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的定义范文
融资的定义篇1
小企业挥之不去的困扰
目前国内小企业在产业链中通常处于从属地位,上游生产商要求现款现货,下游销售商要求赊账销售成为了普遍现象。而这一商业模式的广泛存在,造成了产业链中小企业资金无法迅速回笼,在高速发展阶段始终要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而招商银行是如何帮助小企业打破“贷款难”魔咒的?招商银行总行现金管理部左创宏总经理介绍说:“传统贷款因银企间信息的不对称,银行内部审批、操作流程长,无法针对小企业提供个性化贷款定价、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产品,使得资金提供者和需求方无法有效匹配。招商银行U-BANK8的网贷易服务则以效率为切入点,以小企业需求为核心,发起对招商银行自身贷款运营模式的一次变革。”
变革,从小企业融资需求源头做起
目前传统银行服务小企业贷款,主要依托客户经理与企业间面对面沟通,来获得企业贷款需求,了解企业资信情况。笔者了解到,招商银行U-BANK8中网贷易服务创造性地通过结合融资产品特点的虚拟应用,帮助小企业在申请授信前就可深入地了解并选择适合自身的融资产品;通过银行提供的标准化企业资信评级功能,实现小企业对自身经营情况多维度的分析,进而获得能否申请融资的及时建议;借助融资申请、审批和放款全流程透明的“阳光机制”,在业内首创小企业与银行的信息共享。网贷易的创新有效打破了传统融资服务渠道的弊端,以小企业自身需求为中心,构建了一个基于互联网的、全新的、开放的小企业融资业务服务“VIP窗口”。
变革,由内而外
目前传统银行融资需要经过授信申请、融资发放和融资资金支用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均需要银行相关部门或机构的逐级审批,从而严重制约了小企业的融资使用效率的提升。“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一曾经作为改革开放特区——深圳标志的口号,被招商银行再次用于对自身小企业融资模式的变革之中。
“银行对于小企业的融资服务采用‘工厂流水线化’的方式运作来提升小企业融资效率,已成为业内共识。”左创宏总经理介绍说,“借助互联网天然的开放和交互特质,将帮助银行把‘流水线’上的企业融资需求更加标准化,从而帮助银行进一步集中资源,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基于上述出发点而推出的网贷易产品,实现了对银行现有融资放款流程的电子化再造。
据笔者了解,对于通过网贷易获得融资的小企业客户,其在银行的审核及发放流程全程电子化操作。对于小企业的融资申请,银行人员无需进行繁琐的审核、录入操作,仅需对企业提交的融资需求进行确认操作,所需资金就自动发放至指定账户。网贷易通过优化的、标准化银行流程,从根本上解决了小企业的融资效率难题。
融资的定义篇2
1、产品名称:国内保理商贸通
1)产品定义
保理业务是以商业活动中的卖方转让其应收账款给福建海峡银行为前提,由福建海峡银行为该卖方提供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应收账款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2)产品特点
(1)保理融资额度最长有效期一年,可循环使用,满足企业经常性的融资需求;
(2)保理融资额度的使用与相应的应收账款对应,应收账款可单笔亦可多笔,可使用新的应收账款置换已收回的应收账款,能有效盘活企业零散的应收账款;
(3)应收账款融资比例一般为80%,最高可达100%;
(4)担保方式:一般不需要提供其他担保。
3)适用范围
卖方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商务合同,以及应收账款票据,如发票等;买方应符合福建海峡银行的认定标准。
2、产品名称:票据融资一票通
1)产品定义
票据融资一票通提供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转开、质押,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贴现等票据融资服务。
2)产品特点
(1)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2)票据产品丰富,可办理票据转开、质押,贴现、买方付息等;
(3)银票与商票可互换,可借助商业信用实现快速融资。
3)适用范围
贸易背景真实,通过票据结算的小企业。
3、产品名称:贸易融资全程通
1)产品定义
贸易融资全程通为小企业提供品种丰富、高效便捷的进出口贸易融资产品组合,产品包括:进口授信开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出口快易达、福费廷、先证后货/单等业务。
2)产品特点
(1)及时获得资金融通,保证生产、销售业务顺利进行;
(2)减少资金占压,提高运营效益,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3)提高商务谈判能力,规范债权债务关系,争取优惠交易条件。
3)适用范围
具有稳定客户资源且出口量逐年扩大的外向型出口生产小企业、外贸小企业和符合现代服务业发展趋势且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商贸流通小企业。
4、产品名称:订单融资快易捷
1)产品定义
订单融资快易捷,是指福建海峡银行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为出口企业履行出口贸易合同项下商品采购、生产、交货,以及该合同项下款项收付配套的贸易融资业务。
2)产品特点
(1)凭借出口订单可申请用于订单项下货物出口融资;
(2)交货前融资额度最高可达贸易合同价款的70%;
(3)中信保项下出口押汇业务无需提供额外担保;
(4)出口企业的结算方式不限定,可为信用证、托收或汇入汇款。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出口加工贸易稳定,且同意将订单出口收汇向中信保投保的小企业。
5、产品名称:科技项目补助贷
1)产品定义
科技项目补助贷款,是指科技型企业将创新基金补助账户委托福建海峡银行监管,以创新基金补助款作为还款来源,福建海峡银行为科技型企业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融资业务。
2)产品特点
(1)无需其他担保;
(2)借款手续简便,审批周期短;
(3)拓宽了借款人的金融服务渠道。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向科技主管部门申请创新基金补助的科技型企业。
6、产品名称:知识产权质押贷
1)产品定义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小企业以其依法拥有的专利权作为质押,从福建海峡银行取得信贷资金,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项贷款业务。
2)产品特点
(1)借款手续简便,审批周期短;
(2)拓宽了借款人的融资渠道。
3)适用范围
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并取得科技知识产权的小企业。
7、产品名称:商铺租赁使用贷
1)产品定义
商铺租赁使用贷,是指福建海峡银行与出租方合作,为承租方提供商铺租赁贷款,贷款资金用于支付租赁费的一项融资业务。
2)产品特点
(1)无需拥有商铺产权,通过商铺租赁使用权也可获得融资;
(2)可以缓解一次性支付商铺租金带来的资金压力。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型商贸集中市场中,租赁期长、租赁费高、经营状况良好的小企业经营户。
8、产品名称:账户透支一账通
1)产品定义
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是指福建海峡银行根据小企业申请,核定其账户透支额度,允许其在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时,可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直接透支款项用以临时支付,并可随时归还透支款项的一种融资业务。
2)产品特点
(1)无需要提供担保;
(2)透支金额大,手续简便;
(3)透支额度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可随用随借,随借随还。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福建海峡银行结算量较大,或承诺可以将主要结算移至福建海峡银行,需要临时性融资需求的小企业客户。
9、产品名称:按揭融资轻松行
(一)厂房按揭贷款
1)产品定义
厂房按揭贷款,是指福建海峡银行为支持小企业扩大生产经营、改善经营条件,向小企业发放的专项用于购买工业标准厂房的一项按揭贷款业务。
2)产品特点
(1)按揭成数高;
(2)期限最长可达10年;
(3)无需提供其他担保;
(4)免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3)适用范围
适用于需要购买工业标准厂房进行扩大生产的小企业。
(二)机器设备按揭贷款
1)产品定义
机器设备按揭贷款,是指福建海峡银行为缓解企业在创业初期或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压力,提供用于购买机器设备的按揭贷款。
2)产品特点
(1)按揭成数最高可达70%;
(2)期限最长可达5年;
(3)提供购买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
(4)可提供包含进口信用证、押汇贷款和设备按揭贷款在内的一揽子金融服务。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向有一定知名度的机器设备制造厂家购买价值较为稳定的机器设备。
10、产品名称:设备抵押超值贷
1)产品定义
设备抵押超值贷,是指小企业以机器设备做抵押,福建海峡银行为解决生产型企业融资需求的一项融资业务。
2)产品特点
(1)抵押成数高,额度最高可达抵押设备价值的70% ;
(2)手续简便、审批速度快。
3)适用范围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年检合格且信用记录良好的各类小企业。
11、产品名称:存货质押流转贷
1)产品定义
存货质押流转贷,是指小企业以其自有的存货商品做为质押担保,由福建海峡银行或福建海峡银行委托的仓储公司监管,用于解决小企业存货资金占用的一项融资业务。
2)产品特点
(1)拓宽了小企业融资渠道,解决融资担保难的问题;
(2)盘活小企业库存,降低因存货而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
(3)对存货进行弹性管理,不影响正常生产或销售。
3)适用范围
有一定商品库存量,且该商品易于保管,价格稳定,易于变现,不易变质。
12、产品名称:应收账款融资易
1)产品定义
应收账款融资易,是指客户将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质押或转让给福建海峡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为客户提供相应数额的融资或融资便利的一项业务。
2)产品特点
(1)可以提前收回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
(2)提供发票融资,无需应收账款债务人书面确认。
3)适用范围
所质押或转让的应收账款,其债务人信誉良好、付款有保障。
13、产品名称:担保公司担保易
1)产品定义
担保公司担保易,是指福建海峡银行与融资担保公司合作,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福建海峡银行为被担保企业提供融资的一项业务。
2)产品特点
(1)将银行无法接受或难以管理的抵(质)押物反担保给担保公司;
(2)拓宽了小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了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
3)适用范围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年检合格且信用记录良好的各类小企业。
14、产品名称:小组成员联保贷
1)产品定义
小组成员联保贷,是指若干个小企业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间协商确定贷款额度,共同向福建海峡银行申请贷款,每个小企业均对小组内其他客户提供担保,福建海峡银行根据联合体的申请而发放一定额度的贷款业务。
2)产品特点
(1)批量授信、手续简便;
(2)无需提供其他抵押及第三方担保;
(3)联保小组组成灵活,既可以是供应链上下游之间,也可以是同区域之间或是同行业之间的企业。
3)适用范围
3户以上非关联小企业组成的联贷联保小组。
15、产品名称:房产抵押100%
1)产品定义
房产抵押100%,是指小企业提供自有或第三人的商品住房、商业用房和工业厂房等房产抵押,抵押率最高可达100%的一项融资服务。
2)产品特点
(1)抵押率最高可达100%;
(2)可办理3年期抵押登记;
(3)符合条件的,抵押房产免评估、免保险。
3)适用范围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年检合格且信用记录良好,融资时提供房产抵押的各类小企业。
融资的定义篇3
由于公允价值的使用和初始费用资本化,使得在会计处理方面与旧准则有所不同。现将新旧准则以及新准则同国际会计准则――租赁(IAS17)的异同点作一比较分析。
一、新准则与旧准则对比
(一)准则适用范围的区别
新《租赁》准则规定,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1.出租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电影、录像、剧本、文稿、专利和版权等项目的许可使用协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3.出租人因融资租赁形成的长期债权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旧准则指明旧《租赁》准则不涉及:1.开采或使用石油、天然气、林木、金属及其他矿产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协议;2.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协议;3.电影、录像、剧本、文稿、专利和版权等项目的许可使用协议。可见,新准则在对准则所涉及业务的适用范围叙述得更加明确,同时也明确指出特殊事项应遵循的会计准则,使之更具操作性。
(二)关键术语的差异
1.租赁开始日的定义。新准则将其定义为: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这个定义与IAS17对租赁开始日的定义一致。而旧准则定义为:企业应当将起租日作为租赁开始日。但是,在售后租回交易下,租赁开始日是指买主(即出租人)向卖主(即承租人)支付第一笔款项之日。
2.最低租赁收款额的定义。新准则将其定义为: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而旧准则定义为: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显然,新准则取消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限制性条件。
3.租赁内含利率的定义。新准则将其定义为: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旧准则定义为: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折现率。显然,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的概念,将公允价值作为出租人对外交易的计价基础,这是因为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反映的就是现值。同时将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这也体现了会计基本准则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三)融资租赁下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差异
1.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新准则将其规定为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而旧准则却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二是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小于30%,含30%),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入账。显然,新旧准则有两点不同:其一是引入公允价值,由于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反映的就是现值,这样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比较才会具有同样的对比基础;其二是取消了在“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小于30%,含30%)的情况下,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这项规定。由于承租人未计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实质上是承租人应负担的利息费用,这就等于免去了利息费用,给承租人留下了利润操纵的余地,而且融资租入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30%,含30%)很难说符合客观实际,可能会违背会计计量的重要性原则。因此,在新准则中取消了这条规定。
2.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新准则取消了旧准则中的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而只保留实际利率法。这是因为,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贷款以赚取收益。因此,出租人应将应收租赁款视为对其投资以及服务的补偿和回报,作为本金回收和融资收入处理。在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的未收回贷款金额即为未收回租赁投资净额的金额。相应地,各期的融资收入也应按照未收回租赁投资净额和租赁内含利率来确定。这种确认各期融资收入的方法考虑了“折现”的因素,也即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的因素,计算比较准确、分配结果较为合理。旧准则中的直线法、年数总和法作为实际利率法的补充,只是因为这两种方法的计算和操作要比实际利率法简单得多,但却偏离了融资租赁的经济实质。
(四)融资租赁下出租人会计处理的差异
1.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新准则中将其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而旧准则是作为当期费用。新准则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这些初始直接费用是为形成财务收益而发生的,应当与其租赁收益相配比,体现了收益与其相关费用配比的原则。
2.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由于初始直接费用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因此新准则中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与旧准则相比就多了初始直接费用这一块。
3.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同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一样,仅使用实际利率法。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得租赁各期能够获得稳定的投资报酬率。具体做法是,按照各期未收回租赁投资净额乘以净投资报酬率来计算确认各期的融资收入。
(五)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经营租赁的差额确认问题
旧准则规定,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经营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予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租金支付比例分摊。新准则却是如果交易是按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确认为当期损益。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二、新准则与国际准则的对比分析
(一)关键术语的差异
1.租赁的定义。新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而IAS17则为:在一个议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某项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换取一项或一系列支付的协议。显然,IAS17以“一项或一系列支付”代替了租金,更加科学严密。因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内获取的不仅仅是租金,还包括担保余值以及承租人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时支付的任何款项等。
2.未担保余值的定义。新准则将其定义为: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其中,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而IAS17则为:出租人无法保证能否变现,或其变现只是由出租人的关联方给予担保的那一部分租赁资产余值。
(二)融资租赁下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差异
新准则规定优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次选租赁合同利率;在上述两种均无法取得的情况下,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而IAS17则为一般选用租赁内含利率;次选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所谓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承租人可能在同样的租赁中必须支付的利率,或者在这种利率不能确定时,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能以同样的条款和同样的担保,借入为购买同一资产所需资金的利率。
(三)融资租赁下出租人会计处理的差异
新准则中,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而IAS17中,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已用于融资租赁的资产,按等于该租赁项目投资净额的金额将其列作应收款。因此,出租人在一项租赁中的投资是一种应收款,即收取一系列租赁“付款”的权利。这些付款包括最低租赁付款额和属于出租人的未担保余值。显然,IAS17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包括未担保余值,但不含融资收益,融资收益在每期按未收回租赁投资净额乘以回报率计算,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而我国租赁准则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含融资收益(即利息收入),且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收益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分配确认为各期收益。在租赁开始日未担保余值不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一部分而是单独入账,这是由于未担保余值是出租人自身负担的那部分余值,没有人担保,能否收回没有保证。这样处理适应了我国会计人员的思维模式,有利于会计人员对准则的理解执行。
三、新准则中表述不明确之处
(一)关于融资租赁的确认标准
新准则指出,“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是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的,也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笔者认为,这里应明确阐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是指该资产全新时的可使用寿命还是以租赁日为起点的尚可使用寿命。结合旧准则的观点,笔者认为这里应指“以租赁日为起点的尚可使用寿命”。
新准则指出,“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租赁,可以认定为融资租赁。由于最低租赁付款额与最低租赁收款额并不一定相等,必然会出现“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一旦出现这种情形,是允许双方都将该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还是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一方将该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新准则并未明确。笔者认为,在判定经济业务类型时,应以该经济业务对会计主体所产生的经济实质作为判断依据。因此,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就应该按以下的方法处理,即如果是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那么承租人就应将该租赁业务认定为融资租赁;如果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那么出租人就应将该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
(二)关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其原账面价值差额的处理
融资的定义篇4
[关键词]融资;融资效率;评价方法
[中图分类号]F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9)06-0080-05
目前美国流动性短缺危机席卷了美国的主要金融机构,已经波及到实体经济。其影响途径就是商业银行对于企业的信贷规模缩水,导致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融资更加困难。虽然目前很多专家预言美国金融危机对于中国的实体经济不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但是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可避免地又一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处。其实,企业融资难一直是我国部分企业发展的桎梏,而且我国政府也推出很多的政策以期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如:加大企业信贷规模支持、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等,但是短期内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企业融资难的现状,本文认为对于企业来说,最好的策略应从客观条件出发,改善企业自身的融资效率,以此来缓解融资难的问题。
从现有的国内外相关文献来看,国外对融资效率的研究比较少,几乎不存在企业融资效率概念。这可能与西方国家经济现有的财产组织体系或产权制度有极大的关系。西方国家财产组织的分散化、社会化、市场化和产权制度的私人特征可能使得企业融资天然具有效率。目前来看,国内学者对于企业融资效率的研究也是没有一个共同认知的模式,大都围绕着企业融资效率的定义及企业融资效率的评价而展开。关于企业融资效率的定义,国内学者是各抒己见,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和明确的标准。对企业融资效率的评价基本是沿着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而展开,而且就目前的结论来看,学者们更是没有一个共同认知的结论;在分析评价过程中用到的研究方法分别有模糊数学中的模糊综合评价法、运筹学中的数据包络分析法、概率统计中的线性回归分析法等。
一、关于企业融资效率的基本涵义
曾康霖(1993)被公认为较早研究融资效率的学者之一。他指出,采用什么形式融资要着眼于融资的效率和成本,并分析了影响融资效率和成本的七个因素:(1)利益机制的约束程度,(2)投资的风险程度,(3)信息的灵敏和真实程度,(4)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5)货币政策的作用程度,(6)作用对象的稳定程度,(7)作用领域的选择程度,但他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
之后其他的国内学者则陆续给出了企业融资效率的不同解释。归纳起来大致分为以下三种:
(一)从融资能力、融资成本、融资风险等方面来定义融资效率
叶望春(1999)在分析金融效率时,将金融效率分解为金融市场效率、商业银行效率、非银行金融机构效率、企业融资效率、金融宏观作用效率和中央银行对货币的调控效率等方面,其中企业融资效率是指企业筹资成本、筹资风险以及筹资的方便程度。企业融资效率越高,社会闲散资金进入生产领域越容易,金融效率也就越高。高西有(2000)指出企业融资效率主要是指企业融资大小及融资成本高低。刘海虹(2000)、王明华(2000)从资金的趋利性角度出发,指出企业融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以资金供求形式表现出来的资源配置过程,因为资金的趋利性促使它总是要向个别收益率比较高的企业流动。因此,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获得资金的渠道、方式与规模实际上反映了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企业能否取得资金,以何种形式、何种渠道取得资金即企业融资能力的大小构成了企业融资效率概念的内涵。方芳、曾辉(2005)认为企业融资效率是指某种融资方式以最高收益――成本比率和最低风险为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能力(企业资金融入效率)。
(二)从成本、收益以及融资对企业的影响等方面来定义融资效率
宋文兵(1997)认为经济学中的效率概念指的是成本与收益的关系。融资方式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包括两个方面:交易效率和配置效率。前者是指该种融资以最低成本为投资者提供金融资源的能力。后者是指将稀缺的资本分配给进行最优化生产性使用的投资者,相当于托宾提出的功能效率。吕景波(2003)在回顾了经济效率的含义与融资的概念后,从纯经济学角度进行了分析,认为在遵循新古典主义的分析框架上,企业融资效率是指企业融资行为产生的成本和收益及风险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程度。认为通过经济学的收益成本风险分析,可将企业融资效率问题转化为企业价值问题,从而对融资效率的度量也将转变为对融资行为与企业价值变化关系的考察。肖劲、马亚军(2004),高学哲(2005)认为企业融资效率就是能够创造企业价值的融资能力,包括三方面:(1)企业的融资效率是指企业是否能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融通到所需要的资金;(2)企业的融资效率还表现为企业所融通的资金能否得到有效的利用;(3)要从比较的和动态的观点来看待企业融资效率。在同样的市场条件下,企业融资是否具有效率。只有通过比较才能得知。聂新兰、黄莲琴(2007)对企业融资效率定义为利用融入的金融资源为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从成本和收益出发,融资效率包括了交易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三)从微观与宏观方面来定义企业融资效率
卢福财(2001)在回顾了有关金融效率、融资方式效率及融资制度效率的概念之后,同样在最广泛的一般意义上使用“效率”这一概念,他把企业融资效率定义为企业某种融资方式或融资制度在实现储蓄向投资转化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力与功效,并以此为基础构造了企业融资效率的分析体系。高有才(2003)认为企业融资效率属于经济效率范围,在本质上和经济效率是一致的,但由于企业融资效率并不单纯是一个微观金融行为,也涉及到宏观经济问题,不仅是一种交易行为,还涉及到资源配置、资金使用、公司治理等。企业融资效率包括交易效率、资源配置效率、资金使用效率、融资结构所产生的公司治理效率以及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等等。把企业融资效率定义为企业融资对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影响程度和作用大小。认为企业融资效率可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分析,即分为微观效率和宏观效率。微观效率是指企业融资对企业自身发展所产生的影响程度和作用力大小,分为资金的融入效率、资金的融出效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治理效率等;宏观效率是指企业融资对一国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影响程度与作用力大小。杨兴全(2005)的定义为“公司融资效率是指公司在融资的财务活动中所实现的效能和功效”。
广义的融资是指资金在持有者之间流动以余补缺的一种经济行为,这是资金双向互动的过程,包括
资金的融入和融出,狭义的融资只指资金的融入。融资过程不仅包含资金的融入还有资金的利用,而且还应包括企业治理对于融资的影响。第一种定义范围过于狭窄,仅考虑了资金的融入;第二种定义虽然强调了融资对企业的影响,但是未将企业的资金融入效率与企业组织自身的资产运营效率相结合,可以说在这一概念的层次上只注重了企业融资的量的概念及其经济效果,而忽视了企业融资的质的内涵;过分强调企业融资的外在因素,而忽视了企业融资与企业组织效率的双向互动;第三种定义则太宽泛,不能很明确地把融资效率定位。
本文认为企业融资效率的定义应从融资定义人手,把与融资相联系的任何一方面都体现在其中,综合各个方面的效率才能归纳出一个完整的定义,但是也不可把定义下的太宽泛,而且从分析融资效率的角度来说,由微观入手来定义融资效率比较合适。卢福财(2001)指出融资微观效率主要包括企业资金融入效率、企业法人治理效率、企业资金融出效率三个方面。据此本文认为企业融资效率是指在企业不同治理结构模式的基础上,以最低成本和风险为企业融入资金并运用融入资金为企业带来最高收益的能力。
二、关于对企业融资效率的评价方法
对企业融资效率评价方法的主要文献分为两大类:一类属于理论分析方法;另一类属于实证研究方法。总体看来,两者的文献数量相当。
(一)理论分析方法
理论分析文献基本都从影响因素人手,分析比较各种融资方式的融资效率,得出各种融资方式融资效率的排序,为企业提供融资方式选择的依据。并可以根据分析结果――债券融资效率是否高于股权融资效率归为两派观点。
郑伯良(2002),邓红征、周长信(2003)等均运用模糊系统方法,先对融资成本、资金利润率、融资机制规范度、融资主体自由度和清偿能力这五方面因素分别进行分析,以确定在不同融资方式下各因素对融资效率影响程度高低的隶属度,然后再分别对各单因素评价矩阵与权重集进行模糊变换,求出评价指标,从而得出中小企业的各种融资方式中,内部融资效率>债权融资效率>股权融资效率。并提出应尽量优先运用内部留成来满足企业资金的需要,其次再考虑外部资金融资方式(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这一结论符合西方融资优序论。
郑文博(2004)通过分析融资效率的评价因素资金成本、资金利用率、融资机制规范程度、融资主体自由度、清偿度,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进行评析,得出(1)对于股权融资来说,根据最大隶属原则,效率低的隶属度大于效率高的隶属度,由此判断中小企业在股权融资时较低的融资效率;(2)中小企业的各种融资方式中,内部融资效率>债权融资效率>股权融资效率。指出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及融资效率低下的原因,及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效率的对策及建议;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申景奇(2007)的论述从融入资金企业的角度,把中小企业资金融入效率从综合资金成本效率、资金利用效率、融资机制规范度与主体自由度分析、清偿能力四个方面来进行理论分析,同样得出中小企业的各种融资方式中,内部融资效率>债权融资效率>股权融资效率。
而认为股权融资效率高于债权融资效率的研究者占少数,胡竹枝,李明月(2005)从融资期限、融资成本、融资风险、资金使用的自由度、资金到位率、融资主体的自由度六方面影响因素来分析,利用模糊集中意见决策方法对各种融资方式的综合效率进行评价,得出在各种融资方式给定可以自由选择的前提下,中小企业的理性融资序列是先利用积累,其次股票融资,再银行信贷,最后是债券融资,与西方融资优序论有所出入的结论。
(二)实证研究方法
在实证研究方法方面,也分为两类,一类主要针对上述理论分析中的两种不同观点进行论证。
朱冰心(2005)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各种融资方式的综合效率进行评价的同时,还融合线形回归的方法,选取11家2004年在深交所上市的浙江中小企业为样本,以净资产收益率为衡量指标,实证考察企业负债率和股东权益比率与净资产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得出债权融资的效率要高于股权融资的效率。方芳、曾辉(2005)亦选取29家2004年在深交所上市的中小企业为样本,运用线形回归的方法得出同样的结论。
而肖科、谢婷(2006)运用模糊综合评判的方法,建立了企业融资效率评价的数学模型,结合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的实际情况,选取六个因素(融资期限、融资成本、融资风险、资金使用的自由度、资金的到位率、融资主体自由度)对五种典型的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企业积累、股票融资、债券融资、银行借贷、民间借贷)进行单因素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对这五种融资方式的融资效率进行模糊综合评价,得出湖北中小企业各种融资方式中:自我积累融资效率>股票融资效率>债券融资效率>民间借款融资效率>银行借款融资效率。
朱巧伦(2006)以郑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情况为例来进行融资效率分析,选取影响融资效率的五个主要因素:融资成本、资金利用率、融资主体自由度、融资机制规范度和融资风险,采用模糊集中意见决策法对各种融资方式的融资效率进行评析,得出的结果是中小企业融资方式选择排序首先是内部融资,其次是股票融资,商业信用和民间借贷对中小企业而言效率相当,排第三,最后是银行信贷。
另一类是运用理论分析中的影响融资的因素,构建评价融资效率的体系,评价某种融资方式或整体融资效率的高低,并在评价过程中针对效率低下寻找解决的途径。
宋增基、张宗益(2003)根据目前较一致的观点,企业融资效率应包括筹资效率和配置效率。运用线形回归分析法,建立筹资效率与配置效率的检验模型,通过对上市公司融资效率的实证分析,得出尽管我国上市公司在筹资效率上具有优势,但由于在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致使资本配置效率并不具有显著优势。
刘力昌、冯根福等(2004)将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应用到了股权融资效率的评价体系中,以沪市1998年初次发行股票的47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中国股权融资效率进行综合评价,研究结果为:68.09%的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效率不能达到技术与规模同时有效,59.57%的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效率既不能达到规模有效,又不能达到技术有效,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效率总体呈低效状态。还提出了上市公司提高股权融资效率的途径。但其未对规模报酬效率进行分析,针对这一方面,王颖、钟佩聪(2006)同样选取2004年内在深圳中小企业板首次发行股票的34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决策单元(DMU),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效率进行了综合评价,并针对规模报酬效率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为:仅32.3%的公司在股权融资上技术有效,11.8%的公司在股权融资上综合有效。总体而言,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权融资
的效率非常之低,但从融资的规模报酬角度来看,85,3%的上市公司股权融资规模报酬递增,说明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有着可展望的前景。
杨蕾(2007)同样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以我国中小企业板截至2004年末发行股票的38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效率进行DEA综合评价,研究结果为:94.74%的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效率不能达到技术与规模同时有效,89.47%的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效率既不能达到规模有效,又不能达到技术有效,我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效率总体呈低效状态。
李冬梅(2007)运用熵值法来评价融资效率,并指出上市公司融资效率的影响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宏观经济因素、资本结构因素、资本成本因素、融资方式因素和公司内部的因素等。再针对这些影响因素建立了上市公司融资效率的评价指标体系。从资金的筹措速度、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融资成本的最小化、抗风险能力最强化以及公司治理效率的最优化等五个方面来建立指标体系。接着针对黑龙江省上市公司的融资效率运用信息熵客观赋权的方法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了黑龙江省上市公司的融资效率普遍较低的结论,再根据黑龙江省上市公司所处的具体环境来分析融资效率低下的原因,原因主要有: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国有股控股比例较高,融资结构、筹资速度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曹晓军、胡达沙、吴杰(2007)首先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现状,得出我国上市公司过分偏好股权融资的结论,并且阐述偏好股权融资的主要表现。然后通过理论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配置效率和筹资效率,得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效率不高的结论。
曾江洪、陈迪宇(2008)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法对债务融资效率进行了评价,而且是从债务融资成本的节约和融入资金的使用两个方面来评价样本中各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并尝试采用不同的指标体系。其选用了员工人数、经营时间、固定资产合计、机构持股比例合计、财务费用率、利息费用、营业费用、息税前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九方面指标,并建立了A、B、C、D四个模型,求解各企业的效率值,探讨来自样本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差异,提出改进建议。
上述融资效率的理论评价方法与实证研究方法,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是就目前的研究来看,理论分析方法与实证研究方法中的模糊综合评价法需要确定各指标的优先权重,而权重的确定,往往很难避免主观性,不同的评价对象指标之间的重要性差异可能导致评价的非公正性,本文认为这是导致相同的研究方法得出不同的结论的主要原因。而且通过分析比较融资效率,得出融资方式的最佳排序,思路固然新颖,但是关于这种融资方式的最佳排序,西方理论界早已有了比较成熟的理论,例如西方融资优序论,因此本文认为这一研究方向的研究价值有待商榷。实证研究方法中的数据包络分析法虽然可以实现定量分析,避免了主观方面的影响,但是对股权融资效率进行评价时,其评价的实际是股权融入资金的有效利用程度,而忽略了融资成本等因素,所以其结论难免有失偏颇。对债务融资效率进行评价时,虽然融资成本等因素都已包含在评价模型中,但是指标及模型过于复杂,分析起来也过于冗杂,以至于其得出的结论比较混乱。
三、结束语
融资的定义篇5
关键词:初始直接费用 租赁内含利率 未实现融资收益
融资租赁是以“融物”来实现“融资”的重要手段,因其不受银行贷款规模及资本金同比例到位的约束而受到国内企业的关注。依据我国的《租赁》准则,基于租赁内含利率出发的定义法和应收融资租赁款下的倒挤法两种方法得出的未实现融资收益不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指出,由于计算租赁内含利率时已考虑初始直接费用因素,为避免未实现融资收益的高估,在基于应收融资租赁款下的倒挤法中应将其未实现融资收益反向调低,将其调整为与定义法下的数量保持一致。此举虽然使调整后的结果一致,但引发矛盾的《租赁》准则定义却未被有效解决。
会计理论界对上述问题均提出改进建议,李洁慧(2009)指出,基于法律视角不应将初始直接费用纳入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债权”范畴;丁艳平(2013)基于财务管理的视角,依托货币时间价值、会计谨慎性,指出租赁内含利率不应该包含初始直接费用;苏婉婉(2014)基于会计日常处理实务视角,认为应将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金额调整为最低租赁收款额,实现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公允披露。本文致力于剖析初始直接费用处理的问题根源,统筹分析,进一步总结归纳出应基于重要性、数量金额重大性原则进行资本化与费用化两条处理思路,来实现对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公允披露。
一、融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问题根源剖析
融资租赁出租人视角的核算涉及最低租赁收款额(A)、初始直接费用(D)、应收融资租赁款(A+D)、租赁内含利率(C)、未实现融资收益(E)、未担保余值(B)、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F)等定义。根据《租赁》准则,最低租赁收款额是指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在最低租赁收款额(A)的基础上,租赁准则又进一步定义了“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即:
现值(A+B)=F+D (1)
《租赁》准则同时定x出租人的租赁投资净额――未实现融资收益,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即:
E=A+B+D-现值(A+B+D) (2)
由于“初始直接费用”大多采用现款直接支付方式,故其现值、终值大多情况下保持一致。即:
E=A+B-现值(A+B) (3)
同时,由“租赁内含利率”进一步得:
E=A+B-(F+D) (4)
根据《租赁》准则的定义,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财务处理》,列示出运用倒挤法下的会计处理,即:借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A+D)”“未担保余值(B)”科目,贷记“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F)”“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D)”“未实现融资收益(E)”科目。
依据借贷双方相等原则,得:
E=A+B-F (5)
等式(4)(5)分别是基于定义法、倒挤法计算出的未实现融资收益,却得出相矛盾的结果,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的反向调整步骤,未能解决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现存问题。矛盾产生的根源便在于对“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方法上――究竟其应被资本化,视为租赁资产投资收益的部分,还是应该将其费用化,当期或递延分摊计入损益呢?
二、融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处理的两种思路
(一)将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视为融资租赁投资部分本金
基于《租赁》准则中“租赁内含利率”的定义,将“初始直接费用”视为融资租赁业务中的部分投资原始本金,并预计很有可能收到“A+B”的未来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是站在资金时间价值的角度上考虑到投资的本金(F+D)和未来的收益回报(A+B),应该为二者之差,即公式(4)。
由“租赁内含利率”进一步得:
E=A+B-现值(A+B) (3)
基于将“初始直接费用”视为投资部分本金的思路,则“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原准则定义便与“租赁内含利率”的出发点相悖,应为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的和以及其现值之和的差额,即公式(3)。
同时,长期应收款原义为未来收到的“债权性”款项。在租赁业务中,出租人仅能收到的款项应为“最低租赁收款额”(其中已包含“初始直接费用”的本金及其租赁届满的收益部分)。因而,“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定义与“租赁内含利率”的出发点也相悖,应与“最低租赁收款额”数量金额上相当。
基于以上思路,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应为:借记“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A)”“未担保余值(B)” 科目,贷记“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F)”“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D)”“未实现融资收益 (E)”科目。
(二)将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费用化处理,未来随租赁收益分摊进损益
将“初始直接费用”视为促成融资租赁活动的前期费用支付,直接当期或递延分摊进损益,则“租赁内含利率”应调整为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时的折现率,剔除“初始直接费用”的影响。即:
现值(A+B)=F (6)
在此时的“租赁内含利率”的基础上,投资的本金变成“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而未来预计的投资回报不变。同时将“初始直接费用”进行逐期费用化,让其未来随各期租赁收入收取而进行分摊。即:
E=A+B-F (5)
由“租赁内含利率”进一步得:
E=A+B-现值(A+B) (3)
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实际利率法摊销一致,“初始直接费用”经过“应收融资租赁款”账户随各期租赁收入的收回而递延分摊进损益,可以实现分期摊销金额较大初始直接费用的效果,对当期损益乃至以后融资收益实现均产生影响。
基于以上思路,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为:借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A+D)”“未担保余值(B)”科目,贷记“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F)”“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D)” “未实现融资收益(E)”科目。
三、两种思路下融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会计处理方法的不同影响
例:扬帆公司于2015年购买一台大型包装机,无足额资金可直接现付,于2015年12月31日与景荣融资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租赁标的物:大型包装机。(2)租赁期开始日:包装机运抵扬帆公司生产车间之日(即2016年1月1日)。(3)租赁期:从租赁期开始日起36个月(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4)租金收取方式:租赁开始日起每年年末收取租金1 000 000元。(5)于2016年1月1日该包装机的公允价值等于其账面价值,为2 600 000元。(6)景荣融资租赁公司发生初始直接费用为100 000元。(7)租赁期届满扬帆公司获得该大型包装机的所有权。
以出租人视角进行会计处理,分析比较不同思路所造成的损益影响发生额。
思路一:将“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视为融资租赁投资的部分本金,计算此时的“租赁内含利率”。
即:1 000 000×(P/A,3,C)+0= 2 600 000+100 000
由插值法,得:租赁内含利率C≈5.46%。
进一步得:未实现融资收益E= 3 000 000+0-(2 600 000+100 000)= 300 000(元)。
思路二:将“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费用化处理,让其随未来各期租赁收入收回而递延分摊进损益。计算此时的租赁内含利率。
由公式(6)得:1 000 000×(P/A,3,C)+0=2 600 000。
由插值法,得:租赁内含利率C≈7.51%。
进一步得:未实现融资收益E= 3 000 000+0-2 600 000=400 000(元)。
将“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让其随未来各期租赁收入的收回递延分摊进入损益。即:A+D=3 000 000+100 000=3 100 000(元)。
思路一、二分别立足于资本化、费用化两条不同路线,计算出不同的“未实现融资收益”,并且按照不同的“租赁内含利率”进行摊销,对会计主体各期未来租赁收益的实现回收产生不同影响(见表2)。
在两种“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思路下,考虑到费用化就是将“初始直接费用”随未来租赁收入回收期递延分摊进损益,分析其对净损益的不同影响(其中剔除相同的租赁收入与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具体见下页表3。
思路一、二初始确认时对资产、收益的界定不同,后期又采用不同“租赁内含利率”进行摊销,在未来融资收益回收的各期产生不同的实现效果,最终对当期乃至后期净损益造成不同的影响。
四、融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处理方法的改进建议
本文在剖析融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会计处理问题根源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出两条处理思路。基于资本化处理的思路一,即将初始直接费用视为部分投资本金,则需斟酌未实现融资收益的《租赁》准则定义,其应为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同时,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应在数量金额上与最低租赁收款额保持一致。基于费用化处理的思路二,即将初始直接费用视为租赁活动的前期费用支付,则需商榷《租赁》准则的租赁内含利率定义,其应为使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之和相等时的折现率。思路一、思路二的选取,应基于具体的融资租赁环境中初始直接费用是否具备投资实质进行应用,即是否满足重要性、数量金~重大性原则,来真实反映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实现、对净损益的不同影响。X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2008[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3]李洁慧.出租人融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解析[J].财会月刊,2009,(30).
融资的定义篇6
摘要:市场经济条件下,租赁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财务活动,现代企业广泛地将租赁用作筹措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能力的重要手段。融资租赁作为国际最通行、最基本的租赁活动分类之一,它的会计处理对财务活动影响意义重大。在对融资租赁业务的深入研究中,综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管理理论,我国现行会计实务中对融资租赁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计算确定的科学性、准确性,对出租人租赁业务开始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确认处理确实有待斟酌。
关键词:融资租赁;租赁内含利率;企业会计准则;财务管理;科学性
一、 前言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从融资租赁区别于经营租赁的5个分类标准及其定义来看,都充分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和会计谨慎性原则在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划分标准中的具体运用。然而在处理融资租赁业务中,我国学术界以及全国高校会计系列教材中以往都普遍这样定义、计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并在出租人租赁开始日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其中涉及的原理及变量,从财务管理对货币时间价值的定义、会计的谨慎性实质来看,这个定义公式的科学性、准确性有待斟酌。
二、从财务管理中货币时间价值的内涵看租赁内含利率定义、计算的不“内涵”
货币时间价值是针对资金在运用过程中可以不断地增值这一现象而言的,从其来源看,货币时间价值是资金投入生产过程中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生产周转后产生的增值结果,因而它的计算不同是将不同时点发生的现金流量进行过去和现在之间的时间基础转换,而已知“现在的价值”求“过去的价值”就是“贴现”。
这里的“资金”应该指的是能“直接”带给投资所有者经济利益流入的资源,而不应该包括投资所有者为了实现利用其所拥有资源取得收益的前期准备投入或者说费用,举个通俗的例子来说明:我国公民一般习惯将他们的闲置资金存入银行以求安全起见的同时希望取得一定利息收入,这时候他们一般要为此缴纳银行卡办卡费、预付定额年费、手续费以及承担其它为促成这笔交易活动可能付出的代价,这是他们为取得利息报酬而付出的“直接费用”,因为这笔“直接费用”是为促成储蓄存款的“投资理财活动”而付出的代价且先于存款本金计息前扣除,它不构成今后到期本金计息的基础,也就是说储蓄行为中的居民个人现在的价值应该只是银行卡中净存款,而不包括办卡费等“直接费用”,储蓄个人的未来的价值就是存款到期本利和,而连接这两个不同时点价值的就是“贴现率”,也就是经济生活中人们常讲的银行利息率,两者虽然含义不同,但其本质是一样的,两者是过去价值和未来价值时间基础的转换。但是我们从中可以看出,逆向计算贴现率是不包括为促成这项储蓄理财活动而发生的前期“直接费用”变量的。
其实根据上述定义,租赁内含利率的实质应该是租赁开始日,出租人根据与承租人达成的收付款协议预期确定的“投资报酬率”或者说是出租人未来收益采用的折现(贴现)率,所以按照储蓄行为中贴现率实务计算中不含“直接费用”变量的原理,对于单项融资租赁行为中的出租人来说,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是其租赁资产的未来价值,租赁资产的现时价值应该只包括双方公允议定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而不应包括现行计算公式中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所以从财务管理理论角度来说,通过“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定义租赁内含利率可能比“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更为科学、合理。
三、 会计的谨慎性为租赁内含利率原始不科学定义很好地“圆谎补漏”
会计的谨慎性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时,“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或费用”,遵循这一原则,我们通常在会计确认、计量的全过程中,应尽可能预计将产生的损失,但不预计可能产生的收益和过高估计资产的价值。
而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为达成与承租人的租赁协议,一般都会发生一定的初始直接费用,具体包括出租方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以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主的相关费用,在现行租赁会计处理中,出租人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确认“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作为资产类项目。严格来说,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应该发生在融资租赁合同真正签订之前,而且不管这项活动租赁交易对于谈判双方能否达成一致协议,这项费用依然要发生,所以按照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应将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归为损益类项目,以此单独“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作为预计损失处理显得更为合理。
但是在我们现行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中,在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确认“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而并未剔除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后,出于会计的谨慎性,为了避免为实现融资收益的高估,在初始确认时又对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第二笔调整,即又以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的相等金额“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来冲抵高估的未实现融资收益,这实则是会计的谨慎性对租赁内涵利率原始不科学定义地“圆谎补漏”,为什么呢?因为按照财务管理中货币时间价值的内涵论证的租赁内含利率应该由“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租赁资产公允价值”计算出的折现率确定,而我们现用的是“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计算出的折现率确定租赁内含利率,这两个公式的差异集中体现在该不该把“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这个量值纳入计算,而把“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纳入计算中算出的租赁内含利率理论值,必然要比实际值低。(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1]张蕊《公司财务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
[2]刘永泽、陈立军《中级财务会计》[M].东北财经出版社,2009-6
融资的定义篇7
论文关键词:资产质量融资结构影响理论分析
论文要:文章从资产质量定义、资产质量特征分析入手,结合融资结构定义和理论,就资产质量对融资结构影响进行理论分析。
一、资产质量定义
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必备条件,资产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和制约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兴衰和成败。截至目前为止,资产质量还没有确切定义。王生兵、谢静(2000)提出资产质量是企业资产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综合水平。资产的盈利性是指资产获取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大小。资产的流动性是指资产的周转能力,其核心是变现能力。资产的安全性是指资产盈利和流动的不确定程度。李树华、陈征宇(2000)提出,资产的实质是可以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这一特征是确认资产的最重要标准。从理论上讲,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待摊费用及递延资产的经济实质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或者其效用潜力已经消失,应将其作为调整项目。张新民等(2003)指出,资产质量是特定资产在企业管理系统中发挥作用的质量,具体表现为变现质量、被利用质量、与其他资产组合增值的质量,以及为企业发展目标做出贡献的质量等方面。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不同观点关注
融资的定义范文
本文2023-11-10 17:56:13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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