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论范文

栏目:文库百科作者:文库宝发布:2023-11-08 17:56:29浏览:875

矛盾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论

矛盾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论篇1

关键词: “概论”课程教学 “原理” 方法论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下简称“概论”)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下简称“原理”)是高校思政课的两门课程,“原理”开在前面,“概论”开在后面。在教学中,我认为,如果将“原理”中的一些内容恰当地运用于“概论”课的教学中,那么不仅可以起到“温故”的作用,更可以达到“知新”的效果,在“概论”课的教学中要有运用“原理”相关内容的充分自觉。

一、将“原理”内容运用于“概论”课程教学的必要性

从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来说,恩格斯说:“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①马克思主义提供给我们的是基本的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运用它,并在运用中强化对它的认识。毛泽东讲道:“我们要把马、恩、列、斯的方法用到中国来,在中国创造出一些新的东西。只有一般的理论,不用于中国的实际,打不得敌人。但如果把理论用到实际中,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方法解决中国问题,创造些新的东西,这样就用得了。”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实践、中国历史、中国文化结合起来,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而形成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大理论成果。在“概论”课程教学中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实践这种方法论的一种具体形式。所以,从对待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态度上讲,我们有必要在“概论”教学中运用“原理”相关内容。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理论体系大体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阐明,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这是学习其他课程的基础和方法;第二层次是在第一层次的基础上,理解中国是怎样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的实际结合起来的,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内在的精神实质、科学性、开放性、时代性等,其内容是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第三层次是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客观世界、改造客观世界,认识中国历史和现实,了解形势与政策,学习法律,提升自我思想道德修养等。“原理”是源头,“概论”是“原理”在中国运用和发展而来的理论成果,两者是一脉相承的。这就清楚地阐明了两门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在“概论”课教学中如果忽视对“原理”内容的运用,就是在教学实践中割裂了它们之间的源流关系。所以,从理论逻辑上讲,将“原理”内容运用于“概论”课的教学是必要的。

二、将“原理”内容运用于“概论”课的教学是可行的,具有较强的实效性

“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则之一。从学生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运用情况来看,并不令人乐观,很多学生不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实际问题,其深层的原因是普遍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意识,这就使思政课教学实效受到很大的影响。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运用于中国革命、改革和发展中取得的理论成果,在“概论”课教学中运用“原理”相关内容,可以不断培养、强化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实际问题的意识,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

“概论”和“原理”两门课程虽然内容上是一脉相承的,但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原理”比较抽象,理论性较强;相比之下,“概论”课程的实践性、现实性、时代性、政策性更强。一方面为了突出“概论”课的这一特点,另一方面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我们在“概论”课教学中经常联系近现代历史、改革开放的实践和时事新闻,希望通过一些比较生动的案例把课程讲得有趣一点。但是“概论”毕竟是一门理论课,它的理论性的特点不能丢掉。我们要防止一种倾向,就是学生为这些案例所吸引,却不能站在理论的高度把握它,导致“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而将“原理”内容恰当地运用于“概论”课的教学,就可以避免这一倾向,做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达到提纲挈领的效果。

在“概论”课程教学中运用“原理”内容可以在两个层面进行,一是“原理”的具体内容在“概论”课程中的运用,二是“原理”的方法论在“概论”课程教学中的运用,这是更根本的运用。

三、“原理”的方法论在“概论”课程教学中的运用

“原理”课程为我们提供了一套系统的方法论体系,精髓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在“概论”课程教学中,要处理的矛盾很多,对这些矛盾的分析、处理都离不开矛盾分析法。在教学实践中,我认为经常需要我们面对和处理的大量矛盾集中体现在如何处理理论和实践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在教学过程中,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具体表现为史与论的关系、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关系等。

“概论”是一门史论结合、以论为主的课程。这一课程特点反映在教学内容上,所要求的是应该以介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为主,同时紧密联系近现代社会发展的历史。在“概论”课程教学中,对于历史背景的介绍是必需的,因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几大理论成果都是在当时具体的历史背景下产生,并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离开具体的历史背景,难以讲清楚这些理论成果的产生和发展。但在历史背景的讲述上花的时间过多则有喧宾夺主之嫌,不能充分体现“概论”课程的特点,也就难以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在“史”与“论”的关系处理上,运用矛盾分析法,做到“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才能使“概论”课的教学比较好地达到目的。

高校政治理论课所面临的处境并不乐观,在课堂上学生不愿学的现象较为普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作为一门政治理论课,学生感到对于自己以后的就业、发展等似乎起不到作用,不能满足学生功利的需要。另一方面,政治理论课普遍给人一种抽象、枯燥的感觉,引不起学生的兴趣。要改变学生对政治理论课枯燥乏味的印象,使课堂气氛活跃起来,案例教学法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手段。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方法,相对于艰涩抽象的政治理论,案例教学采用的是具体的实例,而以形象、直观、生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具有生动具体、直观易学的优点。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师生之间的互动是比较轻松有效的,可以较好地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把学生的注意力吸引到教学内容上。案例教学法实施的效果如何,案例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要避免一种倾向,就是“为案例而案例”。如果为了引起学生的兴趣,活跃课堂气氛,理论方面的内容讲得很少,而是喧宾夺主,将大量的时间花在对案例的描述上,甚至所选案例和教学内容并没有多大联系,整节课变成“故事会”,这就是把案例教学庸俗化。采用案例教学法必须处理好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两者之间的关系。首先应该明确的是,采用案例教学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具体到“概论”课程,采用案例教学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介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这一目的。根据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双方在矛盾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在教学过程中要体现出这种主次之分,前面是用矛盾特殊性原理分析案例与理论两者之间的主次关系。在具体案例的选择上,则要注意运用矛盾的普遍性c特殊性相结合的原理。一个好的案例,应该具有形象、生动、直观的特点,要引起学生的兴趣,但特殊性中包含普遍性,好的案例必须达到使学生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增强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一目的,因此,所选案例必须和课程内容有密切联系,“概论”课程的教学案例必须帮助学生理解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这才符合矛盾分析法的要求。

四、尝试

案例1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大理论成果

“概论”所讲内容很多,但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为了在“概论”学习之初就使大家对课程在宏观上有清楚的把握,可以由矛盾规律入手,简单回顾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有机统一的观点,这样就使大家明白“概论”课程的理论基础,从理论的高度对课程内容有总体的把握。

案例2 第二章 “统一战线”部分

在“统一战线”这一部分,讲到统一战线中“左倾”关门主义和右倾投降主义这两种倾向性错误,可以用对立统一规律加以分析。毛泽东说:“没有哪一种错误不是违反了唯物辩证法的。”在统一战线问题的各种错误,可以说都是没有能够正确处理围绕着统一战线的各种矛盾,比如说不同党派之间的“和”与“争”即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处理。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要求,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要善于把同一性和斗争性结合起来,在斗争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斗争,失去这种全面性,就会犯倾向性错误。毛泽东提出的“有理、有利、有节”的统一战线策略则是对哲学中“度”这一范畴的具体运用。

将“原理”课程的内容运用于“概论”课教学,可以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用一句话,甚至一个字,就可以概括凝练课本上很多具体的内容,达到“温故知新”的教学效果。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664.

②毛泽东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408.

矛盾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论篇2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 方法论 一总多分

[中图分类号]B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8)10―0024―07

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科学的世界观,又是科学的方法论。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对前一方面比较重视,对后一方面却相当忽略,实际上用前者取代和淹没了后者。这种“等同论”和“代替论”的流行,使不少学习甚至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对这门学科的方法论思想都不甚了解,更谈不上自觉应用,他们在分析社会历史问题时,常常违背马克思主义。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和解决社会发展问题,必须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思想。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这里只能述其概要。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相对独立性及其研究思路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相对独立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它同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是关于人们正确认识、评价和改造世界的一般方法的理论。它的研究对象,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这些方法普遍适用于人的一切活动领域,对各门具体科学都有指导意义,而且体现着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具有自己的特色。因此,它们同自然科学方法、社会科学方法以及其他哲学方法区别开来,可以称之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则是关于自然、社会以及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理论。它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社会以及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逻辑的东西是历史的东西的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同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之间的关系,实质是前者所揭示的方法同后者所揭示的一般规律之间关系的反映。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与一般规律的联系在于:第一,一般规律是方法的基础。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要掌握正确的方法,前提是弄清客体的性质和规律。这些性质和规律限定了人们所能采取的正确方法的范围。第二,一切规律都蕴涵着相应的方法的意义,可以向方法转化。当人们运用一般规律指导自己的认识和行动,藉以弄清什么是可以做到的,什么是徒劳无益的,要达到理想结果需要创造哪些条件时,这些规律就转化为方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与一般规律的区别在于:第一,一般规律属于世界“是怎样”即客观状况问题,而方法则属于人“怎么做”的问题。一般规律本身只是一种客观规律性,方法则不仅反映一定的规律性,而且体现着主体性。第二,一般规律虽然是方法的基础,但不是方法的全部。这主要因为,方法是对规律的应用,它同规律本身是有区别的。它们好比武器与武器的使用方法,后者侧重于操作的要领和技术,它固然受前者限定,但已不单是前者自身的内容。第三,一般规律确实蕴涵着方法的意义。例如,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就含有生产力标准的意义,但这个意义需要阐发和论证,否则,人们并不会自觉地将一般规律当作方法来使用。这表明,一般规律和方法并非简单等同的关系,揭示一般规律的方法意义是一项需要付出一定气力的创造性工作。

逻辑的东西应当与历史的东西相一致。由于一般规律和方法是上述关系,因此。正确反映它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之间。也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而非简单等同的关系。简言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主要是揭示世界“是怎样”的理论,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则是指导人们“怎么做”的理论。前者是后者的理论基础,内在地蕴涵着后者,后者则是前者的操作化和工具化,但又具有相对独立的内容和价值。它们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大厦中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层面的理论。

(二)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基本思路

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应用,前者以后者为理论基础,所以,应当依据后者去发掘其方法。这是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的基本思路。

我们要着眼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不限于现有的教科书,更不限于人们对它的肤浅理解。其独特创造,主要是实践观点、生产观点、群众观点、阶级观点、价值观点、辩证观点、历史观点。

我们还要着眼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人类的实践是不断发展的,人们的认识也在逐步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是一个开放的和发展着的体系,必须注意吸收现代科学和哲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从这个角度看,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些基本原理,是现有论著阐述不够的,如实践观点特别是辩证决定论原理、价值观点、历史观点,需要发展,然后才能在此基础上阐明其方法的意义;有些基本原理尽管为人们所熟知。但在流行见解中又有一些不科学之处,如阶级观点,这就需要重新加以界说,进而才能将其转化为相应的科学方法。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方法

(一)辩证决定论方法

唯物而辩证的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实践观点的中心内容,就是辩证决定论原理。其基本思想是:一方面,社会历史在本质上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具有一定的客观规律性,同时,这些规律又固有辩证性质;另一方面,社会历史又是人的活动过程,人在活动过程中具有一定能动性和选择性。实践是客观规律性与主体选择性的统一。这一原理提供了辩证决定论方法。

第一,努力把握客观规律。辩证决定论原理揭示了一个基本事实:社会历史本身内在地固有着一定的因果性、必然性、基本的轨迹和规律。这些规律的实质,指明了人们活动的各种因素之间特别是活动条件同活动结果之间的客观必然联系。它的最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就是告诫人们,要希冀得到某种结果,就必须创造相应的条件,反之,相应的结果绝无可能发生。因此,人们不可漠视客观规律,更不能同它相对抗,为了取得实践的成功和实现人们的利益,人们必须承认社会规律并且努力探索和把握它们,以作为自己认识的指南和行动的向导。客观规律是事物及其现象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对它应作辩证理解,包括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关系。规律的

“一”与“多”的关系,相对性与绝对性的关系,规律本身与反映它的认识的关系。把握客观规律一般需经四个步骤:调查、比较、思考、检验(实际是新的调查的开始)。它们是相互衔接、不断深化的过程。

第二,正确进行主体选择。首先,增强主体选择的自觉性。人的选择是社会历史中的普遍现象。其客观前提是社会生活的未来发展存在多种可能性,其内在根据是人具有特定的需要和利益,其直接基础是人具有自觉能动性。人的选择与历史和人本身的发展利害攸关,人对历史、对人民、对自己都负有责任。因此,人们必须积极而慎重地进行选择。其次,认清选择的制约因素,包括既定客观条件、主体自身状况以及他人选择的制约。人们不应从一厢情愿的主观愿望出发,而应将主观愿望建立在客观现实情况的基础之上,这是保证选择成功的基本条件。最后,树立选择的正确取向。从社会整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看,判断选择是否科学只能以是否促进了社会历史发展特别是生产力发展为标准,判断选择有无价值只能以是否有利于绝大多数人利益为标准,它们是合规律性与合(绝大多数人的)目的性的统一,求真理与求价值的统一。我们应当坚持这个基本取向。努力实行这种选择。

第三。坚持主体选择与社会规律的统一。其最高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包含一切合理的个人利益)。

(二)社会本体论方法

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即唯物主义地看待社会历史,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观点,也是它之所以又被称为唯物史观的根本原因所在。这一观点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个理论体系,但集中体现在关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的原理之中。作为本原的社会存在与实践是同一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作为派生物的社会意识与认识是同一的。这一原理提供了正确认识、评价和改造社会的社会本体论方法。

第一。注意区分社会生活的第一性现象与第二性现象。其实质含义是,将社会实际生活本身同人们对它的想像、幻觉、偏见和歪曲区别开来,不为假象所迷惑,弄清社会的实际状况,这是正确认识、评价和改造社会的基本前提,是对社会进行科学研究的首要条件。

第二,根据社会存在来说明社会。由于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是社会意识的根源和“原本”,而社会意识是第二性的,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和“副本”,所以,必须以“原本”为根据,而把“副本”当作入门的向导和参考,按照社会存在的实际状况,来说明社会的本质、发展阶段及其变革,揭示社会及其各个方面的发展规律。正如马克思所说:“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根据社会存在来说明社会的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表现为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

第三,改变社会存在是改造社会的根本。由于社会存在是社会的本原和决定方面,所以,改造社会的根本问题是改变它的社会存在,使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发生实际变更,而不应局限于在社会意识领域内作文章,仅仅用词句反对现存世界的词句(即人们的意识),这是我们清除一切社会不良现象的根本方法。

第四,唯物而辩证地认识和解决各种思想问题。要全面地认识造成各种思想问题的原因。划清先进思想与落后思想的界限,把改变社会存在和改造社会意识两个基本方面结合起来,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含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四大文明”建设一起抓。

(三)实践标准

马克思早已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恩格斯说:“对……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列宁强调:“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毛泽东进一步阐明,实践是认识的基础,“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这些论述表达了实践标准的思想。

第一,尊重实践,尊重群众,勇于探索。

第二,用实践特别是其结果来检验认识的真理性。

第三,认识要为实践服务。

(四)生产力标准

实践观点具体化为生产观点。物质生产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社会物质生产出发来把握社会,进而将社会形态的基本结构区分为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三个层次。它们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作用。但是,说到底,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是在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上产生、受生产力制约并且归根到底是为生产力服务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看待社会历史的一个基本理论框架。

它为我们正确认识、评价和改造社会提供了一个根本方法,即生产力标准,也就是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作为评价其他一切社会现象好坏优劣的主要标准、根本标准。马克思最早表达了生产力标准的思想,列宁第一个提出了生产力标准的概念,毛泽东、邓小平和我们党都强调过生产力标准。

生产力标准的检验对象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以及人们的社会活动。它是以事实为基础的判断好坏优劣的价值标准。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要看是否有助于生产要素的改进、生产结构的优化、最终看是否有助于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五)群众路线特别是人民利益标准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它科学地揭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同时又承认个人特别是杰出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正确阐明了群众、阶级、政党和领袖之间的相互关系。

群众观点所包含的最重要思想,就是以人民利益作为评价一切事物好坏优劣的最高标准即人民利益标准。

我们党的群众路线是群众观点的操作化、方法论化。其内容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的主体是被省略的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中心是正确处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群众路线体现了高度的科学性与无产阶级党性的统一。

群众路线需要发展。主要是如何进一步体制化、制度化、程序化,以及对调查、决策、执行等环节加强监督的问题,亦即权力的合理分工和科学制衡问题。

(六)阶级阶层分析方法

马克思概括了自己的阶级观点的主要内容,他说:在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上,“我所加上的新内容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强调的无产阶级阶级性同人民性是一致的。尤其是在中国现阶段,在绝大多数社会矛盾都不具有阶

级斗争性质的条件下,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更必须强调人民性。阶级观点提供了阶级阶层分析方法。

第一,划分阶级和阶层的标准具有多样性。一般地说,所谓阶级和阶层,是指由较多社会成员所构成的社会集团或利益群体。阶层是社会分层的一般范畴。而阶级则是社会分层的特殊范畴。阶级就是差别和矛盾比较突出的阶层或阶层集合体。阶级和阶层两个范畴是相容的。

划分阶级和阶层的标准具有多样性,包括马克思注重人们经济地位即生产关系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差别的方法,西方社会学根据人们收入、权力、声望的不同来划分的方法,各国统计部门按照人们职业分工来划分的方法。这些方法不是绝对相互排斥的。马克思并未否定西方学者划分阶级的标准。而且,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多次讲到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体脑差别(或对立),这体现了从地域、职业、劳动方式看待阶层的视角,与强调所有制差别的阶级分析有所不同。在我国现阶段,职业划分应该是基础的。按照职业分工,大体上可以把各个社会群体划分为工人阶层、农民阶层、管理者阶层、知识分子阶层、个体劳动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三资企业雇员、自由职业者,等等。

第二,评价阶级和阶层必须坚持生产力标准。由于阶级(或阶层)是一个社会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范畴,因此,正如判别各种生产关系是否合理必须以生产力为根本标准一样。判定各个阶级的进步与反动,也必须同生产力联系起来,看它们对生产力的不同作用,即同样以生产力为根本标准。我们不能离开生产力抽象地谈论生产关系,同理,我们也不应离开生产力主观随意地评价阶级。唯物史观的这一方法,不仅对于我们科学地评价历史上各个阶级的进步与反动有指导意义,而且对于我们今天正确认识各个阶级和阶层包括个体劳动者集团、私营企业主集团的历史地位也有重要现实意义。

第三,从只讲对立、激化矛盾到承认差异、促进和谐。我们过去进行阶级和阶层分析的时候,具有突出各个社会集团或群体利益之间的差别甚至冲突的倾向。这有一定的合理性,特别是在旧中国阶级矛盾十分尖锐的历史条件下。但在注意阶级和阶层之间的差别和冲突的同时,也要注意不同阶级和阶层之间的同一、一致、互补性。只讲对立,不讲统一,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以人们比较关注的私营企业主与雇员的关系为例,他们之间既存在占有财产多少、收入高低、支配与被支配等差别和矛盾,同时,又有很大的互补性。这主要表现为前者为后者提供生产条件和就业机会,使后者的劳动潜能发挥出来并得到相应的报酬,而后者则使前者的资本和经营管理才能得到利用,并为其创造一定的利润。在人民内部,反映这种合作、互利、共赢关系的理念应当大力宣传,以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相互理解、团结与合作。当然,在劳动力严重过剩的我国现阶段,打工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利益时常受到损害,应当注意维护他们的正当利益。

更一般地说,阶级和阶层差别的存在,是同长期固定的所谓旧式分工的存在密切相连的。在生产力有所发展而又发展不足的漫长历史时期内,包括我国现阶段,这种分工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阶级和阶层的差别也是不可能完全消灭的。而存在分工本身,就表明了不同阶级和阶层都不可缺少,表明它们之间具有协作或互补关系。

我国现阶段各个阶级和阶层之间的矛盾,总体上都属于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矛盾。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官民矛盾、劳资矛盾、贫富矛盾。不过,这些矛盾既可能缓和,也可能激化。这取决于矛盾双方的行为,而关键是党和国家的协调能力,它通过舆论引导、政策规范、法制约束等体现出来。我们必须严厉打击以权谋私(包括以垄断地位谋私)、行贿受贿、压榨劳工、走私贩私、偷税漏税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着重限制官僚特权、资本霸权、富豪强权,注意维护绝大多数人(特别是普通劳动者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努力实现官民一致、劳资两利、贫富相容,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七)社会评价方法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对各种事物作出评价,这是人们把握世界的一个重要方面。所谓评价,就是人们对一定客体有无价值的评定。它以客观存在的、多种多样的价值关系为基础。而价值关系的实质,就是一定对象(价值客体)的性质或属性能否满足一定主体需要的效用,即一定客体对于主体“有益否”的关系。它对人们的实践具有根本的导向作用。评价在本质上是对价值关系的反映,是认识的一种特殊类型。由于一切评价都与人有关,具有社会性,因此可以称之为社会评价。

社会评价的最高主体是人民群众,而不是个人或少数人。

社会评价的核心也是其难点问题是评价标准问题。在这方面,历史唯物主义提供了两条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标准。其一是生产力标准,即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作为判断一切社会现象好坏优劣的根本标准。其二是人民利益标准,即以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作为判断是非得失的最高标准。

人民利益标准同生产力标准是一致的,因为作为它们理论基础的群众观点与生产观点是一致的。它们是求真理和求价值的统一,集中代表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

(八)系统(矛盾)分析方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观点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故称唯物辩证法。它以承认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为总原则,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根本,包括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一系列范畴。辩证观点提供了系统(矛盾)分析方法。

第一,在联系和区别中把握事物。现代科学的系统思想大大深化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和发展的原则。

第二,坚持全面性和重点论的统一。我们要注意用连续值逻辑来扬弃简单化的两极对立的二值逻辑。

第三,促进事物向好的方向转化。这是矛盾分析方法的落脚点。

(九)历史主义方法

历史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观点,但过去人们普遍注意不够。恩格斯阐发了这个观点的基本思想:“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像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历史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在人类的一种完美的理想状态中最终结束: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相反,一切依次更替的历史状态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暂时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必然的,因此,对它发生的那个时代和那些条件来说,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对于它自己内部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的、更高的条件来说,它就变成过时的和没有存在的理由了;它不得不让位于更高的阶段,而这个更高的阶段也要走向衰落和灭亡。”这就是说,一切事物都作为过程而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是历史必然性与历史暂时性的统

一。这是由事物内部矛盾与其环境的交互作用等条件造成的。这些内外条件的波动无时不有,它们的交互作用是多因素的、非线性的、时间不可逆的过程,从而使事物呈现出变化发展的历史性。这一观点提供了历史主义方法,其总的要求,是看问题要有长远的历史眼光。

第一,坚持阶段论。要以事物发展的长期过程作为参照系,弄清事物所处的阶段或方位。要从这个阶段的实际出发,既不要把未来阶段可能做到的事情勉强拿到现在来做,也不要继续坚持那些仅仅适合于过去阶段的过时的东西。

第二,坚持条件论。事物之所以处于一定阶段,是由多种条件决定的。只有真正弄清这些条件,才能深刻把握该事物。

第三,坚持现实和理想的统一。现实和理想的统一,是对人与世界关系的历时性把握,它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旨趣。要正确认识现实,科学对待理想,解决好思想方法、计划方案、实际行动三个相互联系的中介环节。促进现实和理想的统一,使人的世界更美好。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体系以及研究它的意义

(一)以辩证决定论方法为总方法的一总多分的体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观点作为自己的逻辑起点,最后,以历史观点作为其逻辑终点。历史观点作为对人们实践过程的反映,并不在实践观点之外,而是对世界历史的整体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观点在历史观点中达到了统一。

按照上述理解,实践观点所提供的辩证决定论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方法。因为一方面,从社会客体的角度看,社会历史是一种有客观规律可循的“自然历史过程”;另一方面,从社会主体的角度看,社会历史又是人们能动选择的活动过程。而这两个方面即社会规律与人的选择的统一,就是实践观点的中心内容。这是从总体上把握社会历史的基本观点,统摄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其他观点。同样,它所提供的辩证决定论方法,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其他方法都是这一总方法的展开和补充。

实践标准、社会本体论方法、生产力标准是从客体角度分析社会的方法。群众路线、阶级阶层分析方法则是从主体角度分析社会的方法。社会评价方法是从评价角度研究社会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则是贯穿在其他方法中的一个基本方法。历史主义方法是从历史过程角度分析社会的方法,它是辩证决定论方法在更高层次上的回归,二者是具体和抽象的关系。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各种方法,是“一总多分”的关系。它们的统分结合,多角度、多侧面的交叉互补,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体系。它们的总和就是我们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二)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功能。它是连接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人们社会实践的“桥梁”和中介(当然还有具体科学等其他中介)。像一切科学一样,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应有自己的基础理论――基本原理,而且应有自己的应用理论一方法论。正如在科学一技术一生产的链条中,技术处于中间环节的地位一样,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一社会实践的链条中,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也处于中介或“桥梁”地位。这种地位,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具有两方面的基本功能:其一,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具体化、操作化和工具化的功能;其二,更直接地指导人们实践的功能。

与此相联系,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研究具有三方面的意义。

第一,提供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的系统理论,弥补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研究的薄弱环节。它使由基本原理、方法论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这三个主要部分构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进一步完善起来,对于本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拓展和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研究中,必然要审视自己理论基础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从而也会发现其中的某些缺失和不当之处,并对之作出补救,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

矛盾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论篇3

[摘要]如果要从整体性上理解马克思主义,就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为切入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解放的科学。这个规定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具有思想的完整性和与时俱进的特点,体现了马克思主义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规律、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规律、人的发展与人类解放规律、共产主义与人类未来等七大部分。贯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内容的主线是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0257-2826(2012)05-0072-07

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级学科,是三个不同层次的理论体系。它们在研究对象和内容体系上有无区别?这是我们在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性问题时不能回避的问题。如果我们在研究对象的界定上有一个科学的认识,就会构成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性理解的理论前提,这也会影响到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结构的理解和界定。

一、关于马克思主义研究对象的不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

1914年,列宁在《卡尔·马克思(传略和马克思主义概述)》中简明地指出:“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在列宁看来,马克思主义被简明地表达为它是马克思观点和学说的体系,它是包含了马克思的全部思想观点和学说。列宁的定义是一种外延式定义,并未涉及内涵规定。如果我们把列宁的定义,按照逻辑一致的思路,从时间上拓展,应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等领导人所集中概括、形成的思想理论,并经过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全部观点和学说。

1938年,在斯大林时期所编著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中,其中有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对象”的定义。史学家一般认为反映了斯大林的观点。书中写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是关于社会发展的科学,关于工人运动的科学,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科学,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建设的科学。”斯大林关于马克思主义的表述就是指社会发展、工人运动、无产阶级和共产主义社会建设等四个方面的科学。这种理解与列宁相比,内涵更加明晰。但在1950年,斯大林再次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定义,即“马克思主义是关于自然与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是关于被压迫和被剥削群众的革命的科学,是关于社会主义在一切国家中胜利的科学,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建设的科学”。这个定义在20世纪50、60年代被广为认可。斯大林的定义是一种涉及内涵的定义。但斯大林定义的最大问题是在1950年的定义中把自然发展规律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对象和内容。这就导致了后来用马克思主义命题判断自然科学是非的极左思想理论及其政策。相比较而言,斯大林1938年的定义是有可取之处。他强调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是关于社会发展的科学,后边的三个“关于工人运动”、“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则是对社会发展理论内容和性质的进一步具体化说明。

(二)我国学者的观点

1986年段若非提出:“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世界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特别是关于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更特别是关于资本主义发展和转变为社会主义以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Ⅲ4’奚广庆于1990年11月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世界发展规律特别是关于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历史运动规律的科学。”这两个定义有一个共同特点,把“发展规律”作为研究的对象和内容,这个规定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因为,它以规律作为对象,以规律的研究作为任务。但是对于“规律”所涉及的领域涵盖到整个世界,强调世界发展规律,这里就有值得讨论的问题。首先,“世界”能不能作为一个学问、一个学科的研究对象?恩格斯曾经在《反杜林论》中批判杜林企图建立一个关于世界的包罗万象的哲学理论是错误的。关于世界的发展规律,肯定是包罗万象的。所以,这个理解是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其次,世界观的内容不等于世界发展的规律,关于世界的看法是世界观,它是哲学;世界发展的规律,是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种因素的发展规律的总汇,由各个门类的学科来承担。在各门学科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概括出关于世界发展的看法和观点,才是世界观。所以,世界观不是世界的发展规律,把两者等同就混淆了哲学与科学的区别。

中国人民大学的高放教授2003年在其主编的《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做了这样的规定: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科学”。到了2005年,高放再次对“马克思主义”作了进一步简明的解释,简化为“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人的解放的科学。”据此,在高放教授看来,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的解放的科学,“人的解放”既可以从对象方面去理解,也可以从内容方面去理解。在高放教授的定义中缺少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内容规定。人们一般认为,马克思有两大发现,即剩余价值和唯物史观,这是恩格斯明确指出过的。唯物史观的核心就是发现人类社会有客观规律。高放教授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游离于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对象之外,显然是一种理论遗憾。

在关于马克思主义对象和内容的理解中,还有其他一些观点,这里不一一列举。在这些观点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是以下几个:(1)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2)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3)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学说。这些定义都从不同方面和视角对马克思主义的内涵进行了高度概括,但也仅仅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某一个方面的抽象反映和概括,对于我们深入理解和准确界定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对象和基本内容,确有启发价值。现在的问题是,在马克思主义发展成为三个基本层次时,如何科学地界定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对象,进一步明确各自的理论框架,就成为不能不回答的问题,这也是从整体性的角度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新的时代要求。

二、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象的界定

研究对象是一个学科区别于其他学科的重要标志,研究对象决定研究内容,研究内容决定了理论体系,研究对象的确定是学科存在与发展的依据。如果我们要从整体性上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必须找到一个出发点,这个出发点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如果明确了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对象,才能从对象、内容和体系的统一上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整体性,从而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实质。

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不同领域的问题就会有不同的对象,关于不同对象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形成的观点体系,就包括在马克思主义的学说和思想观点总体中,即包括所有问题研究的马克思主义学说。一级学科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对象就应当是马克思主义本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是与此相区别的。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是关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及其实践过程的研究。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结合产生的理论。国外马克思主义,情况就复杂一些,就笔者的看法,应当是国外学者,包括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围绕着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解放问题的研究所形成的理论观点,当然不应当限定在这个问题上,但主要是这个问题。例如,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社会学、文化学等等。但一级学科范围内国外马克思主义,首先要把精力放在围绕着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解放问题的研究所形成的理论观点的比较研究上。这样我们在学科建设的任务侧重上,就与特殊领域的马克思主义有所区别,就可以在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范围内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性。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之规定。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应当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解放的规律。我们认为,这样的规定是具有充分的理论根据和历史基础的。

人类解放的规律是社会历史规律的主体形式。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是有主体内容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发展规律也就是“现实的人”的活动规律。人作为历史主体是社会发展规律的物质承担者。所以人的发展与人类的发展前途和历史命运是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的对象和目的,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容的核心线索。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中,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与人类解放的规律是根本一致的,是同一个过程的两种表现形式,一个是主体状态的发展形式,一个是主体的社会关系的发展形式。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历史主体的存在与发展状态和主体所赖以存在的社会关系的历史形式是一致的。社会历史主体的解放和社会历史主体所承受的社会关系的历史束缚的解除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人的发展、人的解放也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马克思主义研究社会历史规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的发展和人类的解放。实现人类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目标,也是马克思主义社会运动的本质所在。所以,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与人类解放规律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其理所当然地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

人类解放与社会发展变革的关系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阐发的社会思想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次年和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都重点指出,“人类解放”,不是任何时候更不是在地域范围内可以达到的目标,而“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同时又指出,人类解放是以“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为条件的,人类解放不仅保证“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即“有个人自由”,而且通过推翻旧的国家使每个人的“个性得以实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进一步表述了人类解放的理想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值得强调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是将人的发展、人类解放与具体社会关系形式的发展、变革相联系,阐明只有在特定的社会共同体或联合体中,才能处理好个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矛盾;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实质上就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具体形式发展变化的历史规律。基于社会历史规律的分析,马克思主义把人类解放及人的解放看作是随着人类文明演进而不断实现的“自然历史过程”。

2 这个规定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两大理论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

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最重要的理论内容。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不仅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剖析了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发展、灭亡以及必然被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所取代的客观规律性。1883年3月17日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评价马克思一生中最伟大的两个发现,即“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和“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依据恩格斯的这个说法,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规定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与人的解放规律”就充分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两大理论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

唯物史观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核心。而这一核心观点,恰恰是围绕揭示人类社会的发展的客观规律展开的。辩证的、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所包含的最根本的理论观点和科学精神。唯物史观的提出,标志着社会科学发展历史上的一次革命。承认不承认社会运动有自己的规律,这是马克思主义与以往的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区别,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核心,也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核心。与以往的社会科学不同,唯物史观发现了人类社会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两对矛盾的对立统一运动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由于揭示了人类社会的这个基本矛盾,才科学地说明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唯物史观的发现也使社会主义变成了科学,把无产阶级的前途与社会发展规律联系起来,其重大意义在于,它指明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原因,指出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历史必然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剥削本质)和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性,阐明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斗争的经济根源,论证了资产阶级的掘墓人——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和前途,指明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必然性。

这两大发现,是人类社会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的关系,也体现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关系。这两大发现以社会发展客观规律这一真理为基础说明无产阶级及其人类解放的前途,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追求是消灭一切剥削和压迫,解放全人类,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和价值性相互统一、相互印证的关系。

3 这个规定具有思想的完整性和与时俱进的特点。

这个定义不像有的学者那样,把无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包含在马克思主义研究对象的定义之中,从而起到强调无产阶级革命的作用。我们的作法却恰好相反,“无产阶级革命”的词句没有出现在定义之中。这是不是消解革命?非也!定义中把社会规律和人类解放联系起来,概括了社会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两种情况。人类解放有两种形式:通过社会革命与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同时,人类的解放又分为两个方面:把人从自然界中解放出来和把人从社会关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在阶级压迫的社会里,人类解放的途径是革命。只有革命才能改变无产阶级受剥削受压迫的社会地位,巴黎公社、十月革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革命等都是通过革命改变受压迫状态、实现解放的例证。而社会主义社会,人类解放的形式就是发展生产力。邓小平曾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发展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只有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物质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劳动不再是谋生的必要手段而成为乐生的需要,人们才能摆脱对“人的依赖关系”和对“物的依赖关系”,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

特别需要指出,人类解放中已内在地包含着无产阶级的解放,因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是人类解放的前提,而且首先是无产阶级从资产阶级的统治中解放出来,人类才能解放。无产阶级的解放,包含有多重含义,不仅是政治解放,还包括从自然条件束缚下的解放,社会条件束缚下的解放,经济条件束缚下的解放,文化条件束缚下的解放,思想条件束缚下的解放等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解放与生产力发展密切联系,马克思主义旨在使全世界无产者和全人类不仅仅是作为历史的真正主人,而且都能摆脱繁重艰险的劳动,摆脱自然和社会任何形式的奴役,达到每个个人都能全面而自由发展,最终建立“自由人联合体”。而实现这个目标必然要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前提。可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强调“革命”①,显然是站错了历史方位!今天无产阶级的解放不再是一个革命问题,而是建设问题,即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仅要反映“革命时期”的实际,也要反映“建设时期”的实际。基于这个考虑,尽管无产阶级革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命题,但是它不贯穿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只是阶级矛盾尖锐、阶级斗争激烈时期的特殊命题,因而不应当出现在反映人类社会发展全过程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对象的定义之中。

4 这个规定体现了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规定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解放的规律”,其涵盖了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规律。例如,封建社会发展规律,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甚至共产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特定社会形态的发展规律都是社会发展一般规律之下的特殊规律,都包含在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内涵之中。不能把某一历史时期的主要任务和行动特点当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一般研究对象来理解。

马克思主义有鲜明的阶级性,马克思主义的学说是无产阶级求解放的学说,这是毫无疑问的。据此,有很多学者认为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说明一定加上无产阶级革命的学说的含义。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容具有阶级性和革命性,这是不容争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对象就只是“革命”!阶级l生与革命性是理论体系和内容的重要性质,也是理论体系的逻辑结论之一,它既不是研究对象,也不是全部结论。在无产阶级已经取得统治地位的情况下,革命的任务就由建设的任务所代替。要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无产阶级要团结其他阶级共同建设社会主义。今天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必须概括革命和建设两种实际。所以,在坚持革命理想的前提下,一定要领导、团结、包容其他阶级,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点,也是马克思主义所体现的社会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其实,中国的建设实践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早在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就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范围,他们之间的矛盾,都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矛盾,因此只能采取民主的方法加以解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新变化,出现了以私营企业主、个体户、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等为主的新社会阶层。新社会阶层之间、工人阶级与新社会阶层之间会产生一定的利益矛盾。但是,彼此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各阶级、阶层之间的包容性。毛泽东当年提出的政治上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科学文化建设中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改革开放的今天提出的“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以在全社会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这些理论都深刻反映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一定历史阶段、一定社会背景下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运用中的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结构

如果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界定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解放规律的科学,那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正是围绕着人类社会客观发展规律和人类解放规律展开的理论系统。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结构。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结构不应当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三大块结构。在这个内容结构中应当把哲学、政治经济学的结构给消解掉,突出世界观、方法论和人类社会一般规律、特殊规律和人类解放这样的一个基本线索。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结构应当是下列几个部分:

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理论,马克思主义研究社会的方法论,人类社会的一般规律,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规律,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规律,人的发展与人类解放的规律,共产主义与人类解放的前途等七个部分。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思想基础,从整体联系的立场阐述物质观、实践观、辩证法思想和认识论原理及其相互的统一关系,帮助学生建立科学的世界观。这一部分的难点是如何跳出哲学理论体系的论述方式,把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世界观理论传授给学生。

马克思主义研究社会的方法论,是学生直接认识社会的理论指南,尤其是在当今社会结构复杂、形势多变、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逐步显性呈现、人们的社会价值观多样多变的形势下,需要加强对学生观察社会的方法论进行训练。根据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阐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在社会研究方法论上实现的根本变革,抽取出社会科学研究中应当遵循的最一般的方法论原则,阐明这些原则所体现的唯物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让学生在社会认识中能够自觉处理社会科学研究中所涉及的这些辩证关系,自觉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一般原则指导社会认识和社会实践。

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社会主义发展的特殊规律和人的发展与人类解放的规律等内容,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本内容,此处不再赘述。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结构应当体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发展空间。

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形式,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具体的社会历史事件相结合,形成特定社会的发展理论。从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到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样的发展序列,就是这种形式的发展成果。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一定历史时期、一定地理环境、一定社会形态下与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产生出的指导具体实践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具体应用理论。而这种在实践中产生的对基本原理的应用理论,必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另一重要形式,是随着社会历史发展资料的积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断丰富和发展。换句话说,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也要体现在基本原理的层面上来。如此以来,我们要思考的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能不能够发展?如何发展?依据什么原则发展?我们以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结构,一方面要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性”,也就是有学者提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命题有哪些条,概括出来供人们学习、坚持和运用。另一方面,这个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容结构的设计,也要有利于人们在这个结构框架中展开新的探索。我们必须从具体社会实践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理论、研究社会的方法论结合一定历史的具体的社会环境、文化进步特点,挖掘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的一般规律、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规律、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规律、人的发展与人类解放的深层含义、准确把握它们的科学性,深刻研究具体展现的特殊性与个别特点,扩展和提升马克思主义的解释力和指导性,尤其是要根

矛盾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论范文

矛盾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论篇1关键词: “概论”课程教学 “原理” 方法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下简称“概论”)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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