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饮用水管理方案及办法范文
学校饮用水管理方案及办法篇1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4号)精神和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为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经研究,现就实施全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原则,创新建管机制,整合供水资源,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提升农村饮用水供应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农村居民长期喝上安全卫生水。
(二)工作原则。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先急后缓、普遍受益,城乡统筹、科学管理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按照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期间,我市要全面解决210万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其中:20*年16万人,20*年20万人,20*年70万人,2009年60万人,2010年44万人。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创建村和血吸虫疫区优先纳入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实施计划,使其在全市农村率先实现饮用水安全目标。安全饮用水标准:水质指标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水量达到60L/人·日;方便程度指标达到至取水点的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
二、创新建管机制,探索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营有效模式
各地可结合实际,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加快供水企业改制,创新供水管理模式,探索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营的有效形式,促进该工程加快实施。
(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各方力量可采取合资合作、产权转让、委托经营、BOT(建设—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等多种形式,投资和经营农村饮用水基础设施,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资本进入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投资供水设施(村级除外)的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30%;
3.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4.有相关运营管理的业绩;
5.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二)推进供水企业改制。各有关区应当根据实际,对现有供水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进行企业改制,保障供水企业长期良性运行,推进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
供水企业改制方案可由其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订,也可由其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委托中介机构或改制企业(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除外)制订,并按有关程序报批后实施。
(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以区域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的原则,搞好城乡统筹,促进农村饮用水区域化、规模化发展,充分发挥市、区供水厂的规模效应,向周边农村延伸供水管网,对农村供水设施维护、水费收取和水质检测等实施统一经营管理。
各有关区可结合各自实际,以改制后的区级供水公司为依托,整合现有及新建的街(乡、镇、场)供水厂、供水管网等资产,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组建区域性供水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
各街(乡、镇、场)根据需要可设立供水站,负责所在区域的农村饮用水工程设施维护管理、水费收取等工作。
村级及分散供水工程的管理应因地制宜,逐步实行产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管理模式。
1.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管理模式。政府投资新建的村级或分散供水工程,形成的资产归受益群众集体所有,可组建用水户协会行使“业主”职能,也可经2/3以上用水户同意由村委会行使“业主”职能。供水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经营管理由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负责。
2.个人投资经营管理模式。村级饮用水安全工程可由村级集体通过招投标确定个人投资建设,并由个人负责经营管理,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管理、维护和收费由投资者负责,经营权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0年。
3.租赁承包经营管理模式。村级集体可通过拍卖或者其他公开择优方式,将新建或经集体改造完成后的村级饮用水工程的经营权出租,由承租人在承租期内独立经营,经营权年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
三、加强监督管理,维持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正常秩序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监测,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质量可靠、产权明晰、运行规范、收费合理、水质达标。
(一)工程验收管理。项目竣工验收由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单项工程验收由水务部门组织。
(二)国有资产管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中,政府投资取得的收益应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或补偿供水政策性亏损。政府投资形成的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和处置。
(三)实行特许经营。对从事供水经营的企业,按照《武汉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遵循相关法定程序和规定,由区水务部门与其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供水项目的特许经营,由有关区人民政府授权区水务部门管理和具体实施。
(四)用水价格管理。农村饮用水供水价格依法实行政府定价。各区按照价格管理权限,遵循国家供水价格政策和“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辖区内农村饮用水供水价格。区域集中供水实行“同网同价”,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在供水方与用水户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实行趸售水价。村级或分散供水工程,应当确保运行费和维修费,控制最高水价。对“五保户”和农村低保家庭等生活贫困的用水户,水费可由民政部门核定后由公共财政给予补贴,切实让群众用得起安全卫生水。
(五)计量收费管理。农村饮用水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实行集中供水的,各村应安装总水表,并按户安装户水表,由专人负责计量和管理。采用分散供水进户的,也应按户安装户水表。供用水应实行合同管理,签订供用水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推行基本水价制度,具体方案由各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
(六)加强水质管理。各有关区人民政府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责成对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的单位实施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治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要强化地下水管理,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防止无序开采地下水。要建立农村饮用水监测网络,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水质及农民饮用水水质的监测。
水务部门应当加强供水行业管理,建立供水水质检测体系,加强水质督查,定期供水水质公报,保障公共供水安全。
各供水企业要建立供水水质检测制度,及时掌握供水安全状况,发现饮用水不安全因素,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
四、落实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营
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鼓励各方力量参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一)采用合资合作、产权转让等形式运作的供水项目,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可按项目转让价优惠5%。
(二)采用BOT、TOT等形式运作的供水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按协议成交额给予适当补助。
(三)供水企业按照规划实施管网建设的,由市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或3年期部分贷款贴息。
(四)有关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划贷款或通过其他方式筹措资金先期建设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由市人民政府给予3年期的贷款贴息。
(五)对集中供水管网难以辐射到的偏远地区,由农民自筹资金建设的水塘、高位水池、集水井和雨水利用设施等小型饮水工程,市财政在“*”期间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扶持。
(六)对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在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优先安排用地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临时用地由有关区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五、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顺利实施
学校饮用水管理方案及办法篇2
区辖区面积1727.07平方公里,人口21万余人,有14个乡镇及1个街办,饮用水类型分为:市政供水(自来水)、乡镇集中供水、学校自备供水、分散式供水。镇、前进镇、金江镇、五十一街办、总发乡政府及学校使用市自来水公司供应的自来水;生活饮用水采用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两种方式;除镇、五十一街办外,其他各乡镇偏远村社均存在分散式供水的情况。截止目前,全区共有乡镇集中供水单位10户、学校自备供水单位6户,合计供水人口近2万人。各乡镇集中供水、学校自备供水及分散供水水量均不同程度地受到干旱的影响。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情况
区卫生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区卫生监督所依法开展了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今年1-4月,我局多次组织卫生监督所对全区乡镇集中供水、学校自备供水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46人次,车辆64台次,监督乡镇集中供水、学校自备供水72户次,监督频次达4次/户以上,对乡镇集中供水与学校自备供水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管水人员的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卫生设施的完善及使用、水源保护饮水消毒净化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针对各供水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供水单位相关责任领导进行了通达,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整改意见书72份。
三、本区当前生活饮用水存在的问题
本区除使用自来水的乡镇、街办、学校外,其它乡镇、学校因受地理位置、天气、地方经济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均存在如下卫生问题:
(一)水源地卫生防护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保护区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本区务本乡供水站、啊喇乡政府供水点、大龙潭乡政府供水站、大田镇集中供水工程、镇供水站、平地镇集中供水站、太平乡供水站、镇供水站、中坝乡政府供水点及啊喇校区、大龙潭校区、中坝中心校、民族中学中坝教学点、镇中心校、务本中小学校集中式自备供水采用的水源水主要是山区岩层水、水库水,取水点的水源水周围为自然山地,无卫生防护带,也无任何警示标识,镇供水站还存在水源地(双河水库)周边有农田、农户的情况,很容易导致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饮水消毒处理不到位:国家《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第十六条规定“集中式供水单位配备的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但全区各供水点均无完善的净化、消毒处理设施,水质未经任何有效净化和消毒处理即提供饮用的单位有:务本乡政府供水点、布德镇供水站、大龙潭乡政府供水点、镇供水站、平地镇供水站、中坝乡政府供水点、大龙潭乡校区自备供水、中坝中心校自备供水、区民族中学中坝教学点自备供水、镇中心校自备供水、务本中小学校自备供水。
(三)人畜饮水工程:全区各乡镇村社饮水除分散式取水外,已开展人畜饮水工程,但各村社饮水工程点同样存在水源地无防护带、无警示标识,水质未经消毒处理。
(四)水质卫生检测情况令人担忧:监测工作处于被动态势,饮水监测往往是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监测要求后,相关单位才提出申请,缺乏主动性,造成水质监测率不高。同时,由于饮用水未经有效消毒处理,多数供水单位水质检测不合格,主要是大肠菌群超标(见附件2)。
(五)饮用水卫生管理不到位: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第十一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等条款之规定,饮用水的净化、消毒及管理是一项长期不懈的工作,必须要时时做、天天做,若坚持不好,则会出现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出现饮水安全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社会的不稳定。但我区目前多数乡镇属偏远山区,市政供水无法覆盖,多数自备供水单位因受水源地选择条件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卫生及防护设施简陋、不完善,甚至没有,根本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不具备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条件,因此多数供水单位无卫生许可证;且无专人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或管水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明;也未按照卫生要求进行水质处理等。
(六)饮水安全意识差:部分村民、学生有长期饮用生水的卫生习惯,卫生意识较低,缺乏安全饮水观念。在我区有的乡镇还出现村民投诉当地饮用水中投加消毒剂进行饮水消毒,影响饮水的“口感”等问题。另外,部分村民甚至乡镇干部由于长期(一代仍至几代人)饮用当地未经消毒处理的水,对饮水存在的卫生问题熟视无睹,对卫生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更是不以为然,毫无饮水安全意识。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下步打算
(一)在现有的基础条件下,克服困难,继续加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力度,逐一排查供水不安全隐患,做到一个不漏,全面彻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责令整改意见并及时上报信息。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宣传生活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意义,宣传普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
(三)积极向上争取专项经费,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五、工作建议
区除市政供水管网覆盖的区域外,其余乡镇、学校饮水主要以地下浅表水为饮用水水源,部分村民直接饮用水库水或山泉水,所有的水源均无有效防护措施,且饮用前都未经过完全处理就直接饮用,这部分饮用水实际上只能算是“方便水”,无安全可言。故建议:
(一)农村村民及部分学生缺乏饮水安全的健康意识,没有水源保护的意识,在目前农村饮水改造工程投入经费尚未到位,不能全面饮用经有效消毒、净化供用自来水的情况下,应注重乡镇、学校饮用水水源位置的选择和保护,大力开展饮水健康的宣传,在各乡镇和学校广泛持久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饮水水源的卫生防护,防止水源受污染,尤其是粪便的污染,提高村民和学生自觉保护水源意识,提倡饮用开水的习惯,是当前改善农村饮水卫生的重要措施。
(二)各乡镇政府、农村中小学校应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把饮水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提高饮水安全意识,建立并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指派专人办理健康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全面负责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
(三)各乡镇政府、农村中小学校应加大对本地居民、学校供水系统的资金投入,认真及时落实卫生监督整改意见,尽快完善相关卫生设施,最终达到从水源地到村民用户、学校管网末梢水全过程的卫生规范处理,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四)建议区政府责成各乡镇、学校投入经费,严格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工程化治理,确保各辖区内人民群众和学生的生活饮用水安全。
(五)各乡镇、学校在工程化治理未完成前,要提出确保各辖区内人民群众和学生的生活饮用水安全的临时解决方案和措施并及时加以实施。
(六)建议区政府建立部门-乡镇协作机制。由区水务农机局牵头,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指导并协助各乡镇、学校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
(七)建议区政府将各乡镇、学校解决本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或单项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学校饮用水管理方案及办法篇3
关键词: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思路
中图分类号: TU991 文献标识码: A
一、上杭县基本县情
上杭县位于福建省西南部,地处汀江中游,建于宋淳化五年(公元994年),是客家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全县总面积2860平方公里,大致呈“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经济地理结构。现辖11镇11乡、343个村(居)委会,总人口约50万。境内交通便利,是闽西、粤东、赣南的交通枢纽和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县情特点可概括为:著名苏区、建筑之乡、黄金宝地、客家祖地、旅游胜地、冠军摇篮。2012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9亿元,财政总收入23.3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2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660元。
二、上杭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情况
为促进和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07年7月,上杭县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列为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实施年限为2007~2009年。三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上杭县严格按照《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在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下,于2009年底全面完成了国家规划内21个乡镇合计10.1507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并于2012年7月被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授予“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称号,充分肯定了上杭县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工程规划、建设进度、质量、效益发挥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
在此基础上,2011年,上杭县作为福建省唯一的农村饮水安全整乡推进工程建设试点县,要求通过二年(2011年10月--2013年9月)的努力,以乡(镇)为单元,实行整乡(镇)整村推进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方式,基本完成全县31.231万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精心组织,突破难点,按照“五个统一”(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水源配置、统一建设管理、统一资金运作、统一水质监测)的建设管理思路,全面完成了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实施的古田镇等15个乡(镇)的291个工程点和临城镇、旧县镇、南阳镇8所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解决了20.2553万农村居民和1.8152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项目总投资10405.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323万元,地方投资2082.5万元。2013年实施了临城镇等6个乡(镇)87398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总投资426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414万元、地方投资851万元。目前,6个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均已开工建设,预计将于12月底完成。
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后,进一步加快了上杭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步伐,新建了一大批净水设施,提高了水质,解决了我县广大农村居民和中、小学校师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三、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
1.城区饮用水源基本情况。目前,上杭县城区饮用水源地共有3处,分别是横滩饮用水源地、石禾仓饮用水源地和铁东水库。横滩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位于珊瑚乡的横滩自然村所在的汀江西岸,位于该地的兰地水厂于2009年下半年开工,2011年1月顺利竣工,总投资近2亿元,总规模为12万吨/日,近期为6万吨/日;划分有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面积分别为3.33平方公里和13.41平方公里。石禾仓饮用水源地位于临城镇黄竹村,距离城区约5公里,日供水量0.4万吨/日;划分为一级保护区,面积为7.64 平方公里。铁东水库位于旧县镇铁东村,划分为一级保护区,是县城区的应急备用水源。
2.乡镇集镇饮用水源基本情况。全县共有20个乡镇(除临江、临城镇)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共划定23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面积共50.02平方公里。
四、饮水安全监管方面
(一)城区饮用水源安全监管落实情况
1.加强监测。一是定期监测水质。每月对城区石禾仓和横滩水源地水质监测一次、对水源水质进行抽检2次,水质监测结果全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级标准、国家饮用水取水标准。二是加强在线监控。投入了600多万元,在横滩水源地上游和下游分别建设了回龙水质自动监测站和三潭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水源地上下游水质的主要监测指标总铜、pH、化学需氧量(COD)等进行在线监测,在线监控平台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实现远程实时在线监控。三是强化运行管理。认真落实水源地保护职责,实施横滩取水泵站24小时专人值班和每日水源地巡查制度,及时清理或打捞取水口周围漂浮物,确保源水水质卫生。同时,加强水源水质检测,做到日检测日报告,并编制应急预案,必要时将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2.加大整治。一是加强水源地环境整治。投入资金26万元建成2公里珊瑚横滩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投入资金65万元完成横滩码头搬迁,开展横滩村环境卫生整治,新建排污沟500米,铺设混凝土路面600米。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3〕79号)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横滩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户数为4户17人、二级保护区1户5人的搬迁工作。二是强化水源地流域的污染治理。对横滩饮用水源地周围养猪场进行了规范整治,拆除2家、关闭2家、治理12家;取缔非法采砂场2家,矿山整治1家。关闭了横滩饮用水源地上游的2家矿厂,关闭辖区内5家水泥厂,引导2家水泥厂转产。三是抓好垃圾处理。分别在官庄村、回龙村各建一座日处理5吨垃圾焚烧窑。建立健全垃圾处理机制,增强垃圾处理能力,做到每村垃圾集中回收、集中处理、专人负责。四是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县直有关单位和有关乡镇建立了水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落实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采用定期、不定期和包片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每星期至少巡查一次汀江(上杭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立即责令整改,并监督落实到位。五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出台城区饮用水源地乡镇(官庄、珊瑚、旧县、泮境、才溪)生态补助资金政策,每年补助官庄、珊瑚乡各30万元,泮境、才溪、旧县各20万元,到目前累计补助360万元。
3.强化保障。一是制定出台文件。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上杭县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上杭县汀江流域藻类暴发应急预案的通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汀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为饮用水源监管和应急提供了相关依据。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龙岩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要求环保部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按照各部门各司其责,各级政府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职,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环保纪念日,组织相关县直部门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及饮水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在集镇所在地和进入水源保护区的主要道口设立了水源环境保护大型宣传广告,利用短信平台、电视台及有关媒体,宣传环境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保护意识。
(二)乡镇饮水安全监管落实情况
1.加强农村水源地监测。我县农村饮用水源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水源地主要有河道、水库及地下水等类型。我县对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每年监测一次,对集镇供水厂每年检测二次,确保水质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2.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是加强水源水质管理。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综〔2011〕603号),对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的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每年设立200万元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奖励基金,把水源保护好、水质检测到位作为申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奖励补助资金的必备条件。二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督促各乡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乡镇集镇及村级较大型的供水水源地和供水工程设施划定明确的保护区,并设立明显的保护标志牌,制定水源地保护措施。
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三五”建设思路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群众对于饮水要求也相应不断提高,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成为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的首要任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三五”建设主要围绕“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供水目标,在“十二五”的基础上“再提升、再完善”。因此,上杭县拟采取“一延二改三建”的模式,加速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供水进程。一延,即首选延伸城市自来水管网;二改,即考虑以乡镇为中心改造、改(扩)建一批水厂;三建,即在城市和乡镇水厂供水管网无法覆盖的村庄,建设农村自来水工程。通过“一延二改三建”的建设模式提升供水水质,提高供水保证率,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目标。能够更好地进行城乡自来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仅保证城乡居民的用水安全,同时也优化了水资源的均衡配置,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在城乡实现自来水规模化生产、大管网供水的一体化管理模式。
学校饮用水管理方案及办法篇4
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到“十一五”期末,实现学校食品安全保障以下目标:
----学校食堂符合《*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许可条件》或《*省乡村小学食堂卫生许可条件》,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全部达到C级以上标准,其中:A级达到20%以上,B级达到40%以上;
----基本完成全省学校校内食品店的连锁超市(便利店)和放心店改造任务,并实现食品统一配送;
----学校食堂粮、油、豆制品、肉、蔬菜、水产品等大宗物品实施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全面实行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等制度;
----城镇管网通达地区的供水覆盖农村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质量明显提高且达到国家标准;
----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不断规范,日常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无证无照摊点基本消除;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普遍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普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达100%。
各地要围绕上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为载体,编制学校食品放心工程建设规划,落实今后一个时期学校食品安全保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促进学校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构建食堂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各地要在大力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食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度,狠抓责任落实,严把食堂“四关”。一是严把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关。凡是新建、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预防性卫生审查,按照国家有关食堂卫生设计规范要求,组织食堂建筑设计会审,促使食堂形成区域分离、功能分块、布局合理的食品操作流程,杜绝二次污染或交叉污染。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39号)的要求,加快学校食宿工程建设步伐,保质保量完成学校食堂改造任务。二是严把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关。因地制宜开展学校食品定点配送工程。制定严格的准入条件和追溯制度,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分类择优选择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单位,确保“优质、安全、价廉”的食品输入学校食堂。三是严把食品安全监管关。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严格食堂卫生许可证管理,加强对就餐环境、食品储藏、加工、餐具消毒、保洁等环节的卫生监管,定期抽检食堂销售的食品,强化重点时段高风险品种的监管,大力推行餐饮“五常法”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可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检查和督察,促使食品留样、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食堂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控制非本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等突发事件发生。加强对爱心营养餐的监管,确保营养餐的安全、营养和卫生。四是严把食堂经营和财务管理关。按照“自主经营和托管经营等并存、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要求,从事学校食堂经营活动,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负食品安全责任的承包经营行为。原则上不得由个人承包学校食堂。鼓励中小学校食堂由学校通过责任制等方式自主经营,积极探索托管经营等新型的学校食堂经营模式。实行托管经营的学校食堂,要面向社会公开选择卫生量化分级考评达到A级的餐饮服务公司(含饭店、酒店)经营。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食堂托管经营企业和自主经营的监督,制定严格的食堂经营利润控制指标和分成比例,核定饭菜销售成本,把好食堂经营的成本关、利润关和分配关,确保食堂饭菜质量和销售价格的稳定。
三、严格经营资格准入条件,规范校内食品店经营行为
各级经贸、工商部门应积极引导和支持连锁超市(便利店)、放心店向学校延伸,教育部门要利用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果开展放心食品进校园活动。通过开设连锁超市(便利店)和培育统一配送的食品放心店等形式,对校园食品店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经营者准入条件,将信誉度高、管理规范、有相应配送能力的食品企业纳入准入范围,通过招标形式择优选择经营单位。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校园食品店的监管,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促使经营企业“按制度经营、按要求进货、按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网的作用,依靠教师和家长的力量,督促食品经营者自律,杜绝经营假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切实维护学生的健康安全和消费权益。
四、加强日常监管和综合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的食品消费环境
各级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要按照分段监管、综合治理的思路,落实监管职责,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卫生许可,探索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手段和措施。进一步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登记、索证索票、巡查检查、举报投诉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商店、饮食店和流动摊点多、经营不规范、安全隐患多等问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或综合治理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店和饮食摊点。结合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新特点,积极探索保障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给学生一个清洁消费、放心消费的环境。
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整合监管力量、监管资源和监管信息,形成反应快捷、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协同整治运行机制。要强化综合监督的职能,加大暗查暗访和督察督办的工作力度,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取得实效。
五、强化学校用水管理,提高饮用水安全水平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凡能纳入城镇自来水管网的学校必须在20*年底前改用自来水;只能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必须安装持续消毒设备或装置,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应申领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进入校园的桶装饮用水必须有“QS”质量安全标识,并由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B”级以上的企业提供,禁止无证无照或证照、标识不全的桶装饮用水进入校园。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督促学校建立二次供水和自备水水质定期送检制度,所需检测费用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督促学校建立和落实供水设施(含桶装饮水机)和水井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对水质检测不合格的,学校必须及时整改。学校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的保护,落实防污和消毒措施,加强自备水供水设施和管道的管理,确保水质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健全学生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和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意识和素质,确保饮用水安全。
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紧密结合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实际,充分发挥青少年联系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纽带作用,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饮食教育活动,使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步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学校要统筹计划、因地制宜开展“八个一”活动:每学期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安排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每班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个学生有一本食品安全科普读物;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活动;每个学生就食品安全给亲友写一封信;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活动;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有条件的地区,可与消保委等部门合作,创办消费教育学校,逐步开展健康饮食和食育工作。通过上述活动,传授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七、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增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能力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报告、教育培训等机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一是编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和操作手册。学校要制定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方案和操作流程。二是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覆盖所有学校、报告责任主体(人)明确、相关部门协调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网络,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三是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提高实战能力,切实做到“心中有数、程序熟练、处置得当”。四是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编印常识手册,提高学生的应急自救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特别要注重提高学校和老师的应急及心理干预能力,及时消除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给学生造成的心理影响。
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保障的联防联控机制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政府主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学校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改善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加大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的投入。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层层签订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评估体系,并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查。
学校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入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等法规,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范围,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制度与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序、有效。
严格学校食堂和校内食品店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和校内食品店经营盈余或承包收益,主要用于改善学校食堂和校内食品店的经营管理条件,不得用于发放教师奖金、福利或挪作他用。定期公布学校食堂和校内食品店财务状况,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学校饮用水管理方案及办法篇5
一、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加强学习。20*年,是城乡一体化供水办公室工作职责从县水利局和县水利局归并建设局后,其工作从零到有到逐渐规范到纳入正常运行轨道的一年。从今年年初起,办公室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一城三地”战略部署,加强学习,从思想上提高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认识。办公室按照局党委的学习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了学习制度,制订了学习计划,从政治、法律法规和业务方面开展每月两次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及时认真地学习国务院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城市节水管理办法》、《浙江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从理论和专业知识上提高行业管理能力,以更好的推进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
2、建章立制。今年以来,根据局党委制定的城乡一体化供水办公室工作职责,办公室在去年成立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同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凝聚力,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定办公室内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办公室人员进行定岗定员,将工作职责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使办公室工作逐步纳入规范运行的轨道。
二、加强行业管理,保障全县供水事业顺利运行
1、出台《*县镇属自来水供应站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其细则。为加强对镇属自来水供应站的行业指导和管理,使各站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真实反映我县供水行业的实际情况,营造团结奋斗争先进的氛围,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各站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城乡一体化供水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出台了《*县镇属自来水供应站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县镇属自来水供应站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了各镇属水站的运行管理和优质安全供水,也对全县各镇(区)水站实施考核提供了依据。
2、加强全县供水安全监管,确保安全供水。年初,与各供水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安全供水工作。一年来,特别是在夏季高峰供水期间,在全县供水行业召开了安全生产会议,从思想上做到警钟常鸣。同时,办公室组成供水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不定期、不定时的对全县供水单位的供水设施、供水水压、供水环境、供水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以《整改通知书》形式,反馈给被检查单位,要求对存在的问题给予整改。被检查单位按照《整改通知书》上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方案、整改时间和整改结果报城乡一体化供水办公室。
3、协助水站申请、落实省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资金。根据省财政厅、省建设厅《浙江省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办公室协助全县各供水单位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上报工作,至20*年底,已将全县10家供水单位20*-2010年的城乡供水一体化计划项目全部上报。同时,根据上报计划,协助四个项目上报资料的审核和复查工作,今年落实了全县3家供水单位2006-20*年度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省补专项资金,实现了城乡一体化供水办公室争取省补资金开门红。
4、加强水站管理,协助落实农村改水补助资金。为推进农村供水管网的技术改造,加快农村改水力度,根据建设局文件精神,加强督促管理,20*年,全县供水单位加强供水管网方面的改造和建设力度,对全县城乡供水旧管网进行改造,确保了城乡供水管网的安全性和延续性,提高了供水效率,促进了我县的供水事业。同时,积极协助各水站做好县财政关于农村改水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工作。
5、协助做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办公室积极和县水利局取得联系,在我县前几年千万农民饮用水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摸底和调研,同时结合我县城乡一体化供水规划,合理安排改造项目。20*年,申报了千万农民饮用水项目;协助申报单位代表嘉兴市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顺利通过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组织的专家组抽查和市专家组验收。
6、对乡镇供水管网调查摸底,建立数据库。由于我县原有镇(区)供水管网由各镇(区)各自设计,没有统一规划。上半年,城乡一体化供水办公室对现有各镇区供水管网进行重新摸底,结合本供水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新农村规划,重新绘制管网图,并建立数据库,此项工作到七月底结束,为合理编制全县供水管网规划和编制全县供水单位的统一收费系统奠定了基础。
7、加强业务技术培训。今年7月1日,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新标准正式实施。为了使全县供水企业更好的掌握生活饮用水卫生新标准,10月份,办公室组织全县供水企业负责人参加省建设厅举办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全县供水企业了解新旧标准的不同,掌握了如何检验新标准项目,如何配置检验新标准的实验室,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水质保障的重要性,并以此为契机,做好我县的供水事业。11月份,为加快全县各乡镇供水管网改造步伐,提高我县供水安全,加强管网维修工作,尽可能降低管网漏损率,办公室组织全县各供水、水处理单位负责人及管线抢修、维护业务骨干,召开管网抢修维护经验技术交流会。交流会上,各供水、水处理单位就平时在对供水管网管理、维护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与心得作了交流,并对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自来水公司管网抢修中心主任谢保尔在交流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使与会人员获益匪浅。通过这次交流会,全县供水、水处理单位相互借鉴经验,提高了供水、污水行业管网管理与抢修、维护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县供排水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另外,为了正确反映我县的供水、售水、自来水漏损率等实际情况,办公室还专门组织各供水企业统计员、信息员,对如何统一填写报表、计算供水量、售水量、撰写信息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8、对全县供排水企业经营行为开展消费评议。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供排水企业的服务质量、服务作风和服务水平,营造公平、安全、健康、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城乡一体化供水办公室制定方案,并由全县供排水单位领导担任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分阶段对全县供排水企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规范收费(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方式等)、办事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办事程序等有关事项上墙)等情况开展评议。在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基础上,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消费者对评议单位在服务质量、服务作风、诚信经营、践诺履诺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的根源。同时,针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特别是针对评议过程中群众反映较强烈、矛盾较集中的问题,梳理成书面材料反馈给被评议单位。被评议单位根据反馈的情况,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狠抓落实,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的标准。在整改完成后,评议领导小组适时开展跟踪问效。通过评议,促使各被评议单位通过评议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完善内部各项监督管理机制,使评议由解决具体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由突击性推动向靠制度保证转变。使全县各供排水单位在服务水平等方面由外力推动向自觉行动转变。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了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正在进入厂(站)务公开阶段,同时对供排水单位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方式以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办事程序上墙等事项,制定了全县供水单位统一标志,使全县水务管理逐步朝着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9、协助局有关部门做好环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调查和环太湖流域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报表情况。随着太湖蓝澡事件的爆发,上级有关部门对环太湖流域的水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日趋重视,加强了环太湖流域水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查。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办公室协助局有关部门对我县的水源污染情况、水质达标率情况、供水安全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作了认真的调查,并给予上报。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太湖引水工程。近年来,杭嘉湖地区普遍出现水质性缺水。为了保证居民安全用水,根据上级要求,嘉兴市五县两区统一将从太湖引水。根据县政府要求,按照市有关引水规划,办公室派出人员赴海宁、平湖等地,配合县水利局积极开展太湖引水工程调研,并结合*实际,形成调研材料。
11、台财资料实行规范管理。为加强对乡镇水站的行业管理,随时掌握水站动态,保障水站的安全供水,办公室充分借鉴了县自来水公司的一些成功经验,在原爱委会移交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各站实际,经反复推敲,设置了“供水情况月报表”、深井泵检修维护记录簿等反映水站运转情况的一套工作表格,从而结束了各镇水站原来在报表、记录等表格方面没有统一、各自为政的局面,并要求各供水单位对每月的用水量进行上报,进行规范统一管理。
12、推行政务公开,统一形象,提升企业综合素质。供水事业属公益性事业,如何让消费者消费的放心、明白,从今年9月份起,办公室对全县11家供水企业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内容包括各供水企业的自来水收费价格、收费方式及办事程序,并对其进行统一规范。同时,要求各供水单位公开各自的抢修、投诉电话,如发生水管破裂、水管漏水、水质异样等情况,使群众能随时随地联系到供水单位,及时解决问题,减少因事故引发的损失。通过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使全县供水企业能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到“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提升办事效率,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13、规范全县供水工程建设费收费。由于我县城乡供水企业归口不同,因此对供水工程建设费的价格、形式的收取也有所不同。为了统一、规范供水工程建设费收费价格,办公室以文件形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县供水企业的供水工程建设费收取的价格、形式进行了规范,保障了自来水用户的利益。
14、做好全县各供水单位的供水应急预案工作。为了确保在突发事故时能够妥善处理,城乡一体化供水办公室要求全县各供水单位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对供水管线、水质污染、水源枯竭、重大机电、传染性疾病等方面的突发事件的人员调集、物资储备及如何保护现场、紧急抢险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目前,全县各供水单位全部制定了应急预案。同时召开全县各供水单位工作交流会及安全生产现场会,对全县各供水单位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安全供水。
15、开展理顺水务体制调研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县要在2010年底前关闭所有深水井。这个目标时间紧,任务重,一方面我们将积极加快全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在城乡一体化供水的前提下建立健全供水运行体系。目前,全县各供水单位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管理和规范的操作,对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产生了制约。因此,如何理顺全县供水行业的水务体制对加快实现全县城乡一体化供水显得尤为重要。上半年,*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办公室专门对全县各供水单位的现状、存在问题、一体化供水的运营管理等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书面材料,为下一步理顺水务体制提供依据。
16、做好各供水单位信息员培训和信息上报工作。为了解全县各供水单位的工作动态,提高各供水单位信息员撰写信息的技能,今年7月份,办公室特地组织各供水单位信息员进行培训,并对各供水单位的信息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作了规定,确保了信息上报率,以更好的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按照工程进度,每月对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上报。
三、成立水业协会平台,加强技术交流
结合全县水行业实际需要,经全县11家供水企业协商沟通后达成共识,已于今年3月份成立了全县水业协会,共有会员12家。水业协会成立后,办公室充分利用这一平台进行技术交流。5月份,组织会员到宁波市水协进行考察,以借鉴其经验。
同月,协会还组织全县有关企业开展关于如何做好污水入网、污水预处理的培训会,共有40余家企业参加了培训,这也是我县首次关于对污水入网、污水预处理方面的培训,对促进企业污水入网,降低企业污水COD,改善全县生态环境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四、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
1、协助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加快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我县于20*年启动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并于20*年启动了*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办公室积极协助工程筹备组做好前期筹备工作,目前已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初步设计》《环境评估报告》、《施工图设计》等工程报批,完成了工程水土地质勘探、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完成了前期工程土地征用、拆迁的政策处理工作。20*年7月12日,工程被省发改委列为省重点工程;7月18日,注册“*三地自来水有限公司”,于12月3日举行开工暨奠基仪式,计划2009年竣工。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的启动,极大地加快了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对我县城乡居民喝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具有重要的意义。
2、完成《*县城乡供水管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随着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的启动,与之相配套的城乡供水二级管网建设也迫在眉睫。城乡供水二级管网只有与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同时实施,才能实现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目标。但目前,我县各镇(区)城乡供水管网没有统一的规划和设计,各镇(区)各自为政,分散杂乱,管网建设没有统筹安排。为此,今年上半年,由办公室委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我县城乡供水管网进行统一规划,在形成初稿的基础上,听取了各镇(区)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于11月完成规划评审稿。并在20*年11月19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下一步将报县政府立项,由此将彻底解决我县以往供水管网没有统一规划的杂乱局面,为下一步顺利实现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打下基础。
3、做好政策扶持工作,加快城乡一体化供水步伐。城乡一体化供水设施建设投资巨大,特别是各镇(区)二、三级管网随着城乡一体化供水的推进,管网的建设、改造力度加大,对各镇(区)形成很大的资金压力。目前,我们对镇(区)二、三级管网建设资金在政策扶持方面正在向政府提出一些积极性建议。
五、结对助学,开展爱心帮困、慈善捐款、捐物工作
20*年,办公室与沈荡新丰村小学的四年级贫困学生金圆圆结为帮困对子,该学生父亲早亡,爷爷、奶奶年纪已大,全家生活的经济来源全部靠他母亲—一个外来打工妹的打工所得,家庭生活相当艰苦。办公室在了解到金圆圆学生的情况后,积极与学校联系,与之结成帮困对子,并分别在今年年初、六一节前去探望,并为他送上了书包和学习用品。9月份,办公室在为他购买学习用品之余,还为他代交了新学期的学费,为他家庭减轻了一些经济负担。同时,办公室成员还积极参加全县慈善捐款、捐物活动,为我县的慈善事业贡献一份力。
六、开展节水型器具备案,为创建节水型城市打下基础
1、做好节水型生活卫生用水器具备案工作。为进一步加大对生活用水器具质量和应用的监督力度,规范和提高我县建筑工程用水器具质量,提高节水器具普及率,根据《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及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关于嘉兴市实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产品备案的通知》,以建设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县实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产品备案的通知》,从20*年1月1日起,要求对在城市规划区内取用城市供水管网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安装使用的生活用水器具产品实行备案制度。办公室对节水型用水器具备案进行了统一规范,并对全县各供水单位的器具备案登记员进行了专门培训,为打造节约型城市创造条件。
2、开展节水技术服务和推广节水器具。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节约用水工作也从单纯的行政管理转变成服务管理。20*年,办公室协助节水型生活器具备案企业推广节水型器具1300件(套),配合县科协赴城乡开展卫生器具展示8次。
七、加大宣传力度,为我县的供水、节水创造舆论氛围
1、做好城乡供水宣传工作。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方方面面,既有工程建设的投资问题,又有水务体制理顺工作,需要各方面的理解和大力支持。而节约用水又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用水行为,关系到水资源的节约和浪费。因此,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和节约用水的宣传显得尤为重要。办公室利用报纸、电视、《*动态》、《*政务》、《建设动态》等各种宣传载体,对我县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节约用水进行广泛宣传。下半年,办公室又利用*供水网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对内起到了信息、技术交流的目的,对外为更好地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以及更好地创建我县的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区和节水型单位创造舆论氛围。
2、搞好节水周宣传活动。以节水宣传周为载体,编写节水宣传资料,制作创建节水型城市、加快普及节水型器具及各种宣传口号标语8000份;制作粘贴节水宣传牌5000份,发放节水宣传画1000余张,还制作公益广告、悬挂横幅,并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为了让市民更直观、清楚地了解节水型用水器具,办公室特意精选了一些节水型的水龙头,坐便器、管材、阀门等在现场展示,引起了广大群众的普遍兴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在往年面向社区、学校、县城宣传的基础上,为了把节约用水的宣传活动从城市向农村延伸,今年办公室组织人员首次在全县各乡镇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活动,以提高农村群众的节约用水意识,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县城乡整体节约用水水平。
学校饮用水管理方案及办法篇6
为了切实加强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4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1、组织编制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由县水利、建设部门牵头,会同县发改、环保、国土、卫生等部门在20*年底以前编制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明确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2、深化落实各专项规划。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的要求》,编制和完善各项专项规划。由县建设局牵头编制完善城乡给排水规划,综合布局城乡给排水系统,统筹安排供水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建设供水管网。由县环保局牵头编制完善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合理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地,界定保护区域。县卫生局要做好相关规划的卫生学评价及水质卫生监督监测方案。编制实施各种涉水规划,必须坚持把保障饮用水安全摆在第一位,加强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综合防治,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
1、认真实施水(环境)功能区划,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县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办法》有关规定,落实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禁止对水源有污染的项目和设施进入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新建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法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县环保局要定期开展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并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停建并限期整治或拆除;对违法违规经营的项目如码头、饭店等,要责令立即停止经营并限期纠正。
2、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县环保局要全面推进富春江、分水江以及主要水库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实施排
学校饮用水管理方案及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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