整波动阶段。这五年全社会投资年平均增长14.3%,比“六五”时期回落1.4个百分点。同期民间投资五年累计完成投资144.54亿元,年平均增长15.4%,高于全社会投资和国有投资增速1.1和2.0个百分点,速度比“六五”时期回落3.1个百分点。同期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为35.5%,比“六五”时期下降了7.7个百分点。1989-1990年,由于国家实施紧缩政策,民间投资再一次下滑,1989年比上年下降12.1%,1990年跌落谷低,下降了29.8%。

“八五”时期(1991-*年):高速增长阶段。这一时期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加快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与措施,特别是1992年在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鼓舞下,联营、股份制等新的经济形式开始出现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八五”期间我省民间投资累计完成328.3亿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36.5%,比“七五”时期升高了22.2个百分点,比同期全社会投资和国有投资增速分别提高了2.5个和5.3个百分点。尤其是1994年民间投资比上年增长53%,达到一个高峰点。“八五”后期,国家实施适度从紧的宏观经济政策,控制投资规模,民间投资增长有所放缓。

“九五”期间(*-*年):调整阶段。由于社会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增长明显放慢,民间投资快速增长势头受到抑制,增速从*年的45.1%迅速下降到*年的11.3%,增速大幅回落。五年累计完成投资1010.51亿元,年均增长19.6%,比“八五”时期下降了16.9个百分点。

“十五”时期前四年(-*年):高速增长阶段。年下半年以来,全省上下在解放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推动下,经济开始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省委省政府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扩大内需的机遇,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把启动和激活民间投资作为推动投资增长的着眼点,呈现出民间投资增长势头强劲、比重提高、投资规模攀升的势头。从民间投资增长速度看,年为22.2%、*年为43%、*年为57%,*年为42.2%。

二、民间投融资的运行特点

从我省民间投融资发展的过程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份额逐年提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型,民间投资将在全社会投资中的地位将不断增强。从(图二)可以看出,我省民间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其中“七五”和“九五”受到政策调整而波动。但从“十五”时期前四年来看,我省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不断提高,年为46.5%、*年为47.5%、*年为50%、*年为53.9%。四年民间投资累计完成2416.25亿元,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平均比重为50.5%,比“九五”时期的比重提高5.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民间投资已成为全社会投资增长的重要动力。

2、民间投资涉及领域不断拓宽。随着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产业进入限制的逐渐放宽,民间投资涉及的产业领域不断拓展,不同程度地推动了有关行业的结构调整,实现了启动民间投资与产业结构升级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我省民间投资已涉及国民经济三大产业、19个行业(见附表二)。从*年全省民间投资(城镇范围)的产业分布看,民间投资主要投向第三产业,占全部民间投资的比重为51.1%;其次为第二产业,占48.2%;第一产业的比重较低,仅占0.6%。在民间投资的行业分布中,制造业投入额最大,占全部民间投资的比重高达41.9%,其次为房地产业,占37.9%。

3、民间投资资金来源以自筹为主。随着我省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民营经济强劲的实力逐步显现,民间投资的资金积累能力明显提高,自筹资金成为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以*年为例,自筹资金占民间投资到位资金的59.9%。民间投资资金到位707.06亿元,与实际完成投资之比为1.13:1;而同期国有经济到位资金与实际投资的比值为1.01:1,民间投资资金到位优于国有经济。

4、企业民间融资方式呈多样性。从我省企业民间融资的方式看,形式多样,但向股东和企业职工集资是主要方式。据人行南昌中支在全省对417户企业进行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年末该417户企业民间融资余额为40562万元。其中:向其他企业、个人借入8315万元,占比为20.50%;向其他组织借入895万元,占比为2.21%;向股东集资18804万元,占比为46.36%;向职工集资10718万元,占比为26.42%;向社会集资1830万元,占比为4.51%。

图二

三、民间投融资的积极作用及存在问题

民间投融资作为投融资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我省推动全社会投资快速增长和拉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做出了重要贡献。主要表现在:

1、民间投资是全社会固定资产壮大,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1981年以来,全省民间投资总量不断扩张,比重持续上升,使得全社会投资对政府投资的依赖程度逐渐下降,增强了投资自主增长的能力。1981-*年的23年间,我省民间投资由1981年的6.7亿元增至*年的980.64亿元,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由1981年的39.1%提高到*年的53.9%。民间投资对扩大投资增量、保持适度的投资规模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投资需求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大需求因素之一,民间投资作为我省全社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省经济增长带来了强劲的动力。“十五”前四年,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率进一步提升,、*、*、*年民间投资对我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是32.3%、48%、65.9%和43.7%,拉动全省经济增长2.8、5.0、8.6和5.8个百分点。

2、民间投资缓解了社会就业的压力,成为创业富民的重要手段。由于民营经济的投资主要面向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对从业人员技术水平要求相对较低,在增加就业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极大地促进了各级各类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为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及科学配置提供了前提和基础,安置了大批的下岗工人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地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提高了人民收入水平,成为吸纳劳动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年的6年间,全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人数由254.9万人减少到196.1万人,净减少58.8万人;同期非国有单位社会就业人数却由1839.4万人增加到1972.1万人,净增132.7万人。从工资总额比较看,全省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由*年的173.93亿元提高到*年的271.09亿元,增长55.9%,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增长54.4%,非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增长62.1%,非国有单位工资增幅超过国有单位7.7个百分点,带动了收入总水平提高。实践表明,在近年国企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国有企业从业人员减少,民营经济为下岗分流人员提供了大量再就业机会,同时在提高人民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3、民间投融资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提供了内在动力。民间投融资的快速增长,其产生的巨大投融资需求,为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了前提和可能。民间投资的利益主体明确,自主性强,相当程度上推动了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较好发挥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

4、民间融资弥补了正规金融供给的不足。目前,国有银行在县域经济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缺位,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条件严格,无法满足日益活跃的民间投资对资金的供给需求。据吉安市的调查,中小民营企业得到银行信贷支持的仅占15%,贷款申请拒绝率在96%以上,拒绝的理由依次是:缺乏抵押、缺乏担保、自身条件不足(财务管理等)、其它(产业限制)。而民间融资正好为不断增长的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资金供给的补充作用。

但是,民间投融资行为也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产业发展层次不高,并存在一些盲目性。一方面,民间投资的配套设施、市场准入、信息服务等软硬环境还存在一定缺陷,另一方面,民间投资的业主文化素质、管理水平不高。目前,第三产业除了房地产以外,以传统批发、零售和餐饮为主,容易出现供给过剩;第二产业中制造业占比较高,但以资源导向型为主,科技含量较低,消耗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不少。民间投资的跟风和趋同现象,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也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顺利落实。二是民间资金“体外循环”,对正规金融产生一定冲击。由于民间借贷的高利诱惑,不可避免地分流了银行机构存款,增加了银行机构组织资金的难度,并挤占了部分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市场。同时,由于民间借贷的硬预算约束和高利性,在还款困难时借款人大多尽可能优先归还民间资金借款,而对银行机构贷款则采取拖欠、逃废手法,有的甚至套取银行信用来偿还民间借贷,把风险转嫁给正规金融。特别是民间融资活跃导致大量资金游离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由于民间借贷的自发性和隐蔽性较强,监督和约束十分困难,对科学制定货币政策带来一定的难度,也增大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的实施难度。三是民间融资行为不规范,对社会产生不稳定因素。民间借贷中存在高利贷现象,有一部分资金富裕者从零星放贷发展到专门从事放贷职业。而民间借贷一般采用信用放款方式,最多也只凭一张借据,并无其他抵押、担保、公证等措施。一旦资金受损失,必然产生法律纠纷,给借贷双方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同时,民间融资有预期高收益,容易使部分民众受蒙骗,从而诱发各种经济诈骗行为。

四、引导民间资金,促进民间投资的对策建议

民间投融资的发展,对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应把民间资金的内力和政策的外力结合起来,有效引导民间资金,减少负面效应,充分挖掘民间投资的巨大潜力,使民间资金投入不仅有量的扩张,而且有质的提高,促进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提升。

1、加强民间融资立法和政策引导。实践证明,民间融资的适度、健康发展对于活跃民间投资,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国家应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使之合法化、公开化。一要尽快制定民间融资相关的法规和管理办法,赋予民间融资行为主体及其行为以应有的法律地位,明确其权利与义务。明确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和正常的民间融资的界限。对民间借贷借款方式、契约要件、利率管制、税务征收、违约责任和权益保障以及纠纷调处理等方面加以规范,引导民间借贷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二要明确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和政府部门的职责,加强对民间融资活动的监管。一方面,要积极建立民间借贷监测体系,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和个人作为监测对象,定期采集民间融资数据,以及时反映民间资金供求状况,并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要加强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对群众民间融资行为进行正确的引导,使广大群众合法进行融资活动,借放心钱,贷放心款,放心大胆地理财,安心拿合法收益,并主动拒绝违法融资行为。同时,对高额暴利的高利贷者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引导和规范民间信用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2、不断改善正规金融系统的服务状况。一方面,银行机构要创新服务手段,积极发展投资咨询、金融租赁和信托融资等业务,增加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投资理财工具,把民间资金吸引过来,抑制过多民间融资行为。这实质上是银行发挥信用中介的职能为民间融资的双方牵线搭桥,使民间资本更大限度地参与到经济运行中,更加充分发挥其融资功能。另一方面,银行业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并借鉴民间融资“灵活便捷、方便群众”的长处,简化贷款手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范围,增加信贷品种,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和民间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中的“贷款难”问题。通过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不断扩大信贷市场来抑制民间融资方式的盲目扩张,使其趋利避害,尽快走上规范化、健康化的发展轨道,促进经济、金融的健康协调发展。

3、提高民间资金利用的组织化程度。一要鼓励采取股份制等形式将民间资金有效聚集起来,直接参与投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二要支持民间资金组建风险投资公司、建立产业投资基金等,将筹集的民间资金投资于高技术产业或企业技术改造。三要支持民间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一方面,由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牵头,采取会员制形式,建立互助担保机构,为会员提供融资担保。另一方面,由政府部门牵头,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民间投资企业自愿加入,履行出资义务,享受相应权利。

投融资情况篇3

一、民间投资的发展历程

民间投资是相对于国有、外商投资的一类投资。全部投资中减去国有投资为非国有投资,非国有经济投资中扣除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部分,即为民间投资,包括联营、股份制、集体、个体、私营和其他类型经济的投资。

从民间投资发展的总体趋势看,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省民间投资发展经历了“高涨、低落、恢复、高涨”的波动过程(见图一)。*—*年的24年间,我省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由6.7亿元增加到980.64亿元,增长100多倍,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由39.1%上升为53.9%,提高14.8个百分点。同期,国有投资比重由*年的60.9%下降到*年的39.8%,降低了21.1个百分点。*年1-6月全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590.26亿元,其中民间投资303.27亿元,增长48.7%。

我省民间投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六五”时期(*-*年):恢复性增长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积极性得到极大发挥,民间投资热情高涨,五年累计完成投资57.26亿元,年平均增长18.5%,超过全社会投资和国有投资增速2.8个和4.4个百分点,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由*年的35.5%提高到*年的41.9%,“六五”时期我省民间投资积累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七五”时期(*-*年):调整波动阶段。这五年全社会投资年平均增长14.3%,比“六五”时期回落1.4个百分点。同期民间投资五年累计完成投资144.54亿元,年平均增长15.4%,高于全社会投资和国有投资增速1.1和2.0个百分点,速度比“六五”时期回落3.1个百分点。同期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为35.5%,比“六五”时期下降了7.7个百分点。*-*年,由于国家实施紧缩政策,民间投资再一次下滑,*年比上年下降12.1%,*年跌落谷低,下降了29.8%。

“八五”时期(*-*年):高速增长阶段。这一时期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加快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与措施,特别是*年在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鼓舞下,联营、股份制等新的经济形式开始出现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八五”期间我省民间投资累计完成328.3亿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36.5%,比“七五”时期升高了22.2个百分点,比同期全社会投资和国有投资增速分别提高了2.5个和5.3个百分点。尤其是*年民间投资比上年增长53%,达到一个高峰点。“八五”后期,国家实施适度从紧的宏观经济政策,控制投资规模,民间投资增长有所放缓。

“九五”期间(*-*年):调整阶段。由于社会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增长明显放慢,民间投资快速增长势头受到抑制,增速从*年的45.1%迅速下降到*年的11.3%,增速大幅回落。五年累计完成投资1010.51亿元,年均增长19.6%,比“八五”时期下降了16.9个百分点。

“十五”时期前四年(*-*年):高速增长阶段。*年下半年以来,全省上下在解放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推动下,经济开始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省委省政府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扩大内需的机遇,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把启动和激活民间投资作为推动投资增长的着眼点,呈现出民间投资增长势头强劲、比重提高、投资规模攀升的势头。从民间投资增长速度看,*年为22.2%、*年为43%、*年为57%,*年为42.2%。

二、民间投融资的运行特点

从我省民间投融资发展的过程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份额逐年提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型,民间投资将在全社会投资中的地位将不断增强。从(图二)可以看出,我省民间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其中“七五”和“九五”受到政策调整而波动。但从“十五”时期前四年来看,我省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不断提高,*年为46.5%、*年为47.5%、*年为50%、*年为53.9%。四年民间投资累计完成2416.25亿元,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平均比重为50.5%,比“九五”时期的比重提高5.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民间投资已成为全社会投资增长的重要动力。

2、民间投资涉及领域不断拓宽。随着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产业进入限制的逐渐放宽,民间投资涉及的产业领域不断拓展,不同程度地推动了有关行业的结构调整,实现了启动民间投资与产业结构升级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我省民间投资已涉及国民经济三大产业、19个行业(见附表二)。从*年全省民间投资(城镇范围)的产业分布看,民间投资主要投向第三产业,占全部民间投资的比重为51.1%;其次为第二产业,占48.2%;第一产业的比重较低,仅占0.6%。在民间投资的行业分布中,制造业投入额最大,占全部民间投资的比重高达41.9%,其次为房地产业,占37.9%。

3、民间投资资金来源以自筹为主。随着我省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民营经济强劲的实力逐步显现,民间投资的资金积累能力明显提高,自筹资金成为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以*年为例,自筹资金占民间投资到位资金的59.9%。民间投资资金到位707.06亿元,与实际完成投资之比为1.13:1;而同期国有经济到位资金与实际投资的比值为1.01:1,民间投资资金到位优于国有经济。

4、企业民间融资方式呈多样性。从我省企业民间融资的方式看,形式多样,但向股东和企业职工集资是主要方式。据人行*中支在全省对417户企业进行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年末该417户企业民间融资余额为40562万元。其中:向其他企业、个人借入8315万元,占比为20.50%;向其他组织借入895万元,占比为2.21%;向股东集资18804万元,占比为46.36%;向职工集资10718万元,占比为26.42%;向社会集资1830万元,占比为4.51%。

三、民间投融资的积极作用及存在问题

民间投融资作为投融资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我省推动全社会投资快速增长和拉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做出了重要贡献。主要表现在:

1、民间投资是全社会固定资产壮大,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年以来,全省民间投资总量不断扩张,比重持续上升,使得全社会投资对政府投资的依赖程度逐渐下降,增强了投资自主增长的能力。*-*年的23年间,我省民间投资由*年的6.7亿元增至*年的980.64亿元,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由*年的39.1%提高到*年的53.9%。民间投资对扩大投资增量、保持适度的投资规模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投资需求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大需求因素之一,民间投资作为我省全社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省经济增长带来了强劲的动力。“十五”前四年,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率进一步提升,*、*、*、*年民间投资对我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是32.3%、48%、65.9%和43.7%,拉动全省经济增长2.8、5.0、8.6和5.8个百分点。

2、民间投资缓解了社会就业的压力,成为创业富民的重要手段。由于民营经济的投资主要面向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对从业人员技术水平要求相对较低,在增加就业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极大地促进了各级各类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为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及科学配置提供了前提和基础,安置了大批的下岗工人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地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提高了人民收入水平,成为吸纳劳动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1998-*年的6年间,全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人数由254.9万人减少到196.1万人,净减少58.8万人;同期非国有单位社会就业人数却由1839.4万人增加到1972.1万人,净增132.7万人。从工资总额比较看,全省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由1998年的173.93亿元提高到*年的271.09亿元,增长55.9%,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增长54.4%,非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增长62.1%,非国有单位工资增幅超过国有单位7.7个百分点,带动了收入总水平提高。实践表明,在近年国企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国有企业从业人员减少,民营经济为下岗分流人员提供了大量再就业机会,同时在提高人民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3、民间投融资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提供了内在动力。民间投融资的快速增长,其产生的巨大投融资需求,为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了前提和可能。民间投资的利益主体明确,自主性强,相当程度上推动了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较好发挥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

4、民间融资弥补了正规金融供给的不足。目前,国有银行在县域经济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缺位,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条件严格,无法满足日益活跃的民间投资对资金的供给需求。据吉安市的调查,中小民营企业得到银行信贷支持的仅占15%,贷款申请拒绝率在96%以上,拒绝的理由依次是:缺乏抵押、缺乏担保、自身条件不足(财务管理等)、其它(产业限制)。而民间融资正好为不断增长的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资金供给的补充作用。

但是,民间投融资行为也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产业发展层次不高,并存在一些盲目性。一方面,民间投资的配套设施、市场准入、信息服务等软硬环境还存在一定缺陷,另一方面,民间投资的业主文化素质、管理水平不高。目前,第三产业除了房地产以外,以传统批发、零售和餐饮为主,容易出现供给过剩;第二产业中制造业占比较高,但以资源导向型为主,科技含量较低,消耗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不少。民间投资的跟风和趋同现象,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也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顺利落实。二是民间资金“体外循环”,对正规金融产生一定冲击。由于民间借贷的高利诱惑,不可避免地分流了银行机构存款,增加了银行机构组织资金的难度,并挤占了部分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市场。同时,由于民间借贷的硬预算约束和高利性,在还款困难时借款人大多尽可能优先归还民间资金借款,而对银行机构贷款则采取拖欠、逃废手法,有的甚至套取银行信用来偿还民间借贷,把风险转嫁给正规金融。特别是民间融资活跃导致大量资金游离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由于民间借贷的自发性和隐蔽性较强,监督和约束十分困难,对科学制定货币政策带来一定的难度,也增大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的实施难度。三是民间融资行为不规范,对社会产生不稳定因素。民间借贷中存在高利贷现象,有一部分资金富裕者从零星放贷发展到专门从事放贷职业。而民间借贷一般采用信用放款方式,最多也只凭一张借据,并无其他抵押、担保、公证等措施。一旦资金受损失,必然产生法律纠纷,给借贷双方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同时,民间融资有预期高收益,容易使部分民众受蒙骗,从而诱发各种经济诈骗行为。

四、引导民间资金,促进民间投资的对策建议

民间投融资的发展,对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应把民间资金的内力和政策的外力结合起来,有效引导民间资金,减少负面效应,充分挖掘民间投资的巨大潜力,使民间资金投入不仅有量的扩张,而且有质的提高,促进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提升。

1、加强民间融资立法和政策引导。实践证明,民间融资的适度、健康发展对于活跃民间投资,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国家应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使之合法化、公开化。一要尽快制定民间融资相关的法规和管理办法,赋予民间融资行为主体及其行为以应有的法律地位,明确其权利与义务。明确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和正常的民间融资的界限。对民间借贷借款方式、契约要件、利率管制、税务征收、违约责任和权益保障以及纠纷调处理等方面加以规范,引导民间借贷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二要明确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和政府部门的职责,加强对民间融资活动的监管。一方面,要积极建立民间借贷监测体系,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和个人作为监测对象,定期采集民间融资数据,以及时反映民间资金供求状况,并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要加强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对群众民间融资行为进行正确的引导,使广大群众合法进行融资活动,借放心钱,贷放心款,放心大胆地理财,安心拿合法收益,并主动拒绝违法融资行为。同时,对高额暴利的高利贷者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引导和规范民间信用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2、不断改善正规金融系统的服务状况。一方面,银行机构要创新服务手段,积极发展投资咨询、金融租赁和信托融资等业务,增加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投资理财工具,把民间资金吸引过来,抑制过多民间融资行为。这实质上是银行发挥信用中介的职能为民间融资的双方牵线搭桥,使民间资本更大限度地参与到经济运行中,更加充分发挥其融资功能。另一方面,银行业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并借鉴民间融资“灵活便捷、方便群众”的长处,简化贷款手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范围,增加信贷品种,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和民间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中的“贷款难”问题。通过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不断扩大信贷市场来抑制民间融资方式的盲目扩张,使其趋利避害,尽快走上规范化、健康化的发展轨道,促进经济、金融的健康协调发展。

3、提高民间资金利用的组织化程度。一要鼓励采取股份制等形式将民间资金有效聚集起来,直接参与投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二要支持民间资金组建风险投资公司、建立产业投资基金等,将筹集的民间资金投资于高技术产业或企业技术改造。三要支持民间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一方面,由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牵头,采取会员制形式,建立互助担保机构,为会员提供融资担保。另一方面,由政府部门牵头,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民间投资企业自愿加入,履行出资义务,享受相应权利。

投融资情况篇4

1 G-20 国家清洁能源投资现状

1.1 G-20国家清洁能源总投资额比较(见表1)

(1)亚洲表现突出。作为绝大多数都是发展中国家的亚洲而言,在清洁能源方面的投资已经步步紧逼欧洲发达国家,甚至纵身一跃,成为世界第一。2010 年中国在清洁能源方面的投资总额为 545 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一,相对于 2009 年的 391 亿美元而言增长了 39.4%。报告称 2010 年中国的投资相当于2004 年全世界的总投资额。日本因其资源匮乏而一直关注清洁能源的发展,2010 在清洁能源领域的投资达到 35 亿美元,韩国同期投资为 3.56 亿美元,分别位居 G-20 国家的第 11 位和 16 位。

(2)欧洲强势依旧。德国由 2009 年的 206 亿美元的投资,增至 2010 年的 412亿美元,投资增长近 1 倍,排名增长一位,仅次于中国 ;意大利作为清洁能源快速增长的国家,2009 年投入 62 亿美元,2010 年翻一番,达到 139 亿美元,排名世界第四。法国、土耳其、阿根廷的投资分别为 40 亿、12 亿、7.43 亿美元。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在清洁能源投资方面表现平平,以 33 亿美元排名第12位。除西班牙外欧盟各国投资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3)北美洲两大较量。2010 年美国以 340 亿美元的总投资排名第三,虽较2009 年下降一位,但其投资规模和数量依旧举足轻重,加拿大的投资由 2009 年的 35 亿美元增至 2010 年的 56 亿美元。跃居 G-20 第七位。

(4)非洲新星异军突起。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一直重视清洁能源的发展,2010 年以 40 亿美元的投资进入世界前十的排行榜。印度尼西亚 2010 年共投资 2.47 亿美元,虽然总量并不大,但据皮尤慈善基金会报告,其 2005 至 2010 年间,清洁能源增长率高达 89%,增长势头迅猛。

1.2 清洁能源投资密度比较

表 2 反映了清洁能源投资的密集度,以清洁能源投资占该国以美元衡量的 GDP 的比重作为衡量标准,排名第一的德国,将 GDP 的 1.4% 投资于清洁能源领域 ;我国将GDP 的 0.55% 投资于清洁能源 ;第 10 名法国的投资仅占当年该国 GDP 的 0.15%。

1.3 2010年世界清洁能源装机容量

2010 年世界清洁能源总装机容量约为 388GW。其中风能 193GW,小规模水力发电(small-hydro)80GW,生物质能和废物能 65GW,太阳能 43GW,地热能 7GW,海洋能 0.27GW。中国成为新能源市场的领导者,2010 年中国装机容量达到 43.4GW,其中风能为 17GW。同年,美国的风能装机容量降至 5GW,较 2009 年下降了近 50%,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的地热能装机容量居世界第一。2010 年德国的太阳能领导者地位继续得到巩固,目前太阳能装机容量达到 18GW。德国的清洁能源投资主要集中在小规模、屋顶太阳能项目。88% 投资涉及太阳能技术,83% 的投资额用于小规模太阳能项目。德国在太阳能领域的投资占据了 G-20 国家在该领域全部投资额的 45%,此外德国还是世界上最大的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国。

1.4 清洁能源基金使用情况

下表显示了各国政府对清洁能源基金的实际支出情况,截止 2010 年,法国的刺激基金 21 亿美元已经全部投入使用,其次是日本,支出比例达到 86% ;中国的刺激基金总额为 461 亿美元,目前已经投放 319 亿美元,支出比例达到 69% ;而美国确相对保守,仅将基金的 36% 用于实际投资 ;巴西的刺激基金投资比例仅为 7%,约支出了2 亿美元。

2 G-20 国家清洁能源融资现状

2.1 资产融资(asset financing)

资产融资包括所有清洁能源项目上的投资,但不包括再融资和短期建筑贷款,主要涉及清洁能源设备的安装和更新。在 2009 年轻微下滑后,2010 年资产融资增长了 15 个百分点,共有 1180 亿美元的实物投资,而风能因其相对成熟和稳定,成为首要投资领域。2010 年全球共有 854 亿美元用于风能市场 ;170 亿美元投资于太阳能 ;118 亿投资于其他可再生能源领域。对生物燃料的投资较 2009 年下降了 61%,2010 仅有 34 亿美元资金流入。中国共吸收473 亿美元的资产融资,第二名为美国,210 亿美元,紧随其后的是巴西和德国,分别为 69 亿美元和 62 亿美元。2010 年资产融资(Asset Financing)对清洁能源的装接容量贡献达到 60GW,占全年世界装机容量 388GW 的15.5%。

2.2 小规模融资(small scale distributed capacity)

小规模融资包括低于 1MW 的居民小规模太阳能项目。对于小规模融资的投资,继 2007 年以来稳步增长,但在2010 年显著提升。在 2010 年 G-20 国家的小规模太阳能项目投资增长了100%,达到 564 亿美元。其中,德国小规模融资增长了132%,吸收了 343 亿美元,占全部 G-20 国家小规模投资的 61%。其次是法国,增长了 150%,吸收资金 27 亿美元,日本增长 59%,吸收资金 33 亿美元 ;45 亿美元流入美国小规模太阳能项目,其增长率为 49%。

2.3 公开市场融资(public market financing)

公开市场融资主要是公司在公开股票市场进行融资以扩大市场和保持增长。清洁能源产生于 20 世纪中期,许多清洁能源公司选择在股票市场融资。2007 年这一现象达到顶峰,公开市场的融资达到了 231 亿美元,这一数字是G-20 国家在过去三年所没有达到的。在 2010 年,全球共筹集公开市场资金 159 亿美元,较 2009 年增长超过 27%。中国成为这一市场的主流,共吸收资金 59 亿美元,超过 G-20 国家吸收资金总额的 1/3 ;意大利以 36 亿美元排名第二,其次是美国 29 亿美元。风能是吸收公开市场资金最多的领域,共吸收82亿美元,太阳能分金39亿美元。

2.4 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venture capital, privateequity financing)

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融资与技术的创新和发展紧密的联系在一起。风险投资主要投资在公司的初期,以其潜在的创新商品和服务来赢得资金。尽管仅占清洁能源投资 4%,风险投资对未来清洁能源的技术发展仍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虽然 2009 年风险投资急速下滑,但 2010 年还是以 26% 的增长速度,赢得了 81 亿美元的融资。美国仍然是风险投资的领导者,共筹集 60 亿美元资金,占 G-20 国家的 3/4,英国和中国分别以 3.67 亿和 3.02亿美元位居第二和第三。能源效率、低碳技术是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的最多受益者,共吸收 28 亿美元资金,风能为 15 亿美元。

3 政府驱动下世界清洁能源整体趋势

在 21 世纪的前 10 年,清洁能源从一个隙缝产业发展成为每年对世界能源贡献达到 60GW 的领域。虽然有着较高的增长和规模,但归根结底还是一个新兴的产业。目前清洁能源产业已成为投资者和政策制定者的宠儿,各国政府先后出台各项适应政策,以此来刺激金融业的投融资,增加制造业的相对竞争力。

3.1 政府刺激基金计划

由于 2008 至 2009 年的世界金融危机,各国政府相继推出了长期的清洁能源投资规划,12 国共制定了约 1 940亿美元的清洁投资计划,但在 2009 年只有 10% 投入了使用。2010 年清洁能源刺激基金的投放增长了 3 倍多,达到了 745 亿美元,其中增长最快的前 5 个国家分别为:美国、中国、德国、日本和韩国。截至 2010 年年底已有 948 亿美元投入计划,资金使用率达到 49%,其中仅 2010 年一年的投入就高达 745 亿美元。在上文提到的 2010 年全球清洁能源投资的 2430 亿美元中,不包含各国政府的刺激基金。报告称,这些刺激基金 37% 用于提高能源效率,21%支持可再生能源项目,19% 用于研发,17% 用于小规模电网的发展。预计 2011 年各国政府将支出 690 亿美元基金,使清洁能源基金使用率达85%,2012至2013支出率或达100%。

3.2 税收刺激计划

税收优惠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刺激清洁能源发展而施行的政策机制。这一政策最早起源于美国,目前税收政策已经在欧洲和其他主要市场起到关键作用。美国国家能源可再生实验室的估计显示 75% 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和 45% 的风能项目都受益于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政策通过事先协定交易价格而提供给投资者稳定的投资回报,特别是在清洁能源领域,如太阳能、风能等项目中。德国和意大利已经成功利用税收政策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引领着世界清洁能源市场。德国政府通过税收政策刺激了约 8GW 的太阳能装机量。意大利政府表示该国税收优惠计划将一直持续到 2011 年并保持不变。

3.3 政策目标计划

各国政府通过施行一系列政策工具来鼓励清洁能源的投资和发展。2010 年世界上 85% 的国家已经确立了清洁能源发展目标。欧盟计划未来能源需求的 20% 来自可再生能源,中国政府的目标是到 2020 年发展 20GW 太阳能装机量。

4 中国清洁能源现状

伴随中国宏大的清洁能源目标和占领清洁能源市场的雄心,中国继续巩固世界清洁能源巨头的地位。在 2005年中国投资到清洁能源领域的资金不足 30 亿美元,时隔四年,中国以 391 亿美元第一次领导世界,接着在 2010年中国创下了 545 亿美元的投资奇迹。这一数字相当于全世界 2004 年投资于清洁能源的总额。其中 473 亿美元的资产融资,59 亿美元的公开市场融资,3.67 亿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中国已成为新能源市场的领导者,2010 年世界 50%的太阳能模具和风轮来自中国。同年中国的风能装机量已经达到 17GW,中国的风能装机容量的目标是到 2020 年达到 150GW。事实上,中国已经以 450 亿美元占领了世界风能投资市场的 47% 的份额。

投融资情况篇5

一、项目投资计划审核

各平台(公司)及使用政府投融资资金的单位,应于上年拟定下一年度投融资计划(包括中长期投融资计划),并填制政府投融资计划审批表(见附件1),报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就投融资计划的可行性、资金筹集渠道、资金收支平衡计划、项目开发建设收益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政府投融资领导小组批准,并经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财政局、政府分管领导、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执行。

二、项目申报

各平台(公司)及使用政府投融资资金的单位应将项目建设单位提报的项目立项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监理合同及监理公司下达的付款通知书等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三、项目概算投资评审

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会同投资评审科对项目单位提报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预算控制价等进行评审,评审意见作为安排项目预算和实施工程招投标的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核实工程量及投资完成情况,及时出具建设工程资金拨付评审意见,为资金拨付做好服务。

四、项目资金支付管理

各平台(公司)及使用政府投融资资金的单位提报的建设项目经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组织实施后,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对各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使用政府投融资资金的单位进行资金支付管理并填制项目资金使用审批表(见附件2),按照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财政局、政府分管领导、政府主要领导签批的意见、监理部门审定支付进度办理支付。

五、项目投资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后,各平台(公司)及使用政府投融资资金的单位或承担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决算)报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及投资评审科,作为项目单位办理竣工决算和转增固定资产的依据。

六、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投融资情况篇6

一、存在问题

1.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不断扩大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融资方面的透明性和公开性还较为缺乏,地方政府和资金通常是借助多个融资平台向多家银行借贷所得,对于债务的管理又分在不同的部门,导致地方政府对不同层次的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和担保情况了解不透彻、不清楚,最终不断扩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这是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投融资项目大都是基础设施的建设,具有投资大、回收期长且收益见效甚微,如果投融资平台难于偿还银行的贷款,就会成为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一旦地方政府的债务偿还能力不足时,要么将风险转嫁给银行;要么由中央财政偿还地方政府的债务。

2.投融资风险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

虽然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能通过发行中期票据和企业债券的方式,从而拓宽中央政府以项目配套资金的融资渠道,而就实际而言,很多地方政府的财务状况不好,具有较高的资产负债率,难以具备债券发行资格,能满足上市融资条件的公司就更少,很多投融资公司只有借助金融机构的贷款化解资金短缺的问题,使得投融资风险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

3.管理较为混乱

这些年来,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行政色彩越来越强烈,不同的投融资平台又是由不同的行政部门进行组建和管理,导致条块分割尤为严重。虽然地方政府在构建投融资平台时强调“借、管、用、还”一体化,而实际操作时,经常出现“借、管、用、还”相分离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发改委规划需要举债的项目;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审核贷款项目;发改委与国资委监督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最终都是由财政部门偿还举债资金。管理部门拿不到投融资平台财务报表,就难于全面掌握投融资平台的负债情况,使得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较为混乱。

4.治理结构不合理

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各级管理人员大都由政府选派,其经营决策主要体现的是政府导向,并且政府根据建设项目资金的需求而确定的融资规模,并没有结合平台的财务状况和债务偿还能力。很多地方的投融资平台自建立之初存在现金流短缺的情况,而地方政府则是通过使用权的划拨和非现金资产的形式进行注资,所投入的现金流量则是少之又少。投融资平台为解决现金流短缺的现状,就必须向银行抵押借款,而已抵押资产不管的平台还是银行,大都没用完备的抵押物质处理权,使得投融资平台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二、应对策略

1.建立健全投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投融资平台的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投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不仅为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工作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也规范了投融资平台的建设。管理体系完善与否直接决定着投融资平台的营运效率的高低。在国家经济发展进程中,由于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巨大,因而应建立中央与地方的投融资管理体系。在中央建立的投融资管理机构,其职能主要是对全国性的投融资业务所需资金的投放重点和方向进行严格把关,并指导和协调地方政府开展投融资业务,严格监督资金的使用并加强债务管理;在地方设立专业的管理机构,就平台的投融资与债务问题实行统一管理,接受上级投融资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并向上级呈报财务报表,从而有利于上级更好的掌握和了解全国性的投融资动向及其债务规模的大小,再结合我国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国家的投融资政策。

2.理顺投融资平台的债务管理体制

对投融资平台债务必须统一管理,扭转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财政兜底的被动局面。在目前未成立中央投融资管理机构前,可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成立专门投融资管理机构后,由中央投融资管理机构负责,投融资公司定期向中央投融资管理机构提交财务报告,中央投融资管理机构向财政部报告,并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对于投融资平台的贷款应实行贷款证券化,使其进入债券市场解决巨大的存量问题。

3.完善投融资平台的法人治理结构

为使各投融资平台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不再向平台直接派高管人员,不以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的实际运作,政府或特设机构作为出资人负责制定国有资产战略调整方案和国有资产监管,代表行使所有者职能,按出资额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使资本层面摆脱条块分割,真正实现行政与资本分离,从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三、结语

投融资情况篇7

关健词:地方政府 投融资平台 债务管理

上世纪90年代,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尝试利用投融资平台公司来开展投融资业务,从而逐步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举债大幅增长。如何用好、管理好如此庞大的资金,使其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并防范可能出现的债务风险,已经成为越来越严峻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实收资本不实,资产负债率过高

目前很多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都存在资本金不实,甚至是抽逃资本金的问题。另外,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主要业务功能是投融资,在国家政策相对宽松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存在真实项目,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如何,都容易扩张融资,进而形成资产负债率过高的现象。

(二)平台公司管理结构不健全

很多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法人结构都存在不健全的问题,管理也缺乏规范性。导致投融资平台公司在投融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重大失误。另外,一些平台公司还承担招商引资等业务,为了达到预期的任务指标,在引资过程中承诺过多,在引资后为企业前期建设提供贷款担保,从而无形中将引进企业的经营风险转加到投融资平台身上。

(三)多头贷款,相互挪用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资金通常较大,往往需要从多家银行进行贷款。一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会将这些从多家银行借来的贷款放在一个统一的资金库中,然后根据不同的项目来随时提取所需要的资金。这样虽然使投融资平台公司自身在资金使用方面便利了,但由于贷款银行无法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跟踪,就容易带给贷款银行较大的风险。

(四)投融资平台短借长投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普遍存在利用短期贷款来进行长期项目投资的问题。这样就容易出现期限错位。另外,一些投融资平台的偿还主体及投资失误的责任主体不是很明确,而且由于平台公司的项目较多,政府往往存在重复性的担保或承诺,一旦还款出现困难就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管理对策

(一)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职能进行合理定位

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投融资行为进行规范。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投融资业务范围进行明确,比如基础设施类的业务范围。凡是地方企业能够做到的事情,应该尽量让地方企业做,只有地方企业做不了的,做不好的事情,才应该由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来做。另外,尽量加强对投融资平台的监督与管理,尽量避免项目贷款挪为他用。

(二)充实实收资本,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随时检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本金详细情况,对资本金不足或资本金不实的投融资平台限期做买。统一而明确的规定投融资平台的资产负责率,同时与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紧密挂钩。另外,还要对公司法人的治理结构进行健全,提高投融资平台的经营管理水平。对投融资平台的财务信息披露范围进行明确,其中包括对投融资平台的资金本真实情况、项目贷款情况、项目担保情况、负债规模、贷款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担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等进行全面而透彻的了解。

(三)强化投融资平台的内部控制体系

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强化,建立起债务预警体系,提高其内部债务管理能力。投融资平台应该加强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与业务监控,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严格控制,制定出系统的借贷范围、还

投融资情况范文

投融资情况篇1近年来,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份额不断上升,对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为深入了解当前民间投融资情况,进一步拓展民间融资渠道,力促民间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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