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文化制度范文
社区文化制度篇1
为进一步准确把握我市社区文化活动的动态,广泛收集社区文化活动的信息,激励社区文化指导员积极参与社区文化活动,满足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特制定本制度。1、积极了解、收集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和文化活动信息,掌握社区文化活动特点、队伍现状等。
2、每月月底前填报信息反馈表,真实反映社区文化需求及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
3、文化指导员应及时向社区传达区、市重大文化活动、赛事等信息,并根据社区需求给予必要的指导。
4、各级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对社区文化活动信息要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并研究确定服务内容和工作措施。
文化指导员进社/文秘站-您的专属秘书!/区活动考核制度
文化指导员考核制度是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的重要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是激励文化指导员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促进文化指导员队伍素质提高的重要方法。
1、实行月度考勤制度,重点考核文化指导员《信息反馈表》的上报、参加会议活动和当月工作开展情况等。
2、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对工作业绩显著、工作表现突出的文化指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能履行职能的文化指导员给予批评,直至取消文化指导员资格。
3、考核重点检查信息反馈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社区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社区文化团队建设情况等内容。
4、实行文化指导员工作评议制度,由区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定期征求社区领导、居民对文化指导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个人,提出工作要求。
5、实行市、区(市)分级管理考核制度,考核工作以县市区文化部门为主体,按要求实施。市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县市区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及重点示范社区工作的开展。
文化指导员进社区活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镇江市社区文化工作的全面发展,将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推向新的层次,全面调动全体文化指导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有关工作制度:
1、接受文化指导员进社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与社区文化指导工作的矛盾,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在社区的领导下,协助组织开展各类社区文化活动。每月到社区指导不少于0.5个工作日,要根据社区的需求,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做好文字记录备案。
3、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半年召开一次各县市区参加的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交流推进会议。
4、积极创造条件协助社区组建社区文化活动团队,建立健全团队的管理制度和活动计划。
5、配合社区努力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一年中必须为文艺团队排演文艺节目1—2个、组织各类活动1—2场次,并积极为社区文化活动出谋划策。
6、定期开展对文化指导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
社区文化制度篇2
从经典时代开始,社会学就开始对制度有所关注。马克斯.韦伯将制度理解为是一种“权利和机会下存在的一种独特结构”。[5](p354)马克思认为制度是“是个人之间迄今交往的产物”。[6](p78)Hall和Taylor首次将在传统社会学理论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以文化实践而非单纯的理性选择为取向的制度分析视角称为“社会学制度主义”。[4]一般认为,社会学制度主义的理论特点有三:(1)将制度与组织进行整合,关注组织和制度存在的场域。[7](2)将制度与文化整合,修正传统的“制度理性”假设。[8](3)考察个体行动与制度之间的关系,既关注制度对个体的影响,也重视个体的偏好和理性选择对制度的建构意义。[4]可见,社会学制度主义试图将正式制度、组织与文化进行整合,并将其置于同一场域中加以考察。从社会学制度主义视角出发,制度①的共享性(广义上的制度)是城市社区的基本属性。社区成员不仅应遵守一般社会道德与法律规范,还应遵循社区中制定的规章制度,明确某些特定的文化符号,了解相应的实践意识和话语方式。大体上,社区制度的共享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社区成员对社区组织、权威和正式制度的仪式性遵从。这表现为社区成员参与社区活动、服从社区管理和对社区本身的归属与认同。其二是在社会行动中对社区平台的偏好。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制度与行动者的偏好和身份认同联系在一起。[4]
社区成员常常习惯将社区作为其目的行动手段。[9]在社会学制度主义看来,讨论社区中种种制度性因素如何发挥作用,不断加强增强社区制度的“共享性”,努力构建作为“制度共同体”的社区应该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目标。总体来看,社会学制度主义蕴含着对社区建设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个是正式制度建设。大体上,城市社区的正式制度大体上又包括三类,一是政府和上级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这些是建立社区组织、管理社区事务、服务社区成员的指导性制度基础。二是社区中主导性组织,包括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等制定的相关制度规范,这些制度针对性与领域性更强,是社区运作的主要制度框架。三是各类组织、协会和民间团体内部的正式制度。第二是社区组织建设。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制度与组织是不可分割的,强调正式制度建设的同时,不可忽视作为制度平台的组织。目前社区内的组织机构既纷繁复杂,又发育不佳。以居委会、业委会为代表的自治性组织对自身的职能、权限和与政府的关系界定并不清晰,一些学者认为这些组织代表不了社区成员。[10]以物业为代表的市场化组织主要实现经济功能,在日常生活中,它们常常成为引起社区冲突的重要原因。以各类协会为代表的社区民间组织很大程度上不过是居委会等组织的附庸,很难独立发挥重大作用。如何实现这些组织的统和非常重要。第三是社区文化建设。作为广义的制度概念的组成部分,文化因素在社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当社区文化建设能够指向社区文化价值认同、增强成员凝聚力、实现非正式的制度资源整合时,社区文化资源能够最大可能地发挥对社区成员及社区本身的支持力量,这是社区建设中的重要能动因素。因此,将构建和完善社区制度共同体为重要旨趣,在正式制度、社区组织、文化建设等方面着力,可以看作社会学制度主义对于社区建设问题的答案。接下来的问题是,在以“制度共同体”为取向的社区建设中,存在哪些制约性的张力和整合契机。
二、“社区制度共同体”建设中的张力
“张力”一词来源于物理学,在社会学研究中主要用以表达那些阻碍结构稳定的因素和力量。[1]当我们试图将构建和完善“制度共同体”作为社区建设的取向时,我们会遇到种种撕裂这种“共同体”的因素,这些,我们可以称之为社区建设中的“张力”。第一,社区成员角色的日益复杂性可能弱化社区“制度共同体”的根基。一定程度上,中国社区建设的最初动机就是为了应对社会成员的角色转型,实现公民从“单位人”向“社区人”的转变。[11]然而,角色的转变远不像最初设想的那么简单,马卫红、桂勇(2008)指出,传统单位制的瓦解并不意味着一个类似结构的出现,[12]社区成员同时也是其他组织机构的角色扮演者,多重角色身份意味着多重制度场域的交互作用,这将不可避免对社区建设产生影响。对很多社区成员来说,由于拥有大量的外部资源,社区中的支持可有可无,社区对他们而言只是住宅所在的区域,既没有必要参与到社区建设中,也没有必要对社区中所谓的“规章制度”做出回应,因此,他们很可能将自己作为社区“制度共同体”的“局外人”。在此情况下,当社区中固有的制度文化试图对个体的行为做出规范时,这种规范一旦与其自身利益发生冲突,很容易形成强烈的反弹力量。
如果社区不能对那些反弹力量做出必要的回应,社区中的制度根基可能就会受到挑战和动摇了。第二,社区中多元组织力量的博弈可能导致社区制度场域的碎片化。社区中的各类组织既是部分社区制度的制定者,也是社区制度的执行者,更是“制度共同体”的维系者。然而,社区中组织纷繁复杂,既包括以居委会为代表的半行政半自治组织,又包括以物业为代表的市场化组织;既包括以各类爱好者协会为代表的文化性组织,又包括以业委会为代表的监督维权组织,还有大量的因各种利益关系形成的临时性自发组织。各类组织、组织与社区居民的复杂互动常常导致大量的非理性后果。各类组织彼此争夺对社区“制度共同体”的定义权和解释权,市场化规则(物业组织)、行政化规则(居委会)、自治化规则(业委会)等都是“制度共同体”性质的备选项,这些选项如果不能有效整合则很有可能导致这个“共同体”的碎片化。第三,社区场域与其他社会制度场域的互动可能对社区“制度共同体”造成冲击。现代城市中的社区绝非封闭的,它始终与外部社会保持的密切的互动。这种互动有两种形式:一是市场、政府和各类社会组织向社区传递资源、共享文化和制度规制;二是社区对外部世界的自我表达和信息反馈。在这些互动中,制度文化的互动占据着重要成分。相比较而言,社区可能更容易被外部的文化与制度规则所改变,特别是市场环境下的价值冲击和来自社区外的强制性规划都可能改变原有的“制度共同体”状态。第,社区的流动性增加了“制度共同体”的不确定性。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是当代中国社会的重要特点之一,但从制度建设视角来看,人口流入之于社区建设也是一种挑战。
挑战来自两个方面:其一,融入与认同。实现流动人口的社区融入是解决其社会融入的基本路径,[13]但流动人口来自于社区之外,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认同和独特的制度理解,对于新的社区场域中制度、文化与惯习,他们很难完全认同与接受,特别是对于那些临时居住的流动人口来说,很难让他们产生社会归属感。其二,接纳与支持。从社区自身的角度看,外来流动人口是否能够获得与本地居民“同等资格权”也很难说。如果社区不能从文化价值层面给予流动人口以接纳,在制度层面给予必要的资源支持,很难说服流动人口接受自己已有的各种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由此,流动人口可能改变了社区建设的基本格局,也是对社区制度共同体的一种建构,但建构的方向和结果是不确定的。可以说,以上个方面是中国社会转型与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也是社区建设必须面临的现实性问题。这些问题涉及社区成员、社区组织、社区外部环境和社区流动等多个方面,它们或独立,或交互对社区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并在广义的制度层面上产生了张力作用。当然,一个健康的“社区制度共同体”相对稳定,但不是不可调试。面对诸多变动性因素,作为社区行动者的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应该充分把握制度文化整合的内在动机机制,进行合理的制度建构,实现“制度共同体”的理性变迁。
三、“社区制度共同体”建设中的整合契机
从社会学制度主义角度看,社区建设中的一系列张力因素可能撕裂作为整体的“社区制度共同体”,但并不意味着“制度共同体”不可实现。如火如荼的社区建设运动彰显了构建和完善社区制度共同体的整合契机,这些契机指向于个方面:外部支持、内在动力、制度现代化自觉、文化-情感认同环境。
第一,支持社区建设的外部环境形塑了“社区制度共同体”的基本条件。不可否认,中国社区建设的最初动机是解决后单位制时代的基层管理与社会认同等问题。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将社区作为它的“基层管理平台”,并希望在这个平台上使它的制度规范得到贯彻、治理组织得到发展、主流文化得到弘扬。基于此,在正式制度方面,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业主大会规程》、《物业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规章;在非正式制度方面,国家积极推动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等;在组织支持方面,近十几年来,国家积极促进居委会建设,不断强化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给予其更多资源,试图构建新的基础权力与认同中心。这些工作均能对形成整合化的社区制度场域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第二,城市社区中存在强烈的“制度整合”动机。如果说国家是从自身发展需要考虑建设“社区制度共同体”,那么社区居民对“制度共同体”的呼唤则基于自身权益维护和基本利益诉求。每一个社区成员都希望在社区生活中受到公正的制度对待,享受公平的社区服务,拥有平等的社区事务参与权利,能够在自身权益受到危害时得到社区的有力支持。这些诉求只有在一个公正、平等、整合的制度文化环境中才有可能实现。这种“制度整合动机”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在社会保障、文化资源和其他社区服务资源供给时,只有建立合理公正的正式制度,保证资源的合理有效分配,才能使社区成员建立对社区组织的信任,这种信任是得以维系社区管理的基础。其次,在社区成员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有当社区能够通过制度手段和组织环境提供问题解决渠道,能够在以社区居民权益为根本诉求的价值氛围中妥善处理,公民的基本权利才能够得到维护。最后,在社区内部出现群体事件或冲突时,不仅需要有立足于事实本身的制度处理基础,还需要在社区的文化价值共识中寻找“交往合理性”,而这,必然需要在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场域”中才能够实现。因此,只有当社区是一个“制度共同体”时,社区成员的权益才能够得到保障,社区的团结与和谐才能够得到保障,这类动机可以说是我们努力实现制度共同体的内在动力。
第三,社区的制度现代化自觉推动了“制度共同体”的形成。所谓“制度现代化”是指正式制度适应社会关系的变革而发生的现代化转型。[14]城市社区是中国社会转型和持续现代化发展中的产物,也必然要对现代化发展做出回应,这种回应,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正式制度建设中。总体而言,我国的城市社区都建立了以《社区居民自治章程》为总纲,包括一系列科层制式的组织制度、管理制度、服务供给制度、社区参与制度等的社区正式制度网络。这些正式制度的构建有外部力量的推动,但更是社区建设中的一种制度自觉。这些正式制度体系构成了社区制度共同体的总体框架和轮廓。
第,特定的文化—情感认同环境构成了社区整合的重要纽带。城市社区存在于一定的文化环境中,社区本身也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社会学制度主义看来,作为文化规范和情感价值都是制度的一部分,构成了社区整合的重要元素。刘迟(2012)描述了社区权威生成中文化价值元素的作用,并将其概括为情感、认知、习惯和方言个方面。[15](p143-153)这方面的因素代表了两类文化之于社区的整合:一种是基于传统与历史文化传承的文化整合。这主要体现在了社区所在区域的语言、生活习惯和某些固有的文化刻板印象等。这些因素为社区中的居民提供了某些共享的文化资源。一种是基于社区内部的“亚文化”整合。随着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和城市社区数量的不断扩张,不少社区中包含着多元的文化背景,这种情况下往往需要形成与社区自身的文化身份相匹配的整合机制。一般来讲,这种整合是长期情感与认知积累的结果,同时,某些社区运动也可以激发出社区内的亚文化认同,形塑社区的主体意识与文化认同感。[9]无论如何,由文化—情感认同因素构成的非正式制度环境已经成为了社区制度建设中的重要整合力量。上述个方面分别考察了来自于外部支持、内在动力、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等方面的制度整合契机。要说明的是,无论是“张力”还是“整合”,都是一种趋向,两者的交互作用会对社区建设产生切实的影响。我们要进行社区建设,要构建“社区制度共同体”,应该充分发挥那些整合的力量,善于调整那些社区发展中的张力。
四、结论与反思
近二十年来,社区建设成为城市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人们对于社区建设的内涵、逻辑、问题、路径等已有了不少探讨,然而在这些讨论中,正式制度、组织规制、文化价值等重要因素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本文从社会学制度主义的相关理论出发,整合了现有社区建设的两种观点,认为社区建设应该以建构和完善“社区制度共同体”重要目标。所谓“社区制度共同体”是一种制度场域,在这里,公正、合理的正式制度构成了社区的体制框架,维系着社区成员的基本权益;彼此协调的社区组织在制度框架下发挥着应有的自治功能;彼此包容的文化价值构成了人们认同的核心。基于此,本文进一步讨论了以“社区制度共同体”为取向的社区建设中存在的种种张力和整合契机。一方面,日益复杂的社区成员角色、多元组织力量的博弈、社区内外的非整合性互动、社区的流动性可能形成对社区制度场域的张力,对社区制度共同体带来挑战;另一方面,外部力量的支持、内在的强烈动机、社区的制度现代化自觉和文化—情感认同环境的形成构成了对社区建设的整合性力量,促进着社区制度共同体的形成。对建设社区制度共同体的具体路径做出说明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对于不同的社区来说,这项工作的重点可能不同。对于存在时间较长,各项组织、管理和服务制度相对完善的城市社区来说,从文化价值和居民归属层面做出努力是主要的;而对于那些初步建设的社区来说,可能应该把工作放在完善各类制度体制,保障每一个社区成员得到公平、合理的权益放在第一位。这一观点可能回应了社区建设中的两种主张———社区治理主义和共同体主义的争论,笔者认为,重要的不是哪种主义更加正确,而是对不同的社区来说,哪种更合适宜。当然,制度建设(广义的制度建设)并不是社区建设的全部,社区制度场域中的参与者、诉求者、冲突者;社区场域与外界的资源整合与冲突;社区建设对于宏大的社会建设问题的回应等等都应该是我们关注的主题。这提示我们:作为微观的城市社会建设过程,社区建设复杂而广泛,我们应该秉持多元视角投入到这场运动中去,在这其中,社会学制度主义视角应该发挥建设性作用。
社区文化制度篇3
为进一步准确把握我市社区文化活动的动态,广泛收集社区文化活动的信息,激励社区文化指导员积极参与社区文化活动,满足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1、积极了解、收集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和文化活动信息,把握社区文化活动特点、队伍现状等。
2、每月月底前填报信息反馈表,真实反映社区文化需求及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
3、文化指导员应及时向社区传达区、市重大文化活动、赛事等信息,并根据社区需求给予必要的指导。
4、各级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对社区文化活动信息要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并研究确定服务内容和工作措施。
文化指导员进社区活动考核制度:
文化指导员考核制度是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的重要部分,是一项基础性治理工作,是激励文化指导员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促进文化指导员队伍素质提高的重要方法。
1、实行月度考勤制度,重点考核文化指导员《信息反馈表》的上报、参加会议活动和当月工作开展情况等。
2、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对工作业绩显著、工作表现突出的文化指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能履行职能的文化指导员给予批评,直至取消文化指导员资格。
3、考核重点检查信息反馈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社区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社区文化团队建设情况等内容。
4、实行文化指导员工作评议制度,由区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定期征求社区领导、居民对文化指导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个人,提出工作要求。
5、实行市、区(市)分级治理考核制度,考核工作以县市区文化部门为主体,按要求实施。市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县市区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及重点示范社区工作的开展。
文化指导员进社区活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镇江市社区文化工作的全面发展,将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推向新的层次,全面调动全体文化指导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有关工作制度:
1、接受文化指导员进社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与社区文化指导工作的矛盾,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在社区的领导下,协助组织开展各类社区文化活动。每月到社区指导不少于0.5个工作日,要根据社区的需求,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做好文字记录备案。
3、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半年召开一次各县市区参加的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交流推进会议。
4、积极创造条件协助社区组建社区文化活动团队,建立健全团队的治理制度和活动计划。
5、配合社区努力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一年中必须为文艺团队排演文艺节目1—2个、组织各类活动1—2场次,并积极为社区文化活动出谋划策。
6、定期开展对文化指导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
社区文化制度篇4
关键词:农村社区 和谐 构建途径
1 农村社区的内涵
社区是指人们共同生活的一定区域,也称为占有一定区域的人口集中的社会生活的共同体。随着历史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开始出现了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主要特征的集镇社区和城市社区。20世纪30年代,“社区”这一概念被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等人引入到了中国。农村社区是指主要以农业活动为基础的聚集起来的人们共同体。农村社区可以是一个农村也可以是由几个相邻的农村组成的一个区域。农村社区具有人口密度较低,聚居规模较小,生产力相对落后,经济自给自足,社区结构简单,人口同质性强,家庭功能比较突出,乡土文化浓厚等特点。相对于城市社区来说,我国农村社区建设较为落后。
2 和谐农村社区的构成要素
和谐社区是具有归属感和认同感的社会共同体。构建和谐社区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体现在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社区制度等方面。
2.1 社区教育 社区教育是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旨在提高社区居民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社会化教育。加强农村社区教育建设,加快培养新型农民、提升农村群众素质,构建学习型社会、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客观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2.2 社区文化 社区文化是社区共同的文化认同,是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社区活力、提高社区居民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社会学认为社区建设包括卫生、治安、服务、文化等多个方面,每项内容都有着各自的功能,文化建设就是其中的一项任务,影响着其他方面建设的顺利开展和进行,对整个社区建设乃至社会建设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农村社区可以建立各种各样的满足社区居民需求的民间公益性组织,在增进乡村群众彼此之间了解的基础上,适当开展一些满足群众需要的群众性公益活动,逐步培养群众之间的和谐的邻里关系,提升他们的凝聚力。
2.3 社区管理体制 良好的社区管理体制必须具有明确的权力主体和职责范围,理顺权力、责任、利益之间的关系,保证各个管理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构建良好的社区管理体制,也在于各个管理组织之间相互认同与合作协商,实现组织制度化并积极参与管理农村社区公共事务。
2.3.1 建立健全社区管理规章制度。良好的规章制度是构建和谐农村社区的基础,社区管理只有依靠制度才能有效开展,要积极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治制度、社区协商议事会制度、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居民公约等各项社区管理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证社区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规范社区居民的行为。
2.3.2 构建社区管理的民主协商机制。政府要在社区管理中强制性的贯彻国家的各项法律、方针和政策同时要加强对社区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完善社区管理的民主协商机制,各个管理主体合作治理社区公共事务,以农村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贯彻落实基层民主自治制度。
2.3.3 坚持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机制。社区管理主体要在社区的公布栏上定期公开社区管理的相关信息,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由社区居民组织成立专门的监督委员会,对社区的人员安排、资金运行、工作绩效等进行全面监督,设立监督举报意见箱,让更多的居民参与社区管理。
3 当前农村社区问题透视
3.1 农村社区的道德建设问题不容忽视
3.1.1 农村道德教育资源匮乏。普通农民的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道德文化素质亟待加强,但由于农业劳动的繁重和自身意识的缺乏,农民的自我道德文化教育少之又少,加之政府部门的道德教育投入大大偏向于城市,这就造成农村道德文化状况长期落后的现状。农村社区应当积极承担农民的道德文化教育问题,让农民在富了口袋的同时脑袋也要富起来。地方政府要在农民道德教育问题上 加大资金投入,在农村社区开办农民学校、建立农村书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农民道德文化教育,针对农村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教育,以净化农村社会风气。建立农村居民道德教育学习档案,定期检查学习效果并纳入优秀社区居民评选指标中,强化农民的道德文化学习意识,评选乡村道德模范,利用乡村广播、板报等进行积极宣传,帮助有条件的家庭开展网络学习,让农民及时了解国家的各项大政方针政策。
3.1.2 农村道德教育缺乏合理性。在农村道德教育中,必须注意一切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对象,坚持因材施教。做好农村社区道德教育工作,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找准思想政治教育的切入点。
3.2 农村社区的文化事业发展滞后,边缘化趋势严重
加快农村文化建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人们的期盼,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题中应有之义。
3.2.1 农村文化建设缺乏针对性。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可以是多元的,但其最终目的都是为农民服务,但是,在当前农村文化建设中一些地方对于文化建设的相关问题界定不够清楚、目的不是很明确。农村文化建设与农民实际生活联系不紧密,缺乏应有的乡土气息,文化产品的提供者没有从农民的实际出发去创新农村文化产品,缺乏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和作品,不注重当地文化资源的开发一味的讲求新意而缺乏实际意义。
3.2.2 农村公共文化机构难以良性运转。多年来,我国多数县农村文化机构运转困难,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供给不足,为农村提供的公共文化资源总量偏少、质量不高,难以满足农村公共文化的基本需求。据《2006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报告》研究结果显示,业余娱乐的文化生活首次成为影响农村居民生活满意度的首要因素,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和精神生活需求和稀缺的农村文化资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农村居民的需求与公共文化机构供给存在较为突出的矛盾。
3.2.3 不注重乡土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乡土文化是真正属于农民的重要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研究和实用价值,乡土文化中的确存在着与现代文明相抵触的东西,但这不是一味排斥乡土文化的理由,更不能把民间乡土文化与“先进文化”和“新文化”完全的对立起来。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民间文化存在的真正价值,加强对民间乡土文化的搜集整理和研究,深入发掘民间乡土文化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和民族精神的象征。
3.3 农村社区的社会管理体制缺位,基础薄弱 现行农村社会管理机制已经严重滞后于农村社区出现的新变化,农民思想和行为的不断解放,民主意识的不断加强对于现行农村社会管理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体现了自下而上的基层权力结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机制和自下而上的民主自治管理机制在农村基层社会的交汇。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可以以村民委员会为制度平台,直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4 和谐农村社区的构建途径
4.1 以“公正”为原则,改变城乡二元社会结构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逐渐成为了农村和城市之间一道无形的壁垒,严重地影响了农村生产要素、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社会产品的正常流动,严重阻碍了农村社区经济的发展,城乡发展道路上的“马太效应”不断得到放大,农村居民根本无法平等的享受到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取得的成果以及和城市市民一样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福利。近年以来,虽然上述的各种政策的限制已经有所松动,但总体上还是原有的“二元”体制。以“公正”为原则,逐步取消或改变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促使城乡之间正常的社会流动,实现农村和城市均衡发展成为当前重要的任务,也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4.2 以“制度”为保障,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干部队伍的组建和培训 应当不断根据农村社区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情况,进一步完善村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从而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间和过程,建立和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等议事规则,不断落实民主评议的村干部工作和考核的相关制度。并且要不断加强农村社区干部的培训工作,以适应农村事业的不断革新与变化,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社区人员。
4.3 以“群众”为根本,不断完善农村社区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全国的整体情况来看,由于各个农村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差异很大,很难确定一套具有全国的统一标准和统一模式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适用于每个农村地区。以我国的实践及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来看,必须加强对社会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和指导,并且要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来保障管理机构,促使和监督其能够有效地管理社会保障事业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运行。
4.4 以“服务”为宗旨,加强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和谐农村社区其根本目的在于为了实现群众的利益,政府应以“服务”的宗旨,不断加强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推进和完善社区公共服务。
参考文献:
[1]王思斌.社会学教程(第2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项继权.农村社区建设 社会融合与治理转型[J].社会主义研究,2008(02).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社区文化制度篇5
关键词:社区;文化活动;群众文化;社区居民;制度化;宣传教育
中图分类号:G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24-0268-01
一、当前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居民文化意识匮乏,文化活动组织程度低
意识是行为的先导,也是决定实践活动的决定性要素。我国很多地方的社区仍然立足于将社区打造为居民生活和活动的区域,而忽视了社区作为文化宣传、体育健身和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的功能。更为突出的问题是,很多社区居民没有文化活动的概念和意识,对于文化性、群众性活动的积极性不高,这从根源上阻碍了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从社区管理者和组织者的角度看,当前我国社区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范围、密度和频率都是不足的,这很大程度上导致社区群众性文化活动处于低级阶段,也难以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持续性和制度化的社区群众文化活动极其匮乏
可以看到,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必须体现“持续性”和“制度化”的特点,唯有此才能彰显社区群众文化活动的效力。当前很多地方的社区在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方面缺乏有效的活动机制和制度,对于活动的开展、组织仍然处于松散的“起步阶段”,且看不到活动发展的方向和未来。从某种程度判断,我国很多城市社区群众文化活动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制度体系的缺失和长效机制的匮乏。
(三)政府部门对社区文化活动的投入力度不够
政府和相关部门是社区的直接领导者与管理者,自然承担着社区群众文化活动的领导、组织和管理职责。目前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群众性文化活动难以全部普及和推广,其重要原因就在于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于社区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视不够,投入力度不足。其中,资金投入和扶持难以延续,文化活动设施缺乏,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等,都是政府和相关部门未来针对社区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四)专业化文化活动人才极其缺乏
社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组织、设计和开展,需要一系列的精心谋划和准备,而这个过程都需要专业化人才团队的配合与协调。但是从目前我国不少社区的实际状况看,很多社区根本不存在文化活动组织的机构和部门,更遑论专业化人才了。专业化文化活动人才的缺失严重影响了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气氛,也给未来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带来了困难。
二、开展社区群众文化活动的对策和建议
(一)政府部门要加大投入、宣传和扶持力度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着眼于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加大对社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投入和扶持力度,从资金、基础设施、宣传教育、思想路线等多个方面提升对社区文化系统的管理、帮扶。同时,要从制度、体系上给予社区更大的帮助,形成长效社区群众文化活动机制,透过制度的健全来维系社区文化活动的热度、透明度和开放度,让全体社区居民都参与到社区文化活动中来。
(二)社区要精心组织、严密布局,做好文化活动持续性开展的准备
社区是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直接负责方和组织方,必须树立“为社区居民服务”意识,精心组织有序、有效的文化活动,定期开展精神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体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打造文化氛围浓烈的优秀社区。同时,要做好持续性、长期性文化活动开展的准备,从思想、观念和行动上来一次大的转变,将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开展作为社区工作的优先方向,力求实现社区文化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三)广大社区居民要积极参与各类社区文化活动
群众和社区居民是社区文化活动的主体,也是决定活动成败的关键性要素。作为社区的一份子,广大群众和居民应该充分认识到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意义,要更加踊跃的参加各类社区组织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在参与过程中,社区居民不但可以加深相互的了解,而且能够促进社区的和谐共荣与稳定发展。同时,社区居民的交流和沟通以文化活动为纽带,无疑在无形中提升了社区的文化氛围,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居民的整体素质。例如,张浦镇组织的打连厢系列表演活动,就是以社区为单位组织。打连厢活动不但可以调动社区居民的文化体育参与热情,而且能够促进地方文化事业的繁荣。
(四)加强社区群众文化活动的宣传,注重人才的培养
社区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到实处,必须体现文化活动的内涵和价值,即让社区广大居民在参与文化活动的过程中愉悦身心,提升生活品质和水准,进而带动社区的整体发展。因此,加强宣传和思想工作,引导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才是社区群众文化活动的本质所在。同时,注重培养专业化文化人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社区文化活动的效果。
参考文献:
社区文化制度篇6
【关键词】天津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 现状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加速与经济社会双转型的发展时期。文化作为城市发展最突出的标志,研究城市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研究文化①,而与快速城镇化相伴生的却是对文化意义的忽视②。伴随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以及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单位办社会逐步演化为社区办社会,“社区”在城市中的地位发生变化,肩负起更重要的时代责任;同时不同阶层、地域、职业和文化背景的人在社区中集聚、碰撞和摩擦。毋庸置疑,社区文化作为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最基层③,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具有非常重要的功能,对于解决新时期新问题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天津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基础较好,历程较长,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与新时期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文章选取天津中心城区的17个城市社区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查,以期能摸清基本情况,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为天津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提供思路和参考。
调查与设计
为保证调查研究的客观性与全面性,以社区区位、规模大小、发展与成熟程度、居民形态四个因素为评判标准,笔者选取了天津中心城区的17个城市社区为调查研究的案例。关注社区文化活动的季节性特点,调研于2013年4~10月分三个阶段实施。2013年4~5月是第一阶段,主要采用实地勘察的方法,进行预调研和基础摸底工作。2013年6~9月是第二阶段,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鉴于社区文化内涵的抽象性,采取了随机发放并面对面辅导填写的方式,使得问卷的有效性达到百分之百,根据社区规模与成熟度的不同,分别发放50、70和80份问卷。2013年10月是第三阶段,采用“质性研究”中深度访谈的方法,本着很强的目的性与针对性,选取了20位社区居民和10位社区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在社区居民的选择上兼顾了文化活动骨干、积极分子和一般居民,共获得30份有效访谈样本。
笔者设计了分别面向居民与管理人员的两套问卷,问卷以单选题和多选题为主。针对管理人员的问卷共有18题,分为个人基本情况、对社区文化建设的认知、评价与诉求3个部分。面向居民的问卷设计有40道题,涉及到居民的基本情况,对社区文化建设的参与和认知、评价及诉求,对物质文化设施的使用、评价与诉求,对制度文化的了解与评价,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5个部分。
天津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现状
精神文化层面。精神文化是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核心和精髓,指根植于内心的心理意识、信仰和价值观,以及外化的传统、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等④,归并为两个方面:心理层面的价值观念文化与表征层面的行为活动文化。
一方面,心理层面的价值观念文化。笔者从居民文化程度、宗教信仰、认知水平、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四个方面进行研究。从问卷分析看,天津城市社区居民整体文化水平较高,以高中和大学学历为主,分别占到了33.4%和49.8%。大部分社区居民无宗教信仰,由于民族构成的特点,在回族集聚的社区信仰伊斯兰教的居民占一定比例。居民对社区文化建设的认知有着普遍性和局限性并存的矛盾和特征,居民对城市社区文化及建设普遍有一定的认知和了解,但对社区文化建设的理解又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突出表现在对社区文化建设的内容体系和功能作用的认知比较片面。
居民对社区有一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表明天津市近年来社区文化建设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邻里之间的相熟度和交往性不高,社区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不强。而且在调研中还发现,成熟、环境好、设施完善的社区,其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强,而人员构成复杂、较新、环境差的社区相反。
另一方面,表征层面的行为活动文化。行为活动主要表征通常是社区文化活动,天津城市社区文化发展的历史悠久,但是类型单一、内容老套,各社区之间雷同、复制,特色不突出,根据社区特点和居民需求组织的文化活动很少。据实地调查和居委会访谈结果整理,大部分社区的文化活动首先以歌舞活动为主,其次是一些固定的节日演出或慰问活动,这也是导致社区文化活动居民满意度与参与度低的重要原因,有很多居民有良好的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期望,但是却很少或不愿意参与社区文化活动,对于已经开展的各类文化活动,社区居民的满意度都不高。
物质文化层面。物质文化作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物质载体和硬件设施,在给社区文化活动提供场所的同时,更是城市社区文化直观、具体的表现,可分为物质设施文化和物质环境文化两个方面。⑤
一是物质设施文化,即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实施的设施和场所。各社区都有一些基本物质文化设施的配置,如广场、健身器材、活动室、宣传栏等,但各个社区差异较大,共性问题也非常突出,数量少、面积小、后期维护脱节、更新缓慢,室外场所和设施的使用率相对较高;室内场所和设施使用率普遍较低。就室外场所与设施而言,数量与面积都存在大的缺口与使用率低下并存的矛盾,一方面是数量少、面积小的问题非常突出,而另一方面却是使用率并不高,甚至因长期不用而残破不堪。。而室内场所与设施,除了数量与面积上的硬伤之外,开放时间短、开放度不高是最突出的问题,很多社区的室内设施和场所形同虚设,居民很难接近和使用,反映出室内文化设施建设和宣传工作的薄弱。
二是物质环境文化,可以直接体现一个社区的文化特色、水平以及居民素质,表征为城市社区的建筑风格与色彩,小区的景观和绿化,以及各项环境设施与小品的设计、使用和维护状态等。物质环境文化的水平主要受前期规划建设和后期管理维护两个因素的影响,整体来看,新建设社区的前期规划建设水平要整体高于建成年代早的社区;而从后期管理维护角度而言,物业管理的有无、管理水平的高低是关键因素。综合调研的17个社区,建筑形式多样,但是色彩和风格都不能体现城市特色,维护管理跟不上,很多建成时间不长的社区外表也因风吹日晒而显得十分陈旧。在景观绿化与环境小品上也相对比较传统,没有考虑社区人群构成特征;几乎每个小区都存在私搭乱建现象,有的社区绿地、环境设施和小品的破坏还非常严重,居民对社区物质环境文化的满意度不高。
制度文化层面。制度文化作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顺利而持续开展的约束和保障,可分为规章规范以及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两方面。⑥
一是组织机构单一、人员配置薄弱。目前天津各城市社区的文化活动主要由居委会负责组织进行,物业起辅助作用,个别社区有业主委员会起一定的协调作用。很少有驻区(外)单位(机构)参与进来。各社区均设有文化专员的职位,或是文卫兼管,也有文卫与其它方面负责相合并的,但是文化专员的专业特长堪忧;社区都有一些居民文艺骨干,有比较固定的文化活动团队;但是专业文化人才短缺,几乎没有社区与专业文艺团体建立长期的对口联系,另外所有的社区都缺少文化活动的专业志愿者。
二是制度庞杂、针对性不强、宣讲不够。所有社区的各项制度、规章、规范都很健全,内容庞杂;但是缺乏特色,缺少针对自身的制度建设,绝大多数社区自主制度建设不积极,特别是几乎没有专门社区文化建设的制度;而且制度的形式化严重,宣讲不够,对社区居民的约束力极低,社区居民对社区制度的关注度和评价较低。
天津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转变观念,加强认知。通过实地调查研究,笔者体会到观念和认知是影响天津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首要因素。对社区文化建设的功能和作用的认知不够深刻、比较片面,不能从其对居民个体、社区和城市发展的作用机制和深层动力进行理解。在观念上重表面轻实效,最突出的如制度建设,所有社区的各项公约、制度、组织健全,但实施成效弱;物质层面,各社区都积极进行基本物质设施的配置,但是其利用与开放情况却不尽如人意;精神层面,主要组织一些例行的文化活动,参与人员固定化、核心化。
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认知。只有正确认知社区文化建设的功能和内容体系,才能树立建设社区文化的正确目的,采取有效措施,发挥社区管理人员、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一方面,强化对社区文化建设功能的理解。社区文化具有多位一体的功能,从微观上讲,对居民个体具有娱乐、教育和塑造功能;从中观上讲,具有对社区进行规范、协调乃至融合的功能;从宏观的角度看,可以起到城市的文化传承、城市稳定和和谐的作用,因此其功能的深远意义在于其对城市发展所起的深层次作用。
另一方面,提高对社区文化建设内容体系的认知。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内容体系是多层面的严密组成,与广义文化的内涵相对应,包括核心内容―精神文化层面、物质载体―物质文化层面和制度保障―制度文化层面,各层面互相制约,缺一不可,忽视任一方面的建设都会影响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效果。
明确地位,确立主体。制约天津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另一重要因素就是文化建设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不明确,城市社区居民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不明确。
其一,明确文化建设在城市社区建设中的灵魂和核心地位。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很多社区对文化建设形式上很重视,但是行为上支持的力度较弱;社区文化建设在有些社区中处境尴尬而矛盾,拔得高却落点低,提得多却做得少,务虚不务实的状况比较普遍;很多社区重物质空间环境改善而轻社会管理和文化建设,显然不能满足社区发展的基本概念。
其二,确立社区居民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社区居民作为社区构成主体,理应且必须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处于中心地位,而目前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远未建立,政府、社区组织处于整个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核心地位,社区居民被边缘化。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缺乏,社区观念淡漠,对自身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缺乏认知;另一方是社区文化建设方面的低透明度,造成了很多居民对社区文化建设的方法、内容、参与缺乏了解,这种参与主体的尴尬性造成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效果不明显、文化建设活动虚假繁荣、文化建设的普及性差。⑦
摸清现状,以评促建。调研过程中,大多数社区管理机构都反映出了对物质文化设施的迫切需求,其次是社区文化资源的匮乏。笔者在访谈中得知社区中有大量有文化特长的居民存在,有很多文化资源可以挖掘。而评估则是解决这种矛盾的有效手段,通过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评估体系,以评促建。
首先,以评估为契机,对社区内外可利用、可挖掘的文化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工作。重在人才资源的发掘,对社区内部有文化特长和一定文化造诣的居民个体进行调查、建档,同时摸清区外可供利用的艺术家个人、团体或志愿者的情况,建立合作关系;摸清社区内外的物质文化资源,明确社区内的物质文化设施水平和环境水平,积极开拓社区周边可供利用的物质文化资源。其次,以评估为契机,提升、改造社区的物质文化设施和环境水平,丰富文化活动类型,提升文化服务水平。最后,以评估为契机,找出差距,站准位置并注重挖掘特色。目前天津城市社区文化建设雷同,对传统文化的传承性差,而且各社区的亚文化特色不突出,各社区一定要立足自身优势,挖掘特色资源,注重在传统文化传承的基础上打造自己的文化品牌。
完善机制,拓宽渠道。建设运行机制不合理与资金缺乏是天津城市社区文化建设面临的共性问题。就运行机制而言,目前的文化建设行为基本上是在政府倡导下自上而下进行的,导致社区管理机构很忙,社区文化活动流于形式、浮于表面。而专项资金缺乏确实是一个难题,目前的文化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上级拨付,且额度有限,资金不落实,各项文化活动的组织、物质设施的配置与日常维护都难以实现。
一方面,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作为基层文化建设,培育社区文化自下而上的建设力量,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提高社区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调动其工作热情;建立文化人才培养机制,定期对社区管理队伍和社区文艺骨干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能力。
另一方面,拓宽筹资渠道。改变目前单一的文化建设资金来源,引入市场化运营模式,努力拓展资金渠道,积极吸纳社会及居民赞助,力争建立“三位一体”的以政府支持为主、市场化运作筹资为辅、社会及居民赞助为补充的资金筹措系统,适时建立社区文化建设基金,实现自我循环和良性发展。
(作者分别为河北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讲师、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河北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副教授;本文系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天津市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现状与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C12025)
【注释】
①刘士林:“关于城市文化研究的几个基本问题”,《现代城市研究》,2013年第4期,第35~37页。
②柏巍,刘昆轶:“城市文化建设与发展的策略探索―以上海静安区为例”,《现代城市研究》,2011年第6期,第66~72页。
③郑萍:“文化民生视野下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研究”,《城市发展研究》,2011年第18期(11),第115~118页。
④杨贵华:“重塑社区文化,提升社区共同体的文化维系力”,《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5期(3),第92~98页。
⑤⑥⑦白淑军,任彬彬,许峰:“新时期城市社区文化与建设:基本认知和思考”,《城市》,2014年第1期,第62~65页。
社区文化制度篇7
论文摘要:由于对社区文化建设意义认识不足,社区文化在很长时间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建设。目前全国城市掀起一股社区建设高潮,文化建设作为社区建设一部分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文章提出对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三方面思考:首先,要切实地认识社区文化建设的作用和意义,才能更好地促进社区建设;其次,要明确以居民文化权利实现为宗旨和以落实社会公平正义为实质开展社区文化建设;第三,要正确认识社区文化建设中的主导力量和主体,合理引导社会资本开展社区文化建设实践。
虽然早在1992年十四大报告中就提出要搞好社区文化,但文化建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的社区建设中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2002年十六大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后,社区文化的意义得到重新认识,同年国务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国办发〔2002〕7号),中央文明办、文化部等9部门也同时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的通知》。此后,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相继提出,城市社区建设成了构建城市和谐社会的基础,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已经成为我国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文化建设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全国各城市社区逐渐掀起文化建设高潮。那么如何去搞好社区文化建设呢,在笔者看来,以下几方面是当前社区文化建设中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 切实认识社区文化建设的战略作用和意义,才能更好地促进社区建设
过去我们提倡社区文化建设之所以没有受到很好的重视,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没有从社区制度创新角度去认识社区文化建设的作用和意义。现在各地城市社区在大兴文化建设,但如果没有透彻理解它的作用和意义,也很可能影响社区建设,影响社区的制度创新。在笔者看来,文化建设对当前社区发展的以下三大作用和意义不能忽略。
(一) 文化建设促进社区的治理和善治,实现社区制度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新型社会主义,它的一个重要本质特征就是在自己的实践中不断探索社会正义、不断追求社会和谐、不断进行制度创新的社会主义。[1]社区的治理和善治就是我国在社会新形势下在社会基层进行的一种探索社会正义、追求社会和谐的制度创新。随着社会实践的结构性巨变,政治与社会管理内容变得越来越复杂,我国传统的由国家承担全部社会管理职能的城市社区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社区面临新的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的目标是通过社区建设实现社区的治理和善治,逐步达到自治,这是我国目前政学两界的基本共识。治理(governance)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上用来形容公共政治和社会事务管理的一个新概念,其核心含义是政府的职能从“划船”向“掌舵”转变,更多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要从政府转移到其他社会部门,它强调的不是单纯的政府自上而下的权威“统治”,而是政府和社会民间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从治理的概念引申出“善治”的理论,认为良好的治理就是处于一种协商、合作基础上的“善治”。社区的治理和善治是我国从基层开始的一种社会管理的改革探索,是社会治理能力的一种培养和整合提升。治理和善治下的城市社区,不再是政府的延伸,不再承担综合行政管理职能,而是来自草根社会的区域性“共同体”,是一种民间社会。由此制度创新的要义是“社区共同体”的建设,这是一种社会治理结构的建设,它的要点是把社区所在地的各社团组织和居民很好地“组织”起来,使他们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协同努力,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发挥各自的功能,改进社区的环境,解决社区的共同需求问题,最终取得社区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2]
在现代多元开放的社会,社区共同体的利益和价值日益多元化,加上生活节奏加快,社会竞争压力大等原因,社区共同体之间的关系疏远,这不仅使居民对社区缺乏归属感,社区意识观念也淡薄。而社区制度创新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互动过程,即创新过程本身需要社区基层共同体的参与和出谋划策,且创新过程中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带来许多不如意的地方,需要时间来修正和更改,也需要社区共同体的理解和包容。作为公共生活领域的社区,已经很难用行政命令来号召和凝聚,因此,如何理顺社区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把社区共同体团结凝聚在一块,成为实现社区制度创新的关键。
作为群众性活动的社区文化正好可以使社区共同体在各种文化活动中加深了解、沟通关系,创造和谐、友善、互助的人际关系,有助于增强社区共同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增加亲情友爱氛围、增强社区的凝聚力;而社区共同体归属感和社区意识的提升,又能促进社区共同体自觉主动地关心社区事务,投身社区建设,改善社区环境,形成良好社区氛围,为自己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也为社区制度创新出谋献策,真正实现社区治理和善治。
(二) 文化建设促进社区共同意义创新。我国社会正日益向现代性和多元化发展,而且随着国际化和全球化的发展,这种现代性和多元化将更加显著。社会学研究表明,在社会日益趋向多元化的同时,人们对社会共同性的要求也在不断增强。社会共同性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利益共同性和意义共同性。前者取决于一个社会的利益结构是否合理、正义和公正;后者指社会各群体对自我利益的获得赋予怎样的意义,两者间即可能是正相关也可能负相关关系。社会共同性这两方面的关系原理启示人们,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在制度创新的同时,意义创新也是不可或缺的。共同意义创新具有创造意义资源弥足珍贵的意义,它提供社会共同生活的新意义,引导对于社会事实的积极解释。这使社会成员的正义感受力不断发展和成熟,从而对公平的利益结构更容易认知、认可和接受。特别是在我国进行社区制度创新时,更需要居民以建设性批判眼光来看待新生的制度和新生的事物,这样才可能使我国的制度创新把公平正义真正落实到社区制度的各个方面,才有可能从治本的高度,来认识、把握和维护社区制度创新的重大意义。
我国的社区文化建设实践基本上可分为贯彻、普及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开发本社区原有的文化资源、创造本地特有的亚文化的两个过程,[3]各地在具体社区文化建设中可能各有创新,但都有某种共同意义赋予或创新的成分在内,只有这样的文化能够创造认同感、归属感。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很多都是城市化新兴社区,社区居民来自不同地方,就是老城区的居民也有来自不同地方,从事不同职业,具有不同文化背景。因此,在社区文化建设中共同意义创新具有特殊的意义。社区文化建设需要为社区居民“诗意地栖居”创造必要的环境条件,营造一种家园意识,形成特有的本社区风格的文化,让居民形成我是“某社区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同时也更需要从意义创新的高度来认识文化的深层功能,使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产生新的共同意义,产生新的整合力量。若此,社区文化建设将会在原有的基础上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社区转型和重塑的目标才能真正成为可能。
(三) 文化建设引领社区整体协调发展。文化的功能还表现在为整体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提供支撑。历史上凡是盛世时代,其经济文化社会方面都比较协调发展,凡是文化不
社区文化制度范文
本文2023-11-09 11:28:23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kubao.com/article/25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