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旁听心得报告(模板16篇)
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反思自己的行为和态度,从而在未来的工作和学习中取得更好的表现。以下是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写作和思考。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今天我在网上观看了法院审判,这让我受益匪浅,我主要有以上几点感受。
第一个案件为熊被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2013-4-221:00:28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然后,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要更加讲法律,依法维权。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维权。
一、律师在辩护中的那种气质,似乎在气势上就胜人一筹,这让我佩服;
五、在庄严神圣的国徽下,居然有一位代表着公平与正义的人民法官不自觉的在“堕落”(打瞌睡),这不得不让我去肆意的想象现在的司法执法乃至立法的现状,还有,难道在审判庭上唯有审判长在中流砥柱吗?左右之审判员几乎不置一词甚至想离开就离开,这是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吗?这点我确实搞不懂。
六、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我觉得确实太需要各方面的能力啦,司法考试是一大挑战,我想,律师行业就更是挑战啦,尤其是像上海、北京那样的大都市,所以,我更加觉得现在的自己要抓紧培养与挖掘自己的能力与提升综合素质,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及参与社会的能力,唯有如此才能担当今后要面对的诸多挑战,以不变应万变。
总之,通过这次旁听以及对那些庭审相关人员尤其是审判长及个别律师的优秀表现,我只信奉一句话——只要在路上,就有希望!
希望我们国家出现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更好地为国家服务,为人民维权,使我国法制更上一层楼,社会更和谐。
旁听法庭心得体会
第一段:介绍旁听法庭的重要性和目的(字数:100)。
旁听法庭是一种观察司法程序和法律运作的方式。对于法律爱好者、律师和法学生来说,旁听法庭是培养法律素养和扩大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通过亲身参与法庭审判过程,旁听者可以了解法庭运作的规则和程序,观察法官、律师和被告之间的互动,以及听取各方辩论的观点。近年来,旁听法庭的人数不断增加,这反映了公众对司法系统透明度的需求和对知识获取的渴望。
旁听法庭对我的影响深远。首先,我学到了很多法律术语和程序。在法庭上,律师们使用专业的法律术语和表达方式,而了解这些术语和表达方式对于理解案件的主题和争议点非常重要。通过旁听法庭,我能够更好地掌握这些词汇,提高我的法律素养。此外,我还学到了法庭程序,包括开庭程序、审理程序和结案程序等。这些程序对于公平正义的实现起着重要作用,而了解这些程序有助于我更好地评估法庭决定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其次,旁听法庭也给我提供了一个了解法官和律师的机会。通过观察法官在庭上的行为和表现,我能够感受到法官的权威和公正。我注意到,好的法官应该具备专业知识和冷静的判断力,并且应该对当事人保持尊重和耐心。而通过观察律师的辩论和策略,我了解到律师的角色是代表当事人的利益,并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和建议。旁听法庭使我更好地了解律师和法官的职责和义务,也给我展示了在诉讼中如何表现和处理不同情况的一些技巧和策略。
旁听法庭让我深思生活中的法律意识和合法行为的重要性。在法庭上,我目睹了犯罪行为的后果,这使我更加意识到违法行为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法庭的庄严气氛和审判者的威权形象让我深刻认识到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同时,旁听法庭也提醒我,合法行为不仅仅是尽量不犯法,还应遵守公共道德和社会伦理标准。在与他人互动和处事的过程中,我们应该考虑法律的约束和道德的规范,以确保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公平正义的实现。
旁听法庭不仅仅对个人有益,对公众和司法系统也有积极影响。首先,旁听法庭有助于提高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和透明度。公众对于司法系统的审判结果和公正性常常持怀疑态度,而通过旁听法庭,公众可以直接观察和了解审判过程,加深对司法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这种直接体验为公众提供了对司法系统的更真实和全面的认识,减少了对司法系统的误解和偏见。
其次,旁听法庭也对律师和法学生的教育和培训有着重要作用。通过亲身参与法庭的运作,法律从业者和学生可以将理论知识与实际经验相结合,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对于律师来说,亲自参与法庭审理还提供了锻炼辩护技巧和应对不同情况的机会,有助于他们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对于法学生来说,旁听法庭是将理论应用到实践的途径,使他们在毕业前就能对法律职业有更深入的了解和准备。
第五段:结语(字数:150)。
通过旁听法庭,我获得了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了解了司法系统的运作和法律专业的实际工作。旁听法庭使我更加重视法律意识和合法行为的重要性,同时也增加了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和透明度。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够通过旁听法庭来了解司法系统,加深对法律和公正的认识,并为构建一个社会公正和法治的社会作出贡献。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这次庭审除了带给我法律及具体制度上理性的思考之外,另一方面也通过亲身观看法官审案,看到了一名法官应具备的素质及自己在诸多方面的欠缺。首先,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具备很强的控制法庭审理节奏的能力。法官作为法庭上的主持者,需要将整个庭审的速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要将有限的法庭审理时间合理的分配到庭审的各个阶段,根据案情事实的复杂程度,案件争议点的多少及解决的难易程度,将时间分配到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不要在调查阶段花费大量时间最后导致辩论阶段仓促进行双方对争点没有发表足够的意见。这次庭审给我的感觉似乎就有些前松后紧,调查阶段法官给了原被告充分的发言时间来阐述他们的观点。但有时则会出现双方不停的重复述说自己的观点或者对本不重要的事实争论过多,导致后来的辩论阶段,法官需要不得已的打断原被告的发言以节省庭审时间。另外,作为一名法官在整个庭审中要保证自己的头脑一直处于集中且清晰的状态。
因为只有这样才会在庭审之初找到案件的各种争点,并通过庭审的进行不断缩小争点的范围已使法庭审理集中在对案件处理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上。在这个过程中法官不但要组织法庭审理,还要密切关注当事人双方对于争论问题所抱态度的变化,不断调整法庭审理的内容,已使法庭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解决最主要的问题以尽快解决案件。在将近五个小时的庭审中,我会不停的开小差,开始注意力会比较集中,但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注意力会慢慢的松懈下来,到最后甚至一点都听不进去。
回来后想想,假如我是这个案件的法官,我的这种庭审状态真是有点可怕,我可能会把整个庭审弄得一团糟。我开始意识到自己在这方面的欠缺,这其实与平时课堂上注意力的松懈有关。在自己累时,很容易就懈怠自己,虽然在学校这不会造成太大的后果,但一旦这种状态形成了一种习惯或者一种做事的态度,那就不再是小事了。所以,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一定要约束自己,在课程还没有结束时,无论自己有多累,都要要求自己坚持下去,要注重在点滴小事上培养自己办事严谨认真的态度,训练自己的长时间高度集中注意力的能力。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毒品
第一段:引言(100字)。
近年来,毒品问题在社会中日益严重,给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作为普通公民,有义务和责任了解毒品的危害和影响,为预防和打击毒品犯罪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此,我决定旁听法庭审判案件,深入了解毒品问题,并以此为主题写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对毒品案件的旁听(300字)。
我决定旁听一起涉及毒品的案件,了解毒品犯罪的背后。在庭审现场,我看到被告人因吸食毒品或贩卖毒品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为了满足对毒品的需求,毒贩不择手段,甚至将贩卖毒品的责任转嫁给他人,使一些无辜的人也卷入危险之中。同时,我也目睹了毒品的危害,一些被告人面容憔悴,身体虚弱,精神极度恍惚,家庭关系破裂,甚至犯罪行为的影响蔓延到亲朋好友中。这一切让人深刻意识到毒品对个人和家庭带来的巨大伤害。
第三段:对司法程序的认识(300字)。
在旁听法庭之前,我对司法程序只是片面了解。通过旁听毒品案件,我深入了解了司法体系及其运作机制。审判过程的公正性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法官严肃认真,对案件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审理,保证了受害者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我也体会到了法庭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不论贩毒数量大小,都会受到同样严厉的惩罚,以此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
第四段:反思与思考(300字)。
毒品问题虽然受到了严厉打击,但仍然存在庞大的市场需求,亟待全社会共同努力解决。旁听毒品案件,我深刻反思了个人的生活态度和社会责任。每一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远离毒品,并积极参与到毒品预防工作中。政府、社会组织、家庭和学校,应联手开展全面的宣传教育,从根本上预防毒品问题的发生。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200字)。
通过旁听毒品案件,我不仅深入了解了毒品问题的危害和影响,也对司法程序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也让我认识到毒品问题关乎全社会的福祉,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我将继续关注毒品问题,积极参与预防与打击毒品犯罪的行动中。希望通过共同努力,我们能够创造一个没有毒品的社会,让人们过上健康、幸福的生活。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早9点整,我有幸参加漠河县公安局组织的法庭旁听活动,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法庭旁听。对我个人而言,若有所想的不是案件的本身,而是整个庭审的过程和氛围。
进入法庭,庄严的国徽让我感觉整个人都严肃起来了。第一次参见这样的活动、第一次进入法庭、看见庄严的国徽,感觉无比的亲切和自豪,以及身为一个公安战线上的一员,我深深的感觉到身上的责任和使命。
庭审开始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更给庄严的法庭添加了一些神圣的味道。陆续进入法庭的审判员、公证员等、身穿整洁的黑色西服、佩戴着神圣的国徽,给法庭又增加了一份威严,不容藐视、不容亵渎,庭审在场的所有人都自觉起立。
案件的主要内容是:两男子酒后辱骂他人,发生争执厮打在一起,随后用尖刀先后将4名受害人刺伤。
在这起案件中我深深的感觉到当今社会的青少年,缺少的法律意识。他们有着正值的青春年少、丰富多彩的人生、幸福美满的生活、本应前途无限。而因一时之冲动却站在了被告席上等待着法律的制裁,禁锢人生自由的铁窗生涯,面对即将失去的自由。在法庭最后陈述时,他们无不痛心疾首,悔恨万千,感觉到愧对亲人和对被害人的伤害,而一切已晚。从天堂到地狱,人生与事业瞬间徒然转向,这无疑是一场悲剧。
旁听完这起庭审,我的心内久久难以平静。我想,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做任何的事情都要遵守着国家的法律法规,人们必须要懂得用理智的心态来调解自我,尤其要压抑和克制自己潜意识中蠢蠢欲动的一些不理智想法与冲动的做法,不然就会让自己悔恨终生。
我深深的感觉到了当今社会,由于青少年缺少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清楚认识,做任何事情只凭一时之冲动,做出了让自己难以承受的后果。青少年乃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希望、国之的根本。通过这次庭审,我也看到了自己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淡薄,今后我会努力学习增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在今后日常工作中、到辖区内走访居民的时候,把我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宣传给辖区的广大居民。让更多的居民和了解国家法律法规,让更多的青少年避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这次实习我们班共分成五个小组,分别被派往五个实习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我们组被派往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虽然我们的专业并不是法学,但考虑到有一定的专业相关性,比如关于劳动纠纷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还是有一定的意义的。希望通过这次实习学习更多的专业相关知识、处理社会关系的技巧,增强社会适应能力,而这些往往是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
我被分在了行政庭,我们办公室里有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这一个月来就由她们来指导我的实习工作。刚来到办公室的第一天我就向老师请教了关于法院的基本状况,了解到由于金水区算是郑州市管辖范围比较大的一个区,因此金水区法院平时的工作较其他法院会比较忙,其中尤其以民一庭为最忙,每年接的案子都要有几千数之多,民一庭主要负责像离婚之类的民事纠纷,民二庭则是负责处理经济纠纷,而我们行政庭则是负责处理行政纠纷,也就是我们说的“民告官”,此外还有处理申请行政强制执行问题的职能,这样的性质也决定了行政庭的工作比较清闲;除此之外审判庭还有刑事庭和少年庭,还有负责执行的执行局及法警队,其他职能部门还有负责立案申请及审查的立案庭、审理监察的审监庭、负责处理信访案件的信访科以及从事技术鉴定的技术科等,此外金水区法院下属的还有柳林法庭和祭城法庭。这就是金水区法院大致的组织职能,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才能使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而这些对于法院的基本状况在没有来到这里实习之前是完全不了解的,这次实习的确使我受益匪浅。
在行政庭里,必须协助书记员和法官的工作,即使在这里的工作并不是那么忙,但还是感到充实而有益。以下是我做的主要工作:
(一)整理卷宗。
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法院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起诉书、票据、原被告身份材料、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材料、答辩状、法院传票及公告、庭审笔录、判决书、送达回证以及上诉状、上诉移送函、上级法院的判决书及回复等等,正卷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带离法院,阅卷完毕后应及时送还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顺序排列内部文书、填写封面、装订成册、张贴封条、书记员盖章等工作。
这项工作看起来是一个简单体力劳动,但是,在整理卷宗时,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要求,熟悉并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将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学习整理的过程中,书记员文老师手把手教导,我秉着不懂就问的'精神,向她请教了许多整理过程遇到的问题,例如:缺少票据是怎么回事?送达回证缺失怎么办?多余的证据怎么整理?经过文老师的指导和自我的学习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并能够独立的整理卷宗,但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而且在粘封皮时总是粘的皱巴巴的,不过所谓熟能生巧,在整理了好几份卷宗之后,这也不成问题了。
(二)打印文书、送达文书。
打印文书同样要细心,因为司法文书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错别字和不当语句。我首先将文书在电脑上打出来,然后检查打出来的文档,修改错字和不当措辞,然后通过法院内部的即时通讯软件将文档传输给打印室的工作人员打印出来,然后去取回打印出来的文件,发给法官。送达文书和票据一般都是当事人接到了通知,到法院来领,这就提高了工作效率,票据主要退诉讼费,送达文书还需要按照规定填写送达回证。除此之外,每份打印的判决书等都要盖有“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的章,并且要到办公室盖法院的公章,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严谨和程序性。
(三)旁听庭审。
通过旁听案件,我对行政案件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行政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因为行政庭审理案件的性质,多数为某人状告某局(厅)或者某单位的行政不作为案件,这就应该是为老百姓提供了一个申诉的平台,在审理过程中就要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为老百姓着想。这就要求法官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应该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四)拟写并校对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
整理校对庭审笔录和合议庭笔录的工作也是相对比较简单的,主要发现有无缺页、错别字、不当措辞等。除此之外,有时需要自己拟写这些笔录,由于笔录一般上都是当事人自己说的原话,是作为证据的,不能对其进行概括总结,因此,这项工作其实也就是在开庭时将当事人的话记录下来,而一般上法院对于这些也是有固定格式的,所以在开庭之前就可以把基本信息先在电脑上写好,这是比较简单的,因此这项工作我也能很容易完成。在运用电脑编排这些文字中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在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五)拟写判决书。
如果前面的工作只能是一些体力上的劳动的话,那么拟写判决书应该是最有技术含量的一项工作了。判决书前面的内容比较容易,原被告、委托人、第三人的个人情况还比较好写,因为这些内容是现成的,直接写上去即可。案件案由和法院审理情况这一段有着固定的格式,按照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来写即可。
判决书后面的内容比较多,写起来也比较困难。原被告与第三人对案情的陈述以及相关理由等内容必须从起诉书和答辩状中整理出来,要保持与当事人陈述的内容一致,对其中不当的措辞语句进行修改,并适当精简不必要的内容,这是一个比较困难的过程。剩下的内容是“经审理查明”和“法院认为”,这是最重要的内容,因为这是法院调查和审理的最终结果,事关双方当事人的具体利益,不能有一丁点儿马虎。由于这个内容是专业方面的知识,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还是不是很懂,所以通常是姚老师拟好的稿,只要按照她的拟稿打上去就好了。之后姚老师认真修改了我写的判决书,并对我进行了指导,指出了我拟写时的不足之处,使我受益良多。
在实习过程中,除了做上述的基本工作之外,我也认真翻看过整理成册的卷宗,结合自己专业,发现其中确实是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思考和研究的。
实习,就是实实在在地学习,实习中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一点。我学会了如何整理卷宗并装订归档,学会了如何拟写判决书,了解了法院内部的职能分工,熟悉了行政审判流程,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这次实习,可谓收获颇丰。实习在给了我启发的同时,也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理论与实践脱节,无法将理论熟练地运用,专业知识不扎实,对于专业知识的学习有待于加强。
在法院两个月的实习,我经历了很多,也学到了不少知识。每天按照法院的作息时间时间上下班,充分的利用好每天的时间,每天都有收获和体会。在行政庭里,我积极地协助书记员和庭长的工作,认真的学习,虚心的请教,每一次的实践都令我深有体会和学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学会了如何作庭审笔录,整理并校对过各种笔录,打印文书,熟悉了法院内部职能的分工,每一天都过得充实而有意义!
实习给我感悟的同时也令我认识到自身的不足:理论知识掌握的不扎实,理论与实践脱节无法将理论知识很好的运用实践当中。通过这样的实习在找到自身的不足的同时就要学会如何的去填补这样的缺陷,为成为一位真正合格的法律人而不断努力,奋进!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昨日上午,成都高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两起刑事案件,并通过新浪微博视频同步直播;#高新法院庭审直播#话题阅读量超过36.7万次.
大跨越。
在司法公开的进程中,庭审录播已经成为一个普通的公开手段,而要实现庭审录播到视频直播却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大影响。
“通过直播,不仅促进司法公开,也可以通过这种互动,拉近法院与民众的距离,增加司法信任感.”
“一旦直播,将面向所有不特定公众公开,对当事人的影响极大.因此法院在选择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法律和规定的要求.”
昨日上午,成都高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关于“盗窃罪”和“刘某危险驾驶罪”两起刑事案件.案件本身虽然简单,但这次开庭去采取了一次特殊的公开模式——新浪微博视频同步直播,而受到了广泛关注,#高新法院庭审直播#话题阅读量超过36.7万次.
据省高院审管办副主任谢崇航介绍,高新法院实行的微博视频直播,在四川省法院系统乃至西部省市法院中均属首次.
据悉,成都高新法院试点的视频直播案件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只要符合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均可以实行网上视频直播.
首案开审:。
微博上“挤”了数万人。
“现在开始开庭,请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严格遵守法律纪律,我们的庭审视频将在微博上同步直播.”昨日上午10时30分,高新区法院2号法庭书记员宣布了法庭纪律,随后在书记员电脑上启动了“视频直播”操作平台,整个法庭的庭审画面出现在了成都高新区法院的微博上.
核实被告人身份、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胡平杰盗窃案在法官谢纲的主导下有序审理,庭审现场除了被告人胡平杰外,有1名法官1名书记员,2名公诉人2名法警和3名旁听人员.
这起使用简易程序且独任审判的刑事案件,是高新区法院再普通不过的一起刑事盗窃案件,然而在法庭之外,却有数万人的关注和数十万人次的关注量.
去年10月,被告人胡平杰在高新区盗窃一辆摩托车后驾驶到郫县销赃,今年3月31日被抓获.归案后,胡平杰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其赃物也被追回.案件侦破后,高新区检察院以胡涉嫌犯盗窃罪向高新法院提起公诉.高新法院经过审批后,决定将此案作为微博视频直播的首个案件.
“你对公诉书有什么意见没有?”“被告人你有何辩护意见?”在庭审中,被告人胡平杰当庭认罪,连称“没有”,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出了忏悔.审判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胡平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元.
胡平杰盗窃案审结后,高新法院又对被告人刘某危险驾驶案进行了审理,并进行了微博视频直播.
刘某于去年10月酒后驾车与电瓶车相撞,经检验,血液样品酒精浓度达392.1毫克/100毫升.今年3月5日,案件侦查终结后,由高新区检察院公诉至高新区法院.
数字阅读量36.7万。
据高新法院介绍,庭审直播从上午10:30开始,至直播结束,#高新法院庭审直播#话题阅读量36.7万,几条主要微博转发量达1030次,而成都高新法院的微博粉丝从当天的4000多个增加至9900多个.
为什么要视频直播庭审?
这是最直接的监督。
“高新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试点法院,率先在西部省市试点视频直播,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从而树立司法公信力.”昨日到直播现场的省高院审管办副主任谢崇航介绍,视频直播这种公开模式,首先对审判法院是最直接的监督和约束,不仅要求法官具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同时要求法官严格依法办案.
谢崇航还介绍,在约束法官的同时,也会对被告人、公诉人、辩护人以及民事案件的各方当事人形成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依法参与诉讼.
“通过这种直播,不仅促进司法公开,也可以通过这种互动,拉近法院与民众的距离,增加司法信任感.”高新法院介绍,也只有通过这种互动公开,让公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与公正.
据谢崇航介绍,微博庭审视频直播模式,已成为成都高新法院案件审理的司法公开新模式,下一步将逐步扩大到全省各地法院.
哪些案件可以视频直播?
选案很严当事人也可申请。
在昨天的微博视频直播中,高新法院选择了2件刑事案件.而事实上,高新法院的微博视频直播案件并不仅限于刑事案件,也不仅限于使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据介绍,由于目前省、市两级法院还没有出台具体的视频直播办法,成都高新法院在试点微博视频直播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大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遵循依法、真实、规范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1关。
四类案件不能直播,也不能录播。
“按照规定,视频直播的案件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高新法院也是如此,并没有限定案件范围.”高新法院称,有四类案件不能进行视频直播或者录播,具体包括:(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二)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三)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四)其他不宜庭审直播、录播的案件.
第2关。
关注度高不高、有没有教育意义。
据介绍,在直播流程上,法院也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首先,由法院相关审判庭在可以直播的案件中,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然后,按照程序向所在法院进行申报,并填写庭审直播、录播申报表,提交案件重要的诉讼文书;经所在法院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批准.必要时,报上级人民法院审核.
第3关。
对当事人的影响极大,必须慎选。
“视频直播不同于法律意义上的公开,一旦直播将面向所有不特定公众公开,对当事人的影响极大.因此法院在选择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法律和规定的要求.”高新法院表示,“当然如果当事人自愿要求视频直播,并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法院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也可以代为申报.”
另据高新法院介绍,法院将每周选择有代表性和法律价值的案件,将其上传到网站“庭审现场”分类栏.
反馈“新奇,方便”
“庭审视频直播总算走到我们西部了,为成都高新法院点赞!”
“我经常在外面,能在手机微博看到这样的庭审直播,感觉很新奇,很方便.”
“法院的审判过程可以直接在微博上看直播了,以后不用去现场了,成都法院真给力.”网友们纷纷对高新法院的视频直播表示肯定.
旁听民事法庭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50字)。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民事审判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影响着社会公正和人民权益的保障。然而,对于普通人来说,了解民事法庭审判程序并不容易,这时旁听法庭审判成为了一种很好的方式。我最近有幸旁听了一次民事法庭的审判,这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经历,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我国的司法制度和法治精神的重要性。
第二段:旁听心得(250字)。
首先,我对我国的法官队伍产生了更大的尊重。这位法官在审判过程中,表现得非常专业、公正和严谨,不断调查取证,引导当事人严格遵循程序交换观点,在法律层面上为当事人的权益进行积极维护。其次,我对我国的法律体系产生了更多的信心,无论是从民法典还是民事诉讼法的规范性、清晰性、有效性和公正性来看,尤其是在涉及到个人及其家庭财产、合同、债务等方面,都有非常明确的相关规定。更重要的是我感觉到,法庭审判作为卫护社会公正和市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司法公正的标志,司法官员拥有非常高的知名度,他们的职责是保护人们应有的权利和利益。
第三段:法庭文化(250字)。
值得一提的是,每个司法院都有自己的理念和文化。在这次的旁听中,我非常喜欢那些法官对各种案件的处理方式。当有案件需要调查时,他们会用科学手段,如DNA技术、语音辨识技术等,来找出真相。同时,法官也注重在审理过程中对当事人的关怀和尊重,语调温和,非常耐心地为当事人解疑释惑。他们的积极作风,流露出他们信仰正义,弘扬了社会文明和文化,让我不但对其负责的职业更感兴趣,也促使我对我的人生道路做出了更多思考。
第四段:法治精神(250字)。
法治是社会规范的核心,是人民根本利益的保障。法治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人民共享公正、公平、公正的现代法律制度。通过这次旁听,我更加理解了法治精神的内涵和实践要求。法治是国家管理、服务和保障功能的总体体现。在我国,推进法治进程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和义务。没有法治,也不可能有社会公正和人民权利的保障,没有法治,国家也不可能长治久安。正是由于法治才能够推动社会科技、文化、经济建设向前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段:结论(300字)。
总之,旁听民事法庭是一次非常难得的经历,它让我认识到了很多以前没有注意到的问题。对于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来说,了解民事审判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协助法庭公正审判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只有自身具备足够的法律知识和法治素养,才能够更好地参与到国家建设中,更好地推动社会进步。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不断学习法律、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到社区公益活动中去,为社会和谐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庭旁听的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是指公众以非当事人或非诉讼代理人身份进入法庭旁听庭审活动的一种行为。作为一种观察和学习的机会,法庭旁听让我对法律体系和司法机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过旁听庭审,我不仅收获了法律知识,还对法官、律师以及法庭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法庭旁听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也促使我更加重视法律教育的重要性。
首先,作为一个旁听者,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官的公正与权威。在庭审中,法官以公正的态度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他们冷静、客观地评判事实,推演法律适用,并在审判过程中平衡各方的利益。他们严密而严谨的言行,令人肃然起敬。法官作为法庭上不可或缺的角色,是维护社会正义和法律秩序的守护者。通过旁听庭审,我对法官职责的严谨和公正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
其次,律师作为法律代理人在庭审中的精彩表现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严谨的思维和犀利的辩论技巧,展示了法律学问的深厚和扎实。律师的职责是为当事人辩护或代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们认真准备案件材料,充分了解案件的细节,并通过陈述、质询和辩论等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旁听庭审让我看到了律师团队配合默契、技巧娴熟地与对方进行辩驳,思维的交锋也让我触发人类的智慧火花。
再次,法庭旁听让我对法庭程序有了更加明确的了解。在庭审过程中,我见证了法庭的庄严和严肃,法庭程序的规范和严密。从开庭宣布到庭审进行,再到判决宣布,整个法庭程序条理清晰,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旁听庭审,我体会到了司法程序的严密性和法治的庄重,这让我相信只有依法适用是维护公正的基础。
最后,通过法庭旁听,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法律学问是人们认识法律、运用法律的基础,也是公民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通过旁听庭审,我进一步明确了普及法律教育和提高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只有通过教育,人们才能够明白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合理地维权或履行义务。只有公民能够自觉遵守法律,社会才能实现和谐稳定,法治建设才能朝着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
总之,法庭旁听是一次有益的体验,通过旁听庭审,我不仅学到了丰富的法律知识,还更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体系和司法机构的力量。法官的公正与权威、律师的精彩表现、庭审的程序规范,都让我对司法工作产生了更强烈的敬意。同时,法庭旁听也让我更加认识到了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只有通过教育才能够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促进社会的法治建设。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活动开始前,“法庭”外等候着550名师生,他们排队通过法警的安检.为确保庭审万无一失,惠州中院和惠州学院共组织了40多名安保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经过一个小时的安检,所有旁听人员均就席,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后,全体起立,待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入席.本案由邱志勇担任审判长,黄静、邱玉薇担任审判员.审判长敲下法锤,庭审现在开始.
据介绍,经检察院审理查明,11月17日,被告人陈某在广东省阳西县以人民币8万元的价格从“小洋”(另案处理)的手中购得毒品海洛因一包.同年11月21日23时许,陈某驾驶小轿车,携带所购得的海洛因并搭载其朋友刘某雄(另案处理)从阳西县前往广东省汕尾市.次日凌晨3时许,因车辆发生故障,陈某将车停靠在深汕高速公路沙田服务区时被巡逻民警查获,当场在该车副驾驶位后面缴获可疑毒品一包(净重410.32克,检出海洛因成份,含量为36.99克/100克).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数量大,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属于累犯、再犯.
在审理过程中,陈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称非法持有的毒品用于个人吸食,没有打算贩卖出去,希望法庭再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法官敲法槌,宣布毕庭.
《以案说法》进校园学生感受强烈冲击。
虽然庭审结束,但是同学们仍未离席.为了让同学在旁听庭审后对法律知识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惠州中院和惠州电视台将《以案说法》栏目的演播室搬进校园,让法官和同学们进行交流互动.
昨日,走进演播室的法官是惠州刑事第一审判庭庭长游小勇,副庭长邱志勇.同学们对毒品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很感兴趣,数名学生正在向法官提问,比如,“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有什么区别”、“犯罪后对以后的人生会有什么影响”’……法官一一作出回答.
在与学生互动交流后,两位庭长向主持人介绍了惠州毒品犯罪审理的基本情况,以及惠州法院打击毒品犯罪的有效措施.
活动结束后,惠州学院政法系学生张眉月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平时已经在书本上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是当天看到被告人带着沉重的手铐脚镣走进法庭时,视觉上和心理上都产生了强烈的冲击.
法庭案件旁听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00字)。
法庭案件旁听是一种近距离感受正义和法律的方式。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曾经有幸获得了旁听庭审的机会。在这次体验中,我不仅对法庭的严肃和庄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感受到了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性和正义的力量。在此,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感受庄严的法庭环境(200字)。
当我踏入法庭时,首先袭来的是一种庄严的氛围。整个法庭的装潢充满了庄重和肃穆,让人不敢有丝毫的不敬。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法官的外表,他身着法袍,戴着法帽,坐在高高的法庭椅上,严肃的面容里透露出对正义的追求和责任感。法庭内的纪律也是非常严格的,每个人都需要按照规则行动,不得擅自打断或干扰庭审过程。这种庄严的法庭环境让人们对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有了更深入的体会。
第三段:感受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300字)。
通过旁听案件,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性。每一个庭审都是为了解决纠纷、保护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是社会的治理工具,是社会进步和民众幸福的保障。在庭审中,我看到法官、律师和法庭工作人员们对法律非常熟悉,他们运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秉公执法,是法律的守护者和执行者。庭审过程中,当事人争论激烈,法官通过各种证据和法律条文准确地判断和裁决,给予当事人公正的审判。这不仅体现了法律履行其职责的力量,也证明了法律对于社会的保护与安全的重要性。
第四段:感受正义的力量(300字)。
旁听庭审使我更加相信了正义的力量。在庭审现场,我看到一名弱势群体的代表因违法行为而受到控诉。在辩护律师的努力下,他们为自己解释并提供证据。法官充分倾听双方的观点,并凭借法律的力量做出公正的判断。这一刻,我看到的不只是一个案件的审理,更是对正义的坚守和对公平的追求。法庭的审判不分富贵贫贱,公正无私,让我对法律与正义之间的紧密联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第五段:个人体会和总结(200字)。
通过旁听法庭案件,我有机会亲眼目睹了法庭的庄严和正义的力量。这次体验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性和价值,以及法律与正义之间的联系。作为普通公民,我们需要更加重视法律,并且明白法律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的作用。我们应当自觉守法,也要尊重法律的权威。只有在大家共同遵守法律的基础上,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公平、和谐和有序发展。
法庭旁听的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是我一直想尝试的事情,因为它是对法治社会的一次深入体验。最近,我终于有了机会去法庭旁听,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法庭旁听的心得体会。首先,我将介绍我对法庭旁听的期望和动机,接着我会谈谈我的具体体验,然后我将重点讨论一些收获,最后我会总结我对法庭旁听的看法。
首先,作为一个法律专业的学生,我对法庭的运作和审判程序非常感兴趣。我对法庭旁听寄予了很大期望,希望通过观察实际的法庭审判过程,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此外,我也希望通过这次旁听,了解法庭是如何保护公民权益,实现正义的。这些期望使我对法庭旁听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我的法庭旁听经历非常令人难忘。我选择了一个重要的刑事案件进行旁听。进入法庭的那一刻,我仿佛进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庭审现场肃穆而庄严,法官、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严肃而专注。整个过程充满了紧张和高度的专业性。法官的发问、被告和证人的回答以及律师们之间的辩论,都展现了法庭审判过程的严肃性和复杂性。
在旁听中,我不仅仅是观察者,还要学会分析和思考。我尽力理解双方律师的论据和辩护,同时也要观察法官的态度和行为。在这个过程中,我逐渐发现了法庭中权衡利益和保障正义的艰难。法官需要慎重考虑各方利益,同时保证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律师们则要通过严谨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据,为被告人辩护,履行法律职责。
通过法庭旁听,我获得了不少收获。首先,我对法律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法庭上,审判程序非常复杂,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律师就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展开争论。这使我意识到,法官在案件中的重要性,他们需要高度专业和公正。其次,我对法律程序中的法律条文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法官和律师们在审判过程中频繁引用法律条文来支持自己的观点,这使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严谨性和权威性。最后,我也看到了法庭审判中人性的一面。在旁听过程中,我看到了法官对被告人的关切和律师们对被告人的辩护动情之处,这使我意识到法庭并不只是冰冷的程序,而关乎到每个被告人的命运和公正。
总体而言,我对法庭旁听的经历充满了感激和收获。通过亲眼目睹法庭审判过程,我不但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还深刻认识到执法者和律师们所承担的责任和压力。同时,法庭旁听也让我更加珍惜法治社会的机制和重视正义的实现。我相信,通过这次经验,我会更加努力学习,为社会正义和法律规则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希望将来有更多的人愿意参与法庭旁听,亲身体验法治社会的运作,增进对法律的理解和尊重。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旁听人员进入法庭.”早上8点24分,随着这条微博的发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山东高法开始了“于欢案二审庭审”的微博直播.据记者统计,@山东高法共发出了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在内的133条微博对该案进行了全程直播.
微博直播。
这场从早上8点24分持续到23点04分,长达15个小时的直播让法庭之外关注于欢案的社会公众成为了这次庭审的见证者和监督者.以公开促公正,随着@山东高法这场全程全方位的微博直播,社会公众此前对于于欢案种种疑惑和担忧也随之消除.
作为专家学者受邀前来旁听该案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庭审不仅广泛邀请了各界代表来旁听,在审判公开方面做得非常充分,而且用微博直播的方式回应了民众的极大关切,可以说,于欢案二审的司法公开做得非常好.”
另一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德州市宝丽洁物业公司经理焦文玉也感慨道:“于欢案被媒体报道后,朋友圈里传什么的都有……微博直播让谣言不仅止于智者,还止于公开!”
法庭调查不回避“敏感案情”
于欢案二审开始前,一名法学院学生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于欢案被媒体广泛报道后,我和同学们都很关注这个案子,也经常讨论.但大家对这个案子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后来发现造成大家看法不一的主要原因就是我们所有讨论的基础都来自媒体上碎片化的报道,人们对于一些很细节的案件事实并不清楚.”
这名学生说,比如说媒体都用“辱母”,那到底是怎样的情形和程度?还有于欢拿刀捅刺的时间点前后都发生了什么?我觉得这些对于讨论于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很重要.所以还是很期待可以从这次微博直播中了解案件的全貌.
令人欣慰的是,这次于欢案庭审没有辜负公众的期待,各方证人均到庭.其实在庭前会议时,只有检察员和杜志浩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其他诉讼参与人未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但合议庭经研究决定,通知证人苏银霞、杜建岗出庭作证.陈光中认为:“各方证人到庭这一点非常重要,这样更有利于查明真相.”
证人苏银霞出庭作证.(来源:@山东高法)。
此前有不少人担心“微博直播会和谐掉”辱母的情节,但事实是,@山东高法的微博一字不差地发布了于欢本人及其母亲苏银霞对于受辱情节的描述.
焦文玉代表说:“庭审之前,我们朋友私下讨论的时候最常提到的一句话是‘是你,你能忍吗’,但是对于事实究竟是怎样,我们确实也不清楚.这次庭审恢复了案件的原貌,消除了此前的各种传闻和猜测.”
庭审坚持以审判为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是此次受邀前来的专家学者,在被问及旁听观感时,他告诉记者:“于欢案二审的庭审过程是一次结合社会高度关注案件与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重要实践.这次庭审的每一个环节都贯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比如第11条要求,‘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都应当在法庭上出示,依法保障控辩双方的质证权.对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和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一般应当单独质证’,这点在此次庭审的法庭调查环节中就体现得非常充分.”
庭审现场.(来源:@山东高法)。
黄京平还提到:“此次庭审中,审判长对于各方尤其是于欢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予以了充分的保障,可以这么说,这次庭审让人感受到了法庭是一个实现公平正义的殿堂.”
另一名作为专家学者受邀前来旁听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表示:“此次山东高院的庭审还是值得肯定的.庭前会议准备充分,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庭审过程严格贯彻了以审判为中心,并不是走过场,而是实实在在保证了事实调查、证据展示、论证说理辩护在法庭.此次庭审中证人出庭作证、各方质证,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都严格依法.”卢建平补充说:“还有就是庭审中回应高利贷、正当防卫、涉黑、警察处警、司法与與论关系等,释法说理,使审判成为绝佳法治教育课堂!”
审判细节彰显人文关怀。
在采访几位旁听的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过程中,大家都不约而同地为审判长点赞.受邀在现场旁听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蔡学恩对记者说:“作为一名律师、人大代表,感触最深的是审判长对辩护人和代理人的充分尊重.特别是有代理人未能围绕案件关键点发表意见,辩护人也有发表与本案无关的意见时,审判长有足够的耐心在专业上进行提醒引导,并给予充足的时间.这充分体现了在庭审中对律师作用的高度重视.”
卢建平说:“审判长调度有方,充分保障各方权益.比如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到庭作证时,于欢的情绪有些波动.此时,审判长照顾于欢的情绪,宣布休庭10分钟,这一个小小的举动彰显了法庭的人文关怀.”
焦文玉说:“审判长在长达十多个小时的庭审里对现场的掌控能力非常好,整个庭审非常有秩序.最让我感动的是,审判长对于欢的眼神、语速和语气,让人感受到了善良与正义.尤其是审判长与于欢对视的时候,我当时就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这句话.”记者看到笔记本上面写着:“法律无情,法官有爱”.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本案是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纠纷案,于2012年12月19日上午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审理。
书记员宣读完注意事项后,审判长入庭就坐,询问原被告双方基本信息。原告范雨涵,系未成年人;代理人为其亲属彭秀丽,今日缺席;原告方的委托代理人为律师朱文宁,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被告窦效宁今日也未到庭,其投保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张店分公司委托单位职工张兴出庭应诉,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
本案正式开庭后,原告提出三点诉讼请求:
一、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共4021元;。
二、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三、要求被告方承担此次诉讼的费用。
原告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及理由:2015年9月21日,被告窦效宁驾驶机动车在张店区昌国路与原告彭秀丽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原告车辆受损,原告范雨涵受伤,被送往医院就诊。根据张店大队[2015]10002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事故的主要责任由被告窦效宁承担,因此诉至法院,请求被告依法赔偿损失。
被告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保险公司在范围内进行赔偿,但诉讼费、医疗费不予赔偿。
由此,法庭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否应当得到满足。针对争议焦点,原告委托代理人提出了五组证据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进行证明:
二、出示了原告门诊病历一份、单据及用药明细一组,用来证明急诊的事实及支付情况;。
四、出示了交通费明细一份,用来证明原告因其支付的交通费;。
五、出示了原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补课证明一份及请假证明一份,用来证明原告系在校生,由此产生的补课费用。
因此,原告委托代理人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2161元,护理费按100元/天的标准赔偿1000元,交通费300元,补课费560元。
被告委托代理人无新的证据提交,仅针对原告的五组证据进行了质证:
一、表示对证据一无异议;。
240元赔偿;。
五、对证据五有异议,原告系九年义务教育在校生,无需缴纳补课费用,不可费用为间接损失,不属于直接理赔的范围,法院应当依法驳回。
被告方质证完毕后,原告方作了如下补充:原告系在校生,事故导致右臂缝合两针,需定期去医院拆换药,无法按时接受教育,因此聘请教师进行补课是必要措施,并由于其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需要亲属的陪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也应由被告承担。
在法庭辩论环节,原被告双方就各赔偿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观点与质证环节的观点基本一致,几轮交锋后,法庭宣布结束辩论。
由于双方无法在护理费用和诉讼费用上达成一致,因此无法调解,进入宣判。法院宣判:2015年9月21日,被告窦效宁驾驶机动车在张店区昌国路与原告彭秀丽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原告车辆受损,原告范雨涵受伤,被送往医院就诊,事实明确,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侵权法》16条、48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法解释》14条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161元;二、护理费按100元/天为标准,由被告赔偿原告护理费300元;三、交通费酌情支持100元;四、补课费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赔偿责任由被告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张店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被告窦效宁承担。责令被告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张店分公司在10日内在限额内赔偿原告2561元,25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窦效宁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若当事人不服该判决,应在15日内上诉至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侵权的赔偿上,双方对医疗费无异议,在护理费上的分歧点在于是按照急诊留观的天数还是按照实际天数。该案的法院选择的是急诊留观的3天,而并非原告请求的10天,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原告诉讼请求的限制,防止出现原告过分夸大护理费用、对被告不利的情况。在交通费问题上,由于原告证据并不明确,对原被告的分歧,法院作出了酌情给定的决定。而补课费作为法律上未规定的内容,法院并未支持该观点。
这场旁听给了我深刻的启示,在法庭上,要向审判庭明确表达己方的论点和证据,同时要对对方的论点作出回应,从而强有力地回扣自己的观点。若质证和辩论环节言辞含糊、证据不明,便无法证明自己的论点,则法院也无法维护自己应得的赔偿。
而法院,也要在衡平的基础上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审慎地查明事实,准确地适用法律,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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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报告心得体会
在本次课程中,老师安排了一项旁听报告的任务,让我们去听别的小组的汇报并写下自己的感受。这对于我们不仅是一种学习和锻炼,也是一次与他人交流的机会。在这次任务中,我不仅收获了很多知识,还领会到了许多与人交流合作的技巧,这使我倍感受益匪浅。
第二段:任务描述。
在这次任务中,我旁听了一个关于物联网的汇报。该小组成员向我们介绍了物联网的定义、应用领域,以及对社会发展和生活的影响,和自己的项目设计成果。在汇报中,该小组不仅提供了非常丰富的信息和思考,也利用了许多照片、视频等画面来说明,让我们更加直观地了解了物联网的重要性和潜力,使我对这个领域的深层次认识与理解。
在这一过程中,我不仅学习到了关于物联网的知识,更体会到了如何高效的做一次汇报。例如,通过深入研究主题来保证该汇报的有效性;在形式上也非常的精妙,如ppt的设计,内容结构,视频和照片的引用,等都体现了该小组的用心;此外,交流技巧在这里也得到了展示。该小组之间的协同工作让我知道了团队的合作对于实现长远的目标和取得成功的重要性。我认为,在我的学习生涯中,这些技能都将是我未来实践中必要的技术和知识。
第四段:对个人成长的启示。
在旁听汇报的过程中,慢慢的我也吸收到了我自身更多方面的启示。例如,要做到高效的交流我们需要用心地听,学会认真倾听别人的意见和想法。除此之外,我也学习到了如何把一件复杂的问题分解成更小的任务,然后自己完成这些小任务。这种思考并行的技能不仅应用于学习还可以在自己的工作中得到很好的应用。
第五段:总结。
通过本次旁听任务,我可以更好地关注其他领域下的学习和交流需求。在这一过程中,我学习了如何做到交流技巧的成功并且意识到与他人的沟通合作是非常重要的。除此之外,这项任务彰显出了他人的用心和满满的创新,这些天赋使得他们在学习和工作上充满领先和创新的精神。这为我带来了极大的刺激,让我更有信心并且更好地努力自我提升。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本案是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纠纷案,于12月19日上午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审理。
书记员宣读完注意事项后,审判长入庭就坐,询问原被告双方基本信息。原告范雨涵,系未成年人;代理人为其亲属彭秀丽,今日缺席;原告方的委托代理人为律师朱文宁,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被告窦效宁今日也未到庭,其投保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张店分公司委托单位职工张兴出庭应诉,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
本案正式开庭后,原告提出三点诉讼请求:
一、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共4021元;。
二、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三、要求被告方承担此次诉讼的费用。
原告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及理由:9月21日,被告窦效宁驾驶机动车在张店区昌国路与原告彭秀丽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原告车辆受损,原告范雨涵受伤,被送往医院就诊。根据张店大队[]10002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事故的主要责任由被告窦效宁承担,因此诉至法院,请求被告依法赔偿损失。
被告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保险公司在范围内进行赔偿,但诉讼费、医疗费不予赔偿。
由此,法庭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否应当得到满足。针对争议焦点,原告委托代理人提出了五组证据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进行证明:
二、出示了原告门诊病历一份、单据及用药明细一组,用来证明急诊的事实及支付情况;。
四、出示了交通费明细一份,用来证明原告因其支付的交通费;。
五、出示了原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补课证明一份及请假证明一份,用来证明原告系在校生,由此产生的补课费用。
因此,原告委托代理人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2161元,护理费按100元/天的标准赔偿1000元,交通费300元,补课费560元。
被告委托代理人无新的证据提交,仅针对原告的五组证据进行了质证:
一、表示对证据一无异议;。
240元赔偿;。
五、对证据五有异议,原告系九年义务教育在校生,无需缴纳补课费用,不可费用为间接损失,不属于直接理赔的范围,法院应当依法驳回。
被告方质证完毕后,原告方作了如下补充:原告系在校生,事故导致右臂缝合两针,需定期去医院拆换药,无法按时接受教育,因此聘请教师进行补课是必要措施,并由于其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需要亲属的陪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也应由被告承担。
在法庭辩论环节,原被告双方就各赔偿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观点与质证环节的观点基本一致,几轮交锋后,法庭宣布结束辩论。
由于双方无法在护理费用和诉讼费用上达成一致,因此无法调解,进入宣判。法院宣判:209月21日,被告窦效宁驾驶机动车在张店区昌国路与原告彭秀丽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原告车辆受损,原告范雨涵受伤,被送往医院就诊,事实明确,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侵权法》16条、48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法解释》14条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161元;二、护理费按100元/天为标准,由被告赔偿原告护理费300元;三、交通费酌情支持100元;四、补课费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赔偿责任由被告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张店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被告窦效宁承担。责令被告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张店分公司在10日内在限额内赔偿原告2561元,250
法庭旁听心得报告(模板16篇)
本文2024-01-31 12:04:12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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