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纠纷申请书(汇总14篇)
应聘申请书是求职者向招聘单位提交的一种书面材料,用于介绍自己的能力和经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更多申请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
劳动纠纷申请书
文县劳动局:
投诉人:陈黑儿,汉族49岁,系武都县郭河乡人,电话:
15097193318。
被投诉人:何得,系武都县县城人,电话:13519398999。
杨小全,系武都县汉王乡杨家坝人,电话:13993955588。
成新位,系武都县郭河乡人,电话:13739394887。投诉请求:
1、由被投诉人何得、杨小全、成新位,支付投诉人陈黑儿所欠工资和其他费用、材料共计94890元。
2、由被投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误工费5000元,
事实与理由:
家庭不时的还要支付他们的费用,请求他们原谅理解,等待,可我束手无策,今天只有伸出可怜的双手请求劳动部门给予我援助,将所有款项催回,一表谢意!
2013年3月7日。
劳动纠纷申请书
申诉人:
郭某某,男,汉族,198年某月某日出生,住址。
被申诉人:北京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abcd职务:董事长电话: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电话:010-传真:010-。
申诉请求。
1要求责令被申诉人立即支付所欠申诉人的劳动报酬以及25%的经济补偿金。
3若被申诉人在指定期间未支付所欠报酬以及补偿金和赔偿金,则请求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原系被申诉人公司的员工,因被申诉人拖欠劳动报酬等原因,从被申诉人处离职。离职后先后多次找被申诉人要求支付所欠的劳动报酬,但是未予支付。6月13日,被申诉人申诉人签署欠条,再次承认拖欠申诉人劳动报酬。并承诺在10月1日前付清。但是时至今日,分文未付。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拖欠劳动报酬的',应该支付25%的经济赔偿金,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劳动行政主管提出控告和申诉,要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并对用人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据此,申诉人特请求海淀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诉人:
附:申诉人身份证份。
被申诉人所签署的欠条:份。
劳动纠纷申请书
答辩人:xxxx建设设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地址:xx市xx区青年广场a栋x层e座。
法定代表人:严xx。
职务:总经理。
尊敬的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收到贵会的江劳人仲通字(xxxx)第0915-1-2号的开庭通知,现针对申请人的请求事项答辩如下:
第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一点是客观存在的,但被申请人是xxxx年7月19日依法成立,xxxx年11月28日被依法吊销,故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时间是:xxxx年7月19日---xxxx年11月28日,而非申请人所说的xxxx年6月至xxxx年6月。
第二、申请人提出的xxxx年2月至xxxx年6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首先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既然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未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另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纪要(武中法『xxxx』第87号)第18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然保持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的工资。
2、即使支持双倍工资的请求,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最多也就是支持xxxx年2月至xxxx年12月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但按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工资的本质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这种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用人单位已经发放的工资就是这种价值的体现,而另外一倍工资(双倍工资差额),并不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价值体现,因此不属于工资,属于因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承担的惩罚性赔偿。关于时效起算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既然双倍工资差额不属于劳动报酬,那么就应该适用这一规定,故xxxx年2月至xxxx年12月11个月的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截止xxxx年12月已过仲裁时效,况且截至今日已有4年之久,对此阶段的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请求事项应依法驳回。
第三、对于申请人要求支付10个月每月按3500元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事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被申请人存续的时间是xxxx年7月19日---xxxx年11月28日,总计4年4个月,即使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也是4.5个月工资。
2、申请人在职期间的平均工资远没有3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3、xxxx年6月要求支付xxxx年11月28日之前的经济补偿早已过了劳动仲裁一年的仲裁时效。
4、申请人在职期间,在工作过程吃回扣,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涉嫌违法,为此申请人肆意旷工、擅自离职,而非公司原因导致其离职,公司念及旧情暂时保留向其追究责任的权利,申请人更无权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缴纳xxxx年7月至xxxx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或者支付社会保险损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被申请人存续时间是:xxxx年7月19日---xxxx年11月28日,即使补缴或者赔偿也仅限于此期间。
2、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补缴社会保险,应该有行政机关处理而非仲裁机构和法院受理的范围。
3、此请求事项已过一年的仲裁时效。
终上所述,申请人请求事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答辩人恳请贵委依法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依法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xx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时间:
劳动纠纷申请书
上诉人:罗某云。
被上诉人:深圳某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某。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某地。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劳动纠纷一案,上诉人因不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某)深南法劳初字第某号民事判决,特向贵院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1、撤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某)深南法劳初字第某号民事判决。
2、判决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人民币124590元。
3、判决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5月4日至7月14日期间的带薪年休假工资74543元。
4、判决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因申请仲裁而支付的律师费计人民币10000元。
事实和理由: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某)深某法劳初字第某号民事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明,具体表现如下:
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是被上诉人辞退上诉人的行为是否合法,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辞退上诉人的行为属于合法辞退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根据被上诉人对上诉人作出辞退决定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知,被上诉人辞退上诉人的理由是:双方于202月4日签字确认了业务员岗位的工作责职和要求,但直至5月23日,您一直未履行岗位职责。由此可知,本案的直接焦点问题是:在年2月4日至2014年5月23日这段期间,上诉人有没有履行岗位职责。对于该问题,被上诉人在第一次开庭前未提出任何证明该情况的证据。在第一次开庭后,其补交了一份邮件网页打印件,意欲以此证明该情况。也就是说,对于本案的唯一焦点问题,被上诉人只提交了一份邮件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据加以证明。而一审法院亦直接采信该证据,并据此认定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辞退行为属于合法辞退,这完全违背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基本原则。
第一、该邮件属于网页打印件,开庭当日并未出示原件,上诉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亦不认可,该证据不能作为法院裁决的依据。
第三、退一步讲,即使该邮件为上诉人所发,那仅依据此邮件也不能证明上诉人在3月22日至203月29日这段期间,上诉人没有履行岗位职责,理由如下:
从该邮件内容来看,该邮件仅一句话:“我的观点已经表明,对于上周五不合理的要求不同意执行,谢谢!”。首先,上周五不合理的要求并无证据显示即为年3月22日签字确认的ce岗位的工作责职和要求。其次,即使属于,上诉人只是在邮件中对被上诉人不合理的安排表达一下不满的情绪,并不能证明其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没有履行。上诉人上班过程中均有视频监控,从监控中可以看出上诉人在该期间一直是认认真真的工作,但对于该监控被上诉人一直拒绝提供。
劳动纠纷申请书
地址:唐山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xxx。
申请要求。
1、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七个月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4、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
5、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
6、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医疗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年9月,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任外聘工长职务,月工资3950元。xxxx年9月18日,申请人患脑出血住院治疗;xxxx年10月18日,申请人出院回家继续治疗。现因申请人患病较重,被申请人单方面解除了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申请人从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正式劳动合同,也未给申请人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因此应承担各项责任。
第一,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三年有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被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法》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之规定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综上,共计七个月。
第二,申请人因患病较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被申请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九个月的工资作为医疗补助(以最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第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超过一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之规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以书面形式确立。但被申请人至今未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支付双倍工资。
第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因申请人xxxx年9月18日住院治疗,所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在xxxx年12月18日之后才能解除,但被申请人只支付了xxxx年9月份之前的工资,应将剩余工资支付给申请人。同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故应按该条之规定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综上,共计三个半月。
第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不单位应为每位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但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任何的社会保险,所以应为申请人补交。
第六,《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医疗保险,这导致申请人无法享受相关的医保待遇。鉴于被申请人存在重大过错,其承担这部分费用应。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严重侵犯了申请的合法权益,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贵委员会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诉请,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唐山市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纠纷申请书
范文一:
申诉人:……,男,汉族,198……出生,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联系电话:138…………。
被申诉人:重庆鼎坤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裁决解除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4、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6400元;。
5、裁决被申诉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诉人重庆某某有限公司系湖北劲牌保健酒业有限公司重庆销售代理商。12月底,申诉人杜俊就进入被申诉人单位,从事“劲酒”等产品的销售工作。双方自此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直至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被申诉人不但不与申诉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且未给申诉人办理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
申诉人对此多次提出要求,被申诉人均不予理睬。申诉人迫与无奈于2008年9月底向江北区劳动监察部门如实作了反映。但被申诉人知悉后,不但不予改正,还于10月20日对申诉人报复性地安排工作调动。将申诉人从销售部主管下放到郊县搞销售。
申诉人是通过不断学习,努力工作,才从被申诉人的普通销售人员一直做到销售部主管,工资待遇也从最初几百元到现在的1600多元,为被申诉人贡献了自己的全部精力与才智。鉴于被申诉人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也深深伤害了申诉人的感情,故申诉人于接到公司《岗位调动通知》之日即10月20日向被申诉人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及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申诉人有权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且被申诉人应为申诉人补办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及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规定,应支付被申诉人工作4年的经济补偿金以平均工资每月1600元计为6400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被申诉人应双倍支付从2008年2月至10月20日的工资,扣除已支付部分,另应支付工资13860元。
申诉人为维护自己合法劳动权益,特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向贵委申请仲裁,恳请贵委予以公正裁决。
此致
重庆市某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xx年xx月xx日。
范文二:
申诉人: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xx,办事处主任。
被申诉人:xx,女,19xx年7月15日出生,原xx县电机厂职工,现住xx县xx办事处xx村xx号。
关于被申诉人xx诉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劳动争议一案,申诉人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不服xx法民申字第01652-1号《民事裁定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事实,现提出申诉意见如下:
一、请求事项:
1、依法驳回对原告xx的再申申请的诉讼请求。
2、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2011)xx法民申字第01652-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维护(2011)驻民终字第324号民事裁定。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原告xx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
土地纠纷申请书
申请人:_扎赉特旗__巴彦高勒镇__和平村__玛尔吐组_马兰生_农户申请人户主(或代表人)姓名_马兰生__,性别__男_,民族__汉,出生年月_19361119__,职业_农民__,家庭住址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和平村玛尔吐屯,邮政编码_137615__,联系电话_***或***_。
一、仲裁请求。
__请求本人及老伴土地31.4亩土地所有权。
二、事实和理由。
本人由于95年尾欠三提五统(提留)于是将所有70亩土地由长子马奎祥、次子马奎林代种,后经过土地调整后本人拥有的31.4亩也由马奎祥、马奎林耕种并享受地补、本人年事已高经多次索要无果、司法调解无效,(村委会于今年9月份已经将土地补贴转给本人,但土地不肯归还)故提出申请要求给以仲裁土地所有权,同时附村委会裁决意见书。
此致
_扎赉特旗_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签名/指印)。
_2013_年_11月_19_日。
注意:1.同时要提供有关证据(注意收集以前判决、裁定、调解、协商的有关材料)。
2.本申请书需提供一式5份,增加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要相应增加份数。
劳动纠纷申请书
经典的仲裁申请书【例文一】:
反申请人:模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反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
反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裁决被反申请人赔偿因工作严重失职给反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8449。39元。
事实与理由。
被反申请人于3月20日到反申请人处工作,从事钳工工作。
206月7日,被反申请人在完成一项一汽mv3-5310381模具的压件工作时,未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致使上下模具错位,mv3-5310381全套模具压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49。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39元。
年7月8日,被反申请人辞职。对于给反申请人造成的损失,被反申请人未予以任何赔偿。现反申请人依法提出反请求,请依法裁决。
此致
烟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日期:
经典的仲裁申请书【例文二】:
邻水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申请人:蒋家勇汉族出生于1969年8月1日。
家庭住址:邻水县华蓥乡作坊沟村3社。
电话:手机18782665822座机3495108。
企业法定代表人:田中华联系电话:3495222。
申请仲裁事项:
三、停职留薪5个月:5×4750=23750.00元。
四、住院治疗生活补助金:20天×30.00=600.00元。
五、住院治疗护理费:20天×60.00=1200.00元。
六、解除劳动合同在该矿工作十年的补助金:10×4750.00=47500.00元。
七、以上各项费用合计:1323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贰仟叁佰元)。
申请仲裁事由:
本人连续在该矿井下工作以上,于8月28日在该。
矿矿井的519工作面作业时,由于工作面上方的矸石塌落,砸伤了我的左手食指,经在坛同中心医院诊断为左食指中节骨远端骨折,远侧间关节中度功能障碍,经过治疗后,在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十级,于2月2日接到鉴定通知书,2月17日接到鉴定表,此后我多次到该矿找矿上业主代表游开龙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经济补偿,该矿只同意赔付43000.00元,由于赔付金额差距太大,几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现我特申请邻水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七之规定,及《四川省20工伤赔付标准》之规定,给予我进行补偿1323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贰仟叁佰元)。
申请人:蒋家勇。
此致
证明。
邻水县国土资源局:
兹有邻水县旭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座落在邻水县华蓥乡作坊沟村3社上观音荒山地段,其生产范围不在新农村建设和场镇开发区域,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邻水县华蓥乡人民政府。
纠纷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仲裁要求:
一、立即支付货款_________元。
二、赔偿损失费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请人_______省_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我厂在_______市签订销合同一份,采购我厂生产的钢窗_________副。合同对钢窗的质料、规格、数量和单价都作了明确约定,交货日期为_______年_____月份。我厂按期向被申请人交付了钢窗并经过合格验收,但对方却迟迟不支付货款,后又称有部分钢窗不符合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资金紧张,一时难于支付货款。由于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拒不支付货款,我厂几次到_______省_______市往返交涉,给我厂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由于上述情况,根据原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申请_______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此致
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____市钢窗厂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1、本仲裁申请书副本___份
2、证据目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_____份
纠纷仲裁申请书
申诉人: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被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_此致
申诉人(单位):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1.副本__________ 份
2.物证__________ 份
3.书证_________ 份
(2) 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文书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前应当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一条例》规定,劳动争议是指: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发生的争议,比如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只有在上列几种情形下,争议双方当事人方可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提起仲裁程序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并且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荐代表人进行劳动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同时,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既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第二,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因此,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发生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第三,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书时,应当有正本和副本两份,正本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副本发送给被申诉人,当事人应当按照被申诉人的人数提交申诉书副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被申诉人。
纠纷仲裁申请书
被申请人:__公司,地址:__,电话:__。
法定代表人:__,__公司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10000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__在__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此刻的七十余辆车。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100万元,实际回收70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到达10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_平__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张三
__年__月__日
纠纷处理申请书
申请人:王某海,男,xxxx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被申请人:原xx农具社。
1.责令农具社退还其占用的原属于申请人的宅基地一处。
2.依法确认申请人对该处宅基有合法使用权。
申请理由:。
xxxx年5月3日,xx某队东头生产队与原xx农具社签定一份协议,该协议将本属于申请人父亲王某江的住宅一处划给农具社使用,该协议载明了住宅当时的四至范围:南至农具社,东至坝梗,北至某路,西至于东方住宅。
xxxx年3月7日农具社又与申请人父亲签定了一份协议:。
按照该协议约定:农具社应当给王某江划分同等面积住宅一处,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负责建房。同时还承诺为王某海解决商品粮问题,如口粮问题不解决好王某江有权不搬家。
但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却迟迟不能为申请人解决商品粮问题,也没有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请人一家人始终没有从这处住宅搬走,农具社将申请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请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边上临时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现在申请人一家现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属于申请人的住宅被农具社占用至今。
农具社从停业经营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没有按照协议兑现承诺,在此期间,申请人一家多次要求农具社返还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请人与原农具社人员为此多次发生冲突,xxxx年申请人和农具社的张和就土地问题发生争执,申请人家属还被其打成轻伤。
《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xxxx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某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对土地争议有明确规定,其中:。
第八条农村集体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实施时划定的范围确定所有权:。
(一)行政区界变动;。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村、村民小组、场合并、分立;。
(三)因开发土地、农田基本建设调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划界。
第十条乡(镇)村办企业、事业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规定确定权属:。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没有按照承诺对申请人进行补偿,属于无偿占有使用。并且农具社现在倒闭停止经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该处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烂不堪,原农具社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该土地某期闲置。因此,将该处本来就属于申请人宅基归还给申请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农具社个别人员的干涉,致使申请人的正当权益无法行使。xxxx年4月份原农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张和、李起在土地权属没有确定之前,就擅自委拍卖公司将该处住宅于xxxx年5月10日拍卖,并以5万元的价格拍卖给xx街上的孟四。企图将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员在土地权属尚未确认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是明显违法的。别说该土地权属尚未确定,退一步说,就是取得了使用权,那么作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其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也是禁止转让的。
综上所述,农具社无偿占有申请人宅基,且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在其倒闭之后,土地闲置某达二十多年,依据现有法律的规定,该处宅基地理所当然的应当归还给申请人,请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正当请求。
此致
xx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王某海。
xxxx年5月22日。
纠纷仲裁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
2、
3、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纠纷处理申请书
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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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王(x),男,x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xx县人,现住xx县x镇xx村二组(原称四组),电话:。
被申请人:王,男,现年50岁,汉族,农民,xx县人,现住xx县x镇xx村二组,电话:。
申请内容:依法撤销x年1月1日曾都区林业局x镇林木林地责任承包领导小组下发给王林证编号为:。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x镇xx村四组的老居民(后村级合并称为二组),x年着农村改革开发,原公社集体大队(后称xx村)为我办理了林权证,编号为:林证号,四至界线为:东:山岗;南:洼小田角直上;西:山脚边;南:大栗树脊埂,为自留山,此后该片山场及林木一直由我看管和所有。一九九八年政府组织村、组农民换证期间,王串通组会计:王家勇将我的林证号林权证办理在被申请人王xx名下(即为重复办证)。因x年我患有风湿病在厉山镇李“风湿病专科”门诊处住院治疗,王乘机串通组长及会计所为。x年春季住院回家后发现我的自留山的林权证已办理到王xx名下,我找到王问清情况,他说:我们到换山场,(即我的房子旁边是王山场,王房子旁是我的自留山场)。事实上,x年1月1日林权证办下来后,王不同意互换山场,又口称:“我有林权证,你那片自留山属于我的了,我是合法的,你要你的自留山去找政府。”事后我多次与王为山场林权发生纠纷打架,被申请人属于侵权行为。x年至今我无数次找村委会及镇林业部门处理,镇政府、林业站、司法所及村委会组织了四次调解工作,四次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x年1月1日曾都区x镇林木林地责任承包领导小组下发给王所争的山场,证号为:,已产生了法律意义的确权,而1981年12月7日原xx县人民政府下发给我的:林证号林权证仍然产生法律意义上的确权(两个林权证为一个山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先的林权证没有依法撤销,在后的林权证不能生效。对此,应依法予以撤销王x年1月1日原曾都区x镇人民政府下发的no:号林权证。依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原曾都区下发的林权证,现xx县林业局无权撤销,对此,请求州市林业局行政机关依法撤销王no:号林权证,确认我的林证号合法有效。
此致
申请人:王(x)。
x年11月12日。
申请人:王某海,男,x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被申请人:原农具社。
1.责令农具社退还其占用的原属于申请人的宅基地一处。
2.依法确认申请人对该处宅基有合法使用权。
申请理由:。
x年5月3日,某队东头生产队与原农具社签定一份协议,该协议将本属于申请人父亲王某江的住宅一处划给农具社使用,该协议载明了住宅当时的四至范围:南至农具社,东至坝梗,北至某路,西至于东方住宅。
x年3月7日农具社又与申请人父亲签定了一份协议:。
按照该协议约定:农具社应当给王某江划分同等面积住宅一处,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负责建房。同时还承诺为王某海解决商品粮问题,如口粮问题不解决好王某江有权不搬家。
但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却迟迟不能为申请人解决商品粮问题,也没有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请人一家人始终没有从这处住宅搬走,农具社将申请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请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边上临时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现在申请人一家现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属于申请人的住宅被农具社占用至今。
农具社从停业经营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没有按照协议兑现承诺,在此期间,申请人一家多次要求农具社返还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请人与原农具社人员为此多次发生冲突,x年申请人和农具社的张和就土地问题发生争执,申请人家属还被其打成轻伤。
《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x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某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对土地争议有明确规定,其中:。
第八条农村集体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实施时划定的范围确定所有权:。
(一)行政区界变动;。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村、村民小组、场合并、分立;。
(三)因开发土地、农田基本建设调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划界。
第十条乡(镇)村办企业、事业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规定确定权属:。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没有按照承诺对申请人进行补偿,属于无偿占有使用。并且农具社现在倒闭停止经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该处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烂不堪,原农具社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该土地某期闲置。因此,将该处本来就属于申请人宅基归还给申请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农具社个别人员的干涉,致使申请人的正当权益无法行使。x年4月份原农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张和、李起在土地权属没有确定之前,就擅自委拍卖公司将该处住宅于x年5月10日拍卖,并以5万元的价格拍卖给xx街上的孟四。企图将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员在土地权属尚未确认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是明显违法的。别说该土地权属尚未确定,退一步说,就是取得了使用权,那么作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其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也是禁止转让的。
综上所述,农具社无偿占有申请人宅基,且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在其倒闭之后,土地闲置某达二十多年,依据现有法律的规定,该处宅基地理所当然的应当归还给申请人,请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正当请求。
此致
xx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王某海。
x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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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纠纷申请书(汇总14篇)
本文2024-01-31 01:05:08发表“文库百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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