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资成功案例范文
外商直接投资成功案例篇1
在这个早来的冬季,发达国家市场的频频凋零,却正在为中国企业带来机遇。在第八届北京金博会上,央行副行长易纲表示,从价格来看,目前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良机。
“走出去”三部曲
如果把“走出去”看成三个阶段,上世纪80年代一直到2001年为第一阶段,2001年到2008年为第二阶段,2008年以后为第三阶段。改革开放后中国是以外商直接投资作为非常明显的特征标志出来的。期间,制订的第一部法律就是《中外合资企业法》。在1979年期间,中国非常重视外商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就是外国人、港澳台厂商在中国直接投资,资金的流向是从国外到国内,建厂生产。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非常成功,30多年来积累了近1万亿美元的资产。
每年外商直接投资进入中国1000亿美金左右,经过三十多年,虽然有利润汇出与撤资,但总体来讲,经过多年的积累,中国目前有一万亿美元的外商直接投资。这还是投入额的累计,外商投入的资产已远远高于1万亿美元的价值,厂房、不动产、研发中心这些年都增值了。
近年来,中国向海外投资逐年增多,2008年以后到了一个高台,达到600亿-700亿美元。在全世界的布局中,中国还是一个“走出去”、向外投资的后起国家。从流量上看我们国家每年是700亿美元,美国每年向外投资超过3000亿美元。
易纲表示,从存量看,中国这些年在外投资累计达到3000多亿美元,美国的存量大概有4万亿美元。英国经济学家邓宁认为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以后,一个国家的对外投资会快速增加,现在这条规律是适用中国的,正好中国2011年人均是5400美元,2012年有可能过6000美元,所以,从中国人均GDP的发展阶段来看,中国对外投资开始起步,开始发展。
历史良机
目前是否是对外走出去相对好的时机呢?易纲认为,从价格来看,是的。“走出去”我们有相对好的价格。英国、美国PE比都处于合理区间。上世纪90年代初,发达国家市场的PE达到四、五十倍,现在也只有11倍至15倍之间,是估值相对合理的价格。
易纲说,联想收购IBM的PC,吉利汽车收购沃尔沃都是中国“走出去”相对成功的经验。1999年福特收购沃尔沃价钱是65亿美元,2008年福特卖出时报价60亿美元,最后吉利以15亿美元成交,吉利汽车也做了比较好的融资安排,交易结构是13亿美元现金加2亿美元票据。吉利与大庆国有资产局及上海三家联合作出这样一个融资安排。联想收购的时间是2005年5月,交易金额12.5亿美元,交易结构是6.5亿美元现金加6.5亿美元联想股票,这个安排也不错。
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比较优势在于,廉价劳动力与相对充足的资本,同时中国有非常有竞争力的工程队伍。尤其是在许多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无论是修桥、铺路、建铁路、打隧道、建地铁、建公寓房,中国的设计队伍和施工队伍都是非常成熟的经验与较高的技术水平。
易纲表示,中国这么多年一直在做基础设施建设,所以造就了一批非常有一竞争力的设计人员。而国外这些年建得比较少,经验比较少,原来有经验的人已经快退休了,存在这人才队伍断层。比如美国的建设高峰是上世纪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当时美国也有很多很好的工程师,但那批工程师已经太老了,而中国这批宝贵人才非常有竞争力。
比较优势
中国的弱势在于资源缺乏,国际销售网络不够。比如买铁矿,对当地法律研究不够,对环保要求、当地职工劳动成本以及码头到矿修路的艰难性没有认真分析,以为投20亿美元可以成矿,事实是投到90亿美元铁矿还没能正式运行。
因此,“走出去”需要发挥比较优势,弥补比较弱势,使中国和海外国家双赢。
在“走出去”方面,日本、美国、德国都有很多的经验,我们平时在报纸上可以看出日本“走出去”的失败经验,为外界熟知的失败案例是三菱集团收购美国曼哈顿洛克菲勒中心,收购后长期亏损,三菱不得不以半价卖回给原持有人。但实际从总体而言,日本“走出去”也有很多成功的经验,比如日本三井集团收购海外资源企业,几十年完善产业布局。
美国企业海外收购注重企业发展战略,开拓国际市场不计短期利益,特别强调知识产权的保护,美国的银行也给予了相当的支持。德国对外收购主要是以自有资本为主,他们对项目要求控股的程度比较高,另外德国走出去的特点是大企业大项目占绝对优势。
易纲强调,中国企业需要加强“走出去”体制和机制建设。走出去一定要遵循市场规律,走出去确实是国家战略,但是国家战略是一个笼统的,对每一单走出去商业行为必须遵循市场规定,降本求利,特别对企业来说资产负债率非常重要,如果资产负债率太高,面临还本付息的压力太大,可能导致失败。
吉利和联想,这两个成功案例在融资的过程中非常困难,比如找银团贷款,向大型股权基金发可转股优先认股权证,联想卖给IBM19%的联想股票,这是一种互相参股的安排。在合并以后,联想和IBM成为一条船上互相参股的股东,所以在融资安排艰难时候犯错误的机会比较少,因为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私募和投资对象都在限制、制约企业的风险行为。一些失败的案例恰恰是因为资金成本低,不用融资安排,直接用现金收购。比如我们一个集团收购欧洲一家银行,完全是自有现金,没有融资安排,就没有这些非常强的制约和质疑,反而失败。
中国企业“走出去”,在国外收购的时候,运行一个项目,要强调社会责任,环境保护、公益事业、企业形象和教育培训当地的员工。还要遵守当地法律,防范各种各样风险。
外商直接投资成功案例篇2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其投资形式较为灵活、合作期较短、风险较小。20世纪90年代以前,由于各项制度尚不完善、不透明,国内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总体投资环境较差,因此,中外合作在外商对华投资中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20世纪90年代初以后,随着国内各项制度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外商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信心倍增,因而合资企业渐渐取代合作企业,成为外商直接投资形式中数量最多的一种。
外商独资企业在1992年以后蓬勃发展,外商投资积极性空前高涨。而且外商偏向于对我国核心企业的合资与参股,并尽可能取得控股权或控制权,以期凭借资金、技术、管理与人才的优势在我国市场上取得绝对领先地位。因此,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外商独资企业的数目急剧增加。
1997年外商来华投资的企业中,独资企业的数量首次超过了合资企业。而从1998年起合同外资金额中外商独资企业一直多于合资企业。从2000年起,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中独资企业的比例开始超过合资企业,并呈逐年上升趋势,近两年来这种独资化趋势更加明显。
2002年,中国新批外商独资企业22173家,合同金额572.55亿美元;新批中外合作企业1595家,合同金额62.17亿美元;新批外商合资企业10380家,合同外资金额185.02亿美元。独资企业项目数量是合资、合作企业项目的1.85倍,金额则是2.31倍。与2001年相比,外商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在全国吸收外资总量(全国新批设立企业数、合同资金额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中的比重有所下降,外资企业(外商独资)所占比重明显提高。
北京市吸引外资方式的变化
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方式的变化趋势在北京表现同样明显。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北京市外商直接投资方式的变化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6年之前):合资经营方式为主导。1985―1995年间,合资经营方式的项目占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60%以上,协议投资金额及实际投入资金均占据半壁江山,但呈逐渐下降趋势。合作经营方式居第二位,其协议金额及实际投资均占三分之一左右。独资经营方式处于低速发展阶段,其签约项目由最初的零发展至27%,协议金额发展为11%,实际投入为7%。
第二阶段(1996―2000年):独资经营快速发展阶段。在外商对京直接投资进入持续稳步发展阶段之后,由于投资环境的改善,特别是各项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政策付诸实施,外商直接投资方式的格局发生了明显变化,独资经营方式迅速扩展为北京市的第二大外商直接投资方式,且其地位呈上升趋势,独资方式进入高速发展时期。1996年,在北京市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签约项目中,独资经营占33%,比上年的27%提高了6个百分点,合资及合作经营方式均有所下降。在协议外资金额方面,独资经营占34%,比上年的11%提高了23个百分点。在实际资金投入方面,虽然独资经营方式仍居第三位,但也由上年的6%提高至18%,而合资及合作方式均有所下降。
第三阶段(2000年后):独资经营方式占据主导地位。独资经营占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签约项目的50%,协议外资金额的57%,外商实际直接投资的62%,首次全面超过合资及合作经营,并继续保持上升趋势。
在改革开放初期,外商直接投资进入北京主要采取中外合资与中外合作企业的方式,但近几年来,占主导地位的则是外商独资企业方式。特别是2000年,外商直接投资协议金额中独资所占比重迅速的由1996年的33%攀升至56.97%,签约项目中独资比重占50%,外商实际直接投资金额中独资比重占62%,均大大超过了中外合资与合作企业。而且在以后的两年中,外商直接投资采用独资经营方式呈现出上升趋势。
2002年,北京市吸收合同外资金额总计28.1亿美元,其中,以合资方式吸收合同外资7.81亿美元,以合作方式吸收合同外资4.12亿美元,以独资方式吸收合同外资15.38亿美元,占全部合同外资额的54.7%。同年,北京市实际利用外资17.9亿美元,其中,以合资方式实际利用外资5.52亿美元,以合作方式实际利用外资2.99亿美元,以独资方式实际利用外资9.41亿美元,占全部实际利用外资的53.6%。不论是合同外资,还是实际利用外资,独资方式均超过了合资、合作方式的总和。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成为北京市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
以上这些事实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在北京的发展已经呈现出“独资化”趋势,独资企业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外商直接投资在京的主要发展形式。
独资化动因分析
一、国内原因
外商独资企业数量急剧增多是我国近年来外商投资信心倍增的集中表现,也是我国投资环境不断改进的必然结果。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拓宽引进外国资金的途径,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1990年由国务院批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兴办提供了可靠法律保证和操作依据,大大推动了外商独资企业的投资活动。2001年,国务院对《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做了进一步修订,对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的外资企业实行一系列鼓励措施,改善了外商投资环境。
另外,我国招商引资初期,在行业开放及股权结构等方面有一些限制,过去规定合资企业中外商持股不许超过49%,国内占51%,尤其是一些重要行业如汽车、通讯器材等,规定跨国公司必须与中国企业合资才允许投资。因此,合资是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的主要投资和经营方式。根据2001年4月份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规定,凡没有规定必须由中方控股的行业、企业,外商都可以在合资的时候直接控股。对外国投资者来说,投资方式的选择将更多地取决于其自身的发展需要及战略考虑。中国国内经济形势的稳定和投资环境的改善降低了投资风险,增强了外商的投资信心,使其乐于采用独资企业的形式。
二、外商原因
外商直接投资由合资向独资的转变,是企业成本与收益变化、对比的结果。
外商在考虑采用何种组织形式来设立投资企业时,一个根本出发点便是以最小的成本来获取最大的收益。
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对于那些想要进入中国市场的跨国公司来说,它们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不明确的,到底是像前苏联和东欧国家那样去完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体系,还是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或者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这点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初期确实不明确,最初的做法就是邓小平同志所说的“摸着石头过河”。第二,社会经济活动所必需的基本法律不存在,市场本身也不完善,在各种生产要素市场里基本都存在着政府的管制。第三,由于东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整个社会的经济行为规则与国际不接轨,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那套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准则并不能直接应用于中国。改革开放初期,这种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由于以上原因,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时首先考虑的就是合资企业,以减少出资额,降低风险,并利用中方合资者在东道国的销售网络、人事关系等资源优势,取对方之长补自己之短,大大降低其自身的“学习成本”。
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经济形势平稳,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政局稳定、法制日益健全,上述不确定性因素逐渐消除,随着外商对中国政策、市场以及文化的逐步了解和适应,合资或合作经营方式的收益大大降低。相比之下,各种交易成本、成本却越来越大。合资企业在几年发展中,尽管有不少成功的案例,但是由于管理理念不合或因文化差异等原因导致内耗大幅度增加。据一项国际性的合资企业调查报告显示,合资企业的成功率一般只有1/3。很多跨国合资企业在管理中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合资双方在企业管理和文化上的冲突,来自不同的企业管理者在工作方式、思维方法等方面均有很大的差异,双方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进行日常协调,企业内部的交易成本较高。其次,由于股权分散带来的管理权限的分散,企业决策时不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意图。另外,当投资者拥有技术、管理等优势时,合资方式可导致这些知识型无形资产的迅速扩散,使东道国受益,对外方投资者来说是一种损失。并且,由这些无形资产所带来的垄断利润要与东道国合资者一起分享。
相比之下,在投资环境改善的条件下,独资企业自身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采用独资经营方式的收益大大增加。
独资企业是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其全部资本都归外国投资者所有,包括所有的技术、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是拥有百分之百外国资本的经济实体。独资企业一般是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享其利、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组织或法人实体,它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业务,可以自主地决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自行聘用国内外职工,也可以按劳动合同制规定解雇职工。正是这种生产与经营的自主性,使独资企业具有许多倍受外国投资者青睐的优点。外商直接投资者采用独资经营方式可获得的收益主要有:
首先,建立拥有全部股权的公司,外商可以控制关键的决策,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这种经营效率的提高在企业设立之初便可体现出来。在计划设立跨国合资企业时,双方要进行繁琐的谈判协商,投入大量的交易成本。而在设立独资企业时,外商可以根据其母公司的成功案例,将其在东道国加以复制,从而大大降低企业设立的前期准备,节约了时间,降低了成本。麦当劳、肯德基在许多国家的成功便是一例。在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外国投资者可以全面应用其科学管理方法,避免合营企业和合作企业经营决策中的矛盾和冲突,从而提高办事效率。另外,全部资本由外商投入,也可以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提高资金运作效率,还可以避免发展中的短视行为,更加注重企业的长远利益,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增强企业实力。
其次,与合资经营方式相比,独资能更好地保护外商的生产专利或技术、经营管理经验等无形资产。从历史上看,美国的企业在进入东道国市场时,一直偏好建立拥有全部股权的子公司,其目的是为了控制关键的决策并保护其技术专利权。由美国的例子可见,只要跨国公司拥有各种各样可以带来企业优势的无形资产,它们就会选择独资新建企业的方式进入东道国。这时,以知识资本的形式存在于企业内部的无形资产可以很廉价地转移至国外的子公司,同时又可阻止东道国的投资者分享由这些无形资产所带来的垄断利润或租金。由于无形资产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以契约投资的方式与东道国合伙人共同建立合资企业,将会导致知识型的无形资产迅速扩散,即东道国的企业通过“边干边学”成为跨国公司的竞争对手,从而出现成本问题。因此,为避免这种成本损失,选择独资企业投资方式是拥有无形资产优势的跨国公司的惯常做法。
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采用独资经营方式后,由于企业保密程度很高,可以保证某些高精尖技术不落入其他企业之手,有利于保持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地位。因此,外国投资者就能够大胆地投入某些在世界上具有领先地位的技术和设备,采用较为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先进工艺,更多地开展研发活动。
北京市外商直接投资新的投资热点之一便是研发中心的设立。1997年以来,跨国公司对研发投资越来越重视。在跨国公司投资的项目中,多个跨国公司在北京设立了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外商不仅投入资金,也在不断地向北京地区投入技术力量,力求研发和生产的本地化。1994年加拿大北方电讯公司在北京投资成立了合资研发中心: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电讯电信发展研究中心,这是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首家研发机构。之后,跨国公司独立研发机构的设立逐步增多,到1999年7月份,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有34家,北京是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独立研发机构最集中的城市,设在北京的跨国公司独立研发机构已达18家。
据有关调研报告显示:跨国公司在华从事研发活动,必须考虑技术保密问题和技术领先带来的收益问题,因此倾向于采用独资和控股的股权结构,其中采用最多的股权结构是外方控股的合资企业,占全部样本企业的52.6%;其次是外商独资企业,占23.7%;再次是中方控股的合资企业,占13.2%;最后是双方等比例股权企业,占10.5%。外商独资和外商控股企业共占76.1%。调研结果表明,具有研发活动的跨国公司投资企业,倾向于采用能够控制企业的股权结构。并且,愈是技术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愈是倾向于采取独资的形式。因此,外商在北京市研发投资的兴起,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外商直接投资独资化的发展。
第三,与合资经营方式相比,独资经营方式受政府的干预较少。较多的中外合资企业必须接受政府指定的某些人员,这些人常常是合资企业不需要的或认为不合格的。更严重的是,合资企业解雇员工常常需要得到政府批准,这是合资企业在人事上受到的干预。另外,合资企业还需接受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各部门的干涉,所受影响较多。而独资企业由于全部资产由外商投入,自主性很大,因而所受干预较少,有利于其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
第四,独资经营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销售网络,扩大产品销路。独资企业的产品全部由外商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销售,而不必受东道国政府内外销售比例的制约。这样可以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占领当地市场,扩大营销网络,而且可以保守自己的销售技巧,减少商业秘密泄露的机会。由于独资企业在企业内部制度等方面具有优势,而且随我国投资环境的逐步改善,这些优势日益明显并逐渐发挥显著作用,从而大大提高独资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其经营成本,并显示出合资企业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因而其数目也在日益增多。
第五,独资经营可以更好地服务于跨国公司全球化战略的实施。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各跨国公司为了尽快尽早地在全球范围内布好自己的棋子,就要加强对投资子公司的控制,寻求更大的控股权或独资权。股权控制被认为是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控制的最关键环节。假如把除一般员工而外的生产要素占有都折合成份额不同的股权,那么,股权控制就成为母公司实施对子公司控制的决定性因素。
由于独资企业是跨国公司全部拥有股权的企业,受其完全控制。在母公司内部一体化的体制下,可以帮助母公司实现其战略目标,分担一定的任务,发挥一定的作用。例如独资公司凭借母公司在人员、技术和销售方面的优势,击败竞争对手,占领当地市场,实现母公司的全球化战略。在这个意义上,全资子公司应能最充分体现母公司对它的投资、发展方向和资源配置意图。由合资到独资的变化,可以更好地为跨国公司全球一体化的战略服务。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外商直接投资采用合资经营方式的收益不断减少,各种成本不断增加,而独资经营方式对于外商的收益越来越多。外商直接投资中独资经营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多正是这种成本与收益相互变化、比较的结果。
外商直接投资成功案例篇3
一、新兴市场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体制
目前,那些正在努力建立合理对外直接投资政策的国家正面临一个两难的困境。它们也许会承认对外直接投资对于提高自身企业竞争力是十分重要的。原因在于不同地域的资产组合作为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来源越来越重要,它不但为企业进入国外市场提供了途径,还为它们提供了生产所需要的资源。新兴市场国家的对外投资对于开放的、竞争性的世界经济来说也是特别重要的,换句话说,由于国际贸易、外商直接投资以及科技的开放,外国公司可以通过进口、直接投资以及技术转让协议等方式与新兴市场国家的企业在其本土上进行直接的竞争。但如果这些新兴市场国家的企业不能做同样的事情,不能从对外直接投资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它们的发展就是跛脚的:它们就失去了一个获取竞争力的来源,也就是无法进行不同地域的资产组合。对外直接投资是如此,对支持对外投资的贸易也是一样。
因此之前提到的两难的困境,一方面,作为竞争力的来源,当新兴市场企业需要的时候,对外直接投资应该是一个可行的选择。这是有关新兴市场对外直接投资微观层面的思考。另一方面的考虑是在宏观层面。大多数新兴市场都认为它们是资本的进口国,而不是出口国,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地确是这样的。这应该归因于它们是新兴市场国家,本身就面临着收支平衡的约束。在任何情况下,它们的优先选择应该是发展国内的生产能力和增加国内就业;如果在国外这样做就会至少被认为是不爱国的。因此允许对外直接投资――不论鼓励与否――都不是一件自然且合乎逻辑的事情。因此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都实行限制性的对外投资政策,这并不难于理解。
怎样解决这个微观层面企业竞争力的需求与宏观层面政府限制的两难困境呢?对多数国家来说的一个答案,就是逐步放开对外投资政策,如给对外投资设定一个最高限额(当然这个限额也是可以被提高的),只允许投资于一些东道国的优势行业,或者要求达到一定的标准(如考虑对就业和对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影响)等。但即使是阶段性地开放对外投资也会引起的很多问题。例如:如何避免资本外逃以及“虚假外资”(先投资国外,再由国外转投回本国)的现象?(俄罗斯很大一部分投往塞浦路斯的FDI、中国很大一部分投往香港的FDI、巴西很大一部分投往了那些免税天堂的FDI都属于这种情况)。这些问题还包括:对国家而言,当开放一些特定行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而没有开放其他行业时,有什麽风险(国家是否选对了行业呢?)?对企业来说,又有什么风险(那些没有开放的行业中企业的竞争力是否会受到损害)?一个国家应该把目标定位于中性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还是应该像经合组织国家那样,完全保护或者完全促进对外直接投资(一些发展中国家已经在朝这个方向发展了)?换句话说,新兴市场正面临很多问题,而我们没有令人信服的答案,也不能提供可靠的政策建议。这个宽泛的领域急需以政策为导向的深入研究。
二、应当如何对待公众对于源自新兴市场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反映?
首先,对外直接投资对于新兴市场国家而言尚未成为一个重要问题,这里我们将重点放在“尚未成为”上。因为对于大多数的国家来说,不论是公众还是政府,对外直接投资的关注度很低。事实上,只有少数的几个国家仔细地思考过这个领域的政策问题。这些国家包括新加坡,一个靠对外直接投资作为其经济腾飞动力的国家;还有正在实行其走向世界的国际化战略的中国。但是大多数国家是没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框架,即使是像巴西这样的国家,其总统在不久前还宣布希望看到更多的巴西跨国企业的崛起,但却没有跟进的政策作为支持。当然这种情况也会随着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而改变,尤其是当对外投资的重要性大到无法被忽视的时候。特别是,当收购发达国家公司成为民族成功的象征的时侯,例如印度塔塔(Tata)集团成功收购荷兰和英国的康力斯集团(Corus)时,对外直接投资的问题就会引起了公众的注意。
当然问题在于,有这种成功案例所引发的公众的民族自豪感在多大程度上会冲淡宏观层面的顾虑。对公众而言(特别是工会组织),新兴市场国家毕竟首先是资本的进口国,公司的竞争实力是有限的,对外直接投资到底对作为母国的一些新兴市场国家来说有多少好处?这个问题迟早将成为一个政治问题。(我们对这类问题是十分熟悉的,比如在上个世纪60年代末,就由美国工会发起了一场关于对外直接投资是否有益的大范围的辩论;一个更近的例子是美国对服务业对外投资的反应。)上述这些问题需要一场在有充分信息支持下的大辩论,辩论的焦点在于对正在成为投资来源国的新兴市场国家而言,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性以及它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角色究竟如何。我们也需要进行更系统的研究来为这场辩论做准备。
对于东道国来说也需要考虑来自新兴市场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问题。有趣的是,目前对这些来自新兴市场国家的投资反应最多的几乎都是发达国家。之所以我们认为“很有趣”,是因为这些国家传统上都是帅先倡导国家应该对FDI实行开放政策的。然而,在这些国家里又有一种明确的对外商直接投资实施本国保护政策的倾向,它们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跨国并购方面,尤其来自被新兴市场公司的跨国并购。当涉及到国家的战略部门或国家龙头企业时,这个反应就更加强烈。当实施并购的企业是国有企业时,更是如此。当那些有巨额可支配资源的主权投资机构越来越多地在海外寻求投资机会时,这一涉足“国有成分”的并购就会遇到更大的阻力。在美国,对外投资委员会在这方面已经得到了更多的授权。可以想象很多欧洲国家(如果不是欧盟自身的话)也会效仿美国对外投资委员会的这种审查方式。原则上,它们会对来自所有国家的并购一视同仁,但非常可能的是,它们的主要目标是那些母公司总部在新兴市场国家的公司,尤其是那些国有公司。
其原因是很复杂的。一方面,他们会担心新兴市场国家的跨国公司在公司治理上会有所欠缺,或者相对于来自发达国家的竞争者,它们会对社会、环境和人权方面的问题关注较少。对于国有公司来说,更多的担心是,这样的公司因为融资比较容易,因此在并购的竞争中会处于较优越的地位。更基本的顾虑是,它们担心这些国有公司不会按照市场经济的逻辑办事,而是根据其本国政府的政策目标而行事。而且,最最基本的考虑是,新兴市场跨国公司是已开始生长的新生儿,既然它们存在了,就必然随着新兴市场的成功发展而变得越来越重要,它们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顺利地参与到全球的外商投资的市场中来。然而,我们知道,如果把其他方面(特别是它们和其国家之间的关系)也考虑进来,要把新兴市场国家的势力融入到一个已经建立好秩序的世界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它意味着,原来已有的势力如果不会全面消失(例如通过并购的手段)的话,也会被消弱。
由此,对我们来讲,挑战在于要准备好应对公众对来自新兴市场的外来投资的反映。这件事越来越重要,原因在于,对外直接投资已经成为新兴市场国家融入世界经济的一个新的,也是非常重要的渠道;与此同时,同样重要的是,新兴市场跨国企业的兴起,如果处理不适当的话,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对外商直接投资(FDI)以及相应的开放的政策框架造成负面的冲击。
因此我认为,在众多政策问题中需要引起足够重视的有两个,一是如何建立来自新兴市场国家的对外投资的适当的政策体制;二是如何处理公众对来自新兴市场国家的FDI的反映。这两个问题急需大量的、广泛的以政策为导向的深入研究。
外商直接投资成功案例篇4
关键词:服务外包;跨国公司;发展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5-107 -02
一、引言
服务外包简而言之就是企业将自身做不了的或不愿意做的,尤其是非核心业务外包出去,利用其他优秀的专业化团队来承接其业务,目的是加强本企业的核心业务,减小成本,增加企业绩效。九十年代以来随着IT业、电信业的发展以及世界经济一体化和东西方文化的日趋融合,企业为了在充满竞争的瞬息万变的市场上捕捉商机,产生了一系列对服务的要求。服务外包作为新型服务业,使我国从制造领域逐步发展到服务环节,并取得了快速增长。但从整体上来说,我国仍处于服务外包的起步阶段,无论是产业规模、发展水平以及质量都与印度等国家有着一定的差距。我们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服务外包,避免发展服务业所带来的隐患,赶超国际服务外包的先进水平,并努力寻找自己的不足,紧密结合国内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的战略调整,及时把握国际后危机时代的变革,拓展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完善环境政策,促进中国服务外包的发展。
二、中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外包数量虽有提高,但在全球服务外包市场金额总额中所占的份额不到15%,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与国际外包企业相互竞争,我国依旧存在很多不足。
(一)外资企业占据的比例较大,本土企业发展较慢
今年来,外商投资的企业依旧是服务外包企业的领头羊,占比70%,其中,外商独资占相当大的比例,这说明我国的服务外包产业已经在逐步吸引海外企业来中国投资,拥有海外背景的企业对我国服务外包企业在国际间进行市场开拓、提升全国占有率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然而,我国国有公司仅仅占了15%,私营股份制公司占了4%,发展远不足外商投资的企业,发展速度较慢。再者,虽然我国已经拥有了一些外包企业并发展较好,但是同外包发展较好的很多国家来说,我国的市场份额占有率和金额还不足其它国家的一半,而且我国市场分布零散,没有形成集中优势。
(二)国际间外包发展较好,国内外包有待增强
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越来越多的外商来中国投资,尤其是华东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外商来华投资的重点在制造业和服务业,虽然无可厚非的是日本的制造业和制造水平都是亚洲第一,但欧美企业也发现了中国这个市场。可喜的是来自欧美市场的外包份额正在逐步快速的上升,而且一些承接外包的中国企业利用对日外包的技术经验成功转移到了对于欧美市场的外包业务,可以说是技术的转移和服务的转移。虽然国内市场也得到了跨国公司的外包重视,但是国内外包发展速度较慢。服务外包的最大优点在于企业通过一些非核心的业务,不断增强自身能力,更好的参与国际间的竞争,并且树立品牌优势。我国也应该努力改善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提升我国企业的竞争力,而企业保持优势必须具备核心技术,只有建立在以创新为基础的机制模式上,企业才能保持自己的优势。
(三)人力资源严重缺乏
目前制约国内外包发展的最大的因素是人力资源,接下来依次是市场开拓、语言文化、资金、项目管理水平、技术以及海外交付能力。我国服务外包企业尚未建立足够优秀的市场信誉,海外直接接包能力不强,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和高端人才严重缺乏。在中国接受过优质教育资源的人数较多,可是能熟练应用英语的人才却十分缺乏,远远无法满足服务外包在我国的发展需求,导致很多业务无法开展服务外包,中国服务外包中层管理人才也十分匮乏。由于中国的服务外包企业规模小,不能建立有效的人才机制,严重阻碍了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人才流失严重,高层管理人员更加匮乏。人才的匮乏直接导致了市场开拓能力不足,无法进一步开拓我国的市场,企业无法更好地运作。
(四)服务外包机制不完善
服务外包的各项机制不完善,中国的物价在提升,劳动者的工资在提高,用人单位的劳动资本也在提高,中国已经逐步失去了劳动力成本低廉的优势。而且现代外包的范围在不断的拓宽,人才要求在变高,技术含量也在变高. 中国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很多,可是能从事服务外包的人才却非常匮乏,特别是熟练应用英语的人才。
(五)我国服务外包意识淡薄
在服务业之中,客户的满意度是衡量质量的最根本的指标,但是在现代文化思想的训导下,很多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淡薄。就BPO的呼叫中心而言,有些客人因为语言问题不免就会有些急躁,态度就会非常恶劣,有的呼叫中心客服就会跟客人在电话里争吵,甚至骂客人。这说明我们服务者对自己行业的认识不够,一些员工对BPO中的呼叫客服这个行业不认可,希望找到更好的更有名声的企业,也希望能从事自己喜欢的专业方面,他们都有很多其他方面的能力但是却看不到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这样的承包方的员工和客户群中都存在心里的鸿沟,无法开展业务。
三、我国服务外包发展对策
为使我国服务外包合作业健康发展,规避不利因素影响,得到国际外包的收益以及机会,我国的外包方应从下面几个方面应对:
(一)转变传统观念,增强中国企业的竞争力
我国应努力提升服务外包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服务外包行业的方案健全,不能仅仅依靠单纯的改变低价策略,所以我国服务外包企业应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顺应国际发展潮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生产工艺,提高技术水平,然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客户多层次和宽领域的需求。中国的服务外包企业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提高分工协作水平和管理水平,并借鉴同行的先进服务理念,控制好企业内部的生产工序流程,充分发挥外资企业的外溢效益,结合自身的优势特点,提高整体的服务水平。
(二)与知名跨国公司合作学习,大力发展技术创新
与国外著名公司的外包合作,不仅能在很大程度上拓展IT企业的知名度,更重要的是能在外包项目开展中,学习到先进的管理和运作经验,又能接触到全球领域内最先进的IT企业,再到具有客户市场的产品走向。下面我要介绍一个外包的成功案例。在这个案例中承包商是中国文思创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发包商是美国仁科PeopleSoft软件公司。文思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承包一些大型的公司的研发中心,并且从开始监理一直到运行软件,这是与很多软件公司的不同。然而这家本土的民营企业以前一直接的是软件汉化的案子,但是他们意识到软件汉化的利润较低,经过大家的商议和考察决定转型开始真正做软件。从2001年后文思公司开始认真研究了印度软件外包的崛起模式并去了实地勘察,最终实现了研发中心的外包,同时也吸引了很多IT精英作为公司的员工和技术顾问。就在2008年8月中国文思抢到了美国仁科PEOPLESOFT软件公司研发中心外包公司,这是这家美国公司首次把研发中心发包给公司。同时文思公司认真学习同行的先进经验,通过对于印度的学习和实地考察发现,印度在经济改革之后,依据自身的语言优势,大力发展业务流程外包,同时印度同中国一样人口众多,人口基数大,竞争激烈且已经形成了竞争市场,印度发展外包业促进就业和技术水平增长,同时口碑的监理直接吸引了大量的资金涌入,印度也放宽了资金渠道,使外包业发展的更好。文思依据学习和经验总结来发展自身品牌和核心技术,从而企业成功转型,从软件汉化到软件研发中心,不断的修正自己的不足,使得文思公司发展的更好。
(三)吸引国际直接投资,承接服务业务转移
在新一轮全球产业转移进程中,跨国公司通常采用建立可控制的离岸中心或海外子公司向东道国或第三国市场提供服务的方式,而不直接向当地非服务提供者分包业务。而服务外国直接投资占中国每年吸收外资的比例不足30%,因而我们应把吸引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作为重要的战略措施,从而促进承接服务业转移。外资的进入在增加中国服务业发展资金投入的同时,也全面提升了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一些雄厚的服务业跨国公司本身就是占有服务外包市场份额很大的国际服务外包提供商,比如IBM、惠普、麦肯锡、普华永道等。此外,外资的进入所带来的技术外溢效应。和竞争效应也可以全面提升中国企业承接服务外包的能力。
(四)尽快制定中国服务发展目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
政府部门要借鉴他国发展服务外包的成绩,结合我国国情,及时地总结经验和教训,制定有中国特色的战略目标,同时也要改变国家现有的外包企业布局分散的情况,制定相应的优惠措施,鼓励区域和区域间的外包企业的联合。同时制定适宜服务外包发展的策略,营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十八大的召开深化了我国经济制度的政策,我国也应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因地制宜的发展,与时俱进的制定相应的服务外包政策法规。为中国投资的实力较为雄厚的跨国企业创造较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保证我国服务外包的政策和法律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增加中国企业承包服务外包的能力。经济体制的改革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使其经济健康发展,从而推动社会主义进程,实现每个人的中国梦。中国企业的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服务意识的更新、市场发展的完善,都将增强我国的经济优势。中国的制造业基础比较扎实而且仍处于迅速发展和转变之中,中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前景十分好,中国独特的文化和价值特色也会对中国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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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外商直接投资成功案例篇5
关键词: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技术创新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7—0079—02
一、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现状
2002年到2009年八年间,我国跨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年平均增长速度达60%以上。08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突破了500亿美金大关,其中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到了406.5亿美元,同比增长117%。2010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占全球当年流量的5.2%,位居全球第五,首次超过日本、美国等传统对外投资大国。2011年,我国累计实现非金融对外投资407.5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2.5%。
1.投资地区虽向多元化发展,但仍然相对集中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集中于亚洲、非洲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当或低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从地区分布来看,亚洲非洲地区集中了境外企业的71%。2009年,亚洲和拉丁美洲成为了我国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集中地区。
2.企业跨国经营的行业
经营行业覆盖面逐步拓宽,由初期的进出口贸易、航运和餐饮等少数领域拓展到加工制造、资源利用、工程承包、农业合作和研究开发等国家鼓励的领域。目前,采矿业、商业服务业和金融业所占比重较大,其中采矿业85.4亿美元,占40.4%,主要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的投资;商务服务业45.2亿美元,占21.4%;金融业35.3亿美元,占16.7%;交通运输仓储业13.8亿美元,占6.5%,主要是水上运输业的投资。
3.企业跨国经营的进入方式以并购投资为主
近年来,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投资方式多样化,已从一开始的合资发展到并购国外企业,从投资项目来看从单个项目向整个产业链进军。
同时,由于与当地企业合作有利于利用原有的资源和市场,减少进入新市场的风险及可以弥补中国企业的资金不足,所以中国企业在海外的投资多数采用了与当地公司或集团合资的方式,独资公司并不多见。
二、跨国经营中的问题
中国跨国公司经营实践始于1979年,经过萌芽、自发、试点、初步发展和稳步发展五个阶段,现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中国企业在尝试跨国经营的过程中,随着国际市场的变换,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所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政策以及企业本身的情况复杂性的增加,机遇与挑战同在,利益与风险并存,如资金匮乏,投资规模小、经营分散化、品牌竞争力弱等问题。
1.资金、财务结构问题突出,融资困难
由于一方面国家对外汇汇出的限制及给海外企业贷款和融资额度的不足,另一方面,企业与金融业的融合进展不大,没有金融业的支持与参与,企业海外贷款和项目担保的风险较大,使得海外企业融资能力有限、融资方式单一。
2.企业进行跨国经营的观念有偏差,企业目标不够明确,总体规划布局和投资结构欠合理
在我国“走出去”的6000多家企业中,不乏有影响的企业,但是“走出去”的成功案例并不多。主要原因就是对于众多企业而言,当“走出去”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既是一种无法回避的外在压力,也使部分企业认为“走出去”一定海阔天空,因而许多企业在“走出去”时缺乏明确具体的发展目标和规划,缺乏对投资项目、环境分析、合作伙伴选择、地点选择等方面细致分析,导致对自己核心竞争力,企业自身认识不足,最后使自己负债累累。
3.企业研发水平低,缺乏技术优势
我国的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企业的差距还很大。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我国企业的先进技术引进来源于发达国家,而只能向发展中国家输出一些较低的技术设备;二是许多高新技术,在我国企业中还是从无到有,而在发达国家企业早已成熟。
由于发达国家企业对高新技术的保护及对技术转让的限制和高额的价格,使我国企业引进真正的先进技术困难重重,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企业凭借掌握的高新技术实力进行跨国经营。
4.境外投资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差
与中国引进外来投资的规模相比,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总体投资的规模较小。据商务部数据统计,2010年1月,我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866家,同比增长24.73%;合同外资金额125.54亿美元,同比增长20.3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1.29亿美元,同比增长7.79%。而同期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75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23.6亿美元。从数据来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只占我国吸收外来投资的18.79%,并且我国90%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平均投资金额为220万美元,其中一半以上在100万美元以下。而发达国家对外投资单项平均金额在600万美元左右;发展中国家在450万美元左右。
5.我国对企业跨国经营的宏观管理体制落后
近几年,我国对外投资主体单位仍是国有企业,因此行政管理色彩较浓,企业在资金调配、人事调动、收入分配等仍受到很大束缚,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进行跨国经营的认识较晚和国际经营的不足,我国对于跨国经营没有完善的同意管理体制,也没有权威性的管理机构,致使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管理比较混乱,这些因素影响了办事效率,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跨国经营业务的发展。
三、中国企业发展跨国经营的对策与建议
外商直接投资成功案例篇6
一、GE中国的发展历程
GE公司的对华投资始于1910年的电厂投资。1925年,GE公司买下丹麦人于19世纪初在中国创办的慎昌洋行,创办了中国电气工业的第一家制造厂。1929年,GE公司投资创办了上海电力公司,该公司成为当时中国最大的外资企业。1979年,GE公司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从此大规模进军中国市场。后来又在上海和广州设立办事处,逐步建立起一个全国性的经营网络。
迄今为止,GE的所有工业产品集团均已在中国开展业务,总投资超过15亿美元。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后各要素市场的逐步开放,GE的金融业务也正积极寻求在中国发展的机会。
截至2008年底,GE公司在华销售额为46.4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了近80%。尽管受金融危机冲击而业绩下滑,GE公司并没有放慢在华投资的步伐。2008年,GE旗下的通用汽车(GM)在前三季度亏损数百亿美元的状况下,仍坚持每年在华投入10亿美元不变,于当年年底在上海投资2.5亿美元建立中国园区,用作亚太中国总部,并设立通用汽车前瞻性科研中心。GE公司全球副总裁兼亚太区总裁罗瑞立于2009年年初表示,在GE的亚太区几个市场中,韩国和泰国市场状况都比较弱,而印度的发展也在减缓,GE在一些地区的发展确会暂缓,但绝不是在中国。
二、GE对华直接投资特征及动因分析
GE中国的产品和服务涵盖家电、航空、消费类电子产品、配电产品、能源、金融、医疗、照明、媒体与娱乐、油气、轨道交通、安防、水处理等诸多领域,是跨国投资中多元化经营屈指可数的成功案例。GE对华直接投资的成功,是对一系列跨国投资理论的极好的诠释。
(一)GE公司具有特定的垄断优势
垄断优势理论也称为特定优势论,是美国经济学家海默(S,HHymer)于1960年在其博士论文《一国企业的国际经营:对外直接投资研究》中首次提出的。海默认为,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根本原因,而跨国公司持有的垄断或寡占优势是其实现对外直接投资利益的条件。GE在中国提供的产品基本上都是高科技产品,所提供的服务中,对商业和消费者的金融服务占有极大的比例,这充分体现了海默的垄断优势理论。
GE进入中国存在以下两个要素:一是GE公司具有企业特定优势,即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垄断优势,主要体现在其技术优势、先进的管理经验、雄厚的资金实力、规模经济优势和完备的信息销售网络上。二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始进行市场化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个不完全的国内市场。在中国的要素市场中,由于技术和知识市场的不完全性,GE公司面临着知识外溢的损失,而中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以及对相关产业高关税的设置,也成为GE选择在华直接投资的重要动因。
此外,根据凯夫斯(R,E,Caves)1971年对垄断优势的发展,产品的差异能力是跨国公司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优势。GE公司在中国注重本土化策略,充分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对原有产品或服务进行革新改造,使其与中国当地其他生产者的产品或者服务有所差异,与在美国的GM产品相比也更加中低端化,以此来适应不同层次和不同地区消费者的偏好,吸引更多的消费群体,从而扩大产品的销量,为其带来优势的维护和强化。此外,通用独特的商标品牌也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吸引国内的消费者,有助于其业绩的增加。
根据美国学者尼克博克(F,T,Knickerbocker)1973年对垄断优势理论的发展,GE公司对华直接投资是一种防御性的投资,是由寡占反应引起的。以GM的对华投资为例,全球汽车行业是由几家大公司占统治地位的行业,每一家大公司对其他大公司的行动都十分敏感,紧盯竞争对手,一旦其采取对外直接投资,就紧随其后实行跟进战略,以维护自己的相对市场份额。GM资本进入中国,就是对德国大众的一种跟进,其目的在于抵消对方率先行动所带来的好处,避免给自己带来风险。
(二)GE公司的产品生命周期进入直接投资阶段
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弗农(R,Vernon)认为,在开发新产品和技术的优势当中,主动的直接投资的出现将是不可避免的阶段,因为厂商为国外提供最好的服务要比谋求利润的最大化更重要。因此,当厂商出口产品在东道国市场达到一定份额水平时,对东道国直接投资就是必然的结果。这一阶段的投资在弗农看来是一种被动的市场竞争方式。当GE公司的产品对中国的出口面l临威胁时,GE就立即做出强烈的反映而直接在华设厂生产,这是对预期利润的考虑,不仅仅是传统的销售收益与总成本之差,还包括因市场份额下降所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
(三)GE公司对华投资是一种边际产业的扩张
比较优势投资论,也被称为边际产业扩张论或边际比较优势论,是由日本一桥大学教授小岛清(K,Kojima)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根据国际贸易理论中的比较成本理论提出的,其主要核心就是,“一国应该从已经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即边际产业)开始对外直接投资,并依此进行”。GE公司在中国投资的很多领域如家电、消费类电子产品、配电产品等都是其国内已经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符合小岛清理论的核心内容。这种直接投资实现了双方贸易的互补和扩大,是一种顺贸易导向型的对外直接投资。
(四)GE公司对华投资寻求内部市场 根据拉格曼(A,Rugman)的内部化理论认为,由于国际市场的不完全性,以及某些产品(如知识产品)的特殊性质或垄断优势的存在,导致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的交易成本的增加,而通过国际直接投资,将外部市场内部化,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一方面,由于中国要素市场的不完全性,GE公司中间产品的进入面临着一系列的壁垒;另一方面,由于GE投资中国的相当多的一部分领域都是中国技术比较落后的领域,为避免其核心技术在外部市场上转让可能发生的产品外溢,GE选择在华直接投资设厂。GE将中间产品(主要是核心技术)在其相关行业的企
业内部转让,以内部市场来代替外部市场,以避免外部市场不完全造成的损失,谋求企业整体利润的最大化。
(五)GE公司对华直接投资看重区位优势
邓宁(J,Dunning)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是由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三个核心理论组成的。GE选择中国进行直接投资,就是综合考虑了中国经济增长迅速,国内市场广阔,外资政策优惠等区位优势而最终做出的选择。在GE中国的多领域经营中,对华直接投资的选址仍然集中在上海、北京、广州三个城市,体现了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中的区位选择。三个地区繁荣的经济水平,发达的金融市场,较高的消费者购买力,广阔的市场容量,沪宁杭、京津唐、珠江三角洲发达的工业基地体系,都成为GE投资的重要动因。
通用汽车(GM)在华设立的七家合资企业和两家独资子公司都位于上海,是源于上海固有的、不可移动的要素禀赋优势。上海位于中国东部沿海的中心位置,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金融发达、开放程度极高,沪宁杭的重工业基地也为汽车制造业提供了丰富的原材料资源,上海发达的经济和高消费水平、长江流域的广阔腹地也为通用汽车的销售提供了潜在的市场容量。此外,还有中国低价格的劳动力,中国政府对幼稚产业的优惠和扶持,都成就了GM对华投资的重要战略选择。
(六)GE中国实行多元化经营
GE公司近百年来在华进行直接投资,而且经营领域涉及金融、工业、医疗、基础设施等较多方面,这样有利于降低对外直接投资的经营风险。我们可以看到,GE中国的很多业务领域都是有相关性的,或者存在着上下游产业链的关系,这样有利于公司低成本高效率的运作和规模效益的实现,为其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其全球业务的夸张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三、对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启示
(一)注重垄断优势的培养
跨国公司的垄断优势是其对外投资获利的根本条件,也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中国企业要走出去,必须注重核心技术研发,采用与国际接轨的先进的管理经验,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实现规模经济优势,并加强完善的信息销售网络的建设,建立有效的营销渠道。此外,中国企业也应当在国际经营中注重本土化战略,使产品或者服务贴近东道国消费者的需求,并尽可能的与当地品牌形成差异化,实现企业特定优势。
(二)实现边际产业的转移
纺织、轻工、家电一直是我国的支柱产业。这类产业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企业不断壮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不断增强,但是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利润增长率也呈现下降的趋势。为延长其生命力,将其有选择地转移到该产业成本相对较低、正处于成长中的地区,不仅可以为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创造条件,而且可以充分利用东道国的比较优势,重新发挥对国内经济的积极作用。因此,我国的边际产业可以到亚非拉国家和地区进行直接投资,得到更广阔的生存空间。
(三)建立国际化内部市场
当今的国际市场是不完全的,存在着市场交易费用,而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进行国际直接投资又过多地采用绿地投资的新建方式,与内部化方式相比有明显的局限性,也存在着更大的风险。因此,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应该更多地采用并购的方式,建立国际化的内部市场,实现跨国流动要素在企业内部的转移,来防止技术知识外溢,降低交易成本,并最终提高国际竞争力。
(四)注重区位选择
我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在瞄准发达国家市场的同时,也应该积极进军发展中国家和一些不发达国家。区位的选择与产业的选择是相互关联的,我国的产业对一些国家的地区具有潜在的优势,而这些国家和地区就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潜在市场。因此,东盟国家和其他周边国家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首选,其次独联体国家和波罗的海国家,非洲和拉美发展中国家也是我们对外投资的重要市场。在一国国内投资地点的选择上,对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应该选址在经济繁荣、市场广阔、交通便利、政策优惠的大中城市,以尽可能控制成本、降低风险,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五)实行多元化经营
跨国企业实现多元化经营可以有效地降低风险,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同样可以选择相关性强的产业链进行联合投资,从持续经营的战略角度来构思业务组合,强化资源的关联管理,并不断进行优化。同时,在跨国多元化经营的过程中,中国企业也应当考虑到因为跨国管理而带来的组织和管理成本,并尽可能减少资源配置的低效化和浪费。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张纪康:《跨国公司与直接投资》,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
王海平:OLI范式与跨国并购之动因,《国际经济合作》,200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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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敏:高科技领域外商直接投资的动因,《国际贸易问题》,2008年第2期。
外商直接投资成功案例篇7
一、 并购案的背景原因及内容概括
(一) 并购企业背景原因
此次并购案中的两个公司:深圳华大基因和美国CG公司,均为生物高新技术行业中专门从事与基因测序服务有关的企业。华大基因的优势在于下游产品设备研发,美国CG公司则是专门提供上游基因测序服务,二者具有明显的互补性。
华大基因是我国一家受政府支持的、拥有民营背景的高新技术研发机构,既有科研与服务非盈利的性质,又是在国内外经营的盈利性公司。华大基因1999年成立于北京,2007年将总部迁至深圳,是全球最大的民营基因测序机构,2013年被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科技创业》评选为全球最具创新力的技术企业之一,曾先后参与完成国际人类基因组计划中国部分、水稻基因组计划、抗SARS研究等多项科研工作。华大基因公司在测序业务及下游产品开发上具备较强的实力,但在上游服务技术方面一直缺乏明显的优势。为突破上游技术瓶颈,华大基因曾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相关研发,但效果始终不明显。而成立于2005年,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山景城的CG公司,因研发和提出人类全基因组测序技术而闻名,以其拥有的“组合探针锚点结扎读取的关键性技术”最具代表性。
华大基因收购美国CG投资动因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一是获取CG公司基因测序的领先技术。通过收购CG,华大基因将由此大大提升技术、装置及信息水准,拓展其基因测序的服务领域和地域,巩固其全球最大基因测序服务商的地位。CG公司在基因测序仪器及试剂方面拥有全球领先的技术,其中,“组合探针
外商直接投资成功案例范文
本文2023-10-24 18:01:40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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