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融资与银行融资的比较范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3-11-10 11:23:53浏览:1156

股权融资与银行融资的比较

股权融资与银行融资的比较篇1

关键词:商业银行;融资效率;发展策略

引言

债务和股权两种权益调整的综合结果就是资本结构,它与融资紧密关联。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取决于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劣,而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劣也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盈利状况与长期的生存和发展。所以,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和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是企业重要的财务决策。商业银行具有一般企业的共性,依法经营和照章纳税并且以盈利为目的等等。但是,商业银行又与一般的企业不同,作为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企业,商业银行基本都是靠吸收存款形成的负债来维持,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不同决定着银行的融资成本和风险。因此,探究合理配置资本的途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商业银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融资效率

融资就是资金的融通。一般的意义上讲,它是指资金由资金供给者手中向资金需求者手中运动的过程[1]。经济活动都涉及到效率的问题,融资也不例外。融资方式是一种制度安排,主要包括两个内容:配置效率与交易效率。配置效率是指能够将稀缺的资本分配给进行最优化生产的投资者使用,相当于托宾提出的功能效率;而交易效率是指该种融资以最低成本为投资者提供金融资源的能力。总的来说,融资效率的最大化是融资活动追求的目标,而效率将就的就是投入与产出。投入包括人力、财力等要素;产出即是所收效益。

2.融资现状

2.1内源融资现状

目前,内源融资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融资的重要渠道。随着银行盈利能力迅速增强,高额的利润成为银行融资的重要来源。但是,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银行业利润增速呈下降趋势,逐渐回归正常水平,其融资开始呈现不可持续性。

2.2外源融资现状

近些年,商业银行开展股权融资越来越困难,股权融资方案的审批难度也越老越大,导致了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抛弃了股权融资,开始转向发行次级债来进行融资。发行次级债程序比较简化,并且周期比较缩短,还不会稀释老股东的权益,对股票市场冲击不大。但值得注意的是,次级债只能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并不能改善核心资本充足率,但是股权融资不仅能提高资本充足率还能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随着银行股权融资难度越来越大,通过发行次级债来进行融资不失为明智之举。但高频发行巨额次级债,会冲击资本市场,引起投资者的不满,因此要适量而行。

3.发展策略

3.1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任何事物都会受环境的影响,银行的融资也不例外,良好的市场坏境为银行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资本市场在不断的进步,但进步的同时也加剧了金融业的竞争,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占有立足之地,银行必须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融资效率和经营绩效。良好的经济环境,给银行提供了平等的竞争机制;监管政策饿完善使得银行在良好的信用基础下开展业务活动[2]。因此,为了提高我国上市银行的融资效率,一定要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不断的提高和完善金融市场机制,使商业银行在良好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3.2注重资产质量的提高

商业银行提高融资效率的有效途径之一便是提高资产质量,控制风险资产的数量。具体有一下两张方法:(1)调整资产的风险布局。近些年,我国商业银行加快了调整资产结构的步伐,并且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效果,信贷资产在全部资产中的份额有所下降,但资产运用方式仍很单一,所以,必须要拓展银行资产的方式。(2)严控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的比率。首先,树立高度重视不良贷款问题的观念。一定要加强贷款管理工作和案件防范工作,以防不良贷款的反弹。其次,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和清收力度,这方面需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3.3改变经营理念

时代在进步,经营理念也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改变。商业银行在不断的成长和进步,但不能只顾数量而不顾质量,不顾质量即使再多的资产也不能为银行带来好的收益。相关数据表明,近些年我国上市商业银行融资规模效率整体呈上升趋势,这说明银行的资本过剩,形成的资产还没有最大的发挥自己的作用。所以,在开展业务时,银行应该根据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经营规模、风险构成以及其他影响因素,不要盲目的追求资本扩张,尽量使资本在每一个阶段发挥出最大的功效,以此来维持稳定、有序、高效的银行资本运作模式[3]。

3.4推进金融创新

市场经济是商业银行融资的大环境,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在这个大环境中运行。我国商业银行在获得所需资金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阻碍。目前,我国上市商业银行采取的集资方式主要有:吸收定期存款和发行次级债券、定向增发股票以及内部留存收益等。和世界上其他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一些上市银行融资效率还存在很大差距。因此,提高银行业的获利能力是大势所趋。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是我搞上市银行融资率的有效途径,能够提高银行的自我积累能力,并且能够强化银行的自我积累机制。同时,提高中等规模上市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鼓励小规模银行在现有的基础上做大做强,调整银行业务收入结构等对提高国内银行整体利润率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这样能够促进银行自身资本的积累,提高融资的速度和质量,使银行建立良好的资金循环模式[4]。

4.结束语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银行业蓬勃发展,银行紧跟时代脉搏纷纷选择上市,并且大多采取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方式,但是在上市商业银行融资效率上还存在很多问题,这需要相关人员不断的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更好的提高商业银行自身竞争力,维持国内金融秩序稳定,更好的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张雪丽.商业银行资本结构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4,(1).

[2]刘力昌,冯根福.基于DEA的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效率评价[J].系统工程,2004,(1).

[3]刘任,董继刚.我国上市商业银行融资效率实证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13,(8).

股权融资与银行融资的比较篇2

摘 要 在后经济危机时代,许多企业都面临融资困难,我国也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但这在解决企业资金流动困难的同时,也积累了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中国企业当前的融资特点,对英、美、德、日等发达国家的融资模式和融资结构比较,以便为中国企业融资模式的选择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 企业融资 英美模式 外源融资

一、发达国家企业融资模式

目前发达国家的企业融资主要有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证券融资模式。另一种是以德国、日本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

1.英美企业以证券为主导的融资模式

由于美英国是自由市场经济国家,资本市场比较发达高度证券化,企业不但可以通过银行借贷,而在资本市场可以发行企业债、公司债获得融资。英美企业主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筹集长期资本,证券融资成为企业外源融资的主要方式。

从上表可以看出截止1999年12月,美国的非金融类企业的融资渠道中,来自银行的贷款占12.1%,股票和债券类融资占到总额的74.8%;英国的企业融资模式和美国及其相似,而且英美主要是以内源融资为主。随着英美机构持股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在总量上约占全部上市公司股本的60%。

2.日本、德国企业的银行融资模式

德日模式是指一种银行实行综合制经营,并通过银行对企业参股与持股而全面介入企业经营过程的模式。日本的企业融资主要为外源性融资,且银行贷款所占比列较高,占到外源融资总比的90.33%,而以股票为主的资本市场对企业的贡献较小。而德国企业的融资模式基本上与日本相同,实行的是一种全能银行融资体制,可以持有任何非金融企业任何数量的股票由此产生的融资方式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再投资和银行贷款。与日本相似,德国的银行贷款融资比列较高,也占到33%左右。

二、我国企业融资特点与评价

我国的企业融资长期以来受到融资渠道的限制,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这主要是我国居民储蓄率较高且证券市场落后造成的。我国企业融资的特点:

首先,企业内源融资率低,外源银行融资依赖过高。目前我国企业资金80%来源于外源融资,其中60%以上又来自于银行。

其次,直接融资发展迅速,但比重仍然偏小。虽然我国资本市场改革,股票债券市场发展迅猛,但规模较发达国家仍然落后且不成熟。

再者,是以银行为中介的间接融资为主。我国四大国有专业银行集中了全社会75%以上的存款和80%的贷款。

企业直接融资的困难加重了对银行间接融资的依赖,企业融资中股票和债券结构失衡。在发达国家的企业外源融资结构中,股票所占的比重一般在 20 %以内,债券占到 80%以上,但我国企业在债券筹资结构中债券与股票的比例却正好相反;2006年,股票和债券共仅占21.3%,这也说明了我国企业面临着直接融资较少且渠道单一的状况。

三、发达国家融资模式的经验借鉴

通过分析英美德日四国企业融资模式,可以为我国企业提供一些经验借鉴,但是出于我国资本市场的滞后现状,我们更应该根据国情适当借鉴发达国家融资经验。

1.应该发展多种形式的企业融资手段

政府应着手改变我国企业融资渠道主要靠银行的畸形局面,大力发展银行、证券、内源、商业信用和国际融资等多种融资手段,这不仅能降低企业融资风险,优化企业的治理结构,而且有助于经济和社会体系的平稳运行。

2.促进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良好协调

我国不仅直接融资比重较小,在直接融资中也存在着股权与债权融资比例不协调的问题。由于债券融资成本低于股权融资,所以上市公司融资方式应首选债券融资,其次才是股权融资,进一步合理调整融资结构。

参考文献:

[1]December 28.2000 Research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Bank of Japan.

[2]李向阳.美、日、德企业资本结构的比较.世界经济.1995(2).

股权融资与银行融资的比较篇3

[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网络银行

[中图分类号] F27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12)09-0055-03

基金项目: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以其旺盛的生命力、灵活的经营方式、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及提供众多就业岗位等优势,逐步成为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经济群体。但是长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并不理想,在融资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障碍。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一)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

1从商业银行的角度分析

银行贷款作为一种融资成本最低的融资方式,由于外部企业和自然人的股份具有分散股权的风险,中小企业不希望外部股东介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从而会更多地选择银行贷款。所以银行贷款作为一种融资成本较低的融资方式被大多数中小企业所采用。但是,中小企业在向银行贷款时,银行会要求中小企业提供一系列的抵押或担保,而且需要支付比大型企业贷款更高的浮动利息,银行业的传统观念是在保证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尽量将贷款发放给实力雄厚、贷款额度较大的大型企业,而中小企业不仅贷款额度小,且风险较大,自身利益很难保证,最终导致银行形成重大型企业轻中小企业的思维模式,所以相对于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能够得到银行贷款的几率非常小。

2从资本市场的角度分析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而且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然而,中国的证券市场, 一直以来都是重点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 中小企业几乎被拒之门外,虽然已经推出了创业板,但是,主要是针对成长性好、科技水平高、资金密集度高的中小企业,对那些以解决就业为主,赢利水平不高,成长性一般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想在资本市场上获得融资可能性很小。

(二)中小企业存在融资困境的原因分析

1外部原因

长期以来,国有大型企业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中具有显著的规模和竞争优势,因此,政府在制定金融政策时一般会比较关照大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政策需求,而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较小。商业银行在向企业提供贷款时也偏向于将资金借贷给国有企业,其市场定位始终偏重于大型企业集团,所以中小企业难以从资本市场上获得有效融资。

2从内部原因分析

首先,中小企业的普遍情况是经营规模较小,自有资金较少,经营业绩不稳定,抵御风险能力差,亏损企业较多,银行和投资方对其投资风险较大。其次,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财务状况缺乏透明度。许多中小企业对外披露信息非常谨慎,甚至频频出现财务信息掺假失真的现象。由于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给银行甄别风险所需的完整数据,这些都将导致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因此信息不对称问题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对于债权人和投资者而言在对中小企业做出借贷选择时,担心资金难以回收,也正是由于这种不对称,造成中小企业在融资时受阻严重。

二、新型融资模式——网络银行

(一)网络银行融资的定义

网络银行融资是指建立在网络中介服务基础上的企业与银行或第三方机构之间的一种借贷,其通过贷款人在网上填写贷款需求申请与企业信息等资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而获得贷款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此种融资方式具有无需担保物﹑利息低﹑贷款额度宽松﹑贷款速度快等特点,网络银行融资的最大优势在于在线上建立的企业网络信用具有较高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例如,阿里巴巴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建立的“网络联保机制”,在这种机制中,中小企业联合获取网络诚信认证的企业成为网络融资的联保体,以联保体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联保体中的成员对贷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中小企业通过网络联保体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既解决了中小企业缺乏抵押物的难题,又降低了银行贷款违约风险。

(二)网络银行融资服务模式

1银行+企业

这一模式是指银行借助自身的网络平台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提供服务的主体是银行,实质上是将在银行柜台的人工业务移到网络上办理。例如,工商银行推广的网络融资业务——“网贷通”,从制度上突破了传统银行业务制度模式,从流程上实现了网络化、集中化操作。中小企业提供合格抵(质)押担保即可申请“网贷通”,从客户申请到发放贷款只需5个工作日,尤其适用于资金使用频率高、周期短、贷款时间和空间不受限制的中小企业。而且网络银行贷款业务的准入门槛较低。

2银行+第三方平台+企业

另一种网络银行融资服务模式是指银行与第三方平台合作,银行利用第三方服务商的线上信用数据为中小企业提供低门槛的融资服务,同时依托电子商务的交易、支付、信用、物流、安全等各类平台上的交易数据和信息,建立公正、透明、权威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网上企业的市场前景、信用行为等进行评估,为线上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提供重要依据,大大降低了银行的贷款成本和违约风险。例如,全球网是全国第一家以互联网为技术手段,联合政府、银行、专业市场、商会等机构,搭建的具有开放性、全面性、综合性的中小企业网络融资服务平台。将电子商务、银行和中小企业连接起来,实现三方的利益共赢。

(三)网络银行融资相对于传统融资方式的优势

股权融资与银行融资的比较篇4

【关键词】光伏电站 银行融资 互联网金融

一、我国光伏电站融资的背景

近年来,为了发展清洁能源,消化国内光伏制造过剩产能,我国陆续出台了大量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从最早的金太阳工程到分布式电价补贴,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年装机世界第一、累计装机世界第二的光伏发电大国。2014年,光伏发电新增年装机10.6GW,累计装机28.05GW。光伏发电的融资与电站的发展几乎是同步,主要是银行融资,同时有别于银行融资、融资租赁等传统金融模式,借助近年来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融资也是光伏电站融资发展的一个新现象和有益补充。

二、光伏电站银行融资的实践问题

按照业界标准,光伏电站的发电量依项目所在地的光照条件决定,每年技术衰减0.5%,光伏组件使用寿命可达25年,仅需少量的维护成本,无需火电那样不可控的原料费用,电站全投资的收益率一般在10%左右。光伏电站作为收益稳定、效益较好的一类项目,天然的具有项目融资的优良属性。但由于光伏电站属于新兴事物,银行对项目属性及风险的识别还没有经过时间的检验,在实践中许多风险始料未及:如项目业主出资能力不足,导致项目工期拖后,项目规模缩水;如运维不善或组件、逆变器等设备问题,发电量不达预期;如输电通道建设未跟上导致弃光;等等。因此,就银行融资而言,光伏电站真正为银行所接受成为纯粹的项目融资依然路途遥远。目前的光伏电站银行融资一般需要项目业主具备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为项目的风险承担连带责任。光伏电站的融资期限不宜太短,一般在12~15年,过短的期限降低业主的收益率,也容易在前期造成现金流紧张。对大型光伏电站而言,银行融资可以解决大部分问题,然而对政策更加鼓励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规模较小,对银行而言,意味着交易成本较高,融资可能性将大幅降低。如“千家万户”屋顶光伏电站,每个电站不过几十千瓦,投资不过几万元,银行需要面对大量物权不统一、单一物权融资极低的局面,贷款进入个人信贷小微领域,很难进行下去。

三、光伏电站互联网融资新形式

互联网金融是近几年的一个新兴热门金融领域,光伏电站互联网融资是随之伴生的一种融资新模式。互联网融资包括众筹融资与p2p融资。众筹融资是指互联网门户向公众募集股权或者债权资金用于自身项目建设,p2p融资是指互联网门户提供的融资项目不是自有而是属于其他权益者、互联网门户仅充当中介的融资类型。2014年,国内第一个光伏电站众筹项目由联合光伏推出,筹集1000万元建设1MW光伏电站,引起多方关注。2015年1月,绿能宝上线,到3月底两个月不到的时间内即实现融资14800万元。无论是联合金融的众筹股权还是绿能宝的众筹债权及p2p融资,其融资本质都是将资金提供方由银行转为互联网上的分散的小投资者,筹资者向投资者支付的代价一般比银行融资更高,但因为互联网投资者对风险的评估远不如银行,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

四、光伏电站互联网融资与传统银行融资的比较

相对于银行融资而言,互联网融资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融资的准入门槛比银行低

银行融资首先考虑的是项目开发商是否具备较强的资信实力,行业新进入者或者小的开发商往往难以进入银行授信的名单。而且银行会要求提供项目之外的信用结构,降低项目风险。互联网融资的投资者很少会考虑这一方面,对于业主的准入要求较低,但也需要一个资信较好的互联网平台来提供融资服务。

(二)融资的交易成本比银行低

项目业主无需向银行申贷一样提供繁琐的文件资料以及等待漫长的授信过程,投资者一般不会去做项目的尽职调查,资金提供的决策过程较短,资金到位的时间远低于银行融资。另一方面,这也导致了投资者对风险的识别不足,其面临的风险提升。

(三)融资的利率成本比银行高

如绿能宝提供的利率约为10%,这个收益比一般的银行贷款利率高。利息支出实际上是光伏电站现金支出中主要的部分,假设发电利用小时数为1300小时,贷款利率为7%,资本金比例为20%,首年度电利息支出约在0.34元,而度电运营成本不过0.12元左右。如果融资利率为互联网金融的10%,那么度电利息支出可以达到0.49元。可见,互联网融资大幅度提高了项目的融资成本。

(四)融资期限不如银行信贷稳定

银行信贷的融资期限一旦合同签订即可确定,光伏电站一般银行融资期限应为12~15年,与光伏电站的收益相匹配。而互联网融资很难从单个资金提供者那里获得这么长的期限,需要不断更换投资者,这也要求融资者设立方便的赎回机制。

(五)互联网融资的资金保障不如银行信贷

银行一旦决定授信,必然考虑项目的资金是否存在缺口。而互联网融资每个投资者投资份额较小,需要大量投资者才能保证项目资金完备没有缺口,显然融资者需要充分考虑融资不能达到预期的资金替代方案。

五、对光伏电站银行及互联网融资的一些展望

(一)银行融资未来仍然是光伏电站的主力军

大型光伏电站是光伏电站开发商的第一选择,需要的资金量也较大,在期限、利率等方面都会倾向于银行融资。银行业需要积累大型电站的风险数据,以便更快速的识别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对于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银行业应当借鉴小微信贷经验,积极创新融资模式,提供便捷有效的金融产品。

(二)互联网融资是光伏电站融资的有益补充

互联网融资虽然在利率、期限、资金保障等方面不如银行融资,但其融资的准入门槛及便捷性要明显优于银行融资。无法获得银行融资的项目有机会从互联网获得资金。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尤其是家庭屋顶式电站,可以尝试在互联网融资中找到突破口。互联网金融行业需要培育良好的互联网融资平台,同时需要在高利率高风险的投融资环境中寻找光伏电站融资的立足点,在风险与收益之间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可以持续发展的平衡。

股权融资与银行融资的比较篇5

论文摘要:本文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在全流通的前提下从法律层面、银行政策层面、证券政策层面和企业层面分析了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可行性,提出了解决企业融资担保的新设想。

现代商业银行经营传统信贷业务的重要条件之一,是要有良好的社会诚信体系,如果商业银行对于客户的诚信体系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则往往需要客户提供额外的保证来提升银行的信心。目前,在我国,由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商业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的时候,很少发放纯信用的贷款,一般均需要企业提供一定的融资保证,如抵押、质押、担保等。因此研究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保证体系,探索更多的保证途径一直是银行和企业追求的共同目标。2005年开始,我国证券市场开始了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的股权全流通终于由一种设想成为现实,这次改革的影响是深远而广泛的,不仅在证券市场上,而且在银行融资层面也将产生巨大的影响,这就是全流通使得拥有上市公司法人股的企业股权按市值质押成为可能,股权质押将成为企业到银行融资的新途径。

一、当前银行信贷保证体系的缺陷

当前,我国银行的融资体系是伴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而逐步形成,由于信贷管理机制的不健全和诚信体系建设的滞后,我国的银行业曾经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此背景下,银行系统为了提高资产质量,减少损失,对企业的信贷门槛不断增高,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求企业提供更多的保证措施。在经历了近十年的磨合以后,目前,我国的信贷保证体系基本上是以担保为主、抵押为辅,信用融资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讲,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存在。从实际操作中反映的情况来看,这种常用融资保证存在着以下几个明显的缺陷:

1.企业可抵押资产偏少。目前企业在抵押形式的融资中遇到的一个普遍问题是可抵押资产偏少,这一现象在一些三产企业、高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中尤其显得明显。三产企业的特点就是固定资产偏少,流动资产较多;高科技企业往往是无形资产较多,固定资产则专业性很强,抵押率很低;许多中小企业往往以租赁厂房设备等办法起家,几无可抵押资产。对于银行的抵押政策来讲,往往是占地面积越大、厂房或营业用房越大者较容易获得信贷支持,这一政策无论是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还是我国经济政策的设计初衷(低投入多产出)是不相符的。就无锡市来讲,至2006年末,无锡市企业的固定资产净值仅为1617亿元,按对折计算,在正态分布的情况下,理论上仅能为810亿元银行信贷提供抵押。由于企业的不平衡性,最终可用于抵押的560亿也不到,这对于近3200亿银行融资规模的无锡市来讲,依靠固定资产的抵押来解决的信贷融资的保证是不现实的。

2.内部关联担保的政策壁垒。在抵押不足的情况下,担保是解决银行信贷融资的无奈之举,由于担保作为一种或有负债随时会转变为真实债务,因此外部企业一般均不愿意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这种情况下,企业集团或家族内部的关联担保成为许多企业的首选,这种手续方便的担保在一定时期曾得到企业和部分银行的一致“欢迎”。但由于目前社会财务监督机制并不健全,这种内部关联担保往往只能起到形式上的担保,对降低信贷风险的作用并不大。因此,银监会在2005年联合证监会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银行向上市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信贷融资,同时,银监会对于非上市公司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并要求各商业银行限期清理。这一政策基本上堵住了企业通过关联担保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途径。

3.外部相互担保的风险。在内部关联担保存在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单个企业之间的相互担保。在内部关联担保被禁止之后,集团企业、家族企业之间的相互担保比重也在逐步增加。从单笔业务来看,外部担保的风险比内部关联担保要小一些,但从金融稳定的角度看,一旦某个企业出现财务危机,如果仅仅是内部关联担保,那么问题往往会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而如果是外部相互担保,通过担保链的传导,象多米诺骨牌一样,财务危机会迅速扩大,由点到面,影响更多的企业,对于整个银行系统来讲,受到的损失往往还大于内部关联担保,对于地方经济而言,更是不言而喻。2005年以来,江阴市少数集团企业因突发财务危机而引发的担保企业倒闭破产风波就是最好的例证。

4.金融创新杯水车薪。在抵押和担保难以解决问题的情况下,通过金融创新开发出新的金融信贷产品则成为新的途径,如近几年各银行推出的保理业务、仓单质押、担保公司等。但这些业务的开展也由于受到各种情况的制约,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其总的业务量占全部信贷业务比重的10%还不到,所起的补充作用有限。保理业务受制于债务人的资质,银行的选择面并不多;仓单质押受制于质押物的品种、公共仓库和第三方监管等,不仅选择面不多,而且企业成本增加;而担保公司模式仅仅是银行风险和收益的同步转移,担保公司对被担保企业风险把控条件和费率的高要求也是很多中小企业难以满足的。在对融资企业风险产生与发展潜质的衡量上,担保公司更多地看重风险的产生,而非企业的潜在生命力,这是与我国担保公司现有的整体素质不高和整个市场发育不成熟有密切关系的。

由此,现有的银行信贷保证体系所面临的困难是客观存在的,开辟新的融资保证途径已经成为各银行和企业新的共同的愿望,而全流通背景下的股权质押则成为一种全新的选择。

二、股权质押的定义及作用表现

股权从经济意义上讲是一个统称,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也包括股份公司的股权或者股票。而股权质押,简单而言,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属于权力质押的一种,从法律上讲,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最早出现在西方国家,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流行的MBO(管理层收购)或者反收购时得到了充分运用,企业管理者为了获得企业的控股地位,通过向金融机构质押所拥有企业股权的方法来购进股权,这种模式在西方创造了大量总经理变成董事长的成功案例。在我国,股权质押几乎同时出现于企业的生产经营领域和企业的MBO领域,但做成这些案例的往往是一些有着外资背景的投资公司,国内银行参与的比例非常低。受政策限制,这些股权质押绝大部分是以股权对应企业的净资产为基数,按一定比例给予融资额度,其发挥的作用有限。

在香港,股权质押曾经创造了许多经典的经营案例,如荣智健收购中信泰富、包玉刚收购九龙仓等,这些收购过程中,收购方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均通过股权质押的办法得到了银行的大力支持,但与目前大陆实行的以净资产为基础的融资方式不同,这些股权质押额度却是以企业的股价为基础来进行测算的,其融资额远远大于前者。

三、可流通法人股权质押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推出的股权分置改革,对于广大上市公司的股东企业来讲,是一个全新的机会,但在全流通条件下这些股权是否可以质押,法律和政策层面是否存在障碍,银行是否接受需要进一步的分析论证。

1.相关法律规定。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或者地区对于股权质押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法国的《商事公司法》,德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法》,日本的《有限公司法》和《商法》均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的股权质押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股权质押的定义虽然不是很明确,但并不影响股权质押业务的开展。我国《担保法》第75条第2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第78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从这两个条款可以看出,《担保法》没有明确股份或股票出质的主体,但结合我国其他相关法律的习惯表述,我们可以确认,只有涉及到股份有限公司才会使用“股份和股票”的概念。所以,虽然严格意义上讲,我国的《担保法》并没有对股份公司的股权质押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银行、证券公司或者企业均已把《担保法》的条款认可为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从法律上讲,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并不存在法律障碍。

2.银行的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商业银行是否允许开办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相关规定目前已经比较清晰。《商业银行法》第42条规定“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押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以此可以确认,《商业银行法》虽然没有具体规定股权质押贷款,但在42条对股权质押进行了认可。

而《贷款通则》第9条第5款规定“质押贷款,系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者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由此,结合《担保法》可以确定,商业银行是可以开办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银监会公布的“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0章仅仅对开办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但没有涉及其他类型企业的股权或股票质押贷款,由此基本可以确认商业银行开办其他类型企业的股权或股票质押贷款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不需要经过行政许可。

3.证券管理部门的政策规定。目前,我国证券管理机构对股权质押的规定只要集中在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专门出台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但对其他企业的股权质押融资规定不是很明确,目前仅仅依靠《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但相关规定中均没有明确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非证券公司企业是否允许或者不允许质押其所持有的股票。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一章第八节第3项第13款规定较明确“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者设定信托”为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需要对外披露。

由此可以认定,对于上市公司的股权被质押,证券管理层面持认可态度。

由此可以确认,虽然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条文对股权质押进行明确的规定,但从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条文中可以确认,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企业,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作质押从银行获取融资这一行为,在法律或者业务管理上并不存在障碍。

四、可流通法人股权质押的优缺点

对于拥有上市公司的母公司而言,股权质押相对传统的抵押而言有着较强的优势。即便在全流通之前,虽然只能按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进行抵押,但由于目前我国企业的资产中往往流动资产大于固定资产。所以企业即便按股权对应的净资产抵押得到的融资额度,也远大于按固定资产抵押获得的融资额度。但由于当时的法人股无法在市场上流通,转让也很困难,银行即便取得上市公司的法人股也无法迅速变现,因此,银行对于股权质押融资的兴趣不是很大。在全流通以后,上市公司母公司持有的股票逐步取消了限售限制,这一最大的障碍解除后,银行能够在需要的时候可以通过证券市场把质押的法人股迅速变现,因此,全流通为企业融资保证创造出了全新的途径,其优点是很明显的:

对银行来讲,该担保方式最大的优点是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强。相对于固定资产抵押和外部担保,可流通的法人股权质押一旦需要,企业或者银行均可通过在证券市场上出售一定的股票来获得现金流,虽然涉及到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登记和对外披露,但相对处置固定资产或者向外部担保主张权利来讲,这种方式要容易很多。

对企业来讲,该担保方式最大的优点就是放大了融资额度。相对于原来按净资产计算的质押方式,按股价计算的质押融资方式能较大地放大融资额度,按2007年前上证A股中报平均市净率5.85倍计算,假设原来按净资产计算时融资额为净资产的70%,按股价计算时融资额为股价的30%-50%,融资额也能放大为原来的2.5倍—4倍,如与固定资产抵押的融资额度相比,则将放大7-15倍,按现在企业融资中固定资产抵押不到30%计算,股权质押融资基本可以替代原有的外部担保融资方式。以无锡辖内的江阴板块为例,仅仅A股市场14家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按其市值计算达600多亿,如果被用来作为股权质押,即便按30%计算,200亿的保证额度基本可以解决这些股东公司的全部银行融资,其作用将相当明显。

对金融稳定来讲,该融资方式最大的好处就是切断了企业之间的相互担保链,有效防范了企业财务风险引发的相互担保危机,避免了一个企业出问题而引发一堆企业出问题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而且,在证券市场的外部市场监督下,公开、透明的运作方式不仅有利于银行加强对企业监控,能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责任心,即便出了问题,单一企业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起来比多个企业方便的多。

当然,股权质押也存在一个明显的缺点,作为质押物,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并不是固定的,而是随着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等多种因素而不断变化的。即便在质押融资时按30%—50%计算,一旦遇到股市的巨变其质押的股票价格迅速贬值带来的风险是巨大的。而且,股市的价格并不完全取决于企业自身的经营,各种外部因素甚至简单的谣传也能导致股价的异动,届时,企业要么增加更多的抵质押物,要么降低融资额度,而一旦到了需要抛售股票来归还银行融资的地步,很容易陷入一个恶性循环。因此,如果要推行股票质押,无论是对银行来讲还是对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来讲,都将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五、股权质押融资实现的基本条件

对于股东用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融资的流程,目前各方面均没有明确的规定,综合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股东向股东大会提出申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向银行提出股权质押申请——银行通过审批——引入证券公司作为第三方监管——在证券交易所登记——对外股权质押公告。当然在上述流程框架内,银行在许多地方还可以进行创新,例如股权质押期内融资品种、额度和次数的设计等,整个流程的核心是股东大会的批准、银行的审批以及质押融资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由于无法实现股权在资本市场的迅速变现和流通,很难实现股权质押,但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并不是没有可能。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首先具备良好的社会诚信体系和会计监督体系,能确保对企业的股权及其对应的净资产进行真实性评估,其次是拥有较为完善的第三方股权登记和交易机构,一个有形的产权登记和交易市场。在上述几个基本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银行根据企业股权的净资产情况,接受其股权质押是有可能的。而在当前的条件下,非上市公司实现股权质押的可能途径是以其股权质押给担保公司或者其他企业,以此来获得对方的融资担保,但担保公司对质押股权的再融资效能必须具备足够的评估能力,并能在相关法律框架内有效处分所质押的股权。因此,加快我国股权融资立法和建立股权融资的多元化平台是很重要的,也是大势所趋。

全流通条件下的股权(股票)质押,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是一种常规的融资方式,而在我国还是一项在探索中的全新的融资保证方式,它对于我们国家有效化解现代企业制度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无疑是一条新的有效途径。当然我们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不可能一帆风顺,但只要各方共同努力,这种新的融资保证方式必将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出特有而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股权融资与银行融资的比较篇6

[关键词]金融行业;融资现象;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37-0124-02

1引言

金融行业的融资主要是通过外部渠道获得资金,有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但不管是采用哪种方式的融资,都会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因此企业在融资之间需要了解自己企业的经济实力、财政状况以及融资的数目等方面的内容,只有经过仔细的考虑才能降低融资风险率。

2金融行业融资的相关概述

第一,金融行业包括了银行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但主要被划为三大类,分别是银行、证券和保险,并且这些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自己的融资方式。第二,对于融资来说,企业融资从字面上理解就是需要筹集更多的资金,具体的解释就是当企业需要资金周转或是由于资金短缺阻碍了企业扩大经营范围的情况下,通过一些方式、手段将社会的闲置资金收集起来,再将这些资金转向需要资金的企业。而对于金融行业的融资来说,就是通过股票或是证券、基金等金融工具将人们手中的钱收集起来,为将来的发展需要储备一定的资金。

3金融行业的融资现象的风险

根据前文金融行业的包含内容,本文将主要对银行、证券以及保险这三类金融机构的融资方式进行介绍,并重点对融资现象风险进行探讨和分析。

31银行融资现象的风险

311银行融资的主要方式

银行融资的方式比较多,首先最广泛使用方式是商业信用,通过应付账款、票据或是预付账款等手段来进行融资,从操作方式来说程序比较简单,几乎没有任何成本需要付出,但是却存在一定金额限制的缺陷。其次是通过减少股东的赢利来进行内部融资,这种方式筹集到的资金也是比较有限,因此一般适用于情况比较紧急的时候。再次也是与股东有关的融资方式,就是通过出让股权的方式进行融资,这种形式能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并且不需要偿还利息。最后是银行信贷,由于提供的资金数量较多,贷款时间长短可随企业的要求而定,而且在程序上也比较简单,因此这也成为了现阶段比较常用的方式之一。

312银行融资的风险

不管是哪种融资方式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只是风险大小的问题,首先,融资风险比较小的有内部融资方式,这种方式能瞬间筹集到资金,而且成本比较低,没有还款的期限,并且风险也较小。其次,是出让股权的融资方式,这种方式对于融资者来说由于跟内部融资一样,也没有还款的期限,因此风险较小。从控制权的角度来看,风险大小就与出让股权的大小存在一定的关联,因为股权的出让会影响企业的股权结构,出让的越多,影响就越大,有可能还会使企业原有的管理者和控制着发生变化。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风险就比较大,因为不确定资金何时能回收回来,并获得利益。再次,就是商业信用,这种融资方式如果是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内进行融资,那么风险就比较小,但如果超过了规定的额度,则风险也会随着增加,更为严重的可能对企业或是个人的信誉造成一定的影响。最后,是银行信贷,它的风险程度还是挺高的,因此在办理银行信贷时,抵押和担保的程序和手续比较严格。

32证券融资现象的风险

证券行业一般是采用融资融券的方式来进行资金的筹集,但是这种的融资方式风险较大,首先,从客户的角度来说,有的客户在进行融资融券的过程中,如果到了合同约定的时间,不能履行合同的要求,则会给证券公司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另外如果股票、基金等市场行情不是很好,出现了大幅度和长时间的下跌情况,则不仅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而且也会给证券公司带来损失,因为有的投资者亏损的数量可能会超出预先计划的,采用强制平仓的形式也不能偿还证券公司的资金,那么证券公司就要承受损失,由此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要进行仔细的考证。

其次,从证券公司的流动资金角度来说,由于证券公司依法筹集到的资金,有部分是被客户所占有的,因此当公司出现了紧急的资金短缺现象,就会造成资金调度困难的风险,给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和损失;从证券公司的融资规模来说,由于证券公司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向投资者收取一定的交易服务费用,这种潜在的利益导致证券公司都想扩大融资融券客户群,但随着客户群的增多,承担的流动资金、客户的违约情况或是企业的管理难度等都会随之大增,这样就无形增加了信用交易的风险和给企业带来损失的风险。

再次,是证券行业的市场行情不稳定以及它的不可预见性,导致证券市场的价格不确定性,也就给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带来了风险。比如在市场形势不好的状况下,证券公司会对客户采用强行平仓,但有时候平仓后还是会有反弹的情况出现,这时客户就会对证券公司的行为不认可,导致发生纠纷,更有甚者会发生民事诉讼等不良的后果。

最后,由于客户的信息收集不完善,客户信息的虚假,或是客户对合同没有认真看等因素,以及证券公司标的证券和管理方面的“不晚上”等因素,都会给证券公司融资带来风险。

33保险融资现象的风险

保险行业的融资数量在逐年上升,据有关数据显示,保险行业的融资主要有股权融资和次级债融资两种形式。保险行业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类似于银行或一般企业的股权融资,都是出让股权或是减少股东分红的形式,其存在的风险性也是大相径庭的。下面将主要讲解次级债融资的风险问题。

次级债融资是对5年以上包含5年的投资者,偿还本金和利息将优先于保险公司的其他负债,但这种融资方式有一定的风险性存在。首先由于采用次级债融资,其融资对象需要要满足一定的要求,但是事实上有可能满足要求的融资者比较少,导致融资的数量少于以前设想好的数量。另外由于次级债利率的确定是采用簿记建档的方式,如果要实现预定的融资金额,很有可能导致债券的票面利率超过预定的利率,这样一来就增加了保险融资的成本。上述这两种风险都是属于次级债发行时存在的风险。其次是当融资的期限到了5年时,投资者就可以收回本金和利息,这时如果想要收回资金的投资者数量较多,金额较多,就会导致保险企业的流动资金减少,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最后在除去流动资金短缺风险的情况下,如果保险企业还是不能按时进行偿还,那就会严重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将来的发展,更有甚者是陷入财政危机导致破产。这些都是属于发行次级债本身所具有的风险,除此之外还有其衍生的风险性存在。

次级债融资所隐藏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发行次级债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因此只能短时间的缓解企业的资金问题,并且还隐藏着新的资金累计问题和一定的偿还能力问题。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是互相持有次级债的,这种情况虽然彼此之间所持有的资金数量达到了监管的要求,但实际上却是虚有存在的,如果一方出现了违约或是偿还能力有限的情况,就会影响到整个金融机构的运作,这种风险性带来的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4结论

本文从金融行业包含的内容这个角度出发,了解到金融行业包含了银行、证券以及保险3类,因此分别对这3大行业的主要融资方式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每个行业融资所隐藏的风险,以便于更加了解金融行业所存在的融资风险有哪些。

参考文献:

[1]魏然.试析金融危机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新形势和对策[J].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1(5):12-13.

[2]韩勉霞.浅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风险防范[J].金融经济:下半月,2010(7):37-39.

[3]高洪忠.保险公司次级债风险及监管研究[J].保险研究,2011(1):61-69.

股权融资与银行融资的比较篇7

目前发达国家的企业融资主要有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模式。另一种是以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及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通过对英美模式、日本的主银行模式和德国全能银行融资模式的比较研究,借鉴国外的做法,并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国企业融资模式的选择可以分两步走:一是近期过渡式的融资模式,即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为主的模式,二是未来目标融资模式,即证券融资与银行贷款并重、市场约束性强的多元化融资模式。

任何企业融资结构和融资方式的选择都是在一定的市场环境背景下进行的。在特定的经济和金融市场环境中,单个企业选择的具体融资方式可能不同,但是大多数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却具有某种共性,即经常以某种融资方式为主,如以银行贷款筹资为主或以发行证券筹资为主,这就是企业融资的模式问题。

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市场化程度不同特别是经济证券化程度不同,不同类型国家企业融资的模式是不同的。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目前发达国家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模式,证券融资约占企业外部融资的55%以上;另一种是以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及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银行贷款融资约占企业外部融资的80%以上①。不过尽管日韩等东亚国家与德国的企业均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但东亚国家与德国在银企关系、企业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和市场约束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我们将对第二种融资模式再进行细分研究。为此,下面我们将对这几种融资模式分别进行探讨,并力图找出一些可供我国企业融资得以借鉴的经验。

1英美企业以证券为主导的融资模式

1.1英美企业融资的一般模式及其特点

由于英美是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资本市场非常发达,企业行为也已高度的市场化。因此,英美企业主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筹集长期资本,证券融资成为企业外源融资的主导形式。由于美国企业融资模式更具有代表性,我们着重从美国企业融资的实际来进行分析。

应该说,经过长期的演进和发展,美国的金融市场体系已经相当成熟和完善,企业制度也已非常完善,企业行为也非常的理性化。一般地,美国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遵循的是所谓的“啄食顺序理论”②(ThePeckingorderTheory),即企业融资一般会遵循内源融资>债务融资>股权融资的先后顺序,换言之,企业先依靠内部融资(留利和折旧),然后再求助于外部融资,而在外部融资中,企业一般优先选择发行债券融资,资金不足时再发行股票融资。这一融资顺序的选择反映在企业资本结构中是内部融资占最重要地位,其次是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最后是发行新股筹资。

美国企业注重证券融资的特点可以从其历史的纵向比较中反映出来。

其一,美国企业内源融资比重高。例如,从1979年至1992年,美国企业内源融资占资金来源总额的比重,一直在65%以上,最高的1992年甚至达到97%,平均为71%;其二,美国企业在外源融资中优先选择债务融资,而股权融资则相对受到冷落,例如,整个80年代美国企业新股寥寥无几,多数年份新股发行为负值,这意味着许多企业通过举债来回购股票,从侧面反映了美国企业注重债务融资而相对忽视股权融资。

表1美国企业1979—1992年融资结构比较(%)年份资金来源

内源融资外源融资

新增债务融资新增股权融资

197979183

198065314

19816637-3

198280182

198374206

19847145-16

19858336-19

19867741-18

19877937-16

19888046-26

19897945-24

19907736-13

199197-14

19928695

资料来源:方晓霞,《中国企业融资:制度变迁与行为分析》第86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4。

再从美国与其他发达国家企业资金来源结构的横向对比中也可以发现证券融资在美国企业资金来源中的份量。

表2美、日、德三国企业资金来源结构对比(占融资总额的%)国别美国日本德国

内源资金753462

外源资金256626

得自金融市场1373

得自金融机构125923

其他0012

外源资金合计256638

注:美国为1944—1990年的平均数,日本和德国为1970—1985年的平均数。

资料来源:李扬,“我国资本市场的若干问题探讨”,载《中国证券报》1997.12.15。

从美、日、德三国企业融资结构对比表中可以看出,美国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内源融资,在其外源融资中,证券融资占了相当的比重,这与美国证券市场极为发达有着相关的原因;德国企业的内源融资比重较高,这与美国企业类似,但在其外源融资结构中,德国企业外部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贷款;日本企业外源融资的比重高达66%,而在其外源融资中,主要是来自银行的贷款,其证券融资的比重只有7%,银行贷款在企业总资金来源中占到了59%的份额。可见,从外部资金来源来看,美国企业主要依靠证券融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也占了不小的比重,而日本和德国的企业外部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贷款。

1.2美国企业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

从企业的股权结构来看,美国企业的持股主体经历了由个人股东完全持股到个人股东与法人股东共同持股的历史演进。这是因为,美国经济的主体是私有经济,这种经济是以个人产权制度为基础的,所以在美国自由市场经济的早期,美国的企业几乎全部是由个人股东持股的,但近二十年来,美国机构持股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在总量上约占美国全部上市公司股本的50%,其总资产已由1950年的1070亿美元增加到1990年的5.8万亿美元③,主要的机构投资者是共同基金、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捐赠基金等。这些机构投资者把众多、分散的小额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分散风险的组合投资,应该说,机构投资者的快速发展,为美国个人投资于企业开辟了交易成本更低、风险更小的中介机制。尽管美国机构投资者快速发展,但由于这些机构都是实行分散投资,机构投资者投资于单个企业特别是大企业的比重并不高,因而使得美国企业的股权结构高度分散,许多企业往往有成千上万个股东,而且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多在5%以下。

高度分散化的企业股权结构对美国企业融资体制的形成及其运行产生了独特的影响。其一,明确清晰的资本所有权关系是实现现代公司资本有效配置的基础,因为不管企业是以个人持股为主还是以机构持股为主,企业的终极所有权或所有者始终是清晰可见的,所有者均有明确的产权份额以及追求相应权益的权利与承担一定风险的责任;其二,高度分散化的个人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赖以生存和资本市场得以维持和发展的润滑剂,因为高度分散化的股权结构意味着作为企业所有权的供给者和需求者都很多,当股票的买卖者数量越多,股票的交投就越活跃,股票的转让就越容易,股市的规模发展就越快,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投融资就越便捷④。

这种股权结构对美国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响是,投资者作为所有者(委托方)难以真正对企业经理人员(人)起到监督作用。这是因为,一方面,占有股权微不足道的小股东有“搭便车”(freeriding)的倾向,他们既不关心、也无力左右企业经理人员的工作;另一方面,由于机构投资者并不是真正的所有者,而只是机构性的人,基金的受益人运作基金,他们是“被动的投资者”(passiveinvestor),主要关心企业能付给他们多少的红利,而不是企业经营的好坏和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当机构投资者发现所持股票收益率下降时,就会立即抛出所持股票套现退出,而根本无意介入改组企业经理人员。因此,由于美国企业股权结构的高度分散,企业所有者无力、也不愿意采用投票选择的方式约束或改组企业的经理人员,换言之,通过“用手投票”机制来约束经理人员,借以改善企业治理结构的作用是很小的,对企业经理人员的约束主要来自于市场的力量和作用。

市场力量的作用包括股票市场、商品市场、经理人市场等多种形式。这些市场机制都能对企业经理人员施加影响,使其目标行为有利于所有者。这些市场力量中,数股票市场对经理人员的约束作用最强,也最直接。

股票市场对经理人员的约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用脚投票”机制对经理人员的约束。由于美国股票市场非常发达,股票交易成本较低,当企业股东对企业经营状况不满意或对现任管理层不信任时,就可以在股票市场上抛售所持的股票,股东在股票市场上大量抛售股票的结果,使得该企业股票价格下跌,而股价的大幅下跌往往会使企业面临一系列困难和危机,如企业形象不佳、产品销售受阻、市场份额下降、银行减少或停止贷款甚至提前收贷,财务状况恶化。这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往往最终导致企业破产倒闭等,通常,当企业股价大幅下跌时,董事会便会认为经理表现不佳,从而很可能直接将其撤换,这就是“用脚投票”对企业经理人的约束机制。二是兼并接管机制对企业经理人的约束。在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经营业绩下滑时,其股票价格将会随之下跌,当股票下跌到远远低于企业的资产价值以下时,由于股票价格较低,其多数股权极易被其他战略投资者收购,然后这些收购者凭借所掌握的股权,提议召开新的股东大会并接管了公司,将原来的经理层撤换,这就是兼并接管机制对企业经理人的约束,即企业经理人时时存在着被“恶意收购”的风险。企业经理人为了避免企业被接管以致于使自己失业,就会尽力经营好企业,使企业保持良好的业绩,这样就可以使企业股票价格保持在较高的水平而不易被收购。值得一提的是,美国企业兼并接管市场是美国企业治理的基本约束机制,尤其是80年代兴起的杠杆收购方式,使得美国企业出现恶意收购的狂潮,据统计,在接管活动达到高峰的1988年,美国企业接管交易的总价值达到3411亿元,为当年世界收购总额的70%以上⑤。

1.3法律对金融机构持有企业股份的限制

从法规和监管的角度来看,美国的法律一般禁止金融机构持有企业的股份。对于银行而言,1933年的格拉斯—斯廷格尔法几乎完全禁止银行拥有公司股份,例如,该法案不允许银行拥有任何一个单个公司5%以上的股份,就是持有少数的股份也不得参与股利分配,银行信托部门虽然可以代客户(受益人)持有股份,但是不能把其受托资金的10%以上投资于任意单个公司,并且有其它的法律鼓励信托机构持股进一步分散;除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在公司股份方面的投资也受到法律的限制,例如,纽约州保险法规定,任一人寿保险公司可以投资于其它公司股份的资产不得超过本公司总资产的20%,并且投资于单个公司的股份资产不得超过本公司资产的2%⑥;此外美国法律也限制非金融企业持有其它企业的股份。

2日本及东亚国家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导的融资模式

2.1日本企业融资的一般模式与特点

相对于英美等国家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外源融资模式,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的外部资金来源主要是从银行获取贷款。在这种融资模式中,以日本的主银行融资模式最为典型和突出。

股权融资与银行融资的比较范文

股权融资与银行融资的比较篇1关键词:商业银行;融资效率;发展策略引言债务和股权两种权益调整的综合结果就是资本结构,它与融资紧密关联。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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